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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單位辦公會議紀要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會議紀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綜合性。會議紀要是在對會議中各種材料、與會人員的發言以及會議簡報等等進行綜合分析和概括提煉基礎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點。
(二)指導性。這一特性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會議本身的權威性;二是會議紀要集中反映了會議的主要精神和決定事項。因而紀要一經下發,將對有關單位和人員產生約束力,起著類似于指示、決定或決議等指揮性公文的作用。會議紀要還可以作為與會同志向單位領導匯報、向群眾傳達的文字依據。
(三)備考性。一些會議紀要主要不是為了貫徹執行,而是向上匯報或向下通報情況,必要時可作查閱之用。
二、分類
按照會議性質來分,會議紀要大致有辦公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聯席(協調)會議紀要、座談會議紀要等。
辦公會議紀要是記述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等對重要的、綜合性工作進行討論、研究、議決等事項的一種會議紀要。辦公會議紀要一般有例行型辦公會議紀要,即記述例行辦公會議情況及其議決事項的會議紀要,以及現場辦公會議紀要,即為解決某重大問題而召集有關方面和有關單位在現場研究、議決或協商的辦公會議紀要。
專題會議紀要是專門記述座談會討論、研究的情況與成果的一種會議紀要。其主要特點是主題的集中性與觀點意見的分呈性相結合,既要歸納比較集中、統一的認識,又要將各種不同觀點和傾向性意見都歸納表達出來。
三、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分兩大部分。開頭第一部分一般應寫明會議概況,包括會議進行的時間、地點、屆次、組織者、出席和列席人員名單、主持人、會議議程和進行情況以及對會議的總體評價等。第二部分是紀要的中心部分,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討論意見和議決事項等。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XX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范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XX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并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督由辦公室一并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XX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匯報材料等。
(二)出席范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匯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并由副局長簽發。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于XX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XX局工作范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范圍:
XX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范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參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周工作情況,部署本周工作計劃,確定本周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范圍:
全體員工。
區局實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局長專題會議、區局國稅工作會議、專業會議、部門專題會議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一)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以下簡稱“區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組成。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決定、指示和有關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的辦法和措施;
3、制定區局年度工作計劃;
4、學習稅收政策,討論稅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5、審定年度區局國稅工作總結;
6、討論決定局屬各單位請示區局的重要事項;
7、分析稅收工作形勢;
8、互通重要工作情況;
9、審定召開區局國稅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五)局長辦公會議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六)局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二、局務會議
(一)局務會議由區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局務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指示,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
2、研究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議定有關事項的貫徹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計劃的制定方案;
4、初審年度區局國稅工作總結;
5、制定區局年度階段性工作計劃;
6、通報經濟和稅收形勢;
7、聽取局屬各單位的階段和專題工作匯報及下階段的工作安排,協調工作關系;
8、審議內部工作制度;
9、學習有關稅收政策,討論貫徹落實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局務會議議題由局屬各單位于每月25日前交辦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確定。
(六)單位主要負責人因故不能參加局務會議的,應事先向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報告,并指定人員代替出席。
(七)局務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三、局長專題會議
(一)局長專題會議由區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的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局長專題會議由區局分管領導主持。
(三)局長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研究、部署專題性工作。
(四)局長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局長專題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四、區局國稅工作會議
(一)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區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總結全年稅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稅收收入計劃;
3、表彰區局國稅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4、交流工作經驗;
5、討論局長主題報告;
6、研究新一年稅收工作要點;
7、討論研究其他有關重要工作。
(四)區局國稅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至二次。
(五)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五、專業會議
(一)一般專業會議由區局分管局長、 區局承辦科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重要專業會議由區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局領導、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一般專業會議由區局主辦科室主要負責人主持;重要專業會議由區局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區局領導召集和主持。
(三)專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專業性工作。
(四)專業會議分專業每年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專業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六、部門專題會議
(一)部門專題會議由區局承辦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
(二)部門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負責人主持。
(三)部門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布置部門重要工作。
(四)部門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部門專題會議由有關部門承辦。七、有關要求
(一)會議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能夠精簡的會議要精簡,能夠合并召開的會議要合并召開。
(二)會議實行審批制度。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審批;局長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區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局長簽批;專業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或局務會議審定,局長簽批;部門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長審批。
(三)記錄紀要
1、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辦公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2、局長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3、專業會議由各承辦單位記錄,會議結束后,應將全套會議材料送辦公室歸檔。
(四)會議辦理
1、經批準的會議,由承辦單位起草會議通知,經辦公室審核,報局領導簽發;
2、會議上局領導講話的書面稿由承辦單位起草,需要上網的,可先送辦公室核稿,再報講話領導審定。如涉及較為重大的內容,應由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或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的上網、會議材料的文印和對外宣傳聯絡工作;
4、會議承辦單位負責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的起草、人員的組織、會議文件分裝、發放以及會場布置等會務工作;
5、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會場的聯系和車輛安排以及會議的食宿等工作。未經審批的會議,機關服務中心不得列支會議經費。
(五)會議地點
×為了體現減少會議、規范公務活動的精神,將黨政領導聯席會與領導辦公會合并。
×第二條會議原則
×公司領導辦公會實行個別醞釀、集體討論、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三條會議內容
×、研究貫徹執行上級會議精神、方針、政策和指示、決議的實施意見及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
×、研究決定公司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討論決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討論確定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
×、研究決定公司內部行政管理機構設置和變更方案;
×、審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研究決定公司重大資產購并、重組及資產處置等事宜,討論決定公司大額資金使用,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決定公司內部生產經營承包方案,審定公司與所屬單位、部門簽訂的各種經濟責任書;
×、研究公司新產品開發、技術進步和質量管理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生產管理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經營、合同管理、法律事務等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決定公司基建、礦建、技改項目、設備購置、投資計劃等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研究決定萬元以上計劃外資金使用;
×、研究公司審計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效能監察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信息化建設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生活、福利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工業、交通、消防、民用氣等安全管理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版權所有
×、研究公司設備管理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市場管理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決定公司定編定員方案和富余人員安置工作,研究公司內部分配和工資、獎金調整工作,審定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研究決定公司職工招錄、調入、分配等事項;研究決定公司內部人事調動、獎勵、行政處分等事項;
×、研究公司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住房改革、分配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愛國衛生和綠化管理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武裝保衛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研究公司物資采購、物資供應工作,審定有關計劃、制度、規定、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
×、討論決定公司向管理局、總公司、山東省及有關上級行政機構申報推薦的勞動模范、先進人物和科技人才;
×、討論決定公司向管理局、總公司及有關上級行政機構的重要請示和報告;研究決定下級單位和有關部門提請公司議定的重大問題。
×、其他應由公司領導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第四條會議規則
×、領導辦公會議由公司經理負責召集并主持。公司經理因故不能主持會議的,應指定一名公司領導代其主持會議。領導辦公會議成員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領導辦公會議必須有會議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參加方能舉行。會議成員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公司其它會議、活動與領導辦公會有沖突的,應服從于領導辦公會議。
×、公司黨政辦公室主任和會議內容涉及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列席)。根據會議內容,會議主持人可指定有關副總師和其他部門的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公司黨政辦公室負責領導辦公會議議題的整理收集、會議安排、會議記錄、紀要整理等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落實會議決議。
×、領導辦公會議議題由公司經理決定;或由公司領導在工作分工范圍內提出,交黨政辦公室報公司經理審定。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應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確的決策建議。
×、領導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問題實行個別醞釀、集體討論、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原則,由公司經理歸納出席會議成員的多數意見后作出決策。對經會議討論尚不宜做出決議的議題,公司經理有權決定下次再議。
×、領導辦公會議決議所有領導成員都必須認真服從和執行,自覺維護辦公會議決議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領導辦公會議成員必須認真負責地行使職權,遵守保密紀律,維護公司領導班子的團結。有關會議議題、材料,會議討論情況,會議做出的決定、決議和會議記錄,在一定時限內屬于保密范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領導辦公會所議內容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須經公司黨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組織實施。
×第五條會議程序
×、議題提出。提交公司領導辦公會研究討論的議題,會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公司領導同志如有提交領導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會議材料,提前一至兩天送公司黨政辦公室;公司經理可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單位)向領導辦公會議匯報工作,有關責任部門(單位)將匯報稿提前天報黨政辦公室。各部門(單位)有需經公司領導辦公會研究決定的議題,必須事先由公司分管領導進行協調,提出明確意見,并形成簡明的文字材料后,再提交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公司分管領導在職權范圍內能夠決定的問題,不要提交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
×、議題匯總。黨政辦公室負責對提交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匯總,報公司經理審定。公司經理審定后的議題,列入領導辦公會議議程。
×、準備材料。與會人員要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提案、匯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等。
×、會議組織和會議準備。公司領導辦公會的組織工作由黨政辦公室負責。黨政辦公室按照確定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以及議題討論順序,在會前天通知與會人員。
×、會議研究。領導辦公會議議題應在會外廣泛征求意見,反復進行研討,會上領導班子成員都應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和看法,會議通過討論,統一觀點,在此基礎上由公司經理歸納出席會議成員的多數意見后做出決策。
×、會議記錄。領導辦公會要有專人記錄,詳細記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會議的議題和會議決議。黨政辦公室根據會議決議形成領導辦公會議紀要。領導辦公會議紀要由公司經理簽發。
×、決議落實。黨政辦公室定期督促落實領導辦公會決議執行情況,重點事項立項督查。領導辦公會決議執行落實情況,黨政辦公室定期向公司主要領導匯報。
×第六條會議時間
×領導辦公會暫定每周召開一次。遇突發事件或重大事項可臨時提議召開。
專題會由主任主持,相關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召集和記錄。
1、會期
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召開。
2、議題
中心建設和各類專題會議。
3、會議指定專人記錄,決定事項應編發會議紀要。紀要一般在兩天內擬出,由主任簽發,發放相關人員和相關部門。
(二)中心事務會
中心事務會由主任主持,中心領導,中心屬各部門正副職,財務、人事各相關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
1、會期
中心事務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2、議題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
(2)安排落實有關文件精神、方案。
(3)下發中心屬文件。
(4)宣布人事任免決定。
(5)公布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名單。
(6)進行工作安排。
(7)宣布、下發制定的規章制度。
(8)聽取工作匯報,工作總結,工作計劃。
(9)通報督導考核結果。
(10)對工作進行講評。
3、準備
會議出席人員、會議議程由辦公室負責通知、擬定。除中心領導由會議記錄人員統一簽到外,其他與會人員由本人簽到。
4、記錄
5、會議由辦公室文秘負責記錄。
(三)黨政聯席會
黨政聯席會由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工會主席、共青團書記和相關負責人參加,主任主持,辦公室負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
1、會期
黨政聯席會一般每季召開一次。
2、議題
(1)審定規章制度。
(2)聽取相關工作匯報。
(3)審定工作總結。
(4)研究工作計劃。
(5)紀要
辦公室文秘負責會議記錄,編發會議紀要,規章制度,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兩天內正式成文,由主任簽發,下發上報。
(四)主任辦公會
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參加,主任主持,主任或辦公室負責召集。
1、會期
主任辦公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2、議題
(1)主任辦公會議題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確定。
(2)傳達局及上級的決定、通知等有關文件。
(3)研究制訂上級決定、通知的落實方案。
(4)研究審定中心發文件。
(5)審定財務預決算和專項經費安排。
(6)通報工作情況,布置工作任務。
(7)研究單位人事任免。
(8)研究確定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項。
3、會議確定專人記錄,決定事項應編發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一般在兩天內擬出,由主任簽發。
(五)職工大會
職工大會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編上崗正式職工、公益崗職工參加。辦公室、工會負責會議的召集、安排和記錄。
1、會期
職工大會一般一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臨時召集。
2、議題
(1)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2)市園林局對單位的年度考評。
(3)新到任中心領導的任命。
會議紀要是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使用的一種行政公文。會議議定事項是本單位、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工作的依據。有的會議紀要的精神也可供別的單位、別的系統參考。
(二)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會議紀要有別于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二、寫法
會議紀要的寫法因會議內容與類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就總體而言,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日期構成。下面主要講講標題和正文的寫法。
(一)標題。會議紀要的標題有單標題和雙標題兩種形式。
1.單標題:由“會議名稱+文種”構成。
2.雙標題:由“正標題+副標題”構成。正標題揭示會議主旨,副標題標示會議名稱和文種。
(二)正文。會議紀要的正文大多由導言和主體構成。具體寫法依會議內容和類型而定。
1.導言。主要用于概述會議基本情況。其內容一般包括會議名稱、會期會址、參加人員、主持人和會議議程等。具體寫法常見的有兩種::
第一種:平列式。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主持人、會議議程等基本情況采用分條列出的寫法。這種寫法多見于辦公會議紀要。
第二種:魚貫式。將會議的基本情況作為一段概述,使人看后對會議有個輪廓了解。
2.主體。這是會議紀要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紹會議議定事項。常見的寫法有三種:
嚴格遵循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原則,在“充分論證、集體討論、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基礎上,明確職責,提高效率,確保政令暢通。
二、會議內容
(一)貫徹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討論決定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研究本系統各基層單位的工作。
(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任務,討論決定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三)分析當前城市管理工作形勢,通報有關重大事件和重要情況,討論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和專題事務,研究調度重點工程項目任務分解及推進辦法。
(四)聽取有關科室和基層單位的專題匯報以及報請局辦公會研究決定的問題和事項。
(五)研究決定工作考核、大會表彰和人員獎懲等事項。
(六)其它需要辦公會研究決定的事項。
三、會議程序
1、局長辦公會實行周一例會制度,根據需要也可由局長決定臨時召開。
2、局長辦公會由局長主持或委托的副局長負責召集主持,參會人員一般為局領導班子成員、區城治辦副主任、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公司總經理、區市政設施綜合養護管理所所長。必要時,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指定人員根據需要列席會議。
3、辦公室主任負責局長辦公會的議題收集、記錄整理、決定或紀要擬制。
四、會議決定及其執行
1、局長辦公會上形成的決議,由辦公室作好書面記錄,根據會議精神和工作需要下發會議紀要或通報,并由督察部門實施督辦督查。
2、執行中對出現意外情況一時難以落實的決定事項,經辦部門應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
3、對保密要求的議定事項,未經局長委托,任何與會人員不得向外透露。
4、貫徹落實會議決定中發生誤傳、走樣或拒不執行決議等情況時,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手冊是組織總裁辦公會的基本依據。總裁辦公室對本手冊的實施負有檢查和監督責任,所屬人員必須各司其職,認真貫徹落實,并在執行中進一步改進完善。
一、職權和議事范圍
(一)總裁辦公會是總裁在職權范圍內,對所屬各部門、分/子公司、人員和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對重要事項進行集體議事的會議。
(二)總裁辦公會討論和決定下列事項:
1.公司經營管理重大議題。
2.溝通傳達公司經營管理重要信息。
3.重大人事安排或機構調整。
4.臨時性、突發性事務。
5.對內部制度的重要修改建議。
6.其他必須由總裁辦公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二、會議組織程序和要求
(一)總裁辦公會開會時間一般為每月第二周下午2:00(時間約2個小時)。
(二)總裁辦公會參會人員為總裁班子成員,根據議題需要,可特邀董事局、監事會成員、顧問、總監、有關部門、分/子公司負責人和其他人員列席參加時,由總裁辦公室負責界定參會人員名單并提前通知。
(三)總裁辦公會由總裁主持,總裁辦公會討論和決定問題,通常按照確定議題、準備預案、提前通知、充分醞釀、會議發言、形成決議的程序進行。
(四)總裁辦負責總裁辦公會的文書整理、信息傳遞和會議記錄等保障服務工作。
(五)北京市內參會人員集中在總部開會,外阜人員可以通過視頻參會。
(六)會議要求:
1.總裁辦公室于會前10天向各總裁秘書發準備議題郵件,會前回收議題,按議題緊要程度排序匯總。議題及相關方案附件如不清楚或不完整的,要及時溝通,搞清弄懂。會前4至5天將議題、議程、參會人員名單及座次、經費預算、有關預案報俞總審核后,報王總審批。
2.重要議題提交總裁辦公會討論前,要組織深入調研,進行科學論證,明確具體方案建議,必要時由有關人員到會作出說明。
3.總裁辦公會議題由總裁最終確定。總裁辦公室提前三天將議題通知參會人員,必要時附上會議討論議題的預案。參會人員接到議題和預案后,進行必要的準備。會議準備期三天內如有臨時議題經總裁確定后可進行調整。
4.參會人員不得請假,不得由他人替代參會。遇有極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時需經總裁批準,并用書面形式表達對相關議題的意見,或委托相關人員征求議題。
5.總裁辦公會發言與決議情況,要有完整準確記錄。會議記錄由總裁辦公室負責保存,保存地點為公司檔案室。查閱會議記錄,須經總裁批準。
三、會議紀要的落實情況
(一)總裁辦公會作出的決議,在一個工作日內由總裁辦公室負責形成會議記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批后,在會后兩個工作日內下發相關人員或單位。
(二)總裁辦公會作出的會議決議需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包括獲得授權的副總裁、總裁助理、下屬各分/子公司負責人)組織認真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構成。
標題有兩種情況,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一)會議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二)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落款。包括署名和時間兩項內容。署名只用于辦公室會議紀要,署上召開會議的領導機關的全稱,下面寫上成文的年、月、日期,加蓋公章,一般會議紀要不署名,只寫成文時間,加蓋公章。
會議紀要一般分兩大部分。開頭第一部分一般應寫明會議概況,包括會議進行的時間、地點、屆次、組織者、出席和列席人員名單、主持人、會議議程和進行情況以及對會議的總體評價等。第二部分是紀要的中心部分,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討論意見和議決事項等。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一)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二)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三)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會議紀要的三種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一)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二)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三)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會議紀要的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會議紀要有別于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范文
會議紀要
產學研討論會議紀要
時 間:2004年2月16日上午
主 持 人:毛大龍
出 席 人:黃立鵬、王梅珍、陳星達、陳運能、張福良、黃煒
列 席人:林建萍、徐進、李克讓、梁慧、朱國定、呂秀君、鄭祿紅、李濱、張劍鋒、董珍時、夏朝豐、陸麗君、劉雪燕、任振成、馮盈之、范建波
一、毛大龍同志傳達了全國第二次產學研工作會議精神和2004年全省教育工作要點。要求要結合上級指示精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會議決定,王梅珍同志協助毛大龍同志主持學院行政日常工作。各單位、部門要及時向分管領導請示、匯報工作,分管領導要在職權范圍內大膽工作,及時拍板。如有重要問題需要學院解決,則提交辦公會議研究。
三、毛大龍同志再次重申了會議制度改革和加強管理問題。毛院長強調,院長辦公會議是決策會議,研究、解決學院辦學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要形成例會制度,如無特殊情況,每周一上午召開,以確保及時研究問題、解決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具體程序是,每周四前,在取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將需要解決的議題提交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即為學院決策,各單位、部門要認真執行,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
毛院長就有關部門反映的教學管理中的若干具體問題,再次重申,一定要理順工作關系,部門與部門之間、機關與分院之間、分院與分院之間一定要做好溝通、銜接工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機關職能部門要注意通過努力工作來樹立自己的形象。基層分院要提高工作效率,對沒有按時間控制點完成任務的要提出批評。要切實加強基礎管理工作,查漏補缺,努力杜絕教學事故的發生。
三、會議決定,要進一步關心學生的生活問題。責成學生處結合教室管理等工作,落實好學生的勤工儉學任務。將教工餐廳移到二樓,一樓餐廳全部供學生使用,以解決學生就餐擁擠問題。針對校外施工單位晚上違規施工,影響學生休息問題,會議責成計劃財務處立即與高教園區管委會反映,盡快妥善解決。
1、區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長領導區政府全面工作,組織完成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直接處理或委托副區長及政府各部門處理本區范圍內重大問題和事關全局的重大事項。
2、副區長協助區長工作,并向區長負責。常務副區長協助區長主持和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區長按照分工負責制,分管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并對分管部門、單位廉政建設和穩定工作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對于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區長匯報或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涉及到兩位或兩位以上副區長分管的工作,由為主方主動協商處理。
3、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區長處理區政府日常事務;副主任按工作分工,協助副區長協調處理分管部門工作。
4、區政府對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區委和區人大報告,并加強與區政協的協商。
5、區政府各工作部門是組成區人民政府的成員單位,既要創造性地發揮職能作用,又不能各自為政。重要事項要主動向分管區長、副區長請示匯報。分管區長、副區長要從全局利益出發處理相關事務。各部門及鄉鎮一般情況下應先向分管區長、副區長請示匯報,原則上不得越級匯報。
6、負責干部外出(出市)必須報經批準。區長外出需經區委書記的同意;副區長和政府辦公室主任及鄉(鎮)長外出要經區長批準;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外出要向分管副區長及主任報告;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外出要向分管的副區長報告(超過兩天時間的須向區長報告)。
二、議事、會議制度
1、區政府議事、決策的主要形式為:區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
2、區政府全體會議由區長、副區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由區長或區長委托常務副區長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和部署區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項,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
3、區政府常務會議由區長、副區長組成,政府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人武部長(或政委)、政府辦公室主任、監察局長列席會議,由區長或區長委托常務副區長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分析和講評月度工作情況,部署下個月的主要工作,會議每月月底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和法律顧問列席會議。會后及時下發會議紀要,并由政府督辦室逐項督查落實。會議組織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和常務秘書承辦。
4、區政府區長辦公會議由區長或區長委托相關副區長召集和主持,主要是研究、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區長辦公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一般有兩個以上副區長出席,協調的辦公室副主任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的組織工作由協調的副主任或常務秘書承辦。
5、副區長受區長委托或按照分工召開專題會議,主要研究、協調和處理區政府工作中的專門問題。
6、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議題由區長確定。會前,由政府常務秘書分發、收集和綜合《會議議題征集意見表》,提前2-3天報區長審定,區長簽批意見后,下發會議通知。
7、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所形成的會議紀要,由區長簽發。分管副區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所形成的專題會議紀要,一般由分管副區長簽發,涉及到全局性重大問題的,報區長簽發。
8、凡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必須報區政府批準。承辦單位應提前2-3天將會議內容報送到區政府辦秘書室,然后由秘書室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后下發會議通知。凡召開全區性的鄉、鎮長或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由區長或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凡召開全區性的鄉鎮或部門單位副職人員會議,由分管副區長批準,但必須報告區長或常務副區長同意。
三、財政資金撥付審批制度
1、為了提高財政資金撥付的透明度,保證專款專用和支出合理、公正、公平,區政府成立財政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財政局長、協管預算的副局長為成員。定期(一般每月一次)研究審批財政資金的撥付事項。
2、所有預算財政資金的撥付,除人大通過的預算單位的預算內包干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直接下到預算單位的專項經費),由財政局按時間進度分月撥付外,其余資金的撥付,原則上均提交財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嚴格實行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3、人大通過的專項支出:首先由項目單位出具專題報告,交區財政局簽署意見,報分管副區長初審后,提交財政領導小組研究,由區長簽字審批,按進度撥付。
4、當年財政超收形成的可用財力、基金支出:預算單位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追加經費支出,確需追加的由財政局嚴格審查把關,提出方案,提交財政領導小組或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
5、上級專項補助:(1)上級轉移支出資金應盡量納入預算,以減少體制外專款。沒有納入預算的資金,由財政局按規范的轉移支出辦法作出分配方案,報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2)上級補助專項經費,由相關部門和財政局提出資金使用方案,報分管副區長審核,經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3)上級補助部門(單位)經費,由單位出具用款申請報告,分管副區長初審,報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
6、專項資金:原則上實行項目管理,財政局要及時掌握項目安排和進展情況,提出資金安排意見,由分管副區長初審,報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