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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審計的基礎是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數據(包括財務資料數據和非財務資料數據),以此來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進行評價。任何經濟效益評價都離不開基礎數據和資料的支持,否則一切評價都將失去意義。基礎數據和資料只有真實、合法,才能真正的發揮其作用,否則會使績效審計評價失去意義。當前,由于我國各行各業經濟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必然會影響到績效審計的順利開展。
(二)缺乏具有針對性的指標評價標準。
我國的《審計法》及其它相關的審計制度僅僅指出審計要達到效益性的目的,而對如何具體開展績效審計并沒有定論,即沒有績效審計方面的指標評價標準。雖然2007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了關于經濟性、效果性、效率性審計的第25、26、27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在此三項具體準則中對經濟性、效果性、效率性審計的內容、方法和評價標準作出了一般規定,但具體準則同時說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當選擇適當的效率性審計評價標準,由于績效審計的對象千差萬別,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難以統一,甚至是同一項目,會有多種不同的衡量標準,采用不同的衡量標準,得出的結論會有天壤之別,因此審計機構和人員如何選擇適當的指標評價標準存在很大的困難。
(三)績效審計沒有統一的方法和技術。
由于評價的對象不同,審計職業界不能為績效審計提供一個統一的方法和技術。審計人員在績效審計中可以靈活地選擇與被審計事項相適應的技術和方法進行審計,績效審計方法和技術的不統一,給審計人員提供了自由選擇的余地,也使審計的風險加大,給審計證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績效審計收集證據比較困難。
中小企業規模小,責任體制不夠完善,企業管理者、財務負責人甚至物資保管員都由同一人擔任,管理權與經營權過分集中,缺乏崗位間的制約性。此外財物核算體系不健全,造成信息的真實性不高,給企業的內部控制帶來困難。有些企業表面上雖然設立了監事會等內部監督機構,但害怕自己的權利會受到限制,對內部控制機構沒有賦予真正的權力,造成管理者的獨斷專行,是增加風險的內部原因。
(二)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審計是一項對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審計人員要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做出審計結論。在我國一些中小企業的審計人員,專業技能不強,工作經驗不足,工作態度也不夠謹慎,缺乏獨立性,他們也不能及時了解國際審計準則的變化狀況,及時更新知識,做出的審計意見缺乏可信度。另一方面低素質的審計人員,缺乏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出現壓低審計成本、違規收費的行為,造成惡性競爭,擾亂市場秩序,使審計風險明顯增加。
(三)信息需求程度不高
中小企業審計只是想得到好的審計結果,沒有認識到審計在企業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因此它們多數會選擇成本低、速度快、程序簡單的會計師事務所,而忽視會計師事務所的資質、信譽等核心價值,即使從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也不會及時解決。銀行作為中小企業最主要的外部利益相關者,對企業貸款條件要求低,經常出現違規給企業貸款的現象,使審計風險加大。
(四)外部監督制度不完善
中小企業對國家審計政策的貫徹落實不能像大企業一樣,對國家出臺的法律法規也不夠重視,經常出現違規違紀的現象。有些中小企業為了應付部門檢查,要求財務負責人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國家審計監督部門不能及時發現和處理。一些地區為了招商引資,往往對地區的中小企業偷稅、漏稅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造成審計風險日益凸顯。
二、中小企業審計風險控制對策
(一)健全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機制
中小企業要努力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盡量做到人員的合理分工,做到經營權與管理權有效分離,避免一個人擔任相互制約的多個崗位,合理實施內部分工,降低管理者的絕對控制權,避免家族式的管理。賦予內部監督部門真正的權力,真正實現對管理者監督、檢查,而且要加強對財務信息真實性與準確性的管理與監督。營造良好的公司文化環境,建立獎懲責任機制,對企業有積極作用的員工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培養員工的責任感,倡導每個人認真負責做好本職工作。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并能認真執行是減少審計風險的根本對策。
(二)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素養
審計人員首先要加強自己的專業技能,提高執業規范和理論學習能力,在工作中不斷吸取經驗,嚴格要求自己,盡可能減少失誤。其次要提高自身道德和風險意識,不被金錢誘惑,保持獨立性,做出公正合理的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也要合理預算出必要資金,用于定期對相關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培養一批專業技能強、道德品質高、經驗豐富的綜合型人才隊伍。審計人員在工作中采用的方法要根據時展不斷改善,不再只是以財務數據為依據,而是采用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相結合的技術方法進行審計,由原來的事后審計逐步轉向事前審計。提高審計人員的自身建設是規避風險的必要措施。
(三)嚴格規范信息質量要求
企業要轉變傳統的“被審計”觀念為“要審計”,認識到高質量的審計才是企業健康發展的內在動力,加強對信息質量的要求,從最初的會計數據到財務報表要嚴格監督,定期進行清查,不只以得到審計結果為目的,而是更注重報告反映出的問題,并及時解決。銀行要嚴格按照國家的規章制度為企業提供貸款服務,對不符合規定的企業要嚴格控制貸款業務。規范信息質量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方法。
包括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人工費、機器儀器設備購置費和設備安裝費、材料費、燃料費、無形資產鑒定驗收費、人員培訓費等與技術創新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
2.因客觀原因
企業需要對項目的目標、進度、經費進行調整或撤銷時,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中心審核,報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審批后,方可執行。
3.確保創新基金安全使用
未經基金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審批,不得將創新基金向他人提供擔保等等。
二、審計具體來說,創新基金使用的效益性審計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遵循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原則。以形成一個控制的閉環系統,有效地保證基金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1.事中審計是指對基金項目的跟蹤審查
采購過程的審計,即對建設項目的各種工具、設備、基礎設施或其他部分的購置情況進行審查;進度的審計,即審查項目各階段的執行效率如何。開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效益審計的目標,應是在評價合規性基礎上,對項目建設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做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糾正。在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規性的基礎上,效益審計更應加強對資金的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效益進行審計。因此開展效益審計,要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以資金流向為主線,通過效益審計,檢查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促進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事后審計
是指對基金項目建成后是否達到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預期效果進行的審計。這些效益都是在項目建成后的投產運營過程中實現的。項目建成投入運營后,管理得好,預期效益得以實現;反之如果項目不能正常生產運行,就會影響其效益的發揮,造成資產閑置浪費,甚至報廢毀損。開展創新基金項目效益審計,調查已建成項目的運營狀況,分析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原因,從項目建設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及運營機制等宏觀制度方面提出審計建議,促進基金項目預期效果的實現,并建立起嚴格的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二、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特征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是一種新的相對獨立的審計形式,它具有獨特的外延和內涵,與真實性、合法性審計有著必然的聯系,但也不等同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歸納起來,經濟效益審計主要特征有以下七個方面:
一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主體具有獨立性。必須具有法定資格的專業審計機構和人員,這些機構和人員在審計中必須保持獨立的地位和身份,保持客觀公正的工作態度。
二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客體具有廣泛性。包括企業各種資金及使用資金的部門,甚至使用資金的計劃、管理等各個環節。
三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依據具有規范性。包括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計算、預算、方案,業務規范、各種標準、技術經濟指標及本單位和國內外同類行業歷史水平。
四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程序具有獨特性。主要表現為審計工作結束后只出具經濟效益評價審計報告及審計建議書,一般不需作出審計決定。
五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具有多樣性。除常規審計方法外,還包括一些現代經濟管理技術。如經濟活動分析、管理會計、統計分析、管理咨詢、經濟預測等領域內所使用的方法和技術。
六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作用具有建設性。主要是核實公共資金的效益,評價經濟運行過程及其結果,明確其經濟責任,提出審計建議。
七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目的具有宏觀性。主要是通過對企業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率、效益性的評價,以促進企業資金支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提高。
三、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基本程序
與其他審計程序一樣,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也包括準備、實施和結束三個階段。但是,在這三個階段中,經濟效益審計所進行的具體活動,與財務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在準備階段要搜集更為全面和內容比其他審計更多、更復雜。其次,企業經濟效益審計需要編制更具體和細致的審計計劃及其實施方案。因此經濟效益審計工作實際操作難度更大。第三,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不采取突擊審計的方式,在實施審計工作前,要給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第四,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采取詳式報告,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內容與其他審計有較大的區別。審計報告中要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狀況進行系統分析,指出制約經濟效益提高的因素,提出具體的建議和措施。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除了要運用財務審計和財經審計的方法外,還要運用其他方法。專門運用于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工作中的方法包括經濟活動分析方法、經濟預測方法、現代管理方法等等。經濟活動分析方法是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定量分析和評價的一種方法,它運用運籌學的原理和方法,分析企業經濟活動的數量和質量指標,并透過各項指標及其關系,分析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及各環節之間的內在聯系,評價企業的經濟管理狀況,擬定挖掘企業內部潛力和改善經營管理的措施。經濟預測方法是運用統計分析的方法,分析預測經濟效益的狀況。此外,企業經濟效益審計所運用的現代管理方法還有決策管理法、統籌法、價值工程等。
四、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內容
1、總體經濟效益評價
總體經濟效益評價主要是考察被審計單位是否取得了預期的經營成果、完成了計劃任務等。總體評價主要審查內容:(1)確定已實現的經營成果水平。主要是確定所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利潤總額、社會貢獻總額、上繳利稅總額、資金利潤率等各項經濟指標水平。(2)審查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主要是將被審計單位實際數與計劃數、目標數相比較,確定完成程度。(3)與相關指標進行比較,進而總結其成績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過與被審計單位不同歷史時期經濟指標的比較,或者與其它單位、同行業先進水平等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和取得的成績,為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明確方向。
2、主要業務經營活動審計
業務經營活動直接影響經濟效益。業務經營活動的審計主要是將有關指標的實際水平與計劃、定額、先進水平等進行比較,作出評價。具體包括:常規經營活動的審計,即對采購、存儲、生產和銷售等業務的審查。(1)采購業務審計。主要審查采購計劃制定的正確性,采購計劃的完成情況,采購方式的合理性,采購批量確定的科學性,采購成本水平的變化以及采購費用水平的高低等。(2)存儲業務審計。主要審查儲備定額制定的科學性,儲備計劃的完成情況,儲備場地的利用情況,倉庫管理制度的健全與有效性,材料物資的保證程度等。(3)生產業務審計。主要審查生產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完成情況,生產任務與生產能力的平衡狀況,生產過程的組織與管理水平,產品質量水平,生產成本水平等。(4)銷售業務審計。主要審查銷售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及其完成情況,銷售方式的合理性,銷售費用的高低,銷售收入水平等。
3、專項經濟活動的審計
專項經濟活動的審計包括對外投資、固定資產購建與改造、新產品開發、市場開發等活動的審查。
4、主要經濟資源利用的審計
企業經濟效益是指投入與產出的比例關系。考察效益水平的高低,既要看產出的多少,也要看投入的高低,而經濟活動中的投入主要是指企業所占用和耗用的經濟資源。所以資源利用效益的高低也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重要內容。審查資源利用效益主要是分析各種經濟活動中所消耗資源的大小,計算資源利用效益的指標并與相關標準進行對照,從中找出資源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利用資源及提高資源利用效益的措施。經濟資源利用效益審查的內容主要有:原材料利用效益、勞動力利用效益、固定資產利用效益、資金利用效益、能源利用效益等。
五、企業經濟效益評價
一是要選擇適當的評價標準,確立評價指標體系。確定審計項目后,應結合對被審計單位的審前調查,了解主要業務的特征、生產工藝和技術特點、管理方式等,在遵循科學、有效、相關、可操作性原則基礎上,確立審計評價的指標體系。評價指標的設置應該簡略、清晰,便于操作和考核。指標內容和計算,均力求簡單,易于使用。
二是針對不同的效益審計項目,靈活運用審計指標體系。在實施經濟效益審計的評價活動時,可能采用某一項標準,如當期的經營計劃;也可能在同一項目或對其中不同的審計事實采用幾個不同的標準,如既采用當期的經營計劃,又依據歷史最好水平,并考慮國內外同行業的先進水平等,來評價企業經濟活動體現的效益優劣,并由此找出差距,發掘潛力,提高效益。
由于各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在考核企業經濟效益時,所運用的考核指標也不同。就某一項具體的指標而言,其運用過程和要求也是有區別的。在考核企業經濟效益時,應注意將上述指標作為一個完整的指標體系來運用,防止片面地、僵化地運用這些指標。否則,便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為了使評價標準更適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和便于將來審計建議的落實,在確立審計評價標準時應與被審計單位溝通,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認真分析研究評價標準對被審計單位的適用程度。在指標的使用上要考慮所使用的指標是否與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緊密相關,要選取那些確實能反映其經濟效益水平的指標來進行評價。在數量水平的選擇上要具有先進性,同時也要具有可行性。
評價標準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復雜的過程,需要審計人員作大量細致的工作。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注意經驗的積累,積極收集有關經濟活動資料,必要時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努力把經濟效益審計的基礎資料搞扎實。有條件的內審機構可以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評價標準的測算和建立工作。
三是做出恰當評價結論。根據審計項目所取得的審計證據進行歸集、整理、綜合分析之后,就需要對照選定的評價標準,做出各個審計重點或分項目乃至整個項目的評價結論。
審計評價中凡涉及審計結論的重大問題,都要具體說明相關的標準、結果及原因,對審計報告中的審計建議,也應詳細列明理由,便于與被審單位交換意見和部門領導審閱。審計結果是對履行經濟責任的證實或是涉及對事、對人的處理,必須保持職業謹慎,充分聽取被審計單位意見,對不當之處進行修改。但是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意見不合理、不符合事實的,審計人員應堅持原則,維持原有的審計結論。必要時可將被審計單位的意見與有關審計證據作為審計報告的附件,以供審核該報告和做出處理決定時參考。
內部審計部門(以下簡稱“內審部門”)是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正常運行不但能夠及時發現企業內部的非正常消極因素,而且可以為管理層提供準確的決策依據,從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一個健康有效的內審部門可以在改善企業治理機制、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及時防范企業風險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內審部門的績效評價問題,在我國提出得較晚,在評價指標的選擇上,通常簡單地使用審計計劃完成情況、審計的及時性、時效性以及領導的滿意度等指標,在權重賦值上隨意性強,還常常出現被審計單位充當評價主體等。這種考核模式存在明顯的不足:
1、指標過于簡單,考核面窄。內部審計作用主要是確認和咨詢,現行考核指標多偏重于確認職能的考查,對咨詢職能的考核不足,不利于體現內部審計在促進企業改善組織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而這些正是內部審計的主要價值所在,也是體現其未來效能的地方;
2、指標體系缺乏應變性,不能及時反映內審部門在不同時期,因企業戰略目標、經營策略的調整而適時轉換的工作重心,也不具備對內部審計未來工作重心定位的指導作用;
3、考核關系不夠合理,如采取360度打分原則,由被審計部門充當評價主體,易影響到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可操作性差。許多審計項目,如經濟責任審計,是受托業務,隨機性很大,內審部門很難用計劃控制。又如不同的審計內容、審計對象,審計目的等,都決定了每次審計有不同的特征,及時性、時效性等指標就缺乏涵蓋度,也難以制定明確的操作指導標準;
5、考核與內審部門前后的工作環節銜接不好,許多企業未將績效考核放在管理的體系中考慮,孤立地看待考核,忽略了考核前期與后期的相關工作。內審部門績效評價模式的不足之處,既不利于客觀反映內審部門工作的得失,也不利于指引內審部門的業務重心定位,甚至會扭曲內審部門的形象。制定科學化、標準化的業績評價模式,既是正確評價內審部門功過得失的前提,也是引導內審工作重心的重要工具。
二、建立內審部門績效評價模式的困難
內審部門的諸多特征導致評價其績效會面臨許多困難:
1、內審部門作用的發揮,深受其獨立性、客觀性特征強弱的影響,而這些特性強弱多由企業的內部控制架構和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決定;
2、內審部門的工作實際上是一種面向企業內部提供的服務,對于服務質量的認定缺乏統一的方法和一致的標準;
3、內審部門的貢獻一般都具有長期性,而績效考核一般是以不超過一年的時間段為周期,考核時很難兼顧各周期之間的聯系,無法全面評估長期性業績;
4、內審部門的作用多具有間接性,很難用定量方法去計量,而用定性的方法又顯得過于簡單,缺乏說服力;
5、內審部門提供的咨詢服務,如在完善內部控制建設方面,內審部門只能提出建議,具體操作在各業務部門,這些建議的作用發揮,依賴于領導的重視和作業單位采取的具體行動,所以也很難客觀地評價這些咨詢服務的質量;
6、缺乏成功先例可鑒,正如前文所提,由于企業內外的環境有別,如果完全引進西方現代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模式,將出現水土不服,而把西方現代內部審計績效評價模式與我國實際情況結合起來的實踐還很少。
三、建立內審部門績效評價模式的幾個建議
如何客觀公正評價內審部門的工作業績?何以解決存在于其中的現實問題?首先我們必須關注方法體系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進行努力:
(一)評價指標設置應遵循的原則
1、嚴格把握評價原則和評價思想的內涵,以保證指標的有用性;
2、指標計量結果的獲取應具有規范可靠的基礎,以保證指標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
3、指標體系應是能有效反映內審部門關鍵業績驅動因素的衡量參數,而不是對所有操作過程的反映,考核不能面面俱到;
4、進行層層分解,即按照內部審計組織的層級,逐層傳遞下去,形成邏輯嚴密且層次分明的系統;
5、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有機結合,定量指標部分應包括服務/運作指標,定性指標應包括與部門職責及業務發展戰略相一致的軟性參數;
6、總體把握指標的數量和權重,指標不宜太多,并要按照科學的方法確定各指標的權重,為對指標進行科學統一的記分測量打好基礎。
(二)多角度建立指標體系
建立內審部門績效評價體系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切入,實現多種構建方法。一種方法是以內審部門作業范疇為對象,首先將內部審計作業進行細化,再針對具體的作業進行綜合評價:防衛性作業著重考核內審部門完成任務的效率和程度;建設性作業著重考核獲取效益的評估、增進利益或提高企業管理效率;一般性作業著重考核審計報告的質量、后續審計的及時性等。另一種方法是以內審部門“三E”(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職能作用為范疇,結合時間緯度,設置內審部門的短、中、長期考核指標:供短期考核的經濟性指標,如投資項目經審計后的實際投入與審計前的預期投入的對比結果;供中期考核的效果性指標,如被審計單位經過采納審計建議改進工作后的實際產出與預期產出的對比結果;供長期考核的效率指標,如經審計后的實際產出與前期已審計過的實際投入的對比結果等。再一種方法是利用企業績效目標確定內審部門的績效評價體系:首先界定內審部門可以影響的企業績效目標,接下來分析內審部門要做出什么樣的業績才能有助于企業達到其目標,把這些成果作為內審部門的考核標準。
(三)評價的標準和實施
理論上講,可供選擇的評價標準有預算標準、歷史標準、行業標準、規模標準和區域標準等。由于內審部門的工作內容和工作結果屬于企業秘密,是不要求公開和企業不愿公開的,這樣,無論是選擇行業標準、規模標準,還是區域標準都很難操作,預算標準和歷史標準成為企業最具操作性、最現實的選擇。
一、審計判斷績效及績效函數
(一)審計判斷績效的涵義
什么是審計判斷績效(AuditJudgmentPerformance)?最為典型的當屬Libby(1995)對審計判斷績效的定義,他認為:審計判斷績效是審計判斷與一定的判斷標準相符。顯然,此定義是對一個好的判斷績效的定義,并不是對審計判斷績效的一般定義,因為審計判斷績效可能好,也可能差。筆者認為,審計判斷績效是審計判斷結果與一定的標準的相符程度。這里所說的標準包括效果性和效率性兩個方面,一個績效好的審計判斷要同時滿足審計效果和審計效率兩方面的要求,既要有質量上的保證成本,又不能過高。修正后的審計判斷績效的定義是符合一般的業績定義的精神的,是以審計判斷的效果性或效率性作為指標或標準來界定審計判斷績效的。然而,在審計實踐中,審計判斷的效果性和效率性是比較難于確定的,從而也就導致了審計判斷績效的計量是比較困難的。
(二)審計判斷績效函數
在以往的研究中,涉及最多的是審計判斷績效的影響因素問題。比較有代表性的是Einhorn和Hogarth(1981a)以及Libby(1983)提出的等式(1)表示的審計判斷績效及其影響因素函數:
績效=f(能力,知識,激勵,環境)(1)
從等式(1)可以看出,他們認為審計判斷績效受審計人員的能力、知識、激勵和環境因素的影響。此后,一些學者進一步研究了知識與績效及其它影響因素的關系。Bonner(1990)研究了經驗和審計判斷績效之間的關系,Frederick(1991)研究了經驗和知識之間的關系,Bonner和Lewis(1990)研究了知識和能力與績效之間的關系。Libby(1995)指出,由于知識被其他三個因素及經驗決定,因而績效與四個影響要素之間的關系是復雜的。知識與其他影響因素的關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知識=g(能力,經驗,激勵,環境)(2)
以此公式為基礎,Libby(1995)構建了知識與績效及其它影響因素的模型,具體模型如圖1所示。這一模型被認為是比較完善的模型。大量的研究都是以此模型和審計判斷績效函數為基礎的。在上述兩個公式中的環境因素都包括了任務的因素。
筆者認為,等式(1)和知識的前因和后果模型基本上勾勒出了審計判斷績效及其影響因素的框架,也與Campbell(1990,1993,1996)提出的績效行為理論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我們也認為Einhorn和Hogarth(1981)、Libby(1983)的績效函數存在著一些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績效的影響因素缺乏系統性和脈絡,比較零散;二是有些績效影響因素不恰當;三是對環境因素理解得太窄。從已有的研究來看,大部分集中在第一個因素,對后三個因素,尤其是環境因素研究比較少。
二、審計判斷績效的主體因素
根據認知心理學的觀點,審計判斷過程可以看作是一個心理過程,因此,審計人員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最為直接的因素。任何一個審計判斷的都是針對一定的任務(客體)的判斷,因此,審計判斷任務就構成了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又一個因素。根據系統論的觀點,我們可以把審計人員判斷看作一個由審計人員和審計判斷任務系統構成的系統。由于系統與其環境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的關系,因此,審計判斷環境同樣會影響審計判斷績效。根據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審計判斷績效是審計人員、審計任務和審計環境的函數。審計人員因素也稱為審計主體因素,是指由審計人員擁有的并帶到工作中去的因素;審計任務因素是指需要審計人員作出審計判斷的項目;審計環境因素也稱系統因素,是指與審計判斷績效有關的所有的審計判斷主體、審計判斷項目之外的因素,它們不受審計判斷主體的影響。據此,審計判斷績效函數可以表示如圖。(圖見11期雜志)
根據以上我們對主體因素的界定,影響審計判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Einhorn與Hogarth(1981)、Libby(1983)的績效函數中的前兩個因素知識和能力屬于主體因素。但用這兩個因素概括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主體因素是不全面的,需要進一步研究。我們認為,審計判斷主體因素應包括:性格、陳述性知識、智力技能或經驗、努力程度。
(一)性格
性格是個人在現實態度和行為方式中表現出來的穩定的心理特征,是具有核心意義的人格心理特征,是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由于客觀事物對人的影響以及人對影響的反應而形成的一定的態度體系和與之相應的行為方式。性格最能表征一個人的個性差異。因此,它同樣能夠表征個體判斷績效方面的差異。許多心理學家從不同的角度對性格進行了分類。如A·培因和T·查理按照理智、意志和情緒哪一種在性格結構中占優勢來把性格分為理智型、意志型和情緒型三種。H·A·威特金按照兩種對立的信息加工方式把人分為依從型和獨立型。
在經濟學中,根據人們對風險的態度把人分為風險偏好型、風險中立型和風險厭惡型三種。審計人員在做出審計判斷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擔判斷錯誤的風險,但承擔的風險的大小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審計人員對待風險的態度。如果一個風險偏好者進行審計判斷,其判斷結果往往具有很高的風險性,從而進一步把其本身、會計師事務所以及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置于高風險的境地。風險厭惡者在進行審計判斷過程中往往會設法使審計風險降到最低,從而導致審計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應該說以上兩者的審計判斷績效都不好,但就兩者比較而言,后者的審計判斷績效強于前者。因此,我們認為風險中立者,或者考慮審計效率的風險厭惡者,具有取得良好審計判斷績效的基本素質。
(二)知識、技能、經驗、記憶
一般來說,知識是人們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但對個體來說,知識是指儲存在記憶中的信息。顯然,這里所說的知識是指個體已經獲得的知識。認知心理學家安德森認為,人類的知識有兩種:一種是陳述性知識;另一種是程序性知識。陳述性知識是由人們所知道的事實組成,這些知識一般可以用語言進行交流,它可以采取抽象和意象的形式;程序性知識是指人們所知道的如何去作的技能,此類知識很難用語言表達。比如,許多人都會騎自行車,但卻講不清這種知識;許多人能流利地說本族的語言,但卻說不清語法規則。在審計判斷過程也是如此,有經驗的審計人員雖然做出了正確的判斷,但卻說不清審計判斷是如何做出的。因此,程序性知識也就是智力技能,即完成各種智力程序的能力。顯然,程序性知識是長期實踐逐步積累形成的。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判斷,這兩方面的知識都是不可或缺的,審計判斷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審計人員從事此項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無論在哪個國家,要成為勝任的審計人員,就必須首先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因此,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既是對要成為從事審計業務的人員的基本要求,也是對是否具備從事此項業務的基本知識的檢驗。同時,審計人員做出正確的審計判斷還需要具有程序性知識,也正是這些程序性知識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審計人員的個體的判斷績效的差異。因此,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都影響審計判斷績效,但后者影響更大。
在Einhorn與Hogarth以及Libby績效函數中,把能力(Ability)作為審計判斷績效的變量。這里所說的能力不是指普通心理學中所說的能力,而是指完成信息編碼、檢索和分析任務的能力。這一定義是從信息加上角度出發的。從普通心理學的角度看,我們認為,這里所說的能力相當于技能。技能是人在活動中運用有關的知識經驗,通過練習而形成穩定的、復雜的動作方式系統,這里的動作是廣義的既包括外顯的實際操作,也包括了內隱的智力動作。技能按其性質和特點可以分為動作技能和智力技能兩類,智力技能是借助于內部語言在頭腦中進行動作的方式或智力活動方式,包括感知、記憶、想象、思維,但以抽象思維為其主要成分。因此,Einhorn,Hogarth和Libby績效函數中的能力應屬于智力技能范疇,而智力技能就是程序性知識。
一些研究審計判斷的西方學者(比如,Libby,1995等)把經驗作了更加廣泛的定義,認為經驗是包括第一手和第二手與任務相關的能夠提供在審計環境中學習的機會的廣泛的境況。根據此定義,經驗不僅包括親自參與完成實際審計的境況,也包括復核其他人的工作、收到上級人員的復核評論、收到結果的反饋、與同事討論其他審計、閱讀審計指南和培訓。此定義存在以下兩個不足之處:一是把經驗界定為可提供學習機會的境況是不恰當的,各種提供學習機會的境況只能是為增加經驗提供了條件,或者說是積累經驗的過程,但不等于是經驗本身,經驗應該是這一過程形成的結果;二是過于寬泛,包括了學習間接知識和獲取直接經驗的境況,很難劃清知識和經驗的界限,也不能體現經驗的實踐性的特征。因此,我們認為審計人員的經驗應界定為:直接通過實踐形成的技能,或者說是技能經驗的具體表現形式。它通過技能的形式影響審計判斷績效。Marchant(1990)也指出,間接經驗形成一般知識,直接經驗形成具體知識。依此就可以比較好的解釋為什么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能夠作出正確的審計判斷,因為它們具有比較高的技能,而這些知識又需要長期的審計實踐的積累。
被認為與審計判斷績效有關的另一個因素就是記憶。記憶是過去經歷事物的反映。記憶與審計判斷績效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呢?心理學家Hogarth(1985)指出,一個好的記憶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好的判斷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一些研究人員(Pumlee,1985;Moeckel和Plumlee,1989;Frederick,1991)研究了記憶與審計判斷績效的關系并指出:在完成一個具體任務期間,在收集審計證據的過程中,記憶對決策績效有著重要的影響。那么,記憶與經驗、技能等要素是什么關系?從已有的研究來看,它們是把記憶作為導致不同經驗差別的原因來看待的。大量有關記憶的研究是在有經驗的審計人員和新手之間進行對比。有的研究(Frederick,1991)表明,經驗的審計人員存在著一個圖表式的記憶結構,對內部控制優先回應,而新手只能根據線索回應;也有的研究(Choo和Trotman,1991)表明,有經驗的審計人員能回憶起更多的與持續經營假設不一致的信息。我們認為,記憶既是形成經驗的手段,也是經驗的內在形式。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審計人員的陳述性知識、智力技能或程序性知識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直接因素;智力技能是經驗的具體表現形式;記憶既是經驗的形成手段也是經驗的內容。當然,陳述性知識和智力技能也還受其他因素的影響,雇員擁有的知識和技能是個體內部因素(能力和性格等)、個體的外部因素(所受的教育、培訓、經歷等)的函數。上述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及其與判斷績效之間的關系如圖。(圖見11期雜志)
(三)動機和努力程度
動機是激發個體和維持個體進行活動,并導致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的心理傾向或動力。因此,審計人員的判斷績效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動機的影響。正因如此,一些績效評價的研究者(Campbelletal,1993)把動機作為影響績效的直接原因。我們并不否認動機在績效中的作用,但把它作為影響績效的直接因素是值得商榷的。
在影響審計判斷的績效的諸多主觀因素之外,還有一個因素,那就是審計人員的主觀努力程度,努力程度是一個主觀性最強的因素。在一項審計判斷中,審計人員努力和不努力、努力程度大小都會導致審計判斷績效的不同。努力應該是審計判斷績效的直接影響因素。而審計人員的努力程度來自于審計人員的動機,動機越強努力程度也就越高。一個特別重視個人聲譽的審計人員比一個不太重視個人聲譽的審計人員的審計判斷績效要好。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努力程度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直接因素,動機通過影響努力程度來影響審計判斷績效。審計人員的動機受需要和激勵兩個因素的影響。努力程度除直接影響審計判斷績效以外,還影響陳述性知識和智力技能,審計人員的努力程度與其陳述性知識和技能的獲得成正向關系。努力程度、動機、需要與審計判斷績效的關系如圖。(圖見11期雜志)
三、審計判斷績效的任務因素和環境因素
(一)任務因素
我們認為,任務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主要因素之一。任務的特點不同,對審計判斷績效影響是不一樣的。Hogarth(1985)指出,審計判斷的正確性是個體特點和任務環境結構的函數。任務對審計判斷績效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任務的復雜性、任務的重復性、任務的規范化程度、任務的類型和任務質量等,其中前兩項受到了廣泛關注。任務的復雜程度對審計判斷績效的影響如表。(表見11期雜志)
從上表可以看出,任務越復雜,其不確定性程度越高,需要的審計人員的判斷能力也就越強。因此,比較而言,復雜程度越低,或者說任務的結構化程度越高,越容易取得好的判斷績效。審計人員不斷重復的參與同類審計項目有利于積累豐富的審計經驗。
(二)環境因素
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了大量的企業發展資金,有力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但是審計發現,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在項目申報、資金管理、績效評價等方面存在虛報騙取、擠占挪用、缺乏完善績效評價體系等方面的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如何加強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的審計,筆者談談如下的看法。
一是要從項目申報真實性入手。項目申報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是否存在有無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已關閉停產的企業,用已過期的機構代碼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未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或通過偽造、變造、捏造材料、出具虛假證明獲取中央財政資金的行為。審計時可查閱企業申報材料、核實企業財務報表、生產數據,延伸調查工商局、環保局、稅務局、供電公司、供水公司等部門和單位。
二是要從資金投入流向入手。首先要關注企業發展資金是否撥付到位,有無滯留、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或用專項資金平衡預算或其他不按照規定范圍使用資金的現象。審計時可查閱財政年度結算表、指標賬及財政系統上下往來賬;其次審查下撥資金的實際用途,是否按申報材料中規定的范疇使用,有無先按正常渠道下撥再通過企業“轉圈”返回或者虛開發票套取資金的現象,以及是否存在資金審核部門通過下屬機構以評估、服務等名義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可通過審計承建企業的項目資金帳與申報資料核對來發現問題,根據資金流向延伸相關部門和個人,必要時還可以向開戶銀行詢證、核實,發現疑點一查到底。
三是要從項目實施績效情況入手。審計時要調查獲取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管理、使用專項資金的成效情況,看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是否達到預期效果,有無因可行性研究不夠、決策不當、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等問題;有無因配套資金不到位、地方政府和項目承擔單位投入不足等原因,造成已列入規劃或批準轉產的項目難以啟動或未按期完工,以及未正常運營等問題;有無不按資金安排順序使用資金,導致職工安置不到位,引發社會穩定的問題。
四是要從嚴肅政紀法紀入手。在對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審計中,若發現資金在投入、運行、建設中存在通過偽造、變造、捏造材料等手段,內外勾結套取財政資金的違紀違法問題,除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外,還要移送有關機關追究黨紀政紀責任,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校辦企業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學校和企業的產權關系不明確
目前高校校辦企業主要兩種管理模式一是學校通過成立產業管理辦公室直接管理校辦企業;二是學校通過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來進行管理。為規范校辦產業建設,教育部積極推進以資產經營公司為來管理學校所投資企業股權和經營性資產,規避經營風險,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在以上兩種管理模式下高校管理層都與校辦企業有著較強的經濟聯系。學校以投入到國有資產的財產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但不對或極少對其進行財務管理。高校管理層對企業實行目標責任管理,比較有代表性的經營方式是承包制,每年企業與學校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考核企業及其管理者經營業績的重要依據,并作為企業的年度經營目標。但由于目標制定缺乏科學合理依據,考核指標單一,與企業的經營業績脫節,使得制定的目標任務不合理。另外,校辦企業固定資產賬戶上往往只反映用學校投入資金或自有資金購置的固定資產。某些企業對學校提供的廠房、辦公室及設備等實體都不列入實收固定資產入賬,變成學校無償支付和提供。學校和企業在產權上界限不清、投入的資金狀況不明、資產賬物不符,極易導致國有資產的無償占用與流失。
(二)校辦產業對國有資產負有的保值增值的責任認識不清
校辦企業大部分以學校投資為主,學校管理企業模式主要由學校委派企業管理者,在管理方式上一定程度上還帶有行政計劃色彩。當學校完成對一個企業實施投資以后,企業就應當對學校的國有資產承擔著保值增值的責任。但目前有的企業只享用對資產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甚至一些經營人員把企業作為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而不考慮對資產保值增值的義務,最終結果造成了學校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由于高校對企業績效考評多采用上交利潤或占用資源費方式,雖然操作簡單,但不能正確評價企業的經營績效。因此某些企業負責人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只考慮短期行為,注重短期效應,不考慮企業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造成企業資產長期投資獲利能力降低,企業競爭力降低,發展缺乏后勁。
(三)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以科技產業為主高校的校辦產業數量眾多、規模各異,涉及經營范圍包括科研、工業、貿易和技術咨詢服務等領域,對促進產、學、研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一些企業在創立和發展過程中只重視生產和銷售等環節的工作,忽視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或多或少出現財務規章制度不健全、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執行不規范、成本核算和財務數據不準確、收入分配不合理、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等,未能建立有效的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財務管理體系,嚴重影響了校辦企業的經濟效益,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有的企業雖然也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但由于監督不力,對資產疏于管理,財務控制不力,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四)財務管理缺乏系統的控制監督機制
學校對校辦企業投資,每年僅通過數次召開的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實際上是難以了解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高校管理者雖然獨立行使法人權力,但不承擔具體的受托責任,所以也難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造成投資的所有者缺位。部分高校缺乏完善的財務監督機制,校辦企業財務過于獨立,“內部人控制”現象突出,未建立年度財務報告備案制度和審計監督制度,對一些重大經濟決策未能實施備案審批制度,導致企業資產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三、建立完善財務管理,加強內部審計監督
(一)加強財務審計,促進國有資產增值
學校作為校辦企業的投資人,直接擁有選擇和考核經營者、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收益分配等權利。目前各高校相繼成立學校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也是出于對國家資產負責的重任,代表學校行使股東的權利,負責監督和管理,并承擔相應的保值增值責任。通過設立資產經營公司,做到校企分開,有助于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保障企業作為經營主體的靈活性和高效性。校企應按《公司法》等相關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核算制度、領導層決策制度等。為加強財務監督的力度,還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加強內部審計。利用學校內部審計部門或外聘社會審計機構,定期對企業的經營行為、財務會計資料,以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進行審計。對于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相關企業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隨著校辦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除了進行傳統的財務審計,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外,還要開展經濟效益審計。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利潤等方面。其中經營過程產生的利潤是企業生產和經營取得的最終成果,涉及到學校、企業及其它所有者之間的分配問題。對利潤的審計也是維護國有資產的完整和保值增值。由此可見,高校審計部門作為獨立第三方參與到校企資產的監督中,一方面可以提高校辦企業的生產、經營、銷售、財務管理等環節的控制質量,另一方面還可以對企業的經營管理與經濟效益作出評價,幫助經營者做出正確的決策,為校企發展提供支持。
(二)開展審計監督,明晰產權關系
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有清晰的產權關系。資產關系是企業最根本的關系。為避免學校對企業經營活動承擔無限責任,學校通過成立資產經營公司代表學校行使股東權利。資產經營公司在財產、機構、財務核算、管理人員等方面與學校分開。資產經營公司不再是行政管理部門,而是一個經營實體的企業,只是其所經營的是股權和資產,代表學校對所投資的校辦企業實施有效監管,承擔學校校辦產業資產的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的責任,具體而言就是關注企業資產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和對學校股東的投資回報。成立資產經營公司實際上是在學校和企業之間建立了一道“防火墻”,避免因為企業不規范運行對學校正常教學和科研工作造成影響。通過開展對校辦企業的審計監督,可以從根本上明確學校與校辦企業之間的產權界限。資產經營公司對學校投入到企業的資產享有資產增值受益、經營重大決策審核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確立了企業法人財產權和企業法人地位。在校辦企業中建立起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責任明確、靈活運轉的組織機構。校辦企業在高校相關機構的監督下,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
一、我國中小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管理者對內部審計認識不足,內審工作缺乏獨立性
在多數中小企業中,管理層未能充分意識到內部審計的潛在價值,有些企業不提倡設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或者讓企業會計人員兼職內部審計,有些企業雖設立內部審計部門,但將內部審計部門設立在財務部門之內,造成的結果就是內部審計人員無法客觀的監督財務部門,受其地位及獨立性的限制,內部審計人員也很難監督到企業其他部門。這就導致了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審計只停留在對財務數據的查錯防弊,未曾涉及到企業內部控制及管理,更不必說為企業內部管理提出改革性建議了。
(二)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乏專業內部審計工作者
一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對企業自身是否帶來更優質的經營及管理策略,要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是否具有專業的審計知識、技能以及職業判斷能力,是否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是否了解相關行業的市場或發展前景,還要有較強的管理溝通能力。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來自于財會部門,缺乏一定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經驗,這就使企業內部審計僅僅局限于對財務數據審計,不能為企業內部控制及經營管理出謀劃策。
(三)對內部審計工作帶有偏見性認識,缺乏對職業的客觀判斷
由于在中小企業中普遍認為內部審計人員工作僅僅是查賬,該工作性質直接導致了企業其他工作人員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誤解,造成內部審計人員與企業其他人員之間人際關系緊張,內部審計人員長期在這種壓抑的環境中工作,使其感覺到不能實現自身價值,久而久之,出現內部審計人員離職,內部審計部門無人接管的現象。這些都不利于提高內部審計職業的健康發展,加大內部審計職業缺口,也不利于調動在職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使他們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有所提高。在這種惡性循環的狀態下,不利于中小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
二、我國中小企業內部審計的改進策略分析
(一)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層的內審意識
企業管理者應該充分意識到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職能和作用,應積極配合內部審計部門工作,為內部審計人員配置適宜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待遇。積極組織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技能培訓,讓內部審計人員高效的參與到企業的內部控制管理當中,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更新內部審計方法
我國中小企業在規模、資本及技術方面各有千秋,每個企業都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適宜自身發展需求的內部審計方法。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也對傳統的審計方法和技術提出了挑戰,中小企業也應順應時代的潮流,將傳統內部審計方法向新的分析技術以及評價內部控制管理的內部審計轉變,通過利用各種分析技術,建立模型,投資分析等數據加工技術和管理經濟學的最新成果不斷提升內部審計技術,逐步實現內部審計制度的現代化管理。
(三)鼓勵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各種職業培訓,實行工資獎勵政策
由于對內部審計人員工作性質的偏見,使部分內部審計人員缺乏主動學習專業知識的積極性,中小企業應鼓勵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各種技能培訓,考取注冊內審師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人員,企業應給予獎勵。明確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內部管理中的重要性地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積極性的同時,也增強了內部審計專業的受歡迎度。
(四)健全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建設
現行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大多限定在原則性的條款,可操作性欠缺。相關部門或企業應根據《審計法》和《內部審計準則》等,制定較為具體的,操作性強的操作指南。此外,還應針對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發展現狀制定《中小企業內部審計制度》,讓中小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有法可依,各個中小企業在此基礎上,設立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內部審計管理條例。
(五)適當地使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
對于有些中小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能力有限,這就需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內部審計部門擔當中介的角色,這樣可以有效地預防外部審計與企業經營目標相背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企業機密。通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的過程,無形中增強了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更有利于為以后的企業管理及內部控制等出謀劃策,使企業在內部審計部門的協助下健康發展。
三、結論與思考
中圖分類號 G7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3219(2017)11-0077-04
當下職業院校師生間的倫理關系不佳成為不爭的事實,傳統的師尊生卑的倫理觀受到挑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尊師重道的師生倫理精神日益弱化。而師生的倫理精神是職業教育活動中重要的精神支撐,師生間的倫理不能沒有常道常德,不能沒有一種倫理秩序、倫理精神,否則師生將陷入倫理關系的不清、無序、無是無非之中。所以,當下職業院校師生應該追求一種精神,使兩者關系存在合理性的范圍內,并通過師生間的共同遵循以提高教育的實效性,扭轉師生關系的異化狀態,規范倫理秩序,構建師生關系的和諧有序。
一、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內涵詮釋
當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隨著歷史的嬗變以及文化的進步與發展,需要體現社會道德規范的時代要求和師生自身主體性的訴求。從自身的合理性出發,從師生間的互相尊重、人格平等做起,做到既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又把握師生間的倫理規范;既接受師生主體間性的關系主張,又實現師生間的人格平等與對話的關系。因此,現代職業院校師生間的相互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的倫理精神呼之欲出。
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的現代職業院校師生的倫理精神內含著個人主體性向共同體的回歸,以教師或學生的主體性的存在為前提,但又內在地整合了自我與他我的共在,強調師生整體的、共同的存在。在這種精神追求過程中,單一的教師抑或學生主體不再提倡,雙方相互承認和尊重的主體身份共在于教育活動中。這種當代師生倫理精神的確立,既考慮到我國歷史文化傳統中的無個人之現實,又考慮到了西方強大的個人主體性思潮的沖擊[1],使師生在平等交往中走向主體間性,走向師生主體間的相互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間的相互尊重、信任、對話、民主、合作和交流的倫理精神的確立可以改善當下師生的功能性關系,使師生以完整人的存在方式出現,彼此真誠與信任,視對方為存在意義上的主體,強調師生主體間的共同性,同時還保留了個人主體本身的根本特征。
二、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時代內容
(一)師生主體間的尊重
這種尊重的理念包含教師對學生人格的尊重,對學生自主性選擇的尊重,對學生學習權利的尊重;包含學生對教師教學內容和成果的尊重,對教師人格的尊重以及對教師需要的尊重;也包含師生對自我人格的尊重,對職業教育義務的尊重等內涵。通過師生間互相尊重精神的貫徹有利于減少師生間的沖突,有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當代師生關系的確立是對過去教師權威所體現的絕對性、不可替代性的祛除,是對真正的和諧、融洽的師生倫理關系的認同。在師生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教學活動中,只有當尊重成為一種道德的真誠、倫理的熱忱和性善的信念才能化為師生前進的動力,才能轉化為師生勤學上進的倫理精神[2]。同時,尊師愛生的倫理精神,內在地包含了師生人格的平等、對話、民主、信任與合作關系,體現了師生交往關系中的主體間性。
(二)師生主體間的平等
理性地追求職業教育教學過程中師生主體間的平等關系能更有效地消除“學生可能對教師的權威‘延緩不信任’,相反通過行動和交互作用向教師‘隨之產生的能力’開放。相應地,教師將‘樂于面對學生’,與學生一起探索師生所達成的共識。”[3]這N主體間關系的確立意味著權威主義的社會理念的消亡和民主平等的社會交往理念的生成,意味著主體交往矛盾的消解,從而實現職業教育從師生的“對象化關系”向“交往關系”的轉變。只有實現師生人格上的平等才能使雙方心扉真正地彼此敞開,進行真實平等的師生生命對話與心靈的交流,才能在職業教育教學過程中逐步地生成當代師生的倫理精神。
(三)師生主體間的對話
師生的對話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精神的確立和追求過程中的。在職業教育內容上,交往雙方的職業教育知識在交往中相互傳遞。師生以職業教育內容為交往的中介,教師引導職業教育內容內化于學生,學生通過和教師共同理解職業教育內容,實現主動吸收,把職業教育內容內化于自身,達到自我知識系統的建構。通過師生對話達到師生間的共在,彼此間的思想在融洽的環境中得以碰撞和提升,使教育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消解師生間的矛盾,在“我―他”知識與“我―你”知識之間建構轉化的橋梁,真正達成師生之間的“視閾交融”,從而實現教書育人的目的[4]。
(四)師生主體間的民主
作為教師不強調自身的絕對權威地位,在做判斷、決策之前,以平和的心態,多向學生征求意見,不以教師自我為中心,讓學生服從教師的決斷,而是應該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同時,學生也不一味地強調自身的中心主體地位,而是走向師生主體間的交往關系中,學會師生換位思考,給予對方更多的民主參與權利和自由。
(五)師生主體間的信任
師生只有在精神層面上相互信任,才能在職業教育活動中,使學生親其師信其道,達到職業教育效果的事半功倍。師生在交往中自覺摒棄相互的功利性關系,教師主動親近學生,不以學生為手段;學生也主動接觸教師,不敬而遠之,也不以教師為手段。只有相互走近,情感距離才能拉近,走向信任,實現師生對教育認知上的充分交流,達到真正意義上的視域的融合。
(六)師生主體間的合作
哈貝馬斯認為,人類的存在并非以一個獨立的個體為基礎,而是以雙向理解的交往為起點。理解職業教育活動不是反省的過程,而是以生命為引導,進入他人內在心理活動的過程。職業教育教學是師生主體間的思想對話,而不是有知的教師帶動無知的學生,更不是教師對學生的改造。在職業教育的對話過程中,師生都是作為一個真正的人而存在,師生要把對方當作知己,在充分地理解對方的同時,也充分地反觀自身,教學相長。通過師生主體間視閾的融合,以語言為中介,互相進入對方的視野,彼此體驗對方的生命感悟,領會著他人的生存狀態,不斷影響對方精神世界的重構,建立起一種超越知識傳遞的主體合作關系,師生共同謀求自身發展,共同展示生命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在教育的過程中,師生是關系中的主體,是和而不同的關系。師生的倫理精神不僅消解了職業教育主體性的自我異化,強調了主體間的相關性、和諧性和整體性,而且保留了師生作為個體主體的根本特征。在此中滲透了師生與文化世界的融合與共存,積極倡導主體間的交往行為,構建師生以尊重平等的對話、理解、交往、合作為特征的和諧社會的實踐關系[5]。
三、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校園文化生成的依據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既需要師生共同努力將其內化為師生自身的信念,共同地弘揚、恪守、維護和遵循,又需要從師生主體外在文化因素進行生成。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生成的客觀因素中,文化是最為重要的因素。“文化是人的本質的展現和成因”[6],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在自己所創造出來的文化世界中生活,被文化所熏陶、影響、規約,使文化擁有了一種客觀力量,使師生主體的思想、習慣和行為被長期的社會積淀下來并被改造了的文化所同化,并且師生主體也愿意接受自己所創造出來的文化,以此來滿足自身的安全感和歸屬感,在對它產生認同感的同時,進而選擇并支持它,從而也實現了文化的教育功能。這種文化的機理有利于對生活在同一文化世界的師生產生某種共同、穩定的思想、行為和習慣。因此,作為生活在校園文化環境中的職業院校的師生來說,所追求尊重、平等和民主的師生倫理精神,亦需要這樣的文化世界,發揮文化對主體心理上熏陶、影響、塑造、規約作用,使師生追求的倫理精神與職業院校主導校園文化相一致。
基于文化對師生倫理精神生成的潛移默化的推動作用,除了重視社會大文化環境的熏陶和影響以外,更應該重視職業院校先進的校園文化體系的構建,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直接的、有序的校園文化環境。校園文化作為整體系統,從校園文化的構成和文化的形態上講,由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要素構成。物質文化是主體在物質生產活動中所創造的全部物質產品,以及創造這些物品的手段、工藝和方法,制度文化是深層文化心理結構在規范層次上的定在或體現,精神文化也叫觀念文化,是以心理、觀念、理論形態存在的文化,三種文化相互聯系,辯證統一,構成全面協調發展的有機整體。重視校園文化發展的全面性與協調性,既要注重校園物質文化的發展,又要注意校園物質文化變動所引起的校園秩序、學校道德的變化以及師生價值觀的變化,關心校園物質文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關涉師生的生命存在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相關問題,使各文化要素之間互相促進。在先進健康合理的校園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系統熏陶、影響、塑造和規范下,生成現代職業院校師生的倫理精神。
四、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校園文化生成路徑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需要在校園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系統的整體影響下,進行文化上的熏陶、文化上的塑造、文化上的規約來逐步地生成。
(一)建設豐富的校園物質文化,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物質基礎
校園物質文化是校園精神文化的直接物化,它是具有感性的校園文化主體把自身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和文化信念對象化的活動結果。校園的各種建筑物、教學科研設備、圖書資料、校園道路、花草樹木、雕塑壁畫等校園主體本質力量的對象化的產物,是師生直接感受的客觀物質存在,為師生倫理精神生成提供物質基礎。這些沉淀了一定文化觀念的物質存在物最直觀地給師生古典或現代的感觀,一些文人的雕像,如孔子等先賢塑像,直接讓師生肅然起敬,尊師的觀念油然而生。古典感十足的校園文化建筑,讓師生感受到傳統文化內涵和底蘊,而現代恢弘的建筑則可以給師生以自由、民主的新風尚之感。校園的物質文化形態使置身于人文景觀中的師生被人化自然直接影響,促使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起到陶冶情操,凈化心靈,灌輸文化價值觀念的作用。因此,在校園物質文化建設中,優化校園教書育人的物質文化環境,精心打造優秀的物質文化載體,合理布局校園建筑,可以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更好的物質文化基礎。
(二)建設公平的校園制度文化,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制度保障
校園制度文化是校園主體把公平、正義、自由、民主等價值固定化為師生行為、活動模式和準則,是一系列的規范化體系,它是校園精神文化中的文化心理結構。校園制度文化的制定應調動師生主體的主動性,讓管理者和廣大師生共同參與,讓師生在共同參與下感悟自身主體性的存在,體會對制度文化的認同感與信任感,從而使師生在共同參與中體悟師生間民主、合作、交流的倫理精神。師生對制度文化的參與過程直接孕育了學生的民主意識,使他們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增強,更能主動地自覺遵守,對師生共同生成具有現代民主的倫理精神至關重要。在建設校園制度文化的過程中,注重發揮師生主體性的同時,也要注重在校園制度文化構建過程中的自由、民主等文化內涵的生成。因此,建設公平的制度文化能為師生理精神的生成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設先進的校園精神文化為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提供良好的精神氛圍
無形的校園精神文化是校園文化的生命力和靈魂、動力與核心。校園精神文化建設要突出人文情懷,增強校園精神文化的歸屬感,以促進師生的自由全面發展。校園精神文化建設要以校園精神為指導,把師生倫理精神注入其中,讓其體現在學校各種行為文化活動的各個方面,促使師生倫理精神的生成。可以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園報紙、校園板報、校園標語、校園網絡等媒介構建校園精神文化。可以利用師生網絡文化平臺的開展更好地將師生倫理精神注入學校教育中,使教育者及時地了解學生思想動態、各種困惑、學習與生活的需求,使師生互動交流更便捷,實現師生間的對話和交流。更好地讓職業教育回歸學生的生活,讓倫理精神在生活的土壤中健康地生成。同時,校園主體增強校風、教風和學風的建設,可以凝聚學校人本資源,塑造良好的校園精神風貌,促進學校精神文化的全面、協調發展,形成師生間相互尊重、民主的文化氛圍。
現代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形成是一種文化的生成過程,需要師生共同經過一個相對漫長的文化外化過程,即讓師生不斷吸收、接納倫理精神,進而實現自我內化的過程。既要注重社會大文化環境的凈化,以及校園物質文化、校園制度文化、校園精神文化等校園文化環境的統一協調發展,又要注重師生自身對倫理精神的內在自覺追求。只有職業院校師生倫理精神的遵循和恪守達成共識,師生間的倫理秩序才能良性發展,師生間的交往關系才能和諧共存,職業教育的文化知識才能完成有效的傳遞。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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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the Ethical Spirit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Moder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s and the Campus Cultural Generation
Li Ying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