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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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引起了人們的關注:發展中國家很有可能在以下情況下恢復早先的政策:(a)如果他們認定發達國家的貿易干涉是一種變像的“使鄰國淪為乞丐”的方式從而使財富從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轉移;(b)發展中國家認為這些理論上的發展為他們本身進行干預提供了根據。科魯格曼將貿易理論的發展通俗地解釋為“新貿易理論”是因為新模型為政府對貿易的干預在某些情況下有利于國家利益提供了可能。
以競爭模式為基礎的標準新古典貿易理論中鼓吹貿易政策能動主義只是將其作為糾正扭曲的一種手段。扭曲源自國際貿易或直接與國際貿易有關。這種貿易扭曲既可以是內生性的也可以是政策所致。內生性的貿易扭曲是與整個經濟相關的,在貿易活動中它是由于市場不利因素造成的。例如,出口的外部因素不完全適合于出口商時,出動就可能不會發生。在開拓國際市場,建立國家和產品的質量信譽,在外國市場上摸索經營的方法和在外國市場上尋求商品和服務渠道時會面臨這些外部因素。出動也可能由于資本市場的不完善而中止。這可能是因為出動因其最終的債務方是外國實體或者風險與貨幣的波動有關或者與在外國市場的經營有關而本身具有內在的風險。也還會出現一些其它形式的內生性貿易扭曲現象,例如,當被動接受價格的消費者和生產者沒有意識到一個國家在對外貿易中的市場力量時,或者,當遞增的規模收益導致產生一條非凸狀生產可能性邊界曲線時,就會出現內生性貿易扭曲現象。
當貿易干預自身導致偏離帕累托最優狀態時,政策所致的貿易扭曲就產生了。這種扭曲在國際貿易中是十分普遍的,例如,源于進口保護、外匯管制和出口征稅等的扭曲共同形成了不利于出口而有利于進口的作用。當政策制定者不能或不愿糾正這種扭曲現象時就只有政府干預才能糾正這一偏差,并以對進出口都公正的有效匯率為特征對出口和進口替代具有相同激勵作用的中性策略來消除以上偏差。這樣將可以在比較利益的基礎上發展貿易并改善經濟福利。
但新的貿易理論提供了即使沒有扭曲的情況時,政府對貿易的干預仍能改善福利的例子。考慮到這一理論內涵的重要性,本文評論了新貿易理論的觀點,并在理論和實際經驗的基礎上,評估了它們與發展中國家貿易政策的相關性。
2.新貿易理論
新貿易理論提出了貿易干預的兩個論點——利潤轉移論(或稱戰略性貿易論點)和外部因素論。利潤轉移論是以許多市場上的國際競爭實質上是寡頭壟斷競爭的觀念為基礎的。在一些文獻中引用的這些市場的例子有諸如半導體、航空和生物科技產品等高技術產品市場。由于壟斷競爭的主要特征就是產品的價格高于生產的邊際成本,進口這一類產品的國家要向出口公司支付租金。這一情況為政府的干預提供了可能,因為政府可以通過改變公司的決策把生產和有關的租金轉移給國內的公司從而增加國民福利。
外部因素論認為,一些可以產生積極的外部因素的行業和公司也無法發揮它們的最佳社會效應;因此,有賴于政府的有效促進。而這一觀點一直被作為政府進行干預和提供保護的根據。
以上觀點認為,這些行業是典型的知識密集型的高技術產業,因此,必須是政府支持的對象。但實際上,這是非常少見的。
通過國際談判(如烏拉奎回合)以保護專利和知識產權的措施,實行慣例貿易,而研究與開發在這種保護中具有不適應性,對此,有人提出了相反的意見。此外,利用貿易工具如出口補貼來改變外部因素并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因為外部因素是國內的扭曲,要求使用國內的工具加以解決。有關貿易扭曲的經濟文獻明確地指出,在這種情況下,最佳的政策干預就是研究與開發或生產貼補。只有當外部因素產生于出動本身而不是從生產時出口補貼才有合理性。在這種情況下,外部因素就與貿易相關,需要通過貿易手段來解決。在新貿易論的文獻中融人了外部因素就反映了普遍性的行業與貿易政策概念的混亂。因此,下面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把重點放在唯一與貿易政策相關的利潤轉移論上。
a.利潤轉移論
有三種關于利益轉移論的不同形式。在最簡單的形式中,該論點主張使用關稅來抽取國外的壟斷企業在潛在的進入市場中可能享有的租金。如不存在這種潛在的進入關稅只會擴大國內外產品價格的差異,并使福利惡化。對國內公司潛在的進入市場的威脅限制了外國公司的定價反應并促使他們通過一定程度上吸收關稅來阻止這種進入。只要關稅被吸收,即使是部分被吸收,那么,價格的上漲就將低于關稅,因此,關稅收入就能遠遠補償消費者剩余的損失。在特例中,當國外企業吸收了全部關稅時,租金就將在無任何額外扭曲的情況下被抽取掉。這一政策導致的結果和進口商通過進口稅行使壟斷力是一致的。這一點在商業政策文獻中已得到充分的闡述和分析。然而,它們又有本質的區別——正如在最優關稅論中所論述的那樣,租金抽取論不要求一個國家是傳統意義上的能影響貿易條件的“大”國;即使一個小國在國內市場上存在寡頭壟斷供應商時也可以利用進口稅來增加國民福利,這是在最優關稅例中不可能有的結果。
利潤轉移論的第二種形式是,對在第三市場上與一個國外對手進行雙寡頭壟斷競爭的國內企業提供貼補。第三市場的假設使得國民收益的討論僅限于生產者剩余。根據雙寡頭壟斷競爭模型的實質,由兩家廠商互相作用曲線的交點所決定的均衡產出水平,雖然就兩家總體情況而言是最優的,但就某一國而言卻是次優的。因此,貼補通過降低國內企業的邊際成本而增加了國家的福利,從而使之具有更高的作用曲線。這就使企業占有更大的外國市場份額,也增加了國內的利潤,降低了外國的利潤。扣除補貼后的國民福利隨著利潤的增加而增加,補貼本身只是一種轉移支付。這一觀點的關鍵是,補貼使國內企業在國際市場上采取更富于進取性的策略,由此迫使國外競爭對手做相應的改變以適應這一情況。
這一分析在新古典貿易理論的具體內容中可以得到逐步理解。正如迪爾多夫和斯特恩所指出的:“在某種程度上存在扭曲現象。任何一個企業都認識到通過擴大出口所得利益會比事實上的少。”這導致了個體與社會邊際收益曲線的差異。在這種特定情況下,個體的邊際收益曲線在社會邊際收益曲線之下,因而由個體邊際收益曲線和個體邊際成本曲線的交點所確定的出口貿易額是次優的,所以,有必要擴大出口。這類差異產生于不現實的雙寡頭壟斷假設,其中每一個公司都預期另一公司的產出與本公司的產出是不相關的,而實際上模型表明兩者之間是負相關的。缺少國外生產者反響的信息是實際的扭曲。這也要求政府干預。但是,補貼盡管帶來了效益卻仍不是最好的辦法。扭曲理論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政府向國內生產者提供更多的市場信息,坦誠地說,政府所能獲得的信息比個人總要多些。
利潤轉移論的第三種形式就是新興工業論的新擴展。這種觀點認為,一個受保護的國內市場使得具有規模經濟特征的國內廠商在規模上比國外生產者更具有優勢,并使它能夠在國內市場和未受保護的國外市場中增加市場份額,這樣就把利潤從國外轉移到了國內公司中,從而以國外福利為代價增加了國內福利。
在新古典理論中,源自公司的規模經濟就保護本身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因為這種經濟最終在公司的成熟期帶來利潤并可用來償還公司成長期內為投資所借的貸款。但在科魯格曼的例子中,規模經濟是不能由廠商自身得以實現的,因為廠商受到它在國內市場份額大小的限制。在科魯格曼的模型中,規模經濟是靜態的,隨著廠商的產出規模在一既定的時點增加而產出平均成本下降。換句話說,也就是廠商在標準的V形平均成本曲線上向下傾斜的一段內營運。
科魯格曼的靜態規模經濟模型作為一個獨立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是具有新意的,因為總是動態的規模經濟是以資本市場的不完善性和外部因素為基礎的正統的幼稚工業保護論的核心。在這種動態經濟中,平均成本隨著產出增加時期的延長而降低。這里時間是關鍵,因為只有經過一段時間才能有所認識。但是,動態經濟學可能確實是依賴于靜態經濟學的。舉例來說吧,當認識不僅是時間,而且也是市場規模的函數時,可能隨著累計產出的增加(這段時間的總產出)而提高,靜態規模經濟自身就不是幼稚工業保護論的基礎了。但在論證這種靜態規模經濟學是保護論的基礎時,科魯格曼把進口替代從國內擴大到國外,這樣就把暫時的進口保護轉換成了一種促進出口的機制。科魯格曼觀點的關鍵是已假定國內市場足夠大,能有利于假定的規模經濟的實現。
科敦指出,雙寡頭壟斷時假設關于進口保護可促進出口的假設并不重要。他引用伯塞爾和斯納普的研究表明,當存在以遞增的規模收益率為特征的國內壟斷者,他們接受世界價格(假定為小國),則關稅使歧視性壟斷成為可能使國內價格上升而國外價格下降從而促進出口(盡管這并不是社會意義上的最優)。
這樣,盡管一些有關利潤轉移的觀點出自傳統的貿易理論,但利潤轉移論的確為政府干預提供了至少兩條依據。一種是為布蘭德和斯賓塞的租金提取說為小國在其國內市場上存在著國外寡頭壟斷供應商時,利用進口關稅改善國民福利提供了依據;第二種是科魯格曼以進口保護來促進出口的論點,提出了靜態的規模經濟對于幼稚工業保護說是一種獨立的根據,但如我們在下面將會看到的,所有的利潤轉移說都遭到了激烈的批評。
b.對利潤轉移說的批判
利潤轉移說在經濟和政治經濟學方面遭到相同程度的批判。經濟方面的批判集中于模型對于競爭行為和公司數量,寡頭壟斷公司宣稱賺取超額利潤的數量,分析的部分均衡特性,對扭曲識別和對工具選用假設的敏感性。政治經濟學方面的批判集中在鑒于國外可能的報復,無效的政府干預,特殊集團利用了政策,道德公害問題及可能有害的再分配效應而使戰略性貿易政策的范圍受到很大限制方面。
(i)經濟方面的批判
對競爭行為假設的敏感性,依頓和格羅斯曼簡明扼要地證明了這種模式的脆弱性。他們證明得出這些結果的關鍵取決于“庫爾諾特”關于每個廠商都把其它廠商的產出看作是既定的并因此選擇它們自身的最佳產出水平的假設。若轉換成伯特蘭戰略,則戰略的變量是價格而不是產出,通過使出口稅成為最優戰略能改變此種政策的結果;反之,如果雙寡頭壟斷者致力于不變的可推測量,而且每一廠商的可推測變量與其競爭對手的實際政策的反應是一致的,那么,租金轉移到國內公司或利潤轉移是不可能的而自由貿易政策成了一種最優政策。
為了捍衛其論點,斯賓塞提出,廠商間的競爭發生在三個階段——研究開發階段、生產階段和營銷階段,只是在最后一個階段,方可有價格的競爭。所以,對依頓和格羅斯曼的批判也只適應于最后一個階段。在最初的兩個階段是數量上的競爭,因此屬于庫爾諾特型。然而斯賓塞認為,仍可把早期階段作為目標,但是考慮到外部爭論,正如前面就外部因素問題所已經討論過的那樣,如果政策是針對早期階段的,那么,建議的只是產業政策,因為,所要求的手段是國內的工具,所以,不可能存在激進的貿易政策。
對產商數量的敏感性,狄克塞特考慮了一個更一般的雙寡頭壟斷的情況,但這是一個涉及國內市場并因而涉及與消費者剩余關系的情況。他表明只是在廠商數目不是“太大”時,才把出口補貼作為一項政策建議。但隨著國內廠商數目的增加,出口補貼的最優政策實際上會顛倒過來。這是由于國內廠商間的競爭導致了消極的金錢因素,因為每個國內廠商都考慮本身的行為對其它國內競爭者的利潤所產生的影響。這將減少它們共同帶給這個國家的全球性租金份額。當有足夠的廠商數目時,為了稅收的消極外部動機會超過為了貼補的利潤轉移動機。
正如霍斯特曼和馬克森所提出的那樣,即使出口貼補擴大了在全球市場的份額,設想的增加租金仍可能不會實現。這是因為出口貼補導致進入市場的低效從而減少了廠商的產量,使公司的平均成本曲線向上而不是向下移動,使租金也趨向于零。因此貼補收不回,生產者的超額收益率也極不可靠,國民福利也比自由貿易條件下低得多。
依頓和格羅斯曼也表示,當廠商行為具有始終如一的猜測性特征但又有不止一個國內廠商時,出口稅將通常是最優的。一致的猜測性消除了利潤轉移的可能性,這樣,剩下的可發揮作用的因素就只有國內廠商在第三市場上的競爭了,如上所述,這又會導致消極的金錢外部因素。福利最優化策略需要使用出口稅來限制出口和更充分地在貿易方面利用國內壟斷力量——這是古老的最優關稅論的復活。
關于超額利潤的大小:格羅斯曼總是就寡頭壟斷公司可賺取的超額利潤和租金的大小提出疑問。他指出,如果利潤不大,那么,作為增加國民財富的一種方法的利潤轉移的整個范圍將被大大縮小,在這種情況下只可能導致資源的錯誤配置。
關于局部均衡的分析:當經濟干預保護理論在局部均衡內容的分析中得到擴展時,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的結果可有根本的不同。促進出口論是以在本來是富有競爭性的經濟中只存在一個寡頭壟斷國內行業的模式為基礎的。當這個行業得到補貼時,它的擴展是因為其它用途中抽出資源所以沒有租金的損失。但在一般均衡情況中,一些廠商令傳統脫離廠商的行列,國內對稀缺資源的競爭將抬高它們的市場價格并以價格挫敗國內的競爭對手,這與著名的“荷蘭病”范例的配置效應十分類似。而且,如果有數個國內寡頭壟斷者從一個行業可獲得抽取租金的利益,這是其他行業租金的損失所造成的。這些將抵消來自出口補貼的國民福利增益。
事實上,狄克塞特和格羅斯曼已表示,當所有的出口行業處于均衡時(如面臨相似的出口市場條件,擁有同樣的生產技術,面對相類似的國外競爭程度),則當任何一個或多個部門是津貼的目標時,損失明顯地會超過收益,因此自由貿易是最優的政策。當行業處于不均衡狀態時,國民福利中會產生凈收益,這取決于在國內工業擴展時每單位稀缺資源的消耗所得到的超額利潤有多少轉移到了國內工業上。反過來,這又取決于國內外的生產技術、他們產品的替代程度、出口市場上的價格需求反應和寡頭壟斷競爭的實質。這也就意味著,對于選擇目標工業的大量信息要求,而從實踐上來看又很難得到滿足。因此,忽略生產要素在部門之間的轉移和生產要素價格的相關變化,將會嚴重曲解這種模型。
關于市場失敗的辨別和工具的選擇:由于規模報酬遞增的原因,要證明貿易干預是合理的就很困難。因為這些都是廠商的內部因素,會產生什么廠商的利用規模經濟的動力與最佳社會目標不一致的問題。這只是與前面所述的利潤轉移理論中的第二和第三種形式相關。前面已經討論過,在利潤轉移的形式中較小的市場份額阻礙了規模經濟的實現。但市場份額的大小與第二種形式的模式是不相關的,不能達到規模經濟的原因在于得不到準確的信息而導致了市場失敗。這是因為庫爾諾特的純理論性和不現實性使人們放棄了正確的預測。但是,這樣并沒有給促進出口的策略提供依據。首選的最好政策,以消費者福利表示的最小成本達到既定目標的政策,不是貿易政策而是直接針對國內扭曲的國內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公開地提供市場信息。
在利潤轉移論的第一種形式即租金抽取中,利用關稅的貿易政策措施并不是最好的政策,因為,關稅擴大了國內消費者價格和國外生產者邊際成本之間的差距。最好政策是對國外寡頭壟斷者征收的最適當的一次性總付稅款和對國內消費者相等補貼的結合。這種兩面兼顧的政策實際上保證了高效率的競爭結果,又沒給社會增加任何負擔,因為,對消費者的補貼完全能從向外國寡頭壟斷者征收的稅收中獲得。
(ii)政治經濟學批判
外國的報復行為:當我們從政治經濟方面考慮時,利潤轉移的政策問題變復雜了。旨在通過讓國內廠商獲得超額收益或支持國內工業來增加國民福利的政策會引起外國的報復。這會使兩國都處于比自由、不受干預貿易條件下還要糟糕的境地,這種結果是不利的。
這種報復更可能發生于知識密集型的高科技產業中,那里與世界市場相關的規模經濟被這些新理論的支持者假定為更具意義,因為,這些產業被普遍認為是至關重要的。這些高科技產業正如一國的疆土一樣,經常被認為是一件保護更廣闊的政治經濟利益的大事,正如制造業通常被認為是戰后發展中國家的國計民生一樣。姑且不論利潤轉移的相對優勢是否存在,外國政府的干預通常被看作是從這塊肥肉上撈取比合法市場體系保護下所得的份額更多的一種嘗試。
實際上,對于可能因遭受懲戒性報復而被排除在外的小國而言,外國報復的風險更大。請注意,正如對最低關稅論一樣,新貿易理論并不意味著增加全球的福利而僅僅只是站在本國自身利益的角度進行再分配。事實上,將從貿易中得到的收益從由市場決定的配置中轉移出來,已經減少了全球福利。
無效的政府干預:況且,利潤轉移保護論要求政府進行干預。但正如巴格瓦弟所說,政府不能只是被動的貫徹福利最大化經濟學家的思想,它應當是一個有其自身目的的自主行為者或是一個供游說者活動的市場。只要政府擺脫了溫和及被動的態度,則政府干預使福利更糟的可能性也會增大。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充滿了誤導的和過濫的政府干預的事例,況且,對任何政府信息方面的需要,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政府進行行業選擇時的信息需求非常巨大。尤其是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政府將比私營部門更能選擇“贏家”。
特殊利益集團左右的政策:政府干預論也忽略了特殊利益集團采用某些政策的可能性。當進行微觀經濟干預時,政府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小而有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這些集團隨時準備獲取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成本由大的分散的集團承擔,他們不能獲得有關政策的所有信息。結果,政策的干預總是過份和被誤導。進行經濟決策時依靠政治和官僚的強制命令,而不是依靠經濟手段,必然會降低國家福利。
道德公害問題:況且,政府為了履行對一激進型政策的承諾對廠提供補貼時還存在著一個固有的道德公害問題。國內廠商會發現追求補貼被比主動行為有更高的收益,這樣只能增加依賴性。這種追求補貼的做法屬于扭曲引起的直接的尋求非生產性利潤的行為,因為,他們利用資源都沒有直接生產出產品。
有害的再分配效應:另一個政治經濟論點產生于帕累托的有效干預有不可避免的及可能有害的再分配效應一般主張。出口貼補將有助于把收入從社會其它方向轉移給被保護行業的所有者和雇員。因為,受列出的鼓勵的行業一般是高科技行業,這種收入的轉移將或是表現在已被雇用的高薪熟練技術工人的工資增長或是股東超乎尋常利潤增加。與此相聯的另一種一般性主張,是關于貼補的資金將如何籌集以及這種融資可能產生的扭曲效應問題。這些使得貼補的有效經濟報酬率更難以實現,也更不確定。
上述批判嚴重地削弱了新貿易理論的效應并對它作為政策形成基礎的有效性提出了疑問。這無論對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一般來說都是有幫助的。事實上,在發展中國家,反對新貿易理論的政治經濟論點產生了更大的效應。例如,特殊利益集團左右貿易政策的可能性與發展中國家更為有關,這是因為:1)追求租金和尋求非生產性利潤的活動更為有害;2)政治機構更脆弱,因而更易于屈服于此種壓力;機構安排比在發達國家更差。而且,在發展國家,政府干預的記錄特別差。由于對任何依據新貿易理論實施貿易干預進行產業選擇的政府來說,信息要求都是非常巨大的,因此,這一過程將是低效率的和有損國民福利。
然而,仍有人看到租金抽取和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論,對發展中國家來說,不僅有效,而且具有特殊的關系。因此,下面一節將要根據此種經濟的共同特征分析新貿易理論與發展中國家的關系而將上述的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批評擱置一邊。它表明,即使是這兩種對新貿易理論的特別見解也與發展中國家無任何關系。
3.新貿易理論與發展中國家
作為新貿易理論基礎的至關重要的市場與技術因素是否是確定了發展中國家經濟特征并不清楚。這涉及到市場結構、經濟規模、出口產品的技術特征問題。它也涉及不完全競爭條件下貿易自由化所帶來收益的程度以及源自競爭性的新古典模型針對貿易自由的政策處方是否為新的模型所改變了或加強了的問題。
a.市場結構
羅德里克提出:不完全競爭在發展中國家的工業部門較發達國家的更普遍。資本市場的不完善,文化因素與政府政策都可能導致發展中國家寡頭壟斷市場的形成。特別是在二戰后相當長一段時內發展中國家所采取的進口替代政策,抵制了國外競爭的壓力。這些國家通過諸如進口配額之類的措施發展了國內的生產能力并朝著規模生產的方向發展。與此同時,當某公司被某行業的高額利潤和該行業的高速增長所吸引,想進人該產業時卻又被許可證的限制所束縛。發展中國家還普遍缺乏反托拉斯的政策和與之相關的措施。另外從計劃經濟大體情況來看,由于集中控制信息的需要,它的信息處理和向單個企業信息的限制也限制了各個行業企業數量的增加以使整個經濟體系便于管理。
事實上,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說明規模收益遞增與這種市場體制有因果關系。在汽車產業中一個有關規模經濟大小的有趣例子經常被引用。根據發達國家的研究,普遍認為各型汽車的有效的年最低生產規模為20萬—30萬輛。但是,發展中國家平均年產規模只在20萬輛左右。這說明了規模經濟未被充分利用。但是,這些研究并沒有考慮下列因素,如低資本密集度,低水平的生產技術,很低的研究開發費用和廣告促銷費用以及車型的較長流行時間。在一些高資本密集型產業中,固有的規模經濟沒有顯示出它們在這些產業中的國家比較利益是隨著產量的增加而增加的。事實上,對這些產業國內資源成本計算的結果表明它們高于交換比率(即生產價值1美元的進口替代產品所使用的國內資源高于生產1美元價值進口品使用的國內資源)。此外,規模經濟的發揮從根本上說取決于生產技術,發展中國家具有低勞動成本的優勢,因此傾向于采用勞動密集型生產技術。克魯克在她對印度汽車工業的研究中提供了這方面的證據,被她采訪的制造業者認為沒有任何規模經濟可以發揮。
關于新貿易模型與發展中國家關系的關鍵問題不在于市場是否僅僅具有壟斷性,而在于寡頭壟斷的特征是否源于規模經濟。畢竟,規模經濟使壟斷性公司在生產增長時顯著地降低了平均成本。從而,他們獲取了大量的全球性利潤。在這個方面,從發展中國家所獲得的證據很明顯不能提供充分的佐證。
b.經濟規模
由于多種原因,發展中國家小的市場規模使其戰略性貿易政策成為不相關的因素。首先,小規模的國內市場阻礙了規模經濟在國內市場的發揮,也使克魯格曼的進口保護出口促進論與此無關。
其次,正如克魯格曼所言,小規模降低了發展中國家政府作出戰略決策的能力。這是因為小國家并不是典型的全球性產業的聚集地,通過戰略決策獲得其“租金”是新貿易理論的焦點。即使一些全球性的產業以一個小國為基地,由于其本身的小規模將削弱這個國家扮演一個可信的第一推動者的能力。
第三,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小規模,也易于招致外國的報復和蒙受更大的損失。盡管有人認為發展中國家的小規模將事實上使大國對之作出更多讓步和大國對小國家基于同樣理由報復的可能更小。但歷史上有許多強者欺壓弱者的例子。我們注意到,在20世紀70—80年代,西方發達的大國家就采用反傾銷稅來對付發展中小國,而最近這又被美國照搬作為其報復性貿易限制的威脅手段來解決美國與歐共體在公共采購政策方面的爭端。這個例子強有力地說明白了大國有可能對小國進行懲罰性報復即殺雞警猴,不僅僅是因為這種報復對大國的利益影響甚小,更重要的是報復其他大國可能會導致兩敗俱傷。任何報復對小國來說都將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因為他們狹小的市場規模使其對進入國外市場的要求十分強烈。
c.出口商品技術特征
發展中國家反映其比較利益的出口產品是典型的資源與勞動密集型產品。生產這些產品的技術很少遵循遞增規模收益規律。而且,發展中國家不出口高技術產品,他們研究開發活動中溢出知識被戰略性貿易理論引用為引起干預的重要原因。上表顯示了1970—1989年世界高技術出口產品的份額分布情況。歸為其他類的發展中國家在1988—1989年期間至多只占世界高技術出口產品份額的6%。既然發展中國家的比較利益不在高技術產業,則他們把全球利潤轉移給自身的范圍就非常有限。
1970—1989年世界高科技產品出口份額分布
國家1970-7373-7676-7979-8282-8585-8787-89
經合組織95.5793.9391.5288.7986.8085.3083.64
新興工業化
國家和地區1.302.283.184.066.057.568.76
其它2.693.364.435.235.986.146.27
克魯格曼認識到發展中國家出口產品的技術特征與新貿易理論模型的要求不相符合。但是他認為:盡管初級產品的生產本身與規模遞增效益并無直接影響,在諸如港口、倉庫、運輸設施等與初級產品出口相關的基礎設施提供方面都能戰略性地利用貿易政策。他指出,由于其它國家不實行積極的貿易政策,哪怕是一點點的投資津貼也會帶來可觀的比較利益。但是,是具備有效生產規模的出口基礎設施的提供相對于一個小國來說太大,還是相對于這些產品的世界市場規模而言所導致的規模經濟效益如此重要以致對本國出口決策產生著重要影響,對此,一直未有充分的證據。后者如果確實的話,將實際表明出口格局不是由產品的比較利益所決定的,而出口是由的基礎設施的規模經濟所決定的。而且,遞增規模收益率最初來源于生產技術水平的本質而不是取決于出口基礎實施,這和高技術行業中資本成本和研究開發費用的關系類似。
d.貿易自由化帶來的收益
一,非政府組織對于WTO的價值和意義。
近年來,非政府組織的興盛發展與其在國際事務上越來越多的參與是與全球化分不開的。全球化被視為是一種“國家內部政治、經濟和社會活動的外化”,①——諸如環境污染的全球性的問題更多的需要在國際上得以解決,從而削弱了國家在其領土范圍內對這些活動的控制能力。對這些全球性問題的承認,帶來了更多的國際層面上的談判與協商,這樣也就為國際非政府組織提供了更大的活動空間。
與此同時,WTO也在全球化進程中完成了對GATT的繼承,并成功的過渡為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最為完整的一套世界貿易規則體系。當然,非政府組織不可能放棄WTO這個展現其能力的大舞臺。正如一位環境問題專家所指出的:“GATT/WTO爭端解決機制是迄今為止最為常用來解決國家間有關環境問題爭端的機制”。②因此,他們認為如果撇開了WTO就無法實現他們所要達到的目標和利益。
可以說,非政府組織對于WTO體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非政府組織的參與有利于強化WTO的決策能力。當WTO的機構面臨一些諸如貿易與環境等非其所長的專業知識時,從非政府組織獲取的可利用資料、信息將有利于拓寬WTO對有關問題的分析基礎,從而降低WTO決策機構發現事實和推理分析過程中的錯誤,提高相關機構報告的質量。
其次,非政府組織是由一國或數國的公民或公民的聯合發起的并謀求某種公共利益的獨立于國家的具有私人性質的組織。③可以說,非政府組織代表的是某一個或幾個地區公民(團體)的意見。在全球化的態勢下,這一公民或團體的意見已經無法通過國家意志的形式來表達。于是,非政府組織便成為這一部分公民的代言人。而與非政府組織的聯系對于缺乏透明度的WTO來說,無疑是加強其為公眾所認知的最佳途徑。
最后,WTO協議中的僅允許締約國方提供信息的規定無疑造成了一種形式上的壟斷。④如何打破成員國方提供信息的壟斷并創造競爭環境以尋求建立最佳的政策制定機制成為WTO亟需解決的問題。非政府組織的介入提供了一種最佳方案:在WTO中,非政府組織可以扮演一個政府締約方的情報提供競爭者的角色,這樣就能利用其在某一專業領域的智力資源優勢,發揮了非政府組織迅速發現問題并能及時做出反應的特長。從而在WTO體系內構架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平行競爭機制,以期能更好的發揮各方面優勢、集思廣益,制定出最適宜的世界貿易政策。
二,現行WTO制度中有關非政府組織的規定。
WTO各締約方早已認識到非政府組織的重要意義,因此各方在達成《建立世界貿易組
織的協定》中,已經包含有關于非政府組織的內容。該協定的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總理事會應做出適當安排,以便與在職責范圍上與WTO有關的各非政府組織進行磋商與合作。”另外,在1996年6月18日,總理事會通過了《與非政府組織關系安排的指導方針》(WT/L/162)①,建立了一整套WTO與非政府組織的關系框架。這一系列的指導方針包括:1,遵循《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第五條第二款所確立的基本原則;2,各成員方認識到非政府組織能起到增進公眾對WTO相關活動的認知程度的作用,因而各成員方愿意提高WTO的透明度并發展同非政府組織的關系;3,為了達到更具透明度的目的,必須保證非政府組織獲得更多有關WTO活動的信息,特別是比過去更快地取消對獲取有關這些活動的文件限制。為此,秘書處將使相關資料(包括已經取消限制的文件)在互聯網上公布;4,WTO秘書處應積極地采用各種方式,發展同非政府組織的直接聯系;5,如果WTO各理事會或委員會的主席參加同非政府組織的討論會或其他會議,他只應代表其本人。除非該理事會或委員會做出其他的特別決定;6,各成員方重申WTO是一個對其成員方的有關權利和義務具有法定拘束力的政府間組織。因此,各成員方認為非政府組織不可能直接參與WTO的工作或其會議。
自1996年以來,WTO秘書處和各成員方以各種方式積極地保持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對話,而以上這些方針則起到了指導作用。WTO在發展同非政府組織的關系中進行了如下幾種嘗試:
第一,允許非政府組織參加部長級會議。在通過了《與非政府組織關系安排的指導方針》后不久,WTO各成員方就非政府組織參加新加坡第一次部長級會議的程序達成了一致意見:1,非政府組織將被允許參加大會的全體會議;2,登記的非政府組織必須符合《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即必須證明他們的活動與WTO的工作是由聯系的。②
1996年12月的新加坡會議是WTO歷史上第一次由非政府組織參加的主要會議。總共有159個非政府組織登記并參加了會議,其中的108個非政府組織(235名個人)代表環境、發展、消費者、商業和農民等各方面利益。另外,設在新加坡大會會場的非政府組織中心為與會的非政府組織及其代表提供了會議場所、電腦設施和會議的官方文件等便利措施。
第二次部長級會議于1997年在日內瓦召開,這次會議共有128個非政府組織(362名個人)。在為期三天的會議期間,非政府組織除了參加非正式的工作會議外,還參加了由秘書處主持的日常簡報會——這是第二次部長級會議的一個特色,并被非政府組織視為一個WTO保證其透明度的真正的信號。③
多哈部長級會議期間,WTO秘書處安排了非政府組織的活動計劃。這些計劃將由感興趣的成員方和非政府組織代表協商后達成一致意見。其中正在考慮的有非政府組織參加一些活動包括:1,日常非政府組織簡報會。秘書處會為已經登記的非政府組織舉行一天一次或兩次的有關大會會議進程的工作簡報會。這些簡報會將由一些想同非政府組織交流的成員方的部長或官員來主持;2,特定問題的非政府組織簡報會。有關一些特定問題的簡報也將由總干事或秘書處官員集中向登記的非政府組織。相關問題的確定取決于大會的主持國和非政府組織的興趣所在;3,由秘書處組織的討論會。WTO秘書處將就非政府組織感興趣的問題組織討論會。這些討論會將在非政府組織中心舉行,同時面向所有多哈會議的與會者開放。①
第二,為非政府組織舉行討論會。自1996年以來,秘書處為非政府組織安排了許多討論會。這些討論會往往針對一些有關市民社會(civilsociety)切身利益的特定問題,如其中的三個討論會是關于貿易和環境問題、一個關于貿易和發展問題等等。這就反映了WTO認識到了市民社會作為一個實體,其本身的權利應受到重視。另一方面,這些討論會在一個非正式的場合為非政府組織提供了一個同WTO成員方的代表討論相關特定問題的機會。
第三,同非政府組織保持日常聯系。WTO秘書處每天都會從全世界收到大量的非政府組織的詢問信函。同時,WTO秘書處的工作人員會定期與非政府組織的代表舉行會議——這些會議既是獨立的,也是作為秘書處組織非政府組織參加WTO活動的一部分。
第四,一些新的舉措。在1998年7月的總理事會上,總干事通知各成員方,秘書處將采取一些新的步驟來增進同市民社會的對話。這些步驟有:從1998年秋開始,WTO秘書處將為非政府組織提供日常工作簡報;在WTO官方網站上增加有關非政府組織的相關內容。另外,秘書處還會將其每月收到的由非政府組織提交的論文的目錄匯編成冊并散發給各成員方。②
值得注意的是,WTO爭端解決機構在其報告中也對非政府組織的地位予以確認。在沸沸揚揚的海龜案中,專家小組和上訴機構前后對非政府組織提供的來文的態度明顯不同。在本案中,專家小組認為:“…根據DSU第13條,專家小組掌握著尋找信息和選擇信息來源的主動權。在任何場合,只允許爭端當事雙方和的三方直接向專家小組提供信息。在我們看來,接受從非政府組織途徑來的未經征詢的信息同DSU的現行規定是不符的。因此我們通知各當事方我們對于這些文件(來自非政府組織的)將不予考慮…”③
而在上訴機構的報告中,盡管肯定了專家小組評判非政府組織提出的報告的行為是在DSU第12條和第13條授予他的職責范圍之內的。但上訴機構著重指出了專家小組在有關是否應該接受未作要求而收到的由非政府組織提供的信息的問題上對DSU相關條款所作的法律解釋是錯誤的。上訴機構回顧了“荷爾蒙案”(WT/DS26),認為根據DSU第13條第2款,專家小組可以從任何相關途徑尋找關于案件的信息,也可以咨詢任何專家以得到他們關于案件特定方面問題的意見。在這里,上訴機構強調專家小組可以向“任何個人或團體”或“從任何來源”尋找“資料或技術信息”。同時上訴機構也強調了DSU第12條第2款,即“專家小組程序應有充分的靈活性以保證提供高水平報告,而又不會不適當的延誤專家小組審案進程”。上訴機構在其報告中指出了本案專家小組在解讀“尋找(seek)"時,不必要的太過于注重正式性和技術性而以至于要求“任何個人或團體”首先必須得到專家小組的允許才能提交報告。上訴機構進一步指出:“在本案的情況下,基于實用或其他相關的目的,‘經要求得到的資料’與‘未經要求得到的資料’之間的區別實際上是不存在的。”④因此,DSU授予專家小組尋找資料的權利并不意味著專家小組可以禁止接受那些事先未經專家小組要求而提供的意見。
在本案中,上訴機構的報告直接肯定了非政府組織所提供的信息對于專家小組、上訴機構及當事方的法律上的意義,這就從側面肯定了非政府組織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地位。同時這也意味著非政府組織在WTO體系中的活動范圍得以拓寬。另外,本案對今后WTO爭端解決機構在處理涉及有非政府組織提供信息的案件也具有垂范作用。
三,評價。
總的來說,非政府組織在WTO體系中的地位有所提高、作用有所增強。正如WTO官方網站上所說的,“WTO自其成立以來的運作歷程生動地表明了世界貿易體制從未像現在這樣備受公眾輿論的關注和審視”。①
然而,WTO各方對非政府組織的介入仍持懷疑態度。因此,非政府組織在WTO中的作用依然有限。有意思的是,持將非政府組織排除在WTO政策制定過程之外的觀點的大多是成員國的政府官員(而非專家或學者)。他們認為非政府組織的加入只會扭曲而不是改善WTO的決策機制。綜合起來,現在反對者持有以下幾種意見,下面我來一一評述:
第一,擔心非政府組織代表的是特殊集團的利益。即認為當一個政策決定機構允許游說集團介入后,將存在著某一特殊的利益集團施加不平衡影響的可能性。有一些分析家認為,代表特定利益集團的非政府組織的加入會減緩決議制定的進程進而導致工作效率的降低。②還有一些貿易專家認為許多非政府組織不贊成貿易自由化,因而擔心它們的加入會阻撓貿易自由化的發展。
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余的。由于代表商業實體(通常是一些貿易保護主義者)利益的代表在WTO中已經存在。因此,納入非政府組織的代表會產生各種利益集團相互監督、相互牽制的效果。從而抵消WTO中現存利益集團的影響,進而只會是降低而不是增加有特殊利益集團操縱的政策的產生的可能性。
第二,擔心非政府組織的加入會影響WTO作為一個多邊政府機構的性質。這種觀點認為WTO作為一個調整政府間關系的機構,只應保證成員國政府在貿易政策的制定中起主導作用。而非政府組織代表的是一個或數個成員國國內公民的利益。這些公民的利益和他們所在國家的利益如何在WTO體系內得以調和將是一個很大的難題。因此,非政府組織的加入會沖擊國家在WTO中的地位,會使WTO中國家之間的關系變得更為復雜。③
然而,非政府組織在本質上就具有跨國性的特征,它也有獨立參加某些國際事務的能力,這一點早已在聯合國體系中得以確認。給予非政府組織在WTO中發言和觀摩爭端解決程序的機會,并不排除各成員國依然可以閉門議事。由于全球化的影響,一些涉及政治的經濟問題愈發需要在國際層面上得以解決。因此,WTO不需要以一個純粹的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機構的形式存在。可以預見,非政府組織的加入能夠強化WTO作為一個國際貿易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的地位。
第三,認為非政府組織不具代表性。此觀點認為很難確定非政府組織究竟代表的是哪些人或是多少人的利益。這樣就引起了一系列的問題,如怎樣來保證非政府組織提供的信息的準確性?非政府組織應采用何種方式來保證它們的代表性和它們對其代表所負的責任?
我認為,非政府組織的代表性問題在WTO對其開放后將更易于解決。所以,不應過多地考慮這個問題。相應的,在國際領域內,對非政府組織地位的重視程度應取決于該組織過去在增進其所參與的國際機構和其所代表的公眾之間的聯系所作的貢獻。
第四,還有一些人提出了非政府組織參與WTO的可操作性問題,即擔心控制非政府組織在世界貿易體制內的活動的難度過大。另外有一些觀察家認為非政府組織在WTO會議上的出現會使一些成員國由于擔心受其國內的指責而不愿暴露其真實的想法。這樣反而有違吸納非政府組織加入WTO以增加透明度這一做法的初衷了。①
有關非政府組織在WTO中活動的具體操作的確還存在著問題。目前WTO可以參照其他國際性經濟組織的做法,如世界銀行早已建立起一套允許非政府組織參加它的會議和決策過程的程序。同樣的,經合發展組織(OECD)近年來也拓展了與非政府組織接觸的領域和范圍。總之,要讓非政府組織高效、更好的參與WTO的有關活動,實際中要克服的困難是有很多的,但過多地擔心確實是不必要的。
談到這里,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歷史。眾所周知,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WTO第三次部長級會議由于會場外眾多民眾的示威游行而草草結束,預先擬發動的新一輪多邊談判也淹沒在一片反全球化的口號聲中。②
盡管西雅圖會議以失敗告終,盡管其失敗的原因有很多,但它給人們最大的警示就是:向WTO發出了其貿易政策制定過程和爭端解決程序應更具透明度的訊號。WTO處于正在浮現的全球經濟治理結構的核心,世界貿易體制的規則和程序正日益被視為協調好全球范圍內經濟相互依賴性的關鍵因素。因此,我們可以肯定的說,WTO無論如何也不能再處于一種“幕后運作”的狀態了。
其實早在戰后醞釀成立“國際貿易組織”(ITO)時,創立者們已經清楚的預見到了非政府組織將扮演的重要角色。后來,GATT的第一任行政首長,EricWyndhamWhite先生,提出了一項非政府組織議程。他建議ITO:1,起草一份給與磋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的名單;2,邀請非政府組織觀察員出席ITO大會并允許他們提出議案和自由發言;3,就ITO活動領域內的問題向非政府組織提出咨詢;4,任命一個由非政府組織代表組成的顧問委員會。③這一方案可以看出ITO的創始者們對非政府組織作用的充分認識。只可惜ITO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如愿成立,而以臨時協議的形式出現的各方妥協的產物——GATT對這一問題沒有充分重視,從而失去了與非政府組織握手的良機。
與此同時,其他國際性組織卻在與非政府組織的關系上走在了GATT的前面。最典型的當屬聯合國。1945年的《聯合國》第71條規定了聯合國處理與非政府組織關系的原則,即經社理事會(ECOSOC)可以就與非政府組織有關并屬于經社理事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征詢非政府組織的意見。根據這一原則,經社理事會通過了第1296號決議及其附件——“理事會與非政府組織之咨詢辦法”,具體規定了非政府組織享有咨商地位的條件與程序,并為處理和協商與非政府組織的關系成立了專門的輔助機關——非政府組織委員會。④
取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按其活動性質與范圍,以及經社理事會或其輔助機關對其所能提供協助的預期程度而分為以下三種類型:1,一般咨商地位;2,特別咨商地位;3,列入名冊。上述三種咨商地位不同的非政府組織參與咨商活動的范圍與能力不同:這三類組織都可以參與經社理事會召集的國際會議的咨商活動;都可以向所出席的會議書面陳述意見;但都無表決權,原則上也都不參與聯合國其他主要機構的工作;第一、二類組織可以派出全權代表,作為觀察員參與經社理事會及其下屬機構的公開會議。但只有第一類組織可對經社理事會及其輔助機關的議程提出建議,并在會上發言。
WTO可以參照以上國際組織的做法,提出一套非政府組織參與其制定貿易政策和爭端解決機制的程序,以便具體操作。從而加強同市民社會的聯系,提高WTO活動為公眾所認知的程度,以更切實的貫徹WTO的宗旨和原則。
四,反思非政府組織對我國入世的啟迪和意義。
中國領域內具有真正意義上的非政府組織的數量還不多,也就是說,非政府組織的活動在我國還處于一個剛起步的階段。由于我國剛剛加入WTO,民主法治化的進程也正在加快,鼓勵非政府組織在我國的發展對于進入新世紀的中國無疑具有重大意義:
其一,建立和發展各種非政府組織將有利于充分反映我國領域內某些區域或某些行業的公民的利益,從而能夠在國際層面上表達這些利益集團的想法,以減少全球化給我國帶來的負面影響;
其二,非政府組織可以為我國政府制定對外貿易政策和參與多邊談判提供信息和資料,從而奠定相關政策的民意基礎;
其三,非政府組織可以監督我國各級政府的行為,使這些政府行為與WTO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進而避免出現我政府被訴的不利局面;
其四,非政府組織還可以向我國政府提供有關別的成員國違背其WTO各項協議下對我國義務的證明資料,以便于我國政府及時或應訴,從而減少損失或不利影響。
①KarstenNowrot:LegalConsequenceofGlobalization:TheStatusof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underInternationalLaw,IndianaJournalofGlobalLegalStudies,1999(6),P583
②JeffreyL.Dunoff:TheMisguidedDebateoverNGOParticipationattheWTO,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1998(3),P439
③StephanHobb:GlobalChallengestoStatehood:TheIncreasinglyImportantRoleof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s,IndianaJournalofGlobalLegalStudies,1997(5),P276
④DanielC.Esty: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sat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operation,Competition,orExclusion,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1998(1),P135
①引自/index.htm/ngos(01/22/2002)
②同②
③參考/index.htm/ministerials(01/22/2002)
①參考/index.htm/ministerials/doha(01/22/2002)
②詳細內容見/community/ngos(01/22/2002)
③see:UnitedStates-ImportProhibitionofCertainShrimpandShrimpProducts-reportofthePanel(WT/DS58/1,1996.10.14),section7.8,from
④see:UnitedStates-ImportProhibitionofCertainShrimpandShrimpProducts-reportoftheAppellateBody(WT/DS58/AB/R1998.10.12),section107,from
①見/community/ngos(01/22/2002)
②P.M.Nichols:Realism,Liberalism,Values,and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1996(4),P862
③見前引JeffreyL.Dunoff:TheMisguidedDebateoverNGOParticipationattheWTO,P437-438
①見前引DanielC.Esty: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sat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operation,Competition,orExclusion,P142
我國出口貿易與環境之間的沖突
一、中巴貿易的快速發展與存在的問題
中國和巴西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經濟發展各有特色。從20世紀90年代起,兩國經過多年的努力,雙邊經貿關系取得了穩步發展。巴西成為中國在拉美的最大貿易伙伴,而中國則于2009年4月成為巴西的第一大貿易伙伴。中巴于1993年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之后兩國經貿關系保持穩定增長。1993年,雙邊貿易額僅10.55億美元,到2000年,雙方貿易總額翻番,上升到28.45億美元;之后又以加速的態勢猛增至2008年的480多億美元,創歷史新高。0中巴間的貿易在20世紀90年代平穩增長,進入21世紀以后,中國經濟始終保持著持續、快速增長的勢頭;巴西也在逐步擺脫經濟危機困擾的情況下,步入經濟增長周期。在此背景下,中巴經貿關系不僅持續增長,而且呈現直線上升的增長態勢。
但有一點我們應當注意到,在中國與巴西的雙邊貿易中,中國始終處于逆差。2001年以來,中對巴貿易逆差持續擴大,其原因一是和巴西貨幣大幅貶值有關,貶值后其出口競爭力增強,進口相應下降;二是反映了中國對巴西產品的需求加大,巴西出口也更加有賴于中國這一巨大的市場;三是同巴西的貿易保護較為嚴重有直接關系,巴西對中國產品頻繁采取反傾銷措施已成為雙邊貿易中一個突出的問題。
二、中巴兩國貿易的商品結構分析
下面我們分析一下中巴兩國貿易的商品結構。一般來講,雙邊貿易的商品結構能夠反映雙方產品供求,尤其是產品需求的狀況,而把握這一點對于調整國家對外貿易產品、制定符合市場需求的進出口策略至關重要。我們將用結合度指數分析中國和巴西進出口貿易的結合緊密程度,用集中度指數分析兩國各自出口的重點產品類別,最后用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比較中巴兩國不同類商品,并得出結論。
1雙邊貿易結合度分析
貿易結合度指數主要用于分析兩個國家或地區之間貿易聯系的緊密程度。雙邊貿易的結合度分析是通過計算一國對另一國的出口額占本國出口總額的比重,以及另一國進口總額占世界進口總額的比重之比,了解兩國貿易關系是密切還是松散。
貿易結合度的計算公式如下:1ij=Xij/Xi/Mj/Mw×100其中爭表示Xij/i國對j國出口占i國出口的百分比,MjW表示j國進口總額占世界進口總額的百分比。該指數以100為基準,超過100表明兩國貿易關系比較密切,小于100則表明兩國貿易關系較為松散。
表1測算了1998-2007年十年間中國和巴西的貿易結合度。指數表明,中巴兩國相互貿易結合度是不平衡的,這與中國對巴西貿易一直處于逆差的狀況相吻合。1998-2007年,中國對巴西的貿易結合度平均小于100,這表明巴西市場對中國出口商品而言關系較弱;2001年以后,中國對巴西的出口結合度不斷增長,至2006年貿易結合度指數突破100,說明中國企業對巴西市場的開拓卓有成效。多年來,巴西對中國的貿易結合度遠遠超過100,說明巴西出口貿易與中國市場結合緊密;2004年后結合度指數一度出現下滑,主要是2003年巴西已基本度過金融危機,貨幣貶值帶來的出口競爭力增強效應減弱所致。
總之,上述結合度指數說明,第一,巴西出口貿易對中國的依賴程度遠遠超過中國對巴出口的依賴度,這從數據上說明了為什么中國是巴西在全球最主要的貿易伙伴,而巴西尚未進入我國貿易伙伴前十名的原因;第二,中國對巴西市場的開拓較為欠缺,對巴貿易仍有較大空間;第三,進入本世紀以來,中國與巴西的雙邊貿易得到較快發展,雙邊貿易聯系日益緊密,相互貿易結合度不斷提高。
2雙邊貿易商品結構的集中度分析
進出口商品集中度是指一國進出口商品集中于某類商品的程度。這里采用經濟學的市場集中度測量指標赫芬達爾一赫希曼指數(HHI)來表示,這一指數主要用于判斷產品的市場集中度和壟斷程度,同樣能夠用來分析商品貿易結構的問題。該指數在0-1之間,越接近1說明商品的集中程度越高,越接近0則表明商品集中程度越低。這里將進出口商品按照聯合國的《國際貿易標準分類》(SITC)計算,得出中國與巴西進出口商品的集中度指標。
從表2來看,近幾年中國對巴西出口商品的集中度低于進口商品,這說明中國從巴西進口商品的多樣化程度相對較低,進口種類比較單調,偏向于集中在某幾類行業;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也可以說巴西某幾類商品在中國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力。比較而言,中國出口巴西的產品較為多樣化,近年來主要對巴西出口計算機、通訊技術、電視機、無線電訊設備零附件、焦炭及半焦炭、自動數據處理設備零附件、電子技術、生命科學技術、鋼鐵板材、DVD機、針織服裝、摩托車及自行車零件等商品。同時數據也表明,中國在出口商品的種類選擇上,仍有改善和調整的較大空間,可進一步開拓巴西市場。中國和巴西貿易產品的集中度分析有利于在中巴貿易過程中做出更加準確的市場判斷,從而制定有針對性的、符合市場需求的進出口策略。
3雙邊貿易的顯示性比較優勢分析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是指一國某種商品的出口額占國家出口總額的份額與世界該類商品出口額占世界出口總額的份額的比率。該指標反映了一國某產品的出口與世界平均出口水平比較的相對優勢。由于它能夠較好地反映該產品的相對優勢,因而是衡量一國產品或產業國際競爭力的具有說服力的指標之一。RCA的計算公式如下:RCA=Xki/Xi/Xkw/Xw。
其中,Xki為國類產品的出口額;置為i國所有類別產品的出口總額;Xkw,為世界k類產品的出口總額;XW為世界所有類別產品的出口總額。若根據日本振興協會所制訂的標準,出口競爭力可區分為四個等級:RCA大于2.5以上,代表該類產品具有極強的出口競爭力;RCA介于2.5與1.25之間,代表具有次強出口競爭力;若RCA介于1.25與0.8之間,代表具有中等出口競爭力;若RCA小于0.8,代表出口競爭力較弱。這里我們采用聯合國的《國際貿易標準分類》(SITC)方法,將所有進出口商品分為0-9共十個類別進行分析。
分別測算了中國和巴西2001年到2007年出口產品的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0類(食品和食用活動物):巴西RCA遠遠大于中國。可以看到,2001年到2007年巴西的RCA大都在3.4以上,屬于具有極強競爭力;而中國都在1.0以下,差距十分明顯。1類(飲料和煙草):巴西的比較優勢也較中國明顯,巴西的RCA始終徘徊在1.7左右,具有次強比較優勢;而中國為比較劣勢。2類(非食用原材料,燃料除外):巴西的RCA每年均遠遠領先于中國,一直在5.0上下,有非常顯著的比較優勢;而同期中國卻屬于比較劣勢。3類(礦物燃料、劑等):雙方RCA均不具優勢,但巴西較高于中國。4類(動植物油、脂和蠟):巴西的比較優勢超過了2.5,且2001年到2005年都在3.3以上,比較優勢極強;而中國一直處于劣勢。5類(化學品及相關產品):雙方情況大體相當,中巴均處于比較劣勢,RCA偏低。6類(以材料分類的制成品):兩國比較優勢相似,屬于較有競爭力的商品,巴西相比中國有較微弱的優勢。7類(機器和交通設備):中國產品的競爭力在逐年遞增,成長為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品;而巴西這類產品的競爭力明顯較弱,且長期維持在同一水平。8類(包括房屋裝飾用品、家具寢具、箱包容器、服裝、鞋帽、各種儀器和自動化設備等各種制成品):中國產品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而巴西處于明顯弱勢地位。9類是STIC未分類的貿易產品,這里不再比較。
綜上可見,巴西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主要是食品、煙草、飲料、原材料(非礦物燃料)、動植物油、脂和蠟;而中國的優勢產品是機器交通設備、房屋裝飾用品、家具寢具、箱包容器、服裝、鞋帽、各種儀器和自動化設備等各種制成品。兩國除了5類和6類產品類比大體相當,其他類產品兩國的相對優劣勢較為明顯。由此證明,中巴兩國貿易產品具有較強的互補性,這對于進一步發展雙邊貿易是十分有利的。
三、加強中巴雙邊貿易的途徑選擇
1加大我國對巴出口,充分挖掘兩國貿易的合作潛力
從對中巴貿易結合度的測算明顯看出,盡管中巴貿易往來的密切程度在整體上呈上升趨勢,但是在市場開拓方面,巴西比中國做得要充分得多,中國對巴西市場的貿易結合度較弱。對于巴西這樣一個擁有實力基礎的拉美發展中大國,我國應當在市場開拓上多下些功夫,從而使長期對巴西貿易逆差的狀況得到改善,使中巴進出口貿易趨向合理。而兩國貿易的顯示性比較優勢分析恰恰說明,在出口商品種類上,中巴雙方的互補性是大于競爭性的。這一點在客觀上為我國發揮自身產品優勢,有計劃、有選擇地加大對巴貿易出口提供了可能。這與中國和另一“金磚四國”之——印度之間的經濟情況不同,中印經濟互補性較弱,商品競爭性明顯,因此相對而言,中巴兩國能夠尋找到更多的合作空間。
比如,巴西能源礦產資源非常豐富,而我國雖是一個資源豐富的國家,但人均占有量不足,因此與巴西開展貿易及投資合作,進口包括石油和天然氣在內的能源礦產資源,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兩國在此方面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此外,在生物能源的開發和應用方面,中巴之間也存在廣闊的合作空間。巴西是全球的酒精生產和出口大國,而這種生物燃料是汽車燃料的很好替代品,其應用將使汽油的緊缺狀況得到有效緩解。同時,中國在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輕工產品上也具有明顯的優勢,擴大此類產品的出口是我國的強項,并有助于拉動國內其他產業的發展。
2優化商品結構,有效應對反傾銷,促進中國在拉美地區的市場多元化
1文化及其特征
文化是人類在改造自然,社會和人本身的歷史過程中,賦予物質和精神產品的全部總和。文化體現在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如人類所生產的物質產品上;人類與其他個體或群體的關系上,包括社會的政治法律制度,經濟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以及人的行為方式等;文化還體現在意識形態上,通過宗教,哲學,道德,藝術等來表現,體現出不同民族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審美情趣和民族性情等。
文化的民族性和時代性是文化的兩大特征。①文化的民族性。任何文化的產生與發展,都離不開特定的地理環境,經濟條件和社會結構。不同的國家和民族生成并發展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差異文化。②文化的時代性。任何文化都反映了時代的精神,時代的內容,時代的審美要求和審美情趣,都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征。正是文化的民族性和時代性創造的文化差異為文化和國際貿易的契合提供了理論上的依據。
2國際貿易的理論基礎——比較優勢
自從國與國開展貿易以來,通過深入的研究,經濟學家們提出了許多貿易理論。其中,比較優勢論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建立在亞當斯密“絕對利益”學說的基礎上,大衛•李嘉圖提出了“比較利益”學說。自從誕生之日起,“比較優勢”始終是理論發展的線索。究其原因,“比較優勢”,這四個字本身就蘊涵了深刻的理論內核,它包含兩個內容:一是“比較”,比較就是差異性,是獨特性,是對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客體在某一層面進行的對比。有了差異性或獨特性,客體之間才有可比之處。二是“優勢”,其核心在于“優”字。它說明比較客體在該對比層面上的強勢地位。正是因為國與國之間(比較主體)在可比內容(比較客體)上存在的我有你無,你有我優的差異,才使得交換成為必然,對外貿易得以產生。
3文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從國際貿易理論上看,由文化的民族性和時代性推導出的文化差異性恰好在國際貿易的比較優勢中找到了生存的空間。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文化較為普遍地存在于傳統的貨物貿易領域和新興的服務貿易領域。
(1)在傳統的國際貨物貿易領域,文化商品一直是貿易的主要內容之一。眾所周知,早在西漢時期,大量的絲綢,瓷器和茶葉從中國被運往地中海沿岸的國家。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文化產業的興起和蓬勃發展,文化產品更是鋪天蓋地。在追逐降低產品成本的競賽已經窮途末路的情況下,人們開始普遍地在商品中加入文化的因素,以獲取新的超值。
(2)在新興的服務貿易領域,文化包含的附加值更高。例如基于傳統文化之上的文學,戲劇,電影,音樂以及收藏和展覽等,其貿易的主要內容就是我們在前面所說的精神文化和行為文化。還有旅游服務,作為一項集觀光、餐飲、住宿以及游樂為一體的綜合項目,其獨具特色的文化內容和形式就是吸引國際消費者的重要條件。
4國際貿易中文化差異的思考及啟示
1FDI與國際貿易關系的國際經濟學觀點
1.1替代論:貿易替代
俄林(Ohlin,B.G)等認為,在開放經濟中,區際間因生產要素稟賦的差異而引起的生產要素價格差異,將通過生產要素和商品的國際流動兩條途徑來縮小,直至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前者稱為直接均等,后者稱為間接均等。自由貿易代替要素流動,間接促進國際間生產要素價格趨于一致。當國際自由貿易出現阻礙時,國際貿易量就會減少,從而擴大了生產要素價格在國際間的差別,進而會促使要素的國際流動。這時資本流動將會替代商品流動,由此達到要素價格的直接均等。
蒙代爾(R.Mundell)認為,在自由貿易條件下,兩國的生產要素的絕對和相對量完全一致,資源實現了最合理的利用和最大限度的福利,并不存在引起要素流動的原因。如果滿足要素均等化及兩國有相同生產函數的條件,貿易與資本的流動有完全替代的關系。且資本流動越自由,替代國際貿易的作用就越大。資本跨國流動較之商品流動更能自由,更合理地利用世界資本資源,并直接起著使各國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的作用。以蒙代爾等為代表的關于FDI對國際貿易的替論有效地解釋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各個國家之間發生的直接投資。
1.2互補論:貿易創造
迪克西特(Dixit)、克魯格曼(Krug?鄄man)等人認為,由于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的存在,資本交易和對外貿易都是不可能完全自由的,因而存在不完全的替代。不論是國際間生產要素的流動,還是國際間商品,都不能消除各國間要素和商品相對稀少的狀態。
鄧寧的OIL理論認為,企業可以根據所擁有的優勢(壟斷優勢、內部化優勢和區位優勢),在商品出口、技術許可和對外直接投資三種方式中進行相應選擇。因而根據這一理論,國際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夠并存的。
小島清(KiyoshiKoiiman)認為,生產要素移動雖然減少了商品的稀缺性,從而減少了國際貿易的機會,但另外一方面,生產場所的開辟與建立,會創造新的貿易園地。他提出,國際貿易是按照比較優勢進行的,而國際直接投資也應按比較優勢的原則進行。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可以擴大兩國間比較成本的差距,創造出一種新的比較成本格局,從而使得投資母國與東道國之間的貿易在更大規模上進行,擴大了國際貿易的規模總量。
瑪庫森(Markusen,1984)在蒙代爾研究的基礎上,假定企業可以擁有與使用不同國家的生產要素,即假定存在不同的生產技術、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證明了生產要素流動會增加貿易。
美國經濟學家帕特瑞(P.Patrie)對國際直接投資的動機差異進行研究的結論認為,跨國公司的對外直接投資的動機不同,使貿易和投資的關系也不同。帕特瑞將國際直接投資分成了三大類:市場導向型直接投資、生產導向型直接投資和貿易促進型直接投資。市場導向型直接投資是指跨國公司為了繞過東道國嚴厲的貿易壁壘或者是為了占領當地市場的需要,而對東道國進行直接投資,適應當地文化、風俗的要求,以實現在當地生產、銷售。生產導向型直接投資是指跨國公司出于降低生產成本的需要,通過在那些擁有一種或多種廉價生產要素、特別是勞動力與土地這些流動性比較差的生產要素的國家進行的直接投資。貿易促進型直接投資是指跨國公司為了更好地配合母公司或總公司的出口貿易活動,提供各種服務而進行的直接投資。進一步的研究表明,只有市場導向型直接投資容易成為貿易的替代。因此貿易替代的投資只是直接投資的一個重要部分。高水平的貿易保護壁壘最有可能導致以逃避關稅或占領本地市場為目標的直接投資的涌入。生產導向型和貿易促進型直接投資則會增加投資國和東道國之間的國際貿易。
因此,外商直接投資與對外貿易之間的關系可分兩種,即替代關系和互補關系。現代國際經濟學研究大多認為FDI與國際貿易之間更多是互補的關系。
2FDI與中國對外貿易關系的實證研究
2.1FDI與中國對外貿易總量變化關系的實證分析
自從1998年來,我國對外貿易經歷了亞洲金融危機后的大幅度攀升,據中國海關統計,2004年我國進出口總值達到11547.4億美元,相比1984年的535.5億美元,平均年增長率為15.8%。2004年我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為606.3億美元,相比1984年的18.02美元,年平均增長率高達30.2%。
關于我國對外貿易總量與外商直接投資的關系建立貿易乘數模型如下:
T(t)=a+mCFDI(t-1)+sFDI(t)+u(t)
775.031.2361.232
R2=0.9381F=136.3374
X(t)=b+nCFDI(t-1)+qFDI(t)+v(t)
361.0940.634210.85758
R2=0.9517F=177.6354
M(t)=c+pCFDI(t-1)+rFDI(t)+w(t)
413.962250.6016370.374895
R2=0.9168F=99.1570
其中,T(t)、X(t)、M(t)分別代表進出口總額、出口額、進口額;CFDI(t-1)為第t-1年末的外商直接投資存量,FDI(t)為第t年的外商直接投資總額;a、b、c、m、n、p、s、q、r為待定參數;u(t)、v(t)、w(t)分別為隨機誤差項。通過回歸分析可知,r2=0.9381、0.9517、0.9168,三條直線的擬合度較高,此模型可以用來很好地解釋外商直接投資與我國對外貿易的關系。當FDI每增加1億美元,我國對外貿易總量可增加1.232美元。FDI對我國貿易總量有較強的促進作用。
2.2FDI與中國對外貿易結構變化關系的分析
這里的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指初級產品和工業制成品在本國的進出口貿易中所占的比重。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可體現一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
我國外貿進出口中工業制成品所占比重遠遠高于初級產品。從出口來看,隨著FDI逐步轉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我國的外貿出口結構實現了由初級產品向勞動密集型輕工產品、勞動密集型機電產品的轉變。我國工業制品在出口中比重已由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3年的91.3%。2002年,計算機與通信技術產品、電子技術產品出口545.33億美元和79.17億美元,分別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80.54%和11.69%,分別增長50.5%和2.3%。從進口來看,外商直接投資的大規模流入帶進了大量的機器設備,特別是外資企業中加工貿易的比重較重,進口了大量的原材料,促使我國的進口結構由消費型轉向生產型。自1997年來,機械及運輸設備產品的進口比重逐年攀升,初級產品進口則逐年減少,進口商品結構得到改善(見附表)。
3FDI在促進中國對外貿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3.1FDI在促進中國對外貿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經過近20年的發展,2002年,中國已超過美國經成為全球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作為外資流入的主要載體的外商投資企業,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對外貿易,優化了外貿商品出口結構。但在引進外商直接投資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將成為我國對外貿易持續增長的制約性因素。主要表現在:
(1)引進外資項目層次低。集中反映在技術層次、產業投資上。FDI雖然帶來了中國市場需要的先進技術,但核心技術仍掌握在外商手中,轉移到中國的只不過是已進入“成本競爭”階段但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相對先進的技術,在國際市場上并不具有很強的競爭力。進入成本競爭階段的高新技術產品(如電腦、手機等)在我國大量生產和出口,長遠看有貿易惡化的傾向。近年來出口價格指數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這一點。從產業投向上來看,多集中于勞動密集型、具有一定出口優勢的食品加工制造、紡織、玩具、自行車等行業,而技術密集型行業投資較小,僅占20%左右。
(2)產業間外商投資分布不均。第二產業仍然是外商直接投資的熱點。2002年,在累計吸收合同外資金額中,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分別占1.90%、63.31%和34.78%。第一、第三產業吸收外資在總量中所占比重仍不樂觀,三產業的不協調發展勢必延緩我國工業化進程。
(3)外商投資地區分布不平衡。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不僅存在產業布局的不平衡,還存在區域布局的不平衡。東部地區吸引外資總量遠超過中部與西部。2002年東、中、西部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分別占到86.7%、9.5%、3.8%,而且東部所占比例越來越大。這無疑會進一步拉開東部與中西部的發展水平,制約社會全面發展。
3.2對策建議
一、文獻綜述
過去的研究中有的學者運用傳統的貿易理論解釋其根源,其中R.J.Langhammer的研究認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服務貿易模式與其自身的資源稟賦有著密切的關系,B.Heokman和G.Karsenty認為服務貿易的比較優勢與國家的收入水平正相關,但是收入水平低的發展中國家在某些服務貿易部門也擁有比較優勢。B.Chosh通過驗證發現發展中國家在世界服務貿易中的地位不斷上升。
對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的關系問題的研究中,加拿大學者James.Melvin于1989年提出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之間存在逆向相關關系,謝康通過實證分析認為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有互補性。程南洋、于金花分析了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的相關關系,貨物貿易影響著服務貿易的結構變動。綜上所述,已有研究普遍認為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有逆向相關關系,貨物貿易影響服務貿易,但運用誤差修正模型估計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的變動關系的研究并不多見。
本文試圖利用1997年以來我國國際收支平衡表的分類和數據,進行協整分析,建立誤差修正模型,對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的關系進行分析。
二、數據的處理與模型的建立與實證結果分析
1.變量的選取和處理
本文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網站上收集了1997年至2007年的國際收支平衡表,通過處理得到了1997年以來我國的貨物貿易額和服務貿易額的數據。用lntg表示貨物貿易額的對數形式,用lnts表示服務貿易額的對數形式。
2.時間數列的平穩性檢驗。
為了避免出現偽回歸的結果,首先對兩組數據進行時間數列的平穩性檢驗。分別對lntg和lnts分別進行ADF檢驗。
沒有時間趨勢項、只有截距項的情況下,lntg的ADF檢驗結果(表1):
結果表明,lntg的ADF值為-4.912487,小于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的臨界值-4.8875。
在沒有時間趨勢項和截距項的情況下,lnts的ADF檢驗結果(表2):
結果表明,lnts的ADF值為3.575294,小于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的臨界值-3.0507。這說明lntg和lnts的二階差分是嚴格平穩的,都是I(2)序列。
3.協整分析。
lntg和lnts的二階差分是平穩的,說明lntg和lnts都是二階單整的,兩者之間可能存在長期的均衡關系。
對lnts和ints進行簡單的OLS回歸分析,結果如下(表3):
計量結果分析:常數項的t=0.218184值小于5%顯著性水平下的臨界值2.201,不能通過檢驗,說明常數項不顯著異于零,所以剔除常數項再次進行回歸,結果如下(表4):
計量結果分析:
(1)該回歸中雖然決定系數的值有所下降,但變化極小,只有0.000322,可以忽略不計。
(2)但是自變量系數的t值明顯提高,大于1%顯著性水平下的臨界值3.106。所以選擇對第二個模型進行檢驗。
(3)DW值也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當k=1,n=11時,dU=1.010,dU(4)對R進行ADF檢驗,發現R在平穩時間序列的置信度是95%,這說明lntg和lnts是二階協整的,是(2,2)的協整關系。
可以確定兩者的長期均衡關系為
lntgt=1.123019lntst+Rt
從模型中可以看出服務貿易對貨物貿易的長期彈性是1.123019,對長期數據的計量分析,服務貿易額的變化率變動一個單位,貨物貿易的變化率將隨之將變化1.123019個單位。
4.建立誤差修正模型
把上一步中長期均衡模型中的殘差的滯后一期和lnts作為變量,重新進行估計,估計結果如下(表5):
lntgt=1.243653lnts-1.245807Rt-1
型中可以看出服務貿易對貨物貿易的短期彈性是1.243653。從短期看,服務貿易額的變化率變動一個單位,貨物貿易的變化率將隨之變化1.243653個單位。
5.對lntg和lnts進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
運用Eview軟件進行檢驗,結果如下(表6):
第一個假設的F統計量的值小于臨界值,接受原假設即貨物貿易發展不是服務貿易發展的原因。第二個假設的F統計量的值大于臨界值,拒絕原假設,接受備擇假設即服務貿易的發展是貨物貿易發展的原因。
雖然有的定性分析研究和理論分析表明,貨物貿易能夠促進服務貿易的發展,但是單純根據數據的計量分析結果得出的結論為:服務貿易的發展是貨物貿易發展原因,而貨物貿易的發展不是服務貿易發展的原因。這個結果證明了確實能夠影響貨物貿易發展,而不是像以前的研究認為的那樣,僅僅是貨物貿易能夠帶動服務貿易。
三、結論及政策建議
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將服務貿易分為十三類,其中運輸、通訊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都是直接可以為貨物貿易提供方便的,最典型的是運輸業,運輸業的國際間服務貿易有益于國際貨物貿易的從業人員運輸貨物的時候成本更低、更方便快捷,直接促進了貨物貿易。
到了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后期,隨著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和結構變化,在赫克歇爾—俄林體系中徘徊多年的國際貿易理論又活躍起來,一部分經濟學家開始用新的方法來研究貿易的原因和結果,研究新的貿易結構與貿易政策,創立了一系列新的學說。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這些學說已逐漸成熟。其中一部分已被編入教科書,另外部分仍在繼續討論之中,仍是貿易的前沿論題,本文將簡要地介紹這些貿易理論的新發展并闡述其對我國貿易政策的意義。
一、規模經濟、不完全競爭、工業發達國家之間和相同產業之間的貿易
為貿易原因提出新解釋的主要是從七十年代末發展起來的“規模經濟貿易學說”,主要的貢獻者是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PaulKrugman)。這一理論以企業生產中的規模經濟和世界市場的不完全競爭為基礎解釋戰后增長迅速的工業國之間的和相同產業之間的貿易。
規模經濟貿易理論[(1)a]的發展是建立在兩個與以往理論不同的假設上:(1)企業生產具有規模經濟;(2)國際市場的競爭是不完全的。
具體講在“規模經濟”和“壟斷競爭”的條件下,企業的長期平均成本隨著產量增加而下降,企業面對的是市場需求曲線,市場需求量會隨著價格的下跌而增加。在參與國際貿易以前,企業所面向的只是國內的需求。由于國內市場需求有限,企業不能生產太多,從而使生產成本和產品價格不得不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
如果企業參與國際貿易,產品所面臨的市場就會擴大,國內需求加上國外需求,企業生產就可以增加。由于生產處于規模經濟階段,產量的增加反而使產品的平均成本降低,從而在國際市場上增加了競爭能力。
由于工業產品的多樣性,任何一國都不可能囊括一行業的全部產品,從而使國際分工和貿易成為必然。但具體哪一國集中生產哪一種產品,則沒有固定的模式,既可以自然(競爭)產生,也可以協議分工。但這種發達國家之間工業產品“雙向貿易”的基礎是規模經濟,而不是技術不同或資源配置不同所產生的比較優勢。
二、國際貿易、技術外溢、與經濟增長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來,國際貿易理論的研究主要是圍繞國際貿易與技術進步、經濟增長的關系來進行。在經濟學文獻中,雖然已有許多理論闡述了技術在貿易和經濟增長中的作用,但是最新一系列的研究則把技術作為一種內生變量,不僅討論技術對貿易的影響,也分析國際貿易、經濟增長在技術進步中的作用。把技術變動、不完全競爭、規模經濟和經濟增長等結合起來研究,是國際貿易理論的最新發展和前沿課題。
國際貿易理論的這一新發展的背景也與戰后國際貿易格局變化有關。在用規模經濟與不完全競爭的理論說明了當前“北北貿易”和同類產品之間貿易的原因之后,人們自然就會進一步探討。為什么會有規模經濟?產業的規模經濟和國際分工是怎樣形成的?如果說技術的差異與發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技術又是怎樣產生、發展、傳遞的?技術的發展與國際貿易、經濟增長的關系又是如何?這些問題引起了國際經濟學家的極大興趣。學者們將國際貿易理論與增長理論結合起來,提出了許多新的觀點。
近年來,在國際經濟學的研究中,關于國際貿易、技術變動與經濟增長的文章很多。從其理論淵源來說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沿著李嘉圖的模型,仍把技術作為一種外生變量,但從動態角度分析技術變動對貿易模式和各國福利水平的影響,另一部分則把技術作為一種內生變量,不僅研究技術怎樣影響貿易和增長,同時把技術發展作為科研、投資、貿易和經濟增長的一種結果,研究技術變動、國際貿易與經濟增長相互間的關系。
1.技術作為外生變量的貿易與增長理論
(1)技術差異所形成的貿易模式
除了“規模經濟與不完全競爭”的貿易學說外,技術作為外生變量上的差異亦被用來說明發達工業國家之間和同類產品之間的貿易,馬庫森和斯文森(MakusenandSvenson,1985)在他們的研究中假設兩國的資源配置比例和需求偏好都是相同的。產品生產需用兩種以上的要素投入,但不具有規模經濟。但如果兩國在生產技術上有某種細微的差別,勞動生產率就會略有不同。在兩國的貿易中,各國都會出口其要素生產率相對高的產品。
戴維斯(Davis)在他1994年的研究中也假設兩個國家兩種產業。其中第一種產業只生產一種產品,而第二種產業生產兩種不可完全替代的產品。假設其中一國在第二種產業的生產中與國外略有技術上的不同,在其中一種產品的生產技術上比別國略勝一籌。在自由貿易條件下,要素價格的相等會使該國生產和出口這種產品,而別國則會生產出口另一種產品。
馬庫森、斯文森和戴維斯的研究說明,即使在規模報酬不變和完全競爭的市場上,技術上的差異亦可引起同行業產品之間(intra—industry)的貿易。
(2)技術變動對貿易模式和福利的影響
克魯格曼1986年研究了技術進步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福利的影響。在他的模型中,他假設有兩類國家:技術較先進的國家(發達國家)和技術相對落后的國家(發展中國家),產品亦分為兩類:技術密集型產品與非技術密集型產品。這些假設與赫克歇爾—俄林模型有些相似,它的發展在于:假如技術變動了(而不管為什么會變動),會對各國的貿易模式和福利產生什么影響?
如果這種技術進步發生在發達國家,則結果是沒有壞處。第一,對發達國家來講,它技術更高了,產品更先進了,由于本來就在技術上領先,更新的技術的產生并不面臨什么競爭,也不威脅別國,別國也威脅不了它,所以技術進步對它有好處。第二,對落后國家也沒壞處,因為技術差距拉大了,給后進國家更大的空間來發展和趕超。所以技術進步發生在先進國家對這兩類國家均有利。對先進國家唯一的不利之處是對一些本來就有技術優勢的產品,技術進步和生產出口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這些產品的價格下降,貿易條件有可能變得不利。
假如技術進步發生在后進國家呢?克魯格曼認為結果是縮小了兩類國家之間的差距,對原來先進國家是一種競爭,對他們不利。后進國家會因為自己有能力生產這類產品而減少進口,造成兩方面的結果:一是使該類產品價格的下降,對先進國不利,二是如果這種產品需要密集使用后進國本來就稀缺的資源,那么對后進國來說也不利。
2.技術作為內生變量的貿易與增長理論
貿易理論的另外一方面發展是將技術視為內生變量來分析,研究技術變動的原因,也研究技術的進步作為生產和貿易的結果對貿易模式與社會福利的影響。技術變動有兩種源泉,一種是被動的,不是經過專門研究開發出來的,而是從看中、干中學會的,是通過經濟行為學來的,這叫“干中學”(learningbydoing)。這里所說的技術不光是生產技術,還包括管理知識。另外一種是主動的,是自己創造出來的。這種技術變動是一種革新(innovation)。技術革新一般是研究和發展(ResearchandDevelopment,簡稱R&D)的結果。
(1)“技術外溢”(Spillovers)與“干中學”(Learing—by—Doing)
所謂技術變動或技術進步并非都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新發明。在許多情況下,所謂技術進步只是學到了別人已有的先進技術。這種學習過程有時并非是最初的目的,而是在從事生產或其他經濟行為時自然產生的副產品。作為先進技術的擁有者,有時也并非有意轉讓或傳播他們的技術,而是在貿易或其他經濟行為中自然地輸出了技術,被稱為技術“外溢”(Spillovers)。不管什么技術,都有一個外溢的過程。“干中學”式的技術進步,大部分是從技術外溢中獲得的。技術外溢,又可分國際、國內、行業間和行業內幾種不同情況。
a)國際技術外溢
國際技術外溢指的是技術通過直接或間接(如通過貿易)的途徑傳播到了別的國家,從而使別國的生產者也逐漸掌握了這些技術。
為了說明技術在國際間的外溢,我們假設有兩個國家:A國和B國,各國分別生產兩種產品,X和Y。在兩國沒有貿易時,各國的生產是由本國的生產技術和資源配置決定的,A國有生產X的比較優勢,B國則有生產Y的比較優勢。如果兩國發生貿易,根據“比較優勢”理論,A國會專門從事X的生產和出口,B國則專門生產和出口產品Y。這是貿易發生后的最初均衡。
現在我們再進一步假設技術是無法壟斷的,可以通過商品貿易“外溢”到別國。貿易的結果,AB兩國的生產者都掌握了彼此的生產技術并有可能對本國的生產進行調整。這種國際范圍內的技術外溢會有各種不同的結果。一種情況是,A國本來有生產商品X的比較優勢,但B國生產X的技術更先進,有絕對優勢。A國引進了B國生產商品X的技術,提高了本來就有比較優勢的生產率。這種結果發揮了本國資源上的比較優勢,有利于A國的長期增長。另外,商品X本來就是B國相對短項,在兩國實行分工和貿易后便不再生產。A國多生產X可以使B國的進口價格下降,也有利于B國。這種技術的外溢使原來由“比較優勢”決定的貿易模式變成了由“絕對優勢”決定。技術外溢的結果,兩國都從中受益。
但是如果B國生產商品Y的技術比A國先進,A國從B國中學到這種技術并用此來改進發展其本來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Y。對A國來說,這種技術引進的結果是一種進口替代型增長,但對B國來說則是一種威脅和競爭。如果A國生產Y需要密集使用其稀缺的資源,對A國的長期發展也不一定有利。貿易和技術外溢有可能將發展引入“錯誤”方向,使兩國的長期發展速度都受影響(參見Yanagawa,1993)。
b)國內的技術外溢
國內技術外溢指的是技術在本國范圍內的傳播。由于地理、語言、文化等原因,國內技術外溢比學習外國技術更快。
八十年代后期,克魯格曼和盧卡斯(Lucas)分別討論了國內技術外溢的問題。在克魯格曼(1987)的模型中,他假設有兩個國家A和B,生產一系列產品。其中任何一國會在一些產品的生產技術中有最初的領先地位。盡管技術可以在國際間傳播,但本國內的技術外溢會更快。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較快的國內技術外溢過程,該國原先的領先的行業會有加速發展的可能,原有的比較優勢會增強,“國內技術外溢”也會使別國在他們原來就有比較優勢的產品更有領先地位,技術的國內傳播使各國的差異擴大。
盧卡斯(1988)的模型與克魯格曼有些相似,只是他假設一系列國家,生產兩種產品:X和Y。各國的勞動力和勞動生產率相同,但對兩種產品的技術知識的最初掌握程度不同。一些國家生產X,另一些國家生產Y,形成最初的國際分工。由于技術在國內的外溢,生產X和生產Y的國家都會在各自的專業生產中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使各國對兩種產品技術知識掌握程度上的差距越來越大。在一般情況下,各國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很難改變,除非產品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速度跟不上產品價格下降的速度,改變原先國際分工的地位,從一種產品的生產轉向另一種產品生產的,也只能是那些原來就在邊緣上的國家(marginalcountry)。
克魯格曼和盧卡斯的分析說明:一個國家最初的比較優勢、產業選擇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可能與它本國的技術知識和資源配置有關,也可能是由于偶然的因素,但最初的產業結構一旦形成之后,國內生產技術的外溢使得一國在這些產業中的生產率比別國提高的更快,會使該國在這些產業中的領先地位更加鞏固。這在某種意義上解釋了為什么一些國家擅長于一些行業,而另外一些國家擅長于另外一些行業,這與國內的技術外溢是有關系的。而且,一旦形成了某種生產格局,改變是不容易的,因為產業規模與國內的技術外溢會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只要成本增長的速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的速度,就會有利可圖而繼續存在。歷史在決定一國長期的生產和貿易模式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c)行業間與行業內的技術外溢
技術外溢也可以發生在不同的行業之間(inter—industry)和同行業之內,許多行業雖然產品不同,但所用的資源有許多是相同的,如何提高要素生產率對各行業都是有促進作用的。另外,這里的“技術”概念,也不僅僅局限于具體的生產方式,也包括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因此,一個行業擁有的技術優勢也可能外溢到別的行業,使別的行業的生產率也有所提高,并對社會的長期發展產生影響。[(1)c]
同一行業內也可能有不同的產業集團(industryclusters),各集團生產類似產品但生產技術不會完全相同。與國外類似的產業集團相比,生產上也會有不同的優勢。國際貿易以及由此產生的競爭和技術外溢會縮短各產業集團的技術差距。
(2)發展研究(R&D)與技術創新(Innovation)
技術變動的另一個來源是技術創新,它是一種投資、開發與研究的結果。新技術的開發主要表現在:a)提高要素生產率,用有限的資源生產出更多的產品,或保證產量的情況下,使用更少的資源;b)產品質量的提高和新產品的開發。
技術創新或開發型技術進步可以在專業化程度的提高中出現。隨著生產的社會化,分工越來越細,一個最終產品可以由一個企業變成許多個企業來生產。同一企業中也可分為許多部門,每個部門只生產產品的一個零部件。專業化程度的提高使每個部門只集中于一個小范圍的大規模生產,而在這個具體的零部件生產中,企業有可能通過降低成本來獲得利潤。換句話說,專業化程度的提高使利潤不再只是從最終產品中獲得,每個生產環節都獨立出來,都有獲得利潤的可能性。對利潤的追逐使生產的每個環節上都有改進技術的動力。
開發型技術進步也常常是在對新產品的研制中獲得的。市場競爭迫使企業不斷開發新產品或提高產品質量,從而產生出新技術。
與“干中學”不同,技術創新或開發型技術進步是需要大量投資和研究的,因此,只有在保證這些投資能夠獲利的條件下,企業才會去研制新技術。因此,一國能否獲得大幅度的開發型技術進步,需要兩個必要條件:(1)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因為沒有保護的話,企業開發新產品所冒的風險與其收益不對稱,也就沒動力去投資、研究。(2)要鼓勵對科研的投資。干中學雖然也能提高技術,但畢竟有局限性,畢竟只能縮短與先進技術的差距,一個國家要想技術上領先,就必須有開發型的技術進步,但開發型技術進步是需要有法律和投資來保證的。
國際貿易與開發型技術變動有相互促進的關系,貿易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不僅通過國際市場的競爭迫使各國努力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也通過國際技術外溢給各國互相啟發的機會。新技術的開發不再只是個別國家的行為,而成為各國的共同努力。這里邊也有一個技術開發的規模經濟問題。在某種意義上說,貿易和技術的國際流動可以使開發研究形成“規模經濟”而降低各國的科研開發成本。一項新技術從一國開始后,另一國可以馬上引進,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而不應重復同樣一個過程。當然,這樣做需要許多政治條件和技術條件,但從經濟學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最優方式。
另一方面,技術革新也會影響貿易模式。在技術作為外生變量和“干中學”的模型中,最初的貿易模式都是給定的,都假定各國在生產技術上有差距但沒有討論為什么有差距。技術作為內生變量的模型則揭示了產生技術差距的根本原因。綜觀歷史,我們可以看到,盡管技術的國際國內外溢和干中學的過程有可能縮短各國技術上的差距,本國原有的資源和技術條件對于一國的長期發展和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仍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對發展研究的投資和不斷開發新的技術,是改善一國的貿易地位和保證經濟長期增長的必要措施。
三、國際貿易新理論對我國進一步改革開放的啟示
過去十五年來,我們雖然在開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貿易政策上仍受許多傳統觀念的束縛。我們在出口方面作了許多努力,但是開放國內市場方面顧慮重重。在申請恢復關貿總協定地位的過程中,我們把擴大進口和開放市場看作是一種進關貿的代價,是為了獲得某種權利而不得不承擔的“義務”,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來源于“保護幼稚工業”的理論。
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對某些產業的保護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問題是,怎樣選擇保護對象?采用什么方式來保護?保護的前景與代價是什么?我們必須充分估計為保護所付出的代價,并努力以最小的代價來實現我們發展先進或幼稚工業的目標。
古典和新古典的貿易理論已經分析了保護給消費者和整個國家福利所帶來的損失。關于技術外溢和干中學的學說又為我們揭示了保護所失去的“外部效應”,尤其是對電腦等高科技產品進口的限制,損失的不只是消費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拖延了技術外溢和干中學的過程。電腦等科技知識產品與一般消費品不一樣,電腦的使用和普及包含著科學技術的普及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電腦迅速普及所能帶來的外部效應,是無法用貨幣來衡量的,況且電腦行業發展的關鍵不是硬件而是軟件,只有在普及的基礎上才能有足夠的人力資本和市場需求來促進軟件的開發。通過貿易壁壘的辦法來保護幼稚產業,其代價和結果都是必須考慮的。
規模經濟的貿易學說還為我們的貿易政策提出了許多新思路,新的貿易理論揭示了當代國際市場的壟斷競爭和工業制成品貿易為主的特征,工業產品的多樣性使得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有足夠的資源來生產、出口全部的工業產品。國際貿易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大,即使在同一行業內,也可能既進口又出口。現代的國際競爭并不局限于個別產品的得失,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去限制外國優質產品的進口,不一定非要通過保護來生產國外已占優勢的產品。對外開放某些市場,并不等于國內的同類產業就不能發展了。別人生產了一些種類型號,我們可以集中資源生產別的或新的種類型號,并通過規模經濟降低成本向國外出口。
怎樣使某些產業形成規模經濟?規模經濟的貿易學說提出了一個“戰略性貿易保護”的問題。由于國際市場上的不完全競爭和現代企業規模經濟的存在,如何擴大國際市場份額以擴大生產降低成本,成為企業能否在國際競爭中取勝的關鍵因素。如果政府能夠正確地選擇某些有發展前途并能充分發揮本國資源優勢的產業,通過政策支持,幫助其達到一定生產規模的話,對本國利益和發展都會有利的。這種貿易保護著眼于一國長期的戰略發展,被稱為“戰略性貿易保護”。
不少國家曾采用過戰略性貿易保護政策,如日本在戰后經濟發展過程中,也對許多產業有過保護。它將一個產業保護一段時期,然后就轉移。保護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護期內,讓產業自身產生出一種技術外溢和自行不斷壯大的能力,在短期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競爭力。保護的時間是短暫的,保護的行業是不斷變動的。克魯格曼借用了吉文斯(Givens,1982)的說法,將其稱做“狹窄的、移動的保護帶”(theNarrowMovingBand)。
無論是自由貿易的政策還是“戰略性貿易保護”政策,選擇的依據都是如何使本國的利益最大化。這種利益不僅要從靜態上估計,也要從動態上考慮。對什么產業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盡可能精確的利弊分析。國際貿易的新理論并不告訴我們應不應該保護的問題,而是為了我們貿易政策的選擇提供了更多需要考慮的問題。簡單地利用貿易壁壘來保護幼稚工業是一種被動和陳舊的方式,代價是不小的。而從戰略發展的角度對某些產品(不一定是整個行業)實行保護也許會帶來長期的優勢和利益,但是這些產品不一定是幼稚產業,保護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貿易壁壘,可以是代價較小的產業政策或消費政策,保護的時期應是短暫的,這種保護是一種積極的,有前途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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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的爆發,國際貿易和金融之間的關系越來越明顯,并且這種相互之間的關系共同作用于開放式經濟的發展。本文首先詳述了金融和國際貿易發展的之間的關系,進而分別國際貿易與金融的相互影響機制,從中探索關于國際貿易與金融發展的對策和建議,這些為未來我國在開放式經濟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借鑒意義。
二、金融、國際貿易、經濟發展三者的關系
金融、國際貿易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之間具有密切的關系。首先,金融的發展可以調節社會的資金配置,從而達到帕累托最優,實現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其次,國際貿易則通過比較優勢在世界范圍內調整稀缺資源,從而產生更多的生產者剩余和消費者剩余,對本國經濟乃至福利狀況產生影響。此外,金融發展和國際貿易之間也是息息相關的,甚至共同作用與一國經濟的發展。Beck(2002)和Riyanto(2004)分別從企業和行業方面對外源融資與出口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進一步說明了金融的發展對國際貿易的促進作用。Blackburn和Hung(1998)以及Aizenman(2003)則從國際貿易對金融發展的影響出發進行了相關研究。近年來,關于金融與國際貿易的研究仍然在不斷深化。蘇建平(2013)以福建省為例,研究金融發展對地區進出口貿易發展的影響,得出結論:金融發展與進出口貿易之間有著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其中金融深化更加有利于出口貿易的發展,而金融效率的提升對進口貿易的推動效應更明顯。沈能(2006)認為金融發展與國際貿易在長期中存在均衡關系,無論從長期還是短期上看,我國金融規模與國際貿易正相關,且兩者之間具有雙向因果關系。通過金融與國際貿易的正向因果關系,共同作用于我國經濟的發展。
三、金融發展與國際貿易相互作用的機制
1.金融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機制
金融主要通過比較優勢、投資組合、匯率和金融生態的等各種傳播途徑來影響國際貿易的方向、規模、結構乃至貿易程度(見圖1)。
首先,根據要素稟賦理論和比較優勢理論,大量資金會流向國際上要素豐裕的國家,這些外源融資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其產品的生產,進而此國就具有一定的規模經濟,具有這種規模經濟的行業在國際市場就因為物美價廉而獲得了比較優勢,進而隨著本國出口量的增加,國際貿易順差就產生。隨著貿易伙伴國不斷的增加,其貿易規模、貿易方向乃至貿易結構都會隨著這種比較優勢發生改變。
其次,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經濟體之間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日趨明顯,即一國價格、利率或匯率的變動會波及其貿易伙伴乃至世界各國。這使得各國貿易部門獲得的收入呈現不斷波動的趨勢,分散風險成為各國貿易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而金融通過對這些貿易部門所獲得收入進行投資組合,使得其非系統性風險降到最低,實現貿易收入的保值乃至增值,國際貿易正常運行。所以一國金融結構的水平對國際貿易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即如果一國金融結構相對完善,風險規避機制相對成熟,就會使得本國貿易規模不斷擴大,貿易結構日趨合理,從而促進本國經濟的發展乃至國際地位的提高。
最后,金融生態作為影響金融機構運行的外部環境,其對社會資金的配置狀況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種對資金的配置會影響我國銀行界的存貸款利率,進而影響金融深化和金融效率,而資金的運行狀況直接影響到金融發展水平和企業的經營效益,所以對于產品進出口會起到間接的影響作用。此外,政府相關的金融政策,比如對利率的調整或者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以及準備金調整等宏觀貨幣政策來影響資金流向,站在國家的角度上對貿易結構和貿易規模實施宏觀調控,使得國際貿易順利發展。
2.國際貿易對金融發展的影響機制
國際貿易對金融的影響主要表現在貿易規模、貿易自由度和貿易依存度的大小以及貿易結構的變化上。
首先,隨著國際貿易規模的不斷擴大,大量資本會涌入國內或外逃到國外,這些資本的變動會引起我國貨幣供給和貨幣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利率的波動。利率的不穩定會影響銀行、證券和基金等金融機構的穩定乃至是股市的動蕩,涉及到全國人民的整體福利。這時國家會通過財政貨幣等宏觀調控政策來調整我國金融的發展。所以貿易規模會對我國的金融業的發展穩定與否形成傳導機制。
其次,近年隨著美國次貸危機和歐債危機波及全球其他國家,貿易保護主義逐漸抬頭,自由貿易受到限制。貿易的自由度嚴重影響貿易規模,而貿易量的大小主要表現在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上,經常項目上的變動又會影響我國居民的消費儲蓄以及投資結構。此外,貿易保護主義還會引起各國匯率變動,比如中美貿易摩擦中美國主動貶值以減少我國出口企業對其出口,從而保護本國產業。這些都會對我國金融發展水平產生重要的影響。
此外,隨著貿易開放程度的增加,國外對我國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案件也隨之增加。杜凱、周勤(2010)、李猛和于津平(2013)等人也分別通過實證研究指出貿易壁壘對國外直接投資具有正向的因果關系。這些貿易摩擦刺激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而對外直接投資一方面利用己廠效應、水平效應和前后向關聯效應等作用機制,將信貸資金投入到企業生產中,解決企業的投融資問題,提高儲蓄的資金利用率和轉化率;另一方面對外直接投資也會對金融產生負面影響,即這種輸入性通貨膨脹進一步也會引起信貸約束,影響金融效率。
最后,貿易保護主義還會使得全球資源配置發生扭曲,而且這些貿易壁壘阻礙了我國產品的出口,就會促使貿易結構發生變化并促進產業升級,這時就會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將剩余產業或傳統產業轉移到國外,而對外直接投資又會對對我國金融深化和金融水平產生進一步的影響。
論文正文:
中國國際貿易與產業結構的關系研究
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面對不同的機遇與挑戰,不斷調整國際貿易發展政策,進而促進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繼我國加入WTO后,經濟對外開放程度加強,國際貿易與產業部門之間的聯系日益密切和復雜,相互之間的影響日益明顯。因此,分析和研究我國國際貿易與國內產業結構之間的聯系有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中國國際貿易現狀分析
在世界貿易迅猛發展的國際大環境中,中國國際貿易發展迅速,增長速度快于世界貿易增長的平均水平,在世界貿易中占據的份額逐漸提高。2005年,中國貨物貿易進口額占全球總額的6.1%,貨物貿易出口額占全球總額的7.3%,均大幅超越位居第四的日本,躍居世界第三。2009年至2011年,中國始終是世界最大出口國和第二大進口國。2012年中國貨物貿易進出口額在世界貨物進口和出口的比重分別達到了9.7%和11.13%;2013年中國貨物貿易進出口額的比重進一步上升到了10.32%和11.74%。
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加強,中國的對外貿易依存度也在不斷提高。1990年中國的對外貿易依存度為30%,在1995年上升到40%,2011年則達到了50.1%,2013年外貿依存度雖然出現回落,但仍高達46%。
綜上所述,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際貿易發展迅猛,外需拉動已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近十年來,中國外貿出口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年均超過2個百分點。可以預計的是,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推進,中國經濟不斷發展,未來二三十年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會更離不開國際市場,離不開國際貿易的帶動。
二、中國產業結構現狀分析
產業結構,即國民經濟的部門結構,主要是指國民經濟各產業的構成以及產業間的聯系和構成比例。中國的產業結構分配不太合理,第二產業所占比重較大,第三產業所占比重較小。農工商發展不均衡,基礎產業實力較為薄弱,重工業發展不協調,服務業水平較低,產業結構存在較大的優化空間。
為了順應經濟發展,中國不斷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重視第三產業發展。目前,第一產業生產總值在國內生產總值所占比重明顯下降,第二產業所占比重有小范圍的波動,第三產業生產總值所占比重有大幅度提升。第二第三產業現在已經代替第一第二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主導產業,整個產業結構呈現由低級向高級演變的趨勢。
雖然中國的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保持良好的態勢,但是在產業機構調整中還是存在著很多問題與不足制約著整個產業的發展與經濟實力的增強。第一產業在產業結構中所占比例過大,內部結構不合理。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生產效益低下,優質產品率較低,具有較強競爭力行業較少且對第一產業貢獻較小。第二產業技術水平較低,缺乏自主創新的企業精神,生產效率不高。高新技術產業落后于發達國家,基礎設施不完善制約了經濟的發展。第三產業發展遲緩,落后于發達國家,缺乏核心競爭力。發展較快的傳統服務業生產率低下、經濟效益差,現代服務業則沒有充分發展,這對第三產業未來發展極為不利。
三、國際貿易與產業結構關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