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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格精細化管理是以街道辦事處為一個基本單元,將其劃分為以街道辦事處為“大網格”、以社區和行政村為“中網格”(在“中網格”內劃分若干責任片區)、以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的三級網格,明確網格精細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管理動態監管網絡。
(一)街道辦事處“大網格”。由街道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小網格”和分包單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轄區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社區、行政村“中網格”。由村兩委負責人,社區書記、主任牽頭負責,村委會、社區,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社區(駐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對分包“小網格”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
(三)責任片區“小網格”。由社區、行政村派駐專門人員牽頭負責,村民小組負責人、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等組成。主要負責參與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明確“六類”責任主體,發揮社會整體力量
(一)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轄區內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的總體領導和協調推動,貫徹落實上級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對本轄區消防安全狀況的分析研判和所屬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導、督導、檢查,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排查整治行動。
(二)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成員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辦事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安監辦、派出所。安監辦主要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并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相關問題按規定及時向派出所移交處理;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
(四)社區(村)委會。主要負責本級社區(村)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處理等相關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辦事處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五)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積極發揮滅火救援事故處置、消防器材管理維護、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宣傳以及其他社會消防服務職能。
(六)社會單位。主要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宣傳培訓、檢查排查、隱患整改。
三、開展“七項”工作內容,提升基礎防控能力
(一)落實日常檢查巡查。三級網格消防力量要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經常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保障轄區消防安全。
(二)組織集中排查整治。街道辦事處要按照統一安排,結合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全力清剿火災隱患,懲治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提高火災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
(三)加強消防設施建設。要加強社區巡防室、防消聯勤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消防設施裝備的配備;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村)車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要在轄區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
(四)開展宣傳培訓服務。街道辦事處和各社區(村)每月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服務。要通過建立社區消防體驗中心、張貼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有形消防宣傳陣地,服務群眾需求。
(五)規范臺帳登記管理。三級網格消防管理人員要對轄區單位規范臺帳登記,實行“戶籍化”管理,按照職責范圍對轄區排查單位基本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登記,對所排查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情況及其處理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宣傳培訓工作情況登記,對轄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逐一登記。
(六)加快隊伍力量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市“十二五”期間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指導意見》,按照“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要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政府工作目標,列入全年財政預算,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年加大財政投入。
(七)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街道辦事處通過建立完善網格精細化管理服務平臺,強化信息通訊和調度指揮功能,提升“三級網格”應急處置能力。要逐一明確轄區各類社會防空力量在應急處置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和應急處置程序,制訂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實現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群眾滿意的效果。
四、建立“七項”工作制度,規范日常職責任務
(一)逐級分包制度。區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分包“大網格”;街道辦事處領導分包“中網格”;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分包“小網格”。街道辦事處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村)對本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分別沉入三級網格,配合指導街道辦事處、社區(村)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
(二)聯防聯治制度。各街道辦事處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一網四級”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三)定期檢查制度。街道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行政村、社區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四)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安監辦,安監辦督促限期整改。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監辦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并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五)聯席會議制度。街道辦事處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宣傳服務制度。各行業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村)要嚴格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學習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居委會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
(七)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五、落實“三項”保障措施,確保工作長效運行
通過實施消防網格化管理,實現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消防組織機構健全、消防專職人員明確、消防業務熟練、消防力量充裕、消防檔案齊全、消防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宣傳氛圍濃厚,全面提升基層火災防控能力,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劃分及工作任務
(一)劃分單元網格,實現監管全面覆蓋網格化管理是以街道(鄉鎮)為一個基本單元,將其劃分為以鄉鎮(街道)為“大網格”、以社區(村)為“中網格”(在“中網格”內劃分若干責任片區)、以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的“三級網格”。明確網格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管理動態監管網絡。
1.街道(鄉鎮)為“大網格”。由街道(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文教辦、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小網格”和分包單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轄區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2.社區(村)為“中網格”。由社區(村)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社區、村委會、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駐社區(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對分包“小網格”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3.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由社區(村)派駐專門人員牽頭負責,村民小組負責人、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等組成。主要負責參與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明確責任主體,發揮社會整體力量
1.街道(鄉鎮)。主要負責轄區內消防網格化管理的總體領導和協調推動,貫徹落實上級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對本轄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研判,對所屬防控力量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排查整治行動。2.街道(鄉鎮)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督促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3.街道(鄉鎮)安監辦、派出所。安監辦主要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并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相關問題按規定及時向派出所移交處理;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4.社區(村)。主要負責本級轄區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處理等相關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5.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積極發揮滅火救援事故處置、消防器材管理維護、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宣傳以及其他社會消防服務職能。6.社會單位。主要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宣傳培訓、檢查排查、隱患整改。
(三)開展整治活動,提升基礎防控能力
1.落實日常巡查。要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經常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保障轄區消防安全。2.組織集中排查整治。各街道(鄉鎮)要按照上級統一安排,結合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全力清剿火災隱患,懲治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提高火災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3.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加強社區巡防室、防消聯勤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消防設施裝備的配備;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要在轄區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4.開展宣傳培訓服務。各街道(鄉鎮)、社區(村)每月要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服務。要通過建立社區消防體驗中心、張貼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方式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服務群眾需求。5.規范臺帳登記管理。“三級網格”消防管理人員要對轄區單位規范臺帳登記,實行“戶籍化”管理,按照職責范圍對轄區排查單位基本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登記,對所排查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情況及其處理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宣傳培訓工作情況登記,對轄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逐一登記。6.加快隊伍力量建設。各縣區要按照“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要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街道要依托安監辦成立消防工作辦公室,明確2-3名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1支4-5人組成的專職巡查隊伍,認真開展經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等任務,每個居民小區要組建1支志愿消防隊伍,負責巡防、巡查等。7.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街道(鄉鎮)要通過建立完善網格化管理服務平臺,強化信息通訊和調度指揮功能,提升“三級網格”應急處置能力。要逐一明確轄區各類社會防控力量在應急處置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和應急處置程序,制訂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實現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群眾滿意的效果。
(四)建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實目標任務
1.逐級分包制度。各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分包“大網格”;街道(鄉鎮)主要負責人分包“中網格”;街道(鄉鎮)相關負責人分包“小網格”。街道(鄉鎮)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村)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員要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要配合街道(鄉鎮)和社區(村)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2.聯防聯治制度。各街道(鄉鎮)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一網四級”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3.定期檢查制度。街道(鄉鎮)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社區(村)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4.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街道(鄉鎮)安監辦,街道(鄉鎮)安監辦督促限期整改。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監辦向所在轄區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5.聯席會議制度。街道(鄉鎮)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6.宣傳服務制度。各相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學習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7.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五)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工作長效運行
1.加強人員組織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基層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組織機構、有管理人員、有專門力量,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各部門要加快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重點要按照中央編辦等六部委下發的《關于開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央編辦發〔〕50號)要求,抓住當前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機遇,積極爭取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序列,并探索建立靈活機制,保留業務骨干,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專職消防隊員的社會地位。2.加強資金裝備保障。各縣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加大對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將消防工作保障性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全額保障,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年加大財政投入。要加大消防裝備資金投入,推動鄉鎮專兼職消防隊、消防巡防隊配足消防裝備;要在社區、行政村增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為鄉鎮、街道專兼職消防隊、社區農村消防巡防隊購置輕型消防車和必備滅火器材。3.加強督導考核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對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督導考核、獎優罰劣,每半年對街道(鄉鎮)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實行“一票否決”。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各縣區政府要及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督促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召開會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工作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措施、標準、完成時限和責任人。
(二)組織實施階段。
20xx年“平安夜”即將來臨,為確保轄區安定穩定,現就做好“平安夜”安全保衛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平安夜”安全保衛工作指揮部,林明鎮長任總指揮,李xx、陳xx、林xx、徐xx為現場指揮,成員由黨政辦、派出所(具體人員由派出所安排)、綜治辦、安辦、相關村、社區及駐村人員組成。
二、人員分組
1、xx天主教堂組
現場指揮:李xx
工作人員:胡xx、xx村村干
集中地點:xx天主教堂
2、xx天主教堂組
現場指揮:林xx
工作人員:辛xx、xx外村村干
集中地點:xx天主教堂
3、城關基督教堂組
現場指揮:徐xx
工作人員:黃xx、xx社區工作人員
集中地點:城關基督教堂
4、后勤巡查保障組
現場指揮:陳xx
工作人員:丁xx、董xx
集中地點:鎮黨政辦
三、時間安排
1、12月22日—24日為宣傳、檢查、督促整改時段。各組人員要深入轄區教堂,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和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2、12月24日晚(平安夜)為應急值守時段。各組人員必須在19點準時到位,撤離時間為“平安夜”活動結束時間。
四、工作職責及要求
1、相關村、社區要加大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和消防安全宣傳力度,做好轄區教堂的安全檢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2、負責協調轄區教堂制作導示牌,在進出口等主要路段增加照明,增設安全標識,督促配足消防器材,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3、與各教堂工作人員密切配合,協助清理教堂周邊亂擺攤點,疏導車輛有序停放;
4、負責控制教堂信徒流量、疏導周邊的滯留人群,防止堵塞、踩蹋等事件發生。如遇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置并及時報告指揮部后勤巡查保障組。
5、凡參加“平安夜”安全保衛工作人員必須配帶工作牌、堅守崗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保持通訊暢通。
二、工作步驟
l、動員部署階段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成立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機構,組織動員部署本轄區內各村(社區)開展清理整治工作,明確清理整治工作方法、要求以及職責分工,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充分利用廣播、宣傳欄等宣傳工具,大力宣傳開展清理整治違法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2、摸底排查階段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組織各村(社)村民(居民)委員會開展清理整治違法建設排查工作,對轄區內的違法建設逐一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摸清違法建設底數情況,并登記造冊,逐級上報上一級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機構,為集中整治打下堅實基礎。
違法建設摸底排查采用市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統一制作的表格。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村(社區)村民(居民)委員會填報本轄區違法建設臺帳數據,加蓋單位公章并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經摸底排查,對發現人員聚集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由所在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向違法建設業主及使用者發出《督促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配合排查工作,并按照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規定和要求的期限整改或自行拆除。《督促整改通知書》采用市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統一制作的文本。
3、整改拆除階段
根據摸底排查情況,各鄉鎮(街道)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機構研究制定違法建設整改拆除意見和措施,確定重點整治對象,由區相關執法部門分別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拆除通知書》。對經排查認定需拆除的違法建設分期分批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逾期不整改或不拆除的,由各鄉鎮(街道)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機構牽頭組織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和當地村(社區)村民(居民)委員會予以。對個別情況復雜、執法難度大、確需區里統一組織拆除的違法建設項目,可上報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協調、組織拆除。
原則上,各鄉鎮(街道)應每20日上報上一批違法建設項目拆除情況以及下一批擬拆除的違法建設項目,周密部署,保持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的高壓態勢。年9月5日前,各鄉鎮(街道)應確定并上報第一批重點整治拆除的違法建設項目,由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協調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并于20日內組織拆除到位。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及時總結本次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成效,于年12月15日前將本轄區開展違法建設清理整治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轄區防治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措施意見等情況書面報告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
由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對全區開展集體土地違法建設清理整治階段性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并研究制訂防治違法建設長效管理工作意見,鞏固集中整治違法建設工作成果。
三、工作分工
l、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的領導機構,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專項工作小組作為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負責對各鄉鎮(街道)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
2、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是本轄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應成立相應的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機構,負責制訂本轄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方案,分期分批組織實施清理整治工作。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組織各村(社區)村民(居民)委員會,對轄區內的違法建設逐一進行摸底排查,登記造冊,逐級上報上一級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轄區內違法建設巡查、制止和報告工作機制,確保新發生的違法建設及時得到發現、制止和拆除。
3、各村(社區)村民(居民)委員會要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排查、如買全面上報違法建設臺帳數據,落實違法建設巡查、消防和妥全工作責任制,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建設并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報告,積極配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違法建設拆除工作。
4、區國土資源局、區城管執法局、區農林水局等行政執法部門應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查處違法建設。
供電、廣播電視、通信、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產監督、教育、文化、衛生、房產管理、消防、公安、環保等部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清理整治的通告》(第二號)和市、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部署的要求,依法對違法建設采取停止供水供電、停止通信與網絡、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生產經營、停止辦學、清理房屋租賃、清理人員等措施。
5、區委宣傳部、區新聞中心要協調各新聞媒體加強對違法建設清理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開辟宣傳專欄,跟蹤報道正面典型事例和人物,同時,加大對違法建筑及違法建設行為的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6、區紀檢監察機關、效能辦、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專項小組應當組織對各單位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定期通報督查情況。對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工作中排查不力、隱瞞不報、、嚴重失職的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建設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予以嚴肅查處。
7、公安機關應依法追究阻擾清理整治工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對鼓動、組織暴力抗法的,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違法建設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建立健全清理整治工作領導機制,全力以赴推進違法建設清理整治,確保本次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全面貫徹黨的十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建設現代化濱江花園城市總目標,著力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完善基層服務管理體系;突出作風轉變,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優化政府運行機制,提高作風效能和履職盡責水平,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認同感和滿意度。
二、巡查原則
1、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以村(社區)為主體,以機關各部門工作為抓手,結合條線工作組織實施。
2、源頭控制、預防在先:從源頭上把問題、矛盾控制在一線,控制在基層,預防為主,建立長效預警管理機制,確保不發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3、突出重點、兼顧一般:要緊緊抓住那些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有的放矢加以解決。兼顧一般日常工作的原則。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加強業務指導,主動作為,勇于擔當,協調各方,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巡查內容
以村(社區)為單元網格,涉及社會管理的各項事務。
1、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主要包括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年初制定的各項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考核指標階段性進展情況。
2、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防治、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等重大責任落實情況。
3、重點項目、征地拆遷、打非治違、計劃生育、環境整治、維護穩定等重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4、干部群眾反映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
5、其他需要巡查的工作。
四、巡查方式
(一)黨工委書記或辦事處主任,每月深入各村(社區)、重點骨干企業巡查一次以上。巡查工作采取集中巡查與隨機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圍繞黨工委、辦事處中心工作及階段性重點工作進行巡查。同時,結合平時工作和干部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隨機巡查。通過聽取匯報、召集會議、個別談話和座談走訪等方式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分管領導對條線分管工作和包村領導對所包的村(社區)應當每兩周巡查一次以上。要主動幫助村(社區)等一線基層單位協調處理機關部門與基層的工作。同時主動巡查以下方面:
1.在崗在位情況。是否存在無故遲到、早退、離崗和上班時間辦私事的現象;是否存在上班時間炒股、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和串崗閑聊的現象。
2.值班值勤情況。各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值班制和報告制,重大節假日和特殊防護期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是否做到及時發現處置、上報。安排晚上值班的,晚上是否有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并保持通訊暢通;各村社區工作人員是否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以方便群眾辦事和解決問題。
3.工作完成情況。黨工委、辦事處年初制定的各項經濟社會發展指標是否按進度完成;發展或服務發展項目是否推進有力;重點項目、征地拆遷等中心工作是否進展順利;防汛、抗旱、防火、重大疫情、食品安全防治等重大任務是否責任落實;計劃生育、環境整治、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有無重大問題。
4.聯系群眾情況。村(社區)干部是否經常深入各自的聯系點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決定,是否充分發揚民主,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的來信來訪,是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特別是上級機關要求反饋結果的案件,是否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了辦理結果。
5.其它工作作風方面的情況。
(三)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對所在村(社區)自然村應當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同時落實從行政村到自然村、組、小區等為單位的網格責任,依托建立的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公開受理本村(社區)居民投訴的各類問題,公開服務熱線,實行村(社區)干部每周窗口公開接待制度。
(四)機關各部門,根據自身工作職責和包村情況,每周對轄區內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進行工作服務和指導。主動聯系,配合村(社區)開展工作。特別是環保、安監、食品、藥品衛生等責任部門,要對轄區進行每周的巡查,督促村(社區)、企業完善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不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五、巡查情況處置
1、各村(社區)在巡查過程中,如屬于村里應自行處理的問題,應當及時在一線解決。如屬于條線部門管轄的事項,要及時向條線部門及包村領導匯報,條線部門、各包村領導要及時予以解決。
2、機關各部門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屬于自己監管職責范圍內的事件,要及時處置,超出自己監管職責范圍需上級職能部門處置的,一律實行書面報告制度。對企業和群眾所提出的服務要求,超出街道辦事處辦理權限的,要負責告知上級辦理單位名稱、地點、聯系電話,必要時,要親自陪同協調辦理。
3、班子領導在巡查過程中,應積極主動幫助村(社區)協調處理好問題。如發現被巡查單位沒有及時整改到位時,可以向被巡查單位主要負責人下發督查單,并要求及時整改。被督查單位要在收到督查單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及相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黨工委督查室。
4、如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重大不穩定苗頭或重大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應第一時間向街道主要領導匯報。
六、有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全街道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深刻把握開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理解創新社會管理的實質,強化全街道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
2、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負責、各方配合”的原則,建立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的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來,作為XX鎮黨委書記,我自覺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分認識河砂整治的重要意義,認真履行屬地責任和河砂整改主體責任,對縣委河砂整治專項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做到主動認領,認真剖析,限時整改,切實將整改行動與消除隱患、長效治理等結合起來,確保我鎮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完成河砂整改任務。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扎實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切實增強開展城市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
(一)登記造冊
按照“一棟一檔”原則,逐一建檔造冊,并對排查結果實行信息化臺賬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清單。
(二)鑒定管理
房屋安全鑒定原則上由鑒定委托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勘察設計企業開展。勘察設計企業可以將檢測業務另行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并對檢測報告結論負責,勘察設計企業依據檢測報告出具鑒定報告,并對鑒定報告負總責。結構簡單的城市三層以下(不含三層)住宅安全鑒定等不需要進行結構計算的鑒定工作可直接由具有主體結構檢測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出具鑒定報告,并對鑒定報告負責。
(三)整改治理
實施房屋風險隱患整治清單化管理,逐一標明隱患治理責任人,確保責任清晰、措施落地、閉環管理、整改到位。對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各社區應督促房屋所有權人及時進行解危,對一些確實難以由所有權人獨自進行解危的,街道協調政府各部門、所有權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危險房屋改造工作。對城市規劃區內重大隱患房屋,所有權人有改造意愿且與規劃沒有原則性沖突、未納入征遷范圍的,可以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出臺危房翻建審批政策,允許翻建解危。
(四)安全管控
充分發揮各社區的作用,確保管理范圍全覆蓋。各社區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應及時上報。房屋風險隱患消除前社區要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逐棟落實監測人員負責房屋安全巡查和動態監測工作,堅決防范化解城鎮危房重大隱患風險。加強重要節假日和極端氣候條件下的危房巡查檢查工作,發現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置上報,確保人員安全,對已經搬離騰空的危房,要防止危房住戶回流。
三、組織機構建設及責任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書記為組長,主管、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社區書記為成員的街道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排查整治工作總體統籌,協調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各類問題。街道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城管科,由同志擔任。
各社區的相應職責
負責轄區內居民住宅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動員,對初步判定存在重大隱患的房屋,立即撒離人員并上報街道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協調市房屋開發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安全鑒定,對鑒定為危房的立即設置危險房屋警示標志,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和周邊居民危房信息。組織對鑒定為違建的房屋進行拆除動員工作,同時做好拆除動員宣傳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四、工作任務及范圍
(一)工作任務
明確落實各社區排查職責和范圍,按照“一棟一檔”原則,逐一建檔造冊、并對排查結果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清單,全面摸底、重點整治、有序推進街道轄區內所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城市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
(二)工作范圍
本次排查范圍是全街道內的居民住宅樓,不留盲區、不留死角,重點加大以下五類建筑風險隱患排查力度。
1.原有住宅樓改建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商場、養老院、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
2.建設年代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及其他因素產生主體結構安全隱患的住宅樓。
3.拆改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的住宅樓。
4.改擴建房屋。
5.以往排查存在風險隱患的C級、D級危房,是否存在隱患加劇、未搬離整治、違規住用情況。
五、計劃安排
1.重點排查。2021年9月底各社區要完成對轄區內重點房屋摸底排查工作。重點排查5類房屋,包括年代久遠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存在隱患房屋違規住用等。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整治的同時,各社區要結合實際于2021年12月中旬完成所有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督促指導
街道成立檢查組開展督導工作,對轄區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執法力度,強勢推進整改。對不配合評查、隱患拒不整改、評查存在重大消防隱患的堅決落實關閉、關停措施。截至目前,共組織10次執法行動,參與人員100多人次,排查出各類消防安全隱患3051條,查封拒不整改和整改滯后的自建房35幢,查封促整改推進自建房消防安全評查整改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逐棟發放《街道自建房加工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告知書》,制作2塊大型戶外廣告標語,張貼100張通告、懸掛120條宣傳橫幅、印發5000張“一懂三會”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單,出動微型消防車播放音頻22車次,社區廣播100余次。發動各自建房業主開展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活動505場次,提高應急自救能力,營造“人人學消防、人人懂消防”的工作氛圍。
二、工作存在困難
(一)主觀原因。各社區督促自建房業主整改不夠全面細致,隱患未能徹底整改,比如有的自建房場所涉及整改項目比較大的噴淋整改好了,僅剩消防器材等小問題,卻沒能督促整改落實徹底,跑完整改驗收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大部分業主特別是超限的業主存在觀望,原因主要是整改費用成本較高,少則幾萬元,多則數十萬元,且收費標準不一,建議指揮部對整改費用標準進行更有針對性的指導。
(二)客觀原因。街道對負責評查和整改的第三方約束措施少,部分中介機構業務水平良莠不齊、配合程度低,建議指揮部加大第三方監管力度,出臺約束措施和辦法,確保評查整改有序高效推進。
1、中介技術力量保障不到位,導致施工沒有連續性。
2、部分自建房已按照之前中介機構評查過程中提出的隱患進行整改,但待驗收時消防評查驗收工程師要求整改的內容又再次增加,導致整改進度滯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明確城市管理工作職責,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將城市長效管理落到實處,努力營造整潔、優美、有序的城市環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任務
明確城市長效管理的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力度,按職責抓好本區域市容和衛生、環保與綠化、愛國衛生與中小餐館整治、門前三包和交通勸導,高標準實現“六無一凈”,城市的市容市貌達到行業規范要求。
三、職責
(一)街道主要領導職責
根據市、區要求,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各單位、社區落實城市長效管理工作,保證街道對城市長效管理工作的人力、財力投入。
(二)街道分管領導職責
根據市、區要求和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對各單位實施城市長效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三)街道城管辦職責
行使對下派城管隊員、協管員、臨時聘用人員的統一管理與使用,完成好所對口的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布置的任務。同時,加強城市長效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當好街道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四)城管中隊職責
嚴格執行城市管理各項政策法規,按規定履行好各自職責,重點加強對市容“六亂”和友誼路早市的管理工作,配合整治“三車”非法營運和監督制止違章建筑。同時,服從街道指揮,完成好各類市容突擊性任務,努力營造潔凈、文明、有序的市容環境。
(五)環衛管理員職責
1、每天對環衛人員清掃保潔情況進行評比登記;
2、對表現突出的環衛人員及時表揚,對違規人員及時批評教育,并做好有關扣款的記錄工作;
3、做好街道分管領導的參謀工作,協調、調度環衛人員,保證所轄區域的衛生達標。
(六)環衛工人職責
1、對所負責的一、二級道路路面、街巷及周邊環境衛生進行清掃保潔。
2、清掃保潔時間:
①早班:夏季4:00—12:00(冬季4:30—12:00),每天上午6:30分之前完成對責任路段的普掃工作(7:00—12:00位保潔時間);
②中班:12:00—18:00(12:00—14:00位普掃時間,14:00—18:00位保潔時間);
③晚班一級道路重點路段18:00—23:00。
(七)市容協管員職責
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主次干道的亂張貼、亂涂寫的清理工作。
(八)社區職責
1、社區衛生清掃保潔制度落實,街巷里弄、樓道、屋頂、通道等公共場所干凈整潔,無垃圾、紙屑及各種廢棄物。
2、“門前三包”制度落實,垃圾袋裝率達90%以上。
3、合理設置垃圾容器,嚴禁筐裝垃圾。
4、樓道無亂堆放現象;小區內無違章搭蓋、無亂涂亂畫、無亂張貼標語廣告、無亂掛曬、無亂停車現象。
5、保持下水道暢通無堵塞,明溝無積污、地面無污水橫流。
6、定期開展環境衛生大掃除,翻盆倒罐、填平洼地、疏通溝渠、清除各種垃圾、廢棄物和“四害”孳生繁殖場所。
7、定期對街巷里弄、房前屋后及綠化地的雜草進行清理。
8、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經批準的鴿舍應符合規范要求,并督促做好環境衛生。
9、加強對無證照中心餐館的監管工作。
10、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達標。
11、制止和糾正違法違章建設并及時向區執法局派駐的城管中隊報告,配合解決。
12、認真落實高峰期(上午7:00—9:00;中午11:00—13:00;下午17:00—18:30)的交通城管文明勸導和平峰期的巡查工作。
13、嚴格按照“六個一”(即一份文件、一種收費、一支隊伍、一張票據、一個渠道、一個口徑)統一規范收取城市垃圾處理費,嚴禁用自制票據向居民收費。
14、切實做好城市垃圾處理費錢款上繳、票據核銷工作,不得截留、坐支或挪用。
四、管理措施
1、市容方面
堅持城管隊員日巡查與定點執法相結合,每日分上下午兩次機動巡查,根據攤點的時間、特點進行有的放矢的整治,在機動巡查中及時解決、取締、處理流動攤點、占道經營、亂掛亂曬、亂停亂放等違章現象。定點執法做到勸導、疏導交通、現場整改等市容違章現象,根據通報與責任隊員個人獎金掛鉤,責任到人。
2、環境衛生方面
嚴格執行《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及市環衛行業工種質量的管理及考評標準,按規定完成普掃和保潔任務,實現“六無一凈”的目標,管理人員進行分工負責制,哪一片、哪一區域檢查不合格,首先追究管理員責任,再追究當班的工人責任。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①當班上班遲到、早退20分鐘扣工資30元;②脫崗20分鐘扣發工資30元;③周評比日檢查中被通報的當班工人扣30元,同時在本轄區開展自評自檢活動,采取每日路面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結合,每次評比記錄在案,每月最差的達2次,調二級路面工作,直至解聘。
3、“門前三包”方面
根據管理區域,與單位、商店、居民簽訂“門前三包”責任制。責任制簽訂后,重在落實,每日由社區衛生督導員上門督導,督導衛生、綠化、秩序及垃圾袋裝、桶裝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評比,并及時通報、造冊登記。對屢次評比不合格單位、商店及居民,根據城市管理有關條例予以處罰。
4、愛國衛生、園林綠化及環保方面
我局前階段物業小區創建文明工作情況:
區地處市區南大門,轄區面積142平方公里,有五個鎮、八個街道。隨著市“南進”戰略的深入實施和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物業管理行業也蓬勃發展。目前,我區共引進物業管理企業89家,實行物業管理服務報備項目218個,總面積達1340萬平方米,從業人員6700多人。全區創“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項目5個,創“省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項目5個,創“市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項目達50個。目前仍有140多個小區沒有實施物業管理。
在全市積極開展的創建工作中,我局緊緊圍繞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深入開展文明創建活動。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物業服務行業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物業的副局長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三位副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物業管理科工作人員組織,下設辦公室(掛靠我局物業管理科),負責全區開展物業服務行業文明城市創建整改工作的指導、檢查與督促工作。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區行業力量,抓文明創建,促環境優化,其間共組織全區街(鎮)、社區及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召開4場宣傳動員大會,發放528份宣傳資料,要求務必把創建工作和日常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確保文明創建活動取得實效。三是加強檢查與監管。積極協同各街(鎮)、社區對39個物業小區進行了抽查。到目前為止,針對存在問題已下發整改通知書146份,責令物業企業限期整改到位,并重點檢查了業主強烈投訴的幾家物業服務小區,如水口苑、摘仙苑、新龍津小區、榕信南苑等小區。創建過程中,大部分物業服務企業都能正確對待和高度重視創建迎檢工作,并以此為抓手,積極配合我局及屬地街道、社區,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但仍有個別物業服務小區在整改期限內未予以整改,如“榕信南苑小區”,我局已將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上報市房管局,已給予通報批評。
區地處城鄉結合部,小區管理的特點是:老舊小區多,農民安置房多。由于點多面廣和物業企業管理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因此暴露出來的問題也多。做好物業小區的多項監管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黃牌”警告后的整改工作情況:
在3月3日接到市創建辦發出的第三批黃牌警告通報后,我局領導班子十分重視,立即召開局長辦公室會議,自覺查找原因、分析差距和不足,研究整改措施和意見,要求務必再動員、再部署,動員全區行業力量,積極行動起來,知恥后勇、奮起直追,正視問題抓整改,采取措施摘黃牌,具體措施如下:
1、充實創建工作的人員力量。為了確保對物業服務行業文明城市創建整改工作的檢查指導到位、督促落實到位,我局專題向區政府報告,引起區政府的高度重視。3月上旬,區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各街(鎮)成立物業管理站問題,明確要求必須在3月15日前落實到位。與此同時,我局物業科在原有2人編制的情況下,從局其他部門選調二位同志加強物業科的工作。并從我局抽調5名經驗豐富、負責任的專業人員成立文明創建工作督查小組,由三位局領導每天帶隊下小區開展文明創建督查工作。
2、繼續加大宣傳發動。3月4日我局組織召開了全區各街(鎮)物業站再動員、再部署大會,在總結前階段工作、查擺存在問題的同時,具體指導各街(鎮)、社區開展宣傳發動和檢查整改等工作,積極營造各街(鎮)和社區良好的創建輿論氛圍。3月24日,我區委、區政府又召開了全區社區物業工作動員大會,全區各有關部門、各街(鎮)、社區及已備案的89家物業企業負責人參加了大會。會議由區政府副區長程必康主持,市房管局張海舟副局長及市創建督導組親自到會指導,區委副書記、區人大主任張為民在會上作了動員講話。
3、強化檢查、監管與督促。我局結合創建標準,積極聯合各街(鎮)、社區加大對物業服務小區文明創建工作的檢查、抽查與督查力度,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檢查工作將分三步走,第一步,我局約談被黃牌警告的物業企業負責人,提出明確的整改要求。第二步,對照行業創建標準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當場發放整改通知書(現已發出整改通知書77份);第三步,針對物業企業上報的書面整改報告和業主反映的問題進行回頭看,并重點查看第三批黃牌警告通報的幾家企業的整改情況,對“回頭看”中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我局上報市房管局,建議給予注銷企業資質處理。
存在的問題
當前創建工作已進入倒計時沖刺創建階段,但我們工作仍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有待進一步協調解決。
一是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職責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日常巡查督促整改工作主要在于街道、社區,但街道、社區沒有充分重視,人員沒有到位,造成漏管和常態化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