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倫理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07 14: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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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倫理論文

篇(1)

和諧是人類交往共識中最普適的理念,社會和諧是人類的共同夢想。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時代會有不同的和諧社會夢想。然而,從社會文化哲學意義上講,和諧首先是一種秩序文化和一種制度倫理的訴求。和諧社會的首要評價標準就是公平正義的制度環境和良性運行的社會秩序。因而,制度的正義性是社會和諧的主要價值目標:和諧社會制度倫理公平正義的動機本意是:社會資源、機會和人的權利得以在和諧有序的規則中得到合理分配、有序交往、公平交易,人們能夠各就其位,各得其所,有尊嚴地生活。只有生活在一定的合理社會秩序下,個人和集團才能有組織地發揮一定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的和諧。因而,“穩定性”和“發展性”是社會和諧的秩序文化繁榮與否的表征。

一、東西方對和諧社會訴求的制度文化特質

東西方社會歷史有著迥異的文化風格和特質,對其和諧社會的文化形態可以從秩序、制度的合理性上進行考察和文化認同。從個人對社會的不同對應關系上,制度性的和諧文化又可以分為注重。倫理”、“等級”的“集團文化形態”和注重“有效”、“合理”的“經濟文化形態”。這兩種文化形態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助于社會有秩序地運轉和個人有價值地生活,因而也是任何社會都存在的,但在不同經濟發展和文化傳統背景下有不同的側重。

韓國學者金日坤先生認為:“集團文化可以分為兩種類型:(1)以集團主義為基礎;(2)以個人主義為基礎。這種差別主要是由其思想和歷史背景所決定的?!庇捎跉v史文化背景的差別,東亞儒教文化圈國家形成了以家族集團為中心的集團文化,而歐洲由于漫長的中世紀實行分權制的緣故,逐步形成了以個人主義為中心的集團文化。集團文化體現的是一種社會集團的生活能力,其理論動機來源于原始宗法動機或善的動機,主要從社會整體立場考察有效地組織個人,使整個社會或集團有秩序地運轉。它是由個人思考方式的“道德”和涉及個人行動方式的“秩序”兩大部分構成的社會秩序理論。

經濟文化是一種從個人立場考察“自由”和“平等”的自發參與理論,其理論動機主要來源于利益動機或者說惡的動機,主要從個人獨立與自愿的立場考察社會經濟組織如何能夠有效、合理地運行,“因為在個人自發參與理論中,和政治意向相比較,經濟利益的動機是更為本源性的東西”。所以“效率”和“合理”這一經濟原則和個人利益動機所形成的自發參與是經濟文化形態的社會秩序理論的核心。

而“禮”和“法”正是這兩種不同文化形態下制度倫理的正義性基礎和核心價值原則。從“禮”的正義性制度倫理派生出的是“以善抑惡”的崇善制度倫理的善正義,它內涵著德治精神的設定身份、分別等級、增進和諧的“親合”性正義價值取向,并使權力趨向集中歸一;而以“法”為核心的正義性制度倫理則形成了“以惡抑惡”的法正義,它內涵著契約和法治精神的設定主體、分別物權、公平轉讓和各得其所的“分構”性正義價值取向,權力趨向于分化。善為人們所欲求,然而,惡亦非人們所能丟棄,問題在于和諧社會制度倫理所思考的是如何利用善去抑制惡或者如何利用惡去增進善,從而體現其制度的正義性。這正是人類對和諧社會制度文明的孜孜不倦的追求。

中國傳統文化對和諧社會的訴求是以崇善制度倫理為價值目標的。善可以從兩個層面理解:一是良知的善,即規范人心向往的內秉良知(如良知、覺悟等),這也是人之為人的同構。作為良知的善,是人之存在的本原性把握、開發,是開顯人性存在的德性慧根。二是道德的善,即約制外在行為的利他、合群和互助規則(禁忌、習俗、責任等),如神圣的戒律或服從與不服從將會得到什么樣的報償或懲罰。作為道德的善,是人的社會性表現,即在個人與整體、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發生關系時所表現出來的一種人之為人的理性向往,是利他、義務和責任。

善的這兩面性相得益彰、互為表里,構成了制度倫理中的善正義價值取向。良知的善是人之為人所內在秉賦的向往。這種內秉的向善,一旦被覺悟就會產生人的自律性和踐履性的雙重效應:一方面,道德理性的向往得之于良知、德性慧根的具有,又反轉去開發、化育、表現和證明善本原之存在。善的良知一旦具有就會向外擴張,構成一定社會的倫理規范體系。倫理體系以善為核心,規范著人的利他、去私、合群、他愛的行為和責任、義務,建構著善待他人社會秩序的正義取向。它涉及到人際和社群關系的合理、正當、公平及社會秩序的有效性和正義性。所以,倫理規范不僅是個人所不能缺失的,也是人際交往、各種組織行為與和諧社會秩序所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善本身的正義性并不是現實社會秩序最有效的工具,必須通過善的原則化、具體化和制度化來判斷人倫關系中的公正、合理、正當,即善正義是在制度安排中體現出其合法性的。所謂倫理是將善的良知轉化為善的規則和原則,使其具有更強的現實性和功利性。倫理作為善的規則體系是人類意志的自覺呈現,其善正義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得到遷升、進化和復雜化。

崇惡制度倫理的法正義是現實的,它以惡為制度建構的出發點,其核心是利用惡去平衡惡、抑制惡。承認人的自私自利性和個人利益矛盾沖突的合理性是這種制度的出發點。這種制度倫理認為,人天性中具有趨利避害的利己傾向,人的利己動機優先于利他動機而存在。個人對社會的關心是以社會對他的關心為前提的。從人的這種天性本能的動機出發,人的惡德性也就昭然若揭:“人對人像狼一樣”,“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問題是善為人所欲求,但惡亦非人所能遮蔽。既然自利、惡是人的天性。那就滿足這種天性,讓每個人成為他自己。這種制度文明對和諧社會訴求的高明之處在于,它利用了人性惡傾向,把人類對自我利益的追逐看成社會進步的“普遍的動力”,并力圖通過社會公共選擇的合力,形成“一種使壞人所能造成的破壞最小化的制度”,最終增進社群的秩序與和諧,從而增進社會整體的善。如何才能利用個人的惡增進社會的善?首先要從法律上認可個人的獨立性和假定個人具有各種權利和資格,個人主體是世俗法律完成其秩序追求的基本和主要載體,而從法律上界定物的分配、占有則提供了主體資格顯示,這為滿足和諧社會秩序追求提供了前提。有了主體的區分,再進一步將人權與物權統一在法律的基礎上,各得其所是和諧社會秩序和規則所在??傊谠O定主體、分別物權、各得其所之后,平等交易與轉讓則成為保護權利的完整性和利益增值的有效途徑。

二、中國傳統文化崇善制度倫理的社會和諧觀

中國及東亞的儒家文化圈所形成的以家族集團主義為中心建構的一套仁、義、禮、智、信制度體系就是崇善制度倫理的體現。崇善制度倫理的社會和諧是以集團主義為基礎,以社會穩定為首要目標,以忠誠與服從為倫理秩序的。其核心是個人思考方式的“道德”化和行為方式的“秩序”化,形成社會組織與家族緊密相聯貫通式結構的中央集權政治體制。其特征是:以人性善作為制度倫理的出發點,以忠孝為原則的“親親尊尊”上下等級分明的倫理秩序,以“天人合一”為基礎的善正義,通過善的化育形成以“禮”為核心“敬德”、“保民”的政治價值觀;奉行以忠孝為準則的人際交往原則和重農抑商的經濟價值觀念,從而建構起“仁政”、“德治”、“一君萬民”的中國封建社會和諧。這主要表現為:

1、性善論是社會和諧的人倫基礎。盡管在中國哲學史上素有人性善惡之爭,但占主流的仍是性善論,因為人性論不僅僅是一個倫理學的善惡問題,也是一個作為崇善制度倫理和諧社會基礎的本體論依據。從孔子的“性相近,習相遠”,孟子的“四端”性善說到董仲舒和韓愈的“性三品”,二程的“存天理,滅人欲”再到朱熹的“天命之性與氣質之性”都是為解決人性本善,為以善抑惡的制度倫理尋找哲學上的理論依據和本體論歸屬。

2、親親尊尊是社會和諧的倫理秩序。傳統儒家的和諧社會理想以“仁學”為出發點,以“禮制”為制度規范。從“仁學”的親親、愛人出發,推己及人,即要由“親親”擴大到“尊尊”的“仁民”??鬃拥摹凹核挥?,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個人修身決非承認個人的獨立人格,而是讓人自我修養,在“克己服禮”的“大家族”中“盡心”、“知性”、“知天”,進而“齊家治國_甲天下”。

3、集權政體是社會和諧的合法性保證。崇善制度倫理所內秉的“天人合一”善正義性并不是現實社會秩序最有效的工具,必須通過原則化、具體化和制度化來規范社會人倫關系中的公正、合理、正當,即為善正義提供在具體安排中的合法性。這表現在:~方面,世襲身份等級制度以及對傳統或祖先虔誠和尊重的濃厚保守性是維持這種政體、防止分權化傾向的重要保證。即通過設定身份等級制度把上下級關系固定下來,把世間的不平等建立在樸素的倫理情感上和對生命、祖先的感恩上。另一方面,萬民對君主的忠誠感情與獻身精神又是維系集權制順利運行的必要條件,也是個人獲得升遷機會或利益分配的必要條件。人們對社會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只有從倫理情感上自愿接受,否則就是不忠不孝。這樣,“親情”與“專制”就奇妙地結合起來了。

4、忠孝一致的人際關系原則是社會和諧的禮教規范。儒家倫理秩序是由個體推至群體的整體主義的禮教規范,儒家從個體人格的正心、誠意、修身出發建構了個人、家族和國家密不可分的有機倫理秩序?!爸倚⒁恢隆背浞直憩F了這種倫理秩序的社會組織原理。所謂“忠”是指對君主或國家的順服及其實際行動。如果沒有“忠”,就無法維持一君萬民的倫理秩序,所謂“孝”是指保持家族倫理秩序的倫理體系,要求任何人都必尊重上下和長幼的倫理秩序。忠是對國家的順服,孝是對家族先輩的服從。忠孝一致就意味著把家族倫理推廣到國家的倫理秩序,把國家看成一個大家庭,就像尊重父母那樣去尊重君主,所以封建社會的好官吏是百姓的“父母官”。儒家整個倫理系統就是建構在這樣一種樸素的倫理情感和生命關系之上的,這個倫理秩序的建構本來是從個人出發的,然而一旦建立起來,反過來又有抹殺個體的傾向,因為整體的生命大于個體的生命,整體生命的延續比個體生命的存活更要緊。個體生命是在這傳宗接代之中不朽并融入家、國、族類的整體之中的,個體的人雖有生有滅,但是作為族類的綿延卻生生不息。

5、和平主義與教育主義傾向是傳統社會和諧的理性態度?!岸Y之用,和為貴”既是調節在不同位子上的大家庭成員的感情,又是社會有機體正常運轉的機理。天地不同和合而生萬物,男女不同和合而生養生命,上下和合而國泰民安。“和”是整個倫理系統的生命之源。兒子對父親的和合是孝敬,父親對兒子的和合是慈愛,擴大到國家,則臣民對君父的和合是忠誠,君子對臣民的和合是仁愛。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呢?儒家主張通過包括對統治階級和對民眾的教化來達到“修己治人”,所以特別重視詩文、四書五經的教育,把個人的自身修養納入統治政治理論體系。

中國傳統文化下的崇善制度倫理對人性善的制度安排使“親情”與“專制”達到了絕妙組合,它將血緣親和的善意底線倫理,即善域的最后防線,擴大為“和諧”的社群關系并轉化為一種心理意識和自覺追求向往的道義性善良意志,并在不斷的教化中培育制度的善正義和德治精神。

三、西方文化傳統崇惡制度倫理的社會和諧訴求

正當與善是制度倫理的兩個基本概念。一種制度即使內秉著崇高的善理念,也未必是正當的或能夠成為全社會“基本的善”(權利和自由、機會和權力、收入和財富)(羅爾斯)。與崇善制度倫理否定人的欲望與利益追求的正當性不同,崇惡制度倫理論證的邏輯起點恰是承認人性利己的自我保護本能。

崇惡制度倫理社會和諧的法正義訴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性惡論為崇惡制度倫理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從古希臘智者把對自然與習俗的區分擴展到自然人與社會人的區分可以看出,自然人在前社會狀態下總是富有侵略性的,而人們之間的契約或法律則被解釋為自然人侵略他人的欲望和他人對將造成他們的致命后果之間的必要妥協。相互自我利益的需要導致人們結合起來,通過契約規則來禁止貪婪和相互攻擊,并由強有力的執行機關來執行。而這些契約規則既包括道德的承諾又蘊涵著法律的約束。所以,以契約來說明國家和社會形成、道德和法律原則的正當合理性,是2000多年來西方制度倫理的基本思路。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古代的智者們以自私自利的人性假設為起點,論證契約制度的正義性。他們認為任何人在前法律狀態下都像狼一樣,只有受到契約或法律的約束才有所謂法律下的正義持有,正義的本質是合法或守法踐約,只有合法的才是正義的。柏拉圖提出了“正義即和諧”的社會和諧觀。人類必須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則他們的生活將會像最野蠻的野獸那樣壞。到近代,霍布斯繼承并發展了馬基雅維里人性惡的觀點,認為作為人性的道德,是一種人類獨有的深謀遠慮的自私自利,人性具有兩項原則,即欲望原則和理性原則。欲望原則使人力圖攝取別人所需要的東西,會導致混亂和爭斗,不利于人類自身的安全;理性原則卻可以把自我保護和欲望原則更好地實行,因為理性原則是把人帶進道德社會的遠見。

經過近代啟蒙思想家對理性的弘揚,西方思想沿著理性主義道路進一步展開。人們力圖把人性假設建立在知識論和理性遠見的基礎上,使人性本惡的假設從利己、貪婪的本能欲望轉向經濟行為的理性動機,形成了“理性經濟人”假設,并逐漸上升為一種方法論。尤其是笛卡爾的唯理論對近代后期的經濟學方法論有不可忽視的影響。經李嘉罔的理性邏輯演繹,古典經濟學家斯密的“經濟人”的理性化逐漸占主流地位。

從人性本惡到理性的契約規制,再到理性經濟人的假設,是對性惡論的崇惡契約制度倫理的進一步規范化和知識化。這為判斷社會制度的善惡優劣進一步提供了“效率”與“合理”的制度倫理原則?!靶省迸c“合理”不僅是一種經濟范疇,而且是一種對制度約束條件效用性的內在倫理根據,即從人性本惡的契約規矩到“惡動力”的理性核算,為其市場經濟的體制提供道德合理性和社會發展的心理動機、態度和價值觀。

2、“契約規制”的法正義是和諧社會的道義準繩。17、18世紀歐洲啟蒙時代,在從傳統向現代社會轉型中,隨著以社會契約為中心環節的自然法理論興起,掀起了一場“從身份到契約”的社會運動。這使家族的社會凝聚力不斷消解,“個人”成了民事法律所考慮的單位。契約關系逐步代替源自“家族”的各種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契約論實際上反映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的特性及其個人權利、個人自由與平等的觀念。從霍布斯、洛克、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到康德以其人性論和社會契約的方式解釋國家起源和對人的自由、平等、權利的論述,對西方社會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公民意識及道德的確立和成長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從西方社會來看,一般把契約的發展分為氏族社會時期、習慣法時期、古代法時期、近代法時期和現代法時期。近代法時期是契約觀念發展的高峰時期,一切現代法中的契約觀念要素如平等、權利、義務責任、自由意志都被包括進來。這為建立在自由意志選擇基礎上的現代社會契約觀念奠定了基礎。而契約自由觀念的確立則在整個契約規范的法正義中具有決定性意義。契約自由觀念是現代契約論的標志,它包含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契約是和諧社會的秩序與規則的基礎,契約對和諧社會所起的構造作用決定了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地位,規定了社會資源與利益在社會群體和成員之間的適當安排與利益分配;二是一切契約行為應以社會利益和相互主體的利益為參照,包括責任、平等、誠信、權利等觀念。

3、功利主義正義觀對和諧社會至善性的探索。崇惡制度倫理從人的惡本性出發的正義善惡之辯,既演繹出了“以惡抑惡”的契約約束和規范倫理的價值原則,同時也演繹出了“以惡增善”的功利主義目的論價值觀。從古代和諧社會的“理性幸福論”和“感性幸福論”之爭到休謨把個人追求幸福傾向的品質與有用性、利益相聯系,德性成為達到個人和社會和諧目的的手段并具有功利性。與建立在契約論基礎上強調動機及其本身是否遵循道德的準則的道義論不同,功利主義認為,一個行為的正當性不取決于動機的善惡,而在于它是否能帶來相比較而言的最大幸?;蚩鞓返暮蠊?,如果行為所能帶來的快樂超過痛苦,則這個行為具有善的價值。

邊沁是第一個系統提出功利主義倫理的思想家,謀求最大幸?;蜃畲蟾@沁吳呃娓拍畹膶嵸|內容,也是他對和諧社會的一種詮釋。他認為,一個和諧社會制度的正義性在于增進人們的幸福與減少人們的痛苦。功利原則不僅是評價個人行為的標準,也是評價政府行為的標準。它包括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個人幸福;_二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正義的和諧社會制度應當是謀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并一視同仁地為每一個人謀求利益。約翰·密爾則進一步用平等權利理論為功利主義的最大幸福原理進行辯護,認為功利主義正義的根據在于公共幸福,而平等權利和公平報酬是和諧社會制度正義概念的根本原則。在密爾看來,如果一個社會實現了對于一切應受到同等待遇的人給予同等好的待遇,也就實現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這個社會也就是正義和諧的社會。近代以來,契約道義論和功利主義這兩大基本理論,從“以惡抑惡”和“以惡增善”這兩個不同角度,對崇惡契約制度倫理的和諧社會進行了,雙重反思與建構。

4、現代有限理性主義對理想和諧社會的底線倫理回歸。自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以來,西方理性主義的政治標志是合法國家的建立與理性論證,經濟標志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建構,社會標志是個人本位的獨立性、自主性重建和確立,意識形態標志是理性、科學、自由、平等和民主的深入人心。

然而,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黑格爾哲學走向衰落標志著西方傳統理性主義的轉向,一股強大的非理性思潮出現了。由倡導理性轉向用非理性,用有限理性代替絕對理性,使傳統理性主義哲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受到嚴重挑戰,同時崇惡的契約制度倫理也在這場挑戰中得到本質性回歸。

在當代西方眾多的思想大師中,卡爾·波普以批判理性主義為邏輯起點和主線,建構了一個內容龐大而嚴整的思想體系。波普認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認識是“可錯的”。他提出于一個與“理性經濟人”假設相反的政治行為上“脆弱的人”假設,包含著雙重含義:一是因為人是“脆弱的人”,所以我們不可能一勞永逸地設計出一個和諧社會理想國的藍圖,我們無法知道它是不是最理想,即使是最理想的,我們也無法證明其實現手段的科學性。為此,他提出以“漸進的社會工程”代替烏托邦式“最美好國家”的計劃;以“最小痛苦原則”代替“最大幸福原則”。二是政治統治者也是“脆弱的人”,并非十足的“善者”或“智者”。他提出“一切政治問題都是制度”的問題。與其說需要好統治者,不如說需要好的制度。任何好的統治者也可能受到權力的敗壞而,但好的制度可以使被統治者對統治者施加某種程度的控制,使其不能做于民有害的事情。制度也并非是萬能,好的制度也可能被破壞,因此,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永遠是大家的責任。與波普同時代的哈耶克從對真假個人主義的辨析中提出了“有限理性人假設”。哈耶克認為真正的個人主義思想家所關心的主要事情是“使人們能夠根據自己的選擇決定其普通行為的動機,盡可能地為滿足所有他人的需要貢獻力量的制度”。而這種制度決非頭腦設計的產物。因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每個人都從自己的愿望、興趣、利益出發,是不可能預見整個社會的行為后果的。所以好制度不可能是從理性出發,而是由個人自愿和自發協作來完成的一個歷史自然演進的結果。

《正義論》的作者羅爾斯在努力避免獨斷傾向、小心謹慎求證中確立了“作為公平正義”這一社會制度倫理的有限目標。他在對和諧社會正義環境的審視中,以制度為前提,提出了中等匱乏條件下社會利益沖突中“互相冷淡的人”和“無知之幕”假設,即“冷淡理性人”假設?!袄涞硇匀恕笔侵浮霸鯛顟B”中的人具有一種既非利己也非利他的本性,表現為既有自己的理想但又對他人利益不感興趣,同時對各種選擇對象將如何影響自己也處于無知狀態。羅爾斯從這個假設出發,建立起他的“最大最小價值規則”,即選擇最壞可能條件下的最好結果原則,力圖解決崇惡制度倫理中一直存在著的自由與半等、效率與公平的內在矛盾沖突,以契約論來取代功利主義自近代以來的中心地位。

篇(2)

1.1統一電力系統

統一的電力系統主要指對于全國范圍的電力系統進行壟斷運營。由南方電網機構與國家電網機構兩家國企對于全國的電網進行運作、維護與建設。而同時,國家的電力企業也負責全國范圍內配電與售電的工作,擁有買賣電力的特殊權利,對于除發電以外的電力系統售、配、輸等所有環節進行壟斷,是國家規定的高度壟斷電力企業。

1.2統一的調度

統一的調度主要指在電力系統的安全管理方面,電力系統的調度部門對于電網系統的運作進行統一的管理與調度。主要包含:對于電力系統運作中的各種故障及問題進行核查與處理,對于電力系統的實時運作進行分析,對于電力系統的運作方法進行統一編排,對于各項可能發生的運行危機進行分析以防止事故的產生,對于運行標準進行統一化,對于電力的系統安全穩定進行統一的審查與分析,對于電力系統的運作規定進行制定,對于各項安全自動安全裝置及維護裝置的配備與調整進行統一的思考,對于各類可能引起危險的隱患的避免與故障的隔離,對于可靠且統一的專用通信渠道與自動化系統的建立,且需要為通信系統的暢通提供保障,對于電力系統的事故處理進行統一化。在有事故的情況下,電力機構的調度部門需要行使緊急情況下的操控權利,對于事故的緊急處理實行統一的指導。而電力系統的下屬各部門都需要對于調度指令進行實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散,并確保在短時間內對于電力故障進行排除,使得電力系統恢復正常的運行。

1.3分級管理模式

分級的管理模式主要指調度的工作實行需要在電力系統最高級別的調度部門指導下的各級別調度部門的分級責任體制。各級別的調度部門在自身的調度區域內對于統一調度的要求進行貫徹,同時保證下級調度部門需要對于上級調度部門的指令保持服從。我國電力系統的統一調度與分級管理模式是密不可分的結合體。

2電力系統現存的安全隱患及特征

2.1電力系統現存的安全隱患

我國的電力系統目前存在的隱患可分為三點:其一,部分電力系統的構造較為薄弱,安全的穩定性存在比較明顯的不足;其二,對于電力系統的駕馭能力需要進一步的進行提升;其三,需要改善故障的緊急處理工作,與社會聯合開辦的故障聯合演習應當更加規范化。

2.2電力系統突發故障的特性

電力系統的突發故障通常具有明顯的特征,現今對于電力設施與裝備組成的物理電力系統的電器特性研究相對更多一些,但是電力系統并不是與外界隔絕開的,是存在于社會與自然的環境中,所以也必定會受到周遭環境所帶來的影響。電力系統的安全性不僅與電力企業自身有關,也與周遭的社會及自然環境有關。電力系統的突發故障就是指在固定的區域內突發性的,為電力系統與社會、國家帶來損失的災難性事件,通常具有以下特點:其一,涉及到的方面多,電力的生產、輸出、分配與消費都是一起完成的,這其中需要涉及到電力系統的輸電、發電、配電及用電等多個方面;其二,故障的誘因多,電力系統的突發故障不僅可能來源于違反電力系統與電氣規章的操作,暴露在自然環境中的電力設備還極容易被自然因素損壞(包括自然侵蝕、雪災、洪水、地震等);其三,損失度重,電力的供給涉及到社會中的各行各業,也涉及到人們的財產及自身安全,大面積的斷電造成的間接與直接影響是無法預計的。

3電力系統故障管理的發展歷程

3.1經驗為主的應急處理階段

這一時期的應急故障管理工作主要注重應急的預案體制與應急組織體制的創建。重點對于緊急的指揮單位與工作單位進行創建。遵照國家有關的規章對于緊急預案進行編制與修訂,并對于應急指揮部門與應急平臺等技術支撐系統進行建設。

3.2分析為主的故障預防與管理階段

這一時期的故障應急管理工作主要注重對于故障應急保障的加強。不斷提升危險源的監控管理與突發故障預警預測工作的力度,另外也要注重提升故障應急情況下的輔助決策能力及指揮能力。3.3智能為主的災變防護階段這一時期的應急故障管理工作注重對于智能技術運用及主動防護能力的加強。需要重點加強工程知識數據發掘技能與人工智能的運用,達到對于事故現場的在線實時監控,對于突發事故的預警預測水準進行提升,為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給予智能化的協助決策措施。

篇(3)

2確立國民基礎的司法制度

由于日本現行司法體制受美國法律文化和制度影響最深,具有較多的民主色彩,不僅大量引進了英美法系的當事人主義制度和原則,讓國民參與司法,并在具體制度層面上增設了多種民眾參與司法過程的途徑,充分體現了現代法律制度中對于民權和民主的特別關注。以日本的參審制度為例,2004年日本國會通過了《裁判員參與刑事裁判的法律》,規定通過選拔普通國民擔任裁判員,與法官一起共同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以此加深民眾對司法的理解和信賴。日本的參審制較多吸收借鑒了美國陪審制的陪審員選拔方式和歐洲參審制的參與審判方式,以從有選舉權的民眾中隨機抽選參審員、同法官一起組成合議庭共同討論來認定案件和適用法律的方式,使得民眾得以參與司法過程。對于日本的專門審判人員如法官而言,他們在法律研修過程中只注重對專業知識的獲取和運用,但隨著社會關系尤其是日本國際關系的日益復雜,日本法官太過脫離民眾、脫離普通生活導致他們不了解基層民眾的情感需求和價值選擇,在審判過程中單一地采用純粹法律思維去審判案件,極可能會得出與普通民眾基本價值觀念不相符的結論。以中國人在日本日本軍的案件為例,有很多中國人因受過日本軍傷害而向日本法院要求獲得公正賠償,然而此類案件中的很多審理結果都令人非常失望,因為日本法官們基本都是匠人式的、機械地適用法律,沒有適當地考慮政治性需求。對這樣的審理結果,日本很多普通民眾感到不解,認為這與他們認為的公平、正義等理解是相悖的。因此,強調民眾參與到司法過程中,以發現、糾正這些類似的錯誤顯然很有必要。近十年來,日本的司法改革動態也顯示出了日本已經逐漸意識到民眾民權的重要性,如參審制、調解制等制度的設立,也在逐漸擴大對民眾司法參與權的實現方式和途徑范圍。

3嚴格的法律人才篩選和培養制度

日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資格實行的是終身制,因此極其講究法律從業人員的專業性和任職資格認定的嚴格性。日本習慣將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三種職業統稱為“法曹”,其任職有著嚴格的人才篩選制度和相當培養過程。在日本,對于大多數大學院校的畢業生而言,要成為法官、檢察官或律師首先必須通過日本司法考試,每年都有數萬人報考司法考試,卻僅有1500人左右被錄取,并且每人只能考三次,三次未通過司法考試者,其法科大學院校的學歷就作廢了。正因為司法考試的高難度以及通過后良好的職業前途,其也被稱為“現代的科舉考試”。以2007年司法考試結果為例,當年的最終合格率只有1.3%,最終合格人數大約只為300人,其通過難度可見一斑。此后,只有經過激烈競爭獲得考試合格者才能被錄取為司法修習生,進入司法研修所進行為期一年半的一體化集中研修。這樣嚴格的篩選法律人才機制其最大的好處就在于每年可以獲得日本具備最高法律素質的適格從業預備人員,當然其中也不可避免地浪費了一定的人力財力資源。此外,司法研修所實行的一體化研修方式也能夠最大程度地促使日本未來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們在一年半的集中研修期間,通過共同學習、討論和交流從而形成較為一致的法律觀念和職業一體化意識,以圖日本法律能夠在理解和適用方面獲得和諧統一。然而,日本這種近乎嚴苛的法律人才篩選和培養制度也導致了其司法人員的嚴重匱乏和司法效率的極其低下,在經濟界和產業界的要求下,日本終于推出新司法考試制度,新舊司考制度并行,以彌補社會對法律從業人員的強烈需求。但是,從猛然擴大到10倍的司考合格率可以預見,日本法律從業人員尤其是律師其職業競爭也將日趨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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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發展,網絡倫理問題也呈現出新的類型和特點,由于網絡倫理自身的特性,導致其與現實社會中的道德認知存在很大的差異,出現雙重標準,引發一系列的網絡倫理問題,導致網絡道德失范。網絡環境及網絡主體對網絡道德認知有很大的影響,本文主要基于道德認知角度,對網絡倫理問題進行了研究,分析了網絡道德認知在解決網絡倫理問題、規范網絡道德建設的重要性,以期提高網絡主體的道德修養,凈化網絡環境,構建網絡倫理規范體系。

一、道德認知對網絡倫理的影響

(一)道德認知是網絡倫理形成的基礎

網絡技術、人與網絡社會、人與人間的關系是構成網絡倫理道德的三大要素,人們主動加入到網絡交往活動中,在網絡技術的作用下,這些交往活動將不同地區的人們聯系起來,從而形成網絡社會?,F實倫理和網絡倫理的主體都是人,網絡只是一種載體,倫理道德的主體并不是網絡。在網絡環境中,人們通過網絡技術進行交流,網絡道德的本質就是人在網絡活動中的具備的道德規范,網絡主體道德觀念的形成、發展都建立在道德認知的基礎上形成的,只有做好道德認知培養工作,才能形成健康的網絡倫理道德觀。

(二)網絡倫理影響著道德認知的形成

網絡社會作為現實社會的延伸,管理模式比較松散,缺乏監管機制,自由性強,僅依靠道德自律來規范人們的言行,因此必須要重視人們道德認知能力的培養,提高人們的道德自律能力。在網絡社會中如果缺失道德自律能力和道德責任感,必然會導致網絡社會混亂。網絡倫理的自律性要求人們必須加強對自身道德能力的培養,根據道德自律原則來約束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思想。

網絡虛擬社會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在這個自由、平等的社會中,各地文化和多種道德觀相并存,多源性的網絡道德必然會引發道德沖突,改變甚至同化了傳統理論觀念,網絡社會陷入失范、混亂無序的狀態。此外還會影響人們的網絡道德觀,對道德主體認知產生種種影響而造成的矛盾沖突,導致人們的道德感受和行為產生偏差,因此必須要正確的引導人們道德認知,不要因為網絡道德多樣性而導致人們道德認識混亂,避免網絡倫理問題的出現。

二、網絡倫理問題的現實表征

(一)道德意識的沖突與裂變

1.道德虛無主義和個人主義盛行

人們在網絡虛擬空間中能夠相對自由的發表言論,充分釋放內心的想法,強調自我,展現個性,人們在網絡空間的表現在更大程度上接近于真實的自己。但是由于網絡社會的自由無政府和無中心特點明顯,網絡行為主體將自己作為網絡道德行為的判斷者,不考慮其他人的感受,忽視法律和社會傳統規范,使得道德虛無主義和個人主義盛行。

2.缺失道德責任感

人們的思想觀念、道德認知在網絡社會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網絡社會環境中,人們通過網絡信息技術進行一系列的虛擬交往。隱匿性、虛擬性和互動性是網絡空間最大的特點,從而使得傳統倫理對人們交往活動的約束力減弱。人們在網絡社會釋放自己在現實生活中隱藏的本性,降低對自身道德的要求,沉迷與網絡中虛擬的身份,道德認知能力下降,從而導致網絡主體喪失道德責任感。

3.主體情緒浮躁及文化霸權主義蔓延

網絡社會對多種信息的監控力度較弱,缺乏對信息者的限制,不斷產生大量的網絡信息,讓人們眼花繚亂,網絡行為主體長期受網絡資訊的影響,很容易產生精神上的焦慮、疲乏,最終使人們迷失自我,導致主體情緒浮躁。另一方面,由于發達國家在網絡信息交流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占據大多數的信息資源,西方國家的信息輸出量較大,便于向其他國家傳遞本國的意識形態及價值觀,從而導致文化擴張,形成文化霸權主義。

(二)道德行為的脫軌和失范

1.網絡犯罪現象猖獗

信息技術是網絡社會形成和發展的基礎,在社會科學技術不斷改革更新的飛速變化中網絡技術也不斷經歷著飛躍式的變化,然而網絡安全管理和防護功能的發展遠遠落后于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步伐,進而導致網絡漏洞的出現,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不良的犯罪平臺,網絡信息安全問題頻頻出現,屢治不止。不法分子根據網絡特點和缺陷借助一定的網絡工具和先進技術對他人的網絡系統進行破壞和侵犯,諸如病毒傳播,盜取和篡改信息等,造成個人或者政府等部門重要信息的泄露和破壞,帶來不良影響和巨大的損失。還有一部分網絡犯罪組織借助網絡平臺利用論壇,貼吧,郵件等方式進行廣告宣傳、傳播電腦病毒、發送垃圾郵件破壞系統或散播謠言等舉動,由此來達到這些組織既定的商業或政治目的,給人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巨大不便,也阻礙了社會的和諧順利的發展和繁榮,是值得重點解決的突出問題。

2.網絡言行隨意放縱

網絡社會同現實社會不同的是,其不存在真實的主體,人們的言行不會受到社會輿論和監督的影響,主體間的約束力降低,人們不必擔心是否符合傳統倫理道德的標準,使人們長期壓制的欲望、本能和沖動得到釋放,追求快樂最大。人們的外在行為規范及社會道德的不受限制,網絡行為主體就會出現為所欲為、不負責任的不道德行為。

三、解決網絡倫理問題的措施

(一)傳承和發展傳統倫理內涵,將網絡倫理和實現傳統倫理結合起來

網絡社會依靠網絡倫理制定一系列的規范措施,其在傳統理論體系的基礎上,結合現代和傳統倫理而形成了網絡倫理體系,同傳統倫理體系有著緊密的聯系。在信息化和網絡化時代,并不意味著完全摒棄傳統理論體系,其在構建網絡倫理體系的過程中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人們必須恪守傳統倫理道德,在繼承中揚棄,在揚棄中發展。要基于網絡倫理的基本特征,對傳統倫理道德的傳承中要注意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吸收原有的運行機制,整合傳統倫理資源,不斷探究和創新,發現新的網絡倫理元素,使網絡倫理體系的建設更加具有科學性和可行性,促進網絡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側重人的全面發展,調整網絡技術和人的關系

傳統倫理道德指的是指導人們行為的觀念,是處理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關系的過程中應遵循的準則,能夠維持社會秩序,是推動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的基礎,體現出定型化、體系化和制度化的特點。同傳統倫理不同,網絡主體的道德認知水平直接影響著網絡倫理規范的發揮,具有非定型化和非制度化的特點。解決網絡倫理問題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以人為本,將網絡主體作為重點,重視人的全面發展,實現科技發展與人的發展的有機結合,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從而保證信息與網絡安全的網絡倫理規范體系的構建,有效的解決網絡倫理問題。具備了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水平的網絡主體能夠約束自己的言行,推進網絡依法規范有序運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的網絡社會,維護網絡用戶的合法利益。

(三)堅守人文道德,體現人文情懷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信息化、網絡化時代的到來,作為網絡的主體,人們要嚴格遵守和發揚人類社會所普遍推崇的人文操守及其基本規范,傳承人文凝聚精神,提升人文道德涵養和道德認知水平,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和人文涵養,有效的避免人性在數字化和符號化的虛擬網絡社會中被扭曲和異化的情況。只有這樣人們才能客觀的評判各種道德現象,形成正確的道德態度和意識,提高道德自律能力,堅守自己的準則,抵制各種侵蝕和誘惑,鄙視不潔、不善、不義、不道德的行徑,不接觸不道德、不合理的事物,不隨波逐流,發揚人的尊嚴價值,不斷提高自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彰顯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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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學方式多樣性。從前的思想政治理論課過于重視課堂理論教學,只是對學生進行簡單的理論說教和對學生的思想進行機械的教化和啟蒙,導致學生思維方式固化、單一,學習效率低,學生個性得不到發展?,F在的實踐教學則能實現書本理論思維和實踐感性經驗的結合,從而讓學生真正獲益。今天的世界瞬息萬變,大學生獲取信息的渠道多而且速度快,這就要求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密切聯系社會現實,針對社會熱點問題有效的展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則應根據學生的思想、行為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教學內容恰當選取教學資源,靈活地選擇各種教學方法,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實踐教學可運用演講、辯論、討論、研討、視頻資料賞析、讀原著、校內專題活動、校外調查、撰寫實踐報告和論文等多種形式達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3.教學環境靈活性。過去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課堂理論教學只在教室中進行,而當前提倡的實踐教學開展的范圍就寬泛的多了,既可以是課堂上又可以是課外,而課外的實踐教學既可以在校內也可以在校外,校外實踐教學還可以與社會現實密切聯系。在這種方式中,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時間和空間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教學環境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在課堂、班級、校園、團隊、家庭、組織、家鄉、國家以及社會中都可以進行教學活動。廣泛的實踐教學能滿足學生的不同需要,能拓寬思想政治教育途徑,特別是在豐富多彩的社會中,感受事物的多樣、變化和聯系,有利于學生加深對課堂理論的理解。

4.教學效果持久性。實踐教學不同于傳統的接受學習,而更多地體現在為學生學習創造結構性的學習情境中,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自主發現,學生在探索中發現的正誤答案具有反饋性質,這也有利于實踐教學過程的順利進行。學生自己發現錯誤并自行改正,此過程所產生的強化作用比外在的獎勵具有的價值要大得多。這更能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興趣,開發學生的智力潛能,促進學生掌握方法和技巧,對學習材料的記憶也更長久、更牢固,因此這種教學效果更具有持久性。

二、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應注意的問題

關于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研究,目前教育界、學術界尚無成型探索。而部分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體系已初步形成,教學效果良好,獲得領導、教學專家、學生的認可和較好評價,并在實踐教學活動中產生了大量的實踐教學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影響,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亟待從理論上加以梳理、總結和研究,力求通過改革與創新獲得更大水平的提高。應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密切結合相關教育教學的科學理論,立足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實際,堅持走特色化發展道路,以大膽創新的精神、銳意進取的勇氣,積極推進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為提高獨立學院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水平、強化學生學習效果、提升教學境界、形成教學品牌、擴大社會影響而進行積極地探索與鉆研。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深化理論研究,加深對獨立學院實踐教學規律的理解,以科研促實踐,為獨立學院整體教學質量的提升和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貢獻力量。

1.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應解決的關鍵問題。①在改革與創新中,進一步完善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體系,更加科學合理地安排實踐教學環節,注重各教學環節間的銜接性與連貫性,形成整體合力,提升實踐教學水平。②在深入研究、廣泛借鑒、自主創新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靈活多樣、適應性強、富有創新價值、符合獨立學院學生特點的實踐教學形式,不斷地提高實踐教學的趣味性、針對性與實效性。③在改革與創新中,不斷探索實踐教學新機制,力圖解決如何在學生間更加合理地分配實踐教學資源的問題,既要使全體學生普遍受益,又能夠充分調動起先進分子的學習積極性。④在改革與創新中不斷提高學生參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積極性,提高實踐教學在學生中的影響力,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與興趣,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育教學效果。⑤強化教師的責任意識,明確教師的職責定位,充分調動教師指導學生參與實踐教學的積極性,進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效果。⑥在改革與創新的過程中,不斷積累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成果,探索提高實踐教學成果質量的新路徑,更加科學、規范、合理地管理實踐教學成果,對個別優秀地實踐教學成果要充分挖掘其潛在的社會價值,及時推廣,擴大其社會影響。⑦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學生成績考評機制,將學生的理論考試成績與實踐教學考核成績及平時課堂表現成績有機地結合起來,用科學的考核機制對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進行全面考查,同時也對學生參與學習的積極性產生有效激勵。⑧在現有基礎上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水平,開拓新的境界,堅持走特色化建設道路,及時總結經驗,發表科研成果,抓牢宣傳陣地,擴大社會影響,力求形成具有獨立學院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品牌。

2.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應制訂的計劃。①對獨立學院已開展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具體實踐過程進行梳理和分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②結合獨立學院開展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實際對獨立學院的實踐教學規律加以理論研究。③在上述基礎上形成“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的實施方案。④在實踐中落實并不斷調整整改方案,切實推進獨立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模式創新的步伐,最終完成既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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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貴州省概況

貴州省是喀斯特巖溶地貌典型發育地區,以丘陵山區地貌為主,全省山地面積占61.7%,丘陵面積占30.8%,宜耕平地面積僅占7.5%,是全國唯一一個沒有平原的省份。素有“地無三里平”的貴州由于近年來建設用地侵占耕地面積不斷加大,導致耕地資源奇缺。為此,貴州省近年來開展了大量土地整治項目以擴充耕地資源。通過土地整治為今后規模集約化的農業大生產搭建平臺[7]。至2012年底,貴州省石漠化治理面積逾100萬hm2,森林覆蓋率提升20多個百分點[8]。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公報以及土地整治專題資料,2001-2012年,全省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6.79萬hm2,累計開展土地整治項目13000多個,通過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1.99萬hm2,總體完成了全省的耕地占補平衡任務。在開展整治項目過程中,貴州省結合貴州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為進一步推動貴州土地整治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法規保障和技術支撐,確保土地整治工作穩步有序開展。如《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管理規定》《貴州省財政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等。從項目選址到最后竣工驗收都有一系列規程制度管理。項目實施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從2011年3月1日起,《貴州省土地整治條例》在全省正式施行,貴州省土地整治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9]。貴州省制訂的《貴州省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指出貴州省2015年將建成40萬hm2高標準基本農田,對此,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擬出臺相應規范指導省內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開展。

2.1實行項目法人制度和項目公告制度

土地整治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法人,根據項目級別,一般情況下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國土資源局承擔,其職責包括項目規劃設計、工程施工、質量監管、資金籌措和使用等全過程的組織和管理。項目施工之前由承擔單位項目公告,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項目公告內容:項目名稱、位置、建設規模、新增耕地面積、項目總投資、土地權屬情況及負責項目各階段的單位等。

2.2實施項目工程招投標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工程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規劃設計單位和單位一般采用競爭性談判確定。各級國土部門負責制定項目工程施工招投標方案,在報經上級監督部門批準后工程施工招標公告,在公證、紀檢、監察等監督單位的參與下,舉行公開招投標,從而確定項目工程施工單位。項目法人與中標施工單位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項目承擔單位、實施單位、施工單位相互之間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由雙方以合同方式約定。項目資金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支付。

2.3實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

土地整理監理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根據土地整理的相關要求確保土地整理專業化的外部監督管理活動[10]。項目法人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每一個土地整治項目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通過工程監理能有效地控制土地整理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能高質量地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及協調土地整理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工作關系。

2.4實行項目竣工驗收制度

國土資源廳專門編制《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辦法》(試行),對竣工驗收的各項內容有詳細規定。全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行分級驗收,驗收分技術評定和結果確認2個階段進行。項目竣工后,由項目承擔單位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請有驗收權的國土資源部門進行驗收。市級項目和省級項目驗收前,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經過初驗,要抽查60%以上的工程量。驗收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規劃設計執行情況,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配套與使用情況、土地使用管理與工程管護措施,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

2.5實行監督檢查制度和資質備案

國土資源部門是土地整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項目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有權檢舉、控告以及投訴。國土資源廳專門編制《貴州省財政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對經費進行管理,省、地、縣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安排及有關經費的使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國土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密切配合,對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加強審計。對于省級土地整治項目,國土資源廳和財政廳也要對項目進行監管。從2012年4月9日起,省國土資源廳對參與土地整治活動的各單位、公司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即所有從事土地整治方面工作的單位和規劃人員都要在國土資源廳備案登記。根據貴州省土地學會公布的信息,至2013年底,全省具備土地規劃甲級機構2家,乙級機構89家。根據2012年貴州省國土資源公報,全省具有測量資質單位384家。這為土地整治項目的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管理保障和技術保障。

3存在的問題

3.1項目立項隨意,公眾被動參與

土地整治項目選址過于隨意,缺乏科學性,政府主導色彩濃重。政府扭曲土地整理的目的,單純地追求項目規模大,把土地整治看成是地方投資項目或換取建設用地指標的手段,而忽視了該地區土地整理是否有必要性。缺乏對群眾的引導和宣傳,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較差[11]。項目選址、立項之前沒有經過公眾參與決定,更多地體現出一種政府強制性投資行為,未體現公眾意愿。雖然在規劃設計時村民簽署了各種意見書,但由于農村村民知識水平低,法律意識薄弱,難以體現真正的民眾意愿。村民只知道這個項目已經確定要開展,需要他們簽字、征求規劃意見,而沒有決定這個項目該不該開展的權利。

3.2資金管理漏洞多

不少土地整理項目變質,從整理土地變成修路。很大比例資金用于與土地整理關系不大的道路建設,資金未用到正題上。尤其是土地平整工程,在計算填挖方量時沒有統一的標準,超限誤差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精確度。在預算時部分費率的選取不符合《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的規定[12]。另外,把鄉鎮政府作為項目承擔單位,這不利于資金監管,不僅存在挪用拖欠的風險,還會造成上級部門監管困難等。

3.3許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土地整治項目通常都是省市一級的投資項目,且涉及耕地占補平衡,影響地區發展。專家評審時受政府的干預強,往往要承受政府方面施加的壓力。尤其是在可研階段審核制度不到位,在評審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基本上是全部通過,這不符合實際。在評審規劃設計時,缺乏系統的評價標準,使得規劃設計不合理。例如貴州省貴定縣某土地開發項目所設計的蓄水池全部規劃在田間道生產道邊溝上,布局不合理;一田間道最大坡度超過20%,完全不符合道路設計。設計不合理造成整治資金和土地資源浪費。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絕大多數項目都要做變更設計,有的施工單位為避開高難度作業地段(如道路涉及大面積爆破作業)申請變更規劃設計,使得規劃缺乏法律效力。項目管理配套制度建設滯后和懲罰措施缺乏,項目管理制度執行效果不理想。

3.4缺乏后期管理維護制度

項目往往出現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溝渠堵塞未及時清理影響灌溉,田間道損毀不能及時補修。項目業主一般情況下是項目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政府在取得業主管理費用之后,往往不再重視項目區維護。目前沒有對后期管理責任進行全面系統的安排,也沒有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責任模糊化直接影響整理區各工程設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導致不經濟現象產生。

3.5土地整治法律效力低

目前我國土地整治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來發揮土地整治的法律效力。雖然各省各地區根據當地情況出臺了一些規范、條例,但其法律約束力不強,現實操作中缺乏強制力,對各項目負責單位沒有有效規范力度,效果甚微。尤其缺少生態工程方面的規范和制度,規劃設計中每涉及到生態工程就是種植行道樹、播撒綠肥等寥寥幾字。

4對策建議

4.1建立一套系統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專門的土地整治法規。高效力的規章制度是高質量執行土地整治活動的前提。我國是法治國家,法制化的土地整治使得規劃、管理等行為更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整治管理的主要依據。二是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應對措施。尤其是要加強項目監理體制、資金審計制度,確保項目的質量以及資金利用的規范合理。建立項目后期管護制度,以保正整治工程的可持續利用和長期效益。

4.2建立項目糾察制度

由國土資源廳定期組織省外專家對省內各土地整治項目進行隨機抽查評價。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報告、投資預算、施工質量等進行核查,并建立評價考核體系,對考核不合格的項目,按情節輕重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對高質量的整治項目予以表揚。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學習、考核,提高行業人員素質。

4.3建立統一的土地整治項目數據庫

將歷年來開展的土地整治項目統一錄入專門的數據庫中,內容包括項目地址、規模、參與項目的各負責單位以及項目的各相關資料,如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投資預算書、監理日志、竣工驗收資料等。為以后的數據查詢、責任追究、新項目選址意向等起到高效率管理作用。

4.4完善公眾參與制度

推動土地整治公眾參與的最大動力來自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規范,而非政府鼓勵或輿論呼吁[13]。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項目基本信息及時公開,保證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接受公民的監督。建立暢通的土地機制,使公民的意見、問題能得到及時的反映。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媒體、政府宣傳等途徑加深公民對土地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知。在全省范圍內成立土地整治公眾監督團體組織,對政府土地整治行為實行監督、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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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定編政策不完善當前高?,F行的定編政策普遍都是多年以前制定出來的,這些政策同高校崗位設置以及聘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因此就需要高校相關的改革人員注重對于定編政策的完善,使得定編政策能夠同制度的改革相適應,提升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系統性和科學性。

1.3個別崗位的種類很難進行區分高校內部個別的崗位種類很難進行區分,例如:計財處的工作人員或者是檔案管理處的管理人員等。此外高校內部有哪些崗位屬于工勤崗位也沒有進行相對比較明確的區分和界定。

2優化高校崗位設置以及聘用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議

2.1制定出崗位設置的具體方案高校的制度改革人員要想優化崗位設置以及聘用管理制度的改革,首先,就需要制定出進行崗位設置的具體方案。要在學校內部成立聘用的相關組織,讓組織內的成員定期地學習相關的文件,從而明確崗位設置的概念以及設置時應該遵循的工作原則,明確設置的程序等,從而為崗位設置工作的正常開展打下基礎。然后,再根據本學校的實際情況分析相關的數據,開展一系列的調研,制定出具體的方案。最后,開展聘用管理工作,同職工簽訂聘用的合同,并且還要將聘用的結果上報至教育部進行備案。

2.2加強宣傳高校要加強對于崗位設置以及聘用管理制度改革的宣傳,掌握這項工作的規律,樹立起教師為本的改革意識,總結改革的經驗和教訓,營造出良好的改革氛圍,豐富宣傳的途徑和形式,從而促進高校內部廣大教職工責任意識以及競爭意識的全面提升。

2.3對機關崗位進行科學的確定在進行高校崗位設置以及聘用管理改革工作時,黨政機關內的崗位基本上要確定成管理的崗位,但是對于那些要求相關專業經驗的崗位,例如:會計、衛生等崗位,可以自愿地選擇聘任管理崗位或者是聘任專業崗位。

2.4做好工資的過渡工作除了上述的方式之外,高校的改革人員還要做好工資的過渡工作,采取教育職員制,完善有關聘用條件,考核制度以及薪酬條件等方面的制定工作,適當地對重要管理崗位的工作人員待遇加以提高,對收入分配關系進行妥善的處理,加強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對于每一個管理系列中人員的關系進行統籌,確保其平衡發展,為管理人員同技術崗位人員的交流提供必要的交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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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維測定,使目標更具客觀性、可操作性。學校各項目標是建立在對上一學年質量、團隊素質、綜合效益的比較,部門之間質量、效益的比較,與同業之間的比較,外部環境的變化等數據和情況認真測定、的基礎上確定的。

(2)學校內各級各類人員都參與目標的制定和實施,根據學??偰繕撕蜕弦患壍哪繕舜_定本崗目標。

(3)從總目標到分目標全面而具體,目標涉及學校各方面的主要工作,如在校生鞏固率指標,學生家長滿意率指標,中考指標,高考指標,德育指標,各年級素質教育指標,學生安全指標,教職工隊伍建設指標,后勤服務工作指標、成本控制指標等。

(4)目標時時處于受控狀態。一是對目標的制定進行評審,確??偰繕说目刹僮餍圆⒛苡行Х纸獾讲块T和個人;二是對目標的實施進行監控,把握各部門及個人目標達成的趨勢,及時調整措施,確保目標的達成;三是對目標的達成進行驗收。學校所有人員都要參與管理并以目標來指導行為。學校各項工作、各部門、各崗位、各級各類人員的工作過程,都處于目標計劃的指導之下。

二、質量管理體系

目標計劃體系建立之后,需要通過一系列組織精細、嚴謹、扎實的管理活動,引導教職工將目標落到實處,落到管理的全過程,而不是將目標束之高閣或秋后算帳。為此,學校需建立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

ISO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StandardizationOrganization)首個字母的縮寫,ISO9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頒布的一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的總稱。我國在1992年正式采用了ISO9000族標準,大量于的質量管理。

ISO9000的本質是:建立一個保證及提高質量的系統的管理體系,明確保證質量應達到的基本要求,通過對一個組織的各個管理環節的有效控制,使出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提升。以扎實有效的過程管理,確保目標的達成。

在國內基礎教育領域應用ISO9000尚無先例的情況下,我們借鑒其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結合教育行業和學校管理的特點,在全國率先創造性地建立起了適用于基礎教育領域的學校質量管理體系,這個過程的本身就是重大創新,突破了原有的教育思想觀念。該體系的主要特點是:

(1)建立起“教育是服務”的管理機制。教育被視為一種服務,傳統的受教育者學生及其家長、社會成為“消費者”,學校的教職工成為內部“消費者”。學校對內部消費者需求的關注及其和諧成為滿足外部消費者需求的保證。在這樣的視點下,學校關注滿足消費者的利益與需求成為必須,學校對消費者是一種服務關系成為必然。保證和不斷改進對學生及其相關消費者的服務成為學校的核心功能得到了確立。學生是學校的第一類消費者,學校教育的“產品”,是學校生存、信譽的決定性因素,因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不斷提高的多元需求成為學校工作的聚焦點,受到全面的關注。這一管理體制的確立規范了學校、教師的教育服務行為。在教育教學、后勤等各項管理中,對如何確保以學生為中心,提出了基本要求,建立了學生、家長滿意度測評機制,把學生、家長滿意度作為衡量學校管理業績和各級各類人員業績的關鍵指標。學生的主體地位,得到了全面的強調。

(2)突出了“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盡一切可能關注人的需求成為學校管理工作的精髓。在全面關注學生與家長的需求,并使其確保得到落實的同時,注重發揮教職工的積極性,鼓勵教職工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在要求教職工努力達到體系中基本標準的同時,以制度鼓勵全員創新、創造性工作,不斷超越體系的要求,只有做得更好,而沒有最好。

(3)堅持全面、全員、全程管理。一是對學校教育、教學、科研、行政、后勤工作全面進行質量設計并全部進行質量控制,緊扣教育教學這一學校的中心工作,將凡是質量的因素都納入強化管理的范疇,基本實現了“凡事有準則,凡事有負責,凡事有程序,凡事有監督”。以此為前提,將質量管理的重點向全體學生、學生的全面發展質量以及教育、教學這一中心環節的質量管理傾斜。二是把學校各級、各類人員都做為“服務網”、“質量鏈”中的一環,強調全員參與和團隊配合。同時強化全員的教育與培訓,使學校每個部門、每個人員都有強烈的消費者意識,服務意識,質量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三是抓好過程管理。緊緊抓住教育、教學的每一環節,過程的每個階段的質量管理,以階段性目標的達成保證高質量結果的實現。注意對管理、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層面,各個環節的“接口”進行設計和質量控制,以保證學校各項工作能緊緊圍繞著教育質量目標和諧、高效地開展。

(4)規范了對制度本身的管理。對各種文件的制定、審批、修改、印制、發放、保管、回收、銷毀等各環節進行嚴格控制,保障了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完整性、嚴肅性。

(5)管理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具體,指導性與可操作性強。從校長直至每一個員工的崗位職責都建立了文件,使不同崗位人員都清楚有哪些職責和基本工作要求。每項工作都建立管理的流程,說明管理的步驟和要求,在此基礎上,細化了工作規范。新入校的干部和教師通過、培訓,能在短期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

(6)充分發揮了糾正與預防的功能。通過事前的預防,過程的檢查,事后的及時糾正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了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使學校管理不斷持續提升。如通過強化學生安全管理,完善學生護導措施、安全教育措施、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等,確保了學生的安全。又如通過家校的溝通管理,既保障了家長能及時了解孩子在校情況學校發展狀況,又保障了家長的意見能及時反饋到學校,得到及時解決,密切了家校關系。

(7)強化了監督機制。通過內部質量審核,以科學有效的檢查原則、、步驟等,體現了檢查的客觀性。平時抽查與階段性檢查相結合,加強了對管理過程的監視和測量。建立體系后申請認證,外部檢查機構必須對學校進行系統全面的評審,通過認證后每個學期來學校進行評審,若評審不合格,將被取消認證資格。這種外部驅動機制解決了“自己的刀不能削自己的把”的問題。既加大了監督的力度,又增強了監督的客觀性、公正性

三、全員業績考核體系

學校兩支隊伍建設(人力資源管理)始終是學校建設的根本,建立學校質量管理體系有效解決了質量的過程管理,從過程上保障了質量,但沒能有效地解決管理中第一要素“人”的管理、評價與激勵,這是學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和難點所在。我們吸取國內外人力資源管理的先進思想和經驗,創建了全員業績考評體系(TIP考核體系)。從對象上分,其包括團隊考核、個人考核。從考核模塊上分,包括過程質量、業績、職能素質與表現考核。

該體系與傳統的考核制度相比,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現在:

(1)用系統的使人與事復合。傳統的考核管人的權力主要集中在人事部門,管事的權力則分散于各學部領導身上,致使考核資訊相互脫節,學部和人事部門均難以獲得全面、完整的資訊,導致考核結果往往片面、主觀。

(2)用聯系的方法使團隊、個人、業績成為整體。形成個人à團隊à學校,緊緊圍繞質量、效益的價值、利益導向,培養團隊精神,凝聚整體意識。

(3)用評價鏈貫通目標à過程à結果,保障目標的實現。

(4)用工作行為的過程,職能素質、能力表現,業績的統一,促進教職工綜合素質的增值、創值,使學校目標的可持續性提升更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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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獨立審計需求演變

(一)受托經濟責任與獨立審計的產生

眾所周知,受托經濟責任的存在是獨立審計產生的前提。一方面受托經濟責任建立在互相信任和忠實性基礎上,即財產所有者愿意把擁有的資源交托給受托人經營,并相信其將以最大的善意履行受托責任和完成委托人的利益目標;另一方面受托經濟責任關系的雙方常常存在潛在的利益沖突,即資源所有者擔心由于受托人過失或故意的行為,使自己的資源和利益目標受到損害。正是這種潛在利益沖突,使資源所有者為了維護其利益,需要對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評價;而受托人基于這種潛在利益沖突的存在,會對自己承擔的受托責任的完成情況進行自我認定、自我計量,并定期編制各種受托責任報告,為委托人審核受托責任的完成過程和結果提供信息。為了證明自己的經營成果,向資源委托人索取報酬,解除資源委托人對他的潛在懷疑,受托人也需要對自己的報告進行審查和評價。正是由于這種委托人與受托人雙層的需要,才有獨立于他們兩者之間的第三方,即注冊會計師提供鑒證的服務,所以就有了獨立審計的產生與發展。

(二)金融市場、受托關系與審計需求者范圍的發展變化

隨著經濟發展,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興起和資本市場的建立,受托經濟責任發展迅速。獨立審計服務對象也隨之發生變化。生產的社會化與個別資本的有限性導致股份公司的產生。股份公司的出現又推動了金融市場的發展。隨著企業融資形式的日益多樣化,受托經濟責任關系也趨向復雜。經營者受托范圍由最初的所有者發展為現實投資者、潛在投資者和債權人。由于投資者數量的增加和分散,無法集中委托審計師進行審計。而債權人如銀行對企業影響力度開始加大。企業需要為之提供經營狀況良好。償債能力強的信息。因此,不少企業開始自愿接受審計。此時審計關系由投資人委托審計轉變為企業經營者自愿審計。由于審計關系的變化,審計產品的需求者范圍從單純投資者擴展到由直接需求者和間接需求者兩個層次。企業自愿審計的產生讓被動接受審計的經營者又多了一重身份——審計產品直接需求者。而企業融資形式的多元化、分散化使投資人、債權人身份成為審計產品的間接需求者和免費受益人。

上個世紀20、30年代的經濟危機讓人們認識到經濟活動不能單純依賴市場機制。于是政府加強了宏觀調控,市場規則開始走向健全與完善。其中以美國1933年頒布的《證券法》和1934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最具代表意義。與此同時,金融市場上直接融資的發展使得投資者成為最重要委托人。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法規日益完善。自20世紀30年代到現在,審計進入法定審計時代。隨著政府及社會各界對經濟活動干預的程度加深,企業管理者受托經濟責任的范圍又一次擴大。此時,審計委托人即審計產品的需求者包括了企業經營者、投資者、銀行、政府部門、稅務機關、內部職工、外部供應商和消費者等諸多利益關系者。

二、獨立審計需求特征與審計產品質量

(一)審計需求與審計質量的背離

社會審計產品也是一種市場產品,同樣應該受市場供求規律的制約。供求規律下,需求變化將直接影響產品供給。一般情況下,隨著需求者范圍的擴大,產品需求會日益豐富,因而要求產品供給多樣化。因此,當審計需求者范圍擴大后,應會要求審計市場提供能夠滿足各種利益相關者需要的產品。為了充分滿足各個利益相關者(包括信息不對稱的間接需求者)需求,審計的獨立性就應該提高。因為審計獨立性越高,審計產品越不會受到某個或某些利益集團的操控,產品供給才能適應需求的多元化的特點。最終結果是審計產品質量得到提高。

但事實上結果并非如此。美國20世紀60年代以后,公眾對審計師的訴訟大量增加。特別是2001年發生的安然事件,導致公眾對審計產品的信任危機。我國近年來也頻繁爆發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聯手舞弊事件。這樣的結果說明隨著需求者范圍的擴大,審計產品的質量并未提高。

進一步分析這個結果時,很自然地會思考隨著需求者范圍的擴大,審計產品需求是否真正拉動供給,審計需求是否有效。顯然,當前審計需求是一種無效狀態。那么審計產品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源又在哪里?面對這種情況,如何解決?由此,結合我國實際,以下將從我國特殊制度背景入手具體分析當前我國獨立審計需求特點,以及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

(二)我國獨立審計的特殊制度環境

我國上市公司主要由原來的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股本結構中非流通國有股占絕對優勢。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改制而成的,其尚未上市流通的國家股比重高達40%,有些上市公司的國家股甚至高達80%。但與此同時國有股股份所有者缺位的問題尚未解決。這種局面造成了政府對國有企業的高度關注,對上市公司經營活動的過度介入。同時由于國有股所有者缺位,隨之產生了“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是指在出資人缺位的情況下,企業管理層在未經作為所有者的正式授權而實際掌握了企業部分或全部的剩余權力。在這一模式下,經理人員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優勢來謀求自身收益最大化,而所有者又缺乏有效的措施來防止這一趨勢。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問題引起的。由于內部人控制現象在我國相當嚴重,管理層和董事會往往合二為一,或占據了董事會的多數地位。一方面,董事會中形成了由代表國家股或政府控制的法人股的“關鍵人”控制的局面?鴉另一方面,在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中,董事會成員大多同時兼任公司管理層要職,董事會中“內部人”的比例過高。中國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中,接近50%的董事由公司的“內部人”擔任,來自大股東的董事比例高達80%,大多數公司未設立獨立董事,部分公司即使設立了獨立董事,但在董事會中的比例亦過低,難以形成對執行董事和大股東代表的有效制衡。上述問題導致董事會難以承擔受托責任(金永紅、奚玉芹,2003)。(三)我國獨立審計需求特征與審計質量分析

我國上市公司特殊的制度環境,使得兩層次審計需求者范圍及其需求有著鮮明的特征。首先,作為審計委托人和審計產品直接需求者,內部經理人自愿審計需求不強烈。對審計產品需求不足。由于當前缺乏完善的經理人市場,經理人員沒有動力去建立和保持自身信譽。因而經理人自愿審計需求不強烈,更多地是在外界壓力下產生強制審計需求。又由于所有者缺位,實質上的情況是,經理人員雇傭注冊會計師審計自己。那么審計質量是可想而知。

其次,對資本市場上的中小投資者而言,他們對審計服務同樣存在著需求不足。由于制度缺陷導致中國資本市場的高度投機性,使得中小投資者缺乏行使手中權利的合理渠道。加之投資者個人的不成熟,中小投資者也沒有真正形成審計需求。盡管現在這一現狀有所改變,中小投資者開始對年報、中報給予密切關注。但從對審計服務的需求來看,這種關注并沒有對審計提出更高的需求。

第三,政府對審計產品的需求不足。體制改革后,政府雖然不再直接管理企業,但目前國有股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使得政府依然以控股大股東的身份對企業的活動進行干預。同時管理者又由政府任命。政府大股東和管理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較弱。政府實質上并不真正需要審計產品。

最后,銀行等債權人對高質量審計產品需求不足。一方面出于自身利益,要求通過審計服務檢查與償債能力有關的會計信息。"但另一方面,現有體制下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會使得銀行不得以借貸保護企業,因而其審計需求并不強烈。

總之,一股獨大股權結構下政府的過度介入的制度環境難以造就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市場。審計產品有效需求的不足,必然導致高質量審計產品供給的疲軟。注冊會計師缺乏提供高質量審計服務的外在壓力和動力。相反,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意見,甚至會降低那些自身質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利益。因而獨立審計市場份額反而向質量不高的事務所傾斜。

三、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拉動審計有效需求,提高審計產品質量

如何刺激審計產品的有效需求,繼而提高審計產品質量?從上文的分析得出,不合理的股權結構和制度安排是導致審計產品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因此,解決審計產品需求問題最終要“通過制度建設和機構重組,使有可能在決策中受到影響的人,在組織作出任何有可能嚴重影響其利益的決策時,都能成為一個參與者去發揮自己的作用?!?詹姆斯·E·米德)。從直接需求者角度,鑒于一些企業受托經營者在外部監管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壓力下,產生了購買審計意見的動機。那么制度創新就是要解決現代受托經濟責任問題即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矛盾問題。從間接需求者角度,鑒于這些審計產品的實際需求者難以找到人反映自身需求,那么制度創新也就是為他們尋找合適的人表達意愿。在現代企業以公司制為最普遍的企業組織形式的背景下,上述一系列制度建設實質就是公司治理的范疇。由此可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是改善審計產品需求,提高審計產品的供給質量的根本所在。針對我國公司治理問題,筆者認為重點可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采取相應的措施,拉動審計有效需求,提高獨立審計質量。

(一)加速股份全流通,改善外部公司治理結構

我國的股票市場發展迅速,但仍然不完善,政策市、投機市的特點依然比較鮮明。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因而加速國有股股權的自由流通和轉讓,保證各種股份擁有相同的權利,是完善公司治理外部結構的當務之急。這種改變,將對審計產品需求產生重要影響。隨著企業控制權的分散,“一方面將提高股東對獨立審計的監督需求;另一方面有助于促使股東對企業市場價值的關注,增加股東對高質量審計師的信號需求?!?張奇峰,2006)

(二)改革注冊會計師選聘制度,創新審計委員會職責,轉變內部公司治理結構

當前,注冊會計師的選聘是由管理當局完成的。內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結構下,管理層既沒有動力也沒有壓力進行自愿審計,因而購買審計意見成了為了完成強制審計的必然結果。審計獨立性的缺失導致審計質量低下。筆者認為這一問題的解決,關鍵在于讓各層次審計需求者都能真正參與到審計產品的“購買”活動中去。具體來講,就是通過創建一定的機制讓各層次需求者能夠充分表達意見。從國外經驗來看,主要有兩種嘗試:一是在企業內部進行改制。可在企業內部創建特定機構。該機構能夠代表所有審計產品需求者的利益,而非偏向任何一方。理論上講,該機構應由所有利益相關者組成,構成人數比例相當。二是在企業外部尋找第三方,其利益獨立于審計產品的直接與間接需求者。在我國,由于證券市場本身的不完善。第二種方案實施的可行性較小。對第一種方案,筆者認為,設立審計委員會,吸納各種利益相關者代表從外部走進企業內部。并賦予審計委員會選聘注冊會計師的最終權利,是當前股權結構下改革內部治理狀況,提高審計有效需求的比較適合的做法。

目前,我國已開始進行第一種方案的嘗試。2002年,由證監會和國家經貿委聯合頒布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該準則指出,上市公司董事會可按照股東大會有關決議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準則同時規定了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等。由于我國審計委員會制度出臺時日不長,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尚有許多問題需要探討。一些會計界的研究成果表明,已有的審計委員會發揮了一定的保持審計獨立性的作用。但為了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還需通過理論上的不斷突破以及實踐中的不斷探索。

參考文獻:

[1]蔡春,唐滔智.公司治理審計[M].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

[2]張奇峰.上市公司獨立審計需求原因與治理[J].財會通訊,2006,(3).

[3]張小平,葉友.獨立審計與公司治理結構的關系[J].中國注冊會計師,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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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管理制度相關論述

在研究的過程中,企業管理的制度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說法。站在廣義的角度上來說,企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企業的經營理念、管理的相關標準、文化特色等方面。從狹義的角度上來說,企業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管理的標準、規章制度的制定情況等,主要是指企業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制定的、以書面表達的形式來歸定企業經濟情況、產品、生產情況等條例、規則的集合。企業管理制度能夠幫助企業實現一定時期的管理目標,并且能夠維護員工的共同利益。

3企業文化與企業管理制度之間的關系

上文中曾經說到,企業管理制度能夠促進企業文化的形成與發展,企業文化能夠促進企業管理制度的完善,這是企業文化與企業管理制度之間關系的一種體現。具體來說,企業文化與企業管理制度之間的關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文化的組成部分。企業文化包括的方面較廣,企業的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等雖然是外在的一種表現,但是也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體現企業自身的文化價值。②在企業管理制度方面能夠體現出企業的文化。企業管理制度主要是對員工的行為規范做出規定,因此可以從這里發現企業信奉的價值觀念、處事風格等,是企業文化的展現。③通過企業制度管理的方式,能夠讓人們更加清晰地認識到在企業經營發展的過程中需要怎樣去做,能夠將企業文化推行得更加深入。另外,企業員工能夠更深刻地理解自己需要表達的企業文化,并且能夠繼承優秀的文化,淘汰劣質的文化,能夠從自身發展的環境中吸取先進的、優秀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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