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法律道德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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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律道德論文

篇(1)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03-0295-01

法律意識是人們需要具備的一種基本社會意識,能夠充分反映出人們對現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對自身權利義務的認識程度,并影響著人們法治觀念和日常行為。大學生作為祖國的未來,其法律意識的培養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視,因此,要求高校能夠通過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創新,增強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以幫助其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規范其日常行為。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分析

法律的學理性較強,沒有一定的法律理論功底,難以形成正確的法律意識[1]。而從現階段的情況來看,非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知識來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獲得,但是很多高校在這一課程的安排上,課時相對較少,教授的知識內容也較為淺顯,再加上學生過于注重學分,對課程學習的要求不高,能夠通過考試即可,導致很多大學生對法律知識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錯誤理解的情況。例如硫酸燒熊事件中的當事人曾表明,自己學過這一課程,知道獵殺野生動物違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燒傷動物也算違法。由此可見,現今大學生的法律知識嚴重不足,其法律知識水平已經難以支撐起自身法律意識。針對現階段大學生法律意識單薄的情況,還需要學校能夠加強教育,創新課程,是學生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從而加快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

二、以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創新方法

(一)教學觀念的創新

高校必須意識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從屬,應有自己的獨立地位[2]。從而加強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重視程度,適當增加《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課時,并要求授課教師能夠轉變原有教學觀念,實現自身觀念的創新,明確認識到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不僅僅是對其進行法律知識的傳授,更是幫助其樹立正確的法治理念的過程,將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作為課程教學的核心目標,從以往教學中單純理論知識的培養,拓展到知識運用等方面的教學,提升大學生的法律運用能力,促進其綜合素質的發展。

(二)教學方法的創新

教學方法是幫助教師實現教學目的、完成教學內容的重要手段,教學方法的有效運用,對提升學生學習效果有著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中,教師應加強對教學方法的創新,以增強對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效果。傳統教學方法過于枯燥、單一,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結合學生較為感興趣的內容,有針對性的對學生實施教學。例如大學生對身邊發生的事情較為關注,教師可以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實際案例,利用案例對學生實施教學,使《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更貼近大學生的實際生活,從而引發學生的情感共鳴,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實現法律意識的提升。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多媒體技術在高校教學中也得到了廣泛運用,教師可以利用多媒體輔助教學,同時刺激學生的視覺、聽覺神經,以提升教學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堂教學中,利用多媒體為學生播放《法律講堂》、《社會與法》或者《今日說法》等法制節目,激發學生興趣,使學生能夠通過節目獲取更多的法律知識,以支撐其法律意識。同時,教師也可以通過創設情境的方法,設計課程相關的法律課題,為學生創設辯論、法庭等情景,使學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體會法律的作用,獲得一定的情感體驗,從而實現法律意識的提升。另外,還要求教師能夠盡可能多的為學生安排教學實踐活動,例如旁聽法庭審案、擔任社區矯正志愿者等,使學生能夠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意識熏陶,引起其對法律的深思,實現其法律意識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創新

為有效解決學生過于重視學分的問題,實現法律意識培養有效性,高校應加強對考核制度的創新,采用多種考核方法,例如寫論文、開卷考試等,并充分結合學生的考勤、作業完成情況、學習態度等對學生進行綜合、公平的評價。

三、結論

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的必備素質,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較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作為培養途徑,加強對教學理念、教學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創新,以實現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有效培養。

[參考文獻]

[1]魏敏.論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實效性為視角[J].法制與社會,2010,1(1):225-226.

篇(2)

“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治目標的確立,使中國步入了法制現代化的快車道。任何一項偉大事業的背后,必然存在著一種無形的精神力量。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宏偉目標的確立,不僅僅是一個簡單選擇和積極著手實施的問題,而首先是個理性思考、樹立法律意識和法治新思維的問題。大學生是未來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中堅力量,其法律意識的狀況將直接關系到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效。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內涵

大學生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備社會主義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時還區別于一般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具體來說,與其他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相比較,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層次性。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層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學生所處的年級、專業的不同,從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識,表現出一定的層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在總體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學生一方面對我國的法制建設非常關心,表現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設的迫切心情和強烈愿望,也認識到法制建設是一個長期發展的過程;另一方面,有時有部分同學對我國的法制狀況仍持冷漠、偏激的態度,甚至對我國的法治表示懷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大學生的憲法意識弱于部門法律意識;在具體的部門法里,大學生的民法意識、經濟法意識、刑法意識、婚姻法意識、繼承法意識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識;大學生的實體法意識普遍高于訴訟法意識。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科學的人生觀、世界觀,觀察問題、分析問題還不夠全面,使得他們的法律意識的內容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一)法律認知偏差

法律認知是人們對法律現象,主要是對現行法律制度內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認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響和決定著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學生的法律認知是建立在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礎之上的。由于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缺乏,經常表現出對一些我們常說的法律詞語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準確。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現代化和法律意識現代化的過程中,作為法律意識還相對淡薄的大學生來說,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較缺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法律正義感不強。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秉持一種作為統治工具的傳統意義上的或者說專制統治下的法律觀,對法律正義性的信賴不足;大部分大學生不了解現行法律現象和法律制度,對其公平和正義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難有法律的情感產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較差。當前我國法制建設不能夠跟上市場經濟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嚴重的腐敗行為,使得大學生片面的觀察這樣的狀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感。表現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學生覺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懲惡揚善,因而對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學生的法律信仰卻令人擔憂,部分大學生并未形成一定意義上的法律信仰。具體來看,大學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現在:首先,法律規范的信仰失落。當前大學生對法律規范的信仰日漸失落,主要表現在有一部分大學生對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從,更有甚者對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視、踐踏,公然以身試法,最終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會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學生缺乏一定的對社會秩序的信仰,或者簡單的過分夸大或者否認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進而也就很難將之轉化為自覺服從和自覺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時候甘愿為了法律而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途徑

(一)樹立以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教育理念

傳統的教育模式沒有把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作為其目標的理念,這直接影響到教學的方方面面。因此,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必須首先轉變教育理念,樹立全新的以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為目標的教育理念。教育機構要樹立注重法律意識培養的新教學理念,即轉變教學觀念,摒棄過去那種只注重理論方面的教學、只傳輸給學生法律知識的舊理念,而重新樹立一種注重知識的輸送更注重法律意識的培養的新教學理念。  (二)合理設置大學生法律課程

合理設置大學生法律課程,是指基于對國家的教育方針、高等院校培養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綜合考慮而合理安排相關的大學生法律課程。通過問卷調查和收集學生的反饋信息了解到,現在一些大學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銳。一方面,學生希望學校開設系列法學選修課或法學輔修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機會,滿足他們學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來學校還有一門法律基礎課,能夠對學生進行相對系統的法制教育,而隨著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改革,《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兩門課程合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一門課。遠遠不能滿足學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膽探索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方式

法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它與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緊密相關,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一定要充分調動每個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讓他們參與到教學過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實可行的。教學中,要運用多種教學形式,大膽探索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方式。首先,案例教學要貫穿始終。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徹,不能只講出法院的判決結果和法律條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導學生思考法律規定的合理性與科學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討論式教學應該經常運用。尤其是要留一些問題給學生課后討論,這樣會促進學生積極去思考問題和探討問題,經他們激烈討論過的問題會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再次,開放式教學也不可缺少。開放式教學就是教師事先不給學生留特定問題,讓學生自己去尋找與法學有關的問題,而后到講臺上去講。這樣做一方面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鍛煉了學生的口才,提高了學生的表達能力。此外,利用多媒體等電化教學手段、請法學專家、學者、知名律師搞講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途徑

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途徑,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首先,健全法律運行機制,為培養和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運行機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學化,執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覺化,法律監督制度化。其次,加強權力道德建設,懲治腐敗,為培養和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再次,社會、家庭、學校三位一體,有機配合,形成強化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合力。要積極營造有利于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社會氛圍;家庭要加強基本道德規范的教育,為強化大學生法律意識提供適宜的土壤;學校要發揮法律意識養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篇(3)

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研究

在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和原因的探討方面,許多學者都通過相關的問卷調查進行研究。1.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顏素珍等對南京地區的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素質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個案訪談。[15]郭先根認為,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領導組織機構和合理規劃,法制教育課程尚未作為一門必修課正式列入教學大綱“,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仍然持續存在。[16]孫勉認為各高校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視道德教育,而忽視法制教育,表現為重勸導輕約束、重自律輕他律、重揚善輕抑惡,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說得多、做得少,口氣大、效果小”。[17]2.大學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一些研究者通過深入實地的調研,結合調研數據深刻剖析了當代大學生法治信仰培育的困境及其根源。如謝山河、黃章華主持的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18]張雪芹對轉型期大學生法治信仰的調查。[19]王美君以武漢市非法律專業大學生作為抽樣調查對象,設計調查問卷,分別從基本情況、法律認知、法律服從及運用、法律權利意識、法律心理以及法治教育對被調查者進行調查。并運用統計分析軟件,對大學生在法律意識上的共性特點進行了總結。[20]王西閣認為受傳統法文化的影響,法律工具主義思想很難內化為主體對法的動力,傳統“無訟”思想也導致了大學生思想意識中對法律的輕視。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單一的途徑和高校學生管理行政色彩過濃以及社會現實支持的欠缺都有礙大學生法治信仰的形成。[21]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徑研究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是學界研究最多的問題。具代表性的觀點有:1.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的觀點在學界已形成共識。陳大文認為,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創新理論為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有機結合提供了理論依據。[22]余國政分析了大學生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融合的客觀基礎,并從教育觀念的變革、課程改革、教師素質結構的改善和思維方式的變革、“先德教”和“后法教”分層的教育等四方面來實現兩者的融合進行了探討。[23]2.不斷創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學方法,深入研究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等的開展。黃文藝認為除了法制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學法之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可以采用比較教學法、討論教學法和實踐教學法。[24]王康康、徐延平認為,應當利用主流傳媒對大學生進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大學課堂,發揮課堂教學在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大學校園環境,將無聲的熏陶與有聲的教育相結合;走出校園,開辟第二課堂。[25]3.開展比較研究,借鑒國外法制教育的經驗。李俊杰比較研究了中美兩國法制教育,認為在理論上可以借鑒實用主義教育思想和人本主義教育思想;實踐上值得借鑒的有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模式等經驗。[26]車雷研究了英國的學校法制教育,認為其教學內容的選擇側重于與公民身份密切相關的法律,強調公民意識的養成;法制教育能夠有效利用社會法律資源,為學生提供富有意義的實踐教學機會,極富啟示作用。[27]4.緊跟中國法治進程,及時調整更新教材內容。“05”方案之后“,基礎”課教材經過幾次修訂,對法律基礎部分的內容有所完善,使理論更加聯系實際,貼近學生。陳大文認為,“基礎”課教學應當準確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特征和內部關系,正確認識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不斷增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使命感和責任感。[28]5.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徑應當體現人文精神。林國強認為,法治信仰的培育方式應當注重提升大學生的人文素質。[29]蒲鴻志認為青少年法制教育面臨人文精神缺失的困境,忽視青少年的主體地位,導致法制教育的功利化。法制教育方法的人文向度是一種創新,強調溝通、感悟、互動和體驗。[30]6.重視法制教育網絡化的研究和實踐,主張利用網絡這個新載體,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彌補傳統法制教育的缺陷。任莉莎在碩士論文中詳細論述了增強我國高校網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對策,并提出從三個不同的層面著手探索增強實效性的具體途徑。[31]7.優化校園法制環境,營造校園法治氛圍,突出高校管理中的法治取向。黃蔡芹認為校園環境對大學生的思想言行能產生強烈的致導作用,優化學校法制環境能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起到潛態的影響作用,提出了校務公開制度、學代會制度等途徑。[32]王西閣認為目前我國高校管理中存在人治色彩濃厚、行政化趨向嚴重的現象,對法制教育產生不良影響。高校管理必須秉承法律至上、權利本位、民主自由等法治精神,依法治校,實現高校管理的法治化。要健全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大學生權利救濟制度等。[33]張慶旭則從訴訟法學的角度專門研究了高校學生處分申訴制度的修正與完善,為保障學生權利、實現校園法治提供了有益參考。[34]

篇(4)

伯爾曼指出,“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作為高校法制課教師,筆者深切感受到:長期以來一些高校的法制課教學停留在法律知識教育階段,走不出“法律僅僅是工具”的認識誤區,使得廣大學生難以真正體驗法律的精神意蘊和豐富價值。現在,不少大學生依從法律多半出于畏懼法律的心理,很少有人主動地、自愿地依從法律;一些大學生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往往并不是欠缺法律知識,相反有不少大學生法律知識很豐富但卻常常規避法律甚至違法犯罪。因此,我們需重新審視高校法制課教學,切實提高該課教學水平。

一、加強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勢在必行

法律信仰,就是人們對法律的全身心認同。它體現的是人們對法律的態度。一旦某個人對法律產生信仰,他就會積極主動地學習和實踐法律。這時,學法、用法、守法乃至護法就獲得了源源不斷的強大精神動力。可見,法律信仰比具體的法制觀念更具感召力、統攝性,它對人的法律素質的提高起著決定性作用。可以說,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識的最高境界,是法律素質的靈魂。因此,在大學生法律意識或法律素質的的培育過程中,我們應把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培育作為至為重要的乃至終極的培養目標來看待。

可喜的是,目前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在第七章明確提出了大學生要樹立法律信仰這一要求,并且圍繞這一主旨在教材內容體系上作了特意安排。表現在:第一,教材第五、六章介紹了公共生活、職業生活、家庭生活領域與大學生關系密切的一些法律。這使大學生能充分認識到社會生活各方面需要而且必須有法律規則,自己的身邊處處有法律規則存在。第二,教材第七章探討了“增強法律意識,弘揚法治精神”問題,其中涉及“領會法律精神”、“樹立法治觀念(含民主與法制觀念、法律權利與義務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觀念)”、“加強法律修養(含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等主要內容,這些內容與法律信仰的形成息息相關。第三,教材第八章不再過分強調法律條文的介紹,而是注重大學生對我國法律制度的總體把握和概括了解,其用意在于使大學生認同我國的法律制度。這種編寫思路顯然是與以往《法律基礎》教材過于注重法規知識介紹而忽視大學生對法律價值的體驗,和法學教材編寫思路雷同等特點很不一樣。

然而,筆者發現仍有一些教師沒有對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培育問題給予足夠重視。表現在:一些教師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就是要讓大學生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識,為此追求傳授法律知識的深度與廣度,但因學時少、內容多,于是就在課堂上搞“滿堂灌”,爭分奪秒講解法律條文,力求最大限度滿足學生對實用法律知識的需求。如果把高校法制課等同于法律常識課,強調其知識性而忽略其思想教育性,這就改變了該課的德育性質。現在有些高校把法制課講成了法學概論課,內容的取舍隨意性較大,對學生的考核片面追求法律知識的掌握,顯然違背了法制課的教學宗旨。由于教學指導思想有偏差,教學內容設置、師資配備、教學方式、教學評價體系等方面存在問題也就在所難免。難怪據陳大文先生的調查顯示,現在大學生對高校法制教育性質的認識,判斷為智育(法律知識教育)的竟然占32.7%。筆者認為,盡管大學生知悉法律很重要,是一項基礎性工作,但知法者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護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大學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目標要求

大學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目標就是使大學生絕對認同我國的法律,真正做到依法辦事。具體來講,有四個方面的細化目標:

第一,大學生要對法律的價值絕對認同。大學生不能將法律僅僅作為一種工具來看待。當法律只是被當作維護階級統治或維護自身權利的實用工具,特別是被當作一種可以被一部分人隨意玩弄、缺少靈魂和良知的東西時,當人們服從法律僅僅是因為害怕國家暴力機關的制裁時,法律就難以成為人們信仰的對象。因此,大學生應當對法律所蘊涵的自由、正義、公平、秩序等價值有切實的體驗,真正感受到法律表達了他們的要求,法律是為了他們而存在的,他們才珍視法律,絕對認同法律。

第二,大學生應確立“法律至上意識”。大學生應感知到法律在他們的生活中無時無處不在。他們應認識到自己的每一個行為都處在身邊法律之網的籠罩下。此外,大學生還應把法律置于至上的戰略地位來看待。如果在他的生活中有其他行為規范(如道德、紀律、政策)和法律產生沖突,則必須舍其他而求法律,也就是說要以法律作為衡量其他行為是否規范有效的前提和準繩。在法律的效力方面,大學生還要認識到未失效的“惡法”也是法律,必須得到遵循。

第三,大學生應具有積極守法的精神。大學生們應將守法看成道德義務而自愿守法。如果他們是基于法律的強制力而不是自己的內在需求而守法,則表明其對法律并沒有信仰,法律仍然是外在于他們的。如果大學生不是因強力而是憑良心守法,不是因他律而是因自律乃至自由守法,并把守法行為視為自己承擔的義務和對于自身人格的基本肯定,那就表明他們具有了法律信仰。積極守法精神還要求大學生在有法律規范的情形下,嚴格遵循法律規范;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時,他們也同樣應當遵從法律的精神,自覺地規范自己的行為,使之符合法律的本意。

第四,大學生應具有強烈的法律參與意識。這表現為:一是大學生要認識到權利是義務之母,要具有權利本位意識。除了具有權利保護意識外,還應當積極要求法律規定新權利。二是大學生還應當促進現有法律不斷完善。大學生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要有對現有法律的質疑精神。三是大學生應積極打擊破壞法律的行為,比如采取見義勇為等各種方式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也就是說要有維護法律尊嚴的意識。

三、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中切實改進法律信仰培育工作

1.改進教學內容

從法律信仰形成的角度審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內容,應注意抓好如下幾方面的教育:一是應將法律工具的優越性、社會主義法律的超工具價值(如正義性、民主性等)、大學生的主體意識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宣講。只有將法律不僅僅看成工具,將學生不看成工具而是看成具有自身價值追求的主體,法律才能真正被大學生認同。二是深刻分析傳統政治文化、傳統法律文化中對法律信仰形成具有消極影響的因素,大力批判,并且幫助大學生正確看待現實社會法治運作狀況,既不能說得一團漆黑,也不能粉飾太平,幫助大學生調整對法律的心態。三是加強現代法制觀念教育。在各個部門法中都有一些法治觀念,它們通過立法宗旨、法律基本原則等體現出來。在法制課教學中絕不可忽視這方面的教育。四是通過法律基本知識和理論的教學,使大學生養成用法律進行思維的習慣。如果仍立足于純粹法律知識的傳播,高校法制課就是失敗的。如果能把培養學生法律信仰作為這門課的主要任務,傳播人權、平等、自由、理性、秩序等法的基本價值觀,把具體的法律知識精心設計為培育法律信仰的載體,教師的教學就會符合高校設置該課的初衷。

與教學內容改革相伴隨的是要改革法制教育評價方法。目前,各高校法制教育考核的內容仍集中于法律知識,學生追求的僅僅是該課程的卷面分數,學完后并未真正養成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法制教育關鍵要看學生的行為實踐。法制教育評價應實行卷面考試和行為考察相結合,強調學生的“知”、“行”統一。讓學生感到不是為了考試成績而是為了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而學法。

2.改進教學方法

在這方面,關鍵是要運用“主體性德育”的教育理念來開展教學。主體性德育就是把學生作為教育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其思想品德形成規律來開展教育,而不是“目中無人”的教育。這體現了教育的針對性。自覺地把這一教育理念落實到法制課教學過程中,能加快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在此,我們需要格外注意的是要強化大學生對法律價值的體驗。大學生只有經過法律價值體驗過程,他們才有可能對法律價值產生認同心理。只有對法律價值的認同達到足夠的程度,才能對法律產生信仰。可見,大學生法律信仰形成過程就是大學生對法律進行科學的、充分體驗的過程。離開了這個過程,不論法制教育多么賣力,教育手段多么先進,法律始終不能內化為大學生的價值追求。因此,首先要讓大學生感受法律的存在,特別是聯系自身利益需要來感受法律的優越性。在對法律感受的基礎上,對法律所具有的價值要上升到理性層面來認識,這就需要大學生認真分析法律的價值屬性與自身價值追求是否一致。只有經過法律價值體認,大學生才有可能對現有法律體現的價值表示認同。大學生對法律的認同感有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從最初對法律產生信任,到產生法律信賴、法律信念,直至形成法律信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教師不懈的努力。

而且,讓大學生對法律產生信仰,還需要教師在法律認知教育、法律情感教育、法律意志教育和法律行為教育諸多方面下功夫。

篇(5)

法律素養,是一個綜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識、法律理論、法律心理、法律觀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構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識和理論是基礎。

大學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夢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養如何,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黨的十指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快速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是高等學校參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不可推卸的職責。因此,我們應“在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時,應當高度重視人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逐步形成對現代法治精神和價值取向的認同和接受,達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觀念性法律文化內在協調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重要意義

(一)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指出,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實現依法治國進程的宏偉藍圖中,公民法律素養的提高具有基礎性地位,也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公民法律素養的高低決定著一個國家的法治土壤。大學生是各行各業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高低影響著我國公民法律素養的整體。例如,隨著公務員法的實施,“凡進必考”成為青年人進入公務員隊伍的硬性要求。縱觀我國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招考要求,除人大機關(我國主要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主要招錄法律專業畢業生之外,大多數機關招錄各類專業人才。因此大學生在校期間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影響著公務員群體(法治實施者)的法律素養。

(二)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培養新世紀人才邁向人才強國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科技是關鍵,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后確立了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精準地把握了新經濟時代下實現我國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脈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養人才的可持續發展體系。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教育發展還處在不發達階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還處在落后階段。目前,高等教育發展最大的瓶頸是知識教育與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擔負著在市場經濟和就業市場沖擊下,形成教育知識、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務。在培育學生德育時,塑造學生法律素養成為主要內容,法律素養能夠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大學生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利益需求呈現多元化態勢。一位大學生日常生活中面臨著諸如:購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經濟交往問題,進入社會后,面臨著就業、創業、婚姻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產生糾紛后,法律修養比較高的青年首先應當抱有理性冷靜的態度去處理,其次甚于運用法律知識來解讀,用比較低的成本(法律途徑)而非過激等行為來實現自己訴求。在校期間,學校應當及時關注在校生權益維護問題,有效避免學生過激化、極端化的維權行動。

二、大學生法律素養亟待提高

(一)大學生犯罪問題觸目驚心

在校大學生犯罪主體廣泛化,高學歷犯罪現象凸顯。涉案在校大學生不僅包括大專生、本科生,還包括碩士、博士,且涉案大學生不乏名牌高校學生。據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2010至2011年對該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況統計,該院所承辦涉案75人中,碩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碩士生,因酒后尋釁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輕傷、2名輕微傷。1名博士因感情糾葛,造成被害人重傷。同時大學生犯罪手段凸現智能化。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2件2人,傳播物品1件1人,倒賣車票1件1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槍支1件1人。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大學生犯罪的手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他們接受過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識面廣,往往利用現代化先進科學技術來進行犯罪活動,凸現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張某,擔任國外某管理員,通過互聯網上傳、,對該網站進行管理,案發時,該網站的點擊量達到約16萬次。

(二)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

目前,無論是專科生還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礎課教學中存在著以下“三少三多”現象,即“課時少、專業教師少、教學花樣少,學生多、講授多、理論知識多”。學生抵觸情緒,法律虛無主義,應付考試而學習的情況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課程內容設置不夠科學,目前高校法律基礎課與思想道德一起作為一門課程來開設。其中法律部分分為法律基本理論和我國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擠在擁擠的最后一張,一般用兩三節課將其講完,效果可想而知。(2)專業教師匱乏。很多從事法律基礎課教學的老師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從未真正研究過法學,其教學效果可想而知。(3)教學手段單一。在授課時,一般采取灌輸、照本宣科、填鴨式,使得學生容易產生疲勞乃至厭惡情緒。(4)學校不重視。一般而言,學校更重視德育、輕視普法,將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范疇。在整個政治理論課里面,老師和學生更為看重哲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概論,而“思修法基”則屬于邊緣課程。很多學校師生,直接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知識課程簡稱為“思品”課,這或多或少體現著“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尷尬地位。

(三)法律意識、法律思維尚未養成

法律思維是運用法律原則、精神和規定思考處理判斷法律問題的趨向和看法。法律思維的養成是漫長的過程,其中法律意識是基礎。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人們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和看法,對現行法律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界定,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是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以及法制觀念等。”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和思維方面存在極大的欠缺,主要表現在:(1)法律基本范疇、概念掌握不清。在學生中,以下幾組概念容易產生混淆:“權利”與“權力”、“法制”與“法治”、“被告”與“被告人”、“檢察”與“檢查”、“司法機關”與“政法機關”。對以下幾個基本范疇不能準確把握,權利、義務、責任、救濟、法治、公民、部門法、法律體系、法系、訴訟人、當事人、抗訴等等。(2)對法律知識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學生掌握憲法和刑法知識比較多,而更加貼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知識相對少。(3)程序意識不強。學生普遍存在國人對待法律的通病——重實體、輕程序。在學習法律知識時候,學生更愿意聽生動的實體法案例,學生更關心“壞人”有沒有受到懲罰,而不關系怎樣接受的懲罰,“壞人”的權利有沒有得到保護。(4)權利意識不高。多數學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鎮壓工具”,“律師是為壞人說話的職業,律師狡猾、詭辯”,“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還要為殺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對待貪污犯哪怕貪污一塊錢也應槍斃”的觀點。

三、大學生法制教育改進方案

(一)豐富教學方法

大學法律基礎課教育不要求把每個大學生都培養成法律人才,但必須把每個學生培養成有法律意識的人才。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學科,甚至可以說是一門工具甚于一門科學。單純的理論講解很難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過多的從理論到實踐也違背認識論。因此,在教學中應當摒棄傳統“填鴨式”教學,結合司法實踐,多措并舉地改進教學方法,使得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感受法治潛移默化的熏陶。比如運用案例分析法、參與審判旁聽、課堂討論、法律辯論式、模擬法庭等教學法等才有可能使學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試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環境下,教學圍繞考試考核也是無奈之舉。因此,某種意義上講,改革教學方式應先從改革考試方式開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變過去重記憶、重突擊的閉卷考試。應當逐步加大對學生利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考察,這就需要加大平日學生課堂表現考察。應該鼓勵學生在課堂上積極參加雙邊互動活動,運用開卷考核的方法輔之以通過課堂討論、研討性論文、調查研究報告等進行考核,從而強化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設法律選修課

有法律專業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師人才資源開始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律選修課,在課程安排、師資選派、考試方式、學分設置等問題上充分考慮非法學專業學生的基礎和興趣點,開始一些司法實務課程和法律熱門話題課程,充分啟發學生法律學習興趣點。沒有法律專業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師或聘任法官、檢察官來開展。

(四)提高教師實踐教學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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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大學生群體對法律、法規、法律關系的反映形式,表現為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和外在行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識、法律態度和法律信仰四個基本要素。大學生只有具備了一定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才能很好地守法、用法、護法,從而擔負起國家法治建設和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重任。

為了較為客觀準確地了解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分析高職學生對法律問題的觀點和態度,為高職院校對加強學生的法律教育提供有力的參考,“思政課視角下高職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研究”課題組特別設計了反映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的調查問卷,本次調查對象涉及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湖南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湖南安全職業技術學院等幾所高職院校的在校學生400人,其中文科類學生100人,理工科類學生300人,一年級學生200人,二年級學生200人。問卷的內容包括學生對現行法律了解的程度、對法律信仰的程度、對守法的態度、訴訟意識、法治觀念及法律意識培養途徑等,共計24個小問題。

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有基本的法律知識,對一般的法律問題有較為正確的看法本次問卷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識題,對于絕大多數學生而言都比較容易。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如何評價你自己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認知”的問題,認為“了解和比較了解”的學生占57%;對于“你是否關心你周邊看到或聽到的法律事件?”的問題,回答“關心”的學生占53.4%,回答“偶爾關心”的學生占43.5%;對于“你聽說過法律援助嗎?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嗎?”的問題,回答“聽說過”的學生占64.8%;對于“在日常生活與學習中,你會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嗎?”的問題,回答“會,而且嚴格遵守”的學生占84.5%;對于“你對人們抓到小偷后圍而打之的現象怎么看?”的問題,認為“打人違法”的學生占92.2%。這說明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掌握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大多數大學生不但具備法律意識,而且遵紀守法的意識較強。

有較強的正義感,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意愿調查結果顯示,對于“假如你有參加勤工助學或利用課外時間在社會打工的經歷,當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你會怎么辦?”的問題,回答“利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學生占61.1%;對于“當你因為違反校紀而被學校給予相關處分,但是你覺得學校的處分過重時,你會采取什么途徑加以挽救?”的問題,回答“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申訴,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學生占85.5%;對于“當你參加相關勤工儉學活動時,你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意識嗎?”的問題,回答“有”的學生占72.5%。這說明大多數大學生不但具備正義感,而且運用法律維權的意識較強,能正確行使權利,對自己應當享有的合法權益極力維護,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就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通過調查也發現一些突出的問題(1)對法律訴求的信心不足。大學生的法律訴求信心是他們在現實生活中做出法律訴求抉擇的潛在決定因素,是其法制觀念的重要體現。對于“在最近信用卡或手機等積分活動很火時,你好不容易積夠了足夠的積分,當去領取宣傳單上許諾的獎品時,卻發現上當受騙了,你會怎么做?”的問題,37.8%的學生選擇“持無所謂的態度,私下里抱怨,再也不參與類似活動”;對于“假設不幸遭劫或被盜,你會報案嗎?”的問題,回答“不會,報案也沒用;會,但對挽回損失不抱太大希望;不會,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學生占50.3%。這說明學生對執法機關能對自己實施有效保護表示懷疑,學生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覺性提高了,但并不一定會帶來大學生法律訴求信心的增強。(2)在法律意識中有明顯的本位意識。大學生在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同時,又具有強烈的本位意識,反映在價值取向上,表現為利己主義和務實主義。在現實中,當法律正義與自己的切身利益產生沖突時,他們往往會舍棄法律正義而先行選擇保護自我。調查結果顯示,對于“當宿管科門衛因最近失竊案件的發生,在你出入時攔住你要強行搜查行李時,你會怎么做?”的問題,回答“認為他們沒有權利搜查出入學生的行李,但也不會采取任何舉措,僅私下抱怨兩句”的學生占21.2%;對于“你急需一輛自行車,一天你恰好在街上見到有人在賣自行車,且價錢很便宜,你也很喜歡,但車子似乎來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你會買嗎?”的問題,回答“會”的學生占24.4%。這些數據透露了大學生思想中比較明顯的本位主義意識。(3)在法律認識與行動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學生對法律知識掌握得較好,有法律知識,且了解法律規定,但由于現實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會問題和不良風氣的影響,使其對法律的認知產生偏差,在行為上往往感情用事,甚至喪失理智,從而忽視法律的客觀存在,違法違紀以致釀成惡果。如前所述“會買來路不明的自行車”的問題,說明有近1/4的大學生在法律行為和認知上存在偏差,揭示了大學生因一念之差導致違法違紀的根源。

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現狀的原因分析

傳統法律文化觀念的影響我國歷來有“重道德、輕法律”的歷史傳統,這與儒家提倡的“禮治”、“德主刑輔”的思想有關,孔子在《論語·為政》篇中指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兩千多年來,受傳統的“德主刑輔”思想的影響,在我國民眾中形成了比較牢固的“重道德、輕法律”的觀念意識。高職學生也不例外,問卷調查顯示,有65%的學生認為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在被問及“你大多數時候以什么標準評價事物”時,有78%的學生評價標準是“公共道德”,只有22%的學生評價標準是“法律”。 轉貼于

高職學生的身心發展尚不夠成熟大學生思想開放、視野開闊、反應敏感、關注社會,特別是新聞媒體披露的一些重大法律事件,常常成為他們議論的熱點問題。但受年齡小、心理不成熟的局限,他們在思考問題、分析問題時,喜歡就事論事,缺乏動態的、辯證的、全面的眼光,導致思想和言論偏激,行為易走極端。在接受調查的高職學生中,有95%屬于“90后”。在問卷調查中發現,對于當今中國權與法的關系,選擇“權大于法”的學生占43%,他們認為當官的人、有錢的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的約束。甚至有35%的學生認為“中國是一個缺乏法制傳統的國家,還遠遠不具備法治國家的條件”,“法律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學校、教師對學生進行法律教育的方法不當目前,高校對學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通過法律課的教學進行的,即在大學一年級第一學期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在該課程的教學中,有的教師為了使學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識,疲于趕進度,只能簡單羅列、堆積知識點,忽視了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法律觀念的培養和教育,忽視了引導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將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識的多寡,結果是教師講授的法律知識不少,但學生只是記在筆記里、劃在書本上,并未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導致部分高職學生對法律“知而不信”,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提高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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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法律制度離不開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健康、有序的法治的形成離不開一個穩定、系統的法律教育制度。因此,目前中國大學法律理論教育問題受到學界以及社會的廣泛關注。

法律教育屬于職業性教育,但又不同于我們所認為的一般性的職業教育。大學法律教育不僅要培養社會需要的法官、檢察官以及律師,還需要培養大學生社會公正意識。因此,大學法學教育中不僅要灌輸大學生法律知識,同時還要塑造大學生法律理論意識。因此,本文以法律理論為研究對象,嘗試對西北某大學法學教育中的法律理論教育的目標以及實現途徑做初步的闡述。

法律理論的概念界定

“法律理論”是大學法學院課程體系中重要的一門課程,是一個具有很強包容性的概念。因此,要想分析西北某大學法學教育中的法律理論,就必須明確法律理論的內涵以及理清其外延。為了更好了解法律理論,本文將比較法律理論、一般理論以及法律職業理論。

1.一般理論。一般理論是指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人們積累形成的道德準則體系,它是人們維持正常社會生活的基礎。在長期的共同生產生活中,人們經過無數次去粗取精、去偽存真逐步積淀,形成了代表不同民族或國家的、體現其民族精神傳統和習俗文化的理論準則體系。因此,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生產階段不同的地域必然形成不同的理論準則體系。

2.法律理論。法律理論不同于一般理論,法律理論是具有法律性質的理論。法律理論主要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法律理論離不開一個國家的一般理論,它必須根植于一般理論,法律理論源于國家一般理論,但又高于一般理論,否則就不能形成法律理論。

(2)法律理論是一個國家或民族一般理論最集中的表現。法律理論是一個國家和民族一般生活理論的強制化和規范化,因此,法律理論必須是對該民族一般理論的記載和升華。

(3)法律理論決定了法律的品質。法律制度也有善惡正邪之分,法律理論的不同決定了不同的法律品質。

3.法律職業理論。法律專業人員在其工作以及生活中應該遵守的相關道德行為準則就是法律職業理論,例如律師從業理論準則、法官職業理論準則等。法律職業理論主要是用來規范從事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要求他們在工作生活中,嚴格遵守自身的行為操守,要對當事人一視同仁、廉潔自律、忠誠于法律。如果說法律理論是法律制度的內在理論,那么法律職業理論就是法律制度的外在理論。

通過了解,我們發現目前西北某大學的法律理論教育中主要存在以下兩個問題:第一,該學校注重對受教育學生的法律一般性知識教育,而忽視對其進行法律理論教育;第二,在該校法學教育中,法律理論教育的功效十分有限,并沒有突出法律理論自身的特點,使教學內容不突出、教育目標不明確。因此,我們有必要根據法律職業特點的要求,重新設定西北某大學法律理論教育的目標。

法律理論教育目標的設定

本文結合法律制度的內在理論以及大學生自身素質,分析目前在西北某大學法學教育中法律理論教育應關注的目標。

1.培養該校學生法律理論的問題意識。在西北某大學的法學教育中,我們不難發現:教育過程就是一個填鴨式的過程,老師將已經存在的知識傳授給受教育的學生就是教育的全部目標。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作為靜態的法律條文并不能解決所有不斷發生的新的法律問題。這也就是為什么法律條文要不斷加以修訂和解釋以適應新事件的需要。中國的法律屬于體系,但是我們要借鑒歐美的判例法律體系,培養該校學生的法律論文問題意識,使得學生不斷對已存在的知識提出疑問,繼而培養高校學生不斷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發現:西北某大學法律專業學生知識豐富但見識卻較少,擅長辯論但卻解決不了實務問題。因此,西北某大學應該改變目前填鴨式的教育過程。法律理論教育應當首先關注學生的理論問題意識的培養。一方面在教學中應加強對學生發現理論問題的敏感性的培養,培養他們發現問題的能力,減少他們在以后從業過程中遇到理論問題的風險;另一方面,增強該校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陷入法律理論困境的承受能力,使他們了解到在法律學習工作中遇到理論問題是很平常的問題,要有決心迎接理論問題的挑戰,解決法律理論問題是法律從業者光榮而艱巨的使命,是自己的責任。

2.培養該校學生法律理論的推理能力。作為一個法律專業人員,首要,具備良好的洞察能力,對法律理論問題具有強烈的敏感性;除此之外,法律專業人員還要具有精湛的理論推理能力。但是在西北某大學的法律理論教育中,我們發現:其法學教育中根本沒有培養學生法律理論推理能力這一目標。本文認為導致目前該校忽視培養學生法律理論的推理能力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對法律問題和理論問題的錯誤理解;二是對理論問題認識不足。

理論知識有著嚴密的邏輯結構,人們通常認為理論問題不屬于理性知識,其實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如果我們重新審視理論知識,我們就可以看出:理論知識是理性知識,是可以被證明的。在西北某大學中,學生可以通過學習如何解決理論道德問題,進而發展自身的推理能力并將自己的能力運用到解決實務中遇到的理論問題上。因此,作為一個法學院的學生,為了適應將來從業的需要,要加強訓練自己的推理能力。一是要培養自己的邏輯推理能力,二是要培養自己辯證推理能力。因此,在法律知識的學習過程中,學生要有意識地培養自己的上述能力,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從業人員。

實現法律理論教育目標的途徑

第一,西北某大學的法學院應當將法律理論教育納入該學校的法律教育體系。目前,該校并未單獨開設有關法律理論的相關課程,因此,當務之急就是該校教育機構應當開設有關法律理論的相關課程,使該校法律學生對理論知識有系統性、規范性的了解,為后續能力的培養奠定扎實的理論基礎。但我們說該校應開設法律理論相關課程并不是簡單地開設一門課程,而是在法律教育中將法律理論教育貫穿法律學習的始終。因此,該校應當將培養法律學生的理論觀察能力以及推理能力貫穿整個法律教學環節。

第二,提升法律學生自身的理論道德修養和其自身的發展能力。法律是一個每天都有新變化的學科,其法律條文規范不是靜止不變的,法律理論同樣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處于不斷發展之中。因此,西北某大學的法律教育要使學生養成自我學習、掌握獨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該校的法律學習應為該校學生掌握知識,培養其理論道德修養以及日后的發展打下一個堅實基礎。

第三,必須改革現行的法學教育方式。西北某大學要改變現行的教學手段和教學方式以實現將法律理論教育貫穿于整個法律教學過程中。上文已經提到,歐美國家的判例教學方法值得我們借鑒。長時間的教學實踐證明:判例教學法是成功的。因此,西北某大學要改變教學方式,選擇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法律理論問題來引導學生對問題進行思考與討論。一方面能夠引導學生對法律理論進行更具有深度的思考;另一方面,學生思考的過程也是提高其自我法律理論道德修養的過程。

西北某大學開展的法律理論教育活動僅僅是實現法律理論教育的目標,是構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第一步。除此之外,我們還必須將法律理論道德教育擴展到法官、律師等職業實踐當中。中國的法律教育起步較晚,西北某大學的法律理論道德教育更是處于起步階段。法律理論的教育不僅關系到我國法律人才素質的提升,還關系到整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律體系的健全。因此,西北某大學必須明確法律理論教育目標,改革教育方式,為國家法律事業培養大量高素質、高修養的法律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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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S:《當下中國學院式法律教育之惑――并及當下中國高等法學教育向何處去之問題》,《廈門大學法律評論》2011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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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工科大學生高校學習的特點

根據畢夢林在《工科大學生能力手冊》中所述,工科學生在大學畢業后“將主要從事工程技術工作,他們將是科學物化的實際承擔者,是從事設計、施工、工藝、生產、規劃和管理等具體工作的工程技術人才。工程技術人才的主要任務是通過技術工作,不斷提高產品和工程質量,進而達到提高經濟效益、造福社會的目的”。換言之,工科大學生是未來高級工程師的儲備力量。

工科大學生的高校學習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選讀工科的學生在高中階段多為理科生,理科基礎扎實,在數理化等基礎性學科的學習上沒有多少壓力;二是求職準備的需要使他們對專業性課程的學習欲望更強烈;三是工科的學習側重于理解性和實踐性,區別于文科學習,因此工科學生對文科課程的學習感覺像是聽“天書”,無法對文科知識進行快速記憶和理解;四是工科的專業課程強調實踐操作,常常一個實驗要花費一周以上的時間,導致他們沒有過多時間、精力學習人文社科類課程和閱讀相關書籍。

工科大學生是民族文化素質的較高代表,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應具備正確的法治觀念和強烈的法律意識,以及良好的法制素養。因此,工科院校的法制教育是工科大學生成長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們只有通過學法,才能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才能在經濟建設的大浪潮中施展才華,適應社會的發展,建功立業。

二、我國工科大學生法制教育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高校的法律教育基礎課程設置少、師資力量薄弱。

高校尤其是工科院校的專業設置,過于狹窄和受“重理工、輕人文”的傳統文化影響,絕大多數工科院校的教育側重于學生專業技能和創新能力的培養等專業性教育,而忽視或者放棄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品格教育,導致學生人文價值較為模糊,社會適應能力不強。工科院校的法律課一般都是作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的其中一部分進行簡單闡述和教學的,課時相對較少,且任課老師多為兼職輔導員或其他思政課老師,專業性不強,授課多以簡單闡述理論性法律知識為主,缺少實踐案例教學環節,以致學生難以真正領悟法律的精髓,形成良好的法律邏輯思維,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正當權利。

(二)工科大學生缺乏學習法律氛圍,法律意識淡薄。

對于我國工科院校的大學生而言,迫于激烈的社會競爭環境和嚴峻的就業形勢,他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專業基礎課程、英語、計算機等學科的學習和研究上,而忽視了自身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提升。再者,我國工科學生受“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傳統思想的影響,普遍認為只要將專業課程學好,法制教育與自己關系不大。法律課程不過是自己取得學分的一個小小考試而已。加上學校整體法制教育氛圍的缺失,直接導致我國工科學生的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素養偏低、過于功利性等,導致一些學生明知故犯,做一些觸犯法律、違反校規校紀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事情。

(三)工科大學生法律知識匱乏,缺乏自我保護能力。

一方面,工科大學生在進行一些科學研究后,會形成很多科技成果,而這些科技成果若不能及時得到保護,就很容易被人剽竊,被剽竊后只能自認倒霉,悻悻作罷,無法通過正當法律途徑尋求保護。另一方面,工科生畢業求職簽約時,由于不懂求職相關法律,很容易忽略對自身權利和所簽訂合同是否公平的關注。這為以后的實際操作埋下隱患,比如技術工程師在簽署合同時未注意保密條款的設置,離職跳槽時很容易造成知識產權糾紛和服務年限罰款糾紛,等等。

(四)工科院校大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

據相關數據顯示,近些年,整個社會犯罪的百分之七十五左右是青少年犯罪,而在這百分之七十五中又有將近百分之十八的人是大學生。“大學生犯罪人數的不斷增加,犯罪的形式手段多樣、犯罪涉及領域之廣等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

三、關于工科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工科高校應該轉變“重理工、輕人文”的教育觀念。

對于工科的院校或院系而言,應當首先轉變傳統的重理輕文的思想。在尊重學生的自主學習權利上,應該避免刻板、教條、機械的專業教學,應為工科學生開設人文和法律類課程,給予工科大學生更多的人文關懷,提高工科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和思想道德素質,鼓勵工科大學生積極參加學校或社會的各項活動,而非局限在本專業或本學科領域內小范圍的活動中。

(二)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高校應增加工科大學生的法律課時。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高校應當增加大學生的法律學習課時,甚至還可以考慮將法律課程作為工科學生的必修課程,督促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工科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激勵其開展創新思維,促進對其發明創造的法律保護意識導向,完善學生在進入社會所需要的各項技能,提高其核心就業競爭力。

(三)加強工科院校法律學科的師資隊伍建設。

教學工作的主體是教師,教師教學水平直接影響到一所高校的教學建設。因此為了進一步提高高校的法律教學水平,形成極具特色的高校學科,就必須建立一支法律專業素質過硬、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

一方面應該加大對教師隊伍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我國的法律在不斷修改和完善,為了使教師的法律知識與時代同步,高校必須增加資金投入,加強對教師隊伍的法律知識普及和法律制度、政策的更新培訓。另一方面工科院校需要引進與工科學科相關的法律教師,開設專門的法律課程,如《知識產權法》、《民法》、《勞動合同法》、《商標法》等。

(四)經常舉辦法律講座和在公共場所開展法律知識普及宣傳。

高校尤其是工科類院校,更需要經常性地邀請校內、外法律學者、律師或公檢法系統的工作人員開展法律講座,該類講座面向的受眾不應該僅僅針對教學或行政人員,還應該向廣大學生開放,鼓勵工科大學生聆聽法律講座,提升自己的法律素養,在遇到困難時,能正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此外,高校還可以充分利用學校大禮堂、各主要教學樓、社區等公共場所,滾動播放法律知識普及宣傳片和警示教育紀錄片,如此不僅可以讓學生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一點一滴地積累和學習法律知識,還可以讓學生在通過對典型案例的研讀和罪犯的自我內心剖析汲取經驗教訓、引以為戒,真正懂得什么是自己該做的,什么是絕對不能做的。

綜上所述,我國工科大學生的法制教育任重而道遠,它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性工作,需要引起廣大高校的重視和全社會的關注,需要國家政策、高校教育、家庭理解的共同努力,使得廣大工科學子真正認識和深刻理解法律的精髓和作用,強化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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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7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2)12-0089-04

一、高職生法律意識的內涵

法律意識是對人們關于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從法律意識的具體內容看,法律意識既包括人們的法律知識、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態度、法律信仰、法律思維方式,還包括法律觀念、法律意識形態和法律心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內容。

高職生法律意識,是高職生群體對法律、法規、法律關系的反映形式,表現為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和外在行為,包括法律心理、法律知識、法律態度和法律信仰四個基本要素。高職生的法律意識是我國大學生法律意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高職生的特殊性,使他們法律意識除了具有我國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共性外,還應具有相應特色法律知識體系,所學法律知識應該更貼近他們的職業領域和勞動維權領域。

二、高職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重要性

高職生要想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水平。培育和增強高職生的法律意識迫在眉睫,它有利于提升高職生的綜合素質、提高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質量、構建和諧校園。

1.有利于提升高職生綜合素質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對人才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高職生要成為社會的主力軍,適應時代的要求,必須要有很強的綜合素質。法律素質是高職生綜合素質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高職生不僅要具有高水平的專業知識技能,還要具備比一般人高的法律意識。法律素養、法律意識應該是高職教育目標必要的內容之一。

2.有利于提高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質量

增強高職生的法律意識,成為高職院校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的首要任務。只有提高高職生的法律意識,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才能有效減少高職生違規違法現象,營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園氣氛,在環境的熏陶下提高高職生的人文素養,培養優秀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不斷提高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質量。

3.有利于構建和諧校園

構建和諧校園是時展的要求,高職生是高職院校構建和諧校園的主體之一。和諧校園的構建中關鍵的一點就是構建法制與法治的和諧。全面提高高職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規范他們自己的行為,維護學校秩序,形成良好學校文化氛圍,理順學生與學校、教師關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

綜上所述,高職院校必須加強對高職生進行法律意識的教育,幫助他們懂法、知法、守法。研究臺州市高職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增強高職生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使法律精神真正融入高職生生活的每個細節,讓每個學生體悟法律設置背后更高層次的自覺理念,完善大學法律教學,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意義。

三、高職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本次調查是在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和臺州科技職業學院抽樣了文科類和理工類共15個專業進行信息采集,參與對象是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學生。發放1000份問卷,兩個學校各500份,收回963份,回收率達到96.3%。通過調查,我們認為臺州市高職生法律意識現狀如下:

1.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維權意識,但是總體上法律維權意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在“如果您在商店買了一件偽劣品,您會怎么做?”的回答上,48%的學生選擇“通過合法渠道解決”,而34%的學生選擇“只能怨自己倒霉”, 18%的學生選擇“到商店與售貨員打架也要退貨”。 在“您上當受騙時您會選擇怎么做?”的回答上,45.3%的同學選擇“找消費者協會”,而41.4%的同學選擇“私了”, 13.3%的同學選擇“忍氣吞聲”。在“在平時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的回答上,68.3%的學生選擇“很少”,而21%的學生選擇“沒有”, 而僅有10.7%的學生選擇“經常”。 在“甲乙是親密無間的朋友,甲向乙借600元生活費,答應3個月后還,你認為甲應當寫借條給乙嗎?”的回答上,60.6%的學生選擇“應當寫”,而27.6%的學生選擇“不用寫”, 另外,18%的學生則選擇“說不清”。由此可見,高職生對如何利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2.對中國的法治狀況不很滿意,部分學生對于法律的權威性表示懷疑。在“您認為我國的法律對所有人都平等嗎?”的回答上,僅有19.7%的學生選擇“對所有公民是平等的”,5.4%的學生選擇“不知道”, 而65%的學生選擇“略有不平等,沒有充分保護低層勞動人民的利益”,9.9%的同學選擇“非常不平等,沒有保護到勞動人民”。在“您認為法律在你的生活中的作用怎么樣?”的回答上,僅有23.3%的學生選擇“非常重要,我有麻煩首先想到法律途徑解決”,39.3%的學生選擇“比較重要,我有時會嘗試用法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31%的學生選擇“一般吧,我基本不主動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遇到的問題,除非沒其他辦法”,而4.3%的同學選擇“沒覺得有作用”,2.1%的同學選擇“法律根本就沒用”。 在“對于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單選)”的回答上,僅有5.3%的學生選擇“充分信任”,40.6%的學生選擇“比較信任”, 而11.1%的學生選擇“不信任”,43%的同學選擇“除非不得已,不和他們打交道”。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立和依法治國理念的不斷深入,高職生雖然法律意識明顯增強,但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又缺乏對法律的必要的信仰。

3.有增強法律素養的愿望,但主動學法意識不強。很多學生表現出了對學習法律知識的較高的熱情,樂于通過各種途徑了解法律知識,增強自身的法律素養。在問卷調查中,當問及“如果學院系統開設法制教育課程,你的學習態度會是什么?”,23.8%的學生選擇“很認真地學習”,66.8%的學生選擇“和其他課程一樣”, 9.4%的學生選擇“不想學”。 當問及“你認為現在開設的《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32.8%的學生選擇“盡可能介紹社會生活的法律法規”,51.5%的學生選擇“從案例說明相關法律理論,類似于《今日說法》”, 9.8%的學生選擇“按照教材的內容和順序進行教學”,5.9%的同學選擇“最好取消,影響專業課程的學習”。 在“你更樂意接受哪一種方式學習法律:(可選兩項)”的回答上,18.1%的學生選擇“課堂學習”,36.8%的學生選擇“參加法制講座,收看法制節目”, 12.9%的學生選擇“自主學習”,24.9%的學生選擇“參加法律旁聽、法制宣傳等活動”,7.3%的學生選擇“其他”。 在“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從何而來?(可多選)”的回答上,31.3%的學生選擇“電視、網絡上”,20.6%的學生選擇“書本、雜志上”, 27.4%的學生選擇“學校教材與老師講授”,10.8%的學生選擇“家庭的影響”,9.9%的學生選擇“其他”。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高職生有增強法律素養的愿望,但由于其自身未形成良好學習習慣,自覺性不足,一旦無教師引導,則不能主動學習法律知識。

4.對法律現象的價值判斷上,大部分同學判斷正確,而也有部分同學比較模糊,缺乏理性判斷。在“某人撿到一錢包,內有2000元,你覺得應該怎么做?”的回答上,61.4%的學生選擇“尋找失主”,21.8%的學生選擇“這是違法行為,應交給有關部門”, 而16.8%的學生選擇“反正沒人看見,自己要了”。 在“如果你和別人發生爭吵,那人要動手打你,此時你會”的回答上,68.7%的學生選擇“進行正當防衛,并報警”,11.4%的學生選擇“向旁人求救,希望能拉開對方”,10.94%的學生選擇“試圖制止對方,不行就逃跑”,而8.96%的學生則選擇“回擊,并打到對方無力還手為止”。從調查中,筆者了解到高職生比較關心國家法治的進程,也能比較自覺地學習法律理論知識,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實際生活中,他們具有強烈的權利本位主義.更多地強調享有權利,而忽視義務的承擔。現實中,當自己的切身利益與法律正義產生沖突時,他們往往選擇前者。

四、增強高職生法律意識的對策

高職生必須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才能更好的勝任未來的工作。提高高職生的法律意識,是引導和保障高職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目前高職院校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與社會需求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當務之急是采取有效方式增強高職生法律意識。增強高職院校學生的法律意識,需要發動學校、社會、家庭多方力量,調動各種積極因素。結合臺州市高職生特點,齊抓共管,培育良好的社會、教育環境,真正實現高職生法律意識的有效提高。

1.依法治校,為高職生法律意識的培養營造一個和諧的校園環境

高職院校的學生線工作人員除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外,還要具備強烈的法律意識。實行“依法治校”的有效管理模式,在對高職生的日常管理中,做到“以法辦事”,實行校內申訴制度、聽證制度、校務公開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和學代會制度等,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使高職生從一開學,就認識到學校規章制度和紀律的約束力,體驗到依法辦事的氛圍,從而自覺遵守法律和校級校規。依法開展學校的各項工作,依法管理,使師生的合法權利都得到保障,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懲處和遏制,被侵犯的權利得到救濟。理順學校內各方面的關系,保障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利。

做好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的管理工作。調查中發現,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和臺州科技職業學院各有二十多個社團。從學生線工作人員和社團負責人的訪談中得知,高校中的學生社團是在校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自愿組織起來的組織,有些社團的工作存在松散的現象。學生線工作人員要加強社團的管理,使社團能夠依法自我管理。在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的過程中,倘若出現侵犯他們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教育他們能夠用合理的方式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投訴,增強他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從而就會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高職生的法律意識。

2.加強高職院校師資隊伍建設,提高高職院校法律課的教學質量和水平

提高高職院校法律課的教學質量和水平,關鍵在教師。高職院校的法律教師不僅要掌握高職院校法學教育規律,還要掌握高職生成長規律,并且要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和比較系統的法律學科知識。針對高職院校法律專業教師不足的狀況,一方面要廣泛開展教師培訓和進修工作,另一方面要積極組織教師開展集體備課等教學研討活動,相互幫助,共同進步。各個院校還可根據各自條件,聘請法院、公安等單位的專家來校講課。通過培訓和進修,加強任課教師的法律素質,形成一支具有較高水平的專任教師為主體,同時聘請一些長期從事法學教育工作和司法實務的兼職教師為補充,組建高質量的法學教師隊伍。

3.完善和創新《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程

目前,高職院校的法制課主要是《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的法律部分。教學大綱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知識產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訴訟法等內容。課題組對臺州科技職業學院2011級和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1級的法律課開設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中發現,臺州科技職業學院《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學時數為48節,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學時數為45節。大量的法律知識靠《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留給法律教學部分較短的課時是難以應付的。在有限的時間內,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法律知識都教給學生,我們必須在全面介紹法律基本知識的前提下,對教學內容進行優化組合。

要改變傳統的教學理念,不要把法律課當作是向學生灌輸法律知識的傳授課,要從傳授法律知識向重點培養高職生法律意識方面轉變,要在教學中注重對他們法律意識的培養。法律教師要重視教學方法的研究,在分組討論式的教學方法的基礎上,利用多媒體等先進教學手段增強課程的靈活性,多搜集與課程有關的“今日說法”的視頻,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可以根據各個部門法的不同特點選擇不同的各具特點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是法律課常用的教學模式,要選取與學生生活學習密切相關的案例。可以把兩節課要講的知識點編成一個綜合性案例,在講課的開始由學生思考,帶著問題去學習,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還可以采用模擬教學法,在老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扮演案件的原告、被告、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訴訟參與人。通過此舉,可以將單調的法律理論知識形象地展現在學生面前,從而增強他們的學習興趣,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還可以采用網絡熱點案例討論、參加法院審判旁聽等方式提高教學效果,培養高職生的法律意識。

4.加強作為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的法律課的學習。

課題組對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1級和臺州科技職業學院2011級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見表1和表2:

表1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法律課設置一覽表

資料來源:2011級人才培養方案

表2 臺州科技職業學院法律課設置一覽表

資料來源:2011級人才培養方案

從表1和表2中,可以看出兩所學校都設置了與專業相關的法律課的學習,這就要求教師除采用適當的教學方法外,還要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踐行“工學結合”的有效教學模式,使學生“在做中學,在學中做”,這樣就能極大地提高教學效果。教師要重點講授一些與專業緊密聯系的法律知識,使課堂教學更貼近高職生的實際情況,為他們將來走入社會奠定基礎。教師要堅持把把教書與育人有機結合起來,專業課教學與法律意識培養結合起來,有意識地把專業課知識與法律意識銜接起來,將法律意識的培養滲透到所有專業課教學中去,營造一個良好的法律意識培養氛圍,使學生接受潛移默化的法律教育。

從表1和表2的數據中,筆者認為開設全校范圍的法律選修課是很有必要的。雖然兩所學校都設置了與專業相關的法律課的學習,但有很多專業除了《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之外,沒有其他法律課的開設。在“你認為學院有無必要增設《勞動法》作為選修課?”的調查中,18.4%的同學選擇“沒有必要”,而81.6%的同學選擇“有必要”。課題組對臺州市許多企業家進行了訪談,從訪談中得知,企業要求學生重點掌握合同法、勞動法以及保險法的相關知識。人才需求和崗位職業能力是人才培養工作的邏輯起點,在學生畢業找工作的時候,簽合同應該怎么簽?勞動合同中的保險具體指的是哪些?針對這些與畢業生息息相關的問題,筆者認為應采取模塊教學法,由法律專業教師認真調研,編成《高職生必備法律知識讀本》,內容主要涉及合同法、勞動法、公司法和保險法等相關法律知識,然后把“高職生必備法律知識”作為選修課在全校范圍內開設。這樣就可以極大地提高同學們的學法積極性,從而進一步提高高職生的法律素養。

五、結束語

高職生是我國未來的建設者,其法律意識的高低,直接影響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增強高職生法律意識,可以預防和抑制高職生違法犯罪,使他們在將來的工作和學習中依法辦事,從而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筆者從事了十年左右的法學教學工作,在本文中聯系自己的教學實際,在借鑒目前國內其他教師關于高職教育經驗的基礎上,認為高職院校法學教育應更加貼近學生職業領域,進一步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踐行“工學結合”的有效教學模式,使學生“在做中學,在學中做”,從而增強法律課的教學效果,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希望能為高職生的素質教育貢獻出自己的綿薄之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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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隨著高校收費政策的實施,高校擴招的進一步加劇,就業壓力的繼續攀升,在校大學生中出現了為了能順利完成學業、緩解家庭經濟負擔、提高自身綜合競爭力而從事家教、促銷、派發傳單等工作的打工一族。2007年報道的“大學生金喜梁暑期打工腦死亡,醫藥費無著落”、“洋快餐店非法雇傭大學生事件”已經給我們敲響了保護在校大學生勞動權益的警鐘。

一、打工大學生的概念界定

現在大學生打工已經成為了普遍現象,據調查,在校生中有90%的人有過打工經歷。走出校門打工的大學生有部分是因為家庭貧困,打工是為了賺取生活費甚至是學費,以幫助家庭解決經濟負擔。還有部分學生是為了提高核心競爭力,盡早深入了解社會,為畢業找工作積累經驗。本文所稱“打工大學生”是指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提高自身綜合素質而從事工作的高校在校學生。筆者從相關論文與報道中發現,多數人將打工大學生的打工行為稱為“兼職”或者“勤工助學”。筆者認為這樣的界定是不正確也是不全面的。

所謂兼職,是指在不脫離原組織的情況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并取得一定的報酬,或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目的通過交換,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大學生的身份是學生,主要任務是學習,他們的打工行為并不是從事第二職業,因此,大學生打工行為被稱“兼職”并不正確。

根據2007年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第四條和第六條之規定,所謂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如果學生不在學校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稱為私自外出打工,不在該辦法規定之列。由此可見,勤工助學與私自外出打工的概念是相對的。筆者認為,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是一種打工行為,私自外出打工也是一種打工行為,兩者的區別在于勤工助學有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的參與,受《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保護與約束,而私自外出打工不經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的允許,不受《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保護與約束,屬于個人行為。“打工”意即為他人或者機構提供勞動力,獲得收入的一種行為。不管是勤工助學還是學生私自外出打工都是向他人提供自己的勞動力以獲得勞動報酬的行為,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打工大學生”包含了勤工助學的大學生與私自外出打工的大學生。

二、打工大學生勞動權益被侵犯原因

大學生在校期間打工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打工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貧困學生家庭的經濟壓力,也鍛煉了他們適應社會的能力,提高了學生的綜合能力。但是大學生的勞動權益也是最容易遭受侵犯的,比如開篇所提金喜梁暑假打工“腦死亡”醫藥費無著落一案,與“洋快餐店非法雇傭大學生”事件,都說明了大學生的勞動權益遭受了侵害卻無法獲得法律保護。筆者認為,打工大學生勞動權益被侵犯有以下原因:

一是大學生法律保護意識不強。從1986年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普法規劃以來,全民普法工作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個年頭,國民法律意識、法律素質普遍提高。在高校也開設了《法律基礎》、《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的課程,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也越來越多。但是從對一份大學生維權意識的調查來看,打工時,有73%的學生想過要與老板簽訂勞動合同和雇傭協議,但覺得麻煩,19%的學生與老板有口頭協議;大學生被侵權后,有51%的同學選擇直接與相關用工單位交涉,42%的同學選擇自認倒霉,忍忍算了。由此看來,不少大學生維權意識十分淡薄。

究其原因,一是高校對學生法制教育不夠重視。雖說高校都對非法律專業的學生開設了法律基礎課,但在師資力量的配置上,往往讓非法律專業畢業的年輕教師擔任任課教師。由于自身法律專業素養的缺乏,在授課時只是照本宣科。蜻蜓點水一般的教學與實際嚴重脫軌,導致了大學生法律知識的匱乏。特別是近幾年來,法律基礎課與思想道德修養課合二為一,而且所占章節是寥寥無幾,學生學完過后仍舊缺乏基本的法律認識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其二是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對社會人士缺乏足夠的警惕性。在求職時,大學生往往都急于獲得工作機會,對用工方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都可能是全盤接受,這也為大學生勞動權益受侵害埋下了隱患。

二是高校對打工大學生保護不力。根據《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的規定,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下設專門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具體負責勤工助學的日常管理工作。學校協調校內各單位,引導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要積極收集校外勤工助學信息,開拓校外勤工助學渠道,增加校外勤工助學崗位,并納入學校管理。《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旨在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但從實際來看,很多高校勤工助學體制不健全,不少高校甚至沒有配以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專職教師來管理學生的勤工助學。由于高校對大學生勤工助學工作的不夠重視,更受客觀條件的限制,有些高校甚至覺得讓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會產生安全隱患而斷然停止該項工作。《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學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為,不在該辦法規定之列。高校往往以學生私自打工屬于個人行為,出現一切后果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來規避學校的責任。以此,更是談不上高校對打工大學生合法權益的保護。

三是法律對大學生勞動權益保護存有瑕疵。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我國在1995年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同年,勞動部頒發了《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第十二條規定,在校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這就意味著,高校大學生不是《勞動法》意義上勞動者,不在《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內。有人提出,可以將大學生勤工助學作為非全日制用工納入《勞動法》的調整范圍。而2008年1月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該條規定僅適用于勞動者,依然沒有將大學生列入其調整范圍。從我國目前現行立法來看,還沒有一部法律明確將在校大學生的勤工助學行為作為調整和保護的對象,有的就是像以上所提的部門規章對大學生的勤工助學有所規定,而這樣的規章內容過于籠統,適用又存在歧義。在實踐中,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勞動仲裁部門均以此為由不認可大學生為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無法受到勞動法的保護。而用人單位也利用此瑕疵,以低廉的價格雇傭大學生為他們勞動。

三、打工大學生勞動權益保護方法

在高等教育蓬勃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學生進入了高校學習。為順利完成學業,或是提高綜合能力,很多學生邁入社會打工。但是,由于大學生法律保護意識淡薄及我國法律在保護大學生勞動權益方面存在瑕疵等方面的原因,大學生在打工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已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為了保障打工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一)高校應加強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根據當前我國大多數高校的實踐做法,高校的“法制教育”包含在“德育教育”之中,高校法制教育缺乏自身獨立的地位。大學生以接受道德、紀律教育為主,面對實際問題時,就習慣性地用道德、紀律去衡量,而缺乏法律意識。筆者認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應該由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專職教師任課,在講授課程當中,教師可安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等與學生權益聯系緊密的法律課程,引導學生用法律思維來考慮問題,提高法律意識。另外,學校可聯系某些司法、行政部門、仲裁等機構為學生們開展有關法律知識的講座,使大學生們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高校應健全勤工助學機制,成為打工大學生權益保護的堅強后盾

勤工助學工作的全方位開展離不開有效的組織體系,要變學生個體自發型為學校組織型,以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⑦有效的組織體系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及制度完善。當前,高校勤工助學工作機構一般下設于學生工作部或是校團委,負責勤工助學的老師通常都身兼數職,工作繁多。為有效開展勤工助學工作,筆者認為各高校應該設置專門的勤工助學工作辦公室,由經驗豐富的教師們全面規劃和開展此項工作,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機制,使勤工助學工作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勤工助學辦公室以為同學們提供高質量及數量眾多的工作崗位為己任,使有需要的在校大學生都能獲得工作崗位,就可將所有學生納入《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的管理范圍中。在校大學生在學校組織下進行“打工”,有學校這個龐大的集體作為堅強后盾,用人單位不敢輕易侵害學生利益,即使當大學生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學校可以快速有效地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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