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3-03-17 17:56:2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資源稅論文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資源稅論文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在當時對增加財政收入、促進企業公平競爭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資源稅已經越來越不適應,因此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資源稅的改革和完善,難點究竟在哪里呢?這決定了我國資源稅改革是否一帆風順。因此,對資源稅的難點進行分析不僅具有理論意義,并具有更加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從最優稅制理論看資源稅改革的難點

最優稅制就是在稅收總額和公共支出一定的前提下,怎樣征稅才能使社會福利損失最小或者稅收的超額負擔最小。拉姆塞(Ramsey,1927)認為,為使超額負擔最小,稅收應當使所有商品需求量以同一比例減少。羅森認為,如果在對所有商品課稅的同時,也能夠對人們擁有的閑暇課稅,就不會產生超額負擔。狄格特商品稅的最優結構(《美國經濟評論》1970年第6期)對拉姆賽規則作了另一種表述,為使稅收的扭曲程度最小,應對需求價格彈性較低的商品課以較高的稅率。狄格特認為,因為商品的需求彈性越高,對其課稅所造成的扭曲程度也就越大,所以,對需求彈性高的商品,應課以較低的稅收。這種反彈性規則其實與拉姆塞法則的結論是相同的。科特勒和哈格認為,當存在3種商品時(不課稅的勞動和兩種消費品),應該對與閑暇互補性很強的那種商品課征較高的稅率,對與閑暇互補性較差的另外的商品征收較低的稅。

通過分析,我們發現最優稅制理論主要體現在稅收效率原則與公平原則上。這是因為:社會經濟資源的最佳配置和有效使用是人類謀求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而人在社會生產中的起點、機會、過程和結果的公平,也是人類經濟活動追求的目標。作為政府所追求的目標,這兩者間的內在關聯和制度安排,必然會在國家上層建筑包括稅收中加以表現。一個良好的稅收制度,也應當充分體現效率原則和公平原則。

(一)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就是政府征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講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則。對于效率原則,從歷史的發展看,先后有兩種認識。最初的效率原則是指中性原則,即要求稅收不干預資源配置,以免扭曲當事人的經濟行為。從稅收效應的角度講,就是稅收只產生收入效應,而不產生替代效應。如果稅收只產生收入效應,則稅收的課征只是資源由私人部門向政府部門的轉移,是資源轉移的零和情形,但如果還存在替代效應,則還會由于對個人行為的扭曲而產生效率損失,出現負數和的情形。即對納稅人而言,還會發生消費者剩余的凈損失,這一損失稱作超額負擔(excessburden)(見圖)。

假設在資源稅改革之前,某人有一定的貨幣收入,其預算線用XY表示,說明他最多可能消費數量X的商品A,或者數量y的商品B,或者AB兩種商品的一部分(數量軌跡為直線XY)。直線XY的斜率表示商品B和商品/A的相對價格。消費者的偏好可以由一組無差異曲線表示。其中商品A和商品B,表示兩種資源產品。在資源稅改革之前,這條無差異曲線為L1L1和XY的切點為A1,A1,點就為商品的消費組合。當對商品/A征收或者提高資源稅時,這時候消費者消費組合為A2點。其中,QA3QA2為收入效應,QA3QA1。為替代效應。而消費者無差異曲線由L1,減少為L2,說明消費者的效用減少。QA2QA1為效用減少量,即稅收的超額負擔。

基于效率中性認識的最優稅收,就最初的含義而言,所謂稅收中性是指在不存在收入分配問題或該問題已經解決了的前提下,探討征稅如何不構成對人們行為的扭曲。那些不會引起商品相對價格發生變化從而不改變納稅人行為的稅收被認為是中性的。其目的在于使超額負擔最小化。從其政策主張看,它相信個體的選擇是有效率的,主張減少來自稅收的外部干預。從經濟學上講,在市場有效運行的前提下,不影響人們的行為,意味著不破壞現實中資源配置已經達到的一系列帕累托最優條件。那么,有沒有這樣一種理想的最優稅收呢?

1.拉姆塞法則

最優商品課稅問題的最早分析研究要算拉姆塞。他假設政府的全部收入只能以扭曲性的商品稅籌集,為使效率損失最小,就必須做到邊際稅收的效率損失相等,即從每個商品籌集到的最后一單位稅收的超額負擔相等。

即保證:MC1=MC2=………=MCn(1)

(1)式中,MC1表示第1種商品的邊際超額負擔;MC2表示第2種商品的邊際超額負擔,MCn表示第n種商品的邊際超額負擔。

不妨假設人們面對以下兩種選擇:

(1)在兩種商品A與B之間選擇,其中,A、B兩種商品都是資源產品或者資源加工產品;

(2)在閑暇x與工作y之間選擇。

相應的帕累托最優條件為:

MRSAB=MRTAB=pA/pB(1)

MRSXY:MRTXY(2)

若只對A或B征收從價稅,或同時對A、B征收稅率不等的從價稅,即選擇性資源稅,必將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加人一個稅收楔子。由于這一楔子的存在,將使條件(2)不成立,從而破壞了帕累托最優;若同時對A、B征收同一稅率的從價稅(一般資源稅),則條件(2)仍然成立。由此可見,一般資源稅看起來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最優稅收。但是,如果考慮一般資源稅要做到對所有資源產品都一視同仁,就需要考慮對閑暇等特殊物品征稅,而這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另外,如果上述A、B兩種資源產品與閑暇有關,也必將影響到人們在工作與閑暇間的選擇。即使不考慮閑暇問題,一般資源稅也顯然有失公平。如果對與閑暇有關的資源產品課稅呢?則會影響人們

在閑暇與工作間的選擇,也就是使條件(3)不成立。

由上述簡單分析可以得知,基于效率原則即中性認識的理想最優稅收,在現實世界中是無法做到的。并且拉姆塞法則與稅收公平原則相違背。因為高收入階層偏好商品的需求價格彈性比較高時,按照拉姆塞法則應該征收較低的稅率,低收入階層偏好的商品需求價格彈性較低時應該征收較高的稅率,這樣才容易保證每個商品籌集到的最后一單位稅收的超額負擔相等。

2.斯特恩法則

所謂斯特恩法則就是斯特恩(Stern,1987)結合公平原則,對拉姆塞法則作了修改,他認為處于公平的考慮,對于高收入階層偏好的商品,無論其彈性多高也應該征收一個較高的稅率,對于低收入階層偏好的商品即使彈性很低也應該征收一個較低的稅率。斯特恩法則的思想就是將高收入者收入通過稅收轉移給低收入者,實現收入均等的結果。但是,這種斯特恩法則最大的缺陷是忽略了個人被課稅之后在行為上做出的反彈,即忽略了稅收在激勵上的代價。

(二)公平原則

稅收公平原則,就是政府征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確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則。在現代社會,稅收公平原則更是各國政府完善稅制所追求的目標之一。稅收的社會公平,最早是稅收的絕對公平,即要求每個納稅人都應繳納相同數額的稅。從理論上說,絕對公平,無論是稅收的絕對公平,還是稅負的絕對公平,都要求普遍征稅,正是從這種意義上考慮,瓦格納在其社會公正原則中,首先提出普遍原則,即征稅要普及到每個人,不應存在享有免稅的特權階層。同時,瓦格納將公平的標準從絕對公平發展到相對公平,即征稅要考慮納稅人的納稅能力,也就是支付能力原則。如今,在理論上,相對公平又分為“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所謂橫向公平,簡單地說,就是納稅能力相同的人應負擔相同的稅;而縱向公平,就是納稅能力不同的人,負擔的稅負則不能相同,納稅能力大者應多納稅,納稅能力小者應少納稅,無納稅能力者則不納稅。

在西方經濟學界,這是迄今為止公認的比較合理也易于實行的標準。但同意按照納稅能力征稅是一回事,怎樣測度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又是另外一回事,畢竟經濟學是以經濟人假設為基礎的,社會上的每個人每家企業不可能主動說出自己的納稅能力。西方經濟學界對納稅能力如何測度的問題說法不同,主要存在著主觀說和客觀說的爭議。

1.客觀說

主張以納稅人擁有財富的多少作為測度其納稅能力的標準。由于財富多用收入、財產和支出來表示,納稅人的納稅能力的測度,也就具體可以分為收入、財產和支出三種尺度。

2.主觀說

主張以納稅人因納稅而感受的犧牲程度大小作為測定其納稅能力的尺度。而犧牲程度的測定,又以納稅人納稅前后從其財富的得到的滿足(或者效用)的差量為準。這種說法認為,對納稅人而言,納稅無論如何都是經濟上的犧牲,其享受與滿足程度會因納稅而減少。從這個意義上講,納稅能力也就是忍耐和承擔的能力。如果稅收的課征,能使每一納稅人所感受的犧牲相同,那么可說的數額也就同各自的納稅能力相符,即滿足了稅收公平原則。否則就不公平。

在西方稅收中,公平通常是指社會公平,瓦格納就稱之為社會公正原則。而在現實中,政府征稅,不僅要遵循社會公平的要求,而且要做到經濟上的公平,也就是說,在現代經濟中,稅收原則事實上不僅包括社會公平,還包括經濟公平。稅收的經濟公平包括兩個層次的內容:首先是要求稅收保持中性,即對所有從事經營的納稅人,包括經營者和投資者,要一視同仁,同等對待,以便為經營者創造一個合理的稅收環境,促進經營者進行公平競爭。其次是對于客觀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如資源稟賦差異等,需要通過差別征稅實施調節,以創造大體同等或者說大體公平的客觀的競爭環境。這兩個層次,也相當于社會公平中的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但是,現實生活中的資源由于儲藏在地下,具體的礦山資源的稟賦差異是多少,很難確定。

因此,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發現資源稅改革中,具體的稅率如何調整,等等,對以前的資源稅是一種惡化,還是一種改善,我們很難加以確定。唯一比較明確的一點是,由于現行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是以資源高速消耗、環境急劇惡化為代價的,因此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

二、從博弈論看資源稅改革的難點

博弈論,是研究決策主體間的行為發生直接相互作用時的決策以及這種決策的均衡問題。一般認為,博弈理論始于1944年。最早最清楚而且全面認識到必須考慮經濟行為者之間決策的“互動”性質的是奧斯卡·摩根斯坦。在他的《經濟論著》中就提到了博弈論,說少數權勢人的行為能夠影響均衡那結果的情形。1944年,他與馮·諾依曼合作的《博弈論和經濟行為》出版,使博弈論在經濟學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1951年在他們兩人的基礎上,約翰·納什引入了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并為非合作博弈提出了著名的“納什均衡”的一般性解概念,從而為博弈論奠定了基礎。20世紀60年代,澤爾滕將納什均衡的概念引入了動態分析,提出了“精練納什均衡”的概念。在經濟學界,博弈論已逐漸成為經濟學中應用特別廣泛的理論。本文試圖通過博弈論對資源稅改革的難點進行分析。

(一)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博弈分析

假設有同樣條件的兩個企業A和B,都面臨著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他們通過估計得出,如果兩個企業都不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則他們各自的收入為30個單位,繳納10個單位的稅收后,各自的凈收益為20個單位;如果他們都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各分得的收入為25個單位(因為稅收籌劃和“尋租”,所繳納的稅收減少,收人增多,繳納稅收為5個單位),各自付出的稅收籌劃和“尋租”成本為5個單位。如果一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另一個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則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的企業所獲得的利益還是25個單位,但是沒有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的企業所獲得的利益只有20個單位。

博弈矩陣如下:

如果上述博弈中信息是完全的,A和B都知道雙方的行為和可能的選擇,對雙方都有充分的了解,他們都是選擇自己的行動且只選擇一次。這樣,文中所列模型符合完全信息靜態博弈的特征,博弈的最-優解(25,25),即是模型的最優解,也就是達到了納什均衡。也就是說,處于競爭的需要,雙方都有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的動機。

(二)企業與稅務機關的博弈分析

國家一旦選擇提高資源稅稅率,必然會與相關利益企業之間發生利益博弈。這種博弈假設是征管部門先行的動態博弈。有些稅收籌劃活動可能完全在稅收契約約束下展開,但是,有些稅收籌劃活動,其合法性需要由稅務機關來界定。另外,進行“尋租”活動,由于“尋租”活動本身就具有違法性,因

此,進行“尋租”活動獲得的收益也變得具有風險。企業是否進行稅收籌劃需要依賴于對稅務機關行動信息的判斷,本文仍然用模型進行分析。

現在假設:

1.征管部門加大征收力度的額外增加成本為C1通過加大征收力度所能獲得的增繳稅收為R1,通過加大征收力度所能獲得的增繳稅收R1的概率為(1-p),則征管部門預期收益為:U=R1x(1-p)-C1

2.相關利益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和“尋租”的成本為G2稅收籌劃和“尋租”所獲得的少交納稅收利益為R2,通過稅收籌劃和“尋租”所獲得的少交納稅收利益的概率為P,外部環境變化的風險成本為C3(外部環境變化的風險成本,主要是因為征管部門加大征收力度所增加的稅收),外部環境變化的風險概率為(1-p)。則相關利益企業的預期收益為:

U=R2xP-C2-C3×(1-p)

如果相關利益企業發現其預期收益大于零,則發現自己有利可圖,于是會不顧一切的與稅務機關進行博弈,而且這種博弈會一直持續下去。

因此,通過博弈論分析,我們很容易發現國家進行資源稅改革,即使知道具體對資源稅進行如何調整,但是資源稅改革的效果不見得十分明顯,因此,這也是資源稅改革的難點之一。

三、資源稅改革的其他難點分析

篇(2)

1994年稅制改革后屬于資源稅應稅稅目的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產品,并對應稅資源按資源等級實行幅度稅額計征的辦法。應該說,新的資源稅制在調節級差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統籌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一、現行資源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行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問題,已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資源稅制的立法精神滯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現行資源稅制體現的是調節級差收入這一立法精神,沒有充分表達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更沒有體現運用資源稅促進合理開采利用資源、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精神。我們認為,在目前我國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非常低、資源形勢緊張的情況下,資源稅制如果不能體現利用稅收杠桿促進合理開采自然資源、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精神,則開征資源稅的目的就難以達到。

(二)資源稅地位不突出,稅收功能難以發揮

現行資源稅制由于稅基窄、課稅體系不健全等所帶來的稅收調節功能的缺陷已日益突出,特別是資源稅收入偏低,地方政府、稅務部門對其重視程度相對而言就不高,制約了資源稅作用的發揮。從下表可以看出,1994年稅制改革后,全國稅收總收入以年均16.77%的幅度增長,到2003年達到了20461億元,而全國的資源稅收入年均增幅僅為7.00%,到2003年收入也僅為83.94億元,資源稅收入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僅為0.41%,占地稅收入的比重也僅為1.32%。全國資源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從1994年的0.89%下降到2003年的0.41%。可見,資源稅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的地位明顯偏低,限制了其應有功能的發揮。

(三)資源稅覆蓋面太窄,難以充分發揮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

現行資源稅制在稅目的設計上存在著嚴重的缺陷,僅列舉了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七類資源,而對土地資源、水資源、林木資源等均沒有列入資源稅征收范圍,覆蓋面過窄的資源稅制,難以發揮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作用,從而使大量自然資源受到野蠻的掠奪和無情的破壞,資源開發中“重利用輕環境”的現象突出。

因為資源是商品價格構成的基礎,應稅資源的后續產品價格比非稅資源后續產品的價格相對就高,不合理的商品比價必然導致對非稅資源的掠奪式開采。如浙江省由于未對建筑用砂、石開征資源稅,難以利用稅收對砂、石資源開采加以限制,再加上砂、石開采管理上的問題,致使許多河道采砂陷入無序開采,嚴重破壞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再如浙江省麗水市為經濟發達省份的欠發達地區,該市現有持證開采的礦山341家(不包括河道采砂),其中甲類礦種以地下開采為主,乙類礦種(砂、石、黏土)基本是露天開采,目前共有廢棄礦山200多處,平均每百平方公里就有1.2處,對礦產資源的過度開采大大加重了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的任務。

(四)稅率設計不合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一是稅率明顯偏低。現行資源稅稅率設計于1993年,是按照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當時的產品價格來設計的,既沒有考慮經濟社會發展之因素,也沒有考慮同一自然資源在不同開采時期的品位等級可變性特征,且單位稅額明顯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場價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資源稅額自1994年以來卻一成不變,因此,國家并沒有因經濟的發展、物價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二是對確定適用稅額的權限過分集中。現行資源稅制采用了分級核定的辦法,即對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確定由國務院決定,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稅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授權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但是礦產開采單位和個人開采的資源品位、開采條件及負擔能力卻在不斷變化中。一般來講,資源條件3-5年(或更長一些)會出現一次較大的變化。而資源稅條例除確定了7類應稅資源的幅度稅額外,還對全國的原油、天然氣、煤炭、鐵銅鉛鎢錫鎳資源的大的開采企業,以及部分非金屬礦原礦的適用稅額,做出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自1994年以來變化不大,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靈活的選擇,也難以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三是未能充分體現組織收入的功能。現行資源稅實行的是從量定額計征辦法,即按應稅資源產品課稅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征辦法,如每噸原油的單位稅額在8-30元之間,每噸煤炭的單位稅額在0.3-5元之間,然后再在此范圍內按不同區域、不同等級確定具體的單位稅額,這只反映了優質資源與劣質資源的單位級差收入,未能考慮自然資源的環境價值和財政價值,對資源輸出大省(區)而言是極不公平的,因為資源大省(區)并未能從資源輸出中得到相應的稅收收入,而對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卻需大量的投入,產出投入比例失衡,嚴重阻礙了區域經濟的發展。

(五)稅費并存,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

我國目前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利用除了實施必要的稅收調節之外,還輔之以大量的費,處于稅費并存的局面,如對土地資源的利用,所涉及的稅費就有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且土地出讓金大大高于土地利用所涉及的稅收收入;對同一礦產品的開采也存在稅、費重復征收等問題,如對礦產資源的開采利用,既涉及到資源稅,也涉及到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等。稅費并存、以費擠稅的局面,嚴重削弱了資源稅的地位作用。

二、資源課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

對自然資源的開采、使用,除按正收一般的直接稅(如所得稅)和間接稅(如增值稅)外,不少國家還對其征收一些特別稅費,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礦區使用費

一是根據產量價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礦區使用費;二是按礦區面積征收礦區費;三是以租金、特許

本文原文權使用費等形式對某些礦產和石油開采征收使用費。如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亞、阿根廷等國家。這些國家征收的礦區使用費類似于我國目前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區使用費等,具有對國有礦產資源開采以收費形式進行補償的性質。

(二)特別收益稅

部分國家對資源開采實現的利潤,在征收普通公司所得稅的同時,另征特別所得稅,主要體現在石油資源。如:安哥拉對石油生產企業,除按40%普通稅率征收一般公司稅外,還征收石油稅,其基本稅率為50%,并另征15.75%的附加稅(合計稅率為65.75%);挪威對來自油氣生產和石油管道運輸的所得課征50%的石油收益稅,且不能在公司稅前扣除。

(三)資源開采稅

目前,有不少國家或地區對資源開采活動按資源開采量或價值征收屬于間接稅性質的開采稅,稅率往往因不同資源類型而不同。如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對不同的自然資源分別開征開采稅,對石油征收石油開采稅,對天然氣開征天然氣開采稅,對煤、礦石、鹽、硫等征非石油礦產開采稅。其中除石油開采稅實行從價定率征稅外,其他的實行從量定額征收。這同我國現行的資源稅制基本相同,只不過我國對應稅資源均實行從量定額征收,沒有實行從價定率征收。

根據我國是個自然資源較為稀少,尤其是人均自然資源占有率非常低這一特點,應該在開采消費自然資源的環節征收資源稅,并且對不同的資源采用不同稅負的方法。

三、資源稅制改革的具體設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經濟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要求,通過擴大資源稅覆蓋面,調整計稅依據,合理設計資源稅率,確立資源稅制的應有地位,充分調節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明確納稅主體,抑制資源無序開采

現行資源稅制將納稅主體界定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此規定,在采礦領域,應認定不管是何種單位還是個人,誰開采即由誰繳納資源稅。而現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則明確由采礦權人繳納。納稅人與納費人的界定不盡一致,容易導致開采人與采礦權人在資源稅納稅義務的確定上相互扯皮。從法律角度來考慮,應將納稅主體界定為所有權人即采礦權人,誰擁有,誰繳納,便于資源稅的日管和法律責任的追究。

(二)拓寬稅基,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

借鑒其他國家實施資源稅制的成功經驗,按照資源稅的稅種屬性,應將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應予保護的自然資源,包括: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海洋資源、地熱資源等自然資源,但考慮我國全面開征資源稅還有一定的難度,可采取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辦法,逐步擴大資源稅的覆蓋面。

一是盡快開征水資源稅。水為生命之源,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資源和環境要素。有關資料表明,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僅相當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國600多個城市有400多個供水不足,其中嚴重缺水的城市有100多個,年缺水總量達60億立方米。就我國的現狀而言,一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缺乏;另一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率低、浪費嚴重。據此,我們認為,應盡快在全國范圍內開征水資源稅,對所有開采或取用各種天然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礦泉水、地熱水等)的均納入征稅范圍,按照開采量或取用量在開采或取用環節征收,在稅率的設計上,應考慮我國幅員遼闊、水資源分布極不平衡的實際,可確定較大的稅率幅度,在幅度范圍內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具體稅率,同時,取消目前的水資源費,通過稅收真正起到保護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的作用。二是盡快開征砂石料資源稅。隨著建筑業、房地產業的飛速發展,建筑砂石料開采量、使用量居高不下。由于對砂石料開采管理不嚴格以及稅收調節不到位等,致使砂石料無序開采,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并造成大量稅收流失,國有資源的價值難以體現。我們認為,開征砂石料資源稅已成當務之急,可將所有在陸、江、河、海開采的建筑用砂、石料納入砂石料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合理設計稅率,為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環境發揮應有的稅收調控作用。

三是適時開征土地資源稅。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鑒于我國現行對土地課征的稅費過多、范圍過窄、減免過寬、稅率過低、不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等狀況,可將現行的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土地出讓金等歸并為土地資源稅,并在現行土地開發利用稅費負擔的基礎上,合理設計土地資源稅的稅率,擴大土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以土地資源稅來調控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三)調整計稅依據,明確資源稅的屬性

資源稅是對開采利用國有資源而征收的一種稅,只要有開采國有資源的行為發生,只要開采了國有資源,均應繳納資源稅。而我國現行資源稅是以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中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的,這顯然很不合理。因為自然資源被開采后,無論納稅人是否從開采資源中獲得收益,自然資源實際上都已經被“利用”,鑒于此,應本著簡化稅制的原則,將資源稅計稅依據從現行的按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改為按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產量計征。這一方面更能體現國家對國有資源的調控和保護思想,進一步明確資源稅的屬性;另一方面促使納稅人能從自身利益出發,合理開采自然資源,盡可能減少所開采資源的積壓和浪費,使有限的資源能夠得以更好的開發利用。

(四)提高稅率,充分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

1.要充分體現資源的稀缺度和政府對該類資源開采的限制程度。對不可再生的稀缺度高的資源,政府對該類資源的限制程度就強,在稅收上就應設置較高的稅率;反之,對一些可再生的稀缺度不大的資源,政府對該類資源的限制程度就相對弱一些,在稅收上可設置相對低一點的稅率。

2.增強資源輸出地區的經濟發展能力。比較而言,資源輸出型地區的經濟相對不發達,如我國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基本是資源輸入地,而西部地區基本是資源輸出地,要提高資源輸出地的經濟發展能力和水平,就應該運用稅收政策來提高資源輸出地的財力,提高資源稅稅率是一種最簡捷的辦法,這也是符合國家支持西部大開發政策的。

3.提高資源稅收入比重。某一稅制的地位高低,除了稅收立法層次高低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還是組織收入量的多少、在收入中所占比重的高低,這也是地方政府所關注的。現行資源稅不被看重,同資源稅稅率過低,且10年不變,組織收入的功能弱化是相關聯的;而要提高資源稅制的地位,提高資源稅收入比重,就必須提高資源稅的稅率。

4.調整資源開采的級差收入。資源市場遵從的是優質高價、劣質低價的價值規律,因此,在稅率設計上,也應體現優質資源稅率從高、劣質資源稅率從低的原則。

5.反映資源開采的外部成本。按照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資源的有害物質含量越高,在開采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就越大,國家對環境治理的投入就越多,而這種投入必須通過以稅收的形式來籌集資金,因此該類資源的資源稅稅率就應越高,反之則設計相對低的稅率。根據以上原則,在擴大資源稅覆蓋面的基礎上,對原油、金屬類礦產資源、礦泉水資源、土地資源等稀缺度高的自然資源應從高設計稅率,其他類資源可相對從低設計稅率,以體現國有資源的價值以及國家對自然資源稀缺度的調控度。在具體的稅率設計上,考慮我國幅員遼闊的實際,一方面要拉大稅額幅度,由地方政府(省級)結合實際確定具體的稅額,有利于資源大省在資源輸出中得到相應的經濟利益,來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提高總體單位稅額,實行差別稅率,對稀缺或環境破壞力強的資源,應確定其資源稅的稅負不能低于10%,一般資源的稅負不低于5%,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清費立稅,充分發揮稅收調節功能

通常收費的理論依據是公共部門為社會成員提供特定服務和特定設施而收取的經濟補償。但從目前應稅的資源產品稅、費負擔情況看,過多的收費必然導致資源稅功能的弱化,且許多收費從其性質看,是屬于稅收范疇,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收取的,如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出讓金、水資源費等。因此,我們認為,應從清費立稅、減輕負擔、強化稅收功能的角度出發,全面清理現行開采利用國有資源的各類收費項目,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推行費改稅,目前可將礦區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歸并進礦產資源稅,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等,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六)規范減免,保護資源合理開采利用

篇(3)

稅收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過征稅,在社會進行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從而調節人們的社會經濟活動,實現國家的各種目標。在以市場經濟為主導的經濟體制下,要實現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長遠目標是不能完全靠市場機制來實現的,國家的適當干預必不可少,而稅收這一重要的經濟杠桿在資源保護中將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合理的資源稅收政策,不僅會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而且還能起到保護資源及宏觀控制的作用,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資源經濟政策的總體目標就是促使社會經濟活動中產生的資源社會成本(外部成本)內在化,即有效實現資源價值的最大化。筆者認為稅收調節手段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方式之一:如通過對可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行為進行稅收減免優惠措施來鼓勵再生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增加不可再生資源的稅賦比重來引導消費群體對可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以培育成熟的循環經濟等稅收調節手段,能有效防止不可再生資源(特別是希缺資源)的過早滅失。資源稅收的價值在于為人類持續發展加注利益的燃料,所以資源稅收制度是一種利導性制度。將資源保護納入稅收制度,利用稅收杠桿保護自然資源,已經成為許多國家稅制改革的發展趨勢。

二、資源稅制建構的法理基礎

1.法治理論

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收的征收和繳納必須基于法律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依據,國家就不能征稅,任何人也不得被要求納稅。稅務機關不能在找不到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征收稅款。這里所指的法律僅限于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規。現代各國普遍把稅收法定主義作為憲法原則加以規定:如美國憲法就規定征稅的法律必須由眾議院提出。法國憲法第34條規定“征稅必須以法律規定”。日本憲法第84條規定“征收新稅或改變現行稅收,必須以法律定之”。等等2.我國也已明確規定了稅收法定主義的原則,納稅人和征稅機關都必須按照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履行義務和行使權力,征稅機關并不具有自由裁決權,更沒有法律規定之外的任何權力。基于現代法治社會的要求,資源的有償使用應摒棄行政手段的不當干預,通過征收資源稅,用法律來確保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順利進行,以防行政部門利用行政手段收取資源費的隨意和無序。

2.公平理論

公平一直都是法律所追求的基本價值。公平應屬于正義的范疇,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所述“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社會各種資源、利益以及負擔之分配上的正義,可稱為“實體正義”;二是社會利益沖突之解決上的正義,可稱為“形式正義”或“程序正義”

3.資源稅作為國家調節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必要手段,應優先考慮公平,在全體社會成員中平等的分配資源。資源稅所追求的公平充實了傳統的法律公平價值觀念,并對后者造成了沖擊,極大地拓寬了法的價值空間。有學者認為,“環境法則以現實的不平等為基礎來建立公平體系,在承認市場主體資源稟賦差異的前提下,給每個主體以‘相對特權’,追求結果大體公平,即以不公平求公平,在這種公平觀下,財產和收入差距太大是不公平的,因而應該適當遏制;犧牲當代人和后代人的環境利益的單純經濟發展是不公平的,必須加以控制。

4.因此根據此觀點,筆者認為資源稅收制度所追求的公平應當包括代內公平、代際公平以及權利公平。從公平性角度出發,資源稅是調節資源數量和質量差異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手段。

三、中國資源稅制的完善

要建立完善的資源稅制,有必要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根據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對我國的資源稅收體系進行綜合重構。這無疑是一項長期、艱巨和復雜的任務。筆者認為,改革和完善資源稅收管理體制的新舉措應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實行資源稅收調控的制度性手段和臨時性手段相結合,以制度性手段為主,臨時性手段為輔。

基于稅制的穩定性、公平性、簡化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資源稅收調控手段的運用應盡可能地在稅制設計時全面考慮政府調控的要求,將調控措施體現在規范的稅制中,使其形成一種對自然資源有效運行的制度化調控。當然,市場經濟的運行有許多不確定性,很多情況下需要采取一些臨時性的稅收調控手段。但應盡可能少地采取臨時性的稅收調控手段,其只能作為一種拾遺補缺,不能對其形成長期依賴,更不能動輒采取臨時性的優惠措施。

2.根據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實行差別稅率和稅收優惠政策

為了使我國的稅收制度向著與資源更友好的方向轉化,今后應更充分地利用稅收優惠和稅收差別的手段來體現環境政策的要求。筆者認為首先應將資源稅分成兩大類即可再生資源稅和不可再生資源稅,分別確定其相應的基本稅率,在這種“兜底稅率”的基礎上再考慮其相關的稅額幅度和減免優惠措施。同時在對某類資源實行減免優惠措施時,必須遵照資源稅收法律的有關規定和法定程序進行,沒有法律規定的不得進行任意減免優惠,而且還應該有相應的年限設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使資源稅收法制化,也才能有效的避免稅收職能部門的尋租行為。在基于以上規劃的范圍內,分別在以下幾個環節進行不同的稅收法律制度構建:一是在投資環節,鼓勵企業進行不可再生資源的替代資源的開發與可再生資源的節能降耗環保的固定資產投資,對此類投資減免固定資產投資方面的調節稅或允許此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鼓勵企業投資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等;二是在生產環節,鼓勵企業進行高效、節能與清潔生產,對采用清潔生產工藝、安裝節能設備進行生產的企業以及綜合回收利用廢棄物進行生產的企業在增值稅、所得稅方面給予優惠,對生產中嚴重損害資源、浪費資源的企業加重稅收。三是在消費環節,鼓勵資源節約型消費行為,對利用可循環利用物資生產的產品、可再生能源以及廢舊物資生產的產品等征收較低的消費稅,對稀缺資源或以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材料的消費品征收較高的消費稅;四是在資源的研制和開發、技術的革新等領域給予所得稅上的優惠等,以鼓勵和促進科技的進步和發展。總之,通過稅收的差別來引導人們選擇對資源友好的生產和消費方式,保障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續發展。

3.推行稅費改革,綠色資源稅制

目前,我國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大多還是以收費的方式來進行管理,而以稅收的手段特別是具生態效益的資源稅在我國還處于十分幼稚的階段。在我國當前資源被濫用而危及資源安全的嚴重局面下,實行稅費改革(如水資源費改為稅)、綠色資源稅制是我們必須加以研究和強化的重要課題。

4.在進出口環節征收資源調節稅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對外貿易交往日趨密切,外資企業如潮水般涌向我國這片資源富集的土地。為了吸引大量的外資,我國政府頒布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當然也包括稅收優惠等經濟措施。在技術、資金短缺時期,這些方針措施無疑是正確的。但是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隨著我國資源短缺壓力的增加和對資源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國也有必要在進出口環節征收資源產品調節稅。對進口的那些我國急需稀缺的資源產品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而對那些出口的消耗國內大量的自然資源,或者是進口具危險物質性的原材料、初級產品和成品征收進口或出口環節的資源調節稅。

5.擴大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提高征稅標準,以增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調控力度

首先,堅持有償開采原則,實行等同納稅,普遍征收,使資源稅成為對所有生產企業和用戶都有監督作用的經濟措施。可考慮將實行保護性開發的林業資源、水資源、土地資源、草場資源等納入資源稅的征收范圍,有效地控制人為破壞生態環境、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行為發生。其次,資源稅的單位稅額普遍較低,不足于影響納稅人的經濟行為。在理順資源價格體系的同時,適當提高資源稅的征收標準是很有必要的。對污染程度較重的資源以及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特別稀缺的資源要課以重稅。

篇(4)

一、資源稅的現狀分析

現行資源稅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征收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使各個資源開發企業在較為合理的盈利水平的基礎上開展公平競爭,促使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但沒有表達政府對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無法通過征收資源稅表達保護資源、限制資源開采的意圖。單純的級差性質的資源稅沒有正確反映資源的價值,不但不能體現資源本身的內在價值和不同資源在經濟中的不同作用,而且不能將資源開采的社會成本內在化,無助于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更不能將資源開采的可持續成本內在化。不利于資源的可持續使用,也就無法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現行資源稅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設計思想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理念相悖

我國現行資源稅的指導思想為調節級差與普遍征收相結合,但實際上卻以調節級差收入為主,屬于級差性質的資源稅。單純的級差性質極大地局限了資源稅應有的作用。一是它沒有表達政府對資源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無法發揮保護資源的作用。二是單純級差性質的資源稅沒有正確反映資源的價值。不但不能體現資源本身的內在價值和不同資源在經濟中的不同作用,而且不能將資源開采的社會成本內在化,無助于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無法起到遏制資源被掠奪和浪費的作用,不能達到促進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目的,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三是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主要取決于資源的開采條件,而與該資源開采造成的環境影響無關。資源稅這種立法精神、設計思想顯然與可持續發展理念不相符。

(二)資源稅課稅范圍狹窄

我國資源稅只囿于礦藏品,對大部分非礦藏品資源都沒有征稅。范圍過窄的資源稅難以保護所有的資源,致使大量的資源遭到掠奪和破壞,造成資源后續產品價格的不合理。

(三)資源稅的計稅依據不科學

從量定額計征方式使資源稅喪失了對資源級差收入的“自動調節”功能。這種計征方式割斷了資源稅與應稅產品價格的聯系,使資源稅對應稅產品價格變動完全喪失了“彈性”,國家失去了對企業因價格變化而產生的利潤調節手段,公共收益流入小集團手中,產生了新的不公平。

(四)資源稅單位稅額總體偏低

目前,應稅資源品中最高稅額60元/噸,最低稅額0.3元/噸,稅額偏低而且多年來很少調整。資源稅單位稅額偏低導致資源稅在公司銷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比較低,企業承擔的稅負較輕,不利于資源稅對資源的保護作用。

(五)資源稅調節級差收入的作用難以發揮

資源稅調控功能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調節級差收入,但是,由于我國目前的資源稅單位稅額各檔的差距過小,使資源稅調節級差收入的功能不能很好地發揮。

(六)資源稅費關系混淆,征收不規范

我國現行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性質作用趨同而且關系紊亂。在資源稅費并存的局面下,稅和費由不同的部門征收,尤其是收費,各地在管理上不一致,缺乏規范性。其結果導致各地資源企業的稅費負擔高低不同,無法在資源企業之間形成一個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

(七)征管體系建設不完善,征管漏洞依然存在

從近幾年的稅收征管情況看,稅務部門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使資源稅的稅收總額呈現出穩定增長的態勢。但在實際中,依然存在許多征管漏洞,稅收流失現象比較嚴重。一是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二是資源分布分散,征管部門不重視。三是資源稅征管基礎薄弱、征管手段落后。

三、資源稅改革的設想

為了科學合理地開發和利用資源,必須進一步完善和改革資源稅。通過調整資源稅稅率,影響資源成本、資源價格的變化。間接調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源市場,杜絕一切非法占有利用資源和浪費資源現象的發生,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一)完善資源稅的立法宗旨

資源稅的立法應當樹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使資源稅在原有調節資源開采企業級差收人的基礎上,更好地體現資源開采的外部性成本,使外部成本內部化。同時,對于資源開采者所發生的任何環境保護或恢復支出在計稅時給予相當扣減。構建起“監督合理、激勵有效”的資源開采和利用機制,從根本上提高資源的開采和利用效率。

(二)擴大資源課稅范圍

從世界各國資源稅的征收范圍看,資源稅稅目可涉及到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以及海洋資源、地熱資源、動植物資源等,其中以礦藏資源、土地資源和森林資源為主。我國現行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顯得過窄,僅限于7種礦產品和鹽。應按照公平稅負的原則。將資源稅的征收范圍逐步擴展到所有自然資源,按照“寬稅基、低稅率、少優惠”的基本思路設計。資源稅的征收不但要包括礦產資源,還應逐步包括土地、森林、山嶺、草原、水、動植物、海洋、空間等自然資源。基于目前的征收管理水平,可以考慮先將國家目前已經立法管理的一些資源納入其中,如水資源、土地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海洋資源、漁業資源、灘涂資源等。對現行資源稅范圍進行重新調整,將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水資源費等并入資源稅,成為資源稅的一個稅目,從而建立起一個具所有權性質的生態物質資源稅制。

(三)合理確定資源稅單位稅額

在確定資源稅的單位稅額時應充分考慮和認識到以下因素:

1政府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讓渡價格應以劣等資源為基礎:

2政府作為資源的所有者應將自然賦予的利益收歸國有,根據優質資源高稅、劣質資源低稅的原則制訂單位稅額:

3表達資源的稀缺度越大,政府對該種資源的限制程度就越強。資源稅稅率就越高:

4反映資源開采形成的外部成本,即資源的有害物質含量越高,在開采過程中給予環境造成的損害越大,資源稅稅率就應當越高:

5應考慮資源再培育的資金需要。

(四)完善資源稅的計稅依據

現行資源稅按應稅資源產品的銷售量或自用量作為計稅依據明顯不合理、因為自然資源被開發后,無論資源開采企業是否從資源開采中獲得收益,資源都遭到破壞,對不可再生資源尤其如此。因而,規定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應當使資源開采企業或個人為其開采的所有資源付出代價,而不僅僅是已獲利的被開采資源。最理想的辦法應當是按儲存量計稅,即接照開采應稅資源的單位或個人實際消耗的可采儲量作為計稅依據,這樣,開采企業如能合理有效地開采資源,等量的資源儲量消耗可以生產出較多的產品,單位產品的稅額也就相對較少,企業可以獲得較多的利潤,這就能促使企業合理地開采資源。這種方法盡管符合資源稅的立法精神,但其操作難度較大。

目前,現實的選擇是以應稅資源的實際產量為計稅依據,而不必考慮該產量是用于銷售或自用。這樣能夠從稅收方面促使經濟主體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以銷定產,盡可能減少產品的積壓和損失,使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五)合并資源稅費

就資源稅而言。已形成地方固定收入;就礦產資源補償費而言,其收入已構成中央和地方礦產資源勘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和礦產資源使用費征收機構的經費。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的關鍵是:1,順國家對礦產資源所有權的財產權益的經濟關系和級差收益的關系,要求以資源稅取代礦產資源補償費,維護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權益:2,行資源稅按照資源產品的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普遍從量征收與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實質含義類似;3,家目前已對礦山企業實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使用和公開出讓制度,應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實行國際通用的權利金。

(六)減少資源稅優惠政策。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篇(5)

在建筑給水排水的工程建設中,如果給水配件閥壓力過大,已經超出了流出水頭的實際流水量,那么在一定時間內,給水配件實際流出的水量就會遠遠大過與配件額定出水量的最高值。超壓流出會嚴重的影響給水系統關于水量正常的、合理的分配,造成無效用水量的增加,這是造成水資源浪費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過大的水壓會是水龍頭在打開和關閉的過程中因為壓力的過大造成水擊或者管道發生振動,加速閥門、水龍頭等配件的磨損,使其使用壽命大打折扣,而且管道連接處會因為長期的振動影響發生松動而漏水,使水資源浪費的情況加重。

1.2廢水不能有效利用

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市生產活動的增加,造成了生活和生產中污水和廢水量的大幅度增加,廢水不能進行有效的處理和回收,不僅會對環境造成污染,而且直接導致水資源的浪費。特別是城市生產的廢水排放,一般排放量很大,對城市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巨大的,水資源浪費也很嚴重。如果采取有效的措施對城市廢水加以處理,使其水質指標達到排放的標準要求,不僅對環境保護有利,而且通過一定的措施對其進行回收再利用,可有效的降低水資源的浪費。

1.3管道和配件老化

建筑給水排水管道在長期的投入運行后,發生老化生銹在所難免,加上配件閥門的老化損壞,會造成大量的水資源浪費。在給水排水工程的施工方面,施工人員技術不高加上質量控制上存在漏洞,管道配件的安裝質量不合格,爆管漏水等事故層出不窮。如果是地下水管道發生漏水或者爆管難以發現,會造成大量水資源的流失浪費。另外很多建筑經過長期的使用,給水管道的閥門、水表、水龍頭等配件不同程度的老化損壞,出現漏水。

2提升建筑給水排水工程與節能效果的措施

2.1將市政給水管網的壓力有效利用

在我國城市中市政水管網一般壓力在0.15~0.3MPa之間,對市政水管網的壓力可選擇分區供水的方式充分加以利用,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少因為二次加壓而造成的能源消耗。這樣不僅使市政管網的余壓得到充分的利用,又可以有效的避免低樓層管網壓力過大而水資源浪費。同時,分區給水的方式對超壓出流也能起到有效的預防作用,避免隱性水量浪費。

2.2使用無負壓供水設備

無負壓變頻供水設備是在繼承了變頻恒壓供水設備的基礎上經過更新升級而發展起來的新型設備,其構成組件包括無負壓調節罐、氣壓罐、水泵以及智能控制系統等。自來水管網中的水進入到無負壓供水設備的調節罐中,調節罐中的空氣向真空消除器內排放,當罐中充滿水之后,消除器關閉。當自來水的水量和壓力滿足要求時,向水管網供水。如果壓力不夠,系統中的傳感器會向水泵發出啟用信號,水泵接受到信號后開始運行。在供水高峰,如果管網內的水量過低,調節罐內的水被調動用以作為供水的補充水源。過了供水高峰期后,系統自動恢復成原有的正常狀態。當市政管網停水,調節罐內的水位會隨之不斷的降低,野味探測器向水泵發出信號,水泵接到信號后自動停機,防止水泵機組受到損害。無負壓供水具有占地面積小,避免污染等優點,能夠對市政水管網的余壓充分加以利用,節省資源。但是因為其是直接與市政管網相連,因此設備的性能要求很高。

2.3中水利用

中水是經過處理凈化后達到一定范圍內使用標準的污水,也叫再生水。中水水質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間。中水一般作為工業冷卻水使用,也可用于農業和綠地的灌溉,沖廁,河湖景觀燈非人體直接接觸的用水。對中水有效的回收和利用不僅能夠有效的降低自來水的消耗,同時大大減少了污水的排放量,使污水總量降低,減少了污水對水資源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屬于城市的第二個水源。中水處理系統在投資成本和運行維護上一般投入較大,但是其對于節水節能來說卻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2.4太陽能或熱泵的使用

太陽能的使用時節能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徑。我國的氣候條件對于使用太陽能熱水器是非常適合的。使用太陽能熱水器進行熱水供應,能夠很好的滿足人們日常生活的需要,節能效果顯著。熱泵是由蒸發器、壓縮機、冷凝器以及膨脹閥組成的一種節能工程系統。利用工質對熱量進行吸收利用放出熱能。熱泵在運行過程中會消耗能量,但是其放出的熱量要比其消耗的能量高出很多。熱泵不僅能夠提供人們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熱水,而且還可以供暖和制冷,有效節省能源的同時還能夠產出能源,而且環保性好,運行穩定,可靠性高,具有良好的應用價值和推廣價值。

篇(6)

這是水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由于此項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多,技術性強,且統計口徑較難統一,對此,上級主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及時對縣一級有關技術上的問題予以指導和幫助。各縣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編寫進度提綱,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分析,確保此項工作的質量和進度。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分析,將為各縣依法治水、科學管水,全面合理配置水資源提供基本的管理依據。

1.2抓好中長期供求規劃

各縣要在水資源評價的基礎上,結合縣級經濟發展五年、十年規劃和城市規模的發展及縣域人口遷移狀況,合理規劃中長期供水計劃,并及時修正,嚴格執行,杜絕水資源利用上的隨意性。保障工農業、服務業均衡發展。對一些先上馬,再找水的項目堅決制止,提前介入,及時引導,對水資源利用中將要出現的矛盾、糾紛進行預判,未雨綢繆。

1.3抓好水質調查的基礎工作

2010年以來,隨著各地經濟迅猛發展、工業化的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為國家創造了巨大的財富,同時也為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但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在一些地方對資源和環境的污染和破壞也達到歷史極致。因此,從2009年起,中央提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3條紅線,即:①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嚴格用水總量控制;②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堅決遏制用水浪費;③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為此,要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縣一級政府主導下,進一步明確責任,進行水質調查工作,是切實做好水資源管理,控制指標分解落實的基礎。沒有科學的水質化驗調查,3條紅線的落實只是一句空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嚴格落實水質調查的基礎上,逐步開展3條紅線的落實,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和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切實加大水行政執法檢查、懲處工作力度,對那些違反《水法》的人和事予以嚴處,只有這樣才能還老百姓的碧水藍天。在各縣水質調查的工作中,建立健全水質調查的規范制度。比如,農業灌溉水質、生活用水水質、工業用水水質要求化驗的項目有哪些,多長時間化驗一次,什么時候安排,什么時候落實,什么時間檢查,一定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操作性強的規范制度。

2以取水許可年審為突破口,全面加強監督管理

自2008年4月中央《取水許可監督管理辦法》以來,各縣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取水許可年審,積極進行了取水單位的年度用水和用水定額考核,核定年度取水量;結合取水許可年審,開展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對未安裝量水設施的取水單位,分期分批逐步安裝了量水設施。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諸如年審存在走過場,計量設施不合理,甚至一些企業沒有安裝計量設施,水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水資源費的征收為一票否決等一些伴生問題,嚴重制約水資源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針對這些問題,就要求我們按法律辦事,按規范工作。各縣要對本轄區的取水戶進行一次清查,以取水、用水、排污3個環節逐步建立臺賬,執法過程要敢于亮紅牌,讓取(用)水戶自行規范,不敢犯,不想犯。在監督管理中,要認真查處一批擅自取水、拒絕辦理取水許可證的案件,在新聞媒體上廣泛進行宣傳曝光,切實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資源管理的力度,同時,也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取水監督管理在社會上的影響力。水資源管理從粗放型方式向集約型管理轉變,要通過以上幾個方面逐步加強。使廣大用水戶樹立依法取水、節約用水的觀念,同時使縣一級水資源管理水平在實踐中提高,以人為本,使水資源的使用和管理成為同一個目標,就是可持續利用,人水和諧。

篇(7)

二、開展全民科教認知教育,加強水資源及生態環境的保護

我市不僅水資源匱乏,水污染現象也及其嚴峻。在2013和2014年中國30個省份生態文明水平排名中,河北省連續排名位居最后,具體到城市,2007年度衡水市廢污水排放總量為1.03億噸。域內河流監測斷面水質級別均為嚴重污染,沒有任何利用價值;衡水湖洼內為輕污染,衡水湖冀州為中污染,衡水湖水庫為重污染。地表水污染呈逐年加重趨勢。衡水市、滄州市等全國6城市因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較低被國家環保部曝光批評。2008年度全市地表水質總體為重度污染,重污染河段是100%;衡水湖在河北省14個生活用水水源地(湖庫)中,水質綜合情況倒數第一。造成水質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一、工業污染。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通過滲坑、滲井滲入地下,是造成地下水中亞硝酸鹽氮、氨氮、高錳酸鹽指數超標的重要原因。二、農業面源污染。農業種植長期大量農藥、化肥的施打使得殘留物質經灌溉水或大氣水的淋澆而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水質污染。三、工業廢渣、生活垃圾等經處理堆放,降雨后有害物質帶入地下;生活污水中含合成洗滌劑量大等,這些是造成水污染的重要途徑。

三、水文化教育常駐學校,培養具有愛水意識的下一代

小到幼兒園的孩子,大到大學生,都應開展水文化教育。孩子是祖國未來的創造者,從娃娃抓起,教育下一代具有節水愛水意識,是保障水文化傳承的關鍵。學生是最容易接受美好事物的,也不會受利益的影響。一旦在孩子從頭腦中扎下根深蒂固的水文化,就會不自覺地從行為上惜水愛水。水文化校園教育可分為課上和課外兩方面。一、課上:不同的課程都可以融入水文化教育。如:思想品德課講節約水資源,語文課引導孩子寫愛水的文章,生活與勞動課和孩子一起探討費水再利用方法,美術課和學生用繪畫語言表達愛水的情感,常識課根據水的專題進行愛水教育和行動宣傳等;二、課外:開展豐富多彩的愛水活動,節水小調查、愛水標語設計、愛水自編報、黑板報評比等。大學生可開展更有深度的考察水利工程、開展水利調查、參觀水利景觀、采訪水利名人等社會實踐活動。

篇(8)

2松遼委審核成果

2012年12月31日,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以松遼規計[2012]340號文下發了《松遼委關于黑龍江省通河縣二甲溝水庫建設項目審核意見的函》,其中:水資源配置方案中的二甲溝水庫建成后,從岔林河流域多年平均引水量4352萬m3(實際為多年平均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占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年徑流量38269萬m3的11.37%;二甲溝水庫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應該為供水量)5062萬m3,扣除岔林河流域多年平均引水入庫水量3233萬m3,水庫利用本流域(指富拉渾河)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1829萬m3,占壩址以上多年平均年徑流量4520萬m3的40%。

3分析與討論

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

3.1岔林河取水樞紐工程

岔林河取水樞紐工程處,該工程地點以上流域面積1307km2,占全流域面積的71%,多年平均來水量38269×104m3,取水口引水能力17m3/s。該取水樞紐處在首先滿足岔林河灌區和生態環境用水量的前提下,剩余的流量,采用二甲溝水庫近期調度運用圖,按系列法興利調節計算結果:引水口的多年平均實際取水量11189×104m3,占總來水量的29.2%;考慮輸水損失水量10%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占總來水量的26.3%。由于該工程地點引水期為每年的暢流期,一般情況下,每年灌溉期結束后(9月—10月)引水,故按Tennant法標準衡量,該取水樞紐工程地點的引水比例29.2%,即岔林河剩余水量比例為70.8%,正位于Tennant法對棲息地質量和流量關系表中的最佳范圍(60%~100%)。

3.2二甲溝水庫

二甲溝水庫壩址處總集水面積1492km2(實際集水面積約567km2),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水庫壩址以上流域面積185km2,占總集水面積的12.4%(實際集水面積的32.6%);岔林河引水口以上流域面積1307km2(分流面積約382km2),占總集水面積的87.6%(實際集水面積的67.4%)。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多年平均年徑流深約257.3mm),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多年平均年徑流量為4521×104m3(多年平均年徑流深約244.4mm),占總來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多年平均年徑流深約263.6mm),占總來水量的69%。該水庫近期: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為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占總供水量的82.8%;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17.2%),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41.88%;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427×104m3,相應的損失率為2.93%;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相應的棄水率為55.19%。該水庫遠期: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為11178×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1012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0.6%;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4%),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76.61%;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428×104m3,相應的損失率為2.93%;多年平均棄水量2985×104m3,相應的棄水率為20.46%。在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中,遠期利用了5068×104m3,占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的62.9%,該棄水利用量相當于近期灌溉供水量,也就是說,在工程投資不增加的情況下,經過多水源、多水庫聯合調度運用后,二甲溝水庫的灌溉供水效益翻一番[1]。

3.3水資源利用量

為了滿足水資源論證的需要,下面重點分析本流域富拉渾河和岔林河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二甲溝水庫總來水量由壩址以上本流域富拉渾河年徑流量和岔林河干流取水口處引水量,共兩個部分組成,故二甲溝水庫的本流域富拉渾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岔林河干流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不能按常規方法計算,應該采用多種方法,綜合分析后,合理選用。具體的計算方法簡單介紹如下:

1)方法1:單一水源估算法。具體為只考慮本流域富拉渾河來水情況下,采用二甲溝水庫近期調度運用圖,按系列法興利調節計算后,推求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多年平均棄水量等有關指標。然后,再推求考慮岔林河引水情況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棄水量。該方法雖然較準確,但前提條件不同(來水量和灌溉保證率等),計算過程復雜,環節較多,計算工作量較大,方法復雜,不易掌握[2]。采用方法1,本次系列法興利調節計算后,求得的二甲溝水庫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4130×104m3(其中:灌溉供水量3081×104m3,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91.4%,灌溉保證率為P=65%;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252×104m3,相應的損失率為5.57%;多年平均棄水量137×104m3,相應的棄水率為3.03%。

2)方法2:入庫水量比例法。具體為按總入庫水量中所占比例,推求考慮岔林河引水情況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棄水量等有關指標。該方法簡單易用,概念清楚,比較直觀。二甲溝水庫壩址處,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多年平均來水量占總來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庫水量占總來水量的69%。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本流域水資源利用量為1569×104m3,岔林河入庫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49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881×104m3),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34.7%;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綜合的水資源利用率為41.88%。

3)方法3:灌溉供水典型年法。具體為先選擇某一年型作為典型年后,計算相應的灌溉供水量,再推求考慮岔林河引水情況下的多年平均岔林河水資源利用量和多年平均棄水量等有關指標。該方法典型年的代表性直接影響計算精度,而且選擇的典型年不同,求得的灌溉供水量就不同,故任意性較大,不易掌握。二甲溝水庫壩址處,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本流域水資源利用量為1829×104m3,岔林河入庫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23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4352×104m3,應該為3592×104m3),相應的水資源利用率為34.7%;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綜合的水資源利用率為41.88%。

3.4成果比較

上述的松遼委審核成果可以寫成:岔林河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來水量38269×104m3,其中:多年平均實際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4352×104m3,考慮輸水損失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3233×104m3,多年平均輸水損失水量1119×104m3,占多年平均實際水資源利用量的25.7%。該成果中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3233×104m3,就是上述的方法3成果,但是輸水損失率方法3取10%,故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592×104m3,符合可研的采用成果,而松遼委審核成果中的輸水損失率為25.7%,偏大較多,與實際情況不符。本次分析成果(方法2):岔林河引水口以上多年平均來水量38269×104m3,其中:多年平均實際引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3881×104m3,比松遼委審核成果小10.8%;考慮輸水損失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3493×104m3,比松遼委審核成果大8%;多年平均輸水損失水量388×104m3,比松遼委審核成果小65.3%。

4實際興利調度運用

擬建引調水工程建成后,水庫壩址以上及引調水口控制斷面以上實際來水量是未知的,而且是隨機的,因此,引調水蓄水工程實際興利調度運行時,采用試算法確定的引調水限制線Ht作為控制條件,為滿足各行業的用水要求(上限為設計用水量),進行興利調節計算,具體操作過程中,若各時段的庫水位Hj≤Ht,則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全力蓄水,否則立即停止引調水。為了不影響岔林河灌區及生態環境用水量,引岔入富工程在灌溉期(5月—8月)不引水,故每年具體的引水時間初定為4月中旬、下旬、8月下旬、9月、10月,共92d。具體的興利調度運用時,一般情況下,每年灌溉期結束后(9月—10月),盡量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多蓄水,并要求到每年10月15日左右時,水庫盡量蓄滿,供翌年枯水期用水;當遭遇特枯年時,若到了11月份水庫仍然蓄不滿,則翌年的4月份繼續引水,一直到水庫盡量蓄滿為止。在實際的水庫調度運用過程中,當庫水位落在洪水控制區(A)時,按各行業的設計用水量及補充地下水要求全力供水的同時,立即停止引調水,而且打開泄洪閘進行控制泄洪,使庫水位始終保持在汛限水位附近,并隨時承擔攔蓄洪水的任務。當庫水位落在停止引調水區(B)時,按各行業的設計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當庫水位落在正常引調水區的正常灌溉供水區(C)時,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盡量多蓄水,而且按各行業的設計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當庫水位落在正常引調水區的正常城鎮供水區(D)時,仍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盡量多蓄水,而且城鎮供水按設計用水量要求正常供水,灌溉用水在一般情況下,按設計用水量的50%供水。當庫水位落在正常引調水區的城鎮供水破壞區(E)時,繼續按實際可引調水能力盡可能多蓄水,而且城鎮用水在一般的情況下,按設計用水量的80%供水,并停止灌溉供水。當庫水位繼續降落至死水位H死以下時,全力以赴盡可能多引調水,并停止灌溉供水,然后按城鎮居民最低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控制供水的同時,采取其他應急措施,盡量解決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5結論與建議

5.1結論

二甲溝水庫近期灌溉面積1.31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6111×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占總供水量的82.8%;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17.2%。二甲溝水庫遠期灌溉面積2.33萬hm2,該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11178×104m3,其中: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1012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0.6%;多年平均生態環境供水量1049×104m3,占總供水量的9.4%。在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中,遠期利用了5068×104m3,占近期多年平均棄水量的62.9%,該棄水利用量相當于近期灌溉供水量,也就是說,在工程投資不增加的情況下,經過多水源、多水庫聯合調度運用后,二甲溝水庫的灌溉供水效益翻一番。岔林河取水樞紐工程處的多年平均實際取水量11189×104m3,考慮輸水損失水量10%后,進入二甲溝水庫的多年平均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二甲溝水庫壩址處多年平均總來水量為14591×104m3,其中:本流域富拉渾河多年平均年徑流量為4521×104m3,占總來水量的31%;岔林河入庫水量為10070×104m3,占總來水量的69%。該水庫近期:多年平均水庫供水量為6111×104m3,多年平均水庫蒸發滲漏損失水量為427×104m3,多年平均棄水量8053×104m3。該水庫近期:多年平均總供水量6111×104m3,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5062×104m3,其中:本流域水資源利用量為1569×104m3,岔林河入庫水量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493×104m3。岔林河引水口的水資源利用量為3881×104m3,占實際總引水量的34.7%。

篇(9)

二水利水電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實例分析

1工程概況

為緩解綏陽縣中心城區近期城市生活用水嚴重缺水問題,擬在綏陽縣洋川鎮團山村的石梁河上游修建團山水庫。水庫壩址距綏陽縣城17km,壩址以上流域面積14.7km2,多年平均徑流量922萬m3;水庫校核(P=0.2%)洪水位918.62m,設計(P=2.0%)洪水位917.41m,正常蓄水位915.00m,死水位886.00m;水庫總庫容721萬m3,正常蓄水位庫容571萬m3,死庫容30萬m3,興利庫容541萬m3,庫容系數58.7%,屬多年調節水庫。

2分析范圍及論證范圍團山水庫分析

范圍為石梁河全流域(流域面積239km2)及受水區綏陽縣中心城區退水所涉及的洋川河全流域(流域面積126km2),共計365km2;取水水源論證范圍為石梁河團山水庫壩址以上流域(流域面積14.7km2);取水影響論證河段為團山水庫庫區河段(河長約2.84km,庫區面積約0.42km2)、團山水庫壩址至石梁河河口區間河段(河長25.3km),共計河長28.1km;退水影響范圍主要為洋川河綏陽縣城污水處理廠退水口至下游河口區間長9.7km河段。

3區域水資源狀況及其開發利用分析

分析范圍內主要河流有團山水庫所在河流石梁河、工程受水區綏陽縣中心城區退水所涉及的洋川河。石梁河系芙蓉江右岸一級支流,屬長江流域烏江水系,全流域面積239km2,主河道全長32.2km,主河道加權平均坡降為11.9‰,流域形狀系數0.231,多年平均徑流量15000萬m3。洋川河系洛安江左岸一級支流,全流域面積126km2,河長28.9km,主河道平均比降11.8‰,流域形狀系數0.151,多年平均徑流量7900萬m3。分析范圍內已建成灌溉水庫工程2處,小型引水灌溉工程42處,提水灌溉工程30處。灌溉面積22182畝(其中水田20339畝,旱地1843畝)。分析范圍內水資源總量22900萬m3,現狀開發利用水量1786萬m3,水資源開發利用率7.80%;耗水量1079萬m3,占水資源總量的4.7%。分析范圍內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一般,水資源具有一定開發利用潛力,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有條件和必要對石梁河水資源進行進一步的開發利用。

4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城市生活用水方面:綏陽縣城市生活用水量預測主要根據《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2006)采用分類預測法進行預測,遠期規劃水平年(2030年)采用180L/(人•d);供水管網損失10%;未預見水量按10%考慮;水廠自用水量按總用水量的5%計。由于縣城工業用水單獨考慮,故上述所取定額符合一般城市生活用水規律。農田灌溉用水方面:根據當地灌溉習慣結合現狀灌溉渠系實際情況,下游農田灌溉P=80%保證率灌溉用水定額水稻取320m3/畝、玉米56.4m3/畝、辣椒45.9m3/畝、油菜59.3m3/畝基本合理。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方面:綏陽縣現狀用水量1.787億m3,2015用水指標1.812億m3、2020用水指標1.985億m3、2030用水指標2.041億m3,分別比現狀增加0.025億m3、0.198億m3和0.254億m3,團山水庫供水量僅0.0599億m3,而且主要是用于綏陽縣城生活用水,符合《遵義市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指標方案》對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5取水水源論證

團山水庫壩址以上流域面積14.7km2,多年平均徑流量922萬m3,經長系列調節計算,團山水庫壩址處流域水資源量可滿足團山水庫設計供水量599萬m3/a(P=95%城市供水588萬m3/a、P=80%農田灌溉用水10.8萬m3/a)的要求。至規劃水平年(2030年)上游流域內用水較現狀增加耗水量僅占來水量的0.03%。因此,團山水庫工程取水在水資源量方面是可靠的。根據壩址河段水樣水質檢測結果,現狀水質能滿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農田灌溉水質要求。取水口以上流域內無工礦企業,主要污染源為少量農田灌溉用水退水,農村生活用水基本無退水,今后水質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取水口以上流域今后將劃為水源地保護區,農田灌溉用水退水量將進一步削減,同時嚴禁新設排污口等活動,取水水源水質可得到保障并有改善的可能。取水口河段具備成庫建壩的地形地質條件,同時取水口的設置也能夠滿足水庫泥沙淤積需求和取水量的需求,且壩址下游農田灌溉用水今后由團山水庫生態放水管一并下放,管道尺寸滿足放水要求,取水口設置合理可行。

6取水和退水影響分析

團山水庫取水對區域水資源量雖有一定影響,但按多年平均徑流量的10%(0.029m3/s)下放生態流量,對區域水資源及下游河道的生態影響較小。水庫下游有農田灌溉工程,灌溉設計流量為0.021m3/s,下游灌溉用水量由生態放水管統一下放,對下游農田灌溉取水影響不大。同時,建議在初蓄期積極引導灌區群眾進行適度水改旱,盡可能減少灌溉用水量,確保水庫盡早正常蓄水,正常發揮效益。團山水庫工程在建設期其污廢水按退水處理方案處理達標后排入石梁河,壩址河段枯季情況下接納排放的污廢水后懸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學需氧量(COD)濃度均小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水質要求。施工期對河道水功能區造成一定影響,但該影響將隨著施工的結束逐漸減弱直至消失。運行期影響較大的綏陽縣中心城區城市用水退水。退水影響的洋川河屬“洛安江綏陽遵義縣保留區”,由于納污河流洋川河退水口來水量較大,只要對城市用水產生的污廢水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A標準”后排放,退水對水功能區的影響較小,加之影響河段無其他用水戶取水,故綏陽縣中心城區城市用水退水對水功能區和第三者的影響不大。

7水資源保護措施

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對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后達標排放,嚴禁將污廢水直接排入河道;作好水土保持工作,對棄渣進行妥善處理,對項目施工造成的地表恢復植被。對水庫大壩、泵站及庫尾河段進行水質監測,遇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并報告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停止供水并采取措施即時解決。水庫蓄水前,必須對淹沒區進行庫底清理,以免蓄水后淹沒區內植物腐爛、農廁中糞便等造成二次污染。水庫管理站修建化糞池處理生活污水,污水經處理后用于澆灌農田和綠地,生活垃圾擬與當地生活垃圾一同處理。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植樹種草、對庫區25°以上坡耕地實行退耕還林、坡改梯等水保工程,緩解庫內泥沙淤積,逐步恢復庫區庫周生態環境的同時,提高水庫自身運行年限。合理安排水庫蓄水計劃,通過下泄一定流量等措施來減小水庫蓄水和運行對下游河段生態環境和農田灌溉的影響。建立一個自上而下的水資源保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水庫在運行過程中,實施水資源保護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實施工作。配合涉及縣、鄉、村對負責范圍內水資源保護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搞好工程水資源保護工作。

篇(10)

    水,滋潤萬物,與人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水是甘甜的。但有時又是苦澀的;水是寶貴的,但有時它又泛濫成災;水是清冽的,但在一些地方它卻變得污濁不堪;一切生物都離不開水,但在一些特別需要水的地方,它卻變得那樣吝嗇……面對我們日日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源一-水,我們知道的到底有多少? 

    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十分有限據世界銀行1998年對132個國家的統計,我國水資源總量占世界第4位,但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卻排到了82位。按照國際標準,人均水資源量2000立方米為嚴重缺水邊緣,人均1000立方米為人類生存起碼要求。目前我國有15個省、區、市人均水資源嚴重低于缺水線,有7個省、區(寧夏、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遼寧、江蘇)人均水資源量低于生存的起碼要求。 

    水污染程度嚴重,損失巨大據水利部對全國700余條河流約10萬公里河長開展的水資源質量評價,46.5%河長受到污染;10.6%的河長嚴重污染,水體己喪失使用價值。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嚴重。在全國七大流域中,太湖、淮河、黃河流域均有70%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海河、松遼河流域污染也相當嚴重,污染河段占60%以上,全國有1/4的人口飲用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水。水污染直接影響著我國民眾生活、生存環境。 

    河湖萎縮,黃河斷流黃河從1972年開始出現斷流到1998年的27年間,黃河利津站共有21年發生斷流,斷流頻率已達四年五斷,共計斷流1050天,平均每個斷流年份50天,其中1997年斷流226天,斷流河段長達704公里,占下游河段總長的90%。海河流域中下游平原地區的河流基本干涸,河口淤積加劇,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由于徑流劇減,城鎮排出的污水得不到稀釋。形成不少污水河,被形象地稱為:“無河不干,有水則污。”調查表明,近30年來,我國湖泊水面面積已縮小了30%。 

    西北地區水環境惡劣目前,我國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區湖泊于涸現象十分嚴重,部分湖泊含鹽量和礦化度明顯升高,特別是西北湖泊咸化趨勢更為明顯。新疆博斯騰湖,由于上游修建灌溉工程,導致人湖水量銳減,含鹽高的灌區退水又不斷入湖,因此,該湖在短短的10多年內就由淡水湖演變成咸水湖,湖水礦化度上升了6倍,水面減少120平方公里,水位降低3.54米。素有“綠色迷宮”之稱的準噶爾盆地西部的艾比湖,因60年代在湖區毀林開荒,70年代截流斷水,至今艾比湖湖面已由過去的1300平方公里減至600平方公里,干涸的湖盆已淪為鹽漠。曾為我國歷史上最大的咸水湖--羅布泊也已干涸。 

    濕地面積萎縮,生態蛻化由于人口增長,耕地擴大,生態類型擅變,我國濕地面積嚴重萎縮。北大荒的連年墾荒使這塊我國最大的濕地面積縮小了60%,三江平原的濕地面積已由建國初期的443萬公頃下降到190萬公頃。如不采取緊急保護措施,十幾年內三江平原的濕地將喪失殆盡。 

    南方圍湖造田后果嚴重圍湖造田是導致南方湖泊面積萎縮的首要原因。曾經蔚為壯觀的江漢湖群因圍墾而消失湖泊983個,面積減少2041平方公里,目前僅存湖泊83個,浩浩蕩蕩的800里洞庭在不到40年的時間內,圍墾面積達226萬畝,淤積與圍墾互為因果,導致湖區生態惡性循環。 

    地下水超采過量,引發環境問題由于地表水資源貧乏和水污染加劇,致使一些地區對地下水進行掠奪式開發,地下水超采十分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形成地下水域性降落漏斗149個,漏斗面積15.8萬平方公里,其中嚴重超采面積6.7萬平方公里,占超采面積的42.3%。多年平均超采地下水67.8億立方米,有的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已達60--80米,有些城市還出現了地面沉降,造成嚴重后果。 

    水土流失面廣量大,后果堪優我國己成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全國水土流失面積達36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38%,其中水力侵蝕面積179萬平方公里。此外,每年流失土壤50多億噸,全國每年因水土流失新增荒漠化面積2100平方公里,因同樣原因而損失的耕地面積達7萬多公頃。黃土高原每年水土流失帶走的氮、磷、鉀就達4000萬噸,相當于全國一年的化肥產量。贏水污染事故頻發。近些年,全國各地水污染事故頻繁發生,平均每年在1600起以上。1994年淮河特大污染事故,造成蘇皖兩省150萬人飲水困難。1996年春節后,淮河再次發生污染事故,使蚌埠市70萬人陷入水荒。近10年來,僅海河流域的水污染事故就達數百起,由水污染導致的地區間糾紛不斷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閱讀一份沉甸甸的水資源報告。 

    讀了這篇文章,你有什么感想?你覺得我國的水資源存在那些問題? 

    地球的儲水量是很豐富的,共有14.5億立方千米之多。地球上的水,盡管數量巨大,而能直接被人們生產和生活利用的,卻少得可憐。首先,海水又咸又苦,不能飲用,不能澆地,也難以用于工業。其次,地球的淡水資源僅占其總水量的2.5%,而在這極少的淡水資源中,又有70%以上被凍結在南極和北極的冰蓋中,加上難以利用的高山冰川和永凍積雪,有87%的淡水資源難以利用。人類真正能夠利用的淡水資源是江河湖泊和地下水中的一部分,約占地球總水量的0.26%。全球淡水資源不僅短缺而且地區分布極不平衡。按地區分布,巴西、俄羅斯、加拿大、中國、美國、印度尼西亞、印度、哥倫比亞和剛果等9個國家的淡水資源占了世界淡水資源的60%。約占世界人口總數40%的80個國家和地區約15億人口淡水不足,其中26個國家約3億人極度缺水。更可怕的是,預計到2025年,世界上將會有30億人面臨缺水,40個國家和地區淡水嚴重不足。 

    中國水資源總量為2.8萬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萬億立方米,地下水0.83萬億立方米,由于地表水與地下水相互轉換、互為補給,扣除兩者重復計算量0.73萬億立方米,與河川徑流不重復的地下水資源量約為0.1萬億立方米。按照國際公認的標準,人均水資源低于3000立方米為輕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于2000立方米為中度缺水;人均水資源低于1000立方米為嚴重缺水;人均水資源低于500立方米為極度缺水。中國目前有16個省(區、市)人均水資源量(不包括過境水)低于嚴重缺水線,有6個省、區(寧夏、河北、山東、河南、山西、江蘇)人均水資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中國水資源總量并不算多,排在世界第6位,而人均占有量更少,2240立方米,在世界銀行統計的153的國家中排在第88位。中國水資源地區分布也很不平衡,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國土面積只占全國的36.5%,其水資源量占全國的81%;其以北地區,國土面積占全國的63.5%,其水資源量僅占全國的19%。面臨這嚴峻的水資源形勢,我們是該做些什么了: 

    1、要有惜水意識,長期以來,人們普遍認為水“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知道愛惜,有的甚至將水白白浪費。應當知道我國水資源人均量并不豐富,地區分布也不均勻,而且年際差別很大,年內也變化莫測,再加上污染,使水資源緊缺,自來水更加來之不易。愛惜水是節水的基礎,只有意識到“節約水光榮,浪費水可恥”,才能時時處處注意節水。 

    2、養成好習慣,據分析,家庭只要注意改掉不良的習慣,就能節水70%左右。與浪費水有關的習慣很多,比如:用抽水馬桶沖掉煙頭和碎細廢物;為了接一杯熱水,而白白放掉許多冷水;先洗土豆、胡蘿卜后削皮,或沖洗之后再擇蔬菜;用水時的間斷(開門接客人,接電話,改變電視機頻道時),未關水龍頭;停水期間,忘記關水龍頭;洗手、洗臉、刷牙時,讓水一直流著;睡覺之前、出門之前,不檢查水龍頭;設備漏水,不及時修好。 

    3、使用節水器具,家庭節水除了注意養成良好的用水習慣以外,采用節水器具很重要,也最有效。為了省錢,很多人寧可放任自流,也不肯更換節水器具,其實,交這么多水費長期下來是更不合算的。使用節水器具,既省錢,還能保護環境,豈不是一舉兩得?節水器具種類繁多,有節水型水箱、節水龍頭、節水馬桶等。隨便用上幾個就為節水做出了不少貢獻啊! 

    4、查漏塞流,在家中“滴水成河”并非開玩笑。要經常檢查家中自來水管路。防微杜漸,不要忽視水龍頭和水管節頭的漏水。發現漏水,要及時請人或自己動手修理,堵塞流水。一時修不了的漏水,干脆用總開關暫時控制水流也好。管好水龍頭,把水龍頭的水門擰小一半,漏水流量自然也小了,同樣的時間里流失水量也減少一半。 

    就生產而言,特別對一些高消耗水的行業,我們要圍繞如何優化水系統的運行,如何提高循環水的濃縮倍數,如何提高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等作為節水工作的重點,積極組織技術攻關,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同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制度,對產品水消耗實行定額管理,并作為一項技術經濟指標進行考核,減少浪費現象。 

    長期以來,大多數人有節約用水的理念,但缺少具體的行動,大手大腳的現象還比較普遍。一些人認為家大業大,再加上身處長江邊,總認為這源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缺少節水的緊迫感和憂患意識。如果真正到了“水比油貴”之時,我們再抓節水工作就悔之晚矣。 

上一篇: 教師職后教育論文 下一篇: 東西方教育差異論文
相關精選
相關期刊
久久久噜噜噜久久中文,精品五月精品婷婷,久久精品国产自清天天线,久久国产一区视频
亚洲国产综合在线91 | 欧美亚洲日韩一区字幕 | 制服丝袜国产中文高清 | 五月婷婷六月丁香 | 日本最新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 | 重口AV在线免费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