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稅論文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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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稅論文

篇(1)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稅收制度稅收中性稅收調控公平與效率

一、21世紀中國經濟體制的基本格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將日臻完善

1.20世紀末市場化程度已明顯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已初步建立

到20世紀90年代末,我國的雙重體制格局還沒有徹底改變。不過,即使仍然沿用“雙重體制”,也是非國有經濟這一新的體制成分以及與之相關的市場機制開始占據優勢,國有經濟的份額處于不斷下降的狀態,傳統計劃經濟逐步“過渡”到初級階段的市場經濟。這樣,當前的體制格局實際上可以概括為:非國有經濟迅猛發展并在國民經濟中所占份額越來越大,市場經濟體制的框架已初步形成,新體制已從“邊緣”向“中心”靠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體制格局變動基本上是沿著“計劃經濟”——“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跡運行的,這個過程實際上可以概括為市場化進程,因而市場化程度指標可以用來表示體制改革所能達到的水平。

2.21世紀的上半葉,進一步提高市場化程度,構建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框架是完全可能的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經過20年的改革,中國國民經濟的市場化取得了長足的進展。由總體市場化程度近乎零到50%左右,這種變化是相當深刻的,從一定意義上說是歷史性的。對此,應當給予充分肯定。但同時也應看到,中國經濟總體的市場化程度并不理想,距離目標模式尚有不小的空間。特別是要素市場化程度(36.57%)和政府行為適應市場化需要的程度(36.6%)過低,充分暴露了我國經濟市場化進程中的薄弱環節,即使是市場化程度超過50%的產品市場領域(61.71%)和企業改革領域(51%),其內部結構也存在諸多矛盾,離市場經濟的目標模式還有不小的距離。不過,總體來講,從衡量市場化程度的五個方面(產品市場化程度、要素市場化程度、企業市場化程度、政府行為適應市場化程度以及經濟國際化程度)都可以看出,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素已經初步形成。

在20世紀的最后20年中,總體市場化程度從近乎零到50%左右。那么,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新的世紀,盡管我們要更多地觸及市場化改革中的“硬骨頭”,進入改革的“深水區”,如金融體制改革、國有企業的改制、要素市場的發育和政府職能的轉換等,但我們畢竟積累了20多年的改革經驗,現在的經濟環境也比較寬松,政府駕御復雜的市場經濟運行的能力也有了明顯提高,因此,只要我們繼續深化改革,大膽創新,就一定會加快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進程。按照20世紀最后20年的改革步伐推算,到2010年我國的市場化水平將有顯著的提高,總體市場化水平達到70%是完全可能的。在此基礎上,再經過20年,即到2030年使中國國民經濟的市場化達到比較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程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基本實現。

二、促進市場經濟體制基本框架建立與完善的稅收制度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既要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又要重視宏觀調控對市場缺陷的彌補作用,具體到稅制的設計上,就是要處理好稅收中性和稅收調控的關系

稅收是一種分配方式,也是一種資源配置方式。國家征稅是將社會資源從納稅人轉向政府部門,在這個轉移過程中,除了會給納稅人造成相當于納稅稅款的負擔以外,還可能對納稅人或社會帶來超額負擔。所謂超額負擔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國家征稅一方面減少納稅人支出,同時增加政府部門支出,若因征稅而導致納稅人的經濟利益損失大于因征稅而增加的社會經濟效益,則發生在資源配置方面的超額負擔;二是由于征稅改變了商品的相對價格,對納稅人的消費和生產行為產生不良影響,則發生在經濟運行方面的超額負擔。稅收的中性就是針對稅收的超額負擔提出的。稅收理論認為,稅收的超額負擔會降低稅收的效率,而減少稅收的超額負擔從而提高稅收效率的重要途徑,在于盡可能保持稅收的中性原則。由此,我們可以判斷,稅收中性包含兩個最基本的含義:一是國家征稅使社會所付出的代價以稅款為限,盡可能不給納稅人或社會帶來其他的額外損失或負擔;二是國家征稅應避免對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干擾,特別是不能使稅收超越市場機制而成為資源配置的決定因素。在稅制建設上,稅收中性的要求是:稅制結構應科學、合理,有利于平等的市場競爭,如稅制應該統一,稅負應當公平,避免重復征稅;稅制應當簡化,方便納稅;擴大稅基,合理制定稅率;稅收征管制度應健全有效率,征納成本低。

稅收中性是相對的。現代經濟發展的歷史已經證明并且仍將證明,市場是配置資源的有效手段,但市場并非萬能,也還存在著許多缺陷,市場對某些經濟現象亦常常顯得無能為力,需要由市場以外的力量加以彌補或矯正。稅收調控就是有效的外部力量之一。稅收的操作主體是國家,因而稅收政策的制定及其運用體現著國家的宏觀目標與偏好,從而國家運用稅收引導經濟發展,調節經濟運行時,有著其他各種經濟手段所無法比擬的調控力,直接有效,強制規范,成為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

一般認為,稅收的宏觀調控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調節經濟周期,實現經濟穩定;二是促進經濟增長;三是公平收入分配,縮小個人收入差距。在稅制建設上,稅收調控的要求是:及時、足額、穩定地取得財政收入,為政府進行宏觀調控掌握必要的財力、物力,在我國當前突出的表現應該是提高整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調節供求總量平衡,抑制通貨膨脹和防范通貨緊縮,實現經濟的穩定增長;促進國民經濟產業結構的合理化;矯正收入分配不公,防止兩極分化,包括縮小地區間差距。

舉世矚目的1994年稅制改革,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稅制體系。新稅制運行兩年來,保證了稅收收入持續高速增長,促進了國民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評價,新稅制是成功的。如果從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的關系分析,94稅改正確把握了兩者的關系,在稅改主要內容上體現了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的辯證統一。

革來看,取消工商統一稅,實行內外資企業統一的流轉稅制: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擴大到整個工業生產和流通領域,稅率趨向統一,這都體現了稅收中性的一面;在普遍開征增值稅的同時,對煙酒等11種消費品和石油、天然氣等7種礦產品分別開征了消費稅和資源稅,并實行差別較大的稅率,這又體現了稅收對特種消費品高額收益和自然資源級差收益的非中性的特殊調節。就增值稅本身來說,規定了基本稅率、低稅率和零稅率以及減免稅優惠規定,這又體現了它非中性的一面。再就絕大多數產品適用同一基本稅率這一中性特征來看,由于各種產品的供求彈性不同,必然會影響稅負轉嫁的程度,從而影響產品的相對價格和生產者消費者的抉擇,其稅制運行結果又會是非中性的。這反過來說明,絕對的中性稅收是沒有的,稅收中性與非中性、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是辯證統一的。從所得稅改革來看,通過統一內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實行稅利分流,取消稅前還貸,取消國有大中型企業調節稅,取消企業稅后征集“兩金”,取消獎金稅等一系列措施,使所得稅向中性化方向前進了一大步。但同時仍存在非中性的問題,就企業所得稅而言,一是內外資企業仍實行兩套稅制,稅負不平;二是稅率上內資企業仍實行33%、28%、17%三檔稅率;三是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都保留了大量的減免稅優惠。從所得稅改革的整體來看,既通過稅收的中性化為企業間的平等競爭創造了必要條件,又通過稅收的非中性措施體現了對小企業、特殊行業企業(如殘疾人企業)的照顧,在這里體現了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的辯證統一。

與此同時,新稅制還通過統一稅政,集中稅權,理順分配關系,取消困難性減免,嚴格控制偷漏稅,強化稅收征管等方式,在有效地保障了財政收入的同時,也體現了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的辯證統一。

在進一步完善新稅制的過程中,仍然需要正確處理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的關系,例如,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建立統一的法人或公司所得稅制,體現稅收中性的要求。但即便是實行統一稅率,現存的內外資企業的大量減免優惠規定也很難取消或統一,有些規定甚至是很必要的,這在事實上表現為一定的非中性。再如,流轉稅中的增值稅被公認為是具有中性優勢的稅種,但仍在稅率(三檔)、進項稅額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征稅辦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非中性。即使今后通過改進完善有關規定也難以完全避免。因此,對待稅收中性原則,應堅持相對論,防止絕對化。只有這樣,,才能把握稅收中性與稅收調控的辯證關系,也才能建立起既與國際慣例相符、又符合中國國情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稅收制度。

2.順應市場經濟體制兼顧公平與效率并優先考慮效率的要求,適時轉換稅制結構模式

長期以來,我國的稅制結構實行的是流轉稅類為主體的模式,1994年稅制改革后,這一狀況更趨強化,僅增值稅和消費稅兩個稅種,其稅收收入就占全部稅收的五成左右,如加上營業稅、關稅等其他流轉稅種,其比重高達80%左右。可以說,我國稅制結構的這一現狀,從歷史上看,與生產力水平較低有密切關系,同時也與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有密切關系。然而,上述兩個重要條件在現階段已有根本性改變。我國正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稅制結構符合公平原則、效率原則和社會原則,要求稅制結構有利于資源合理配置、收入公平分配、經濟穩定增長目標的實現,而所得稅制則有利于這些原則和目標的實現。人們通常說積極財稅政策下的減稅手段,則是在所得稅占主導地位條件下才有可能產生應有的效果。因為,減稅即減少所得稅收,使廠商的利潤和個人的收入增加,由此達到刺激消費和鼓勵投資的功效。為此,我國的積極財稅政策要想獲取更大的效用,必須及早轉換稅制結構模式,從流轉稅為主體模式先轉向流轉稅和所得稅雙主體模式,再轉向所得稅為主體模式。目前,我國的生產力水平已為第一步的模式轉換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從國外經驗看,一國稅制結構從流轉稅為主體模式轉向流轉稅和所得稅雙主體模式,其經濟條件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700美元左右。如日本轉換時的水平為789美元,美國815美元、英國717美元、原西德647美元。我國目前的人均GDP已達700美元左右,這還是根據市場匯率計算出來的,如果根據購買力平價理論,我國的經濟實力遠超出該水平。所以,我國稅制結構模式的轉換,不僅具有從根本上解決經濟過剩下需求不足這一重大難題的迫切需要,而且也具備模式轉換的經濟條件。

3.現代企業制度是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微觀基礎,因而要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稅收制度

現代企業制度有三種最基本的形式,即:業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而從國外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經歷和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需要來看,公司制是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所采取的一種主要企業組織形式,也是產權制度創新的一個有效途徑。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共同特點都是公司資產的股份化。這便于公司拓寬融資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資主體、也有利于公司產權的轉讓和流動,促進存量資產的合理重組,實現資產的最佳使用效益。稅收作為對微觀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結果進行課征的一種分配活動,隨著企業組織形式的變化和產權制度的不斷創新,其有關政策和制度也必須作進一步完善,以更好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首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實現徹底的政企分開。但是我國目前實行的分稅制仍以行政隸屬關系來劃分所得稅的歸屬,把中央企業所得稅劃歸國家稅務局,地方企業所得稅劃歸地方稅務局,這容易造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于自己利益的考慮,用行政手段干預所屬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出現新的政企不分的局面。因此,為使政府與企業行為徹底分開,分稅制對所得稅的劃分不應以企業行政隸屬為依據,而應象增值稅那樣,以稅收收入分割為標準,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劃分所得稅收入。

其次,隨著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造的進展,公司的產權主體會呈現出多樣化趨勢。在一個由國有法人股、國家股、外資股、個人股組成的公司制企業里,所有制性質已顯得非常淡薄。所以,以單一產權主體的企業為對象所建立的企業所得稅制必須向以多元化產權為主體的公司為對象的公司法人所得稅制發展。這就要求:第一,盡快統一以所有制性質劃分的內外兩套不同的企業所得稅合并為統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稅。第二,規范目前股份制企業所得稅,特別是股份上市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無論是從公司公平競爭角度還是從稅法嚴肅性角度來看,對股份制企業都要求實行統一的稅制。但股份制企業實際執行的所得稅卻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這表現在:(1)實行新稅制后,已批準在香港上市的九家公司繼續執行15%的所得稅,以后到香港新上市則執行統一的33%法定稅率。(2)各省市在滬深兩地的上市公司,除了少數執行統一的33%法定稅率外,許多省市出于地方本位利益考慮,為增強地方企業在股市的競爭力,經省市政府批推,所得稅率有按15%執行的,也有按24%執行的,既不統一,又不公平。(3)特區企業與內地企業在所得稅上存在較大差異,影響了內地股份制公司的競爭力。所以,為建立統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稅制,必須明確規定所有公司,無論是海外上市公司還是國內上市公司;無論是特區公司還是內地公司;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應執行統一的33%法定公司稅率。只有這樣才能嚴肅稅法,進而促進股市的正常發展和公司間的公平競爭。第三,制定集團公司的所得稅規范。企業公司制改造,必然會產生大量的集團型公司,目前全國已有上百家企業集團正在進行公司制改造的試點。所以,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集團化趨勢,對集團公司的所得稅必須制定專門的條款予以明確。在國外,稅法對集團公司的所得稅都有專門的規定,因為集團公司的所得稅涉及到股息抵免、納稅方式的選擇、公司綜合所得的界定、合并納稅報表的編制等比較復雜的事項。而我國對集團公司稅收問題只規定股息、紅利收入比照聯營企業收入處理,核心企業對緊密層企業資產控股為100%的,可由控股成員企業選擇由核心企業統一合并納稅等幾條比較籠統的規定,缺乏詳細的可操作性規定。第四,明確特殊問題所得稅處理規范。產權流動有利于盤活國有企業資產存量,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而收購與兼并是產權流動與重組的重要方式,對收購與兼并過程中產生的所得稅問題如何處理,目前我國稅法還沒有明確規定,對此,統一后的公司所得稅法必須盡快予以明確。

4.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而社會保障稅制又是健全與規范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性條件,所以在新的世紀要適時開征社會保障稅

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它是市場經濟運行的“穩定器”和“安全網”。但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還很不完善:不僅缺乏強有力的社會保障法,還沒有將保障資金列入預算內管理,而且由于保障基金的籌集實行“按地區、分行業、定單位”的辦法,各地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障項目多少不一,基金籌集標準高低不同,資金管理分散,籌集成本高,調劑面窄,對資金的使用缺乏有力的監督,普遍存在資金浪費、挪用問題,無法專款專用,難以滿足保障支出的需要。較現實的解決辦法就是參照國際經驗,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制定社會保障法,開征社會保障稅。具體實施方案是:(1)在保障項目上,設立退休、失業和醫療三個必繳稅目,對工傷和生育等保障項目,暫時仍由企業或家庭自我保障。(2)結合大多數國家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為雇主(公司)、雇員和個體經營者的現實情況和我國國情,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原則上也應該是所有支付工薪的單位、工薪收入者和個體經營者。(3)按照國際慣例,社會保障稅的計稅依據為雇員的工薪收入(不包括資本利得、利息、股息所得等)、個體經營者的純收益額或營業利潤;在稅率上一般按比例稅率征收,并且對稅基的最高額有限定,當然限征額要根據物價指數適時調整。(4)社會保障稅可作為共享稅,由國家稅務機關征收。在分享比例上,目前可將稅款的大部分劃歸地方收入,少部分劃歸中央,供中央在全國范圍內調劑。(5)社會保障稅應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稅款入庫后再撥付給社會保障部門使用支配,為此必須改變目前多頭分散管理的局面,在地方機構改革中成立專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5.加大費稅改革的力度,為市場經濟運行與發展提供寬松環境

在規范的市場經濟體制中,稅收是政府取得財政收入最重要的方式,稅費的界限和關系也是十分清晰的。但在我國,由于政府職能轉換的滯后和經濟利益的驅動,政府部門間、單位間、地區間的相互攀比、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使得非稅收入持續快速膨脹,現在已到了嚴重失控的地步。從全國的情況看,1996年非稅收入已達9798億元,比當年稅收收入的6909億元多出近3000億元,“費”與“稅”的比例高達1:0.704,“費”大于“稅”已是不爭的事實。從增長速度看,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1988年為4l5億元,1992年為600億元,1996年高達2900億元,非稅收入增長速度遠遠快于GDP和稅收的增長速度。無論是稅費之比還是非稅的增長速度在當今世界上都是極其罕見的。

為了解決稅外收費過多而又不能從總體上減輕宏觀稅負水平,2l世紀初必須在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費改稅”改革的基礎上加大其改革的力度。如盡可能取消大量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嚴格批審新的收費項目;屬于稅收性質和具有稅收功能的收費應盡快并入稅收,加快費改稅進程,以減輕企業名目繁多、不堪重負的規外費負擔。這一改革的方向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具體的操作實施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對“三亂”性質的、不合理的收費要堅決取締。農民、企業、單位在繳足了稅收之后,有權拒繳各種非法收費、集資與攤派。同時,要加快行政體制改革的步伐,加大政府職能轉換和機構改革的力度,從源頭上壓縮對財政性開支的需求,這才是治理“三亂”的制度保障。這也正是有的國內學者曾經提出過“費改稅”應重在正本清源的基本要義。顯然,如果治理“三亂”僅在于取消、清理一批不合理的收費項目,而政府職能轉換和機構精簡等后續配套改革又跟不上來,那么只能說這樣的“費改稅”改革是淺層次的改革,沒有祛除“三亂”的制度根源。其結果,只能是治理一陣子好一陣子,過后又會出現反彈,甚至出現更多的新的亂收費。

篇(2)

一、會計制度和稅法的主要差異表現

(一)收入方面的差異

1.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差異

新會計準則對收入重新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對于收入的確認時間,新會計準則也提出了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收入準則規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額。而稅法對于銷售商品的應稅收入確認與會計規定基本一致,體現了權責發生制原則,例如有的企業發生分期收款業務時,稅法規定可以按交付產品或商品開出發貨票的日期確認收入,也可按合同約定的購買人應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但應該注意到,有的企業在實際發生分期收款業務時不是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按交付產品或者商品開出發貨票日期確認收入,而是按收到價款的日期確認收入,這樣可以起到推遲交稅的目的,從而影響到國家稅收收入的及時性。

2.非生產部門使用本企業產成品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而使用本企業的貨物的,應作為收入處理,其價格按同類產品同期市場價格確定。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則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而是按貨物賬面價值直接由產成品科目轉入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相關科目。

3.銷售折扣(現金折扣)與銷售折讓的差異

稅法規定,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折扣銷售,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折讓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折讓后的銷售額計算收入;如果將折扣額、折讓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折讓的金額。而會計制度規定,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即按總價法進行會計核算;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折讓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4.接受捐贈收入的差異

稅法規定,企業接受捐贈收入視為應稅收入,對于企業取得的貨幣捐贈,應一次性計入企業當年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照合理價格估價計入有關資產項目,同時作為企業當年收益,在彌補企業以前年度所發生的虧損后,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較大,企業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平均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并應在相應期間的年度所得稅申報中對有關收益額及分期結轉額的情況做出說明。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接受的捐贈收入包括貨幣捐贈和非貨幣捐贈,不視為企業取得的一項收入,接受捐贈的資產一般會使企業的經濟資源增加,將其納入“資本公積”項目核算。

5.國債利息收入方面

稅法規定,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稅,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因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二)費用方面的差異

1.工資、薪金的差異

稅法規定,(1)工資、薪金支出實行計稅工資扣除辦法的,按計稅工資規定扣除。即企業實際發放工資、薪金在計稅工資、薪金標準內的,可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經國務院批準,自2006年7月1日起,企業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允許扣除的計稅工資標準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調到1600元,同時停止執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2)工資、薪金支出實行工資、薪金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企業,其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在工資、薪金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薪金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以內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企業按批準的工效掛鉤辦法提取的工資、薪金額超過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額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用于建立工資儲備基金,在以后年度實際發放時,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在實際發放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當期應負擔的工資、薪金應全額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2.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計算扣除。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高于其計稅標準的,應按計稅工資標準分別計算扣除;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低于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當期應負擔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全額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3.業務招待費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即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應全額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4.固定資產折舊的差異

(1)折舊年限。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都明確了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批準,可以自行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2)折舊方法。稅法規定,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采取直線折舊法。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從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中任選一種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表中予以說明。

5.資產攤銷的差異

(1)無形資產攤銷的差異

稅法規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業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于10年。而會計制度規定,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2)開辦費攤銷的差異

稅法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而會計制度規定,將開辦費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月損益。6.研究開發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10%以上的,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按規定據實列支外,年終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增長比例未達到10%的,不得抵扣。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據實列入當期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7.借款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1)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2)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為開發房地產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房地產完工之前發生的,應計入有關房地產的開發成本。

(3)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財務費用,沖減利潤。

8.廣告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其當年度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其當年度銷售(營業)收入5%的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可全額計入營業費用,沖減利潤。

9.捐贈、罰款、贊助支出的差異

稅法規定,各種非廣告性贊助支出不得扣除;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各種稅收的滯納金和罰金不得作為扣除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保險業為1.5%)以內,準予扣除;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對農村義務教育、中國紅十字會、公益性青少年活動等的公益性捐贈可全額扣除,(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省份)對慈善機構、基金會的公益性捐贈可全額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捐贈、罰款、贊助支出全額計入營業外支出,沖減利潤。

二、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協調辦法

會計制度與稅法產生差異有其深刻的歷史前景和理論根據。由于會計和稅法規范的經濟關系不同,這種矛盾的存在是客觀的。然而,從我國的現狀來看,這種矛盾是可以通過一定的辦法進行協調的,如果片面強調各自的獨立性,會產生較強的負面影響,所以我國應積極采取一系列具體措施對會計與稅法差異進行協調,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一)相關政策制定部門應加強溝通

我國的會計制度與稅法制度的制定分別隸屬于不同的職能部門,會計制度的具體制定者為財政部門,稅法的具體制定者為國家稅務總局。他們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應加強溝通與合作,財政部門在制定會計制度時,不僅要滿足會計報表的報送要求,還要盡可能滿足規范納稅基礎的需要;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在制定稅收制度時,應盡可能與會計保持一致,使得納稅調整項目減少到最低限度,以減小實際征稅的難度。

(二)稅法應適當放寬對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限制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技術進步的加快,企業資產在實物形式上損耗和技術上的無形損耗都迅速增加。但是目前稅法對企業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的限制性規定非常嚴格,如規定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0年,折舊方法一律采取直線法。這些規定極不利于企業技術進步和增強競爭力,同時也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的難度。當然為了防止企業利用會計政策變更而達到調節納稅的目的,稅法可以規定當企業發生會計政策變更時,必須報請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并且一經確定在一定年限內不得變更。

(三)加強會計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傳的力度

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并且應加強會計制度的強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以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同時我國還應加強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在會計界和稅務界的相互宣傳力度,結合實際情況,把會計知識與稅法知識的培訓、宣傳納入日常工作,組織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辦稅人員及廣大經濟工作者認真學習,搞好會計制度和稅法的宣傳工作,加深對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認識,為進一步深入貫徹會計和稅收改革與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調的有效性。

(四)會計制度盡量縮小會計政策的選擇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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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我國的稅法和會計制度都是由國家機關制定的。但兩者的出發點和目的不同。稅法是為了保證國家強制、無償、固定地取得財政收入,依據公平稅負、方便征管的要求,對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所約束和控制。而企業會計制度是為了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規范內容

稅法與財務會計是經濟領域中兩個不同的分支,分別遵循不同的規則,規范不同的對象。稅法規范了國家稅務機關征稅行為和納稅人的納稅行為,體現解決的是財富如何在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分配問題,具有強制和無償性。而企業會計制度的目的在于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以滿足有關各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所以,相關與可靠是會計制度規范的目標。因此,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存在差異。

3.制定機構

雖然會計制度和稅法都主要由財政部門來負責制定,但我們知道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制度和稅法受目標的影響,在建立市場經濟秩序方面起著不同的作用,指導思想也有所不同。由于資本市場快速發展,會計制度的建設進展迅速,而稅收法規的制定更多是從國家宏觀經濟發展放需要出發,在保證國家經濟發展目標實現的前提下進行的,因此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制定機構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和協調。

二、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差異

1.會計原則與稅收制應

會計的基本原則是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和要求,《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了13條會計核算原則,具體包括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一般原則(相關性、一貫性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一般原則(如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則(如謹慎性、重要性原則)。而稅法的原則主要包括權責發生制、配比、相關性、確定性和合理性原則。

經過比較,我們不難發現稅法原則與會計核算原則的不同:

(1)權責發生制原則。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在權責發生制的應用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所得稅會計上,稅法要求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這與會計制度是一致的,但增值稅會計處理卻不完全適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其進項稅金抵扣時采取購進扣除法。例如,工業企業購進的貨物只有在驗收入庫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而商業企業則必須在購進貨物付款后申報抵扣進項稅款。因此,企業每期交納的增值稅,并不是企業真正增值部分的稅金,即并非完全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處理。

(2)謹慎性原則。新的會計制度充分體現了謹慎性原則的要求,規定企業可以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短/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委托貸款減值準備。但稅收制度中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對壞賬準備的計提作了規定,允許稅前列支,而對其他7項減值準備卻不允許稅前列支,必須在繳納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而且,會計制度與稅法對謹慎性原則的理解也是不完全一致的。會計制度對謹慎性的解釋是在面臨不確定性因素時,既不高估資產或收益,也不低估負債或損失;稅法對謹慎性原則的理解著重強調防止稅收收入的流失,更多地從反避稅的角度出發。例如,對在建工程運行收入的處理上,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稅法從防止企業避稅的角度出發,把在建工程試運行收入并入總收入予以征稅,而不能直接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3)確定性原則。確定性原則是指在所得稅會計處理過程中,按所得稅法的規定,在納稅收入和費用的實際實現上應具有確定性的性質。例如在所得稅的“遞延法”處理上,當初所得稅的稅率必須是可確證的,遞延所得稅是產生暫時性差異的歷史交易事項造成的結果。按照交易發生時的稅率報告遞延所得稅,符合會計以歷史成本基礎報告絕大部分經濟事項的特點,體現了會計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另外稅法規定,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采取何種方式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作分配處理時(而不是收付實現制),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也就是說,企業當年實現的收益,由于第二年宣告分配,因此稅法上確認所得的時間應該在第二年。會計制度則要求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不存在確定性原則。

(4)重要性原則。會計上的重要性原則指的是在選擇會計方法和程序時,要考慮經濟業務本身的性質和規模,根據特定的經濟業務對經濟決策影響的大小,來選擇合適的會計方法和程序。而稅法不承認重要性原則,只要是應納稅收入或不得扣除項目,無論金額大小,均需按規定計算所得。例如會計制度對以前年度的重大和非重大會計差錯給予了不同的更正方法,而稅法上則要求必須嚴格按稅法規定辦事,從不采用“重要性”原則。

(5)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新會計制度增加了一條原則: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在售后回購業務的會計核算上,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但稅法并不承認這種融資,而視為銷售、購入兩項經濟業務分別進行處理,繳納流轉稅和所得稅。

2.會計計量和稅收制度

會計計量主要包括兩大部分:資產計價和收益決定。資產計價是反映經濟主體財務狀況的重要手段,而經過一段時期對資產的變動狀況和結果加以量化就是收益決定。所以我們主要就資產計價來討論會計計量和稅收制度的關系。為了提供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夯實企業資產,擠掉資產泡沫,各國紛紛要求企業確保其資產按不超過可收回價值(RecoverableAmount)的金額進行計量。如果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通過使用或銷售而收回的價值,該資產就是按超過其可收回價值計量的。出現這種情況時,該項資產應視為已經減值,企業就應當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我國也在《企業會計制度》中引進資產減值這一穩健做法,要求企業計提8項減值準備“。這說明會計制度在資產的計量屬性上對傳統的歷史成本進行了修正,而稅法則不允許除壞賬準備外的7項減值準備在稅前列支,也就是在應稅所得額的確認上嚴格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屬性。

3.會計政策和稅收制度

會計政策是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購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新會計制度在折舊、存貨的計價方法上給企業留下的選擇余地越來越大,企業選擇的空間也越來越大。例如,新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日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這一規定事實上賦予了企業更大的自,使企業在確定折舊政策時,既要考慮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也要考慮無形損耗。而現行稅法規定,企業固定資產的折;日必須在法定使用年限內依直線法計算,對未經批準而采取加速折舊或直線法以外的其他折舊方法,納稅時《關于股權投資業務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舊稅發(2000)118號佛一條第三款。《企業會計制度》第5l條規定“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必須進行納稅調整。此外,在存貸計價政策的選擇上、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上,都可以發現會計政策的選擇對稅收的影響是比較大的。

4.會計實務和稅收制度

(1)收入確認。新會計制度和稅法對收入確認在時間上的規定差異較大。新會計制度從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謹慎性原則發出,側重于收入實質性的實現;而稅法從組織財政收入的角度出發,側重于收入社會價值的實現(對單個企業來說收入可段還末實現)。這一點從稅法對視同銷售、售后回購的規定可以看出。

(2)成本確認。所得稅法中關于銷售(營業)成本的概念與企業會計制度的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的計算口徑存在一定的差異。《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成本是納稅人銷售商品(產品、材料、廢料、廢舊物資等人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包括技術轉讓)的成本,因此銷售(營業)成本歸集的內容不僅包括主營業務成本,還包括其他業務成本和營業外支出。

(3)關聯方交易。會計制度對關聯方交易主要是從關聯方關系的形式、交易的類型、以及相關的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規范,目的是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更為可靠的信息。稅法則是為了防止納稅人利用關聯方關系避稅,而針對關聯方交易專門制定其稅務處理的原則和規則。會計上對關聯方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不要求按公平價格調整賬務,而稅法則明確規定“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4)債務重組。會計制度規定債務人通過重組獲得的收益不計入損益,而計入資本公積。而稅法則規定債務重組收益應全額確認為當期應稅所得。

(5)非貨幣易。非貨幣易在會計上不確認為收入,但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非貨幣易雙方均要視同銷售處理,根據換出資產的不同類別計算應交流轉稅,同時按照公允市價(計稅價)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所得,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三、問題與解決的思路

由于我國的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制定過程缺乏溝通與協調,導致上述我們討論的許多差異。而且,因為資本市場發展對會計制度制定的促進作用,使得稅法的改革滯后于會計制度的改革。這容易引起稅源的流失,并且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存在的永久性和暫時性差異項目眾多,使得企業納稅調整非常復雜,不利于稅款的征收。隨著會計改革的深化,兩者之間的差異在不斷擴大,這意味著鋼鐵調整項目的增多。另外,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差異容易導致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爭議,因為我們是成文法國家,如果規章制度本身存在差異的話,爭議則不可避免,而且難以仲裁。

根據上述分析,會計制度與稅法由于規范的對象和目的不同存在無法消除的差異,因此企業進行納稅調整是必要的,而且這也不會導致我們上面談到的問題,關鍵是對兩者不協調導致的問題應及時加以解決,解決的途徑就是制度安排一一在制度層面上加強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協作。

篇(4)

20世紀的學術界,有兩股社會思潮頗引人注目,一是橫貫整個20世紀的西方思潮;一是發軔于20世紀50年代、并一直勃興至今的英國文化研究。兩者對20世紀的人文科學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前者對哲學、社會學、美學等人文科學的理論研究以及社會主義的實踐活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后者對文化學的理論研究作出了開拓性和旗幟性的學科奠基和學術建設的作用。在兩股思潮的發展過程中,有兩個重要學派為理論建構和發展做出了重要作用,它們就是法蘭克福學派和伯明翰學派。

法蘭克福學派,是1923年成立的法蘭克福大學社會研究所所形成的一個學術觀點大致相同的學術流派。由于他們標榜社會批判,以社會批判作為立所宣言,所以該派又稱為“社會批判理論”。該派學派成員包括第一代的霍克海默、阿多諾、馬爾庫塞、弗洛姆、本雅明等人,及第二代的哈貝馬斯和施密特等。

伯明翰學派,指的是一個以成立于1964年英國伯明翰大學的一個旨在研究工人階級文化的文化研究中心為陣地的左翼學術流派。學派成員包括:理查德?霍加特、雷蒙德?威廉斯、E?P?湯普遜、斯圖亞特?霍爾和費斯克。

這兩個學派各處于兩股明顯相異的學術思潮中,耕耘著各具特色的學術花園。但是,兩塊園地并非完全沒有交叉,園地里的學術之花也并非完全沒有相似。兩塊花園連接的區域叫做文化,兩塊花園里都綻放著一支叫做大眾文化藝術的花朵。對于文化,甚或大眾文化藝術,二者在理論觀點上有個比喻,法蘭克福學派可以比作“火”,而伯明翰學派可以喻作“水”。火者,至剛至熱,趨向極端;水者,至陰至柔,趨向中庸。法蘭克福學派的大眾文化藝術觀,正如烈火,充滿火焰般的燃燒一切的批判精神;伯明翰學派,恰似流水,平靜客觀,隨山岳河川緩緩流淌,潤物無聲。

水與火,一陰一陽,自然不容。法蘭克福學派與伯明翰學派既為水火,當然更多顯現的是差異。二者在理論取向上,前者極端,后者中庸。

一、對待大眾文化藝術,法蘭克福學派總體上持猛烈批判的激進態度

法蘭克福學派對大眾文化藝術的研究最主要的一條就是,堅持文化的高雅和通俗的絕對二分標準,站在精英主義的學術立場,認為大眾文化藝術不同于純正藝術的理想模式,而把對現實批判的特權歸屬于高雅文化,認為大眾文化藝術具有高度意識形態化和同一性的特征,必然產生剝奪大眾創造性思考的后果。

(一)關于文化或者藝術

霍克海默的《現代藝術和大眾文化》一文,集中闡述了藝術同大眾文化的不和諧關系。他指出,資本主義社會強加給人的束縛既然必定要引起反抗,這反抗同樣見于已經變得個人化的藝術領域。藝術作為超脫于現實世界的精神事物,具有一種烏托邦性質,它能夠喚起人對自由的回憶,而使流行的標準顯得偏狹和粗俗。總之,在現代資本主義條件下,大眾性與藝術生產的具體內容和真理沒有任何聯系了。

(二)關于“文化工業”及科學技術

在對大眾文化藝術的批判上,阿多諾處于首當其沖的位置上。在他看來,“大眾文化藝術起碼存在這樣幾個弊端:‘大眾文化藝術呈現商品化趨勢,具有商品拜物教特性。’‘大眾文化藝術生產的標準化、齊一化,導致扼殺個性。’‘大眾文化藝術是一種支配力量,具有強制性。’大眾文化藝術‘剝奪了個人的自由選擇。’”

馬爾庫塞對大眾文化藝術的關切主要集中在科學技術,他在《單面人》中指出,當科學技術加盟到整個社會的運作時,文化的性質不得不發生改變,即文化的“單向度”化。馬爾庫塞意識到,“在工業發達國家,科學技術不僅成了創造用來安撫和滿足目前存在的潛力的主要生產力,而且成了脫離群眾而使行政機關的暴行合法化的意識形態。”

(三)關于大眾文化藝術的客體――受眾

阿多諾認為:“大眾絕不是首要的,而是次要的:他們是算計的對象,是機器的附屬物。”他認為,在一個全面物化的時代,大眾是無力和被動的。因為物化的意識已經滲入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大眾的抵抗力早已被軟化消弭,他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被收編。

阿多諾和霍克海默在《啟蒙辯證法》一書中指出,大眾在文化工業中占據的其實不是主體地位而是客體地位,他們不是機器的主體而是附件。消費者并非如文化工業鼓吹的那樣是個體面的皇帝,他們不是主體而是對象。

二、對待大眾文化藝術,伯明翰學派總體上持客觀的中立態度

伯明翰的學者們把文化的內涵放在一個更寬泛的落腳點上,并抹掉精英偶像的光環,把文化主體拓展到更為“低級”的人群。在他們的主張中,文化不再僅是“經典”,更是來自普通的日常生活。

(一)關于文化

霍加特對文化的理解,主要集中在《文化的用途》中。他默許文化的樸實、低俗性,認為家庭和鄰里的文化,是一種屬于工人階級的文化。《文化的用途》以強烈的‘實踐批評’精神,嘗試去‘閱讀’工人階級文化,以尋求顯現在其模式和結構中的價值和意義。

威廉斯在《文化與社會》中對文化進行了全面詳盡的分析。他認為文化的概念有四個意思:“第一個意思是‘心靈的普遍狀態或習慣’,與人類追求完美的思想觀念有密切關系。第二個意思是‘整體社會里知識發展的普遍狀態。’第三個意思是‘各種藝術的普遍狀態’。其后,又有第四個意思:‘文化是一種無知、知識與精神構成的整個生活方式。’”這是威廉斯早期的文化觀,在后來的《漫長的革命》中,他又進一步把文化定義予以發展,第一是“理想的”文化定義,文化是人類完善的一種狀態或過程。第二是“文獻式”文化定義,文化是知性和想象作品的整體,以不同的方式詳細記錄了人類的思想和經驗。第三是文化的“社會”定義,文化是對一種特殊生活方式的描述。在威廉斯筆下,文化概念終于突破了高雅文化的囿限,去掉了法蘭克福學派和利維斯們的精英文化情結。文化不再是狹義的壟斷,文化只是普通的。

(二)關于大眾文化藝術

在消除了文化的高級與低俗之分后,伯明翰學派自然的就將文化從原來的精英調整到平民的角度來分析普通的文化,或曰大眾的文化。

霍加特堅持工人階級文化的充分合法性,“工人階級的藝術基本上是一種‘展示’(而不是一種‘探索’),是對已知事物的一種表現。”他在《文化的用途》中避免了兩點,“一是把無產階級文化貶得一無是處,低劣或者粗糙;二是濫情的接受,這同樣很糟糕。”

作為深受利維斯主義影響的新左派首領,霍加特對大眾文化藝術的態度難免混雜模糊,而到伯明翰學派的舵手威廉斯這里,學派對大眾文化藝術的清晰態度就真正地顯現了。對于技術發明,威廉斯則認為:“只有當它被挑選來進行生產投資時,只有當它為了特定的社會用途而被有意識地發展時――即當它作為一種技術發明轉向可以恰當地稱為一種可以得到的‘技術’時――其普遍的意義才開始。”“被技術化了的大眾文化藝術是少數派的現代主義的敵人……技術被謬誤地認為必然帶有這種內容,而在行動和反應兩方面,少數派藝術卻對它本身和一個異己的技術世界喪失了信心。”這里威廉斯要強調的是――技術本身并無罪過。

(三)關于大眾文化藝術的主體――消費者

作為左派評論家,霍加特及其他“文化研究”的開創者們,無一例外地將大眾文化藝術的受眾指向到了工人階級。

霍加特提出,工人階級的宗教和政治觀念充滿偏見,一半是真,一半是假。但是在工人階級大眾自得其所的領域,他們個人的、感性的世界中,他們的交談就像小說家,每一種逸聞都給描述得繪聲繪色。他們交談中的主導價值是友誼、得體的熱情、豪放坦誠。正因于此,工人階級大眾可以是天真無邪的,一旦訴諸他們自己的價值,就像嬰孩一般幼稚,就像廣告的目標所向。所以他們也容易受到欺騙。

霍爾對大眾文化藝術的解讀,來自于他的那本名著《編碼/解碼》。該書中,霍爾清楚地感受到了受眾的自主性和創造性,他認為觀眾可能用他們自己的方式給“統治話語”解碼,認為觀眾的反應未必一定是機械的。統治意識形態用選定的意義來編碼,將往來事件的解釋公之于眾,似乎它們是自然的、理性的。觀眾卻盡管用自己的方式來解碼。

法蘭克福學派與伯明翰學派對于文化尤其大眾文化藝術的理論探索,更多的是鮮明的差異,它們一個高調舉起精英主義的旗幟,站在勇猛批判的立場,發出一聲又一聲的文化哀嘆,一個低調扛起平民主義的旗幟,站在大眾的立場,相對客觀中庸地建構著大眾文化藝術的主義和內涵。前者如火,后者若水,水火相遇,不存不容――這當然是在一般情況下,在特殊條件下,有足夠的溫度和燃燒氣體,水火也可相容。法蘭克福學派與伯明翰學派,大范圍的差異,并不排除小范圍的相似。比如晚年阿多諾對大眾文化藝術態度的轉變,對文化受眾認識的細微變化;本雅明對法蘭克福學派大眾文化藝術理論的反向補充,在某種程度上都成為了文化研究思潮的理論進化母乳。而伯明翰學者霍加特,對大眾文化藝術的商業屬性的厭惡,以及對無產階級受眾創造性和防御力缺乏的認識,某種程度上還是暗合法蘭克福學派所持的大眾文化藝術批判觀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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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研究網(http://).

[4]陳剛.穿越現代性的苦難.中國工人出版社,2002.

篇(5)

傳說中有一種水晶球,它可以讓人們看到未來。每個人對自己的未來都是充滿好奇的,而現實中卻沒有這樣的水晶球。如果教師能利用課堂知識與現實的聯系,給學生提供一個可看到未來的水晶球,讓學生明白德育課所學內容不是遠離現實的,而是與自己實際生活以及未來工作密切相關的,那教學的效果自然會水到渠成,學生的學習興趣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中職德育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中職德育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表現在學生和教師兩個方面:

1.學生對德育課存在偏見和誤解

從學生層面來看,不少中職生對德育課存在偏見和誤解,對課程產生先人為主的厭煩情緒,極大影響了德育課的教育教學效果。通過長期觀察,我們可以發現:第一,中職學生對德育課重視程度不夠。認為上職校關鍵是要把專業課學好,因此,對德育課學習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學生甚至認為德育課都是一些空洞理論,今后沒有多大用;有的學生還認為課本上講的和社會上的事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學不學都無所謂。由于認知內驅力不足,實用主義傾向嚴重,所以學生根本不愿把時間花費在德育課學習上。第二,一些學生心態浮躁,目光短淺,德育課學習打擦邊球。中職學校實行開放式教學,學生群體情況復雜多樣,有部分學生純粹是為了拿個文憑,平時學習無動力、激情,考查、考試準備、復習不積極,根本不愿把時間花費在德育課學習上。

2.德育課教師在教學方法上存在問題

教師是課堂教學的靈魂,教師的教學工作決定并影響著德育課實效性。德育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育人意識不強。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但在教學過程中,許多德育課教師更多的是從教學內容和體系上把握課堂教學,較少考慮如何通過課堂教學強德育實效性。二是教師的教學方法影響學生學習動機。學生能不能認真聽課并參與其中是影響德育課學習成敗的一個重要因素,而能不能讓學生有興趣聽課又跟教師講課有著密切關系。激發中職生學習德育課興趣的方法和途徑—送學生一個可透視未來的水晶球

要想提高德育課教學的實效,教師要針對癥結所在,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結合自己教學實踐,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改變學生對德育課的認識,讓學生看到所學知識的有用性,即在教學中注意把知識與現實尤其學生的未來聯系起來,送學生一個可透視未來的水晶球。

曾經有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郊區的玻璃廠里,幾個實習工人面對每天流水線式的切割雕刻玻璃的工作非常厭煩,他們覺得這份工作太一般,太單調,看不出有什么用處。他們的師傅知道了他們的心事,沒說什么,而是在周末帶幾個徒弟到城里玩。

汽車在公路上疾駛,很快進人了市區。街道兩旁不時閃出一幢幢高大的樓房,有幾幢樓房在陽光下反射出一種很亮麗的藍色、黃色或紅色。車上的幾個徒弟看著兩邊的風景,指指點點,非常開心,他們也注意到了那幾幢會發光的樓房。這時他們的師傅指著那些樓房說:“你們看,這些樓房為什么會折射出藍光嗎?是因為樓房的外部是用玻璃幕墻裝飾的,而制造這些幕墻的玻璃就是你們每天雕刻的玻璃!’川真的?”徒弟們興奮地望著那幾幢樓房,眼睛里有一種少見的光芒。

這時,汽車在一家醫院門前停了下來,兒個徒弟不明白師博來這兒做什么?看病嗎?師傅把他們領到醫院的嬰兒室外,隔著玻璃看里面:一張又一張小床,躺著一個個可愛的或調皮的或正在哭泣的小寶貝。這時,他們注意到屋里有一個還有一個透明的玻璃箱,里邊也躺著一個嬰兒。“那個玻璃箱叫保溫箱,是專門為早產的嬰兒準備的。早產的嬰兒為什么要呆在玻璃箱里邊呢?因為那里邊是恒溫保濕的,可以最大限度保護嬰兒,讓他平安度過危險期。你們知道嗎,做這種恒溫箱的玻璃也是我們廠生產的!”“哦!原來我們生產的玻璃有那么多用處啊!”

從此以后,幾個徒弟的工作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他們不在把工作視為苦差,而是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

同樣的道理,如果教師在課堂上能有意識地運用美好的前景引導學生,創造機會,從不同角度,把學生所學德育課知識與他們的未來結合起來,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對未來是多么重要,從而引起對當下所學內容的重視,相信課堂教學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筆者認為教師要想在課堂上結合所教內容恰當地聯系實際,引導學生看到美好的藍圖,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熟悉情況,因勢利導

課堂上需要研習的知識內容很多,教師不可能將每一個知識點都與現實、與未來緊密聯系起來。這就需要教師上課前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學生的知識能力基礎、興趣愛好、課外閱讀等方面的情況,把握學生的思維動向。弄清楚了學生的所思所想,知道了學生關心的問題,教師的引導才具有針對性,也才能吸引住學生。當然,同一個知識點,不可能讓所有的學生看到希望,但至少能讓大多數學生看到希望。例如,對中專一年級剛人學的新生,我認為他們的情況一般可分為三種:一是對上職業學校存在偏見,認為自己不如上普高的學生,但是這部分學生非常想學有所成,知識能力相對較好;二是對自己的未來沒有規劃,很迷惘,走一步算一步;三是在初中時就對學習沒有了興趣,學習態度及行為習慣都相對較差。根據這些情況,我在他們進人新學校的第一節德育課上,首先讓學生明白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的異同,使學生理解了無論是接受那一種教育都能殊途同歸,最終都是為了成為一個合格的職業人,并展示報紙、電視報道等媒體材料,讓學生了解當前的就業形勢:有一技之長的中專生比有著專科文憑甚至本科學歷的無特長學生更容易就業,幫助學生樹立信心。同時導人,我們現在要學的這門課就是如何讓你成功地成為一名職業人的課程,由此改變學生對德育課的印象,并激起學習這門課的興趣。

z.聯系實際,解除疑惑

教師在生活中要做有心人,不僅要掌握書本知識體系,還要注意它們在現實生活中的實際運用。當學生質疑課堂上學習的知識點沒用時,教師就可以旁征博引,用現實中的實例與他們共同進行探討。為此教師要注意在課堂上搭建一個和諧平等的對話平臺,使學生樂于參與。比如,我在講授“學習知識重要性”內容時,曾使用“貧窮的農家子弟因為發奮讀書,最終考取大學,并成功創業改變自己和家庭貧窮面貌”的例子。這時有一個學生當場反駁說:“我覺得讀書沒有多大用處,我家旁邊就有一個人今年還不到30歲,小學沒有畢業就出去打工了,現在在外面辦了工廠,今年春節回家還開了小汽車了!而許多比他文化程度高的人卻貧困的很!”我并沒有馬上回答,而是轉而把這個問題交給了同學:“請大家結合上述兩個例子來進行討論!各組組長把本組意見記錄下來,并形成本組結論。”這一下班上可熱鬧了,大家紛紛發言,有支持那位同學觀點的,有支持教師的觀點的,而且每一組都對自己的觀點進行了論證。討論差不多了,我抓住時機再問:請剛才那位同學來說說你講的那位成功人士,是從事什么工作的?

“模具制造。”

“他天生就會嗎?”

“哪有天生會的,跟師傅學的嘛”

“哦!我知道了,如果他不學習也就不會,是吧”

“是,,

“所以學習很重要是不是?”

接著我繼續總結:“我們所講的學習知識,不僅僅是指學校教育,還包括社會教育,那位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有兩方面的因素,一個是機遇,還有一個就是他肯鉆研愛學習,如果他不愛學習不肯鉆研顯然不能取得成功,如果他書讀的再多點,知識更扎實點,他的成就可能更大,那么我們現在應該怎么做?”

“好好學習”,同學們齊聲回答!

聯系學生的思想行為實際展開討論交流,使教學更具有針對性和說服力,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時,調動了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引導學生反思,幫助學生形成了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篇(6)

稅收收人計劃管理是稅務機關為保證稅收收人計劃的實現,對稅收收人計劃的編制、分配落實、執行情況的分析檢查和考核、收人統計預測以及經濟稅源調查、稅源監控等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活動所進行的綜合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稅收收人計劃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對于加強組織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稅收任務,推動整個稅收工作的開展,具有重大意義。就我國目前而言,由干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人們法治觀念尚待加強,稅收執法環境欠佳,稅法不完善,征管體制弊端及稅務人員自身素質等原因,取消稅收收人計劃顯然不切實際。我國應在稅收收人預測和監控的基礎上建立涵蓋經濟、稅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稅收收人管理體系。稅收收人計劃要制定得科學合理,才是明智之舉。

一、我國目前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編制方法不科學

從稅務機關內部計劃的編制來看,過去很長時期內稅收收人計劃編制一直采用基數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數乘增長系數加減特殊因素)。這種方法比較簡便,確定的計劃指標也具有較好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其缺點主要是由于基數與依照稅法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數主要考慮增加稅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特殊因素考慮的不全面、不準確,使得所確定的計劃指標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依法征稅的結果存在較大差距,造成實際稅收制度對法定稅收制度的背離,扭曲了稅收政策,也造成了稅收管理的畸形發展。

從稅收收人總量的編制來看,自1994年“利改稅”以來,我國每年稅收收人計劃的安排一直是財政預算的重要內容。預算的安排主要是由財政部制定,考慮的主要因素是一定經濟增長和財政支出的需要。由于缺少納稅人方面的基礎資料,未充分考慮各地稅源現狀,稅收收人計劃與實際稅源相差較大。

(二)稅收收入計劃考核缺乏科學性

長期以來對稅收收人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以是否完成稅收收人任務作為惟一標準。這種方法對干確保稅收收人,保證財政預算雖然有積極意義,但是由于稅收收人計劃本身在編制方法和計算依據等方面存在著不科學、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僅用稅收收人計劃完成情況這一指標作為衡量標準,難以準確考核各級稅務機關組織收人工作的情況,甚至會帶來負面影響,不利于提高征管工作質量。另外現行的稅收計劃考核辦法不能正確引導人們認真分析研究稅收征管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能更好地鼓勵人們向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型管理轉變,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轉變的工作方式進行積極探索。

(三)稅收收入計劃管理未能有效地與依法治稅相結合

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立足點和靈魂,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本質上并不矛盾。但在現實中由干存在對稅收計劃認識的偏差,在稅源充裕之年稅務機關考慮來年稅收計劃的完成,壓減當年的稅收基數,有利于為來年稅收任務打造一個較低的平臺;而在稅源較緊的情況下,少數征收單位往往通過征收“過頭稅”來完成稅收任務。這樣就使稅收收人計劃失去了其應有的意義。這種方法使基層稅務部門在工作中要么淡化了“依法治稅”的治稅理念,要么弱化了稅收任務的剛性。

二、改革和完善稅收收入計劃管理體系的幾點設想

(一)改革稅收收入計劃的編制方法

1.優化稅收收人計劃的編制方法。根據經濟稅源的實際情況采取“綜合因素法”,即以上年基數參考GDP增長比例,同時認真考慮稅源變化、稅收政策調整、產業結構變化、地方稅種增長特點、GDP增長、市場變化、稅收虛增及不可預測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稅收收人計劃。可以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研制各種稅收收人計劃編制方法的操作軟件,并賦予各綜合因素或各編制方法以不同比例的權數再加以調整,得出切實可行的稅收收人計劃并且此計劃為彈性計劃而非指令性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遇有上述因素的突變可隨時調整,使稅收收人計劃建立在科學、可靠的稅源基礎之上,與依法治稅最大限度的吻合。2.實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分別核算的稅收收人計劃管理體制。我國稅收計劃管理可實行財、稅分別核算。財政部可根據所掌握的稅源情況及財政支出需要,參考稅務機關意見編制預算。國家稅務總局首先接受財政部預算方案,努力確保完成。同時根據各地稅源狀況、征管水平編制出分地區稅收計劃,匯總得出全國稅收計劃,并按自身制定的計劃考核各地完成情況,逐月與財政部預算中的稅收收人完成進度進行比較分析。若存在差異,查找出原因報財政部。若因經濟中客觀原因而非稅務機關征管造成財政預算與稅收計劃差別較大,財政部可將預算調整方案報人大常委會進行審核,決定是否修改。由此產生的財政支出缺口應通過緊縮支出、發行國債或其他途徑解決,而不是將組織收人任務強加于稅務機關。此種方法可以避免因支出需要而追加稅收收入計劃產生的負面效應,保證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的獨立性,做到依法行政、依率計征。

(二)建立以考核稅收征管質量為主的工作考核制度

改革稅收收人計劃考核制度的目標,應由考核稅收年度計劃任務完成情況轉移定位到依法治稅、應收盡收上來。上級考核驗收工作時,要把嚴格稅收執法、嚴格執法程序放在首位,既要考慮稅收收入計劃的完成情況,更要考核執行政策和征管質量情況。按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的“七率”(《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中規定考核的指標為登記率、申報率、人庫率、滯納金加收率、欠稅增減率、申報準確率和處罰率,簡稱“七率”。)嚴格考核征管質量,以科學合理的稅收收人計劃促進依法治稅和征管質量的提高。另外,還應改革稅收收人計劃考核制度的主要內容、基本條件和方法,及考核制度的預期效果。

篇(7)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篇(8)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篇(9)

同志指出,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發展的歷史進程中,要扎扎實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落實到稅務部門,就是要不斷推進和諧稅收的建設。

一、建設和諧稅收的重要意義

(一)建設和諧稅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稅收是保證國家機器運轉的財力基礎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稅收法律法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稅收征管籌集財政收入,參與社會收人分配,可以緩解分配不公,促進社會公平;通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社會弱勢群體,可以推進社會進步,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等等。因此,和諧稅收建設得如何,稅收征納關系怎樣,直接關系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效。

(二)建設和諧稅收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稅收與經濟協調發展、稅收與社會和諧發展、依法治稅與優質服務共同發展、稅收事業與稅務人員全面發展等問題。稅收事業的全面發展,必然涉及和諧稅收問題。

(三)建設和諧稅收是稅收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不斷增強干部職工的發展意識、法制意識、服務意識和創新意識,逐步樹立起科學的稅收發展觀。加強和改進基層建設;推行以能定級、以崗定責、崗能匹配、績酬掛鉤、動態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基層單位稅務人員能級管理,構建起科學的稅收質量管理體系。

二、建設和諧稅收的內涵

(一)公正執法。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理念,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落實稅收政策,落實好國家制定的促進科技創新、文化發展、救災防疫等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社會弱勢群體,切實落實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民銷售農產品和扶貧開發等方面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緩解就業壓力,推動收人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縮小城鄉差距,維護社會的公平和穩定。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既不“寅吃卯糧”收“過頭稅”,也不能有稅不收。切實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辦事,避免因稅收執法不當產生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誠信服務。把聚財為國、執法為民作為稅務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納稅服務工作,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稅收環境,健康良好的征納關系。堅持稅法公開、透明,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稅,促使市場主體在現代市場體系中平等競爭,使經濟資源得到有效配置,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率實現最優。方便納稅人辦稅,通過多種方式,幫助納稅人掌握稅法、正確及時履行納稅義務,滿足納稅人的合理要求,增強征納雙方的良性互動。維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利,為納稅人提供法制、公平、高效的稅收環境。

(三)科學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征管工作,建立健全稅收征管制度體系,實現稅收管理制度的標準化。按照精確、細致、規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優化業務流程,完善崗責體系,加強協調配合,抓住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做好稅收管理基礎工作,實現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按照一體化的要求,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廉潔奉公。堅持廉政教育先行,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深化稅收改革,完善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完善制度體系,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證。加強監督制約,規范稅收權力正確行使,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五)團結奮進。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倡導與人為善、和衷共濟、平等友愛、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社會風尚,使和諧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成為稅務干部的核心價值觀。堅持從嚴治隊.推行能級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學的競爭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和激發稅務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倡公正執法、熱情服務、規范管理、團結協作的稅收文化,形成團結奮進的稅收工作氛圍。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規范的稅務干部隊伍,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的會形象。

三、建設和諧稅收的舉措

(一)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一是助推經濟發展。發揮稅收調節作用,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二是支持社會進步。落實好環境治理、生態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政策,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三是維護社會穩定。切實落實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涉農優惠政策等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就業、收人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扶持社會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四是依法組織稅收收人。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人原則,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可靠的財力支持。

(二)推進依法治稅,營造法治公平競爭環境。一是嚴格稅收執法。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與程序執行好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維護稅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二是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完善稅收執法崗責體系,健全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加大評議考核和獎懲力度。積極開展稅收執法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嚴厲查處偷稅、騙稅行為。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打擊各種涉稅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公平,營造良好的稅收法治環境,維護社會正義。

篇(10)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動實施方案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心得體會之四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演講稿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心得體會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演講稿、講話稿、發言稿、學習體會、實施方案

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心得體會二

基層法院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心得體會

檢察干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心得體會(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心得體會一

公安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農業局普法依法治理總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第一階段小結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心得體會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小結

在各市依法治市辦公室主任會議上的講話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體會二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十五)

區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半年總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的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演講稿

法治理念教育演講稿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十一)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范文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八)

依法治種科技興種推進我省林木種苗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司法為民--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演講稿

醫院“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政法干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體會

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體會心得

法院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十三)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六)

法治理念演講稿(三)

20__年度司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檢察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文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體會(五)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九)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專題輔導會上的講話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心得體會之十七

法治理念論文

公安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方案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心得體會(四)

檢察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發言稿

公安 機關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心得體會(十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心得體會(公安)

司法系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演講稿--讓法律援助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閃光

司法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開展情況總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七)

檢察官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演講稿

法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階段總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心得體會(十七)

水管站在創建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單位經驗交流會上的發言

法治理念中心組學習發言

市檢察院反貪局開展法治理念教育學習活動小結

在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教育活動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動員部署階段工作總結

司法行政系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動員講話

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實施方案

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演講稿

律師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演講稿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深化專項整改活動實施方案

集中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培訓實施方案

政法系統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心得體會

司法局系統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動員講話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依法治國體會

區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從科學發展觀談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體會

關于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

某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第一階段小結

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法治理念演講稿(二)

普通警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演講稿

檢察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總結

法治理念論文-如何樹立社會主義法制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體會(二十一)

20__年依法治區工作總結

檢察機關學習法治理念體會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體會(二十二)

20__年度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總結

法院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心得體會

關于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實施方案及配檔表

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總結

縣政法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教育方案

在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活動上的講話

人民檢察院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實施方案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實施方案

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總結

公證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演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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