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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財政政策出臺的背景和深層次原因分析
1997年7月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嚴重打擊和損害了亞洲各國經濟,對我國的經濟也造成了嚴重的外部沖擊。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政府采取了對內啟動內需、對外擴大出口的宏觀政策組合,消除外部沖擊可能帶來的各種連鎖反應,積極財政政策是其中最重要并且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
但是,從當時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看,這些政策的出臺還有著更深層次的背景。首先,我國宏觀經濟的態勢已由供給短缺轉化為生產的全面過剩;由通脹轉變為通縮。其次。我國經濟發展的目標已由實現傳統的工業化轉換為實現工業化和信息化的雙重目標;由追求以人均GDP增長為主要標志的經濟增長轉變到追求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全面協調發展;由強調效率優先的市場化改革轉變為同樣重視社會保障和公平。再次,我國已經進入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重視法治和規則,提升國際競爭力和綜合實力,改善經濟增長的效益和質量是新階段提出的新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客觀上就要求我國的財政體制和收支結構進行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實現經濟體制和增長方式的轉變。因此,積極的財政政策不能簡單看作是一項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它更是一項結構性的財政政策。
二、積極財政政策的內涵
積極財政政策首先是一項應急措施,是為了化解外部沖擊,擴大內需和支持出口,確保經濟增長的短期擴張性措施:但是,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從一開始,就不僅是一項短期擴張性措施,而是包括了更多和更重要的中長期內容;它不僅是一項總量政策,同時又是一項結構性政策。
(一)積極財政政策是擴張性政策和結構性政策的組合
在規范的經濟理論中,有幾點是既定的:一是給定了比較完善規范的市場經濟體制;二是結構和技術問題只在中長期才發生變化。在這些條件下,以解決總有效需求不足為目標的擴張性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增加財政支出或減稅等,來刺激需求并帶動整個經濟增長。
因此,從中國實際出發來界定積極財政政策的內涵,就不能把它簡單看作是規范濟理論中相機抉擇的財政政策。其作用也不是簡單地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通過擴張或緊縮性財政政策來刺激有效需求。要真正使財政政策有效,就必須有結構性政策的配合。
(二)積極財政政策包含公共財政的體制改革
在一般意義上,財政職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對宏觀經濟調節的職能。即反周期政策。這種政策只能在短期內使用,而且受財政紀律和政策規則的約束。二是提供公共產品的職能,即提供市場不能提供或提供數量不足的公共品和準公共品。三是社會公平職能。通過財政轉移性支付、收入再分配等政策手段來調節地區和個人的收入差距。四是激勵和引導職能。通過財政支出和稅制激勵調節微觀主體(企業)的行為,從而引導經濟資源配置的方向及效率。
三、積極財政政策的性質和特點
(一)政策的階段性
積極的財政政策,是在當前我國出現了需求不足,投資、出口和經濟增長乏力。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加劇等特殊情況下,在政策環境允許的限度內,所采取的一種階段性或暫時性的適度擴張政策。
(二)政策的定向性
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在政府職能轉變尚未完全到位,企業機制轉換也尚未完成。體制性和結構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況下,不宜也不能實行全面擴張的財政政策,而只能實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資、開拓市場、擴大內需,又有利于調整和優化結構,促進體制改革深化的財政政策,即應該實行定向性的財政政策。
(三)政策的復合性
擴大內需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因此,積極財政政策的運用,就其自身而言,沒有局限于擴大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這一個方面,而是以擴大需求為主旨,注重多項政策手段的綜合運用,體現了政策復合性。
四、積極財政政策的財政風險
(一)幾年來積極財政政策導致赤字率和債務率不斷增加。我國幾年來連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導致各項反映財政狀況指標呈現逐漸惡化的趨勢,赤字率(財政赤字占GDP比重)已經由1997年的1.18%上升到2002年的3.03%:債務率(國債余額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8.16%上升到2002年的18.2%。
【關鍵詞】社會主義制度/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化
一、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相結合的問題是當代世界最為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由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是當代主流經濟學面臨的一個嶄新問題(Grosfeld,1990)。盡管現代主流經濟學是一門比較成熟的關于市場運行和資源配置的學說,但從總體上來說,現代西方主流經濟學并沒有一套現成的“過渡”理論或“轉軌”理論用來指導經濟體制國家改革的重大實踐。這意味著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僅是對現代市場經濟理論的重大創新,而且這個實踐本身就是對理論的重大發展和貢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的結合。那么,什么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呢?按照馬克思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就是整個社會的共產(共同占有和共同生產)、整個社會的自由聯合勞動、商品生產和競爭的消除、階級的消滅等等。顯然,這樣的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形式是不能結合的。但是這里所說的社會主義是馬克思科學社會主義理論中的科學社會主義,即共(論文庫)產主義而言的。而當代實踐中的社會主義與馬克思所說的由發達資本主義脫胎的科學社會主義(共(論文庫)產主義)是兩種不同歷史形態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正是基于當代實踐的社會主義而不是科學社會主義最高形態共(論文庫)產主義。就實踐中的社會主義而言,我們的基本定位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對我國現階段社會性質的根本定位。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黨的十三大報告做了科學的界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是泛指任何國家進入社會主義都會經歷的起始階段,而是特指我國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不發達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必然要經歷的特定階段。確切地說,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是“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4]。一些學者在討論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問題中,總是把社會主義同科學社會主義的最高形態的特征同市場經濟的要求聯系在一起研究,如把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僅僅歸結為公有制和按勞分配,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公有制形式本身不等于社會主義,較低生產力水平意義上的按勞分配實際上必然導致平均分配。這樣來理解社會主義實質上降低了社會主義的標準,模糊了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所說的“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是當代實踐中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是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是另一種歷史形態的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這種基本制度本身就包含著私有制在內的多種所有制形式、多元的產權關系、包含著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存在的條件。在現實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多元產權主體的存在提供了市場經濟生成與發展的社會環境。
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內在藕合有其客觀依據和歷史必然性。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水平是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得以共同存在的一個前提。從歷史上看,商品經濟的生成確實是同私有制聯系在一起的,但在私有制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并沒有演化為以市場為中心在社會范圍的配置資源的市場經濟,這說明市場經濟的存在是以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發展到一定水平為前提的,而分工越發達,單個私人資本容納社會生產力的能力就越有限。社會分工與社會生產力這一矛盾的解決,一是通過建立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度,實現生產資料占有、使用的社會化,二是通過生產要素組織方式的變革實現財產占有與運作的社會化來解決的。從社會制度的角度來看,我們選擇了公有制度而西方國家則是通過選擇了股份公司等企業組織形式來解決這一矛盾的。但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生產資料公有制沒有消除市場經濟在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的必然性,資本主義國家也沒有因財產一定形式的社會化運作而使其經濟體制演變為計劃經濟體制,因此筆者認為把市場經濟區分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是不科學的。市場作為一種資源配置手段,它直接聯系的或調節的對象是生產要素或財產的組織單位——企業,而不是所有制制度。市場制度所要求的是采取什么樣的生產要素或財產組織形式使企業既能適應財產社會化運作的要求,又能按照市場價格信號組織生產和經營的經濟主體。歷史上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法人產權獨立于所有權,所有權與法人產權分離與制衡機制的創立,曾使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突破自身的局限,適應社會化生產要求,在社會范圍內組織生產。社會主義國家完全可以通過對公有制財產組織方式的創新和所有制社會結構的調整,為市場經濟的運行創造條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僅與后發展國家社會主義的社會性質的相藕合,也與計劃經濟體制所造成的經濟低效率直接相關。本來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是以社會成員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為前提的,全部社會生產都要有組織地進行,社會對全部勞動和資源都要有計劃地配置和調節,商品也就隨之自動消失了。從理論上來說,計劃經濟同科學社會主義意義上的共(論文庫)產主義是相同的。從計劃經濟的現實來看,當代社會主義國家實踐中的計劃經濟,共同特點都是排斥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其運行機制是通過國家的統一計劃和行政手段來調節,計劃經濟運行的基礎是政治安排,而政治的本質是支配與強制,即國家對社會經濟實行全面壟斷和政(論文庫)府的超經濟強制,因而是一種“統制經濟”、“命令經濟”,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單純理解為一種配置資源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不正確的。市場經濟有三個最為基本的特征:私有財產制度、自由經濟制度、市場配置資源。這與計劃經濟的基礎和本質是根本對立的,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借以產生和存在的制度基礎是完全不同的,不能奢望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改良出市場經濟。事實上無論是理論意義上的計劃經濟還是實踐意義上的“統制經濟”都是同市場經濟相根本對立的。如果不是這樣來理解,那么就意味著不進行徹底的產權制度改革,就可以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這種模煳認識是非常有害的。作為一種經濟制度,真正的計劃經濟只有在市場經濟的歷史任務完成之后才會出現,而“統制經濟”實際上是超越客觀實際、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制度選擇。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還有著一種與市場經濟本質要求相適應的世界性背景和意義。市場經濟在本質上是沒有國界或地域限制的,市場經濟的這種屬性必然要求打破國家或地域的限制,從而在世界范圍內進行生產和經營,跨國公司的出現正是市場經濟這種本質屬性的外在表現。因此,世界經濟國際化、一體化的趨勢,無疑使中國經濟隔離于世界市場的“經濟魯賓遜”式的設計最終歸于夢想。世界需要中國,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側面,如同一枚硬幣有正反面一樣,問題的另一面是:中國也需要世界。然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行為主體是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企業,而不是政(論文庫)府。因此,我國高度集中體制下的傳統的經濟模式中,政(論文庫)府作為一個超級的“經濟托拉斯”來與國外企業發生經濟利益關系和競爭,不僅是不公平的,而且必然導致經濟的X非效率。因此中國建立與世界上市場經濟國家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相接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便有了理論上的或概念上的依據。我們把對市場經濟體制的選擇置于國際大背景的坐標之中,就會看到市場經濟體制也是我們在市場經濟的總體氛圍的條件下的現實選擇?;谶@樣一種認識,我們可以說,中國加入WTO的實質是同市場經濟制度接軌。
二、市場化及其標準
自1978年以來,改革開放一直是中國社會的主流,特別是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市場化改革就成為中國社會的共識和價值取向。自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不少學者也對改革的市場化進程和改革的績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對于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基本判斷,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我國已經進入由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時期。這就提出了一個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即市場化及其判斷標準問題。
筆者認為,對這個問題的研究至少需要研究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如何理解市場化;二是市場化有無標準;三是市場化的研究方法問題。
市場化是一個與市場經濟直接相聯系的范疇。國內學者和研究機構對市場化的理解是有一些分歧的。例如,國家計委市場與價格研究所課題組認為,市場化是指資源配置方式由政(論文庫)府行政配置向市場調節的轉化,具體說,就是“取消或放松國家對商品生產要素供求數量及價格的管制”。而較早系統研究我國市場化進程的學者陳宗勝教授認為,市場化進程是市場機制在一個經濟中對資源配置發揮的作用持續地增大,對市場機制依賴程度的不斷加深和增強的演變過程。市場機制包括供求、競爭、價格、風險、利益機制等,是市場化理論含義的延伸[3]。把市場經濟看做是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作用持續地增大的過程這個定義非常符合新古典經濟學的正統規范,但是忽略了市場經濟中作為市場主體的人的博弈行為和博弈過程,見物不見人。從經濟思想史的角度來看,自從19世紀末新古典主義的創始人馬歇爾等分析供給與需求以來,資源配置問題就成為經濟分析的主流,但新古典經濟學沒有分析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供給和需求背后恰恰是人作為市場主體的行為,因此現代經濟學把市場過程更多地理解為市場主體的博弈行為和博弈過程。另外把市場化單純理解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過程會偏離市場化的本質。已如前述,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是:私有財產制度、自由經濟制度、市場配置資源。把市場經濟理解為市場機制調節配置資源的過程,是有一定的理論假設和前提的,那就是在一個完全競爭和市場化已經完成的經濟中,在私有財產和經濟自由已成為既定前提的條件下,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自然就是由市場配置資源了,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市場經濟才被稱為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濟制度或經濟形式。經濟市場化就其本質來說,首先是經濟主體的經濟自由權利的確立、實施和得到有效保障的過程。經濟自由權既包括個人的財產所有權,也包括勞動力的個人所有權。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市場化的實質就是經濟自由化。市場主體在明確的產權關系和平等互利的條件下,自主從事交易活動,交易雙方不僅能夠從中獲得利,而且還能夠創造合作剩余,這樣就使原來我們認為并不增加社會財富的交易活動具有了生產性,市場的激勵和約束作用也因此凸現出來。
第二個問題,關于市場化有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問題,專家學者們也是有不同的觀點。多數研究者認為市場化進程有絕對的標準。這種觀點最有代表性的學者陳宗勝教授認為,要判斷和評價體制改革是否達到目標,就必須對測度市場化程度的標準作出界定,盡管這是一個難以統一的復雜問題,但是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就不可能作出統一的結論。所以,他認為,應以100%作為完全的市場化的標準,以0%作為完全計劃化的標準。其理由是由于各個市場經濟國家中政(論文庫)府干預經濟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個國家對不同領域的干預、在不同時期的干預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來界定完全的市場化(盡管還沒有一個國家的市場化程度達到100%),而以某一個市場發達國家的市場化程度作為對比的基礎或參照系,那么,不同國家的比較就失去統一的標準,同一個國家的不同領域或不同時期的比較也會發生困難。當然,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市場化沒有絕對的標準,只有相對意義[8]。持這種觀點的專家學者認為,計算或測度市場化程度的絕對值不是一個科學的方法,也不能從絕對值的意義上去理解市場化程度。說一個國家的市場化達到一個百分數,會給人一個錯覺,好像世界上存在一個100%市場化的國家,而這樣的國家并不存在;即使是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調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特別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市場化的內涵也相應改變,所以,不存在一個靜態不變的市場經濟標準。因此,對市場化進程的絕對評價是無意義的,而只能進行不同地區之間進程快慢的相對比較,即以名次之類的順序尺度進行衡量。
筆者認為,市場化不僅在性質上是可以定性的,市場化的過程在本質上可以看做是經濟自由化的過程,而且在標準上也是可以界定的。也就是說市場化的含義是雙重的,既包含過程,也是指一定的標準,嚴格來說它是指市場經濟發育的一定程度而言的。從過程的角度來看,假設一個國家的市場化水平是從5%向10%過渡,我們就不能認為這個國家或地區是市場化了。這就意味著市場化不能單純是指過程而言的。其次對于標準來說,它是從靜態的角度對市場化的程度的一個限定,即規定了市場化的最低標準,比如說5%就不能說是市場化了。至于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經濟交易越來越突破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范圍而在全球范圍組織經濟活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以及對不同地區之間的市場化程度只能進行相對比較等觀點,并不能說明市場化本身是不能測定的,而只是說明市場化的測度的研究方法問題。
關于市場化程度的判斷標準,一般認為,市場化程度在15%以下可稱為非市場經濟或墳墓經濟,市場化程度在80%以上可稱為成熟或標準的市場經濟,市場化程度在60%—70%之間可稱為準市場經濟,市場化程度在40%—50%可稱為轉軌中經濟,市場化程度在50%—60%左右可稱之為接近準市場經濟或轉軌中經濟。國內學者對我國目前市場化程度的判斷尚有一些不同的判斷,主要是有高、中、低三種估計,高位估計是65%,中位估計是55%—60%,低位估計是60%[7]。正是基于我國市場化程度已經基本達到或已經接近60%的判斷,中(論文庫)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五規劃的建議中明確指出:我們已經初步建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新世紀5—10年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時期。我認為關于我國市場化程度的判斷基本上是比較準確的,國外的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也可以說明這一點,據世界遺產基金會與《華爾街日報》利用50多個經濟指標對世界150個國家的經濟自由化程度的評價結果,中國市場化程度大致相當于美國的50%,考慮到可存在的人為的偏差,中國經濟市場化的程度估計至多達到美國的60%—65%,處于這樣的水平,我們可以認為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對于十五期間,要在5—10年中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卻有相當的難度。從西方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英國、美國和日本來看,英國大體上用了250年使英國成為標準的市場經濟國家;美國用了100年左右的時間成為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我國封建制度幾千年,計劃經濟30年,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是一場深刻的長期的社會革命,對此,我們還面臨著十分艱巨的任務,如生產要素市場化問題、市民社會的建構問題等等,對此我們應當有科學的判斷和充分的思想準備。
市場化程度的研究和判斷,需要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和研究方法。國內學者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指標體系主要有:江曉薇、宋紅旭[5]提出的測算指標是:(1)企業自主度:包括企業的14項自,即生產經營權、產品勞務定價權、產品銷售權、物資采購權、進口權、投資決策權、稅后利潤分配權、資產處置權、聯營兼并權、勞動用工權、人事管理權、工資資金分配權、內部機構設置權、拒絕攤派權;(2)市場國內開放度:包括農業生產、工業生產、物資流通、商業流通、價格調節、投資管理;(3)市場對外開放度:包括進口依存序、非關稅壁壘,直接投資實際額;(4)宏觀調控度:包括稅收負擔、政(論文庫)府補貼、貿易管理、社會消費、信貸管理;國家計委課題組[6]是從商品市場(包括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的市場化和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和資金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入手進行測算的。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的市場化程度實際上就是國家已經放開、主要由市場進行調節量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場的比重。顧海兵[7]則是從要素市場化方面進行研究。他提出的測度指標包括:(1)勞動力市場化,包括農村勞動力市場、城鎮勞動力市場、城鄉分割的戶口管理體制及城鎮、城鄉的戶口封閉體制;(2)資金市場化,包括資金市場的主體結構、資金結構、利率結構;(3)生產市場化,包括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產三產業;(4)價格市場化,包括重要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和公用事業價格、房地產價格、醫療價格。陳宗勝[3]認為,對經濟體制市場化進程的測度,最好按經濟體制自身的構成,即企業、政(論文庫)府、市場三方面展開分析。徐明華[8]則從8個方面進行了測算,這8個方面包括:(1)所有制結構:包括工業總產值中非公有制經濟的比重、非公有制從業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的比重等5項具體指標;(2)政(論文庫)府職能轉變和政(論文庫)府效率:包括GDP與政(論文庫)府消費之比、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等6項具體指標;(3)投資的市場化:包括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非公有經濟投資的比重、基建投資中非國家預算內資金的比重等3項指標;(4)商品市場發育:包括出口總值占工農業總產值的比重、商品銷售額與工農業產值之比等3項指標;(5)要素市場發育:包括合同制職工占全部職工的比重、每萬人職業介紹機構數等5項指標;(6)對外開放:包括外貿依存度和人均實際利用外資2項指標;(7)經濟活動頻度:包括每萬人商業網點數、每萬人工業企業單位數等3項指標;(8)人的觀念:包括每萬人個體戶數、每萬人私營企業投資者數等4項指標。筆者認為,運用不同的指標體系來探索研究市場化的程度判斷本身就是非常有意義的,事實上每個指標體系都不能做到完全真實地反映市場化的程度,重要的也不是運用不同指標體系判斷市場化程度的差異,而是對市場化進程的基本趨勢的把握。就研究方法而言,筆者認為應當結合借鑒美國遺產基金會的研究方法,該基金會的經濟學家首先把經濟自由化定義為“對于政(論文庫)府在生產、分配、消費等方面管束的消除”。他們對經濟自由化指數的測量也是針對政(論文庫)府對于經濟所施加的束縛程度進行考察,因此這種考察的具體對象主要是政(論文庫)府的相關政策。這種考察是對影響經濟自由化的“投入”方而不是“產出”方進行考察;該機構共設置50項變量或指標,采用分值測度的方法進行“打分”和評估。這種方法的實質是考察制度因素對經濟自由化的影響及影響程度。當然影響一個和地區的市場化程度的差異還有人口素質、技術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可以考慮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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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曉薇,宋紅旭.中國市場經濟度的探索[J].管理世界,1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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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顧海兵.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最新估計與預測[J].管理世界,1997,(2)。
[8]徐明華.經濟市場化進程:方法討論與若干地區比較研究[J].中(論文庫)共浙江省委黨校學報,1999,(5)。
(二)市場導向創新機制本文所探討的市場導向是從國家到各地方、企業層面,技術創新立項和投入著眼于市場需求,追求在適應市場需求的方面具有競爭力,對品牌、顧客等外部無形資產予以重視,技術創新活動是對市場信息作出的反應。面向市場的技術創新,著力于實現創新技術大規模的產業化和市場化,從而為下一步的創新活動積累更加廣泛的資金支持和社會資源,為持續創新活動提供有力保障。通過技術、品牌和客戶關系積累,以積累高附加值無形資產價值,形成高層次市場競爭優勢[5]。技術創新的價值應當通過市場來實現,應當充分發揮市場在技術研發方向、資金投入、技術方案選擇、技術要素價格制定方面的創新資源配置的基礎導向作用,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機制的特點具體表現為:第一,以市場為導向的創新機制定位于市場和用戶需求,重視經濟效益的實現和品牌等無形財產的價值積累。與技術導向不同的是,這種機制是在現實地考察市場及用戶對新技術的需求之后,由市場決定創新立項及其實施,其評價最終也是由市場決定。越來越多面向市場的技術成果可以更好地實現其轉化,為轉型升級、驅動創新提供強有力的持續支撐,實現技術的價值和效益。第二,以市場導向的創新機制遵循市場經濟客觀規律,以企業為技術創新主體。企業是溝通技術創新與市場的橋梁,最能把握市場現實需求,同時也最可能實現技術工業化和商業化。促使高校等研發機構的創新成果向企業轉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協同發展的自主知識產權創造體制,這也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明確要求。此種機制的技術創新強調產學研機構要善于調查了解本行業國內外市場對所在領域技術產品的需求,從而確定技術創新的主攻目標。第三,以市場為導向的創新機制著力于基礎科學技術建設與人才培養,遵循科學發展一般規律。技術導向機制中,為實現在高新技術領域的突破,制定政策強調先進性,忽視基礎學科的教育和發展,沒有形成完整穩定的科學技術研究結構。薄弱的基礎科學技術不僅制約著技術進一步創新,也使企業商品化生產更容易遭受來自擁有完整技術體系國家的專利狙擊。市場為導向的創新機制重視對科學技術發展規律的遵循,制定完善和發展基礎科學技術和人才教育,努力建立完整的科學技術體系,保障對基礎研究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避免國家經費過度傾斜于高精尖人才培養,保障技術創新持續良性進行。第四,以市場為導向的創新機制重視配套制度建設,技術創新活動是一個系統工程。技術創新價值和經濟效益的實現,離不開一整套市場評價、相應財政、金融、稅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從配套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政策等多個層面開展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借助眾多制度的有機配合,確保技術創新成果實現,為這些成果開拓寬闊的轉移和應用渠道,有效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追求給企業和市場購買者帶來實實在在利益,實現技術創新的最終成功。
二、技術導向創新機制的癥結和瓶頸
長期以來,政府制定科技政策、產學研從事技術創新往往按照自己的思維活動,市場和用戶處于被動接受的局面。盲目的做法在發明與市場之間人為設立了一道阻隔:技術創新與尋找市場的錯位使得已經具備工業化生產條件的技術成果因不是根據潛在市場開發而難以轉化,造成技術資源浪費。技術導向型創新機制隨著國家科技發展態勢變化以及我國在科學技術方面經驗積累適時改變,這也是由此種機制自身缺陷導致,這些問題具體體現在:
1.技術導向機制片面追求數量的增加,以專利為代表的技術的質量和經濟價值較低,創新能力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目前,我國專利申請量已經達到世界第一,但是不容忽視的是,我國存在嚴重的專利質量低、經濟價值小的問題,突出表現在:第一,發明專利所占比重小,在關鍵領域的發明專利少。2012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比例僅為13.9%①,專利布局有待加強。發明專利是最能體現國家、地區和企業競爭力的核心因素,雖然今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和授權比重不斷提高,但是發明專利所占比重仍然很低,許多專利申請是基于職稱評選、課題經費申請等目的,這些非以生產為目的的專利申請增長中存在大量“泡沫”,質量發展水平滯后,專利制度難以激勵創新。此外,體現基礎性、原創性的發明專利仍然比較少,我國發明專利的技術含量、復雜程度還比較低,在一些關鍵技術領域,國內擁有的發明專利還比較少,改進型發明占多數[6]。第二,專利維持時間短。據數據統計,2012年我國專利維持率為1.39%②,有效發明專利中,國內維持時間10年以上的僅有5.5%,而國外則有26.1%。專利維持時間體現技術創新主體的專利運用和管理能力,也是評價一個國家和地區專利制度的好壞和技術創新能力的關鍵指標之一。我國專利維持率遠遠低于其他國家,技術創新資助政策及評價體系的不科學導致不當的低質量申請現象突出,技術創新主體研發的動因并非是面向市場的應用,市場在技術創新中的導向作用沒有得到發揮,知識產權申請的高質量要求未得到充分考量。第三,專利市場化水平低,運用情況不佳。以專利申請為代表的技術創新的目的應當主要面對市場的運用活動,創新動力原本應當主要源于創新的利益機制和對創新成功的預期,但是在技術導向機制下,高校為代表的研究機構將專利與職稱、工資等掛鉤,成果評價機制不完善、技術成果運用的獎勵措施不健全。同時,產學研運用體系未完整建立,技術創新整體規劃和策略安排欠缺,低水平重復專利層出,推動技術成果轉移的配套制度沒有建立起來,這些問題導致技術成果轉化失靈,技術創新活動沒有實現經濟效益,造成技術資源的嚴重浪費。究其原因,是因為在技術導向機制下,發明創新活動的直接目的在許多情況下并非以實現轉移為目的:高校和企業為獲取資金支持,研發人員希望通過增加專利數量提高職稱和工資待遇。產學研之間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機制,成果運用水平自然低下。2012年知識產權發展報告數據顯示,我國31個省市中,知識產權運用發展指數高于80的僅有上海和北京,而低于60的有16個省市,技術成果轉移問題在不面向市場的機制下很難得到解決,必須通過新的驅動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并且通過轉移獲取的資金促進新一輪的技術創新活動。
2.急功近利導致基礎科學技術研究與人才培養薄弱,關鍵領域技術受制于發達國家為改變長久以來科學技術落后的局面,縮小與技術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我國在實施促進科學技術發展政策時,跨過基礎學科建設和人才教育培訓,片面強調科學技術的先進性。政策制定者制定政策時違背科學發展規律,摻雜強烈的主觀意志,使這些政策不能做到科學合理,實施起來穩定性也不足。此外,作為技術創新成果實施者的企業很難享受到這些政策的激勵,中小企業能夠從中獲取的支持就更小了,這又嚴重限制基礎科學技術體系發展。雖然我國近些年來在航空航天等高新技術領域實現了質的飛躍,但基礎科學技術的發展卻始終受到知識密集型國家的制約??鐕緫{借其嚴密的知識產權體系,利用在電子、汽車、通信等領域的專利技術,不僅獲取了豐厚利潤,而且也制約了我國在這些領域的發展。關鍵領域技術受制于發達國家,往往使我國在國際合作和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IDC嚴重違反FRAND原則,在標準必要專利授權中對華為公司以歧視待遇就是我國關鍵領域缺乏技術支持的結果。雖然華為公司獲得司法上的保護,但我國企業整體面臨著技術專利脅迫的困境的局面仍未發生根本改變,要想破解這一難題,就必須強化基礎科學發展和人才培訓。技術創新和發展是一個持久的活動,僅僅依靠單項高新技術不能扭轉不利局面,必須建立科學完整的技術研究體系,以技術為導向的驅動機制應當轉變。
3.技術創新資源分配不均,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舉步維艱影響技術創新的條件包括創新主體、創新激勵以及創新資源配置。在從事技術創新的主體當中,企業是最面向市場、也是最具有創新活力的主體,但是在目前激勵創新的國家支持規劃中,未能對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給予足夠支持,直接從事關乎國計民生的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動就更難獲取政策資源分配。在技術導向機制下,國家規劃主要是科技規劃,在政策分配體制上,政府管理部門偏重于項目而忽視產業的協調發展,偏重于專門研發機構與大型企業而忽視中小企業創造活力的激發,政策體系存在不夠配套的問題,國家創新資源難以落實到中小企業中,市場與政策未能實現統一。知識產權資本運營是發揮知識產權資產價值,實現知識產權價值變現的重要形式,就政府而言,需要從政策層面鼓勵和引導企業知識產權的資本運營活動[8]。技術創新需要足夠人才、技術、資金等資源支持,而獲取資金是實現其他資源配置的必要手段。但是對我國中小企業來說,風險投資、產業資本等融資方式不健全,企業籌措資金的條件有待改進,我國目前的資本體系尚不能適應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的創新需求,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中陷入融資困境。目前政策支持的創新項目大量流向研發高新技術的大型企業和高校等機構,這些研究往往不面向市場化生產活動,許多技術在實現創新后擱淺。而對從事商品化生產的中小企業來說,缺乏資金支持的困境使這些創新主體一方面缺少支撐研發的資金,另一方面,這些企業難以承受研發失敗的壓力,雙重問題使這些能夠盡快將知識產權運用的企業艱難甚至沒有能力從事技術創新活動。
4.技術創新成果評價機制不科學,資源浪費嚴重建立科學合理的技術成果評價體系對推動技術創新,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有重大的現實意義。這不僅關系到對技術創新成果價值的正確認識,還關系到對技術創新主體的正確評價、創新資源分配、科研價值取向等。但是,目前我國技術導向機制下,成果評價機制顯現出僵化的局面,技術項目評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誤區。首先,績效指標與產出指標不一致,許多指標在設置時將課題級別、經費與申請人的職稱、學歷等掛鉤,重視數量輕視質量,重視形式輕視技術創新水平,往往應用性很強的創新項目因未能獲取政策支持而流產。其次,評價方法不透明,不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會導致知識產權費用機制失靈,從而導致泡沫產生。我國的科研計劃評價理論上采取科學計量的方式,但在操作過程中缺乏一個透明的陽光標準,一些管理者常常暗箱操作,對技術成果的不科學評價導致費用機制不能有效發揮激勵創新的作用。最后,技術評價的行政化明顯,按照行政標簽判別項目的質量和級別,忽視技術創新的實際貢獻,創新成果的運用價值不能得以體現和發揮。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如果不能改變不科學的政府介入行為,尊重和發揮市場機制在技術創新和評價中的作用,就不能實現科研項目對技術創新的激勵效果。技術導向機制下決定技術創新立項、實施和評價的主體是行政部門,這些部門在評價時拋開市場和用戶,忽視技術成果轉化及其帶動性,不能把握市場對創新的需求,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技術創新應當注重其實際貢獻,將論文專利、項目經費等與科研人員的評價掛鉤的方法不能形成正確評價導向,技術研發人員的創新活力得不到激發,大量發明被閑置,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
三、如何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明確,要建立健全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體制機制,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技術創新驅動機制的改革創新對解決目前技術研發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推進科技實力和市場化水平提高,實現經濟結構轉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科技強國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建立健全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是驅動技術創新的制度保障,關系到技術創新戰略能否得到順利實施,關系到新一輪科技革命中我們國家及企業核心競爭力能否得以有效提高,是關乎國家命運和前途的關鍵策略。為此,我國在新一輪機制調整中,應當發揮市場機制在知識產權創新中的作用,具體應當做到:
1.轉變技術創新思路,實施市場導向的技術創新戰略,發揮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黨的十四大明確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主導作用,政府僅從宏觀角度對經濟建設進行調控、監管。但是,在以往的技術創新過程中,行政機關及業務主管部門仍然過多介入微觀創新活動,不科學的科研立項、評價導致技術創新成果市場化水平低,急需資金支持的項目因得不到原本應當由市場和用戶評價的科研體系的支持而致使知識產權費用機制失靈。建立市場導向機制,就必須明確市場在技術創新機制資源配置中的主導地位,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問題。改變行政機關及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不科學不合理的行政介入行為,必須尊重和發揮市場機制驅動創新的作用,轉變政府職能,處理好市場與政府在技術創新活動中的關系。行政機關應當對照其應有職能,對于市場能夠獨立解決的問題,就要將權力放掉,而對遵循了市場規律并且市場因其自身局限而不能解決的問題,行政機關及主管部門就應妥善做好監管和調控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構建崇尚創新的知識產權環境,確保技術創新的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激勵和保障創新活動的合法有序進行。
2.建立以企業為主導,產學研協同創新體系產學研協同創新是指企業、高校與研究機構之間在技術創新領域的合作,通過教育、研發、生產的不同社會分工在資源優化和功能實現上協同化、集成化,從而確保技術創新活動的高效順利進行。產學研協同是技術創新不同環節的有效銜接,是技術創新的基本形式,對提高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提高核心競爭力有積極作用,已經成為知識轉化為經濟最有效的途徑,為世界各科技發達國家所認可。企業是溝通研發和市場的橋梁,應當是開展技術創新的主力軍,發達國家企業從事技術開發和應用已是常態,甚至有企業從事基礎研究。調查表明,美國企業的研究開發人員約占全國研究開發人員的80%,日本占67%,而我國僅占20%左右,我國近2/3的大中型企業還沒有研究開發機構,近一半的大中型企業還沒有開展創新活動[9],國家的技術研發力量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這些情況嚴重制約我國的技術創新發展。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就必須突出企業在創新中的地位和作用,以產業化為目標,將國家產業和企業發展戰略結合在一起,以國家政策支持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應當有重點地支持一些有競爭優勢的大企業加快創新步伐,突出大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骨干作用;同時重視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市場運用能力,激發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大型企業憑借其雄厚的資金、技術、人才優勢在加快集成創新方面有突出作用,產業結構重組、國家投資、技術支持、稅收優惠、知識產權保護等措施應當協調綜合構建,推動大型企業加快創新。中小企業有著非常敏銳的市場觀察力,是積極從事創新活動的主體,應當著力激發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中小企業雖然在實力、競爭力、創新力方面要弱于大型企業,但是中小企業通常更加關注市場的現實需求,有很強創新意識。幫助中小企業提高基本創新能力,提供必要的補貼貸款、技術信息、減免稅費、教育培訓、產權保護,將中心企業的創新壓力和風險控制到最低,對其技術創新成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產學研協同是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的同時實現技術、資金資源優化配置的有效途徑,是調整技術創新與產業化失調的有效手段,是科學技術與經濟發展結合的有效形式。實施專項及綜合措施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在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下,搭建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推動企業、高校、研究機構協同創新。首先,企業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的聯系,利用學研提供的高素質人才和信息技術,實現科學技術與生產資料的結合,采取科學的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產品質量及生產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使企業掌握應用技術和信息,提高生產工藝和抵御風險的能力,穩定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其次,高等院校在人才資源和智慧成果方面擁有優勢,決定其應當肩負起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的責任。高等院校應當發揮學科綜合優勢,在教學上致力于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高質量人才,充分發揮其發展基礎科學理論和探索高新前沿技術的作用;在科研活動中,緊緊聯系市場和企業,豐富技術創新內容,促進科研和人才向產業輸出,推動技術成果產業化,體現出高校與市場、企業密切結合的優越性。再次,科研機構在專門技術人才和設備中具備優勢,擁有雄厚的科技實力。在協同創新活動中,應建立建成高校人員技術實踐基地和企業技術支持基地,使其成為信息、知識、技術與產業的溝通地,應當使科研機構的技術創新活動更加面向市場和需求,推動成果產業化,使創造發明轉化為生產力,提高生產水平。最后,政府應當在推動產學研協同中積極發揮作用,搭建產學研協同創新的平臺,變產學研間自發合作為系統有規劃的戰略性一體化創新合作。政府實現職能轉變,在產學研間架起合作的橋梁,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創新戰略和科研規劃,指導一體化創新活動,推動各創新主體之間的聯系與合作。同時,政府要將眼光放遠,為產學研合作尋找契機的同時,也要為技術成果的實現和市場開拓提供幫助,既做好宏觀調控,又為技術創新和發展提供服務。
3.完善創新配套制度建設,改革技術評價體系落實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驅動機制,需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建設,落實技術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頂層設計,細化抽象規定,形成一個有效制度體系,實現政策與資源配置的優化結合。同時,針對我國目前技術評價體系僵化的情況,應當建立一套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的綜合評價方法,客觀、科學地評價技術創新,側重強調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也存在技術轉移問題,由政府資助的科研項目產生的專利權因復雜的審批程序很少向私人部門轉移,政府沒有動力和能力將技術發明產業化。1980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拜杜法案》使這一情況發生了根本轉變,該法案明確了政府資助研發成果專利權的歸屬,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建立政府、產業界和大學之間的相互協作機制,并建立專門的技術轉移部門。在《拜杜法案》頒布之后,美國又制定了一系列的技術轉讓法律,如1982年的《小企業創新發展法》、1984年的《商品澄清法》、1984年的《全國合作研究法》、1986年的《聯邦技術轉移法》、1988年的《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1989年的《國家競爭性技術轉移法》、1991年的《國防授權法》、1992年的《小企業技術轉移計劃》、1995年的《國家技術轉讓和發展法》等,這一系列的立法構建了一個比較完善的技術創新法律體系。為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動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我國制定了《科學技術進步法》,但是這一文件的規定相對抽象,缺乏相關配套制度的支持,例如仍缺少政府資助研發專利的歸屬的具體規定,法律的可訴性受到削弱;兼顧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與項目承擔者利益,確保資金投入得到妥善利用的監管制度仍然沒有建立起來;為避免重復發明和資源浪費的協調各技術創新主體研發的預見性科學規劃整合體制沒有構建,政府部門協調技術創新機制應得以建立;我國目前沒有建立技術創新項目的公開透明機制,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技術開發水平的資源共享平臺應當適時建立起來。此外,針對《科學技術進步法》所確立的基礎性制度,對照科技事業發展的制度需求和科技工作的規范化要求,從配套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政策等多個層面開展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其他一些相關配套制度制度也需要進一步細化,使《科技進步法》的規定通過配套制度得到落實。科學的技術成果評價體系對推動技術創新,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有重大現實意義,我們必須改變技術驅動機制下僵化的評價體系,改革和完善技術創新成果的評價體制,提供利于實用人才培養的條件。首先,應當改變評價體系過度強調高新技術的傾向,良好的評價和激勵體系應當更加側重于產業化,重視市場在技術創新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改變成果評價與科研人員的職稱、層級、薪資掛鉤的錯誤,在評價體系上形成正確的導向和驅動機制,增加創新成果運用能力在評價體系中的比重。再次,成果評價標準應當作出科學調整,改變以往過度追求科研成果數量而嚴重忽視質量的情況,今后更加強調高質量技術成果對現實推動經濟社會效益提高的意義。最后,成果評價體系的程序應當予以完善,使其更加透明陽光,擴大考核范圍,將更多高質量、應用性成果納入體系當中。
4.提高技術質量,增強創新成果產業運用我國技術創新整體質量較差,發明所占比重較小,原創性技術少,申請專利質量低并且存在泡沫,PCT國際申請比例低。這種局面從長遠來看會制約我國技術創新,綜合技術導向機制下的其他一些問題,進一步限制了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運用。為扭轉我國目前高數量下低質量的尷尬局面,必須走出重視數量而輕視質量的誤區,調整技術創新戰略,綜合其他措施,提高知識產權轉化率,這些措施具體包括:第一,明確專利申請質量優先,確保專利申請質量提升。首先,嚴格專利授權標準,提高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的授權標準,鼓勵真正的發明創造,提高我國專利申請質量。其次,避免對實質上同樣的發明創造重復授權,防止僅僅字面有差異、缺乏創造性的技術成果造成資源浪費。最后,規范專利行業經營活動,努力營造專利行業健康發展的環境。做好專利行業申請工作,引導專利從業人員合法從事業務,防止不適格技術獲取授權或者重復申請。第二,引導技術創新面向市場和用戶,針對性地從事開發活動。在產學研協同創新體系下,通過敏銳的市場嗅覺,發掘市場和用戶現實需求的技術,根據科學的市場評估確定技術科研項目。第三,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和實用人才培養,奠定技術創新長久進行的基礎。從長期來看,過度強調高校技術發展而輕視基礎科學研究和實用人才培養的技術策略具有很強危害性,這種行為無異于殺雞取卵。應當在尊重科學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制定科學的技術發展規劃,基礎研究在這個規劃中應當占據重要地位。國家政策、項目支持與稅收優惠等應當鼓勵基礎研究的進行,確保科研活動長久穩定進行。實用人才是國家創新體系的后備儲蓄,過度重視高精尖人才培養而忽視基礎和實用人才培養,將會導致人才資源的極大浪費,市場驅動機制下,應當重視基礎和實用人才的培養及機會創造。第四,加強品牌建設,提高技術產品附加值,實現創新成果的經濟效益。市場驅動機制下,技術創新主體的優勢資源與品牌結合,以知識產權支撐品牌發展,同時又通過品牌引導技術創新、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產品銷售等,實現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企業的強大競爭力,實現品牌與技術創新結合的知識產權和企業發展戰略,變知識產權優勢為市場和品牌優勢,提高和實現技術成果價值。第五,拓寬技術創新融資渠道,推動技術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推動技術創新與金融結合,加大對企業補貼扶持力度,支持天使投資、風險資本、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評估作價參股融資等途徑,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方式,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科技研發與應用的信貸支持,放寬資本進入技術創新融資領域的條件。推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立法完善以及相關制度建設,加大技術交易平臺建設,積極發展技術市場,鼓勵技術開發、技術轉讓、集成化服務等技術交易,不斷提高技術交易質量。
四、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知識產權取向
二、市場經濟下制度倫理建設的必要性
馬克思指出:“正確理解的利益是整個道德的基礎?!薄暗赖隆枷搿坏╇x開利益,一定會使自己出丑?!崩媸侵贫葌惱懋a生的價值基礎,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使制度倫理建設具有可能并成為必要。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看不見的手”、政府調控、法律法規的強制作用、以及非制度化的倫理原則與道德規范的約束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具有道德性,但是并沒有解決“經濟人”與“道德人”的沖突、私利與公利的矛盾。其必要性具體如下:第一,市場經濟下“看不見的手”、政府調控和法律法規的強制作用等有其所管涉不到的方面,另外制度管理的滯后性與缺位性使制度倫理引入市場管理成為可能。同時,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經濟體制轉型時期,新舊倫理觀念沖突,價值觀多元化,是非善惡界限不明確。為了使市場主體知善惡與明是非并作出正確的道德判斷與行為抉擇,就必須以制度倫理的形式對新舊倫理觀念的沖突、價值觀多元化和那些不明確的觀念加以區分和界定。第二,市場主體不僅是經濟主體,也是道德主體。作為道德主體,其內在道德性的形成、道德意識的培育,必須依賴于明確的、直接的道德規范的指引。不可否認,“看不見的手”、政府調控、法律法規的強制作用,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導主體做出外部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但不能為其提供明確的道德指向,從而使其逐步上升到自覺的道德境界。非制度化的一般性倫理原則、道德規范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市場主體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但是如果市場主體沒有較高的道德修養或經不起誘惑,就不可能促使其做出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制度倫理正是以制度的外在強制性、倫理原則與道德規范的明示性,從內外兩個方面促使市場主體做出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第三,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不道德的經濟現象時有發生。為了健全市場道德和懲惡揚善,一方面要肯定道德的經濟行為,提倡講誠信、守信用的經濟行為,并對其給你政策支持和經濟獎勵;另一方面要嚴厲懲罰敗德的經濟行為,讓敗德行為者付出一定經濟代價,從而使不道德的經濟行為最終變得不經濟。制度倫理就是以道德賞罰為機制,通過表彰合乎市場道德的經濟行為并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同時讓敗德行為者暴光并給予相應的經濟懲罰,為市場主體作出正確的經濟行為指明了方向。因此,市場經濟下的制度倫理建設是非常必要的。
2.進一步規范市場行為市場經濟中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永恒的主題,在這過程中各主體間由于受許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難免會出現一些不和諧、不規范,甚至是一些違法亂紀不良行為,要想讓這些行為在一定的標準下合理解決,就要建立科學的相關制度,通過運行相關的制度來共同監督、約束、管理許多市場行為,形成和諧的市場運行規則,從而達到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
3.保護市場弱勢群體社會市場中群體成員也不會是統一的,有強勢也有弱勢力,必然在競爭中存有勢力因素方面矛盾,引發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加強法制化能很好的保護弱勢。如保護弱勢群體的最基本的權益,控制強勢對市場的壟斷,建立公平競爭機制,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與保障,促進弱勢力與強勢力的平衡,通過法制化,更能增強管理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為市場化規范運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因素。最后法制化建設還促進市場的國際化發展。世界各國交流的增強有力拓展的市場,促進各個國家、地區間的經濟往來,法制化市場更能促進市場發展的國際化,更好與世界貿易接軌,促進本地市場經濟的發展。
二、市場經濟法制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大,市場經濟法制化建設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績,但也存有許多問題亟待我們解決。
1.市場經濟法制化體系不完善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的相關法律體系日趨完善,整體法律框架初步形成,與以前相比有了巨大的變化,但社會是在不斷向前發展的,法制體系與之相比總體上比較固定的,不能隨社會變化而及時發生變化,這就出現法律法規不能與新的市場經濟形式相配套,嚴重影響影響市場的發展。
2.市場經濟法制化落實程度不夠好的制度建立了,關鍵在于具體落實才能促進市場的更好發展,由于受到當地市場具體情況、部分行政權力干擾等客觀及主觀因素影響,使市場經濟許多制度不能得到好的落實,不能起到規范市場、保障市場運行的作用,形同虛設一紙空文的現象屢見不鮮,嚴重影響了市場經濟法制化發展。
3.市場經濟法制化意識不強受我國民族傳統思想、經濟水平及個人自身的影響,社會法制化整體意識雖然處于不斷增強的狀態,但還有許多公民對法治意識還處于較低的水平,時常還會出現為個人私利而知法犯法、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等等社會不和諧問題,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的秩序,也阻礙了市場經濟法制化建設的進程。
三、提升市場經濟法制化建設途徑
1.轉變觀念、增強全民意識思想是行動的前提,首先要營造市場經濟法治的良好社會整體氛圍,黨的十指出,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積極拓展全民參與的途徑,在全民中開展法治活動。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積極通過電臺、報刊、網絡、公眾集會、印發學習材料、制作宣傳標語、巡回演出、培訓學習等系列活動,加強市場經濟法制化教育,讓法制化觀念深入到每位公民的心中,強化他們的市場經濟法制化意識,明確自身在其中的權益與責任,積極行動起來,為市場經濟法制化的運用及發展奠定良好的整體氛圍。
2.轉換職能、完善制度建設要實行法制化,就要先有相就應的制度作為保障,黨的十特別強調,立法是執法的基礎。政府部門要積極轉變觀念,緊跟時展步伐,積極轉變工作職能,努力將法制化建設納入社會發展的日程上來。要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市場發展實際及社會市場關注熱點,借鑒其他先進的管理經驗,制定切實可行的市場經濟法治管理制度,如建立相關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經濟法律制度等,完善《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系列法規,并在具體市場運用中不斷進行補充、完善,從而建立起一整套的具有科學性的市場經濟法制化管理體系,真正讓市場管理有法可依,為以后的市場管理保駕護航。
3.規范管理,強化落實過程人們常說,事情的成功與否關鍵在于落實。具體的管理措施要靠具體運用才能發揮作用,只有將制度落實到管理中,才能充分發揮好法治在市場管理中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對弱勢進行保護,才能更好的在運用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制度的優越性。在執行中要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對制度不落實以及落實不到位的現象要加大量化管理力度,并且與當地行政領導的政績考核掛鉤,真正讓法制化建設在市場經濟中發揮其保障及促進作用,更好的促進市場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和諧統一。
4.與時俱進、建全市場法治長效機制市場是在發展變化的,要隨著市場形勢的轉變,結合實際不斷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市場法治長效機制。首先要構建市場法治的新格局,市場法治涉及到的面較寬,關聯的部門多,需要形成統一領導,多方協調,共同促進的機制。其次是普法援助與教育并舉,社會的發展及結構調整加大,要救助的人群占據一定的比例,法治根本目的是保障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讓他們緊跟時展步伐,才能更好體現市場法治化的優勢性。最后要不斷提升行業維權的意識,市場競爭必然導致出現錯綜復雜的矛盾,要引導公民積極進行維權,只有真正公正執法,才能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讓市場有序競爭,讓市場法制化順利開展。
同時,審計市場上,作為審計客體的審計產品是一種信息產品。作為一種信息產品,又具有一般產品所不具有的特點,即具有公共產品的特點。審計師的審計報告在提供給一個使用者使用后并不減少其使用價值,即具有非排他性;審計信息可同時提供給無限多的使用者使用即具有非競爭性。正是由于審計產品的公共性的存在,使審計產品產生了外部不經濟的經濟后果,容易產生社會上的一些使用者“搭便車”,即使用審計信息而不付費,使實際審計產品供給量小于達不到帕累托最優的審計產品供給量,造成供給不足。這要求政府進行干預,以達到帕累托最優。
以上審計市場的兩種特性,無論是作為一般市場產品,還是作為一種信息產品,都需要政府一定程度上的監管,以彌補市場本身的功能的不足;單純依靠市場的力量難以達到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同時,由于市場競爭中,以價格為核心的自由競爭機制是市場存在的優勢形態,即相對于政府管制的經濟來說是具有明顯的優點,也就是說,政府的監管職能是作為市場功能的補充,而不能代替自由競爭的市場。
在商品市場中,到底自由競爭的力量和政府監管的力量各占多大的比重?或者說,政府的監管采取體積方式與自由競爭市場結合,能夠使市場達到帕累托最優,使市場運行效率最大化,這便成為各國理性的市場監管當局關注的焦點。同樣,審計產品市場作為各國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樣存在上述問題。
對審計產品市場而言,各國市場對審計產品的供給者,即審計主體提出資格要求,要求審計產品供給者必須達到各國市場對審計服務的最低資質,包括會計知識、審計知識、必需的法律知識、財務知識等,以及運用這些知識的技能和職業道德方面的要求。既然是為了解決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而對審計產品產生需求,那么在審計市場的監管上,特別強調審計主體資格等信息的透明性。類似的,在監管過程中,必須有既定的,明確地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就是說,必須有相當明確的監管規則,來對審計師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范,并對違規行為進行懲戒。而在一定的時期,審計市場的監管又必須考慮大的市場環境,例如一國的政治穩定程度,經濟發展狀況,法律完善程度等,來對審計監管的各種資源(包括注冊會計師協會管理力量,政府中相關的部門,社會其他團體的相關監管力量等)進行整合,并對監管的力度、范圍、方式等做出必要的調整。然而,這種調整并非監管者單方可以做出的,而是社會相關各方力量多次博弈達到的一種策略均衡。這種對審計主體資格的準入限制,對審計行為的約束和懲戒,以及為達到監管目的而對監管的范圍、程度、方法的調整,對監管的資源、對象、市場要素進行事例的系統,稱之為審計市場管理機制。審計市場管理機制一般包括以下這些方面:對審計市場中供給方和需求方的監管,對審計執業行為的規范,對違規者的懲戒。這些監管又由不同的機構來實施,具體包括行業自律組織,政府部門和獨立監管機構。而監管的依據大致有法律法規、行業準則等。
從上面對審計市場管理機制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世界各國的審計市場管理機制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屬性:
1、是市場經濟監管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會計信息市場監管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對自由市場競爭的一種補充。是為了促進和保證市場功能的發揮,而不是代替自由市場的基本運行規律。
2、對市場中審計產品的供需雙方之間關系的協調是對審計產品供需雙方與市場中其他相關主體(例如同業之間,事務所與合伙人,社會管理機構等)之間關系的協調。
3、是對相關的社會資源的一種動態的整合,是審計市場管理要素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互相儲存的有機的系統。這個系統是對其他市場運行機制的支持,同時,這個審計市場管理系統又依賴于其他的社會系統,如法律、政治、社會文化傳統等系統。也就是說,該系統自成一個系統,同時又是其他系統的子系統或母系統。這是我們分析審計市場管理時必須考慮各國的具體的經濟、政治、歷史等情況,又要將其放到國際經濟發展的大環境中進行考察的系統論依據。
這些性質表明審計市場管理機制不同于與其他管理機制的質的規定性,那么其外在的表現性有哪些呢?
首先,各國在進行審計市場管理時,無一例外都非常重視審計準則等市場規則的制定,通過制定明確的審計準則進行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管理。并通過審計準則規定了進入注冊會計師審計行業需要具備的資質條件,無一例外要求首先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并通過審計準則對審計師的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
就對WTO的承諾而言,中國承擔了必須建立和完善市場機制,并按照WTO協議的要求和中國政府的承諾管理貿易以及與貿易相關事項的義務。
《議定書》和《工作組報告》全部條款都是圍繞著要求中國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機制這個中心來寫的。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第一,是中國自由貿易機制;
第二,是外國的產品和服務進來以后能否賣得出去的問題;
第三,是中國政府經濟管理部門的決策和實施機制。
中國現行法律是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大體相通的。中國在進行經濟改革的同時,進行了深刻的法治改革,建立了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
市場經濟是加入WTO的必要條件,為保證自由貿易的實現,保證商品在世界范圍的自由流動,創立公平競爭的環境,我們必須對目前既有的法規規章進行大規模的清理,同樣也包括對地方性法規、部門規范性文件和行政慣例的清理。要清除過去計劃經濟的痕跡,從而真正實現國家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是真正的依法辦事,按規則出牌。
二、認識WTO透明度原則、司法審查制度,促進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
長期以來,中國走的都是一條政府推進型的法治道路,由于歷史原因,能夠與政治國家相抗衡的市民社會的力量一直都比較弱小,法治的進程與發展缺少一種來自外部的壓力與推進力。然而隨著中國的入世,中國的法治建設獲得了一份外在的強大的推進力量,WTO將通過其一系列的法律原則和法律框架深刻地影響中國法治。
我們知道,完整的法制系統由立法、司法、守法和督法四個環節組成。在制度建設的層面上,透明度原則和司法審查制度正是緊緊圍繞著這幾個環節來進行對國家權力的控制,實現現代法治的核心的。
1.關于WTO的透明度原則
按照WTO相關協議,透明度原則涉及一國的行政、立法和司法等各方面和環節,包括:一是要求各成員方將有效實施的有關管理對外貿易的各項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迅速加以公布,以使其他成員國政府和貿易經營者加以熟悉;二是進一步要求各成員方應迅速及時地將其司法判決加以公布。
根據世貿組織的各項協議,我國實行透明度的范圍是與貿易有關的一切政府措施以及所有的法律、法規、規章、法令、指令、政策和其他措施。這個范圍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國憲法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規范形式和直接涉及對外經濟貿易的內容。
2.司法審查制度
在《入世議定書》里,與“透明度原則”并列而且相輔相成的還有另一個重要程序規則:司法審查。這個程序要求,對有關“法律、規章及其它措施”的執行,為了能迅速加以審查,中國要設立或指定“法庭”。這種“法庭”(tribunal,或譯作“審判單位”)要獨立于負責執法的行政機關,并與之無實質利害關系,以保證公正審理。
這個規定,再加上“透明度原則”包括了公布司法裁決的要求,對我國司法機關目前的狀況來說,確實構成了一個嚴重的挑戰。
三、入世進一步推動我國政府行為的法治化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就意味著中國政府對世貿規則的承諾。中國政府將面臨著如何全面履行世貿組織規則確定的權利、義務問題。世貿規則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法治之下的有限政府,政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及規則行事。
第一,“入世”全面影響我國公民和企業的行為,迫使政府行為全面走向法治化。
1.中國在議定書承諾:應以統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適用和實施中央政府有關或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或外匯管制的所有法律、法規及其他措施,以及地方各級政府或適用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其他措施。
2.世界貿易組織(WTO)管理的多邊貿易協定,無論在范圍上還是程度上都大大超過了過去的關貿總協定(GATT)。
第二,通過約束政府行為,強力推進國內法律制度變革。
中國加入WTO,其對中國最深刻的影響在于它推動了中國的法治進程,WTO協定約束的對象是政府,各級行政機關和其他有關的國家機關在WTO協定的實施方面負有重要的法律責任。
四、入世促進國內統一法律實施,禁止和減少地方保護,取消地區間貿易壁壘,提高效率,完善地方立法的規范化
第一,WTO一個普遍性要求是“統一、公正、合理的法律實施”,通過這一要求將全面推進國內法律的統一實施。
在法律上,WTO協定在中國的統一實施是有保障的,其根據是中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立法方面,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基本經濟制度以及財政、稅收、海關、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在行政方面,根據憲法規定,全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
第二,地方保護行為違反WTO規則,從我國的承諾及WTO的規則可知,歧視待遇不管來自哪一級地方政府,在法律上都將視為中央政府的行為,保證統一實施的法律責任是由中央政府承擔的。
第三,加入WTO對我國現行經濟特區的制度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將進一步統一現存經濟特區與非經濟特區的有關法律實施和法律、法規的建設。
第四,入世進一步推動中央和地方關系的調整,大力提高政府效率,促進政府制度建設。
入世之后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對于落實中國對外承諾、保證WTO規則統一實施更是重要。中央政府決定的事情和承諾的事項和需要全國各地都要執行的事項,一定要以法律
的方式統一落實下去,各地不能各行其是。
五、完善國內立法,主動適應WTO規則,維護國家利益
1.WTO規則國內立法化
就目前而言,WTO法律體系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WTO的基本法;(2)WTO的貨物貿易法律制度;(3)WTO的服務貿易法律制度;(4)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5)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法律制度;(6)WTO關于貿易政策審議機制的法律制度;(7)WTO的復邊貿易協定。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WTO協議不能直接適用,在這一點上理論界似乎已經達成了共識。分歧的關鍵在于是否有一些WTO協議可以在我國直接適用。筆者認為WTO協議在我國不能直接適用,TRIPS協議也不例外,理由如下:
(1)WTO的根本意義或作用不在于確立超越各成員方政府和國內立法機構的具體經貿規則,而在于給成員方進行談判和協商解決國際經貿爭端的場所。框架性和原則性的規定無疑是WTO協議的主要內容。
(2)雖然各國理論界對能否直接適用WTO協議爭議較大,但從美國和歐盟的實踐上看,做法卻基本一致,即不允許WTO協議在國內直接適用。道理其實很簡單,如何在國內適用條約純粹是國內法的事情。對于WTO協議這個各成員方50多年來斗爭與妥協的結果,成員國完全可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通過轉化間接適用的形式,最大程度的趨利避害。
(3)國務院法制辦權威人士強調,適應加入WTO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廢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必須堅持我國憲法確定的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認真研究、準確把握WTO規則和我國對外承諾的相關內容,通過立法程序,把WTO規則轉化為國內法,以此履行WTO規則和我國對外承諾。
綜上所述,我國不能直接在國內適用WTO協議,而是堅持我國憲法確定的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認真研究、準確把握WTO規則和我國對外承諾的相關內容,通過立法程序,把WTO協議轉化為國內法。
2.積極、穩妥開展國內法制建設
中國正在對一些法律法規進行“制定、廢止、修改和保留”的工作。為了適應WTO規則,已經修改和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規。
中國的立法修改還需要有一個對WTO的法律結構和法律性質的認識過程和適應過程。當然對于已經確定的事項和看準的事項,確實需要“改”或者“立”。不“改”和“立”就違法的事項,WTO協定稱之為“強制性違法”,一般包括三種:明確承諾的、羈束性規定的與程序性規定的事項。在不知道WTO協議的確切涵義是什么的情況下就匆忙地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修改,效果不但不好反而會出現新的混亂。
中國與一般的成員國不一樣,她是一個有巨大市場潛力、最快經濟增長速度的大國。日本、加拿大等國都是WTO的主要貿易國,但我感到他們遠遠沒有中國這樣充滿活力,這樣有發展潛力。
所以,中國修改國內立法,不能急,但一定要做,而且要做的有氣度而不拘泥,有技巧而不笨拙。
3.利用WTO法律機制維護國家利益
我們知道,國際爭端的最終解決主要依靠一個國家的實力。在WTO的前身——關貿總協定時期,成員國之間的貿易爭端多數是通過政治和外交手段來解決?,F在WTO140多個成員中,其發展中成員方數量上占到多數,但是美國、歐盟、日本和加拿大四個成員方的貿易額卻占到所有成員國國際貿易總額的大部分。貿易大國的作用與這個世界性多邊貿易組織的存在休戚相關。
經濟小國和弱國除了借助自己的特點與大國周旋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法律機制,獲得平等說話的機會和保護自己利益的力量,依靠法律機制制約貿易大國恃強凌弱的做法。
六、結語
適應WTO規則的要求僅僅是我國法制建設邁出的一步,建設富強、文明、民主的社會主義
法治國家才是我國法制建設的根本目的。
WTO的規則和法律機制是我國市場經濟法制建設的強大外在推動力,她將全面影響和推動我國的法制建設。促成中國法治趕上世界先進水平,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摘要】本文透過《中國入世議定書》、《工作組報告》及WTO相關法規的分析,論述了我國法制建設的現狀以及入世面對的挑戰。從立法、司法、法律監督等方面深入分析加入WTO對我國市場經濟法治建設的推動,并從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統一國內法律實施、完善立法規范化、減少地方保護、WTO規則國內立法化等方面提出了我國的應對策略和法治建設的發展方向。強調指出在適應WTO規則修改國內法律的過程中要穩中求快、注意策略,既不違背WTO規則,又要維護國家利益。
【關鍵詞】入世中國法治法律化
參考文獻:
(一)生源特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高職學生生源呈現出新特點。尤其2008年,隨著第一批“90后”走進了包括高職院校在內的高校校園,給高校校園增添了活力,但同時,由于全國高校的擴招及適齡學生數的不斷下降,使得高職院校生源素質更加不容樂觀。一是成績基礎薄弱。這也導致不少學生進入高職院校后上課聽不懂,大部分學生沒有較好的學習習慣。二是依賴性較大。大部分高職學生長期生活在父母身邊,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獨立自理能力較弱,甚至部分高職學生進校后十幾天不洗澡、不洗衣服等情況并不鮮見。三是生源成分的復雜化。為數不少的高職院校為確保生源數量,既招收普通高中高考生,又招收中專校、職業中學和技校生源,再加上大量成人教育和退役士兵學歷教育,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校園良好學風、校風和校園治安環境,給高職學生的教育管理加大了難度。
(二)個性特點
正值青春年少的高職學生個性鮮明。其積極的個性特點主要表現在:一是高職學生普遍熱情奔放,活潑開朗,性格直率;二是高職學生基本上積極關注時政、關心國家大事,經??葱侣?,具有較強的愛國主義精神;三是敢于嘗試,勇于創新,追求時尚,樂于接受新事物。同時,高職學生又具有有待進一步修身改善的特點:一是為數不少的高職學生自控能力較弱,主要表現為上網、聊天、打游戲,甚至打牌、賭博、酗酒、抽煙等。二是以自我為中心,公眾意識淡薄,社會公德缺乏。不少高職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尤其打游戲等過程中,只考慮自己,很少考慮別人感受,公眾意識淡薄。三是不少高職學生沒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學習動力不足,缺乏上進心。
(三)心理特點
高職學生的心理特點是復雜多變的,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時代特征,其心理特點主要表現在:一是不夠自信。由成績落后帶來的心理自卑、自信心不足,為數不少的學生長期帶有程度不同的心理陰影。二是畏難情緒。相對于“70后”、“80后”而言,“90后”心理成熟度不夠,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困難時不是迎難而上,而是退避三舍,甚或干脆不干了。三是謀求快速成功?!?0后”高職生網絡依賴性強,對“馬云式”成功充滿崇拜,想嘗試、想成功、想快速富有,但無從下手,沒有頭緒,又怕吃苦,結果永遠是漂浮在空中的空想。四是心理問題突出。據有關高職院校新生入學初心理測試顯示,心理或多或少有問題的高職學生正在逐年增加。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辯證關系
高職學生思想政治狀況直接關系到當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關系黨的前途命運和國家的長治久安。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為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機遇,也帶來了沖擊。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機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給當代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給傳統的教育模式注入了新鮮血液。首先,市場經濟自身的自主性強化了高職學生的自主意識,使其認識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的激烈,自我成長的迫切性;意識到自身的主體地位,重視個體的價值存在,敢于充分表現自己,表達自我的情感與追求,有明確的目標感,并為之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其次,市場經濟讓高職學生公平意識顯著增強,認識到公平競爭的重要性,并付諸行動,努力提升自己,為將來走上社會參與競爭打好基礎。再次,社會的商業化也讓高職學生有了效益的概念,這對于高職學生將來的就業以及為人處世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給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沖擊
矛盾統一是事物的本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給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機遇的同時也造成了沖擊。比如,市場經濟過分地強調個體意識,使部分學生只顧追求個人利益,為了達到目標不擇手段,而膨脹的私欲支配了主導意識,便會產生極端的個人主義,過度自信、自負,導致我行我素,以自我為中心,集體意識、公眾意識便會被忽視。又比如,市場經濟的競爭性容易讓高職學生片面注重個體主動性,從而淡化了團體協作意識,沒有集體榮譽感,責任感缺失,這對其在將來的社會競爭中是不利的;再比如,市場經濟的逐利性很容易誤導高職學生盲目追求物質享受,為自己制定高規格的人生規劃,享受高標準的物質生活,而忽略了精神世界的提高和探尋,精神價值無法實現。從微觀上來看,現代網絡科技的發達促進了市場經濟進程的加快,也影響了高職學生的學習、生活,甚至人生觀和價值觀,而高職學生由于缺乏社會經驗,閱歷不足,無法分辨出網絡信息的真偽善惡,從而很容易誤入歧途,沉溺其中,荒廢了學業,自毀前程。
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視域下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對策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視域下,要提高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可從以下幾方面探索對策。
(一)創新和改革教育體制科教興國
是我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建設的重要戰略,為保證此戰略的落實,必須有高素質的專業知識隊伍,包括高職院校學生在內的當代大學生既是后備軍,又是主力軍,對于他們的思想政治教育,關鍵在于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強調其自覺性。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須在堅持優良傳統的前提下與時俱進,不斷地進行創新,以應對新形勢的變化,傳統觀念里的載體主要包括文化載體、網絡載體和先進人物先進事跡,教育體制的改革首先應當探索新載體、新途徑、新方法,全方位加強高職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教論壇/2014.29教學方法要改革,要避免生搬硬套和本本主義,引導學生走出傳統的教學模式,走出課堂,從身邊的細節和大小事件里發掘隱藏的大道理,能夠感同身受,將晦澀的思想政治理論具體到身邊的一草一木,這樣學生學習便隨時隨地無處不在了,學生也能安心坐在課堂里,耐心聽完老師的一堂課,并且能夠理解并記住所學知識。老師也可以旁征博引,用真實的事例來論述思想教育方針,鼓勵學生參加社會活動,用實際行動來參與并親身感受思想政治教育,以此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效性。
(二)改變教育觀念
市場經濟的價值觀是以利益為核心的,不管在何種類型的矛盾和斗爭中,利益始終是其圍繞的核心,而在各種形式的利益斗爭中,經濟利益總是首當其沖,許多問題和矛盾的產生都和利益沖突有著緊密聯系。雖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不斷深入發展的過程中,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高職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須以他們的物質利益為立足點,因為這是矛盾的所在,也是解決方法的關鍵所在,切勿一貫以“假大空”的方式來單純灌輸思想政治教育理論,這種空洞的說教形式并不能讓學生真正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精髓,也無法領會其中的要領,即便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相關的問題,也不能把理論和實際情況聯系起來,更加不能按圖索驥,要依照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堅持以物質利益為基礎的原則,引導學生辯證地看待經濟利益和群眾利益的關系。除了健康的信念支持,先進的教育方法、優秀的邏輯思維和強大的心理素質等都是提高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實效性的必備條件。現代社會的各種誘惑和社會問題,對高職學生的心理素質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脅,一旦高職學生心理素質比較脆弱,心智不成熟,很容易對未來和社會失去信心,對國家的制度和指導方針產生疑惑,這樣的負面情緒不僅危害高職學生本人的身心健康,也會對周圍人群甚至整個社會產生不利的影響。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要擔負起高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任,雖然無法以專業的心理輔導方法對其進行教育引導,但可以通過思想政治理論中的有關方法,諸如團體式心理輔導,讓學生能夠學會在集體生活中與人相處,樹立起集體責任感。
(三)提升教育主體的素質
作為教育主體的教師,要及時更新和完善知識結構,不斷提升自身素質。提高高職學生學習實效性的重點是教師生動而高質量地講授思想政治理論課,因此,思政課教師要重視科研和推陳出新,要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具體實際講授課程,不能只看書本,照本宣科?!耙浞职l揮教學主渠道、教育主陣地的作用,把黨的創新理論貫穿于教學始終,滲透到政治理論教育的各個方面,切實打牢學生的政治理論根基?!盵2]結合高職學生上課實際及有關數據顯示,接近半數的高職學生都比較喜歡知識面廣的老師,思想政治教育課本身比較枯燥難懂,理論性強,教師僅僅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是不夠的,還必須對其他領域的知識有所涉獵,盡量熟知古今中外,精通天文地理,這樣才能在講課的過程中引經據典,博采眾長,把抽象的政治理論放置于教學活動。另外,教師要吃透教材,認真研讀文獻資料,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合理地運用所學知識,不唯書,使學生明白“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我愛我師,我更愛真理”。
(四)貫徹主體性教育理念
主體性教育理念作為一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結合時代要求的新理念,在當前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其實現的途徑主要包括制度的建設和養成教育的強化。在制度建設上,高職院校教師要本著民主的原則,尊重學生,使其能夠完全行使已有權利,大膽提出自己的意見,只有建立在學生真實意愿基礎上的制度落實,才能真正為學生帶來利益。學風的建設也不能忽視,我國古代著名的故事“孟母三遷”就說明了成長環境的重要性。高職學生雖然仍身在校園,但大學的生活環境已漸趨社會化,學生主體也受到了社會風氣的影響,價值觀受到了較大的沖擊,如沒有正確的引導和規范約束,很容易迷失自我。學校可以舉辦一些賽事、活動,通過交流和競爭來嚴肅校紀校規,督促并培養優良學風,讓學生在優良的風氣中完善自我。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在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上的體現,就是要以學生為本,事事都要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不斷提高教師的引領度,從而構建和諧的師生關系。另外,任何思想政治工作都應當依托于高質量的人文關懷,堅持以人為本,真正站在學生的角度,設身處地地為學生著想,才能明白學生真正的需要。高職院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時,應該注重對本校學生身心和生活等各方面的關懷,包括心理上的輔導和生活中的幫助等等,才能讓學生得到全方位的發展。要讓學生有主體意識,認識到“我很重要”,其作用顯而易見。首先,在傳統的教育理念中,大多教師和學生沒有平等、民主可言,教師一直處于嚴肅而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學生則處在較低的地位,這樣明顯的心理位置的差異會導致學生有恐懼學習、恐懼老師的想法,要解決這一問題,應當要增強師生之間的互動,經常舉辦師生交流活動,弘揚校園文化,鼓勵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組織師生進行角色互換,讓師生彼此了解,樹立正確的師生觀、學習觀;其次,過去的授課方式一般比較枯燥單調,誤導了學生,認為思想政治教育便等同于冗長的報告和嚴肅的專題會議,新的教育方式要求教師有針對性地把學生放在與教師平等的位置,把會議、報告等方式轉變為拓展訓練、討論交流等活潑的方式,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提升自我的動力;再次,要不斷拓展高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徑,必須要有思想政治教育對象的配合與認同,在這一層面上,可以說高職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取決于學生的認同和參與程度。
(五)優化育人環境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校園文化是高職學生成長環境中的重要部分,構建和諧的校園文化,能夠促進高職學生以陽光積極的心態來面對生活,同時,又可以提高學生對自身專業學習的積極性、對生活充滿希望的主動性,以及在思考人生相關問題時的創造性,這對于促進高職教育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對于促進高職學生將來盡快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競爭,都有著重要而深刻的意義。校園環境的建設不僅包括學風建設、師生關系的和諧,也包括學生之間的良好的人際交往。高職學生是來自不同地域的群體,他們之間存在著各種差異,不同地域之間、不同經濟水平、不同民俗文化等等都會給學生之間的交往帶來屏障,正確引導高職學生之間的人際交往,杜絕民族歧視、貧富攀比、優差生分化,只有良好的交際環境,才能促進校園整體環境的優良發展。同時,要充分利用校園網絡媒體的新渠道。一方面要注重網絡倫理道德規范的培養,倡導健康的網絡文化環境,另一方面要加強對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使思想政治教育在網絡上具有說服力。
(六)參加社會實踐,理論結合實際
高職院校的學生普遍存在著眼高手低的問題,這一方面是由于受社會的影響,而在學校內部的學多是以課堂教授的理論為主,兩者相脫節;另一方面又由于高職教育雖然強調加強技能訓練和動手操作,但總體來講學生接觸的還是理論型的學術知識較多,理論和實際相脫節。以至于學生雖然真正接觸過的實際操作較少,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已經絕對能夠勝任,對于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也會將出錯緣由歸結于客觀對象本身,而非自身。要從根源上緩解這一弊病,就要鼓勵高職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社會實踐中只有通過社會實踐,檢驗所學知識是否實用,并進一步加深平時所學專業知識的理解和運用,使課堂所學理論知識更加的豐富化、生動化,最終實現對高職學生進行思想政教育的目的。
關鍵詞: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收入分配人才
1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含義解析
(1)我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目標。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在積極穩妥地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我國的分配制度改革就是要把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以高度集中的計劃分配和嚴重的平均主義為特征的分配制度,逐步轉變為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的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是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來的,是黨的十六大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最大突破,它是在十五大解決了其它生產要素能不能參與收入分配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決了其它生產要素怎么樣參與收入分配的問題,即按貢獻大小參與收入的分配。黨的十七大進一步強調: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機會公平,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3)我國經濟學界對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解釋。賴得勝(2003)、許成安、王家新(2007)指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就是指按生產要素的邊際產出給予報酬,從微觀經濟學的角度強調了生要素的市場競爭原則,并且各生產要素之間可以相互替代;衛興華和逢錦聚(2003)認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是指按生產要素在生產財富即使用價值中的貢獻分配,其認為活勞動之外的生產要素沒有創造價值,它們只是創造了使用價值并按此貢獻分配;周為民和陸寧(2002)則認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實際上是按勞分配的表現形式,按勞分配不能成為擁有自主財產權的勞動者直接的具體的分配方式,只能通過市場的作用,轉化為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方式。
因此,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程度應建立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并通過市場機制來衡量,其分配的客觀依據應該是生產要素的實際貢獻,而非所有權,也就是說生產要素投入了生產并通過市場的機制產生了貢獻,當然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的大小參與分配也就是合理合法的。
(4)按生產要素分配的表現形式。在當前主要表現為如下幾種形式:一是指按資本要素參與分配,主要有居民銀行儲蓄存款獲取利息收入,居民購買股票和公司債券等有價證券,獲取利潤、紅利、股息以及資本利得,居民通過合資、入股等投資等方式獲取投資利潤;二是指按勞動力要素參與分配,也即是指工資收入;三是指按技術要素參與分配,即是指技術要素的所有者將自己所擁有的技術或者科研成果投入生產活動,并據以取得相應的收入;四是指按管理要素參與分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管理要素主要是指管理者的組織協調和指揮規劃能力;五是指按信息要素參與分配,在信息經濟時代,信息的所有者據以所擁有的信息對生產經營管理的貢獻獲得相應的報酬。
2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有效形式
(1)技術成果作價入股。對專業技術人員可實行專利、技術、成果入股的政策;針對試行產權制度多元化改革的有關單位,科技人員的科技成果也可作價入股,所占股份的數額由單位和員工雙方商定??萍汲晒牍蓵r,要委托具有法定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要提倡和鼓勵經費完全自理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試行職工資金內部“參股”,年終分紅的作法。允許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和職務科技成果入股。個人或法人以資金的方式投入到事業單位的基礎建設、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經營活動等而獲得經濟效益的,可以按資金投入的份額確定投資者的分配。例如杭州市政府于2001年7月頒布的《杭州市技術成果作價入股的實施意見》。
(2)崗位津貼制度和考核獎勵制度相結合。對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相應技術崗位工作的職工,按月發放崗位津貼,標準可以參照上年度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相應比例確定獎勵幅度。對具有高級技工及其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相應技術崗位工作的職工,定期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且本人平時工作突出的,給予獎勵,獎勵的幅度可以參照上年度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對能夠解決生產實踐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在技術革新或生產實踐中做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高級技能人才可分別給予重獎,獎勵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獎勵,也可以按其產出效益比例提獎。
(7)推出“重大貢獻獎勵及崗位特殊津貼”等獎勵措施。對重大產品開發、市場開拓、工藝攻關、管理創新的成果,按產品上市和改進管理取得的利潤比例或榮譽大小給以重獎。對在研究開發和轉讓科技成果中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單位應給予重獎。鼓勵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深入生產第一線提供技術服務,并按一定比例獲取收益。對在經營管理崗位上做出貢獻的人員和提供重要經濟信息并獲得較大直接經濟效益的人員,可從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根據主要經營管理者的責任輕重、風險大小和工作業績等因素,每年從單位稅后凈增利潤中提取適當資金分配給創造經濟效益特別顯著的主要經營管理者。
(8)試行期權制。運用或借用期權分配模式,讓單位經營者和技術骨干,通過增加業績,以延期兌現方式使其人力資本獲得薪金以外的報酬。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可實行股份獎勵;對長期在關鍵技術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實行期權激勵的分配政策。
(9)年薪制。對長期堅持在生產技術崗位上致力于生產技術進步、工藝改革、設備改造等創新工作成效突出、業績顯著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參照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年薪制辦法,實行年薪制,其年薪水平可按不超過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確定。
參考文獻
[1]賴德勝,《解析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人民日報》,2003年2月18日第9版.
[2]許成安、王家新,《按勞分配:現實還是趨勢兼評關柏春和姚家祥兩先生的學術爭論》,《經濟評論》,2007年第1期.
雖然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共同治理已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發展的普遍趨勢,但這并不等于世界各國的企業制度都必然會趨向于同一種模式。這是因為,企業制度是“嵌入”[1]在制度環境當中的,企業制度變遷不僅遵循了效率追求的邏輯,同時也是制度環境選擇的結果。這就是說在制度環境的異質性假設前提下,企業制度必然也是異質性的。據此,可以對中國制度環境條件下的獨特企業共同治理機制做某些前瞻性的思考。
一、企業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一般原理
歷史地考察發現,在企業治理的角度,企業制度安排經歷了一個:
單邊治理雙邊治理三邊治理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
的拓展過程。(1)所謂單邊治理,主要是就古典企業所遵循的物質資本邏輯而言,個人業主制和合伙制企業是其典型代表,企業契約中物質資本所有者對于雇傭工人的絕對優勢和支配地位是其顯著特征。(2)所謂雙邊治理,是就企業作為物質資本與(異質性)人力資本的合約性質而言。人力資本職能開始從古典企業家當中分離出來而開始成為企業的重要制度性要素是其顯著特征。(3)所謂三邊治理,主要是就企業“員工參與”亦即“同質性”人力資本擁有者參與企業的治理以及剩余的分享而言?!皢T工參與”的邏輯起點,是企業員工對其自身人力資本的產權;“員工參與”的現實狀況,取決于企業契約中其人力資本所決定的談判實力。三邊治理的顯著特征,是企業員工、經理人員、股東之間的博弈制衡關系。(4)所謂共同治理,是就企業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企業的治理而言。共同治理已成為現代世界各國企業制度演進的共同趨勢。
企業不同制度形式之間并非全然的縱向替代關系,也大量并存于現代經濟社會當中。結果,在企業治理結構的爭論中,形成了以物質資本邏輯為核心的委托理論和以利益相關者博弈均衡邏輯為核心的共同治理理論兩種主要觀點。一般來說,在現代社會,人力資本構成企業的制度性要素已成為不爭的事實,純粹的物質資本邏輯已經不能解釋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另外,事實上如科斯所說的,影響他人損益的行為也可視為生產要素和權利[2],結果凡是能給企業帶來損益或其行為受企業行為直接影響的行為人均有可能參與或影響企業契約、企業所有權的分配進而企業制度的設定,也就是說成為了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因此,單從理論邏輯上推斷,企業制度就是在企業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對企業所有權(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的合理配置;進而,企業治理也就應當是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共同治理。當然,企業利益相關者也有“潛在”與“真實”之分[3],在一般情況下,對企業投入了專用性資產的產權主體可視為企業的直接利益相關者,而其他利益相關者角色如顧客、其他企業等則具有一定的派生性質,往往處于潛在狀態。
現代企業理論把企業看作為一系列契約的聯接,其內在遵循的是博弈均衡的原則。這就是說:企業制度安排的具體情況取決于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談判實力對比格局;企業的技術性特征、以及企業生產要素各自的特性是決定利益相關者談判實力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礎上,從理論上說設計企業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機制必須遵循同權原則、均占原則、市場原則和邊際調整原則。[4]所謂同權原則,是說企業各利益相關者均擁有企業的剩余控制權;所謂均占原則,是說企業各利益相關者也都擁有企業的剩余索取權;所謂市場原則,是說企業制度的達成應該堅持通過談判達成不應有不合理的人為干擾;所謂邊際調整原則,則是就企業的再談判機制和企業所有權的“狀態依存性”而言。
二、制度環境變量的引入及其對企業共同治理機制的影響
“共同治理”并不等于按照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對等的原則在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對企業產權進行“平等”的分配,甚至也不等于“所有”利益相關者的企業治理權利都可以在現實當中得到實現。這是因為企業的技術特征以及生產要素的特性決定了企業利益相關者各自具有不同的談判實力。但是,考察各國的企業制度發現,即使企業在技術特征和生產要素特性等方面幾乎完全一致的情況下,企業制度之間仍可能存在顯著的差異。西方發達國家公司存在的兩種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英美模式和大陸模式就是一個例證。這種現象如何解釋?
有學者對美國、日本等國的公司治理模式進行了歷史比較制度分析[5]發現,企業制度是效率追求和制度適應的統一。[6]這就是說,企業制度不僅僅是在效率追求邏輯下對自身內在因素的調整,而且還要同外在的制度環境盡量達成高度的“契合”;或者說企業制度不僅是(狹義)效率原則的體現,而且也是制度環境選擇的結果。由此可以推論,在對企業制度進行價值判斷的問題上應該堅持“存在即合理”原則;制度環境必然會給其中的企業制度打上自己獨特的烙印,而任何一種企業制度模式也只有在相應制度環境下才有意義而不可能具有普適性。由于技術特征和生產要素特性對企業制度的影響一般不以國別而不同,并且經濟全球化條件下技術和生產要素的高度流動性已經大大減弱了其在國家之間造成企業制度顯著不同的可能,因此可以說不同國家制度環境的“異質性”是形成多樣化企業制度模式的真正根源。可見,有必要拓寬視野引入外在制度環境變量的因素,以使我們對企業制度的研究進而對企業共同治理機制的設計更加趨近真實。
盡管制度環境的異質性是企業制度多樣化的真正根源,但現代企業理論作為西方企業理論所本來固有的“一維性”色彩,以及眾多國家迷惑于西方發達國家企業經濟績效的眩目光環而對其制度安排的盲目追隨,卻嚴重影響了經濟理論對制度環境與企業制度安排之間的契合關系以及異質性制度環境條件下企業制度不同模式的關注和考察。經濟學領域的這一缺陷,被新經濟社會學(TheNewSociologyofEconomicLife)敏銳的感知并捕捉,并運用“嵌入性”和“社會建構”理論對其進行了修正[7]。
新經濟社會學認為,從宏觀方面看,經濟組織都是“嵌入”在社會網絡之中的,經濟制度本質上是“社會建構”的;從微觀方面看,現實的人都是帶有歷史和社會屬性的經濟人??梢?,如果說傳統經濟學主要遵循了個體主義的方法論的話,那么新經濟社會學則依據現實整合了整體主義的方法和個體主義的方法。新經濟社會學的理論使企業研究更加逼近現實。
總體上,新經濟社會學和經濟學的結合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新經濟社會學首先提供了一個宏觀制度背景的維度,這正是對經濟學自身所固有一維色彩的揚棄或有益補充;其次,修正經濟學的理性選擇理論,整合經濟學的“經濟理性”和新經濟社會學的“社會理性”,以“效用最大化”替代狹隘的“利益最大化”,實現人的選擇集或效用函數的多元化,就可以對現實人的選擇過程展開微觀分析;再次,在新制度經濟學和博弈論的平臺上,在對經濟生活的分析中把社會性變量納入進去,就可以對現實的多樣化制度安排作出合理解釋。就是說,與傳統經濟學出于個體主義的方法論和對經濟人的單維度界定而對制度創新的:
單維度經濟人唯一的博弈均衡最優制度安排
的特定路徑不同,現實經濟組織制度創新的路徑事實上是:
多樣化制度環境不同經濟人行為特征多重均衡樣式多樣化次優制度安排
這就是說,給定不同社會制度演進路徑和制度環境的異質性區別,經濟主體之間交易的博弈可能會存在多個均衡點或者多重的均衡樣式,從而形成各自不同的制度安排,并且雖然不一定臻至那種理想的最優效率的境界,但在相應的制度環境下也都是最具有“適應性效率”[8]的,也就是說特定情境下“次優選擇”即是“最優選擇”。
對于西方社會而言,由于其制度變遷的自然演進性質,也由于其許多國家都具有相同或類似的文化淵源,其制度創新過程一般不涉及“異質性”制度環境之間的碰撞和摩擦問題。因此,雖然事實上其制度安排僅僅代表了特定制度環境下的特定制度均衡樣式,其企業制度也僅僅意味著“企業制度特殊”,但在其發達經濟的眩目光環之下,由其自身“致命的自負”以及后發國家的盲目崇拜,卻被不恰當地賦予了普適性和一般性的色彩。而對于許多后發轉軌國家,一方面其制度演進路徑就與西方社會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其企業制度建設必然是一種“過程”的創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其制度環境與西方社會存在巨大的差別,與此適應,企業制度創新也必然是一種“目標”的創新,也就是說只可能有一種與特定制度環境高度契合的企業制度形式是最有效的,而決不能把西方的某些經驗和做法不加分析地拿來為我所用。事實上,雖然后發國家企業制度建設對西方經驗的借鑒不可避免,但是引進來的制度安排要想真正有效發揮作用,其一般也要經過一個特定的制度創新過程:首先,附著其上的那些與西方制度環境相適應的制度特征將被逐步剝離;其次,引進制度也必然會逐步打上本國特定制度環境的烙印從而逐步實現企業制度安排的“適應性效率”。
具體來說,不同企業制度模式的宏觀制度根源,主要是通過對企業內部利益相關者博弈格局的影響來體現出來的。這也就是說,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下,企業的真實利益相關者及其談判實力和博弈均衡狀況會有顯著的不同,并進而體現在企業契約和企業制度安排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是在東南亞一帶普遍存在著的家族制企業。東南亞各國或地區的家族制企業與一般所說的家族制企業并不完全相同:后者主要體現了一種純粹的交易成本節約的邏輯,世界任何地方的初創企業都可能會采用;而前者則主要是一個文化地理上的概念,其后潛藏著特殊文化背景的深層根源。這就是說,在家文化傳統根深蒂固的東南亞一帶,經濟行為人所擁有的家族、血緣關系以及忠誠、信義、情感這些特殊“人力資本”的“質”和“量”,是判定其是否企業真實利益相關者的重要標準,也是決定其在企業利益相關者博弈格局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要因素,并體現于企業契約、企業制度以及企業治理結構的方方面面當中。這一邏輯也可以對其他的企業制度模式作出合理的解釋。
三、中國制度背景下企業共同治理機制的若干特征
考慮到中國基本經濟制度的穩定性和文化傳統的深遠歷史淵源,中國企業的共同治理機制可能會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社會主義的和諧競爭理念與企業利益相關者“共贏”的利益格局
同一般而言制度環境“決定”企業制度特殊的“消極”含義相比,社會主義條件下中國特色的企業制度建設應當內涵一種特定的“積極”意蘊。就是說,居于后發轉軌國家的位置,在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過程中,我們應當也可以用社會主義的價值追求和政府主動的制度創新,來盡量避免馬克思所嚴厲批判過的,那種資本主義發展初期曾嚴重存在的種種緊張、矛盾、沖突所付出的巨額交易成本甚至由此造成的災難,比如說古典企業當中勞資雙方之間的種種斗爭現象,而應當反過來主動地倡導一種和諧的理念,通過相關的制度設置,在中國現代企業當中形成一種各利益相關者共贏的利益格局。這是因為,在傳統經濟學那里,由于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私利,因此“每個人都妨礙別人利益的實現,這種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沖突所造成的結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9]。這種自斯密以來逐漸形成的“競爭”的經濟學體系,在較大程度上包含著霍布斯所謂“個人永遠處于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之中”的悲觀主義理念。而事實上,不僅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之間的“合作”同“競爭”同樣的廣泛,而且由于合作是人們之間展開可持續性競爭的普遍基本框架,“合作”更加符合人類的終極價值追求。[10]
第二,我國基本經濟制度與企業治理的“勞動者參與”
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對我國企業制度將會有非常重要的影響。雖然我國社會主義尚處于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還不能達到經典作家所設想的個人在全社會范圍內實現對生產條件的社會的直接的結合,勞動還是人謀生的手段,而不是人生存的第一需要,但是,畢竟我國的社會性質是社會主義的,在生產力還不夠發達的現階段,企業制度即使不能臻至勞動者主導的理想境界,也必然會因由公有制主導的基本經濟制度,在相當程度上關心勞動者的訴求、關照勞動者的命運、關注勞動者的地位,從而促進勞動者對企業治理的參與,形成“勞動者參與”的鮮明企業制度特色。
第三,我國文化傳統與企業制度的家族色彩
家文化體現了中國文化傳統的突出特征,幾千年文化傳統的社會心理積淀作為一種非正式制度環境對嵌入其中的經濟行為人進而企業制度都產生著重大影響。一方面,在不同制度框架下活動著的經濟人其選擇集是不同,對于侵家文化傳統幾千年的中國人來說其選擇集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內容就是信任、忠誠、情義,或者說是家族范圍內部的利他主義世界觀,這是一種內化了的精神效用;另一方面,嵌入家文化非正式制度之中的企業,其經濟行為人所擁有的家族關系,以及所擁有的信任、忠誠、情義這樣一種特殊人力資本的質和量,是企業據以判定自身真實利益相關者的一條重要標準,也是一種據以分配物質資源、經濟利益和企業剩余的重要標準,由此成為影響企業利益相關者談判格局和博弈均衡格局的決定性因素,使企業治理打上鮮明的家族烙印。顯然,這種意義上的家族企業和一般所理解的在企業發展初期階段為了節約交易成本而采取的家族式管理具有本質的不同,也更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不可否認,家族式企業治理方式在成功地避免企業成員的機會主義行為、節約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績效等方面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內生性的制度缺陷。但是,這只是說明我們需要根據新的情況對既有的家族制度進行創新以提高其“適應性”,而決不意味著我們對家族式企業制度模式的有效性視而不見甚至否定。我們認為,從總體上講,在正處于新舊制度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在由于制度真空因而以一種異化了的方式引進西方那種個人主義的價值觀結果形成社會普遍信用缺失的情況下,家族式企業制度模式可能更主要地發揮著一種積極的作用。
注釋:
①⑦參見:張其仔,《新經濟社會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②科斯:《社會成本問題》,載《論生產的制度結構》中譯本,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p191。
③楊瑞龍,《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理論及其應用》,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p132。
④參見:《企業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機制設計》,張立君,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2年第三期。
⑤參見:王東,《美國日本企業的歷史比較制度分析》,載《經濟評論》2002年第二期。
⑥參見:孫早,《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經濟效率與制度適應的統一》,載《湖南社會科學》2000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