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20 1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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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益增強的審計風險,要求獨立審計要進行可審計性研究
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同時也就承擔了相應的審計責任,隨著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使用者專業素質及法律意識的提高與增強,企業會計報表的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已越來越受到獨立審計執業界的關注。
1.會計目標的多元化,提高了審計風險。當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時,一方面會計目標由過于單一的經營責任向多元化發展,既為經管責任服務,又為經管決策服務,同時也為投資決策服務。此時,會計處理不得不在這幾種要求之間尋求平衡,從而增加了對會計信息解釋的可爭議性。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中經濟責任的關系人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受托人、委托人之間的經濟責任關系也成為具有雙向約束力的約定權責關系,這種平等權利,既給了受托者自主處理會計信息的機遇,也增強了委托方要求獲得合理保證的會計信息的要求。這就給會計信息的理解沖突埋下了伏筆。可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經濟環境的變化,會計信息處理復雜化以及不同階層理解沖突的增加,必然導致審計風險。
2.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增加了審計法律責任。在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及影響范圍是相當有限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證券市場的存在和發展,使得各方面的關系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賴于會計的反映內容。因此,會計信息決策作用變得非常重要。一項小小的錯誤會計信息,可能會導致整個社會資金幾萬、幾十萬,甚至幾個億的錯誤流向。正是由于會計信息和經濟后果性日益突出,一旦產生不應出現的經濟后果性,或者鑒定會計信息與使用會計信息雙方對這種經濟后果產生不同看法時,必將帶來法律上的沖突。事實證明,近年來注冊會計師因審計業務糾紛而被推上民事法庭的事件已屢見不鮮。可見,會計信息經濟后果的增大,也引起相關審計法律責任的加強。
3.獨立審計的相關法制還不很完善,導致注冊會計師審計缺乏承擔風險的能力和機制。在國外,注冊會計師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其行業的高風險體現在完善的法律體系下的高額索賠制度。尤其是諸如日本等國家實行的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的無限責任制,會計師及其事務所都將為其造假行為承擔嚴重的經濟后果,如果被司法部門證明與上市公司勾結,將被定性為證券欺詐罪,而遭受嚴厲的刑法制裁。所以,國外會計師事務所一般都是實力雄厚的機構,且都在保險公司投巨額保險。由于我國會計市場發展歷史較短,相關法規不健全,所以我國的會計市場也就缺乏承擔風險的能力和機制。
二、對于任何會計師事務所,還必須講求審計成本和審計效益
1.獨立審計的目的,原本就是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不管其會計報表質量如何,注冊會計師都可依據職業標準相應地出具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一點上看似乎任何企業單位的會計報表都是可審的,但問題在于,一些企業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不予接受,從而拒付審計費用,一旦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拒之門外,則注冊會計師徒勞無益。
2.由于被審計單位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極高,注冊會計師難以通過實施必要的測試程序,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或者,注冊會計師可能要實施極為復雜的審計程序,付出高昂的審計代價,才能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而審計收費卻不能相應提高,從成本效益上來看,顯然,該項目也不具有可審性。
1從公司外部治理角度研究獨立審計的違背
1.1獨立審計的損害因素分析:
筆者認為,獨立審計的損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被審計單位的阻力。審計單位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會干擾審計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利益誘惑。利益誘惑手段往往會使審計師放棄客觀公正的審計立場。
第三、社會關系的壓力。當審計師與被審計單位存在某種親密關系時,很可能會損害審計的獨立性。
第四、自我復核。某些審計師兼容多項服務,進行自我復核。
第五、法律審計資源的短缺。法律進行監管的限制,往往會在法律上留下許多監督的真空地帶,使審計師有違規的傾向。
1.2獨立審計違背的極端狀態——審計合謀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審計合謀是指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人串通,采用不正當手段向審計委托人尋租以謀取利益的現象。其原因如下:
1.2.1法律監管不健全
第一、對公司管理層的違規處罰力度不夠,我國法律對管理層的處罰力度偏輕,與通過違規獲取的暴利相比,管理層傾向于選擇較小的法律風險獲得較大的收益。
第二、處罰的時間相對滯后。由于處罰時間的滯后,使得調查對象在此期間內有了很大的活動空間,使法律的震懾力大打折扣。
第三、訴訟成本高,民事責任條款欠缺。目前我國的法律體系對經濟違法方面民事責任的規制還不是很全面。而且由于訴訟成本過高,很多對審計師的民事責任追究不強。
第四、對中介追究不力,執法不嚴。
1.2.2資本市場的不健全和經理人市場的缺失
資本市場的不健全和缺乏一套完整的職業經理人評估機制,通過市場選擇經營者的可能性較小。
1.2.3“政府監管”下的審計合謀
我國的審計屬于政府主導型模式。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求加強監管力度,優化資源配置。另一方面,又要求地方政府出業績。而地方政府的業績往往出在企業身上以此來帶動地方經濟的繁榮。那么有些地方政府就會非但不對其進行監管,反而縱容公司的造假行為。
1.2.4內部控制現象嚴重
獨立于股東或投資者(外部人)的經理人員掌握了企業實際控制權,使得審計委托關系嚴重失衡,審計難以保證應有的獨立性,為審計合謀提供了空間。
2獨立審計問題的治理對策——基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
2.1與公司外部治理有關的對策
第一、加強市場監管。
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與否的一個評價標準就是能夠確保委托人的權益不被侵害和濫用。具體到屬于公司外部治理結構,就是資產所有者或其代表如何選擇、監控、激勵管理當局和審計師,使管理當局保持誠實,審計師進行獨立執業,避免二者的合謀行為。為此,必須做到:
(1)形成和完善經理人市場機制。
形成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保證公司治理規范的人才基礎,對現有公司管理人形成人才競爭壓力。
(2)規范審計師的聘任、收費標準及服務范圍。
審計師的聘任應該由資產所有者或者其代表來進行;對與審計師的服務范圍,應從法律上加以明確規定。因此,可以建立由國家主導在企業外部培育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經理人市場和產品市場的有效運作機制。由國家通過立法形式保護委托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則尤為迫切。
(3)實行注冊會計師聲譽與個人財富相掛鉤機制。
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劣質審計師會逐漸把優質審計師驅逐出審計市場。為了規避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這種現象,實行注冊會計師聲譽與個人財富相掛鉤機制就顯得尤為必要。因此,應該讓注冊會計師認識到審計合謀行為會通過會計師聲譽的降低而使其利益受損,即使是一次審計合謀行為,都會導致其聲譽的急劇下降。而且在其恢復執業資格的時候,其名譽也是很難以挽回的。在會計職業界,應該加大信息的流通性,以市場和社會的監督來保障審計結果的真實性。
就個人財富而言,可以采用注冊會計師私人財富作為信用抵押的方式。在審計合謀行為中的審計師方,作為事后連帶責任的當事人,抵押的私人財富可以實現對利益受損方的最大限度的有效賠償。而同時,審計委托方與社會公眾會更加可能地選擇并且信任已將私人財富作抵押的審計方。另一方面,一旦將個人的私人財產作為抵押,審計師的個人財產所有權就會處于一種不明確的狀態之中,這種喪失財產的威脅感會驅使審計師拒絕與管理當局的審計合謀行為,恪盡職守履行契約義務,才能獲得更有價值的長期收益。
第二、規范審計環境建設。
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標準包括:對企業經營管理層的法律制約。從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負責人向證監會提交的公司定期報告中的內容和真實準確性提供保證,確保報告不存在有關事實的虛假情況、遺漏或誤導。如果提供虛假報告,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在制度上而不是在道德約束上強化公司治理結構。政府部門應對不按規定如實披露會計信息的公司以及違規的注冊會計師事物所應予以嚴懲,做到依法管理。
代表社會公眾利益的政府監管機構對審計師能否保持獨立性有重大影響。為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投資者的決心,政府監管機構必須對不能保持獨立性的審計師和負有相應責任的事務處進行懲處。由于所處的特殊地位,特別是在目前我國公司治理機制普遍效率不高的情況下,政府監管機構對違規審計師和事務所的查處力度,對審計工作能否保持獨立性和避免審計合謀有直接的影響。
2.2其它相關措施
2.2.1專業素質和道德修養
審計合謀除了有主觀因素利益驅動之外,職業判斷的水平也是導致合謀的原因之一。經濟的發展特性,使得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審計實際業務的發展相對滯后。對于沒有準則可循的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能力就會發揮很大的作用。而這種能力的發揮是建立在獨立審計執業人員較強的認知能力和識別能力的基礎上的。這樣,才能快速的偵察出被審計單位的不當的財務行為。要使注冊會計師具有迅速地執業反映能力,可以要求他們經常參加定期培訓,進行知識更新,不斷提高自身的職業素養與道德水平。
2.2.2行業自律
加強注冊會計師隊伍建設,改變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使其承擔無限責任,維護其獨立性,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行業自律。
市場經濟中,任何一種產品或勞務的價格和質量要求取決于該種產品或勞務的巾場供需狀況。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生產產品、提供勞務所耗費的社會資源,是決定該種產品或勞務價值的客觀基礎,但價值的實現是一個社會過程,取決于社會資源配置的客觀約束。
注冊會計師所提供的會計專業服務的價格與質量的決定,同樣服從于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從需求角度看,對注冊會計師專業服務的社會需要是多方面的,涉及不同的利益團體,有企業管理當局、企業所有者(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政府、企業的潛在投資者、債權人、供應商、顧客、企業員工等;從審計的內容(口標)看,涉及到公允性、一貫性、合法性,舞弊違法行為的檢查,持續經營能力的檢查,內部:控制狀況的檢查,經營的經濟件、效率性、效果性以及與客戶議定的其它特定目標。對注冊會計師專業服務的特定社會需要的形成和變化,成為注冊會計師職業存在與發展的源泉和外在動力。從供應角度看,注冊會計師能夠提供的服務種類、質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自身的數量、專業素質及會計師事務所管理水平等因素。為了滿足對獨立審計的特定社會需要,必然要將一定的社會資源分配于注冊會計師職業。經濟利益是注冊會計帥職業發展的基本內在動因。然而,在特定社會的特定歷史時期,注冊會計師專業服務的供求之間可能是不平衡的。當供大于求時,可以依靠優勝劣汰而將部分供應者擠出市場,或者通過創造或尋求新的需求,從而形成新的平衡。當供小于求時,則需要有新的社會資源投入注冊會計師行業;或者,如果行業進入具有相當難度且無替代選擇,客觀上則要求調整社會需求。否則,在新的平衡形成之前,就會出現注冊會計帥無法很好地滿足社會需求。以至服務質量下降的狀況。
在我國,十分強調法律約束、職業道德教育、紀律制裁對提高獨立審計質量的重要作用,卻忽視廣經濟規律的客觀制約。經濟規律制約是指客戶所支付的價格決定了注冊會計師服務質量的上限;不能設想注冊會計師可以不顧成本而單純退求服務質量。我國有關政府部門以至于客戶在對注冊會計師提出新的審計任務和要求時,并沒有考慮供給方面的因素。也很少提及單獨付費的問題。在我國審計準則制訂的過程中,主要考慮的是審計準則的先進性以及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要求,對供給方面的參與及影響程度的關注則遠遠不夠。我國改革井放后最初的對注冊會計師服務的社會需求由政府的行政力量(法規)創造.同時。通過政府部直接或間接創辦會計師事務所創造供給,形成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促進獨立審汁質量改進的慣性。因而,在獨立審計市場比過程中,首先需要解決的是觀念的轉變,應當從會計師事務所是提供專業服務的經濟組織的認識出發.注重機制的建設,避免因在獨立審計質量問題上求成心切。出現政府過度干預而形成效率低下、事與愿違的結果。
二.影響獨立審計質量的制度因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特別是資事市場的運行中,由注冊會計師實施的財務報喪獨立審計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這種作用具體表現為監督、預警和經濟補償三方面的機制對于獨立審計質量的要求,正是由這三方面的機制內在決定的。在發達國家.獨立審計的三大機制購主要內容包括如下幾方面:
首先.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呈現代企業制度基本特征之。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這種分離更為徹底。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關法律(如美國的《證券法》和《證券交易法》)明確規定,股票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必須公開披露,公司的管理當局必須對報表的質量承擔法律責任:然而,由于利益沖突,專量知識、時間及空間等方面的限制,信息不對稱問題始終存在。由注冊會計師進行的獨立審計,從專量角度就報表質量發表意見賦予報表可信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形成對受托管理公司的當局履行其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會計信息責任的獨立監督。正是這種獨立監督構成了維護和加強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相互信任,合理保障各自利益的基礎。
其次,資本市場能否健康穩定發展,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著直接的影響。資本市場愈發達、這種影響愈大。資本巾場在發揮其資源配置的功能中,信息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投資者根據公司公布的財務報表反其他信息作山自己的投資決策。信息失真,就會導致投資者決策失誤和社會資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導致巨大經濟危機。關國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就是一個例證。通過注冊會計帥的審計,使得社會資源能夠盡快、盡早地從管理差、缺乏社會需要和發展潛力的企業小撤離,重新配置到社會所需要的企業或領域。這種微觀卜對單個個企業的預警,可以有效地避免因問題被掩蓋起來,眾多企業日積月累·后一次性爆發危機,而給社會及投資者帶來慘重損失。
最后,注冊會計帥提供服務取得公費。但經濟利益的驅動有可能使注冊會計師在工作中有失公正。因此,需要在法律上規定。注冊會計師對其提供服務的質量及發表的意見承擔責任,并要求會計帥事務所采用無限責任合伙制或其他證明其承擔責任能力的組織形式。一且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表達廠不恰當的審計意見而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應當給予經濟上的補償。正是這種補償機制,成為社會信任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制度及心理保證。一方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投資者實際承擔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在投資者心中建立起對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信任,并督促注冊會計師不斷地根據社會需要和預期改進工作質量,以質量促發展。
上述三項機制影響和決定著獨立審計的質量。這種機制在不同社會環境中對獨立審計的質量要求不同,審計質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這種制度的約束。因此,改善審計質量的需要從制度的改善入手:
第一,所有者需求決定對審計質量的要求。獨立審計的監督機制主要是為了保護所有者的利益。審計公費是所有者為了避免受托經營一方損害其利益而付出的成本的一部分。在我國,由于經濟體制尚處于轉軌過程,國有股份所有者“虛位”現象較為嚴重。因而盡管法律、法規要求對國有企業及合有國家股份的企業進行審計,但如果國有代表并不真正需要審計,或者說并不需要高質量的審計,則審計只是一種形式。另外,在我國,所有者不到位的另一個表現是,上市公司虛假報告通常只受到國家監管部門的懲處,很少有股東或潛在投資者訴諸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利益。證券市場投資者期望得到回報的主要渠道不是上市公司的良好業績,而是市場投機,政策保護。因此,審計收費越少,他們自身的利益越多。我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產權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以及證券市場的規范與發展,直接影響到對審計質量的實際要求。
第二,宏觀監管需求決定對審計質量的要求。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目標的法律界定,反映了國家賦予獨立審計的社會功能;由注冊會計師職業界制訂的審計準則,反映了職業界對滿足國家需要所作出的積極反應。然而,由于歷史和社會環境的不同,相同的審計目標有著不同的內涵。例如,發達國家和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中,都要求注冊會計師關注違反法規行為。然而在發達國家,市場經濟體制以私有經濟為基礎,國家制訂的直接約束、規范企業行為的法律法規較少。在我國,目前尚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過程中,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成份仍占有主導地位,國家從行政管理者和所有者雙重身份出發,制訂了內容繁多、十分具體的各種法規來約束、規范企業的行為,其中有的是為了保護國家所有者的利益,有的是為履行國家發展經濟職能,有的則關系到國民經濟或市場經濟的運行秩序。因此,在中國,檢查違反法規行為意味著注冊會計師更大的任務和責任,需要更多的經濟資源,也必然因要求耗費過多的社會資源而無法實現。
因此,國家必須明確,在有限的社會資源條件約束下,何種獨立審計目標對有效地發揮好國家宏觀監控作用最為重要,這是合理確定獨立審計質量目標與質量要求,充分利用有限的獨立審計資源的另一重要的制度基礎。
第三,會計師事務所約束機制影響對審計質量的要求。會計師事務所發揮其社會功能的前提條件之一,是注冊會計師不僅在專業水平上,而且在經濟基礎方面,確有能力對獨立審計的質量承擔經濟責任。在發達因家,無限責任合伙制一直是會計師事務所的主要組織形式,直至本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開始在法律上允許成立有限責任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但即使在法律上解除了禁令,各會計師事務所仍然對采用有限責任合伙制十分謹慎。迄今為止,也很少有事務所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究其原因,不是因為會計帥事務所不愿意規避風險,而是因為怕失去公眾的信任、喪失保障和提高審計質量的動力。在法律上允許采用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責任公司制,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訴訟之多已危及注冊會計師職業界的生存和發展,從另一方面講。則是由于會計師事務所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積累了較強的經濟實力,職業責任保險也已具備了相當的規模。如果沒有這樣的經濟基礎,投資者及其他審計報告使用者對注冊會計師的信任就會喪失重要的心理保障。
深入考察會計師事務所約束機制的問題,還涉及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與客戶規模相對應的內在要求。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從經濟上,人員數量與素質等方面與客戶的規模不對應,則其審計的質量難以保障。國際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包攬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國際上最大的跨國公司的審計業務。正是這種內在要求的必然結果。
在我國,對違反職業道德弄虛作假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在經濟方面要求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賠償還遠遠不夠。迄今據報導的案件,集中在少數地區和個別所,且主要涉及驗資業務。在國有企業審計中,幾乎沒有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因審計質量被給予經濟補償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質量承擔責任的經濟約束缺乏剛性和力度,是獨立審計質量保障機制重要的制度缺陷。
三、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獨立審計質量要求與社會需求審計目標緊密聯系在一起,在特定社會環境下可以達到的一般水準,是一個復雜的社會過程,其中經濟因素是基礎,市場機制的建設是保證。缺乏以經濟為基礎的優勝劣汰的健全的市場機制,僅僅靠監管機構的懲罰,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獨立審計質量的問題。因此,應該積極建立健全有關的制度,促進健康的市場機制的形成和完善。對此,筆者有以下建議:
1.配合新《會計法》的出臺,股份期權制的試行,加大對企業管理當局的激勵及懲處力度,改善企業管理當局的責權利關系,增強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與壓力。在貫徹新的《會計法》過程中,必須使企業管理當局對會計信息失真、弄虛作假、欺騙股東和公眾及政府的行為負起主要責任,而不是將會計師當作替罪羊。
2.應當通過適當的法規和監管.防止惡性壓價競爭,從審汁收費角度保護投資者利益。有關的監管部門,國有企業主管部門和公司董事會應充分關注審計收費過低的問題。可以要求會計報表(或費用明細表)中單獨列示審計收費,對以壓低收費爭取客戶給予經濟處罰:
3.在提出對注冊會計師新的業務要求前,在審計準則制定及修訂過程中。應加強政府有關部門的協作建立科學的協調與決策機制,強調民主化與透明度,理順社會與注冊會計師職業界的溝通渠道,使確定的獨立審計目標及質量要求能夠保持社會需要與職業界水平之間平衡。
4.促進會計師事務所的聯合。建立起具有足夠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以完成大型、超大型企業集團的審計業務。中注協可以提出客戶規模與事務所規模的對應關系的建議性意見,并鼓勵事務所培養和宣傳品牌,縮小國內所與外資所的收費差距,通過加強事務所自身力量促進審計質量的改善。
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號——審計業務約定書第二章“一般原則”第五條明確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審計業務時,應當考慮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獨立性,并按照本準則的要求,與委托人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和《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并指明:獨立是客觀、公正的前提。獨立性的程度直接決定了審計目標的實現程度。可見,審計的獨立性是開展審計業務的前提,是審計結論是否客觀公正的重要保證。
一、獨立審計市場需求不足對獨立性的影響
一方面是企業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缺乏內在需求,絕大多數企業聘請注冊會計師不是為了改善自身經營管理或滿足相關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而是為了應付上市公告、政府監管以及應付年檢、貸款、納稅等對企業強制審計的要求。這種基于需要,不得已委托事務所進行審計的狀況使企業認為社會審計的作用不大,不愿接受審計,形成潛在的需求空缺或不足。
另一方面是注冊會計師與企業主管部門對報表信息的特定要求與財務處理規定的判斷標準容易存在差異,難以與注冊會計師查出的問題以及對問題的處理意見達成一致,使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關系中處于不受重視的尷尬境地。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極易喪失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動力,造成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不強,執業質量不高。
二、審計關系失衡對獨立性的影響
獨立審計是受托審計。委托人、被審計人、審計機構三者之間應當是相互獨立的,但從實際情況看,來自于發起人或控股股東的公司管理當局事實上集公司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于一身,公司管理當局由被審計人變成了審計委托人,即管理當局聘請審計機構審計,監督管理者自己的行為,并決定著審計人的聘用、續聘、收費等事項,使會計師事務所在與客戶之間的審計關系中處于從屬和被動的地位,并對公司管理當局有經濟依賴性,必然從根本上破壞審計的平衡關系。
三、會計師事務所經營弊端對獨立性的影響
(一)會計師事務所經營不獨立的影響
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獨立審計與國家審計相比,它應完全處于中立的地位,只受法律約束不受行政干預、不代表任何所有權人和其他經濟關系利益的社會審計組織。但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處于形式上獨立而實質上未獨立的狀態。一方面權力主體有意或無意地干預會計師事務所的經營和獨立審計市場的基本秩序,使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行為很難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另一方面注冊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期望依賴有關機構和政府官員的權力去分割獨立審計市場。因此,注冊會計師可能會屈從權力主體的壓力而不再保持獨立性。在獨立審計沒有完全擺脫行政干預的情況下,獨立審計缺乏應有的客觀公允性。
(二)審計收費的隨意性和依賴性的影響
只有按規定的標準公開收費,杜絕或有收費,才能夠保持審計獨立性。目前,每一份審計報告都是會計師事務所與上市公司討價、還價的結果,委托者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購買“審計”,注冊會計師則為獲取利益而承擔風險進而喪失獨立性。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審計市場逐漸由賣方市場轉向買方市場,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會計師事務所的無序競爭,一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占有市場份額、保持客戶,不惜降低審計收費,從而導致審計獨立性喪失。
(三)非審計服務的影響
非審計服務的高額收費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一方面事務所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收入比較可觀,而審計服務的收入相對較低,事務所由于害怕失去非審計服務所帶來的利益,作為妥協有可能在財務審計方面網開一面,在收取高額非審計服務費的情況下,事務所是很難獨立、客觀、公正地發表審計意見的;另一方面當非審計服務的收費超過審計服務的收費時,便會在非審計服務與審計服務之間形成市場競爭,造成審計服務競爭力趨弱,對審計服務的質量有一定影響。(四)注冊會計師個人與客戶之間的經濟利益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注冊會計師應獨立于客戶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以及聯營、合營企業。如果注冊會計師個人與客戶之間有著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勢必會影響審計的獨立性。一旦注冊會計師與客戶有著某種財務利益上的牽連,就有可能難以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斷,這是產生獨立性風險的因素之一。
四、行業監管不力對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目前針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違紀行為,監管部門主要采取警告、暫停執業、撤銷等行政方式,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的幾乎沒有。這種單一的處罰手段起不到應有的懲罰作用,縱容了注冊會計師的違法行為,增加了執業風險,影響了會計師事務所本身保持獨立客觀的自制力。
五、針對目前現狀的幾點建議
(一)管理者要把審計同自身利益結合起來
國有股份公司管理者缺位現象亟待改善,只有真正的國有管理者把自身利益需要同對審計的需求結合起來,才會有真正的審計需求市場。公司管理者要把獨立審計作為改善自身管理,促進企業發展的動力,真正地從內在要求上需要審計的監管,堵塞自身的漏洞。
(二)深化企業改革,切實規范政府對法定業務的需求,改善審計關系,理順審計需求秩序,給事務所以真正的經營自,從根本上保障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業務的獨立性。
(三)改善事務所的經營現狀
適當控制公司管理當局的權力,防止注冊會計師受管理人員左右,從而保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防范審計市場的無序競爭,規范審計收費,按規定的標準公開收費,杜絕或有收費。對某些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獨立性下降的、特定的非審計服務應當禁止。禁止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股東的注冊會計師與客戶具有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股東在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涉及間接經濟利益關系,則該會計師事務所不能接受對該客戶的審計和其他鑒定業務;會計師事務所的一般職員,如果在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涉及間接經濟利益關系,應當回避。
獨立審計是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產物,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提出意見,做出結論,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無時無刻都處在潛在的職業風險之中,尤其是在這個“訴訟爆炸”的時代,頻頻發生的審計訴訟,使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必須承擔“深口袋”和“風險社會化”的責任。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
我國審計界對審計風險的表述一般認為:審計風險是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共同作用的結果。固有風險是在假定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內部控制時錯報、漏報財務信息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內部控制未能防止、糾正錯報、漏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審計人員進行實質性測試未能發現錯報、漏報的可能性。一般的審計模型將四者的關系表述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其中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是由被審計單位造成的,審計人員只能評估它們的水平,并不能消除這類風險。審計人員要想控制審計總風險水平,只能通過控制檢查風險的水平來進行。
二、審計風險的成因
獨立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2.1審計方法固有的局限性和審計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審計抽樣的確存在抽樣誤差,不論抽樣的規模有多大,只要不是全面審查,這種誤差就不會消失,同時根據部分樣本的特征來推斷總體的特征時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可靠。同時由于審計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更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所有經濟事項及財務收支都進行查實、核對,因此注冊會計師不能保證審計結果絕對真實、可靠。
2.2審計人員的經驗不足,不履行職業道德。
審計人員面對迅速變化的客觀環境和復雜的審計業務,再加上自身審計技術水平不高,經驗有限,造成對審計業務不能全面把握而產生審計風險。當然有些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講人情、收受好處、不履行審計職業道德,遺漏重要的審計程序,提供虛假報審計告等同樣也會形成的審計風險。
2.3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薄弱。
有時經理層為了粉飾財務報表,達到上市、借款等目的,借助于高科技虛增收入,減少費用,弄虛作假。同時,公司的管理者們為了不讓審計人員查出自己的問題,通常也不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他們要么不提供注冊會計師審計所需要的資料,要么不提供必要的條件,這些無疑都會給審計工作帶來風險。
2.4審計機構內部管理欠完善。
目前我國相當多的事務所沒有建立或健全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導致發生錯弊和過失,知法犯法。也有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質量控制不力,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底稿的三級復核控制制度形同虛設。
2.5相關法律的缺失,懲罰機制不夠嚴厲。
由于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時間較短,許多法律、法規都不是很健全,它們對注冊會計師的約束能力都較小。許多法律規范只是吊銷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責任以及當該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時產生的刑事責任,這些法律法規中大量存在原則性、抽象性條款,卻忽視受害人的補償方式是欠妥的。從總體來看,我國的法律法規尚不配套,條文規定不很明確,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
三、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3.1審計方法的選取。現代審計方法與審計風險有十分密切的關系,審計人員要運用現代科學的方法和技術,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審計方法,同時還應該逐步提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水平,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的風險。
3.2慎重選擇被審計單位。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客戶的經營成果和經營行為,因此與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了解客戶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是防范和化解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另外,對于風險過大的業務不予承接。客戶甄選并非只是針對新客戶進行的,當現有的客戶出現更換管理層,陷入財務困境等影響審計風險的事項時,需要重新評估其風險,考慮是否繼續接受委托。
3.3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審計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注重實踐經驗的積累,努力提高執業人員的執業水平,同時在執業過程中始終保持負責的態度,謹慎做出職業判斷。更重要的是不斷強化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制定職業道德的裁決指南,成立相應的執行機構,在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規范現象時,既要有裁決的執行部門,又要有相應的執行依據,使職業道德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3.4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為了防止審計風險化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或投保責任保險是非常有效的措施。在西方國家投保充分的責任保險是會計師事務所一項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盡管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訴訟,但能防止和減少訴訟失敗是會計師事務所發生的財務損失。我國也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按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3.5加強審計機構內部管理。要保證審計質量,除了審計人員應嚴格執行審計準則和執業道德外,審計機構還應建立、健全審計內部控制機構,保證每位審計人員都始終按照專業標準的要求執業,保證審計的質量。
3.6加強法制建設,加大懲處力度。首先修改和完善現有法律,將違法違紀行為與相應的責任進一步細化,進一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同時,完善審計訴訟制度,制定統一的、可操作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法律責任的認定程序,使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民事賠償責任得到落實,提高法律責任對注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約束剛性。
3.7加強外部監管,提高社會的關注度。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相關法規和準則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監督注冊會計師執行行為的能力。同時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將注冊會計師的弄虛作假行為曝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輿論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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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產生的會計信息經過收集、評價、使用,得到的可以作為出審計意見的依據。在獨立審計中,審計證據是開展審計工作的必要支持,在審計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獨立審計的核心內容。對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是規范審計人員獲取審計證據的需要,提供審計人員收集和判斷審計證據工作是否合理、有效的標準,為審計人員獲取審計證據,發表合理審計意見提供指導。
一、確立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的意義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的定義是,“注冊會計師為了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財務報表依據的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審計證據的最終目的是形成審計意見,而這一目標是與整個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目標相一致,而且不但會計信息是形成審計意見的依據,會計信息以外的信息,如被審計單位會議記錄,內部控制手冊等也是佐證審計意見的依據,本文將這兩類信息稱為審計信息。發表審計意見是依照一系列的審計工作程序來完成的,審計人員接觸審計工作最先面對的是被審計單位繁多的審計信息,最終得到的是依據原始的審計信息出具的審計意見。從審計信息到審計意見實際上是一個信息的再加工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審計信息成為審計證據是一種質的飛躍,這凝聚了審計工作的大量努力,包括對審計信息的收集、評價、使用。最初的審計信息是大量零散的,缺乏完整性和系統性,不便于存儲、查找和利用。而形成的審計證據是要進行綜合歸納的。因此,存在一種統一的審計證據總體要求,有助于提高獨立審計工作的工作效率,為實現審計信息轉化為審計證據提供一致的標準。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業務量急劇增加,大量金融工具的出現,獨立審計的結果——審計報告越來越受到需求者的關注,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審計訴訟大量出現,審計責任越來越重大,這就為審計報告的供給方——審計人員帶來了審計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審計證據的獲取就不得不充分考慮風險的影響。在實際審計工作的程序中,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實施控制測試以及實質性程序艘是為了避免風險給審計工作帶來的損失,然而實際上風險是無法被消除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被降低。為了使審計風險降低到一個可以接受的水平,獲取的審計證據就應當符合特定的標準,這一標準就是對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就為審計人員在評估審計風險,獲取審計證據提供了引導,為降低審計風險提供了參照標準。
二、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
在明確了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產生的必要意義后,本部分主要探討審計證據總體要求的含義及其作用。關于審計證據的總體要求,國內外審計理論界、審計準則都提出了相應的解釋,被廣泛接受的內容是審計證據總體要求或稱為審計證據特征,包括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審計證據的適當性。
(一)對于審計證據充分性的考慮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描述審計證據的數量特征,是對審計證據數量的衡量,使審計證據在數量上能夠滿足形成審計意見的需要。審計過程中對于審計證據數量的要求是獲取審計證據的首要條件,只有取得充分數量的審計數據,審計工作才能正常開展,才能形成有佐證的審計意見。當然,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決不是對審計證據無限量的要求,還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
1.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對審計證據充分性的影響表現在:審計風險越大,對充分性要求高,即需要審計證據的數量可能越多。從一般意義上講,風險與證據數量呈正相關關系,風險大的審計項目其存在風險的審計信息分布較散,涉及較多的審計信息,為獲取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狀況的信息必然要增加審計證據的數量。另一方面,審計證據數量的增多有助于發現被審計單位不易發現的舞弊行為,規避審計風險。
2.審計項目。
審計證據的數量,還與審計項目的特征有關。通常,重要的審計項目要求的審計證據越多。例如:對建設項目的審計,其本身就是一個包含復雜數據信息的工程,而且建設項目在整個企業的戰略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占有企業大量人力、物力的項目,也是整個審計工作的重點,顯然要對這樣的審計對象實施審計獲取相當數量的審計證據是不可缺少的環節。
3.成本效益。
對審計證據充分性的要求并不意味著審計證據可以無限制的多。在獲取審計證據的同時,審計人員需要耗用大量精力甚至財力,在有限的審計時間內將企業長時間積累的審計信息全部用于輔助審計證據是不現實的,況且某些審計證據的取得并非是免費的,過多的審計證據會成為審計負擔。成本效益因素的另一層含義是審計成本的耗費并不是越少越好。對于一些必須要重點審查的項目,如數巨大的應收賬款,盡管取得該審計證據存在一定難度,需要一定的成本,但該項目的重要性決定了耗用成本的必要性。
(二)對于審計證據適當性的考慮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定義為,“是對審計證據質量的衡量,即審計證據在支持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列報(包括披露)的相關認定,或發現其中存在錯報方面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審計證據對于質量的考慮是從相關性和可靠性的角度來看的,這似乎是與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相吻合,但實際上并非如此,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是服務于會計目標決策有用性的,而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性是要符合審計目標即作為出具審計意見的依據,“不相關”、“不可靠”的會計信息并不意味著審計證據的“不相關”、“不可靠”,正是這樣的會計信息揭示了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可能舞弊的行為,是值得審計人員高度重視的。
1.審計證據的相關性。
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是與審計目標密切聯系的,是指審計證據的獲取應能為做出審計意見提供佐證,也就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認定。對于符合性測試獲取的審計證據,其相關性的決定因素包括:內部控制的存在性、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內部控制的遵守情況。對于實質性測試獲取的審計證據,其相關性在于對會計報表的認定及認定報表中列示項目的存在,權責關系,業務發生,完整性,計量,信息披露等。《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相關性的原則要求是:“特定的審計程序可能只為某些認定提供相關的審計證據,而與其他認定無關;針對同一項認定可以從不同來源獲取審計證據或獲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只與特定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并不能替代與其他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按照相關性的要求對審計信息加工形成有證明力的審計證據是對審計證據質量要求的體現。
2.審計證據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審計證據的可信程度,即審計證據能否如實地反映客觀事實。這是從審計證據質量的另一個方面來考慮的。符合相關性的審計證據是對會計報表事項的認定,這種認定的前提是審計證據的真實可靠。如果獲取的審計證據不可靠,那么對于證據內容的認定就是無意義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對審計證據可靠性的原則要求是:“從外部獨立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其他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內部控制有效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薄弱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或推論得出的審計證據更可靠;以文件記錄形式(無論是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存在的審計證據比口頭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從原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傳真或復印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
近年來,國內外出現了一系列上市公司財務欺詐案,致使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動搖了社會公眾對審計報告的信任。從暴露的問題看,這些上市公司進行會計造假肆無忌憚,而提供審計服務的注冊會計師不按準則執業,也難辭其咎。美國的安然公司和我國的銀廣夏公司進行財務欺詐就是很典型的兩個例證。安然公司在清盤過程中,不得不對其編造的會計報表進行修正,將近三年來的利潤額削減20%,約5.86億美元。安然公司作為美國的能源巨頭,在追求高速增長的狂熱中操縱會計準則,進行表外融資的游戲,并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作為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正在接受美國司法部門的調查。值得注意的是,在過去三年中,美國涉及盈利報告數據失真并予以修正的大公司數量達到了233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首席會計師特納說,在過去6年中,金融欺詐和隨之而來的公司會計報表修正等行為已使投資者的損失超過1000億美元。會計數據的真實性問題已引起美國社會的廣泛關注,公眾開始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產生懷疑。應當說,美國的審計準則還是比較完整的,但為什么還會出現象安然公司那樣的審計失敗呢?除了審計準則存在的缺陷外,是否與美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出現的與其行業職責不符的行為有關:一是會計師事務所降低審計標準,以期加強與客戶的關系,發掘更多的咨詢業務。在收費標準方面,咨詢服務要比審計服務高得多;二是注冊會計師為了跳槽到客戶去工作,在執業期間遷就客戶,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三是審計制度阻礙了注冊會計師對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調查,會計師事務所為了降低成本往往使用新手或對會計報表的檢查流于形式。
我國出現的銀廣夏等上市公司財務欺詐案,目前正在審理中,據已公開的案情分析,雖其根源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層舞弊,但注冊會計師未能嚴格執行審計準則,對出具的虛假財務報告也負有審計責任。不可否認,注冊會計師出現審計失敗,除了自身職業道德和專業勝任能力存在問題外,還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一是有些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存在缺陷,注冊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執業,一旦與管理層發生分歧,容易發生公司購買審計意見行為;二是有些公司對高質量的獨立審計缺乏內在需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時,考慮的是誰能以低價快速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三是注冊會計師行業存在著“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有些違規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四是有的地方或部門出于不同目的,對注冊會計師執業進行不恰當干涉。但是,注冊會計師不能由于存在著種種不利的外部環境而去遷就現狀,隨波逐流,甚至同流合污。我國的注冊會計師面臨的是更加復雜的執業環境,就更需要有針對性的執業標準和道德規范。
國內外注冊會計師行業出現的新問題,使得獨立審計準則的建設面臨著新的形勢。最近發生的一系列審計失敗案件雖還沒有涉及審計準則問題,但濫用審計意見類型、審計意見避重就輕的問題是存在的,隨著司法的介入,對審計準則的考究難以避免。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制定出高質量的獨立審計準則,向社會公眾表明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應該達到的標準和承擔的審計責任,以引導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有一個合理的期望。因此,獨立審計準則應當起到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促使注冊會計師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有效發揮注冊會計師的鑒證和服務功能的作用;同時,也應當為社會公眾衡量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提供依據,從而使司法部門能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斷,維護注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
二、獨立審計準則建設亟需研究的幾個問題
第一,關于原則和規則的關系。當前,國外在制定會計準則時主要有“原則導向型會計方法”和“規則導向型會計方法”兩種做法。原則導向型會計方法適用性強,能夠應付日漸復雜的經濟業務,但不夠詳細。規則導向型會計方法針對性強,具體明確,但只能在特定法律環境下才會起作用,容易受到操縱。因此,安然事件發生后,許多人士建議將兩種方法結合起來,趨利避害。在制定審計準則時,我們同樣要處理好原則和規則的關系。獨立審計準則既要有原則性的規定,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又要有可操作性的程序,便于注冊會計師執業,以保證獨立審計準則得到貫徹和落實。
第二,關于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問題。在近期國內外證券市場發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中,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倍受關注。我國雖然頒布了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但還比較原則,需要制定具體準則和指南。當前,注冊會計師行業存在著一些與獨立性有關的現象急需規范和明確。例如注冊會計師與客戶存在經濟利益、親屬和個人關系;曾在審計客戶中工作或準備到審計客戶中工作;長期為同一客戶提供審計服務;在提供審計服務的同時還提供非鑒證服務;等等。
第三,關于社會公眾期望差距。當前,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更多的是公司管理層舞弊行為,由此導致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失敗越來越多。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期望很大,要求注冊會計師在發現公司管理層舞弊行為上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因此,滿足社會公眾的期望并維護注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就顯得非常重要。我們既要堅持審計準則,保證審計質量,同時還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公眾更多地了解注冊會計師的職責,縮小社會公眾與注冊會計師職業界之間的期望差距。
第四,關于風險導向審計。風險導向審計的優點是注冊會計師既可以把審計資源集中于高風險的審計領域,又可以提高審計效率,節約審計成本。雖然風險導向審計理論和實務尚不成熟,但已經引起國際職業界的注意,包括國際審計與可信性保證準則理事會在內許多職業組織都在對此進行研究,并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隨著我國注冊會計師整體素質的提高,有必要適時出臺有關風險導向審計的指導意見,引導注冊會計師在一些公司試用。
三、進一步搞好獨立審計準則建設工作
從1995年起,中注協先后制定了5批獨立審計準則,共46個項目。總的來看,中國獨立審計準則體系已基本建立,它為規范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為應對證券市場和注冊會計師行業面臨的新形勢,有必要做好以下工作:
非審計服務是相對于審計服務而言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向客戶提供除審計服務以外的多種服務的總稱。非審計服務大體可以分為以下三類:會計、薄記服務,稅務服務等內容。筆者認為非審計服務對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產生負面影響。首先,提供審計服務是CPA的主要業務,但是近年該服務的邊際利潤卻不斷下滑。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會計師事務所非審計服務邊際利潤的卻不斷提高,致使會計師事務所更樂于接受和提供非審計服務。
當非審計服務所取得的收入超過一定界限后,人們就會認為注冊會計師更注重非審計服務,外界的利益相關者會擔心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獲得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機會,忽略甚至是縱容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的錯誤與舞弊,審計的獨立性受到了損害。其次,隨著越來越大比例非審計服務的提供,越來越多審計訴訟案的曝光,使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產生了信任危機,注冊會計師行業已形成的職業準則和法律責任體系受到公眾的質疑。第三,由于非審計服務的多樣性,很難在該領域內建立職業準則和責任體系,從而使注冊會計師獨立、客觀、公正的聲譽受到損害,而良好的聲譽恰恰是注冊會計師能夠更好發展有利保證。
2、內部人控制制度。
內部人控制制度會對我國民間審計產生負面影響。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是從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公司股權高度集中“一股獨大”,控制股權的主體是國家或法人,有效持有主體缺位且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監控機制有名無實。這種情況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嚴重,來自于發起人或控股股東的經營管理者往往集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于一身,在這種模式下,傳統的上市公司審計中存在的股東、經營管理者、CPA三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實質上已簡化為經營管理者與CPA二者之間的關系,經營管理者由被審計人變成了審計委托人,并決定著審計者的聘用、審計費用的多少等事項,從根本上破壞了傳統委托理論下委托人與CPA之間的平衡關系,而注冊會計師又明顯處于被動地位,甚至遷就管理當局,從而破壞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3、監管機制和法律法規。
監管機制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會對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產生負面影響。首先,我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是財政部下屬的行政部門,由于其行政事務繁多且專職人員不足,很難對眾多家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和控制。其次,雖然我國已經頒布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和《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但是,從目前從業人員的素質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構成及總體的執業環境來看,僅僅通過行業自律很難達到預期效果。
二、增強CPA審計獨立性的對策建議
1、鼓勵會計師事務所發展非審計服務并對其充分披露。
非審計服務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拓展業務和擴大規模,論文格式增強經濟獨立性,提高財務安全保障系數,從而加強注冊會計師獨立判斷能力,以獨立、客觀、公正的心態發表審計意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拓展非審計服務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審計獨立性,因此要求我們在加大CPA非審計服務力度的同時也要對其實施監控,最好的做法就是對非審計服務進行充分的披露。
當會計師事務所對同一家企業即提供審計服務又非審計服務時,被審計企業應該在其財務報告中披露該事務所提供非審計服務的類型、程度及支付的相關費用,同時會計師事務所也應公開披露因提供非審計服務而增加的收入及審計師輪換的情況,只有這樣,投資者才能判斷CPA提供的非審計服務是否恰當,是否保持了應有的職業道德和獨立性,才能確保注冊會計師沒有提供會引起社會公眾懷疑其獨立性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鑒于上市公司多存在“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要求公司中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必須要充分發揮其作用,嚴格執行《公司法》中所規定的由審計委員會提議或者決定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權。
同時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或者解聘由獨立董事來決定,如果發現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報告存在弄虛作假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報告。這樣,既可以在較大程度上遏制上市公司通過獨立聘用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來達到造假的目的,又有效地改善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環境。
3、建立健全民事賠償法律制度。
一、設計階段的劃分
(一)建筑工程設計階段的劃分
1.建筑工程設計應按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進行。
2.小型或技術簡單的建筑工程,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可按方案設計審批后直接轉入施工圖設計的兩階段進行。
(二)與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有關規范和規定
1.建設部[1992]102號文版發的行業技術管理標準《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規定》(中南建筑設計院主編)
2.上海市標準DBJ08-64-97《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上海市勘察設計協會主編)
(三)設計文件編制原則
設計文件編制必須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政策和法令,應符合國家和地方建筑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規程)和制圖標準,遵守設計工作程序。
各階段的設計文件應是完整齊全,內容深度要符合規定,文字說明和圖紙均應表達清晰、準確,整個文件必須經嚴格校審,減少各種差錯。
二、初步設計圖紙深度
(一)區域位置圖
1.地形和地物;
2.城市坐標網、坐標值;
3.工程場地范圍的測量座標或尺寸;
4.場地附近原有或規劃的交通線路及公用設施,本工程道路、鐵路接線點及進入場地的位置、坐標和標高;
5.場地附近河道、水庫的名稱、位置、主要高程;
6.場地附近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和名稱;
7.指北針、風玫瑰圖;
8.區域位置圖可視工程規模等情況與總平面圖合并;
分析中國電信、金融大廈區域位置圖。
(二)總平面圖
1.地形和地物;
2.測量坐標網、坐標值,場地施工坐標網、坐標值(或標注尺寸),規劃紅線;
3.建筑物、構筑物、出入口、圍墻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的坐標(或相關尺寸);
4.廢舊建筑物的拆除范圍、相鄰建筑物的名稱和層數與相鄰建筑物的距離、日照陰影圖;
5.道路、鐵路和排水溝的主要坐標(或相關尺寸);
6.停車庫(場)的車位布置、消防登高場地、綠化及美化設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針、風玫瑰;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工程量表;
9.說明欄內應有尺寸單位、比例、場地施工座標和測量座標的關系、補充圖例及必要的說明等。
分析中國電信通信總平面圖。
(三)豎向布置圖
1.場地施工坐標網、坐標值(或尺寸);
2.建筑物、構筑物的名稱(或編號)、室內外設計標高;
3.場地的道路、鐵路、河渠或地面的關鍵性標高;
4.道路、鐵路、排水溝的起點、巒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等設計標高;
5.用坡面箭頭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針;
7.比例、尺寸單位;
8.當工程簡單時,可與總平面圖合并。
(四)內部作內圖
1.道路、排水溝、擋土墻的斷面、尺寸、用料;
2.工程復雜時,專業管線干線需進行綜合。
(五)平面圖
1.表明軸線、軸線編號、變形縫的位置;
2.表明墻、柱、幕墻、內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作業平臺、吊車類型、噸位、跨距、行駛范圍、鐵軌、地坑、陽臺、雨蓬、平臺、臺階、坡道、散水、水池、衛生潔具及與設備專業有關的設施等;
3.注明各房間、車間、工段等的名稱和房間的特殊要求(如潔凈度、恒溫、防火等),給出有特殊要求的主要廳、室的具體布置及等土建有關的主要工藝設備的布置示意;
4.標明軸線間尺寸、外包軸線總長及其他尺寸與軸線的關系;
5.標明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和各層樓地面標高;
6.標明剖切線及編號;
7.底層平面上標明指北針;
8.多層或高層建筑標準層、標準單位或標準間,需要時繪制局部放大平面圖及室內布置圖;
9.單元式住宅平面圖中應標注技術經濟指標和標準套型,大開間住宅應繪制分隔示例系列。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平面圖。
(六)立面圖
根據建筑物的性質、繁簡,選擇繪制有代表性的立面,立面圖應包括:
1.立面外輪廓線、門窗、幕墻、雨蓬、檐口、女兒墻頂、屋頂、平臺、欄桿、臺階、變形縫、主要裝飾材料選用;
2.標注各層標高、室外地坪至女兒墻頂或建筑檐口的總高度、各層之間尺寸和其他必須的尺寸(室內外高差、屋頂層女兒墻頂、屋頂突出物等);
3.關系密切、相互間有影響的相鄰建筑部分立面(如沿街立面圖、保護建筑等);
4.特殊造型或必要的建筑構造圖;
5.建筑兩端部的軸線、軸線編號。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立面圖。
(七)剖面圖
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繪出如下內容:
1.墻、柱、內外門窗、幕墻、地面、樓面梁板、屋頂、檐口、女兒墻、出屋面煙囪、吊車、吊車梁、吊頂、天窗、檔風板、樓梯、電梯、平臺、雨蓬、陽臺、地溝、臺階、坡道、散水;
2.剖視方向的投影(包括室外和室內局部立面);
3.軸線和軸線編號;
4.標注各層標高、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兒墻的總高度,各層之間的尺寸、室外地坪至最深一層地下室地面的尺寸。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剖面圖。
三、施工圖設計深度
(一)圖紙目錄
先列新繪制圖紙后列選用的標準圖或重要利用圖紙。
(二)總圖
1.總平面圖
(1)地形和地物;
(2)測量坐標網、坐標值,場地施工坐標網、坐標值(或標注尺寸),規劃紅線;
(3)建筑物、構筑物、出入口、圍墻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的坐標(或相關尺寸);
(4)廢舊建筑物的拆除范圍、相鄰建筑物的名稱和層數與相鄰建筑物的距離、日照陰影圖;
(5)道路、鐵路和排水溝的主要坐標(或相關尺寸);
(6)停車庫(場)的車位布置、消防登高場地、綠化及美化設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針、風玫瑰;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工程量表;
(9)說明欄內應有尺寸單位、比例、場地施工座標和測量座標的關系、補充圖例及必要的說明等。
分析茉莉苑總平面圖;分析中國電信總平面圖。
2.豎向布置圖
(1)場地施工坐標網、坐標值(或尺寸);
(2)建筑物、構筑物的名稱(或編號)、室內外設計標高;
(3)場地的道路、鐵路、河渠或地面的關鍵性標高;
(4)道路、鐵路、排水溝的起點、巒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等設計標高;
(5)用坡面箭頭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針;
(7)比例、尺寸單位;
(8)當工程簡單時,可與總平面圖合并。
3.管線綜合圖
(1)總平面布置;
(2)場地四界施工坐標(或尺寸);
(3)各管線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線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和管線間距;
(4)場外管線接入點的坐標和標高;
(5)管線密集地段和典型部位斷面圖;
(6)指北針、補充圖例、比例、尺寸單位。
分析中國電信室外管線圖。
4.室外環境設計
(1)總平面布置;
(2)場地四界施工坐標或尺寸;
(3)道路、硬地和硬質景觀布置和設計;
(4)綠化和種植設計;
(5)指北針、圖例、比例、尺寸單位。
分析中國電信環境設計圖和種植設計圖。
(三)建筑
1.軸網關系圖
當平面圖較大時,可分區繪制,增加軸網關系圖,給出軸線和軸線編號、軸線尺寸及相互關系,注明分區名稱。
分析松少年活動中心軸網關系圖。
2.平面圖
(1)承重和非承重墻、柱(壁柱)、軸線和軸線編號、內外門窗位置和編號(需要時同時編在立面上)、門的開啟方向、房間名稱或編號、房間特殊設計要求(如潔凈度、恒溫、防爆、防火等);
(2)外包總尺寸、軸線尺寸、門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墻身厚度、墻柱關系尺寸、變形縫位置和寬度尺寸、其他構件尺寸;
(3)衛生器具、水池、臺、櫥、隔斷等的位置;
(4)電梯主要尺寸、樓梯主要尺寸上下方向;
(5)地下室、地溝、地坑、必要的機座、各種平臺、夾層、人孔、墻上預留洞、重要設備的尺寸與標高等;
(6)工業建筑鐵軌位置、軌矩和軸線尺寸關系,吊車類型、噸位、跨距、行駛范圍、吊車梯位置等;
(7)陽臺、雨蓬、臺階、坡道、散水、明溝、排氣道、管道井、煙囪、垃圾井道、消防梯、雨水管位置及尺寸;
(8)室內外地面標高、樓面標高;
(9)剖切線及編號、指北針(注在底層平面中);
(10)有關詳圖索引號;
(11)屋頂平面一般包括女兒墻、檐口、天溝、坡度、坡向、雨水口、分水線或屋脊、變形縫、樓梯間、水箱、電梯機房天窗及擋風板、上人孔、排氣煙口、室外消防樓梯及其他構筑物、屋頂設備、詳圖索引號、標高等;
(12)大開間住宅應繪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
(13)對不涉及二次裝修的室內吊頂應繪制平頂圖,包括吊頂部位分塊標高、燈具風口、噴淋、煙感等內容;
(14)根據工程性質和復雜程度,可繪制局部放大平面。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平面圖。
3.立面圖
(1)各個不同方向的立面圖應畫全;
(2)內部院落局部立面可在剖面圖中表示,如不能完全表示時,應繪制內立面;
(3)當形體較復雜,不便繪制某個方向投影立面時,應繪制展開立面;
(4)立面圖應繪制兩端或展開立面轉折處軸線和軸線編號;
(5)立面圖應繪制外輪廓線、門窗、幕墻、女兒墻頂、檐口、柱、變形縫、室外樓梯和消防梯、陽臺、欄桿、臺階、坡道、花臺、雨蓬、門頭線條、煙囪、勒腳、雨水管、裝飾構件、空調室外機擱架、墻面裝飾材料、分格線、外墻留洞和尺寸,注明外墻裝飾用料;
(6)樓層標高、室外地坪標高、屋頂塔樓標高、室外地坪至女兒墻或檐口的總高度、層高尺寸、外門窗與樓面的關系尺寸、室內外地坪高差尺寸、屋頂塔樓高度尺寸;
(7)平面圖上表示不出的門窗編號,節點詳圖索引。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立面圖。
4.剖面圖
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繪出如下內容:
(1)墻、柱、內外門窗、幕墻、地面、樓面梁板、屋頂、檐口、女兒墻、出屋面煙囪、吊車、吊車梁、吊頂、天窗、檔風板、樓梯、電梯、平臺、雨蓬、陽臺、地溝、臺階、坡道、散水;
(2)剖視方向的投影(包括室外和室內局部立面);
(3)軸線和軸線編號;
(4)標注各層標高、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兒墻的總高度,各層之間的尺寸、室外地坪至最深一層地下室地面的尺寸,門窗洞與樓層的關系尺寸、內部尺寸如地坑深度、隔斷、洞口、平臺、吊頂等尺寸;
(5)底層地面標高、各層樓面標高、樓梯、平臺標高、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兒墻頂、煙囪頂標高、高出屋面的水箱間、樓梯間、機房頂標高、室外地面標高、底層以下的地下各層標高。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剖面圖。
5.樓梯大樣圖
(1)樓梯編號;
(2)各層樓梯平面圖,包括墻、柱、門窗、幕墻、正壓送風井和送風口、消防箱等、樓梯踏步、欄桿、樓梯梯段剖斷線、上下方向線、踏步高度和寬度、上下級數、樓層及平臺標高、軸線、軸線編號、軸線尺寸、樓梯間凈尺寸、樓段寬度、樓梯井寬度、平臺深度、樓梯踏步的踏面寬度和數量、樓段長度、剖切線(一般畫在底層平面大樣圖);
(3)剖面圖,樓梯剖面包括墻、柱、門、窗、幕墻、梁、過梁、樓板、樓梯梯段、踏步、欄桿等剖切的斷面或投影、軸線和軸線編號,樓層和平臺標高、層高尺寸、每個樓段踏步高度和數量、每個樓段的高度、欄桿高度尺寸、踏步和欄桿的節點詳圖索引;
(4)踏步節點詳圖;
(5)欄桿節點詳圖。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樓梯大樣圖。
6.電梯大樣圖
(1)電梯基坑和各層井道平面大樣圖,包括電梯編號、墻、柱、電梯門洞、電梯轎箱和平衡重,軸線、軸線編號、軸線尺寸、井道尺寸(寬和深)、預留門洞尺寸、井道壁厚尺寸和材料、基坑標高、各層樓層電梯廳標高;
(2)電梯機房平面圖大樣圖,包括墻、柱、門、窗、幕墻、機房名稱電梯井道位置、電梯編號、電梯機房凈尺寸、電梯機房、尺寸與井道位置的關系尺寸、電梯機房標高;
(3)剖面大樣圖,包括電梯井道壁、電梯門洞、電梯廳樓地面、電梯基坑底板、電梯機房樓面和頂面、門窗、幕墻、消防電梯集水井、各層層名和標高、電梯機坑標高、各層層高尺寸、基坑深度尺寸、緩沖層高度尺寸、提升高度尺寸、預留門洞高度尺寸;
(4)電梯選用說明,包括選用依據、電梯編號和名稱、類型和控制方式、載重量、速度、轎箱尺寸、井道尺寸、基坑深度、緩沖層高度、提升高度、停站層數、主站位置、電梯門尺寸、電梯門土建預留門洞尺寸、電梯轎箱、廳門和門套裝修要求;
(5)以上(1)~(4)相當于電梯招標圖深度,待電梯承包商提供電梯土建工藝資料后,需補充電梯機房牽引機支架、控制柜、分體空調、排風扇布置位置和留洞圖,電梯門洞牛腿節點詳圖,門框埋件圖,呼喚鈕和層顯留洞圖,電梯基坑檢修梯,消防電梯集水井和排水口,電梯門框裝修節點。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電梯大樣圖。
7.衛生間大樣圖
衛生間平面大樣圖,包括墻、柱、門窗、幕墻隔間布置、衛生器具布置、管道井排氣道、軸線、軸線編號、軸線尺寸、衛生間凈尺寸、隔間尺寸、衛生器具布置尺寸,地坪標高、地面坡度和坡向、地漏位置、地坪與走道高差、管道井擋水翻口、房間名稱。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衛生間大樣圖。
8.門窗大樣、門窗表
(1)門窗大樣圖包括門窗編號、門窗框和分格、材料、開啟方向、洞口尺寸及分格尺寸,復雜門窗增加平面圖;
(2)門窗表包括類別、編號、洞口尺寸、每層數量和總數量、選用或參考圖集和說明。
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門窗大樣圖。
9.建筑幕墻
設計人員應會同業主認真選定有資質的幕墻專業公司,并提出設計要求:
(1)幕墻所選用的結構形式和材料;
(2)幕墻立面分格圖,開啟窗、開扇方式、進排風口;
(3)裝飾構件的斷面形式和尺寸;
(4)確定和檢測幕墻的風壓變形、空氣滲透、雨水滲透的性能值;
(5)保溫、隔聲、層間位移、耐撞擊等要求;
(6)防火防雷;
(7)清洗機形式、位置和要求。
四、初步設計說明書(分析中國電信初步設計說明書)
(一)初步設計說明書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總說明;
2.總平面設計;
3.各專業設計說明,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強電、弱電等;
4.各專篇設計說明,包括消防、環保、人防、節能、勞動保護(安保、交通、建筑智通化);
5.工程簡單或規模較小時,設計總說明和各專業的說明可合并編寫,有關內容可以簡化,各專內容也可以簡化。
(二)設計總說明
1.工程設計主要依據
(1)批準的可行性報告(包括選址報告及環境評價報告)、經有關規劃部門和建筑管理部門批準的方案文件;
(2)建設場地的氣象、地理條件、工程地質條件;
(3)水、電、蒸汽、燃料等能源供應情況,公用設施、交通運輸條件;
(4)規劃、用地、交通、消防、環保、勞動、環衛、綠化、衛生、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據資料;
(5)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資料。
2.工程建設的規模和設計范圍
(1)工程設計的規模和設計范圍;
(2)分期建設情況;
(3)承擔設計的范圍和分工。
3.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原則
(1)設計中貫徹國家政策、法令和有關定的情況;
(2)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3)環境保護、防火安全、交通組織、用地分配、能源消耗、安保、人防設置以及抗震設防等主要原則;
(4)根據使用功能要求,對總體布局和選用標準的綜合敘述。
4.總指標
(1)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總建筑占地面積等指標;
(2)總概算及單項建筑工程概算、三大材料的總消耗量;
(3)水、電、蒸汽、燃料等能源總消耗量與單位消耗量;
(4)其他相關的技術經濟指標及分析。
(三)總平面設計
1.設計依據和基礎資料
(1)摘述選址報告、用地范圍及對外協議(如征地的初步協議書)等以及設計任務書中與本專業有關的內容;
(2)設計采用的指標和標準;
(3)有關部門對本工程的規劃許可條件、紅線及用地范圍、建筑物高度、建筑容積率、綠化系數、周圍環境、空間處理、交通組織、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分期建設等要求。
2.場地概述
(1)說明場地周圍環境、市政基礎設施配套、供應情況、與當地能源、水電、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的相互關系;
(2)概述場地地形起伏,丘川、塘等狀況(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標高、總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場地周圍建(構)筑物分布情況,場地內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包括地下)以及大樹、文物古跡等的情況和設施;
(4)與總平面有關的因素如地震、植被覆蓋、匯水面積、小氣候影響、洪水位等的擇要說明。
3.總平面布置
(1)說明根據地形、地質、朝向、風向、消防、衛生、交通、環保等因素進行布置,滿足使用功能和技術經濟合理;
(2)說明功能分區,近遠期結合發展用地、人車線路組織出入口、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庫的布置、停車數確定的原則、人防設置、消防環路和登高場地;
(3)說明街景空間組織與周圍環境的協調關系;
(4)說明環境設計關系。
4.豎向設計
(1)說明決定豎向設計的依據,如城市道路、管道標高、工藝要求、運輸要求、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
(2)說明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臺地式),地表雨水排除方式,如采用明溝系統,應說明排放地點和形式、高程等情況。
5.交通組織
(1)說明人流和車流、貨流、主要出入口的布置;
(2)說明道路的主要設計技術條件,如主干道、次干道的路面寬度、標準橫斷面形式、路面結構、轉彎半徑、最大縱坡以及橋涵洞。
6.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工程量表
(四)建筑設計說明
1.設計依據和設計要求
(1)摘述設計任務書和其他依據性資料中與建筑設計有關的內容;
(2)按使用性質、生產類別、闡述建筑物在城市規劃、土地使用、建筑耐久年限、建筑防火分類和耐火等級、抗震設防要求、人防設置要求、衛生標準、環境保護要求、建筑節能要求、建筑智能化標準;
(3)概要說明經設計方案比較后所選定的設計方案的特點,如使用功能、技術設備、經濟效益和據以進行初步設計的原則。
2.平面設計
(1)闡述建筑平面功能布局或生產工藝流程;
(2)說明各部分流線出入口和建筑平面內部流線。
3.立面設計
說明建筑物的立面造型、建筑物群體及其與周圍環境空間的關系。
4.剖面設計
(1)說明建筑剖面功能布局或工藝流程;
(2)說明建筑各部分層高、室內外地坪的關系、地下室頂板與室外地坪的關系、設備用房、高層建筑設備層避難層的關系。
5.垂直交通
說明建筑物內人流、貨流的流線設計,樓梯、電梯等設計情況。
6.功能面積表
7.建筑用料
(1)外裝修用料;
(2)內裝修用料;
(3)墻體材料;
(4)保溫材料;
(5)防水材料。
8.建筑設備
說明建筑設備情況,如電梯、擦窗機、吊車等的技術要求。
(五)消防設計專篇(建筑部分)
1.概況
(1)設計依據;
(2)建筑規模,包括總建筑面積、主樓層數和建筑高度、裙房層數和建筑高度;
(3)建筑使用性質;
(4)建筑分類與耐火等級;
(5)玻璃幕墻防火措施。
2.總體設計和建筑平面布置
(1)周圍環境狀況;
(2)消防車道;
(3)登高面長度、登高場地尺寸及地坪;
(4)消防水源;
(5)防火間距;
(6)消防控制室,位置及功能;
(7)鍋爐房、變壓器、開關室、柴油發電機房、液體儲罐、可燃氣體、煤氣調壓房和煤氣表房等設備用房情況;
(8)地下車庫和人防設置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
(1)防火分區;
(2)防煙分區;
(3)防火分隔物;
(4)自動扶梯及中庭的分隔措施;
(5)管道井防火分隔措施。
4.安全疏散
(1)各防火分區疏散流線;
(2)疏散樓梯形式、數量、梯段寬度、前室尺寸等;
(3)消防電梯及前室設置;
(4)內走道寬度與長度,是否暗走道;
(5)安全疏散門的開啟方向、門寬及防火等級。
5.在使用功能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和部位的防火防爆措施(例如無窗廠房、潔凈廠房、筒倉、鍋爐房、煤氣調壓站、煤氣溴化鋰空調機組等)。
6.建筑室內裝修材料耐火性能和執行規范情況。
(六)人防設計專篇(建筑部分)
1.設計概況
說明建筑概況和人防工程總體規劃、人防工程設置部位、規模、功能等級、人數等情況。
2.設計依據
3.建筑設計
(1)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的劃分;
(2)人防埋置深度;
(3)人防出入口、連通口、進排風口等口部情況;
(4)平戰結合,人防平戰轉換措施;
(5)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波活門。
4.結構設計
5.給排水設計
6.暖通設計
7.強電設計
8.弱電設計
(七)環境保護設計專篇
1.設計依據
(1)設計任務書中有關環保的要求和相關的國家和地方標準;
(2)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批文;
(3)環保部門、主管部門的意見和要求。
2.設計采用的環保標準
(1)環境質量標準;
(2)有關環保的建筑技術標準;
(3)污染物排放標準。
3.建設項目可能影響的因素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說明工程建設項目可能影響環境的因素。
(1)廢氣排放因素,如汽車庫、廚房、柴油發電機房、鍋爐房等;
(2)廢水排放因素,如廁所污廢水、沖洗汽車廢水、廚房廢水、生產廢水等;
(3)固體廢氣物因素,如生活垃圾、生產垃圾等;
(4)噪聲和振動污染因素;
(5)其他污染因素,如放射性等。
4.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防治
(1)廢氣影響防治;
(2)廢水影響防治;
(3)固體廢棄物防治;
(4)噪聲和振動污染影響防治;
(5)光污染影響防治;
(6)特殊情況。
5.環境影響評估結論
說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所提出的環境影響因素,經過各項防治措施,能夠滿足環境保護要求。
(八)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1.編制依據
(1)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
(2)勞動安全衛生標準、規范、規程;
(3)用戶要求;
(4)工程設計所承擔的任務及范圍、工程性質、地理位置和特殊要求;
(5)工程自然條件中的危險性;
(6)工程周圍環境對工程構成的危險性。
2.工程使用過程或生產工藝可能產生的影響安全健康的因素
(1)易燃、易爆、有害、腐蝕等物質;
(2)高溫、高壓、低溫、輻射、振動、噪聲、粉塵危險;
(3)泄漏、飛揚、擴散、輻射部位;
(4)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5)職工危害。
3.勞動保護措施
(1)分區、自動化、治理維護;
(2)電氣安全;
(3)衛生設施。
(九)節能設計專篇(建筑部分)
1.編制依據
設計依據,說明采用的有關標準與規定。
2.能耗情況
(1)說明本工程電力、煤氣、天然天、柴油、重油、煤、自來水等能源年耗實物量,折標煤量,綜合能耗總量及各種能源占能耗總量百分比;
(2)民用建筑計算出建筑物每平方米綜合能耗用電量KWh/m2,用水量,煤氣,每平方米空調負荷,并與同類建筑相比較;
(3)結合當地能源和環保等情況,說明能源選用的合理性。
3.建筑節能設計
(1)建筑體型;
(2)建筑出入口;
(3)圍護結構熱工設計。
4.給排水節能設計
5.暖通節能設計
6.電氣節能設計
五、施工說明(分析同濟大學醫學院主樓施工說明)
(一)工程概況
(二)設計依據
(三)建筑定位
(四)建筑用料
1.墻體材料;
2.地下防水;
3.外裝修:屋面、外墻、外門窗等用料和構造;
4.內裝修:樓地面、踢腳和墻裙、內墻、平頂、用料和構造;
5.其他。
六、施工配合
(一)設計交底
1.施工圖設計完成,取得施工圖審查通過和主管部門批準后在開工之前,設計單位需進行設計交底;
2.設計交底一般應有業主、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
3.設計交底時,設計單位應介紹工程設計概況和要求,各專業設計要求和注意事項;
4.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事先取得施工圖紙并作好充分準備,在設計交底時提出疑問,設計單位應對疑問作出明確解答,說明處理辦法;設計交底應形成會議紀要,并由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簽字蓋章,作為施工文件的補充;
5.設計單位應對設計交底會議紀要提出需要補充和修改的設計圖紙進行修改。
(二)施工配合
1.設計單位應配合施工單位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與設計有關的問題,參加各項隱蔽工程驗收;
2.施工配合的形式視工程復雜程序和路程,根據與業主設計合同或協商的要求,一般可采取需要時處理、例會制或駐工地代表制等形式;
3.各階段驗收
一般由業主、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進行驗收。
(1)放線驗收,施工單位根據設計定位圖放線后,提出放線報告,設計單位應檢查其放線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當符合要求時簽字蓋章,放線報告經規劃部門認定的測量單位測量無誤后批準生效;
(2)各階段分部、分項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
4.消防、人防、環保、衛生、供電、熱力、煤氣、上下水等主管部門專項驗收;
5.工程竣工驗收;
6.工程竣工備案;
(三)上海市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和質量監督實施意見(試行)技術簡報第二卷第4期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報,領取施工許可癥,正式開始施工;
2.開工前的質量監督;
(1)委派工作;
(2)第一次監督檢查;
(3)首次監督工作會議;
3.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
(1)質量責任制;
(2)實物質量抽查;
(3)工程質量資料抽查;
我國國企的內部審計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才逐步發展起來,因基礎差、法律法規較弱等客觀因素以及重視度不高等主觀因素,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國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1)機構缺乏獨立性。現實中,部分審計機構只作為財務部門或監管部門的附屬機構,審計機構負責人的領導職權也相應低于其他職能部門的職權,使得獨立性缺失,審計結果不客觀。
(2)人員缺乏獨立性。受各因素限制,使審計人員得不到全面的審計信息,在執行工作過程能觸及的領域很狹隘,導致審計工作不夠獨立,控制審查過程也就缺乏獨立性。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內部審計經濟不獨立。目前我國國企的內部審計部門并沒獨立成部門,沒有一定的經濟使用權,這是其缺失獨立性的主要原因。因經濟的不獨立,導致內部審計工作經常受外界牽制,影響了獨立的審計程序。
(2)內部審計工作規劃不科學。國企因規模、業務范圍等因素,對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要求較高,對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要求頗高。在切實開展審計工作中,國企內部審計機構因諸多因素的限制,在目標設定、工作分配、方法使用等方面缺乏統一的科學的規劃。
(3)內部審計程序不規范。我國國企的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較差,素質較低,審計質量不高。
2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保障機制
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促進國企經營、管理有嶄新發展的一個重要突破口。為此,如何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空前的需要。本文從精神和組織兩個方向提出建議。
(一)精神上高度重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一方面要正確認識內部審計獨立性對國企長遠發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必要性,要加強國企負責人及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的尊重,以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國企審計,避免一切違規現象的發生。
(二)組織上建立健全相關保障機制
(1)提高負責人責任意識,健全國企內部規章制度在制度的約束下,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讓企業在健康的生產環境下實現效益最大化,進而使得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有所保障。
(2)從實際出發,合理、優化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按照國際慣例,企業內審機構按其內部隸屬關系劃分為四種設置情況:①在董事會領導下,各職能部門之上,其獨立性較強。②在總經理領導下,各職能部門之上,有一定的獨立性。③在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領導下,與其他職能部門同級,獨立性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