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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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協議

篇(1)

據國家統計局2013年的數據顯示,2009年至2011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從30.66億噸標煤增長到34.8億噸標煤,年均增長2.1億噸標準煤。我國2012年的全年能源消費總量為36.2億噸標準煤,比2011年增長了3.9%,這一增速很難完成我國“十二五”期間的控量目標。面對如此嚴峻的能源形勢,一種市場運作的新型節能機制――合同能源管理,因其獨特的特點和優勢,開始被越來越多的節能服務企業應用和推崇。

然而,據EMCA的一項調查顯示,由于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信譽低、融資困難,節能測算技術不發達以及缺乏政策支持等諸多原因,導致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并不順利。其中融資困難是阻礙其發展的第一障礙,許多具有良好節能前景的項目和節能技術產品都由于融資不到位而被迫擱淺。

二、我國EMC項目融資現狀

(一)融資現狀

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采用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債務融資方式、股權融資方式、融資租賃和投融資交易平臺。

1.債務融資方式

債務融資是指企業以負債形式獲得資金,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直接融資是指企業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進行融資,但這種融資方式對發行債券的企業本身要求較高,因此對我國大部分節能服務企業來說,這種融資方式在短期內較難實現。目前,節能服務企業使用較多的間接融資方式是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銀行貸款。

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指的是,我國政府為促進節能產業發展,與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合作,使我國的節能服務企業獲得贈款或貸款,參與國際合作項目。這種貸款可以提供比市場利率更加優惠的資金成本,貸款的門檻也不高,但對一個項目能夠提供的貸款總額度有限。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資金回籠較慢,一旦貸款發放完畢,項目可能陷入困境。

銀行貸款包括抵押貸款、擔保貸款等,是我國合同能源管理使用較多的一種貸款方式。雖然銀行貸款具有資金成本低、貸款金額大等優點,但要獲得貸款需要有一定的抵押或擔保措施。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多為發展歷史短的中小型民辦企業,有形資產較少,很難有足夠的抵押或擔保措施以獲得大額貸款。

2.股權融資方式

股權融資模式是指企業原所有者通過出讓部分股權給投資人一定的投資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但由于《公司法》對發行股票有諸多限制,且這種融資模式會降低節能服務企業對企業和項目的控制權,因此,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在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進行融資時,仍以自由資金、債權融資等其他融資方式為主。

3.投融資交易平臺

中國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于2010年6月5日在地壇論壇上正式推出并上線運行,此平臺由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與北京環境交易所合作推行,是利用市場機制加快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是節能服務產業一種新興的融資方式。

該平臺把眾多節能服務公司、投資機構、節能項目業主單位和第三方評估機構匯聚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專業化的節能項目交易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服務產業的障礙,緩解了節能服務產業的資金短缺,同時解決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中常常出現的信息不對稱和操作不規范等問題。但該平臺形成時間尚短,發展還不成熟,擔保機制也不夠完善。

4.融資租賃模式

融資租賃因其門檻低、還款靈活、壓力小的優勢,近年來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運作模式是,由融資租賃公司購買設備,交給節能服務公司使用,節能服務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償還設備款。這種模式可以避免節能服務公司因一次性付款購買設備而給企業自身造成過大的資金壓力,同時可以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風險。但采用這種方式進行融資,涉及的參與方較多,而且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購買者,出資較多,承擔的風險也多,因此如何協調各方關系和風險分擔問題,是采用融資租賃模式進行融資的難點。

(二)主要融資障礙

1.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自身局限

在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實施者節能服務公司多為中小型民營企業,成立時間短,管理不規范,具有缺乏信用記錄、融資能力不高等弱點。

一方面,在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采用最多的融資方式就是銀行貸款。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機制的特點,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輕資產運營,缺乏貸款時需要用于抵押的資產,為貸款增加了很大難度。另一方面,我國很多節能服務企業成立時間尚短,還處于不太成熟的階段,缺乏有說服力的業績支撐和良好商業信譽,這也增加了其獲得資金支持的難度。

2.國家政策缺陷

近年來,國家為了鼓勵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相繼出臺了一些對合同能源管理企業給予補貼和財政獎勵的規定和辦法,然而這些規定和辦法的實施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

調查表明,全國節能服務領域普遍存在政策落地難的問題,政府下發的補貼資金甚至出現花不出去的情況。究其原因,這與補貼政策門檻設立過高不無關系,大多數企業都因資質不夠而失去了獲得補貼的資格。而即使具備資格的企業,在申請獲取補貼的過程中,也會遇到各種政策執行不力的情況,這都為政策的落實增加了阻力。

另外,據建筑節能合同管理領域的專家反映,現行的關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補貼辦法中存在不合理之處。辦法中規定,年節能量在不同量段的項目所能獲得的補貼力度不同,且差異較大。但這一規定主要是針對工業節能項目的特點制定的,對建筑節能項目并不是很適用。因為建筑節能項目普遍體量較小,按這一規定所能獲得的節能量獎勵額度普遍偏低,企業并不能真正從中獲益。

三、我國EMC項目融資模式創新

(一)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概念的引進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最早是1998年由信德電信國際合作有限責任公司董事William Krueger在撰寫的文章中提出,后來租賃業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譯為“結構化共享式租賃”,而不再使用原譯名“結構化參與租賃”。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是指由出租人選擇符合要求的出賣人,向其購買租賃物,然后將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并按還款方式中所約定的比例從承租人處獲得收益分享,以此完成租金回收的租賃方式。其中,出租人在選擇出賣人和租賃物時,應充分考慮承租人的訴求。這種模式的特點是,支付租金的具體方案由雙方協議約定,通常出租人按項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獲取資金回報,即以收益分享抵扣租金,雙方共享項目收益。

(二)設計思路

鑒于能源管理項目在我國發展所受的諸多限制以及此類項目的自身特點,本文試圖基于結構化共享式租賃的理念,以共同投資、收益共享為核心思路,從以下三個原則出發,設計出一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融資過程中對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資能力的需求,并規避對國家補貼、輔助等政策依賴的融資模式。

原則一:以項目為依托

以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多由能源管理公司貸款完成。而由于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資金的籌集往往非常困難,而且即使融資成功,一旦項目失敗,能源管理公司將面臨巨大的資金償還問題。鑒于此,本文在進行融資模式構建時,充分將項目融資以項目為依托的特點作為設計原則,以項目收益作為項目投資回報,以此吸引各方資金。

原則二:風險合理分擔

采用傳統融資方式進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時,出資人往往為參與者的其中一方,出資人在承擔項目大部分資金的同時,也承擔了項目大部分的風險。由于項目風險過于集中,導致很多出資人在出資時再三權衡,甚至放棄投資,項目融資成功率和實施效率大幅降低。因此,本文在構建融資模式時,試圖通過優化投資結構,使各個參與方以不同方式共同參與投資,合理分擔項目風險,以增加項目融資的成功率。

原則三:利益共享

利益分享是吸引投資的關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傳統融資模式風險集中,令投資者望而卻步。而想要改變這一局面,吸引更多的參與者參與投資,關鍵就是用利益吸引投資,將項目利益共享,吸引多方共同參與,擴大項目融資來源,提升融資成功率。

(三)EMC項目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模式構建

1.參與主體

(1)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是該融資模式的運作主體,擔任出租人的角色,主要負責從潛在投資人處獲得投資資金,向節能設備供應商購買設備并支付相關款項,與能源管理公司協調設備租用等事宜。租賃公司對協調和均衡各方參與者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擔關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能源管理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即節能服務公司,在此融資模式中擔任承租人的角色。融資過程中,應協助租賃公司以未來節能收益為擔保獲得投資,如有必要,向出資方提供節能收益說明。

(3)潛在投資人。潛在投資人是該融資模式中的主要投資者。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潛在投資者主要包括銀行、投資公司、地方政府、有投資意向的大型企業等。

(4)設備供應商。與傳統融資租賃不同,在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模式中,設備供應商并不只是簡單地供應設備。它還以低于市場水平的價格供應設備,以及通過收益分紅回收租金的方式參與融資,與其他參與者共享收益。

(5)節能用戶。節能用戶往往不直接參與融資,而是通過合同將節能改造事宜委托給能源管理公司,并在項目的中后期直接從中受益。

2.模式設計(圖1)

3.操作流程

步驟一:能源管理公司協助租賃公司以未來節能收益作為擔保從潛在投資人處獲得投資資金,并約定在效益分享時,能源管理公司為潛在投資人提供節能收益說明書。

步驟二:潛在投資人與租賃公司簽訂委托租賃協議,協議中約定好潛在投資人投入資金額度和收益分成比例等相關事宜。潛在投資人在模式中擔任融資租賃委托人的身份,雙方簽訂的協議賦予了租賃公司對租賃資產的管理權。

步驟三:租賃公司與投資人簽訂委托協議后,在引入資金的基礎上加入其自有資金,與節能設備供應商簽訂購買協議,供貨商以實物(節能設備)融資租賃的方式投入該融資模式。而設備款項的支付,則由租賃公司先向供貨商支付一部分(一般不低于設備款總額的30%),剩余未付金額在項目投產后,以項目收益為基礎,采用收益分成的形式抵扣付清。

步驟四:租賃公司與負責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協議,在協議中約定租賃公司出租設備和能源管理公司使用設備等相關事宜。在此模式中,租賃公司不僅擔當出租人的角色,同時負責整個模式的運作和管理,必要時也在各個環節和各方參與者之間發揮協調作用。

步驟五:租賃公司向能源管理公司確定項目收益,以收益分成方式收取租金,并依據之前簽訂的協議,協調與潛在投資人、設備供應商的利益分配。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由上述環環相扣、相輔相成的五個步驟組成。其中:租賃公司是整個模式運作的核心和主體;潛在投資人起初始資金支持的作用;設備供應商在獲得一定比例的前期支付資金作為保證的情況下,以分成租賃形式加入該模式,參與投資。此模式能否成功應用,在很大程度上立足于各個參與方是否能夠守信履約。

四、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模式的優勢

(一)保證項目獨立實施

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是以項目的資產和未來可能帶來的收益作為融資的擔保,而不是以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節能用戶的資產和信譽作為融資的保障,即項目創造的價值才是項目還款的基礎。項目一旦失敗,只對項目具有追索權,而不對參與的公司具有追索權。因此,項目的失敗與否與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和節能用戶的其他項目沒有任何聯系。

(二)融資風險分散

不同于傳統融資模式由一個參與主體作為出資人的特點,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由多個參與主體以不同方式共同參與投資,改變了傳統融資模式中出資人獨立承擔融資風險的局面。這一特點使得一部分原本因為融資風險過大而放棄出資的投資人改變了想法,也增加了潛在投資人參與投資的可能性。

(三)以收益共享吸引投資

結構化共享式融資租賃以收益共享作為各方參與投資的回報。不同于傳統融資,這種模式的參與者想要獲得投資回報,主要寄希望于項目將來可能獲得的收益,風險相對來說較大。但伴隨著風險的是,可能獲得相較于以往更高的投資回報。因為在此種融資模式中,投資參與者是以百分比的形式從項目收益中分成,項目的收益越高,他們可獲得收益就越高。

(四)提升能源管理公司信譽水平

篇(2)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EMC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上世紀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的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1997年,隨著國家的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進入中國。但我國會計準則一直未明確規定如何對能源合同進行會計處理,使得實務中會計處理方式一直存在較大差異。

二、業界主要觀點

(一)國家政策引導

國家目前對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規定卻很少,主要是2010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2010]25號)(以下簡稱《25號》)的通知中,對完善會計制度提出了相關規定:各級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進行列支。事業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計入相關支出。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如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當分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作為費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

但由于該規定不是以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形式頒布的法律法規,沒有強制性。且我國能源服務企業在簽訂能源合同時形式各異,該規定難以符合所有企業的經營實質,實務中仍然差異較大。

(二)業內學者觀點

(1)作為存貨處理。持這種觀點的學者們認為,節能服務公司將其提供的節能設備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進行核算。將其在合同期內從用能單位收到的收入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中規定的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收入確認的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用能單位將該節能設備按《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視同購進固定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2)作為BOT項目處理。由于能源管理業務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及《國際財務報表準則解釋公告第12號――服務特許權協議》中規定的BOT模式基本一致。故有學者認為對能源合同的會計處理應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進行處理。即主張能源服務企業將其獲得的未來節能收益的權利確認為無形資產或金融資產。

(3)作為長期攤銷的費用處理。一些學者認為,由于未來的節能收益不能準確確定,每期的節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節能設備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則按合同期平均計提的折舊與每期的節能收益不配比。因此,這些企業在合同期間將節能設備的投資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合同期限內按與確認收入相同的基礎進行分攤。

(4)作為經營租賃處理。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用能單位依賴能源服務單位提供的節能設備節能,同時在合同期內,節能設備的所有權屬于能源服務企業,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中指出的“確定一項協議是否屬于或包括租賃業務,應重點考慮兩個因素:一是履行該協議是否依賴某特定資產,二是協議是否轉移了資產的使用權?!边@一規定。

(5)作為融資租賃處理。該觀點認為:能源合同具備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對融資租賃歸納的以下3個特點:①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③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三、不同觀點存在的弊端

毫無疑問,業界不同學者的這些觀點都是在現有會計準則基礎之上探討得出的結果,但是我們不難發現他們其實各有利弊。

(一)作為存貨處理

將能源合同作為存貨處理,要求能源服務企業和用能單位能做到以下幾點:①確定與節能服務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節能服務公司;②能源服務企業提供節能服務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③能源服務企業可以區分并可靠計量合同期內收到的收入中屬于銷售節能設備成本的部分和屬于提供節能服務的部分。用能單位可以區分并可靠計量合同期內支付的屬于購買節能設備成本的部分和屬于接受節能服務的部分。在實務中,企業往往很難做到這些。其次,按照存貨會計處理的方式下,在合同期內,由于企業仍然保留有節能設備的所有權,企業應將存貨計入“發出商品”賬戶,但合同期內節能設備已經開始使用,由此產生的損耗卻不能合理計提折舊,這也存在弊端。此外,作為存貨處理是否符合“實質重于形式”這一會計原則,也值得商榷。

(二)作為BOT項目處理

合同能源管理按BOT模式進行會計處理的不妥之處在于:若將能源合同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及《國際財務報表準則解釋公告第12號――服務特許權協議》的原則中對BOT的會計核算方式處理,則要求能源服務企業確認一項無形資產(特許經營權),而根據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能源服務企業在整個經營過程中,并不存在特許經營權,也就無法確認無形資產。同時,這中處理方式也違背了合同能源管理要求合同期內節能設備的所有權及其主要風險與報酬歸能源服務企業的定義實質。

(三)作為長期攤銷的費用處理

首先,企業若將構建節能設備的成本按照長期待攤費用處理,則當該節能設備發生減值時,無法對其計提減值準備。其次,確定每期費用的攤銷比例有難度。我們之所以采用長期待攤費用來處理,是為了避免按節能設備的預計使用年限處理造成收入與費用不配比的情況。這就要求用能單位每期支付的費用是可以預先計量的。在實務中,有的企業實施起來也比較困難。

(四)作為經營租賃處理

采用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方式也有弊端,因為對于用能單位來講,會導致用能單位收入和成本不配比的情況產生。在合同期內,用能單位支付給能有服務企業的節能效益分享額實質上是包含構建資產部分與接受服務部分這兩個部分。但在經營租賃會計處理方式下,用能單位通常把所有支出都在當期攤銷掉。但這部分支出中由很大一部分其實是應當與合同期滿后用能單位繼續獲得的節能收益相配比的。導致其會計處理方式與“權責發生制”這一會計準則矛盾。

(五)作為融資租賃處理

雖然能源合同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中對融資租賃歸納的3個特點,但它與合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以及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計入資產這兩個特點有時會產生矛盾。

此外,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設備在合同期內的風險報酬并未轉至用能企業,而是風險由能源服務公司全部承擔,報酬由能源服務企業和用能單位共同享有,這也與融資租賃實質不符。

四、影響企業選擇會計處理方法的因素

從企業技術能力與抗風險能力的角度出發:能源服務企業要想收益,前提是能夠幫助用能單位節能,這就要求能源服務企業必須有一定的技術保障。對于不同企業擁有技術的優劣不同,他們能夠接受的成本收益風險也就不同,導致最后的賬務處理方式可能也就有所差異。

從合同的內容出發:合同的內容決定了合同的類型,不同類型的合同往往會適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其次,合同內容決定了雙方企業的性質。一般的能源服務企業會面向政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這三種類型的單位提供設備或服務,不同的對象往往也會產生不同的會計處理方式。

從企業的核算能力的角度出發:企業核算能力的好壞也會對企業采取何種會計處理方式產生一定的影響。能源服務企業和用能單位的會計核算能力如果較強,則將節能設備按照混合銷售處理也是可行的。

從企業信譽的角度出發:對于信譽不好的能源服務企業,能源服務企業到期后違反合同,那么,用能單位在根據其信譽評估很可能得不到節能設備的情況時,采取經營租賃的方式而不是銷售或融資租賃方式更為合理,若節能設備到期后獲得的,按捐贈處理,若沒有獲得,則不再進行會計處理。

篇(3)

當前,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的節能工作,最為迫切的任務是引導和促進節能機制面向市場的過渡和轉變,借鑒、學習和引進國際上先進的節能新機制,以克服我國目前存在的種種節能市場障礙,加快節能項目實施步伐。從國外市場化國家節能事業發展的經驗來看,合同能源管理這種節能新機制比較適合我國的情況,我國的節能機構和潛在的投資者完全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對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從中獲取盈利和發展。合同能源管理能夠幫助客戶乃至全社會以最有效的方式挖掘節能潛力。同時,在該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承擔了幾乎所有風險。但是,由于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能源價格被低估、財政體制不支持節能服務費的支付、稅收負擔不合理等因素,節能服務的收益有限;同時,節能會計核算體系、誠信體系、融資體系不完善,使節能服務公司、客戶、銀行等不得不支付額外的交易成本去處理爭議,規避風險,進一步壓縮了節能服務的利潤空間。因此,完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對發展我國的企業能源管理業務,推動我國節能減排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專業化的節能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為EMC、EMCo或ESCo)為客戶設計節能方案,由前者出資添置或改裝設備,產生節能效益后,節能服務公司從中提取一部分作為收益來源。在這種模式下,客戶幾乎不承擔風險,而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了幾乎全部風險。一般而言,完整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要經過以下幾個環節:能源審計方案設計項目施工設計項目融資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和調試運行、保養和維護節能量監測及效益保證收回節能項目投資和利潤。項目合同期結束后,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企業合同能源管理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其一是節能效益分享型,雙方按合同規定的比例分享節能效益;其二是節能承諾型,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在合同中承諾必須達到一定的節能量;其三是長期的節能服務托管,就像物業外包服務一樣;其四是融資租賃,如果節能服務公司出資有困難,就需要有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出資購買設備,再租賃給節能服務公司或其客戶使用。作為一種專業化的服務,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可以幫助客戶以同等成本獲得最大的節能效益,或以最小的成本獲得同等節能效益。而且,由于在節能服務市場上,節能服務公司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優勝劣汰的壓力會促使它們不斷改進節能方案設計水平,并經由它們推動節能設備生產端的技術進步。如果這種服務模式得以在全社會推廣,則可以幫助整個社會以最經濟的方式節能,使節能潛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挖掘。在上述四種類型中,其中節能效益分享型最難核算,如果這一類型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能進行準確的業務核算,其他三種類型的業務也會迎刃而解的。

二、當前發展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困境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雖然對減排節能具有重要意義,但這一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市場卻難以運轉起來。一方面,是節能的貨幣收益不足。如果能源價格不能反映其真實價值,所節約能源的貨幣價值,就難以補償為節能而付出的成本。由于財政體制比較僵化,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以及一些大型國企購買節能服務的費用難以出賬或報銷。此外,在現行稅收體制下,節能服務公司或其客戶承擔了一些不合理的稅負。這些都會使節能服務的收益縮水。另一方面,節能服務市場或相關市場的交易成本過高,人們不得不付出額外的成本來規避風險,進一步壓縮了節能服務的利潤空間。由于沒有權威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體系,節能服務公司和其客戶對于節能效果的爭議很大,難以就節能服務費用的支付達成一致。因為誠信體系不完善,節能服務的買賣雙方都很容易遭受對方違約帶來的經濟損失,必須付出一定的規避風險成本。由于節能服務項目每筆貸款的額度較小,加上節能服務公司尚未建立起足夠的商譽,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愿向其提供貸款,它們的融資成本很高。要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的發展,就要在能源價格、財政、稅收等各方面出臺支持性政策,增加其收益;完善節能會計核算體系、誠信體系、融資體系,降低節能服務公司、客戶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交易成本。同上,能源價格如果不能完全反映其真實價值,企業節能的積極性就會削弱,對專業節能服務的需求自然會減少。對此,應當漸進式完善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真實正確的核算出能源價格,使能源價格能反映其真實價值,讓企業有足夠的激勵節能,產生更多購買節能服務的需求。

三、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節能服務公司是根據節能量從客戶處獲得報酬,所以準確的節能會計核算是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順利實施的關鍵之一;但是,目前國內缺乏權威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體系,導致合同雙方要耗費額外的成本處理爭議,尤其是節能服務公司要承受不能獲得應有報酬的風險。節能量的會計準確核算本身困難很大。首先,因為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前后,許多其他因素也會發生變化;核算節能量時應考慮其他因素引起的能耗減少或增加,而不能簡單地將項目實施前后的能耗量相減。其次,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需要客戶配合,如果因客戶不配合而未能達到預期的節能量,則不能歸咎于項目。其三,在一些項目中能耗量本身并不穩定,為節能量的確認帶來了不確定性。

四、解決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會計核算問題的對策

(一)出臺規范節能會計核算的法規和準則

目前,我國沒有能源核算的會計準則,甚至連行政法規也沒有,唯一相關的《企業能源會計核算技術通則》是1997年由國家技術監督局頒布的部門規章。這一法規在實踐中表現出立法層次較低、效力不高、缺乏配套措施、可操作性不強的特點。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應當效仿美國的經驗,頒布若干能源會計核算標準。目前,《國際性能核算和認證協議》是當前國際通行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和認證標準,并已成為美國節能服務公司的行業標準。這一權威的標準可以用來指導節能效益的會計核算機構剔除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不確定因素和獨立變量,如天氣、運行時間等對能耗有著重要影響但又是合同雙方很難或根本無法控制的因素,從而準確地核算出多少節能量應歸功于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本身。在此基礎上,美國能源部編制了《聯邦政府節能項目驗證和核算指南》,此類技術指導手冊為節能服務公司及其客戶提供了標準的技術平臺,有效地減少了圍繞能耗基準和節能效果的爭議。當前,要建立規范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制度體系,推進節能服務產業化。要將政府節能管理和節能改造納入同級財務預算,堅持依法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加快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實現;通過編制政府機構節能的項目指南和建筑能耗標準與定額,推動節能產品認證和能效標識管理制度的實施,保證會計核算的實現

(二)培育專業的節能效益測算機構

針對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政府還應當培育專業的節能效益會計核算機構,并規范這一中介行業的運作,使之能為節能服務公司及其客戶提供權威的節能會計核算報告。在這方面,日本做得較好。日本有獨特的能源管理師制度。日本把能源會計核算作為一個獨立的中介行業,出具能源會計核算報告的是能源會計核算師,要求一定量的用能單位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能源會計核算師和能源會計核算員。能源會計核算師有兩種資格取得渠道,其一為全國統一考試,無先期條件要求,考試通過發給能源會計核算師執照;其二為能源會計核算師進修,要求具備3年實際工作經驗,考試合格發給能源會計核算師執照。我國可以仿效日本的做法,在《節能能源法》中規定能源會計核算師制度,并在此基礎上培育專業的能源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上海市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指導委員會已經計劃設立6~10家專業的第三方節能會計核算機構,來為節能服務的買賣雙方服務。

(三)由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行業協會進行會計核算服務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行業協會也可以站在相對中立的立場,為節能服務公司及其客戶提供節能會計核算或者編制指導性文件,輔助它們或中介機構進行節能測算。例如,美國采暖、制冷與空調工程師協會就在《國際性能會計核算和認證協議》基礎上編制了更為詳盡的《節能會計核算指南》,供節能服務的買賣雙方或專業會計核算機構使用。

總之,隨著國家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節能減排的力度越來越大,有關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法規準則也必將不斷出臺,這將對加快推行我國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當前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是我國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完善和發展企業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對推行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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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黃開敏.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的會計處理[J].財會學習,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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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公司的涵義

合同能源管理是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節能服務公司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公司。節能服務公司運用節能投資這種節能模式,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用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用戶的節能項目進行自由競爭或融資,向用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項目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監測、培訓、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贏利和滾動發展。合同能源管理是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是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迫切要求,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客觀需要。

二、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國家發展現狀。我國上世紀90年代末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并不理想,主要是一些生產節能產品的企業在銷售產品上打節能投資的旗號,實則是一種變相的分期付款,并沒有做到專業節能服務公司那種綜合的規劃、設計和管理。真正的節能投資在中國開始發展是本世紀以后,隨著國家對節能領域的重視,出臺了一系列《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等促進節能減排的法律法規以及措施;2010年4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2010]25號)等法律法規以及意見的頒布和實施加快節能投資的發展,對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提出了具體意見;通過示范、引導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不斷增多,服務范圍已擴展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多個領域。目前中國已經涌現出一批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如中節能,山東耀通節能投資有限公司,國能新源等。截至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達502家,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元,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對推動節能改造、減少能源消耗、增加社會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國家共完成了三批1283家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審核工作。預計到2012年,國家將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建立充滿活力、特色鮮明、規范有序的節能服務市場。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節能投資這種節能機制和模式也會在今后中國節能領域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

2.自治區發展現狀?!笆晃濉蹦┢冢灾螀^結合國家文件精神,開始加強合同能源管理宣傳力度,積極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09年12月,新疆常昊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新疆金特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合同,由新疆常昊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對新疆金特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各供水系統進行融資、技術投入和技術改造。改造后的供水系統平均節電率達到55%以上,節電3200萬余度,折合標煤12000多噸,是目前我區一項卓有成效的實施合同能能源管理的項目。

為規范和加快節能服務公司發展,鼓勵和扶持社會節能服務力量開展節能服務,促進我區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成長改革委關于印發“協議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財建[2010]249號)、《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發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協議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需求及節能服務企業審核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財辦建[2010]60號)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2010]25號)等文件精神,2010年8月至2011年8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共組織開展了3批地方上報節能服務企業開展了評審,經過自治區初審并先后上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通過審核備案的共有17家。

第一批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審核備案的自治區3家節能服務公司(國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010年第22號公告)是:中新疆和仁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常昊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安耐潔節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國家對公布的節能服務公司名單將實行審核備案、動態管理制度,公布名單內的節能服務公司可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合同能有管理項目。第二批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審核備案的自治區7家節能服務公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財政部2011年第3號公告)是:新疆藍宇節能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新疆華孟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新疆天福元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國建高創節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喜馬力節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克拉瑪依地威諾節能有限責任公司、克拉瑪依市博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7家節能服務公司(第二批)已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審核備案,并以國家。以上通過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2011年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并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可以申請國家財政獎勵資金。第三批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審核備案的自治區7家節能服務公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財政部2011年第19號公告)是:新疆沃特科菱節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新疆中金科瑞新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康斯佳冷暖設備有限公司、烏魯木齊燈塔年華節能服務有限公司、新疆孚德節能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盛中興新能源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安控電器設備有限公司7家公司。通過國家審核備案并具備實施能源合同管理項目并申請國家財政獎勵資金的準入資格。

3.存在的問題。(1)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節能服務產業還存在財稅扶持政策少、融資困難以及規模偏小、發展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難以適應節能工作形勢發展的需要。(2)能源合同管理服務在新疆尚屬于起步階段,還存在著節能服務公司對能源合同管理理解不到位,采用能源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節能措施的用戶(企業)為數不多等問題。(3)部分企業提供的上報審核備案材料編制質量較差,尚未完全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進行編制和準備。

三、對策建議

1.加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國家和自治區應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需求特點,創新信貸產品,拓寬擔保品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融資、保理等金融服務。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入的固定資產可按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積極利用國外的優惠貸款和贈款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支持。

2.加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政策支持。國家應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應盡快制訂和出臺稅收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前提下,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采取適當的稅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二是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是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也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3.盡快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會計制度。各級政府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進行列支。事業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計入相關支出。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如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當分別予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作為費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

4.將年節能率作為費用撥付單位的考核指標。國家和自治區應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參與公共設施的能源管理問題。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資金補助或獎勵。要求有條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和引導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據此,我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又對支持范圍、標準、方式等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細化,印發了《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明確提出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資金,按年節能量和規定標準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年節能量在10000噸標準煤以下、100噸標準煤以上(其中工業項目在5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節能改造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與節能量掛鉤,多節能、多獎勵,將年節能率作為費用撥付單位考核指標依據。

篇(5)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呈現以下五種不同的類型:

1.節能效益分享型

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期內分享節能項目帶來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在這種類型中,節能項目所需的投入按照雙方的約定,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或者雙方共同來承擔。待節能項目完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由節能服務公司和用戶分享節能帶來的效益。當然,合同執行結束,設備無償轉讓給用戶,節能服務公司只負責分享以后的節能收益。在我國,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就是這種節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費用托管型

用戶將前期節能設備和系統的改造和運營管理全權委托給節能服務公司,然后以節能獲得的收益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等到合同期滿,經過節能服務公司改造過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歸用戶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也全部屬于用戶。對于那些缺乏資金,對于改造設備無能無力的小型公司來說,能源費用托管型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3.節能量保證型

有節能需要的用戶進行初始投資,包括設備和節能系統的建設、改造支出,而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提供服務,并保證節能項目的目標達成。待項目實施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根據合同的約定,由用戶一次或分期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費用,若達不到雙方約定的目標,為完成的部分的差額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支付。合同完成后,設備的所有權轉移給用戶,從此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就全部歸用戶所有了。在這種類型中,有節能需求的用戶需支付高額的節能項目的資金,所以需要用戶資金足夠,同時,改造完成后,達不到目標還可以獲得節能服務公司的差額補償,所以在我國目前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這種類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融資租賃型

融資租賃型與其他類型的不同點在于,節能設備既不是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建造或購買,也不是用戶自己出資購買,而是由融資公司負責提供,融資公司以租賃的方式向用戶提供所需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客戶根據租賃協議,定期繳納租賃費用。為了達到用戶的節能要求,由節能服務公司對設備進行改造,并確保在合同期內對設備達到節能目標。合同期滿,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歸用戶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種類型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組合方式因公司而異。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觀點

目前國內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各持己見,存在以下幾種觀點:觀點一、按商品銷售進行處理這種觀點認為,合同能源管理實質上是節能服務公司的一項混合銷售,即銷售節能設備和提供節能后續服務。根據這種觀點,節能服務公司在發出商品時根據規定的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收入確認方法進行核算,按存貨對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節能設備進行核算,而用能單位則視節能設備為自有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進行核算。觀點二、按照BOT合同進行處理BOT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對公用基礎設施的一種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政府授權某家私營企業一定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其投資建設經營某種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允許其向用戶收取費用或者以銷售商品的方式來歸還貸款,收回初試投資以及獲取利潤。政府賦予的權限期滿后,私營企業需將此項公共設施的所有權轉移給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有著明顯的建設—經營—轉讓的過程,因此,可參照其進行會計處理。觀點三、按照租賃業務進行處理由于租賃又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應歸類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也有不同觀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融資租賃以外的為經營租賃:(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備了融資租賃的第1、2、5項特點,應視為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

篇(6)

銀行大力推進“綠色信貸”

實際上,當下有關節能減排的項目正是政府所支持的重點,也正因此,與之有關的資金需求更能有所保障,這也就是大家常常聽到的“綠色信貸”。

自從上海銀監局引導 上海銀行 新聞業認真貫徹落實銀監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和《綠色信貸指引》后,重大項目在節能減排中的資金需求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截至2011年末,上海19家主要中資銀行綠色低碳行業表內授信余額為330.21億元,比年初增加20.56億元,增長6.64%;表外業務余額278.26億元,比年初增加52.67億元,增長23.35%。其中,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貸款在綠色低碳行業貸款占比最高,達16.33%;電池制造業貸款占綠色低碳行業貸款的9.31%,比年初增加4.26個百分點,增長最快,較好地支持了新能源行業和電車行業的增長。

信貸產品為“綠色項目”鋪路

為了更好地服務“綠色”項目,適應企業、項目的特殊性,不少銀行設計了“專屬”產品,其中,合同能源管理融資就頗受歡迎。

立凈公司(化名)是一家大型回收股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可算是節能減排行業余熱回收領域的領先企業,近幾年來承接了多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過,因為采購工程設備及原材料時需要全額支付貨款,投入很大,占用了公司大量資金,而已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收益回收期較長,由此出現了資金缺口。由于公司的核心資源為高新技術,無法提供傳統的廠房、辦公樓等抵押物,融資實屬不易。

就在企業幾乎失去信心時, 浦發銀行 新聞伸出援手?!拔覀儼l現,盡管這家中小科技企業尚處初創期,固定資產又少,不過作為我國節能減排行業的領先企業,多項產品已獲得國際認證,市場前景頗為廣闊?!逼职l銀行工作人員介紹,立凈公司恰屬浦發銀行落實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支持的行業,也正因為如此,在進過深入溝通后,為公司量身定做了合同能源管理專項產品授信方案,給予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840萬元,以解企業燃眉之急。

據浦發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是浦發銀行以“未來實現的收益”作為質押,向企業提供的專項貸款。即按照該項目未來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將該項目未來的收益一次或分次發放給企業。貸款期限視項目的收款期限而定,以項目的未來收益作為貸款的還款來源,無須提供不動產抵押,無須擔保公司擔保,尤其適合無大量固定資產作為抵押的節能環保型新興產業。

無獨有偶,北京銀行 “節能貸”產品亦能以未來收益權作為質押提供貸款。據了解,“節能貸”是專門為以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或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產品銷售的生產商所設計的。憑借其合同能源項目項下的收益權作為質押,同時結合靈活化的擔保方式,向銀行申請獲得貸款。

作為一家立足于服務中小企業的商業銀行,“綠色金融”一直是北京銀行努力打造的三大名片之一。2007年,北京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簽署能效融資合作協議,成為全國首家與國際金融公司共同推出節能減排融資項目貸款的城市商業銀行。上海分行也于2010年發放了首筆節能減排項目貸款,走出了支持上海綠色低碳、節能減排行業的第一步。2011年,北京銀行上海分行更加強了與各級地方政府的合作,積極參與了徐匯區政府《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融資工作試點方案》的制定,并順利成為四家節能減排試點銀行之一。目前,上海分行已經與多家節能減排公司開展了合作,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儲備總量接近2億元人民幣。

不久前,上海中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化名)就在北京銀行上海分行“節能貸”的幫助下獲得了3年期8000萬元的長期項目貸款,用于公司對東鄉正大焦電余熱發電項目的建設。

自從2008年10月招商銀行總行成立“綠色金融工作小組”以來,招行致力于積極開展全行綠色金融業務。至今,已經陸續推出了法國開發署(AFD)綠色轉貸款、綠色設備買方信貸、節能收益抵押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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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測定基線需考慮的因素由于新建建筑工程的基準能耗數據是基于計算機能耗預測而不是實際的能源審計,如果測量計算不精確的話,項目運營后達不到能耗目標的風險會大大提高。因此在能耗基線的測定時需考慮以下因素:1)原始的新建建筑設計;2)能耗標準,如美國參考能源部頒布的ASHRAE90.1能效標準;3)近期類似建筑的歷史能耗狀況;4)節能服務公司的項目經驗。

1.3基線測定的監督機制合同能源管理實行的是市場機制,涉及節能服務公司和接受節能改造企業的利益,利益分配關鍵點就是節能量的確認。對于新建建筑來說,其初始能耗的測定是利用計算機建模完成的,在數據的測定方面更容易引起爭議。因此,在新建建筑能耗基線的建模階段,就應該委托業主與節能服務公司雙方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的獨立第三方節能評估機構進行監測。經過第三方權威的監測,得到一個科學的節能量,為基線的確定以及項目在此后的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2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

2.1項目運作流程通過對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運行機制的分析,加之國外將合同能源管理運用于新建建筑的經驗,不難發現合同能源管理存在于新建建筑的全壽命周期中。因此,國內有學者提出了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所謂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就是在新建建筑項目初期就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貫穿項目規劃設計、建設施工和運營使用的能耗管控,實現對新建建筑的節能管理及投資回報的最大化。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如圖1所示。通過對新建建筑項目各階段的劃分,賦予相關參與主體各自應承擔的合同能源管理任務,將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每個階段的管理無縫化對接,實現合同能源管理在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應用。

2.2建筑設計階段參與主體及其任務在設計階段,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參與主體有建設單位、節能服務公司、設計單位、第三方評估機構。在這一階段中,建筑設計由設計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完成,其中設計單位完成基本的建筑設計,之后節能服務公司主要著眼于建筑的能耗性能方面,以其在建筑節能方面的專業技術水平對原建筑設計進行優化。建筑設計階段參與主體及其任務見表1。能耗性能目標的確定:能耗性能目標是建筑投入使用階段的預期效用成本,利用計算機模型分析建筑用能得到,再根據建筑運營模式、氣候和其他因素做出調整。但計算機模型分析必然是粗糙的,因此能耗性能目標可以由基礎模型模擬量向最新類似建筑能耗結算歷史校準得到。

2.3建設施工階段參與主體及其任務在建筑的施工階段,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參與主體主要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節能服務公司、第三方評估機構等。在這一階段,由于節能服務公司與施工單位共同參與施工,容易導致責權不清,業主和監理應注意責權的分配與現場協調管理。節能服務公司應注意在關鍵施工節點對建筑能耗的監測,如超出預期應進行調整,達標后再進行下一階段的施工,如此往復直至項目竣工。建設施工階段參與主體及其任務見表2。

2.4投入使用階段參與主體及其任務在建筑物的生命周期中,投入使用階段是其中能耗最大的一個階段,能耗約占全生命周期能耗的70%~80%,即使是節能建筑,投入使用階段的能耗也占到50%~60%左右[9]。在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中,此階段將會進行節能效果的評定和利益的分配,是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關鍵階段。本文所涉及的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適用于非出售型的新建建筑項目,項目的建設方能完全享受在項目節能中的投入帶來的收益,由此可根據使用者的不同分為自用型和出租型。

2.4.1自用型對于業主自用型的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投入使用階段的參與主體有業主、節能服務公司、第三方節能評估機構,參與主體及其任務見表3。節能服務費的給付:由于租戶的陸續搬進搬出及設備的調試使用,第一年的建筑運行情況是不穩定的,所以通常用第二年的能耗情況來衡量能耗性能以計算獎勵和處罰。在第二年末,能耗目標應依據實際運行時間、設備荷載、電梯耗能、實際天氣和利用率來調整,并要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不同的付費結構建立的基礎都是———節能服務公司有愿望努力超出規定的性能目標以取得獎勵費,至少也要有足夠的動力去達到目標能耗水平以獲得基本服務費。圖中的基本費用是指設計服務費用,不包括節能工作費用。超過目標能耗水平的獎勵程度和低于目標能耗水平的懲罰程度可視合同情況而定,即在上圖中目標能耗左右線段的斜率可不同,圖中僅作示意。除了基本的付費結構外還可以賦予高效能耗水平更多的服務費權重,形成加權付費結構,如圖3所示。加權付費結構對節能服務公司達到性能目標給予很強的激勵,因為假如能耗性能不足,服務費將會急劇下降。同樣,超過目標能耗水平的獎勵程度和低于目標能耗水平的懲罰程度可視合同情況而定,即在上圖中目標能耗左右線段的曲率可不同,圖中僅作示意。從國外一些項目經驗來看,從初始設計服務的開始到最后的費用支付之間的時間間隔很長,大概有2至4年的時間滯后。這勢必會增加中小型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難度,降低他們對于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參與意愿。所以在付費方式上可做改進,在最后的節能量測量評估支付服務費之前,有兩個時間點可以進行部分先期支付。第一次是在完成模擬且滿足能效目標的設計時,第二次在完成相對于最后確定的設計沒有明顯改動的施工后。雖然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希望盡早的獲得服務費,但為了保證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要素,最后的支付必須絕對遵循建筑投入使用后的實際能耗測量數據[4]。

3.4.2出租型出租型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與自用的區別在于,投入使用階段由住戶自行進行其占用房間一些終端用能設備的安裝和其后的運營管理,此時節能服務公司與租戶共同承擔節能目標責任。要想達到最終的節能目標除了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設計與施工外,還必須以有效的激勵方式來鼓勵住戶安裝高能效的用能設備(包括節能照明設備和暖通空調設備等),以及后期合理的運營管理。激勵的方法是業主與租客簽訂協議,如果滿足一定的最低能效標準,承租人將獲得一定的節能獎勵。此時的能源管理合同除了業主與合同能源管理簽訂的以外,還新增了業主與住戶簽訂的合同。出租型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關系如圖4所示,圖中灰色粗線代表能源管理合同。實施激勵的第一步是為租戶的節能改進建立一個設計標準。這個標準可以表示為一個最大照明功率密度、設備功率密度等等。租戶如果按照標準來進行室內設計的話將得到租戶節能補貼。在租戶入駐以后,他們支付的能耗成本將和基本租金分離,這樣租戶將會有動力持續地以最高效的方式運營他們的空間。各個租戶的用能情況都可以通過流量計、溫度傳感器、分電表的結合來測量,可以為每個荷載條件指定一個最大用能量。租戶設備能效準如圖5所示。此過程中各參與主體的職責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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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節能管理模式,伴隨著我國節能減排的急切需求,這種模式會日益得到廣泛的認可和推廣,但是在這種新型的能源管理模式如何進行會計核算,至今尚無定論。本文旨在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概述和分類的基礎上,總結了業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處理的幾種觀點,希望能夠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有所裨益。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效益;會計處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現狀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簡稱EPC):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簽訂合同的方式確定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了實現這個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用能單位用節能所獲得的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和其要求的利潤的一種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用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承擔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允許客戶利用節能帶來的收益來升級工廠和設備,從而降低運行成本。

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發展到2013年通過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進一步壯大,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這一發展目標。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發展呈現以下五種不同的類型:

1.節能效益分享型

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期內分享節能項目帶來的收益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在這種類型中,節能項目所需的投入按照雙方的約定,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或者雙方共同來承擔。待節能項目完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由節能服務公司和用戶分享節能帶來的效益。當然,合同執行結束,設備無償轉讓給用戶,節能服務公司只負責分享以后的節能收益。在我國,政府大力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類型就是這種節能效益分享型。

2.能源費用托管型

用戶將前期節能設備和系統的改造和運營管理全權委托給節能服務公司,然后以節能獲得的收益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等到合同期滿,經過節能服務公司改造過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歸用戶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也全部屬于用戶。對于那些缺乏資金,對于改造設備無能無力的小型公司來說,能源費用托管型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3.節能量保證型

有節能需要的用戶進行初始投資,包括設備和節能系統的建設、改造支出,而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提供服務,并保證節能項目的目標達成。待項目實施以后,進行節能監測,確認達到了節能的目標,根據合同的約定,由用戶一次或分期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費用,若達不到雙方約定的目標,為完成的部分的差額由節能服務公司負責支付。合同完成后,設備的所有權轉移給用戶,從此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就全部歸用戶所有了。在這種類型中,有節能需求的用戶需支付高額的節能項目的資金,所以需要用戶資金足夠,同時,改造完成后,達不到目標還可以獲得節能服務公司的差額補償,所以在我國目前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中,這種類型所占的比例最高。

4. 融資租賃型

融資租賃型與其他類型的不同點在于,節能設備既不是節能服務公司投資建造或購買,也不是用戶自己出資購買,而是由融資公司負責提供,融資公司以租賃的方式向用戶提供所需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客戶根據租賃協議,定期繳納租賃費用。為了達到用戶的節能要求,由節能服務公司對設備進行改造,并確保在合同期內對設備達到節能目標。合同期滿,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歸用戶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5.混合型

混合型就是由以上4種類型組合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組合方式因公司而異。

三、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的觀點

目前國內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如何進行會計核算各持己見,存在以下幾種觀點:

觀點一、按商品銷售進行處理

這種觀點認為,合同能源管理實質上是節能服務公司的一項混合銷售,即銷售節能設備和提供節能后續服務。根據這種觀點,節能服務公司在發出商品時根據規定的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收入確認方法進行核算,按存貨對提供能源管理所需的節能設備進行核算,而用能單位則視節能設備為自有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觀點二、按照BOT合同進行處理

BOT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對公用基礎設施的一種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政府授權某家私營企業一定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其投資建設經營某種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允許其向用戶收取費用或者以銷售商品的方式來歸還貸款,收回初試投資以及獲取利潤。政府賦予的權限期滿后,私營企業需將此項公共設施的所有權轉移給政府。某些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有著明顯的建設—經營—轉讓的過程,因此,可參照其進行會計處理。

觀點三、按照租賃業務進行處理

由于租賃又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應歸類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也有不同觀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融資租賃以外的為經營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備了融資租賃的第1、2、5項特點,應視為融資租賃的一種特殊形式。

四、總結

國內外的實踐證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行為,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通過完善和規范企業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核算方法,對促進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和節能減排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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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使用應圍繞我市“一個中心、四大基地”的建設和發展,堅持擇優支持、突出重點、效率優先、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資金支持方向和安排方式

第四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主要支持:

(一)節約降耗、清潔生產方面。重點支持技術先進、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好的節能、節水、節材、減污方面的技術、產品研發及推廣項目,重點支持國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中確定的燃煤鍋爐和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中的重大項目和示范項目;

(二)環保產業方面。重點支持環境保護產品、潔凈產品生產及環境保護服務重大項目;

(三)資源綜合利用方面。重點支持具有示范意義的廢渣、廢氣、廢水等資源化利用、木材節約代用、海水淡化、中水回用、電子廢棄物處理以及提高專業化水平為主要內容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重大項目;

(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重點支持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和氫能等開發利用項目;

(五)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協議方面。重點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開展能源服務,開展發展前景廣闊、推廣價值較高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支持企業采用節能自愿協議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

(六)獲得國家、省政府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項目;

(七)循環經濟法律法規宣傳、技術知識培訓、學術研討、交流、相關展覽等;

(八)開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相關經費;

(九)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第五條對企業節能、節水、節材、清潔生產、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推廣和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給予不超過6%的專項補助,重點項目和重大示范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給予不超過10%的專項補助,單項補助資金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第六條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廣的相關項目,按照其項目達產后2年的實際節能效益給予補助,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5%,單項補助資金一般不超過200萬元。其中補助資金的80%補助給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補助資金的20%補助給服務接受單位,

第七條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本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一般不再予以安排。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八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能源管理制度完善;

(三)企業重視循環經濟工作,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并按時實施;

(四)項目投產后社會示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顯。

(五)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第九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為社會提供相關服務的資質,其注冊資本不低于300萬元;

(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三)具備實施相關項目的技術實力和保障;

(四)熟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國家(行業)標準;

(五)對所實施的項目有相關的培訓能力;

(六)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完成項目的良好信譽度;

(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章申報和審批程序

第十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申報和審批應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第十一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所在區、市、縣(先導區)主管部門審核后,與當地財政部門聯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市經委,同時抄報市財政局,市直企業可直接上報。

第十二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原則上每半年申報一次。

第十三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申請報告書;

(二)企業法人執照副本及章程(復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表,包括經營范圍、主要產品、生產技術、職工人數等;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落實或已投入項目的資金有效憑證(包括貸款合同及銀行資金到賬憑證等);

(六)節能篇(章)評估報告;

(七)項目產品(技術)鑒定書;

(八)項目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九)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申請報告書;

(二)機構法人執照副本及章程;

(三)機構基本情況表;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五)項目基本情況表;

(六)項目產品(技術)鑒定書;

(七)項目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八)與接受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

(九)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五條市經委、市財政局等部門組織專家對所申報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企業實施項目的能力等進行綜合論證,根據評審鑒定結果最終確定支持的項目及支持額度,提出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安排意見,報請分管市長批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項目資金計劃由市經委和市財政局聯合下達,市財政局根據項目進展情況撥付資金。

第五章職責分工

第十七條市經委承擔以下職責:

(一)提出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二)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查和認證;

(三)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安排意見;

(四)監督檢查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編制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六)會同市財政局對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八條市財政局承擔以下職責:

(一)核批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二)會同市經委組織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查和認證;

(三)會同市經委審核并撥付循環經濟專項資金;

(四)監督檢查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審批年度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決算;

(六)會同市經委對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應單獨設賬、單獨核算,保證資金??顚S?。項目實施單位每月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市經委、市財政局上報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竣工投產后,提供經相關機構審計的決算報告。

第二十條市經委、市財政局將不定期對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收回部分或全部資金、取消申報資格等處罰。對情節嚴重的,將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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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節能的途徑

2.1管理節能

管理節能是指通過加強組織管理,利用各種手段來減少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提高產品質量,以達到節能的目的。(1)實施節能目標責任制和政府節能考核評價制度。(2)加強節能標準體系建設。(3)建立建全能源統計制度,完善能源統計指標體系。(4)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5)嚴格執行落后產品、產能淘汰制度。(6)加大實施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管理力度。(7)控制室內空調溫度。(8)加大對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9)加大對節能服務結構的支持力度。

2.2技術節能

(1)技術節能是指在生產或能源設備使用過程中,運用各種技術手段進行節能的活動。(2)加大對節能先進技術的資金投入與研發力度。(3)加快技術創新,示范與推廣潛力大、應用廣的重大節能技術。(4)加快節能技術在建筑領域和交通運輸領域的推廣和應用。(5)抓好高耗能行業的工藝節能。(6)搞好用能設備的節能。(7)輸配電系統節能。(8)余熱余壓利用。(9)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2.3結構節能

結構節能是指通過調整產業結構、工業結構、工藝結構、產品結構以及優化能源結構,嚴格控制能耗準入條件等方式來實現節能的活動。它是國家實施宏觀經濟調整的重要手段。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了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7%的經濟發展預期下的能源環境目標,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GDP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降低17%。這為我國2011~2015年的節能減排與污染物控制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節能工作還很艱巨,還需要各個部門,加強合作共同推進節能工作的有效進行??傊?,節能是緩解我國能源供需矛盾和實現能源安全、環境友好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我國經濟轉型的有效手段,對我國可持續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戰略意義。

3渭化的節能概況

我公司是大型氮肥生產企業,2011年節約標準煤8000t以上。2012年集團公司又嚴抓能源技術管理,專人負責專人管理,通過多項節能項目(冷卻塔風機無電耗改造,S4余熱余壓綜合利用等),促使本年度節能工作能夠取得預期的效果。公司領導嚴格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為目的,以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為手段,以優化產品結構和強化內部管理為保障,加強企業節能降耗的組織領導,健全相關管理制度,明確節能降耗目標,落實目標責任,層層分解,逐級簽訂節能降耗目標責任書。加大技改措施力度,實施余熱余壓發電、冷凝液回收、廢水回收以及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減少高能耗設施的使用,開展節能金點子征集活動,提高生產工藝優化制度和能源的高效利用制度。全員節能意識得到提高,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節能降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企業全員能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形成強大的宣傳教育聲勢,樹立企業節能降耗的典型,及時通報浪費能源的現象,組織技術管理崗位人員和關鍵操作崗位人員開展以節能降耗為主題的專項培訓,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培訓,引導和鼓勵企業員工積極參與和投身節能降耗工作,爭創節能降耗標兵和示范企業。形成企業節能降耗的機制,把節能降耗的責任落實到人,使職工在自覺和不自覺中,已經把節能降耗變成一種自覺的行動。

4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與意義

4.1合同能源管理的背景

20世紀70年代中期,能源危機時期,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的公司和政府部們不得不探索新的有效的方式對它們的生產設備和辦公處所進行節能改造,以降低能源價格上漲所造成的損失。合同能源管理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出現的。

4.2合同能源管理的內涵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是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機制,是指節能服務公司和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項目用能狀況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節能量測量和驗證等服務并保證節能量或節能率,用能單位保證以節能效益支付項目投資和合理利潤的能源效率改進服務機制,其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谶@種機制運作、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EMC—EnergyManagementCompany)是一種適合當前形勢的商業運作模式,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包括從能源審計、項目設計到工程實施、節能確認等一全套服務。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覆蓋的行業很廣泛,從基礎設施建設到制造業,從石油化工行業到紡織業。

4.3合同能源管理的意義

被引入中國后10余年的時間里,合同能源管理已被證明是一項“多贏”的節能模式。首先,節能服務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以此帶來的風險,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既減少了能源成本支出,又建立了良好的綠色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競爭力;其次,EMC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收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回利潤;另外,投資機構也可以從這一商業活動中得到投資回報。從宏觀層面來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有助于用能企業專注自身主導產業的發展,也有助于公用事業節能減耗,減少財政支出,同時也帶動了諸如融資租賃產業、金融服務業、節能設備制造業、信息咨詢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傊贤茉垂芾淼耐茝V,有利于促進投資,搞活內需,在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進程中起著重要作用。我國現在處于經濟快速發展和能源持續緊張的大環境下,基于市場運作、受利益最大化的驅使,節能服務企業會不斷尋找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所以,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在我國存在著廣闊的節能市場。

5合同能源管理的類型

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節能設備租憑型以及基于上述4種基本類型,可以形成多種復合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5.1節能效益分享型

在項目期內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分享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節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節能服務公司于用戶的約定共同承擔或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項目建設施工完成后,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所有。

5.2節能量保證型

用戶提供全部或部分項目資金,節能服務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節能量的合同類型。合同規定節能指標及檢測和確認節能量(節能率)的方法,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量,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用。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量和節能效果,按照合同約定有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節能量保證型合同適用于實施周期短、能夠快速支付節能效益的節能項目,合同中一般會約定固定的節能量價格。

5.3能源費用托管型

用戶委托節能服務公司出資進行能源系統的節能技術改造和運行管理,并按照雙方約定將該能源系統的能源費用交節能服務公司管理,系統節約的能源費用歸節能服務公司的合同類型。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服務公司改造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效益全歸用戶。

5.4節能設備租賃型

融資公司投資購買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并租賃給用戶使用,根據協議定期向用戶收取租賃費用。節能服務公司負責對用戶的能源系統進行節能技術改造,并在合同期內對節能量進行測量驗證,擔保節能效果。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有融資公司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6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現狀與問題

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末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通過示范、引導和推廣,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不斷增多,服務范圍已擴展到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多個領域。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約502家,共實施節能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280億元,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0kt標準煤。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由2008年底的6.5萬人增加到11.3萬人,增幅達74%。但是在這些成就的背后,我們還應看到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過程中還面臨著一些阻礙。

6.1意識不強

在國外,“合同能源管理”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逐步發展起來的,尤其在北美和歐洲,現已形成龐大的節能產業。有資料顯示,國外在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后的項目平均節能可達到30%。相比之下,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起步晚,發展時間短,很多人都不理解這一新名詞,有些企業節能意識薄弱,加上缺乏法律、政策等手段的約束,往往只從自身的短期經濟利益來考慮,認為“節能”和“經濟利潤”不可共存。所以,雖然政府在努力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優良的發展環境,但公眾認識還需要一個過程。

6.2融資困難

這是節能服務公司面臨的一個非常大的挑戰。來自科技部的一份資料顯示,我國的節能服務公司有92%面臨融資困難。原因主要有:節能服務公司建立的年限短,規模小,如果從銀行貸款,并沒有固定的有形資產作為抵押,能做抵押的只有未來的收益,且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尚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所以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節能企業的投資收益回報時間也較長,一般要5年甚至更久。當企業流動現金不足時,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盡管事實證明大多數節能公司業績優良,但實施項目初期的融資瓶頸很難讓他們增強公司的影響力。這樣節能服務公司就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融不到資,就無法擴大公司規模、增強品牌影響力,當實力無法增強時,在融資上面臨的問題就越難解決。

6.3發展不規范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被引入中國的時間并不長,還沒有形成適合于我國國情的發展模式,所以還存在一些不規范之處:首先,市場誠信不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較大,這方面缺乏法律保障。其次,規模較小,自有資產不足,實力差,難以適應當前推進節能工作的需要,另外,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節能服務公司少,所以影響力也較小。

6.4標準不清晰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被看好的節能模式,在我國發展的過程中,行業技術標準卻不明確,如技術專利的設立標準、節能設備的使用標準和節能效益的評估標準等。因為沒有整合各方的需求來為這條產業鏈上的企業提供一種可共同遵守的技術標準,所以并不利于技術專利的共享、項目實施的資源分配,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發展進程中的一大阻礙。

7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的建議

針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面對的問題,應從以節能服務企業為中心,與之相關的各產業來綜合考慮,不斷加強節能意識,完善節能服務模式。

7.1加強節能意識,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

在能源緊張、節能減排日益重要的中國,首先需要加強的就是節能意識,尤其是重點用能企業、大型商務樓宇和公共機構這些高能耗單位,并鼓勵他們逐漸認識和理解合同能源管理這一商業模式,選擇合適的方案對企業進行節能改造。同時,政府應著力構建節能服務平臺體系,充分發揮能源主管單位和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這些中介組織的作用,利用網絡、報紙等公共平臺來宣傳合同能源管理,讓公眾對這一機制有更深入的了解。

7.2發揮政府示范作用,把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納入政府采購合同

能源管理在我國是一種非常適合在政府采購中推廣的節能機制。政府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可以減少公共財政的支出,減輕國家財政負擔,提高能源效率。更重要的,這一模式的推廣和實施有利于政府機構發揮帶頭示范作用,引導行業節能工作的開展。但在實施的過程中,因為它是一種新型的科技服務采購,同時包含了工程、貨物、服務等內容,不同于一般的貨物采購,所以還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規則制度來推動其發展。同時,采購過程中,還要注意實現采購機制和運營機制相結合(即把后期的運營成本也考慮在內)、解決零余額賬戶的問題(即財政劃撥給預算單位的資金,在結算時如有結余,應全數返回國庫,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打擊公共機構節能的積極性)。

7.3完善貸款制度,不斷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

政府應拿出一部分用于支持節能減排的資金來支持金融創新,可以促進金融機構更好的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支持。設立專業化的節能項目擔?;鸷拖鄳倪\作機構,建立、完善以擔保基金啟動銀行貸款的節能融資中介機制。各金融機構也要及時制定一些切實措施,推出創新型金融產品,對于其中可行的模式,要加以推廣。例如,央行擬在銀行、節能技術服務公司和節能業主企業3方中推廣保理(保付)融資業務試點。由于保理業務基于服務合同中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節能服務公司就可以將應收賬款作為債權抵押給銀行,進行債權抵押貸款,節能業主企業則向銀行還款。項目完成后,銀行再向節能服務公司放款。上海一所銀行以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實施服務合同的未來收益權作為還款來源,發放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貸款。貸款資金實行封閉使用,??顚S?,通過對回籠資金的監管及第3方信用擔保實施雙重保障。該銀行將這一信貸產品稱為訂單融資。其實,除了信貸產品,與合同能源管理關聯的衍生品交易也可以考慮,比如碳排放權現貨和期貨。還可以以“碳券”的方式廣泛募集節能資金,設立專門的“碳券基金”用作節能減排項目的投資和信貸擔保基金,促進節能減排投資進入資本市場。

7.4促進規范發展,加快建立節能技術標準

針對節能服務企業規模小、實力差的問題,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政策鼓勵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品牌化、網絡化經營,形成一批擁有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為本行業其他用能單位提供節能服務。另外,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應加緊制定相關行業技術標準,完善行業規范,為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大力推廣提供有效的技術依據和保障;另一方面,設立一批質量比較好的節能實驗室或認證機構,對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水平、可信度(實力)進行評估,也對節能經濟效益進行評估,提高企業信譽度,避免出現在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和投資機構之間互相不信任的情況,促進節能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此外,節能服務企業還應通過系統持續性的培訓、海外學習、技術交流等方式來加強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同時不斷引入新設備和新技術,提高節能技術。

7.5推廣合理機制,實現節能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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