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5 15:33:51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全球數字貿易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截至2016年,全球網民達32億,智能手機用戶達25億,在線用戶將逐步拓展到每一個角落、每一個人。到2016年6月,中國互聯網網民達7.1億,滲透率已經超過50%,日均上網達3.8小時。網絡購物、支付寶、滴滴打車等已經成為路邊小販賣菜,偏遠農村地區大媽購物,上班族出行的新常態,在線化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普遍存在。
1.0vs2.0
數字經濟1.0的核心是IT化,互聯網剛剛開始發育。在這個階段,信息技術在傳統的行業和領域得到推廣應用,屬于IT技術的安裝期。通過推廣應用IT技術,大大提升了原有經濟系統的運行效率,降低了運行成本。同時,成長起了以IT設備制造和相應軟件業為主體的信息產業,互聯網開始興起并得到初步應用,但是沒有能在全社會形成成熟的互聯網商業模式。這個階段持續到21世紀10年代。近年來,基于數字技術、以互聯網平臺為重要載體的數字經濟發展開始興起,我們稱之為2.0時代。數字經濟2.0的核心是DT化,即萬物在線互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數據成為驅動商業模式創新和發展的核心力量。數字經濟2.0架構在“云網端”新基礎設施之上,生長出互聯網平臺這一全新的經濟組織,并帶來了商業模式、組織模式、就業模式的革命性變化。對比1995年和2016年兩個時代的主要互聯網科技公司,我們可以發現二者在技術水平、業務方向、組織架構都存在著根本性的不同。
三大特征
架構在新的數字技術基礎設施之上的數字經濟2.0,具有平臺化、數據化、普惠化三大特征。
平臺化——平臺是數字經濟2.0的基礎。依托“云網端”新基礎設施,互聯網平臺創造了全新的商業環境。信息流不再被工業經濟供應鏈體系中巨頭所阻隔,供應商和消費者的距離大大縮短,溝通成本大大降低,直接支撐了大規模協作的形成。信息的透明使得企業信用不需要和規模掛鉤,各種類型、各種行業的中小企業通過接入平臺獲得了直接服務消費者的機會。在物種上,成熟的數字經濟2.0平臺上的物種極為豐富。以阿里巴巴為例,平臺為買賣雙方提供了基礎、標準的服務,大量個性化的商業服務,則由生態系統內各種各樣的服務商所提供。目前,服務市場已聚集數萬家服務商及服務者,為千萬淘寶及天貓賣家提供服務,年交易規模數十億,提供了包括店鋪裝修、圖片拍攝、流量推廣、商品管理、訂單管理、企業內部管理、人員外包等相關服務與工具幾十萬個。借助數字經濟2.0平臺能夠實現超大規模的協作。在大淘寶的零售平臺上,大淘寶平臺+4億消費者+約1000萬在線商家,共同構成了一個超大規模的分工/協作體系。這種超大規模的用戶數,是工業時代的公司無法比擬的。
數據化——新興的數字經濟2.0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高度數據化。工業時代的公司,以IT技術為核心實現數字化,數據的流動以及在線化范圍有限,數據應用場景主要局限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小的生態圈之中。數字經濟2.0時代,數據的流動與共享,推動著商業流程跨越企業邊界,編織全新的生態網絡與價值網絡。正如埃森哲首席科學家齊韶先生所言:“云計算模糊了企業內部IT與外部IT的界線……公司間傳統的數據與程序相隔離的狀態將有望被打破,隨之將出現新的商業生態和價值網絡……未來五年,公司間的業務流程可能會高速增長,這反過來將有助于商業生態系統的建立……公司IT系統一旦穿過防火墻,就非常容易與其它公司的IT系統實現信息交流與交換,從而越過公司界線執行業務流程。”
普惠化——在數字經濟2.0環境中,“人人參與、共建共享”的特點,實現了普惠科技、普惠金融和普惠貿易。在科技領域,以云計算為代表的按需服務業務形態使得個人及各類企業可以用很低成本就輕松獲得所需要的計算、存儲和網絡資源,而不再需要購買昂貴的軟硬件產品和網絡設備,大大降低了技術門檻,根據阿里研究院測算,云計算的使用可以使企業使用IT的成本降低70%,創新效率提升3倍。在金融領域,以互聯網信用為基礎的新型信用評分模型,對于普惠金融的實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大數據統計概率計算,可以使得不同風險的個體得到精準的風險評估,從而能夠匹配差異化的金融信貸服務,讓更多的個體享受到適合其各自風險特質的金融信貸服務。據網商銀行業務團隊的計算,假設不良總金額保持不變,如有新型信用評分模型的支撐,那么可授信的客戶數量將大幅提升。可授信的企業類客戶數量將增長360%,為原有數量的4.6倍;可授信的個人類客戶數量將增長1600%,為原有數量的17倍。
在全球貿易領域,數字經濟2.0為全球帶來了普惠貿易的全新局面。普惠貿易意味著各類貿易主體都能參與全球貿易并從中獲利,貿易秩序也將更加公平公正。普惠貿易包括以下幾個特點:弱勢群體能夠參與國際貿易;貿易流程更加方便透明;國際貿易信息對稱;全球消費者能方便購買來自全球任意地點的商品;貿易中的參與主體,如消費者、小企業,都能從中獲益。跨境電商快速發展、eWTP理念得到積極認可,正是普惠貿易快速發展的例證。
未來的樣子
過去20年是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等這輪技術自身的積累與進步。而未來十年,這輪技術則向零售、制造、教育、醫療、文化等行業深入滲透。與此同時,各種新技術將層出不窮,量子計算、區塊鏈與生物科技等將在未來獲得突破性進展。伴隨技術進步,經濟組織也將進一步演化,數字經濟2.0時代的平臺經濟體將進入蓬勃發展的黃金階段,成為全球經濟活動的主角,徹底改變我們的工作、生活。
想象一:自由連接體
在網絡的連接下,數字經濟將為社會創造上億的就業機會,成為促進民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億萬個體將成為數字經濟生態系統中的一個個自由連接體,未來社會就業將出現六個趨勢:
“平臺+個人”的“平臺式就業”將成為基本的就業景觀。
基于互聯網的“創業式就業”將成為一種重要的就業方式。
U盤式就業、分時就業、斜杠職業等“靈活就業”將極大提升人們的幸福感。
基于網絡、跨越地理距離的“分布式就業”將越來越普遍。
基于數字技術的產業、商業和經濟模式快速創新、快速演化、快速迭代,大量高度細分、快速演化的新職業將大量涌現。
在數字技術的幫助下,殘疾人等社會弱勢群體,大學生、農民工等重點人群將獲得更加公平、更加可貴的就業機會。
預計未來十年到二十年:
未來十年,數字經濟將創造更多的崗位和就業機會,人類將更多地傾向于成為芭蕾舞演員、專職音樂家、數學家、運動員、服裝設計師、瑜伽大師、小說作者等等,成為給機器人安排任務的“主人”,人類和機器之間將形成一種共生共存關系。
未來二十年,八小時工作制將被打破,50%勞動力將通過網絡實現自我雇傭和自由就業,靈活就業成為未來人們的重要就業形態。
未來二十年,在制造業領域60%、服務業領域30%的重復、枯燥、繁重勞動,以及大量的家庭服務將被人工智能機器人取代,人工智能機器人將成為重要的勞動力大軍,形成人類特定時期的技術性失業。
想象二:人人經濟
在網絡的連接下,每一個個體都有權力、有機會成為數字經濟活動中的活躍主體。每一個個體的創新、創業、創意、創造能力將得到極大釋放,人人設計、人人制造、人人銷售、人人消費、人人貿易、人人銀行、人人物流等新的生產經營模式將逐步涌現,催生人類經濟活動的新范式,形成人人經濟的新景象。
預計未來十年:
經濟和產業格局發生重大變化,數字經濟規模將超越制造業規模,貢獻全球25%的經濟總量。
眾創眾設將成為企業與用戶改進技術研發和產品設計的重要創新方式,用戶和消費者通過網絡參與研發設計,成為企業聚集智慧,提升研發設計能力的新渠道。
4D打印將成為滿足個人化、快捷需求的重要制造模式。
自然人經營權、消費權、資源獲得權,將成為數字經濟時代人類的重要權力。人人都有利用互聯網開設網店、開網約車、售賣自家農產品、交換個人閑置物品等的權力;人人都擁有在全球范圍內獲得商品和服務的權力;人人都享有通過自己的信用、無需擔保平等地獲得貸款等金融普惠服務的權力。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將成為數字經濟服務業發展的新形態。每一個個體在獲得金融普惠服務、快捷高效物流服務的同時,也有權利和義務為經濟社會活動提供資金支持、物流快遞等服務并從中獲得收益和報酬。
想象三:平臺經濟體
技術的創新將伴隨經濟組織的變革,“共享平臺+企業/個人”的經濟組織方式在未來20年將獲得突破性進展。當小企業或個體接入到“平臺經濟體”,他們將變得強大起來,能像大企業一樣可以自由地進行創造、創作并在全球分享、交易。個體只要有一塊屋頂就能做太陽能的生意;有一輛車就可以做網約車;通過手機甚至聯網的眼鏡就能買賣全球。
想象四:萬物在線與數據核爆
移動互聯網如同一個強大吸引力的黑洞,將世界萬物連接在一起。到2016年底,全球網民數量將突破35億,約占世界總人口的1/26。人的在線化程度不斷提高的同時,物的在線化也正在迅猛發展。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構建了互聯互通的網絡,人與機器自由穿梭在邊界日益模糊的虛擬與現實之間,共同編織著生動的實時在線世界。數據量將呈現爆發式增長,真正成為核心生產要素,通過在線數據、迭代算法、實時計算匹配供需,進行市場資源配置。
預計未來十年:
超過萬億傳感器將接入移動互聯網,超過10%的衣服、鞋、眼鏡等都能接入移動互聯網,首款植入人體式手機也將上市。
無人駕駛汽車將占美國汽車保有量的10%,人們將樂于使用汽車共享計劃而非使用私家車,全球范圍內使用汽車共享服務的行駛里程將超過私家車。
超過10%的人擁有人工智能私人助理,幫助我們買菜、飲食搭配、健康建議、安排行程、補充知識等。
自然人機交互成為主流,人類可以通過自然語言、身體動作甚至思考意識與機器進行交流。
全球的數據量將超過230ZB,以數據計算為基礎的零人工干預的經濟模式也將迅猛增加,將超過經濟總量的10%。
計算量將代替耗電量成為衡量經濟活躍度的重要指標。
想象五:再造經濟學理論
數字經濟是以交易和賬戶為中心的經濟體系,交易效率遠遠超過生產效率,不同于以生產為中心的工業經濟體系。從生產到消費,從柜臺到平臺,從IT到DT,數字經濟的發展對經濟學帶來三大沖擊:一是諸如市場理論、產業經濟學理論、邊際成本理論、博弈論、就業理論、產權理論、競爭理論等一些具體領域;二是資源稀缺性、理性人等基本假設;三是方法論。
預計未來十年:
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不可避免,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國際間的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規模也越來越大。數字化文化產品作為國際貿易的重要內容之一,其關稅的征收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的發展,更關系到經濟。因此,應加大數字化文化產品關稅征管力度,保障經濟效益。但是由于數字化文化產品自身的獨特性,其關稅征管的難度比較大,這對數字化文化產品稅收征管模式及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戰。
1.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中關稅征收存在的問題
關于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中關稅征收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以往,在對數字化文化產品的國家貿易進行關稅征收的時候,對關稅是否征收一直存在不同的“聲音”,并且盡管對關稅征收保持統一的意見,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在技術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問題。(2)對數字化文化產品征收關稅的成本要遠高于對數字化文化產品所征收的關稅所得。新技術出現后,在線視頻點播技術取得了顯著的成績,這就給數字化文化產品的關稅征收問題帶來了更大的難度,尤其是付費電影的下載,如何對其進行關稅征收更是存在很大的難度。以A、B兩國為例,A國消費者通過服務器從B過電影網站上下載電影,并以電子支付的形式完成交易,這其中并未索取發票,因而A國相關部門對交易的發生與否并不知情。(3)不同國家對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的關稅征收立場不同,絕大多數發達國家不主張征收,而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則認為不征收關稅會對自己本國數字化文化產品以及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影響。
2.世界貿易組織暫時免征數字化文化產品關稅計劃
一直以來,世界貿易組織對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的關稅征收問題都比較重視。1997年,經合組織組織的會議中,制定了適用于電子商務稅務框架條件,提出了“電子商務:稅務政策框架條件”的報告。1998年,世界貿易組織就與電子商務相關問題開始進行審查,并對數字化文化產品的關稅征收提出了一個工作計劃,即以電子傳輸方式進行貿易延遲征收關稅。但是對于這一計劃,世界各國有著不同的看法,主要表現在西方發達國家與其他廣大發展中國家對關稅的征收存在分歧,但是發展中國家最終也贊同了世界貿易組織關于暫時免征數字化文化產品關稅的計劃,認為這一計劃符合他們的國家利益。然而關于永久性免征關稅方面,相關成員都不愿意做出承諾。一方面,有的認為永久性免征將會導致相關關稅永久喪失;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考慮到長遠國家利益,只是希望通過暫時免征來獲取發達國家更多技術和資金上的支持。無論如何,在數字化文化產品關稅征收問題上,世界貿易組織各成員仍未達成一致。
3.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中暫時免征關稅的弊端
暫時免征關稅,從全局出發考慮的,既有利也有弊,因為暫時免征關稅這一舉措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種確定性既表現在發達國家,有表現在發展中國家。綜合當前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的發展來看,暫時免征關稅的弊端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以電子傳輸方式進行的貿易所涵蓋的范圍不是十分清晰。目前,世界貿易組織各國對什么是電子交付并沒有形成共識,各成員國之間對電子傳輸的理解存在分歧。因此,就導致了對數字化文化產品關稅征管難度增大。各成員國具有不同的國情及對電子傳輸貿易標準的定義,并且在電子支付及電子傳輸中有不同的方式,所征收的關稅比例和種類難免不同。因此各成員國制定的數字化文化產品及所征關稅的標準具有差異,為保障各自國家的經濟主體及利益,暫時免征關稅也是難免。(2)暫時征稅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達成的政治性共識不能在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中援用。暫時免征關稅從其名字就不難看出,該舉措其實是世界貿易組織的無奈之舉,是一個無法通過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得以強制執行的政治義務。(3)暫時征收關稅在解決影響服務貿易歧視性原則上還存在很大問題。國際貿易中存在一定的貿易歧視、貿易壁壘,暫時免征關稅的舉措并沒有在解決這一問題上有何實質性的作用。針對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進行暫時免征關稅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國際貿易中問題的爆發,并且正在制造新的貿易問題。因此,暫時征收關稅存在很大的弊端,影響了國際貿易正常進行。(4)暫時免征關稅在實踐中并沒有阻止對電子商務征稅。從目前暫時免征關稅的實踐來看,以歐盟為例,認為數字化文化產品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不應該承擔傳統貿易不存在的稅收形式,并不希望將電子商務活動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而增加新的稅種。上述種種問題的存在,導致暫時免征關稅舉措的實施難度非常大,且實施這一舉措可能造成更大的國際貿易中服務貿易問題,對各成員國數字化文化產品國際貿易經濟主體、經濟造成損害。
4.結語
總之,關稅問題是國際貿易開展過程中最為關鍵、最為主要的問題。數字化文化產品作為國際貿易的重要內容之一,應當處理好關稅征收的問題,凈化數字化文化產品的貿易環境,及早提出一個能夠長久解決數字化文化產品關稅征收爭端的舉措,為構建一個可以預測的數字化文化產品貿易自由化框架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一、 “十四五”期間發展目標繼續貫徹落實省、市、區相關部署和任務,繼續以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動力,以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為抓手,積極主動融入一體化發展進程,為實施“營商環境聯建、重點領域聯管、監管執法聯動,市場信息互通、標準體系互認、市場發展互融,逐步實現統一市場規則、統一信用治理、統一市場監管”的“三聯三互三統一”工程,貢獻市場監管力量。
二、 “十四五”期間重點任務
1.合力打造一體化的市場準入環境。落實市場準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協同,為地區市場主體準入提供便利化服務。統一市場準入規則。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制定統一的管理規范,實現業務流程、條件要求、解釋口徑、辦理時間“四個統一”。加快實現證照管理一體化,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事項相同、改革措施相同。協力推進“一網通辦”建設。共同落實數字政府建設,構建跨區域政務服務網,強化公共數據交換共享,完善網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電子文書歸檔等功能,統一電子營業執照運用場景。按照市級的統一部署設立地區“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窗口,加強政務信息和數據的互聯互通,提供區域性一體化受理、收件、查詢、發證等服務,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
2.合力打造一體化的市場監管環境。深入推進市場主體監管制度創新,營造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監管環境,全面提高市場監管效能。落實一體化信用監管體系。推動“雙隨機公開”、抽查檢查等信息在區域內充分共享應用,落實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標準、企業信用修復規則、實現信用監管標準互認結果互用。對重點監管領域和對象實施精準監管,對守信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實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對失信企業實施重點監督和聯合懲戒。落實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創造、運用和管理知識產權,鼓勵以知識產權利益分享機制為紐帶,促進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加強地區行政執法,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配合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落實“滿意消費行動,共建區域內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共同推動經營主體自律,配合打造統一的消費投訴公示平合。推進消費領域社會監督。協同監管網絡交易。充分發揮全省網絡市場監管服務系統平臺作用,注重整合轄區電子商務經營者基礎信息、經營信息、監管信息等信用數據,開展研究分析,實施分類監管。落實地區網絡、合同案件查辦協作機制,協同破解新形勢下的網絡監管難題。
3.合力打造一體化的質量供給環境。配合推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建設。在信息、業務、資源各方面配合推進一體化建設,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協同聯動、效率共同提升。配合建設和華東地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促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整體水平提升。培養計量技術人員,互派計量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交流互動。推動特種設備監管一體化。推進特種設備單位、人員、設備信息互查互享,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運用。
4.合力打造一體化的食品藥品安全環境。全面建成責任體系更加健全,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全程監管更加科學,“黨政同責”、“四個最嚴”、“四有兩責”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履行,社會滿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藥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形成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無證經營等行為,杜絕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控制和減少較大及一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繼續鞏固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成果,積極配合爭創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繼續深化食品安全“四項治理”行動,全面推進小作坊登記和小餐飲、小攤販備案管理。保持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的高壓態勢,公開違法違規、虛假欺詐產品和企業信息。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基礎,推動實現順向可追、逆向可溯、風險可控的地區食品領域全產業鏈追溯體系。不斷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三、 “十四五”期間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發展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工委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共同做好“十四五”規劃工作和“十四五”期間各項重點工作。“十四五”規劃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心得體會2800字范文稿當前,以信息技術和數據作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蓬勃發展,并成為推動各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經過近年快速發展,我國已成為名副其實的數字經濟大國。“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也是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新征程的重要機遇期,準確研判“十四五”時期國際政治經濟地緣新特征新變化新趨勢,對于維護延長我國重要戰略機遇期、推動實現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及增強提升國際塑造力影響力引導力都具有重大現實意義。把握數字經濟戰略機遇,加快推進“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不僅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我國經濟發展活力、增強社會前進動力,更有利于推動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搶占全球數字經濟發展制高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數字經濟強國建設發展對于我國而言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加快發展數字科技,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堅強基石。盡管我國是數字科技應用大國,卻不是數字科技研發強國,很多核心技術依然受制于人。因此,須加強數字科技關鍵技術攻關和布局,以數字科技大突破帶動數字經濟大發展。
一是采取清單制梳理我國數字科技的短板軟肋,短期內尋找可靠的替代源和備份源,使“卡脖子”技術不因外國的封鎖而斷供。
與此同時,發起專項研發計劃,集中力量攻克核心電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統、數據庫、工業軟件等短板,補齊數字科技研發鏈。
二是面向數字科技前沿領域,設立國家或世界實驗室,牽頭發起全球大科學計劃或工程,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創新資源,主動嵌入全球數字科技創新鏈條和生態系統,吸引和積聚全球創新人才。
三是支持數字科技試點應用,積極利用智慧城市、智能工業、智慧醫療等發展契機,推進數字新科技先行應用,為數字科技應用提供試驗平臺和應用場景,在應用中不斷完善技術,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加快推進數字基建,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有力支撐。我國在發展數字基建方面處于起步階段,相對而言比較滯后。由此,應科學決策、統籌布局,把數據中心、場景中心、區域中心、應用中心有效結合。
一是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政府要有戰略導向和規劃牽引,前瞻布局數字基礎設施,與此同時,推動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升級。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社會投資的積極性主動性,把“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緊密結合,共同構建數字基礎設施體系。
二是正確處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對于中央政府而言,做好數字經濟發展的頂層設計,通過制定行業規則、設施標準、規劃布局、互聯互通等,引導數字基礎設施的有效投資和有序建設。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充分考慮本地發展情況和財力承受情況,尤其要根據實際需求開展數字基建,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注意避免一哄而上,形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
三是正確處理好供給和需求之間的關系。以需求為牽引,把應用場景建設置于數字基建的重要位置,鼓勵大型龍頭企業和平臺企業依托自身需求參與數字基建,并開放為社會使用,實現數字基建供給和需求精準匹配。合理跨區域布局數字基建,將數字基建同金融、物流、交易市場等渠道打通,形成產業鏈應用生態。
加快發展數字貿易,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強大引擎。隨著5g等數字技術的應用和發展,以b2b為主導的產業互聯網推動的企業間數字貿易將成為拉動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另一強大引擎。須順勢而為,充分發揮我國在電子商務領域的先行優勢,依托消費互聯網與產業互聯網雙輪驅動數字貿易發展,進一步提升我國數字經濟的效益與質量。
一是繼續做大做強消費互聯網驅動的數字貿易,利用數字技術“在線化、無接觸、可傳輸”特性,進一步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數字化水平,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數字娛樂、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等新興業態,為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提供更多高端便捷的消費選擇。加大主要電商平臺的全球化戰略布局,通過收購或自建本土化網站,建設更多海外倉、展貿中心和營銷服務中心等,帶動更多中國產品與服務進入海外市場,形成國內國外雙循環,拓展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空間。
二是培育壯大產業互聯網驅動的數字貿易。制訂實施產業互聯網國家戰略,構建多層聯動的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動更多企業“上云用數賦智”,支持打造“研發+生產+供應鏈”的數字化產業生態,共享產能、技術、數據、人才、市場、渠道、設施等,促進產業互聯網帶動的新型數字貿易快速發展,使其盡快成為推動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
穩步推進數字貨幣,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有力抓手。當前,各國高度重視數字貨幣的研究與實踐,競相加快央行數字貨幣布局。對于我國而言,以微信、支付寶為代表的零售支付體系發達,同時,較早啟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論研究,加快了央行數字貨幣試點落地步伐。展望未來,須順應全球數字貨幣發展趨勢,及早謀劃、動態應對、爭取主動。
一是加快戰略布局,協同推進人民幣數字化與國際化工作,實現國際國內同步部署,強化央行數字貨幣與數字貿易、數字經濟的聯動發展,助力人民幣更好承擔國際貿易、跨國投資的計價、支付、結算職能并發揮世界儲備貨幣角色。
二是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在試點探索的基礎上,優先選擇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先進地區整體落地,及時總結央行數字貨幣發行、運營與管理經驗,有序推動央行數字貨幣多場景推廣應用進程。與此同時,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探索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零售移動支付方式聯動互促、協同發展的模式與路徑。
世界貿易組織(WTO)總干事羅伯托?阿澤維多在該主題會議上表示:“我們要推進改革,促使貿易便利化協定生效,減少貿易時間和成本。在一個貿易暢通的世界里,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將共同受益。”
數據顯示,2014年至2016年,中國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總額超過3萬億美元,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一帶一路”倡議包含“貿易暢通”,是馴А跋蟯飪礎鋇男鼗常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推動自由貿易區建設,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建設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經濟全球化。
“主席在講話中非常清楚地強調了聯動的重要性,更快的更有效率的全球貿易,這也是我們全球最為關注的。如今的世界經濟需要刺激,我認為‘一帶一路’倡議正是當今世界最為需要的,它將改變世界。” 羅伯托?阿澤維多評價說。
在他看來,能用手機購買和銷售商品,還不意味著貿易暢通真正實現。
“我們還需要其他方面的東西。” 羅伯托?阿澤維多表示,“硬件”層面,要有使貨物運輸暢通無阻的公路、鐵路、港口等基礎設施,“這正是‘一帶一路’倡議為什么非常重要且恰逢其時的原因;還要實現數字互聯互通,讓目前全球接近半數還無法上網的民眾也能順利接入網絡。至于“軟件”層面,要有良好的監管環境,為商品流通提供便利條件。
目前,世界上仍有約半數的人口還無法上網,在不發達國家中,只有1/7的人口能上網。
“我們將繼續支持‘一帶一路’倡議,我們也更關注數字的互聯互通,在線貿易額的快速增長透露了巨大的商機。”羅伯托?阿澤維多表示,世貿組織會繼續努力在這些領域進一步促進互聯互通,也期待與各方攜手合作。
他認為,支持互聯互通,還需要合適的監管環境來促進貿易。
中圖分類號:F75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894(2007)02-0064-06
2005年引起世界廣泛關注的中美紡織品貿易硝煙剛剛散盡,經歷了短暫的平靜之后,由于美國商務部于2006年2月10日對外貿易統計報告的出爐,一石激起千重浪,又使剛剛平靜的中美貿易關系,泛起新的波瀾。按美方統計,2005年美國對外貿易赤字總額為7 258億美元,其中,對華貿易赤字達到了創紀錄的2016億美元。僅就一個中國與其構成的貿易赤字就達到了逆差總額度的將近1/3。這一結果的推出,使得雙方剛剛舒展的神經重新緊繃了起來。美國貿易代表波特曼甚至在一次記者招待會上表示:“盡管美國對華出口連續3年保持了增長,但就目前來看,雙邊貿易關系為兩國提供的機會仍然‘不公平’,造成這種差異的部分原因是:中國未能信守某些承諾,包括知識產權執法不力,對國內某些產業政府提供了一定的保護和扶持,以及不履行某些開放市場的承諾等”。并進一步聲稱:“中國在與世界的接觸中獲得了收益,但是,為了保持經濟和政治上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中國必須為解決過去4年來,全球迅速增長過程中出現的全球不平衡承擔自己的責任”。
雖然波特曼的這一番話未必完全正確,但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美國高層對美中貿易逆差過大的極度焦慮。面對中美經貿快速發展,貿易摩擦有可能再度升溫的緊張局勢,進入2006年2月以來,兩國高層互訪頻繁,并就一些影響中美經貿關系的重大貿易問題基本上達成了共識:中美同意在商貿聯委會框架下成立中美高科技與戰略貿易工作組;啟動并加強了知識產權合作機制;簽署了《食品安全和動植物衛生諒解備忘錄》……。2006年4月11日隨訪的中國企業代表團就美國13個州、14個城市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貿易投資促進活動,簽署采購合同或協議108項,總金額超過了162億美元。這一切都能顯示出中國政府為扭轉中美貿易失衡所表示的誠意。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最大的發達國家,中美兩國在自然資源、市場資金、技術以及市場等各方面都有著很強的互補性,致使20多年來中美貿易持續增長。目前,美國是中國的第二大貿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場和第六大進口來源地。中國是美國的第三大貿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場和第二大進口來源地。2006年以來,中美貿易繼續保持了快速增長-的勢頭。據我海關資料顯示,僅1-5月份,中美貿易額已達到了973.7億美元,同比增長25.4%。其中中國對美出口738.2億美元,同比增長26.6%,進口235.5億美元,同比增長21.8%。中美順差達到了502億美元,同比增長29.O%。截至2006年5月底,美對華投資項目累計達到了50 289個,合同內資金額共計l 163.2億美元。同時,中國在美國興辦的貿易型和非貿易型公司也呈增長趨勢,截至2006年3月底中國在美直接投資達7.92億美元。隨著兩國經貿合作的不斷深入,雙邊經貿關系中出現一些暫時的不和諧和摩擦也是難免的,甚至可以說是正常的。為開創中美經貿合作的新局面,雙方首先應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當前雙方貿易不平衡產生的原因,客觀、公正地進行分析,以求共同推動中美經貿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造成中美貿易不平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兩國統計方法上的差異,也有雙方貿易方式、貿易結構、貿易政策等方面的差異,此外還有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全球產業結構調整和轉移導致新的國際分工出現等多種原因。
一、雙方統計標準不一致造成統計結果不一致
1.進出口產品統計數字對美貿易逆差的影響 自20世紀90年代美國對華貿易出現逆差以來,中美就雙邊對外貿易不平衡問題一直存在著不同的看法且爭論至今。按中國海關統計數字顯示,2005年中美貿易總額達到了2116億美元,其中,中國對美國的出口1629億美元,從美國進口487億美元。但是按照美方的統計數字卻顯示,2005年中美貿易總額為2853億美元,其中,中國對美國的出口為2434億美元,自美國的進口為418億美元。再如中國海關統計,美國于1993年首次出現對華貿易逆差,金額為62.76億美元,到2005年達到了1142億美元,是1993年首次出現貿易逆差的18倍。而美方統計,美國從1983年就開始出現了3億美元的逆差,到2004年猛增至1620億美元,到2005年又突破了2000億美元,達到了創紀錄的2016億美元。并且認為是首次出現貿易逆差的1983年的672倍。
以上兩組數據我們不難看出,中美雙方統計數字時所采用的標準不一致,其呈現的特點是:(1)美方統計的貿易總額大于中方統計的貿易總額;(2)美方統計的逆差數字大于中國海關統計的逆差數字;(3)美方統計的中方出口數字大于中方統計的出口數字,而美方統計的中方進口數字卻小于中方統計的進口數字。由于美方采用的統計標準與我方采用的統計標準不一致,從而使雙邊貿易的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真實性、科學性和可比性(當然也不能排除其中有意被夸大的可能性)。
據我方了解的情況是:中國產品在出口時一般使用的是離岸價格(包括貨物的成本、路途運輸費和裝船費),而美國的產品在出口時使用的卻是船邊交貨價格(只包括貨物的生產成本和路途運輸費,不包括裝船費)。按世界銀行的估計,同一批貨物,采用離岸價計算的出口價格要比采用船邊交貨價至少高出1個百分點。因此說,同一批貨物的出口用不同標準進行統計,肯定會得出不同的結果,有時得出的結果相差還會很大。這也就是說,在美國的統計結果中,應該將美國從中國進口的所有產品的價格,減少相應的百分點;而從美國出口到中國的所有產品的價格,加大相應的百分點。只有進行了這樣的較為科學的修正之后,對于來自(美中)兩個不同國家統計的結果才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2.經中國香港的轉口貿易對美貿易逆差的影響 每年經香港轉口至中美兩國的貨物很多,通常稱這類貿易為轉口貿易。經香港轉口的這類貿易,同樣也會由于兩國統計方法的不一致,導致統計結果不一致。
中國每年對外公布的進、出口商品的額度僅僅限于直接貿易:即中國生產并直接銷往美國國內的產品,對于由中國生產、但是經香港進出口商購買后再出口到美國的產品,并不統計在中國的出口產品額度中。這一點美國倒同我們取得了完全的一致;即由美國生產并直接銷往中國的產品計入美國對中國的出口統計。美國生產,經香港進出口商購買后銷往中國大陸的產品也同樣不計入美國對中國的出口。但是,美國的進口數據則既包括直接貿易,同時也包括間接貿易:既包括由美國直接從中國進口的產品,同時也要包括經香港進出口商手中
進口的中國產品。這種統計結果顯然使美國從中國的進口數額無形中被增大了許多,最終導致美國統計的貿易逆差不合理地被放大。
3.經中國香港轉口產品的加價對美貿易逆差的影響 香港的進出口商對于產自美國和產自中國的產品增值加價的幅度也不一致。由于中國勞動力成本低,因此來自中國的產品價格普遍偏低。對于這些來自中國的產品當進入美國時,考慮到美國消費者的生活水平普遍較高,他們對于消費品的價格具有較高的承受力。因此,香港進出口商對于來自中國,并且即將進入美國消費市場的中國產品增值加價的幅度一般較高。相反,對于產自美國的產品,由于美國勞動力成本高,因此美國產品價格普遍偏高。對于這些來自美國的產品當進入中國大陸時,由于考慮到中國消費者的承受力較低,因此香港進出口商對于這些即將進入中國市場的美國產品增值加價的幅度一般不是很高。
有資料顯示,經香港出口到中國的美國產品,增值加價的平均幅度為9.6%;而經香港出口到美國的中國產品增值加價的平均幅度一般為27%。這種增值加價幅度的差異,也就不同程度地產生了對于美國貿易逆差的影響。無論是單純對于出口的產品,還是通過轉口貿易的產品,還是轉口貿易產品的不同增值加價的幅度差異,都對增大美中貿易逆差起到了直接的作用。
我們認為,中美采用的兩種不同的統計標準,不能科學地、嚴格地反映中美雙邊經貿關系的真實情況。大量的事實也說明,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如果沒有一種共同遵守的統計準則,雙邊貿易的平衡與不平衡,不能真實地反映兩國貿易的全貌。中美貿易有可能會隨著中美之間貿易規模的不斷擴大,由于統計方法的不一致,所造成的貿易不平衡也一定會越來越大。
二、中美兩國由于產業結構不同導致的貿易不平衡很難消除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和全球化產業結構的進一步調整,美國已經將支持美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轉向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逐步淘汰和轉移勞動密集型的一般制造業。從美國整體產業狀況來看,美國經濟現處于國際產業鏈的高端,可以說美國現在是世界上對外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美國跨國公司已經滲透到各國和地區的幾乎所有產業領域和部門,他們正在以全球市場為舞臺進行資源、資本、人才和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由此判斷,美國是當前經濟全球化受益最大的國家。中國在參與經濟全球化過程中,依據自身的優勢和能力,承接了其他國家和地區轉移來的一些中低端產品的制造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相對美國來講,中國經濟處于國際產業鏈的低端。
中國從美國進口的產品主要是高附加值產品,而美國從中國進口的產品主要是物美價廉的日常生活必需品。據摩根士丹利公司的研究報告顯示:中國物美價廉的日常生活品,一年將能為美國消費者節省1000億美元的支出。 每年大批量日用生活必需品的進口,也是引起美國貿易逆差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縮小貿易逆差,首先應減少該類產品的大批量進口。但事實上,美國生活必需品的90%美國本土早已不再生產,這意味著美國即使不從中國進口,也勢必會從其他國家進口。然而,中國產品的物美價廉早已深受美國廣大消費者的歡迎,這是消費者的選擇,而不能算作生產者的過錯。
三、中美貿易不平衡不能忽略服務貿易的存在
當談到中美貿易不平衡時,美國反復強調的是貨物貿易,而對于屬于美國出口強項而屬于中國出口弱項的服務貿易則往往不予提及。
隨著中國服務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具有極強實力和競爭優勢的美國服務貿易定會大舉進入中國市場。據美國有關資料顯示,2004年美國服務貿易總出口增速在11%的情況下,對中國的增速竟達到了20%。中國已成為美國的第十大服務貿易出口市場。2004年美國對華服務貿易順差達到了16億美元,隨著中國入世承諾的逐漸兌現,我國服務市場將會在更大范圍內對外開放,如果能把美國服務貿易的貢獻一并加以考慮,美中貿易逆差應該減少。
四、貿易方式不同使得貿易不平衡現象加劇
美國是擁有世界級知名品牌、知識產權和高新技術產業量最多的國家。據美國《商業周刊》和國際品牌公司聯合公布的2004年“世界百強品牌價值排名”中,美國有58家公司榜上有名。而中國企業則無一家入選。在全球75個世界級名牌產品中,美國占據了42個。此外美國擁有著世界發明專利的50%以上。而中國的發明專利中,外國企業和外資企業占據了絕大多數。目前中國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僅有約不足萬分之三,也就是說99%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專利。
中國經濟要發展、要前進,需要大量的先進技術和專利,但是,在短時期內僅憑中國自己的力量確實還不夠。還需要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的大力支持與援助。美國的很多高技術專利產品都是中國經濟發展所必需的,但是美國長期實行的高技術產品出口的對華限制政策迫使中國只能從其他國家進口,這也是導致美國對中國出口總值不能大幅度提高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中國每年的出口量雖然很大,但從整體上來看,中國對外貿易的增長方式仍屬于粗放型增長模式,這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一是中國出口總額中55%以上的產品來自于加工貿易。而在加工貿易中,85%屬于外商投資企業所有;二是在中國出口的商品中,90%的出口產品屬于貼牌生產;三是在高新技術出口中外商投資企業占到了85%以上。相比之下,中國企業由于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因此每年不得不將出口產品價格中的很大一部分繳于專利所有者或核心技術所有者。如中國是DVD生產大國,由于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因此對于每臺售價32美元的DVD,其中專利費18美元,生產成本13美元,中國所能得到的利潤僅僅為1美元。正如美國《紐約時報》發表文章指出:“看上去中國好像從貿易中獲得了很大的回報,但實際上最大的贏家是美國以及其他國家的跨國公司”。
五、全球化產業結構調整和轉移與美國的貿易逆差
中國改革開放27年來,亞洲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在中國的直接投資一直占中國引進外商投資的60%左右,中國已經成為亞洲的“加工中心”。日本、韓國、中國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國家和地區將大量零部件運到中國加工,組裝后再對美歐出口。所以中國對日本、韓國、中國臺灣、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等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貿易都是逆差,而對于歐美國家的大量貿易則構成了順差。中美之間貿易順差的很大一部分是亞洲經濟體共同作用的結果。
與此同時,在中國大量引進外資的政策感召下,美國的世界五百強的絕大部分企業也已登陸中國,他們同樣看好的是中國廉價的勞動力和擁有13億人口的廣大市場以及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中美兩國經濟結構的不同,也使得兩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具有了極強的互補性。美國通過跨國公司把部分產業(夕陽產業)轉移到了中國,對美國國內的產業結構升級換代。通過這種方式中國承接了美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轉移,為美國實現產業結構的調整騰出了空間。這也就使得過去美國通過貨物貿易直接向中國出口產品,現在則越來越多
地轉變為利用在華的投資企業生產并在中國本土上直接銷售,這種貿易方式的轉變不僅提高了美國公司產品在中國市場上的所占份額,相對也大大減少了美國對華的直接出口。但遺憾的是,這一貿易方式的變化,并未在雙方的對外貿易統計數字上得以體現,既無法增加美國統計數字中的出口總值,也未增加中國統計數字中的進口總值,從貿易收支平衡上考慮,得益的顯然不是中國,而是美國。
30多年來,美中貿易逆差是經濟全球化發展帶來的國際產業調整的結果,也是大規模、廣泛地進行新的國際分工合作的必然產物,美中貿易逆差不會損害美國的經濟。美國每年從中國進口大量的物美價廉的日用消費品是美國市場的需求所致,有利于美國廣大的消費者,也是美國經濟發展和其產業結構調整的必要補充。正如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米爾頓.費里德曼對美國的這種貿易逆差具有切實的了解,他認為,美國貿易的逆差從根本上來講,并不是赤字,而是盈余。法國經濟學家雅克呂夫也說,美國可以任憑貿易赤字居高不下而安然無恙,美國的貿易赤字可稱之為“無淚的赤字”。
六、加強相互理解共同推動中美經貿合作健康發展
在中國的對外貿易中,由于外資企業是出口的主體,這種出口是外國資本、技術、標準、品牌、銷售網絡等與中國勞動力相結合的產物。除了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出口更多地體現的是廣義外國生產要素的競爭力,而不是中國的競爭力。從貿易方式上看,加工貿易基本上是外國生產要素與中國廉價勞動力的結合而采用了“中國出口”的方式,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中國出口的絕對數值。產品優勢與銷售渠道作為國家國際競爭力的兩大核心因素都屬于外資企業所有。在這種貿易方式下的“中國出口”僅僅是只有中國國家的地理意義。
關于美中貿易逆差問題,必須承認跨國公司的作用和國際產業轉移的影響,要具體分析貿易總額和貿易不平衡背后的實際財富和利益分配問題。雖然從表面上來看,中美之間的貿易中,美國的貿易逆差較大,但美國受益始終大于中國卻是鐵定的事實。由于中美經貿關系中兩國之間的互補性大于競爭性,雙邊擴大經貿交往是互惠互利的。經濟全球化帶來的這種貿易方式的改變,是美國通過他們的腦力勞動,而中國依靠自己的體力勞動的新的國際分工的具體體現。直接投資的貿易方式,使得美國比中國獲得了更多的財富積累,雖然中國通過這種引進外資的方式,推動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但這種發展是在與美國差距日益拉大的前提下實現的。
客觀地來講,作為一個生產能力龐大的國家,中國也不能過分地依賴國際市場,畢竟國際市場的容量也是有限的,中國巨大的生產力對任何一個國家造成的沖擊都可能是巨大的,極易引發不滿和摩擦。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均衡是很重要的,中國需要在投資和消費方面尋找新的出路。當前我國迫切需要采取制度創新,自主技術創新培育國際化品牌,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要及時調整我國對外貿易政策,適度加大進口和重視內需的作用。同時,也要鼓勵企業走出去,這樣不僅可以緩解貿易不平衡,同時還可以利用國外的資源和市場,加強與周邊國家的友好經貿往來。一旦在經濟交往中出現摩擦,雙方一定要冷靜、理智地從貿易大局出發,通過有理、有利、有節的友好磋商談判以達到解決。我國對外開放發展到今天,不能僅僅滿足于擺脫貧困和造就一個經濟大國,要以盡早步入發達國家行列、建設經濟強國為最終目標。
莎士比亞說:“書籍是全人類的營養品”。不知道他在世時是否想過,自己的著作有一天會成為英國文學的關鍵詞,受到一代又一代讀者的喜愛。走入倫敦國際書展(London Book Fair),你會發現這里永遠會給這位英國大文豪留出重要位置。為了使莎翁劇作適合英國現代社會的生活方式和節奏,英國的出版社還會出版《亨利五世》、《麥克白》等漫畫小說,迎合多層次讀者的閱讀需求。
由英國工業與貿易博覽會創辦于1971年的倫敦國際書展,每年在英國倫敦伯爵宮展覽中心(Earls Court)舉行,歷時3天。作為全球書業最重要的春季盛會,倫敦國際書展與秋季德國的法蘭克福書展遙相呼應,已逐步成為擁有40多個國家、1400多個參展商的國際大型書展。從莎士比亞、狄更斯、奧斯汀、哈代、王爾德到塑造傳奇偵探福爾摩斯的柯南道爾、創造了熱銷全球“哈利·波特”系列的JK·羅琳,英國無論是古典作品還是現代文學對世界讀者都有巨大的吸引力。除了強大的新老作者陣容,英國諸多強大的出版公司也是如雷貫耳,如:麥克米倫出版公司、牛津大學出版社、企鵝集團、培生教育、哈伯考林斯、布萊克維爾科學出版公司、劍橋大學出版社、泰勒與弗郎西斯等。英國的出版公司既傳承經典,也善于挖掘新秀。比如英國圖書館協會主席、Bloomsbury出版公司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奈杰爾·牛頓,就是這樣慧眼識珠的伯樂。他曾在一個圖書論壇上講述了自己在英國創辦出版企業的經歷:“我1986年創辦了Bloomsbury,‘第一桶金’是《英國病人》,這部小說得了文學獎,后來被美國買走版權拍了電影,又得了7個奧斯卡獎。這本書之后,公司發展到450名雇員的規模。1994年,公司整合了4家中型出版企業,在倫敦股票市場上市。公司第一次進入兒童出版領域,就遇到了《哈利·波特》。”遇到奈杰爾·牛頓,JK·羅琳的著作才終結了遭遇多家出版社退稿的命運。而此系列書籍也由此狂銷世界各國,創下出版業的奇跡。“有了《哈利·波特》,我們購買了多家出版公司,才發展成為如今的跨國、跨領域國際出版巨頭,現在我們公司既出胡塞尼的《追風箏的人》,也出版莎士比亞的經典。”
版權輸出強國
一個文化強國,必定是個出版強國。據了解,英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圖書出口國之一,也是繼美國之后的第二大版權輸出國。
在2010年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和英國貿易投資總署主辦的中英出版傳媒產業投資論壇上,英國商務大臣溫斯·凱博指出:英國有著全球最大的文化創意產業,對全英經濟的貢獻占了6%的份額。而出版業,是英國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目前全英國注冊的出版社有兩萬余家,活躍的出版社(公司)約2400家,每年出版新書超過12萬種,若加上再版的書籍,英國每年印刷的書籍種類超過100萬種,年銷售圖書超過50億英鎊。出版業成為英國文化創意產業中最大的子行業。“許多英國作品都在全球出版,40%的作品都能覆蓋全世界。”英國貿易投資總署署長尼克·貝爾德曾透露,2001年到2009年,34個來自英國的作家,為英國帶來了200億收入。
英國出版業的繁榮發展,政府自然功不可沒。英國政府為向世界推廣英國文化,大力支持出版業占領世界圖書市場,設立文化委員會,每年撥出百萬英鎊的圖書推廣費,鼓勵、資助英國出版公司的出口圖書,在海外舉辦或參加各種圖書展覽。英國投資貿易署每年也向部分英國出版公司提供幾十萬英鎊的圖書出口補貼。
英國以版權為產業發展核心。據了解,早在1709年,英國就通過《安娜法》,以法律的形式對版權進行保護。經過近300年的發展和完善,版權貿易已成為英國出版業的支柱。英國對版權的保護和開展國際版權貿易有一整套較為完備的體系和成功的做法,無論是合同條款的簽訂,還是具體的運作都比較規范。近年來,英國眾多出版商把目光投向了東方新興市場。英國投資貿易署署長尼克指出:當今世界,無論是在經濟上還是在政治上,東方都已經成為了焦點,而西歐、日本和美國則出現了衰退。“我們應該在新興市場擁有更好的表現,對英國來說,有40%的GDP都來自藝術品出口,其中就包括圖書產業。由于新興國家對教育類圖書的需求非常旺盛,所以我們應該充分利用英語作為國際通用語言的優勢,大力推廣英語教材和其他圖書。”
向數字出版轉型
中圖分類號:TP3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3044(2013)05-1242-02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與信息產業的迅猛發展,電子商務日益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手段。它作為一種新的商務模式和商務理念,不但改變了企業的管理、經營,而且為傳統的國際貿易發展、更新提供了新的方式。
1 電子商務的概念及特點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是一種以電子數據交換EDI和Internet網上交易為主要內容的全新商務模式具有以下六個特點:
1)技術化。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持系統離不開與其相對應的信息技術。包括計算機系統的維護、網絡的建立和相關的通信服務等。
2)數字化。計算機的發展帶來了數字革命,電子商務的發展也證明了數據的重要性。由于電子商務具有易存儲、查詢、處理和修改的數字化的信息優勢,使得其效率大幅提高。
3)高效率。由于電子商務的信息傳輸采用的是互聯網的信號傳輸通道,因此傳輸速度極高,并且電子商務高效率的傳播速度是其最大的優勢。
4)交易虛擬化。電子商務通過互聯網信號傳輸的特性也導致了其虛擬化的特征。電子商務是在一個虛擬的空間里運作、以電子數字的方法來傳遞著信息的商業活動。
5)市場全球化。電子商務作為一種虛擬化的市場,打敗了時間、特別是空間上的限制,使得信息通過全球網絡傳播擴大到全球。交易雙方之間空間距離大大縮短,商品交易的范圍從區域性向全球性發展。
6)充分競爭。電子商務的交易發生的時間更快,參與競爭的人或者企業更多,競爭的范圍更廣。
2 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1)電子商務的應用可以降低國際貿易的成本。
利用電子商務使國際貿易的交易過程更便捷、迅速和低價。收集信息是一個昂貴的商業活動,尤其國際貿易需要郭躍國界的信息收集過程。傳統國際貿易中,尋找合適的供應商,尋找符合要求和高質量的產品,價格談判,安排交付和營銷產品都是需要較大的經濟成本和人力成本。然而,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應用,交易雙方不必見面交易,減少了交易過程中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另外,通過組織電子市場,使消費者和賣家更易進行商品交流和互動,從而較低了信息成本。
2)電子商務完善了國際貿易服務內容。
電子商務和電子信息的技術化完善了國際貿易的服務內容。通過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使得傳統國際貿易中不可交易的商業活動變得可進行交易。比如,產品研發、庫存管理、質量控制、會計、人事管理、市場營銷、廣告和分銷。跨境國際貿易中廣泛的金融服務、法律服務、電信服務和定制軟件的服務都將可以以電子商務的形式進行交易。
3)電子商務有利于貿易自由化。
互聯網有效地打開了原來封閉的市場,被看做是另一種形式的貿易自由化。技術的改進降低了交易成本,在許多服務行業上增加了貿易自由化的潛在利益。
4)電子商務的發展促進國際外包業務的發展。
隨著通信成本的下降,國際外包業務得到了發展。國際外包管理和相關生產活動變得更加重要。并且,一些世界性的部門和商業活動受到電子商務的較大影響。Mann.C.L.在2001年的一項研究詳細闡述了因特網密集型指數,并從美國和歐洲的數據表明,大多數互聯網密集型行業為電子元器件、食品、醫藥和紙制品。因此,在其他地區,這些相同的部門和行業將受到電子商務進行外包業務的處理。Kuwayama,M 的一項研究表明跨國公司可能是最密集的電子商務用戶。
5)國際貿易同樣反作用于電子商務。
最近的國外研究表明,國際貿易業刺激互聯網的使用。例如,一個國家融入全球經濟的程度與其電子商務的使用程度成正比。一個國家通過貿易與其他國家接觸越緊密,更有可能比其他國家使用和研究先進的數字化技術用以支撐其貿易的發展。
6)電子商務對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貿易影響更大。
與發達國家相比,電子商務對發展中國家的國際貿易影響更大。因為,發達國家的互聯網接入率較高,大多數企業都可以接入互聯網,企業間的差異性較小。但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并非如此,可接入互聯網而進行電子商務的企業具有極大的優勢,使產品出口到發達國家。
3 結束語
電子商務的出現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它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將會對世界經濟結構帶來重大調整,對每一個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來說都將產生深刻的影響。為了使我國國家貿易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我國需要探索和利用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發現其發展規律,以促進我國國際貿易的發展,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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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7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04(c)-0222-02
縱觀世界經濟的發展歷程,自由貿易是國際貿易必然的發展趨勢,而電子商務的發展,在21世紀將是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其對世界經濟以及國際貿易的影響必定十分深遠。
1 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優越性
隨著經濟全球一體化發展趨勢的要求,電子商務在整個商務活動中的比重定迅速增加,傳統的貿易方式已不能滿足全球經濟發展的需求,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相比有,其有著種種不可比擬的優越性,它能提供遠高于傳統商務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電子商務的出現,促進了生產布局的全球化,資源的配置得以完善,有力地推動了各國之間分工的深化和全球化合作的開展。由于電子化交易手段的廣泛應用,各國之間的交易變得更為有效率。正因如此,日益增多的國家把電子商務視作未來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這正如同志所說的,“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的發展方向”。
1.1 降低國際貿易成本
據國外權威機構預測,一樁采購交易的平均管理成本是130美元,但采用自動化軟件之后成本可以削減70%。網絡平臺可以對多個分銷點和區域進行資金統一管理,使資金使用狀況迅速反饋,縮短資金周轉周期;通過網絡平臺,企業可以隨時向客戶、商有效、準確、快速地提供進銷存信息和訂單狀態的報告以及產品趨勢等公共信息,降低營銷成本;提高貨物周轉率,利用數字化傳輸網絡,實施供應鏈管理,對銷售進行實時追蹤,并獲得即刻反饋,使預留庫存壓縮到極低的限度,降低庫存成本,企業甚至可以實現零庫存生產,有效地管理庫存。
1.2 改變經營模式
隨著電子商務模式的不斷普及,提高了企業運作的效率,降低了經營成本,交易方式的無紙化和支付手段的電子化也將成為主要形式,這就促使企業實現經營模式的改變。企業可以和任何一個客戶直接接觸,掌握每一個客戶的情況,并借助數據庫系統進行一對一營銷。生產廠商可以利用電子商務網絡進行定制生產,讓客戶提出需求來進行生產,最大限度地贏得客戶滿意。
1.3 減少貿易壁壘
作為一個全球性的網絡,電子商務徹底消除了地域的界限,對減少國際貿易中的有形和無形壁壘有著積極的意義。沒有了的限制,也沒有了種族的歧視,甚至公司的規模和經濟實力的差別都顯得不再重要。
1.4 高效率的營銷
企業網站和網頁作為一種集多種媒體于一身的,具有非強迫性、交互性、實時性、廣泛性、經濟性和易統計性的傳播手段。企業在網上建立自己的網站,制作網頁,廣告,以及使用電子郵件傳送信息和自動回復等方式,都為企業開展內容豐富、范圍廣泛和形式多樣的營銷活動提供了便利的工具,為企業最大限度向全球展示和介紹自己的產品提供了高速通道,可以使客戶和消費者更能詳盡地了解產品的各方面具體指標。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客戶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足不出戶地挑選到品質好,價格便宜的商品。
1.5 提高交易效率
在傳統國際貿易的程序中都必須由人工參與,交易效率低,錯誤發生率高,時間局限性大。而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國際貿易,買賣雙方可采用標準化、電子化格式的相關單證,在網上實現瞬間傳遞,既節省了操作時間,有效地減少各種數據錯誤,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工成本,并且不受時間限制,提高了業務處理的靈活性,為客戶帶來更多的便利。
2 國際貿易電子商務化的發展趨勢
2.1 有形貿易下降,無形貿易增加
近年來,世界各國電子商務迅速發展,而使國際貿易中有形貿易的比重相對下降,無形貿易的比重相對增加。
軟件、圖書、印刷材料、音樂、電影和其他多媒體產品在傳統國際貿易中都是通過相應的載體形式以物理方式進行運輸,比如紙張、CD、VCD、磁帶、電影膠片、錄像帶等,這些可以看得見的產品交易屬于有形貿易。而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這些看得見的實物產品都可以轉化成數字形式,并在網絡上以電子的方式進行傳輸,所以被稱為數字化產品。由于這些數字化產品的形態表現為電子符號,在磁盤上儲存時是磁介質,在網絡中傳播時是電磁波或者光波,在CPU處理器中是電脈沖,因而都是一種非實物形態,因而數字化產品貿易屬于無形貿易。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很大一部分的實物交易都由有形貿易轉化為無形貿易。
由于互聯網本身的特性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使得知識的生產、分配、交換、傳播和消費非常迅速。同時,信息流和技術流的規模和發展速度都將大大超過以往的商品流和物流。
2.2 高科技產品和信息產品貿易快速增長
隨著世界各地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全球高科技產品和信息產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所占比例增長較快。
在互聯網上,一些如軟件制品、多媒體音像制品、書籍、雜志、報紙等的實物產品都可以以電子形式通過網絡的傳輸達成交易,一方面拓寬了國際貿易商品的范疇,另一方面也加快了貿易雙方的交易速度。
隨著互聯網技術、通信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逐漸加強各個國家、企業的信息化廣度和深度,所以對高科技和信息產品的需求快速增長。與此同時,在互聯網知識廣泛普及的環境下,各國居民對信息產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長。因此,許多高科技產品和信息產品就逐漸成為國際貿易商品市場中需求量較大的商品。高科技和信息產業已經成為全球發展速度最快和最強大的行業。
2.3 制訂新的貿易規則
由于電子商務與傳統國際貿易的運作方式大不相同,所以許多適用傳統貿易的貿易規則已經不再適用電子商務貿易。為了讓電子商務貿易順利開展,有些傳統的貿易規則就必須有所變化。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交易與傳統貿易相比較,電子商務貿易新增了許多非實物貿易的交易,所以在貿易糾紛的問題上,也會與傳統貿易有所不同。這樣,制訂新的適合電子商務貿易仲裁的規則就順勢而出。
一是適合新的商品形態的貿易規則;二是適合電子合同的貿易規則,包括電子合同的締結地、合同的履行地、交易所所在地、電子合同的信用如何認證、電子合同的有效性等;三是適合電子商務貿易仲裁的規則。主要體現在,計算機中保留的數據是否具備法律效力,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電子單據的發送時間、接收時間,電子單據的數字簽名等。
2.4 電子商務向移動商務演變
移動商務會是繼電子商務帶來21世紀初最大的商機,其原因就是移動商務的發展速度比有線要快得多。移動商務憑其無線的特點,更大的程度上減少了交易活動的限制,使交易活動變得更為便利。
移動互聯真正實現了互聯網可以隨時隨地傳輸信息的夢想,它重構了基于互聯網的商業生態系統。移動商務作為電子商務的新引擎,它將向用戶提供快捷的購物、付款和尋求產品的途徑。
2.5 與網格計算相結合
IBM中國研發中心的王瑋博士說,網格計算將成為電子商務的下一次浪潮。所謂的網格就是未來的互聯網將會從聯網通信逐步成為一個計算平臺,這個平臺可同時運用網絡中所有的CPU、存儲、作業系統、應用軟件系統的資源。用戶透過PC、手機或PDA,可從互聯網上獲取來自全球的計算資源,互聯網將變成一個虛擬的、非常強大的計算平臺。而這一現實過程就是網格計算。
自主計算和計算力公司將成為網格計算的發展趨勢。自主計算具有自優化、自配置、自診斷和自保護特性,可使網絡實行自主管理,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和費用。計算力公司作為網絡提供服務的一種方式,更適合于中小企業,可幫助企業減少先行性投資,獲得企業內部缺乏的專門知識和經驗。
3 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與對策
在21世紀,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國際貿易的一股不可輕視的力量。全球各國已采取各種策略,加大對電子商務的開展,電子貿易占整個國際貿易的比例在逐漸加大,最終將成為國際貿易的主導方式。而我國要想在國際貿易領域中保有自己的競爭地位,就要作出一些新的應對策略去順應這個新的貿易方式。
3.1 加強并完善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建設是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必要的硬件基礎與技術支持。為此,企業要充分認識信息化基礎建設在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作用,做好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借鑒國內外企業的成功案例,立足于我國實際情況,建設個性化的信息化系統,降低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成本,提高企業信息化建設的速度和成功率。我國政府在對于電子商務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中,可以繼續加大國家主干網絡建設,促進網絡統一協調,提高網絡覆蓋面,增加出口帶寬,逐步降低外費用。
3.2 重視技術研究
政府和企業應加大技術研發能力,通過合作、自建等形式建設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系統。同時還要積極研發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新的科學技術,提高網絡信息服務水平,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網絡環境,從而在國際貿易中發揮自己的優勢,提高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與地位。
3.3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與制定
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采取各項措施,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要與經濟管理部門、企業等相關部門開展合作,根據我國國情推出適合我國企業國際貿易發展的電子商務領域法律體系,進一步明確規范各級政府、企業以及消費者在國際貿易電子商務運用過程中所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為推動電子商務活動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與指導,以保證電子商務按預期軌道發展。
3.4 加快我國國際物流產業的電子商務發展
一個有效的市場中介來保證電子商務各個環節高效運行是非常必要的,通過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企業為電子商務提供高效、便捷的貨物運輸服務,實現網絡交易與實務轉移的無縫隙對接。通過國際貿易企業、物流企業電子商務系統的聯動,對貨物運輸情況進行實時跟蹤,實現單據標準化、電子化和網絡化,讓國際貿易程序變得更加便利。
總之,我國應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市場驅動、改善環境”的基本原則,大力發展中國特色電子商務,將為我國經濟發展在全球經濟競爭提供有利的條件。
參考文獻
隨著經濟全球一體化發展趨勢的要求,電子商務在整個商務活動中的比重定迅速增加,傳統的貿易方式已不能滿足全球經濟發展的需求,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相比有,其有著種種不可比擬的優越性,它能提供遠高于傳統商務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電子商務的出現,促進了生產布局的全球化,資源的配置得以完善,有力地推動了各國之間分工的深化和全球化合作的開展。由于電子化交易手段的廣泛應用,各國之間的交易變得更為有效率。正因如此,日益增多的國家把電子商務視作未來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這正如同志所說的,“電子商務代表著未來貿易的發展方向”。
1.1降低國際貿易成本據國外權威機構預測,一樁采購交易的平均管理成本是130美元,但采用自動化軟件之后成本可以削減70%。網絡平臺可以對多個分銷點和區域進行資金統一管理,使資金使用狀況迅速反饋,縮短資金周轉周期;通過網絡平臺,企業可以隨時向客戶、商有效、準確、快速地提供進銷存信息和訂單狀態的報告以及產品趨勢等公共信息,降低營銷成本;提高貨物周轉率,利用數字化傳輸網絡,實施供應鏈管理,對銷售進行實時追蹤,并獲得即刻反饋,使預留庫存壓縮到極低的限度,降低庫存成本,企業甚至可以實現零庫存生產,有效地管理庫存。
1.2改變經營模式隨著電子商務模式的不斷普及,提高了企業運作的效率,降低了經營成本,交易方式的無紙化和支付手段的電子化也將成為主要形式,這就促使企業實現經營模式的改變。企業可以和任何一個客戶直接接觸,掌握每一個客戶的情況,并借助數據庫系統進行一對一營銷。生產廠商可以利用電子商務網絡進行定制生產,讓客戶提出需求來進行生產,最大限度地贏得客戶滿意。
1.3減少貿易壁壘作為一個全球性的網絡,電子商務徹底消除了地域的界限,對減少國際貿易中的有形和無形壁壘有著積極的意義。沒有了的限制,也沒有了種族的歧視,甚至公司的規模和經濟實力的差別都顯得不再重要。
1.4高效率的營銷企業網站和網頁作為一種集多種媒體于一身的,具有非強迫性、交互性、實時性、廣泛性、經濟性和易統計性的傳播手段。企業在網上建立自己的網站,制作網頁,廣告,以及使用電子郵件傳送信息和自動回復等方式,都為企業開展內容豐富、范圍廣泛和形式多樣的營銷活動提供了便利的工具,為企業最大限度向全球展示和介紹自己的產品提供了高速通道,可以使客戶和消費者更能詳盡地了解產品的各方面具體指標。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客戶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足不出戶地挑選到品質好,價格便宜的商品。
1.5提高交易效率在傳統國際貿易的程序中都必須由人工參與,交易效率低,錯誤發生率高,時間局限性大。而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國際貿易,買賣雙方可采用標準化、電子化格式的相關單證,在網上實現瞬間傳遞,既節省了操作時間,有效地減少各種數據錯誤,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工成本,并且不受時間限制,提高了業務處理的靈活性,為客戶帶來更多的便利。
2國際貿易電子商務化的發展趨勢
2.1有形貿易下降,無形貿易增加近年來,世界各國電子商務迅速發展,而使國際貿易中有形貿易的比重相對下降,無形貿易的比重相對增加。軟件、圖書、印刷材料、音樂、電影和其他多媒體產品在傳統國際貿易中都是通過相應的載體形式以物理方式進行運輸,比如紙張、CD、VCD、磁帶、電影膠片、錄像帶等,這些可以看得見的產品交易屬于有形貿易。而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這些看得見的實物產品都可以轉化成數字形式,并在網絡上以電子的方式進行傳輸,所以被稱為數字化產品。由于這些數字化產品的形態表現為電子符號,在磁盤上儲存時是磁介質,在網絡中傳播時是電磁波或者光波,在CPU處理器中是電脈沖,因而都是一種非實物形態,因而數字化產品貿易屬于無形貿易。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很大一部分的實物交易都由有形貿易轉化為無形貿易。由于互聯網本身的特性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使得知識的生產、分配、交換、傳播和消費非常迅速。同時,信息流和技術流的規模和發展速度都將大大超過以往的商品流和物流。
2.2高科技產品和信息產品貿易快速增長隨著世界各地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全球高科技產品和信息產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所占比例增長較快。在互聯網上,一些如軟件制品、多媒體音像制品、書籍、雜志、報紙等的實物產品都可以以電子形式通過網絡的傳輸達成交易,一方面拓寬了國際貿易商品的范疇,另一方面也加快了貿易雙方的交易速度。隨著互聯網技術、通信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逐漸加強各個國家、企業的信息化廣度和深度,所以對高科技和信息產品的需求快速增長。與此同時,在互聯網知識廣泛普及的環境下,各國居民對信息產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長。因此,許多高科技產品和信息產品就逐漸成為國際貿易商品市場中需求量較大的商品。高科技和信息產業已經成為全球發展速度最快和最強大的行業。
2.3制訂新的貿易規則由于電子商務與傳統國際貿易的運作方式大不相同,所以許多適用傳統貿易的貿易規則已經不再適用電子商務貿易。為了讓電子商務貿易順利開展,有些傳統的貿易規則就必須有所變化。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交易與傳統貿易相比較,電子商務貿易新增了許多非實物貿易的交易,所以在貿易糾紛的問題上,也會與傳統貿易有所不同。這樣,制訂新的適合電子商務貿易仲裁的規則就順勢而出。一是適合新的商品形態的貿易規則;二是適合電子合同的貿易規則,包括電子合同的締結地、合同的履行地、交易所所在地、電子合同的信用如何認證、電子合同的有效性等;三是適合電子商務貿易仲裁的規則。主要體現在,計算機中保留的數據是否具備法律效力,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電子單據的發送時間、接收時間,電子單據的數字簽名等。
2.4電子商務向移動商務演變移動商務會是繼電子商務帶來21世紀初最大的商機,其原因就是移動商務的發展速度比有線要快得多。移動商務憑其無線的特點,更大的程度上減少了交易活動的限制,使交易活動變得更為便利。移動互聯真正實現了互聯網可以隨時隨地傳輸信息的夢想,它重構了基于互聯網的商業生態系統。移動商務作為電子商務的新引擎,它將向用戶提供快捷的購物、付款和尋求產品的途徑。
2.5與網格計算相結合IBM中國研發中心的王瑋博士說,網格計算將成為電子商務的下一次浪潮。所謂的網格就是未來的互聯網將會從聯網通信逐步成為一個計算平臺,這個平臺可同時運用網絡中所有的CPU、存儲、作業系統、應用軟件系統的資源。用戶透過PC、手機或PDA,可從互聯網上獲取來自全球的計算資源,互聯網將變成一個虛擬的、非常強大的計算平臺。而這一現實過程就是網格計算。自主計算和計算力公司將成為網格計算的發展趨勢。自主計算具有自優化、自配置、自診斷和自保護特性,可使網絡實行自主管理,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和費用。計算力公司作為網絡提供服務的一種方式,更適合于中小企業,可幫助企業減少先行性投資,獲得企業內部缺乏的專門知識和經驗。
3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現狀與對策
在21世紀,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國際貿易的一股不可輕視的力量。全球各國已采取各種策略,加大對電子商務的開展,電子貿易占整個國際貿易的比例在逐漸加大,最終將成為國際貿易的主導方式。而我國要想在國際貿易領域中保有自己的競爭地位,就要作出一些新的應對策略去順應這個新的貿易方式。
3.1加強并完善信息化建設信息化建設是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基礎,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必要的硬件基礎與技術支持。為此,企業要充分認識信息化基礎建設在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作用,做好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借鑒國內外企業的成功案例,立足于我國實際情況,建設個性化的信息化系統,降低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成本,提高企業信息化建設的速度和成功率。我國政府在對于電子商務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中,可以繼續加大國家主干網絡建設,促進網絡統一協調,提高網絡覆蓋面,增加出口帶寬,逐步降低外費用。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互聯網技術與商務活動的日益結合與不斷發展,形成一種全新的國際貿易方式——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嶄新的生產力作用于人類經濟社會,對全球的經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不可否認,21世紀將是一個以電子商務占主導地位的時代。電子商務是一項具有復雜性、國際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它幾乎涉及傳統法律部門的各個環節,所以電子商務的法制建設對于推動其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法律的滯后性,現行的法律無法規制電子商務所衍生的許多問題,這必將制約電子商務在全球范圍內的進一步拓展。因此,在WTO現有的法律框架出發,探究電子商務的法律規制問題,期望國際社會促進電子商務的統一立法,推進電子商務貿易的自由化具有重要意義。目前WTO框架下,以GATT、GATS和TRIPS為三大支柱來規范電子商務,其中,以GATT和GATS的交叉規范最具有現實意義。
一、GATT與電子商務
GATT作為當前國際貨物貿易的法律框架,對電子商務的運行依然有著巨大的影響力。由于電子商務中相當大的一部分屬于通過電子媒介尋找交易伙伴、締結合約,但仍然以實物形式進行交付。對于這部分交易,GATT的法律規則仍然適用。所以在GATT的框架下進一步削減關稅,促進貿易自由化,可以進一步釋放電子商務的巨大潛能。
除了GATT的這種整體促進作用外,GATT下屬的《信息技術協議》(簡稱ITA)為全球電子商務的開展奠定了牢固的物質基礎。電子商務的發展離不開其硬件基礎,即電腦、網絡設備等信息技術產品。1997年3月締結的ITA規定各參加方自1997年3月1日到2000年1月1日將主要的信息技術產品的關稅降為零。在該協議中還列出了一份經各方一致公認的信息技術產品分類清單。
ITA對電子商務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協議的50個參加國幾乎覆蓋了全球信息技術產品貿易的95%。而且ITA各參加國所作的關稅減讓承諾是必須服從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也就是說非ITA的參加國也可享受到ITA參加國信息技術產品的關稅減讓所帶來的利益。另一方面,ITA的談判程序對WTO重新啟動電子商務的工作也是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的。在一個重要的技術領域,要想啟動一個新的貿易回合來進行談判,操作的難度較大。而ITA在談判參加國有限的情況下,由參加國在貿易回合之外自行進行關稅減讓的承諾,將這種承諾置于最惠國待遇原則的控制之下,這樣不但ITA的參加國而且非參加國都可以享受到關稅減讓帶來的貿易福利。因此,相應的貿易政策能夠更快地在全球范圍內得到實施,而沒必要經過冗長的貿易回合談判。這種ITA的模式無疑對以后的電子商務協議指明了切實可行的方法。雖然ITA在全球電子商務中的基礎性作用已經得到確認,但ITA中仍有一些不足之處需要完善。
1.參加國范圍不廣。雖然ITA包括了全球95%的信息技術產品貿易,但50個參加國大部分是發達國家,所以ITA仍須進一步拓廣參加國的范圍,爭取吸收更多的發展中國家,這樣才更符合電子商務全球化的特征。
2.對新技術產品反應遲鈍。盡管ITA明確規定信息技術產品的清單需要不斷更新。但是1997年、1998年的更新計劃由于成員方不能達成一致而擱淺。這就造成了電子商務中出現的許多新技術產品不能進入ITA的管轄范圍,這樣勢必造成了電子商務發展的障礙。
3.信息技術產品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日漸增多。如進口許可、國內管制欠缺透明度、技術標準認證的昂貴費用,這些都是電子貿易的障礙。
二、GATS與電子商務
相對與GATT來說,GATS和電子商務有著更密切的聯系。因為電子商務中的大部分內容都與GATS有關。首先是作為電子商務運行必不可缺的電訊服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這兩點通常被結合在一起討論)。另外,能以數字方式提供的服務內容,如咨詢服務、法律服務、視聽產品提供服務等。由于對后者沒有特別的協議規定,主要見諸于各國的具體承諾表,所以電訊服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是這里的討論重點。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以網上電子交換形式為基礎的商業機制,必須以因特網為依托,以電訊系統為其信息交流的渠道。但是電訊服務,因特網接入服務一般在大多數國家是由壟斷機構控制著市場,于各國不輕易開放的領域。即使有國家承諾開放市場,如果不能建立非歧視性、透明的國內管制機制,市場開放的承諾依然是一紙空文。因此在電訊、因特網接入服務領域建立起良好的競爭機制對電子商務的發展至關重要。
1.GATS的第8條“壟斷及專營服務提供者”對這個問題做出了一些規定。
明確“各成員方應確保在其境內的任何壟斷服務提供者,在相關的市場上提供壟斷服務方面,不得采取與本協定第2條有關該成員方的責任及其承擔的特定義務規定不一致的行為”。還規定“當成員方的壟斷服務提供者,根據該成員方承擔的特定義務,不論是直接或通過其分支機構在其壟斷權范圍之外參與提供者服務的競爭時,該成員方應確保其服務提供者在境內不濫用其壟斷地位,不進行與其承擔義務不相一致的行動。”這些規定對電子商務具有兩點重大意義。
①在沒有開放基礎電信領域但卻對因特網接入服務做出具體開放承諾的WTO成員國,依據GATS第8條,應確保處于壟斷地位的電信服務商不得對各參與競爭的外國接入服務商實行歧視待遇。即這些因特網服務商應能平等地、不受歧視地享有使用或租用公共電信網絡的權利。
②成員國的因特網接入服務獨占經營者不得濫用這一獨占經營的地位,只能將其限定在特定的服務領域內。因此在其他與因特網有關的服務領域就可以排除這種壟斷地位的干擾,這一點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掃清了不少障礙。
2.除了GATS第8條外,烏拉圭回合最后文件中,GATS有一個《電信附件》。
該附件規定各成員方應保證任何其他成員方的任何服務提供人在獲得合理與不歧視對待條件下,進入并使用公共電訊傳輸網絡與服務。這一規定并非是電信服務市場準入的承諾而是保證在其他服務門類內已經得到承諾的服務能夠使用必要的電信網絡。所以可以把《電信附件》看作是向其他門類服務提供者開出的一張總保險單,保證他們進入WTO成員方的電信網絡,得到所需服務。這一點對于電子商務非常重要,即使電信市場開放未能達成協議,電子商務的其他方面的服務內容(因特網內容服務、電子貨物貿易等)依舊可以在一國的公用電信網絡上進行。
3.WTO對電信服務自由化的努力并未止步于《電信附件》。
1997年達成的《基礎電信協議》(又稱GATS第四議定書)進一步推進了基礎電信領域內的市場開放。該協議涵蓋了全球基礎電信貿易的90%。一般情況下,各國提供因特網接入服務的大部分為政府性、公共性機構,或者是具有壟斷地位的機構。因此,第四議定書大大放開了基礎電信領域內的競爭,對電子商務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
在第四議定書的談判過程中,各國除了達成市場準入的承諾外,還達成了一個《參照文件》。談判方在這個文件中對基礎電訊服務的國內管制做出了“附加承諾”。《參照文件》的目標是為市場準入和外國投資的具體承諾的真正有效實施,在國內法律上提供不可少的保障,把這種保障與WTO體制掛鉤,以便遇有投資者不予實行時訴諸于WTO爭端解決機制。《參照文件》明確定義了電訊領域的一些專門術語,如基本設備、主要服務提供人等,比較詳盡地規定了各種競爭行為;如交叉補貼利用從競爭者那里獲得信息,扣留技術與商業信息等。這些規則為電訊服務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對GATS第8條的規定是一種重要的補充與發展。《參照文件》為基礎電信市場構建了一個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場競爭框架,這一點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TRIPS與電子商務
TRIPS是GATT、GATS之外WTO的另一大支柱。它將WIPO管理下的大部分知識產權條約的規定納入國際貿易法律體系中來,并賦予爭端解決的強制力。根據技術中立性原則,TRIPS仍然適用以信息技術和因特網為基礎的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但這一新課題畢竟是給TRIPS帶來了很大的挑戰。
TRIPS沒有統一的知識產權的保護標準,而只是確立了最低的保護標準。所以各國對知識產權保護標準的參差不齊,以及相關規則透明度的缺乏,都是對電子商務乃至整個國際貿易潛在的威脅。另外,締結TRIPS時,網絡與電子商務并未像現在這樣成為關注的焦點,TRIPS中也沒有針對網絡環境中的特別規定。1996年WIPO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條約》對因特網環境下的知識產權問題作了比較詳盡的規定,被稱為“網絡環境中的知識產權條約”。但TRIPS尚未能將這兩個條約的規定吸收進來。而且可以設想,要在TRIPS框架中將兩個新的WIPO的條約納入,是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的。
隨著時代的前行,電子商務這種新型的商業運行機制越來越深入地滲透到國際貿易流轉關系中來,因此通過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來促進全球電子商務已是勢在必行了。但是在討論通過什么途徑來完善WTO中的電子商務規則之前,有兩個問題需要澄清。
①利用WTO來發展電子商務,并不是讓WTO包辦電子商務中的所有事項。WTO要解決的問題限于在非歧視的基礎上,各國對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關稅減讓和市場開放。至于電子合同、隱私權保護等問題不屬于WTO調整范圍。
②WTO對電子商務的進一步工作不僅是為了貿易自由化,而且是為WTO所有成員方創造條件,使之能平等地獲得電子商務所帶來的機遇和利益。因此,WTO的工作必須與其他國際組織(世界銀行、聯合國國際貿易發展委員會)的工作緊密配合,才能達到預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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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點比較GATT和GATS對電子商務的規制
(一)理論分析
在WTO總理事會的第二次關于電子商務的專門討論會議上,大部分國家還是堅持認為首先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是電子商務的規則應該是歸在GATT或GATS下,還是另立一個門類。
有些成員國代表認為因為電子商務傳輸的內容全部是0和1,所以無法真正界定出電子商務的性質—貨物貿易還是服務貿易,即使在理論上達成了一致,實踐中也很難操作。2許多成員國認為電子化、數字化的產品都應該看作是服務,并且應該適用GATS的規則。但是有許多國家表示了反對意見,因為有許多商品一直是在GATT的規則之下進行國際貿易,這些商品如果為了適用GATS的規則而被重新界定為服務,在轉換上必然缺乏連續一致性而且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各個國家顯然對電子商務的定義有自己的理解,這也是建立在不同的利益考慮的基礎上的。盡管如此,大部分國家還是相對一致地認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是勢在必行的,不應該人為地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障礙。
正如有些國家指出的那樣,數字化商品中的數字化服務毋庸置疑是應該適用GATS的。問題其實主要在數字化商品中的數字化貨物和非數字化商品上,尤其是非數字化商品。在第三次關于電子商務的專門討論會上,已經越來越多的國家表明自己的立場是支持這樣一種歸類方式的:物理運輸的商品仍舊適用GATT,但是電子形式傳輸的應該適用GATS。對于非數字化商品,這種“物理運輸的商品仍舊適用GATT,但是電子形式傳輸的應該適用GATS的原則是恰當的。“非數字化商品”是為了清楚地分析電子商務的表現形式,實際上,真正屬于電子商務部分的其實是非數字化商品的前實際交易階段,比如網上咨詢、訂貨等。而這些“前物理運輸非數字化商品階段”又是屬于數字化商品中的數字化服務。 但是誠如許多成員國代表對一種例外商品—軟件的疑惑和爭議那樣,對于包括軟件在內的數字化商品的情況就遠不是那樣的簡單。以軟件為例,聯合國中心商品分類84(CPC84)所定義的“軟件”是包括設計、制造和實現功能,當然這其中必然包括傳輸,因為傳輸是實現功能的前提。而GATS也很清楚地表明“服務”的含義是相當廣泛的,包括服務真正實現所要求的前提,即提供、營銷、買賣和傳輸,所以,設計、制造、調試、檢測和實現功能都是“服務”的一部分。
那么,究竟應該用怎樣的標準對這復雜的數字化商品進行分類討論呢?筆者認為,可以把在數字化商品實現功能以前,其物理形式存在與否作為一個重要的標準。如果在第一消費者能夠實現功能以前,這種數字化商品的物理形式沒有存在,它就是一種“服務”,其適用的規則是可以歸于GATS下的,比如我們可以在因特網上享有的在線視聽。如果在第一消費者能夠實現功能以前,這種數字化商品的物理形式已經存在,無疑它是數字化的貨物,它要適用的規則應該歸于GATT下。這里筆者特別強調了“第一消費者”和“能夠”這兩個概念。原因在于有些“第一消費者”的目的也許是繼續生產而不是真正地消費這種通過電子傳輸來的商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部分人也許會把原本作為“服務”進口來的電子商務成果轉化為有形的物理商品形式,例如CD和光盤形式的軟件等。假如我們僅僅因為實際的消費者消費的是有形的電子化貨物就把這種電子化商品劃入貨物貿易中,明顯是失之偏頗的,因為在上述情況下,電子商務進人國內以后,它們已經經過了某種意義上的“消費”,雖然這種“消費”沒有切實地“實現”它們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完全是“能夠”的。
上文中提到的觀點—如果在第一消費者能夠實現功能以前,這種數字化商品的物理形式已經存在,無疑它是數字化的貨物,它要適用的規則應該歸于GATT下。我們必須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這種情況存在,這類數字化的貨物其實是沒有經過電子傳輸的,也就是說電子商務在這種數字化的貨物中是不存在的。所以我們可以更加明確“數字化貨物”并不是指所有的數字化貨物,而僅僅是指具有在物理運輸以前存在電子商務的數字化貨物。
筆者認為純粹的電子傳輸理應是一種服務。我們可以設想當基礎設施完善,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擁有一臺可以將網絡的觸角延伸到世界每一個角落的電腦的時候,我們需要的電子商務的商品可以通過電子傳輸送到我們的面前。在這里,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工作是我們的電腦做到的,而電子傳輸就變得十分單純,從經驗上來看,這種無形的電子傳輸應該是一種服務。但是問題就處在現實中筆者設想的情況不可能發生,至少在現在是這樣,尤其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當發展中國家的消費者需要這種電子商務提供的商品的時候,也許發展中國家只好由“需求創造出生產”,出現了原本無形的商品有形化的產業,如此以來電子商務不再純粹,而且電子商務降低成本的初衷也許也達不到了。舉一個形象一點的例子來說,網絡和電腦等產業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的消費者想要聽一首遠涉重洋的外國歌手的專輯,他們是做不到在線欣賞的,那么將網上的音樂下載下來然后制成CD的產業就應運而生了。但是筆者注意到這制成CD的產業是在國內產生的,所以當然地不屬于國際貿易,也就更談不上適用GATT還是GATS的問題。
如果在線得到數字化商品,然后以個人行為將此數字信息下載,保存到一定的存儲設備里(比如:計算機硬盤、軟盤、光盤等),從這個角度講,電子商務仍然是一種“服務”。因為運用筆者剛剛提出的標準,個人作為“第一消費者”“能夠”實現數字化商品的功能之前,電子商務傳輸給他們的只是一種無形的“服務”,而非有物理形態的“貨物”。個人將其用一定的物理載體進行保留純粹是個人行為,而且電子商務過程已經在“第一消費者”在“能夠”實現數字化商品的功能的瞬間結束,所以這種保存的個人的行為絲毫不可能影響到電子商務的性質。
在1998年,WTO秘書處發表了一項題為“電子商務和WTO的作用”的研究報告,報告闡述了電子商務對貿易的潛在利益,指出將因特網迅速增加地用于商業目的將對貿易帶來巨大的和潛在的促進作用,同時也指出了通過因特網進行貿易的復雜性。報告中認為電子商務即為通過電信網絡生產、宣傳(廣告)、銷售和分銷產品。為便于政策的討論,電子商務可以被分成三個階段:
(1)搜索階段,即生產者和消費者或買賣雙方首次接觸階段;
(2)訂購和支付階段,即買賣雙方一旦同意進行交易,便進人此階段;
(3)送貨階段。
在筆者看來,這種把電子商務籠統地分為三個階段的做法會給各個成員國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誤導。如果按照上文中闡述的觀點,報告中電子商務的第三階段“送貨階段”,顯然不是任何一筆電子商務都具有的,有些電子商務中,在進行物理送貨的時候,這筆電子商務就已經結束了。
在WTO的討論過程中,WTO的成員國對把電子商務歸化于服務,主要基于以下四個理由:
(1)GATS是技術中立的;
(2)傳送和交換的是信息而不是制造品;
(3)電子傳輸是個性化的,并不是標準化的產品;
(4)數字化的信息并不豁要物理或是有形的形式。
如果啟用一套新的規則可能會割斷電子商務先天和GATS以及GATT下的電信協議的聯系。因特網等物質基礎技術手段需要GATT的規范,電子傳輸自身和其內容又必然涉及到服務貿易和商品貿易。所以重新設置的一套規則在適用的同時又必須回頭重新在GATT和GATS之間定位上,當然還要考慮新規則建立的目的。
(二)實踐分析
關于GATT和GATS的區別,WTO的秘書處歸納出以下四個方面:3
(1)GATT下的國民待遇是全面的義務,GATS下該義務則根據各成員在各部門所作的承諾而定;
(2)GATT禁止采取數t限制措施(但也允許有例外情況),而GATS規定,在政府希望保持對市場準人的限制時,允許使用數量限制措施;
(3)在GATT下,成員如沒有將其關稅水平約束至零,對進口就要征收關稅,而GATS除了指出任何稅收體制都必須與成員在具體承諾減讓表中就國民待遇做出的承諾相一致之外,就基本不再涉及關稅或一般稅費了;
(4)GATT的重點是跨境的貨物貿易,而GATS除涉及跨境貿易外,還將在外國司法管轄權下的商業存在和自然人的流動等問題作為服務貿易的一部分來加以考慮。
通過比較并從長遠的眼光來著,明顯是GATS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更為有利,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GATT初看對自己有利,因為適用了GATT就可以對電子商務征收關稅,由此可以增加發展中國家的財政收人。但實際上,GATS的優惠是更多的。GATS允許部門具體承諾,所以在發展中國家自己未承諾部門具體承諾時,GATS并不會包含任何實質性的服務方面的自由化的進展。可以說,GATS給成員國設定的義務和權利是更加明晰和具體化的,而且GATS所設置的自由化的體系比GATT更有發展空間。
GATS下的第2條“最惠國待遇”、第6條有關國內法規的實施以及其他相關原則、第14條例外條款和第17條“國民待遇”條款等,發展中國家都可以從中尋找出和創造出一些利于本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措施。具體地分析,比如GATS的第16條規定“每一個成員對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體承諾減讓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條款、限制和條件”,以及第17條第2款規定“一成員可以通過對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給予其本國同類服務或服務提供者的待遇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應該符合“不得低于其給予本國同類服務或服務提供者的待遇”的要求。這實際上是提供給了成員國給予外國服務或服務提供者歧視合法的理論基礎。而GATT的第3條已經把國民待遇作為成員國的一般義務了。對于如此作法的原因,WTO秘書處解釋是,成員國在相對一段時間內對貨物貿易可以比較容易地運用關稅、配額等多種方式保護國內市場不受沖擊,但是相反,服務貿易就不容易做到,也就只能讓國內的服務提供這項由國內管制方面的優勢來保護國內市場。兩害擇其輕,兩益取其重,發展中國家權衡之后,從實踐出發,仍然應該支持選擇GATS來規制電子商務。
當然,這里討論的是WTO框架內純粹的電子商務自身應該受GATS規制,但是電子商務的基礎設施的建設產業還是應該受GATT的規制,電子商務過程中的知識產權應該受TRIPS協議的規制。電子商務的生存與發展偏要一個適宜的環境,所以為了協調WTO框架內電子商務的各種矛盾,GATT、GATS、TRIPS協議應該接受整體的調整,電子商務正待WTO框架內三個協議的整合。4
注釋:
1.魏虎,WTO框架中電子商務立法的現狀分析,發展,200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