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服務貿易合同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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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服務貿易合同

篇(1)

由于服務貿易交易具有無形性和不可比性,無法類似貨物貿易可借助海關貨物流信息來匹配資金流印證真實性,因此主要依靠商務、稅務等主管部門的規定實施協同管理,即要求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購付匯業務時,除提供合同或協議、發票或支付通知外,還要求其提供對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備案登記證書。例如辦理境外承包工程項下的工程款、中介費購付匯時,需提供商務主管部門批準該企業經營勞務承包的批準文件;辦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作設計、合作研究、合作開發、合作生產等項目購付匯時,需提供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進口許可證》或《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及《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等。

(二)限額和資格審批管理

對真實性較難把握,且容易成為異常資金出入境渠道的部分服務貿易項目實行限額和資格審批管理制度。例如對單筆超過合同總金額10%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出口傭金購付匯、法規未明確規定審核憑證且等值10萬美元(不含)以上的服務貿易項下購付匯、企業和預算外單位公務出國購匯超過指導性限額、境內機構單筆提取超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鈔、國際海運船長借支項下單筆提取超過等值3萬美元的外幣現鈔等業務,境內機構都需經外匯局核準后,憑核準件到銀行辦理售付匯手續。另外,對于跨國公司所屬境內公司向境外關聯公司辦理代墊及分攤費用購付匯前,跨國公司須經所在地外匯局分局辦理資格核準后,憑核準件及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購付匯手續。

(三)多環節交叉管理

目前,對于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實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多環節交叉管理模式。其中事前以真實性審核為重點。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業務前,需由銀行按照規定審核申請書、合同、發票、主管部門批件及稅務憑證或外匯局出具的核準件,確認交易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后辦理;事中以非現場監測為重點。主要運用服務貿易外匯業務非現場監管系統,通過設立單筆大額、高頻累計、異常波動等監測指標對企業服務貿易數據進行數據篩查,對收支較為頻繁、總量較大或增長迅猛的服務貿易交易及企業實行專項監測;事后以核查與檢查為重點。通過事中監測發現的異常交易線索,核查銀行或境內機構留存的業務憑證,查實違規交易情況,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移交檢查部門進行立案查處。

(四)項目和主體分類管理

現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實行事前項目分類管理和事后主體分類管理。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口徑,服務貿易項目不僅包括運輸、旅游、通訊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保險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咨詢、其他商業服務、別處未提及的政府服務等11類的服務項目,還包括收益、經常轉移項目下的10類傳統非貿易項目。由于服務貿易一直注重事前真實性審核,且不同的交易項目特點不同,真實性審核需要的材料也有較大差異,因此目前的政策法規均是針對不同的交易項目特點而分別出臺的,實行交易項目的事前分類管理。另外,為逐步實現管理方式由行為監管向主體分類管理方式轉變,外匯局在監測、核查的基礎上,對存在未能在要求的時間內就相關交易疑點做出合理解釋或不配合核查等情況的交易主體實施服務貿易內部分類監管,將其作為“關注類”主體,密切跟蹤其服務貿易外匯業務,實行交易主體的事后分類管理。

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存在問題

(一)政策較為分散,尚未形成統一的體系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較為零散,缺乏系統性。目前,涉及服務貿易外匯管理的規章制度超過50個,大多是對新問題的臨時性規定和對現有規定的補充或調整,缺乏統一的法律規范,尚未形成統一的法規體系,個別銀行和境內機構反映辦理相關業務時,搜集和學習政策法規的成本較高。以現行法規未明確審核憑證的交易項目的售付匯而言,前后涉及的現行有效法規就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現行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非貿易項目售付匯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35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06]19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調整部分服務貿易項下售付匯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06]73號)等文件。

(二)寬進嚴出特征明顯,未實現均衡管理

現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總體呈現“重流出、輕流入”的格局,除捐贈外,絕大多數服務貿易外匯收匯和結匯缺乏明確的管理規定,僅憑客戶描述,由其提供合同或發票等證明材料即可在銀行辦理,隨意性較強。資金流入結匯方面目前主要依據《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辦理,而對結匯的規定也較寬泛,僅規定了需要結匯的類別,對于審核材料的要求,相關法規也沒有明確規定。銀行反映,由于服務貿易收結匯管理規定不夠明確,有的銀行審核合同、發票及主管部門批件等材料,有的銀行卻僅審核合同或者發票,導致不同銀行對服務貿易收結匯真實性審核的標準不統一,嚴格審核的銀行反而失去客戶,導致市場不公平競爭。

(三)政策設計缺乏前瞻性,難以適應形勢變化

新的服務貿易交易項目和交易方式不斷涌現,而由于服務貿易外匯政策在設計時未充分考慮形勢發展變化,缺乏前瞻性,導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與形勢發展不太適應。例如國際海運費售付匯業務,當前的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僅規定了貨主、國際海運企業對外支付海運費的情形,而沒有對貨代企業對外支付海運費的規定,導致貨代企業海運費購付匯缺乏政策依據。對于境外承包工程境內外匯劃轉業務,也僅規定了總分包形式的境內劃轉,而沒有考慮到不斷涌現的聯合體形式的境外承包工程款的境內外匯劃轉。另外,對于虛擬物品的跨境交易涉及的收付匯以及通過電子渠道交易的服務貿易,現有的政策法規也處于空白。

(四)真實性審核難度較大,實際效果欠佳

服務貿易項下外匯收支范圍廣、項目多,特別是國外提供的單據更是名目繁多,交易真實性審核難度和復雜程度遠高于貨物貿易等有形貿易,由于相關材料真實性難以保證,當前以審核合同、發票等材料為主的傳統審核方式難免浮于表象、流于形式。另外,由于服務貿易本身具有無形性和虛擬性特征,其市場公允價格難以判定,一般不存在實物進出口,不能像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可借助貨物流匹配資金流來核實真實性,因此,服務貿易真實性審核難度更大,容易成為關聯企業間異常資金流出入的便利渠道。

(五)行政許可標準較低,企業申請核準業務頻繁

目前,涉及服務貿易外匯管理的行政許可項目共計有6大類,其中部分項目許可的標準較為嚴格,造成企業服務貿易交易中需要核準的業務數量較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影響了服務貿易外匯業務的順利開展。例如,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匯管理政策核準,跨國公司必須到所在地外匯局分局辦理,對于不在省會城市的跨國公司而言,就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力和財力,往返于不同城市辦理該項核準業務,如果期間出現材料不齊全或不合規定的情況,跨國公司還需多次往返兩地,辦理的時間較長,經營成本較大。再如現行法規未明確規定審核憑證且超過限額的非貿易售付匯核準業務,單筆超10萬美元就需要核準,對于快速發展的服務貿易而言,限額標準較低,企業需要核準的情況較為頻繁,據外匯局某直轄市分局業務人員反映,該分局每年核準的該類業務就達千余件,給企業經營帶來不便。另外,對于國際海運船長借支項下單筆提取超過等值3萬美元的外幣現鈔提取業務,海運企業也普遍反映金額標準較低。以外匯局某市中心支局為例,該市近年來船長借支提鈔核準業務年均超過90筆。再如企業和預算外單位公務出國購匯超過指導性限額核準,出境時間在30天(含)以內或30天(不含)以上的購匯限額,每人每次只有等值3000美元或5000美元,以目前的境外差旅收費而言,該購匯限額標準也明顯偏低。

(六)分類管理規定不夠完善,對市場主體約束力不強

《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司關于印發<服務貿易外匯業務非現場監管工作制度>(暫行)的通知》(匯經函[2012]4號,以下簡稱“工作制度”)明確了服務貿易“關注類”交易主體的核定標準,對于存在不配合外匯局核查或受到外匯檢查部門處罰等情況的主體,應將其作為“關注類”主體,并要求分支局通過系統密切跟蹤其外匯收支行為,但由于該工作制度是以部門“函”的形式,效力相對較低,且缺乏對“關注類”主體的差異管理措施,即使被外匯局列入服務貿易“關注類”主體,銀行和企業也沒有相應的渠道知曉“關注類”主體名單,“關注類”主體在銀行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也不會受到任何限制,對其沒有約束力,主體分類管理政策執行效果難以充分發揮。

三、推進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的總體構想

(一)管理思路

堅持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個轉變”,順應服務貿易的發展趨勢,進一步簡化真實性審核憑證,取消不必要的限額和資格審批,滿足市場交易主體合理的服務貿易用匯需求。同時整合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資本項目外匯監管資源,建立外匯局內部聯動監管機制,拓寬非現場監測渠道,并構建與稅務、商務等部門的電子信息交換機制,借助稅務、商務部門業務數據核查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真實性,全面實現服務貿易的主體監管,形成有效監管和促進服務貿易便利化的有機統一。

(二)管理原

1.系統性原則。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涉及面廣,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應全面梳理和總結現有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廣泛聽取商務、稅務、銀行、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意見,分別從政策法規整合、信息系統改造和人員素質提高等角度進行認真調研和仔細論證,力爭使改革具有系統性,避免由于制度設計考慮欠缺,而導致改革無法達到預期效果。2.前瞻性原則。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應立足現在、著眼將來,在不影響有效監管的前提下,能夠充分滿足境內機構的合理外匯收支需求,能夠涵蓋不斷涌現的新的服務貿易交易項目和交易方式,能促進服務貿易快速健康發展,能適應“十二五”規劃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國家戰略需要。3.有效性原則。鑒于服務貿易具有無形性和不可比性等特性,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在便利境內主體外匯收支的同時,也應通過采集貨物貿易、資本項目、稅務、商務等多部門的業務數據,實現服務貿易的分類對比核查,做到放得開、說得清和管得住,避免改革后服務貿易成為異常資金大進大出、快進快出的便利通道,從而對宏觀經濟金融運行帶來不利影響。

篇(2)

(二)陜西省加工貿易外匯收支情況。加工貿易收匯在貿易收匯總額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趨勢,加工貿易的不斷崛起表明其在整個貿易收匯中的份量逐漸增加。2008年全省加工貿易收匯額為10.60億美元,占全省貿易收匯總額的17.17%;2009年全省加工貿易收匯額為9.25億美元,占全省貿易收匯總額的23.55%,加工貿易收匯額較上年減少12.74%,其中,來料加工收匯額增長68.3%,但進料加工收匯額占加工貿易收匯額的98.2%,進料加工收匯額減少13.03%;2010年全省加工貿易收匯額為14.33億美元,占全省貿易收匯總額的26.05%,加工貿易收匯額較上年猛增54.95%,其中,來料加工收匯額激增294.76%,進料加工收匯額增長53.06%。可以看出,來料加工收匯增勢迅猛,然而來料加工收匯占比僅為2%,基數小、占比低,遠遠少于進料加工收匯,因此加工貿易收匯的變化趨勢仍由進料加工收匯的漲跌起伏決定。

二、陜西省加工貿易發展的主要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為了促進陜西省涉外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解決資源瓶頸約束,緩解出口退稅負擔,地方政府大力引進外資,采取多項政策措施,改善投資軟環境,鼓勵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二)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為緩解貿易順差過大、人民幣升值的壓力、減少貿易摩擦的發生,我國進行了多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刺激企業開展加工貿易的積極性,因為“兩頭在外”的加工貿易出口能有效降低退稅調整帶來的消極影響。

(三)人民幣升值預期的影響。加工貿易兩頭在外,來料加工僅收加工費,進料加工需對外支付原材料費用,可抵消大部分外匯收入的結匯風險,相對一般貿易來說,加工貿易受匯率變動的影響較少。因此,為減少匯兌損失,部分企業轉變出口貿易方式,改一般貿易為加工貿易或逐漸擴大加工貿易的比重。

(四)國內原材料價格的上漲。近年來,國內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為降低生產成本,出口企業轉向國際市場尋求原材料,以進口料件來對國產料件進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加工貿易的發展。

(五)承接加工貿易轉移的促進。近年來,沿海加工貿易發達地區土地資源緊缺,能源、原材料供應緊張,勞動力成本上升,部分產業特別是傳統產業的加工貿易逐漸失去競爭優勢,導致加工貿易逐步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西北地區加工貿易的發展。

三、當前加工貿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加工貿易企業工繳費收入核定自主性過大,潛存異常資金流入的隱患。當前加工貿易工繳費收入是由外經貿部門根據企業與外方的來料加工合同予以核定。海關負責來料加工手冊審批及工繳費的備案,考慮對原材料價格、國際市場行情和匯率的不斷變化等客觀原因,海關對于工繳費收入的核定在一定幅度范圍內仍以企業報價為準。外匯局負責對來料加工貿易收匯進行核銷管理,沒有對工繳費率高低的審核義務,其監管的重點是外匯資金能否及時收回。由于各部門的監管重點不同,往往會形成各部門都管但又都不管的局面,企業可以通過根據外匯形勢隨時調整工繳費比率,缺乏監管,自主性過大,這樣就存在異常資金隨意流入的隱患。

(二)來料加工超比例結匯缺乏上限控制,外匯指定銀行難以審核其真實性和合理性。按現行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政策規定,對于來料加工貿易項下收匯超過出口額的20%為超比例收匯,由外匯指定銀行直接審核后進行超比例收匯登記、核注,不需外匯局審核。然而對來料加工貿易收匯比例并沒有設置上限,且企業只需向銀行提供《出口收匯說明》、出口合同、加蓋企業公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及承諾書等資料即可向銀行申請超比例登記,外匯指定銀行在日常操作中難以確認其真實性和合理性。

(三)借道服務貿易項下支付,暗藏異常資金流動的漏洞。加工貿易中,加工企業以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咨詢等方式匯入外匯,或以支付商標等無形資產費用匯出外匯,金額往往較大。由于服務貿易的多樣性及其交易過程的無形性等特征,外匯局和銀行只能根據企業提供的單據和合同進行表面真實性審核,難以把握服務貿易的真實性及定價的合理性,其收匯的真實性和付匯合理性實難掌握。

四、政策建議

篇(3)

隨著涉外經濟的發展,轄區服務貿易業務日益增多,交易形式趨于多元化,外匯收支總額逐年增長,服務貿易外匯均衡管理難度與日俱增。對此,嘉峪關市中心支局結合轄區服務貿易外匯業務及收支特點,對服務貿易外匯管理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總結,并提出進一步完善服務貿易監管工作的建議。

一、嘉峪關市近三年服務貿易發展情況

(一)服務貿易跨境收支保持平穩增長態勢,收支逆差進一步加大

2010年,嘉峪關市服務貿易跨境收支總額195.14萬美元,其中,收入71.66萬美元,同比下降96.97%;支出123.48萬美元,同比下降54.86%。服務貿易跨境收支逆差51.82萬美元。2011年,服務貿易跨境收支總額484.98萬美元,其中,收入255.21萬美元,同比上升256.14%;支出229.77萬美元,同比上升86.08%。服務貿易跨境收支順差25.44萬美元。2012年,服務貿易跨境收支總額1952.55萬美元,其中,收入774.03萬美元,同比上升203.3%;支出1178.52萬美元,同比上升412.91%。服務貿易跨境收支逆差404.59萬美元。2010至2012年,轄區服務貿易累計跨境收入1100.9萬美元,跨境支出1531.77萬美元,逆差430.87萬美元。

(二)服務貿易結售匯呈現大幅逆差形勢

2010年至2012年,服務貿易累計結售匯總額500.21萬美元,其中服務貿易結匯24.83萬美元(主要是2012年酒鋼天風不銹鋼公司充分利用其從德國西門子公司進口先進設備的優勢,為英國等外方勞務人員提供培訓收入的結匯);售匯475.38萬美元,同比增長19倍,結售匯逆差450.55萬美元,同比增長了17倍,與轄區銀行結售匯長期逆差形勢保持一致。

二、服務貿易重點企業業務開展情況

(一)交易主體基本情況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西北地區最具核心競爭力的鋼鐵聯合企業,該公司以嘉峪關本部為基礎,山西翼城鋼廠和蘭州榆中鋼廠兩個異地鋼廠為延伸,形成了具有普碳鋼、高碳鋼、焊絲鋼、焊條鋼及不銹鋼板、帶、材的鋼鐵生產基地。目前,已經擁有年采掘鐵礦石475萬噸、石灰石172萬噸、生產生鐵609萬噸、鋼700萬噸、材680萬噸的綜合生產能力,鐵、鋼、材技術裝備水平邁入了國內同行業先進行列。目前酒鋼公司主要負責綜合管理、設備進口、冷軋不銹鋼出口(該產品出口份額較小),生產加工環節主要由宏興公司負責。

甘肅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興公司)為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子公司。宏興公司主要負責原材料進口、原材料加工及碳鋼(包括冷軋與鍍鋅)的出口,就整體業務量狀況而言,宏興公司所占份額比酒鋼大。公司進口產品主要為球團礦、鐵精粉、粉礦、塊礦、錳礦等大宗鋼材生產原材料,主要生產產品為三類,為熱軋(包括線材和板材)、冷軋(碳鋼冷軋及鍍鋅)和不銹鋼(分為熱軋不銹鋼和冷軋不銹鋼),出口產品主要為碳鋼冷軋卷和鍍鋅卷。

(二)服務貿易業務開展情況

2010年至2012年,酒鋼集團公司服務貿易跨境收入434.35萬美元,跨境支出425.29萬美元,服務貿易跨境收支順差8.96萬美元。酒鋼公司跨境收入主要為進口鐵礦石取得的傭金。三年來跨境支出僅有82.67萬美元為向外支付的傭金,剩余均為引進碳鋼冷軋生產線產生的技術服務費,共計342.62萬美元。其中,碳鋼冷軋生產線設備(產品和裝置)安裝調試費243萬美元、進口設備技術文件及服務費80萬美元、境內技術服務培訓費19.62萬美元。

2010年至2012年,酒鋼宏興服務貿易跨境收入620.77萬美元,跨境支出1095.45萬美元,服務貿易跨境收支逆差474.68萬美元。通過調查了解到,宏興公司為加快企業發展腳步,進一步擴大生產規模,從法國引進不銹鋼二期生產線,并于2009年與該公司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合同。由于所需的機器設備從簽訂合同開始,到全部付款完成,耗時需2-3年左右,按慣例,宏興公司已向法國支付一部分貨款,到2012年生產線基本安裝調試完畢,開始支付剩余尾款和期間所有的技術服務費,共計1013萬美元。其中新生產線設備調試(產品和裝置)安裝費723.8萬美元、中介服務費10.7萬美元、境內技術服務培訓費185萬美元、管理咨詢服務費75.5萬美元、境內知識產權(專利)保護費18萬美元。

(三)主要交易幣種和國別

服務貿易交易以美元為主,交易國主要為新加坡和法國。2010年至2012年,從交易國別(地區)來看,服務貿易跨境交易收入總額前三位為新加坡、南非、中國香港,收入金額分別為635.57萬美元、410.77萬美元和6.94萬美元,分別占收入總額的57.73%、37.31%、0.6%;支出總額前三位為法國、臺灣、韓國,交易金額分別為1001.16萬美元、148.67萬美元和59.48萬美元,分別占支出總額的65.4%、9.7%和3.9%。從交易幣種來看,99%的跨境交易以美元結算,少部分以歐元、港幣或日元結算。

(四)主要項目分析

服務貿易主要集中在其他商業服務、運輸、保險和金融服務項下。2010年至2012年,其他商業服務、運輸、保險和金融服務項下跨境收支金額為2543.62萬美元,占服務貿易跨境收支總額的99%。服務貿易逆差主要來自其他商業服務、運輸和金融服務項目,逆差分別為392.28萬美元、16.76萬美元和25.12萬美元。

1.其他商業服務

其他商業服務項下收入主要來源是酒鋼集團公司從南非國際鐵合金公司獲得傭金收入。酒鋼公司具有其南非境外投資公司——國際鐵合金公司的出口權,國際鐵合金公司向中國大陸及臺灣出口鉻鐵及爐料,按照合同規定,酒鋼公司以整貨值(FOB價格)為基數抽取3%的傭金,三年共計299.22萬美元。其他商業服務項下支出主要包括:一是酒鋼集團公司和酒鋼宏興向韓國、香港、臺灣出口鋼材支付了一定數量的傭金。二是酒鋼公司向德國、英國、奧地利等國進口的新生產線,除支付正常的設備款之外,還需支付生產設備的調試費、安裝人員的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等費用。三是酒鋼宏興公司向法國支付了進口不銹鋼二期項目的技術服務費等。四是因進口的貨物延期產生的港口滯期費等。

2.運輸服務

2010年至2012年,全轄運輸項下收支總額67.62萬美元,其中,收入25.43萬美元,支出42.19萬美元,逆差16.76萬美元。運輸項下收入主要是轄內重點企業酒鋼公司進口鐵礦石簽訂的合同大多以國際波羅的海航交所綜合運費指數(BDI)作為標準簽訂運輸成本,隨著該指數的大幅下跌,使運輸價格下降明顯,其供貨商必和必拓公司退回了部分酒鋼公司承擔的運費;另外,酒鋼公司在進口鐵粉礦石過程中,能夠及時在卸貨港卸運貨物,必和必拓公司按照港口規定向酒鋼公司支付了一定數量的速遣費。在速遣費和運費退匯收入的共同影響下,轄區服務貿易運輸收入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長。造成逆差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酒鋼集團公司和酒鋼宏興鋼材出口量較大,向外支付運費共計21.09萬美元,占三年支出總額的50%。

3.金融服務

近年來,隨著轄區酒鋼集團公司和酒鋼宏興公司的快速發展,企業資金運營壓力也明顯增加。為此,轄內外匯指定銀行提供了“進口預付貨款融資+海外代付”,“進口TT融資+海外代付”等多項貿易融資產品,特別是“進口預付貨款融資+海外代付”產品,銀行提供預付貨款融資業務,由于時間跨度比較長,有效的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促使轄區海外代付業務明顯增長。據統計,2012年轄區海外代付等貿易融資17391.62萬美元,同比增長29.14%,同時由于海外代付需要向國外銀行購匯還本付息,促使金融服務手續費支出業務有所增長。

三、服務貿易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一)服務貿易外匯收支資料真實性判斷難

服務貿易具有種類多、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商品無形等特點,服務貿易項下發生的外匯收支是沒有貨物伴隨的外匯資金流動,對收支審核不像貨物貿易那樣有海關把關,可以將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作為貨物流憑據來判斷和審核其應收和應付的外匯,審核資料主要依據交易主體提供的合同或協議、發票或支付通知、稅務憑證(規定需要時提供)等等,而合同或協議、發票或支付通知完全由交易主體隨意愿提供,其交易真實性審核的難度和復雜程度均遠遠高于貨物貿易等有形貿易,進一步增加了審核難度。

(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滯后于形勢發展的需要

近年來,服務貿易發展十分迅速,新的交易主體和交易形式不斷出現,法規無規定的業務日益增多,現行的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在政策規定及監管效果方面已無法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如服務貿易收結匯管理處于“真空”,外匯指定銀行只能憑主觀判斷辦理業務;對于一些諸如網上交易、網絡虛擬交易等新業務尚無具體規定;非現場監管配套法規及操作細則尚未出臺,非現場監管工作無章可循等。

(三)服務貿易非現場監管手段和指導有待強化

目前,服務貿易業務監管系統的數據準確性、及時性和分析功能完備性等無法滿足非現場監管需要。例如,服務貿易非現場監管系統不能查詢服務貿易項下明細情況,必須進入綜合查詢系統了解明細數據,并且通過綜合查詢系統獲取的數據存在與服務貿易系統數據不一致的情況,如轄區2011年4季度金融服務收入21.5萬美元,但是服務貿易非現場監管系統中卻無該項數據詳細情況,在國際收支申報綜合查詢系統中也無法查詢。另外,由于總局未設定統一的監管標準,導致服務貿易非貿易核查和分析的針對性不強,效果有限。

(四)系統網絡響應速度慢,數據查詢功能不完善

目前,由于網絡響應慢,對業務量較小的地方,因為數據較少,系統難以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加之系統分析原理是數理統計工具,在運用上難以熟練掌握。另外在實際操作當中,經常會遇到進入金宏系統后不能正常登錄服務貿易非現場監管系統的情況,而且在查詢嘉峪關轄區相關數據時,常會出現含有其他地區數據的情況,例如在“一般統計分析”的“主體分析”菜單欄下,點擊查詢嘉峪關市跨境交易情況,但出現了蘭州、平涼、定西、張掖、酒泉等地區數據,多次刷新后才會顯示本地情況。

四、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和梳理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

全面梳理服務貿易有關政策規定,建議將服務貿易有關的法規、辦法及實施細則等規定加以整合,同時補充部分常用的專業性強的服務貿易、特殊服務貿易的審核材料和操作規程,出臺新的服務貿易收支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加強對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審核,增強法規的系統性、操作性,為外匯指定銀行提供政策依據及審核手段,在實現外匯資金流入、流出均衡管理的同時,防范異常資金借道流動風險。

(二)不斷改進和完善服務貿易監管手段

進一步改善服務貿易外匯業務數據系統,提升服務貿易外匯監管手段,研發實時、實用、有效的監管平臺。如可以有效整合現有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國際收支申報綜合查詢系統”和“服務貿易外匯業務非現場監管系統”,以便形成功能更強大、使用更高效的服務貿易外匯業務監控系統,實現實時獲取完整和準確的監管信息,從而實現對服務貿易外匯資金的實時監測,切實提升監管效果。

(三)積極聯系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服務貿易監督管理

外匯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建立與稅務、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關系;外匯指定銀行要認真把關,加強對服務貿易售付匯憑證的真實性審核。服務貿易交易憑證種類繁雜且單證較多,對業務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要求較高,因此外匯管理部門和外匯指定銀行在相互協作的基礎上,要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服務貿易專項培訓,共同研究日常業務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尤其要側重風險預警手段方面的培訓,提高服務貿易經辦人員捕捉風險點的敏銳性和洞察力,杜絕服務貿易項下一切違規交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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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光潤,沈冰.服務外包跨境收支中存在的外匯管理風險研究[J].西部金融,2009(11):75-76.

篇(4)

貿易融資是指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在國際貿易中,規范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合理地運用多種不同方式的貿易融資組合是企業預防外匯風險的有效工具。目前,各商業銀行提供的貿易融資業務主要有開立進口信用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信用證議付/貼現/押匯、保兌信用證、出口托收項下融資、貿易項下外幣票據買入、保理及福費廷等。據調查顯示,貿易融資是目前企業采用最多的避險方式。貿易融資的優勢有:一是貿易融資可以較好地解決外貿企業資金周轉問題。隨著近年來我國外貿出口的快速增長,出口企業競爭日益激烈,收匯期延長,企業急需解決出口發貨與收匯期之間的現金流問題。通過出口押匯等短期貿易融資方式,出口企業可事先從銀行獲得資金,有效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同時,企業也可以提前鎖定收匯金額,規避人民幣匯率變動風險;二是當前貿易融資成本相對較低,融資成本低于同期的人民幣貸款。目前,我國企業在貿易融資方式中,進出口押匯使用比重較高(約為80%),原因主要是出口押匯期限較短(一般在1年以內),可以較好地緩解外貿企業的流動資金短缺問題。另外,迅速發展的福費廷等期限較長的貿易融資方式受到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以中國銀行為首的各商業銀行憑借遍布全球的海外機構和行網絡,以及有效的業務營銷策略和風險控制手段,為進出口企業提供了多種方便、迅速、有效的貿易融資服務。

2.改變貿易結算幣種。

貨幣幣種選擇是一種根本性的防范外匯風險的措施。一般的基本原則是“收硬付軟”,例如爭取出口合同以硬貨幣計值,進口合同以軟貨幣計值,向外借款選擇將來還本付息時趨軟的貨幣,向外投資時選擇將來收取本息時趨硬的貨幣。但是貨幣選擇不是一廂情愿的事,必須結合貿易條件、商品價格、市場行情或者結合對外籌資的不同方式,借、用、還各個環節綜合考慮、統籌決策。此外,貨幣軟硬之分也只是在一定時期內相對而言,因此還涉及到對匯率趨勢的正確判斷,同時也要考慮利率的趨勢,把兩者結合起來對于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的選擇,主要也是看利率的水平與趨勢。就借入方而言,在借入貨幣利率趨升時,以借入固定利率為宜;若借入貨幣利率趨降時,則以選用浮動利率為好。

當前,中國實施浮動匯率制度后,為防范人民幣升值,出口企業應該及時結算現有的外匯,尤其是美元外匯,企業的即期交易合同該履行的馬上履行,同時進口合同應盡可能多地簽訂企業遠期合同,簽不下的就爭取鎖定遠期交易匯率。

另外,面對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企業還可采用提高出口產品價格的方式防范外匯風險,但這種方式取決于企業的出口議價能力的提高。當前,我國企業采用這種方式防范人民幣升值壓力的能力還有限,提高企業出口議價能力依賴于企業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和產品質量,因此在人民幣升值的背景下,進一步提升產品的核心競爭力,真正通過以質取勝而不是靠低價格競爭來擴大出口就成為出口企業防范外匯風險的一個戰略性選擇。企業防范人民幣升值還可采取“出口轉內銷”的方式,增加內銷比重等措施。

二、外匯風險的轉嫁

外匯風險的轉嫁實際上就是采用一定的金融工具所進行的保值和規避風險的金融工具交易。主要的選擇方式有:

(一)套期保值或稱套頭交易

套期保值系指在已經發生的一筆即期或遠期交易的基礎上,為防止匯率變動所造成的損失而再做一筆方向相反的交易。如原來的一筆受損,則后做的交易就會得益,藉此彌補。反之,如匯率出現相反的變化,則前者得益,后者受損,兩者可以抵消。故套期保值也可稱為“對沖”交易。根據這個原理轉嫁風險的具體方式主要有:

1.遠期外匯保值。在進口或出易成交后,如果預期將要支付或收入的貨幣匯率有趨升或趨跌的可能,即可在進出易的基礎上,做一筆買入或賣出該貨幣的遠期交易,以轉嫁風險。國際間短期投資和借貸的交易中,為避免將要支付或收入的貨幣匯率的風險,也可以做遠期外匯買賣,需要指出和注意的是,這種方式的實際作用是在預先確定的交易成本或收益的基礎上。因為實際匯率的走勢完全可能向相反的方向發展,如不做遠期反而有利。當然,也可能出現更大的損失。因此,在確定成本和收益后進行遠期保值仍不失為轉嫁風險的一個方式。

目前,我國外貿企業的遠期外匯交易主要是企業與銀行之間的金融交易,實質是外貿企業將匯率波動的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銀行除向企業收取手續費外,還要向企業收取風險保險費,即防范風險的成本。這一成本一般是以成交日的遠期匯率與交割日的即期匯率之間的差額來表示。但交割日的即期匯率很難確定,所以使用成交日的即期匯率來代替。

遠期交易有防范風險成本低、靈活性強的特點,企業不需交納保證金,只需交手續費和風險保證費,遠期交易的貨幣幣種不受限制,交易的金額和契約到期日也由買賣雙方確定,但是利用遠期交易防范外匯風險也有較明顯的缺點:遠期交易必須按時交割,但對于外貿企業來說外匯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難確定,為了避免遠期外匯交易的這種缺點,外貿企業可以利用由遠期外匯交易所派生出來的擇期外匯交易來回避匯率風險。擇期外匯交易就是外貿企業和銀行簽訂的外匯買賣合同中不規定固定的交割日期,而是只規定一個交割的時間范圍,比如,中國銀行開辦的擇期外匯交易時間范圍是3個月,則在成交后的第三天起到三個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戶都有權要求銀行進行交割,但必須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銀行。2005年7月21日匯改后,我國外匯市場的加快發展,完善和擴大了人民幣遠期交易的主體和范圍。推出了銀行間人民幣匯率遠期交易,商業銀行擴大了對企業匯率避險的服務,在較大程度上便利了企業遠期結售匯交易,進一步滿足了企業的避險需求。

2.外匯期權保值。所謂期權是在外匯期貨買賣中,合同持有人具有執行或不執行合同的選擇權利,即在特定時間內按一定匯率買進或不買進、賣出或不賣出一定數量外匯的權利。這種方式比遠期外匯的方式更具有保值作用,因為若匯率實際變動與預期相反,則可不履行期權合約。當然,所要付的費用比遠期費用高得多。

3.外匯期貨保值。期貨交易是買賣雙方交易的統一的標準化合同,即期貨合約,該合同中有外匯或其他金融資產,即買賣雙方可以做多頭或空頭。如某公司有一筆歐元資金,可兌換成美元后在市場拆放獲利,為防止一定時間(假定6個月)內美元下跌歐元上升,另在外匯期貨市場以歐元賣出期貨美元(美元空頭)。6個月后,如果美元對歐元匯率果真下跌,但由于期貨市場做了一筆相同期限的多頭,可把原做的美元空頭合同了結,與現貨市場的損失相抵。需要指出的是,在實際外匯期貨交易中投機的成分很大。

(二)掉期保值

掉期交易也稱互換交易,是指交易雙方進行兩筆約定匯率不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匯交易,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簽訂買進或賣出即期合同的同時,再賣出或買進遠期外匯合同,稱為掉期,它與套期保值的區別是前者是兩筆相反方向的交易同時進行,而后者是在已有的一筆交易基礎上所作的反方向交易。它常用于短期投資或短期借貸業務的外匯風險的防范。

據中國人民銀行近期所做的調查顯示,福建、廣東、江蘇、山東和天津等省市的部分企業已開始嘗試使用外匯掉期這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等10余家銀行為企業開辟了這項服務。盡管目前業務量占比相對較小,但發展勢頭良好。

(三)改變結算時間

即根據有關貨幣對其他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更改該貨幣收付日期的一種防止外匯風險的方法。具體來說就是:對于用幣值正在上升(下降)貨幣計價的出易,應推遲(提前)收款;對于用幣值正在上升(下降)貨幣計價的進易,應提前(推遲)支付貨款。在提前收付貨款的情況下,就一般情況而言,具有債務的公司可以得到一筆一定金額的折扣,從這一意義上來說,提前付出貨款相當于投資,而提前收取貨款類似于借款。根據對匯率波動情況預測的結果,選擇適當的時機提前結售匯,可以減輕因匯率劇烈變動所受到的損失。拖延收付是指公司推遲收取貨款或推遲支付貨款。盡管拖延收付與提前收付是反方向的行為,但它們所起的作用卻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改變外匯風險的時間結構。但同時也給對方帶來相反影響。當匯率變動趨勢極其明顯時,要采用此方法時,對方必然會有其他一些條件和措施相制約。因此,改變結算時間的選擇只有在企業出口產品處于賣方市場,或進口產品處于買方市場時,即我國企業處于貿易談判的主動地位時才具備采納的時機。目前也有部分企業采用這種方法規避人民幣升值的影響。

三、小結

總之,在浮動匯率制下,防范和規避外匯風險對開展對外業務的企業來說尤其重要。不同的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由于資金并不充裕,要求的資金周轉率高。中小企業比較適宜采用以進出口押匯、應收票據貼現為主的貿易融資和優化貨幣組合等外匯資金管理。對于大型企業而言,一般資金比較充裕或融資渠道廣,因此,企業應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資金安全方面。大型企業最佳的選擇有遠期外匯買賣、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等套期保值工具的使用;另外大型企業還可利用其貿易談判優勢,在浮動匯率制度下,對進出口產品的定價和結算幣種及結算時間做一些靈活性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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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2

一、青島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現狀

2012年,青島市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合同數1072份,同比增長43.7%,服務外包出口合同額10.64億美元,同比增長115.4%;實際出口額8.22億美元,同比增長155.1%,連續四年實現倍增,列山東省首位。

青島市服務外包發展的主要特點:

(一)龍頭企業發揮作用明顯

截至2012年底,青島市登記注冊服務外包企業390家,開展離岸服務外包業務企業158家,青島海爾軟件有限公司、軟控股份有限公司、優創數據(青島)有限公司、青島朗訊科技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離岸服務外包出口額超過千萬美元,成為服務外包的“龍頭”企業。優創數據技術公司作為業務流程外包的典型企業,目前已發展到1000人左右規模,2012年實現離岸外包收入1456萬美元;青島朗訊科技通訊設備有限公司作為IT服務外包的重點企業,目前擁有員工近900人,2012年實現離岸外包業務收入3294萬美元;卡特彼勒作為智力外包企業的典型,公司員工200余人,2012年實現外包收入逾千萬美元。

(二)服務外包業務范圍不斷拓寬

近年來,青島市憑借優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軟環境,承接的服務外包的業務類型和業務范圍明顯拓寬。信息服務外包(ITO)方面,青島市已成功開啟對韓國、日本和歐美等市場的軟件外包業務,主要包括嵌入式軟件開發、動漫創意設計、網絡技術和系統集成、集成電路設計等。2012年,青島市信息服務外包(ITO)出口額3.27億美元,同比增長113.1%、已擁有海爾軟件、富博、軟腦等20多家軟件外包企業;業務流程外包(BPO)方面,初步形成了以海爾、海信、高校軟控等公司為代表的制造業研發設計外包服務,以優創數據技術等公司為代表的數據處理外包服務,以靈鏡數碼等公司為代表的創意動漫外包服務,以阿爾卡特-朗訊、愛立信、大韓航空呼叫中心等為代表的跨國公司內部離岸業務等流程外包,2012年業務流程外包(BPO)出口額1.41億美元,同比增長206.1%;知識流程外包(KPO)方面,以海爾電產、電力三建、卡特彼勒等為代表的行業解決方案、工程設計、技術研發等知識流程外包(kpo)占服務外包總份額的40%以上,2012年知識流程外包(KPO)出口額3.53億美元,同比增長188.6%。

(三)離岸服務外包來源地結構呈多元化

截至2012年底青島市承接離岸服務外包來源地75個,比去年同期增長73%。其中,承接日本服務外包離岸合同329份,服務外包出口額1.99億美元;承接美國服務外包離岸合同139份,出口額達到0.88億美元;加拿大服務外包出口額3879.7萬美元,印度服務外包出口額3705.5萬美元,委內瑞拉服務外包出口額7020.2萬美元,尼日利亞服務外包出口額4830.4萬美元,阿曼服務外包出口額額6703萬美元;以上國家占全市服務外包出口總量的75%以上。

二、服務外包發展面臨的外匯難題及政策需求

(一)匯兌損失等財務風險管理缺乏經驗

服務外包產業屬于成本按人民幣計價、收入按美元等外幣計價的典型行業,受到人民幣升值的直接沖擊較大。據被調查企業反映,人民幣每升值1%,IT服務外包利潤降低0.7%。服務外包業在我國是新興的行業,企業的匯率風險意識普遍比較薄弱,對外匯管理政策和外匯知識知之甚少,國際市場經驗不足,應對能力不強。以某日資全資服務外包企業為例,其服務100%出口日本母公司,合同采用美元結算,但公司每年的大量人員工資、差旅、培訓費支出需要兌付人民幣或日元,在美元不斷貶值,人民幣和日元不斷升值的背景下,2012年該企業遭受了利潤額的5%~10%的損失。

(二)金融服務與服務外包企業需求不匹配

一是信貸投入與企業實際需求脫軌。據了解,目前轄內銀行機構的貸款方式多以傳統的抵押、擔保方式為主,而服務外包企業的資產主要以知識產權、許可專利、版權等無形資產或訂單、應收賬款等動產形式存在。目前,盡管有的銀行機構對服務外包企業發展前景以及金融指導政策興趣濃厚,但多數銀行針對無形資產或動產的信貸產品尚處于可行性研究階段,只有個別銀行進入了授信階段。青島高校信息產業有限公司曾承接中石油的一個外包項目,急需項目啟動和研發資金約300萬元,但企業缺少有效擔保和合格抵押品,致使企業的貸款需求未能被銀行接受。二是服務外包產業金融產品創新有待突破。服務外包產業對無形資產評估、產權交易市場、擔保體系建設等需求迫切。而從青島實際看,目前現代服務外包產業金融產品主要以傳統產品為主,針對企業自身特點和需求的金融產品較少,缺乏差異化金融服務產品。據統計,金融對服務業的支持主要集中在商貿流通業和房地產業,對服務外包的支持較少,且增長緩慢。三是保險、擔保等金融中介服務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保險品種較單一和中介金融服務費率較高。調查顯示,90%的被調查企業認為金融支持政策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希望金融部門加快金融品種的創新力度和進度。

(三)服務外包外匯管理法規體系不完整

一是服務外包收結匯無明確的管理規定。目前,相關政策法規中對服務貿易的外匯收支主要側重于售付匯的管理,而對于服務外包等服務貿易的外匯流入結匯管理法規基本處于空白狀態,收入和結匯資金來源真實性難以確認,因此服務外包外匯業務真實性審核存在難點。二是服務外包售付匯法規系統性完整性較差。與服務外包相關的現行外匯管理政策,散落在各項法規中,很多法規還是和外經貿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科技部等相關部門聯合的,時間較早,條款零散,現行的和廢止的并存,不便查找。缺乏專門的、統一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難以形成整體的清晰印象,由此帶來了執行難度大、操作性不強的問題。三是服務貿易法規滯后于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和企業需求。如關聯公司非貿易代墊款的正常收付匯需求無法滿足。隨著服務外包跨國公司在境內設立外包基地或設立分子公司、合資公司和研發中心的迅猛增長,其境內外公司間發生了大量的代墊境外關聯公司的差旅費、房屋租賃費等零星費用,但現行政策將“以人民幣為他人支付在境內的費用,由對方付給外匯的”定性為套匯行為,制約了境內關聯公司非貿易代墊款的正常收結匯需求,售付匯方面因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大額交易需外匯局逐筆審批。此外外包企業分包業務辦理預付款購付匯存在也障礙。

(四)服務外包無形化使外匯監管面臨挑戰

一是服務外包成為轉移利潤或熱錢流入的潛在渠道。青島市服務外包企業收匯大多來源于關聯公司,且收匯業務均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通過雙方一紙合同即可完成所有的收入入賬和結匯手續,而通常關聯企業之間合同簽訂和定價較為隨意,給外匯監管部門真實性審核造成較大困擾。某數據處理公司成立于2002年,經營范圍較為單一,多年來僅為其母公司做數據錄入和分析工作,所有收入均來源于其境外母公司,近幾年業務收入成倍增長,2012年服務外包收入達到1456萬美元,經核查,該企業每年有300萬美元左右收入在青島辦理,其它均在上海某銀行辦理,且銀行留存的合同和發票均顯示,該企業收入按照項目參與人數每人8000元人民幣費用匯入,通常根據需匯入境內的資金額確定項目的參與人數,交易真實性較難把握。跨國公司通過服務外包關聯交易可以輕松實現轉移利潤、避稅或投機資金流入。二是非貿易項下售付匯真實性審核難。盡管目前服務貿易項下售付匯管理需提交稅務證明等交易真實性憑證,但通常服務外包合同價格的真實性難以認定。我分局在對服務外包企業調研時發現,目前開展服務外包業務的公司主要通過境外關聯公司在國際市場上承攬業務,然后由境外公司分包或轉包給境內公司,境內外關聯公司之間合同定價較為隨意。如某數碼(青島)公司服務外包收匯是由母公司每月根據子公司日常運作的需要匯入,與子公司每月的服務外包業務量并沒有直接關系。該公司坦言,出于匯率和資金運用的考慮,母公司會根據集團公司的整體情況進行境內外資金的劃轉,而在國際收支申報時多申報為信息服務等服務外包項下收付匯。

三、支持服務外包發展的探討與實踐

(一)引導企業規避匯率風險

開展對服務外包企業相關財務人員外匯管理知識的培訓,引導企業規避匯率風險。幫助企業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和結算幣種;推動人民幣跨境資金結算發展;尋找適合企業特點的套期保值工具;加快貨款收結匯速度,降低匯兌損失;提升服務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降低對成本優勢的過度依賴。

(二)加快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

一是加快商業銀行信貸品種和金融產品創新,與服務外包企業的融資需求相對接。服務外包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商業銀行應建立適用于中小企業的信貸評估系統,并根據服務外包企業的資產特點,加快開發和拓展基于版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質押信貸品種,以及基于服務外包產業鏈的訂單和應收賬款等質押信貸品種,多渠道解決服務外包企業融資難題。建議將離岸服務外包企業納入人民幣跨境結算的范圍,適度擴大貿易融資等外匯融資產品的服務領域。二是大力開展擔保、保險服務創新,突破服務外包企業的融資難題。探索開展聯保貸款,可依托產業園區管理方組建信用共同體,建立“園區管理方+聯保小組+銀行”聯保貸款模式;發展較為成熟的產業園區,可由園區管理方、園區內中小企業共同出資成立專業性互助擔保機構,為會員企業貸款提供融資擔保;對經互助擔保機構擔保的貸款,銀行可給予一定幅度的利率優惠,對有發展前景和接包實力的企業,可適當放大擔保倍數。積極開展保險業務創新,推出更多適合于服務外包企業需求的保險產品,幫助服務外包企業分散經營風險,在此基礎上研發面向金融機構對服務外包產業融資的保險品種,設定合理的保險費率,深化銀行、保險、企業三方協作。三是推動企業直接融資,拓寬融資渠道。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通過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發行債券、收購兼并、資產重組等方式擴大融資規模。探索在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中引入風險投資機制,適應部分服務外包產業研發周期長、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幫助服務外包企業擴大融資能力,突破融資瓶頸。

(三)從法規基礎層面完善政策執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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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轉移” 作為一種調撥跨境資金流動的有效工具,被廣泛應用于規避稅收和套利。通過對近期轄內幾個“價格轉移”案例分析發現,經濟主體利用“價格轉移”進行異常資金跨境流動的手法不斷翻新,給外匯監測管理、抑制“熱錢”非法流動帶來了新難題,因此,研究異常外匯資金利用價格轉移方式流動新動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異常外匯資金利用“價格轉移”流動新動向

(一)利用畸高股權溢價轉讓 “價格轉移”,大額資金迅速流入

東莞市某實業有限公司通過外方增資和并購畸高溢價進行“價格轉移”,實現大額資金迅速流入。該公司目前正處于上市前準備階段,外方為一家風司,因看重公司上市前景采取溢價并購收購股權。據了解,外資審批部門對交易金額的主要審核依據是企業提供的相關增資擴股及并購合同,對增資溢價的比例、依據等并不要求提供相關中介部門的證明,且外資審批部門對相關交易股東是否存在關聯性也不進行審核。由于上游部門對交易金額管理較為寬松,因此極易出現隨意溢價問題,從而產生外匯多流入和異常流動的風險隱患。

一是成立時外方增資并購高溢價。成立之初,公司外方今日資本投資十八(香港)有限公司外方合計支付21000萬元,占比為10%,即擁有1000萬元的注冊資本的份額,交易溢價達20倍。包括:以人民幣6300萬元的價格向中方的5名股東購買原出資額為人民幣300萬元的股權,結匯后資金流向分別是股權出讓方支付股權溢價稅款、補繳各股東所欠繳注冊資本、還股東個人房貸及部分備用金,由于出讓方均為自然人股東,其資金用途廣泛,無法有效監管;以人民幣14700萬元的價格向該公司增資,占注冊資本700萬元。

二是再次增資提升溢價水平。公司于2011年9月追加注冊資本317.18萬元人民幣,其中今日資本以等值于13500萬元人民幣的外匯貨幣認繳注冊資本309.28萬元人民幣,溢價高達42.65倍。

(二)采用進口不付匯不抵扣 “價格轉移”的手段,多收匯資金套取匯差利差

貿易項下業務發生的頻繁性與貿易金額的數額較大化,為異常資金隱蔽性流動提供了較大的空間。對于“兩頭在外”的加工貿易方式,在貿易雙方為關聯方或準關聯方時,交易價格由于僅由雙方進行議定,海關申報價與實際成交價往往存在差異,加之加工貿易的貨物進出口不涉及關稅和增值稅的征收,海關對報關價格的管理相對寬松。一些實行差額核銷的企業在仍有大量進口報關單沒有抵扣的情況下,大量收匯并結匯,利用法規未明確、業務系統不完善以及監管環節脫節的漏洞,逃避核銷管理制度的約束,實現資金的流入套取匯差利差。截至2011年6月末,東莞某電器機械有限公司進口未付匯未抵扣余額為0.4億美元,且未辦理延期付款登記手續,該公司用出口收匯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余額為0.87億元人民幣。該公司采取進口不付匯不抵扣方式多收匯,存在多收匯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套取匯差利差的嫌疑。

(三)利用非貿易項下資金真實性難以審核的特點“價格轉移”,實現資金跨境流動

外匯指定銀行及外匯局會遇到企業一些特殊的服務貿易收付匯項目,真實性難以把握。非貿易資金“真假難辨”較易成為異常資金的流入渠道。例如,東莞中資企業與香港某公司簽訂一高達1500萬元人民幣的期限為5年的廠房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由香港公司的關聯方-美國公司申請開具的境外銀行備用信用證作擔保。香港公司單方面申請中止上述廠房租賃合同,東莞中資企業于是以對外索賠外匯的名義申請提取信用證項下150萬美元并結匯。究其實質,不排除上述操作是境外短期外匯資金“借道”非貿易項目進入境內并結匯套利的行為。

(四)利用外債結匯資金流向難以監控,規避匯兌監管,實現異常資金跨境流動

現行制度下,外匯局審核企業外債結匯憑證時只能就其表面要素進行核對,無法區分其是屬于有真實交易背景的結匯支付行為還是企業為規避外匯管理而進行的異常交易,加上對資金流向難以監控,易成為個別企業謀取人民幣升值收益的手段。如某半導體公司與東莞市某裝飾工程裝飾工程公司簽訂了廠房裝修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23,805萬元。該公司從向母公司借入外債資金合計1,290萬美元,以支付上述廠房裝修工程款的名義全部結匯。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外債結匯資金支付裝飾公司后,再以向對方借款的名義回流人民幣資金高達9,273萬元。由于外債結匯后資金是支付給交易對方后的返程式劃轉,使得資金的真實流向和用途難以監測。在企業與對方有真實交易背景的情況下,資金回流往往被解釋為企業間的資金往來和借貸,難以定性為違規行為。

二、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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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匯局

建立進出口貨物流與收付匯資金流匹配的工作核查機制,對企業貿易國際收支進行非現場總量方面的核查和監測,對存在異常或可疑情況的企業進行現場核實調查;同時對銀行金融機構辦理貿易國際收支業務的合規性及其報送相關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實施非現場和現場核查。

(二)銀行

第一,根據外匯局實行的“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管理辦法,查詢企業名錄和分類狀態,按相應的規定進行“合理審查”,“應當”對企業提交的貿易進出易單證,如發票、合同和提單筆單據的真實性及其與貿易國際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銀行不得為不在名錄的企業直接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第二,外匯局根據非現場或現場核查結果,結合企業遵守相關法規規定等情況,將企業分成A、B和C三類。在分類管理有效期內,對A類企業貿易國際收支,適用便利化的管理措施。

第三,企業可以根據其“真實合法”的進口付匯需求提前購匯存入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而因合同變更等情況導致企業提前購匯后未能對外支付的進口貨款,企業可“自主決定”結匯或保留在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中。

第四,銀行為A類企業辦理付匯手續時,應當審核企業填寫的申報單證,并按以下相關規定審核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實行便捷化管理。

二、當前跨境金融的主要形勢、問題和銀行難點

(一)跨境金融形勢

1.目前人民幣匯率經歷了強烈預期貶值到實際突發性貶值到目前寬幅的雙向波動。隨著美元退出量化寬松,加息預期幾乎已成定局,人民幣國際化、人民幣匯率甚至國家金融經濟的穩定承受巨大壓力。

2.央行的數輪降息降準、離岸人民幣流動性緊張,境外的人民幣貸款利率相比境內人民幣貸款利率不再具有明顯優勢,過去以“內保外貸”方式展開的跨境融資業務明顯減少。

3.美元退出量化寬松已成定勢,2015年12月,人民幣作為特別提款權貨幣其匯率形成機制透明化,逐步獨自行成一套體系,采取貨幣籃子政策,籃子中美元、歐元、日元比重最高,分別為26.4%、21.39%和14.6%。

4.由于目前實體經濟運行困難,房地產、股市也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各種套利主體,無論是真實的貿易還是虛構的,均積極尋找機會參與各種套利。

(二)跨境金融問題

第一,基于境內外存貸利率、匯率的差異,利用各種政策空子,虛構業務背景的套利事項涌現,如虛構貿易背景操作內購外結、轉口貿易、全額保證金內保外貸和提前購匯等方式,嚴重影響人民銀行、外匯局對匯率和利率的把控;

第二,虛構業務背景的套利,導致出現資產、負債和收益的泡沫,不利于國家對經濟形勢的分析,不利于實體經濟的啟穩。

(三)銀行操作的難點

1.合理審查如何合理。國際結算信用證審核慣例中有表面真實性審查的定義,即:銀行只是審核單據,不會實際去查實貨物狀態和單據的真實性,銀行審核的只是表面真實性。但外匯局給出的合理審查卻給了銀行較單據表面真實性審查更嚴峻的任務。合理審查很難量化,這個度很難掌握。

2.如何甄別真假貿易。真假貿易對于銀行而言很難判斷,畢竟銀行不是專業人員,對于貿易真實性的審查有一定障礙。另一方面,很多企業即使有真實貿易背景,也是想著多方面的套利。如此以來,真假混雜在一起十分難以區別。如果拒絕轉口業務、購匯匯出、遠期購匯和提前購匯等業務,那將嚴重影響貿易運行和國家經濟的發展。

三、銀行對國際貿易真實性盡職審核的對策

筆者基于相關調查,認為根據重要性原則,銀行應界定一定大的金額、一定的業務頻繁度和根據業務的性質進行有區別的盡職調查即可符合監管當局的合理審查的要求。

(一)貿易合同審核

根據“單內一致”、“單證一致”、“單單一致”和“表面相符”的原則,對合同真實性、條款合理性、貿易規律合理性、要素一致性等進行審查。特別需要比對貨物的市場價格和合同、發票中涉及的價格是否合理匹配,如不匹配是否有合理解釋,并形成文字記錄。

(二)業務主體及交易上下游是否為同一人或關聯方控制

交易上下游是否與業務主體為同一人或關聯方控制的審查可通過工商查冊進行,無論交易對手在哪個國家。

(三)海運提單批注和審查

對提單進行批注,如購匯、結匯、匯款等各環節均可進行。在批注之余,提單所示的行程是否早已到岸也是一個審查點。對于早已到岸、又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銀行如果進行操作,則有未盡盡職調查之嫌。

(四)業務主體的調查

包括業務場所調查、企業經營期限、控制人簡歷、以往銀行流水等盡職調查。可通過對控制人的調查、索要企業以往銀行流水和業務介紹、人行征信并結合對業務主體的場所調查來獲得對企業主體的感性認識。保留好如上證據,有利于表現銀行的盡職調查。

篇(8)

一、取消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開戶事前審批,提高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

(一)外匯局不再對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變更、關閉進行事先核準。境內機構凡已經開立過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如需開立新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可持開戶申請書、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凡未開立過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應持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先到外匯局進行機構基本信息登記。

(二)提高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外匯的限額,按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80%與經常項目外匯支出的50%之和確定。對于上年度沒有經常項目外匯收支且需要開立賬戶的境內機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初始限額,調整為不超過等值50萬美元。

(三)境內機構有真實貿易背景且有對外支付需要的,可在開戶銀行憑《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外匯管理法規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提前辦理購匯,并存入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二、簡化服務貿易售付匯憑證,調整服務貿易售付匯審核權限

(一)對境外機構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5萬美元),對境外個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含5千美元)服務貿易項下費用的,境內機構和個人憑合同(協議)或發票(支付通知書)辦理購付匯手續;超過上述限額的,按原規定辦理。

(二)境內機構和個人通過互聯網等電子商務方式進行服務貿易項下對外支付的,可憑網絡下載的相關合同(協議)、支付通知書,加蓋印章或簽字后,辦理購付匯手續。

(三)對法規未明確規定審核憑證的服務貿易項下的售付匯,等值10萬美元以下(含10萬美元)的由銀行審核,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匯局審核。

(四)國際海運企業(包括國際船舶運輸、無船承運、船舶、貨運企業)支付國際海運項下運費及相關費用,可直接到銀行購匯;貨主根據業務需要,可直接向境外運輸企業支付國際海運項下運費及相關費用。

三、放寬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政策,實行年度總額管理

(一)對境內居民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為每人每年等值2萬美元。境內居民個人在年度總額內購匯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并向銀行申報用途后辦理;超過年度總額購匯的,經銀行審核外匯管理規定的真實需求憑證后辦理。

(二)境內居民個人年度總額內所購外匯,可以存入本人境內外匯賬戶或用于經常項目外匯支出。凡外匯匯出境外、提取外幣現鈔或攜帶出境的,仍按原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三)境內居民個人在年度總額內購匯,應由本人辦理或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凡由直系親屬代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明、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委托人的授權書。

(四)外匯局對境內居民個人購匯不再實行核銷管理。

四、規范業務管理,加強監測預警

(一)外匯局通過信息系統對境內機構和個人外匯收支活動實施監管,并根據涉外經濟發展和國際收支形勢的客觀需要,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和境內居民個人購匯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二)銀行應按要求加強對境內機構和個人外匯資金流入和結匯的真實性審核,向外匯局報送外匯賬戶的開立、關閉和外匯收支以及個人購匯信息。

篇(9)

一、中國石油面臨的匯率風險

中國石油成員企業面臨的匯率風險主要有會計風險、經濟風險和交易風險。

(一)會計風險

中國石油面臨的會計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在對外匯資產與負債進行會計處理時,將外幣轉換成記賬本位幣時因匯率變動產生賬面損失的可能;二是海外分支機構在對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進行會計處理時,將編制報表所使用的貨幣轉換成母公司的本國貨幣報送時,因匯率變動產生賬面損失的可能。與其他風險不同,會計風險的大小與折算時所選擇的具體匯率相關,是會計計量上的差異,一般不影響現金流量,但匯率變動對賬面反映的企業經營能力有影響。

(二)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是因匯率變化引起利率、商品或勞務價格、市場需求量等情況的變化,從而直接或間接影響企業的資產負債規模、進口采購成本、出口銷售收入等,并由此產生損失的可能。經濟風險主要是對企業未來不確定現金流的影響。如美元匯率變化可能影響國際原油價格,進而影響中國石油原油銷售收入、進口原油采購成本、石油特別收益金等,影響中國石油損益。

(三)交易風險

中國石油面臨的交易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以外幣計價的投資和借貸活動,在合同簽署后、債權債務未清償前因匯率變化而產生損失或收益的風險;二是在油氣貿易和國際工程技術服務中,在合同簽訂后、結算完成前,中國石油承擔的匯率變化帶來損失或收益的風險;三是在外匯買賣中,中國石油持有的外幣敞口因匯率變化出現損失或收益的可能。

經濟風險、交易風險和會計風險是相互關聯的:經濟風險主要是針對企業未來不確定現金流的風險衡量,一旦企業簽署了合同、形成了確定的外匯現金流量,其所產生的匯率風險就是交易風險,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交易風險可以看成是短期內確定的經濟風險;會計風險產生于會計報表的不同的貨幣表述,體現了經營活動的結果,因此會計風險是經濟風險在經營成果中的體現。

由于會計風險是會計計量上的差異,不影響企業現金流量,因此對會計風險應不予處理;而經濟風險在合同簽署后可看作交易風險,因此匯率風險管理應主要集中于對交易風險的控制。

二、中國石油規避匯率風險的方法

交易風險控制的方法大致包括事前防范和事后規避兩類。

(一)事前防范

事前防范是指在合同簽訂時就采取防范匯率風險的措施,可由企業經營管理部門自行組織實施,這也是匯率風險全過程管理的一個體現。事前防范措施具體包括以下幾種:

1.分析匯率變動信息,隨行就市調整出口產品、國際勞務價格。企業出口產品和提供勞務,在投標時可考慮大致回款日期,結合匯率變動預期,合理調整價格。

2.合理選擇計價結算貨幣。企業選擇計價結算貨幣時,收入應爭取采用匯率穩定或趨于升值的貨幣,支出應爭取采用匯率趨于貶值的貨幣。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還應堅持借、用、收、還幣種一致的原則避免匯率風險。

對于某些項目,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企業也可爭取使用人民幣結算。

3.匹配外匯債權債務。在海外油氣勘探開發投資、對外貿易、提供國際工程技術服務等工作中通過調整借款幣種、提前或延后對外付款等方式,盡量使外匯債權和債務在幣種、規模和時間上得以匹配,自然抵銷匯率變化的影響。

4.分攤匯率風險。對于長期合作伙伴,企業可在合同中簽署匯率風險分攤的條款,在匯率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放棄一部分利益,在匯率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下減少匯率損失。

(二)事后防范

事后防范是指在合同簽署后,無法利用合同本身來彌補匯率風險時采取的措施。具體包括貿易融資工具和外匯交易工具等。

1.使用貿易融資工具規避匯率風險。企業可以使用的貿易融資工具包括:出口企業可選擇使用出口押匯、票據貼現、福費廷、保理、遠期即付信用證等貿易融資工具規避匯率風險;進口企業可選擇遠期即付信用證、進口押匯、授信開立遠期/延期付款信用證等貿易融資方式。

使用貿易融資工具,可加速企業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取得的外匯可以結匯,有效防范進出口貿易中的匯率風險。

2.使用外匯交易工具進行套期保值。企業可通過即期、遠期、調期和期權等保值工具,將匯率鎖定在一定范圍內,鎖定未來收入和成本。如中國石油某企業出口一批3 000萬美元的設備,3個月后收款。假設當前匯率是$1=¥6.834 1,3個月人民幣/美元遠期報價是$1=¥6.824 6,企業選擇采用3個月遠期外匯交易鎖定未來收入,那么3個月后企業向銀行出售美元取得人民幣收入20 474萬元。如3個月后人民幣升值為$1=¥6.724 4,那么企業減少損失301萬元。

使用外匯交易工具需關注保值比例。許多跨國企業采用分層對沖的方法進行套期保值。分層對沖是為較近日期的風險敞口安排較大比例的對沖,并隨著時間的推移根據基礎敞口的增加而增加對沖。分層保值適用于在未來可預期的時間內有較為穩定外匯現金流的企業。

套期保值還可進行核心保值和技術保值。核心保值是指無論企業對未來市場觀點如何都必須采取的保值,目的是將匯率變化對企業未來收入或成本的影響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一般核心保值應占風險敞口的30%~50%。技術保值則是企業結合對外匯市場的預期判斷來安排對沖。一般技術對沖應占風險敞口的30%。

對于外匯交易工具,應確保使用簡單的產品,如遠期或普通期權以平衡風險。

結算完成后,對于收到的外匯資金,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兌換或保留該幣種存量資金。集團企業可建立各幣種頭寸管理機制和交易平臺,實現集團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中國石油匯率風險管理實施

(一)匯率風險管理目標和原則

匯率風險管理的根本目標,應在于分散和消除匯率變化對中國石油海外業務收入和成本影響的不確定性,保護企業的利益與價值不受影響。

匯率風險管理可以考慮以下幾個原則:

1.全過程管理。企業在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相關環節,從合同簽訂到結算完成都要采取相應匯率風險管理措施,實施全過程管理。

2.發揮整體優勢。發揮中國石油海外業務上下游一體化的優勢,統籌安排上市和未上市企業、甲方和乙方計價結算、資金調劑等事宜,利用財務公司平臺規避匯率風險。

3.合規套期保值。規范運用金融工具,在相關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選擇結構簡單、流動性強、風險可控的金融工具,合法合規套期保值。

4.控制風險敞口。合理控制非主要貨幣資金存量,綜合平衡中國石油主要貨幣頭寸,適度對沖未來匯率風險敞口。

(二)管理實施

1.匯率風險管理整體思路

中國石油匯率風險管理應主要集中于對交易風險的控制。對于交易風險的事前防范可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對交易風險的事后防范,首先由中國石油所屬企業準確測算企業外匯風險敞口,評估匯率風險后,選擇合適方法進行避險操作,操作主體應是中國石油所屬企業自身。

對于美元、英鎊、歐元、港元等主要貨幣,應由中國石油統一安排,企業首先與財務公司進行交易,財務公司再到外匯市場交易規避匯率風險。

2.匯率風險管理流程

(1)測算外匯風險敞口及風險價值。中國石油所屬企業結合以外幣計價結算的合同簽署、施工進度、結算慣例等預計外匯流入流出情況,反映動態性質的交易風險并計算外匯風險敞口(見表1)。

凈敞口=期初余額+當期預計外匯收入-當期預計外匯支出

篇(10)

二、外匯改革的方向

2013年,在人民幣升值以及境內外巨大的利差雙重利益驅動下,許多企業想方設法來套利,如利用轉口貿易,遠期信用證貿易融資,國際租賃的政策優勢等方法將境外資金轉入境內存款或者購買理財產品套取無風險利差和匯差,更有甚者,利用虛假貿易出口合同將境外資金轉入境內,2013年上半年,我國大陸對香港的進出口增速達90%以上,其中大量的套利型交易嚴重擾亂了我國的進出口業務正常發展,導致數據統計的誤差(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進出口貿易),外匯當局也面臨著巨大的控資金流入壓力(因為大量的熱錢流入一方面使央行被動的對沖外匯占款而投放超額貨幣,另一方面引起外匯儲備資產進一步攀升),但是我國依靠進出口貿易拉動經濟發展的大格局未變,如何既保障正當的企業進出口貿易的運行和發展,又嚴控投機易對外匯當局是巨大的挑戰。因此,2014年外匯改革的方向應為加大信息化系統建設,在有效監控預警的前提下推出簡政放權的改革措施,促進貿易和正常投資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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