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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對高校的投人不斷增加,辦學規模迅速擴大,高校內部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眾多高校伴隨著深化改革,財權下放,使高校有關負責人(指高校內部二級單位負責人,以下相同)的經濟決策權越來越大,高校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也隨之成為內部審計的重點之一。但因為審計對象、部門、行業的巨大差異,至今未建立較為完備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進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效果。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對象多元化,難以制定統一評價標準
在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其審計的對象既涉及教學、科研(院、系、所)和教輔單位(圖書館、信息與網絡中心等)等事業主體單位,又包括服務性部門(校醫院、飲食中心、后勤中心等)等盈利性資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隨著學校的教學、科研、經營及管理體制的變革,帶來了多元化的經濟活動,加之學校規模不同,使得高校內部的財務制度類型增多,財務管理體制差別較大,既有“統一領導、集中管理”,也有“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等。同時,由于高校負責人要履行的經濟職責不盡相同,且經濟責任目標難以用價值尺度去量化考核,要用統一的評價標準去衡量,幾乎無法實現。
(二)高校經濟責任制普遍存在設計缺陷,造成責任制缺失及可操作性不強
高校經濟責任制普遍存在設計缺陷,主要表現為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經濟責任制、經濟責任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尤其是對重要部門、重點資金、重大問題沒有相應的責任制來明確其責任、義務。缺乏科學健全、行之有效的經濟責任制條款,審計評價的可控性、操作性難以把握,審計評價往往只能泛泛而談,講“性”多,講“量”少,審計評價缺乏科學性和可比性。
(三)缺少全方位、全過程的審計分析,容易造成審計評價不準確
高校審計人員慣于從審查“財務信息結果入手”開展工作,這樣容易使審計工作局限于會計信息,而忽略了管理過程中其他重要信息。從管理控制要求來講,審計需要關注管理過程及資金活動的過程、關注關鍵環節,若只對經濟結果進行審計顯然審計人員無法全方位地獲取審計信息,分析提煉信息,進而無法全面準確評價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達不到監督的目的,增加了審計風險。
(四)現有會計信息不夠全面,難以滿足審計評價要求
根據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經濟責任人的任期經濟責任一般都包括:任期經濟責任目標的實現情況;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 各種收入、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等。上述所有的經濟責任評價無不依賴高校財務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而從經濟責任評價角度,現行高校會計制度提供的財務信息在諸多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具體表現為:一是收付實現制顯然不能準確反映高校收入、支出和收支結余,更不能如實反映高校的資產和凈資產狀況。二是固定資產不提折舊,不設壽命周期,以固定資產的原值總額為依據,難以確認責任人任期內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
(五)經濟責任評價指標缺乏系統性和針對性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采用以比率指標為主評價方法,且以財務指標為主,但有關內部控制責任、管理責任、社會責任的指標較少,例如收入預算完成率、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專用設備利用率,而涉及到有關高校治理和管理舞弊控制的指標較少。同時,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財務指標通常是單獨使用,沒有與非財務指標有機結合起來,缺乏系統性,不能真實全面地反映經濟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此外,指標體系在設計的過程中不夠科學,如資產負債率主要是衡量企業在清算時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程度,而將其作為不具有盈利功能的黨政部門的評價指標,缺乏針對性。
二、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一)從分析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入手,明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中的“經濟責任”是指當事人基于特定職務而應履行、承擔的與經濟相關的職責、義務。而現實的高校經濟責任中,由于工作性質的不同、工作目標的不同,管理體制的不同,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存在較大的差異。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種對負責人經濟責任的鑒證手段,它的審計重點是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變化而變化的,不同的部門負責人有著與之職位相應的經濟責任范圍。因此,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從研究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屬性入手,分析不同經濟責任審計類型,突顯不同類型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與重點內容。
(二)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體系
針對目前高校經濟責任制尚不完善的情況,筆者認為應從簽訂負責人經濟責任書制度開始,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基礎上,建立健全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若干個責任中心,對各個經濟責任中心明確其經濟責任和工作目標,特別是應完善對二級獨立核算單位負責人資金使用權及重大投資決策權的責任制度,形成一套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同時,按照經濟責任的內容,分類分項將經濟責任細化為不同的模塊,逐步建立并完善經濟責任報表制度(如財務收支表、固定資產表、制度建設表、重大決策及效益情況表、業績情況表等),既能揭示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又能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內容和評價依據。
(三)注重過程管理,提高審計評價真實性
目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關注經濟活動的結果,然而許多問題在結果上無法得以反映。這就要求高校對一些關鍵崗位,如基建處、資產處、后勤處、財務處等負責人的審計,加強過程管理。重點關注經營活動及資金流轉的過程、關注關鍵環節,如建設工程項目是否納入計劃管理,是否按批準的建設項目計劃和建設工程投資計劃組織開展基本建設工作,有無計劃外工程項目和超計劃工程項目;工程招標、對外簽訂合同是否符合規定程序,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合同協議的執行情況如何,有無未經審計后結算工程款;設計變更、施工簽證是否完備、真實;有無超預(概)算工程項目和長期未完工項目,竣工項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辦理相關手續等。
(四)完善高校財務會計制度,補充高校經濟責任信息
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和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校的辦學體制、經費來源、后勤社會化、校辦產業管理等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原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經不能適應
新環境的變化,不能滿足記錄任期經濟責任的需要。審計人員應當利用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契機,研究完善針對經濟責任考核的經濟責任信息,建立與“賬面資產、賬面負債、賬面權益”有所不同的“責任資產、責任負債、責任權益”、“責任業績”等經濟責任的概念信息,運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等進行調整,以便更加準確的評價負責人的經濟責任。
(五)根據現行管理體制,探索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框架
根據高校經濟管理的運行模式和特點,筆者認為高校的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應該從四個方面綜合構建:資金使用、經營控制、遵紀廉政、工作業績。從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客體屬性與經濟責任審計現行模式,各類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共性指標”,即資金使用權(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等)、經濟控制權(對有關法規和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體制、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執行情況)及其遵紀廉政(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情況)進行評價與審查。由于不同類型、不同部門的工作業績表現不同,高校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差異性主要表現在“工作業績”評價模塊上,而對“工作業績”模塊,可分不同類別、不同崗位設置特別的評價指標,稱之為“特性指標”,主要是對主管人力、物力、財力等重要部門負責人有關經濟責任的細化界定。兩大指標群組成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既兼顧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共性,又突出了各類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中的個性。這不僅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還有助于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的科學性。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指標體系框架表列示如下:
參考文獻:
[1]張曉紅.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優化思路分析[J].財務與金融,2009(5):52
1.責任原則:要確定責任單位,明確責任指標,使企業內部的各個單位都有定量的經濟責任指標(資金、成本費用、利潤),企業的總指標都能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
2.定價結算原則:按一定價格,分各個責任單位進行核算,包括各單位之間往來結算和各責任單位的責任指標完成情況的核算。
3.利益原則:對各責任單位指標完成情況要進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獎罰。
這三個基本原則也就是實際工作中的事先確定目標、事中核算監督、事后考核獎罰三個環節。
對照一下的實際情況,有不少企業已經具備,并且正在這樣做,只不過是還沒有意識到、還沒有把它叫做“責任會計”而已。當然,嚴格說他們的做法可能還不那么系統、全面、完整。筆者認為凡符合上述三個基本原則的企業就可以說已經建立了“責任會計”,建議這類企業加快步伐填平補齊,使之進一步系統、全面、完整地納入“責任會計’”軌道。
一、為什么要積極推行責任會計
推行責任會計是深化企業改革的需要,也是會計改革的深化。目的是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1.貫徹責任制度使當事人有責、有權、有利。對企業領導來說,有利于落實任務,控制全面,調動積極性;對企業各部門來說,都有一定的工作目標,對各部門、對職工能起到既有壓力、又有動力的作用,激發自覺性,發揮領導和群眾兩個積極性。
2.強化企業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必須推行經濟責任制,而推行責任會計就是落實、鞏固、規范廠內經濟責任制的有效措施。資金管理、成本管理、利潤管理都實行目標管理,通過責任會計這個核算形式就可以把這些結合起來,建立會計管理體系、經濟效益保證體系,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所以推行責任會計是一項重要內容。
3.從會計工作本身來說,推行責任會計,它體現了會計工作是一種管理活動,具有管理職能,是從傳統的記帳報帳型發展為經營管理型的重要標志,是會計工作發揮管理作用、更好地為企業管理服務的重要和途徑,是企業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會計改革的重要內容。所以說,有基礎的企業要盡快地推行責任會計。基礎不完善的企業也要創造條件,加快改革步伐,把企業經濟核算納入責會計軌道。
二、幾點看法
1.推行責任會計要從企業實際出發走自己的路,不強求一個模式。在企業現行的核算基礎上,在充分體現責任原則、結算原則、利益原則的前提下,決定自己的做法。責任會計的中心目的是為提高經濟效益服務,而在不同企業中企業效益所碰到的具體情況不同,因此責任會計在不同企業具有不同特色。特別是剛剛起步階段,必須有一個“百花齊放”的過程。
2.責任會計與經濟責任制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不斷完善的關系。責任會計要為經濟責任制提供定量考核指標,促進經濟責任制不斷完善;反過來,為滿足經濟責任制的要求、又促進責任會計的完善提高。
3.責任會計核心是“責任”,責任會出的數據要算數,不能包盈不包虧,獎罰要兌現,盈利企業要兌現,虧損企業也要兌現,減虧要獎,才能鞏固持久。
4.“單軌制”還是“雙軌制”?可根據自己企業情況確定。(1)能結合就結合,能結合多少就結合多少;(2)不能結合的就搞“雙軌制”,辦法要簡化、容易算、算了有用。
5.責任會計與廠內銀行的關系。我認為廠內銀行是責任會計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的一種過渡形式。所不同的是廠內銀行用的是銀行往來形式,而責任會計是內部往來形式。目前,沒有設置廠內銀行的企業,可以直接建立責任會計。已設置廠內銀行的企業可以在銀行機制繼續運行的同時,按責任會計的需要建賬,為責任會計服務,除了資金管理、往來結算外,還要進行成本、利潤的核算。可以叫兩個名字,
也可以統稱“責任會計中心”,都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發展,應該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組成部分,歸屬其它部門都不太合適。
6.責任會計與目標管理。成本和利潤目標管理的目標就是責任會計的核算內容。目標管理需要通過責任會計的核算,提供經濟活動的信息;責任會計需要責任目標,實行目標管理。兩者是有機聯系、不能分割。凡實行目標管理的企業,實際上上都在實行責任會計的一部或全部,只不過是目標管理還沒有叫作責任會計而已。基于這樣認識就能自覺地把目標管理與責任會計結合起來,把目標管理置于責任的核算監督之下。
三、幾點體會
實踐使我們初步體會到:
(一)實行責任是改革的必然趨勢
責任會計是以提高效益為中心,突出責任核算、責任控制、責任考核并與分配制度相結合的新型的會計管理形式。責任會計可以適應主義經濟關系的,可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發展,可以適應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在全面實行經濟體制改革,把競爭機制引入經營條件下,實行責任會計進一步分清責任、成果、確定獎懲,是改革的必然趨勢。
(二)責任會計有利于管理向內、向縱深化、化發展
實行責任會計可以改變長期以來企業會計管理上責任不清的狀況,使各單位直至個人能夠對企業負責,充分發揮職工的積極性,為提高企業的總體效益而共同努力。如在企業管理中供應部門的“比價采購”、“ABC管理法”;技術部門的“價值工程”;財務部門的“目標管理”;職工群眾的“修舊利廢”等,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此外,責任會計的產生與發展,改變了傳統會計單純事后算帳的局面,加強了會計的控制職能,會計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結合得更為緊密,會計信息的反饋作用得以充分發揮,使會計管理真正深入到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中去。
(三)責任會計有利于建立、鞏固和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制
責任會計是企業經濟責任制的基礎,又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經濟責任制本身所要求的按經濟責任核算、控制和考核;明確劃分經濟責任,做到責權分明;收益分配與所得的經濟效益掛鉤等,都離不開責任會計,企業唯有做好責任會計管理工作,才能鞏固和充實經濟責任制。
人們對審計本質的認識,據其深刻程度,大約可劃分為三大階段,即從“查賬論”到“過程論”再到“監督論”。也可以說,在審計本質認識上已發生兩次大的飛躍:
第一次是從“查賬論”到“方法過程論”的飛躍。
第二次是從“查賬論”和“方法過程論”向“經濟監督論”的飛躍,但這種變化并非質變。
筆者堅定地認為,審計在本質上是一種確保受托經濟責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的經濟控制。換言之,審計活動實際上是一種控制活動;審計行為實際是一種控制行為。而以審計在整個經濟系統中的作用來看,它實際是一種特殊的控制機制。筆者將這種審計本質認識論稱為“經濟控制論”或“經濟控制觀”。
之所以說審計的本質是控制,是因為審計本身就是作為控制手段而產生的,它與控制之間有著天然聯系和親密無間的血緣關系。“經濟控制論”的提出與確立具有重大意義。
第一,它更深刻、更準確地揭示了審計的本質。
第二,可以此為基礎構建全新的審計理論結構,促進審計理論的發展。
第三,有利于將控制論、信息論和系統論等科學新成就有機地運用到審計理論的研究之中,創造出更豐滿的審計理論;第四,更有利于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使其更好地為社會經濟服務。
審計理論結構基點及其要素
審計理論結構的構建基點可有三種選擇,即審計假設、審計目標和審計本質。筆者認為在需要大力發展審計理論的現階段,選擇審計本質作為整個審計理論結構的構建基點更為恰當。主要理由是:
(1)只有準確地揭示了審計的本質,才能把握住審計理論的發展方向。
(2)只有在審計本質認識上有所創新與突破,才能帶動整個審計理論研究的發展有質的飛躍。
審計的本質乃特殊的經濟控制。以此為出發點,筆者構建審計理論結構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需要研究審計這種特殊的經濟控制存在的基本前提,這在理論上即屬于審計假設的范疇。
第二,控制與目標緊密關聯,審計這種經濟控制必須有其特定的目標,因此,審計理論結構中應有審計目標這一要素。
第三,控制目標的實現必須依賴特定的控制手段與控制方式,因此,在以“經濟控制論”為基點構建的審計理論結構中必然有審計控制手段與方式這一要素。
第四,控制系統的運作和控制手段與方式之作用的發揮又必須通過符合特定質量要求的信息流動來實現,而且還須有約束與引導審計行為的控制規范(或標準),因此,審計信息與審計規范也自然構成審計理論結構之要素。
基于這種思路,筆者提出的審計理論結構由(1)“審計本質”、(2)“審計假設”、(3)“審計目標”、(4)“審計信息”、(5)“審計規范”和(6)“審計控制手段與方式”這樣六個要素構成。相應形成六大審計理論板塊,即“審計本質論”、“審計假設論”、“審計目標論”、“審計信息論”、“審計規范論”和“審計控制論”。該審計理論結構各要素之內在聯系是嚴謹的和符合邏輯的。“審計本質”要素處于該結構的最高層次,起著統馭整個審計理論結構的導向的作用:“審計假設”要素介于“本質”要素與“目標”要素之間,作為前提條件,支撐起審計理論結構大廈,具有基石作用,同時,又指導審計目標的確立。“審計目標”要素直接決定和制約著“審計規范”、“審計信息”與“審計控制手段與方式”這三個要素的選擇與確定,反言之,這三者都是直接服務于如何保證審計目標之有效實現的。當然,它們本身還得反映“審計本質”和“審計假設”的要求。
由此可見,該審計理論結構的建立是合理的,它是一套完全渾然一體、首尾相應的命題體系。
審計目標
“Accountability”一詞在我國20世紀8O年代有多種譯稱,如責任、受托責任、經管責任、經濟責任和責任性、責任制等。筆者在1989-1990年撰寫博士論文期間,綜合各種譯稱之優點并結合審計、會計之特點,將其譯稱“受托經濟責任”,并運用到博士論文之中,得到我的導師李寶震教授和閆金鍔、閆達五、楊紀琬、楊時展和郭道揚等多位會計、審計大師的贊同和充分肯定。隨后,“受托經濟責任”這一概念在我國審計與會計界得到廣泛。
受托經濟責任關系的存在是審計產生、發展之首要前提。審計的本質目標就是確保受托經濟責任(Accountability)的全面有效履行。不確立這一目標,審計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受托經濟責任的基本涵義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則經管受托經濟資源和報告其經管狀況的義務。由此,我們可將受托經濟責任劃分為行為責任與報告責任兩大方面。從這一定義中,我們還可以看出,受托經濟責任的實質就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則)行事,其就是一系列的特定要求。從這些特定要求的來源看,它們來自委托人群體對受托人理想行為的期望與要求。由于委托人群體中的成員來自社會的方方面面,因而其期望與要求實際代表或反映了某種社會需要。從角度看,由于委托人的這種期望與要求是從低級向高級、由簡單到復雜不斷發展變化的,因而受托經濟責任的內容也是由單一到多樣不斷擴展著的。
從行為責任方面,受托經濟責任的主要內容是按照保全性、合法(規)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社會性以及控制性和環境性等要求經管受托經濟資源,它們分別構成受托經濟責任的某個方面,即保全責任、遵紀守法責任、節約責任、效率責任、效果責任、社會責任以及控制責任和環境責任等;從報告責任方面來說,受托經濟責任的主要內容是按照真實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編報財務會計報告或年度報告以全面反映行為責任的履行情況。
審計正是作為保證受托經濟責任之全面有效履行而存在的一種特殊的經濟控制手段或機制。審計師通過其獨立、客觀、公正的檢查,對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予以確認,看其是否符合“全面有效”之目標要求,一旦發現偏離此目標要求之情形,即通過審計反饋進行直接或間接的糾偏,以促使受托經濟責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
審計假設
審計作為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現象,它的產生與發展必有其基本前提與約束條件。揭示這些基本前提與約束條件既是審計科學的首要任務,也是發展審計理論的必然要求,這也屬于審計假設研究的范疇。筆者認為,審計的基本假設可有五項,即:
①責任關系假設。
②正當懷疑假設。
③可確認假設。
④獨立性假設。
⑤有效性假設。
這五項假設代表了決定審計事物產生與發展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前提與條件,反映了審計最本質的東西。
(1)關于“責任關系假設”
該項假設認定各種受托經濟責任的確立與解除必須由獨立的第三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定,充任這種第三者的人叫審計人,他所實施的行為活動就是審計。因此,受托經濟責任關系的存在是審計產生的基本前提或首要前提。
(2)關于“正當懷疑假設”
該項假設的基本涵義是,由于沒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人的責任履行過程是全面有效的,沒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人提供的說明其責任履行狀況的經濟信息都是真實、公允和可信的,因而,必須對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狀況及其表達信息之可信性進行審計。因此,“正當懷疑假設”的關鍵意義是明確了審計的直接原因,為實施審計明確了目標、提供了依據。同時,從“正當懷疑假設”中還可合乎邏輯地推導出審計上的一些重要概念或觀念,如應有審慎態度或應有審計關注,在權責劃分基礎上建立內部控制等。
(3)關于“可確認假設”
該項假設的基本涵義是,假定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可以通過收集、評價相關證據、驗證相關信息而得到確認。這包括三層意思:
第一,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是可以確認的。
第二,這種確認是通過收集與評價相關證據以驗證表征責任履行狀況的信息來實現的。
第三,為實現此種確認,必須要求確立審計標準,并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
這一假設非常重要。正因為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狀況是可以確認的,審計標準的制定,審計證據的收集與評價以及審計程序的實施才具有實際意義,否則,也就失去了實施各種審計手段之依據。因此,“可確認假設”是審計準則理論、審計程序理論與審計證據理論之基礎,也是審計中運用概率理論之前提和確立審計師責任界限的依據。
(4)關于“獨立性假設”
審計的獨立性是審計機構和人員排除干擾及個人利害關系,秉公實施檢查并提出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的一種特性。獨立性是審計之最根本的特征,是審計的靈魂。失去獨立性之審計也就不可能成其為審計。
“獨立性假設”的基本涵義就是假設審計機構和人員始終能保持其地位、精神、操作以及倫理上的獨立,并有能力排除各種干擾與約束,進行獨立審計。該項假設的重要意義在于確立了審計的本質特征,使之區別于其他檢查活動,成為一種自成體系的檢查活動,成為一門獨立的。該項假設是公認審計準則和審計職業道德中有關獨立性要求及道德行為概念的基本依據。
(5)關于“有效性假設”
該項假設的基本涵義在于假設審計師與管理部門之間不存在必然的利害沖突,即使有時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礙審計行為的有效實施。我們可以設想,如果審計師與管理部門之間存在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利害沖突,那么,審計的獨立性就沒有保證,即使實施了審計,也失去了審計的本來意義。因此,“有效性假設”的確立為實施有效審計奠定了強有力的基礎,也進一步鞏固了“獨立性假設”的地位。
以上五項假設相互聯系,結為一體,共同構成了整個審計與實務的基本前提與條件。“責任關系假設”確立了審計存在的基本前提:“正當懷疑假設”解釋了審計直接原因:“可確認假設”提供了實施各種審計手段的基本依據:“獨立性假設”確立了審計的本質特征;而“有效性假設”則是實施有效審計的堅強后盾。
效益審計
審計在實現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即“兩個根本轉變”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是幫助實現兩個根本轉變的最重要的手段或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沒有健全有效的審計手段,兩個根本轉變的完成是不可能的。兩個根本轉變的共同核心是效益問題,由此決定了經濟效益審計在促進兩個根本轉變中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應當發揮決定性作用。為了更好地適應兩個根本轉變的需要,更好地發揮效益審計在其中的作用,應當對效益審計的和重點作出必要的擴充和調整,即應當建立并實施“利潤目標導向審計”和“投資報酬率導向審計”相結合的新型效益審計,并促進審計重點由財務向效益的轉變。在財務審計中應當把企業經營成果(利潤)和投資報酬率同時予以披露,并對企業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重點予以關注。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本不應該是一個問題,但隨著國有企業審計環境的變化,它又似乎成了一個問題。筆者認為,國有企業的審計環境主要由經濟因素、民主因素、因素、文化因素和審計職業因素等構成。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應該擁有審計權,其基本依據在于:
①國際審計慣例的要求。
②保證和促進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履行的需要。
③國家審計與審計固有差異所決定。
④充分的法律支持。
國家審計如何實現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筆者提出了五個方面的選擇思路,即:
①國家審計應把國有企業審計作為重點來關注。
②通過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法律制度,明確界定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在國有企業審計上的職責權限,使兩種審計協調配合,共同強化對國有企業的審計權。
③按照國有企業分類改革戰略,劃分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對國有企業審計權的實施范圍。
④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審計的重點逐漸由財務合法性和合規性轉向效益性,建立并實施“利潤目標導向審計”和“投資報酬率導向審計”相結合的新型效益審計。
⑤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企業制度與現代審計的關系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既定方向。現代審計與現代企業制度之間存在深刻的內在聯系。主要表現為建立基礎的一致性——財產(資源)的委托受托經營。以法人財產制度和有限責任制度為主要內容的現代企業制度是建立在財產(資源)委托受托經營關系基礎上的。在此種關系中,委托人是財產的終極或原本利益所有者,而受托人是作為企業法定代表的經營者、管理者和決策者;委托人作為出資者對企業財產擁有終極所有權,而受托人作為經管者則對出資者投入的資本(財產)擁有法人產權,即獨立運作的經營權。
現代與現代審計也是建立在財產(資源)委托受托經營關系上的。此種關系即會計、審計理論上所謂的受托經濟責任關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即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在此種關系中,委托人將其財產(資源)托付給受托人并賦予其相應的行為指令(示)、報酬和權力;受托人接受委托并對其承擔特定的經濟責任(如管好用好受托財產)。對現代企業而言,此種受托經濟責任關系實際上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法人財產制度與有限責任制度基本要求的邏輯延伸。
在受托經濟責任關系中,委托人希望受托人能夠誠實地、令人滿意地履行受托經濟責任,不僅要求實現其受托財產(資本)保值,而且要實現其財產(資本)的增值;而受托人也具有向委托人交待或表明其在誠實地、認真地履行受托經濟責任,以便繼續獲得委托(投資)的內在需要與動機。基于受托人的需要與動機產生了會計的需要,即借助于會計來反映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具體表現為:
(1)通過會計確認、計量與記錄,反映和控制受托經濟責任的具體履行過程,即經管受托財產的過程。
(2)通過會計報告總括地反映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在實踐中,后者對于委托人來說更為重要,它是委托人了解受托人責任履行狀況的最基本的依據。
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證受托人會計反映的真實公允性(Truth and Fairness)或可信性(Credibility),產生了對審計的需要,即委托人借助于審計來控制受托人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過程和狀況,以及受托人提供的會計報告的質量(即真實公允性或可信性)。在現實生活中,由于與受托人,特別是經營管理活動存在著法律上、空間上和時間上的分離性,以及專業知識障礙和時間、成本方面的若干限制,委托人往往不能直接控制受托人的責任履行過程和會計報告之質量,必須借助于一個獨立的第三者來實現這種控制,這即審計產生的重要原因。而受托人為了表明其責任履行情況并取信于委托人,也愿意接受此種控制。按審計動因理論中的“人理論觀”(Agency theory)受托人通過審計可獲得至少四方面好處:
(1)解除(脫)受托經濟責任。
(2)提高企業的社會聲譽。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主要內容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發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教財[2011]2號)。通知中規定了以下內容:一,高校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的首要職責是進行預算的執行,以及統計其它財政收支的數據,并確保它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二,負責管理高校內部的投資情況以及統籌高校的財務狀況;三,對重要的經濟項目具有決策權,可以編訂高校內部的財務制度以及監督其執行狀況;對下級單位具有監督權和裁決權。此外,責任人必須落實國家的方針政策,始終與國家政策銜接,遵守國家有關的經濟法規,執行好上級的指示;并處置重大的經濟決策事項以及做好與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活動的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牢牢樹立法律意識,杜絕金錢腐敗、權力腐敗。
二、當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制度存在眾多缺陷
盡管高校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已經在我國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實際中還有許多問題沒有解決。比如說在一些比較重要的部門,或者在重大項目資金使用方面,重大財產處置方面,沒有真正的將責任落實的執行者的身上,而且對學校內部所謂的經濟責任人的監督不夠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層面,沒有落實好執行情況,這種現象普遍存在于國內各大高校。
(二)高校難以制定統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由于高校的職能部門比較繁瑣,不僅涉及到各個學院、食堂、醫院、圖書館、后勤集團、科研所等,還涉及到社團、商戶、游泳館等,其組成部分比較冗雜。既有事業單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戶和公司企業參雜其中,有公益性質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質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幾年高校內部經濟制度的改革,導致許多高校內部的管理制度都不盡相同,校內經濟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難以管理。
(三)高校現有的財務制度無法滿足
經濟責任審計雖然我國早在1997年就頒布了與高校有關的財務制度,十多年過去了,管理財務的方式依然沒有多大的變革,雖然有一些小小的改進,但整體內容都還是照搬原來的制度,無論是財務報表還是財務審計,早已無法適應新時期高校的財務要求。所以,高校現有的財務制度首先是不能夠滿足現在的財務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責任人卸任,在交接的過程中會出現財務結算的問題,這主要涉及到拖欠賬款,貸款,導致接任人無法處理好問題。再就是,資產折舊不及時,容易導致重復折舊,或者被動折舊。
(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環節
一般而言,高校的審計人員均是學財務出身,有些人名為“財務管理”出身,實際上卻并不通管理之道。因為這些人員往往會從專業知識的角度出發,主要注意力會聚焦在財務統計上,而忽視了管理能力的提升,從而不利于財務工作的開展。因為從管理學的角度來講,關注財務使用的過程就是財務管控的過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摸清審計評價的對象和內容
要建立健全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經濟責任審計的概念,然后后續任務才得以開展。要弄清楚審計對象,細化到高校的各個部門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門所使用的審計手段和審計方法。將經濟責任審計完完全全落實到個人,誰負責,誰簽字,出了差錯該怎么辦?誰來制定決策,怎樣執行,怎樣審核項目等,這都要與責任人進行掛鉤,以確保責任制度的順利執行。
(二)拓寬審計渠道和具體的經濟行為,更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當前,高校的經濟活動主要停留在結果層面,而過程往往被忽略,資金使用的動向,資金使用又沒有真正的落實,虛假報賬等時有發生。比如項目招標,預算和實際會有出入,但是實際上僅憑發票就能報賬等,嚴重影響了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現有的經濟責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財務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規,所以高校應當立足新規,引入更加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制度,以提高高校財務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現有的行政結構,探索全新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體系
由于我國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個完善的且適用的體系,必須依托高校現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適合當前高校管理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從日常考核、廉潔奉公、科學決策、科學管理、依法行政這五個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國高校情況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學校領導在做出有關經濟責任的重大決策之前,必須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以及制定科學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經濟決策失誤,拖累經濟責任人。
作者:張新妍 單位: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參考文獻:
[1]王亞榮,馮民柱.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幾個難點問題及對策探討[J].當代經濟科學,2011.
(二)高校責任預算管理的軟約束隨著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推行,高校通過將預算內外收支全部納入部門預算范圍,這從形式上基本符合全面預算的要求;但不可否認的是多年來形成的粗放式預算管理,使當前高校的責任預算管理體系的建設還相對滯后,進而造成高校預算管理現狀與經濟責任制要求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這種差距主要表現就是預算軟約束。經濟學理論研究表明,預算軟約束問題產生的根源在于資金使用的決策者不對決策后果承擔責任,具體到高校預算軟約束就是,管理者認為,高校是全額財政撥款單位,其功能就是運用政府的資金來為社會提供公共教育服務;如果高校在財務運行過程中出現財務赤字,政府會出于保障教育和政治方面的考慮,一般要追加教育投入,從而也就形成了超預算支出會得到財政預算追加的預期。這種不加控制的預算軟約束就導致了兩方面的后果:一是高校管理者對決策的后果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從而決策隨意性和盲目性,好大喜功,預算資金使用效益意識淡薄;二是由于存在追加財政補助的預期,責任者對預算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認識不夠,預算編制粗放,預算執行隨意,預算控制松弛。
二、高校責任預算管理體系理念構建
(一)責任分解的觀念現代管理理論表明,要想對成本實施控制,就要通過責任細分和作業成本法等措施將不可控的公共成本轉化為可控的責任成本,并確立“誰使用、誰負責、誰付費”的約束激勵機制。當前造成高校資金使用效益低下、浪費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當比重的公用支出(如水電)由學校統一承擔,而沒有將其分解到具體的責任單位使之成為可控的責任成本。因此,構建高校責任預算管理體系,就要通過深化責任分解,盡可能地將不可控的成本項目轉化為可控的責任成本。
(二)目標管理理念目標管理源于美國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 強調以目標為導向,以人為中心,以成果為標準,而使組織和個人取得最佳業績的現代管理方法。因此,高校在編制部門預算時,要在責任單位提供的預算信息基礎上,由財務部門根據總體目標進行綜合平衡,保證部門預算符合學校的發展戰略。在部門預算批復后,其相應指標要作為目標分解至相應的責任中心,實行“核定定額、指標劃撥、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管理模式,以保證部門預算與校內預算相互銜接,并得以貫徹和落實。此外,目標管理理念還要求高校建立以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為主要特征的授權管理體系,調動各責任單位理財的積極性,以形成“全員理財”的態勢。
(三)成本效益觀念雖然支出和成本都是用于描述資源耗費的價值,但兩者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強調資金的使用和與收入之間的平衡性,后者則強調資金使用的必要性和效率與效益性。長期以來,高校預算管理側重于預算收入的可實現和預算支出的可控,強調的是在收支平衡下保證高校的正常運轉,對高校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并沒有給與足夠的關注。在這種體制下,高校會計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而非權責發生制,財務管理也缺乏進行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內在動力,因而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低下,浪費現象嚴重。因此,樹立成本觀念,綜合運用目標責任成本、成本-效益分析等手段,強化目標成本的控制與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增量預算的效用遞減觀念邊際效用遞減規律指出:資金在某一方面的投入量增加以后,雖然在這一方面的效用和總效用均會有所增加,但在這一方面的邊際效用將隨著資金的繼續投入而逐漸降低。因此,對于項目增加預算支出導致的功能價值增加必須通過增量而非總量分析比較,通過增量分析,明確增量預算安排在邊際或接近邊際時才是必要的和有用的。
三、高校責任預算管理體系構建
(一)建立與責任預算管理需求相適應的責任中心責任中心是指負有一定經濟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利的組織機構。高校應根據學校的發展目標,建立相應的管理層次,按照分層負責的原則,建立責任中心,明確各層次責任中心的責任范圍、責任人和責任目標。同時,根據責任中心所承擔的權利與責任所產生的成本動因的不同,以及對其業績評價計量的方式和計量產出的困難程度,將其劃分為不同類型的責任中心。如學校黨政、行政職能部門,其工作性質是定性的,故可建立酌量性費用中心;直接教學的院系,一方面要保證按質按量完成教學任務, 又要對教學經費數額負責, 因而可建立考核教學質量和經費支出數額的責任中心等。
(二)建立各級責任中心的經濟責任制根據《關于高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的要求,結合責任中心劃分的情況,在權責對等原則和強化責任要求下,建立各級經濟責任制,并以“契約”形式將各責任中心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應遵循的制度規范和應實現的業績指標下達給各經濟責任承擔者,使其既能明確自身的工作職責和具體目標, 又因有“契約”的存在而受到約束。
(三)建立有效的財務管理控制模式財務管理體制的核心是集權和分權問題,根據責任預算管理的要求和治理預算軟約束的需要,高校應采取分權式財務管理體制。但這種體制并不是簡單的將權力下放,而是一種適度的授權,即通過授權管理將各種決策配置到掌握信息最多、最具有管理能力、最能負責且最能起到激勵作用的相應層次上,并且根據目標的一致性的要求,層次決策權的行使要接受學校的統一領導。同時,這種分權也并不意味著分散,各自為政,而是根據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當建立以“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統一結算、集中核算”為主要特征的運行模式,通過集中管理,由學校財務部門對校內的所有經濟活動進行資金結算、會計管理和財務報告,進而建立透明、規范、高效、權責對等的分權式財務管理模式。
(四)建立責任預算運行的保障機制為科學、全面的責任預算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高校可通過目標管理將部門預算指標作為目標分解到相應的責任中心,實行一個責任中心一本預算。借鑒ERP集中管理思想,構建將不同類型、不同主題的數據自動集成的綜合信息平臺, 實現業務、資金和信息處理融為一體,完成對內部的信息流、 業務流、資金流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綜合立體的直接控制、精細控制和集成控制。通過嚴格的資金收支管理、科學的指標分配、及時的預算預警等措施, 維護部門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五)健全責任預算的績效考評制度建立基于高校績效內涵的業績評價指標體系和教育活動支出過程特征的績效考評制度,通過解析“經濟”(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
ness)(簡稱“3E”)指標在教育活動中的內涵,從投入、過程、產出和效果來架構基于責任預算管理過程中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以多元價值指標體系取代傳統的單一財務和預算指標,更好地體現“管理的責任”,從而使“被授權的管理者根據既定的績效標準完成既定的任務”。
(六)落實責任預算的考評與激勵通過對各責任中心在預算年度內責任預算執行情況和績效實現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和評價,引導和推動各責任中心在一個完整的評估分析框架體系內,改進和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同時,將責任預算執行結果與責任中心全體成員收益和下年度預算掛鉤,有利于促進責任中心全體成員在不斷提高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切實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阿爾伯特.C.海迪等著,茍燕楠、董靜譯:《公共預算經典――現代預算之路(第三版)》,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一、責任會計的內涵
責任會計是以往的各種會計管理制度的發展。以前的經濟責任制沒有明確直接與會計的關系,沒有和會計相結合,而責任會計則是把廠內經濟責任制與會計結合起來,從實踐和理論上都得出明確的概念,成為會計工作的一個領域――經濟責任會計。具體說:就是在企業內部除了要算產品財務帳以外,還要按照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原則,按照責任歸屬,確定責任單位(車間、技術、經營、管理部門),明確責任指標(包括資金、成本費用、利潤),以各責任單位為主體(對象)按責任指標進行核算、控制、監督、實行統分結合、雙層核算的會計管理制度。
二、我國企業責任會計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未能合理劃分責任單位
在劃分責任單位過程中, 我國企業往往把企業內部各組織單位劃分為“三個責任中心”, 即成本中心、利潤中心和資金中心, 作為責任會計的主體。這種做法明顯地存在著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 不能充分體現經營宗旨和經營效果, 這種劃分有時無法反映出所費成本與所產生效益之間的內在聯系, 也難以考察其工作業績的優劣。第二, 不能對各責任單位進行全面的考核, 容易導致各責任單位片面地追求完成單一的責任指標, 而無視其他方面的責任。第三, 也不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內部每個組織單位都擔負著一定任務,為了完成這一任務, 都會發生一定的成本費用, 所以都應是對其成本費用負責的單位, 同時也是對其資金使用狀況負責的單位, 還可能是一個利潤中心。
(二)責任會計觀念淡薄,認識不充分
一些企業在創業初期主要依靠粗放經營尋求發展,不需要企業管理者具備很高的管理水平;有些領導者領導觀念陳舊,習慣于利用經驗和主觀判斷來管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認為會計工作只是記賬、算賬、報賬,對責任會計在強化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從而減少了應用責任會計的動力。會計人員總體素質低。根據統計,我國的會計人員超過1200萬人,但受過大中專會計專業教育的人數不到20%,沒有受到正規教育的人員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實施責任會計的基礎不夠穩定。
(三)考核責任業績難以控制
有些企業在考核責任業績時,不重視可控性原則,使得各責任單位的績效指標很難反映實績。企業嚴重超員、機器設備開工不足、生產達不到設計的能力等資源的閑置浪費影響了企業的生產效率,并對各責任單位績效指標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使責任會計制度難以有效發揮作用。單一的成本評價指標容易導致逆向激勵,還容易導致各責任單位在執行指標時為了實現局部利益最大化而影響其他責任單位及企業整體的利益。
三、完善我國企業責任會計體系的對策
(一)責任會計制度應以資金管理為中心
以資金管理為中心就是要合理安排企業資金管理中的責權利,使資金資源在企業中配置最佳、使用效果最好。具體而言,應著重搞好企業內部資金的籌集管理、資金營運管理和利潤的形成與分配管理。責任會計應圍繞企業資金籌集任務規定各部門的相應責任指標,并進行考核與評價。資金營運管理是責任會計要研究的重要課題。資金管理分散、層層有錢沉淀、錢沒能用在刀刃上等都是資金營運管理上的問題。因此加強企業管理,建立責任會計制度,使企業的現金余額、應收帳款、存貨等維持在一個最適當的水平上,以獲得最佳的經濟效益。改善資金營運管理,企業要同時實施全面預算制度和資金的集中管理制。責任會計制度需要在企業的利潤形成與分配方面加以規范,科學地按排各環節的責權利,并使之與企業效益相結合。現代企業分配制度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此,必須建立一套包括責權利在內的管理機制和程序。例如,實行現代企業制度的廠長(經理)的收入,以承擔風險責任大小為尺度與企業生產經營成果、責任風險相聯系,實行年薪制等。
(二)合理劃分責任中心
在傳統的計劃體制下,我國企業主要按國家計劃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機制的僵化,價格體系的單一,決定了企業提高利潤水平的根本途徑是降低成本和費用。在這種條件下,我國責任會計工作主要是圍繞成本和費用水平的降低來展開的。企業從上到下層層建立成本中心,落實成本責任,實行目標成本管理,而對于利潤中心和投資中心的建立不太重視,即使建立了也由于經營權限過小以及經濟環境的限制而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處于激烈的市場競爭之中,企業提高盈利水平的途徑也呈多元化局面。因此企業要在鼓勵降低成本的同時,建立起能有效激勵內部單位擴大銷售,多創利潤,提高投資效率,降低投資風險的機制。這就要求企業順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根據企業規模、生產經營的具體情況和內部單位的職能屬性,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利潤中心、投資中心,賦予它們與其經營責任相當的管理決策權,以提高企業的市場應變能力、盈利能力、投資能力,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三)提高企業管理者和會計人員對責任會計的認識和了解
加快責任會計的推廣應用,既是深化會計改革,貫徹財政部《會計改革與發展綱要》的要求,也是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實現企業管理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要求。針對目前有些企業領導及會計人員對建立責任會計制度的作用認識不足的現狀,在現有條件下除采取必要措施加大責任會計介紹、宣傳的力度外,更重要的是有關部門應做好組織、支持、督促、協調、檢查等方面的工作,鼓勵企業在運用責任會計過程中大膽試驗創新,通過實踐工作中責任會計所發揮的作用,來提高企業領導和會計人員的認識。
四、結論
市場經濟的日益發達和以企業并購為主導的世界經濟浪潮更推動企業向巨型或超巨型企業方向發展。這就要求企業集團必須充分認識到競爭優勢更需要以相應不斷變化的方式調動其資源以成功實施其戰略。而責任會計體系的構建是現代企業成功的保證。現代企業責任會計體系構建要有合理的組織機構支撐,要重視人群關系的處理,要結合企業自身的特點,有所創新才能更有效地發揮責任會計為基礎的高效的內部控制系統的作用。
參考文獻:
一、引言
西方責任會計是現代管理會計的重要分支,是西方企業將龐大的組織機構分而治之的一種內部控制會計。西方企業管理經歷了經驗管理、科學管理、現代管理三個階段,才得以發展并完善責任會計體系。20世紀90年代初,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的深化,西方“責任會計” 這一概念逐漸引入我國會計領域,學術界對此進行專題研究,并在此基礎上吸收西方責任會計的有益經驗,建立了有中國特色的責任會計體系。
責任會計是為管理者提供各責任中心履行其經濟責任的會計信息。它是在分權管理條件下,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將企業內部各核算單位劃分為若干責任中心,并對它們分工負責的經濟活動進行規劃,控制、考核與業績評價的一整套內部控制制度。其實質就是要充分調動各個部門負責人的積極性,將企業相關經濟效益的預算指標分解落實到各責任中心,由其對本身可控的生產經營過程實行自我控制,以保證完成企業經濟預算,提高經濟效益。在實踐中,責任會計制度已在企業得到了廣泛應用,在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在實現企業經營效率,提高企業軟實力方面有著突出貢獻。
二、高校推行責任會計制度的可行性
(一)高校已具備了推行責任會計的制度基礎。高校的財務管理模式是“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其最關鍵的問題在于財權集中后,事權如何保持平衡。進入21世紀以來,由于高校內部環境趨于復雜化,對經濟業務的信息要求更加細化和精確,對“經營管理”理念更加明確。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的精神,北京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高校率先實行了校內經濟責任制,其他各高校都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先后在不同程度上實行了經濟責任制度,這就為責任會計在高校的推行奠定了制度基礎。
(二)高校市場性因素的增加為其提供了條件。隨著高教體制改革的深入,組建了一批較大規模、多學科的綜合性大學。其資金來源除了財政撥款外,還有學費、科研經費、“三產”等多種渠道的收入;資金使用也有教學、科研、經營、服務等多種去向。高校運行中涉及領域的擴大使管理的難度大大增加,有必要將高校內部的各部門劃分為若干個層次的各級經濟責任制,一級管一級,建立一種責權利相結合的內部管理制度。由于市場性因素的不斷滲透,特別是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向經營資產轉移后,高校內部的很多部門已經成為實際的法人單位或相對的獨立核算單位,這些單位實行分權管理、分權經營、分擔風險。由此可見,高校實行經濟責任制和與之配套的責任會計制度已具備了條件。
(三)高校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及預算管理為其提供了技術支撐。責任會計是將會計信息同經濟責任、會計控制與業績考評相結合,是對管理者實施監督的內部控制機制。高校作為事業單位,對于預算管理已積累了大量切實可行的經驗,其校內預算的細化程度以及其編制方法的嫻熟,對高校實行責任會計具有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另外,高校已普遍實行的“項目核算”財務會計模式,就是將全校教育業務活動劃分成若干個項目進行核算控制,并采用“項目經費卡”形式進行預算、核算和控制。若需要各責任中心所有項目的報告信息,在電算化環境下,可以通過明細賬賬戶的設置、篩選以及對各項目數據的再加工,也可以獲得按責任中心、項目差異分析等更為高級的綜合信息。
綜上,未來高校的發展決定了高校分權管理的必然性。沒有分權管理,就沒有內部各權力部門經濟責任的產生,也就沒有發展責任會計的必要。而高校普遍實施的內部經濟責任制為高校責任會計的構建提供了良好環境。可見,作為一種以經濟責任制形式的責任會計在未來高校發展中必然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
三、高校責任會計的體系設計
(一)總體思路。高校要構建責任會計制度,關鍵是體現出權、責、利相結合的激勵約束機制。因此,在構建原則上,首先,必須遵循責任會計的基本五項原則:目標一致性原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平性原則、反饋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其次,要明確責任會計所具備的四項職能:預算職能、控制職能、核算職能、考核職能,這為設計高校責任會計體系提供了依據。高校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主要經營活動是教學和科研,應正確劃分各級責任中心,劃分后的責任中心必須成為有體系、有層次、有關聯的責任會計組織結構,并完善各責任中心之間的內部結算制度,按照高校特色進行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重考核。由此可見,設計高校責任會計體系的內容主要包括:根據財務管理權劃分責任中心、分解責任目標、編制責任預算、集中處理責任會計核算、出具責任會計報告、進行預算控制、實行責任考核。
(二)設計方案。
1.劃分責任中心,確定經濟責任人。責任中心是指擁有一定管理權限并承擔相應經濟責任的學校內部組織。劃分責任中心,就是要按照責任控制范圍劃分責任層次,并以確定其主要負責人為責任承擔者的責任單位。高校依據自身的組織結構及管理體制的特點,按照財務管理范圍和管理層次,將高校責任中心大致劃分為三個層次:
(1)一級責任中心。即校級責任中心,它是以校長為負責人并對全校整體性計劃指標(即責任目標)承擔主要責任的責任實體。校級責任中心是集投資、收入和費用的控制為一體的責任中心。
(2)二級責任中心。它是高校內部隸屬于校級責任中心的次級責任中心。根據高校學科及職能管理性質的多樣性,大致可劃分為各學院、職能管理、后勤服務和校辦產業四個模塊。這些責任組織的領導者即為該責任中心的責任人,將其管理職權與履責收益進行掛鉤,并對這四個模塊分別采用不同的管理和核算辦法。
(3)三級責任中心。它是指從屬于二級責任中心的責任單位。二級責任中心下屬的各科室以及個別能獨立獲取收入的單位都可作為三級責任中心。
2.分解責任目標,落實責任指標,編制責任預算。各責任中心責任目標的制定就是對各個責任中心“責任”的量化,對于各責任中心的責任目標進行層層分解和進一步具體化便形成了責任指標體系,并據此編制各責任中心的責任預算。責任預算的編制不管采用增量預算、零基預算,還是平衡計分卡,編制方法的選擇要依據以預算為參照的各項指標是否干涉預算執行者的具體行為,是否能迅速到達并起到示范作用。高校的預算管理具有一定的經驗,預算框架已經深入人心,編制責任預算可與日常的校內預算統一起來,設計好兩者項目、指標之間的勾稽關系。所以,編制責任預算應明確目標,實效為上。
3.建立責任核算體系,組織責任會計核算。高校的責任會計核算,可以依托高校財務機構成立“責任會計核算中心”。它是整個高校責任會計組織的樞紐,將連接各責任中心,集中處理責任會計業務,責任會計信息,出具責任會計報告。高校的“責任會計核算中心”可在維持原財務會計核算體系的基礎上,采用“雙軌制”或“單軌制”的核算模式。為了簡化核算,避免重復勞動,對責任區域的核算應采取“單軌制”的模式,即將財務會計核算與責任會計核算合二為一,設計出一套責任會計與財務會計在核算的形式、內容、數字等方面有著密切銜接,包括責任收入、責任支出、責任結算三部分的核算方法。
在二級責任中心,根據高校業務及職能性質的特點劃分為各學院、職能管理、后勤服務和校辦產業四個模塊,并對它們采用不同的核算辦法和管理。其中,(1)學院模塊是以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為主的責任單位,該模塊一般只發生費用不取得收入,其責任目標主要是控制費用,因此可將其歸集為費用中心(成本中心)。(2)職能管理模塊是以學校管理部門為主的各責任單位,該模塊只發生費用不取得收入,其責任目標主要是控制費用,也應將其歸集為費用中心(成本中心)。(3)后勤服務模塊的各責任中心應模擬企業財務管理模式,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在后勤服務模塊中,對于那些能夠控制成本和收入的單位,可界定為“人為利潤中心”,而其他后勤服務單位可歸集為費用中心(成本中心)。(4)校辦產業模塊是具有獨立經營決策權的經濟實體,該模塊各責任中心以經營項目為核算對象進行成本與收入核算,自負盈虧,因而可歸集于利潤中心。在各責任中心之間進行內部轉賬結算時,可以運用內部轉移價格。內部轉移價格有市場價格、協商價格、平均價格、標準成本加成價格等多種形式。高校究竟采用哪種內部轉移價格更合適,需要就某一種勞務服務的性質以及高校管理的要求來確定。
4.加強責任預算執行過程的控制。責任預算執行過程的控制,包括來自上級責任中心的外部控制和責任中心的自我控制兩個方面。高校對學院、職能管理模塊及部分后勤服務模塊的各責任中心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的對象主要是責任費用(成本);對校辦產業模塊的責任中心按現代企業的管理辦法進行控制。同時,各級責任中心應建立經常性的檢查制度及定期的評估制度,采用量化指標對其責任目標的實現、經費預算的執行等加以檢查和督導,及時發現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差距和問題,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改進。
5.利用責任會計指標,進行績效考核。為了發揮責任會計在高校管理中的控制作用,各責任中心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編制預算執行情況的責任報告,并逐級上報,以便于溝通信息、業績評價,確保責任預算的實現。業績評價可以利用責任會計指標,以責任預算為依據,通過責任會計的記錄、計算,將實際完成情況與責任預算相比較,計算差異數額,分析差異形成的原因,據此對各責任中心進行獎懲。
責任報告是一份具有控制、評價作用的正式校內文件,具有嚴肅性。由于高校各責任中心的性質和業務特點不同,其責任報告的內容、形式等方面可有所差別。總的原則是:各責任中心責任報告的指標體系要與其預算指標體系、核算指標體系及考核指標體系緊密銜接;能充分反映出各責任中心預算執行的過程和結果。通過責任報告,結合各責任中心的責任目標,可以考核各責任中心有關指標的完成情況,并從中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嚴格控制費用支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實務難點。在設計高校責任會計體系中,關鍵的問題是如何組織高校責任會計核算。為了降低核算成本、避免重復勞動,對高校責任區域的核算比較傾向于“單軌制”的模式。“單軌制”模式的特點是強調財務會計核算和責任會計核算的全面吻合,設置一套賬表進行核算、控制。在統一的財務會計科目的基礎上,增設一些責任會計科目,充分運用明細賬戶的設置、平行賬戶歸集轉賬等技巧,通過電算化運行,將經過財務會計審核過的數據,自動導入責任會計賬戶,生成即時責任數字報告,使得責任會計核算中的每一項數據都可以在財務會計的賬戶和憑證中找到支撐。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項目經費卡”,記載著各項目、各單位的經費收支結余情況。以“項目責任報告”替換“項目經費卡”,作為責任報告體系中的基礎單元,可以進行對各個項目責任預算的質量控制,繼而合并匯總獲得各級責任中心的責任會計報告。
四、結論
高校應引入責任會計體系,建立校內的“權責關系”,科學處理“集中”與“分權”的關系,以調動各級責任中心自主理財的積極性,并逐步建立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性運行機制,確保高校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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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火電電源項目效益和利潤水平持續走低,電建企業經營困頓,發展舉步維艱。這固然與日益嚴峻的外部發展形勢和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有關,但同時與電建企業的項目管理模式、資源配置效率和項目管理水平有著密切的聯系。比較而言,同一臺600MW機組項目,概算水平和中標價格基本相同,電建企業甲盈利不菲,電建企業乙則虧損嚴重。作為市場競爭個體,外部市場環境無法左右,只能眼睛向內,只有通過加強內部管理,實行內部挖潛,才能確保項目效益。其中如何完善項目管理模式,提高項目效率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中建企業項目管理基本模式
電建企業承建的火電項目資金、技術、勞動力密集,具有施工周期長(一般兩到三年)、技術含量高、資源需求量大等特點。目前電建企業項目管理模式一般認為有兩種,即所謂的“法人管項目”和“項目經理管項目”,其中以第一種模式為主要狀態。
法人管項目。所謂“法人管項目”,是指企業在承擔項目實施法律責任的同時,將項目資金、分包管理、施工機械、材料采購等生產經營諸要素集中在公司層面進行管理。項目經理只是代表企業管理項目,通過對現場及相關方的管理與協調實現公司對項目管理的意圖,項目經理是執行者而不是決策者,其核心是通過加強法人層面對人財物的“三集中”管控,實現項目是成本中心,公司是利潤中心的管理理念。
項目經理管項目。所謂“項目經理管項目”一般是指采取項目經理承包制的管理模式。公司把合同訂單拿回來之后,與項目經理簽訂承包合同,公司僅根據項目具體情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項目的資源配置、組織協調與實施均由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經理是項目的決策者,擁有對項目管理的實質性權力,其核心是通過對項目經理的充分授權與利益分享來調動項目經理的積極性,實現完成好項目,并將項目作為公司利潤中心的管理理念。
兩種模式的優點與不足
當前,無論采取“法人管項目”模式,還是“項目經理管項目”模式,均存在定的問題和困惑,各企業也在不斷探討項目管理中如何做好責、權、利等的分配與平衡,不斷完善項目管理模式,以體現施工企業充分激勵、有效約束的管理藝術。
“法人管項目”模式通過人財物等資源的集中管控,能優化資源配置,充分體現資源配置最優化,整體效益最大化的原則,能對工程安全、質量、進度有效管控,能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業整體效益。通過法人層面對項目的直接掌控,可有效防范規避風險,實現企業權力與義務的統一。不足之處是由于資源配置權集中在法人層面,項目經理的主觀能動性有所降低,管項目的積極性和責任心受到一定的影響,由于資源配置決策在公司層面,容易忽略現場的復雜性和可變性,增加了盲目決策的可能。
“項目經理管項目”模式賦予了項目經理較大的管控權力和利益分享份額,能充分調動項目經理干好項目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對單個項目資源配置效率的充分發揮,成本有效降低(當然還與項目經理的能力水平有關)能起到較好的效果。其缺點是項目經理擁有很大的權力,但卻不能承擔相應的義務,甚至為了短期的項目利益犧牲公司的信譽和品牌。企業法人層面實際上失去了對項目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的掌控。由于合同是和公司法人簽訂的,公司必須承擔項目實施的風險。該種模式下,一個項目的成敗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項目經理的個人能力和職業操守,項目管理極有可能失控,從而影響項目經濟效益,影響公司品牌形象和長遠發展。
完善“法人管項目”的項目管理模式,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項目效益
從企業品牌建設和長遠發展的角度考慮,“法人管項目”的管理模式更適合電建企業的實際情況。當前,電建企業大多采取“法人管項目”的管理模式。拿回項目訂單后,由公司選定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團隊,配置相應的資源,公司通過內部經濟責任制等手段實現對項目的管控,在該模式下,盡管各企業根據企業的不同特點有不同的管理手段,但管理理念基本都是一致的,其管理水平的高低體現在是否正確處理好了集權與分權,激勵與監督等關系上。
建立科學的授權管理體系,正確處理集權與分權的關系。無論采取什么樣的管理模式,項目經理和項目團隊在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與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在“法人管項目”的模式下,如何既充分發揮公司整體資源配置的優勢,又能充分調動項目經理的積極性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
部分企業過分強調公司法人層面對項目的管控作用,,公司決策層對項目實施的各種生產要素管的太多太死,這不僅增加了公司決策層的負擔,同時也捆住了項目經理的手腳,反而不利于項目安全質量進度及成本等的管控。
從法人管項目的概念可以看出,該模式并不是法人層面直接管理項目,而是通過恰當劃分法人層面與項目部的責權利,授權項目經理實現法人的項目管理意圖,因此合理的分權(責)與集權(責)是個關鍵性的問題。總的原則應是財權及重大決策權公司集中管理。所謂財權的集中管理主要是指收支兩條線管理和資金預算管理,所謂重大決策權公司集中管理.主要是指重要合同簽約、項目班子配置、重要分承包方的選擇、重要大宗材料的采購等。除了以上的兩大權利之外,其他則可以分權于項目經理(項目管理團隊)。對項目經理而言,適當的授權才能使其充分行使管控項目的能力和手段,才可能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調動其管好項目的積極性,當然在給予權力、發揮激勵機制作用的同時,實行有效的約束機制也是十分必要的。在項目管理實踐中,尤其要正確處理好以下幾方面集權與分權的關系,才能提高項目管理整體效率,確保項目效益。
分承包商的選擇權。施工規模較大的企業不可能全靠自身力量完成施工任務,部分施工任務采取分包的方式完成,分承包方的選擇是項目資源配置的重要途徑。在分承包商的選擇管理活動中,公司層面一般進行分承包方的年度考核、分承包方的資質審查,建立分承包方分專業的資源庫等工作。項目部對各分承包方實際履約能力了解較多,因此一般分承包方的選擇權應由項目部主導完成,公司僅對重大分承包項目(如主廠房建筑分包等)招標選擇分承包方。但無論項目部主導還是公司主導均應在公司統一的電子商務平臺(集中采購平臺)上進行,以增加分承包方選擇的透明性、公平性和合理性,進而降低分包成本。
物資采購權。大多數電建企業均采用公司集中采購的方式進行項目物資采購,這種模式的好處是通過集中批量采購可以實現物資采購的規模效應,可以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質量。但過分強調集中采購也有可能對材料供應的及時性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工程進度。解決的辦法是:公司對大宗重要的材料采取集中采購,而將一些低值、易耗、普通材料的采購權下放到項目部,具體的份額比例可根據公司及土程項目的不同情況分別對待。但無論項目部主導還是公司主導均應在公司統一的電子商務平臺(集中采購平臺)上進行,以增加采購活動的透明性、公平性和合理性,進而降低物資采購成本。
資金使用權。電建企業對項目資金的管控一般采取收支兩條線,以收定支,月度預算管控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項目進度款等按合同要求直接進入公司賬戶,然后各項目部每月末根據項目資金需求情況申報下月資金計劃。公司月初召開資金調度會分配安排各項目資金計劃,各項目按公司統一安排使用資金。這種模式可以在全公司范圍內統籌資金需求,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時間價值。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資金調度會上不僅對項目月度使用資金總量控制,而且對每項資金的使用均進行詳細的管控,這反而不利于充分發揮資金的價值,過分束縛了項目經理在月度資金使用上的手腳。宜采用公司對項目月度資金總量控制,提供分類使用意見,但允許項目經理在總量可控分類不變的前提下有靈活調整的權力,以適應現場情況變化的需要。這樣既能滿足公司對資金預算剛性控制的要求,又能給予項目經理一定的自主權,充分用好資金對項目其它資源管控的手段,使有限的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使用價值。
完善內部管控流程,理順專業公司與項目部內部經濟責任關系。目前火電施工企業一般均設置專業施工公司,承擔項目的部分施工任務。但專業公司和項目部的內部經濟責任關系各企業有所不同,歸納起來不外乎如下三種模式。
“平行承包”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公司給項目部和專業公司平等下達經濟責任指標,項目部的絕大部分施工任務(專業公司專業涵蓋的全部施工任務)由專業公司負責自行或分包完成,分包單位等施工資源的配置由專業公司自主實施。項目部僅負責項目協調及項目部掌握的部分成本的控制,這種模式的好處是項目部對完成施工任務投入的管理力量相對較小,可以集中精力從事項目的安全、質量、成本等管控,集中精力協調業主及外部相關方的關系。但一個項目同時出現了多個成本責任主體,往往內部扯皮矛盾較多,項目部失去相關施工資源的調配權力,對項目整體管控,特別是進度控制上顯得力不從心,對項目順利推進反而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內部市場”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公司僅對項目部下達內部經濟責任指標,專業公司作為一個內部分承包方在項目部承擔自身能力能夠完成的施工任務,工程價款參考內部指導價。專業公司完成的施工任務則由項目部直接發包與管理,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項目成本責任主體清晰,公司考核的成本責任主體是項目部,對專業公司考核主要是施工任務(產值)的完成情況。但由于受內部定額的合理性以及現場條件復雜多變等因素影響,項目部在與專業公司的內部協議簽訂及執行過程中仍存在較多的扯皮、內耗等現象。
“扁平化”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專業公司在項目部內部不作為個二級單位存在,由項目部直接管理到班組,這種管理模式的優點是減少了管理的中間環節,減少了項目部與專業公司之間的內耗,明確了項目管理的成本責任主體,從而提高了管理效率,減少了管理成本。但這種模式下,公司的專業公司不直接參與項目管理,專業公司的定位為項目的資源配置機構,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專業公司的職能,影響了專業公司的積極性,對專業公司在全公司范圍整體資源配置效率也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
以上三種模式各有優勢與不足,但第一種模式在某種程度上削弱了項目經理層對工程的管控能力。第二、三種模式成本責任主體清晰,項目經理層的核心地位及對項目的管控能力較為突出,能提高項目管理效率,節省管理成本,從而提升公司做好項目的能力,維護好公司的品牌形象。因此,后兩種模式比較適合火電施工項目專業公司與項目部的內部經濟責任的關系處理。當然其中存在的弊端和司題還要不斷改進和完善。
前言
全面預算管理是一種新的預算管理模式,能進一步提升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對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首先分析了傳統預算管理不足之處,接著論述了全面預算管理在物流企業中的運用。
1.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現階段,物流企業預算管理不合規、不合理的現象頻發,從制度上看,是因為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主管部門監管不力,從市場環境上看,是因為物流企業預算管理水平較低,導致預算管理流于形式,不利于運營成本的控制。預算管理是物流企業管理的核心部分,它能夠幫助物流企業獲得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提升。當前,物流企業預算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1)機制不完善。物流企業預算管理機制不完善,也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最終導致財務資金申請審批制度缺乏完整性和有效性,操作缺乏規范性[1]。(2)制定力度不足。在物流企業制定財務預算時,工作力度不足,制定的預算也不平衡,無法的得到各部門的有效執行且執行中也缺少有效的監督。(3)執行力不強。在實際的經營和發展中幾乎很少有物流企業能夠將日常工作嚴格按照預算安排進行管理與控制,經常會發生預算超支現象,究其原因還是由于考核與懲罰不嚴格造成的。(4)認識不足。一些物流企業領導沒有正確的認識到預算管理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因此在管理工作中往往忽視了這個部分的管理和監督,沒有把其作為財務工作的中心任務來抓。(5)內容不全面、不完整。一些物流企業的預算管理只涉及成本支出預算和營業收入預算,而缺少資本性收支以及現金流量預算的內容。
2.全面預算管理的運用
2.1在維持資金鏈順暢中的運用
資金鏈涉及資金的投入、使用和收回,任何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都有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影響物流企業資金的正常流通,所以物流企業應逐步完善預算管理模式,確保資金鏈流通順暢。具體方法如下:一是對融資結構進行優化調整,提升融資的效率,減低融資成本,確保資金的正常投入;二是在保證業務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盡量降低資金占用量,選擇合理的資金供應對象,確保資金使用和回收的順暢;三是加強對貨款客戶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收制度,注重對信用保險業務、銀行結算方法的應用,確保款項能及時安全收回。
2.2在預算編制中的運用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對所有涉及到資金的問題制定相應的預算目標,使企業各個不同環節的經濟活動都能夠處在預算管理體系的控制之下,這也是預算控制的目的。要想更好的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搞好事前把關。企業經辦預算管理過程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負責部門就是財務部門,只有在前提處理的過程中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相關管理規定和規范化程序為依據,嚴格執行相關重點環節、重點內容、相應的規范程序并充分利用審批簽字權限的作用,為預算管理的后期執行奠定堅實的基礎。其次,搞好事中的控制。事中控制是保障預算管理質量的關鍵環節,財務預算的相關部門和負責人要對預算管理有正確的認識,并對各個環節都有很好的掌握和了解,在此基礎上要做好實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個不同環節進行檢查和追蹤,掌握企業財務動態,當出現市場價格變動、市場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預算編制的執行結果時,第一步要綜合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調集相關管理和干預部門來進行調整和處理,而在這之前任何部門和相關人員既不能作出超預算的行為,也不能調整預算。最后,做好事后分析、考核。事后分析也是預算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是對錯誤經驗和成功經驗的研究和總結,是企業發展中不斷進步的必要方式。企業可以結合企業年度的財務預算與年終財務賬務的結算審核,然后進行年度財務預算狀況分析,針對各個方面的審核工作提出相應的考核意見,并且這樣有助于保障財務預算審核的客觀性。
2.3在構建預算編制體系中的運用
企業預算編制的相關制度體系的構建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來完成:首先,要以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為依托,組建預算編制機構或小組,重點管理和負責企業財務預算的制定與改進工作,充分發揮企業領導的帶頭作用,從宏觀上調整、管理、控制、審批、考核企業財務收支與預算,從而大大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使企業按照既定的方向健康、有序的發展;其次,一方面要對企業財務部門在財務管理中的任務與作用進行明確,做好財務預算執行的監督工作,并對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和分析,以作為日常工作考核和評定的依據[3]。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公司審計部門的職能,使其參與到財務預算的編制和執行中來,并對企業財務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審核,這有利于為各個部門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保障,同時也加強了企業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之間的聯系和協作;最后,要對企業原有預算編制制度體系進行重新構建和完善,這樣才能夠有效保障預算管理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之間的協同作用的發揮。
2.4在財管管理創新中的運用
2.4.1更新預算觀念
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推進了物流企業體制的改革,而物流企業財務管理的創新是物流企業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我們要更新預算觀念來實現物流企業財務管理的創新。新頒布的《物流企業財務制度》重新定義了物流企業預算的概念及內涵,我們也要更新預算觀念,學習新頒布的《物流企業財務制度》制定的預算編制原則和方法,加強對物流企業全部收支的管理,使其納入到預算管理的范疇內。根據新的預算管理要求,物流企業預算一經核定必須自求平衡,堅決不允許收不抵支的赤字預算的預算。而實際情況來看,財政撥款通常無法滿足物流企業發展的需要,對于這樣的情況,除了要提高財政撥款的使用效益外,物流企業要自籌資金。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轉變觀念,不斷地對財務管理進行創新。
2.4.2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
物流企業財務預算編制的質量,關系到各部門權力的行使和職責的安排,影響著物流企業各項經濟活動的進行。以科學的方法不斷地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在編制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發揮預算管理的調控作用。隨著經濟活動種類和數量的不斷增加,預算編制涉及到的內容越來越復雜[4]。所以,在對各部門進行預算編制時,應結合該部門全年的經費計劃,根據實際的研究調查情況進行增加,不用拘泥于上年基數。定額預算法、零基預算法、基數預算法是最主要的預算編制方法,根據不同的情況使用相應的預算編制方法,加強預算編制的規范性、科學性、合理性。預算的編制需要上下協同合力,各部門申報的預算經費要真實、準確,預算編制人員要檢查核實各部門申報的預算經費,并編制科學合理、切合實際財務預算。
2.4.3建立完善的經濟責任制
完善的經濟責任制能加強財務管理,通過內部控制系統減少亂收亂支、私設小金庫、腐敗的發生。物流企業領導,財務、審計、監察部門的負責人,企業各系、部、處、室、單位負責人,要明確責任,劃分權利范圍,相互監督。建立獨立完善的經濟責任制部門,對人事體系層層防范,落實經濟責任制的要求,不僅要重視預算的編制,還要加強預算的管理。經濟責任制部門要建立常態化的檢查和評估體系,對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記錄,確保實際工作向著既定目標開展,把實際目標的完成情況作為評價工作業績的標準之一,并把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作為考核標準,要不斷地完善經濟責任制。
3.結語
預算管理是現代物流企業經營和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成本支出的內部控制管理機制,它的主要實現途徑是在科學市場上以組織安排預測工程價值以及價值形式,并以此為依據統籌規劃材料采購、經濟活動以及行政安排。工程預算管理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在充分照顧物流企業各項支出的基礎上,有效控制運營成本。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中,預算管理在物流企業日常管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物流企業只有重視預算管理,才有希望建立全面的預算管理模式,才能提升預算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技術水平,才有可能以最小的財務投入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作者單位:普洛斯(青島)空港國際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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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的國內外統計數據表明,盡管我國企業的研發投資比例越來越大,但研發的投資效率卻日益低下,研發投資產出率遠低于發達國家。研發投資的不當消耗嚴重地影響著我國企業科技投資效率,危及企業的生存、發展。探討研發項目的基礎性管理模型與方法,對于提高企業整個研發項目的基礎性管理效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研發項目憑證化管理的必要性
當前企業研發項目費用管理通常是按照投標書上的費用預算(投標項目中標)或批準后的項目預算(企業自定)執行。但執行中,因研發項目自身技術的不確定性,多數研發項目進度一再延長、經費超預算,且不斷加大。顯然在資源有限的前提,這些行為影響了本期項目的效益、下期項目的資源投放,最終影響企業技術進步的速度、戰略目標的完成。研發項目進度延長與經費超控涉及到兩類問題:如原定的進度計劃和費用是合理的,涉及研發執行者的責任;如原定的進度計劃和費用是不合理的,既涉及研發進度、費用計劃制定者的責任,也涉及研發執行者的責任。但在目前企業的管理框架下,無論哪類問題存在,都缺乏對相應責任的確認基礎。例如:在研發費用發生的各個階段,階段費用的制定者、執行者缺乏一個紙制憑證的全過程紀錄,當研發進度延長、費用超預算時,檢查者難以判斷是哪方面的責任;當實驗次數增加時,檢查人員難以辨別是由研發活動的不確定性引起,還是由耗材質量太差、工作粗心引起,諸如此類合理性與不合理性的大量混淆,在無紙制憑證的前提下,加大了判斷的難度,使過程控制缺乏客觀依據而流于形式。在此有必要借鑒制定會計憑證在加強經濟責任制方面的作用,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是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有關經辦人員在憑證上簽字、蓋章是明確業務責任人。通過對憑證的填制和審核可使有關責任人在其職權范圍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將會計憑證化管理的方式運用于研發過程,才能為研發過程中的回顧、反饋與控制,夯實基礎。
二、研發項目憑證化管理的概念模型
研發項目是一個連續動態的過程,為了更好地對充滿不確定性的研發過程進行管理,將每個研發項目的過程按其階段目標從時間上劃分成若干階段,每個階段設置一張憑證。研發活動的憑證化管理是在每個項目研發階段的起始,由項目負責人制訂各階段的研發進度、費用計劃,階段結束日由項目執行人填制已完成的進度和研發實際支出等信息。這些都以紙質憑證的方式來完成,為項目檢查提供客觀依據。研發活動的憑證化管理是通過階段憑證的設計與傳遞將長期的不確定因素轉化為各期相對確定的進度和費用來加以控制。連續的各個階段的憑證匯總反映了項目負責人、執行人對該項目過程管理的全部文字記錄。用數學公式表示:Y表示一個研發項目的研發費用,Ti表示研發階段i的研發憑證,ti表示研發階段i啟用時的階段目標和階段費用預算,ti'表示研發階段i結束時,技術目標的完成進度和費用的支付。
那么,Y與T之間有如下函數關系:
Y=Φ(T) (1)
Ti和ti之間的函數關系:
Ti=H(ti, ti') (2)
因此,Y與H之間的函數關系可表述為:
Y=Φ[H(ti, ti')] (3)
公式(3)為研發活動憑證化管理的概念模型。企業依據研發項目的技術目標及管理經驗將研發技術發展過程分解為各個階段的目標。研發憑證作為研發項目各階段的進度,費用目標控制與憑證上起始、結束階段的進度和費用標注的中間函數,其目的是實現研發活動憑證化的責任化控制,為降低研發過程的不當消耗控制提供紙制憑證。這一模型為研發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將分階段的紙制憑證直接作用于研發目標的實現,即通過紙制憑證的傳遞,形成由細節到總體、由研發活動的階段控制到全程過程管理的控制,強化了研發管理者、參與者的責任。這一模型的最大特點是總體的進度和費用劃分為階段進度和費用,提高了研發活動的可控性。
三、研發項目的憑證設計
研發項目憑證設計的主要功能是反映實際執行與計劃的偏離程度,以便進行有效控制。為此憑證設計應從不同的方面來反映這種偏離程度,應包含目標、進度、費用、控制及其他共五類指標。
研發項目總體目標的實現是通過一個個首尾相接的研發階段目標分解完成的。階段性的研發目標,即反映在憑證上,依據標書確定的本期計劃進度和本期計劃費用。研發活動的不確定性導致分階段目標對原有目標的偏離,可通過兩種方法加以應對。首先,任何一期的預算目標都具有一個彈性區間,因合理因素延長進度和增加費用可通過增值法加以測算,事后檢查時可與無效資源耗費剝離;其次,從第二階段開始,在制訂目標時,可在各階段原定指標的基礎上,依據市場的變化對新產品的影響、前一階段的進度完成情況做出調整。階段劃分越細,目標調整越及時,階段目標的準確性越強。
進度、費用類該指標的基本要素為:本期實際進度、累計實際進度、本期預算進度、累計預算進度、本期進度差異。該類指標主要反映研發進度(或費用),并將實際進度(或費用)與預算進度(或費用)相對比,找出差異。
控制類指標的基本要素為:差異原因、改進手段、預計完成時間、預計單位成本降低、預計增加研發費用。進度類指標及費用類指標設置的目的是為找出差異、原因提供方便。控制類指標是設計階段性研發項目進度、費用確認表的核心,目的是尋求改進的方法和手段,合理估計改進所耗時間,并計算改進后單位成本的降低與額外增加的研發費用,從而為從管理者成本效益角度決策是否進行改進,提供決策依據。
其他類指標的基本要素為:項目名稱、填制日期、研發階段日期、研發執行人員簽字、制單、項目負責人簽字、研發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簽字。研發執行人員簽字表明具體的改進任務落到了實處,而項目負責人簽字、研發部門經理簽字更多的是研發責任的體現。
根據上述理念設計階段性研發進度確認表(參見表1)。
四、研發項目憑證化管理的流程設計
企業研發活動憑證化管理的流程是隨著研發項目開發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當研發項目采用并行工程時,研發活動可采用并聯與串聯相結合的方式。當研發項目采用平行開發時,研發活動可按照兩種串聯的方式(或并聯與串聯相結合的方式)同時進行。
以企業采用單一的開發方式為例進行流程設計。各階段采用串聯的方式。在研發前后聯系的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憑證傳遞。例如某一制造業企業將研發分為11個階段:新產品的概念原型、樣品測試、基礎作用草案、結構測試、工作模型設置、過程和設備計劃、試驗性產品、原形產品裝配、定型產品、產品使用測試、試驗生產。每一個階段憑證的傳遞流程,如圖1所示:
研發項目憑證化管理流程設計的意義在于,通過紙制憑證的傳遞、簽字,降低研發活動的不當消耗、提高其管理效益。其具體作用可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有利于明確研發的經濟責任,實現經濟責任制
推行研發活動憑證化管理,在每個填制環節都有經辦人員簽名,這就是經濟責任透明化,有利于推行經濟責任制,促使研發進度、費用的確認規范化、合理化;使整個研發預算的執行更系統化、明細化。
(二)有利于研發活動的軟性化管理
研發人員大多是知識型員工,具有較強的創造性和較高的自主性,更青睞于以人為本的柔性管理。研發預算通過紙質憑證的形式分解到各個階段,并同實際支出相對比,是超支還是節約,研發人員一目了然。研發人員會自主地尋求降低成本的新方案,而不是在上級面對面的指令下工作。這既實現了柔性化的研發管理,又節約了研發人員的時間。
(三)有利于保證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研發憑證傳遞實行流程化管理,會計部門與研發部門各施其職,各負其責。加強了企業部門間的內部溝通與交流;而整個流程采取的是三級復核制度,即階段性研發項目負責人級復核、研發經理級復核、財務經理級復核,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憑證所反映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進而為會計核算提供更為準確的核算依據。
(四)可以為研發過程中的成本效益決策提供決策依據
憑證中的預計完成時間、預計單位成本降低、預計增加研發費用都是量化指標,研發人員在針對某一項差異尋求解決方案時,會事先估計完成該項改進任務所耗時間,估計該項改進任務會達到的效果(即單位成本的降低);估計改進所需增加的研發費用,然后對這三個指標做一個簡單的成本效益決策,決定是否進行該項改進。指標的憑證化管理,使得研發決策有據可依,有證可查。
(五)有利于核對賬務和事后檢查
經過前述,流程處理后的憑證是合理合法的內部憑證,上面載明了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地點、業務內容、金額、經辦單位、當事人簽章以及其他有關事項,完整地反映了該筆經濟業務的內容。在核對賬務和事后檢查中如發現問題,可直接追溯到該憑證,進行復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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