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濟責任制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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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是我國企業快速發展的產物,是企業最基本的綜合管理制度,其核心是為企業創效增收,它始終本著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將職工的福利待遇與企業的經營狀況緊密結合。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是企業各項經營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它儼然成為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管理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對于規范企業管理,推動生產經營發展,增加企業收入,正確處理企業與職工的關系,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等都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1. 指標合理、體系完備、主體明確是推行責任制的基礎

經濟責任制的主體思想是權、利、責的相互結合,規范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責任主體落實,企業內部應該有嚴格的層級制度。要依據各部門的崗位設置、分工和具體的崗位職責來確定責任主體。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體系的建立第一要素是根據企業的經營目標,通過制定質量指標、效益指標、能耗指標、管理指標等技術指標定量企業各部門、各崗位的責任,建立內部經濟責任制的指標網絡體系,形成指標體系、考核體系及組織體系等。

1.1指標的制定要全面,要能反映企業各種體系和各個崗位的特點。內部經濟責任制指標網絡系統的基礎是崗位責任制,因此指標應包括經濟技術指標、生產經營指標、工作指標、生產管理指標、績效考核指標、組織體系指標等來規范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1.2指標應符合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指標體系時,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企業的發展戰略,依據企業的經營目標制定指標體系,同時應當把企業的生產經營作為內部經濟責任制的重點指標。

1.3指標體系應當科學合理,在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高標準嚴要求,指標體系應當符合企業實際管理水平,指標體系應依據生產技術標準、指標標準和工作量標準、損耗標準、資金管理標準等作為制定內部經濟責任制來制定指標。

2. 加強過程監控是推行經濟責任制的必要手段

建立并完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指標體系后,指標體系能否有效運行是關鍵,這也是內部經濟責任制能夠見到實際效果的關鍵。因此,企業的管理制度和運營流程、績效考核三者有機結合才能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制的多重功能。

2.1建立內部經濟責任制運行的執行體系。其一應當組建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運行執行體系的領導機構,應當以企業主要領導為組長,再將分管企業經營的領導設為副組長,同時各職能管理部門參與組成領導小組,使領導的職能和責任得到加強。其二是應當設置合理的企業內部組織機構,規范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責任主體落實,保證內部經濟責任制體系在執行過程中能夠有效運行。

2.2搞好經濟責任制體系運行過程的及時管理,加強周期性考核和分析,保證各項經營指標和技術指標全面完成。應當對經濟責任制體系進行動態監控管理,按月召開經濟指標分析會,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將基層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常見的問題歸納總結,建立管理流程。將績效考核按月堅持運行,實行績效考核與工資掛鉤的原則。

2.3不斷提高員工素質和水平是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運行體系的人力資源保障。企業要完成內部經濟責任制體系的經濟責任指標,要求企業提高管理效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益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就應當提升員工素質,建立完善的員工培訓、學習體制,建立適應企業發展模式的人才培養、儲備模式。培訓方式應當多樣化,在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相結合的基礎上提高員工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素養。其次還應在企業內部持續開展練兵比武、技能競賽等活動,以此促進員工的學習熱情,提高員工的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

3. 加強目標管理、嚴格績效考核是推行經濟責任制的制度保障。

企業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是實現企業經營目標,因此制定合理的經營目標,同時運用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法是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必要保證。企業經營目標通常被分化到各個職能部門,各部門實現經營管理目標是企業實現經營目標的基礎。

3.1加強目標管理應當以經濟責任制為核心,用嚴格考核的手段,依據各項經營指標有序運作,依據考核,對企業的生產部門、經營部門、安全部門等進行全方面、全過程、全員化的管理與考核,通過考核督促各部門努力完成各自的責任指標。

3.2以嚴格考核為手段強化經營目標管理。嚴格考核的體現之一就是按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體系和標準的要求,分階段(周、月、季度、半年、年)對各部門進行嚴格考核,并依據考核基礎進行獎懲。堅持權、利、責的相互結合,相互制約相互促進,正確處理企業與國家、企業與個人的利益關系。

結論

企業經濟責任制的順利開展既離不開科學目標的確立,又離不開目標的具體化,更離不開公平、公正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貫穿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企業應當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全面的、全員化的符合企業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的總體經營目標,并通過嚴格的過程監控和獎懲分明、公正合理的管理制度及嚴格的考核手段、嚴格的目標管理方法,堅持權、利、責的相互結合,實現企業經營的總體目標,使企業在內部經濟責任制的體系下,健康、可持續性地發展。

參考文獻:

[1] 唐慶.如何構建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J].漣鋼科技與管理.2003(0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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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號】:TD327.3

一、存在脫節現象的主要原因

1、缺乏系統的制度評審程序。目前多數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仍延續舊的習慣中,沒有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規章制度考核評價體系,使企業規章制度制訂一開始就存在一定的隨意性與部門利益問題,造成制度間相互銜接差,執行反復繁瑣等弊端,給企業業務操作帶來許多不適應,影響制度的嚴肅性。

2、缺乏規章制度的宣貫培訓。很多企業的規章制度之所以流于形式,操作性差,其根本原因是缺乏“群眾基礎”,規章制度缺乏宣貫培訓。員工是執行的主體,只有實現與員工有效溝通,才能使員工充分了解和掌握規章制度,讓全體員工公開透明的了解企業的要求,才能激發他們配合執行的熱情,強化組織與個人的契合,使規章制度得到真正的執行。

3、缺乏形成執行制度的團隊。個人或單個部門單槍匹馬式執行規章制度是無法真正落實的,很容易造成按下葫蘆浮起瓢現象,甚至還會造成這個部門做惡人,另一個部門做好人的現象,嚴重影響企業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制度執行是團隊行為,一個團隊,有好的管理理念,缺乏執行力,那是“空談”;同樣的,一個團隊,有很好的執行力,制度不完善,那是“蠻干”。所以,“制度”和“執行力”對企業發展來說,是兩個不可或缺的條件,兩條腿走路才穩,才牢實。

二、避免兩張皮應堅持的原則與做法

為有效克服企業規章制度與經濟責任制考核兩張皮現象,必須堅持四項原則,強化兩項工作,抓好一項建設。

(一)堅持四項原則

1、責權利統一的原則。企業經濟責任制的制訂一定要為企業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服務,一定要堅持一級考核一級的考核原則,使制度執行形成大合唱,否則將直接影響管理的效能。這里,首先職責界限要清晰,內容要具體。其次要明確各管理部門的人權、物權、財權。同時各級都應建立相應的利益約束機制,保障員工合法的權益,提高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2、考核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要體現科學性、系統性和全局性,既要與當前的工作密切結合,又要適度超前。同樣經濟責任制的制訂,也必須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技術、服務等前瞻性工作緊密聯系起來,既體現實事求是的客觀思想,又要努力克服不顧實際或脫離企業規章制度,避免“長官意志”的主觀作用,破壞規章制度與經濟責任制的統一性和考核的客觀性。

3、嚴格考核與以人為本的原則。企業規章制度只有進行嚴格執行和監督考核,才能通過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來檢驗制度與實際工作的銜接力度。我們應該認識到,現代企業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方式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執行,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既要符合工作實際,又要體現人性管理,堅持制度執行與全體員工素質提高、待遇提高兩者的高度統一。

4、體現與時俱進的思想原則。企業的規章制度應該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規章制度和經濟責任制不可能始終適應于形勢的發展和變化,如果繼續執行原有的,就會阻礙企業的發展。因此,必須每隔一段時間(視實際情況而定)對企業規章制度和經濟責任制進行重新審視,列出編制修訂計劃,按程序進行必要的修訂或重新制定,保證規章制度與經濟責任制的科學性、完整性、相溶性、有效性。

(二)強化兩項工作

1、強化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大家都知道,沒有質量信譽的商品,是無法贏得社會認可的;沒有質量保障的企業,也是無法繼續發展和長久生存的。因此企業要通過全員培訓來引入ISO9000系列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建立企業質量文化,明確企業質量管理宗旨、樹立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等質量管理念,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程序文件、質量管理手冊,明確質量管理目標,以員工優秀的工作質量來保證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顧客的質量,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質量,夯實企業基礎管理工作。

2、強化標準化企業建設。積極開展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工作,進一步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為企業管理持續改進提供支持。建立一套與自身發展和與市場經濟相適應、與質量管理體系相適宜,以技術標準為主體、管理標準為基礎、工作標準為保障的標準化管理體系。使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全部納入標準管理體系,使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劃、建設、評介、改進、決策及評審、報批和有統一的部門來實施,使企業規章制度有定期評審和持續改進的監督、檢查和反饋等管理標準,形成PDCA動態的循環管理,從而使企業建立科學有序的規章制度管理體系。

(三)抓經濟責任制考核的規范化建設,不斷優化企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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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對企業法人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判和界定的行為。評價結果是否客觀、公正,不僅關系到審計工作的質量和風險,而且也是被審計人員和委托人關注的焦點??茖W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是審計評價客觀、公正的關鍵。就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現狀而言,一方面現有的評價指標體系以財務分析指標為主,盡管有關經濟責任的法規已經考慮到企業的社會責任,引入了內部控制流程指標,但尚未形成規范;另一方面,一些大型國有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開始注重社會責任、提出終生學習等概念,如中國石化、中國移動等單位開始每年社會責任報告,審計評價已落后于企業經營管理實踐。因此,如何適應形勢,改進現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企業業績評價模式分析

業績評價是指通過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參照相應的評價標準,對企業一定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經營者的努力程度等各方面進行的綜合評判。根據評價指標的不同,可將業績評價系統劃分為三種模式,即財務模式、價值模式和平衡模式。

財務模式是以財務報表的數據、財務指標作為評價企業績效的依據。這種評價模式的優點是財務數據容易取得、財務指標容易計算,通過財務指標的層層分解,不僅可以發現企業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而且還能從不同的角度判斷和分析企業經營狀況;缺點是衡量公司業績的傳統財務評價指標體系不僅容易縱,而且無法從戰略高度反映企業決策的要求。

價值模式是站在股東的角度來評價企業的業績,即以股東財富最大化為導向,將企業戰略與日常業務決策和激勵機制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經濟增加值(EVA)。EVA利用經濟利潤代替會計利潤,只有EVA大于零,經營者才為企業創造了價值,否則經營者不僅沒有增加價值,反而侵蝕了原有的價值,考核結果更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缺點是EVA的計算仍然是以現行財務報表的數據為依據,且需要建立在強式或半強式有效資本市場的假設基礎之上。

平衡模式相對上述兩種模式,其最大的突破就是引入了非財務指標,通過指標間的各種平衡關系來體現企業不同利益相關者的期望。該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平衡計分卡(BSC)。BSC將業績評價分為財務、客戶、內部業務流程以及學習與成長等四個方面,財務是最終目標,客戶是關鍵、內部業務流程是基礎,企業學習與成長是核心。雖然根據BSC設計的業績指標考核比較全面,但是如何將總體業績指標進行分解落實,平衡計分卡并未提供一套規范的參照指標體系,使得指標的創建難度較大。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思路

通過對傳統財務模式、EVA和BSC的比較,可以看出三種評價模式都有各自的優勢與不足,同時又具有一定的互補性。因此,可以在吸收財務模式、價值模式和平衡模式各自優勢的基礎上,構建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首先,運用BSC的原理從財務、客戶、內部業務流程和學習與成長四個維度構建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整體框架;其次,借鑒財務模式中合理的成分完善指標體系;最后,以EVA作為評價指標體系的核心指標,在財務層面突出EVA的統領地位,并在盈利能力和發展能力中加以體現,使企業業績考核更加真實。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步驟

(一)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框架

將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經濟責任審計目標在BSC四個維度進行分解,確定戰略重點,構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總體框架。財務業績維度反映企業的綜合業績,是整個業績評價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客戶、內部業務流程、學習與成長等維度揭示了企業財務業績的創造過程和實現途徑。四個維度分別用一系列的指標來描述,各個維度之間的指標和各維度內部的指標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構成一個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

(二)調整評價維度

國有企業的出資人是國家,決定了國有企業不僅僅要完成一定的經營業績,而且還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吨醒肫髽I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建立和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機制,明確歸口部門,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統計和考核體系”。截至2007年年底,已有中國石化等11家中央企業了社會責任報告??梢姡诮洕熑螌徲嬙u價體系中引入社會責任已具備條件。因此,除平衡計分卡常用的四個維度外增加了社會責任維度。

(三)設計評價指標

戰略重點是企業戰略規劃的重要方向和關鍵結點,體現公司戰略成功的主要方面。每一個戰略重點都對應著一個或者更多的目標,每一個目標能夠分解成為一系列相互聯系的關鍵指標。關鍵指標是企業運作的考核標準,衡量每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戰略目標,從五個維度確定戰略重點,對戰略重點進行分解確定主要目標,分析影響主要目標實現的關鍵因素,然后設計出衡量這些關鍵成功因素的指標,從而最終建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參見表1)。

(四)確定指標權重

指標權重即可采用經驗法確定,也可采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本文一級指標權重采用層次分析法確定。下面以A=(Bij)5×5為例,說明如何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財務維度(B1)、客戶維度(B2)、內部業務流程維度(B3)、學習與成長性維度(B4)及社會責任維度(B5)等一級指標的權重。

首先,通過兩兩比較構造判斷矩陣。在與其他一級指標進行重要性程度兩兩比較時,社會責任指標賦值最低,不是因為它不重要,而是考慮到如何量化社會責任仍然沒有明確的操作方法;鑒于學習與成長性指標評價采集的數據不夠精細,難以客觀全面地反映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所以重要性程度賦值較低;財務模式盡管對企業業績評價不夠全面,但是由于運用時間長且指標體系成熟,在與其他一級指標進行重要性程度比較時賦值最高。對財務、客戶、內部業務流程、學習與成長性及社會責任等一級指標兩兩比較后,形成下面的判斷矩陣:(五)確定評價方法

對于定量評價指標得分,可采用以下步驟計算:首先,計算各指標的實際值;其次,用各指標的實際值除以標準值,再乘以該指標所占分值;再次,得出各維度定量指標的總分。標準值可采用本單位歷史年度該指標平均值或本行業該指標平均值,同一維度中各指標所占分值(分值合計100分)由審計人員依據審計任務的實際情況設定。對于定性評價指標,評價為“優”得95分,評價為“良”得85分,評價為“中”得75分,評價為“較差”得65分,評價為“差”得55分,各單項指標最后加權平均計算出該層面的得分。

綜合評價分數=財務維度評價得分×40.31%+客戶維度評價得分×20.90%+內部業務流程維度得分×20.90%+學習與成長維度得分×11.07%+社會責任維度得分×6.82%,表示對被審計人履行職責的評價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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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企業環境責任(CER)源于企業社會責任(CSR),是指企業自愿承諾為促進社會和環境目標而采取的行動(歐盟委員會,2002)。本質上,生態環境問題是環境系統與經濟系統相互作用發生矛盾的產物,這既是政府的責任,亦是企業的責任(Piotr Mazurkiewicz,2008)。美國經濟倫理學家喬治·恩德勒(George. Enderle)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經濟責任、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其中環境責任主要是指“致力于可持續發展——消耗較少的自然資源,讓環境承受較少的廢棄物”。

近年來,我國的環境破壞日益嚴重,頻繁地出現了類似陜西“鉛污染”事件(2009)、海正藥業超標排放和違規排放污染物致癌事件(2011)、云南曲靖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廢料鉻渣非法傾倒致污事件(2011)、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2012)、全國范圍內“霧霾”天氣(2013)等環境污染問題。十報告正式將生態文明建設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統籌構成“五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當前生態環境問題的清醒認識和治理決心,這也使我們充分認識到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而從早期的PM2.5到如今的PX事件,社會輿論所關注的焦點漸漸從環境的檢測數據轉向了污染的源頭——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缺失。對于污染源頭項目的管理,政府機關的作用舉足輕重。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重要主體的政府機關應該重視對企業保護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

二、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自我形成機制與外部監督機制

(一)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內部聚集與外部保障

企業若要謀求長遠發展,環境責任的履行將成為其必須面對的一項任務。為了更好地履行環境責任,企業必須樹立環境責任意識。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可以從內部聚焦和外部監督兩個方面來進行考量。

1.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內部聚焦

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首先應當從自身做起,在企業的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與企業文化等方面均應體現出其對企業環境責任的重視,使環境責任由內而外體現在企業中。

在培育環境責任意識的過程中,企業應當在戰略規劃中體現環境責任理念。企業戰略規劃是指依據企業外部環境和自身條件的狀況及其變化來制定和實施戰略,并根據對實施過程與結果的評價和反饋來調整,從而制定新戰略。完整戰略規劃的首要條件是可執行性,它主要體現在企業發展方向和企業資源配置策略兩個方面。在企業發展方向上,就應當體現出企業的環境責任意識。企業只有在自己的發展方向中融入環境責任的要素,才能指引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看到自己所應履行的環境責任,才能在發展中不偏離自己認真履行環境責任的軌跡。企業資源配置策略直接決定了企業戰略規劃的可實施性。為了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必須在企業資源配置策略中為其作出相應的資源安排,才能夠為企業環境責任的培育提供足夠的資源保證,確保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順利實施。

企業的組織結構是企業全體成員為實現其組織目標,在管理工作中進行分工協作,在職務范圍、責任、權利方面所形成的結構體系。企業的組織結構是企業在職、責、權方面的動態結構體系,其本質是為實現組織戰略目標而采取的一種分工協作體系,其隨著組織的重大戰略調整而調整。因此,若要培育企業的環境責任意識,必須在企業組織結構中安排相應的環境責任職權部門,以此來體現企業履行環境責任的意志,使企業員工能夠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企業對履行環境責任的重視。同時在組織結構中安排相應的職權部門對環境責任的履行進行監督。

企業文化是由企業的價值觀、信念、儀式、符號、處事方式等組成的特有的文化形象,是企業的象征,體現出企業的內涵,因此,企業的環境責任意識應當融入其企業文化中,并由企業文化來展現企業自身對于履行環境責任的理念和決心。同時一個行業成熟與否取決于其是否擁有極其強烈的自我意識,而在其自我意識中就應涵蓋企業的環保思維,即環境責任意識。如果把環境責任意識融入企業文化中,這對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具有相當大的價值。

2.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外部保障

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僅僅依靠企業自身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社會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來督促企業履行環境責任。這些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規制定機構、政府與行業、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互動及其同行業企業之間的利益沖突等。

法律法規制定機構所制定的相關政策具有強制性。培養企業的環境責任意識必須由強制開始,為企業履行環境責任提出約束。只有這樣才能夠讓企業意識到自身所應負擔的環境責任。雖然在我國的《環境保護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均對企業環境責任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是目前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仍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環境保護法的價值定位、指導思想還不清晰,法律體系還不完善等。所以對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仍需要相關機構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來進行督促。

政府與行業、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互動對于企業的影響不同于法律法規制定機構對企業的影響,其更多地傾向于一種引導作用與監督作用,引導企業向著更利于社會發展的方向前進,同時對于企業的行為進行監督。因此對于企業環境責任的履行,政府與行業、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互動能夠引導企業首先意識到其自身所應承擔的環境責任,進而自覺樹立環境責任意識。同時政府與行業、社會公眾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互動還能夠及時監督企業對于環境責任的履行,及時引導企業糾正其偏離環境責任履行的行為。

同行業企業之間的競爭對于企業自身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是企業在市場中得以生存的關鍵。而對于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同行業企業之間的競爭同樣十分重要。如果在競爭中履行環境責任能夠成為一種優勢,則更多的企業將選擇履行環境責任,從而培育出其自身的環境責任意識。但是現階段履行環境責任與否并未成為同行業企業之間競爭的一種要素,這就需要社會的努力。只有在競爭中能夠作為一種優勢項目,環境責任履行才能更快地為企業所理解和接受,并督促企業培育其自身的環境責任意識。

(二)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自我形成機制和外部監督機制

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在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而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又是漸進的,無法一蹴而就,更需要全社會的努力。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需要企業自身的內部聚焦和社會各界的外部保障,由此就需建立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自我形成機制與外部監督機制。

1.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自我形成機制

一個企業若要謀求長遠發展,其內部必須有一套自我約束機制,此種約束能夠促使企業在謀求自身利益的同時承擔起其應承擔的環境責任,從而提高其自身的市場競爭力。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自我形成機制能夠很好地督促企業對自身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能夠使企業盡快地建立起自身的環境責任體系,并將履行環境責任盡快發展為自身的競爭優勢。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自我形成機制主要包括戰略規劃機制、組織機構適應機制與企業文化拉動機制。

(1)戰略規劃機制要求企業在制定自身發展戰略時將履行環境責任融入企業的發展方向與企業資源配置策略中。企業發展方向和企業資源配置策略是企業完整戰略規劃具有可執行性的基礎,將企業環境責任融入其中,有利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體現在企業的整體發展設想中,保證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具有可持續性與延續性。

(2)組織機構適應機制要求企業內部設置相應的環境責任機構,為企業環境責任的意識培育及履行過程保駕護航。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涵蓋企業的方方面面,需要有相應的責任部門來具體負責,根據企業自身的狀況來隨時調整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進程,同時對于企業環境責任的履行過程進行監督。只有在企業內部設立相應的環境責任機構才能使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真正放在企業的議事日程之上,而不是作為一種口號,持續不斷地在企業內部呼吁卻從未落在實處。

(3)企業文化拉動機制要求企業在自己的企業文化中體現出其環境責任意識,體現出其對于履行環境責任意識的決心,從而拉動企業對于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企業文化是企業的象征,體現著企業的內涵,只有將環境責任意識融入企業文化中才能夠使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貫徹于企業上下,也才能夠提高企業對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積極性。同時將環境責任意識融入作為企業象征的企業文化中還能夠提升企業在社會以及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2.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外部監督機制

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自身的戰略目標與企業外部的監督環境決定了企業的前進方向。所以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僅僅依靠企業自身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企業外部的監督。因此對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還應建立企業外部監督機制,主要包括法律約束機制、政府與行業的引導與監督機制、社會監督機制等。

(1)法律約束機制要求法律法規制定機構制定針對企業履行環境責任的相關法律規范,對企業履行環境責任提出強制性要求?,F階段我國的《環境保護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雖然對企業環境作出了規定,但是其要求相對來說比較籠統,例如環境保護法的價值定位、指導思想還不清晰等,同時沒有形成較為系統的環境責任法律體系。這些對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有百害而無一利,所以應當建立法律約束機制,對企業環境責任的履行提出具體的、強制性的要求,將大大有利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

(2)政府與行業的引導與監督機制要求政府與行業提出利于企業履行環境責任的相關要求,引導行業內形成以履行環境責任為優勢的風氣,同時對企業環境責任的履行實施監督。處于同一產業鏈并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之間的監督約束會促使企業承擔更多的環境責任。政府與行業的引導與監督機制不同于法律約束機制,前者對于企業更多的是一種引導與督促,而后者則更多的是一種強制性的要求,兩者之間互相支撐、互相補充,能夠為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保駕護航。

(3)社會監督機制要求各類社會組織、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公眾能夠組成聯盟,對不履行環境責任的企業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同時形成相應的訴愿表達體系,對企業的環境責任履行狀況實施監督。此種約束機制的影響力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而變得越發強大,同時對于企業的刺激性也變得更強。當電視、報紙等輿論媒體對企業環境責任履行狀況密切關注并及時報道時,便會對企業形成強大而無形的輿論壓力,督促企業承擔環境責任。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現階段對生活環境與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公眾的社會責任感也逐步增強,其對企業的監督力度也會加大,因此建立起完善的訴愿表達體系十分關鍵。

三、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

(一)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的理論分析

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不可避免地需要相應的激勵措施。現有的激勵措施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正向型激勵,即對于履行者給予一定的獎勵;一種是逆向型激勵,即對于不履行者進行處罰。在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過程中對于激勵措施的選擇無疑能夠對企業的行為選擇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選擇“獎勵式正向培育機制”還是“懲罰式逆向培育機制”是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指的是對于切實履行自身環境責任的企業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獎勵,從而使企業在履行自身環境責任的過程中獲利,以此來提高企業履行環境責任的積極性。對于企業來說,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能夠給企業在履行環境責任過程中提供動力,為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產生重要的推動力。但是對于政府來說,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雖然能夠促使企業積極履行環境責任,但是卻為政府財政增加了負擔。

企業環境責任意識“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指的是對于未按照要求履行企業環境責任的企業進行一定數額的經濟懲罰,從而使企業為未履行環境責任付出代價,以此來督促企業履行其自身的環境責任。在“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中企業往往會出于避免懲罰以減少損失的心態而履行環境責任,但是罰款的數額又成為了一大難題。如果罰款數額過低,則企業可能會在衡量其履行成本與懲罰成本后選擇接受罰款;若罰款數額過高,又可能出現政府部門追求罰款收入而忽視對于企業環境責任履行的監管。另外,在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中極易出現企業賄賂相關官員以避免相關懲罰的情況,從而助長了貪污受賄風氣。

(二)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的博弈分析

對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能夠采取“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兩種方式,兩種方式各有利弊,現對兩種方式進行博弈分析。

企業承擔環境責任所付出的單位成本為I,得到的收益為R。以下主要使用博弈論方法分析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

1.假設

(1)企業均處于完全競爭市場的環境中,都是P——市場價格的接受者。

(2)C1為企業為履行環境責任所付出的凈成本,C1=I-R>0。

(3)C=C1+C2+C3。其中,C是單位產品總成本,它涵蓋履行環境責任所付出的凈成本C1、生產成本C2以及企業的治理環境成本C3。

(4)所有企業均以單位產品的成本定價,不考慮規模經濟。

2.“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博弈分析

(1)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

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指的是對履行企業環境責任的企業來進行一定數額的經濟獎勵,獎勵A≥(C1+C3),因此A-(C1+C3)≥0,則博弈矩陣即為表1。

在“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的情況下,履行環境責任企業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與此同時也使得沒有履行環境責任的那些企業出現了虧損。因此,表1博弈矩陣便具有了唯一納什均衡,即(履行,履行)。

(2)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

所謂的“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就是對未履行企業環境責任的企業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B≥(C1+C3),因此B-(C1+C3)≥0。博弈矩陣即為表2。

在“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的情況下,履行環境責任的企業顯然擁有成本優勢,而未履行環境責任的那些企業則出現虧損。因此,表2博弈矩陣便具有了唯一納什均衡,即(履行,履行)。

“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各有利弊,“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能夠促進企業對履行環境責任具有更高的積極性,但與此同時卻給政府財政增加了負擔;“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能夠督促企業履行環境責任,但容易出現以罰代管的惡劣局面。由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獎勵式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逆向培育機制”各自擁有其自身的特點,能夠在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過程中發揮不同的作用,選擇“獎勵式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逆向培育機制”相結合的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機制無疑能夠為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保駕護航。

四、構建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機制的基本架構

一個企業如果要增強其核心競爭力,則必須承擔起環境責任,不能以損害公眾利益為代價來為自己謀利,應當自覺減少排污,或者在排污后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使危害降到最低。企業要想贏得市場,贏得消費者,必須承擔起基本的企業社會責任,從而贏得社會對其的支持以及公眾的認可與信任,得到較為忠實的顧客群,為自身發展獲得最基本的保障。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對于企業的期待正在發生改變。企業環境責任的履行已經成為社會公眾對企業關注的重點內容之一。但是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培育是漸進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長期的努力。

企業環境責任意識的形成需要一個過程,而且極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污染卻日日危害著人們。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種多維度環境責任意識培育機制。在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過程中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應當建立自我形成機制與外部監督機制相結合、“獎勵式的正向培育機制”與“懲罰式的逆向培育機制”相結合的多維度環境責任意識培育機制,多角度對企業環境責任意識進行引導與監督。同時現今社會是一個變化的社會,企業的外部環境都處于不斷的變化中,對于企業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要求也在不斷變化,所以應當建立環境責任意識培育機制的聯動機制,針對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調整環境責任意識培育的方式、方法,從而使企業從被動履行環境責任轉變為主動承擔環境責任。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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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建發,.我國企業環境報告:現狀、需求與未來[J].會計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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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社會責任、誠信、可持續成長等問題,越來越成為企業在實踐中難以回避的話題。隨著研究的深入,人們發現企業具有雙重性:一是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它有經濟屬性;二是作為人類社會的一種組織形態,它又具有社會屬性。當今社會,人本主義思潮對世界的影響日益深遠,范圍日益擴大。要求企業重視經營行為對社會、對人類的影響也就成為理所當然。因此,企業的目標定位應由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管理理念,向追求企業可持續成長的管理觀念轉變,把追求利潤與對社會負責統一起來。

在知識經濟時代,在產品、技術、知識等創新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企業的可持續成長已成為現代企業面臨的比經濟效率更為重要的課題,一個比管理效率更難實現的目標。同時,也有大量的企業實踐證明,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的贏利有一種積極的影響和巨大的好處。其中包括:提高企業聲望,減少企業運作成本;提高銷售率和客戶回頭率;更容易招募到優秀員工和激勵員工的積極性;減少常規性錯誤和事故;提高員工生活質量,增加企業贏利。所以,從根本上講,企業的社會責任與贏利并不是對立的,現代企業所推崇的回報大于索取的哲學原則,用雙贏思想超越二元對立思維,也逐漸在改變企業的目標與標準。

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是什么?在我國,有不少人認為就是企業做好事,比如捐款建希望小學、救災、救濟貧困地區等等。這是一種片面認識。現代企業管理理論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由三個元素組成,即企業的市場、監督及自愿行為。

人們在鑒別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時,首先評判的是顧客、社會在這個企業心目中的地位、角色。比如,北京同仁堂藥店的創始人留給后人一幅對聯是:“炮制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從對顧客的態度可見同仁堂的企業精神核心。所以同仁堂的聲譽與其藥品質量一樣,給顧客和社會的印象是可靠二字。然而有些企業,特別是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企業行為,其社會責任程度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北京首都機場,有心人統計,從進入機場侯機大廳辦完所有手續到登上飛機,起碼要走600多m。同樣,到京出港,要穿過長廊,上下電梯,走500多m。乘客很不方便。所以機場完全是以管理者為中心,而不是以乘客為中心。這種缺失人性化的管理很難說有較高的社會責任。一些發達國家的機場則是以乘客不同流向確定管理模式,乘客不必穿梭奔波,以最少時間、最短距離一站式登機。所以,企業的社會責任并不是高深莫測的理論問題,而是隨時隨地發生在你我之間。企業的社會責任是通過對顧客態度的市場行為體現出來的。

企業不相同的社會責任也表現出了不同的價值觀。美國蘭德公司調查結論認為,社會責任感很強的企業其價值觀共同的特征是:人的價值高于物的價值;共同的價值高于個人的價值;客戶價值和社會價值高于公司價值。那些能夠持續成長的公司,盡管他們的經營策略和實踐活動總是不斷適應變化的外部世界,但都能始終保持著穩定不變的超越利潤最大化的核心價值和基本目標,并成為企業的精神文化基礎和長壽的基因。

在人們逐漸關注企業的社會責任時,社會責任國際于1997年制定了全球第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SA8000。該標準是根據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以及世界人權宣言而制定的。它是世界上第一個以社會道德責任標準來規范組織道德行為的新標準,并依據該標準的要求審查、評價組織是否與保護人類權益的基本要求相符合,它不僅適用于發達國家,也適用于發展中國家;不僅適用于工商企業,也適合于公共機構,SA8000可以代替公司或行業制定的社會責任守則。

SAI是一個NGO組織(非政府組織),所以它制訂的SA8000是一個自愿認證體系,還不是強制性標準,并非貿易壁壘。但一旦事實上被公認并施行,將對一國貿易產生較大影響。據統計,已經有200家跨國公司對其全球供應商實施社會責任評估和審核。只有通過這項審核,才能與之建立伙伴關系,如沃爾瑪、雅芳、家樂福等。有調查顯示,84%的荷蘭人、89%的美國人在購買消費品時都考慮這些標準。

“道德認證”、“社會責任”的字眼現在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跨國公司定單的附加條款中,一些沒有認證的企業出口開始受阻。德國進口商協會已制定了《社會行為準則》,規定德國進口商應對其國外供應商的“社會行為”進行審查。并且,該準則有可能被其他一些國家的進口商協會所采用。美、法等國家的有關貿易組織正在討論,準備把企業是否通過SA8000認證作為他們選擇供應商的依據。

目前,發達國家越來越多的企業取得SA8000認證。我國從1995年以來,約有8 000家企業被外商要求做SA8000認證,而目前國內通過這一認證的企業還不到100家,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一帶,長三角地區大概有20家左右,其他地方幾乎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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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龔志文,景德鎮陶瓷學院工商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企業管理,江西 景德鎮,333001

[中圖分類號] F272-0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23(2012)08-0018-0003

隨著經濟區域化的不斷發展,區域特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勞動者權益、商業倫理以及對利益相關者和社會承擔責任,已經成為企業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成為提升區域形象和區域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自1924年由英國學者歐利文·謝爾頓(Oliver Sheldon)[1]提出企業社會責任(CSR)以來,企業社會責任得到了迅猛發展。1971年,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用“三個同心圓”來定義企業社會責任?!叭齻€同心圓”認為,企業首先要履行經濟職能的基本責任,并且企業履行經濟功能要與社會價值觀和關注重大社會問題相結合,同時企業必須履行更廣泛的促進社會進步的不明確的責任[2]。1979年,Carroll用“金字塔”定義企業社會責任。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分為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四個范疇[3]。Elkington(1997) [4]提出的“三重底線”理論認為企業行為要滿足經濟底線、社會底線與環境底線。

20世紀90年代,國內學者劉俊海[5]、盧代富[6] 李偉陽等[7]、王世權[8]等學者對CSR的概念進行了界定,多從政府或社會俯瞰企業的單一視角進行研究,還沒有學者從區域角度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實現機制。因此,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對CSR概念進行深入研究,不斷豐富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構建適合中國特定背景的區域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模型和實現機制,是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理論和實踐的一項重要課題。

不可置疑,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作為全國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統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經濟示范區和中國低碳經濟發展的先行區,該經濟區的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是一項十分緊迫而重要的使命。有基于此,本文試圖運用系統分析的思路和方法,結合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建設中的機遇與挑戰,探討該區域企業社會責任實現機制模式及相應路徑。

一、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機遇與挑戰

(一)機遇

第一,從宏觀環境看,可持續發展成為廣泛共識,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成為基本國策,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第二,隨著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深入推進,鄱陽湖地區作為中部的重要增長極,面臨著重大機遇;第三,近二十多年來,江西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其中山江湖工程是江西實施時間最長、涉及面積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的宏偉工程。特別是“十一五”以來,江西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建立標本兼治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實行項目準入的環保部門否決制、環境責任追究制、生態環境一票否決制,將節能減排納入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指標,成效顯著。

(二)挑戰

第一,隨著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推進,能源資源需求將大幅增加,節能減排任務更加艱巨,環境保護壓力更加突出;第二,承擔社會責任的經濟基礎先天不足。區域競爭力較弱,優勢產業和優勢企業不多,工業傳統產業比重過高,高新技術產業比重偏低,產品結構多為原料型、資源型;第三,重開發、輕保護的傳統發展模式慣性依然較大,有利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政績綜合考評體系尚未建立,有利于促進資源整合、強化污染綜合防治的宏觀統籌機制仍然存在障礙;第四,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普遍淡薄,對社會責任重要性認識不夠。認識上的滯后性使得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地方政府及社會各界力量以企業社會責任為專題內容的推進工作仍處于萌芽狀態。

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協同推進機制模式的構建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作為一個特殊的主體功能區域,有其不同的現實背景和時代要求,因此其實現機制的構建也有差異。企業社會責任協同推進機制構建應該與當地的政府、社會環境和企業發展情況結合起來。第一,由于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大部分企業還沒有自覺形成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仍處在被動應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階段,鑒于此,僅僅依靠企業內部力量來推動其承擔社會責任并不現實,必須加強外部壓力。同時實踐顯示,企業社會責任外部推進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政府主導進行,另一種是由非政府組織(NGO)力量從社會推進。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NGO的權威性不夠,消費者維權意識差,勞工運動的社會影響作用較小,要推進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尤其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而且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國企實力強大,國有企業與政府有先天的緊密關系,因此,也有利于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企業社會責任實現機制。第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消費市場和投資市場還遠未健全,單純依靠市場調節也不能完成這項系統工程。第三,當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時代賦予了其特殊的使命,促進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轉變發展方式,成為主旋律。從地理版圖看,涉及38個縣(市、區),國土面積5.12萬平方公里,所以企業社會責任尤其需要各層級政府和各地政府的積極引導和協調,需要社會多方共同參與。因此,筆者認為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實現機制應為:堅持以區域經濟與生態協調發展為前提,以不斷創新發展為手段,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企業自律、多方監督”的動態機制,通過體制和機制的不斷創新,企業社會責任從低層次向高層次演化。

具體而言,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協同推進機制包括如下四個子機制:

(一)責任市場機制

責任消費和責任投資是國際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重要推動力量。Mohr等認為,影響企業策略的主要變量是責任市場的規模以及消費者對責任產品的偏好強度[9] 。從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目前的情況來看,責任消費和責任投資市場還遠未健全和完善,因此,迫切需要政府通過政策來引導和規范。同時,財政、工商、質監、勞動保障等部門要提供相關扶持,配套政策,完善責任市場環境。就消費者而言,要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提高維權實力,積極促進責任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制度保障機制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發展仍處于較低階段,政府作為制度保障機制的主體,其角色至關重要,應發揮主導作用。第一,制定和完善有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自身特征的地方法律及政策法規,為企業社會責任推進提供行動的支持和依據。第二,轉變政府職能和加強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能力建設。地方政府要轉變傳統的GDP一元經濟社會發展評價標準與政績觀,以推動者、規制者和監督者的身份,運用相應政策,激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同時地方政府要提高認知能力、組織能力、決策能力、專業能力和自律能力,認真落實政府部門的服務職能。第三,努力消除區域內不同地區的制度壁壘,整合區域經濟資源,培育和促進區域企業社會責任文化環境。針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地理區域跨度較大的現實,應成立專門負責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機構,制定、協調和整合各層級政府和各地政府,以及各職能部門之間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政策和措施。

(三)監督機制

監督機制由監督、評價和信息三個子機制組成,除了政府以外,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環保組織、消費者協會、工會、媒體、高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公眾的作用,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會責任監督機制,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后監督的完整體系;打造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的“鄱陽湖生態開發區標準”,進行政府指導監督下的第三方機構評估或認證,并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指導和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升經營水平,將責任轉換成“新型生產力”;規范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全面性、連續性,向企業及其利益相關者反饋信息。

(四)企業內部機制

首先,企業管理者必須具有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素質和能力,樹立正確的企業責任觀,增強使命感。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高層管理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度明顯不夠,為此,要加大社會責任意識的培訓和宣傳力度。其次,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多數企業的社會責任行為往往是短期性、臨時性和片面性的,很少將社會責任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相關聯。因此,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現狀,實施責任型戰略,提升競爭力,應把社會責任,特別是倫理的和自愿的社會責任,作為一種長期的戰略目標始終貫穿于經營活動之中。最后,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建立系統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制度。重塑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由利益相關者的代表加入企業董事會,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同時,企業通過組織制度的確立,使社會責任管理更為正規化、日?;蛯iT化。

三、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實現的路徑選擇

實現機制本身是一個需要不斷培育和完善的動態過程,需要根據企業所處的區域特點、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企業自身的現實特征,通過選擇具體的社會責任實現路徑來實現。新時期,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發展進程中最顯著的現實就是:在生態和經濟協調發展中加速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因此,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推進的路徑可以概括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以生態和經濟協同發展為目標,以工業化、城鎮化為切入點,走推進企業社會責任與實現工業化、城鎮化結合之路。

(一)始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是一個欠發達地區,相對來說,其企業社會責任推進起步較晚,歷史、現實背景特定。地方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通過政策法規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推進作出整體部署,將企業社會責任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著力點,堅持經濟、社會和環境平衡發展的戰略。從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來看,從區域自身實際出發,將推進企業履行法律責任為重點,促使企業嚴格遵守勞動保障、勞動安全衛生、消費者權益保護、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同時,引導和鼓勵企業和企業家積極履行道義責任。在構建與實施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中,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

(二)在城鎮化建設中推進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當前,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堅定不移地統籌城鄉發展,著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鎮化,在此進程中,企業要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通過到鄉鎮出資辦廠、開設分支機構或是投資農村項目,在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中樹立企業公民的良好形象,特別在對員工承擔責任時,要主動為農民工解決工資待遇、福利保障問題出策出力。在把小城鎮建設成輻射和帶動農村發展的消費中心、生產要素集散中心、“三農”服務中心、社會保障和公共社會服務中心的進程中,有所為有所不為。

(三)通過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平臺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由于歷史原因,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主要是以資源加工型的低端產業為主,產業規模比較小。要想實現跨越式持續發展,必須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促進項目集聚、產業集群,打造沿江、沿線特色產業集群,以此構建以生態農業、新型工業和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產業體系。從產業集群的治理結構來看,無論是全球價值鏈治理還是網絡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均是非常重要的約束條件[12]。因此,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推進主要從“誠信、維權、環境、和諧”四個方面構建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重點放在構建企業社會責任誠信體系,通過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平臺,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四)通過大力發展社會責任投資推進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企業社會責任,要大力發展和引導社會責任投資。一方面,通過政府的積極引導將社會投資向符合社會責任投資理念的領域集聚,在采購、投資和對企業的資助等方面實行企業社會責任標準認證制度,對社會責任達標企業在政府采購、投資項目的投標、申請科技發展基金、報關、企業年檢、各類認定、補貼資助等便利措施等方面予以支持,在信貸政策上充分體現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政策。另一方面,大力發展社會責任中介和相關評級機構,為責任投資提供信息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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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盧代富.企業社會責任的經濟學和法學分析[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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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善 企業之善 善的層次 善的循環 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具有經濟法人資格的一種營利性經濟組織。企業是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從定義分析,營利是企業存在的物質基礎。在這種理念指導下,部分企業為了營利而不惜損害消費者和員工的健康和利益,三鹿奶粉事件、黑磚窯事件都是如此。如果企業的存在只是為營利而營利,只注重其經濟性而忽視其社會價值,不關注社會責任,這樣的企業不可能持續發展。

企業需要靈魂,這個靈魂就是價值觀。企業價值觀是什么,關系著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這個問題不明確,企業為利益而損害消費者的事情就會一直存在并惡性循環下去。

企業發展“善”的意義

企業要生存發展,需要社會和諧有序;社會和諧,有助于企業的生存發展。俗話說,和能生財。善,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是企業價值觀的核心和基礎。只要人們之間能以“善”的思想規范自己的行為,企業能以“善”進行生產,參與社會活動,人與人,人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和社會及環境之間就能最終實現和諧相處。

中國歷來有“善”的傳統,孟子說:“人生皆有善性”。他還具體地定義了善即仁義禮智四端,“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大學》首章也開宗明義:“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這是《大學》的“三綱領”。所謂“明明德”,就是發揚光大人所固有的、天賦的光明道德。所謂“在親民”,是指發揚了善性之后,即從事治民。治民要愛人民。所謂“止于至善”,就是要求達到儒家道德的至善境界。

企業,應該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特別是其生產活動由人開始,產品最后由人消費。從這個層面上說,企業應該是有“善”存在的,也是發揚善的途徑和平臺。

善與企業之善

(一)善的內涵

在哲學上,善被認為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是具體事物的運動、行為和存在,對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的生存發展具有正面意義和正價值,是具體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會和絕大多數人生存發展的特殊性質和能力,是人們在與具體事物密切接觸、受到具體事物影響和作用的過程中,判明具體事物的運動、行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滿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產生了稱心如意的美好感覺后,從具體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來的,有別于惡的相對抽象事物或元實體。

由于善所產生的正面意義和正價值的大小不同,范圍不同,自然也有就大善、小善之分。

總的來看,善可以分為三個層次:最低層次的目的之善;中間層次的義務之善;最高層次的直覺之善??档抡J為事物就其本身是善的。因為這樣行為是善的,我追求善,所以我選擇了這樣的行為,這是善作為目的的本質意義。著名學者黑格爾認為,作為義務的善,并非把善本身作為義務,而是把向人行善作為義務。因此,人在這里是主體的終極目標指向;正是滿足他人利益的需求構成了主體善行發生的直接動因。最高層次的直覺之善,其主體與客體實現了最完善的同一,客體本質上已等同于主體,客體的利益已經同化為主體的利益。所以,主體會把由自己生存與生活本能所激發的全部熱情與意志力都傾注到自己的利他行為之中。表現在外,主體的行為就是一種大公無私、毫不利已的行為。

(二)企業之善的內涵

善,是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是密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它與生產服務活動同樣重要,并伴隨著生產服務活動始終,企業必須對此予以重視。企業之善,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首先是責任之善,這是企業善行的最低層次。其涵義主要包括:為社會提供質量過硬、性能安全、健康環保、服務周到等產品或服務,為員工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和健康愉悅的工作氛圍。企業生產的產品首先不能是損害消費者利益和健康,其生產不能是破壞環境的罪魁禍首,其服務不能是人際關系矛盾的源頭,其員工不能是勞無所得,身心受到傷害,而應該做到“修已以有用”,“修已以安員工”,這是企業存在的最低要求,所以說責任之善是企業扇形的最低層次。

其次是目的之善。企業生產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該有助于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和工作效率,解決人們生產生活中的困難,推動生產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解決人們日益增長的科學文化需求與落后的生產力之間的矛盾。當然,企業主體的善行在滿足他人利益的需求時,應該要求該需求是健康的、合法的,有一定價值的,不損害他人身心健康,不會破壞自然、社會環境的,或者引導低俗之風,企業主體的善只能是雪中送炭或錦上添花,不能是助紂為虐。

最后是直覺之善。當企業通過自己的善行取得社會的認同,經濟利益得到一定的滿足,經濟實力得到增強時,所得利益不是用來滿足個人或企業的奢侈消費,而是取之于社會,用之于社會。企業的利潤除了上繳國家稅收外,還可以捐款、資助、慈善活動、創辦基金會等多種手段來回報社會。

目前,美國有各種基金會5萬多家,這些基金會承擔起了大量的社會責任,向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公共產品。這樣,社會財富就不僅實現了自身的財富循環,還參與了社會的大循環,辦企業也不只是賺錢謀生的一種手段,而是人生極有意義的、造福他人的事業。

本文認為,前兩個層次是與企業的生產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不能割裂開來,是自覺的,更是必須的,這是企業“修已”的要求,第三個層次是完全的自覺自愿,是建立在前兩個層次之上的,是一種更高層次的善行,是“兼善天下”、“平天下”的表現。如果不注重前兩個層次而只關心第三層次,那只能是偽善。

善:企業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

企業是市場主體,更是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社會大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其存在不可能獨立于社會,與社會的聯系密不可分。

企業的發展壯大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需要政府對社會的管理,政策支持;需要市場需求;需要人才的支撐。企業的發展得益于社會,企業也應當承擔恰當的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涉及經濟、文化、教育、環境等方面。

2000年7月聯合國正式啟動“全球協議”,該協議號召公司遵守在人權、勞工標準和環境方面的九項基本原則,該協議的內容是:企業應支持并尊重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絕不參與任何漠視和踐踏人權的行為;企業應支持結社自由,承認勞資雙方就工資等問題談判的權力;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有效禁止童工;杜絕任何在用工和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鼓勵無害環境科技的發展與推廣。

同時國際上也開始進行SA8000即“社會責任標準”認證,對企業進行道德方面的要求。通過SA8000認證工作的開展,確保供應商所供應的產品,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

綜上,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環境問題,勞動者保護問題,網絡健康問題等逐漸被人們所關注,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相處問題也日益得到社會各有關方面的重視。企業,再也不能是只關注經濟效益的純經濟組織,而是一個與社會和諧共生的社會組織,其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還必須要承擔文化、教育、環保等方面的責任,而這些,都是企業“善”的本質要求。

企業之“善”的可行性

(一)從我國古代思想來看

善,不是企業的負擔,而是其長期存在和發展的必要行為。老子說,“圣人不積,既以為人,已愈有;既以與人,已愈多”。其意思是:道家的圣人不積累財物,他盡量用財物幫助人,而自己卻愈加富有;盡量把財物贈給人,而自己卻愈發增多。“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生財要取之有道,仁者“生財”是用來發展“仁”的事業,讓“仁”的事業久遠,“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生財”是實現“仁”的事業的手段。其最終目標就是企業直覺之善的最高層次,追求“達則兼善天下”的理想,實現救世濟民的遠大抱負。

(二)從日韓思想來看

韓國企業家李秉哲也說過:“從一開始就只把賺錢作為目標是不能成就事業的,于世有益的必要事業,必然會繁榮興旺,事業繁榮興旺起來,錢自然就會賺到手”。“企業家的本領不在單純賺錢上,而在于企劃有前途的事業,并堅定的實現其事業”。

日本企業家吉田忠雄創辦并領導著一個聞名全球的公司:“吉田工業株式會社”, 簡稱YKK(英文全稱Yoshida Kogyo Kabushibibaisha),將普通的拉鏈發展到和松下、索尼、豐田一樣,成為世界市場競爭中優秀的日本工業產品的象征,其依靠的就是“善的循環”理論。吉田解釋說:“不為別人的利益著想,就不會有自己企業的繁榮”,在其內容上他也做了具體地說明。他說:“我一貫主張辦企業必須賺錢,多多益善。但是利潤不可獨吞。我們將利潤分成三部分,1/3 以低價的方式交給消費者大眾,1/3 交給銷售我們公司產品的經銷商及人,1/3 用在自己的工廠”?!叭绻覀儾シN善的種子,予人以善,那么,善還會循環歸給我們。善在我們之間不停地循環運轉,使大家都得到善的實惠”。

(三)“善因營銷”理論

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的“善因營銷”,就很好的處理企業行善和發展之間的關系。該理論兼顧了企業、消費者和社會的利益,將企業與非盈利機構,特別是慈善組織相結合,將產品銷售與社會問題或公益事業相結合,在為相關事業進行捐贈、資助其發展的同時,達到提高產品銷售額,實現企業利潤,改善企業社會形象的目的。實際上,它把企業之善提升到了戰略的高度。

結論

綜上所述,善,是人之本性,是企業價值觀基石,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基礎。只要每個人,每家企業都能遵循“善”的理念,向社會奉獻自己的善心善行,就一定能夠實現社會的和諧共生,共同發展,在實現“達則兼善天下”的同時,實現社會“善”的良性循環,也只有這樣,社會才能真正實現和諧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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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子.道德經.第八十一章.廣西民族出版社,1996

篇(8)

修訂后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包括基本指標與分類指標,其中基本指標包括利潤總額和經濟增加值指標(EVA),并對相關指標定義及計算公式予以詳細闡述。

1、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是指經核定的企業合并報表利潤總額。利潤總額計算可以加上經核準的當期企業消化以前年度潛虧,并扣除通過變賣企業主業優質資產等取得的非經常性收益。

2、經濟增加值

經濟增加值是指經核定的企業稅后凈營業利潤減去資本成本后的余額,即經濟增加值=稅后凈營業利潤-資本成本=稅后凈營業利潤-調整后資本×平均資本成本率。

其中,稅后凈營業利潤=凈利潤+(利息支出+研究開發費用調整項-非經常性收益調整項×50%)×(1-25%)。

調整后資本=平均所有者權益+平均負債合計-平均無息流動負債-平均在建工程。

為了規范資本成本的計算,國資委也對資本成本率作出了規定。國資委明確規定,央企資本成本率原則上定為5.5%;承擔國家政策性任務較重且資產通用性較差的企業,資本成本率確定為4.1%;資產負債率在75%以上的工業企業和80%以上的非工業企業,資本成本率上浮0.5個百分點。資本成本率確定后,三年保持不變。

二、指標解析

1、引導央企做強主業,提高發展質量

國資委限制央企涉及非主業投資,引導央企通過主業經營取得好效益的意圖明顯。從上述指標概念和計算公式可以看出,此次公布的新考核辦法充分體現了國資委對央企的考核以“主業價值”為重的新思路:央企的非經常性收益在基本指標得分計算過程中,均被列為扣除項。在計算利潤總額時,要扣除通過變賣企業主業優質資產等取得的非經常性收益;在計算企業稅后凈營業利潤時,對企業非經常性收益按減半計算,而對符合主業的在建工程,則可從資本成本中予以扣除。

在原有的考核體系下,為了增加利潤和效益(凈資產收益率)的最大化,一些央企的非主業投資亂象較為嚴重,熱衷于追逐股市、房地產和期貨等“見效快”的收益。此舉不僅擠占了原本應用于增強主業發展的資本資源,還往往帶有較大的潛伏風險隱患。以房地產為例,據一些媒體統計的資料顯示,約130家央企中,只有十幾家的經營主業是地產,其他央企的主業均與地產無關,但實際上卻有多達數十家的央企涉足房地產,想盡辦法以旗下地產公司參與房地產市場的爭奪。

上述現象的背后,是一些央企經營理念失當的癥結所在:熱衷于非主營投資、漠視主營業務的戰略投入,且在盲目多元化的過程中忽視多元化經營快速擴張的高風險等。長此以往,勢必會嚴重影響到央企主業核心競爭力的打造,削弱央企長久穩定的可持續發展根基。

以新考核指標體系衡量,那些通過土地等資產出售、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收益提升利潤總額的央企經營業績將現出原形,即原體系的考核排名若按新考核指標來評判,必將出現一些顛覆性的變化。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非主業活動對管理層業績的影響,可以對央企從事非主業經營的活動產生較大的限制影響力,央企非主業投資亂象也將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面對日益變化的新形勢和新挑戰,中企唯有做好自己的主營業務,突出主業、發展主業、做強主業,才是最科學的可持續發展觀。

2、強化權益資本成本概念,引導央企重視國有資本投資回報水平的提升

利潤總額指標是個絕對量指標,且只確認和計量債務資金的成本,沒有將權益資本成本從營業利潤中扣除。這樣計算出來的會計利潤會造成一種錯覺:權益資本是一種免費資本。從而使企業經營者忽視權益資本成本,忽視權益資本成本就容易忽視股東利益,不重視股東資本的有效使用。

經濟增加值指標的引入,就是要引導企業增強價值創造能力,提升股東資本回報水平。對央企經營者而言,國有資本及其權益如同企業有息貸款,不再是“免費的午餐”,其也是有最低成本率要求的。從國際上看,多數行業的資本成本率在10%以上,根據測算,我國央企應為7%~10%。國資委從中央企業的實際出發,本著穩健起步的考慮,參照了商業銀行3年期貸款5.4%的基準利率標準,將央企資本成本率原則上確定為5.5%。央企的盈利只有高出其最低資本成本(包括股權成本和債務成本)的部分,才是股東資本所取得的真正投資利潤。對國有資本而言,如果一個央企經濟增加值指標(EVA)為負值,即使利潤總額為正,也意味著資本成本要求尚未得到滿足,換言之,央企的經營運作沒有創造出真正的國有資本投資回報率,其主業經營仍處于失敗狀態。

以經濟增加值指標(EVA)作為考核的基本指標,對傳統以利潤總額來考核效益好壞的管理理念產生了重大沖擊:以前規模大、利潤高就是好企業,現在卻不一定。因為有利潤的企業也不一定真正創造了價值,經濟增加值(EVA)高的企業才是真正的好企業。通過用經濟增加值(EVA)的增長數額來衡量央企經營者的貢獻,將經營管理者的經營水平與股東的最低資本要求緊密掛鉤,可以反映經營者真正的經營管理水平并有效激勵經營者從企業角度出發,創造更多的價值,從而提升國有權益資本的回報水平。

3、進一步鼓勵央企加大培育自主創新能力等方面的投入

國內外知名企業的持續快速發展無一不是靠高科技取得所在領域技術和市場的“話語權”,靠自主知識產權及技術成果快速轉化保持本企業在領域內的“龍頭”地位,使企業進入不斷發展和攀升的良性循環軌道。因此,加大科技投入、貼近市場加強科技創新就應成為企業的自覺行為。

為鼓勵企業培育自主創新能力,國家通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作為企業應交所得稅稅額的加計扣除項,更多地抵減企業應交所得稅稅額,減少企業稅費的負擔。

在此次新增的經濟增加值指標的計算公式中,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作為稅后凈營業利潤的調增項,能加大央企考核分值,再次凸顯了國家鼓勵企業加大關鍵領域和占領未來制高點研發投入的戰略意圖。中央企業應切實擔負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任,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努力開創科技發展的新局面。

三、小結

篇(9)

中圖分類號: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13-0022-02

1 實證設計

1.1 變量設計與研究假設

現在國外關于社會責任的研究多借助于企業社會責任量表的運用。但是運用量表進行研究會有更多的不確定性如數據是否可靠等,而且難以獲得大量的樣本,研究結果受到質疑。在我國來說,針對我國國情的量表很少,基本上是借鑒國外的,但是國外的量表在中國的經濟環境中,其信度和效度讓人懷疑。因此,本文將通過利益相關者理論,本項目擬選取政府、員工、投資者、供應商、債權人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計量指標。本文采用王建瓊(2009)的部分企業社會責任指標:Y1:對政府的社會責任:Y1=(支付的各項稅費――收到的稅費返還)/ 經營現金流入;Y2:對員工的社會責任:Y2= 支付給員工以及為員工支付的現金/ 主營業務收入;Y3 :對投資者的社會責任:Y3= 支付的現金股利和現金利息支出/ 主營業務收入;Y4:對供應商的社會責任:Y4=應付賬款/ 主營業務收入;Y5:對債權人的社會責任:Y5=1/ 資產負債率。 上述指標y1―y4的經濟含義是企業每1元的收入會將其中的舵手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政府、員工、投資者以及供應商。指標y5的經濟含義是企業每1元的債務會有多少資產可以給與償還。

被解釋變量:企業社會責任;解釋變量:公司治理、企業經濟績效。

1.1.1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

(1)獨立董事比例(DLDS)。獨立董事由于不像內部董事那樣直接受制于控股股東和公司經理層,其超然的獨立性對保證上市公司的決策的合理、公開、公平,保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的作用。如果獨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中所占的比例過小,受董事會集體決策機制的限制,獨立董事難以對董事會決策過程施加影響,獨立董事的職能無法發揮。因此,我們得出假設1。

假設1:①獨立董事比例高的公司會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②兩職合一或分離(LZHY)。學術界針對董事長與總經理的人選是否兩職分離展開了激烈的討論。一部分學者認為,當今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如兩職合一,經理人可以擁有很多的自,可以更靈活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增強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另外一部分學者認為,兩職合一會使高層執行人員掌握了過高的權利,并嚴重消弱董事會、監事會等監管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的有效性,股東的合法權益難以保證。而且兩職合一對難以使董事會保持獨立性。由此,我們得出兩職合一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假設2。

假設2:兩職合一公司與社會責任存在相關關系,但是具體影響方向不是很明確。

1.1.2 企業經濟績效與企業社會責任

(1)凈資產收益率(ROE)。關于凈資產收益率與企業社會責任的關系,一直是學者爭論的焦點,一部分學者實證研究結果證明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濟績效是相反的,另外一部分學者認為二者是正相關關系,本文認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可以有更好的無形資產等,這有利于企業績效的提高,所以有假設3。

假設3:ROE與企業社會責任情況正相關;

(2)資產規模(size)。一般認為,企業規模越大,管理越混亂,成本越高,越不利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以有假設4。

假設4:資產規模越大,企業社會責任狀況越差;

(3)每股盈利(EPS)。每股盈利是企業經濟績效的一個重要指標。一般認為,企業經濟效益好,每股盈利高,更有利于搞好企業內部與企業外部的相關利益者的關系,即有利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同時也會降低成本,促使企業經濟效益更好,因此有假設5。

假設5:EPS與企業社會責任正相關。

各個變量如下:

解釋變量為Y1、Y2、Y3、Y4、Y5,被解釋變量為:兩職合一,合取1,分取2;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凈資產;資產規模,總資產的自然對數;每股收益,凈利潤/普通股總數;上年凈資產收益率,上年凈利潤/期初凈資產。之所以加入07年的凈資產收益率是有學者研究證明,上年的經濟績效對影響今年的經濟績效,進而影響企業的社會責任的履行,也就是說企業經濟績效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起到延續的作用。

1.2 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我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強化更多的是體現在上市公司中,由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更為規范,財務數據也較容易獲取,所以本為選取從深、滬兩市的A股制造業公司中選取樣本。本文主要選取的是2008年的會計年報,但由于需要控制前期績效的影響,因此同時選取了2007年的財務數據。剔除被ST、PT、財務狀況異常等之后,共得到研究樣本781家。本文數據來自銳思數據庫和CSMAR數據庫。

1.3 模型構造及數據處理

在檢驗過程中,我們首先進行相關性檢驗。各變量間的相關關系矩陣如下:

根據表,各個自變量之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性,即模型自變量不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在不存在多重共線性下,我們可以用spss軟件將樣本數據代入估計模型,進行回歸分析,得下表:

2 實證結果

從表我們可以看出R2最小的為企業對投資者的社會責任,數值僅為1.7%,最大的為企業對政府的社會責任為41%??傮w看來,模型顯著性不是很好。這可能與我國現有的社會主義特色市場經濟有關,也可能與各區域及制造業各細分產業的情況各異有關,因為這些上市公司分布在我國的各個省份,由于我國疆土遼闊,每個地方經濟環境、文化等有很大差異。又由于Y3的F值只有2.169,因此可以認定,Y3沒有通過檢驗,將其剔除模型。

由上表,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1)凈資產收益率這一變量通過員工社會責任和債權人社會責任的t檢驗,且回歸系數均為負。當用員工社會責任和債權人社會責任來衡量企業社會責任時,實證結果拒絕假設3。這可能的原因是由于我國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都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而國有企業經營中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企業存在著過重的社會負擔,這種負擔勢必會加大企業的經營成本,進而降低企業的績效。朱金鳳(2009)選取了滬市A股上市公司,也得出了企業經濟績效與企業對員工的責任負相關的結論。

(2)上一年的凈資產收益率這一變量通過了供應商社會責任的t檢驗,且回歸系數為負。同樣拒絕假設3,這可能是因為對供應商的利益保護短期內影響到了企業的產品成本。

(3)資產規模這一變量通過員工社會責任和債權人社會責任的t檢驗,且回歸系數均為負。當用員工社會責任和債權人社會責任來衡量企業社會責任時,假設4得證。

(4)每股收益通過了政府、供應商、債權人的社會責任的t檢驗,但回歸系數為政府和債權人社會責任為正,供應商社會責任為負。因此,選擇度量企業社會責任的變量不同,得出的結果也不同。因此,針對這一假設要分情況討論。

(5)兩職合一或分離沒有通過檢驗,也就是說實證結果拒絕了假設2,這可能是由于中國資本市場有效性不強,CEO受董事長牽制過多。

(6)獨立董事比例沒有通過檢驗,拒絕了假設1,這可能是因為中國的獨立董事沒有發揮起應有的作用,很多獨立

董事在其位不謀其政,也可能是因為獨立董事與董事或者CEO等存在諸多牽連,使其受后者的限制。

3 結語

實證結果表明,先階段公司治理和企業經濟績效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還不顯著。在企業經濟績效的變量中,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規模、每股收益對企業社會責任有影響,前兩者對社會責任負相關,后者與其有相關關系,但是用不同的指標表示企業社會責任時,每股收益對其的影響方向是不同的。在公司治理變量中,兩職合一和獨立董事兩個變量都沒有通過驗證。總之,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市場還是一個很新的概念,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反饋不是很敏感,這就說明了我國進行企業改革的必要性。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因為國有企業承擔過重的員工負擔、福利等壓力,造成經濟效益低下?!胺蛛x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推進失業、醫療、養老、住房等社會保障體制的改革與完善,使企業真正甩掉“包袱”、“輕裝上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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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經濟法的價值在于實現由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所決定的實質正義、社會效率、經濟自由和經濟秩序的和諧統一。企業社會責任作為經濟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毫無疑問,它應當對實現實質正義、社會效率、經濟自由與經濟秩序的統一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下面,筆者將通過分析企業社會責任與前述經濟法的三大價值的一致性,說明健全企業社會責任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有利于實現實質正義經濟法是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部門法,其根本目的追求社會的實質正義。然而,"正義就像是普羅休斯的面龐,變化無常,隨時可能呈現出不同的形狀,并且具有及不相同的面貌"。[1]在企業生產過程中,企業往往會產生很多的消極影響,如浪費社會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給利益相關者造成損害,而且,企業也不會主動履行社會責任,這樣對于受害者是極其不公平的,也與經濟法的實質正義的價值相違背。面對此種情形,政府應該運用法律手段,建立合理的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消除企業造成的消極影響。因為,良好的企業社會責任制度強調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公平分配,注重企業與勞動者、消費者、環境保護等弱勢群體的共同發展。這樣有利于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實現社會的實質正義。

第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制度有利于提高社會效率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制度要求法律的經濟效率和社會效率的統一。前者的含義是企業以最低的成本投入獲取最高的經濟利益,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后者的含義是在分配和利用社會資源時,法律從社會公共利益出發,實現社會資源的最佳配置。就經濟法而言,在市場經濟中,經濟法要求以市場為導向,鼓勵合法競爭,同時,對于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壟斷、不正當競爭等行為予以規制,以促進競爭,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業的社會效率。經濟法中的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更是要求重新分配企業、居民、勞動者、消費者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與責任。以企業對社會環境的影響為例,隨著現代化工業的不斷發展,企業的生產規模逐步擴大,生產能力顯著提高。與此同時,企業的不斷擴大也導致了環境污染、資源枯竭、廢物排放等社會問題的出現。

第三,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有利于實現經濟自由與經濟秩序的統一

法律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自由,盡可能地構建良好的社會秩序。[2]經濟自由與經濟秩序是經濟法體系中的構成要素之一,經濟法通過限制政府的權力,規范企業的行為,建立合理的經濟秩序。企業社會責任制度對經濟自由與經濟秩序的積極作用主要體現在,傳統意義的企業僅僅需對股東負責,對環境保護、開發資源、社區沒有強制性的法律義務與法律責任。然而,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之下,經濟法要求企業不能單純地考慮某一方主體的利益,而是應當承擔起對社區、對消費者、對社會環境等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責任。這就要求企業應當以企業的利益為核心,努力實現各方利益的平衡,建立完整的社會責任制度,唯有此,企業方才能夠得到社會的支持,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處于脫穎而出。[3]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與經濟自由與經濟秩序的統一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二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制度的現狀分析

第一,第一,企業社會責任制度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

我國制定了《公司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環境保護法》等部門法律來規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以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但是,如此多的部門法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其中存在嚴重的漏洞亟待完善。具體而言,《公司法》的第五條規定過于原則化、抽象化,本身缺乏可操作的實踐性,政府對公司的監管出現了失位的狀態,除此以外,并沒有更多保護利益相關者的法律規定?!懂a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企業的違法行為懲罰力度不夠,在市場經濟中,企業為了牟取暴利而進行違法生產,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這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宗旨不符。然而,根據這兩部法律的規定,消費者僅可獲得雙倍的賠償,我國并未規定真正的懲罰性賠償制度。例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乳業集團生產的奶粉含有超標的三聚氰胺成分導致眾多嬰幼兒患上尿路結石事件,成極具影響力的社會事件,社會公眾對此事件予以了廣泛的關注,雖然國家政府和相關部門也紛紛起動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但仍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多名嬰兒死亡,"三鹿"集團直接破產?!董h境保護法》的規定落后,迫切需要修訂,而且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制度沒有得到貫徹和落實。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企業對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但是不能夠受到應有的法律處罰。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約束機制,企業對自然環境的過度破壞,目前,我國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業廢棄物排放、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沙塵暴等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構建和諧中要著力解決的凸出問題。

第二,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中非政府組織的法制建設滯后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是指在現代社會中,獨立于企業和政府之外,存在于民間的按照章程規定運行的社會組織形式。它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中具有兩大功能:一是社會監督功能。二是中介功能。我國是傳統的"官本位"國家,政府在社會生活中占居主導地位。這種思想的存在,直接導致了我國的非政府組織大部分是政府部門派生出來的,一方面自身沒有獨立性,帶有嚴重的行政色彩,成立的非政府組織的工作重點依然是政府行為,無形中繼續強化政府的職能,忽視了行業利益、違背了非政府設立的初衷。另一方面非政府組織缺乏獨立性、資金來源和財政支持。

第三,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淡薄

我國大多數企業只從自身利益出發,注重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認為履行社會責任會增加了企業的生產成本,不能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忽略了企業對社會的責任。例如,2005年吉林石化公司違規操作導致本廠的苯胺裝置發生爆炸事故,引發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令人吃驚的是,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領導鄒海峰在爆炸當天的新聞會上稱,此次事件沒有給大氣造成有毒污染。故意隱瞞對水源造成的嚴重污染,這在后來被事實證明水污染是此次污染事件的重點,導致沿岸居民無法正常飲用水,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這說明了我國缺乏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的法律制度,缺乏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法律意識。

三經濟法視野下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對策

第一,強化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

政府要主動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構建完善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體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需要法律的約束,因此,政府應當制定法律,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到法制化的軌道。所以,政府應該以《公司法》為核心,解決《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部門法中存在的問題,使之形成完整的法律體系。[4]具體而言,一是將公司法第五條進行細化,明確規定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施細則,可以考慮在公司法中設立專門一章規定企業社會責任,規定企業應對哪些行為、哪些人員承擔責任。若企業不履行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尤其是突出對法律責任的規定;二是建立公司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筆者建議將對勞動者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資源的責任、對社區發展的責任、對社會福利、社會公益事業的責任這幾個方面全部納入到企業信息披露的內容。這樣既有利于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也有利于加快企業責任的法制化進程。

第二,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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