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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5-00-02
社會治理是一項龐大的、系統性工程,既是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又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改革處于攻堅期和深水區,社會穩定進入風險期,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十分繁重艱巨,社會管理面臨新情況新問題,因此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實現從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變。強調,創新社會治理,要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根本坐標,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推動管理重心下移,推動服務和管理力量向基層傾斜,實現從管理向治理轉變,激發基層活力,提升社區能力,形成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社會管理與社會治理的概念差異
(一)社會管理的概念
什么是社會管理?狹義的概念是指,社會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職能,與政治管理、經濟管理相對,指的是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中除政治統治事務和經濟管理事務以外的那部分事務的管理與治理,其所涉及的范圍一般也就是社會政策所作用的領域。
廣義的概念是指,政府和社會組織對社會生活、社會結構、社會制度、社會事業和社會觀念等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過程。它與狹義概念的區別主要在于,管理的主體除了政府,還包括社會組織。
(二)社會治理的概念
社會治理,是指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區以及個人等諸行為者,依法對社會事務、社會組織和社會生活進行規范和管理,最終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過程。
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不管是社會管理,還是社會治理,都是為了維護和達成社會秩序,對公民社會領域的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和社會活動進行規范和協調等管理過程,是對政府領域的行政管理和市場領域的管理。社會治理是社會管理的發展,作為一種理念,二者之間在主體、過程、內容等方面還存在較大的區別。
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性
創新社會治理,是指依據現階段的基本國情,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和經驗,順應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規律,探索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科學的社會治理機制,對現有的不合理的治理理念和手段進行改革,形成一套新的相輔相成的高效系統,以促進治理目標的實現。社會治理創新的目的在于形成更為良好的社會秩序,產生更為理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并強調“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因此,建立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系對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三、新常態下社會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社會治理取得不少可喜成績,但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及人民群眾的新期盼相比,仍存在諸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問題多發突發倒逼社會治理創新
當前,我國社會問題主要體現在:醫療體制改革失敗、教育體制改革問題眾多、住房問題、國有企業私人化傾向、社會分配不公等等。如:拆遷自焚事件、醫患糾紛案例、仇富現象……這些多發問題、突發事件倒逼我們的社會治理必須要進行創新,否則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社會流動性大
在推進的城鎮化進程中,使得農村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流動,不斷增強的社會流動,對社會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社會治理本身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社會治理雖然取得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觀念落后2、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3、公眾參與治理的熱情不高。
四、創新社會治理的舉措
黨的十以來,同志從黨和國家發展全局的高度,圍繞創新社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新思路新要求。這些新思想,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改革總目標相適應,是我們黨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的新發展。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解放思想不是脫離國情的異想天開,也不是閉門造車的主觀想象,更不是毫無章法的莽撞蠻干。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實事求是,必須堅持一切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從人民群眾的利益出發,既大膽探索又腳踏實地。加強社會治理建設,努力實現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要求執政黨充分意識到:要實現國家和社會的有效治理,就要改變原有的政府為主導的治理結構,確立多元化治理結構,實現從政府本位向社會本位的轉變。摒棄政府控制、管理、統治社會的觀念,樹立政府引導、服務社會、政府與社會合作的治理觀念。
(二)以人為本,源頭治理。同志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他還指出,社會管理主要是對人的服務和管理,說到底是做群眾的工作。一切社會管理部門都是為群眾服務的部門,一切社會管理工作都是為群眾謀利益的工作,一切社會管理過程都是做群眾工作的過程。這些重要論述,闡明了社會治理的本質要義和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著力點。
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必須走群眾路線,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社會治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必須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
當前,必須深入探究新時期新任務對群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積極探索改進群眾工作的新方法,把群眾工作貫穿于社會治理各方面、各環節,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因此,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最根本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時,要把治理工作重心從治標轉向治本、從事后救急轉向源頭疏導,建立健全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真正把好源頭關。
(三)多方參與,形成合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同志強調,“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機統一、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格局。這些部署安排和重要論述,反映了黨領導下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理念,體現了社會治理的重要特點。
社會治理必須發揮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促進共同富裕。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該管的事一定要管到位,不能推給市場、社會;該放的權一定要徹底放給市場、社會,不能職能錯位、越位、缺位。在社會治理上,既要充分發揮政府作用,也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充分調動政府和社會力量兩個積極性。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加速轉型期,社會組織存在著功能結構不合理、作用范圍有限、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等亟待解決的問題。社會組織發育不足,使社會整合尤其是弱勢群體和邊緣群體保護與整合變得困難,常此以往,不僅部分社會成員的邊緣化趨勢會加劇,而且整個社會也可能陷于無序狀態。因此,需要培育各類社會組織,提高公民的參與能力和參與意識,保障公民的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公民權利,以促進公民社會的自我管理和自治。
社會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強調賦予公民更多機會和權利參與政府公共政策,通過溝通、協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體制和機制,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讓公眾參與社會公共政策的討論,保證民意能夠進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四)堅持民主,依法治理。民主和法治既是人類社會治理的基本途徑,又是推進社會治理發展的制度性保障。缺乏民主的法治,容易走向專制,而沒有法治的民主,則容易走向混亂。因而,我們只有堅持民主和法治,社會治理改革才會有效地規范社會秩序,積極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同志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高度重視法治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他還強調要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這些重要論述,強調了法治在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闡明了推進社會治理的實踐路徑和目標要求,指明了開展社會治理的方向。
當前,我國的制度和法律都比較完善,但是在制度和法律的執行上、領導干部和公民尊法守法依法辦事的思想意識上都還存在不少問題,影響著國家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依法治國是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是現代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推進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增強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治理的思想自覺,進一步培育起全社會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堅定信仰,逐漸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用法治思維謀劃社會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難題,使社會治理各項工作步入法治化軌道。
創新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綜合性工程,牽涉到方方面面,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特點。因此,創新社會治理必須堅持立足實際、循序漸進的原則,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同時,以我國現有公共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體制為基礎,立足于現有制度創新,進一步完善社會治理創新實踐的發展環境。創新社會治理只有起點,沒有終點,新形勢下我們要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治理工作,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應有貢獻!
黨的群眾路線既是黨的生命線,又是黨的根本路線,這是群眾路線比較經典的描述。群眾路線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供了根本的價值指向,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必須堅持群眾路線。
創新社會治理要為了群眾。社會治理的任務落到實處,就是要維護群眾利益,與一切為了群眾的價值追求契合。為群眾服務,就是要處處想到群眾,為群眾打算,把群眾利益放到第一位。在創新社會治理中,要始終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落腳點,要從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抓起,社會治理的各項政策措施一定要適合當前群眾的覺悟水平和當前群眾的迫切要求。
創新社會治理要依靠群眾。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要依靠群眾,要承認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要走入群眾、發動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群眾參與是創新社會治理的典型特征,要不斷轉變觀念,從政府主導、包攬一切事務轉變為多方參與,共同治理,更要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政務事務的積極性,發揮人民群眾的主動性,肯定人民群眾的創造性,逐步形成現代社會治理中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群眾組織同政府管理互補、互動的良好局面。
創新社會治理要相信群眾。堅持以人為本,認清群眾才是歷史的主人,多向群眾學習、交流。要在工作中依靠群眾,在思想上尊重群眾,創造公眾參與的便利條件,提升群眾組織活力,加強互動,要使每個行動,每項政策,都要適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偏差,就需要及時糾正。在社會治理的過程中,應尊重人民群眾的主w地位,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意識。 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機制仍需完善
社會發展至今,我國所取得的各項成就有目共睹,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社會等方面都有長足的進步,但不可否認的是,伴隨發展逐步積累了一些矛盾,這對創新社會治理提出新的挑戰。
社會結構日趨復雜。群眾主體由單一化朝多元化發展,原來簡單的社會結構變得更為復雜,社會結構不再單一,群體訴求呈現多樣化,過去的傳統社會整合力量變弱,新的社會整合機制不健全,群眾工作對象日趨復雜,對社會治理提出新的要求。
群眾及社會組織參政熱情不高。在創新社會治理過程中,要求社團組織承接部分政府轉移職能,同時,群眾對政府行為進行監督、規范,防止政府與群眾價值產生偏差。我國社會組織參政議政能力較弱,且個別地方政府對社會組織干預過多,使其在組織、功能和活動方式等方面都過分依賴政府。許多公共服務都由政府直接提供,導致效率水平有待提高。
群眾參與機制亟待完善。在實踐過程中,我國已制定了一些群眾參與的基本制度和法律。但是,總體看來,我國群眾參與的制度還很不完善,政府對提升公民參政意識還不到位,執行還不到位,制度化建設還不成體系,水平不高,群眾參與的形式大于其實質意義,使得公眾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表達,影響民主政治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突出社會公平感
一切依靠群眾是我黨工作的力量源泉,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必須依靠群眾,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實現治理主體的多元化。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突出社會公平感。社會公平并不意味著社會中每個人平均占用社會資源,而是主張通過多種手段來彌補市場和政府的不足,從而實現社會總福利和人均福利的最大化,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公平公正感。社會存在矛盾是必然的,但長期存在于群眾中的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則會增強群眾的不公平感。積極妥善地處理好群眾中的矛盾和問題,是增強社會公平感的一條重要途徑。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擴大群眾參與。群眾參與可分制度內參與和制度外參與兩種途徑。制度內參與是指在政府主導下的群眾參與途徑,并且有嚴格的程序和內容限制。制度外參與不存在嚴格的程序和內容限制,具有較強的隨意性和自主性。
第一,群眾參與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作用。首先,可以保證社會治理過程中各項政策、規定的公共利益價值指向。公共選擇學派認為,從事政治活動和從事經濟活動的都是理性自利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在沒有有效監督的情況下,部分政策及規定制定者一有機會便會謀求個人或部分私利,背離公共利益換取個人或部門利益,在壟斷部門表現更為突出。此外,利益集團及個體的尋租活動也可以改變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導向,將社會治理中的公共政策變成某些人對行業的控制。群眾參與可以保證公共利益不被異化,可以使公共政策、規定的出臺更為公開化、透明化,公民可以獲得更多的知情權,從而進行有效的監督。其次,可以提高社會治理中政策、規定制定的科學性。科學合理的政策、規定要達到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確的目標導向,二是可行性強,三是可持續性,四是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群眾參與可以提升社會治理中各項政策規定的認可度和可行性,群眾自身參與和選擇的治理方式很容易得到群眾的廣泛認可和大力支持,使政策在執行中不會受到抵制。
第二,創新社會治理過程中注重對群眾參與的引導與規范。要不斷完善群眾參與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群眾參與制度、規范,約束政府工作方式,明確群眾參與的地位和效用;要避免走過場、花架子等華而不實的群眾參與;要切實尊重和落實群眾參政議政的要求,并確保人民群眾能夠在關系切身利益的事務中發揮積極重要的作用,積極引導群眾參與社會治理、通過參政議政,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使其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能落到實處。
第三,健全群眾參與的制度保障。應當承認,雖然我國在推動群眾參與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但由于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不均衡等諸多因素的制約,群眾參與實踐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要做到有效、廣泛、深入的群眾參與,除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的發展,以及民主意識的培養和提高外,還要有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障。
創新社會治理要堅持群眾路線,培育和規范群眾組織。“政社分開”是發揮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治功能的前提,要實現社會各類組織的合理分工,讓政府不再大包大攬,厘清界限,按照社會管理的規范,還原群眾組織的應有地位。同時,建立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治的良性互動,政府社會分開,是為了更好的合作,政府可以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把那些政府做不好、管理不好、管不到的事情堅決剝離出去。通過培育發展、購買服務等方式發展社會組織,“政社分開”可以提高效率、節約成本、提升水平,便于政府從紛繁復雜的事務中脫身,更好地致力于政府治理。二者除了相互促進,還可以相互監督,避免政府失靈與社會組織失靈,產生良性互動。
社會組織能夠承接政府轉移出來的部分職能,對傳統政府管理進行有效的拓展,有利于構筑多中心的社會治理體系,從根本上推動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轉變。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規范社會組織,與社會組織共同管理好社會事務,為群眾自治提供良好的軟環境;社會組織要主動培育參政意識,要明確與政府一道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形成所謂的“小政府、大社會”。
實現我國社會治理體制創新,要緊緊地把握好社會發展規律,由政府主導,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揮群眾及各種社團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激發社會活力,不斷循序漸近,產生良性互動,逐步把社會治理水平提升到一個新的、更高的水平。
社會治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要真正使社會治理創新“接上地氣”,增強對群眾訴求的回應能力,就應當從群眾路線入手,強化群眾參與理念,健全群眾參與體制機制,使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貫穿到社會治理工作的始終。堅持將黨的群眾路線與社會治理有機結合,是有效地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的關鍵所在。
著眼加強社會協同,持續發動群眾,探索創新社會治理新模式。社會治理的目的是為了使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充分發揮作用,真正做到當家作主。在社會治理中貫徹群眾路線,就是要求政府將滿足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最高標準,就是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從群眾的反映中發現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針和政策;就是要了解和掌握群眾需求和利益,總結提煉群眾的意見,形成社會治理的具體措施,并外化于群眾的自覺行動。為加強社會協同,持續發動群眾,克拉瑪依區以構建“網格為主、條塊結合、梯次管理、逐級負責”工作格局為導向,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網多責、一格多員”網格化精細管理的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探索并建立健全社區管理服務、綜治、法治、社會矛盾化解等長效工作制度,從而引導和保障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積極發揮人民群眾的參與熱情和創造力,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著眼夯實基層基礎,堅持服務群眾,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服務水平。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社會治理的艱巨性,加強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和貫徹群眾路線的戰略重點,就是要著力服務好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其本質和核心就是“為人民服務”。這就要求,政府要轉變觀念,由管理者的角色向服務者的角色轉變,真正做到把人民群眾贊成不贊成、滿意不滿意、支持不支持作為社會治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服務群眾方式,寓社會治理于服務之中,從而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根本轉變。“五百”工作機制是克拉瑪依區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的有益探索,其著力從關注百姓身邊的小事做起,進一步推進社會治理重心下移,使機關干部和社區工作者更加深入居民、深入實際,實現信息在一線掌握、呼聲在一線傾聽、政策在一線落實、問題在一線解決、工作在一線檢驗,極大地夯實了服務治理基礎,提升了新形勢下社會治理與服務工作的細致化、具體化和可操作化水平。
著眼運用現代科技,真誠貼近群眾,不斷破解社會治理新課題。現代科技對于社會治理的核心價值和作用,在于促使政府的體制機制、管理結構和運行流程發生轉變,目的是使人民群眾獲取政府的服務更加簡潔,使政府的服務和管理更加高效。因此,要創新社會治理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履行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中的重要作用,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建立全面覆蓋、動態跟蹤、聯通共享、功能齊全的社會治理綜合信息系統,構建社會治理信息化應用平臺。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十以來中央、省、市關于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廣泛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活動,充分調動廣大干部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營造平安穩定的機關事務管理環境。
二、宣傳重點
1、黨的十以來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決策部署;
2、各地、各單位深化平安建設,破難題、補短板的實踐探索和經驗做法;
3、各地、各單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幫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不良行為青少年等重點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4、新形勢下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新途徑、新方法,妥善化解勞動關系、環境保護、征地拆遷、醫患糾紛等重點領域矛盾糾紛的典型經驗;
5、依法懲治“兩搶一盜”、拐賣婦女兒童、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非法集資、傳銷、網絡電信詐騙等各類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會治安亂點、解決突出治安問題的成效;
6、各地、各部門開展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工作的有關做法,抑郁癥、焦慮癥等人們常見心理行為問題的識別方法和疏導緩解辦法;
7、物流寄遞、公共交通運輸、危爆物品等重點行業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要求;
8、介紹危害、普及禁毒知識,宣傳禁毒法規,傳播禁毒觀念,提高全民識毒防毒拒毒意識;
9、公眾安全感與zd單位滿意度提升工作;
10、人民群眾參與綜合治理,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等先進事跡。
三、工作措施
1、多種形式宣傳。一是在家屬小區開展綜治工作宣傳教育或者,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資料。二是在機關組織學習、討論,開展集中宣講、座談等活動。三是屬(管)單位要聯系實際,結合工作特點,開展豐富宣傳活動。四是由委”精準扶貧”工作隊在駐點村懸掛綜治宣傳標語、制作法治宣傳長廊,走訪重點WW戶等。
2、開展排查工作。集中開展治安隱患大清查、矛盾糾紛大排查,逐個解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上有效開展。通過多方位的排查,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四、有關要求
Abstract:At present,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nov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do this, you must do: firmly 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governance of a people-centered government and its staff, effectiv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build a new pattern of government-led diversific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network of basic services and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unctional departments of the government service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ivil service of government agencies.
Key word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building;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innovation.
中圖分類號:D523.1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從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城鄉結構、就業結構、社會階層隨著改革的深入發生了重大變化,許多“單位人”逐漸變成了“社會人”,原來有的單位管理機制適應范圍也隨之變小,而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卻尚未健全。處在社會轉型期的我國,影響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不斷凸現,各種社會矛盾更趨頻繁,對抗性沖突也在增強,處理難度也相應加大,但政府加強社會管理的體制機制還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變化、新要求,也沒有建立起多層次、全方位、寬領域、廣覆蓋的社會管理新體系。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格局,對于構建和諧有序、公平正義、服務百姓、改善民生的社會管理體系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格局的現實意義
世界各國的實踐證明,進一步轉變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加強社會管理和創新,對建設服務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格局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當前,我國已經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期,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以及人們的思想觀念等都發生了深刻變化,特別是處于弱勢的廣大社會群體,急需政府提供更多的機會和有效渠道來表達與維護其自身利益。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能使政府承擔起解決社會公正、公平問題,建設以民為本、促進社會公平為目的的公共服務型政府,緩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格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二,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格局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要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必須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使政府圍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個目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將其職能由“管理型”轉變為“服務型”,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化投資環境提供更多更好的優質服務。
第三,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格局有利于改善民生,推進社會建設。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轉變政府職能,能夠使政府將更多的精力集在解決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問題,著重解決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生態環境、食品安全、收入分配、教育衛生、居民住房、社會治安和司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不斷提高公共產品供給和公共服務能力。
二、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格局的對策建議
創新社會管理格局要按照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站在轉型發展與現代化建設的高度,高度重視社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解決好當前社會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社會和公眾需求為導向,建立中國特色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模式。為此,必須做到: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化社會管理新格局,完善基層服務網絡,健全并落實政府職能部門服務制度,加強政府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
第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強化服務和責任意識,由“權力本位”轉向“責任本位”,從偏重行政控制轉向科學化的公共治理,注重解決好民生問題,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權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首先,在社會與政府的關系上,要確立有限政府的新觀念。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權威不是權力的張揚,而是權力制約基礎之上的社會認可,是一種有限權威。其次,要適應市場經濟環境,實踐有效政府理念。政府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環境,以社會和市場需求為導向,有針對性地提供高質量的公共服務,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高效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第三,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服務政府”的管理理念。政府在社會管理中必須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樹立重服務、輕管理,重事后監督、輕過程干預的服務型政府管理理念,建設一個公開、透明廉潔、陽光的公共服務型政府。[[1]閻新平.創新社會管理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N]長治日報, 2011-11-7][1]
第二,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面對新階段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挑戰新問題,以及社會需求對社會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已成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迫切需要與必然要求。創新社會管理格局,轉變政府職能,在管理理念上要實現從重經濟建設輕社會管理向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轉變,在管理主體上要實現從重政府作用輕多方參與向政府主導型的社會共同治理轉變,在管理方式上要實現從重管制控制輕協商協調向更加重視溝通協商轉變,在管理環節上要實現從重事后處置輕源頭治理向更加重視源頭治理轉變,在管理手段上要實現從重行政手段輕法律道德向多種綜合手段運用轉變,進一步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改革城鄉社會管理體制,加強社會管理方式創新,提高依法實施社會管理水平,完善社會管理領導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公共服務型政府建設。[[2]容.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溫商網,2011-07-05][2]
第三、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化社會管理新格局。當前,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管理格局,學習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在“新公共管理”中引入的各種制度、機制,形成以各級政府為主導,私營部門和第三部門等社會組織協同配合,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的多種方式并存的中國特色管理格局,從而實現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要圍繞深化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重點推進以下十個方面的改革與發展: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大力發展社會組織,加快事業單位改革,改革戶籍制度,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和管理,暢通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培養和使用好社會工作人才,嚴格依法實施社會管理。[[3]龔維斌.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化社會管理新格局.中國廣播網,2010-04-09][3]
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積極推進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實施社會組織進駐基層工程,加強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推進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讓社會組織在惠及百姓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家園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思路舉措
(一)建立社會組織智庫,推動基層治理專家把脈會診
設立社會組織首席專家制,通過認定一批參與社會治理方面的專家、行家,建立社會組織專家庫,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主體作用。
1、評選一批社會組織首席專家。成立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或管理人員,社會工作師、教師,優秀社區干部、社會組織專業人士等構成的社會組織專家庫,專家庫成員由各業務主管單位、全縣性社會組織、有關企事業單位等推薦,縣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單位進行審核,并名單。
2、加強對首席專家的動態認定管理。嚴格社會組織專家考評,并根據個人表現、工作需要等,對專家庫人員進行適時調整。
(二)引導社會組織進駐基層,推動社會服務專業化
通過引導社會組織進駐基層一線,深入社區家庭,參與社會服務,承接服務項目,推進政府和社會協同治理,預防和降低社會風險,防止發生極端事件。
1、安排場所入駐。在縣、鄉鎮、社區三級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及各類便民服務中心,動員有關社會組織入駐,通過建立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站)等服務平臺,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專業社會工作者,及時有效參與社會心理服務、矛盾糾紛調解、弱勢群體救助等工作。
2、開發服務項目。推動政府有關部門,開發適合社會組織參與的社會服務項目,并及時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積極參與、主動承接、發揮作用。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工作者扎根社區,聯合愛心企業、社區工作者、群眾組織、志愿組織及其它社會力量主動開發項目,精準對接群眾需求、精細運作服務項目,不斷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人才“三社”聯動工作水平。
3、開展宣傳培訓。推進社區心理知識普及,組織相關專業人才對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對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等進行心理學、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其溝通交流、心理疏導、危機干預、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大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力度,推動社會組織能力提升
1、開展公益創投活動。扎實推進“福彩慈善?助力社區”公益創投活動,以百姓知曉、百姓參與、百姓監督為目標,在前期動員、項目征集、項目評審、項目實施等多個階段和環節尋求創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標桿項目。
2、實施政府扶持項目。深入基層,廣泛征集群眾服務需求,年內實施民政理論研究、養老托老服務、困境兒童關愛、助力精準救助、矛盾糾紛調處等6個左右政府扶持項目。通過財政支持,推動一批成長型社會組織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培育壯大專業人才隊伍,提升服務能力。
(四)開展社會組織公益采購,推動政府購買服務與職能轉移
1、幫扶困境兒童。對困境兒童進行分類幫扶,為孤兒、重病重殘兒童、貧困家庭兒童提供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的保障;為服刑或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精神病人等特殊群體子女提供監護支持、精神關愛、法律援助等;為心理缺陷兒童、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有違法犯罪傾向青少年等對象進行心理疏導、行為干預、法制教育等,促進他們更好地回歸和融入社會。
3、參與防災減災。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工作。積極參與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編制,并提出意見和建議;防災減災救災課題研究和防災減災救災科技推廣應用;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防災減災知識宣傳,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災害風險評估和必要的中小型應急救援和生活安置演練等活動。
三、保障措施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適應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偵查監督工作承擔著履行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責,是檢察機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前沿陣地,偵查監督工作通過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察建議,辦案風險預警提示等工作,能夠融入到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中,促進社會管理法治化、科學化水平,更好的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本文擬從偵查監督工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踐進行探討,借此推動偵監工作更好的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偵查監督工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政策依據及現實意義
偵查監督工作立足“三項”職能,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具有深厚的理論基礎和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法律依據及政策規定。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該規定使檢察機關的性質獲得了明確的憲法基礎,作為國家政權的工具和必要保障,檢察機關自產生之日起就是作為廣義的社會管理主體參與對公共事務的管理,為整個社會運行提供法制、秩序和公正的保障,法律監督職能的定位,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2009年最高檢《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工作規定》第一條:“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為促進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過程中,結合執法辦案,建議有關單位完善制度,加強內部制約、監督,正確實施法律法規,完善社會管理、服務,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一種重要方式。”進一步明確了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參與創新社會管理。201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規定了要強化法律監督,切實發揮批捕、等職責,依法打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刑事犯罪;強化訴訟監督,綜合運用監督立撤案、糾正違法、檢察建議等手段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標志著檢察機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參與模式”在制度規范上得以確立。
(二)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現實意義。當前,我國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這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社會矛盾的多發凸顯期。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發展方式的轉變,對就業結構、勞動關系、利益調整帶來深刻的變化,可能產生新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經濟犯罪呈上升趨勢,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種社會矛盾引發的和非正常上訪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偵查監督部門作為檢察機關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沿陣地,在化解社會矛盾、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實踐中大有作為,偵查監督部門通過執法辦案,充分發揮審查批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大”職責,找準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切入點、結合點,延伸工作觸角,強化對社會治安形勢的研判,及時準確查找社會管理中的風險源點,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關系的修復與社會和諧,努力從源頭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提高社會管理法制化、科學化水平,更好的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偵查監督工作在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從工作實踐來看,當前偵查監督工作在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主動性不強。在司法實踐中,偵查監督部門被動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現象比較突出。偵監部門和干警不能準確把握偵監工作在社會管理中的切入點和立足點,認為社會管理創新與偵監工作沒有太大的聯系,因而缺乏主動參與意識,習慣于就案辦案,不能將執法辦案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相結合,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方法,不能及時通過執法辦案研判社會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辦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主動性不強。
(二)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銜接機制不健全。當前,偵查監督工作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制度不完善,沒有建立起與行政執法機關、基層社會管理單位的對接平臺,使偵監工作在獲取基層民意社情信息、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處于滯后地位,不能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當矛盾糾紛激化到通過辦案來處理時,已經失去了最佳化解時機,浪費了大量的司法資源,甚至導致復雜矛盾在偵監環節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增加了社會管理難度。
(三)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手段單一。偵查監督部門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主要是通過監督的方式進行參與,手段較單一,往往是事后監督,監督權是程序性權力不是實體處分權力,法律沒有就監督權的實施保障進行規定,當被監督的社會管理主體對偵監部門檢察建議、糾正違法等不予采納時,偵監部門就束手無策。進一步講相關社會管理主體即便接受了檢察機關的監督意見,往往以各種不同的理由進行簡答的答復,嚴重弱化了法律監督的效果,成為影響偵監部門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瓶頸。
我市社會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高度重視下,經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積極進展,創造了很多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的成功經驗,如:區直管社區綜合體制改革、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四大四進四送”活動、應急聯動與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平安e家”電話報警系統建設、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服務管理工作和“大調解”工作機制的經驗在全國推廣,在全省首創并正在實施社區綜治“網格化”服務管理、城鄉一體化戶籍制改革等等,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幸福銅陵奠定了堅實基礎。
調研中同時也發現,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理順;流動人口等特殊群體服務管理工作存在缺位;社會管理隊伍專業化水平不高;社會管理組織領導體系有待加強等。這些都要求我們積極主動地面對,開展有效的工作。
二、幾點工作建議
在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應著力構建“1115”工作格局,即:“以五大體系建設為載體,以一套班子(黨政共抓)建設為保障,以一個中心(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為工作目標,以一條紅線(服務群眾)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四位一體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社會服務管理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以創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為載體,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
利用兩年時間,建成專群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結合的立體化、數字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一是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指揮機制和網格化布警機制。根據發案形勢和特點調整警力和布局,擴大巡邏防控范圍,延伸巡邏防控觸角。二是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突出問題。加大對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重點地區、繁華地段的治安亂點整治力度,重點打擊入室盜竊、電信詐騙、賭博、搶劫搶奪財物等違法犯罪、擾亂治安、干擾民生的行為。三是構建打防管控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的防控體系。將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列入綜治工作目標責任考評,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措施落實到位。四是大力推進交通組織體系化建設、交通指揮信息化建設。全面完成“公路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工作,確保城市道路暢通,群眾出行方便。
(二)以創新新型社區服務管理體系為載體,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
一是建立社區多元治理機制。推進以社區黨工委為核心,社區居委會、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為支撐的整體架構,理順和規范社區組織體系各類主體之間的關系。二是完善社區居民自治機制。推進社區工作準入制,減輕社區居委會工作負擔。培育社區居民自治意識,健全社區居民自治規章,推進社區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三是健全民意表達和監督評價機制。繼續深化“四大四進四送”活動,大力推廣聽證會、論證會、居民評議、社區qq網絡服務隊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暢通民意訴求渠道。四是全面推行綜治“網格化管理、親情化服務”服務管理模式。健全市、縣區、鄉鎮、村四級工作平臺,依托平安和諧服務隊,履行“人、地、物、事、情、組織”六位一體工作職責。
(三)以創新流動人口等特殊群體服務管理體系為載體,體現服務為先新理念
一是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得住”。全面推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證通”制度,以居住證代替暫住證,構建起流動人口常態化、動態式服務管理平臺。二是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統籌市縣(區)兩級財政,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出監(所)必接機制。建立市級集食宿、教育、培訓、救助職能為一體的“陽光中途之家”,安置重點幫教對象。三是進一步做好社會閑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幫扶、引導工作。啟動實施未成年人違法及輕罪記錄消除制度的實踐,探索完善工作流程。四是進一步做好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服務管理工作。繼續將精神病人免費服藥救助工作納入民生工程行動,防范和降低社會風險。
(四)以創新社會管理隊伍體系為載體,形成社會管理新合力
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2至3次,主要任務是分析社會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聽取有關部門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匯報,研究貫徹落實省、市、縣社會管理工作決策部署的意見措施,協調解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對推進階段性社會管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專項工作會議制度
局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項工作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主要任務是研究解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決策部署過程中的重大專項問題,統一思想,協調政策,推動落實。
二、專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度
局綜治專門工作小組組長單位負責本組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建立任務明確、責任到位、協調有效、運轉順暢的工作機制。各成員認真履行職能,積極參與、支持和配合組長工作。各專門工作小組組長單位要明確專門機構和工作人員負責專項工作,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參與專項工作,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專門工作小組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1次,主要任務是聽取專項工作組、各成員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要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各專門工作小組下設的各專項工作組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情況報告制度
局綜治各專門工作小組、專項工作組每月要向局綜治辦公室報告專項工作情況,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綜治領導小組每年1月和7月分別向縣綜治委報送全年和半年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四、工作聯系點制度
根據安排,掛鉤聯系鎮(社區)開展綜治共建工作。主要任務是開展調查研究,指導推動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每年赴聯系點開展工作不少于2次,聯絡員應保持與聯系點的經常性聯系。聯系點共建工作情況要及時向縣綜治委反饋,并作為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
五、聯絡員工作制度
局綜治領導小組明確一名擔任綜治工作聯絡員,其主要職責任務是全面準確地掌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協助做好我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工作,加強與縣綜治辦及縣綜治委各相關成員單位間的工作聯系、溝通協調和協作配合,共同推動相關工作任務的落實。
六、督促檢查制度
自2008年海南啟動國際旅游島行動,尤其是短短兩年后國際旅游島上升為國家戰略以來,為海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難得的重大機遇,其中社會建設管理事業進行了諸多探索,立足知識經濟、智慧治理、信息技術革新、文化大繁榮大發展、賦權型社會轉型、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社會分化加劇與趨同化傾向并存、第三部門快速崛起、城市交通擁堵、科學社會管理和綜合評價等新發展、新思路。
一、海南社會建設管理與“多規合一”試點內在關系
自1988年建省辦經濟特區以來, 海南省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和關注, 海南經濟社會獲得了迅猛發展, 在發展的過程中海南省借助自身獨特的地域優勢,如何進行社會建設管理成為海南在肩負建設國際旅游島這一重任下,面臨的重大挑戰。黨的十報告對于社會建設管理的指示為海南省的社會建設管理指明了發展方向。
黨的十報告明確指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
2015年中央深改組第十三次會議同意海南開展省域范圍的“多規合一”試點,海南接過了歷史性改革實踐任務,再一次以創新者、探索者和闖海者的姿態站在了改革發展的前沿。
二、海南社會建設管理的重大舉措
近些年來,海南省高度重視社會建設管理工作,隨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深入推進,創新改革層面取得較大突破。積極推進行政改革,創新社會建設管理,踐行省直管市縣的行政體制,不斷積累實踐經驗,不斷完善社會建設管理的相關條例,在全省范圍內推行簡政放權,創新社會建設管理方法,多維度保障民生工作,。
(一)努力加快實現海南省城鄉一體化。
近年來,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國際旅游島建設背景下結合海南省自身發展的現狀,推進實施《海南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總體規劃(2010―2030)》,針對當下海南社會轉型時期的問題,旨在利用20年的時間打破現今全省城市、農村、農墾三元分治格局,并依托海南省作為全國“多規合一”試點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整合海南省城鄉及農場資源,實現全省規劃開發與建設“一盤棋”。海南省委、省政府按照一個“大城市”的建設思路對全省進行統一規劃,加快農墾融入地方步伐,在空間布局上將新農村建設納入城市群的整體發展規劃之中,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綠化美化工程建設。
(二)積極構建“服務型”政府,服務基層農村。
自2013年以來,海南省正確理順和處理黨群、干群關系,使各級黨政機關干部積極服務農村,著力打通政府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針對農村扶貧攻堅及農民生產生活方面問題,主動幫助農民打開農產品網上銷售通道。如今,海南省農村全面實行“兩委”干部駐村“坐班”制,便民服務中心(站點)覆蓋所有村鎮,農業保險財政補貼15個險種實現全省覆蓋,農村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高。
(三)轉變工作作風和革新工作方法,從多角度創新社會建設管理,保障民生。
例如,省委書記羅保銘撰寫的調研報告《五管齊下破解十大難題》,是其用了近一年時間,先后調查15 個市縣的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掌握了第一手的情況而后形成的。該調查報告高度重視海南省社會建設管理,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三、海南國際旅游島社會建設管理存在問題和主要不足
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發現、產生或形成了諸多不足和
問題,社會建設管理方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建設管理體系不健全
主要是對社會特性、公共服務的本質認識不足,應該積極探索賦權型社會及其公共服務體系的構建,明確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思路、措施和手段等。
(二)社會建設管理與經濟發展的關系不甚鮮明
應確立綠色經濟是海南社會建設管理創新的基礎和保障,著力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發展模式,探索綠色經濟發展新動力,尤其是結合海南實際提出更為有效和明確的抓手。
(三)社會建設管理時代和地方特色不突出
應緊緊抓住城市海南的發展定位,突出海南作為一個整體的城市發展概念和理路,解決城市化進程中的突出問題,同時立足智慧城市、自媒體等因信息技術革新引發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形勢對海南社會建設管理的影響,重點體現城市海南、智慧海南和自媒體背景下的海南綠色經濟支柱產業――旅游業的價值,落腳于海南國際旅游島的優先產業發展。
(四)社會建設管理重點不明確
應從城市交通、社區建設、家庭環境、地域文化等與人民群眾切身相關的領域審視和推動社會建設管理,凸顯海南在當下社會建設管理重點領域和內容上的示范效應,充分發揮海南先行先試的制度優勢,從每一個市民需求入手,借鑒日本、德國、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經驗,通過對重點領域和內容的研究及實踐范例構擬,全面提升海南社會建設管理水平和能力。
(五)社會建設管理科學性、持續性和有效性亟待提高
應轉變社會建設管理理念,扎實做好群眾工作,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使海南省的社會建設管理體制自覺與海南旅游島建設相適應,與海南省的自身發展相結合,改進社會建設與管理方法,構建社會建設管理績效和成效綜合評價體系,進一步健全社會基層管理監督機制,并做好相應的反饋信息處理和預警制度。
四、海南國際旅游大社會建設創新思路
時刻強調管理的科學性原則,在所有人類活動中都具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 ,同時也值得進行非常深入的理論探究,尤其是社會建設管理在當下及今后很長一個時期,將比其他任何一個時期都須得到足夠的重視和關注,自人類于16世紀進入科技革新時代以來,生產力的飛速發展,促使社會運轉結構的復雜程度比任何一個時期都復雜。
近代科學誕生以來,每一個歷史發展階段中總會有一個國家的科學成果數占同期世界總數的25% 以上,成為世界的科學中心,經過約一個世紀后轉移他國,相應的這個國家并將成為世界經濟社會發展創新探索試驗前沿。在當今美國成為世界科學中心和建立霸主地位之前,意大利、英國、法國、德國均各領100年左右,是時幾乎所有國家及其人民均以此為榜樣和目標,當然一個符合現代社會建設和公共治理的規范亦源于國家實力及公眾態度。
社會建設的科學管理和有效實施需要與其相適應的公共管理,社會事務的處理和社會發展的諸多問題,均需有以政府組織為主導的公共組織的職能發揮及效用實現,特別是在社會階層固化及其利益分化急劇增強的背景下,社會建設管理應更加突出現代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則和范式。進入新世紀以來,全球化、一體化發展的趨勢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類社會將使不同國家、地區處于整合―分化,合作―沖突,進步―落后等復雜的動態變化結構中,國際化、創新化、信息化、可持續發展成為時代的主題,需要政策公共化和管理知識化,與之相對的還有很多國家和地區的邊緣化速度和強度均將加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