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概念匯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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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概念

篇(1)

在一個企業中,財務管理工作是所有工作的重點,是企業發展和循環的基礎。但是,財務管理工作中也與存在很多風險,能否正確把握風險、規避風險,對企業未來的生存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稅收籌劃工作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關鍵環節,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和研究企業稅收籌劃方面的內容。我們要認真分析當前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問題,同時不斷加強研究探索,吸取經驗,實現對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有效防范。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的經營或投資活動的適當的安排,在不妨礙正常的經營的前提下,達到稅負最小化的目標。稅收籌劃的內容包括合法節稅、稅負轉嫁籌劃以及實現涉稅零風險。雖然采用任何一種方法理論上都可以使納稅主體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收益,但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稅收籌劃也不例外。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根據主體的實際情況,運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確定每次稅收籌劃的凈收益。如果凈收益很小或者為負,則該項籌劃就不值得去做。1稅收籌劃的概念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的許可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在不妨礙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試點,或是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是遞延納稅義務一種理財行為。稅收籌劃充分利用稅法中所提供的一切優惠,在諸多可以選擇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

一、企業稅收籌劃概念與風險

(1)稅收策劃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稅收法律的相關規定,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各種經營和理財活動的籌劃安排,努力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的一種財務方面的籌劃活動。在企業納稅減少、受益相對增加的情況下,稅收籌劃對企業的意義更加側重于降低企業的成本,使企業在競爭中更有優勢,同時也實現了買賣雙方的互惠互利。

(2)企業稅收策劃的風險

任何一種追求經濟利益的活動通常都存在著相應的風險,企業的稅收策劃同樣存在風險。稅收籌劃風險是指稅收籌劃的失敗及其后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企業不依法納稅的風險;第二,對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執行不到位形成的風險;第三,缺少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把握形成的風險。我國企業目前在稅收策劃方面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稅收政策不穩定

我國在稅收政策的變化方面比較頻繁,這種變化既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更多的空間,又給企業稅收籌劃帶來了一定的風險。每項稅收籌劃項目的完成都需要一個過程,如果在實施過程中稅收政策發生了變化,那么已經制定好了籌劃方案有可能違反變化后的政策,變成不合理的方案,給稅收政策的籌劃帶來了風險。

2.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

我國目前有多個征稅主體,包括:海關、財政、國稅、地稅等多個機構。在進行稅務行政執法時,各個系統經常會發生重疊,同時,受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的影響,經常會發生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的現象。在這種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的環境下進行稅收籌劃工作,經常會出現以下風險問題:稅務行政執法主體將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認定為偷稅行為,或者沒有及時追究企業違反稅務法律的誰稅收策劃行為,使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產生錯誤觀念,為將來的稅收策劃風險埋下了隱患。

3.稅收籌劃項目選擇不當導致風險

稅收籌劃可以在企業投資、生產、經營等多個領域可以開展, 但由于每個企業的情況各不相同,涉及的稅收籌劃項目也有差別,就就需要企業能夠進行有合理選擇問題。如果沒有認真分析就開始了稅收籌劃,那么項目成功的概率自然比較低。

4.相關人員能力不足導致的風險

在企業的稅收籌劃中,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是保證項目成功的基礎。如果企業的會計的業務能力和財務管理水平很低,會嚴重影響信息的真實;另外,企業稅收的籌劃還需要企業領導的重視,否則難以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因此,做好稅收籌劃的人員基礎工作,對保證項目成功具有重要意義。

二、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策略

(1)樹立關于企業稅收籌劃的正確認識

想要盡量規避稅收籌劃的風險,首先需要樹立對稅收籌劃的正確認識。加大宣傳力度,糾正人們對企業稅收籌劃方面的錯誤理解。利用各種媒體對企業稅收籌劃進行宣傳,對于一些重點內容要更要加大宣傳力度。例如:稅收籌劃的概念、特點、原則以及介紹偷稅、騙稅、抗稅等違法行為的法律概念。稅務征管工作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保證納稅人擁有了解稅收籌劃的權利。相關稅務中介機構要介紹一些企業稅收籌劃的成功案例,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稅收籌劃意識。

(2)加強相關理論研究

目前,我國企業缺少對稅收籌劃理論的研究,理論研究基礎十分薄弱,導致我國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上缺少理論指導,也導致了對風險的防范能力不足。加強相關理論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1.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稅收籌劃理論成果,并且認真研究分析,努力從研究中尋找適合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方法,從整體上促進我國理論研究水平的提高。

篇(2)

一、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局限性

(一)對稅收籌劃存在錯誤認識

在中國,稅收籌劃還是一個新理念,還沒有引起中小企業足夠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中小企業對稅收籌劃還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影響了稅收籌劃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一種典型的錯誤認識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想盡辦法將稅收減少到最低,完全不顧稅法的規定。企業有意識地利用收入劃分不清,違反稅收政策,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這種方法不是稅收籌劃,而是虛假納稅申報。目前,大部分納稅人對偷稅和稅收籌劃的概念模糊不清,使得真正意義上的稅收籌劃從起步開始就步履維艱。

另外一種錯誤認識是認為稅收籌劃僅僅是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過程中的一種手段,與經營無關。這部分納稅人錯在將稅收和經營區分為兩個相互獨立的概念,并錯誤地認為只需要會計人員通過賬目間的相互運作,就能夠達到減少納稅的目的。殊不知,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與經營息息相關。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適當調整企業的經營方向,把經營項目放在國家鼓勵的產業上,既有利于企業的微觀發展,又達到了降低稅負的目的,這才是稅收籌劃的根本所在。

(二)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有限導致籌劃層次低

目前,進行稅收籌劃的從業人員,無論是企業內部的財稅人員還是稅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大多為專門的財務人員,其知識面普遍較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而稅收籌劃需要的是知識面廣而精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不僅需要具備系統的財務知識,還需要通曉國內外稅制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中小企業這方面的人才極度匱乏,導致企業稅收籌劃的層次低、稅收籌劃范圍窄,很多企業只是套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或者是在某段稅收優惠時期套用一些稅收籌劃方法,不能從戰略的高度、從全局的角度,對企業的設立、投融資及經營管理作長遠的稅收籌劃。中小企業中能夠達到這個層次的非常少,絕大多數企業仍停留在低層次的個案籌劃,即針對企業某一個具體問題提出的籌劃方案。因此,如何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和籌劃層次、擴展籌劃范圍同樣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之一。

(三)稅收籌劃工作存在著各種風險

稅務籌劃活動越來越受到中小企業的重視,但中小企業往往忽視了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使之收效甚微甚至失敗。從稅收籌劃風險成因來看,稅收籌劃主要包括以下風險:

首先,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總體來看,稅收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政策選擇風險是指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企業自認為籌劃決策合理、合法,但實際上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可能會受到限制或打擊。稅收政策變化的風險是指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項目的選擇到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在此期間,若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可能使得原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為了適應不同發展時期的需要,稅收政策將會不斷地被改變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調控的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這也會導致企業長期稅務籌劃風險的產生。

其次,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的風險。從本質上說,稅收籌劃與避稅的區別在于它的合法性,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因為無論哪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且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及其他因素影響,其結果就可能為企業稅收籌劃帶來風險。

最后,投資目的不明確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活動是為了稅后利潤最大化,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一種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最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風險損失的發生。

二、中小企業有效稅收籌劃的目標及意義

(一)中小企業有效稅收籌劃的目標

傳統的稅收籌劃宗旨是少納稅款與降低稅負,有效稅務籌劃的目標應當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所謂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財務上的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與報酬的關系,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應滿足各方利益關系,不斷增加企業財富,使企業總價值達到最大。

有效稅務籌劃作為企業的一種理財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企業財務管理的全過程,必然應以企業財務目標為導向,服從、服務于企業的財務目標。因而,有效稅務籌劃應該始終圍繞著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最終目標來進行。這也是稅務籌劃最根本、最本質的目標。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如果不著眼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整體目標,僅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惟一標準,有可能導致企業價值的減少。這就要求在稅務籌劃中要從企業全局出發,從企業整體價值戰略高度出發,綜合運用現代企業管理的新理念,將稅務籌劃納入企業價值創造的戰略層次上。

(二)中小企業有效稅收籌劃的意義

稅收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即在經營活動開展前,對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安排。企業經營決策無非是決定企業經營的“六個W”:即what(做什么)、why(為什么做)、when(什么時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誰來做)、how(怎么來做)。企業的決策者在決定這六大元素時需要與一定的稅收政策結合起來考慮,根據政府制定的有關稅法及其它相關法規進行投資方案、經營方案、納稅方案的精心比較,擇優選擇,達到合法“節稅”,實現價值最大化的目的。通過綜合籌劃方案的擇優可促使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組織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另外,稅收籌劃主要是謀劃資金運動流程,實現資金、成本、利潤的最優效果,這些是以財務會計核算為前提的。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就需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加強會計核算,詳細制訂財務計劃和籌資投資計劃。因此,企業財會人員必然要加強對稅收法律和財會知識的學習和鉆研,深刻地理解稅收法律和財會知識,提高其自身素質,從而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三、增強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有效性的對策

(一)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觀

首先,積極樹立稅收籌劃意識。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其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保護屬于中小企業應有的合法權益。中小企業應當首先樹立依法納稅、合法節稅的籌劃意識。

其次,加大稅收籌劃宣傳力度。通過電視、電臺、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宣傳企業稅收籌劃,重點介紹稅收籌劃的概念、特點、原則,介紹稅收籌劃與逃避繳納稅款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區別,介紹稅收籌劃可能帶來的收益及存在的風險。稅務征管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讓納稅人了解其享有的稅收籌劃的權利。稅務中介機構要通過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成功案例的介紹,對比籌劃與不籌劃的區別,從而增強企業管理人員的稅收籌劃意識,提高企業財會人員的稅收籌劃水平。

最后,盡快確定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律概念。目前我國已經確定了逃避繳納稅款的法律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逃避繳納稅款的概念作了明確規定,《征管法》和《刑法》分別對逃避繳納稅款的違法犯罪活動作了處罰規定。然而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律概念一直沒有確定。其實,稅收籌劃應包括避稅,避稅本身沒有違反稅法,納稅人在法律范圍內有權對自己的事務進行安排以獲取更多利益。避稅現象的出現暴露出稅法的不完善,反過來也推動了稅法的進一步修訂。正是由于我國沒有明確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律概念,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有必要盡快確定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定概念。

(二)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

第一,提高中小企業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加強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會計、財務方面的知識培訓,使之熟悉會計法和會計準則,在企業內部能夠建立完善規范的財務制度。同時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稅法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思想教育,使之熟悉現行稅法,在法律允許范圍進行稅收籌劃設計。

第二,促進稅收籌劃分工專業化。企業在采購、銷售和經營等不同階段都需要熟悉流程的籌劃人員,只有在熟悉流程的前提下,才能設計出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因此,企業應加強稅收籌劃人員配備,以促進籌劃分工更加細化。

第三,培養大批合格的稅收籌劃后備人才。經濟類高校是培養稅收籌劃人才的重要基地。目前,許多財務專業的大學生不懂稅法,影響了以后工作的開展。有必要在大學經濟類專業開設稅收籌劃課程,培養知識全面的財務管理后備人才。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顯著擴展稅收籌劃的運作空間。

(三)加強風險意識防范

首先,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和調整,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通過學習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政策,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成功的稅務籌劃應充分考慮企業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目前,我國稅制建設還不是很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和區域性,這就要求納稅人在準確把握現行稅收政策的同時,時刻關注財稅政策的變化,應對政策變化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防范。

其次,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稅法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在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上,進行稅務籌劃。

最后,借助專家,提高稅收籌劃的成功率。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等專業知識,專業性較強,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主要參考文獻:

[1]張曉雯.如何認識企業稅收籌劃[J].商場現代化.2008,(18):325~325.

[2]梁萍.稅收籌劃的作用及其思路探討[J].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培訓學院學報,2007(2):54~57.

篇(3)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2)07-0082-01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以節稅為目的,依照稅法的具體要求和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對企業的籌資、投資、運營等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的事先安排和運籌,使企業既依法納稅,又能充分享有稅法所規定的權利和優惠政策,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具有合法性、目的性和籌劃性等特點。稅收籌劃在實際工作中日益受到重視,但由于種種原因,人們對稅收籌劃問題還存在許多誤區,本文試圖對此進行一些分析。

一、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誤區

(一)觀念方面

1.混淆稅收籌劃與偷逃稅。由于種種因素,很多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和財會人員認為稅收籌劃就是偷逃稅,他們不顧稅法規定,想盡辦法將稅收減少到最低。如一部分中小企業有意識地利用收入劃分不清違反稅收法規,以此達到少納稅的目的。這種方法并非稅收籌劃,而是虛假的納稅申報。事實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最大的區別是合法性。偷逃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采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是非法行為;而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智慧者的文明行為”,得到了國家的政策支持和允許。

2.認為稅收籌劃是在會計核算出來的利潤基礎上計算稅收義務。很多納稅單位認為,稅收籌劃是會計核算的任務,稅收僅僅是在利潤的基礎上計算納稅義務,盡管稅務員和會計核算員掌握著稅收方面最全面、最及時的資料,然而僅僅依靠他們也無法滿足稅收籌劃的需要。原因在于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它對籌劃人員提出了很高的專業要求。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還要了解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方面的知識。在很多中小企業里,財務人員這方面的素質是不達標的,因為單單的依靠會計核算是無法完成稅收籌劃任務的,它需要綜合的知識和技能。稅收籌劃是以會計核算資料為基礎的,但還需要其他很多方面的數據和資料,僅依靠會計信息是遠遠不夠的。

3.認為稅負最輕的方案就是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如今,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理財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和財會人員接受和運用,它帶來的直接效果就是企業能夠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但是,往往稅負最輕的方案不一定就是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因為一味追求稅收負擔的降低,往往很可能導致企業總體利益的下降。也就是說,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如果一味的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忽略該方案的實施帶來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就無法實現企業總體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二)操作方面

除了存在思維上的誤區,在實際的籌劃中,往往會出現操作誤區,例如利用納稅人身份進行籌劃。此籌劃方法本無可厚非,但由于相關人員對稅法理解不深,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自行改變納稅人身份、追求賦稅最低化便可達成目的,殊不知國家對此有嚴格的規定,并非完全認可自由變換身份的行為。再如,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籌劃。從理論上講,企業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進行存貨計價,不同的計價方法會影響企業最終的經營成果。這是因為,在盈利相同的情況下,若企業的存貨成本高,利潤會下降;反之,則利潤升高。因此,單從方法的選擇而言,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籌劃者恰恰忽略了稅法的相關限制,即存貨計價方法一旦選擇,至少在一年內使用,不得隨意變動。這意味著企業若隨意改變計價方法,便存在偷逃稅款之嫌。除此之外,利用轉讓定價、籌資方式等進行籌劃的失敗案例也屢見不鮮,究其原因,均源于對稅法的一知半解,未深刻理解其精髓。

二、中小企業稅收籌劃誤區的原因淺析

(一)外部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稅收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政策也在進行著積極地調整,然而,由于宣傳的不到位,很多企業和個人對政策的變化無從了解,對一些新興事物十分陌生;另一方面是由于稅收建設不夠完善。到目前為止,稅收籌劃的法律概念還未確定,而且由于稅收征管水平不高,稅務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職權過大,使得征納關系異化,引起企業和個人對某些問題的認識誤區。

(二)內部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企業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很多中小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的策劃水平有限,他們大都按照稅收籌劃的相關專業書籍按部就班,缺乏對于籌劃知識的深入理解,所以無法靈活運用相關技能;另一方面是由于企業會計制度不夠規范。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要想正常開展,就必須保證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同時擁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和賬證,如果不能滿足這些條件,稅收籌劃就不能發揮其應有的效果,可能還會產生反作用。

三、避免中小企業稅收籌劃誤區的對策

(一)從外部環境著手

1.加大稅收籌劃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體宣傳企業稅收籌劃,重點介紹稅收籌劃的概念、特點、原則,介紹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區別,介紹稅收籌劃可能帶來的收益及存在的風險。稅收征管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讓納稅人了解其享有的稅收籌劃的權利。稅務中介機構要通過對企業稅收籌劃成功方案的介紹,對比籌劃與不籌劃的區別,從而使企業管理人員稅收籌劃意識到位。

2.完善稅收建設,確定稅收籌劃的法律概念。目前我國已經確定了偷稅、漏稅和逃稅的法律概念,然而稅收籌劃的法律概念一直沒有確定。其實,稅收籌劃應該包括避稅,避稅本身沒有違反稅法,納稅人在法律范圍內有權對自己的經營活動進行安排以獲取更多利益。此外,要對稅收征管人員要加強管理,規范其行為,加強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

(二)從內部環境著手

1.提高企業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一個企業要想進行稅收籌劃,就必須多組織財務部門進行稅收方面的學習,多加強與稅收籌劃專業服務部門的合作,以提高本企業財務人員實施稅收籌劃的能力。一方面要做到正確認識稅收籌劃,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為此,中小企業會計人員必須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作用,通過稅收籌劃有效實施對企業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同時會計人員還應當樹立依法納稅、合法節稅的籌劃意識。另一方面要堅決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中小企業會計人員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稅收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損失和成本,且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另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定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2.規范中小企業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稅務機關對中小企業的稅務檢查,是從會計憑證和記錄開始的,如果企業沒有依法取得相關會計憑證或者說記錄不健全的話,稅收籌劃就可能會認為是無效的。同時,中小企業應納稅額是以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政策為依據進行繳納的。在實踐中,有些經濟事項可能會有很多種會計處理方法,由此造成的稅收負擔可能會有很大差異,因此,規范中小企業會計核算行為,合理選擇會計政策,有助于提高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水平。

稅收籌劃作為現代企業理財的全新思路,其操作過程必須依章行事,企業需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用好、用足各項政策,使自身的納稅行為更加科學。

參考文獻:

[1] 陳建偉,劉 飛.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問題芻議 [J].財政監督,2010(8).

[2] 張 濤.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問題探討[J] .現代商業2009(3).

篇(4)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基礎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來源于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從稅收籌劃的含義入手,探討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有助于正確把握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為本研究提供理論支撐。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并不是一個產生于本土的詞匯,最早提出稅收籌劃概念的學者是英國的湯姆林爵士。他指出,納稅人不僅僅有履行納稅的義務,在納稅的過程中,還應享有一定的權利,在不違反稅法規定之前提下,納稅人有權利通過合理安排,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而政府對此沒有權力強迫任何一個納稅人多納稅。雖然湯姆林爵士并沒有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進行明確的界定,但此觀點的提出為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隨后不久,荷蘭財政文獻研究局(IBFD)就對稅收籌劃進行了界定,認為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為了實現繳納最低限額稅款的目標,對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的過程。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國外學者對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越來越準確,美國學者W.B.梅格斯在其專著《會計學》中,認為稅收籌劃就是企業為了降低稅負,在不違反稅法基本規定的前提之下,對各項涉稅活動進行精心安排,使得納稅時間延遲或少繳稅。

就國內而言,當前對稅收籌劃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結論,著名稅收研究學者蓋地教授在其專著《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中指出,稅收籌劃就是在遵守我國基本稅收法律與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場經濟主體通過對企業設立、重組、投資方式、經營方向以及管理理念進行事先籌劃,以達到減輕稅負、增加收益之目的。綜合而言,從國內外學者對稅收籌劃概念的研究來看,都認為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涉稅活動,與偷稅、漏稅等涉稅違法活動相比,具有較大的區別。一方面,稅收籌劃遵守了相關的稅收法律與政策,是一種合法、合理的行為,而偷稅、漏稅卻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是故意欺騙征稅主體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前行為,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而偷稅、漏稅卻是事后行為,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后。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

當前影響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正是在不同的稅法環境和會計環境之下,使得我國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之時,必須注意外部環境的變化。

1.新企業所得稅法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2008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所得稅法與原有的企業所得稅法相比,主要突出了兩大方面的變化:第一,稅前扣除項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舊的所得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這兩大內容的變化,使得房地產企業不能繼續沿用原有的稅收籌劃方案,必須重新進行稅收項目的選擇與安排。房地產企業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盡量增加稅前扣除項目的金額,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計稅基礎,是房地產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稅收籌劃的重點內容。

2.新企業會計準則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貨發出計價的后進先出法,開始向加權平均法和先進先出法轉變。此種計價方法的轉變,將對房地產企業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動。不僅如此,在我國當前通貨膨脹的市場背景之下,原有的后進先出方法可以減免或抵扣一定的稅收,而改變此種計價方法之后,如果房地產企業沒有采取正確的應對方法,必然會使其稅負增加。由于房地產企業與其他行業的企業相比具有建設周期長的特點,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貨后進先出的計價方法,將直接影響房地產企業的當期損益,進而對房地產企業稅金和利潤空間產生影響。

(2)《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是新會計準則增加的一項規定,單從字面上看,該條準則似乎是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而出臺的會計規范,事實上并非如此,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而制定的規范,但此條準則對我國房地產企業的影響卻較為顯著。該規定的出臺有助于企業對房地產企業所持有的房地產進行科學而合理的分類。此條準則還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確認都作出了明確的說明。從實際效果來看,如果房地產企業不能正確運用此項規定,將使房地產企業的稅負增加。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作為當前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我國房地產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房地產企業也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較多的利潤。因房地產企業無論在收入還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額都較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稅收項目種類繁多,很多房地產企業往往意圖通過偷稅或漏稅的方式來達到節稅之目的,使得稅收籌劃存在諸多方面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意識薄弱

雖然我國稅法明確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房地產企業大多是大型企業,在涉稅過程中納稅金額較大,這使得有些房地產企業往往存在偷稅或漏稅的思想,認為進行稅收籌劃并不能給企業減輕多少稅負,而偷稅或漏稅卻能夠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節稅空間。為此,有些房地產企業設置兩套賬本,做假賬。對外一套賬本,專門應對稅務機關的檢查;對企業內部又是一套賬本,以記錄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稅收籌劃意識的薄弱將給房地產企業帶來嚴重的稅收風險,一旦被稅務機關查處,不僅僅需要補繳稅款,還面臨高額的罰款,更為重要的是,這將直接影響房地產企業的信譽,對于房地產企業未來的發展也會產生重大影響。

(二)進行稅收籌劃的組織機構不健全

稅收籌劃組織機構的不健全也是影響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因素,分析當前的房地產企業組織內部建設,可以發現極少有房地產企業會專門設置稅務部門,以負責整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一般而言,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都是交由財務部門負責。稅收籌劃工作的專業性程度不會低于財務工作,此項工作不僅僅要以企業財務管理為基礎,還需要相關的人員對稅收法律和政策有一個全面的了解。特別是在我國稅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區域的涉稅項目計算有較大差別,這無疑對稅收籌劃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來解決稅收籌劃問題,顯然難以達到實際的目標,需要設立企業稅務部門,專門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三)稅收籌劃內部管理缺乏

房地產企業業務的多樣化決定了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復雜性與系統性,這就要求房地產企業內部要形成良好的內部管理體系,特別是各部門之間,要有暢通的信息共享機制,才能保證稅收籌劃工作的正常開展。然而,當前房地產企業有些部門之間的內部合作脫節,比如公司銷售部在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之時,由于銷售人員缺乏必要的稅收政策,沒有依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使得財務部門在核算時,往往出現較多的問題,進而影響到稅收籌劃工作;比如我國稅法針對打折銷售和買房送裝修兩種銷售方式規定的計稅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銷售的計稅方式是依據打折后的金額計算,而買房子送裝修是依據購房款加上裝修款的合計金額計稅。因此,只有在房地產企業內部加強管理,使得稅收籌劃人員全面掌握企業各個環節的經營情況,才能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作出正確的方案選擇。

三、解決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對策

在國家越來越重視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之下,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管理將越來越嚴格,房地產企業面臨的涉稅環境也越來越復雜。由此,房地產企業必須正視當前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筆者認為,房地產企業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決當前稅收籌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稅收法律制度體系也會越來越完善,如果房地產企業還是想通過偷稅或漏稅等違法手段來達到節稅的目的,顯然難以實現。因此,房地產企業需要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建議國家通過電視、網絡等媒介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展示稅收籌劃成功的案例,使廣大房地產企業對于稅收籌劃與漏稅、偷稅的區別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營造良好的稅收籌劃氛圍,讓房地產企業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將其納入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之中,通過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利。

(二)設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強化稅收籌劃管理

針對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組織缺失的現狀,建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進行稅收籌劃尤為必要。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將稅收籌劃組織作為一個單設的機構,專門負責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建議房地產企業在風險管理部下面專設稅收籌劃部門,設置主管或經理一名,負責領導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制定各項總的稅收籌劃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經理下面配置3―5名稅收籌劃專員,負責企業具體稅收籌劃事項的執行。

在建立了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之后,就需要充分發揮稅收籌劃部門的作用,這需要強化企業內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使得稅收籌劃部門能夠準確掌握房地產企業各個環節的經營信息,進而設計出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另一方面,還必須提高稅收籌劃工作者在房地產公司的地位,給予其良好的職業晉升通道,為其參與公司戰略管理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加強稅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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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并購的優勢

在現有的企業管理策略下企業并購是指企業之間的收購行為,即企業公司通過經濟補償、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獲取對其他產業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資產,我們稱之為企業并購。企業并購是企業運營的一種重要的發展方式,企業并購是實現企業的重組,資源的分配調整中一種重要的發展手段,特別是當企業要進行自我突破進入一個全新的領域時候,企業并購可以幫助企業得到全新的行業技術,使企業在突破發展過程中降低不必要的發展風險,充分利用好企業并購技術可以使企業內部的效益日益增長,實現企業的規模發展,實現協同效應,提高公司資源的利用率,使用最低的投入達到企業資源的整合為企業本身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價值。

二、稅收籌劃的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自外國引進一系列先進的企業管理概念,稅收籌劃便是其中最為顯著的企業管理概念,稅收籌劃這一概念在我國的定義竟不相同,有人認為稅收籌劃是一種節稅、省稅、避稅和稅負的轉移,另一種觀念則認為稅收籌劃就是作為節稅的一種經營理念。經過對其多種定義的分析梳理的情況下得出,稅收籌劃是指在于法律責任允許的前提下納稅人通過企業在發展經營和財務的實施和計劃中合理利用資源,優化納稅方案,從而實現節稅、省稅,達到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根據稅收籌劃的觀念與概念的需求,企業在實行稅收籌劃維護本身的合法權益的時候是一個艱難的決策過程。第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是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遵守一切法律責任法律法規是企業一切活動的基本原則,超出法律范圍的時候企業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第二,稅收籌劃應該做出企業本身的利益分析。當稅收策劃的成本過高那么對其實施稅收籌劃便有些不值得;第三,在整體布局的前提下來實施稅收籌劃。最后,當納稅事實已經出現,需要納稅的項目和計稅的依據都成為事實,但卻沒有提前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如果在進行稅收籌劃便是違反了法律法規,便不是節稅而是偷稅。所以我們要加強對政策的理解和認知,減少存在的防范風險,第一時間進行稅收籌劃方案的改調,最終為企業的發展實現提升的目的。

三、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憑證的完整性

稅收籌劃一直是企業購并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在審計、稅務等部門的檢查前提下,我們需要將企業的稅收憑證完整的保存下來方便日后的查找。而現如今的企業稅收的記錄和保存從不同方面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企業會計賬簿中的記賬憑證記錄并不合理,保存的方法也不夠嚴謹,對于未來未知的企業糾紛,不能夠提供強有力的證明使其化解。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納稅期依法納稅但是并不是說明企業納稅義務的結束,在企業進行并購的過程中,由于受到經濟市場監察不充分,有些企業會通過并購手段來實現轉嫁債務、偷稅漏稅,很多企業由于會計賬簿中的稅收憑證不全面,對其企業造成了嚴重的經濟糾紛,使企業整體的經濟利益得不到更好的發展。

(二)籌劃方案的前瞻

企業在并購計劃之前就要制定好稅收籌劃方案,稅收籌劃方案就是企業實施方案的前提,如果在企業完成自身制定實施方案在來制定稅收籌劃便失去了稅收籌劃的概念而是為了實現偷稅漏稅施展出不合法的手段形式。針對國家稅法相關的一些法律法規調整性較大,我國的很多企業策劃中,導致稅收籌劃效果不顯著的原因就是由于其對稅收籌劃意識觀念不夠強烈,思想不到位,不能夠利用國家稅收政策減少并購方案中稅收負擔,所以企業在進行并購計劃過程中,要第一時間對稅收籌劃進行規整,從而減少稅收籌劃存在的風險。

(三)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隨著大量的利益驅使下,很多企業在進行并購過程中違背了法律責任,使國家出現嚴重的稅收損失,使資本主義市場出現了嚴重的不穩定情況。在企業的經營范圍和公司業務逐日增多的情況下,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發展,從中觸及稅務問題也就越來越多。所以在這種氛圍下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要求逐步提升,一些企業在違反稅法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實現并購,大大增加了企業并購的風險,不但不能實現企業的并購規劃反而還危及整個企業的正常發展。

很多企業忽略了在稅收籌劃過程中整體地考慮眾多方面因素,企業大多數在并購過程中只注重怎么節稅,減少企業稅負負擔,從而導致實施稅收籌劃失敗。

四、企業并購中稅收籌劃方案優化措施

(一)加強稅收籌劃意識,實現事前籌劃規劃

在企業進行并購的過程中,要強化企業對于稅收籌劃的意識,加強企業對稅收籌劃的規劃與管理。首先,企業要認清本身并購實際,建立起成熟的稅收籌劃機制,對企業在實現并購項目中的稅收籌劃,實行評估與策劃,加強企業的節稅能力,減少企業為并購所付出的成本,提升企業的經濟發展效益。然后,通過設置相應的部門組織,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專業性,達成企業的籌劃要求。最后,對于加強每個環節的稅收籌劃與掌控,為企業的發展帶來極大的助力。

對于企業來說稅收籌劃是企業并購事前的規劃,所以增強事前籌劃才可以使稅收籌劃更好地開展。首先,需要提升企業對于事前籌劃的適應性,加強稅收籌劃的能力,隨著時展企業的經濟實力不斷壯大,對于稅收整體的籌劃是企業并購不可容缺的一部分;然后,對于國家的稅法與政策在社會主義經濟市場發展中不斷的改革與變動,企業更要增強對稅收政策的適應力,加強企業對于稅收政策的認識與了解。從而增加對于國家政策的服從能力,提高企業整體水平的穩定發展。

(二)完善風險評估系統與稅收籌劃方案

企業在實施并購的過程中,必然存在著極大的風險,所以在風險評估這方面企業要不斷完善企業在并購過程中對于稅收籌劃的認識,使企業在并購過程中風險降到最低。首先,根據企業的并購過程中提升風險意識,政策風險企業一定要注重起來,所以在企業并購過程中一定要增強對于國家政策方針的理解與認知,在并購過程中的風險利用國家的政策得到控制使其影響達到最低。最后加強企業相關部門人員的知識梳理,聽過企業培訓使其風險意識得到提升,同時企業也要引薦一些高素質、專業化的人才。從而避免企業在并購過程中需要承受的風險。

對于可能對企業并購產生影響的因素,企業要在并購的同時結合本身企業發展的需求,來減少此類的影響,所以,針對企業并購的規劃來說我們首先要完善稅收籌劃的規劃,加強企業對于節稅和成本控制的能力。然后,企業要通過對于整體需求來考慮在實施并購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情況從而及時地加以控制,提高企業的發展效率。最后,控制企業并購時候的成本,在實行并購計劃的時候要加強對于各個部門人員的交流與探討,加強整個稅收籌劃方案的完整性,進一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五、并購支付方式中的稅收籌劃

F金支付有一定的自身缺陷,使其在企業并購過程中會為其帶來一定的風險,現金支付會使公司承受巨大的現金壓力是一項巨大的即時現金負擔。

股權支付可以避免在企業并購過程中的任何稅務支出,但是對于未來的企業稅務會有一定影響。可以達到延期進行納稅的好處。股權的支付有不同的具體類型,所以其處理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雖然股權支付不同于現金支付,可以緩解企業的經濟壓力,但是股權支付并不能得到目標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稅收抵免,股權支付也存在著股權稀釋風險。

相對于現金支付與股權支付來說,混合支付相對來說具有很大的靈活性,現金、股票、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組合的支付方式我們稱之為混合支付。國家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在非股權支付額不高于所支付股權票面價值(或股本賬面價值)20%情況下,并購企業接受被并購企業全部資產的計稅成本,需與被并購企業原賬面凈值為基礎確認。所以企業要在這比例是大于20%還是小于20%的程度上做出精打細算,得出有利的方案結果,與之同時,并購企業在混合支付中的非股權方式使用了公司債券或者可轉換債券,債券的利息不僅在所得稅之前扣除,從而減少了資金周轉不開的問題,更可獲得一部分抵稅利益。債券支付使現金支付的時間延緩,推遲了資本收益稅的負擔,從而減少了稅務的負擔。

結束語

稅收籌劃是企業并購規劃中不可缺失的規劃前瞻,企業要加強相關部門員工的稅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從而實現讓稅收籌劃可以更好地為公司展開企業并購的計劃,降低成本,減少并購風險,實現企業省稅、節稅。從而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提升企業資本市場的競爭力,是加速企業的經濟快速發展重要組成部分。

篇(6)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針對稅收繳納而進行的一種籌劃行為,即“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或者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范圍內,納稅人通過對經營、投資、籌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最大限度的取得節稅的經濟利益。”稅收籌劃的這個概念說明了稅收籌劃的前提條件是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或者不違反法律及稅收法規規定;從稅收籌劃的方向應當以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為導向;稅收籌劃的發生一定是在經營、投資、籌資、理財活動之前;稅收籌劃的目標是使納稅人的稅收利益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存在的必然性

首先基于?收籌劃概念的分析,稅收籌劃的前提是遵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從立法原理來說,在法律中必然會有“允許、應該”和“不允許、不應該”以及“非不允許”與“非不應該”的表述等內容,稅法也如此。納稅人經過對經營、投資、籌資、理財等活動進行仔細的分析判斷,主動的找到能夠減輕自己稅負的謀劃和對策就形成了納稅籌劃。在納稅實踐中也是有不少的案例說明了這一點,因此說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的,是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多種納稅方案中,主動選擇有利于自己納稅的決策方案。在廣泛的市場條件下獲得利益是經營的驅動力,既然在不違法前提下可以獲得利益,那么這樣的驅動力必然促使稅收籌劃的開展,這是一種和節稅相關的籌劃。

二、稅款繳納規避性的案例分析

從依法納稅和依法征稅的角度看,邏輯上似乎都很無懈可擊,其實恰恰不然。就像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一樣,和稅收相關的法律也是不能解決所有的稅務問題的,從而我們必須認識到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金額范圍等條件下,納稅人對稅款的繳納就必然的會出現依法少繳稅款和依法遲繳稅款的情況。雖然從法律層面和法律條文層面來說,不會有明文規定依法進行稅收籌劃,但是事實和實際情況卻是可以通過籌劃,確確實實能做到了納稅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少繳或遲繳稅款。

三、稅收籌劃的法律風險

(一)稅收籌劃的意義

通過前面的實際例子可以看出稅收籌劃站在納稅人的角度來看,節稅意義是不言而喻的,稅收籌劃的可操作性也是客觀存在的。稅收籌劃的可操作性成為了納稅人為追求經濟利益的有效選擇,這樣的措施有利于增加納稅人可支配收入;有利于納稅人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有利于納稅人在進行經營、投資、籌資、理財等決策時充分發揮既不違法還能從稅收方面獲得籌劃利益的能動性;增強納稅人競爭能力。然而由于稅收籌劃的節稅作用,稅收籌劃對國家取得稅收收入必然存在著不利影響,在納稅人積極開展稅收籌劃的觸動下,稅收籌劃也能為國家完善稅收法律法規提供推動力。

(二)稅收籌劃的法律風險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其國家權力,運用法律手段,無償地征收實物或貨幣,以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為此稅收的征繳是存在法律剛性的。從法律關系的層面來說,征稅和納稅本身就是一個矛盾的兩方面,既然是矛盾中的兩個方面,針對此消彼長的邏輯關系,作為納稅人通過恰當的籌劃做到少繳稅款或者遲繳稅款的目的,使稅收籌劃成為必然,充分利用稅款繳納的可規避性,實現了收益最大化。但是在稅收籌劃過程中必須要清醒的認識到,無論是何種籌劃組合,必須是不違法為前提,不能為了籌劃而籌劃,為了節稅而籌劃,一旦出現違法行為,法律風險帶給納稅人的損失輕則補稅罰款,重則犯罪坐牢。

四、稅收籌劃陷阱的規避

(一)認識稅收籌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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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掌握納稅籌劃概念的基礎上,企業如何成功地開展納稅籌劃呢?

01要充分了解國家的稅收政策,進而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的納稅解釋。納稅籌劃必須在國家稅收政策的體系內進行,因此,籌劃的先決條件是掌握國家稅收法規和政策,同時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的納稅解釋。一方面,從憲法和現行法律規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另一方面,從稅務機關組織和管理稅收活動以及司法機關受理和審判稅務案件中,具體了解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和司法過程中對“合理和合法”的界定。

篇(8)

    (一)對稅收籌劃的概念認識存在誤區

    很多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曲解國家的立法意圖,助長偷逃稅的歪風,來減少國家的稅收。其實,避稅不同于偷稅。偷稅是在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 其納稅義務的行為,而避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的基礎上,通過掌握相關會計知識在不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對籌資、投資以及經營等經濟活動做出巧妙的安排,這種安排手段有時處在合法與違法之間的灰色地帶,以此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目的的行為。而避稅與稅收籌劃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雖然不違法,但屬于鉆稅法的空子,有悖于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后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稅收政策予以引導和鼓勵的。區分這兩者就看是否順應立法意圖和立法主旨。

    (二)納稅人在納稅人和稅務當局的關系中處于劣勢地位

    一方面,我國有幾千年的封建宗法傳統,不利于營造權力從屬于法律的法治環境,而權大于法的現象卻經常發生;另一方面,納稅人自身素質仍比較低,我國現行的以流轉稅為主所得稅為輔的稅制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稅收的存在,使得人們即使意識到自己納了稅,也無從知道自己究竟納了多少稅。久而久之,稅收意識自然更加淡漠了。

    (三)稅收籌劃人員素質整體不高,專業人才匱乏

    稅收籌劃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要求高的工作,稅收籌劃人員應包括稅務籌劃顧問、注冊會計師、稅務律師等高層次專業人才,這些專業人才必須對稅收的各項政策和法規熟練掌握,又能結合企業自身的技術、資金等因素找到實施稅收籌劃的合理空間。但由于我國企業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尚不統一,企業中的稅收籌劃工作大部分也是由企業內部的財會人員來完成的,受自身知識、能力及自身利益等因素的制約,就使得很多企業的稅收籌劃只是簡單套用稅法中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不能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對企業的投融資決策和生產經營管理等問題做出高瞻遠矚的籌劃。

    (四)“執法必嚴”流于形式,企業偷逃稅成本過低

    由于我國的法制環境不健全,對法律的執行過程缺少相應的制約和懲罰的措施,滋生了一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狀況,所以“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就流于形式。許多企業偷逃了稅款,卻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僅繳納象征意義的數額較小的罰款,由于偷逃稅成本過低,企業就不愿花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去進行稅收籌劃。

    二、稅收籌劃的對策分析

    (一)盡快統一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澄清認識上的誤區

    當務之急是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進行規范和統一,只有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可以進一步討論和研究稅收籌劃的方法、策略及其他相關理論。再如,對稅收籌劃目標的表述:一種觀點是納稅成本最低化,另一種是稅負最低化與稅后利潤最大化,還有一種觀點是稅收籌劃的目標要服從于企業的財務會計目標。稅務籌劃的各項目標不是截然分開的,不同企業可以有不同的具體目標,同一企業在同一時期也可能有幾種具體目標,其不同時期的具體目標也可能有所不同,有所側重。所以對稅收籌劃的目標也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和統一。

    (二)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營造越來越健全的稅收法制環境

    1.應加快法制建設的進程,建立和健全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提高法律級次,使稅法的表達更準確、具體,減少稅法的漏洞,建立起完善的稅收征管體系,以開拓納稅籌劃業務的空間,盡快制定《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稅務違章處罰法》等相應法律規章,各級政府部門也應依據法律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理各項稅務活動,打破權治、人治的思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在《稅收征管法》中明確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權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納稅人作為稅收籌劃方案的操作者、受益者,對其涉及的法律問題所負的法律責任加以明確界定,籌劃人員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順應國家的立法精神。

    3.對稅收籌劃方案的基本原則、合法性的認定應加以規范。納稅人必須利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實現其稅收籌劃的目標,詳細界定合法的稅收籌劃、避稅籌劃與偷逃稅籌劃的性質和構成要素,并明確規定稅務部門要對稅收籌劃方案合法性的否定負舉證責任。

    (三)加強對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的培養和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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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稅收籌劃的概念認識存在誤區

很多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曲解國家的立法意圖,助長偷逃稅的歪風,來減少國家的稅收。其實,避稅不同于偷稅。偷稅是在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采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 其納稅義務的行為,而避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的基礎上,通過掌握相關會計知識在不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對籌資、投資以及經營等經濟活動做出巧妙的安排,這種安排手段有時處在合法與違法之間的灰色地帶,以此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目的的行為。而避稅與稅收籌劃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雖然不違法,但屬于鉆稅法的空子,有悖于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后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稅收政策予以引導和鼓勵的。區分這兩者就看是否順應立法意圖和立法主旨。

(二)納稅人在納稅人和稅務當局的關系中處于劣勢地位

一方面,我國有幾千年的封建宗法傳統,不利于營造權力從屬于法律的法治環境,而權大于法的現象卻經常發生;另一方面,納稅人自身素質仍比較低,我國現行的以流轉稅為主所得稅為輔的稅制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稅收的存在,使得人們即使意識到自己納了稅,也無從知道自己究竟納了多少稅。久而久之,稅收意識自然更加淡漠了。

(三)稅收籌劃人員素質整體不高,專業人才匱乏

稅收籌劃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要求高的工作,稅收籌劃人員應包括稅務籌劃顧問、注冊會計師、稅務律師等高層次專業人才,這些專業人才必須對稅收的各項政策和法規熟練掌握,又能結合企業自身的技術、資金等因素找到實施稅收籌劃的合理空間。但由于我國企業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尚不統一,企業中的稅收籌劃工作大部分也是由企業內部的財會人員來完成的,受自身知識、能力及自身利益等因素的制約,就使得很多企業的稅收籌劃只是簡單套用稅法中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不能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對企業的投融資決策和生產經營管理等問題做出高瞻遠矚的籌劃。

(四)“執法必嚴”流于形式,企業偷逃稅成本過低

由于我國的法制環境不健全,對法律的執行過程缺少相應的制約和懲罰的措施,滋生了一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狀況,所以“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就流于形式。許多企業偷逃了稅款,卻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僅繳納象征意義的數額較小的罰款,由于偷逃稅成本過低,企業就不愿花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去進行稅收籌劃。

二、稅收籌劃的對策分析

(一)盡快統一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澄清認識上的誤區

當務之急是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進行規范和統一,只有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可以進一步討論和研究稅收籌劃的方法、策略及其他相關理論。再如,對稅收籌劃目標的表述:一種觀點是納稅成本最低化,另一種是稅負最低化與稅后利潤最大化,還有一種觀點是稅收籌劃的目標要服從于企業的財務會計目標。稅務籌劃的各項目標不是截然分開的,不同企業可以有不同的具體目標,同一企業在同一時期也可能有幾種具體目標,其不同時期的具體目標也可能有所不同,有所側重。所以對稅收籌劃的目標也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和統一。

(二)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營造越來越健全的稅收法制環境

1.應加快法制建設的進程,建立和健全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提高法律級次,使稅法的表達更準確、具體,減少稅法的漏洞,建立起完善的稅收征管體系,以開拓納稅籌劃業務的空間,盡快制定《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稅務違章處罰法》等相應法律規章,各級政府部門也應依據法律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理各項稅務活動,打破權治、人治的思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在《稅收征管法》中明確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權等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納稅人作為稅收籌劃方案的操作者、受益者,對其涉及的法律問題所負的法律責任加以明確界定,籌劃人員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順應國家的立法精神。

3.對稅收籌劃方案的基本原則、合法性的認定應加以規范。納稅人必須利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實現其稅收籌劃的目標,詳細界定合法的稅收籌劃、避稅籌劃與偷逃稅籌劃的性質和構成要素,并明確規定稅務部門要對稅收籌劃方案合法性的否定負舉證責任。

(三)加強對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的培養和選拔

篇(10)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稅收籌劃

一、緒論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隨著中國加入WTO,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稅收籌劃作為一門新學科、一種經濟行為、一個朝陽行業,正向我們大步走來。如格言所說:“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稅收和死亡。”面對稅收,“愚者逃稅,蠢者偷稅,智者避稅,高者籌劃”。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的迅速發展,企業稅收籌劃成為了企業經營中的一大重要法寶。為了更好的理解與應用稅收籌劃,讓納稅人更好的了解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本文將著重以流轉稅中的增值稅,所得稅中的企業所得稅這兩大稅種的籌劃為詳細分析對象,剖析企業稅收籌劃以及稅收籌劃的風險與規避,其他稅種的籌劃本文不做解說。

二、稅收籌劃的概述

2.1 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Tax Planning)也稱納稅籌劃或稅務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也就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稅境(Tax Boundary)和現行稅法,遵循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的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

2.2 稅收籌劃的起源和發展

1935年,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發表司法聲明:“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務,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只要法律沒有特別的規定,即使他從這些安排中獲得了利益,也是法律許可的,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此觀點提出后,得到各界的認同,自此稅收籌劃開始了高速發展。在我國,稅收籌劃是一個朝陽行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逐步認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它不僅符合國家稅收立法意圖,是納稅人納稅意識提高的必然結果和具體表現,更是維護納稅人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2.3 稅收籌劃與法律的關系

在我國,一切權利屬于人民,國家機關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企業或公民的行為,凡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私人和部門自動享有該權利。因此,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市場經濟下,國家承認企業的獨立法人地位,企業行為自主化,企業利潤獨立化,企業作為獨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標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滿足自身的經濟利益。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稅收籌劃所得的收益屬合法收益,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其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屬于企業應有的經濟權利。因此稅收籌劃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2.4 稅收籌劃的特征和基本原則

正確使用稅收籌劃能保護企業利益,但使用不當則會適得其反,要想使用好稅收籌劃必須先了解稅收籌劃的特點和基本原則。特點主要有合法性、籌劃性、目的性、風險性和專業性。即在合法的前提下,避開風險有目的的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在開展稅收籌劃時,企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遵守基本原則,堅持好守法原則、自我保護原則、成本效益原則、時效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和風險效益均衡原則,不能盲目跟風,合法安全的進行稅收籌劃。

2.5 稅收籌劃的范圍和目標

稅收籌劃主要是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如稅種的稅負彈性,稅基的可調整性,稅率的差異性,納稅成本的大小,貨幣的時間價值等方面,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標。稅收籌劃的目標是通過恰當的履行納稅義務,實現涉稅零風險,納稅成本最低,獲取最大的資金時間價值,使得稅收負擔最低和稅后利潤最大。實現稅收籌劃目標,保證企業利益是稅收籌劃的最終追求。

2.6 稅收籌劃的作用與必然性

稅收籌劃的運用有助于企業降低稅收成本,增加稅后利益,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經濟增長和稅收長期增長。這使得稅收籌劃的興起成為了必然,也使得企業稅收籌劃成為現代企業理財活動的重要內容。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

3.1 企業所得稅的概念與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要性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企業(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籌劃就是根據企業所得稅的特點進行納稅籌劃,達到保護企業利益的重要途徑。

所得稅是我國將來的主體稅,而企業所得稅正是所得稅中的主要成分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所得稅呈快速增長的勢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要性也與日俱增。

3.2 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途徑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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