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會計論文匯總十篇

時間:2022-08-19 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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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2法務會計產生的基礎法務會計的產生、發展與適應是與我國的國情相適應,法務會計學科在我國是一個剛剛起步的職業,很多的理論都是從國外引進,雖然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國外制度建設與業務經驗,但是卻不能生搬硬湊,必須要與我國的國情想吻合。雖然在今天我國法務會計業務集中在經濟領域,并且訴訟支出業務比重也很小,但是不能因此而不重視,我過的法務會計業務只要包括四個方面,訴訟支持、調查會計、損失計量和舞弊甄別。

2我國法務會計的現狀分析

2.1法務會計的需求分析當前,法務會計在國際會計市場上具有強大的活力和發展趨勢,業務領域隨著經濟和法制的發展一直在不斷擴展。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建設的完善,現有的司法會計活動已經出現供不用求現象,法務會計在解決我國會計與法律實踐問題、完善我國法制建設、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彌補我國司法會計不足和完善我國會計學科體系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日漸顯現,因此我國有必要大力發展法務會計職業。我國經濟領域糾紛案件越來越多,也有越來越多的經濟案件被訴至法庭,這表明我國市場經濟還缺乏規范性,法制化有待進一步加強。在整個經濟案件中,經常是經濟主體的會計信息成為整個案件的關鍵,因此,案件雙方關注的焦點也就是會計信息。而法務會計已經逐漸滿足不了當前社會形勢的需求。因此高等職業院校法務會計人才的研究已經越來越受歡迎。

2.2目前法務會計的教育現狀自2001年以來,中國開始在國內高校試辦法務會計專業,河北職業技術學院的會計學法務會計方向、云南財經大學的司法會計專業方向,這是我國法務會計發展的先驅。此后,國內的一些高等院校陸續展起法務會計教育專業,有政法院校、有財經類院校,也包括一些綜合性大學;既有在本科生階段設的,也有作為碩士研究生課程的。具體的開設方式基本可以概括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將法務會計課程作為財務會計專業的必修課開設,僅在本科生階段開設。例如,華東政法大學和西南政法大學,這樣的課程設置可能會略顯單薄。第二,在本科生階段設立法務會計方向,如南京審計學院、浙江財經學院等。第三,將法務會計作為一個學科專業在碩士學歷教育階段開設。21世紀初,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開始開設法務會計專業,對外招收碩士研究生,此后,國內其他知名高校也開始法務會計的碩士學歷教育,這一舉動推動了我國法務會計理論制度的研究與業務拓展。第四,招收法務會計方向的專業碩士研究生。復旦大學在2005年開了招收法務會計專業碩士的先河。在招收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時,復旦大學首次開設了“舞弊審計與法務會計”專業,此后,法務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開始在國內其他院校開設,包括政法類和綜合類大學。因此,法務會計在我國高校教育中雖有所發展,但是后續提升完善的空間很大,需要教育界、會計界、法律界以及相關行政部門的共同努力。另外,非學歷教育是教育事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學歷教育尚未成熟的情況下,非學歷教育以其靈活的培養方式為行業實務輸送所需人才;在學歷教育發展成熟后,非學歷教育則作為一種補充,彌補不足之處。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開始面向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評估師、會計師、審計師、內部審計人員,以及各類商務調查事務所從業人員、在校的會計與財務管理專業方向的大學生與研究生提供法務會計培訓。

3高職院校法務會計的培養模式

3.1人才培養目標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需要充分體現該專業的職業方向,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首先是就業。就業目標主要是就業范圍、就業方向以及就業崗位群或者就業崗位的基本定位。也就是要與社會的基本需要相吻合,反映社會對于法務會計的各種要求。高職會計專業畢業生的主要就業方向應該是各種企事業單位,達到就業目標,就要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務會計工作基本技能,能實現“零距離上崗”,掌握比較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取得法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助理會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并且要加強法務會計的道德建設。另外在側重就業目標的同時,還要注重學生會計能力目標的培養。會計能力目標是指畢業生從事會計工作應具有公共能力或通用能力的職業能力。能力目標就是必須會法務會計基本理論,精通法務會計業務,熟知國際法務會計慣例,具有高尚的道德、較高的計算機水平、廣博的知識技能、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學習能力、能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的復合型人才。能力目標強調全面發展,素質教育與技能教育并重,融知識與能力為一體,培養具備會計基本知識與各項技能的通才。總的來說,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培養目標應定位為:面向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熟悉法務會計的基本業務,并且具備法務會計的一些證件。

3.2人才培養的內容

3.2.1目標與社會需求一致高職院校在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方面要注重教育學生理論知識,和實際運用相結合,讓學生熟練運用這些知識。學生在校接受的實踐教學課時,實際動手操作能力要與理論相結合,這樣法務會計專業畢業生才能達到社會和用人單位的要求,最明顯和直接的就是會計專業畢業生就業會很簡單,讓用人單位招到適合本單位的會計法務人員,還能讓畢業生能夠輕易的找到工作,實現畢業生的動手能力強,理論基礎豐富。

3.2.2重視法務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會計職業道德是指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征的、調整會計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范。目前在法務會計專業教育中,雖然職業道德教育比較薄弱,但是學校不僅會在加強注重學生的智育以及會計專業技能培訓的時候還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對德育教育和人格培養的重視,對法務會計職業道德宣傳教育以及違背職業道德照成的后果加倍宣傳,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讓其學生法務在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律知識,社會責任感方面都變強。能很好的處理個人利益以及與國家利益之間的關系。不會照成法務會計信息失真,職務犯罪的現象。

3.3人才培養的師資保障

3.3.1建立“雙師型”教育隊伍是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最關鍵的一點建立一支素質優良、人員精干,即會實踐操作技能又懂理論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他們是開展職業教育教學的核心力量,是形成辦學特色,提高人才培養素質,推動高等職業教育前進的基礎。

3.3.2聘請退休的教師因為在教師中,有很多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老師離退在家,有一部分完全可以有精力繼續工作,這樣我們可以充分發揮他們的余熱,挖掘其潛力,這樣可以解決師資缺少的問題,而且也可利用其威望以及影響擴大學校知名度保證學校師資力量的穩步提高,并且可以建立一些網絡教室,可以培訓年輕老師,在教學、科研上監督和培養,加強優化老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3.3.3建立穩定的專職教師隊伍在確定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同時,還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穩定的教師隊伍。利用資源加快建設專職教師隊伍,建立健全以崗位聘任為主要內容、以崗位津貼為主要分配形式的人事分配制度,強化競爭機制,吸引充滿生機的、高層次的新生力量加盟。通過培訓、科研、教研活動和以老帶新等形式,加大對現有在職教師的培養力度,扶持中青年教學、科研拔尖人才。在引進、穩定、培養人才上,做到有規劃、有目標、有措施,并注重師資隊伍的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年齡結構的合理配置。

3.4實踐教學的方法

篇(2)

(一)國內外有關法務會計的爭議聚焦

迄今為止,國外有關專家學者對法務會計的定義眾說紛紜,我國理論界與實務界關于法務會計的界定也是爭議頗多,法務會計到底應歸屬于會計學科還是法學科?亦或是歸并到審計學科?仔細分析諸多觀點,不難發現它們之間有許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異,歸納起來無非就是以會計為重心,還是以法律為落腳點,或者說可劃分為廣義的法務會計和狹義的法務會計,要視具體目標而定,國外的主流觀點分析歸納有如下特征表現:第一,法務會計的內涵有不斷擴大的趨勢,即從單純的會計(舞弊)調查向會計鑒定、訴訟支持等司法縱深方向延伸擴展,這體現了多學科交叉滲透有不斷擴大的趨勢。第二,現階段,法務會計的定義進入了“林立”狀態,各種說法不斷涌現,這方面的理論研究呈現百家爭鳴、不斷創新的景象。第三,理論研究專家與社會實踐專家對法務會計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異,主要源自視角不同,研究領域及價值觀存在差異。從國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來看,主要是側重于對法務會計實務的探討,又受到案例的推動,較多關注熱點問題和技術解決方案,特別是在執行舞弊審計、財務調查時的應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統的舞弊調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證據過程中所用到的先進技術方法,但對法務會計的理論淵源和理論框架的探索則非常少。國外學者對法務會計概念的定義趨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務會計主體,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和歷史的概括總結以及案例研究,實證分析很罕見。由此不難發現實用主義原則在法務會計理論發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對法務會計理論的推動,這種實用主義原則現在仍起很大作用。從國內學者對法務會計概念的界定觀察,有的是從處理經濟糾紛中法律問題的視角進行界定;有的則是從學科和實務雙重角度予以界定;還有的是從現行司法會計體制的角度對法務會計進行詮釋。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法務會計是法律與會計結合的必然產物,主要服務于市場經濟,以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為目的,與一般性會計比較,其主要的區別在于法務會計師的業務職能和提交的專業報告都是直接為法律服務的。

(2)涉及的學科交叉范圍廣泛。法務會計與傳統會計不同,它不是“單純的會計”,而是更廣泛意義上的綜合性會計,只要涉及到經濟糾紛犯罪案件中的會計事項確認和判定,都與法務會計有關。它以會計理論和法學理論為基礎,同時吸收了審計和統計分析的部分技術方法,融會計和法學于一體。

(3)服務針對性強。法務會計以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為重點,針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法務會計師站在為當事人服務的立場上,通過調查分析,確定責任的發生原因及其歸屬,并通過法律手段來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綜上所述,國內外現有的文獻對于法務會計除了在上述方面取得共識外,在其他許多重大理論問題上都存在較大的分歧。

(二)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想要對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進行定位,應先明確法務會計的一般涵義。綜合各家觀點,總結我國法務會計的社會實踐,筆者認為,所謂法務會計,是指由獨立執業的法務會計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運用會計、審計及法律等多學科交叉知識和專業技能,對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糾紛及欺詐行為等進行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和鑒定等,據以提出鑒定意見或為法庭審理作證的特定專業服務活動。它是以法學和會計學理論為基礎,集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于一身的綜合叉學科。要理解上述法務會計的基本涵義必須把握住以下五個要素:

(1)法務會計的主體。法務會計的主體是法務會計業務活動的執行人,必須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務會計師。他兼具會計師、舞弊審核師、律師、私人調查員等特質。

(2)法務會計的客體。法務會計的客體是接受法務會計調查、審核及鑒證的對象,即法務會計的工作對象,具體是指特殊領域的特定業務,如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經濟糾紛、經濟過失、欺詐、犯罪等涉案事項或行為。

(3)法務會計的依據。法務會計的依據即法務會計的工作標準或衡量尺度,是與經濟案件或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會計審計準則。

(4)法務會計的目標。法務會計的目標即通過法務會計實踐活動所期望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律鑒定或用于法庭審理的經濟鑒證。

(5)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是在執行法務會計業務時需要綜合運用的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判定與鑒別等技術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類證據。法務會計與傳統會計的最大區別在于:法務會計所執行的業務職能及出具的專業報告都是直接為法律服務的。法務會計經常涉及舞弊調查,并為公、檢、法等職能部門和紀檢、監察、律師辯護、經濟調查及審計等專業活動服務。法務會計師執業有助于社會各界了解和解決諸如經濟損失,特別是金額方面的損失。另外,法務會計師還經常幫助內部管理部門強化公司內部控制,以減少內部舞弊的發生。可見,法務會計師所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經濟糾紛、經濟過失和經濟犯罪等,其基本職能是向法庭等職能機構提供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庭客觀、公正地裁決經濟案件的專業依據。在法學科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中,已經確定的法學(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目標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會計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靈活運用審計的技術方法,熟知證據規則和法定程序,熟悉國內外會計財務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慣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會計審計知識、方法和技能,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具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技術或區域分析、解決法務會計問題能力,具備會計、稅務、審計、鑒證等法務會計職業技能,適應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社會中介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等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這一目標定位的鮮明特點是:具體詳盡、面面俱到、學科交叉,涉及面廣,出發點是適應性強,無論市場變化有多大,似乎都會有好的就業去向。但是,目前的就業競爭壓力大,人心浮躁,學生一般只注重眼前,價值取向以實惠為主。經過幾年來的培養實踐,筆者以為,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或專業特色方向,不論是在法學科下的,還是在會計學科下設的特色方向,都應該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需要源于實踐需求,又高于實踐要求,應符合科學發展觀和與時俱進的原則,既要簡明扼要,又具有專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還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預留發展空間,要可持續下去。培養學生的周期較長,市場瞬息萬變,可能招生時形勢一片大好,可到畢業時,市場風向標變了,所以,還是要有縝密的頂層設計。基于上述情況,分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的目標本科可定位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證據,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碩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較深厚的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取證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博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跟蹤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變化,德、智、體、美綜合發展,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與財務會計學理論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程序調查研究各類復雜的經濟糾紛與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跨國集團、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與實踐的復合型高級人才。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視培養模式和路徑不同而有所區別。許多美國高校目前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僅停留在研究生在職教育階段,加之社會上法務會計人才稀缺程度較高,各高校確定的法務會計培養目標以“能夠勝任法務會計、舞弊調查等相關工作”為主。

(三)各類層次人才培養目標下的課程體系設計

一般復合型專業(方向)人才培養計劃中的課程設計較普通專業的課程設計復雜且目標要求高,搞不好就會出現“兩張皮”或“拼盤式”的局面,全憑學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學分有統一規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課程設計者科學合理地進行課程體系的設計。法學院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法學科類課程,因為法學科的一級學科門類較多,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學科基礎和主干課程就有十六門課,加入各部門法、專業法規,令人眼花繚亂,再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極其有限的學分分到復合的會計學科、審計學科,達不到需求。學生就業時常常出現會計學功底不扎實,法學又難就業。為改變這一局面,只能再盡力壓縮法學類課程,增加一些經管類會計課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難題,還是改變不了“拼湊”的色彩,改革創新就要冒風險。所以需要每年微調課程開設計劃,按照“通、識、精、活”原則構建課程體系,逐年調整人才培養方案。同樣道理,在會計學院下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程體系設計正好相反,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經管類會計學科課程,在國家統一規定的經管類學科基礎課程就有十到十二門課,加上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專業主干課以及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學科一系列課程不大可能,只能選擇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課程。學生就業經常是會計學具備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學知識不系統,法學思維跟不上。無論在哪個學院下面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最關鍵的是看學生的興趣和未來人生的發展方向,根據獲取哪個學士學位來定它的主要知識結構取向,然后實施課程再造系統工程。我們通過三年的努力,嘗試性地進行課程再造,打破“拼盤式”局面,為有效地節省學分、提升專業交叉和學科融合度、擴大復合效果、增強實戰能力,組隊實施了課程開發計劃,目前已經完成五門課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務,正在試用階段,還需要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再進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國,為適應社會對復合型法務會計人才需要,緩解單一專業的就業壓力,除了積極申辦本科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以外,可以嘗試多元化培養模式,如在財經類院校的會計學或法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第二學位;為增強學生的發展后勁,可以像國外一樣,實施本碩連讀制度,在本科階段主修會計學三年專業,在碩士階段主攻法學科和實踐應用三年;實施碩博連讀制度,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偏重法學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養出真正的法務會計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新模式

近年來,隨著高校生源大戰序幕的拉開,增設新專業競爭加劇,高效率的辦學需要不斷改進與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各類高校紛紛創立“國內學歷教育+國際執業資格教育”、“國內學歷教育+國外學歷教育”(2+2或3+1、3+2等)、校內跨學科或跨專業的“2+2”或“3+1”、本學科“創新人才基地班”、“國(境)外高校交換生”等人才培養模式,經過實踐均取得了較好效果,獲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肯定和認同。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大膽改革和探索,有針對性地提升了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了其職場競爭力和職業遷移能力、擴大就業適應性。可以嘗試借鑒的有以下幾種模式:

(一)國外職業資格考試與專業教育結合培養模式

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應拓寬思路,開闊視野,轉變觀念,借鑒ACCA/CGA等在國內高校的辦學成功經驗,嘗試探索學歷教育與ACFE(美國注冊舞弊審核師)職業資格教育相結合模式。本科階段學習的第一要務是厚基礎、寬口徑、重思想、強能力,以專業素養教育為主,有的專業課直接對接ACFE的職業資格考試內容,搶占先機,凸顯法務會計專業特色,并有針對性地解決學歷專業教育與社會實踐需求脫節問題,以適應市場變化對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國內與國際合作辦學模式

目前,經濟全球化,市場競爭國際化,國外大學積極搶灘中國的教育陣地,為了充分體現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教育的“國際化”并不斷擴大隊伍,我們應具有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發展戰略眼光,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的方式,與國外有專長的大學合作,聯合培養法務會計高層次人才。具體可以推行國際化“2+2”、“3+1+1”、“4+1”等培養模式以及“國(境)外高校交換生”等人才培養模式等。

(三)校內跨學科基地班培養模式

現在許多院校都按大類招生,可以在本校的會計學專業與法學專業搭建一個“2+2跨學科專業平臺”,由學生自主選擇未來的發展方向,還可以組建“創新法務會計人才基地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實驗班,推行全新教學法,設置綜合性較強的特色系列課程。此外,有條件時不妨借鑒重點大學的辦學經驗,采取本碩連讀或碩博連讀模式,即本科階段完成會計學教育,法學科放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完成。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模式表現為:要么僅限于開設舞弊調查與白領犯罪調查一門或幾門法務會計相關的課程,涉及有關訴訟支持的培養計劃較少。據調查,已有17所高校開設了法務會計課程,向學生系統、全面傳授法務會計知識,其中有5所高校開展了法務會計本科教育的嘗試,還有兩所高校同時開展法務會計本科和碩士學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數只開展法務會計碩士學位教育。而大多數高校都設置了入學門檻,如工作經歷、相關預備知識和學歷要求等,主要教育對象為在職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為遠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開出法務會計課程的絕大多數是經濟學院和會計學院,少數高校由法學院承擔。

三、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建設中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就業遇到的尷尬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需求巨增,新興行業越來越多,學科劃分也日漸細致,科學研究及各領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學科專業交叉融合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市場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顯示,法務會計人才大有可為,如各級財政、稅務、物價部門,公檢法、紀檢審、銀行、企業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業務的復合型專門人才。目前,法務會計專業的畢業生總體上很受歡迎,但在就業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尷尬。有些單位在招聘時,要么招純法學的,要么招純會計學的。從每年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專業要求看,要么是延續多年以前的專業類別要求,要么有新類別出現,但并沒有單獨設置法務會計這一類別,對專業要求也沒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錄中,學生如果選擇要報考公務員,只能走法學系列,要去企業單位就只能選擇會計學,可實際畢業時不可能同時拿兩個學位,所以學生往往很糾結,到底要拿哪個專業的學位。筆者認為,國家人事部門公務員招錄過程中,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與時俱進,根據有效需求,及時地更新招錄專業目錄和進行崗位設置更新。政府部門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真正發揮宏觀調控和政策導向作用,從根本上解決就業難的問題。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責任千方百計擴大宣傳和影響,有效推介復合型人才深入各行業基層,利用寒暑假的社會實踐機會和招聘會及網絡輿論宣傳陣地,做好信息溝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會輿論宣傳和網絡信息強力推進法務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業發展,為我國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法務會計與舞弊審計的辨析

近年來,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企業財務造假、會計舞弊以及高級管理層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對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的需求日益興盛,刺激國外的舞弊審計研究迅速升級。而在特別復雜的經濟案件中,單憑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唯一手段是無法完成的,經常是雙方交叉并聯合作戰,優勢互補才能順利結案。法務會計的產生和具體內容與舞弊審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因而許多著作和學者經常將兩個詞交叉使用,或者混為一談,事實上,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雖然有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差異,詳細了解兩者的異同,合理安排,使兩者相互配合協作,有利于在調查舞弊案件時使兩者的優勢最大化,促進反舞弊事業的發展。例如,美國“世通”公司董事會在知道發生財務舞弊欺詐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聯邦總檢察長、審計人員、律師等專業人員在內的“特別委員會”展開獨立調查,聘請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執行部門前首腦提供咨詢,共同解決財務欺詐導致財產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財務、法律、會計等問題。在這之中,審計人員對賬務進行舞弊審計,而前檢察長、律師、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前首腦則相當于法務會計人員,對于賬務資料提供法律方面的專家意見,支持訴訟,兩者相互配合,共同解決財務欺詐案中的會計、法律問題。

(三)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堂教學案例建設

法學科與會計學科的最大共同點在于實踐性強,為不斷提升教學質量和效果,應注重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還可聘請校外兼職教授定期來校講學,如聘請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有豐富實戰經驗的法務會計專家授課。以往單純的法學或會計學課堂教學也有許多案例可以穿插學習示范,多年的經驗積累和案例素材獲取都較為便利,也好編制成案例庫。但是法務會計的課堂教學,包括教材編寫卻比較困難,成型的案例幾乎沒有完整的,這就需要教師深入實際去發現挖掘,并組織課程組員抓住辦案機會,團隊式合作,不斷反復實踐探索法務會計調查與訴訟,再凝練提升編制成適合課堂教學的案例資料,供學生熟悉操練學習之用。

篇(3)

法務會計在我國還是新生行業,引進我國也只有短短十余年的時間,國內學者并沒有對法務會計的概念、目標、職能等基本問題形成統一的定義。這就使法務會計存在較大的爭議,不利于社會對法務會計的認知和認可。缺乏對法務會計在實際應用中的研究,大多數的文獻都是停留在法務會計的基本理論和對經濟糾紛的訴訟支持層面,而在其他方面,如企業中的應用研究則很少,近一兩年才剛剛開始注重法務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研究[6]。對法務會計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更顯缺乏,在中國知網上沒有檢索到相關地區法務會計的文獻,缺乏在企業應用方面的研究。

(二)法務會計在的認知度低

通過筆者在拉薩地區所做的調研,發現包括一些上市公司、大企業、銀行等都沒有聽說過法務會計。只有高校少數的老師,及公檢法機關對法務會計有所了解,而當地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也很少有人聽說過法務會計,可見法務會計在的認知度和影響力都比較低。另外,包括銀行在內的很多企業,都表示對法務會計很感興趣,會考慮聘用法務會計人才,也有少數企業表示自己不需要法務會計人才,本身的財務和法務部門已經非常完善,并且認為法務會計在企業的人事編制中會處于一個非常尷尬的位置。所以,當前法務會計認知度偏低,并不能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

(三)缺乏專業的法務會計人員和執業機構

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人員很少,沒有專門的法務會計人員,公司企業在進行企業管理時,法務會計的職責一般由監事會或其他內設部門完成。發揮法務會計職責的從業人員主要由兩類人構成,一類是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等的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另一類是公檢法機關的司法鑒定部門的專業鑒定人員、政府管理部門專業審計人士。這些從業人員都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表現為他們具有較強的審計技能,但是法律知識相對薄弱,處理法務會計業務時難免感到力不從心。由于沒有專業的法務會計人員,所以更沒有專業的法務會計執業機構,的會計師事務所也沒有專門的法務會計部門,由于人才的缺乏,阻礙了法務會計在經濟建設中的發揮作用。

二、解決法務會計發展中存在問題的建議

(一)加強理論研究,加大與內地的學術交流

理論指導于實踐,完善的理論研究是促進法務會計發展和應用的基礎。的相關學者應加大理論研究,探討法務會計的目標、主體、原則、工作程序、法律責任等理論體系,可以借鑒國內外法務會計的研究經驗,結合當地實際,使法務會計的應用有所創新。這其中社科聯可以組織高校的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者,及企業高管,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管等進行法務會計的學術交流,研究法務會計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并且支持成立法務會計的相關課題項目,提高區內法務會計的研究水平。同時,社科聯應指派相關學者參加中國法務法務會計學界不定期舉行的法務會計研討會,學習最新的理論研究成果,加強與內地的交流學習。

(二)加快培養和引進法務會計人才

的法務會計人才奇缺,應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法務會計人才。有條件的企業可以派遣本企業的財務高管進修法務會計。2013年我國舉辦了首期法務會計資格認證培訓班,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崗位培訓認證管理辦公室、中國政法大學法務會計研究中心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三家權威機構聯袂主辦的“中國注冊法務會計師資格認證首期培訓班”在北京圓滿結束,這意味著法務會計在我國有了官方的資格認證制度[7]。在今后的工作中,的企業可以派成員培訓,也可以引進具有注冊法務會計師從業標準的從業人員。在引進法務會計人才的基礎上,還應該加強區內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區外的人員可能因地理環境等因素不能再長久工作下去,所以要培養法務會計人的后備軍。目前的一些高校,如民族學院有開設法學和會計學的雙學位輔修班,應鼓勵會計學和法學的學生進行輔修,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以后成為高技能復合型人才打下基礎。另外也可以多開設一些關于商法學,會計學的選修課,整體提高學生的法務會計知識,促使和引導本科生,研究生參與到法務會計領域的教育。

(三)加大法務會計的宣傳,提高認知度

要促進法務會計在的應用,必須加大宣傳,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提高其社會影響力,為法務會計的發展提供外部推動力[8]。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媒體宣傳法務會計的基本理論,任務和讓人們認識到法務會計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讓法務會計深入人心。鼓勵有關學者在進行研究理論的同時,多撰寫一些推廣性和普及性的文章,讓更多的人通俗易懂的認識到法務會計。同時,社科聯可以成立專項資金,鼓勵和支持有關學者進行法務會計的宣傳推廣。另外可以積極參加國內高校舉辦的法務會計研討會,加強與內地省份的法務會計研討的交流,提高法務會計在的認知度。還可以成立專門的法務會計宣傳網站,定期更新國內法務會計的最新動向,理論研究及經濟糾紛新聞,方便人們了解法務會計。

(四)設立法務會計業務部門,成立法務會計服務網站

通過設立法務會計業務部門,可以大大拓展法務會計的服務范圍。在美國等法務會計比較成熟的發達國家中,規模前100的事務所超過60%提供法務會計服務,而知名的德勤、普華永道、安永、畢馬威四大事務所都無一例外的系統全面的提高法務會計服務[9],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師多為注冊會計師,但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并沒有專門的法務會計部門,應該鼓勵有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專設法務會計部門,提供法務會計服務,提高法務會計的服務范圍和影響力。在引進法務會計人才和成立專業法務會計部門的基礎上,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開辦一個提供法務會計服務的網站,提供法務會計服務。目前,的中小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不高,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務會計記賬業務,讓許多企業以較低的成本享受專業的法律和財稅服務。另外提供法務會計咨詢服務;經濟訴訟支持;健全公司內控制度;公司內部舞弊調查;法務及財稅風險的防控等服務,有利于企業財務質量的提高和公司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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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主要應用

2.1法務會計人員作為鑒定人參與民事訴訟

法務會計鑒定人身份的產生一般有3種主要方式。

①接受民事訴訟中其中一方的委托而形成;

②由民事訴訟中的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③當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由法院強行指定。因此,由以上三種方式產生的法務會計人員所出具的證據支持是我國民事訴訟案件的證據之一,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

2.2法務會計人員作為專家輔助人參與民事訴訟

法務會計的另一個身份即專家輔助人。專家輔助人是我國民事訴訟案件中證據制度的一大突破,其職能主要體現在:

①對涉案民事訴訟的專門問題進行說明和詢問;

②對民事訴訟案件中的鑒定人進行詢問。

3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3.1服務領域狹窄

民事訴訟案件在現行司法實踐中采取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則,只要當事人不到法院,法院基本上不會主動進行案件的受理,因此很少有會計師事務所關心和涉及法務會計這一服務領域。盡管有少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已經開展了相關的司法會計鑒定工作,但仍存在其公信力不高,說服證明力差,業務量不多,執業標準缺乏等弊端。因此,我國需要從理論層面上來推進法務會計的證據支持研究,進而制定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鑒定標準和法律責任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立法供給,逐漸提高法務會計的訴訟支持力度并擴展其運用范圍,擢升法務會計專家在解決民事訴訟糾紛中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3.2有效認證制度缺失

傳統司法會計鑒定一般都很少涉及法務會計的資格認證制度和鑒定制度,其訴訟證據支持和業務操作范圍標準基本空缺。因此,法務會計人員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鑒別真假信息的能力不夠。除此之外,對于如何幫助當事人計算損失賠償范圍和鑒定標準等方面的制度也不足,并沒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行為標準來量化相關人員的責任。因此,要建立健全法務會計的專家認證制度,對民事訴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以此來充實法務會計的理論和實踐體系。同時,應廣泛實行法律援助制度,確保社會弱勢群體能夠獲得民事訴訟的司法援助,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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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想要對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進行定位,應先明確法務會計的一般涵義。綜合各家觀點,總結我國法務會計的社會實踐,筆者認為,所謂法務會計,是指由獨立執業的法務會計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綜合運用會計、審計及法律等多學科交叉知識和專業技能,對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經濟糾紛及欺詐行為等進行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和鑒定等,據以提出鑒定意見或為法庭審理作證的特定專業服務活動。它是以法學和會計學理論為基礎,集會計學、審計學和法學于一身的綜合叉學科。要理解上述法務會計的基本涵義必須把握住以下五個要素:

二、法務會計的目標

(一)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法務會計的技術方法是在執行法務會計業務時需要綜合運用的調查、審核、估算、分析、判定與鑒別等技術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類證據。法務會計與傳統會計的最大區別在于:法務會計所執行的業務職能及出具的專業報告都是直接為法律服務的。法務會計經常涉及舞弊調查,并為公、檢、法等職能部門和紀檢、監察、律師辯護、經濟調查及審計等專業活動服務。法務會計師執業有助于社會各界了解和解決諸如經濟損失,特別是金額方面的損失。另外,法務會計師還經常幫助內部管理部門強化公司內部控制,以減少內部舞弊的發生。可見,法務會計師所關注的主要問題包括:經濟糾紛、經濟過失和經濟犯罪等,其基本職能是向法庭等職能機構提供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庭客觀、公正地裁決經濟案件的專業依據。在法學科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方案中,已經確定的法學(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目標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會計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靈活運用審計的技術方法,熟知證據規則和法定程序,熟悉國內外會計財務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國際慣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會計審計知識、方法和技能,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具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技術或區域分析、解決法務會計問題能力,具備會計、稅務、審計、鑒證等法務會計職業技能,適應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社會中介組織及企事業單位等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這一目標定位的鮮明特點是:具體詳盡、面面俱到、學科交叉,涉及面廣,出發點是適應性強,無論市場變化有多大,似乎都會有好的就業去向。但是,目前的就業競爭壓力大,人心浮躁,學生一般只注重眼前,價值取向以實惠為主。經過幾年來的培養實踐,筆者以為,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或專業特色方向,不論是在法學科下的,還是在會計學科下設的特色方向,都應該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需要源于實踐需求,又高于實踐要求,應符合科學發展觀和與時俱進的原則,既要簡明扼要,又具有專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還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預留發展空間,要可持續下去。培養學生的周期較長,市場瞬息萬變,可能招生時形勢一片大好,可到畢業時,市場風向標變了,所以,還是要有縝密的頂層設計。基于上述情況,分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人才培養的目標本科可定位為:本專業(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證據,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碩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適應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需要,德、智、體、美協調發展,具有較深厚的法學應用基礎與財務會計學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規則調查取證各類經濟糾紛與財務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相關崗位需求的復合型應用性人才。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博士人才培養的目標可定位為:本研究方向培養跟蹤信息化國際市場競爭變化,德、智、體、美綜合發展,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與財務會計學理論功底,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程序調查研究各類復雜的經濟糾紛與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創新精神,并勝任跨國集團、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與實踐的復合型高級人才。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確定視培養模式和路徑不同而有所區別。許多美國高校目前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僅停留在研究生在職教育階段,加之社會上法務會計人才稀缺程度較高,各高校確定的法務會計培養目標以“能夠勝任法務會計、舞弊調查等相關工作”為主。

(二)各類層次人才培養目標下的課程體系設計一般復合型專業(方向)人才培養計劃中的課程設計較普通專業的課程設計復雜且目標要求高,搞不好就會出現“兩張皮”或“拼盤式”的局面,全憑學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學分有統一規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課程設計者科學合理地進行課程體系的設計。法學院的法務會計專業(方向)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法學科類課程,因為法學科的一級學科門類較多,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學科基礎和主干課程就有十六門課,加入各部門法、專業法規,令人眼花繚亂,再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極其有限的學分分到復合的會計學科、審計學科,達不到需求。學生就業時常常出現會計學功底不扎實,法學又難就業。為改變這一局面,只能再盡力壓縮法學類課程,增加一些經管類會計課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難題,還是改變不了“拼湊”的色彩,改革創新就要冒風險。所以需要每年微調課程開設計劃,按照“通、識、精、活”原則構建課程體系,逐年調整人才培養方案。同樣道理,在會計學院下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的課程體系設計正好相反,通常偏重開設較為系統的經管類會計學科課程,在國家統一規定的經管類學科基礎課程就有十到十二門課,加上按照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大學必修課、通開課、通識課,專業主干課以及跨學科選修課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學科一系列課程不大可能,只能選擇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課程。學生就業經常是會計學具備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學知識不系統,法學思維跟不上。無論在哪個學院下面設置法務會計專業(方向),最關鍵的是看學生的興趣和未來人生的發展方向,根據獲取哪個學士學位來定它的主要知識結構取向,然后實施課程再造系統工程。我們通過三年的努力,嘗試性地進行課程再造,打破“拼盤式”局面,為有效地節省學分、提升專業交叉和學科融合度、擴大復合效果、增強實戰能力,組隊實施了課程開發計劃,目前已經完成五門課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務,正在試用階段,還需要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再進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國,為適應社會對復合型法務會計人才需要,緩解單一專業的就業壓力,除了積極申辦本科層次的法務會計專業以外,可以嘗試多元化培養模式,如在財經類院校的會計學或法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第二學位;為增強學生的發展后勁,可以像國外一樣,實施本碩連讀制度,在本科階段主修會計學三年專業,在碩士階段主攻法學科和實踐應用三年;實施碩博連讀制度,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偏重法學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養出真正的法務會計高端人才。

三、探索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新模式

(一)國外職業資格考試與專業教育結合培養模式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應拓寬思路,開闊視野,轉變觀念,借鑒ACCA/CGA等在國內高校的辦學成功經驗,嘗試探索學歷教育與ACFE(美國注冊舞弊審核師)職業資格教育相結合模式。本科階段學習的第一要務是厚基礎、寬口徑、重思想、強能力,以專業素養教育為主,有的專業課直接對接ACFE的職業資格考試內容,搶占先機,凸顯法務會計專業特色,并有針對性地解決學歷專業教育與社會實踐需求脫節問題,以適應市場變化對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國內與國際合作辦學模式目前,經濟全球化,市場競爭國際化,國外大學積極搶灘中國的教育陣地,為了充分體現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教育的“國際化”并不斷擴大隊伍,我們應具有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發展戰略眼光,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的方式,與國外有專長的大學合作,聯合培養法務會計高層次人才。具體可以推行國際化“2+2”、“3+1+1”、“4+1”等培養模式以及“國(境)外高校交換生”等人才培養模式等。

(三)校內跨學科基地班培養模式現在許多院校都按大類招生,可以在本校的會計學專業與法學專業搭建一個“2+2跨學科專業平臺”,由學生自主選擇未來的發展方向,還可以組建“創新法務會計人才基地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實驗班,推行全新教學法,設置綜合性較強的特色系列課程。此外,有條件時不妨借鑒重點大學的辦學經驗,采取本碩連讀或碩博連讀模式,即本科階段完成會計學教育,法學科放在碩士和博士階段完成。美國高校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模式表現為:要么僅限于開設舞弊調查與白領犯罪調查一門或幾門法務會計相關的課程,涉及有關訴訟支持的培養計劃較少。據調查,已有17所高校開設了法務會計課程,向學生系統、全面傳授法務會計知識,其中有5所高校開展了法務會計本科教育的嘗試,還有兩所高校同時開展法務會計本科和碩士學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數只開展法務會計碩士學位教育。而大多數高校都設置了入學門檻,如工作經歷、相關預備知識和學歷要求等,主要教育對象為在職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為遠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開出法務會計課程的絕大多數是經濟學院和會計學院,少數高校由法學院承擔。

四、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建設中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法務會計專業(方向)就業遇到的尷尬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需求巨增,新興行業越來越多,學科劃分也日漸細致,科學研究及各領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學科專業交叉融合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市場調查研究和社會實踐顯示,法務會計人才大有可為,如各級財政、稅務、物價部門,公檢法、紀檢審、銀行、企業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業務的復合型專門人才。目前,法務會計專業的畢業生總體上很受歡迎,但在就業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尷尬。有些單位在招聘時,要么招純法學的,要么招純會計學的。從每年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專業要求看,要么是延續多年以前的專業類別要求,要么有新類別出現,但并沒有單獨設置法務會計這一類別,對專業要求也沒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錄中,學生如果選擇要報考公務員,只能走法學系列,要去企業單位就只能選擇會計學,可實際畢業時不可能同時拿兩個學位,所以學生往往很糾結,到底要拿哪個專業的學位。筆者認為,國家人事部門公務員招錄過程中,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與時俱進,根據有效需求,及時地更新招錄專業目錄和進行崗位設置更新。政府部門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真正發揮宏觀調控和政策導向作用,從根本上解決就業難的問題。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責任千方百計擴大宣傳和影響,有效推介復合型人才深入各行業基層,利用寒暑假的社會實踐機會和招聘會及網絡輿論宣傳陣地,做好信息溝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會輿論宣傳和網絡信息強力推進法務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和行業發展,為我國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法務會計與舞弊審計的辨析近年來,國內外資本市場上的企業財務造假、會計舞弊以及高級管理層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對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的需求日益興盛,刺激國外的舞弊審計研究迅速升級。而在特別復雜的經濟案件中,單憑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唯一手段是無法完成的,經常是雙方交叉并聯合作戰,優勢互補才能順利結案。法務會計的產生和具體內容與舞弊審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因而許多著作和學者經常將兩個詞交叉使用,或者混為一談,事實上,舞弊審計和法務會計雖然有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差異,詳細了解兩者的異同,合理安排,使兩者相互配合協作,有利于在調查舞弊案件時使兩者的優勢最大化,促進反舞弊事業的發展。例如,美國“世通”公司董事會在知道發生財務舞弊欺詐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聯邦總檢察長、審計人員、律師等專業人員在內的“特別委員會”展開獨立調查,聘請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執行部門前首腦提供咨詢,共同解決財務欺詐導致財產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財務、法律、會計等問題。在這之中,審計人員對賬務進行舞弊審計,而前檢察長、律師、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前首腦則相當于法務會計人員,對于賬務資料提供法律方面的專家意見,支持訴訟,兩者相互配合,共同解決財務欺詐案中的會計、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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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都屬于應用會計學

會計學可分為理論會計學和應用會計學,其中理論會計學包括會計理論、會計史等;應用會計學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國際會計、法務會計及成本會計等,可見法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的一個分支,與財務會計都屬于應用會計學。

(二)財務會計是法務會計產生的前提和基礎

財務會計為信息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服務,法務會計為法律工作者處理法律事項服務,因此它們都屬于會計服務活動,其最終成果(財務報告與專家意見)所依據的事實材料都來自于各項經濟活動。但案件所涉及的財務會計業務通常是由會計事項和會計活動組成,而法務會計活動本身是對案件涉及的會計事項或會計活動進行檢查、驗證和鑒定,并據此作出判斷,發表專家意見,通常是在財務會計工作基礎上開展的。因此,財務會計是法務會計產生的前提和基礎。

二、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

財務會計是為某一特定主體(會計實體)服務的,要對特定主體(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等)的經濟過程和結果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法務會計的主體不是單一主體的單一會計,而是更廣泛意義上的會計,凡經濟糾紛、訴訟案件中涉及到會計事項的認定、判別,均與法務會計有關。法務會計的空間范圍主要存在于三大領域:一是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二是社會中介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三是司法機關(檢察、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等)以及政府審計部門、紀檢部門。

(二)職能不同

會計職能是指會計在經濟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財務會計有核算、監督兩項基本職能。核算職能側重對事實的描述,主要是對某一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過程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對其結果進行報告。監督職能側重于糾正偏差,主要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和要求,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和相關會計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以達到預期的目的。財務會計的這兩項基本職能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關系。會計核算是會計監督的基礎;而會計監督又是會計核算質量的保障。法務會計職能的作用范圍則遠遠超出了財務會計,不僅局限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而且在解釋財務問題、強化會計的控制職能、收集會計數據以提供訴訟支持、保護和懲戒會計職業人士以及其他有關人士等方面也能提供信息支持。

(三)目的不同

法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雖然都有“會計”二字,但二者的目的卻有著天壤之別。財務會計的目的是著重向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對經濟決策有用的信息,能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所提供信息具有公開性。而法務會計提供信息的目的在于完成受托責任,它是對經濟活動(或者經濟糾紛)中的法律責任問題進行調查、取證、提出專家性意見,為法庭、仲裁或鑒定機構提供相關證據。會計

(四)內容不同

財務會計的內容是用財務會計的理論和方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一般會計事項,具體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大會計要素。法務會計的內容則取決于各國法律體系的完善程度及法律、法規對經濟活動、經濟行為、財產資源等規定的詳細程度,因此,不同國家及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法務會計的內容都有所不同。我國學者對當前法務會計內容的認識較為統一,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稅收理算會計;(2)債權、債務理算會計;(3)保險賠償理算會計;(4)社會公正會計;(5)物價會計;(6)基金會計;(7)司法會計;(8)海損事故理算會計;(9)社會保障會計。

(五)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同

在工作程序上,財務會計有一套比較科學的、統一的、定型的會計處理程序。財務會計的工作程序即會計循環可概括為七個環節:(1)審核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2)過賬;(3)結賬前賬項調整與結賬分錄;(4)對賬;(5)試算平衡;(6)結賬;(7)編制財務報告。各環節具有連續性和繼起性,且憑證、賬簿、報告的格式、內容、編報程序與要求多由國家統一規定。而法務會計服務對象的復雜性,決定了其工作程序的特殊性,大多是從接受受托責任到事件結束工作報告的報出,不存在會計期間的連續性,更不需要繼起性。一般來說,其工作程序應包括:(1)會見委托人,明確受托責任;(2)初步調查,收集有關資料;對受托任務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3)制定行動計劃,包括實施的策略、步驟、方案等;(4)獲得證據材料;(5)計算、分析;(6)報告,即將法務會計工作的最終結果以報告的形式系統表達出來。

在工作方法上,財務會計大量使用會計核算方法、會計分析方法。法務會計作為一門復合性學科,不僅使用會計的方法,有時還大量使用審計的方法、統計的方法(如抽樣分析法等)及收集證據的方法等。常見的方法有:審閱查驗法、關聯核對法、座談詢問法、實物勘察法、分析比較法、綜合計算法等。

(六)執業規范不同

實現財務會計目標的關鍵在于保證財務報告的質量,因此需要有專門的會計規范。財務會計人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活動的過程中,不僅要遵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還要受到統一會計規范(如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的約束,其中,企業會計準則是國際上通行的一種會計規范形式,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分為基本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準則。法務會計的執業活動涉及三個規范,即會計準則、法務會計準則和專家證據準則(譚立,2006),前兩者為會計行業規范,后者為法律規范,三者關系密切,又相互區別。法務會計工作就是將會計語言記錄的財會事實翻譯成法律語言表述的案件事實,也就是說財會事實經由法務會計之手以專家意見形式送達法官手中,成為其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在這一過程中,法務會計準則作為會計與法律兩個職業的聯結紐帶,起到了由會計準則通向專家證據規則的橋梁作用。目前世界上除了美國、加拿大等少數國家制定了有關法務會計準則外,許多國家的法務會計業務活動都是參照審計準則執行,但制定統一的法務會計準則仍是必然趨勢。只有建立健全法務會計準則,才能使法務會計工作有規可循、有章可依,才能保證執業質量,提升職業信譽,才能實現法務會計準則與法律法規、準則和慣例的聯系和溝通,指引法務會計健康發展。2006年初,我國財政部頒布了1項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這一準則體系已基本上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完成了48項審計準則的制定或修訂工作,標志著我國的企業會計、審計準則體系已基本建設完成,為建立法務會計準則提供了基礎性框架。

(七)報告不同

財務會計報告是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法務會計報告是法務會計工作者根據有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卷宗材料,以及其他相關的資料等,對案件或糾紛等法律事項所涉及的財務問題進行解釋、說明,并作出專業判斷所形成的一種書面結論性文件。法務會計報告與財務會計報告有十分顯著的區別:

1.用途和使用者不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用途在于為投資者、社會公眾、政府機構等利益相關者提供經濟決策所需的相關會計信息;而法務會計報告適用于訴訟實踐,為法律事項承辦人、當事人等提供認定相關財會事實的專家證據。

2.反映的范圍不同。依據“會計主體假設”,財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財務事實僅局限于某一會計主體的相關經濟業務;而法務會計報告不存在“會計主體”的限制,它是依照法律事項來劃定空間活動范圍,凡是法律事項涉及的會計事實都必須查清、核實,并向委托人報告。可見,財務會計報告與法務會計報告所反映的事實范圍差異較大。

3.內容和格式不同。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常見的財務會計報告是以格式報表為主題,表注及相關信息和資料作為輔助,其中每張報表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而法務會計報告的內容反映了法律事項所涉及范圍的財會事實,通常情況下,法務會計報告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引言、對財務會計資料的分析論證過程和最終的結論等。如果報告人占有資料不充分或資料很少,也可發表“無法作出明確結論”的報告結果。不同經濟糾紛或案件的性質、內容不同,所依據的法律規范不完全一致,因此,法務會計報告沒有固定格式,通常是根據不同的業務對象和使用對象,按委托人的要求分別采用不同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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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所有權為貫徹會計主體理論提供制度保障

會計主體理論是會計核算工作的前提和出發點,是會計學的基本假設之一。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即指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企業本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應獨立于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企業所有者及經營者自身與企業本身無關的經濟活動。

會計主體與法學上的法人概念雖然并不完全重合,但是會計主體問題的核心,是如何正確劃定主體權利和義務的邊界。傳統會計主體理論奉行的是投資者本位理論,雖然也承認企業在會計上是一個獨立的主體,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盡在()

但是卻認定企業的全部財產歸投資者所有。這樣就使企業成為了投資者的傀儡,毫無財產的自主處分權,形成了企業自主經營的桎梏。事實上,國家對其出資設立的企業所享有的權益的性質一直以來也都是制約國企改革進程的關鍵問題之一。隨著現代企業組織形態的發展與經濟生活的變革,財務會計開始強調企業的主體觀念,認為在財產權的分配上,投資者一旦將其財產投入公司,就應該喪失了對其財產的所有權,轉而擁有的是股東權利。而企業在取得了投資者投入財產的所有權后,依法對該財產行使權利、承擔義務。但是對于這一會計認識的進步一直未有充分的法律支持。對于企業法人所有權的會計研究,在我國物權法頒布之前,就有學者在積極討論。為了正確界定投資者與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我國于2005年10月修正的公司法第3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第4條則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物權法則是在公司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為這種新的企業會計主體觀念提供了法理支持。其第39條明確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明確揭示出了所有權的四項積極權能,即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從本質上看,所有權是所有人對于物產全面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也就是說,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的動產與不動產,一旦經過投資投入企業,原所有人即喪失所有權,就不能夠再繼續對原屬于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轉而行使的是股東權或出資人權利。企業法人依法成為其所有權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物權法的這一規定更加具體和明確地確立了企業法人所有權,為貫徹會計主體理論提供了制度保障,為正確區分會計主體的邊界提供了法理基礎,有利于杜絕股東以各種非法方式干涉公司經營管理和侵占公司財產。如果沒有物權法的這一規定,企業將無法清楚地核算其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以及收入、費用和利潤。

用益物權的會計核算處理

用益物權是指以支配他人之物的使用價值為內容的物權。用益物權的客體為他人之物,其中的他人,原則上為對物享有所有權的人,也可以是對物享有用益物權的人;他人之物,主要為不動產和不動產權利,也包括自然資源,但不能是動產。用益物權的內容,為對物使用價值的支配,可以具體化為占有、使用、收益權能。物權法規定的用益物權主要有地役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漁業權等。

國際會計準則根據用益物權[]的種種特性,將用益物權排除在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以外予以單獨規范,但我國會計準則卻未能將大部分用益物權從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會計標準(包括企業會計制度及會計準則)中排除,這樣就造成原來實務中只能生搬硬套會計標準中的無形資產或固定資產規定核算用益物權,帶來了用益物權會計核算的失真。因此,也有學者提出為了規范用益物權會計,在會計標準的制訂方式上與國際慣例接軌,應對用益物權進行單獨規范。

對于上述各種用益物權,隨著物權法的實施以及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具體規定,在會計上我們應該根據其權利的內容和特點,進行適當的確認和計量,不可簡單地歸類。如路橋收費權、公路經營權是依托在公路實物資產上的無形資產,是指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對已建成通車公路設施允許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權和由交通部門投資建成的公路沿線規定區域內服務設施的經營權。其作為無形資產還是固定資產一直以來在實務界與學術界都存在著爭論,但是隨著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中一些新規定出臺,某種程度上解決了路橋收費權和公路經營權作為無形資產在初始計量、攤銷與后續支出上的技術障礙,從理論上就可以把它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最值得注意的是,物權法繼承和發展了我國現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制度,將《土地管理法》確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發展成了“建設用地使用權”。我國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除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外,符合無形資產定義,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國際會計準則一直認為土地是一種標準的不動產。然而隨著物權法的實施,我國物權法所規范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已經完全符合國際會計準則對于“不動產”定義。從會計角度分析研究,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具備自物權特性的高級用益物權,具備了權利人能夠擁有或者控制、權利客體有形、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會計期間等三大特點,在學理上,其實是可以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這實際上消除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有利于準則趨同。

篇(8)

2.創設教學的情境,實施角色扮演會計電算化應用人才的培養,是會計電算化教學的重點,而應用人才的培養離不開豐富的實踐教學。在實施了任務導向教學法的課堂教學中,應將課程中的問題按類別、按體系加以切分,并根據學生個人特色和所形成的小組特色,合理分派。這樣,每個學生都面臨一定的任務,處于特定的實踐情境中。例如,在劃分會計工作崗位輪流實訓,要求學生實施從創建帳套、完成初始化、輸入記賬憑證、審核、登記賬簿、編制報表的整個過程。二是學生群體形成臨時工作小組,要求學生使用某種會計軟件完成一定的實驗任務,小組成員輪流轉換角色,相互評價,這樣有利于他們切身體驗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熟練相關的工作流程,提高實際工作能力。

二、在會計電算化教學中實施任務導向教學法的啟示

1.增強了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任務導向教學法轉變了教師和學生在課堂中的角色,傳統課堂中,教師充當的是知識的傳授者和灌輸者,學生是知識的被動接受者。實施任務導向教學法,課堂中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教師成為學生學習過程的咨詢者和指導者,充分挖掘了學生的主卦能動性,充分地體現出學生的主體地位,把絕大所數的時間都留給學生,教師僅僅是起到一個引導的作用,讓學生帶著明確的目的去積極地學習會計電算化等相關知識、熟練掌握學習的方法,輔之以一定的實際操作,這樣既提高了學生的專業技能,更使他們具備了走上工作崗位后所需要的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篇(9)

一、法務會計的含義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經濟組織規模日益龐大,企業經營環境瞬息萬變。與此同時,各國為了加強對各項經濟活動的監管力度,頒布了許多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在這樣的背景下,經濟犯罪、經濟糾紛的形式呈現出多樣化和復雜化,而且幾乎所有的經濟行為都與會計和審計有關。而通過法律來調節市場經濟行為是現代經濟的主要特征,對每一個市場經濟主體來說,法律訴訟將成為保護自身權益的有效途徑。2002年澳大利亞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了《法務會計準則公告-APS11》(statementofforensicaccountingstandardsAPS11),其中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法務會計服務是“為解決爭端或法庭訴訟的需要”。張蘇彤(2006)認為,法務會計的總目標就是“為相關人士或組織提供、陳述或解釋會計證據信息,滿足法律的需要,解決法律問題。法務會計提供的服務不僅內容上要滿足法庭訴訟的需要,而且在形式上也要符合其要求,法務會計可視為以法院裁決經濟案件中的罪犯可接受的形式提供財務信息的科學”。

二、法務會計(人員)對外承擔的會計職業責任

1.什么是會計職業責任。提到會計責任,人們想到的好像就是當事人因會計舞弊案件受到的責罰,其實這是法律認定的狹義責任觀。一般而言,會計職業責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1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即會計行為當事人作為某個組織成員,應該富有服務于組織經濟利益的責任。當前主要表現為會計應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體系,強化會計監督,并通過企業提供企業經營決策有用的信息,為提高企業的年經濟效益服務。1.2法律責任:法律責任即會計行為當事人呢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為,履行社會契約,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倫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1.3道德責任:道德責任是會計行為當事人應該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履行社會契約,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倫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1.4自愿責任:自愿責任處于自愿選擇主動承擔對于組織和社會的義務,使得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發揮,而不是簡單的安分守己和明哲保身。2.法務會計的職業責任。前已說過“責任”的含義,這里就不加贅述。法務會計的職業責任主要分為會計責任和法律責任,前者為法務會計人員應盡的職業責任,后者為法務會計人員因未履行其職業責任而應承擔的不利后果或法律制裁。首先說會計責任:法務會計服務就是“旨在尋找符合既定責任或公司其他活動合法性目標的證據”,法務會計的行為方式可歸為三種類型:法務會計調查、法務會計鑒定和法務會計咨詢,這也是法務會計責任的負責對象。國內外的法務會計服務范圍以及會計責任的對象也是不相同的,國內實務界一般以提供法務會計服務作為他的會計責任對象;而國外實務界出了提供法務會計服務,還提供一些會計、審計甚至非會計非審計的業務。法務會計的法律責任是指法務會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提出了欺詐或錯誤的專家意見或有其他違法行為而應依法承擔的不利后果。在英美法系國家,法務會計人員一般受當事人委托而成為專家證人,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或同時承擔作偽證的刑事責任。在大陸法系國家,法務會計人員受公司司法機關指定或聘請而成為鑒定人,承擔侵權責任或同時承擔行政責任和作偽證的刑事責任。

三、法務會計(人員)的自身會計職業道德建設

1.法務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內涵。1.1專業勝任能力。法務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就是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即法務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從職業道德角度看專業勝任能力還需強調的是法務會計人員應努力培養敬業樂業勤業精業意識、服務社會意識等職業道德意識,通過內在意識反映到外部行為,正確處理公與私、集體與個人、奉獻與索取之間的關系,切實遵守客觀真實性、合法合規性、專業針對性等原則。1.2職業紀律與責任。法務會計的職業紀律是指在執業過程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章、行業規范,按時完成委托業務。法務會計的職業責任,是指法務工作往往會觸及到不同方面的利益,經常遇到矛盾,甚至會遭到挫折和打擊。具體表現為:保守秘密,執行相關規定,開拓創新意識,堅持獨立工作等。2.如何加強法務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2.1加強法務會計基本職業素養建設。如會計審計和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法務會計人員要通過審查企業的各種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來追查與所調查事項有關的事實,審計技術能幫助法務會計有效地搜集證據并鑒別真偽)、辨別舞弊的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尤其是證據規則知識,對法務會計人員來說對證據規則的理解至關重要。這包括證據是什么、它有哪些具體的形式、如何合法獲得證據、如何保留證據、哪些證據當事人需要證明、哪些證據當事人無需證明、如何舉證、舉證責任如何分配、舉證的時限與證據交換等)、高度地職業分析判斷能力、對人的心理和動機的理解力、溝通技巧(包括口頭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對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的理解、高尚的職業道德、獨立敬業的精神等。2.2成立規范、權威且配套齊全的行業協會組織。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我國也可以成立規范、權威且配套齊全的行業自律管理組織,維護社會公眾和會員合法權益,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為宗旨,組織實施法務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對法務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及其事務所的職業情況進行年度檢查,開展國際交往活動等等。2.3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強的法務會計執業道德準則。現代法律會計發展較早的美國已經早制定了注冊舞弊審核師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我國亟需制定一套指導法務會計師工作、規范其行為、保證其工作質量、明確其執業責任的準則,有利于法務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規范化、維護法務會計師的職業信譽。2.4健全會計法務制度。加快法務會計的相關制度建設,由財政部、司法部牽頭,組成由會計界法律界共同參與的研究機構,開展對法務會計理論與實務的研究,著手進行法務會計制度建設。

作者:李凌吉 單位:四川大學商學院

參考文獻:

[1]譚立《財會月刊-對法務會計法律責任幾個相關問題的探討》.

[2]陳國輝崔剛《會計之友-論新時期的會計職業責任觀》.

篇(10)

1.國營型階段

即所謂的“掛靠所”。我國在開創注冊會計師事業之初,會計師事務所是通過掛靠于某一國家機關而建立起來的。隨著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進入新的時期,“掛靠所”的弊端就逐漸顯露出來了,這種國有型會計師事務所退出了歷史舞臺。

2.合伙合作型階段

合伙型會計師事務所不依附于任何機構和組織,雖然能保證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但是申辦條件嚴格和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導致發起人承擔風險太大。

合作型是注冊會計師發起并投資成立的承擔有限責任的會計師事務所。

3.規范發展階段

80年代后期,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逐漸地向規范化的方向發展,這個階段按照其不同的組織形式,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型,集團型和個人型。

二、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現狀

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規范下得到了快速發展,并在我國改革開放、國有企業轉變經營機制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到1992年底全國已有會計師事務所1422家,到2005年底全國共有會計師事務所達5600多家,注冊會計師65000多人;到2006年底全國會計師事務所發展到5800多家,分所638家,注冊會計師達71596人。

(二)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內資會計事務所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品牌吸引力不夠,競爭力不強

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只有二十余年的發展歷程,雖然數量較多,也取得了一定的職業經驗,但從整體來看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存在著規模小、競爭力弱的突出問題。

2.高級人才匱乏

目前我國高級會計人才,即精通業務、善于管理、熟悉國際慣例、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十分匱乏。據統計,我國有900多萬財會人員,有高級職稱的會計人才只有6萬多。但根據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至少急需35萬名注冊會計師,而目前注冊會計師不過13萬,具備從業資格的注冊會計師不過6萬多,其中被國際認可的不足15%。執業會員普遍感到工作壓力、強度和風險過大,難以保持很好的工作狀態。行業環境和薪酬水平不理想,難以獲得期望的成就感和歸屬感,導致很多高端人才離開了會計師事務所行業。

3.從業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執業質量不高

我國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大多是在原掛靠體制下成長起來的,受人事關系、行政干預和利益驅動等因素和本行業發展初期法律法規和執業準則不完備、不規范的局限,許多事務所原本執業質量就低下,責任風險隱患大。不僅注冊會計師數量少,而且業務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面對一些外資企業的業務,英語水平不高就表現得十分明顯。

4.市場競爭無序

許多中小事務所沒有其自身業務特長,沒有其擅長服務的領域,為了爭奪客戶的競爭往往演化為服務價格的競爭。另外,為了爭奪客戶資源,或者由于僥幸心理的存在,在認為其發表的審計意見不會遭遇訴訟等心理的作用下,尤其在被審計單位非年度報表審計時,許多事務所違規操作,牽就被審單位,出具與被審計單位真實情況不符的審計意見。隨著我國加入WTO,這樣不規模的執業環境,無序競爭,將導致許多中小事務所失去生存空間。

三、成功會計師事務所發展經驗

1.品牌優勢

說起天健,在浙江企業中的名聲是大的驚人。一些大的上市公司都是邀請天健來審計年度報表,許多浙江公司以讓天健審計為榮,這讓天健的業務量直線上升。這些年,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在品牌建設上作的努力收到了成效。

2.經營優勢

天健會計師事務在實行多元化經營方面是成功的,它的服務領域不僅包括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保險評估、管理咨詢、稅務服務等方面,還伸向了工程造價咨詢和基建審計服務,軟件研發及服務,會計培訓服務等方面。

3.人才優勢

人才是事務所最寶貴的資產。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十分重視對員工的培訓,事務所設有自己專門的培訓機構,他們把培訓當作體現公司文化、幫助員工發展、提高員工素質和服務能力的重要手段,進而增強事務所核心能力的一件重大事情來抓。完善的員工培訓體系保證了天健的高質量服務。

四、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發展的建議

加入WTO后,中國經濟將會加快與世界經濟的融合,為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1.走品牌化之路

在經濟發展的今天,對于會計師行業來說,口碑無疑是最好的宣傳廣告了,所以樹立起自己的品牌對于會計師事務所是一項相當大的財富。向顧客提供一流品質的同時,提供一流的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在行業做到最好。

2.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應根據入世后會計市場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加大人才培養和注冊會計師后續教育培訓力度。要建立起一個面向市場的人才培訓制度,以入世為契機和動力,充分利用國際知名會計公司的技術資源和培訓機制,加速我國注冊會計師達到國際水平的步伐。:

3.服務領域多樣化

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對客戶提供的服務范圍很窄,而客戶的服務需求很多,如納稅籌劃、財務人員培訓、設置財務制度等等,這些服務需求都未得到有效滿足。事務所的客戶相對固定,對他們的經營、財務優缺點比較熟悉,向他們提供一些有針對性的合理化建議,很受他們的歡迎,借此會計師事務所也可增加業務收入來源。

4.規模化經營

這也是入世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面對激烈市場競爭的唯一選擇。規模化經營的目的,是擴大市場份額,健全服務功能,拓展服務領域。只有規模化經營,才能降低成本,才能增強競爭力。

5.加強行業管理

應建立與稽查特派員總署、證監會、審計署等部門的聯手監管方式,對弄虛作假者予以嚴懲;逐步建立事務所執業報備制度,利用行業信息網絡,對事務所執業情況實施監管;最終形成嚴密的政府、行業、社會監督網絡。

五、結束語

總之,我國會計市場潛力巨大,加入WTO后,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將面臨嚴峻的挑戰和激烈的競爭,但也有較大的發展機會和空間。隨著中國加入WTO組織,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已走上正規化的市場軌道。我們應以加入WTO為契機和動力,積極學習和借鑒國際知名會計公司的管理經驗,充分利用國際知名會計公司的雄厚實力和對成熟市場經濟所需中介服務的深入了解,不斷開發市場,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和會計市場的規范和發展。

參考文獻:

[1]胡奕明.WTO與我國會計市場的開放.會計研究,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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