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3 0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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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提升創業服務水平,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拓寬創業渠道,引導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新格局。
工作目標
通過創業貸款擴面、創業能力提升、創業平臺鞏固,使我鎮居民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相關知識知曉率力爭達到100%,符合條件的我鎮創業者申請貸款放貸率達到100%,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參加創業培訓參訓率達到100%;全鎮創業環境優良,創業氛圍濃厚。
主要內容
1、實施“創業貸款擴面”
各單位要廣泛宣傳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放寬準入條件,凡在法定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復員退役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殘疾人以及農村富余勞動力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人員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落實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貼息政策,貸款額度在200萬元以內的,按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貸款額度在2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500萬元)以內的,超出200萬元部分再另外按照同期基準利率的25%給予貼息。
2、實施“創業能力提升”工程
開展創業就業政策宣傳動員活動,包括“送政策”、“送服務”、“送崗位”、“送培訓”,發放政策宣傳資料,用工崗位信息,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各類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
3、實施“創業平臺鞏固”工程
鎮社保所配備2名專職人員,各社居委、行政村、經濟開發區要配備1名專職工作人員和1名創業服務信息員;實行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人,開展創業服務業務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創業扶持政策宣傳,提升轄區內居民創業環境滿意度。
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把提升創業環境滿意度作為今年的重心工作來抓。
二、工作目標
2010年年底前,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社會各界主動參與的創業工作管理服務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打造寬松、和諧、充滿生機活力的有利于創業的環境,形成全社會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良好氛圍。2009年到2010年,全縣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帶動就業比例達到1:6;年均新增創業企業150戶;新增個體工商戶450戶;新增企業存續1年以上的比例達到7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創業培訓達到103人以上、培訓后創業成功率達到60%以上;小額擔保貸款發放180萬元以上;創業培訓其他創建工作指標達到國家創建創業型城市標準。
三、工作任務
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健全創業培訓體系,構建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
1.放寬準入領域。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外,允許創業者自主選擇。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按照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
2.放寬注冊登記前置條件。除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不得隨意增加注冊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對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人申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注冊登記的,前置審批條件可適當放寬。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必須取得前置審批、且需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后方能取得許可證或資質證的,允許辦理籌建登記,待完成籌建并取得相關許可證、資質證或審批文件后,再按實際情況核準具體經營范圍。
3.放寬登記條件。允許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創業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前置審批許可等材料直接申辦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創業企業設立連鎖經營門店的,可持總部的連鎖經營相關文件和登記材料,直接到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對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除從事需前置審批許可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由工商部門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臨時營業執照。對法律、法規未規定必須辦理工商登記的城市自由業者、農村及城鎮流動經營業戶、在校大中專學生和正在擇業的畢業生從事中小學生學習輔導服務、翻譯服務等的,除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外,均可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4.放寬注冊資本(金)限額。注冊資本(金)達到3萬元,即可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且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金)的30%;單位和個人投資10萬元以上的,可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許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2年內分期繳付,其中投資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5年內分期繳付;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制企業,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個股東出資均達到20%。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不受出資數額限制,其中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的允許注冊資本(金)零首付。允許創業者以知識產權、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高新技術成果等非貨幣財產出資,且不受出資比例限制;對農民興辦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變的情況下,允許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評估作價出資。
5.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創業者依據法定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屋、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將住宅改作經營性用房的,只要申請人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登記。對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場所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即可申請登記。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和亂培訓等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依法保護創業者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嚴重侵犯創業者或其所創辦實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對創業者在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限時答復。對創業者因非主觀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違規行為,實行首次不處罰預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殘疾人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前置審批的各項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環保節能減排、廢物綜合利用科技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加強創業政策扶持。對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對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實現自主創業的,可將其按規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享受城鎮居民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自主創業的,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其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3個月低保待遇。
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2年內免收勞動人事費,并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免費享受創業項目、創業培訓、信息咨詢等聯動服務。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愿開展創業活動或到企業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滿20年的,經批準可提前退休;離崗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同意后,允許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原職務級別、編制、人事關系及工資福利待遇,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的須辦理辭職手續,達到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辭去公職的,辭職前工作年限視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所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助資金部分由同級財政按規定予以安排。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進入我縣城鎮創業的農村勞動力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可比照城鎮失業人員享受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并優先享受工商登記、創業培訓、信息咨詢、創業指導服務。
對創業者下鄉創辦、領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或從事特色種養業的,享受各項支農惠農政策。
對創業者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四)加大財政投入
根據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籌集促進創業專項資金,支持整合資源、加強創業服務體系和孵化基地建設,落實各項扶持政策,獎勵優秀創業項目和先進創業人員;多渠道籌集擔保資金,擴大融資貸款規模。
(五)加強創業融資服務
1.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對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軍人家屬、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及返鄉農民工,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項目的,經審核認定后均可獲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符合貼息政策的由財政予以貼息。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70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貼息。
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50人的企業,給予50萬元擔保貸款;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10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擔保貸款。
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支持且誠信經營、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償還、貸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可準予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視同首次貸款給予貼息。
2.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推動金融體制、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探索創新應收賬款、倉單、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股權質押、林權抵押、漁權抵押等新型擔保貸款方式,鼓勵金融機構為創業項目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模式,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創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設立各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
五、工作安排
創建工作從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為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完善政策措施,進行工作部署,做好組織、政策上的準備。
(二)實施階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實施創建工作,落實政策措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哈爾濱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任務目標》進行自查,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檢查評估的準備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創建工作機構,落實人員和責任。要按照全縣總體部署,結合本單位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縣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導,實行月統計、季分析、半年考核評估,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創建工作有序、平穩、順利進行。
(二)協調配合,合力推進。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和協作意識,建立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在認真履職盡責的同時,加強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標。按照創城涉及的“全員創業活動指數、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創業活動對企業成長的貢獻率、創業環境指數、創業環境滿意度”五項指標要求,結合我區就業的實際,經過全區上下的共努力,將我區打造成創業體系健全、創業服務完善、創業環境優良、創業人才聚集、創新企業眾多、創業投資活躍的創業型城市,全面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標準。到年底,全員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年均新增150—300名的開業小老板、小企業家、個體工商戶、農村致富帶頭人或農業合作組織帶頭人,帶動500—1000人就業,創業后穩定經營在一年以上的企業達到75%以上;創業對新增就業的貢獻率達到50%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創業環境滿意度、創業效率等指標位居全市、全省乃至全國前列,實現創城目標。
二、具體措施
(一)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優化創建機制。開展創城工作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客觀要求,又是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必經之路,也是以創業帶動就業的重要舉措。為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創城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經貿局、工商局、區科技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國稅局、地稅局、區民政局、工業集中區管委會、區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區工商聯、農村信用聯社及各鎮(街)、場分管領導組成。區創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我區創城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等日常事務工作,定期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述各單位指定一名聯絡員與辦公室保持協調聯系。各鎮(街)、場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創城工作的領導。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宣傳創城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鼓勵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宣傳創業中涌現的先進典型事跡,營造“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創大業”的輿論氛圍;普及創業知識,倡導自力更生、艱苦創業、開拓創新的精神,樹立創業光榮、致富光榮的全新理念,培養自強不息、奮發有為、競相發展、團結奮進的創業文化。
區發改局負責提供全區產業發展規劃,將扶持創業、創城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把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創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努力實現以創業促進就業和減少失業的宏觀經濟目標;指導并監督規劃全區重大創業相關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創城有關政策。
區財政局負責根據創城工作實際需要,落實促進創業的財政扶持政策,在年度預算中合理安排創業扶持資金,專項用于創業培訓、創業實訓及創業后續服務扶持等有關支出;加強信用擔保、投融資體系建設,做好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出險資金清償工作;參與提出支持創業的地方性稅收政策建議;加強創業扶持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區農業局負責宣傳和扶持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推動實施“一村一品”工程,帶動農民因地制宜發展現代農業,培育農民種養殖、農產品經銷和加工專業戶,實現自主創業,樹立創業典型。
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宣傳國家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指導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活動,樹立和宣傳高校畢業生創業典型事跡;協調工商、稅務、財政、銀行等相關部門完善和落實稅費減免、小額貸款、創業補貼等各項鼓勵創業帶動就業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創城工作的統計指標體系和目標責任考核的量化指標體系,開展創城工作任務動態管理;牽頭組建創業指導服務組織和創業與培訓協會,建立健全創業指導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全方位服務;會各相關部門籌建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制定管理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制度和實訓及孵化基地對創業主體的相關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創業培訓體系,積極引進先進創業培訓理念,大力開展“1+1群”創業培訓,形成以創業培訓、小額貸款、項目推介、開業指導、跟蹤服務為主的“一條龍”服務機制并將相關資料整理歸檔。
區經貿局負責協調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的服務與發展工作,根據國家政策導向,結合我區實際,從創業群體的實際需求出發,培育面向創業者的新型綜合平臺,樹立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典型,為推動創業、鼓勵創業、成功創業打造基礎;指導民營及各類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建立、健全各項政策貫徹落實的體制、機制,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家扶持商貿流通領域創業的優惠政策,制訂并實施我區扶持商貿業發展的促進政策;積極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積極推進“科技興貿”和“走出去”戰略,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加大研發設計,創建自主品牌,提高產品附加值;努力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推動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家政服務、生鮮食品供應等傳統服務業的升級換代;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創業中出現的問題。
工商局負責放寬市場準入,擴大創業領域,落實優惠政策;改善行政管理,重點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發展;開展創業指導,提供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的咨詢服務;負責檢測統計全區創業登記數,做好企業新開戶和凈增戶數統計工作;負責鼓勵、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創業;設立專業窗口,為創業人員辦理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登記注冊提供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的咨詢服務。
區科技局負責鼓勵和引導科技創業,落實科技創業扶持政策;有計劃地引導和扶持科技創業園、科技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各項科技創業創新扶持資金效益,大力支持科技創業項目發展;做好科技下鄉工作,為農村勞動者創業提供技術支持;建立科技創業項目庫,為創業者提供項目信息;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能力建設,為科技型企業和科技人員創業搭建平臺,提供服務。
區教育局負責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和就業指導,與有關部門共完善并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政策,推進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謀職業;負責指導所屬職業院校開展創業指導和創業意識教育;指導建立大學生創業實訓基地,全面開展大學生創業實訓實踐活動。
區建設局負責會發展改革、勞動保障部門安排籌建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所需的經營場地,引導勞動者投身物業管理行業創業活動;負責簡化項目審批,支持創業主體進入公共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領域;支持創業園區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為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提供創業平臺。
國稅局、地稅局負責宣傳國家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及時了解鼓勵創業稅收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各項稅收扶持政策落實到位;負責優化稅收服務,提供創業稅收扶持支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創業企業運營成本;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監測和專項檢查;推行政務公開,加大對國家稅法和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稅收服務水平。
區民政局負責指導社區建設,推動社區創業環境改善;扶持發展社區中有利于促進居民創業、就業和社區和諧的民間組織(即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引導軍隊退役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參加創業培訓,通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實現創業和就業;負責對各行業協會宣傳創城的相關內容,組織各行業協會開展行業特色創業培訓,樹立行業協會中的創業典型,建立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
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負責利用空置的通用廠房,發揮“一區多園”的綜合服務功能作用,為創業者開辦中小企業提供場所等服務,開設創業培訓基地、科技創業中心,建立創業孵化基地,樹立創業典型。
區工會負責組織開展創業幫扶活動,督促各項創業扶持政策落實到位,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落實創業優惠政策檢查監督工作,積極維護創業者的合法權益。
團區委負責發揮共青團的橋梁紐帶作用,督促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促進創業效率提高;成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推動青年創業貸款,組織青年技能培訓、創業輔導,引導扶持青年創業,努力拓寬青年創業渠道;樹立青年創業典型、建立青年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
區婦聯負責宣傳國家扶持婦女創業特別是農村婦女創業的優惠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鼓勵和引導婦女自主創業;開拓適合婦女創業的市場領域,樹立婦女創業典型;建立婦女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負責開展“巾幗創業”等多種形式的婦女創業服務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婦女轉變就業觀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努力提升婦女創業能力。
區殘聯負責引導城鄉殘疾人轉變就業觀念,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挖掘殘疾人創業典型,大力宣傳勵志創業事跡;建立殘疾人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
區工商聯負責協調落實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外資企業公平待遇問題,發揮工商聯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內行業商會的管理和指導,扶持一批科技型、規模型、效益型、外向型中小企業;鼓勵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生產經營,依法維護、保障創業者的合法權益。
農村信用聯社負責配合宣傳國家扶持創業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勞動者自主創業,發揮創業促就業中融資指導作用,提升小額貸款服務質量并負責創業者借貸創業資金數量統計;負責推動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對符合條件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人員及時提供靈活便捷的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和其他形式的信貸扶持,負責做好相關信貸數據的統計工作;鼓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創業企業、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融資渠道。
各鎮(街)、場,村(居)委會要充分利用空閑場所為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環東海域失海漁民、大中專畢業生、復退人員提供創業平臺;發揮勞動保障所(站)作用,做好創業登記、統計、上報工作和創業宣傳發動工作,引導居民(農民)走創業致富之路,讓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總結推廣農村“一村一品”的農民創業致富經驗;配合區政府開設創業培訓基地,建立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樹立創業典型并加以宣傳推廣。
各相關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和協作意識,建立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政策的綜合效應和資源整合效率,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二)完善政策扶持體系,改善創業環境
全面貫徹落實我區鼓勵創業促就業的優惠扶持政策,以落實政策為抓手推動創建工作。
1、放寬市場準入。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外,允許創業者自主選擇。擴大政府采購范圍,按照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
2、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和亂培訓等行為。
3、落實小額貸款擔保政策。按照《市小額貸款擔保管理辦法(試行)》,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及復退軍人和部分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申請小額貸款用于補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自有資金不足的,由市財政部門設立擔保基金擔保,并予以貸款貼息。其中個人發放貸款最高額度為5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企業優惠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建立小額貸款扶持創業帶動就業的長效機制,為創業者持續提供資金扶持,穩定創業成果。
4、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殘疾人及畢業2年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免收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前置審批的各項收費。
5、加強創業政策扶持。對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且符合條件的,適當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創業者本人及其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給予社保補貼;對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實現自主創業的,將其按規定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享受城鎮居民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自主創業的,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其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1年低保待遇。
(三)健全創業培訓體系,以培訓促創業
1、擴大培訓范圍,服務特殊對象。在做好失業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等各類群體創業培訓工作的時,結合我區就業工作的需要,開展對大中專畢業生、退養漁民的創業培訓工作,并探索開拓特殊群體如在監服刑人員、殘疾人、軍嫂、有技能的家庭婦女等的創業培訓工作。
2、強化師資力量,保證培訓質量。組織召開教學討論會,召集教師共探討教學方法和教學內容,選擇理論水平高、具有實踐經驗的教師進行教學比武,研究如何更好地提高培訓質量和激發學員學習興趣,評選優秀教師予以獎勵。
3、創新培訓模式,增添特色培訓內容。在參照SIYB培訓內容及標準的基礎上,結合“1+1群”創業培訓特色,創新不培訓對象的培訓模式,如組織培訓創業成功學員現身說法、企業高層管理現身說法、增設必備知識課、模擬創業評估課、創業技能課(依據學員要求增設技能項目)、針對不對象進行不教材教法等。
4、加強培訓機構指導和規范管理。對“1+1群”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日常管理和指導逐步制度化,注重我區典型案例收集,開設“1+1群”創業網站、免費專家咨詢、現場開業輔導及創業實踐指導,定期開展學員回訪、專家現場咨詢指導、學員交流講壇、學員特訓營、建立《學員創就業統計表》《專家咨詢指導登記表》《學員回訪記錄表》《學員意見反饋卡》等,增強培訓的實效性和實用性。
(四)構建創業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
1、建立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和就業見習基地。由政府統籌安排,充分利用城鄉各類園區、金包銀工程、規模較大的廠房和場地形成創業一條街、一座城,建立創業實訓及孵化基地、創業園等,幫助創業者模擬演練創業過程。聯合職業技術學校、各類企業建立實訓基地,為大學生提供一定時期的就業見習,提供社會實踐經驗,為其創業奠定基礎。
2、舉辦創業項目推介會,提供創業項目選擇。通過向社會廣泛征集、選擇適合不層次創業者的創業項目,開展項目推介會(包括青年推介會、復退軍人和隨軍家屬推介會以及大中專畢業生、環東海域退養漁民、失業人員推介會等),啟發勞動者的創業理念,現場推介創業項目并提供創業指導服務。
3、舉辦畢業優秀學員創業論壇,激發創業熱情。根據不學員的特點,結合優秀培訓學員經歷,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論壇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創業者提供多元化的創業模式。開辦“1+1群”創業優秀學員論壇,通過感受成功創業學員的創業經歷,新老學員交流創業經驗,分享創業信息,激發學員的創業熱情,增強新學員創業信心。
4、開展農村創業學員回訪,將創業引向農村。加強農村“一村一品”項目指導,定期進行農村創業學員回訪,適時給予農村創業學員經營管理指導,破解創業“瓶頸”,有效扶持農村創業者,提高創業者的抗風險能力和發展潛力。
(五)建立目標考核體系,創建協調推進
由區人勞社保部門牽頭,工商、稅務、財政等部門配合,制定我區創城涉及的優化創業環境、落實創業政策、健全創業服務及創業主體發展、創業帶動就業等量化考核指標,納入政府工作目標體系,實行責任制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為各級各部門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以確保創建工作協調推進。
三、工作步驟
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穩定就業局勢為目標,以促進就業創業為核心,以提高開發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為重點,以優化就業服務政策為動力,通過“政府搭臺,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平等競爭、充滿活力的創業機制,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第三產業更快發展,促進規模企業做大做強,促進特色產業形成集群,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創造更多就業崗位,確保社會充分就業,為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一)實施開發就業崗位翻番計劃。在年初確定開發就業崗位2萬個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區服務業優勢和重大項目的帶動作用,力爭全年開發就業崗位達到4萬個,為穩定全市就業局勢做出區應有的貢獻。
(二)確保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實現具有區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困難家庭大學畢業生100%就業。
(三)增加再就業資金投入。去年投入2000萬元再就業資金的基礎上,今年再增加2000萬元,專項用于新增就業崗位的開發等就業創業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積極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參照公益性崗位開發方式,在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及公安分局新增就業崗位300個,用于解決勞動保障、醫療衛生、教育培訓、行政執法等部門人員不足的實際問題。同時,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發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與遼寧高校畢業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沈陽外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人才中介機構聯手,開發就業崗位2000個。
(二)通過重大招商項目新增就業崗位。堅持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并重的方針,充分發揮重大項目拉動就業的作用。堅持向在建重大項目要崗位,以恒隆中街廣場等項目即將投入使用為契機,力爭新增就業崗位4000個。堅持向新引進招商項目要崗位,力爭新增就業崗位3000個。項目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時,應將項目建設過程中和項目建成后的用人需求情況報區發改局,區發改局要按月轉送區勞動保障局。
(三)利用五愛商貿物流區新增就業崗位。充分發揮五愛商貿物流區就業潛力大的作用,從市場需求和群眾需要中注意發現和培育就業崗位,努力形成新的就業增長點。通過拓展五愛市場經營面積等方式,力爭新增就業崗位5000個。結合五愛深港客運、五愛國際商貿大廈、五愛希爾頓.逸林酒店即將投入使用,力爭新增就業崗位2000個。
(四)通過培養扶持創業帶頭人新增就業崗位。通過擴大鼓勵扶持初始性自主創業的范圍、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場地、擴大創業融資渠道、落實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力爭新培養扶持創業帶頭人500個,并以其帶動新增就業崗位3000個。同時,積極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此外,區殘聯在年內新開發100個適合聾啞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100個適合輕度智力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區房產局等部門新開發物業保潔員、后勤服務崗位500個。
四、扶持政策
(一)對當年新招用具有區戶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經區勞動保障部門認定,按招用人數給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對當年實現創業并帶動就業5人以上的具有區戶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經區勞動保障部門認定,按招用人數給予企業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對當年實現創業的具有區戶籍,并在區注冊企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經區勞動保障部門認定,按照創業場地面積給予每平方米50-300元的一次性租房補貼。
(四)對自主創業的應屆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給予價值1萬元的設備扶持。
(五)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詢,免費提供企業登記相關信息,在企業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方面放寬登記條件。
(六)對殘疾人就業安置基地,按照安置殘疾人的就業人數給予適當的設備投放。
(七)對已經實現自主創業的殘疾人,若經營有困難的,給予適當的實物扶持。
(八)在整治牌匾工作中,對殘疾人開辦的企業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九)凡具有區戶籍的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科技人員、復轉軍人、新生勞動力、困難群體、殘疾人創業人員,在法律法規許可行業內,實現初始型自主創業的,均可申請辦理2-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十)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人員取消房產抵押擔保環節中的中介評估手續,實現擔保方零收費,借款方零費用。
(十一)完善“小額貸款+信用社區+創業培訓”工作模式以及擴大反擔保的人員范圍,降低小額擔保貸款準入“門檻”。
(十二)對自主創業人員,城管部門免收牌匾項目審批費、牌匾標志設置審批表工本費,適當減免除雪費、垃圾托運費。
(十三)對自主創業的失業人員及特困人員,衛生部門減半收取體檢費,免收檢測費。
(十四)協助下崗失業人員新辦的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入駐科技園、金河都市工業園及在建的沈科大廈等科技企業孵化器。
(十五)對自主創業人員開辦的小美發、小美容、小旅店、小餐飲、小超市實行人性化審批,在保證人民群眾健康的前提下,可邊經營邊達標。
五、服務措施
(一)以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為主要平臺,為企業提供就業扶持政策宣傳、創業帶頭人跟蹤服務、訂單式培訓及定向培訓服務、代辦勞動保障監察書面審查、代辦用工審批手續、代辦社會保險手續等“一站式”就業服務。
(二)堅持主動上門,根據每一家企業用工需求提供專場招聘服務,實現企業崗位需求與人力資源求職信息有效對接。
(三)免費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和聯合培訓。增設汽車修理、數控車床、電工操作、計算機操作等符合市場需求的專業。為每家企業用工需求提供技能培訓服務,實現企業用工技能需求與就業培訓有效對接。對高校畢業生采取“一對一”的就業創業指導培訓,增強大學生就業創業的實用技能。
(四)為創業者提供免費創業指導、免費創業培訓,按照每個人的特點提供相應的創業分析。
(五)建立完善失業預警監測體系,跟蹤區就業、失業動態,分析掌握就業、失業形勢變化和走勢,為預防和調控失業提供依據。
(六)實行小額貸款“五、五”標準流程,即:接件五日內完成項目初審,初審五日內完成評審結論。同時,開辟快捷申貸綠色通道,增強服務主動性和高效性。
(七)發動全區各類企業向應屆畢業生提供見習崗位,建立30個見習基地,提供見習崗位1000個。聯系區內規模企業建立10個女大學生就業實踐基地,專門為女大學生提供見習崗位300個。
(八)開展“走千家企業,送一片溫暖”活動,提供扶持政策方面的現場指導和咨詢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九)實行“大學生跟蹤創業聯系制度”,落實專人擔任“創業聯系人”,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快速辦結各類審批、定期聯系等全程跟蹤服務。
(十)發揮個、私企業協會作用,組織再就業人員及大學生創業者進行應對金融危機的研討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抗風險能力。
(十一)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專門窗口,指定專人為就業創業人員提供政策咨詢、承辦各項涉稅事宜,開辟“促進就業創業辦稅綠色通道”,提供延時服務、上門服務、預約服務。開展“辦稅大課堂”活動,為新開業納稅戶舉辦稅收相關業務培訓。
(十二)組建“女性手工業者聯合體”,鞏固發展壯大“無圍墻工廠”。
(十三)協助符合條件的新辦科技企業進行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爭取獲得國家、省、市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協助符合條件的新辦軟件企業進行雙軟認證、ISO20000(IT服務標準化)認證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協助符合條件的新辦科技企業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聘請科技專家對有需求的新辦科技企業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六、相關要求
二、活動時間
年5月10日到6月15日
三、服務對象
科技大學、理工學院、師范學院等在校大學生及應屆畢業生
四、活動內容
(一)送創業培訓。由市人社局協調高級技工學校和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選派優秀教師,對三所高校開展免費創業培訓,培訓應屆畢業生800名。在三所高校各培育認定一處創業實踐訓練基地,組織有創業愿望的應屆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實訓)或演練,幫助創業者積累創業實踐經驗。
(二)送小額貸款。由市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負責,認真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積極探索大學生小額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辦法。對創業培訓后成功開業的優秀學員(培訓人數5%以內),按每人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并免除反擔保。
(三)送扶持政策。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辦公室負責,將大學生創業納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總體規劃,實行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等一體化運作和服務。協調有關單位,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并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協調工商部門,對畢業年度大學生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允許高校畢業生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四)送創業服務。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市人才中心、市高級技工學校、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三所高校,共同加強項目信息服務,篩選適合大學生創業的項目,舉辦創業項目展示和推介引導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共同為在校大學生提供創業指導服務,將創業指導與創業教育、創業培訓(實訓)緊密結合,指導大學生制定創業計劃書和創業路線圖。建立完善大學生創業導師制度,利用現有創業專家志愿團等組織,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咨詢、信息、個性化輔導等服務。開展創業幫扶活動,組織創業成功人士與創業者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專業市場等資源,建設完善創業實習基地以及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
(五)送創業文化。由市高級技工學校和市勞動就業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創業培訓師及大學生創業典型進校園舉辦創業大講堂活動,讓創業文化根植校園,惠及學生。樹立鼓勵奮斗、自強不息、敢為人先的創新意識,倡導追求貢獻、崇尚創造、寬容失敗的文化理念,營造善待他人、和衷共濟、發展共贏的和諧環境,把先進的創業文化轉化為創業富民的持久動力,努力培育崇尚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創業文化環境。
四、保障措施
創業政策宣傳與政策落實同行,讓創業者夢想成真
二、活動時間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服務對象
1、各類勞動者,重點是具有創業意愿的城鄉失業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
2、各類創業人員,重點是實現創業一年以內的各類初次創業者;
3、具有創業熱情和創業意愿的各類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
四、活動內容
1、主動開展需求普查。以街道(鎮)為單位,全面掌握具有創業意愿的大中專畢業生、城鄉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的創業需求,及時掌握實現創業一年以內的初次創業人員創業政策落實情況,及時了解具有創業熱情的各類在職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創業意愿,做到基礎臺賬明,動態數據清,創業帶動就業情況準,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實現創業帶動就業信息的動態管理。
2、積極落實專場活動。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牽頭單位,積極協調工商、稅務、銀行,以及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總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相關單位,選擇一到兩個人員比較集中的大型廣場,組織開展大型的宣傳活動,宣傳就業創業政策、提供就業創業培訓登記,推介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訓基地和創業項目,積極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3、深入推進社區宣傳。一方面,通過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將就業創業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市、區兩級扶持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最新就業創業信息等內容張貼到社區宣傳欄內,提高創業政策和創業信息的普及率;另一方面,在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相對集中的街道、社區組織開展送“創業政策、創業培訓、創業項目、創業場地、創業服務”進基層活動,現場免費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積極引導城鄉失業人員轉變就業觀念,樹立創業信心,進一步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社會環境和創業氛圍。
4、大力組織校園宣傳。主動聯系轄區內的大中專院校,邀請近年來我區創業成功人士進入校園現身說法,對即將踏上社會實現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意識、創業政策短訓班,同時推介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訓基地以及符合應屆畢業大學生實際的創業項目。通過創業成功人士有意識的引導,提高具有創業意愿大學生的心理、管理、經營素質,增強其適應和駕馭市場的應變能力。
5、切實強化對接服務。充分利用區、街道(鎮)、社區(村)三級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和服務窗口,在加大就業創業政策和信息宣傳力度的同時,進一步掌握具有創業意愿人員的創業意向、創業狀態以及已實現創業人員對政府職能部門提供創業服務的需求,對照現有政策及時提供對接服務,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及時予以上報。
五、宣傳重點
1、宣傳中央、省、市關于創業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讓我市創業扶持政策家喻戶曉,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創業、支持創業、服務創業”的良好氛圍,推進我區新一輪創業。
2、深入開展創業政策的宣傳服務。對創業者在工商、稅務、小額擔保貸款、創業補貼、“兩項補貼”等優惠扶持政策提供宣傳和服務。
3、宣傳創業服務體系。讓廣大創業者以及具有創業意愿的其他人員充分了解政府就業機構、創業培訓機構的各項職能,使他們能夠得到良好的創業服務。
4、發揮輿論導向,宣傳和表彰創業典型和優秀創業者,激發全區各類創業群體的創業激情。
六、活動安排
1、啟動創業者普查
時間:6月1日—25日
地點:全區范圍
內容:走訪有創業意愿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和城鄉失業人員,全面摸查創業意向;走訪已創業人員的經營場所,各創業孵化基地,了解創業政策落實情況;將摸查情況登記造冊,納入創業服務信息系統。
2、開展專場宣傳咨詢
時間:6月中旬
地點:萬達廣場
內容:設立咨詢服務臺,發放“創業政策指南”等各類宣傳資料,現場受理創業政策咨詢、創業補貼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創業培訓申請等業務,推介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訓基地、創業項目等。
3、推動創業服務進社區
時間:6月10日—25日
地點:失業人員相對集中的街道、社區
內容:設立免費咨詢服務臺,發放“創業政策指南”等各類宣傳資料,現場受理創業政策咨詢、創業補貼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創業培訓申請等業務,推介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訓基地、創業項目等。
4、開展校園宣傳
時間:6月21日—28日
地點: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江南大學、職業技術學院
內容:邀請創業成功人士進入校園現身說法,對即將踏上社會實現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意識、創業政策短訓班,同時推介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實訓基地,以及符合應屆畢業大學生實際的創業項目。對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上饒師范學院、東南大學等簽約院校中有來錫就業創業意向的應屆畢業生,通過多種途徑做好就業創業指導工作。
七、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職能部門,各街道(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均要高度重視本輪創業政策宣傳月活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認真組織和開展相關活動,并動員轄區及社會各界廣泛參與。
2、創新思路。除按照上述安排外,各街道(鎮)可根據本單位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宣傳活動,豐富宣傳內容,做到活動特色鮮明、亮點紛呈。
1.社會公平原則。由單純扶持農民創業擴展到城鄉低收入家庭、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持證殘疾人、大學畢業生和職業技工學校畢業生,帶動更多的城鄉居民實現創業致富。
2.分類指導原則。立足長遠發展,突出主導產業,遵循市場規律,適當延長貼息年限,并區別不同創業項目和創業群體分年度按比例貼息。
3.便民高效原則。由市財政按年度貼息補助改為還貸時直接貼息。
4.責任追究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嚴格監督審計,強化責任追究,確保把好事辦好。
二、貼息范圍
凡具有經濟開發區轄區內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持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持有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市民政局在冊的城鄉低收入家庭居民、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以及具有經濟開發區常住戶口、有意自主創業的大學畢業生和職業學校畢業生,用于發展生產、自主創業的貸款均可以申請財政貼息(每個家庭只限一人);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私營業戶創業貸款也可申請財政貼息。但上述人員或組織用于企業入股、看病、上學及改善居住條件等非生產經營性項目的貸款不列入貼息范圍,已連續兩年享受創業貸款貼息的城鄉居民五年內不再享受貸款貼息政策。
三、貼息期限和標準
1.城鄉居民創業貸款貼息年限為1年,投資回收期限長的可延長至2年。貸款3000元至10萬元的予以貼息,其中第一年市財政貼息50%,第二年市財政貼息40%;貸款不足三個月或逾期還貸的不予貼息。持證殘疾人、在冊城鄉低收入家庭居民和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首次創業的,其創業貸款市財政予以90%的貼息。
2.適應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逐步調整市財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直補政策,鼓勵其通過創業貸款來拓展組織規模,帶動農民致富,其貼息貸款額度提高到30-50萬元,市財政兩年內給予90%的貼息。
3.新創辦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達到100人以上的,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貸款額度,市財政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2年貼息。
四、工作程序
1.自主貸款。有意創業的相關人員或組織直接向戶口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或其它金融機構提出創業貸款申請,由相關金融機構對貸款申請人進行審查,確定是否發放貸款。
2.申請貼息。借款人在收到貸款后,先到戶口所在的村(居)將本人相關信息登記備案,村(居)對借款人的信息核準后,統一匯總向區管委提出貼息申請。管委根據本地產業發展規劃,安排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每月一次集中到村或企業實地審查創業項目,符合貼息條件的,在管委及所在村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經辦人員填寫《市全民創業貸款貼息審批表》,在管委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借款人留存,并將審批表每月一次報市理事會辦公室備案。
3.審核批準。管委于每月5日前將下月到期的創業貸款申請貼息名單報市理事會辦公室。每月20日前,市理事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下月到期的全民創業貸款項目集中進行審核。
4.撥付資金。市理事會辦公室將下月貼息名單匯總至相關金融機構,市財政局于每月1日將當月貼息資金撥付到相關金融機構。
5.直接貼息。借款人持《市全民創業貸款貼息審批表》按期歸還貸款。相關金融機構按理事會提供的名單和借款人審批表確定的貼息比例,扣除市財政貼息部分,借款人只需歸還本金和本人應負擔的利息;屬分期還貸的,相關金融機構在借款人最后一次還貸時扣除市財政貼息部分。
6.資金調劑。管委對貼息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在市分配貼息資金限額內統籌安排調劑。
以上工作程序和貼息辦法適用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的全民創業貸款,2007年的創業貸款貼息仍按原規定辦理。
五、違規責任
申請創業貸款貼息的城鄉居民,凡有擅自改變貸款用途、貸款后供他人使用、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貼息資金、到期不歸還貸款本息、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對有關部門依法監督檢查不予配合等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貼息資格,且今后不再列為貼息對象。
六、組織領導
圍繞民生主題,構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雙擁優撫安置體系、民政工作職責體系、民政機構組織體系這“五大體系”,為民興辦七件實事的工作思路,開展專題調研活動,查找基層民政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務實的對策措施,推進全市民政系統“創業創新”,為建立和諧*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調研內容
根據今年民政工作的重點及當前民政工作存在的問題,著重做好以下六方面的調研工作:一是關于*市困難群眾扶持政策方面的調研;二是關于*市烈屬現狀及今后工作重點的調研;三是關于*市殯儀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的調研;四是關于*市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調研;五是關于*市老年人優待政策的落實情況的調研;六是關于*市社會團體和民非企業回報社會方面的調研。
三、調研方法
主要領導以蹲點為主進行,其他班子領導以蹲點調研與專題調研相結合。具體調研采取以下方法:
1、實地調研。通過深入到各鄉鎮、村和農戶,下屬單位進行實地察看,掌握基本情況,了解群眾所憂、所思、所盼。
2、召開座談會。通過召開鄉鎮干部、村干部和群眾代表座談會,面對面傾聽民聲、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尤其傾聽群眾對民政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3、開展問卷調查。通過選擇不同層面、不同對象發放民政工作有關方面的調查問卷、征求意見表,了解真實情況。
4、開展走訪慰問。開展走訪慰問烈屬、傷殘軍人、低保對象和其他困難群眾,送上黨和政府關懷和溫暖,并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做好服務工作。
5、召開意見匯總會。通過一段時間的蹲點調研,召開調研人員匯總會,聽取各方意見,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措施,制定實施辦法或意見,形成調研報告,報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做好參謀助手工作。
四、調研人員
為加強“創新創業”工作,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市民政局“創新創業”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各黨組成員擔任成員。根據局黨組分開,組成6個調研組,由分管領導牽頭,有關科室抽調兩至三人為組員。
五、時間地點
調研時間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為期一個月。調研地點為以各鄉鎮、村為主;其中關于殯儀服務主要以在市殯儀館為主,可適當到附近縣市調研。
六、調研要求
進一步深入開展“就業直通車”品牌創建工作,落實“政策惠民、援助扶民、創業富民、服務便民、培訓利民、社保安民”的六項為民措施,豐富就業服務內容,提升就業服務水平,打造就業服務品牌,為促進“全面趕超、跨越發展,實現五年大變樣”的戰略目標做出積極貢獻。
二、落實為民服務措施
(一)政策惠民
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和國家、省、市促進就業的各項方針,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為各類納入政策扶持范圍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發揮就業政策在促進就業中的作用,統籌做好各類群眾的就業工作。
(二)援助扶民
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服務平臺作用,建立健全就業困難人員基礎臺帳建設,完善就業困難人員的動態管理工作,將“4050”人員、“雙零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單親家庭、殘疾人、被征地農民等類型的就業困難人員作為幫扶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就業援助工作,不斷拓展就業門路,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保障援助對象就業。及時兌現各項補貼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扶持政策促就業的效應。
(三)創業富民
以“培訓促就業、創業帶動就業”為指導,努力打造我區“創業促就業、真情祝成功”創業服務品牌。按照2010年創業培訓目標,在廣泛宣傳的同時,重點了解參訓人員狀況、綜合能力,最終幫助他們實現創業。保證培訓質量的前提下,做好創業者的咨詢和服務。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爭取在全區14個保障中心全部建立起創業基地,為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通過創業指導員、專家志愿團,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資金、項目等主要服務,在全區形成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服務便民
落實服務承諾制、信息公開制、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工作制度,公開作出服務承諾,努力實現“真心辦事無差錯、真誠待人無距離、真情服務無投訴”。為確保“五項制度”落到實處,我區與各科室簽訂業務目標和爭先創優目標雙向責任書,落實創新工作理念、增強服務意識、全面完成各項目標的工作責任,同時明確責任追究,公開局長電話、信箱,落實領導干部每日接訪值班和巡查制度,接受群眾投訴和意見建議。
(五)培訓利民
按照我區全年1200人技能培訓目標,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平臺作用,廣泛宣傳培訓政策,通過接受咨詢,問卷調查各種方式了解百姓要求,并使他們了解各項勞動政策,加強與工會、婦聯、團委等部門的配合,發揮各自的優勢,對不同服務群體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培訓。各定點培訓機構在加強管理,提高培訓質量的同時,及時的溝通了解市場需求,加強校企聯合的培訓方式,提高就業率。按上級的要求,及時報道培訓信息,讓學員及時享受到培訓補貼。
(六)社保安民
在為失業人員提供良好的就失業服務工作基礎上,加大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支出力度。按照全市統一規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者提供職業培訓補貼,為符合條件的職業介紹機構撥付職業介紹補貼,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試點和援企穩崗工作,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或者崗位補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
充分認識“就業直通車”品牌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連貫性,切實加強對創建活動的領導,做好組織和調度工作。將品牌創建活動納入2010年目標考核工作范圍,與日常業務工作、各項就業服務活動和就業優惠政策落實相結合,按照活動方案計劃,扎實開展好創建工作,推動品牌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弘揚求真務實,提高效能
1、創建目標
2010年通過開展和諧企業創建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現代管理體系,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不斷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加強職素質教育,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履行社會責任,健全誠信體系,為**市和馬尾區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創新發展奠定扎實的基礎。
二、創建內容
和諧企業創建活動包括三個方面內容:勞動關系和諧、環境關系和諧、社會關系和諧。
(1)企業勞動關系和諧
1.公司依法與職工訂勞動合同,實施集體合同制度。
2.認真執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嚴格執行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依法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職工工資隨企業效益提高合理增長。
3.公司職工依法辦理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積極開展困難職工的各項幫扶活動。
4.改善職工工作條件,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重視職工生活設施建設。
5.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認真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開展隱患排查,預防各類傷亡事故發生,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工會主動參與安全生產的工作機制;依法維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
6.建立勞動關系預警機制,健全企業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加強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制度,依法調解處理勞動爭議,及時化解勞動關系矛盾;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等制度,保障職工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權力、
(2)企業與環境關系和諧
1.公司遵守環境法律法規,自覺承擔環保責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2.促進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生產;增加專項資金投入,大力實施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實現資源和廢物的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率,實現資源節約。
(三)企業與社會關系和諧
1.公司堅持合法經營,內部管理規范有序,照章誠信納稅。
2.誠信守法,注重產品質量,提高企業效益,增強抗風險能力。
3.自主創新,優化結構。開展技術創新活動;積極實施自主品牌、技術標準和知識產權戰略;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4.公平競爭,有序發展。與同行之間公平有序競爭,具有較高的信用評價等級。
5.履行責任,貢獻社會。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加政府重大活動;加強企業和諧文化建設,提煉凝聚人心、積極向上的企業精神;注重職工教育培訓,為職工創造良好的的發展空間,提高職工整體素質;加強職工文化陣地建設,豐富職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保持工致隊伍穩定;全面開展創建"平安企業"活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支持社會公益活動,積極參與"春風行動"等社會公益事業,與企業外部關系融洽,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三、實施方案
1月份至8月份:
1、成立公司和諧企業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制定創工作方案。
2、公司召開創建工作動員會議,對市、區有關創建工作要求和考核標準進行說明,結合公司實際部署創建工作。
3、公司各部門對照市里考核標準尋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4、運用宣傳欄、報刊、網絡等工具和陣地,向職工宣傳創建工作,擴大影響力,營造良好的創建工作范圍。
9月份:
5、繼續對照市責任標準對不足方面進行改善;
6、繼續在職工中開展宣傳工作,提高創造工作在職工中的知曉率;開展職工知曉率調查,并征集職工對公司發展發改善提案;
10月份:
公司對照市考核標準開展初步自評,對自評分低的項目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改進。
11月份:
迎接馬尾區考評,對區考核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12月份:
迎接市考核組考評。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