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16 01:07:50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合同補充協議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2、在進行設施、設備安裝時,應經過甲方確認安裝位置后方可進行。
3、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有義務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乙方應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現場做飯及居住。
4、如乙方已確認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理為理由,拒絕修理或賠償,對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經甲方及委托人進行檢驗確認后方可使用。
5、乙方在進行水、電路施工時,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合理布線,經過相同位置的線路應采用同質管材或護套包裹,施工長度按單條管線計算,不分別計算。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支付工程款時工程量發生變化,應按照變更后的金額重新確定付款額,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應及時到位。
7、乙方承諾在工程驗收20日后,由甲方邀請國家環保檢測機構對甲方標的居室進行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并提交由該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如檢測結果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改善不合格項目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涉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工程驗收后,如因乙方的原因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完全修復,不能完全修復的,根據質量檢驗證明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9、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施工過程中如有項目變更,工期順延,需甲乙雙方簽字認可,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0、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提供居室的水、電路布置圖及完整施工資料。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增加補充協議,目前已受到越來越多的購房者的重視。但如何簽訂補充協議才更為有效呢?補充協議太少,不能充分保護購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補充協議的作用;但補充協議太多,動輒上百條,別說一般購房者,就是專業法律人員要想全部解釋清楚也非易事,其實際可操作性很小。其實只要抓住一些主要關鍵的內容來約束開發商,即使條款很少,也能起到保護購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開發商能夠接受,不影響交易的進行,這應是購房者明智的選擇。
從整個《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看,開發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購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個部分,只要針對這八個部分來簽訂補充協議,就基本可以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的合理誤差范圍,目的是防止交房時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套內建筑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大。
第二要約定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因銀行和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來的處理問題,應約定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開發商應退房而扣除購房者的定金或追究違約金。
第三要約定房屋交付時開發商要提供房屋面積實測數據,應約定如果開發商提供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開發商要按日支付違約金,目的是防止購房者辦理入住后因裝修等問題而被動。
第四要約定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的具體數額,目的是防止入住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提高收費標準,而購房者又無當初開發商承諾的依據的情況。
第五要約定精裝修房屋的具體裝修標準,不能被開發商以"進口"、"高級"、"優質"等不明確的說明誤導,要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設施的種類、型號、顏色、位置、方向、可參考的價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對裝修提出異議而無依據的情況。
第六要約定開發商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時間,合同里約定的只是開發商提交材料的時間,目的是防止開發商無限期的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影響購房者行使所有權。
第七要約定房屋的屋面、外墻面使用權歸業主所有,開發商使用要經過業委會同意,目的是防止開發商因商業目的使用而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約定在合同和補充協議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用開發商的廣告、宣傳材料作為相關內容的依據。
合同補充協議簽訂要點
合同附件陷阱逐個提
合同附件本是為增加合同條款中可供買賣雙方協商的空間,更大程度地維護消費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費者的法律知識不足,附件有時就被發展商利用作為“對付”買家的工具。同時,不少買家認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況且幾十頁的內容也懶得讀。
實際上,根據《合同法》規定,若合同正式文本與附件內容有矛盾,以附件為準。即買賣雙方在合同附件中約定的條款最終是執行依據。因此,建議買家簽合同附件時最好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見的一些不合理條款,買家可以此為鑒。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項處理:詳見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中卻沒有關于何時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約定。
專家評點: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買受人有權在合同中與出賣人約定交付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如果出賣人未能及時辦證的,買受人有權選擇退房,由出賣人退還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或者不退房,取得違約金。
在合同附件中約定“商品房交付時,如花園等附屬項目的面積與合同記載的面積有誤差時,買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時的實際面積”,或“商品房附屬花園面積經出賣人暫測為×平方米,該面積包括花園圍墻地基面積。如果商品房交付時花園面積與上述面積有誤差時以交付時的面積為準,誤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多退少補”。
專家評點:花園面積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這部分面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產權部分,買受者即使支付相應的價格也不能將這部分面積列入房屋的產權,這一點買受者一定要注意。“如《買賣合同》記載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與實測面積有差異時雙方按如下方式處理:1、建筑面積沒有差異但套內面積與分攤面積均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2、建筑面積和分攤面積均有差異但套內面積沒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3、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按套內面積誤差比進行調整。”
專家評點:以上條款既確定了建筑面積不變價款不變,又約定套內面積不變,價款不變,而且當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又按套內面積的誤差進行調整,這個約定違反了建設部20xx年6月1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廣州市20xx年出臺規定,商品房應按套內面積銷售。而20xx年實施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售房條款,也明確規定“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套(整層)出售,如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幣)元,總金額(幣)元,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筑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上述條款前后矛盾,且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屬無效。“《買賣合同》所稱的已交房款是指買受人交付給出賣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園的款項,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支付給出賣人的按揭款,銀行按揭借款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議執行,與買受人無關。《買賣合同》所稱的累計已付款是指買受人按照本協議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所支付的商品房價款的總和,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償還的借款,銀行按揭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議執行,與買受人無關。”
專家評點: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已劃入出賣人的銀行賬戶,買受人實際上已經支付房款,出賣人不把這部分房款計入買受人累計已支付房款,顯然有失公平,且與商品房預售的慣例不符。“甲方領到‘該物業’竣工驗收證明后,應由代表律師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自交付使用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甲方負責‘該物業’的結構保修期,并對‘該物業’結構建筑質量問題負責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裝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損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負保修責任。”
專家評點:根據1998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對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確規定。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
(原因)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具體變更條款)
2、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東城支行
根據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中心”)借款人或授權人共同出具的《公積金逐月沖還貸審批確認表》(下稱《沖還貸確認表》)(編號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貸款人對《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編號 __年 __字 __________號)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對《沖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 年_字第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辦理“逐月沖還貸”(下稱“沖還貸”)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沖還貸確認表》賬戶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當期”應還貸款本息,且每月只沖還一次,正常情況下,沖還貸日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辦理提前還款。
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上述“當期”是指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還貸視為“前一期”,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當貸款正常扣款日為每月18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沖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含逾期未還金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即當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應還款金額)
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賬戶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托扣款賬戶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一)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沖,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擔因沖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建設單位: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XX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已經就甲方的XXXXXXXXXXXXXXX項目簽訂了總承包合同。經過雙方的友好協商,在此,就總承包合同內的綠化工程的具體工作內容作出以下約定,雙方共同遵守之:
一. 工程項目內容及范圍:綠化、景觀,大門前綠化。
二. 工程圖紙設計:由甲方提供設計和設計深化圖紙以及施工圖紙。
三.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四. 工程開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或收到甲方的正式圖紙之日開始。
五. 工期:總承包工程工期為xx個月。
六. 工程造價和結算:
1. 本工程的合同金額為可調價格,目前暫定人民幣XXXX(大寫)整;
2. 工程結算依據XX省最新頒布的園林預算定額上浮XX%公司給予乙方費率XX個點包括稅金,同時按照園林工程標準取費,定額人工按照XX省XX市最新頒布的定額人工金額取費,另外人工補差120元/工日;材料價格依據XX省XX市工程造價部門公布的當月信息價;材料無參考信息價的,由雙方依據市場價格自行確定。
七.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工程無預付款;
2. 在每月的25日之前,乙方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上報甲方;甲方在下個月的5日之前支付乙方相當于完成工程量的65%的工程進度款;
3. 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5%;
4. 工程質量保證金為雙方確定的審計價格的5%,在保修期(一年)滿后的第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八. 甲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1.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征用、青苗補償等一切外圍政策性配套工作,保證乙方能夠按照正常的施工條件進行施工。如因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乙方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臨時水、電接入點。
九. 其他:
本補充協議中的內容與總承包合同內容有沖突時,以本補充協議為準,其他的參照總承包合同內容。
十. 協議生效:
在總承包合同生效的情況下,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以下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日期:
乙方(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日期: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范文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充分協商,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位于 的集體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由于在乙方剛開始實施經營時即受到甲方部分群眾(以該承包土地其有使用權為由)的阻止,致使乙方被迫停止承包經營活動,嚴重影響和削弱了原承包合同乙方的有效使用期限,給乙方的經營帶來了較大的的困難。為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盡快解決群眾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并經雙方書面確認后十天內交清,后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后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為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并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伍拾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村委):(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年 日 月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范文三
甲方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州市煜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一、 20xx年6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了三年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止,合同履行至今,經甲方認真考核,認為乙方在承包物業管理期間能認真的履行承包合同條款,緊密配合甲方,積極完成的承包后勤工作,受到學校師生的好評;乙方在20xx年12月30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請示,乙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乙方要補充員工(衛生工)低位的工資標準,乙方每年差額為23040元;
2、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20xx年企業提導線的文件精神,乙方要求按新企業工資指導11%增加員工工資,其(水電、物業維修)員工工資增加為43699.92元/年,以上兩項增加費用的稅金為6340.26元,共計增加金額(含稅金)73080.2元,乙方表示由于上述原因,在經營上出現了 經營危機,因此提出請甲方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的合同條款;
二、 根據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甲方物業后勤管理部分仍然由乙方繼續承包管理;另外甲乙雙方達成以下的合同條款變更協議;
1、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員工工資標準的規定,增加乙方
(衛生工)的工資為33010.00元/年;
2、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低位線的文件增加乙方其他員工工資11%的標準,其增加工資為43699.92元/年;
3、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給予乙方上述兩項增加工資費用的支出形成的稅金為6340.29元/年(按9.5%的稅率計算);以上合同條款變更后費用增減相抵,甲方實際給予乙方增加承包費用為73080.21元,承包費用由原來的1225415.96元/年增加至1298496.17元/年(大寫:壹佰貳拾玖萬捌仟肆佰玖拾陸元玖角貳分),月平均費用為108208.02元/月;
三、補充協議的有效期:
補充協議條款從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于20xx年5月31日終止;
四、付款方式:
承包費用采用月轉賬或支票結算方式,甲方每月5號前支付承包管理費108008.00元給乙方,余額2496.24元在承包期最后一個月結算,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交相應費用的正式發票;
五、協議附件:
1、 本次補充協議在20xx年6月1號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書同時執行,補充協議主要調整乙方承包員工工資費用,承包項目及服務質量不變;
2、 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并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復印后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20__年1月30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自20__年6月18日至20__年9月18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20__年1月30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后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3000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20__年9月18日至20__年1月18日)商鋪租金49239元、三個月(20__年8月14日至20__年11月14日)的辦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計54939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于20__年1月30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嘩、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負責人):
負責人: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蘆醫廟商貿新村開發具體情況,為加快新農村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補充協議如下:
1、甲方自建開發的50畝土地,現正在建設的房屋由甲方負責建設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組織建設。
2、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對50畝自建內的剩余房屋分期進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價給甲方,由甲方銷售給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個月內把房款交予乙方。超過一個月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50元的價格計算總房款,并從房屋竣工起第二個月內計算利息(按一分計息)。
4、房屋竣工時間及標準
5、乙方施工成本價暫按 600 元每平方米計。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區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誰對外銷售均由甲方出具相關的產權文書。
7、自建小區內的市政配套設施,由甲方負責完成。
8、如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完成甲方還沒有按合同給乙方價款乙方有權對外銷售價格由乙方定,產權文書由甲方出具。
9、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 》相輔相成,如有抵觸,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0、本補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鑒于雙方于2013年7月31日共同簽署了《土地出租合同》,現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土地出租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租賃物的具體情況:
1、具體地址。
2、后附:廠房具體情況一份和設備的清單一份。
二、裝修、新建廠房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
1、乙方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求新建廠房,對甲方現有廠房進行裝修,增設、增加附屬設施和設備,但是必須告知甲方。
三、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合法生產經營,乙方具有自主經營權、管理權、決策權,但是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重大決策時,甲方有知情權。
四、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合法,并且能夠正常使用,保證其提供的廠房、房屋及設備等享有完全所有權,并保證廠房、房屋和設備等的使用安全,若因此產生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五、租金的支付方式。
雙方經過協商,1、雙方簽訂協議生效后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2%計算,第三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4%計算,第四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6%計算,第五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8%計算,第六年至合同終止時租金一律按乙方凈利潤的30%計算;每年12月底結算租金。
六、租賃期內,甲方委派__代表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相關事宜,并進行財務年度審核,按雙方約定代表甲方收取租金。
七、租賃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任何時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廠房、設備、設施被執行,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給乙方進行賠償。
九、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乙方的水、電正常使用、路暢通,并出面協調和處理相鄰關系和村民委員會關系,若甲方怠于履行或不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一、甲方若出售該租賃物,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二、租賃期間,乙方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即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合同效力)。
十二、租賃期內,乙方可對廠房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合同終止,屬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設備及動產部分及可拆除的不動產歸乙方所有。
十三、租賃期內,因甲方的原因或甲方需提前收回租賃物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四、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財產或房屋毀損,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賠償。
十五、租賃期內,遇到政府征收、征用等行為,根據被征收、征用的財產的所有權來確定賠償的受益人。
十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應交付租賃物。
其他: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選擇時默認為第2種方式)
十八。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
十九。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鑒于雙方于2013年7月31日共同簽署了《土地出租合同》,現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土地出租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租賃物的具體情況:
1、具體地址。
2、后附:廠房具體情況一份和設備的清單一份。
二、裝修、新建廠房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
1、乙方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求新建廠房,對甲方現有廠房進行裝修,增設、增加附屬設施和設備,但是必須告知甲方。
三、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合法生產經營,乙方具有自主經營權、管理權、決策權,但是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重大決策時,甲方有知情權。
四、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合法,并且能夠正常使用,保證其提供的廠房、房屋及設備等享有完全所有權,并保證廠房、房屋和設備等的使用安全,若因此產生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五、租金的支付方式。
雙方經過協商,1、雙方簽訂協議生效后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2%計算,第三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4%計算,第四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6%計算,第五年租金按乙方凈利潤的28%計算,第六年至合同終止時租金一律按乙方凈利潤的30%計算;每年12月底結算租金。
六、租賃期內,甲方委派__代表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相關事宜,并進行財務年度審核,按雙方約定代表甲方收取租金。
七、租賃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任何時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廠房、設備、設施被執行,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給乙方進行賠償。
九、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乙方的水、電正常使用、路暢通,并出面協調和處理相鄰關系和村民委員會關系,若甲方怠于履行或不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一、甲方若出售該租賃物,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二、租賃期間,乙方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即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合同效力)。
十二、租賃期內,乙方可對廠房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合同終止,屬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設備及動產部分及可拆除的不動產歸乙方所有。
十三、租賃期內,因甲方的原因或甲方需提前收回租賃物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四、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政>!
十五、租賃期內,遇到政府征收、征用等行為,根據被征收、征用的財產的所有權來確定賠償的受益人。
十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應交付租賃物。
其他: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選擇時默認為第2種方式)
十八。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十九。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并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并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并于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后,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余,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于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余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并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并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并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后,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于繳清該款項后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后如該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準;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并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