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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23日,原告山西泰豐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豐公司)與被告大同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大同市土地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大同市土地局將位于大同市城區鼓樓西北角面積為8939.77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泰豐公司,使用期40年,土地出讓金額為8045793元。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后30日內,泰豐公司向大同市土地局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15%,計1206868.95元人民幣作為合同的定金;泰豐公司應在簽訂合同后60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大同市土地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泰豐公司賠償;泰豐公司在向大同市土地局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5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合同簽訂后,原告泰豐公司于1993年12月27日給付被告大同市土地局定金1206868.95元及土地出讓金2793131.05元,兩項合計400萬元。1993年12月28日,大同市土地局給泰豐公司核發了8939.77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后泰豐公司向大同市土地局提出書面申請,稱因資金周轉困難和冬季無法施工,請求將余款4045793元的付款日期延長至1994年4月1日。大同市土地局研究后表示同意。到1994年4月1日,泰豐公司未將余款交付大同市土地局,大同市土地局多次催促泰豐公司履行合同,泰豐公司均未履行。1994年9月22日,大同市土地局書面通知泰豐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泰豐公司接到通知后,至9月30日仍未履行合同。1994年9月30日,大同市土地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4條和《山西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第11條的規定,決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所發土地使用證注銷登記,對泰豐公司已支付的定金1206868.95元和土地出讓金2793131.05元不予退還。大同市土地局將該決定通知書于1994年10月24日送達泰豐公司。泰豐公司在接到通知書后,曾于1996年3、4月在向大同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請求報告中主張過權利,但均無結果。
為此,泰豐公司以大同市土地局單方撕毀合同為理由,于1997年8月20日向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大同市土地局退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793131.05元,并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者繼續履行已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約定出讓的土地確定由其使用。 被告大同市土地局答辯稱:從1994年4月1日至9月30日,原告泰豐公司應當支付違約金792萬元,再加上剩余款,原告已經無能力履行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我局依據有關規定決定解除合同,已交付的定金及出讓金不予退還。另外原告泰豐公司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人民法院依法應當裁定駁回其起訴。
「審判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來進行。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有效合同。原告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按約定交清土地出讓金,屬于違約行為,其所支付的定金依法不予退還。但被告大同市土地局沒收原告泰豐公司已經交納的除定金以外的部分土地出讓金,于法無據,依法應予返還。被告大同市土地局辯稱以該部分土地出讓金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因其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損失已超過原告所付定金數額,故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泰豐公司所訴利息一節,因導致解除合同系原告違約所致,亦不予支持。被告大同市土地局辯稱原告泰豐公司的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一節,因原告泰豐公司在法庭審理中已經提供合法有效證據,證明其曾于1996年3、4月主張過權利,故據此足以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原告泰豐公司的起訴未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被告大同市土地局所辯無據為證,不予認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八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該院于1997年11月27日判決如下: 被告大同市土地局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退還原告泰豐公司土地出讓金2793131.05元。
宣判后,大同市土地局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稱:一、雙方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是完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山西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執行的,其對泰豐公司的2793131.05元土地出讓金依法是不予退還,而不是沒收。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4條雖未明確規定在受讓方違約時不予退還已交納的部分出讓金,但也未規定應該退還;而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制定的《山西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第11條明確規定定金和出讓金不予退還。二、關于訴訟時效問題。我局于1994年10月24日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送達泰豐公司,在此后近三年的時間中,泰豐公司向我局提出過的要求是重新受讓土地,始終未主張過退還出讓金。泰豐公司于1997年8月20日起訴,已遠遠超過了訴訟時效,一審判決所述“原告主張權利”只是一個模糊的說法。我局與泰豐公司同為平等民事主體,泰豐公司主張權利只應向我局主張或向法院起訴,而不應向別的人或上級單位主張。 泰豐公司答辯稱:一、大同市土地局解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收回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十九條規定,應依法確認該轉讓合同有效。二、我公司曾于1996年3月16日正式向大同市人民政府遞交過請示報告,主張過權利,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大同市土地局與泰豐公司依法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有效合同。泰豐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約定交清土地出讓金屬違約行為,其所支付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不予返還。大同市土地局對泰豐公司已交納的部分土地出讓金不予退還,其所依據的《山西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第11條的規定,超越了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53條規定的授權范圍,故其行為缺乏法律依據,其主張依法不予支持。大同市土地局所稱泰豐公司的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一節,因泰豐公司已向大同市政府行文主張權利,大同市政府系大同市土地局的主管部門,故應視為與向大同市土地局主張權利有同等效力,應認定時效中斷。綜上所述,對大同市土地局的上訴請求依法不予支持。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該院于1999年7月28日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一、雙方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有效合同 合同法律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后所發生的法律后果。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生效要件的規定,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是:第一,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第二,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第三,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就是有效合同的標準。本案中,原告泰豐公司與被告大同市土地局根據《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該行為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所以說泰豐公司與大同市土地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有效合同。
二、原告泰豐公司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定金是一種古老的債的擔保方式。它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在合同未履行之前,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給付對方一定數額金錢的擔保形式。《民法通則》規定,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成立不僅應有當事人的合意,而且應有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合同成立后,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發生以下三方面的效力:一是證明合同的成立;二是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作價款;三是在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 本案原告泰豐公司在與被告大同市土地局簽訂合同后,根據合同約定,給付大同市土地局定金1206868.95元,合同中的定金條款成立,對雙方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之后,原告泰豐公司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按規定交清土地出讓金,違反合同約定,其所支付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泰豐公司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法院認定泰豐公司所支付的定金依法不予返還是正確的。
三、原告泰豐公司已交納的部分土地出讓金是否應予退還 這是本案爭議的焦點所在。大同市土地局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4條、《山西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第11條的規定,認為對泰豐公司已支付的部分土地出讓金不予退還。對此,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適用法律問題進行了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4條未明確規定解除合同后是否退還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山西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了“受讓方不履行合同的,出讓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所支付的定金及出讓金不予退還。”但該條規定超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4條的規定,與之相抵觸,實際造成對于未足額交納出讓金的土地受讓人而言,交的出讓金越多,損失越大,即違約輕的懲罰重,違約重的處罰輕,該條規定不應適用。大同市土地局不予退還泰豐公司的部分土地出讓金的行為缺乏法律依據,其主張依法不予支持。一、二審法院判令大同市土地局退還泰豐公司土地出讓金是正確的。
責任編輯按: 對于本案的處理,有必要再多說幾句。
經全國教學儀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現以下69項教育行業標準:
1.JY/T 0423-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一般質量要求和試驗方法
2.JY/T 0424-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酒精燈
3.JY/T 0425-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玻璃鐘罩
4.JY/T 0426-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氣體發生器
5.JY/T 0427-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三通連接管(T
形管、Y形管、U形管)
6.JY/T 0428-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氣體洗瓶
7.JY/T 0429-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長頸安全漏斗
8.JY/T 0430-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表面皿
9.JY/T 0431-2011玻璃管和玻璃棒
10.JY/T 0432-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抽氣管
11.JY/T 0433-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滴管
12.JY/T 0434-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滴瓶
13.JY/T 0435-2011二氧化氮球
14.JY/T 0436-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干燥管球形和U
形干燥管
15.JY/T 0437-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玻璃活塞
16.JY/T 0438-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集氣瓶
17.JY/T 0439-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應接管(尾接管)
18.JY/T 0440-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結晶皿
19.JY/T 0441-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具支試管
20.JY/T 0442-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曲頸甑
21.JY/T 0443-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玻璃圓水槽
22.JY/T 0444-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下口瓶
23.JY/T 0445-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玻璃研缽
24.JY/T 0446-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硬質玻璃管
25.JY/T 0447-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標本瓶
26. JY/T 0448-2011碘升華凝華管
27. JY/T 0449-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抽濾瓶
28. JY/T 0450-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毛細管
29. JY/T 0451-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玻璃蒸發皿
30. JY/T 0452-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試劑瓶
31. JY/T 0453-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稱量瓶
32. JY/T 0454-2011教學用玻璃儀器圓底短頸厚口燒瓶
33. JY/T 0421-2011熱陰極射線管演示器
34. JY/T 0006-2011晶體管特性圖示儀
35. JY/T 0021-2011手搖交直流發電機
36. JY/T 0022-2011小型電動機實驗器
37. JY/T 0116-2011教學用E10螺口燈座
38. JY/T 0183-2011驗電球
39. JY/T 0185-2011金屬網罩
40. JY/T 0067-2011生物玻片標本通用要求
41. JY/T 0068-2011植物根尖縱切
42. JY/T 0070-2011頂芽縱切
43. JY/T 0071-2011難掛莖縱(橫)切
44. JY/T 0072-2011單子葉植物莖橫切
45. JY/T 0073-2011木本雙子葉植物莖橫切
46. JY/T 0074-2011雙子葉植物葉橫切
47. JY/T 0075-2011蠶豆葉下表皮裝片
48. JY/T 0076-2011青霉裝(切)片
49. JY/T 0083-2011植物細胞有絲分裂切片
50. JY/T 0084-2011動物細胞有絲分裂切片
51. JY/T 0158-2011850mm人體頭、頸、軀干模型
52. JY/T 0159-2011人體骨骼模型
53. JY/T 0160-2011心解剖模型
54. JY/T 0161-2011喉解剖模型
55. JY/T 0162-2011肺泡結構模型
56. JY/T 0163-2011腦解剖模型
57. JY/T 0164-2011眼球解剖模型
58. JY/T 0165-2011耳解剖模型
59. JY/T 0190-2011植物細胞模型
60. JY/T 0191-2011根縱剖模型
61. JY/T 0192-2011單子葉植物莖模型
62. JY/T 0193-2011雙子葉草本植物莖模型
63. JY/T 0194-2011葉構造模型
64. JY/T 0195-2011桃花模型
65. JY/T 0196-2011小麥花模型
66. JY/T 0198-2011蝗蟲解剖模型
67. JY/T 0199-2011蛙胚胎發育模型
68. JY/T 0382-2013學生計算器
69. JY/T 0456-2013交互式電子白板
1.煤礦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
目前,我國部分的煤礦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沒有充分地意識到合同管理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因此,許多企業沒有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以及合同管理人員,一般都是任用相關的部門財會人員以及企業的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合同管理工作,由于這些工作人員自身的工作量多且復雜,沒有充足的精力,因此,在進行合同管理時,態度較為消極,由于合同管理管理屬于其兼職工作,所以也沒有制定有關的合同管理的績效考核制度,無法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
1.2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不強
合同簽訂是合同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任何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需要對對方進行詳細而全面的調查,從多方面大量收集對方的資料,比如,需要對合同當事人的信用狀況、資產負債情況、主體資格以及履行能力等方面進行嚴格的審查;在制定合同條款的過程中,需要根據有關的專業管理知識對制定合同條款進行嚴格細致地審核,比如合同條款中的文字是否有不同的理解,違約條款敘述是否清晰具體,對于牽涉到技術以及標準之類的條款需要煤礦企業的專業管理人員進行詳細地解釋。對合同后期管理缺乏足夠的重視也是合同管理專業性不強的一個重要體現方面。合同的后期管理同樣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合同后期管理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對合同履行的跟蹤管理、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的整理收集歸檔、合同履行情況的分析評價等。
1.3合同管理體制不健全
首先,合同法律意識較為薄弱,沒有對合同管理的嚴肅性有著正確的認識。其次,合同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有助于保證合同管理的專業性。有的企業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體制,沒有對合同進行前期審核,合同的更改、簽訂以及監督往往不科學、不連貫。最后,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目前,社會的發展逐漸趨向信息化、網絡化,計算機管理技術已經廣泛應用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合同管理的專業性、嚴謹性對企業合同管理的現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部分煤礦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的設備與儀器比較陳舊、落后,軟件較為低級,有的單位甚至采用人工管理的落后方式,導致單位耗費了大量的錢財、人力以及物力,卻沒有取得有效的經濟效益。
2.改善煤礦企業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
首先,需要對合同當事人的資信使用狀況進行全面地了解,也就是了解客戶的經營狀況、資產負債情況、商業信用、納稅狀況以及營業執照年審情況等方面,同時,查閱一些其他的相關資料,調查其經營場所,訪問一些有關的工作人員,提高所收集資料的真實性以及可靠性。另外,需要對客戶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全面地調查,從而間接地了解客戶的真實資料。比如,可以通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了解客戶的注冊登記以及年檢狀況,向稅務部門了解客戶的 納稅狀況,向房地產管理部門了解客戶經營場所的房地產的權屬問題。由于客戶的資料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需要及時更新客戶資料,對客戶進行正確的評價,防止產生合同糾紛等情況,有效地維護企業的合同效益。
2.2合同管理的過程控制
合同管理的過程控制主要是對合同的履行狀況進行全程監督,防止產生一些違法行為。實施合同管理過程控制,可以隨時了解合同各個方面的履行狀況,及時發現其中潛在的問題,隨時向各個部門反映相關的信息,防止違約情況的產生。進行合同管理的過程控制,不僅要求自己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有關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要求對方嚴格履行合同義務。進行合同管理過程控制,需要做好合同履行記錄,隨時跟蹤合同的履行過程,嚴格把好合同的結算關。同時,合同管理部門需要與其他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密切的合作,進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旦合同的履行狀況出現問題,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法按照要求執行時,業務部門應該將實際的情況及時反映到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部門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正確的分析,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議,比如,向對方提出合同擔保或者行使抗辯權的要求。
2.3合同管理的最后應對處理
合同關系的本質是一種法律關系,違約行為可以看作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出現違法行為,違法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者是強制履行有關的責任與義務等。如果一方的當事人已經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履行的義務完成后,合同失效,則不存在違法行為。另一方面,當制定的合同出現問題時,如果另外一方及時采取的相關的應對措施,合同管理部門的法律管理人員則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區別對待,及時采用協商、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或者是承擔違約金或者是解除合同以及采取合同保全和訴訟保全的有效措施。實施最后的應對處理主要是建立在超前預防和過程控制沒有起到實際效果的基礎上,采取這一措施主要是為了減少煤礦企業的經濟損失,維護企業的合同權益,同時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
3.總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煤礦企業的合同管理存在諸多問題,比如,企業管理者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確的認識、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不強、合同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因此,煤礦企業需要采取積極的措施改善企業當前的狀況,加強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實施合同管理的過程控制,最終推動煤礦企業的長久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就要簽訂合同,企業的一切行為都是由合同體現著,它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所以,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現代企業若能對合同實施有效管理,將為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巨大的推動力,促進企業穩步發展。
1.合同管理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規范化
2.1規避企業經營風險
合同既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經濟效益的紐帶,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企業經營中的風險有許多是在合同的立項、訂立和履行中發生的。合同管理首先要盡可能的發現簽訂某宗合同隱藏的風險。通過規范的合同管理,加強合同中立項的審查以慎重決策減少無利益投資;加強合同訂立的管理可以減少合同訂立過程中因個人疏漏產生的風險;加強合同履行中的控制可以保障合同利益得以更為及時、安全的實現;加強合同的備案與存檔可以督促有關機構與人員更謹慎執行合同事務,防止風險。通過這一系列的措施,最大范圍內確保收益的實現。
2.2 提升企業形象
現代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僅僅是產品質量、價格競爭,更重要的是企業信用,企業形象競爭。規范的合同管理毫無疑問的將使接觸企業的人感受到合同管理中體現出的企業管理的規范與秩序,工作的嚴謹與守信,較高的法律意識和員工素質。從而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提高競爭力,贏得市場,健康持久地發展下去。通過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規定合同變更、解除的程序及合同履行、變更、解除應注意的問題,有助于企業員工樹立良好的信用意識,嚴格履行已生效的合同,從而樹立企業良好的商業信用及形象。
2.3 創造經濟效益
企業的首要目的就是創造經濟利益,一次重大的交易失敗、頻發的交易失誤會造成企業的直接經濟損失,甚至一蹶不振。合同管理通過控制隨意的決策,通過對合對方的準確分析判斷,通過科學的談判對策,通過對合同條款的的合理設計,通過對履行過程中集體問題的妥善處理,通過合法合理的糾紛解決程序,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促進企業提高誠信經營的意識,提高企業誠信的知名度、信譽度,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加強合同管理是爭取企業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
3.加強規范化合同管理的途徑
3.1 強化法律風險意識,規范合同管理。
合同糾紛的大量增加是對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重大考驗。要進一步強化合同規范化管理,規范合同審查標準,提高合同審查質量。就要提高企業強烈的法律風險意識,但法律風險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緊強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為企業防范內部法律風險的重點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有效地化解企業經營風險、規范并凈化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針對合同履行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違約糾紛事件,及時采取要求對方提供抵押擔保、第三人保證、提高客戶保證金等多種保全手段,盡量減少因違約造成的企業損失。
3.2 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規范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完備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業合同管理活動定型化、條文化、制度化,明確各部門的分工和責任,使之在合同管理中互相支持和配合,這樣,可以減少不必要扯皮或失誤,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體制應當從整體上進行規范,明確管理的范圍、管理的部門、管理的人員、管理的職責、管理的程序和管理的具體要求、處罰獎勵標準。
(1)企業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從合同簽訂到履行完畢的全過程,制訂一套比較完善而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這些環節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例如,在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資金數額巨大、工程承包、產權交易等重要的抵押合同和生產經營合同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完備性。
(2)企業合同管理要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企業應當獨立設置總法律顧問和法律事務機構,全權負責單位的法律事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種制度。例如,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會簽和審批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監督檢查制度、合同糾紛調處制度、合同歸檔制度等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合同專項管理部門,起到法律咨詢、合同評審、履約監督和組織仲裁、訴訟的作用。
3.3 配備專職合同管理人員,規范合同管理。
促進企業穩步發展合同管理面廣線長,法律要求嚴格,專業性強,因此要求企業要根據自己的規模和需要,建立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或配備一定的專、兼職合同管理人員。目前,大部分企業合同管理由企業法律顧問室負責,中小型企業一般由財務、審計或供銷部門指定專人兼管,由專人分門別類建立檔案,集中保管,才能保證合同的嚴肅性、完整性。這樣使企業合同訂立、履行整個過程有人專管,并經常進行檢查、過問及把關。同時制訂合同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并定期檢查合同管理執行情況,對違反合同管理要求的人員進行處罰,對執行合同好的人員進行獎勵。這是保證企業合同管理目標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條件。也是提高企業合同管理逐步科學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證。
4結束語
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其規范化、制度化是企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的相應要求。完善、規范的合同管理,能夠使企業形成一種自然的工作機制,形成程序化的制度管理,各負其責,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各種合同不僅記錄了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過程,還是企業權益的有利保障,引導著企業依法履行義務。在現實中,一些企業對于合同管理的不重視導致企業合同管理的諸多問題,影響了企業合同在企業發展中的利用效率,阻礙了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常見問題
在“依法治國”的環境下,企業對于企業合同的管理意識有所加強,但一些企業對于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視仍然不夠,致使企業合同的利用效益得不到保障。第一,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淡薄,這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及其他部門人員法律意識淡薄,不能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只是將合同當成普通文件一樣收集、整理,然后存放,絲毫不考慮合同的簽訂過程、意義及合同的義務權益等,合同簽完了就如同幾張“廢紙”無人問津,企業在參與經濟活動中也很少依照合同履行義務、保障權益。其二,合同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匱乏,有的是從一般的文秘轉崗過來的,有些也只是懂一些法律的皮毛,合同管理缺少專業的法律環境“護航”。第二,企業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一方面,企業合同管理者和企業某些人員將合同管理看成一種形式,只重視合同的簽訂,對于合同簽訂的前后重視不足,例如合同簽訂前的洽談、草擬合同等不夠重視,這就導致了即使簽了合同,還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合同的約束作用完全失效。另一方面,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如同虛設,一些企業仍舊沿用“一個聲音”的作風,合同不如管理者的一句話,合同的信用度、有效性大大降低。此外,企業對于合同管理的認識不清,不能深層的理解合同管理是關乎企業利益和發展的大事,而只是將這一重任草率的落實到某一個具體的管理者身上,合同的重要性和開發、利用得不到保障。第三,企業的合同風險防范意識不強,在合同簽訂前后對于合同的內容研究不夠,合同簽訂較為隨意,依照合同辦事的意識淡薄,甚至將合同鑒定簽訂當成兒戲,想簽就簽、想解約就解約,增加了合同的經濟風險和法律風險。例如,某企業做一個廣告牌,當合同簽訂時,廣告牌已經做好,廣告牌費用的支付也未按照合同履行,相關人員甚至在竣工后還可以在一起討價還價,這就使合同的簽訂完全失去了意義,同時也增加了工程風險和支付風險。第四,企業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管理機制不科學,管理環節缺少具體的執行和實施。例如,企業為了方便管理合同,制定了統一管理合同的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合同不能及時的歸檔、甚至用的時候找不到合同,致使企業合同管理狀況混亂、效率較低。
三、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要求
合同是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保障,在發生糾紛時合同是解決企業間糾紛的重要依據,維護了企業的利益,指導企業依法辦事、依法享受權益。同時,合同管理有利于企業形象的樹立,降低了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風險,是維護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在企業合同管理中,第一,要注重合同的完整性,全面的理解合同檔案管理的內容和意義。例如,在合同歸檔時整理合同的補充協議、會議記錄、洽談經過等,確保合同檔案的完整性、全面性。第二,確保合同的安全性,對合同文件按要求進行必要的備份,注重合同內容的保密和安全。第三,對企業合同實施動態管理,不是合同歸檔了就可以“長眠”了,要注重合同的補充和開發、利用。
四、企業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的解決策略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02
一、現階段合同管理介紹和現狀述評
1.合同管理介紹
現代企業之間的合作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一個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系。因此合同管理成為企業之間經濟合作和貿易往來的核心內容之一。合同管理對于企業之間順利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對保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也有重要作用,因此合同管理不僅有著重要的實際應用,而且一直是理論界討論的熱點。企業之間的合作產生問題,企業貪污受賄嚴重,企業倒閉,運營產生問題都應該從合同管理上找到相關起因。無論是表現良好的企業還是績效很差的企業都應該時時刻刻注意合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維持企業的良好發展。合同管理工作應在遵守法律的基礎上,對合同進行“全方位”管理和“全過程”管理。
合同管理強調的是一種行為結果,其過程大體包括以下因素: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這五個方面構成了合同管理的全部主體。例如,內部環境是合同管理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單位文化等。風險評估則包括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信息與溝通是合同管理必不可少的關鍵環節,在實施內部控制的過程中,需要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內部、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從而實現企業之間的有效合作和運行。
2.合同管理在我國的研究和應用狀況
現階段理論界對合同管理的研究還刻意追求西方理論界的研究成果,很多制度規范的實施僅僅刻意的去模仿西方的合同管理的行為準則制定和實施,因此其結果總是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對西方合同管理的研究僅僅停留在表面,而沒有深層次的研究合同管理在西方的使用范圍和產生起源。合同管理涉及到很深層次因素的影響,因此為了更好的研究合同管理,應該從其法律文化因素追求。其次,中國情境也具有與西方國家不同的國情和特點,所以會造成水土不服的現象。
二、合同管理的重點以及我國現階段合同管理所存在的問題
1.合同管理的重點
提及合同管理的重點,可以從合同管理進展的三個階段分別來討論合同管理的重點,由于合同管理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合同管理階段,那么在事前階段,通過合同的準備,了解簽訂合作對方的信息、資料是合同管理的重點所在,唯有如此,才能夠保證合同管理的有序進行。對于事中的合同管理階段,其重點必須側重于匯報登記制度。采購機構簽訂合同后,應按規定向有關需求部門、財務部門和采購業務管理部門匯報;合同管理員則將合同的有關內容登記到相關的臺賬上,以便監督檢查。最后事后的合同管理階段,其重點是統計報表制度。將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及發生糾紛的處理等項情況以報表的形式定期進行統計匯總,并進行分析和上報。
2.我國現階段合同管理所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很多企業產生很多違反法律的案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暴露了合同管理過程還存在很多問題,揭示了合同管理在不同的進展過程中所產生的嚴重問題。
首先,合同管理缺乏監督管理的動力。合同管理顧名思義,既是對企業自身進行監督管理,也需要合同雙方共同履行義務,因此這個合同管理過程存在很多的阻力,沒有任何個人或單位傾向對自身進行監督管理,也不愿意對合同雙方當事人進行監督管理。即使采取了某種措施監督和管理,很多時候這些行為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很少將這些措施落到實處。一方面,企業管理人員不愿意制定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控制制度,來約束自身和員工的行為。另一方面,員工也淡漠合同管理的因素,認為合同管理沒有什么實際價值,但是為了企業長期持續的健康發展,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可或缺。
其次,合同管理監督管理部門和運行部門獨立性較差。合同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就是:合同管理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獨立性。很多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受影響對象,因此讓這些管理人員或者領導自己監督自己,很顯然這個過程本身存在很多矛盾和阻力。很多情況下,合同管理的實施過程本質上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才實行的。例如,對于一些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來講,很多時候領導執行決策,及時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遵守者。而對于大型組織,大型企業也是如此,因此為了實現獨立性,可以尋求外部監督評價人員進行合同管理。
最后,合同管理過程缺乏具體的制度流程指引和和規范,使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表現為職責分工不明確,工作方向不清楚,相關部門互相扯皮現象。
三、現代企業合同管理的相關措施
1.現代企業合同管理模式
選擇合適的合同管理模式是現代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關鍵問題。合同管理是一項綜合管理工作,對于現時代和新環境的企業來講,點多面廣的特點尤為突出,合同管理的模式宜采取企業法務部門統一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分口管理的模式。
2.完善合同管理的管理機制
良好的合同管理規范制度是一個企業有序運營的根本保證。不僅對于企業如此,對于任何社會單位的有序運行也是如此。如果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那么合同管理必然會收到良好的結果。合同管理的規范制度包括兩個方面:“軟”因素和“硬”因素。軟的方面強調合同管理必須以人為中心,在合同管理的實施過程中,必須切實考慮到員工的實際需求,只有這樣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硬的方面要求合同管理必須有嚴明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的制定不能單單的表現在紙面上或者口頭上,必須將這些規章制度落實到實處,無論是員工還是領導違反了規章制度,都要受到相應處罰,那么在這種條件下合同管理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3.加強合同管理的人才培訓
為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具有專業合同管理背景的人才不可或缺,因此制定積極的合同管理人員培養方案,加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培養和訓練。通過給予合同管理的員工更多的培訓機會以增加其技能。一方面企業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合同管理理論功底,只有如此,才能夠熟知企業合同管理的相關理論。另一方面,加強員工對合同管理的了解,給予員工更多的機會調查合作企業的特點,發現一些行業機遇,詳細了解合同雙方的環境和信息資料。加強對合同管理新技術的使用人員安全意識低。人是企業核心的資源,沒有相應的人才,任何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手段只能是流于形式,企業合同管理也只能是空談。人才是根本,目前大多數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缺乏既善于經營管理、又懂現代信息技術,還具有先進合同管理理念的復合型人才。
4.推進企業合同管理信息化
加強對企業信息系統的投資,推進企業合同管理信息化,一方面能夠提高企業的管理能力,同時也能減少企業的生產和運營成本。另一方面,能夠減少企業合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需求,減輕了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壓力。并且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的安全系數。
四、總結
通過對合同管理過程的詳細描述,發現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合同管理缺乏監督管理的動力,合同管理監管人員觀念落后和合同管理監督管理部門和運行部門獨立性較差,合同管理過程缺乏具體的制度流程規范。為了提高合同管理,維持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出了很多改進措施,例如,選擇合適的合同管理模式,完善合同管理的管理機制,推進企業合同管理信息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無需多言,只有切實制定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現代科學的合同管理方法,現代企業才能持續、健康地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L372+.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0 引言
隨著我國加入WTO,各項工程與國外的合作越來越多,這使我國必須采取國際模式進行工程招投標,因此加強工程合同管理成為必然趨勢。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合同,是約束合同雙方各項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的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目前工程建設市場逐漸走向規范,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目前合同管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工程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減少合同雙方的分歧和糾紛,使工程項目順利完成。
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工程合同管理周期長
建設項目不是一蹴而就的,建設項目必須循序漸進進行,這決定了工程周期往往較長,因此合同履約方式具有長期性和連續性。工程建設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合同訂立初期沒有料到的情況,因此根據工程實際進展需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工程合同管理效益顯著
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才能統籌調控整個施工過程,實現工程的既定目標。在工程建設中,需建立合同意識,才能明確工程整體目標,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不僅能夠使項目管理具有系統性,提高工程建設效率,從而提高工程效益,而且能夠減少甲乙雙方的糾紛,從而節約訴訟經費,因此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爭取企業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
工程合同管理變更頻繁
建設工程合同周期長,且在建設過程中受到干擾因素多,這導致了合同往往頻繁變更。合同需根據實際的變化進行不斷的調整,這就要求對合同的管理需保持動態,同時由于合同變更導致的各種糾紛,因此合同變更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的進行。
合同管理系統性強
現代建設工程項目是一個復雜的整體,施工技術復雜,建設周期長、投資資金大、項目參與方多、合同種類和數量多,這些在工程中都是不可分割的,這就要求每一份合同從訂立到履行終止,都必須保持管理的系統性,才能管理好既有眾多獨立面又相互聯系的合同,才能保證工程順利實施。
工程管理法律要求高
工程建設領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合同文本眾多,做好工程合同管理不僅需要懂得一般的法律知識,同時還要精通工程建設領域的法律法規,因此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工程合同管理要求準確,但同時管理工作復雜、繁瑣,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各種相關文件層出不窮,且不斷更新,如果僅僅依靠人力進行管理,不僅準確性差,而且耗時長,信息傳遞慢,因此對工程項目必須實現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統,才能對工程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合同管理未得到重視
目前,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設還不健全,從合同訂立開始到合同終止,大多只是流于形式,沒有實質性的東西,且合同管理崗位在單位中也是屬于比較低的崗位,這些都說明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不夠。
合同文本無法做到公平公正
目前,合同的制定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條款不平等、合同文字敘述不嚴謹、內容不完整等問題。在簽訂合同時,業主和承包商往往權力義務不對等,賦予業主的權力過大,而對承包商則多強調義務。如合同中索賠條款是必備的,但是在許多合同中卻可以回避。同時合同中的表述還常常出現不完整、不全面等現象,從而容易引起誤解,導致產生不應有的糾紛。
合同執行難以實現科學有效
合同難以實現科學有效往往是由合同雙方均不按合同辦事引起的,部分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低,風險意識不強,且又不及時跟進必要的技術簽證,這些都易導致延誤工程進度,致使合同流于表面,工程的目標也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要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同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
強化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對策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工程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就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1.選擇合適的人員。在合同管理人員的選擇上,應根據合同實際出發,選擇具備相關素質條件的本部門優秀人員擔任;2.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在職學習,可通過電視講座、實例分析沙龍等方式進行;3.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員職業操守。
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根據工程建設實際情況結合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合同的各個環節,建立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使合同的實施有章可循。主要是建立健全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責任分解、變更、終止以及解除等方面。同時,隨著市場化的不斷深入和市場形勢的不斷變化,合同管理上也有出現新的問題,因此需根據實際不斷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嚴把工程承包資質管理
除了合同訂立雙方需按合同辦事以外,各級行政管理部門需加強對各級承包商參與的各種市場行為進行監督,對違法犯罪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以確保工程建設市場健康規范的發展。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較少合同糾紛
工程建設承包商往往缺乏相關法律知識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各條款未做仔細分析,尤其是對違約責任和條件沒有做具體約定,這些都是導致合同糾紛的原因。因此,簽訂合同時必須仔細推敲各項條款,保證合同的嚴密性和合法性,以較少合同糾紛產生,確保合同順利履行。
結語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夠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顯著較少合同糾紛,提高合同執行效力,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完成合同規定的目標,使技術和經濟有機結合,做到合同雙方互利共贏。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common problems are analyzed measures, and tells the story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 of differences. Of technical management in the rol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were introduced, the influence of project performance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management of the contact briefly.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echnolog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合同管理
1.1合同管理的定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內容之一。
1.2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
(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1.3合同管理的特點
1.3.1合同管理的系統性和完整性
由于合同文件的要求決定項目的合同管理必須具有高度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在合同的履約過程中,承擔施工作業分部或工區應共同履行合同賦予的義務,享受合同賦予的權利,項目部在履約中將承擔統一指揮、策劃、布署、協調的職能,各作業分部或工區的合同行為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約束和安排,從而也要求項目揮部在合同的策劃中必須從整體利益出發,全面地、系統地站在不同的角度和方位思考問題。
1.3.2合同管理的多樣性
合同管理涵蓋的內容多,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包括驗工計價、設計變更、工程索賠、保險理賠等內容。驗工計價是施工效益的直接體現,貫穿施工全過程,資料繁多,支持材料復雜;設計變更有嚴格的程序限制,按權限層層審查、批復;工程索賠是對非承包人的過錯而造成承包人利益損失的經濟和(或)時間的補償,但要求基礎資料完整,理由充分且具有嚴格的時效性,是一項需要付出大量艱辛勞動的系統工程;工程和雇員保險是一種引入社會機構參與的風險共擔的行為,對于承包人來講,實際上無本經營,但要求必須有極強的保險意識,掌握保險程序、保險技巧和保險范圍。
1.4合同管理中常見的若干問題
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大家都能認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維持良好建筑市場中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時它也在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和縮短工程工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相關法規還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觀念及管理體制存在的深層問題,使得建設施工合同執行過程步履艱難。
1.4.1施工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
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招標文件是建設單位向施工企業發出的訂立施工合同的要約,投標文件是施工企業回復建設單位要約中全部條款的承諾,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做出按要約簽訂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來,招投標文件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但有一些業主存在著買方市場優勢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條款,或者強調施工企業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執行帶來很大困難。
1.4.2管理措施不配套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措施,而當前存在著兩個突出問題:一是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缺乏系統性;二是涉及施工合同履行的有關法規修改和調整工作滯后。近年來,發包方對優質工程的要求越來越高,工期越來越短,而目前的工期與質量獎罰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卻沒有相應的調整和出臺,遠遠不能適應當前建筑市場和施工合同管理機制的需要。
1.4.3“口頭協議”、“私下合同”屢禁不止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商經常為迎合業主代表或工程監理要求,存在并執行著“口頭協議”、“私下合同”。所謂“口頭協議”、“私下合同”,是相對于‘正規合同’而言的,在同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往往合同與私下協議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雙方當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應付各級管理部門的檢查。實際執行是以合同補充條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協定(口頭協議),這樣把投標產生的中標合同部分或全部,換成違法或違反國家及政府管理規定的內容。
1.5施工合同管理在國內與國際管理中的差異
對合同進行管理,是國際工程承包中的一項重要環節。國內施工合同形式比較簡單,內容比較單一。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是按照國際通行的FIDIC條款編制,內容詳細而復雜。從FIDIC 條款可以看出,里面的很多事項是有利于業主的。
在國內建設中,施工過程如果出現分歧,習慣上通過協商解決或由上級領導裁定。而在國外,承包商和業主只是一種買賣、契約關系,業主對承包商的制約通過合同的形式表現出來,施工過程如果出現分歧,都通過合同解決,合同成為業主與承包商行為的指南。
1.6改善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辦法
1.6.1加強對合同的法律認識
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力度,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利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依法運用施工合同監督、評審等管理手段在施工進程中可以減少或避免施工進度、質量、造價等方面出現的偏差和問題,從根本上避免可能引起的合同矛盾糾紛,減少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一、前言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勞動市場正向著市場化的方向推進,加上勞動法的出臺,勞動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這也對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這樣的背景下,對于企業來說,要盡快把勞動合同管理作為切入點解決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沖擊,從而更好地保證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勞動合同管理概述
勞動合同是企業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書面證明,勞動合同一簽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勞動合同管理就是企業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相關規定,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對勞動合同及時的變更、續簽和終止等管理的過程,勞動合同的管理包含合同的制定、續訂、變更和續訂等基本內容。有效地減輕企業的用工風險和提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是勞動合同管理對企業重要的兩個方面。
三、勞動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當前,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跟不上企業發展的需要,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呈現出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不重視勞動合同的管理
我國企業長期以來,對勞動合同管理的作用沒有足夠的重視,隨著企業的逐漸規范和勞動者對維權意識的覺醒,企業和勞動者間的勞動分歧不斷增加,比如一些企業和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但是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有的勞動合同過期但是沒有延續簽訂等等,這些問題由于企業對勞動關系的疏忽給企業帶來許多的勞動爭議,這也給不注重勞動合同管理的企業敲響了警鐘。
(二)勞動合同管理體系不健全
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我國大多數企業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不規范、不健全,這種不規范、不健全主要體現在組織和制度兩個方面。通過對企業的調查,發現大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不重視,沒有設立專門的機構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也沒有設立專門的崗位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企業這樣做導致對勞動合同管理的不規范、職責不清,勞動合同的管理在各個部門出現相互推脫的事情常常發生。在制度上,一些企業沒有專門對勞動合同管理制定完善的制度,這導致了企業對勞動合同在管理上處于無序的狀態。
(三)企業相關人員的專業能力不強
企業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專業性人員的缺乏,這是很多企業存在的一個問題,有的企業管理者認為勞動合同管理不是技術很高的工作,所以,企業在人員的招聘和對人員的配置方面沒有考慮崗位的要求,這是導致大部分企業缺乏專業性人才的主要問題。很多的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往往沒有勞動合同管理專業知識,導致了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處于粗放的管理階段,勞動合同管理的作用非常小。
四、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的對策
勞動合同的管理對企業非常重要,必須要及時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重視勞動合同的管理
勞動合同管理在企業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企業管理者一定要重視勞動合同的管理,企業管理者要全面、深刻地認識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面對企業管理者對勞動合同認識不是很高的問題,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管理者認識到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從而增強企業管理者對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視。
(二)建立科學的薪酬福利制度來促進勞動合同的管理
根據需求層次理論,第一,要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其中包括對住宿和溫飽的需求,當這類需求滿足之后才會考慮其他的需求。隨著目前物價的不斷提高,個人自身素質和技能水平的不斷提高,企業對求職者的薪酬待遇也應該有所提高。就業機會和薪酬水平低從而對求職者的就業選擇產生了直接的影響,注重求職者的訴求,在提高工資水平和增強對求職者吸引力的同時,提供更好的服務,關心職工的吃、住和行等問題,提供給職工一些福利待遇,這樣可以很好地解決勞動合同方面的問題。
(三)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影響著各個環節和內容,這就需要企業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一個完善的管理體系。一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影響著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組織方面。企業要設立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小組,要注重對小組成員的選拔,小組成員要由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擔任,小組成員要對勞動合同管理工作負全責,這樣可以保證勞動合同管理的責任落實好。第二,制度方面,勞動合同的管理離不開完善的管理制度,企業要依照自身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保證勞動合同管理在企業完善的制度下有序運轉,從而避免了認為原因造成的差錯。
(四)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
目前,大部分企業缺乏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對于這一問題,企業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時,要對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重點培訓,保證勞動合同管理人員對相關問題了如指掌,從而在勞動合同管理方面能夠更好地工作。
五、總結
勞動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管理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并且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國家對勞動合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企業要充分認識到企業對勞動合同管理的作用,企業要給予勞動合同管理更多的幫助和支持,企業要在人才配備和管理體系兩個方面,為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保證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成為企業競爭力提高的重要促進因素。
【關鍵詞】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意識;信息化發展
隨著建筑行業競爭的激烈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早已經不再停留于紙質階段,其面臨的挑戰和要求越來越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已經被大部分企業認知,其對合同的管理也邁入了網絡化、科學化軌道。但為了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式,促進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還需要探索其信息化發展方式。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的作用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即是在當前社會發展形勢下,利用計算機、觸摸屏等現代化技術對建筑工程合同內容進行智能化管理。在這之中,網絡傳輸、計算機信息軟件是其必不可少的媒介和途徑。對建筑工程合同進行信息化管理,能夠利用信息化技術實現信息數據資源的及時共享,為企業的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并降低建筑企業的管理成本。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便于對建筑工程各環節進行監管,提高建筑工程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進而提升建筑企業的管理水平并增強其市場競爭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能夠有效解決傳統合同管理方式所存在的問題,以現代信息科技手對建筑工程合同信息進行存儲與管理,并提升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效率。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中,此種與時俱進的管理方式能夠根據實際需要,通過隨時采集與調用合同信息的方式來克服紙質管理的不足,并有效節約建筑工程成本,為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社會效益。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分析
從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來看,傳統的紙質合同管理方式還存在合同管理意識有待提升、建筑工程各單位在合同管理中存在信息孤島現象、合同管理人才信息化技能缺乏以及文檔管理、信息匯總困難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合同信息化管理的進一步發展,抑制了建筑工程合同的應用,阻礙了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
2.1合同管理意識有待提升
契約精神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精神,建筑工程企業在市場活動中需要嚴格遵循此種精神的內在要求,并按照此精神的相關規范進行作業活動,以促進建筑市場的有序發展。工程建設周期長、工程環節眾多以及涉及部門廣等是建筑行業的自身特點,在建筑工程項目建設中,為了保證所有項目的順利進行,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在建筑工程中,合同并不是簽訂了就可以了,為了將合同內容落在實處,必須要對合同進行現代化管理。但部分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意識比較缺乏,觀念較薄弱,在其建筑工程管理中沒有建立合同管理執行體系,使得整個工程項目在合同管理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和隱患。
2.2紙質合同管理方式存在管理、匯總困難等問題
當前,我國大部分建筑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是傳統的紙質化管理方式,眾所周知,紙質化管理在存檔方面、信息匯總以及利用方面都存在一定問題。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紙質合同在信息查找方面的工作量大,耗費的時間多,合同信息利用效率較低。并且隨著合同數量的增多,在管理方面所花費的物力、人力和時間都較多,在工作人員疲乏的情況下很容易影響合同的進度。紙質化合同在數據格式上存在部門差異,這不僅增加了信息匯總的工作量和難度,也降低了信息管理的效率和準確度。傳統的合同管理方式在利用方面也存在效率低的問題,尤其是在決策制定方面缺乏預警機制,影響了決策時間。
2.3合同管理人才信息化技能缺乏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中,發揮作用的主體具備主觀能動性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筑工程合同與其他合同相比,其專業性和技術性都更強,這就要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才不僅要具備法律知識還要掌握建筑工程運作規律[1]。在建筑施工企業中,其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由普通專員負責的,這些人員對法律的解讀和工程環節運作的具體情況缺乏必備的技能,使得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方面存在效率和效益都不高的問題。其次,現有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員還缺乏必備的合同管理信息化技能,當面對合同糾紛時,其不能夠及時、準確找尋到相應的合同約定內容,就更不要說是及時解決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隨著信息化時代的進一步發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員所存在的這些問題不僅不能促進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時代化發展和信息化發展,也不能夠提升建筑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3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策略分析
3.1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的重視度
傳統合同管理方式存在的弊端很明顯,建筑工程管理人員需要對其進行充分認知,以便在實踐中提高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的重視度。具體而言,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建筑企業的中高層管理者要給予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足夠的重視,并形成上行下效的局面,綜合提升整個建筑工程企業對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的重視度。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企業還必須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一定的培訓和學習,以強化他們對相應法律法規的了解,并提高其信息化技術操作水平,進而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化技能。在規范其合同管理和執行行為的同時,促進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
3.2加大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力度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離不開信息化系統和信息化技術的支撐,信息技術在建筑行業的廣泛應用,為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的建立提供了可能。具體而言,建筑工程企業要在合同管理中大力引進計算機技術,加大軟件、硬件設施的應用力度,并在分步推行的基礎上開發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然后以點帶面加大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建設力度,進而建立合同管理資源共享平臺[2]。以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效率和應用效率,強化對建筑工程現場的監控和管理,進而提高建筑工程企業的綜合效益。
3.3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信息化技能
為了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員的信息化技能,建筑企業需要將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讓本企業內部的人員外出學習先進的合同信息化管理技能,同時積極引進外部人才以全面提升其合同管理人員的信息化技能和綜合水平。在建筑工程企業合同管理中,可以通過講座培訓活動讓員工積極吸取他人先進的管理經驗,進而達到提升本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技能的目的。在招聘人才時要立足實際需求,選擇法律知識豐富、對建筑工程施工各環節具體情況都比較了解并且具備一定信息化技能的合同管理人員,以便為促進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3.4創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需要建立統一的數據管理中心,在信息化管理模式中對合同進行實時動態管理,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性[3]。建筑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方式能夠在整體共享的基礎上提升數據信息的準確度,從而提高其使用效率,進而優化建筑工程企業的運作效率,為企業謀取更多的經濟、社會、環保效益。
4結論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發展是與時俱進的表現,其符合時展要求,為了進一步加快其信息化發展速度,建筑工程企業要提高對合同管理信息化發展的重視度、加大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的建設力度,并提高其管理人員的信息化技能和創新其管理工作方式。
作者:梁燕芬 單位:廣東省六建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