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30 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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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國際工程 承包合同 管理 風險控制 建議 一、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展開研究之意義
(一)實踐意義
對于承包商而言,合同是確保自身利益的關鍵所在。但是,由于我國國際工程承包行業興起較晚,發展時間也不長,許多承包商不具備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意識。往往無法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進而失掉合同中應當享有的權利,給自己帶來不便甚至造成損失。縱觀整個國際市場,在國際承包界其實已然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觀念作為基礎的承包合同管理體系,并且也產生了相應的專職專業人員進行合同管理。但是,我國在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管理時,囿于東西方文化差異、語言能力、法律知識、實踐經驗等。無論是在合同簽訂、合同管理還是風險控制方面,都與國際標準存在著一定差異。
(二)理論意義
從理論上看,我國當前對合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下內容:合同條款、合同招投標、合同索賠等方面,針對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開展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另辟蹊徑,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展開研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豐富該領域理論知識,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方面做探索性研究,對專家學者研究有一定啟發意義。 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相關概述(一)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概念建立在“合同”概念之上,一般指涉外經濟合同,往往是在國際工程承包活動中簽訂,簽訂主體為業主和承包商,主要目的則是確定兩者之間的權利、業務,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進行。并且,一旦簽訂合同,雙方義務及權利就產生,受法律保護和制約。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與其他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具有以下幾點特征:
特征一,國際化。國際性主要是體現在承包合同簽訂雙方各自來自不同國家,通常是某一個國家的承包商為另一個國家進行工程項目建設工作,從而與該國業主、法人簽訂合同。正是由其國際性決定了國際工程承包合同受到多個國家的法律制約與束縛,在合同簽訂之時,應當對具體條款仔細考慮,不得違反任意一方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此外,在工程款項結算之時,由于來自兩個不同國家,其結算貨幣種類往往為兩種、兩種以上。再者,一旦工程發生糾紛、出現爭議等需要勞動仲裁的問題,為公平公正起見,往往需要第三國介入,進行仲裁。
特征二,多元化。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時通常只有承包人、業主雙方,但是,在合同實際執行、正式是工程中往往會牽涉到其他多方。例如,業主方還可能涉及到咨詢公司、咨詢工程師。承包方則會涉及到原材料供應商、分包商、合伙人等。除與雙方存在業務往來的各方之外,還包括有銀行、保險公司諸如此類的擔保機構。而國際工程往往建設時間較長、規模較大、技術較復雜,在建設時需要多家公司一同進行、聯合承包。在實際國際工程承包中,有時候可以看到幾十家承建商簽訂合同。基于此,在承包主合同之外,其往往還附帶著原材料采購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設備租賃購買合同、融資貸款合同等其他合同。
特征三,履約時間長、風險大。通過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建設時,其施工周期通常較長,少說幾年,多則十幾年,甚至更長。因此,在如此長的施工時間里,可能出現各種各樣的影響因素,使得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風險加大。例如,政治環境、經濟發展、自然條件、經營管理等多重因素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對承包方履約造成影響,增大了其履約風險。
(二)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是指,通過對風險發生前的規律進行研究,盡可能的控制風險發生的頻率,降低風險損害的一種策略、方法、技術、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規避、減少由風險帶來的損失,將企業損失降低到最小化,以最小的經濟成本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標。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風險識別。所謂風險識別,是指對風險識別源、影響范圍、產生原因、可能導致的后果等進行分析,生成較為全面的風險列表的過程。在識別時,考慮的不僅僅是該事件潛在的損失,而且還要思考其中是否藏有機會。
第二,風險估計。 風險估計需要以識別為基礎,運用概率統計、資料分析等方式,結合分析結果對承包項目中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概率、一旦發生對施工的影響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簡而言之,風險估計就是以相關資料為依據,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
第三,風險應對。這是風險控制中最為重要的環節,風險識別、估計均是為其做鋪墊。風險應對主要是對改變、規避風險的措施進行選擇,并加以執行,達到改變、降低風險的目的,并且對風險帶來的影響做好預案,減少損害。
三、我國當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現狀和存在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加大,人們物質文化提升,國際市場越來越規范化,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并且由于受到這些問題的影響,使得一些承建公司不再繼續承接國際工程或導致其經濟受到了損失。通過在實際工作中走訪調查,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以下歸納:
(一)缺乏合同管理意識
眾所周知,從事國際工程承包的管理人員大多經驗較為豐富,其主要經驗來源為國內工程項目的管理。在我國工程承包過程中,對承包合同的認識并不夠深入,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往往以業主的命令、要求代替合同條款,從而造成了管理人員對合同并不重視的情況。如果管理人員將這種思想延續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給項目建設帶來極大的風險。
(二)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準確度不夠
縱觀國際工程承包行業,FIDIC合同條款是使用較為廣泛的標準合同條款,也是被絕大部分國家、部門公認相對而言較為合理的合同條款。然而,在實際合同管理中卻發現,我國工程承包商對該合同的條款理解并不充分,甚至存在著偏頗。尤其是在國際慣例、默認條款出現之時,許多工程承包商并不了解,也未加以重視,從而造成風險。
(三)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通過上述論述可以得知,國際工程承包需要簽訂的合同數量多、種類雜,涉及技術、經濟等多個方面。這就對合同管理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我國當前建筑市場尚不發達,尤其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更是存在很大一段距離。此外,受到我國與別國文化、思維等多方面的差異影響,我國合同管理人員在開展工作時阻力也較多。因此,在我國幾乎很少見到專門從事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才。 四、我國當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策略
(一)提升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意識
要想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規避由合同帶來的風險,首先需要切實提升合同風險控制意識。其一,應當對上述包括國際工程承包合同、風險管理等在內的概念及其特征進行了解。其二,還需要明確意識到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的重要性。其三,承包方應當就合同事宜與委托方開展有效、持續的溝通,保持溝通渠道順暢。其四,承包方必須將以上三點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并不斷總結、反思存在的不足,及時修正。
(二)提高風險控制理論知識
為規避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承包方需要具備一些實際可行的風險控制理論知識,確保工程順利完成。
第一,風險回避策略。風險回避是一種最為徹底的風險管理策略,直接將風險事件可能發生的概率降為零。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第一是自動放棄合同的簽訂,從源頭規避了風險。第二則是,通過合同條款對風險進行回避,是較為積極的方法。例如,在簽訂合同之前,與工程承包合同中加入風險防范條款就是十分有效、積極的風險回避策略。
第二,風險轉移策略。顧名思義,風險轉移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把自己有可能會承擔的風險轉移出去,讓他人承擔,以此達到避免損失的目的。這一策略主要是針對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是在西方發達國家使用最多的策略。例如,通過保險、擔保的方式實現風險轉移。以擔保為例,國際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簽訂合同之時向業主明確提出擔保,并且在將保證條款、抵押物品、期限、范圍等具體內容在合同中寫明。
第三,風險自留策略。風險自留是指在對合同風險進行一系列識別、評估、分析等措施之后,將其中存在的風險逐一對比,仔細權衡,主動把某一類風險留在承包商內部解決。風險自留策略需要具備一定的風險儲備金,并且做好風險預案。
(三)提升全員風險意識,組建專業合同管理隊伍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存在于承包商一方,而承包商往往需要進行激烈的市場競爭,最后奪標成功,方能承建工程。而承包方的每一位員工都關乎到工程的承接、施工、進度、質量等多方面,要想控制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就必須提升全員風險意識。例如,在投標、合同談判、簽約、執行等各個階段,所涉及的工作人員并不相同,承包方應當盡量提升每一個員工的風險意識。此外,組件一支專業的合同管理隊伍也是確保風險控制效果的有效途徑。在進行承包合同管理時,不僅僅需要用到工程專業知識,還涉及到法律、管理、造價、財務等方面。因此,要想真正勝任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須組件專業隊伍。按照隊伍中成員精通技術、法律、管理、造價、財務等不同的方面,將合同中對應部分分發給起查閱、審核,盡量做到不將任何可能潛在的風險遺漏掉。 四、結語
總而言之,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是一項意義重大、任務繁重的工作。承包方應當不斷完善理論知識,了解、掌握更多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策略,在實際工作中對理論知識進行完善,做好風險控制工作。
參考文獻:
本文結合自己多年來從事國際工程承包業務的實踐,從承包商的角度出發,系統地總結了實踐中涉及到的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前準備管理和簽訂后的實施管理,重點介紹了在合同管理中比較重要的索賠管理。圍繞降低風險,提高效益和效率,保證合同的實施,結合實際案例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實施中的幾個重要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
一、合同管理在國際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戰略意義
對外承包工程施工經營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個較新的管理職能。在國外,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開始,隨著工程項目管理理論研究和實際經驗的積累,人們越來越重視對合同管理的研究。在發達國家,八十年代前人們較多地從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們較多地研究合同事務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從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們開始更多地從項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問題。近十幾年來,合同管理己成為工程施工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的分支領域和研究的熱點。它將工程施工經營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際應用推向新階段。
在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必須對全部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與其它管理職能密切結合,共同構成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具體來講,合同管理在對外工程承包中的地位和作用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工程項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為起點。進入項目首先作合同分析,它控制著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其次,合同管理本身所具有的管理職能和工作過程。它由合同分析、合同資料、合同網絡、合同實施控制和索賠管理等組成。它們構成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子系統。
最后,合同管理與其它管理職能,如計劃管理、成本管理、組織和信息管理等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這種關系,既可以看作是工作流,即工作處理順序關系,又可以看作是信息流,即信息流通和處理過程。
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一)簽約前合同的管理及相關問題分析
承包商在合同簽訂前的兩項主要任務是:爭取中標和通過談判簽訂一份比較理想的合同,這兩項任務均非易事。下面主要從簽訂一份比較理想的合同的角度出發,討論投標階段、合同談判階段的管理問題。
1.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投標階段又可分為兩個階段
(1)資格預審階段
能否通過資格預審是承包商能否參與投標的第一關,承包商申報資格預審時的注意事項如下:
1)注意積累資料。資格預審的內容實際上即是公司的現實情況,特別是財務能力和工程經驗,因而應在平日即建立一個供資格預審專用的信息庫,將有關資料存儲在內并及時補充完善。
2)在投標決策階段,即在進行市場開發調研階段,要注意搜索信息,如發現合適的項目,應及早動手作資格預審準備,并應及早針對該類項目的一般資格預審要求,參照一般的資格預審評分辦法(如亞洲開發銀行的辦法)給自己公司評 分,這樣可以提前發現問題,研究對策。
3)做好遞交資格預審表后的跟蹤工作,可通過人或當地聯營體伙伴公司跟
蹤,特大項目還可依靠大使館的力量跟蹤,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補充資料。
4)資格預審時,對如果投標中標后要采取的措施(如派往工地的管理人員、投入的施工機械等)能達到要求即可,不宜作過高、過多、不切實際的承諾。
2.投標報價階段
以下從合同管理角度討論投標時應注意的事項:
1)寫一份投標備忘錄。
2)訂好聯合體(簡稱 JV)協議。如果和外國公司或國內公司組成 JV 投標時,一定要事先認真訂好 JV 協議,包括 JV 各方的職責、權限、權利、義務等。
3)要設立專門的小組仔細研究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及圖紙等方面的技術問題,包括業主提供的原始技術資料、數據是否夠用,是否正確,技術要求是否合理,本公司的技術水平能否滿足要求,有哪些技術方面的風險等。
4)投標時要有專人或聘請當地律師研究項目所在國有關法律,如合同法、稅法、海關法、勞務法、外匯管理法、仲裁法等。
5) 投標報價時一般不能投“賠本標”,不能隨意設想“靠低價中標、靠索賠賺錢”。
6) 投標時一定要有物資管理專家參加。因為一個工程項目中,物資采購占費用的很大份額,物資管理專家參加可保證物資的供應并在物資采購這一重要環節中大量節約本提高效益。
(二)合同實施時的管理及相關問題分析
1.施工進度計劃的遞交
合同管理在施工準備階段的首要任務就是編制進度計劃。一般的,承包商在投標時應遞交一份進度計劃,作為業主評標時評定承包商是否在投標階段己經充分認識到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相關工作。一旦簽定施工合同,按合同條款遞交的進度計劃則是對投標時的修訂,目的在于經濟而有效的利用人員、設備等資源,確保合同的圓滿完成。
2.合同履行分析
承包商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基本任務是使自己圓滿的完成合同責任。而整個合同責任的完成是靠在一段時間內,完成一項項單位工程和一個個工程活動實現的,所以合同目標和責任必須貫徹落實在合同實施的具體問題上和各工班以及各分包商的具體工活動中,承包商的各職能人員和各工區都必須熟練掌握合同,用合同指導工程實施和工作,以合同作為行為準則。
(三)索賠管理及其相關問題分析
對外承包工程的索賠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項內容,而且是一項非常關鍵的環節,在當今國際工程承包市場容量增大、競爭激烈的環境下,它又是承包商是否順利完成工程,同時獲得客觀利潤的重要影響因素。索賠管理的成功與否,一方面依賴于對每個合同要求程序的規范,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優良的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作為后盾。可施工的不施工,該履行的合同義務不履行,一味地認為“索賠和變更”就是無條件和無理由的可以獲得賠償和使工程盈利,都是對合同精神的歪曲,必須在索賠管理中加以避免。“沒有不履行義務的權利,也沒有只要求權利的義務”,這是對過去的總結,也必將是對以后索賠工作的要求。索賠實質上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在分擔合同風險方面重新分配責任的過程。在項目實施階段,當發生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施工風險等意外困難時,項目成本大幅增加,可能大大超過投標時的計劃成本,因而應該重新劃分合同責任,由業主和承包商分別承擔各自應承擔的風險費用,對新增加的項目成本進行重新分配。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索賠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依據合同有關規定,向另一方提出調整合同價格,調整項目合同工期,或其它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彌補自己的損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結語:
通過對公路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研究,本人認為要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要系統地了解和掌握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含義、有關關系方、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其相互關系、合同的常用條款,特別要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條件的精髓。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應從合同談判開始,至保修日結束止,特別是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確保把合同落到實處。
一、合同管理的基礎分析
管理合同不只是表面上簽訂合同、撥付資金、整理歸檔合同工作, 而是要通過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投資, 促使施工單位按工期、質量要求建設好工程。所以, 合同管理的基礎是工程前期工作和施工招標評標。
1、前期工作。主要是做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編審工作。可研投資估算是國家控制投資的標準。初步設計概算是建設單位使用投資的最大額度。項目法人單位或建設單位要及時抓住設計單位編制可行性報告和初步概算的機會, 積極提供各種基礎資料。在國家審查時充分反映工程建設可能發生的情況, 盡量做到工程不漏項, 費用標準取上限, 使國家批準的工程投資總量充足, 變化因素盡量減少; 使每個合同都能控制在概算的項目和額度范圍內。
2、招標評標工作。它關系到選擇什么樣的施工單位和設備供應商, 投標單位的報價、信譽直接關系到合同的額度和未來合同變更的多少。所以, 做好招標評標工作至關重要。要做好招標評標工作, 首先要制定一個科學合理, 可操作性強的評標辦法。評標辦法一般都用綜合評估法, 不宜采用最低報價法。通過綜合評審投標單位的資質和信譽, 施工技術方案, 報價, 把綜合因素最優的投標單位確定為承包人, 是管理好合同的良好開端, 其次是編制一個合理的評標標底。原則是不突破概算, 又不過分壓價。盡量避免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情況發生。標底與評標方法相結合,對總價和單價分別控制, 因為主體工程合同一般都是單價合同, 主要單價不合理同樣不利于控制投資。最后是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預付款比例和結算方法, 是完工一次性結算, 還是按形象進度結算或是按完成工程量結算。
二、合同管理內容及方法分析
1、合同的分類和編號。為了合同管理方便,隨時掌握分析投資完成情況, 必須對所簽合同進行分類編號。分類一般依據費用性質并結合概算項目進行劃分。工程投資性質一般分為建筑安裝工程費, 設備費, 其他費用。在總概算中按永久建筑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金屬結構設備安裝工程、臨時工程、其他費用列項。所以, 在尼爾基工程中, 將合同分為 10 類, 即: 土建工程合同、房建工程合同、機電工程合同、金屬結構工程合同、物資供應合同、貸款合同、移民合同、環境工程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由工程名稱, 合同類別的拼音縮寫和簽訂年度、序號組成。
2、合同形式。合同的形式分三種, 一是總價合同, 二是單價合同, 三是總價和單價相結合的合同。總價合同適用于工期短(兩年以內)投資小, 工程量計算繁雜的項目, 如道路、房屋、供電線路等。總價合同項目一般留 5%左右的備用金, 適應小的設計施工變更, 保證結算不超過合同額。二是單價合同, 適用于施工內容單一, 且工程量可能變化較大的項目, 如灌漿防滲墻、石料供應等項目。單價和總價相結合的項目, 適用于工期長、工程量大、施工復雜的主體工程項目, 如大壩、廠房、溢洪道等。這種合同總價承包部分一般數額不大, 一次包死, 不再調整。關鍵的是單價承包部分, 單價嚴格按合同執行, 不輕易修改。機電設備合同一般都是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設備名稱、數量、規格、技術要求、售后服務內容簽訂總價合同。
3、調差方法。合同調差一般是指合同在執行過程中, 由于人工、材料費上調或政策發生調整,合同雙方同意調整合同額度。調差方法分為按單價調差和按指數調差。按單價調差又分為材料調差和施工方法調差, 一般計算方法比較簡單。指數調差比較復雜, 計算方法的確定非常關鍵。一般價差計算采用公式法, 由價差計算公式、權重計算和價格指數采集三部分組成。計算公式按《水利工程價差計算方法》執行。價差計算權數, 結合工程實際按土石方開挖、土石方填筑、拋砌石、混凝土、瀝青混凝土、鋼筋錨筋、基礎處理,主要設備, 以及設備安裝工程等不同工程性質進行分類, 以工程量和相應單位價格為依據, 分別測算各分類工程中價格因子權數。即作為工程分年度價差所需要的各分類工程變值權數的依據。價格指數由中介機構每年采集、分析、確定。價差計算范圍包括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設備工程及獨立費用( 含基本預備費中支付的工程及費用) 在各施工年度完成建筑、安裝、設備、費用的價格水平與國家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 以下簡稱設計概算) 的價格水平年不同而發生的價差。價差包括由人工費、材料費 ( 含裝置性材料費) 和機械臺班費組成的建筑及安裝工程基本直接費、其他直接費, 以及現場經費、間接費、企業利潤、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所發生的價差。
4、合同變更處理。變更原因有設計變更、施工方法與條件變更、材料與設備價格變更、政策性變更。合同變更是增加投資的主要因素, 也是合同管理中較難控制的部分, 主要應在程序、價格、時間上嚴格控制變更。重大變革處理程序。由設計或施工單位提出變更申請報告, 內容包括變更的原因、技術方案、變更主要工程量、增加投資數量。監理單位初審并提出意見, 報公司審查。公司有關業務部門審查技術方案和工程量, 計劃合同部門審查合同變
更金額。公司初步審查意見提出后, 公司主管領導組織召開會議討論批準。合同變更單價執行三原原則, 即投標時采用的原定額、原價格、原取費標注。合同內變更按月隨時辦理, 按月結算。合同外新增項目原則年底一次性審理。
5、嚴格執行合同。 嚴格執行合同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是按程序支付, 二是認證審核工程量。合同內變更按月及時結算支付, 程序是: 施工單位申報———監理單位初審———業主計劃合同部門復核并制作支付憑證———業主有關部分會簽———主管領導審核———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部門撥款。合同簽訂后, 合同單價是固定的, 而且一般多為單價合同, 所以結算的工程量審定非常關鍵。工程量的審核是施工單位單獨申報———監理初
審———業主單位復審。
引言
二戰之后,世界的經濟進入了一個相對較穩定的時期,全球的建筑業隨著經濟的平穩發展得到了快速地發展及提升。隨著全球建筑業規模的不斷“膨脹”,一個份額巨大的國際工程項目承包市場就應運而生了。本文就是為了能夠使國際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夠更加地趨近于標準化,在實際的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條件在合同管理中對國際工程合同變更的應用,探討了國際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變更的具體應用和程序、國際工程變更與索賠之間的關系。
1 概述
1.1 國際工程承包
所謂國際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項以工程建設為重要對象的、特點為跨國經濟技術的綜合性的技術經濟交往及商務實踐活動。國際工程承包主要通過國際間的招投標,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與國際工程項目業主之間按照一定的價格和其他條件來簽訂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對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進行約束和規范,承包商與業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來辦事。
1.2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國際工程項目承包的范圍日益廣泛,且適用于比較廣泛的經濟項目,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三大類經濟項目:(1)基礎設施及土木工程項目;(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項目;(3)制造業工程項目。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類型也可以分為三大類,即(1)總價合同,即在一個國際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經對承包價格進行了規定,業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規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單價合同。單價合同是相對于總價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單價來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業主將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費用以及雙方商定的管理費和利潤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種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與國際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義
FIDC的的英文縮寫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譯過來即為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國,二戰結束之后,隨著世界經濟的穩定發展,FIDC迅速發展起來。迄今,全球已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加入其中而成為會員。中國于1996年加入,這就使得FIDC迅速壯大。
2.2 FIDC與國際工程承包變更
當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技術規范出現了讓業主不夠滿意的情形時,業主就會根據這些因素的變化而對工程項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項目某些部分的質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順序等方面均發生變化。這就稱為工程變更。在FIDC的條款規定中,國際工程承包變更是一個重要的內容。
2.2 工程變更的處理程序分析
工程項目的業主應該在工程項目合同專用條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變更處理程序,并保證在實際的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地按照合同中的變更程序進行施工。筆者通過查閱相關的資料及實際的工程經驗,先將工程變更的程序羅列如下幾點:
2.2.1 首先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是工程師)需要準備一份經過授權的申請書,指出該項目需要變更的地方、費用估算以及工程項目變更的依據和理由;
2.2.2 工程項目的負責人或工程師將申請材料準備完畢之后,需要上交給工程項目的業主,業主需要對該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地查看,待其對申請進行了批準之后,此時項目負責人需要與承包商共同協商下即將變更的項目的價格,對變更工程的價格進行確定;
2.2.3 如果價格等于或少于批準的總額, 則工程師有權向承包商必要的變更指示,如果價格超過批準的總額, 工程師應請示業主進一步給予授權;
2.2.4 在緊急情況下, 不應限制工程師向承包商他認為必要的此類指示。如果在上述緊急情況下采取行動, 他應就此情況盡快通知業主。
根據如上關于工程變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將上述的五個國際工程變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撲圖來表示:
圖1 國際承包工程變更處理程序
2.3 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之間的關系分析
對于工程變更和施工索賠兩個概念之間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夠很好地辨別。筆者通過查閱相關文獻,看到很多文獻中經常將二者混淆視聽,因此筆者認為對于二者的區別進行澄清顯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賠主要是由于工程變更、業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圖紙、征地以及支付等發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會條件發生的變化、業主風險、物價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變更僅僅是施工索賠產生的原因中的一個方面。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在處理程序上有著本質的、較為明顯的區別(施工索賠和工程變更的處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卻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主要區別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處理程序上的差別
項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發生前工程師同承包商協商變更支付價款 工程師發出工程
變更指令 承包商實施工程變更
施工索賠
施工索賠事項發生后, 承包商發出施工索賠通知, 提出索賠要求 承包商報送同期記錄,索賠事項結束后, 在規定時間內, 承包商報送索賠報告及總帳單 合同雙方協商解決施工索賠支付 業主、工程師決定索賠支付款
由以上對工程變更以及施工索賠在處理程序上的區別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區別:(1)工程變更的價款在工程項目施工之前就已經確定好了,而施工索賠價款卻恰恰相反,在一個工程項目在索賠事項結束之后才確定;(2)工程變更時,工程項目價款的確定需要工程師與承包商共同協商而定,而施工索賠款的確定權卻在于業主和工程師,承包商卻處于被動的地位。(3)施工索賠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賠,但是工程變更卻不同,只有業主和工程師有權作出工程變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變更, 沒有決定權。
由上述對施工索賠的定義可知,工程變更僅僅是施工索賠的一個方面,這就是說發生了工程變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賠就會產生,按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則, 發生工程變更后由工程師確定變更工程單價并報業主批準。如承包商對此無異議, 則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時,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賠問題。只有當承包商認為工程師確定的單價不合理時, 承包商可就他認為的不合理款項進行施工索賠。在這個過程中, 承包商對變更工程單價的認可與否是確定下一步是否進行施工索賠的分界點。
3 結論
綜上所述可知,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對工程變更的正確認識,非常有利于對工程項目的正常開展,也能夠保護施工項目各方的利益。在這其中,無論是工程項目的業主,還是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承包商,都應該對工程變更的處理程序進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個工程項目在發生某些糾紛時,完全可以按照程序進行處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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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5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雙方確立相互之間關系的直接依據,工程建設的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進行。總承包項目部作為總承包項目承發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應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重點。應根據項目承發包特點及合同標的實際,緊抓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規范、有理、有據,才能通過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總承包的概念及特點
在工程建設中所謂EPC工程總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業主的委托,然后對工程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的設計。所需材料采購以及施工全過程的承包。它是一種以向業主交付最終產品和服務為目的,對整個工程項目實行整體構思、全面安排、協調運行、前后銜接緊密的承包體系。與傳統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設計、設備采購、項目施工和開車等環節的相互脫節現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參與方涉及到業主、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們均以合同關系為紐帶相互協作,使得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
1、合同管理任務的雙重性
總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強與項目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發包人的身份,加強對分包項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這使得工程總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雙重性。
2、合同參與方多,管理的風險大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受資質與能力的限制,總承商需將自身資質與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來實施,這就增加了項目的參與方,過多的參與方增加了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控性,使項目的管理風險也明顯提高。
3、合同的管理過程復雜
從總包項目合同的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結束,要經歷許多過程。除需加強對總包合同的管理外,還需要進行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簽訂、實施與管理。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及建議
1、合理確定合同范圍
在鐵路工程建設招投標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標范圍,而拆遷工程列入工程總承包范圍,這給總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難。征地與拆遷都具有工作周期長、不確定性因素多等特點,它們并無本質上的區別。再加上工程項目申報立項、審批,設計調查深度不夠等原因,造成項目開工時間未定,工程數量和拆改方案無法明確確定,到真正開展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時,實際拆遷工程數量和方案與初步設計階段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應將征地、拆遷工程都不列入招標范圍,其工作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負責實施。此外對于初步設計階段不能確定的工程量,比如巖溶處理等,也可以采用調價總價合同,分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對于非包干部分按實際工程量計價,有效減少成本風險。
2、工程節點劃分及節點驗工計價
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計價節點一般依據工程類別和工點進行設置,節點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到工程的進度計劃,劃分清楚、節點大小適中。如某項目橋涵工程節點設置為:基礎、承臺、墩身、托盤頂帽、墊石支座、架梁、橋面系及附屬工程等;軌道工程設置為:底砟、面砟、道床、鋪軌、道岔、附屬工程等;基礎房屋工程設置為基礎、主體、裝飾3個節點。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將合同總價分配到各節點,按照節點驗工計價和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項。根據鐵路投資項目管理現狀及工程總承包的特點,采用節點驗工計價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驗工計價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業主與總承包商都非常有利,節點計價直觀有效,既保證了業主對工程款的嚴格管理,又減輕了管理協調工作量,對于總承包商來說解決了施工圖設計與初步設計階段的量差計價問題。
3、加強資金管理
在EPC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單位承擔了很大的資金壓力,面臨業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賠雙重壓力,所以加強資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對一項EPC工程來說,項目運行過程中資金狀態應保持現金流始終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時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影響。為了達到資金管理的目標,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據承包合同規定,結合施工組織安排,編制詳細的資金利用計劃,并根據施工進度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動態調整。(2)督促業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辦法執行,制定合理的審核辦法,縮短審核周期。(3)根據工程節點進度和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計價結算工程款,做到不影響總承包單位的信譽和違反合同約定。
4、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保證項目工期、造價和質量的重要基礎。EPC工程為了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建設周期,通常在招投標簽訂總承包合同時只完成了初步設計,并沒有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待開展施工時,工程范圍和技術標準可能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承包方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因此鐵路總承包企業在簽訂總承包合同時,應盡可能明確界定工程范圍、職責范圍,并且應注重積累鐵路總承包合同條款經驗,制定有利于鐵路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合同范本,減小風險。同時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適當對總承包商承擔的風險進行合理轉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條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總價合同,總價包死,將二、三類設計變更納入到風險包干費中,通過合同條款對分包商構成約束,有效控制成本風險。合同簽訂后,要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識別、分析,總結自身的經驗教訓,完善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應對方法,針對不同的風險等級,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和措施,消除風險,保證建設目標的順利實施,并且最終形成適合鐵路EPC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
5、加強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在工程建設往往建設時間比較長、施工過程比較復雜,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發生違約現象,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做好關于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的問題。總包單位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相關證據,證據要以書面或圖片等形式為主,并盡量留有業主或在于監理簽審的關于合同違約事實的相關意見。然后對其違約證據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進行詳細的記錄,以此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索賠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要其時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兩個方面,即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包括文檔的收集、分類、整理、儲存、使用和移交等環節。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檔案管理和項目驗收備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規范和文檔管理規范的要求。在總承包項目結束時,要按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指合同執行完畢后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以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項目部全員參與的活動,應重點對合同的分包方式、簽訂、相關方的責任劃分及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對合同的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評審,并將評審中總結出的改進經驗運用到下一個項目的管理工作中。
結束語
工程EPC總承包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工程承包企業面臨著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巨大的挑戰,作為EPC總承包商,需要認真分析EPC總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自身的實力,才能在工程領域站穩腳跟,實現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無論業主、承包商,或是從事咨詢、監理工作的工程師,不熟悉掌握合同,不會充分運用合同就無法對項目進行良好的管理。國內企業去國外承包工程,通常工程質量和進度管理都能令業主滿意,但合同款和索賠款卻遲遲要不回來,導致項目不能盈利,主要問題即在于對合同的理解不透徹和管理不當。
一、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一)國際工程合同的概念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是指不同國家的有關法人之間為了實現在某個工程項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簽訂的確定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國際工程合同文件內容全面,包括合同協議書、投標書、中標函、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表等多個文件。
(二)國際工程合同與國內工程合同的不同點
由于國際工程是跨國的經濟活動,因而國際工程合同遠比一般國內的合同復雜。國內項目的合同形式比較簡單,內容也比較單一,更多關注的是工程質量問題。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是按照國際通行條款編制的,內容詳細而復雜,其中很多條款均對業主有利,而承包商又無法更改的。一般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的利潤僅占合同額的6-8%,而被業主或分包商索賠的費用卻高達合同額的10-20%,其索賠依據就是合同。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在合同的條款、合同的談判和執行過程上投入相當大的精力。
在國內的項目建設過程中,承包商和業主大多屬于國有企業,一旦發生分歧,習慣于通過協商或由上級部門裁定。而執行國外項目時,業主和承包商只是一種買賣的契約關系。業主對承包商的制約是通過合同形式來表現的,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果出現分歧,會通過合同解決爭端,合同是業主與承包商的行為指南。
二、國際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
項目中標以后,在與業主簽訂合同之前,承包商應對預簽合同進行嚴格的審查,對其中不合理及對承包商不利的條款及時提出異議,同業主進行談判和協商。合同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費用、進度和質量。
(一)合同的費用管理
國際工程項目的中標價格通常以一個總價的形式來體現,但合同價格與最終結算價格往往有很大的差異。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有:工期延誤、設計變更、設備和材料到貨推遲、進度款支付延遲及貨幣兌換損失等。這些因素在項目實施的初期很難預料,故有關這方面的合同條款應該引起承包商高度的重視。
不管是總價合同還是單價合同,都要明確業主和承包商的責任和義務,為今后可能發生的索賠做好準備。在施工現場會發生大量的變更工作,如果是業主的原因造成的變更,那么雙方都要記錄下費用和工期的變化,由業主來承擔相應的損失。在工程完工結算時,合同工程師要和費用工程師共同核算所發生的變更及索賠的費用。
(二)合同的進度與工期管理
每一個工程合同均會規定具體的工期以及付款進度。工期短的幾個月,長的有幾年。在政局不穩定及工業落后的國家,如果工期較長,則相應的風險就比較大。因此承包商在對合同價格進行管理的同時,對進度和工期的管理也不可忽視。一般而言,由于業主的原因而影響工程進度和工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業主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預付款;
2.業主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現場;
3.業主工程師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圖紙;
4.業主未能按合同要求向承包商支付進度款;
5.業主工程師未能及時驗收已施工完成的工作。
針對上述原因,合同中應明確規定由于業主造成的進度延誤,工期應相應地順延,而且要支付因工期延誤給承包商造成的損失。如果是付款延誤,不僅工期要順延,而且應賠償延期付款的利息,并規定延期付款的期限。
(三)合同的質量管理
合同中的質量管理涉及很多方面,諸如材料質量、施工質量和是否符合HSE(健康、安全、環境)的要求等等。
1.材料質量的管理
我國大部分材料都已經實現了標準化,設計圖紙也有規定的格式和型號。而國際工程承包項目在合同及圖紙中對項目材料的規定,其標準是多種多樣的,具有材料資源廣泛和不穩定的特點。這就要求承包商在合同中要對大宗材料進行明確的規定,包括材料等級、規格以及該材料應該符合哪一個國家的標準和規范要求等;另一方面要和業主工程師友好協商,一切按合同規定的條款辦事。包括材料質量的檢驗和實驗,不管材料材質如何,首先要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例如,某承包商在執行某國外項目中碰到過這樣的合同條款:“一切材料均應按合同規定的若干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并應在開工前提交樣品。”根據上述對材料的要求,應該在合同里對各種材質有明確的規定。但實際上合同中對鋼材、鋁合金等各種材料的等級和材質規定都很模糊,也未說明需滿足哪一國家的標準規范。這樣如果業主要求承包商使用某國最好的材料,這就可能與承包商所做的預算價格相差價很大,給承包商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2.施工質量的管理
在項目投標階段,承包商要想中標,除了價格優勢以外,其施工質量和施工隊伍的水平也是業主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越來越嚴格的環保標準的實施,業主對承包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如何能做到最低限度的滿足合同要求,既按照合同要求的質量完成施工,又能做到讓業主滿意,是承包商面臨的一個難題。
對業主過多的承諾也許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因為業主的滿意標準是無止境的。有時工程質量已經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但業主就是不簽字認可,或找各種理由要求承包商修改甚至重新施工,而且把責任推到承包商身上,這樣會給承包商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三、國際工程合同實施的管理
合同實施的管理就是在業主和承包商簽訂合同之后的施工過程中,根據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來全面指導施工的管理過程。對國際工程來說,要有一切以合同為行動指南的思想。如果一意孤行,不按合同辦事,盡管做了很多不屬于合同范圍內的工作,業主也不會因此而受感動。相反可能會給業主以各種理由提出索賠的借口,從而給承包商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
在施工過程中,為了有效地保護承包商的利益,除嚴格按照合同完成規定的義務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組要認真學習研究合同文本極其附件,從合同中找出本部門應該執行的合同條款以及與其他部門相聯系的有關條款,按合同要求去執行。只有深入地了解合同文件,才能自覺地執行和運用合同文件保護自身的利益,避免人力、財力和物力的不必要損失。
2.項目組各部門應該做好工程變更的記錄工作,對于業主工程師的口頭指令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要求其予以確認,并及時提出索賠報告,取得相應工期的延長和經濟補償。
3.做好每個月的進度款發票及材料價差的申報工作,主動與業主工程師配合,催促審批的速度,加快資金的周轉與回收。
4.嚴格把握工程進度走向,一旦出現工期延誤的情況,應立即引起重視,分析拖期的原因,根據合同條款確定責任,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國際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
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總承包商不可能將全部的工作交給自己的施工隊伍去做。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1.標書中有明文規定或遵守當地的法律,合同中標后,承包商要將部分工作分包給當地的施工企業。業主通常會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用本地資源,有時會占合同額的40%~50%。
2.出于成本的考慮,當地的施工勞動力價格相對低廉。如果承包商都從本國帶去施工隊伍,無疑會增加項目成本。但技術含量高的工種還是要從本國內帶去一部分人員,以保證工程的質量。所有這些都會導致總承包商與當地分包商建立分包合同關系,分包合同的管理就成為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問題。分包合同簽訂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項目實施的成敗和盈利,因此,在簽訂分包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在確定分包商之前,應該做好分包商的資格預審工作,對其技術力量、財務狀況和以往的工程業績做詳細的考察,不能僅考慮低價中標的原則。因為有的分包商往往會以很低的價格拿到合同,然后想方設法找分包合同的漏洞,提出各種變更和索賠,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
(2)簽訂合同時,盡量做到嚴謹和全面,學會運用合同條款和經濟手段防止違約。對于總包合同中的風險和不利于總承包商的條款,要將其相應地轉移到分包合同條款中去,讓分包商與總包商共同承擔風險。
(3)靈活地運用合同的規定,層層把關,對工程量和價格的審核以分包合同規定的范圍和單價為準,防止多報和重復報價的情況發生。
(4)充分了解當地的法律法規,以及分包商的工作習慣,充分做好反索賠的準備工作。
(5)始終將安全放在第一位,時刻提醒并檢查分包商是否嚴格遵守HSE的要求,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讓步和遷就。
總之,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一項重要而復雜的工作,需要有既懂專業知識又精通外語,還要了解相關的金融、法律、索賠等知識的人員來完成,同時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努力去探索去總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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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9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代春泉認為,合同是協商一致的產物,規定了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保證實現此類權利和義務的可靠且可操作的程序。對于工程合同,劉國買等人認為工程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就工程承發包而規定的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是進行工程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的法律依據。趙偉蘭認為風險是指從事某項特定的活動因為不確定而產生的經濟損失,以及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或時間。
一、承包工程合同風險分析
(一)工程合同風險主要來源。一是工程合同管理模式帶來的風險:每種合同管理模式都有不同的適用范圍、管理方法、風險分配情況,所以合同管理模式是最基礎的選擇,要確定一個適合該項目的管理模式是重中之重;二是工程合同計價方式帶來的風險:現在大部分合同計價方式其實都是混合式的,有一個總體指導計價方式,但很多細節上還是可以靈活選擇其他計價方式的,所以承包方要足夠了解這些計價方式的優劣。
1、合同工程價款方面帶來的風險。在工程價款方面尤其是工程款或者進度款的支付問題近年來一直影響著工程項目、乃至屢禁不絕問題始終未得到根治,還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嚴重影響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還直接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
重慶市某開發公司于2002年3月與重慶市某建筑公司簽訂的水庫隧洞出口段工程承包合同中就遇到上述問題。合同雙方約定在基礎驗收通過后,按照完成工作量的70%付款。結果基礎驗收后,施工方上報的工程量5,000多萬,而業主方審核的工程量為4,000萬左右,雙方僅基礎部分就相差600多萬元。雙方對此爭論不休,工程時斷時續,整整拖了一年,連主體驗收都沒有完成。雙方都認為是對方不夠誠信,最后雙方只有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2、合同工期方面帶來的風險。科學合理的工期有利于承包方提高工程質量,提高承包方的經濟效益。在合同中,有些業主為提前完工,常要求承包方將工期安排得很緊,甚至還要求夜間施工而不支付趕工措施費,這無疑會給承包方帶來風險。還有一些業主限定:合同工期一經確定,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竣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這實質上剝奪了承包方進行工期索賠的權力。
3、合同文件方面帶來的風險。承包合同簽訂后,施工的具體工作中會出現大量的各種形式的問題,如平水水電站施工時,由于業主與承包方對項目的具體技術條款的解釋出現了糾紛而形成索賠,尤其是條款間不協調與歧義性最容易產生具體風險。
(二)工程合同風險的具體表現。一是承包方在合同談判中,受制于業主,被業主牽著鼻子走。畢竟業主方肯定是站在主導位置上,在這種條件下簽訂的合同很難體現互惠性和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風險性;二是承包方對簽訂合同的前期準備工作明顯不足,對業主的資質缺乏詳細的調查,對合同的有效性缺乏嚴格審查,有的盲目投資,甚至墊資履行合同,結果慘淡經營;三是承包方對合同缺乏識別力,想要快速簽訂合同,這樣往往忽略了合同很多隱藏條款或者歧義條款,最終在合同實施后導致了承包方的損失;四是因承包方合同談判人員能力不夠,對合同審查不細,把關不嚴格,草率從事導致了合同漏洞和缺陷,造成了本無須有的合同風險,帶來了不必要的損失。有的承包方偷工減料,妄圖占業主的小便宜。也有的承包商自視聰明,以圖利用模糊的合同款項為以后索賠埋下伏筆,然而結果事與愿違,反而給自己帶來了更多的麻煩。
二、工程合同風險的有效防范
(一)對招標文件深入研究。招標文件是投標的主要依據和信息來源,投標人員應認真細致地閱讀招標文件,深入研究分析,弄清楚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和真實內容,正確理解招標文件,以降低承包商的風險。如發包人主體資格的合法性、商業信譽、支付能力、違約責任及索賠的實現;工程本身的難度,合法性及周圍環境等,承包商應該對這些風險因素進行深入研究,以方便確定風險等級,做出正確的投標決策。
(二)認真編寫、審慎遞送投標文件。在決定投標后,要認真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編制要求:第一,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寫,在各個方面響應招標文件,避免廢標的產生;第二,投標報價要計算準確,不要遺漏任何費用,使其不出現虧損。在報價中對風險費用承包商要充分考慮,風險費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難以事先預見的費用,當風險費用在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時,就變成工程成本的一部分,但如果在施工中沒有發生,這部分風險費用就會轉化為企業利潤,因此在施工中盡量減少風險費用的支出來增加利潤就變成了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風險費估計太大會影響中標,風險費估計太小有可能會減少企業利潤甚至虧損,所以在編制投標報價時要特別注意風險費用的編制。如,工程量計算準確程度偏低,單價估計不夠精確,自然環境的不可預測性,人材機價格的波動,國家經濟政策的調整,政治社會風險等等,承包商要分析確定其中的風險系數,以便確定合理的風險費用和其他費用,從而確定總的投標估價。為了減少風險并且提高中標概率,承包商在遞送投標文件之前要采取一些報價技巧,如不平衡報價,多策略報價,開口升級報價,以及在投標書中使用保留條款附加或補充說明等。
(三)推崇使用標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標后,進入合同談判簽約階段,這是承包商合同風險防范的重要階段。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合同雙方是平等的,但在工程合同簽訂時,往往由于業主擁有僧多粥少的特殊優勢,使承包方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很多業主希望自己擬定合同,這樣一定會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求承包方履行義務,而對承包商應享有的權利則只字不提;或者在合同中隱含不利于承包商的風險責任條款,反而強調業主的反索賠條款;又或者在合同中采用一些模糊不清的詞語,有意造成業主和承包商理解出現偏差和歧義。針對一些缺乏對業利限制和對承包商保護的合同條款,承包商應該堅持原則,利用法律和計劃修改完善合同條款,忌急于求,成盲目接受。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獲得利潤才是承包商最基本的目標,不合于利,即使失去合同,也不能違背原則去接受責權不平衡明顯的合同,為了減小風險及合理分配風險,承包商應盡可能地要求或建議使用標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為它借鑒了國際上通行的FIDIC合同模式,同時還結合了我國建設市場及工程的實際狀況,將工程技術法律經濟管理等盡可能地融合起來,能夠規范合同當事人的行為,完善社會建設經濟制度,解決合同中文本不規范、條款不完備、合同糾紛多等長時間存在的問題,有效避免了業主與承包商長期存在的無法明確處理的問題。
(四)對目標進行有效控制,降低合同實施風險。合同實施前,承包商要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人材機及資金措施等進行精心安排,以提高風險的應變能力和對風險的處理能力,為了保證合同各項指標的順利實施,承包商應實行目標控制,主動防范風險,尤其是投標時所列風險因素較大,發生可能性大的嚴重風險,企業內部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對每一項工作都要嚴格管理,有效地監控,詳細地對比分析,及時地調整糾偏,盡量避免成本超支、工期延期、質量不過關等其他違約風險的發生,使合同的實施系統化、標準化,促進承包方的成長,并能適應因環境的變化而迅速變化。對一些無法避免的風險損失,承包商應加強索賠管理,用索賠來減少或彌補風險造成的損失。
(五)利用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許多風險都是客觀存在的,而合同雙方都希望簽訂一個有利的、風險較少的合同。因此,實現雙方責、權、利的平衡和合理減少或避免合同風險,變成了施工合同談判的重點。合同雙方利用合同談判,完善合同條文,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型,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平衡和公平合理,這是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廣泛,也是極其有效的對策。建筑企業應就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建立具體的、可操作的、完整的規章制度,使合同管理變得更加容易。同時,承包方需要有一個有豐富經驗的合同談判小組,要充分了解整個市場的運行機制以及本公司和業主方雙方的真實情況,這樣才能真正簽訂一份達到公平合理的合同。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程度關系著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優劣。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歸屬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委托機制;合同考察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賬面、統計及歸檔制度。同時,還要將這些合同管理制度與建設工程合同投標報價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有機結合,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建設的始終。
(六)購買保險,采用分包分散和轉移風險。承包商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包括購買“建筑工程一切險”、“施工設備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通過與其他承包方建立聯營體,聯營承包,共同承擔風險,分散自己的風險;對于一些風險大的分項工程采用分包方法,向分包商轉嫁風險。避免分包合同與總承包合同矛盾給各方帶來的風險和麻煩,將分包合同的責權利條款與總承包合同掛鉤。對于重要的分包人,總承包人應要求其開具以總承包人為收益人的有關保函,利用保函獲得經濟擔保,制約分包,規避風險。
(七)盡可能充分合理利用風險。風險與贏利機會并存,風險大小關系著合同價格高低。風險越大,高額盈利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在承包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采取管理、技術、經濟和組織等措施,提高施工合同風險的預測能力、應變能力和對風險的抵抗能力,消除和降低風險,獲得超額利潤。
三、結語
合同實施結束后,承包商應該專門針對風險問題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便提高本公司風險分析和防范水平。總之,對承包方而言,一定要重視合同風險的有效規避,合理地保護自己的利益,進而獲得更多的經濟收益。樹立風險意識,在投標時將合同條款研究透徹,考慮風險預備費用;在談判時細化明晰合同內容,爭取有利條款;在項目執行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制定風險對策,規避風險并加強索賠管理,以求取得良好的經濟收益。
主要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近三十年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許多成就,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我國在交通建設領域也成果豐碩,全國高速公路、鐵路網基本建成。問題也隨之出現,數十萬的筑路大軍面對日益萎縮的市場,接下來該往什么地方走,成了全行業最關心的話題。慶幸的是,國際工程市場正逐漸擴大,需要大量技術人才參與到國際工程項目中。由于國際工程承包涉及門類的廣泛性、分布地域范圍的廣闊性、接觸不同民族文化的多元性、以及不同貨幣匯率的多樣性 ,在機遇出現的同時,面對的問題就更多更復雜。作為國際工程承包企業,面對嚴峻的市場形勢,管理好合同就顯得極其重要。合同管理的范圍涵蓋了某項承包工程所覆蓋的全部領域,包括主合同的各個環節所涉及的單元及子項工程以及主合同派生的各分包、采購、運輸、保險、融資、勞務、技術服務、知識產權使用許可等各類合同。經營企業就是在經營合同,執行合同就是經營活動的主線。企業盡力以合同的方式尋求獲得最大利益,同時保障企業盡量少的承受風險。
二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合同簽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從項目信息階段開始孕育到簽訂合同,即合同前階段,都應該屬于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因為這個漫長的孕育階段為合同條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在此階段,我們應該重視信息收集、條件培育、感情基礎培育。合同管理需要跟隨項目的生命周期,不可間斷、中止,與上述時間和空間范圍要吻合,要符合實施工程項目的管理規律。綜合有利條件優化管理,明確目標,可將合同工期分解,將合同要求及責任義務與項目階段的劃分有機結合。合同簽訂前的管理一般由幾個部分構成,主要包括招標信息管理、現場考察、投標書制作、中標后的合同談判四個過程,其中投標書制作與合同談判是整個項目合同管理中最為重要的環節。
1招標信息管理
招標信息的采集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整個國際工程承包的第一步,率先抓住國際市場上最有價值的招標信息就成為我們贏得一個完美開局的頭等大事。招標信息主要通過以下渠道獲取:
① 從招標廣告、相關專業機構的信息公布、專業刊物等公開信息中篩選出適合本公司業務范圍的信息。
② 通過政府部門、企業等國際社會服務機構獲取適合本公司業務范圍的信息。
③ 在國外設辦事處,從辦事處建立的關系網中探取適合本公司業務范圍的信息。
④ 在當地設立機構,讓機構不定期的回傳當地最前沿的招標信息。
⑤ 與海外大使館建立聯系,獲取信息。
⑥ 關注競爭對手與合作伙伴,從他們那里獲得招標信息。
⑦ 對海外市場周密調查,結合其國情,提前規劃出該國切實需要的項目,為他量身訂做出適合的各種建設方案,最后提交給該國的相關部門,幫他融資做買方信貸,從而在該項目中獲取更大的話語權。
2現場考察
在招標文件取得后,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考察是十分重要的。在此過程中,合同人員需全程跟隨,了解各項有利于承包商的條件。考察項目包括:
① 項目現場情況,針對線路工程,路途自然條件等;
② 當地市場是否可以得到項目需要的資源以及其價格水平;
③ 影響項目運輸的交通情況;
④ 該地區在未來政局是否有大變化;
⑤ 招標文件對工程量描述不清晰的地方,確認現場具體情況;
⑥ 當地貨幣是否穩定等。
3投標書制作
在投標書制作階段,需要合同人員從專業的角度對招標文件進行講解。預算人員依據招標文件對工程造價進行計算,避免由于預算人員對于招標文件的領悟程度差異,可能會出現的漏項、重項等失誤。商務合同條件是否苛刻、支付條件、風險分擔是否合理等,合同人員都必須考慮到投標報價中去。對招標文件中以下各項應特別注意:
① 多長時間的投標期間;
② 投標保函額的大小。當投標保函額過大時,需要防范業主通過詐騙賺取投標保函;
③ 投標資格有無特別限制或優惠;
④ 工作量、技術難度大小以及技術標準的高低等。選擇適合自己企業的工程,做到不盲目投入到自己企業不能勝任的工程當中。
⑤ 業主的信譽、經濟實力、評標標準以及外部監理等。
通過對這些關鍵點的考查,避免公司陷入工程泥潭。
4中標后的合同簽訂
中標后,合同人員即將面對的是工程總承包合同。其中涉及工程款支付、索賠、工程質量標準、工期進度、調價標準等,此時業主占主導地位。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員要是非分明,在重大問題上,把握住原則,避免為后期工程進行埋下無處可避、無法轉移的重大隱患。承包商必須把握的條款主要包括:
① 工程款支付條款。作為一家承包商,如果業主在這個條款上,設置的陷阱過深、過于復雜或過于苛刻,并且堅決不同意修改時,承包商可以以強壓手段進行談判,比如提出“退出”。
② 仲裁條款。對于我們國際項目承包商而言,仲裁條款是把利劍,關鍵時刻可以斬斷使我們窒息的鎖鏈。包括仲裁院的選擇、仲裁模式的選擇、仲裁程序進入條件的選擇等。
③ 變更條款。實際工程中,經常會出現工程師的糾正指令與變更指令混淆,以糾正指令進行變更活動的情況。
④ 逆編者譯條款。當雙方出現由于合同的歧義而引起分歧、爭端時,合同解釋應背離編寫者的意思。
三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
合同管理要靠管理機制和體系,主責部門和主責人員是執行者。一般項目部自己的合同工程師,當然要對項目經理負責。為避免由于能力的局限及情況的復雜,引發重大損失,公司應通過加強普通項目人員的管理,讓員工都熟悉合同、了解合同、掌握合同,以便能在工作中掌握主動,抓住每一次索賠的機會,創造更多利潤。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學習班與工程進行中的變更索賠兩項。
1合同管理學習班
普通工程管理人員直接接觸工程一線,對項目一線情況的動態變化最為了解,他們能夠最充分的理解合同,掌握合同賦予承包商的權利,對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工作范圍有著比較清楚地認識。當業主企圖以變更指令要求我們完成合同規定之外工作,就可以在第一時間向業主提出工程變更,獲得額外的利潤,避免出現干了活,沒有計入工程量,或者付出多,回報少的情況,白白喪失了本該屬于承包商的利潤。
此外,當工程計量、計價等出現爭端,數額過大,最后不得不采取仲裁決定勝負時,由于我們一線管理人員,人人都有合同意識,不給業主留下把柄,并為公司以后的索賠創造條件,保留證據,保證公司的利潤最大化。
2工程進行中的變更索賠
隨著工程的進行,對于一個承包工程的合同而言,風險是不可能完全規避和防范的,各種風險存在是常態。這就要求我們時刻準備應對風險,把風險所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甚至是把風險轉化成創造利潤的機會。這就需要我們有很好的變更索賠意識及非常好的變更索賠能力。FIDIC合同規定,承包商索賠必須在索賠事件28天內向工程師提交索賠通知,否則喪失索賠權利。如果由于承包商人員由于對自己的業務范圍認識模糊,不能及時提出索賠,很可能會喪失索賠機會。
四項目完工后的合同管理
項目完工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沒有結束,最后的一些工程結算、驗收、資料的提交等都需要按照合同執行,并且此時最容易出現爭端,只有前期很好的理解合同,才能避開那些容易發生的爭端。但是,當涉及到承包商核心利益的爭端發生,必須采取措施,聘請法律顧問,全民參與索賠,迅速整合索賠資料。
此外,項目完工后,對整個項目的變更索賠事件的整理,總結這個過程中的成功與失敗。合同管理人員應把此被動條款與工程實際情況詳細分析并存檔,對于成功索賠的款項,也應該詳細分析并存檔,從而建立一個合同條款庫。把這些條款與工程實例詳細列出,供全公司合同管理人員交流學習,從而從根本上迅速提高整個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雙方確立相互之間關系的直接依據,工程建設的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進行。總承包項目部作為總承包項目承發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應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重點。應根據項目承發包特點及合同標的實際,緊抓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規范、有理、有據,才能通過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
1、EPC項目合同的概況
由于EPC項目是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EPC合同是設計、采購、施工、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的簡稱。這種合同格式主要適用于那些專業性強、技術含量高、結構、工藝較為復雜、一次性投資較大的建設項目。在實踐中,對于此類項目,業主寧可支付相對較高的費用,也期望在合同中固定價格、固定工期,并保證項目成功建設,從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擔的風險具有更大的確定性。EPC合同正是FIDIC在理解、承認并尊重業主的這種愿望和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的。
2、項目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階段
項目前期階段組建項目投標團隊,進行投標文件的編制和審定,主要工作有招標文件中技術部分的分析研究與溝通,合同文本及報價文件等的審查工作,對合同文件逐條審查,是否與招標文件中規定存在合同條款偏差,為中標后的合同談判打好基礎。
中標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進行合同談判和簽訂工作。為了盡可能的減少項目執行中不必要的爭端,合同談判前,將合同草稿送審相關部門,合理采納各部門意見。主要做此項目的合同風險評估,分析有利因素、存在的風險及規避措施。
2.1主要有利因素
2.1.1項目產品定位高、運輸便捷、獲利能力強、可實施性高。
2.1.2項目投資方履約能力強、人際關系好,容易溝通。
2.1.3該項目技術成熟、公司各專業設計人員齊全。
2.2主要風險及規避措施
2.2.1風險一:原材料、設備漲價風險;措施:盡早采購原材料和設備。
2.2.2風險二:業主付款手續比較復雜;措施:及時制定相應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專人和業主溝通。
2.2.3風險三:項目總工期短;措施:嚴格按照制定的詳細可行進度計劃執行,及時糾正偏差。
2.2.險四:當地工農關系復雜;措施:由業主牽頭,雙方派專人與當地政府及時溝通解決。
3、項目實施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簽訂以后進入合同實施階段,組建項目部,其中合同管理部在這一階段按照合同規定進行項目分包、采購合同及合同變更等管理納入計算機管理,建立合同臺帳。
3.1總承包合同的管理
總承包合同簽訂后,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涉及工程進度、費用、質量、安全等多方面的內容,其實施依據是合同,所以在合同交底時組織了項目執行的各部門主要人員到場,明確合同要求,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重點內容主要有工作范圍的確定、總體裝備水平及輸入輸出產品要求的工藝方案的確定、工程量計量方式、與業主合同界面的劃分、變更條件及程序、試車及產品驗收要求等的交底,特別強調的是合同承包范圍項目設計優化的原則和細節,再結合前期對此項目的合同風險評估,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3.2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此項目的分包合同涉及到技術服務、采購、施工等類別,設備采購有國內、國外設備,從弱電到高壓供電、從非標加工到整機采購,種類繁多,要按照程序文件進行管理。
3.2.1根據項目總體工期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分包及設備采購計劃,招標文件和技術規格書。
3.2.2對分包商進行綜合審查,參照以往合同執行情況,提交合格分包商名單,確保分包合同的順利履行。
3.2.3根據批準的分包計劃,按程序安排分包招標活動,聘請專家、聯系紀檢審計人員,按程序審批合同手續。
3.2.4與批準的分包商進行合同談判與簽訂,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合同評審。
4、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工程建設過程較長、較復雜,容易產生違約現象,所以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是合同管理中處理最多的工作。
4.1違約定義依據
一方是否違約是依據合同對該方的工作要求定義的,所以項目部應首先組織研究、理解合同中對雙方的要求。
4.2違約證據收集
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所有相關證據,尤其是書面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違約證據應遵循“優先提供原件或者物證的原則”。應盡量為書面、圖片等直觀形式的證據,應保存好原件,并應盡量保證是有監理等第三方予以見證違約事實的資料,如簽審意見,提高違約證據的有效性。總承包項目部在與業主的聯系文件中加入了監理審核欄,通過監理見證事實。
總承包單位面對的違約事件較多,應注意全面收集證據。收集完后應分析證據的有效性,對證據進行分類,對重要的證據應加強保管,盡量采用存檔的形式保管,有利于保證索賠和反索賠工作的效果。違約證據應全面反映違約行為,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提高違約證據的有效性。
如為了全面規范地收集物資合同履約情況,筆者設計了“××項目物資供方人員現場服務記錄單”,將系統調試過程中物資供方人員到場指導及消缺情況予以記錄,將時間、事件、人員情況形成統一格式的書面記錄,并由相關方簽字確認。本表格應在設備廠家工代服務結束或階段結束后辦理,主要由項目物資部人員落實填寫,各方會簽確認后交項目物資部存檔。
4.3合同抗辯權
《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都有履行抗辯權, 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抗辯權是對抗辯權人的一種保護措施,應合理有效利用。對于總包合同,總承包方可能遇到總包合同款支付無保障問題,這時要應用不安抗辯權。
4.4索賠時效問題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訴訟具有時效性,通常普通訴訟時效為2年。FIDIC合同條件中一般規定索賠通知于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提出,如未能按時提出索賠,就失去了就該事件請求補償的索賠權力。所以,當發生違約事件或變更通知時,項目部一般于2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通知。
5、結束語
工程EPC總承包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工程承包企業面臨著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巨大的挑戰,作為EPC總承包商,需要認真分析EPC總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自身的實力,才能在工程領域站穩腳跟,實現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國家加大能源和基礎設施投資,國內化工能源建設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機會,這給了石化工程承包商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機。隨著分包工程政策、法規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立良好的分包工程運行機制,規范化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體系,將成為我國石化工程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施工分包合同總體分析的內容
施工分包合同總體分析在不同的時期是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內容。如承包商重點分析的內容包括: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責任及權利、工程范圍,業主的主要責任和權利,合同價格,計價方法和價格補償條件,工期要求和順延條件,合同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變更方式、程序,工程驗收方法,索賠規定及合同解除的條件和程序,爭執的解決等。
二、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分析
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分析是在合同總體分析和進行合同結構分解的基礎上,依據合同協議書、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作量表等,確定各項目管理人員及各工程小組的合同工作,以及劃分各責任人的合同貢任。
(l)工程項目的結構分解,即工程活動的分解和工程活動邏輯關系的安排。
(2)技術會審工作。
(3)工程實施方案、總體計劃和施工組織計劃。在投標書中,己包括這些內容,但在施工前應該應該進一步細化,做詳細的安排。
(4)工程詳細的成本計劃。
(5)合同工作分析,不僅針對平行發包的各個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各級分包合同的工作安排和合同之間的協調。
(6)合同分析實質上是合同執行的計劃。在合同實施前進行合同分析,可以查漏補缺,
對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及時進行確認和定界,具體落實對策措施,為合同管理打開方便之門。
三、施工分包合同的實施控制
3.1施工分包合同實施控制的依據
(l)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如各種計劃、方案、合同變更文件等,他們是對比分析的基礎,是合同實施的目標和方向。
(2)各種實際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記錄、各種工作報表、報告、驗收結果等。
(3)工程管理人員句天對現場的直觀了解,如對施工現場的巡視、和各種人員談話、召開
小組會議、檢查工作質量、報告等。
3.2施工分包合同實施控制的程序
工程實施監測與跟蹤。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對整個工程活動實施個而的監測與跟蹤。
(l)對比分析。需要將監測收集到的工程資樸}和實際數據進行整理,得到能夠反映工程實施狀況的各種信息,如各種質量報告、實際進度報表、成本和費用收支報表及其分析報告。然后將致謝信息與工程目標(如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分析文件、計劃、設計等)進行對比分析,從而檢查差異,根據差異來調整工程的執行。
(2)糾偏處理。一旦出現差異,要分析差異的原因,采取糾偏處理措施。差異表示工程偏離實際目標的程度,必須詳細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和影響,有針對的采取糾偏措施進行處理。
(3)合同控制的方法。合同控制方法可分為多種類型:按項目的發展過程分類,可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控制信息的來源分類,可分為前饋控制和反饋控制,按是否形成閉合回路分類可分為開環控制和閉環控制。歸納起來可以分為兩大類,即被動控制和主
動控制。
l)被動控制。被動控制是控制者從計劃的實際輸出發現偏差,對偏差采取措施,及時糾正
的控制方式。因此,要求管理人員對計劃的實施進行跟蹤,對其收集的工程信息進行加工、整理再傳遞給控制部門,是控制人員從中發現問題,找出便宜,尋求并確定解決問題和糾正偏差的方法。
2)主動控制。主動控制就是預先分析目標偏離的可能性,并擬定和采取各種預防性措施。以保證計劃目標得以實現。主動控制是一種對未來的控制,它可以最大可能的改變即將成為事
實的被動局面,從而使控制更加有效。
四、施工分包合同的檔案管理
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做好現場記錄并保持好記錄是非常重要的。合同資料文檔管理的主要仟務:
(l)合同資料的收集。合同包括許多資料、文件,合同分析又產生很多分析文件;在合同
實施中,每天又產生許多資料,如記工單、領料單、圖紙、報告、指令、信件等。必須落實這些資料的收集工作,應由相應的職能人員每天收集這些原始資書!交給合同管理人員。
(2)合同資料價格。原始資料必須經過加工才能變成為可供決策的信息,成為工程報表或者報關文件。
(3)資料的儲存。對所有合同竹理中涉及的資料,為了查找和使用方便必須建立資料的文檔系統。
(4)資料的提供、調用和輸出。合同管理人員有責任向項目參與方提供工程合同實施情況報告,向各職能人員和各工程小組、分包商提供資料,為土程的各種驗收、索賠和反索賠提供
資料和證據。合同資料文檔的建立:
a.資料的編碼。有效地文檔管理師以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的資料編碼為前提的。在合同實施前就應專門研究和建立合同資料的編碼系統。
b.索引系統。為了使資料存儲和使用方便,必須建立索引系統。它類似于圖書館的書刊索引,合同相關資料的索引一般可采用表格形式,在合同實施前就應專門設計。
五、施工分包合同的變更管理
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指的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合同約定對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內容、數量、質量要求及標準等做出的變更。工程變更根據來源可分為業主的變更和承包商的變更兩類。
工程變更的原因和性質:
工程師簽發變更指示的原因有多種,如考慮不周,計劃不周密,業主主動或被動的改變想法等。根據對大型石化工程分包合同變更原因的調查,變更的原因所占比例,具體如圖1所示:
圖1 變更產生的原因
在施工合同范本中依據變更性質將工程變更分為工程設計變更和其它變更兩類。其它變更是指,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其它實質性變更。發生這類情況,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發生設計變更,對此采用工程變更程序中的流程去理。
六、施工分包合同的索賠管理
索貼是當事人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根據法律、合同規定及慣例,對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給予賠償或者補償要求的行為。工程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都可能發生索賠,但是施工階段索賠發生的比較多。
索賠根據事件的性質一可以分類為:工程延誤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合同被迫終比索貼、工程加速索賠、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以及如貨幣貶值、工資上漲等原因引起的其它索賠。
索賠根據目的可分為工期索賠和費川索賠兩類。工期索賠即提出工期順延要求,而費用索賠內容則一可能包括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保函手續費、貸款利息、保險費、利潤和管理費等。工期和費用的索賠應該合理、適度的審核。
索賠產生的主要來源于業主責任和承包商責任兩類。對于業主方的責任一可能有:如施工中遇到了不利的外界障礙、施工圖紙有錯誤等;業主的違約行為,如拖延支付工程款等;工程師的失職行為,如錯誤的指令、協調管理不利導致對分包工程施工的干擾等;執行工程師指令后對補償不滿意,如對變更工程的估價認為過少等。而對于承包商的責任可能有: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復雜,容易出現措詞不當、缺陷、圖紙錯誤;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可做不同解釋造成合同雙方對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等。
結束語
本文得出的結淪主要是基于對國內大型石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實踐研究得出的,而對國外石化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實踐研究還不夠充分,對于國外的政治、法律、技術標準等的差異掌握的還不夠全面,將來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1]崔軍.工程分包的性質和特征[J〕.國際工程與勞務,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