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03 16: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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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XXX大隊長任組長,大隊其他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X副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綜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深入開展交通安全“五進”工作,結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對轄區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行車安全教育,同時宣傳到轄區所有的運輸企業、車主,全面開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繼續在車站、車管辦證大廳播放宣傳光盤,在社會上營造“壓事故、保暢通”的交通安全嚴管氛圍。責任單位:宣教科。
2、加強調查研究。迅速對今年以來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進行一次全面、綜合分析研究,在主觀和客觀方面深刻查找發生事故的原因,對轄區交通安全工作的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各類交通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細致、認真的調研和梳理,提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需要市委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要以書面形式向市委、政府報告;對帶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統一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責任單位:秩序科。
3、加強源頭管理和隱患治理。對轄區(包括縣鄉道路)的道路狀況、“黑點”路段、車輛情況和駕駛人情況做到了如指掌,及時發現和處置山洪、塌方等毀路毀橋等險情,發現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采取領導掛片,科室中隊負責人包區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誰排查誰負責。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并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單位形成書面材料報秩序科,由秩序科匯總上報。責任單位:各轄區科中隊。
4、加強路面監控。當前正值雨季,“五一”黃金周即將來臨,是道路交通事故易發期,各單位必須全員上路執勤,嚴查嚴管嚴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結合治理“雙超”、反盜搶機動車輛專項工作、“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違法載客整治工作,重拳打擊無證駕駛、超速行駛、超員超載、違法超車、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客運車輛夜間在三級以下山區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違法現象,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開展平安問候、安全提醒活動。在集中統一行動中把“平安問候、安全提醒”活動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見交通違法行為,都要不受管轄區域的限制,進行平安問候。將平安問候、安全提醒作為每一位民警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作為每一位民警的自覺行動來落實。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于當前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全隊民警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必須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交通事故高發勢頭。
2、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大隊采取領導掛片、中隊包區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實管轄責任。對民警上路的出勤率進行量化考核。中層干部須向大隊領導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整治期間,全隊一律取消休息,按照執勤安排表上路執勤。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觀點一
嚴格責任
趙惜兵
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以來,各方面對該法第七十六條關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民事責任承擔方式的規定,一直存在不同理解,爭議不斷。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一些地方的執法人員在處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時,適用法律不當,加之有些媒體不確當報道,使許多人特別是機動車駕駛員對第七十六條產生了誤解,甚至產生對立和抵觸情緒,進而對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民意基礎、立法機關的工作提出質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是關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確認民事責任歸屬的規定。這一規定適用的是嚴格責任的歸責原則。嚴格責任是指對于民事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加害人無論主觀上有無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均由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加害人的責任;因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害,可以免除無過錯加害方的責任。在嚴格責任的適用中,要考慮當事人雙方的過錯,但這僅對減輕加害人的責任有意義,并不能免除加害人的責任。
嚴格責任的核心就是無論機動車駕駛員是否有主觀過錯,只要撞了人就要承擔責任,具體承擔多大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但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不能免除責任。比較過去的規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適當加重了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主要考慮有以下三點:
第一,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一是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道路上機動車多、自行車多、行人多是一大特色。我國機動車的增長速度很快,但機動車質量、駕駛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從近年來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看,絕大部分是由于機動車駕駛員違法或者機動車性能不符合要求導致的。強調機動車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謹慎駕駛義務,是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首要環節。二是我國道路通行條件尚不夠完備,即使在大中城市,道路交通信號、道路通行設施都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小城市的問題就更加突出。這給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嚴格守法帶來一些困難因素,如有些地方非機動車的流量很大,但非機動車道設置過窄,很難保證非機動車按道行駛;又如許多地方人行橫道設置不合理,相隔距離太遠甚至根本沒有,很難要求行人嚴格按規則都走人行橫道。在這樣的道路通行條件下,行人或非機動車的輕微違法有時很難避免。三是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的交通法律知識缺乏、守法意識淡薄,再加上客觀條件的限制,輕微違反交通法規和規則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設定各方責任時,必須從這些實際情況出發。
第二,堅持以人為本,以尊重和保護人的生命健康權為首要的價值取向。堅持以人為本,是現代法治的本質要求。立法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重視保障公民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涉及的公民權利有二:一方是生命健康權,另一方是道路通行權,前者必然優于后者,法律要優先給予保障。從實際看,機動車作為一種高速運輸工具,對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潛在危險性,這種高速行駛的“鋼鐵戰士”與人的“血肉之軀”相碰撞,受害最大的是“血肉之軀”。因此,采取嚴格責任原則,強調對人的生命健康權的保護,才能更好地貫徹以人為本,尊重和保護人的生命健康權利的宗旨,也才能更好地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現代法治精神。
第三,堅持公平正義的價值取向。法律是調整利益關系的,不同利益之間存在矛盾和沖突,法律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和平衡各種利益關系,以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采取嚴格責任原則,是根據國情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利益關系進行的分配,它既強調機動車一方要承擔嚴格責任,也強調了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違規也承受相應的損害后果,并力求通過對雙方責任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地實現社會整體的公平正義,進而達到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立法目的。可以設想,如果第七十六條適用過錯責任或過錯推定責任,行人有輕微違法就可以“撞了白撞”,則會偏離公平正義的價值取向,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
有人提出,行人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在一般道路上可以采取嚴格責任原則,但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和隔離設施好的城市道路上則應該采取過錯責任原則。這個意見確有一定道理,立法中也曾慎重研究過,但考慮這類事件屬于個別情況,法律不宜對個別問題作一般規定。
法律的規定是否會鼓勵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有人擔心嚴格責任的適用可能助長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違規行為。有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認為,違規不要緊,“撞了不白撞”。這是不對的。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每一個道路交通參與人的法定義務,應盡而不盡法定義務,都要承擔違法責任。根據法律的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依據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和造成的后果,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將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根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并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減輕的部分責任,要由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自己承擔。二是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三是根據刑法的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該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觀點二
客觀過錯責任
李然深徐小鵬
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是“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而不是“免除”,這是否意味著機動車方的責任屬于無過錯責任?
關于無過錯責任的闡述雖然在概念上有不一致之處,但都強調了無過錯并不是免責的事由。然而翻遍了所有的著述,卻看不到“應當承擔責任”到底應當是到什么程度,是全部責任還是大部分責任,還是僅僅10%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能不能算作無過錯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明確了機動車一方承擔10%的經濟損失,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只是規定“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減輕多少并不明確。但無論如何,還是考慮了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過錯問題。筆者認為,在同一個事故責任的認定中應當使用統一的歸責標準,即事故雙方的責任相加應當是100%。在同一個事故中,對雙方當事人在認定責任時適用不同的標準如何操作才能夠使責任相加成為一個整體?顯然,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都考慮了行人的過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已經明確了是在行人負全部責任的情況下,由機動車方承擔10%的損失。
違章行為應當與損害的過錯行為相區別。客觀地講,在道路上違反交通規則的現象非常常見,違章行為影響了交通秩序,相對來說行人的違章現象更普遍。行人的違章行為的普遍性的解決方法,可以用加重處罰的方式來預防,也可以用自行承擔損害后果的方式來預防,當然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其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已經區分了違章行為與損害過錯行為,沒有交通違章的行為,不一定對損害后果的發生沒有過錯。機動車是社會進步的產物,機動車的廣泛使用大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但是機動車數量的增加同時也帶來了交通事故數量的增加,因此造成的人身損傷和財產損失是觸目驚心的,因此遏制交通事故已經成了世界性的話題。當然機動車一般是事故的核心,機動車相對于非機動車、行人來說速度快、質量大,是強者,對非機動車、行人有較強危險性,一旦行駛中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有接觸,非機動車、行人往往是受害者,發生事故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損害往往是嚴重的、無可挽回的。因此駕駛人對其駕駛行為應盡到特別謹慎的駕駛義務,不但自己要遵守交通規則,而且還要時刻提防違反交通規則者,避免損害后果的發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雖然其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但不能說明其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因為非機動車、行人的行動相對于機動車來說緩慢的多,即使有違章的行為,機動車駕駛人一般是能夠采取適當的措施來避免事故的發生的。一旦發生事故就應當推定其沒有盡到特別謹慎的駕駛義務,因此在其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令其承擔部分責任并不是因為沒有過錯,而是推定其肯定有過錯。當然過錯的程度要根據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違章程度來定,但底線是機動車駕駛人沒有違章行為,也對損害后果有過錯,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這是對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經驗總結,也應該說是立法者的心理狀態。屬于過錯推定,其實質仍然是過錯責任。
過錯責任向來有主觀過錯和客觀過錯之爭議,關于交通事故中的過錯責任應當是客觀過錯,即不管行為人主觀上對事故的發生的心理狀態,一律按客觀行駛的情況(交通警察勘驗現場就是例證)與事故的關系確定責任的大小,而不是根據其故意違章還是過失違章、是違章還是因機械故障。例如,一機動車因突然爆胎而撞了另一輛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交警肯定認定該機動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考察其是否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輪胎已經陳舊,也不考察其是否存在別的原因。因為導致事故的因素是單方的,不至于因為主觀上沒有過錯而認定對方有責任吧?因此筆者認為交通事故責任是客觀過錯的歸責原則,而不管是發生在什么主體之間。
觀點三
無過錯責任
尹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所確立的歸責原則為無過錯責任更為妥當。理由在于:
機動車致人損害這一特別法上的侵權責任類型,其民事基本法上的依據在于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該條,包括高速運輸工具在內的各種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其惟一的免責事由在于受害人的故意。但后來的行政法規改變了這一規定,而是單純地依據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來確定各自責任的承擔。這一原本用來規范行政機關行為的規定,在實踐中演變為侵權責任的確定規則,從而實際上改變了民法通則的規定。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做法則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將機動車致人損害的歸責原則,重新納入了民法通則的軌道。
第七十六條第(二)項采無過錯責任的理論基礎在于危險責任理論。現代各國民法普遍對高度危險作業采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現代各國廣泛存在的無過錯責任,用過錯是根本無法解釋其承擔責任的依據的。德國學者提出的“危險責任”理論為各國學者乃至立法廣泛接受。所謂危險責任,是指以特定危險的實現為承擔責任的依據,也就是說,在民事主體進行危險活動,或者其所有、占有以及管理具有危險的物品、設施或活動場所,致使侵害他人權益時,應就所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而責任主體是否有過失,則無須考慮。
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園教工、幼兒道路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在幼兒園內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以交通安全為目的,以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通過各種形式和方法,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廣泛的宣傳與教育,確保教職工和幼兒生命安全。
計劃如下:
1、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各班分別開展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各班教師每月一次以小舞臺等形式向幼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內容:A、教師進行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景表演,并讓幼兒在班級的角色游戲中模仿表演。
B、教幼兒學習有關交通安全知識的兒歌。
C、組織幼兒觀看交通安全教育宣傳片。
3、聘請交警來園從專業方面進行教育培訓。
4、設置一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措施:
1、檢查督促各班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情況,對幼兒上下樓梯、上下學情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將各班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班級管理考核,每月一獎罰。
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二: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安全環境和濃厚的宣傳氛圍,根據省教育廳《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預防和減少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為核心,建立教育行政、公安交警部門齊抓共管的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基本實現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宣傳教育形式多樣化、宣傳教育內容專門化;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增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學生道路安全行為能力,使在校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率達100%;深化校車駕駛人員、校車管理人員及乘坐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堅決遏制校車事故發生。
二、工作措施
(一)落實責任
各學校要會同當地公安交管等部門,共同建立起齊抓學生道路安全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深入開展學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同時,各校要建立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職責到位;學校要切實擔負起對學生道路安全宣傳教育的主體責任,并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分管領導、職能部門、工作崗位、安全責任人,切實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二)扎實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把《生活.生命與安全》的教學和對學生進行的生命教育中將道路安全教育作為內容,每學期為學生安排2個課時以上交通安全知識課堂教育。要鼓勵教師在相關學科的教學中滲透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門的資源優勢,多采取場景教育、互動體驗等方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可結合“12·2”全國交通安全日,每學年開展1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周”活動,同時要圍繞各種安全生產活動和學校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主題,以及放假前等重要時間節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要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利用安全課、主題班會、網絡、黑板報、知識競賽、征文比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教育。小學生、幼兒要將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游戲活動中,以提高對交通安全的興趣和認知;要鼓勵開展“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優秀課件”征集評選活動,提高教師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主動性和水平;要教育師生“關愛生命、文明出行”,向“中國式過馬路”、“低頭玩手機過馬路”說“不”。各學校會同當地公安交管部門,每學期舉辦1次“小手拉大手”主題交通安全體驗活動,將交通安全教育輻射到家庭。
3.加強對校車使用單位的安全教育。有校車的中心校和幼兒園要會同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切實抓好對校車司機、跟車照管教師、校車管理人等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其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有校車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以及使用客運車輛在校點間接送師生的學校,要定期組織車輛駕駛人、隨車照看人員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能力,堅決避免發生涉及學校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學校教育方面:一是導向的錯誤。在片面追求升學率的今天,各中、小學校都以學生升入重點中學或考入重點大學的人數多少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唯一標準,教育導向的錯誤,必然造成管理重心的偏移,因而無可避免地大面積出現各學校忽視學生交通安全的問題。二是學校交通安全基礎教育薄弱。學校主動開設安全教育課程的很少,即使有交警部門來督促,多半都是走走過場而己。
(二)學生自身因素方面:主要是由于中小學生自身具有生性好動、好奇心強、爭強好勝、天生貪玩、心理脆弱、記憶力強等特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方面:一方面從警力而言,警力嚴重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客觀現實。由于基層中隊及一線交警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重,工作忙,日常交通管理勤務已顯得捉襟見肘,因而面對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少數同志確實存在為完成任務而走過場的現象。另一方面宣傳形式和內容單一、枯燥。上交通安全法制課、作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報告、播放電視光盤和圖片展覽幾乎是慣用的幾種宣傳方式。缺少針對性、新穎性,中小學生接收效果相對較差。
二、開展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對策
我們對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要根據新形勢的要求,在宣傳內容、形式和手段上都要順應時代潮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努力減少并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確實給廣大的中、小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安寧、安心的學習環境。特別應注重發揮好學校、家庭、社會三個方面的作用,采取三抓之策,才能使學生校外活動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
(一)學校方面:首先,學校要強化中小學生的交通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高度重視對中小學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在校學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通過不斷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促進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的提高,遠離交通事故、健康成長。《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規范人們道路交通行為的法律依據。做為學校一是每一周或兩周要上一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課。對中小學生實行正規化、系統化、經常化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教育。法治教育到了位,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識水平提高了,依法行路的自覺性增強了,就等于抓住了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根本。同時學校還應在每周給學生安排一定的社會活動,在有組織,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讓學生接觸社會,開闊視野,增長知識,滿足學生的心理和健康成長的需要。只要抓好了上述兩點,學生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必定得到有效的保障。其次, 建立“交通安全學校”、“交通安全班”、“遵守交規好學生”等評選制度。可采取學生“持卡上路”方式,違法時,由執勤交警予以糾正和教育并記系卡中,每月底交警部門將登記的學生違法情況反饋給學校和縣教育局。每學期由縣教育局牽頭,對轄區內的學校實行考核評定,獎優懲劣。各學校也可以根據此對班級、學生進行考評。 最后,加強校車管理,建立交通違法舉報制度。發動學生、家長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舉報校車超載、不按規定行駛等交通違法,拒乘不具備載人資格的交通工具。凡舉報內容一經查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學校法人的責任。
(二)家庭方面:主要是抓引導。在家庭里,長輩們的言傳身教,給中小學生帶來的影響絕不亞于其他人。因此,家長們在日常生活中,積極配合學校,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行車走路方面的自我保護教育,以避免不該發生的交通事故給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不必要的影響。家長要結合學生的年齡、生理、心理特點,注意言傳身教,以自己遵守交通法規的模范行為影響子女,使交通安全在他們幼小的心靈里扎根。同時,家長要妥善安排學生的校外活動內容。好奇、好動、好強是青少年的天性。一味的嚴管,磨滅了青少年的天性,使他們由書呆子變家呆子,不利于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為此,做為學生家長,就要針對學生的性格特點,科學安排學生的校外活動內容。更要特別注意經常安排自己或成人親屬、親友帶孩子出門購物、串門、郊游或一些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社交活動。在確
保安全的前提下,滿足孩子好奇、好動、好強的心理需要,有利于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主要是履職盡責,全面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對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面,要立足本職,采取新穎、創新的方式全面開展:
二、安全課程資源開發的相關措施
安全教育問題并非只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飲食安全教育,它幾乎涉及學生生活的整個過程。為了保障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師要格外提醒學生,不得在馬路邊上踢球、打鬧或者開展其他娛樂活動,學生放學時,要求學生佩戴小黃帽或者紅領巾,往往能夠起到一定的交通警示作用。如果在上下學的途中,需要經過山路或者人流量較小的地方,盡量結伴而行,避免一個人單獨行動。禁止在上下學過程中做危險活動,也不得打鬧玩耍,這樣很有可能造成車輛意外傷害。
飲食安全問題主要注意農藥殘留危害,近些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飽受社會熱議,所以教師應當對中小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讓其了解食品農藥殘留的表現和危害,并告知其一些生活實例,從而讓其了解到農藥殘留對人體造成的巨大危害,所以要對社會中食品農藥殘留危害進行準確分析,要有一定的危機感。教師可以列舉當前社會食品安全現象為學生普及食品安全教育。教師還可以為學生講解食品添加劑的危害,很多電視新聞或網絡新聞都曾曝光過不少無良商家或經營者為追求經濟利益,對食品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屑一顧,在食品中隨意添加食品添加劑,比如說色素或者香料等。同時還要讓學生對食品添加劑濫用的表現和危害有比較清楚的認識和了解。我們經常在新聞中看到,很多廠家經營的目的就是獲利,而不顧及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更不可能以合法經營商的身份面對消費者,這種經營商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當今,交通安全教育日益受到社會重視。“保護生命、平安出行”是我們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理念,同時也是一項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系統工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作為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以交通安全為主要目的,以交通法規、規定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依靠學校、家長和社會的力量,通過各種形式和方法向中小學生普及交通法規、安全知識、法制觀念,培養中小學生維護交通秩序的良好社會公德的重要舉措。交通安全教育是一種意識養成教育,也是文明道德教育。
近年來,人們從一些中小學生重大交通事故中積極吸取教訓,大力加強和改善中小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管部門重視程度不夠。在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中,教育主管部門并沒有完全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到教學大綱之中,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得不到有效落實。宣傳與教育內容單一。教育部門在課程設置上,從小學一年級到初中畢業,交通安全教育內容針對性不強,缺乏必要的深度和廣度。同時,由于學校交通法律法規書籍較少,影響了教育活動的開展。家庭教育及社會環境影響。調查中發現,中小學生的一些不良交通行為經常受到身邊人們言行的影響。例如,父母隨意亂穿馬路,孩子也會耳濡目染,形成成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習慣。在道路交通參與過程中,中小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交通群體,具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是行為極具突然性。中小學生精力充沛,一舉一動都充滿了生機和活力。這種活潑好動的生理特點,使他們的交通行為變化較大,經常發生橫穿馬路、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二是參與交通時段危險性大。雖然中小學生交通參與范圍窄、參與路線簡單,但由于參與時段均在每天早、中、晚的交通高峰時段,加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差、交通認知能力差等原因,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三是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識較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義務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在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過程中,要理順部門關系,明確各自的教育職責,建立以教育部門為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的教育機制。教育部門應把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與教育列入中小學教育大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經常對所轄區域內中小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與教育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只有各部門切實履行起自己的職責,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形成良好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圍,保證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長期化、規范化,深入持久地深入開展下去。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從內容上看,包括交通知識、交通法規、交通安全意識與能力等;從教育形式來看,需要各種資源的整合,不僅是從校內獲得知識與行為能力,還需要社會、家庭的積極參與。一要取得社會的支持與配合。現代交通是社會多部門參與、共同作用的社會行為,對中小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僅限于在學校內部,而應讓孩子們走向社會,在學習參與交通管理的過程中加深對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二要讓學校教師、家長參與到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中來。中小學生的學習多數是從書本和榜樣的引導中獲得的,中小學生教師的交通安全意識對中小學生起著一定榜樣作用;而家庭則是啟蒙教育的第一站,因此,培養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教師與父母要共同配合。
這樣才能使家庭、學校、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得以全面開展。同時,豐富交通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內容。一是創設相應的環境,讓中小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感受。如在校園設置交通安全活動設施,包括模擬紅綠紅、斑馬線以及其他交通標志等。二是提供實踐場地,在體驗中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如開展“十字路口”、“汽車站”等游戲,讓中小學生把學習的交通規則運用到實踐中。三是選擇與開發合適的教材,對不同年段的中小學生開設不同內容的課程。在教材選用與開發時,要體現興趣性、直觀性、系統性、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則,內容可包括交通故事、游戲等。四是要采用形象直觀的教學方法,貼近中小學生生活的實際,選取直觀形象的內容,讓中小學生在理解中領悟。如認識環島標志、禁止通行等交通標志,懂得“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安全常識。總而言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參與,不斷探索與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的長效機制,使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并逐步形成良好的校園文化與交通安全環境,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一
孩子是社會未來的接班人,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系到民族的興衰和社會的進步。育人不僅要進行智力教育,還要進行道德、紀律教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從幼兒學生抓起,使學生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達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是能達到一代人和一個社會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計。
新學期一開始,為確保學校師生上放學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校園的教學、生活秩序,與學校一道一方面加強對校園內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學校“綠色通道”的建設和學校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以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的自防自護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據了解,每年因各種事故,數以萬計天真無邪的兒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識缺乏和淡薄引發的交通傷亡事故,在中小學生傷亡事故中占有較大的比例。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牽涉到千萬個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負責,齊抓共管。
交通法規規定,做到行車安全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是無牌無證的車輛不能上路,二是年滿18歲并考取了相關駕照才有資格駕駛車輛。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邏執勤時發現,有相當部分的車輛“三證”不齊,一些還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學生也騎車上街。看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問題任重道遠,如何讓中小學生平平安安上學,高高興興回家呢?
我建議定期或不定期選派民警或教師勸導員在交通復雜的學校門口或路口維持上、放學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綠色通道”安全暢通。同時將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學校管理的內容,每所中小學平時就必須按照驗收考評標準抓工作,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素質教育督導評估的內容之一。建議小學生上放學實行“排路隊”和戴“小黃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學生編排成隊,由教師護送過馬路,保證學生走路安全;在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或組織春、秋游時,嚴格規范審批手續,把好審批關,堅決制止病車、超載車運送學生,保證學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同時,加強了對學校及周邊交通環境的整治,堅決取締校園門口擺攤設點、占道為市等妨礙學校師生通行的違章行為。為廣大師生創造了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
汽車的出現,不但方便了人們出行、運輸,還成為社會結構中身份認同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元素。時至今日,不可否認汽車推動了人類文明的發展。隨著汽車逐漸普及之后,汽車和我們的生活中越來越密不可分。一直以來,我都覺得自己不會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會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點就行了。
學習過程中繁文縟節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免讓人心生倦意,但是學習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觸目驚心的事件和慘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腦海久久揮之不去。這些事故無一例外都是因為忽視思想作風建設、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發的,事故的后果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無法彌補的重大損失。在學習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現場,我深刻體會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們道路駕駛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釀出惡果,畢竟“車禍猛于虎”。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尤其是我們這樣愛情之花還沒有盛開的有為青年,更應該珍惜生命,杜絕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識中,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奉獻社會,實現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展現青春和生命的價值。
“防范勝于未然”,為此我今后一定要時刻緊記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樹立安全駕駛的意識,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風上堅定貫徹謹慎行車的要求,杜絕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同時我也要以身作則,引導和帶動周圍的人共同維護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實為建設和諧社會奉獻自己的力量。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實;“安全工作只有規定動作,沒有自選動作”,以此與車長朋友共勉:真正履行自己的職責和使命,營造出“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圍。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讓我們將安全進行到底。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二
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我們的城市已變得越來越美麗,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的景象隨處可見。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劇。當你看到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于車輪之下,當你發現一陣陣歡聲笑語淹沒在尖銳的汽笛聲中,當你面對那些觸目驚心的場景時,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因此對少年兒童進行安全教育的形勢相當緊迫。
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我們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國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開展。
紅燈短暫但生命長久,為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為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更好地珍視我們生命,在此,學校向全體師生發出倡議:
1、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當我們徒步行走于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3、當我們時馬路時,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
4、嚴禁12周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
放學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隊。
記得有一個故事。幾個學者與一個老者同船共渡。學者們問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學,老者連連搖頭。學者們紛紛嘆息:那你已經失去了一半的生命。這時一個巨浪打來,小船被掀翻了,老者問:你們會不會游泳啊?學者們異口同聲地說不會。老者嘆口氣說:那你們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雖然這只是一個故事,但其中蘊含的哲理卻耐人尋味。災難的發生對每個人來說,不分貧富貴賤,不論性別年齡。孩子、學子、工人、知識分子,人民公仆……無論咿呀學語,還是學富五車,無論幼小纖弱,還是身強力壯,如果缺少應有的警惕,不懂起碼的安全常識,那么,危險一旦降臨,本可能逃離的厄運,卻都會在意料之外、客觀之中發生了。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讓我們遠離傷痛,珍愛彼此的生命吧!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三
生命對于人僅有一次,在浩瀚的宇宙成長與繁衍過程中,生命就是一瞬間的火花,多么的短暫與美妙啊!那么誰不想在這美好的世界里多一聲歡笑,多一次與親友相聚呢,啊,生命是那么如此的美好,我們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與愛護呢?因為生命只有一次,我們更應該珍惜生命,擁抱健康!
_月_日,我們學校來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交警隊的警察叔叔。他們是來給我們講關于安全方面的知識的,目的是要讓我們這些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愛惜自己的生命。當今社會有許多人不遵守交通法規,不注意交通安全,最終在無情的車禍中喪生,對此,我們感到惋惜、悲痛。
是啊,日常生活中違反交通規則的人隨處可見:手上提滿東西的媽媽帶著孩子匆匆忙忙地跑過十字路口;隨處亂停的小汽車;放學鈴聲一響后,急急忙忙地跑出教室去乘公共汽車……可見,人們都沒有意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我想: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要闖紅燈”、“走路要走人行道”、“車輛臨近時不要突然橫穿馬路”、“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車輛行駛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很多車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去做更多美好的事情。燦爛而美麗的人生中,平安就是財富。愿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平平安安!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四
全世界過6分鐘就有一人死于車禍,全世界每一分鐘就有人傷于車禍,全世界死于車禍比世界大戰死的還要多,而我國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會有人命喪于那無情的飛奔車輪底下,成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個警示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因此對少年兒童進行安全教育的形勢相當緊迫。
為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更好地珍視我們生命,在此,我向全體小學生發出倡議:
1、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當我們徒步行走于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3、當我們時馬路時,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
4、嚴禁12周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
放學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隊。
二、安全教育生活化,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
幼兒園的一日生活也離不開安全教育,在幼兒入園時,保健醫生把好晨檢關,仔細檢查幼兒的口袋,提醒幼兒不將危險物品如小珠子、豆豆、項鏈、打火機、果凍、棒棒糖等放在口袋中,以免發生危險事故;教師在一日生活中注意隨機教育如:幼兒吃點心、喝開水時,教師及時提醒幼兒注意安全、防止燙傷事故,進餐時提醒幼兒不嬉笑打鬧不說話,避免異物進食管;吃魚前把刺挑干凈再吃,避免魚刺卡咽部;上下樓梯時提醒幼兒注意靠右走、扶欄桿、不推擠、一個跟著一個走。戶外活動前提醒幼兒鞋帶系得牢可避免跌倒、受傷,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問題,反復強調,使幼兒建立起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此外,教師利用生活實例教育幼兒,如隨機拍攝下幼兒玩玩具,玩大型器械的場畫,通過真實情景的再現,讓幼兒分析怎樣玩危險,怎樣玩才安全等,讓幼兒認識到自我保護的重要性。教師可利用晨間、餐前餐后活動或離園時段,進行安全教育,播放適合幼兒的安全教育專題片如《消防員湯姆》《交通安全進校園》,以動畫片的形式呈現安全注意事項,讓幼兒親眼看見由于不注意安全,而引發嚴重后果的事例,增強幼兒自護意識,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
三、安全教育游戲化,提高幼兒安全防范意識
創設與安全教育有關的游戲區域,在區域游戲中了解各類安全知識和技能,如:教師在操作區設置安全棋類游戲——文明出行棋、交通分類棋、設計標志、拼標志圖,讓幼兒在玩中學習如何安全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了解道路交通的標志、遵守交規;在閱讀區讓幼兒觀看安全教育讀本和繪本,區分對錯;在表演區讓幼兒學習交警指揮,表演交通指揮操、拍手操;在美工區畫交通安全漫畫、安全標志、印畫等;在結構游戲——熱鬧的十字路口,讓幼兒搭建馬路、十字路口、拼插各種車輛、紅綠燈等;在角色游戲——乘坐公共汽車中設置崗亭、紅綠燈、人行道安全標志等,讓幼兒扮演司機、交警,并知道坐車不把頭手伸出窗外等安全知識;在實景游戲——安全出行中,讓幼兒當小司機模擬馬路上開車的游戲,設置電話,幼兒可學撥打119、120、110等電話,讓幼兒懂得生活中的急救措施,遇到意外知道求助,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近年來,以2010年為例,全國共接報道路交通事故3 906 164起,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9 521起,造成65 225人死亡、254 075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9.3億元。可見,道路交通傷害已成為我國國民意外傷害的第二大主要原因,對高校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已成為當代教育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
當前,大學生普遍存在交通安全知識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現象。要有效地防范大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就要通過各種渠道加強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覺養成良好習慣,形成遵紀守法的好局面,從而遏制大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可見,交通安全教育還是解決問題的一種非常有效的手段;但是,如何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怎么樣才能讓交通安全教育持續有效地起作用,是我們希望能解決的問題。
一、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存在問題
交通安全教育作為生命教育中的一部分,目的在于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樹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觀念,掌握交通法規,保障自身安全。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有:
(一)領導機制建設不健全
一是高校機制建設不健全,導致各層面不夠重視交通安全教育,對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認識滯后于目前交通形式的發展,學校并不明確交通安全教育應采取什么樣的運行機制,職責不明確;二是沒有把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作為學校教學工作的一部分,不能明確處理交通安全教育相對其他專業課教育的特殊性,片面地認為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可有可無,有的認為只是保衛部門或是交警部門的事;三是教師忽視交通安全教育,在實際教學和日常教育工作中輕描淡寫,在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過程中,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沒有形成科學完整的課堂教學體系,缺少富有成效的課堂安全教育;因此,健全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領導機制建設是高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的當務之急。
(二)高校交通安全教育資源缺乏
目前學校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資源非常匱乏缺乏系統的設計和規劃。我國已經有了針對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項目[1](P.15-18),但是卻缺乏針對高校學生的特點開展的交通安全教育項目,缺少把高校學生吸引到教育中的項目,加上專門從事這方面研究的專家學者不多,開發交通安全教育資源的種類和數量不夠,導致高校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可以加以利用的資料非常少,絕大多數學校都沒有關于交通安全教育資料,從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來看,一般只限于書面和文字材料,學校多是從口頭上對他們進行教育,很少進行實踐、參觀、體驗活動等,多數交通安全知識來自安全教育讀本,缺乏生動、直觀的學習內容。在教材開發,課時安排方面缺乏科學的設計、系統的規劃。
(三)高校難以承擔所有交通安全教育,使得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學校身兼教育者和管理者的多重身份,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既要下力氣又沒有足夠的精力把重心全放到上面,往往顯得力不從心。單純依靠學校的力量來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無論從人力、物力,還是最終的效果來看,都不是最佳的。在實際的工作中,往往是上級安排了,就組織抓一抓,上級不強調了,安全教育就擱置一邊;上級進行安全教育檢查時,就集中力量應付一下,過后就萬事大吉;學校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就急于抓一抓,事情過后就又放松不管了,使得有些高校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二、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教育的對策
依據高校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客觀規律和原則,以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面臨的問題為切入點,探討如何做好高校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具體對策,優化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科學化路徑,改進高校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現狀,以期進一步推動大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加強領導常規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日常的交通安全教育貴在持之以恒,它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相關領導必須著眼于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長效管理機制。學校要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暫行辦法,在工作中嚴格執行,特別是加強對新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使新生盡快熟悉學校校園環境,了解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為習慣。
針對因交通產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可以采取專家報告、典型案例光盤播放、地方經驗交流、專家在線解答等多種方式,深入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對如何制定交通安全預案、完善學校交通管理制度、應對和處置學校突發交通事故,以及如何提高大學生學生安全教育實效性等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實際問題進行系統講解,使學生在獲得交通安全知識的同時,也進一步提高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積極落實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年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都要確定一個安全教育主題,在全國大學生中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話動,使校園安全教育形成長勢,長抓不懈。
(二)創建針對高校的新教材,積極開展課堂教學
交通安全教育是知識教育,要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將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各類學校應積極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全面普及,每學期應不低于一定課時,教材應當采用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符合國家規定和當地實際的交通安全教育讀本為主要學習教材、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按照在校學生配備安全教育專任教師,學校可也以聘任具有相關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和工作經驗的人員,作為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安全兼職教師。定期對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教師進行培訓,保障教師的執教能力;同時應將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課程的開設情況及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和交通安全教育技能列入期終考試范圍,作為對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檢查的重要內容,列入對學校的年終綜合考評。通過系統的課堂交通安全教育知識教育,保證學生在知識性和自覺性上得到提高,達到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目的。
(三)多形式開展大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班、團、校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墻報、板報、參觀和演練等方式,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積極實施開展多種教育形式,寓教于樂,使學生接受并熟練掌握交通安全教育的相關知識與技能,交通安全教育可以針對一個主題或多個主題來設計教學話動;通過游戲、實際體驗、影片欣賞、角色扮演等話動,也可以運用廣播、電視、計算機、網絡等現代教育手段進行。因此,開發音像課程與體驗課實踐,通過構建文字、音像、體驗活動于一體的教學環節,把握好校園交通安全教育的“三實性”――實踐性、實用性、實效性,以生動的案例及講述,通過學生的親身實踐,使學生易于接受并熟練掌握安全教育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學校應當定期邀請相關部門和學生家長共同參與學校交通安全教育集體活動,開展以交通安全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演練,無論是自救自護和逃生實踐演練話動,消防演練,地震演練,都要讓學生親自體驗并掌握逃生自救的本領。還可以與公安部門協調,開展實踐體驗話動,如親自上交警崗體驗交通安全的意義,在教育形式上,盡量設計模擬情境,使學生產生身臨其境之感,從而在話動中、實踐中指導學生形成技能,樹立安全意識。
為保證活動長期有序地開展,省局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工作領導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安排省局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有關負責人召集專題會,商討省局交通安全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確保活動宣傳成效。同時,要求簽訂安全教育責任書,加強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
二、加強宣傳,增強意識。
以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為切入點,“倡導三不”(即“不隨意變更車道,不亂停車,不闖紅燈”)為主要內容,把宣傳教育活動與認真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隱患等結合起來,采用廣大職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宣傳形式精心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1、親身感受,讓廣大職工感受“遵守交通法規,珍惜生命”的重要性。省局聘請了交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等為職工普及交通法規等方面知識的教育。讓廣大職工掌握了有關交通安全法規常識,這對維護社會秩序,疏導交通,宣傳交通法規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作用。
2、轟轟烈烈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省局利用周二、周五集中學習時間,組織觀看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為內容的宣傳教育片和“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宣傳片,使廣大職工深受教育。
3、利用各種載體,廣泛開展以“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為主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宣傳資料下發各部門,進行題為“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征文比賽,學習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4、加強對省局公務用車的管理,嚴格做到安全行車、規范停車。
5、通過對廣大職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職工對其家庭成員也進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車安全提醒,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通過活動的開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廣大職工都深有感觸。全體職工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識,提高了遵守交規意識。安全走路,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己成為職工們的自覺行動。開展此活動以來,省局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沒有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省局開展的特色活動富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對各項工作也起了支撐和推動作用,成為職工精神文明教育工作的支點和杠桿。
三、建立機制,鞏固成果。
提高廣大職工交通安全法制意識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應當堅持集中教育與日常工作有效結合,在長效機制建設上下功夫,以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成果,促進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積極的作用。通過開展活動,使得廣大職工參與活動受教育率達到90%;職工交通安全法制常識知曉率達到95%以上;廣大職工交通安全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明顯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率達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