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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工程發票管理規定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是“渾水摸魚”借機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常常會遇到被審單位人為因素把不屬于單位開支的水電費、電話費、餐費、車費等費用混入單位支出中報銷。
二是“偷梁換柱”把違規費用變為合法支出。一些單位發票內容與實際出入甚大,單位未搞基建,卻有基建支出發票;家電維修部、加工門市部開具的發票,物品名稱欄卻是煤炭;有些發票號碼順序相連,但時間顛倒。單位將這些“五花八門”的違規支出,經變通后開具為發票報銷。
三是“移花接木”將外單位發票直接在本單位報銷。一些單位明目張膽的將外單位發票在本單位報銷,有些單位甚至把不是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經涂改后報銷,有些上級領導或職能相關單位的發票也在本單位支出等。
四是“徒有虛名”發票難以體現證明性作用。一些發票內容填寫簡單,金額過大而又無任何附件和說明,難以證明和體現其真實性及具體內容。在審計中,常常發現一些單位進行辦公樓翻修和改造工程時,未與承包方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只單開一張金額較大的發票入賬。還有些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百貨、日雜、土特產等金額較大的發票后未附原始清單,使得發票起不到證明原始交易的真實性作用,也容易滋生一些違法違紀現象。
票據管理的不規范,直接導致單位損失浪費現象發生,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甚至會造成逃避稅收或者發生商業賄賂行為。因此。為防范發票管理造成國家資金流失要從以下幾方面加強票據的管理:
一是要依法管理發票。發票管理機關要嚴格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加強發票的領、繳、銷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同時要加大對票據使用的宣傳力度,督促使用票據的單位領導和財會人員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自己所擔負的職責以及在會計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并有效地執行《發票管理辦法》及其相關的實施細則。
建筑工程業務是一種混合銷售業務,建筑公司既提供了建筑施工勞務,也銷售了建筑材料,由于建筑公司本身不是從事貨物銷售生產的企業,以提供建筑勞務為主,因此稅法將建筑安裝業務作為營業稅應稅勞務,稅法規定建筑公司不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其應稅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從事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在結算時施工方應該以工程全部造價為金額向付款方開具建筑業發票,收款方只能以該發票作為報銷憑證列支工程價款,不得用施工方提供的其他發票列支建筑工程支出。對于出包方自購的建筑材料,在購入建筑材料入庫后作為存貨記賬,施工方領用出包方自購的建筑材料在會計實務中一般作為預付工程款處理,不能用自購建筑材料發票直接列支建筑安裝支出。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建筑安裝業務取得發票中還存在的問題就是用外省建筑業發票列支建筑安裝工程支出,這種現象在安裝業務中比較常見。稅法規定納稅人承包跨省建筑業務向其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承包非跨省建筑業務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般來說行政事業單位不可能發生跨省建筑安裝業務,施工方應該向收款方開具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收款方也只能取得該地發票才能作為報銷憑證。
二、行政事業單位在向農民收購農產品時要求銷售方出具發票,農民只能在稅務機關繳納稅金后由稅務機關代開具發票。這種現象在各級機關、學校的食堂中比較普遍,涉農行政機關向農民收購農作物種子、樹苗、畜種也存在著這種現象。
稅法規定收購單位支付個人款項是一種特殊情況。應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生產的農業產品免稅。行政事業單位向農民收購農產品時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領農產品收購專用憑證,在收購農產品時向農民開具農產品收購專用憑證,收購單位只能以該憑證作為報銷憑證,如果收購單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依據該專用憑證所列收購價款的10%作為進項稅。收購單位要求銷售農產品的農民出具發票不符合稅法的規定,最終增加了農民的負擔,使國家對農民的優惠政策不能落實到實處,同時也增加了收購單位的收購成本。
三、行政事業單位以工資、薪金的形式支付勞務報酬。
為了開展工作,行政事業單位往往需要從外面聘請個人完成某項業務,如講學、設計、制圖、翻譯、技術服務、錄音、錄像、咨詢、、計算等業務,支付的費用屬于勞務報酬,是營業稅納稅范圍,收款的個人需要繳納營業稅,在收到款項時應該向付款方出具發票,付款單位只能以該發票作為報賬憑證,不能以工資、薪金的形式用工資表列支勞務報酬。
在實際工作中可能出現難以判斷一項支出是屬于工資薪金支出還是勞務報酬支出,判斷方法:工資薪金支出是非獨立個人勞動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聘而得到的報酬。而勞務報酬支出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二者的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用和被雇傭的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四、行政事業單位在處理自己用過的小汽車時,向購買方出具行政事業收費性票據或者普通收據。
行政事業單位更換小汽車比較頻繁,那么如何出具票據?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從2002年1月1日起銷售自己使用過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售價超過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售價未超過原值的免征增值稅。行政事業單位處理自己使用過的小汽車售價一般不會超過原值,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可是免征增值稅并不意味著可以不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或者開具其他收據。按照稅法的規定,銷售免稅的貨物,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如果銷售單位領取普通發票,可以直接開具普通發票,在申報納稅額時不計人應稅銷售額,如果銷售單位沒有發票,應該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證明并申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銷售免稅貨物時出具行政事業收費票據、普通收據屬于不按照規定出具發票的行為,要受到稅法的處罰。
五、幾點建議:
農村公路建設屬基建項目,應執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應設置基建賬套進行會計核算,但在實際工作中,有部分建設單位尚未按照基建項目的要求來進行獨立的核算,特別是鄉鎮公路建設單位,所采用的還是行政帳套的核算辦法,收到項目資金時列入“暫存款”,所有項目支出在往來賬戶中核算,列入“暫付款”、“其他應收款”或直接沖減“暫存款”。項目成本歸集不夠準確,導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
2.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不規范。
由于會計人員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及相關解釋了解不全面,賬務處理不規范,例如建設項目在建設期間的存款利息收入應計入“待攤投資———借款利息”貸方,沖減工程成本。在實際操作中,單位在收到存款利息時,有的直接沖減建設單位管理費,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待攤投資———建設單位管理費”;有的增加其他收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收入”,導致建設單位管理費和收入情況反映不實。
3.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不及時。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的依據,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由于管理與核算脫節,核算人員對建設項目資金構成情況、項目總投資情況和簽訂的相關合同不夠了解,局限于記賬、核算;項目負責人只重視項目建設未及時與核算溝通配合,工程完工后不能及時進行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造成在建工程長期掛賬,新增固定資產無法及時入賬。
4.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內部會計控制力度不夠。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資金支付,如是不符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容易造成一定的財務風險,例如,財務發票的管理,根據有關規定,稅務發票必須有收款方的蓋章才是有效發票,而有些單位在支付工程款項時,往往只是在收款人處手寫簽名,沒有收款單位的蓋章,缺乏入賬發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根據相關規定,同簽約方、發票開據單位以及收款方這三方應該為同一個人,由合同簽約方來進行工程款或監理費的收取,然而有的單位卻存在支付給委托收款人采用其他公司賬號收取的現象,這樣就容易造成資金轉移的傾向,對資金監管不力。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支現象普遍存在,與工程項目無關的費用如通訊費、差旅費、燃料費等計入建設單位管理費用中,使管理費用超出以項目總概算為基數計算的建設單位管理費總額控制數。
二、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對策
1.完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模式。
針對目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現狀,統一設置基建帳套的會計管理模式勢在必行。因此,各單位應根據農村公路基建工程項目管理的相關內容,對農村公路工程項目進行基本的項目設置,嚴格的按照基本建設的財務管理制度,對農村公路工程項目的會計核算統一設置為基建帳套。在單位內部,對于任何一個建設單位,在承建多個建設項目時,針對每一個項目,應該建立單獨的基建帳套,單獨進行核算;在同一個建設項目中,不管是來自哪里的資金,都應該采用同一個賬戶進行會計核算和管理。同時,為了能夠在基建帳套中順利實現對整個項目資金進行會計核算,要求在相關規定的統一要求和指導下,對現有單位的行政帳套會計核算內容進行全面的調整,盡可能的保證將其轉到基建帳套中進行核算。
2.完善竣工決算、資產交付使用相關制度。
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結轉項目成本,辦理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對形成的固定資產要及時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的登記手續,對需向有關部門移交的資產,應及時移交,使建成項目有賬可查,有機構管理,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并以此來提高內部控制力。
首先,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就要加強工程成本管理,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程序來進行。一方面,根據目前農村公路建設的特點,找到建設項目會計核算的基點,在資金管理中,要努力做到有計劃,有預算,有決算。另一方面,單位財務工作人員還要根據建設項目前期的財務情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從資金湊集到工程計量,再到合同簽訂以及項目后排的評估等,都要納入財務管理和考核的范圍內,充分貫徹“合同制”的要求,按照合同確定的價款和付款方式對基建資金進行審核支付,杜絕大批量的現金支付;關于稅務發票,也應該開據有收款方蓋章的正規發票,保持合同簽約方、發票出具單位以及付款對象等三者的一致性。其次,加強對項目建設單位的內部控制,就要加強項目建設單位財務管理人員與建設項目管理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進而提高會計核算的準確性。一方面,項目建設單位財務會計人員要做好建設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和賬務處理工作,主動跟該單位的其他主管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和交流,及時進行財務信息的交換。加強國庫支付和會計核算業務之間的溝通交流,保持業務的暢通,明確各自的職能范圍,各施其責,相互監督,保證入賬核算的完整性。
4.加強對建設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
相關部門應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學習《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及相關財務核算管理辦法,提高財務人員專業化水平,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
本次資質考核的范圍是我縣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資質的所有建筑業企業。我縣共有建筑業企業76家,應參加本次考核的企業共有76家,其中房屋建筑總承包企業23家,專業承包企業44家,勞務分包企業9家,包括1家裝飾裝修企業。本次考核采取網上上傳資料和報送書面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照相關原件對網上資料和書面材料進行了認真核查,重點檢查企業的人員情況、2013年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以及是否純在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
我縣參加本次資質考核76家企業共有70家合格,6家不合格,其中23家總承包企業有21家考核結論為合格,2家企業因注冊人員達不到資質等級要求暫定不合格;44家專業承包企業有42家考核結論為合格,2家企業因注冊人員達不到資質等級要求暫定不合格;9家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有7家考核結論為合格,2家企業因達不到資質等級要求暫定不合格(省縣萬達勞務分包有限公司、省縣華隆勞務有限公司);有6家企業未按時在網上提交年檢考核資料;有1家企業把資質證書丟失省縣金旭鋼結構有限公司,通過調查正在補辦中。
二、資質年檢工作部署
1、根據市局的工作部署,為扎實有效地開展本年度資質考核工作,我們組織有關人員和企業分管經理認真學習建設部關于資質新標準的一系列文件,分析領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所規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為本次的資質資格檢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2014年5月26日召開縣局主管科室、主管資質工作人員、施工企業負責人和分管經理參加的全縣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會議。就全縣的資質年檢工作進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至此,我縣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工作正式啟動。
3、為保證此次資質年檢的工作順利實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長為組長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企業資質資格檢查工作制度、工作承諾、工作程序等相關內容。會后,各施工企業積極行動,并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三、資質年檢工作的內容
依《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所規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嚴把資質資格檢查工作的“四嚴”守則,為充分體現“客觀、公開、公平”的審查要求,嚴肅認真地做好資質資格檢查工作,堅持“書面報送材料要與原件一致,原件與企業實際一致”的檢查原則。緊扣《資質標準》,重點審查企業的2014年資質考核情況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企業注冊建造師證書,中、高級技術人員職稱證(勞務分包企業需提供技術工人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并附有繳納養老保險的花名冊及發票;2013年企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指標情況,主要包括企業凈資產、建筑業營業稅和工程結算收入;企業資質標準對應的機械設備發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凈資產;安全許可等。
四、資質年檢存在的問題
1、在繳納養老保險方面,多數的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人員數量不足;
2、在辦理安全許可證方面,個別企業未及時辦理;
3、資質標準要求的有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方面多數企業人員健全,少數企業存在不足現象,個別職稱證書還存在重復使用現象;
4、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及2013年月度網絡快報表大多數企業都能按規定時間進行上報,少數企業未能按時上報。
5、在設備、廠房等方面,大多數企業提供了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設備購置發票和房屋、廠房產權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但部分企業未提供房屋、廠房產權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五、今后工作計劃
在今后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要求,認真地做好資質審查工作。
1、在資質初審工作中認真堅持“網絡報的材料和書面報送材料要與原件一致,原件與企業實際一致”的審查原則;
2、緊扣《資質標準》,重點審查企業的注冊資金、凈資產、注冊建造師、經濟和工程技術人員等有關資料;
關鍵詞 建筑施工 企業 稅收管理 問題 措施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施工企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為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貢獻了自己的力量。但是,由于施工企業所從事的業務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且存在總承包、分包、轉包和 BOT 等多種經營模式,因而其納稅管理比較復雜,稅收管理相對問題較多,造成稅負較重,甚至出現重復納稅現象,企業利益受損,需要進一步的加強理順。在這種情況下,施工企業要實現效益最大化,必須認真進行稅收管理。為此,本文對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進行了探討,希望對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有所幫助。
一、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建筑施工企業營業稅方面
1.一般情況下,施工企業應按營業稅中建筑安裝業稅目征收 3%的營業稅,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施工企業選擇的業務運營模式的不同,往往存在被動征收高稅率稅目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①對合營工程、聯營工程,若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只能收取相應的管理費。對工程承包公司的這類業務,稅務部門一般按服務業稅目適用 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②企業將閑置的用于工程作業的鏟車、推土車、吊車等工程作業車租借給建筑單位使用,按天數或包月收取租賃費用,稅務部門對出租車輛單位按租賃業稅目適用 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③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六條的規定,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銷售行為,應當分別就貨物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提供建筑業勞務收入征收營業稅。若未分別核算,稅務部門則根據企業主業的性質,一般會按較高的稅目征收增值稅。
2.施工企業的納稅管理必須遵循獨特的規定,尤其是營業稅計算時營業額的確定比較復雜,若不加以管理,則存在擴大應稅營業額的風險,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根據新《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在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的扣除上,《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取得的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該項目金額不得扣除。”也就是說,工程總承包人應當以分包人提供的發票作為營業額扣除的依據,不能提供發票或提供的發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額應當組成總承包人的營業稅計稅依據,并且總承包人應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總承包人全額繳納營業稅后,并不能抵銷分包人的應納稅款,分包人仍應按營業稅法規定,就其提供建筑業應稅勞務所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依據繳納營業稅。二是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價款不征收營業稅,這實際上是一條稅收優惠政策,應合理加以利用。然而按照施工企業傳統的核算方法,一般將安裝工程作業所安裝的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營業額包括設備價款。這樣,由于建設方提供的機器設備包含在施工合同的產值中,便擴大了計稅營業額。三是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的納稅人,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計稅依據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要注意有甲供材料條款的施工合同,其情況比較復雜。因甲方所供材料價格往往高于施工企業專業、批量自購的材料價格,這樣便無形中擴大了營業稅的計稅營業額;同時對實際價格高于合同單價的甲供材料,施工企業往往只向建設方進行材料價差的索賠,而忽視了由于甲供材價差所額外承擔的稅費,從而無形中增加了額外的稅負。
(二)建筑施工企業所得稅方面
1.工程成本未能配比列支,應稅所得額提前確認,加重了納稅負擔。例如,對于跨年度的長期勞務,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一般是 12 月31 日),勞務的收入可以可靠估計的,應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勞務收入和成本,以此辦法確認的會計利潤是符合實際的。稅法對長期勞務收入的確認,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基本相符;但對相應成本的確認,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有所差異。稅法強調的是合法性、真實性原則,對未能及時取得正式發票的工程成本,不能予以結轉,因此,造成了稅法上的成本與收入不配比,致使企業提前反映利潤,從而提前繳納所得稅。顯然,這既增加了企業的稅負,又減少了企業的現金流。
2.收入確認方法不一,成本列支暫估入賬與稅法不一致。施工企業根據會計制度將長期勞務分期確認收入和成本,且往往存在暫估成本的做法,即按工程預計總成本與完工百分比的乘積記入當期“工程結算成本”科目。這樣做顯然不符合稅法規定。許多施工企業采取不同的收入確認方法,或分期確認、或視同完成合同法確認。但對于建設單位中途要求開具發票進行結算的,只能在開具發票時確認收入,工程成本也只能在未取得正式發票的情況下進行結轉。
3.成本票據難以規范,工程核算不夠健全,存在稅收管理問題。根據施工企業業務的特點,許多企業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實行“項目經理”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的特點是:企業與項目經理(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以工程結算價款扣除一定的管理費、稅金、利潤等款項作為承包標的額;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員配備、材料、設備購置等一切工程支出概由承包方負責。然而,由于承包方對工程成本的確認不夠規范,工程票證、單據的取得較為隨意,虛假代開等不規范發票隨時流入企業,且工程的各項賬面成本支出也與預算書、實際發生數相差甚遠。
4.取得的發票不合法不合規。發票內容填寫不完整、內容涂改及字跡潦草,特別是開具的發票不填寫日期,常常造成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難以確認,導致滯后納稅申報、占壓稅款等問題。此外,施工企業還普遍存在以下問題:①一部分原材料購入時無法取得發票。由于大部分原材料如沙、石、土等購入時大都無法取得發票,企業千方百計以其他方式來彌補,如采取虛列工資表或用其他發票替代。②低稅負發票取代高稅負發票。企業為降低稅負,往往以容易取得的低稅負發票替代較高稅負的發票,造成成本項目串混。③隨意使用不同版本(限額)的發票,在未界定發票使用范圍的情況下,有的企業開具幾百元乃至幾十元金額也使用萬元版甚至是百萬元版的發票,有些企業往往在這方面做文章,常常給企業納稅管理帶來不少難題。④假發票問題嚴重。從納稅管理角度看,假發票是屬非法憑證的一種,在征收企業所得稅時要予以剔除,補征企業所得稅并處罰款,還可能按發票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三)施工企業其他涉稅管理問題
1.有些施工企業為減少營業稅額,往往盡量簽訂分包合同,這樣會增加印花稅稅額。
2.有的企業為降低勞務分包所占總分包的比例或勞務分包方無法提供有效票據,采取支付工資的方式支付勞務費,這樣會使代扣個人所得稅產生逃稅的風險,甚至會被勞動保障部門要求補繳勞動保險金等。
二、建筑施工企業加強稅收管理的措施
(一)將高納稅義務轉化為低納稅義務
當同一經濟行為可以采用多種方案實施時,納稅人應盡量避開高稅負的方案,將高納稅義務轉化為低納稅義務,以獲得節稅收益。《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①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可見,對于生產建筑材料并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單位,一定要將銷售額和應稅勞務額分開核算,以減少應納增值稅額。
(二)加強合同管理
與工程相關的各項業務應與建設方簽訂建筑施工合同,避免單獨簽訂服務合同,如合營、聯營工程,對這些業務,施工企業應明確地與建設方簽訂建設施工合同,將有關租賃業務的內容包含到這些分包合同中,避免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施工用的各種設備的租賃盡量簽訂機械分包、勞務分包或專業分包合同,避免按“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三)盡量減少納稅營業額
(1)企業在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時,應盡量不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可由建設單位提供機器設備,施工企業只負責安裝,取得的只是安裝費收入,使其營業額中不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2)為避免材料價格及材料價差所帶來的超額稅負,應盡量減少甲供材金額或在合同中約定超額稅負的索賠條款,減少不必要的納稅負擔。(3)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需要注意的是,選擇訂立合同的分包企業,必須擁有施工資質,否則,總承包人不能取得完稅證明,也就不能按余額納稅,反而增加了納稅支出。
(四)延期繳納稅款
企業現金流若出現短缺,可懇請主管稅務機關同意,暫時延緩納稅,這樣,就可以通過延期納稅把現金留在企業用于周轉和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稅負的邊際稅率,獲得延期納稅收益。(1)在建筑安裝勞務收入的確認上,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對跨年度的長期勞務可以分期確定。既然是“可以”,就存在選擇的空間“,分期確認”與“勞務完工時確認”兩者均未脫離稅法。因此,企業期末對長期勞務合同收入的確定,可在會計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在工程勞務的收入不能可靠估計(尤其是合同的總收入和總成本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在稅務機關尚未確定具體預繳辦法時,宜在勞務合同完成時確認收入的實現。(2)會計上,對于施工企業為確認勞務收入而配比預估的工程成本的做法,稅法上認為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對跨年度工程,在工程未完工結算前,為避免會計核算中出現預估成本,應盡量在勞務合同完成時確認收入。(3)平時零星承接的施工項目,承建部門向建設單位預收或收取工程款時,應盡量開具收款收據,最后決算時再換開建筑安裝業發票,以延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五)規范成本核算
營業稅中分包額的扣除和所得稅中成本的認可都需要以有效的財務會計資料為依據,尤其是要有合法票據,因此施工企業特別要把握好發票的合法性問題,對取得的大額發票、外地發票和因污損、褶皺、揉搓等原因無法辨認的發票,尤其要認真審核,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涉稅糾紛。企業在日常采購原材料時,材料的采購地要與發票的開具地一致,且要與購銷合同中的原材料品種、價款等項目相符,對于大額發票的價款支付要盡可能采取轉賬支付方式結算貨款,以便充分證明企業在取得發票上的真實、合法。
總之,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復雜的工作,需要領導重視,需要企業各個業務部分的配合和支持。財務管理人員應當不斷學習新知識,在業務實踐中不斷總結提高。
參考文獻:
在2012年7月的一次鎮黨委、政府聯席會議上,鎮領導形成了共識。“白條入賬容易造成村集體虛假支出,擾亂財經秩序,逃避財務監督,又容易滋生經濟違紀違法行為,也容易激發干群矛盾、影響社會穩定。”鎮長潘雙林說。
為解決上述問題,呂四港鎮從2012年8月開始,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對全鎮村級集體財務白條進行專項整治,并建立了制度健全、管理民主、監督有效、基礎規范、群眾滿意的村集體財務規范化管理長效機制。
一是健全制度。要求各村在原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完善并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所有費用開支必須取得合法正規的支出憑證,發生購物或工程、勞務支出需有銷貨或提供勞務單位的稅務正式發票,確實無法取得正規發票的零星支出(300元以下),使用統一印制的支出報銷憑證。每張支出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其他白條一律不得入賬。村級雜工支出一律實行打卡發放。從2012年9月開始,3000元以上的發票,要求通過電子掃描儀掃描,記錄到農村財務信息化系統中。
二是科學處理。對2012年1-8月發生的白條,逐項登記,詳細說明情況,拿出整改意見,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村民監督;對2012年9月之后發生的白條,采取零容忍辦法,發現一張查處一張,根據《南通市違反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定行為問責暫行辦法》,報市紀委農村紀檢監察工作二室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稅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說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條 借款管理規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 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 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 借款銷賬規定:(1) 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 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二) 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復核→總經理審批。
(三) 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 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三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 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 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 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 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四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并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準后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復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職 務
交通工具
住宿標準
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
火車硬臥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
火車硬臥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
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 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 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 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 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 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三) 報銷流程
1. 出差申請:擬出差人員首先填寫《出差申請表》,詳細注明出差地點、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預計差旅費用項目等,出差申請單由總經理批準。
2. 借支差旅費:出差人員將審批過的《出差申請表》交財務部,按借款管理規定辦理借款手續,出納按規定支付所借款項。
3. 購票: 出差人員持審批過的出差申請復印件,到行政部訂票(原則上機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書面說明情況,經審批人簽字后報財務備案)。
4. 返回報銷: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用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審核簽字,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
第六條 電話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1. 移動通訊費: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具體標準見行政部相關管理制度規定。
2.固定電話費: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必須的固定電話,并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不鼓勵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私人電話。
(二)報銷流程
1、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將本月員工手機費執行標準(含特批執行標準)交財務部。
2、 財務部通知員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話費標準將發票交財務部集中辦理報銷手續。
3、 財務部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的審批程序集中辦理員工手機費報批手續。
4、 員工到財務部出納處簽字領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電話費由行政部指定專人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及報銷流程辦理報銷手續,若遇電話費異常變動情況應到電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示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交通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 報銷流程
1. 員工整理交通車票(含因公公交車票),在車票背面簽經辦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車人員簽字確認,按規定填好《交通費報銷單》。
2. 審批: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審批。
3. 員工持審批后的報銷單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二條 辦公費、低值易耗品等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規定: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此類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集中購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二)報銷流程
1.購置申請: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報批。
2.報銷程序: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出入庫單),按日常費用審批程序報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3.費用歸集:財務部按月根據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門領用金額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庫存用品作為公共費用,待實際領用時分攤。
第十三條 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及其他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費用標準
1. 招待費:為了規范招待費的支出,大額招待費應事前征得總經理的同意。
2. 培訓費:為了便于公司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此費用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培訓需求應及時報送人力資源。人力資源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批。
3. 資料費:在保證滿足需要的前提下,盡量節約成本,注意資源共享。各部門在購買資料前必須先填寫《資料申請表》,在報銷前必須到行政部資料管理人員處進行登記(資料管理人員在資料發票背面簽字)。
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據實支付。
( 二)報銷流程:
1. 招待費由經辦人按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及一般流程辦理報銷手續。
2.培訓費由人力資源部人員根據審批程序及報銷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3.資料費在報銷前需辦理資料登記手續,按審批程序審批后的報銷單及申請表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4.其他費用報銷參照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辦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條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資、臨時工資、社會保險及各項福利等,此類費用按照資金支出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資源部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轉交財務部;(2)總經理提供職工月度獎金分配表;(3)財務部根據獎金表及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4)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5)每月25日由財務部通過銀行形式支付工資;(6)每月末之前員工到財務部領工資條并與工資卡內資金進行核實。
(二)臨時工資支付流程同工資支付流程。
(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資源部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支付標準交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財務處理;(2)住房公積金由人力資源部按工薪審批程序申請轉帳支票支付;社會保險金由財務部協助人力資源辦理銀行托收手續,財務部收到銀行托收單據應交人力資源部專人簽字確認,若有差異應查明原因并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四)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審批后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進行財務復核→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部分 專項支出財務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條 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咨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第十七條 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報銷財務制度及流程。
(一) 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并報批。
(二) 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準生效的購置申請。
(三) 結賬報銷:
(1)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后,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并附出入庫單);
(2)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八條 其他專項支出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范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咨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二) 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后報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審批。
(三) 財務報銷流程
1.審批后的報告文件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
2.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前由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核,合同應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經辦人整理發票等資料并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范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2)按審批程序審批: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 財務復核 →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根據審批后的報銷單金額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第六部分 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九條 為了協調公司對內、對外的業務工作安排,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財務報銷:公司財務部每周四為財務報銷日。若當月的最后一個報銷日在該月的28日以后,為了便于財務部集中時間月末結賬,該報銷日停止財務報銷。
2.借支及其他業務的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廣西華銀鋁業有限公司由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五礦鋁業有限公司、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按34%、33%、33%的股比共同出資建設。2008年6月18日實現160萬噸產能全面投產即達產的建設目標,一期工程規模為年產氧化鋁160萬噸、靜態投資為85億元,是集礦山開采、氧化鋁生產于一體的現代大型鋁工業企業。2010年通過提質降耗技改,氧化鋁產能達到200萬噸,把廣西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對做大做強中國鋁產業、拉長鋁深加工產業鏈,加快百色革命老區脫貧致富的步伐,推動廣西社會經濟的發展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為保證發票的取得、相關審核及傳遞程序的正確、及時與安全,預防發票的取得、傳遞不符合規定,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發票的取得
1.發票取得的條件。以物資采購、產品銷售、提供或接受勞務真實交易為基礎。
2.發票取得的種類。按業務類別及開票條件,發票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17%、(維修類3%)增值稅)、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稅)、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不可以抵扣稅);運輸發票(有開票條件或沒有開票條件到地方稅務局開據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可以抵扣7%的稅);其他服務及娛樂等方面的發票不可以抵扣稅。取得發票的種類需要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3.發票取得的時間: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
二、發票取得時正確性的審核。發票中相關要素的審核,發票要素必須字跡清楚、不得涂改、項目齊全
1.增值稅專用發票(采購、銷售、維修)。
(1)開票日期:是否在合同、協議中規定的期間內。
(2)購貨、銷貨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賬號等信息是否正確(與企業的三證是否核對一致)。
(3)貨物或應稅勞務、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稅率是否與合同規定的核對一致。金額、稅額、合計數計算是否準確,大小寫書寫是否正確。
(4)蓋章:必須有銷貨(提供勞務)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5)開票人、復核人、收款人:必須簽字或蓋章,機子打印的要把名字打印上去。
2.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采購、產品銷售、礦石運輸)。該發票的開據條件:稅務局規定有開票條件的,由承運公司自己開據;沒有開票條件的(在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沒有運輸項目的、或其他不具備開票條件的)到當地稅務局代開。相關要素如下:
(1)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是指支付運輸費用的單位及其稅務登記號,在稅務登記號前需寫上“+”號,表示可以抵扣稅。
(2)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指具有貨物所有權的單位及其納稅人識別號,其稅務登記號前不能有“+”號。
(3)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是指負責承運物資的單位,一般是第三方的物流公司。
(4)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一般是承運公司所在地方稅務局。
(5)運輸項目及金額欄: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單位運價、計費里程、金額需核對正確。
(6)蓋章:承運人蓋章處需要蓋承運人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如果是稅務局代開的,還需要蓋本承運公司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7)開票人:必須簽字或蓋章,機子打印的要把名字打印上去。
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及運費的抵扣規定
1.發票必須是以真實交易為基礎,開票單位必須合法。
(1)發票的開據單位必須是簽合同的對方,最好不是對方的聯營單位,或者間接關系的第三方。以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運輸發票時在已盡到相關法規所規定的注意義務,但對于在其他環節存在“虛假”的情況不知情也不可能知情而承擔增值稅已抵扣后又被追繳情況的發生。
(2)失控發票:是指防偽稅控企業丟失被盜金稅卡中未開具的發票或丟失空白專用發票、以及被列為非正常戶(含走逃戶)的防偽稅控企業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發票
(3)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要確定提供貨物、勞務的單位、開據發票的單位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運輸發票)或失控發票的情況。預防對方提供虛開、失控發票的措施:對方三證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年檢;通過向其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了解,得到關于該單位依法經營的證明;同時向對方索取其經營范圍,開票范圍、限額等資料。
(4)如果接收到的發票是對方虛開的稅務局已抵扣的情況:相關經濟法規定,稅務局對已抵扣的稅款向抵扣方進行追繳。由于接收票據方(稅款抵扣方)在已盡到相關法規所規定的注意義務,但對于在其他環節存在“虛假”的情況不知情也不可能知情,即票據善意接收人,針對該情況,國家稅務局作如下規定:購貨方能夠重新從銷售方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出的合法、有效專用發票的,或者取得手工開出的合法、有效專用發票且取得了銷售方所在地稅務機關已經或者正在依法對銷售方虛開專用發票行為進行查處證明的,購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應依法準予抵扣進項稅款。
2.增值稅認證、抵扣時間及規定:
(1)時間:自開票時間起180天內有效。當月到稅務局認證的必須當月抵扣。
(2)票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運輸發票。有三聯:發票聯(購貨方記賬憑證)、抵扣聯(到稅務局抵扣)和記賬聯(銷售方記賬憑證)。抵扣聯要保持票面整潔,否則稅務局不允許抵扣。
四、發票的審核、傳遞規定
1.采購部門的業務采購科室:按規定取得發票后,以合同或協議、公司三證件為主要依據,對票據的各要素進行審核,發現有誤或不符合規定的,退回對方重開;如果涉及虛開等違法行為的,按相關程序或規定把違法票據提交司法部門。對審核后符合規定的發票傳遞給市場科。時間要求:自收到票據后2天內審核完成。要有記錄(接收及移交時間、內容,數量、相關人)。
2.采購部門的市場科:在接到業務采購科室的票據后,以合同或協議、公司三證件為主要依據,對發票及其他單據的各要素進行復核。發現有誤或不符合規定的,退回業務科室;如果涉及虛開等違法行為的,按上述1處理。對復核后符合規定的發票、單據傳遞給部門領導。時間要求:自收到票據后半天內復核完成。要有記錄。
3.采購部門領導:部門領導對市場科送來的發票及單據進行審批,審批完成后,由市場科返回業務采購科室(在半小時內)。在返回業務科室之前,市場科要把業務科室傳遞來的票據數量與將要返回業務科室的票據數量進行核對,檢查是否有遺漏的,如果有遺漏的,可以查出原因,及時解決問題。要有記錄。
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后下發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1)111號)。《實施辦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簡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第二章第八條中對“應稅服務”做了具體解釋:“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資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其中,“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一、“營改增”對勘察設計企業的影響
(一)稅改后,小規模納稅人設計企業稅負減少明顯
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影響:500萬元以下的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和設計事務所為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當期應稅服務銷售額(不含稅)和3%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原來的營業稅稅率為5%,稅率下降40%,稅收基數減小(營業稅是價內稅,增值稅為價外稅),增值稅比營業稅少交相應城建教育等附加費也減少,按照設計收入200萬元成本費用150萬元的事務所為例:應納營業稅為200*5%=10萬元,城建教育等附加費(按營業稅10%)10*0.10=1萬元,所得稅為(200-150-10-1)*25%=9.75萬元,總稅負為(10+1+9.75)/200=10.38%.改征增值稅后,應交增值稅為(200/1+3%)*3%=5.83萬元,城建教育等附加費(按營業稅10%)5.83*0.1=0.58萬元,所得稅為[(200/1+3%)-150-0.58)]*25%=10.89萬元,總稅負為(5.83+0.58+1.89)/200=8.65%,下降了(10.38-8.65)/10.38=20.12%,充分享受到了稅改的好處。
(二)一般納稅人設計企業稅負不減反增
但從勘察設計行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勘察設計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負不減反增。增值稅稅制設計的特點,是就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增加值(人工成本和利潤)部分繳納稅金,增加值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稅收負擔。由于勘察設計行業是增加值較高的企業,所以就勘察設計行業增值稅的繳納情況來看,但是對比原有營業稅的繳納,稅負反而稍有上升。
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
1.稅率提升造成稅負增加。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即當期銷售額*稅率6%)-當期進項稅額。在試點地區的名義稅率由5%上升至6%的情況下,實際銷項稅率由5%上升至5.66%,導致稅負上升。
2.進項稅抵扣不足。可以抵扣的分包成本在繳納營業稅時可以執行差額納稅政策,因而對稅負的降低幾乎未發揮作用。成本項目中的人工成本不可以抵扣進項稅,所占比重較高,達到55%左右,造成進項稅抵扣不足。這也是造成稅負上升的一個主要原因。
3.上升的稅負無法轉移。據統計,業主中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在15%,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在85%,可見目前的業主單位主要經營非增值稅業務,導致無法將增加的稅收負擔轉移到下游企業。
此外,由于勘察設計行業在一年中收費的不均衡性,尤其集中在歲末年初末。所以,從全年來看,稅改工作對勘察設計行業的影響還有待進一步考察。
(三)“營改增”對收入確認方式和時點產生一定影響
營業稅與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均為提供應稅勞務、服務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根據實際了解,“營改增”對收入確認方式和時點總體影響不大,但也有三點影響值得關注:
1.收入指標下降。由于增值稅為價外稅,在確認收入時需要價稅分離,收入指標會有所下降。經測算,下降比為5.66%。收入指標的降低將會影響試點地區和非試點地區以收入指標為評價標準的行業排名。
2.預付款提前納稅。如果業主議價能力較強,要求提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設計單位就必須將預付款納入銷項稅額繳納增值稅。一般情況下,業務會要求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且付款的期限未知。
3.實際收入減少。“營改增”試點之后,應稅服務理論上應當提價至包含增值稅銷項稅額才與試點前的成本相對應,但是由于“營改增”只在部分地區開展,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無法進行抵扣。在大部分情況下,勘察設計企業對業主的議價能力幾乎為零,自行承擔該部分稅負,在成本未能同步減少的情況下,實際收入下降。
(四)“營改增”對合同簽訂產生的影響
“營改增”對合同簽訂影響不大,但有點值得重視:
業務單位的選擇。選擇業務單位時,應優先考慮稅改地區單位。稅改地區的單位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可以合理降低企業稅負。這里指的業務單位不能包含勘察設計的分包,因為勘察設計的分包可以實行差額征收的政策。這里的業務單位只能是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有形資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五)“營改增”對發票管理產生的影響
增值稅專用發票在保管、開具、作廢、紅字沖銷、認證、抵扣等環節的要求更為嚴格。因此,發票管理就成為此次稅改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一環。下面分別從銷項稅和進項稅兩個方面就“營改增”對發票管理產生的影響進行說明:
1.對銷項稅發票管理的影響
(1)對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開票信息一定要齊全、準確,以免出現由于信息錯誤而出現的作廢和紅字沖銷。可以要求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業主提供其一般納稅人登記證等證件,這樣既可以規范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又可以降低發票管理的工作量和相應的稅務風險。
(2)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期限為180天,需要提醒業務部門及時將發票提交業主予以認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退票。
(3)嚴格執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作廢和紅字沖銷等方面的管理規定,不符合作廢條件的退票要履行紅字沖銷手續。
(4)將增值稅發票提交業主時,需要履行簽字手續來證明發票的交接。如果財務部門與業務部門、業務部門與業主沒有發票交接過程和明晰的交接清單,一旦發生發票丟失的情況,責任將無法認定。
2.對進項稅發票管理的影響
(1)明確應取得增值稅發票的范圍,能得盡得。
(2)應繳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業務要單獨核算,不能抵扣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3)設置專人管理進項稅票的認證和抵扣工作。
(4)除非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否則必須在發票認證期限(18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二、“營改增”的問題與對策
(一)在增值稅實際抵扣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
勘察設計行業可以抵扣進項稅的支出項目大體包括:采購固定資產(不包含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無形資產、辦公家具等,支付曬圖費、效果圖制作費、資料費、圖書費、租車費、招投標服務費、勞保用品費、辦公用品費、修理費、汽油費、水電費、審計費、評估費、運輸費、勘察費、分包設計費、技術服務費、技術咨詢費等。
以下三方面的問題值得關注:
1.對方單位若是小規模納稅人或者一般納稅人的分公司,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必須通過稅務局或者總部代開。然而,一旦對方單位較為強勢,拒絕開具專用發票,就會造成稅負損失。遇到應該開具但實際不能夠開具專用發票的企業或相關業務,需要在合同有關金額的談判環節注意稅款損失的挽回。
2.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旦通過認證就無法修改。認證后發現金額、單位錯誤等,則會造成抵扣數額偏低甚至無法抵扣的稅負損失。認證之前須仔細核對票面信息,杜絕出現有瑕疵的進項稅票通過認證的事情發生。
3.不是取得的所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進行抵扣,一旦在抵扣過程中出現錯誤,將不可避免面臨重大稅務風險。如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業務招待用煙酒、用于職工福利、非正常損失、接受的旅客服務、購入的應征消費稅的汽車等。
(二)稅收減免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
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剩余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享受增值稅的優惠。勘察設計單位的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設計分包的差額納稅事項,稅制改革實行抵額或者抵稅的做法。二是向境外單位提供的設計服務實行增值稅零稅率。三是一是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方面繼續執行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但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應稅服務免交增值稅。但是,如果客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旦開具,免稅政策將不適用。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2第一條第(三)項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該規定要求試點單位在簽訂設計分包合同時明確區別“直接抵稅”還是“直接抵額”。
(三)其它有待政策支持的一些問題
1.鑒于勘察設計行業的特點,其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較大,是否可以考慮人工成本的進項稅抵扣。這樣做,可以降低行業稅負,增強企業的發展潛力。
2.差額納稅的范圍。按照文件精神,對勘察設計單位將承擔的勘察設計勞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設計總包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勘察設計單位或個人的勘察設計費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在實際操作中,支付個人的勘察設計費往往都是通過支付工資形式解決,很少有個人勘察設計勞務給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營業稅發票。
3.對于確認應納稅義務的時點存在疑慮。按照增值稅管理規定,納稅義務人在取得索取銷售憑據的當天為納稅義務時間,索取銷售憑據的當天是指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在實際操作中,勘察設計企業按照該原則確認應納稅時間存在一定的困難,如果按照此原則確認收入、確認應納稅時間,記錄應收款,會造成應收款回款時間較長或者長期掛賬的現象,降低應收款的質量和可收回性,增加壞賬風險。
4.上海地區出臺了《關于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滬財稅[2012]5號文件,對稅負增加企業給予了財政補貼,按月由財政返還企業,以減輕企業負擔。但其他地區尚未出臺相關政策。
三、關于營改增的建議
企業做好“營改增”的配合工作,應該做好以下工作:
(一)、領導重視 企業的領導層需要關注“營改增”對企業經營方針產生的影響。由于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原理不同,要想做好稅改的總體部署,需要企業通過對整個業務鏈條的逐一梳理,來再次檢查企業的利潤增長點和利潤空間。
(二)、部門協同 當期繳納的增值稅離不開銷項稅的計算和進項稅的抵扣。可見,增值稅稅負的高低不是財務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需要生產單位、經營合同部、物資管理部的配合、理解和支持。
(三)、加強培訓 培訓要注意不同層次對培訓的不同需求:公司領導關注的是稅改的背景、目的、納稅原理等宏觀方面的政策變化;業務人員關注的是發票的開具、取得;財務人員更關心稅改對財務核算、報稅、存檔、發票流轉程序的影響。做好稅改培訓工作,需要有目地的培訓,才能實現宣傳培訓的初衷。
(四)、建章建制 企業可以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專票管理辦法,將發票的開具、作廢、紅字沖銷、傳遞、審核、認證、抵扣、存檔等環節,通過制度予以規范。
(五)、檢查進項 對于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應徹查企業的成本,分析并列舉可以抵扣的項目,并告知生產單位、經營合同部和物資管理部門。對于某些取得進項稅發票有困難的業務,如:書籍、議整費、水電費,應提前與合作方溝通,完善發票取得工作。
(六)、規范核算 由于銷項稅的計算和進項稅的抵扣終究要匯集到財務核算上,所以在稅改之前,要根據增值稅核算原則,設置一套適合企業的稅金核算體系。增值稅核算的原則是按照不同稅率分清應稅和非應稅項目的核算原則。
(七)、查遺補漏 稅改工作會涉及到企業的方方面面,難免百密一疏。稅改初期需要通過各種渠道,做好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收集、反饋工作,進一步完善稅改工作流程。(作者單位:中鐵隧道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4. 015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14-0028-03
隨著經濟的發展,項目財務需要的不再是會劃賬的會計,而是需要以專業化的團隊形式進行財務管理,較好地展開項目投資控制、稅收籌劃、政策性資金申請、資金風險管控、建設過程核算、竣工決算移交等一系列專業化的工作。關于基建財務管理財政部雖然已頒發了財建[2002]39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一系列制度和辦法,并且不斷完善。主要結合某企業煤制烯烴項目的投資核算談幾點看法。
1 項目財務的前期總體策劃是整個項目核算及財務管理的基石
項目總體策劃旨在項目建設前期階段,確定項目的執行策略和原則,是指導項目前期、定義階段工作及編制項目建設總體統籌控制計劃和專項計劃的基礎和綱領。它對整個項目建設時期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具有指導作用。基礎打好了,以后的工作才會平穩有序地進行。財務方面的總體策劃主要包括:①項目財務管理目標;②部門機構設置人員的配備;③人員的職責;④核算賬套建立;⑤概算管理;⑥資產清單;⑦資金管理;⑧稅收管理;⑨資產管理;⑩其他費用管理;■招標及合同文本會審;■竣工決算及資產交付財務管理等。如果這12個方面的策劃在某個或某幾個方面出現瑕疵,對日后工作的開展將帶來很大阻力。例如,筆者參與的煤制烯烴項目就比較典型,該項目的設計屬于全球最大、世界首創,因此并無先例可循,項目財務前期的總體策劃亦雖然涵蓋了上述12個方面,但該策劃并不能全部參照國內一般化工工程項目策劃的成熟做法。所以整個項目核算下來,讓筆者感觸頗深的是前期的策劃越詳盡,工作越好開展。沒有詳盡的策劃,不僅將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而且會導致管理效率的明顯下降。
2 以概算分解為引導,充分發揮概算對成本控制和資金運轉的主導作用
(1)財務人員應當參與審查概算的構成,配合工程造價、費控、工程技術以及生產等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之初就根據概算內容進行概算分解,編制概算分解情況表。工程造價人員負責對總概算的內容進行分解;費控人員負責各個合同的分項報價工作清單與概算的分解內容對應,保證合同簽訂內容的可追溯性;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將分解的合同內容與每個固定資產相對應。在項目開工建設后,上述相關人員應根據后續的詳細設計(施工圖預算)或者初步設計調整情況及時更新概算分解清單,并將概算分解清單作為核算投資進度的基本依據與控制項目成本的重要標準,在項目基建財務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
(2)確定財務費用在概算中的額度。財務人員應當首先將自身的責任成本控制在概算以內。
(3)項目管理部門按照概算口徑對其他費用編制概算,項目財務部門負責對經過項目管理部確認后的其他費用進行支付,項目財務部門負責按月統計并與概算對比,對超出費用控制指標及時進行預警。
(4)實踐中,有些基建項目的財務部門對工程概預算了解還不夠深入,不能在編制詳細項目預算的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進而無法充分發揮預算管理在成本控制和資金運轉的應有作用。
3 投資核算是在項目執行階段進行的,對竣工決算能否順利完成起關鍵性作用
項目財務部門應當通過立項前籌劃,建設過程中不斷改進核算體系,完善竣工移交程序,建立以概算為主線、合同為基礎、財務為中心涵蓋整個基建過程的基建管理信息系統;通過“費控-財務-物資”三位一體的數據關聯,加強在建工程的過程資料管理,滿足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隨時收集竣工決算信息與資料的需求;通過隨時歸集對比分析概算與實際投資完成,對項目建設成本及形成資產做出準確預測,為工程竣工決算及滿足生產分公司資產管理的資產移交奠定良好的基礎。具體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在項目的基礎設計或初步設計完成后,相關部門應根據《項目設備和材料劃分管理規定》按項目裝置單元及設備類別提供設備清單。財務人員清晰地熟悉整個項目的每一個資產,為在核算過程中的資產歸集,以及判斷稅金能否抵扣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2)參與審查概算的構成,確定財務費用在概算中的額度。配合工程造價、費控、工程技術等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之初就根據概算內容進行概算分解,編制概算分解情況表。比如:當前煤制烯烴項目的管理模式有EPC、E+P+C、EPCM 三種,在核算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合同、概算內容及合同付款的管理規定進行預付款,進度款,尾款和質保金的審核支付。財務人員應認真研讀工程承包合同,杜絕對合同條款一知半解。財務人員應詳細了解每一個合同的付款環節,并且按照清單進行費用歸集,即要保證每一筆資金準確無誤地流出企業,又要保證項目避免擔負賠償等經濟責任。
(3)項目建設期間項目財務部門應當與項目管理部、商務部、采購部、施工部等部門及各項目組密切配合,針對核算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制定一系列詳細嚴密的管理控制流程,并形成一套獨特的項目核算體系,以便較好地處理相關問題。諸如:EPC總承包商和分包商承包、EPCM承包、E+P+C建設模式等各建設模式的投資核算,國內設備物資采購、國外進口設備及專利技術的核算,各項保護性協議代扣代付款項的核算,成功地將概算內容核算轉化為可交付的實體資產。
(4)把資產移交工作貫穿于整個項目核算過程的始終,一類費用在核算過程中就分解到每一個資產上,核算完畢一類費用歸結完畢,二三類費用中能直接歸集到裝置單元的先進行分配,余下的再進行一次性分攤。這樣整個實物資產的價值就形成了,為下一步資產移交、竣工決算節約了時間。
(5)合同中如果存在具有爭議性的問題應盡快明確。盡管基建承包或采購合同在簽訂時各方都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審檢,但實踐中發現有些合同條款仍然是不完備的。由于執行階段項目核算的精細化,因合同條款疏漏或界定不清晰的問題可能影響到各方結算。因此,財務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盡快明確這類問題。例如隨機備件和2年期備件如在合同中未明確,將直接影響到資產的價值和資產交付。
(6)縮小工程投資的實際賬面進度與工程形象進度的差距。在顯示工作中工程投資的實際賬面進度與工程形象進度的差距過大,所以財務提供的財務分析就會滯后,這對領導決策產生很大的影響,同時對財務部門的風險控制管理也極為不利。實踐中的做法是在項目執行階段,財務部門應督促承包商及時提供發票,及時結算工程款。對于承包商未提供發票的, 財務人員可以根據工程進度審批表暫估入賬以便縮小工程實際賬面進度與形象進度的差距。
(7)建立健全臺賬,包括合同臺賬(分建安合同臺賬、設備材料合同臺賬、服務合同臺賬)、稅務臺賬、代扣代繳款臺賬等臺賬記錄,臺賬要根據不同的承包商,不同的合同號來設置,其主要包括:承包商的名稱、合同號、合同金額以及結算金額,付款金額來進行設置,特別是國外合同,涉及外幣問題,在現實核算過程中是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因此結算金額和付款金額都要標注外幣金額。這樣我們對于投資的掌控和付款情況一目了然。并對尾款的結算起到關鍵性作用,實踐中,我們注意到各部門的合同臺賬格式還不盡相同,這不利于合同臺賬管理,應當予以規范。
4 合同及招標文件的會審管理
基建項目的合同與招標文件數量和種類繁多,做好合同的會審管理工作對減少項目法律風險、財務風險、管理風險都至關重要。所有經濟合同應當明確付款條件的具體要求而且簽訂的經濟合同應有財務人員參與。財務人員的工作應當重點關注付款條款、保證金條款、付款期限條款以及可能面臨項目損失的條款的嚴密性。
例如:針對某企業煤制烯烴項目的所有合同、訂單的會審工作,財務人員的工作重點是審核付款條款的嚴密性,以保證項目合法權益。在會審過程中,工程(材料、設備)預付款條款,必須要有銀行保函來保證;在合同會審中嚴把稅收籌劃這一關,在會審中關注設備、設備安裝材料及承包商、供應商所在地區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情況,對設計、技術服務等要求承包商開具增值稅發票,進行增值稅抵扣,節約投資。
5 財務人員培訓管理
基建財務的核算和管理與生產財務的核算和管理截然不同。基建財務工作要求的不只是懂得財務管理程序劃劃賬,還應當懂得每個工程、每個裝置、裝置下的每個單元、每個單元下的每個資產,以及材料和設備的判斷,建筑物,構筑物以及設備是否安裝在建筑物和構筑物上面。現階段很多基建項目的財務人員嚴重短缺,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總體能力不高。以某企業煤制烯烴項目為例,該項目目前是國內最大煤化工項目,基建核算業務量大,項目獨特又無先例可循。對于此類基建項目,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顯得尤為重要。我們不僅需要財務人員熟悉掌握相關會計準則、財稅法規,也需要財務人員盡可能多了解些非專業知識(包括工程造價、費控、工程技術等等)。同時也應當鼓勵財務人員主動進入現場熟悉相關資產,熟知哪些是建筑物、構筑物以及設備是否真實的安裝在建筑物和構筑物上面,這樣不單為形成資產和稅收籌劃提供了可靠的依據,也有利于財務人員準確核算項目成本。
6 稅收籌劃管理
項目財務部門應積極開展稅務籌劃工作,研讀國家稅務政策,固定資產進項稅對于項目建設影響較大,項目財務人員應認真研究,深入分析,結合地方稅務實務的具體特點進行詳細的稅務籌劃,加強稅務管理、優惠政策應享必享。通過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籌劃,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優惠籌劃等稅務籌劃工作節約投資。
(1)根據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做好設備及設備安裝材料進項增值稅稅額抵扣工作,使進項稅額的抵扣成為最大化。
(2)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規定及國家進口設備關稅,增值稅免稅目錄,參與進口增值稅、關稅的減免工作。
(3)負責代扣代繳承包商稅金的工作,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代扣代繳手續費返還至項目財務賬戶管理核算。
(4)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對直接或間接采購的可抵扣的固定資產及設備盡可能取得增值稅發票,對各供應商提供的增值稅發票的合規及時性提出嚴格要求,確保可抵扣的進項稅進行抵扣,降低稅負;通過規范EPC、EPCM、E+P+C合同文本,取得符合稅法規定的與業務事項相匹配的發票,規避項目建設的稅務風險。
(5)基建項目的稅收可籌劃領域雖然并不寬泛,但可籌劃方法并不單一。除了對流轉稅、所得稅等稅額的籌劃,企業還可以考慮利用財稅政策中有關稅種的納稅期限、納稅地點來合理延緩納稅、降低綜合稅率。
此外,稅收籌劃工作要求財務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并對財稅政策的達到相當熟悉和準確把握的程度,這對基建項目核算提出了較高要求。當企業基建項目的財務人員籌劃能力無法勝任、時間或精力受限時,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稅款節約的好處,企業可以考慮聘請相關專業機構來協助企業開展這項工作。
7 保函管理
財務部門應當建立銀行保函臺賬對各種銀行保函進行單獨管理,適時監督保函到期日,對將要到期的保函,最好提前一個月通知商務部或采購部進行替換新保函,以保證項目合法權益,減少財務風險。
8 竣工決算管理
以批復概算,資產清單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為指引,將資產移交竣工決算作為基建期間財務核算的最終目標,在核算過程中將一類費用形成資產,整合賬務資料進行竣工決算。
(1)協調費用結算部門出具各合同的結算書,確認結算金額。實踐中,我們發現有些結算書中對HSE罰款等事項是否已在最終結算額內扣減未明確規定,不能事先明確導致的后果將造成施工單位開票金額與結算額不一致,從而給核算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財務部門有必要協調費用結算部門確認結算金額并充分考慮外部審計核減金額的范圍。
(2)與承包商核對好每一個裝置單元下的每一個資產。
(3)理清核對二三類費用的執行情況,對直接歸屬于建構筑物、設備的各項費用,分攤計入直接相關的資產。
(4)協調各部門對未關閉合同、未完工程事項進行預估,確認預提費用。預估的一定要準確。
(5)協調采購部一同理清2年期備品備件和隨機備件、領用剩余工程物資退庫的問題,做好項目庫存剩余物資盤點。
(6)多次舉辦資產交付培訓會議,為承包商提供優質的資產移交資料打下伏筆。
(7)理清每一筆出庫材料用在建筑物、構筑物還是設備上,為費用歸集到資產上,為稅金能否抵扣奠定基礎。
(8)按照財政部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填寫正式資產決算表,進行概算分析,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9 結束語
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是基建工程建設的核心內容,企業除了按照既定法規、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完成財務日常業務外,還應當結合自身特點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財務體系。在實踐中,由于某些新領域的基建項目缺乏成熟的管理體系,財務核算一方面要真實反映基建工程的實際成本,另一方面還應積極做好基建項目的成本控制、資金運轉、稅收籌劃、竣工決算及實體交付等工作,可謂任務重、壓力大。針對基建項目面臨的各項復雜問題,財務工作應當始終按照既定流程,做到有效防范財務風險,提高財務管理效益。對基建項目從立項到竣工決算出現的財務薄弱環節,財務人員應認真總結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財務預算管理、財務分析管理、財務核算管理、財務檔案管理等工作,夯實基礎,為企業的經營發展和財務管理發揮最大的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