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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是指在法律意義上相互獨立的商業伙伴之間,跨越組織邊界,以某種正式的機制來系統披露成本信息。開簿成本授予買方訪問供應商產品/服務的各成本要素的詳細信息,包括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等,還經常給買家提供關于如何降低成本的建議。成本信息披露既可以是供應商向購買方的單方面披露,也可以是雙方的同時披露;信息披露的程度既可以是完全開簿,也可以是部分開簿。“開簿”是一種意圖的表達,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證明合同關系中的合作伙伴的承諾和信心,并分享收入和支出的信息。開簿成本會計的關鍵要素包括設定目標價、定義實際成本、成本記錄、審計開簿成本信息、報告、掙值分析并提出改善實際成本的途徑。
2.組織間開簿成本審計的理論意義
(1)具有審核/審計權的開簿成本是利潤分享合約的一個必要條件從一定意義上說,對于雙方之間的利潤分成,成本數據必須是透明的談判。如果成本數據不對稱,采用的成本信息不真實,就不可能達成合理的利潤分成比例。數據不準確可以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文書的錯誤,二是有目的的數據操作。共享成本會計信息的審計/審核作為一種機制,可以核實信息的準確性。因此,具有審核/審計權的開簿成本會計的規定要求成為利潤分享合約必須的條件。因此,具有相關審核/審查權的開簿成本會計是利潤分享的一個必要條件。(2)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實施監控為了確保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有效性以及提供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必須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實施不斷的監控,包括對組織間實施開簿會計的運作流程進行定期檢查,即執行組織間開簿會計的審計,審計開簿原則的遵守性,因此,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實施審計是必要的。認為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成功實施必須具備三個條件。首先,雙方存在相互信任的文化和開放的溝通。第二,會計系統必須滿足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執行過程的要求。此外,必須對會計記錄實施更多的參與評審與審計監控。(3)每個參與企業行使其開簿審計保護自己的利益開簿成本會計指的是一個結構化的管理和成本信息的共享,通常會保護機密的信息。從理論上講,成本信息共享改善了信息獲取的及時性,但同時也存在信息共享的風險。每一個參與企業存在共同的利益,也存在個人利益。在開簿會計中的每個參與企業有必要行使其開簿審計的權利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4)減少組織間開簿失敗的風險,改善現有的開簿系統和開簿規則實施組織間開簿審計,特別是立項審計,可以對參與各方是否適合開簿實施審計、開簿成本收益實施審計,提供組織間開簿的可行性審計建議,這樣可以減少組織間開簿失敗的風險。另外,實施開簿審計,可以識別任何問題,可以發現任何領域問題,可以協助進行必要的改進。一個獨立的審計確保準確的反饋,也可以為決議提供支持。審計者可以使用開簿會計技術指引評價合約風險和機會。⑸保證成本信息的真實性,提高開簿安排的有效性.為了保障開簿成本的有效性,會計信息應完整、透明、準確、及時和可獲取。信息可獲取意味著符合合同條款、條件、規定,并符合預期的當事人需要提供的信息。該合同也應該定義向特定的個人提供會計信息,并采取安全措施來保護機密或任何敏感的信息。開簿成本不應該意味著無限制或不受控制的訪問敏感項目成本數據,除了特別允許的合同。某些管理工資信息、獎金信息、股票補償、許可費用和管理成本信息可能被視為保密的,不需要一個開簿成本安排。因此,如有一個強大的審計跟蹤,客戶可以依靠合同規定執行不允許成本。另外,為了保障信息的真實性,一個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對開簿成本會計持續評估。評估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參與方是否支付正確并符合組織間治理的要求;二是是否提供了有用的成本會計信息。因此,審計現有的系統能驗證成本信息的真實性,提高開簿安排的有效性。
二、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審計策略
目前,國內外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研究也逐漸增多。但是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審計的專門研究還是空白。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審計的文獻零散分散在一些文獻當中。通過大量的文獻研究,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審計策略主要有三種,包括獨立審計策略、聯合審計策略以及第三方審計策略。
1.獨立審計策略
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獨立審計策略是指組織間開簿方向被開簿方實施的審計。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各個參與方都是獨立的主體,每個企業都要保護自己的利益。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每個企業都應該有行使其開簿審計的權利,以保護自己的利益。獨立審計策略可以保護開簿方的利益,但是具體組織實施,每個參與企業都相互審計不僅耗時,而且每個企業自從自己的立場去審計可以保證單個開簿主體利益的最大化,但不一定實現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利益的最大化。
2.聯合審計策略
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聯合審計是指參與各方聯合組成審計團隊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實施進行聯合審計。聯合審計不僅可以對開簿各方實施審計,還可以站在組織間開簿會計利益的最大化角度實施審計,不僅可以保證開簿成本會計各方利益的實現,也可以保證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利益最大化的實現。聯合審計相當于聯合審計團隊對參與開簿各方實施的內部審計,聯合審計有助于效率遵守合作原則。因此,確保開簿安排的實現和開簿成本會計各種合作安排框架的操作,組織間聯合開發一個聯合審計策略,將有助于提高組織間審計效率并保障組織間合作原則的遵守。
3.第三方審計策略
第三方審計策略是指由獨立的第三方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實施審計。針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第三方審計主體包括兩種情況:其一,即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即政府審計。其二,社會審計,又稱民間審計或獨立審計,它是指由信息系統審計師組成的非政府組織接受委托,獨立、公正地對開簿系統進行有償的審計服務。在對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信息系統審計中,由于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信息系統審計與其他的財務類審計不同,它不僅要求有一定的審計知識,同時還需要對開簿成本會計信息系統技術層面有比較多的了解。
三、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審計內容研究
按照組織間開簿實施的程序,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審計的內容包括: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立項審計、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實施過程審計、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終結審計以及項目結束后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效用評價審計。
1.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立項審計
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立項審計的關鍵點是對組織間開簿的可行性進行審計。主要目的是確定組織間是否適合實施組織間開簿,減少開簿失敗的風險。審計的內容包括:參與開簿企業的適合性審計、實施的風險審計、實施成本—收益審計、實施的效用審計。
2.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實施過程審計
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實施過程審計是指對組織間開簿實施過程實施跟蹤審計,包括組織間實施開簿成本會計的實施進度審計、實施過程的管理審計、實施過程的協作審計、實施過程的成本費用審計等。
3.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終結審計
鑒于持續的監控,可在開簿成本會計實施整個項目終結后實施項目終結審計。項目終結審計的目的是一是協調項目的實際成本。二是考察合同遵守性。終結性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①開簿成本會計是否妥善解決管理會計問題的能力;②參與者是否實現節約成本的建議;③組織間開簿成本的實施文件或進程審計。④會計信息交換控制審計。會計信息交換控制的目的是要求所有的會計信息交換均遵循既定政策,并且經過適當的授權。會計信息交換控制的測試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授權控制的測試。二是存取資料控制的測試。三是審計脈絡控制的測試。
4.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有效性審計
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有效性審計是指企業開簿項目實施結束后,以對其產生的有效性進行評價而進行的審計。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有效性審計的內容包括:①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效用審計。是指組織間開簿會計的實施是否實行預期效用的目標審計。②組織間節約成本績效審計。組織間開簿會計的一個主要目標是實施跨組織成本管理,通過組織間的成本管理,降低成本。因此,審計組織間降低成本的情況構成組織間開簿會計的有效性審計的內容之一。③對系統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實時性進行審計。為了保證開簿會計實施的有效性,系統提供成本信息必須準確、及時、實時。
四、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審計程序
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有其自身實施的目的。實施組織間開簿成本審計需要審計者具備一定的商業管理和會計技能,并且要正確開展開簿成本會計審計,才能達到其審計目的。正確開展開簿成本會計審計,一般要按照一定的審計流程進行。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的審計流程一般包括以下:①了解行業項目;②了解合約;③解析什么是實際成本;④了解會計方法;⑤執行一種系統的方法來工作。為了有效開展開簿審計,建議的審計程序如下:
1.了解組織間開簿成本會計項目的基本情況
為了對項目進行審計,首先必須了解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參與方、參與方的基本情況、項目的實施計劃、項目的實施目的等等。
2.成本的定義并解析什么是實際成本
為了組織間實現成本信息共享并實現成本節約以及分享,必須對成本進行定義。成本的適當定義必須包含在合同中,如果不是它必須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的主要內容。重要的區分總部經營開支以確保實際成本不存在重疊。成本的定義,應分別是由資源標識的費用,如人員,設備,機器,材料和其他費用。困難的是養老保險及財務費用以及他們如何分配給各個項目,了解合約方的成本體系和程序。這一階段要注意對一些典型事項進行審計。一般這一環節審計的典型事項包括:項目代碼編號體系如何、網站成本記錄如何、實例工作如何,熟悉合約雙方的贊成、反對的觀點,訪問網站看成本核算系統的實際工作情況。另外還要解析什么是實際成本。開簿成本會計的目的是共享成本會計獲取降低供應鏈各環節成本以降低產品總成本的策略。從單個企業,企業一般采用制造成本法計算產品的成本。產品成本取決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以及公司生產和銷售產品必須分配的間接費用。但從供應鏈角度,供應鏈中的成本計算缺乏透明度導致公司知道購進價格和內部成本,而不是供應商的成本。從客戶的角度來看,價格隱藏了材料供應商經營的產品實際成本。其結果是,作為多層次網絡中的主要合約人只知道最終產品的成本內容的一部分。Kulmala(2002)對芬蘭設備制造行業的案例研究表明,供應商的成本信息與客戶期望間存在巨大差異,企業很少知道每個產品的全部成本、準確的客戶盈利信息和利潤流向信息。因此,實行網絡的終端產品成本的計算變得十分困難。公司為了降低產品的總成本,揭示價格背后的實際成本問題成了一個關鍵的問題。因此,這里的實際成本應是供應鏈各環節發生的實際成本以及供應鏈網絡終端產品的實際總成本。
3.了解合約方的成本會計方法
成本會計方法對成本的計算影響較大。因此,審計人員要對合約方的成本會計方法有所了解。審計的典型事項包括:折扣如何計入有關供應商和分包商、供應商和分包商如何執行合理的分配協議、應付費用如何處理、公司間收費如何管理。
4.制定審計計劃,達成審計策略
審計計劃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的工作安排,審計人員在對項目的基本情況、適當的成本定義以及合約方的成本會計方法有所了解后,就可以制定審計計劃,商討審計策略并達成一致。同意的一個審計策略其中應涉及兩個主要因素:①確保既定程序正常遵守;②確保會計程序在各個參與企業能正確應用。這時設計一個審計計劃表列出審計的內容、負責審計人員、審計時間、要求提供什么信息、打算問什么問題。在審計過程中的一些內容需要保持隨機。
5.執行審計
審計計劃制定完成并達成一致意見后,就可以執行系統的審計工作。設計的重點是執行實際成本的審核、成本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審計。
(1)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薄弱增加企業會計審計風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和經營狀況穩定是實施會計審計監督工作基礎,若無內部控制制度或者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又或是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當,將直接致使控制風險難度的加大。
(2)會計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不夠。會計審計機構是在負責人領導之下展開工作的內設機構,服務單位。所以,就其獨立性而言,會計審計比不上社會會計審計,在會計審計的過程中無法避免的受到本單位利益約束。會計審計人員所面對的是,與企業經營管理層間的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與各部門間的同事關系,其牽涉的人不是同事就是領導,不是直接有關也是間接相關,會計審計的過程和結論必定會涉及自身利益,因此,會計審計過程難免會受到各類人員的干擾。
2.主觀方面因素
(1)會計審計人員業務素質不高。會計審計人員素質程度直接影響會計審計風險的大小。會計審計需要遵守的、專業知識、會計審計職業道德、政策法規水平、經驗技能和工作責任感都是衡量一個會計審計人員素質的因素。會計審計人員應該要有一定的會計審計經驗,而會計審計經驗需要實踐的積累。在我國,卻不少僅熟悉財務會計業務的企業會計審計人員,他們不了解本單位的經營業務活動和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審計經驗不足。
(2)會計審計的局限性與會計審計手段的缺陷帶來的風險。在我國企業經營管理中,一方面會計審計人員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主體,另一方面會計審計人員實施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客體,既要維護國家利益,又要依照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意志維護企業利益,當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有的企業會計審計人員往往選擇了后者,自然就違反了會計審計原則,產生會計審計風險。
二、企業會計審計風險防范策略
1.積極規避客觀因素導致的會計審計風險
(1)對會計審計有正確的了解,對會計審計有合理的預期。合理制定會計審計工作規定會計審計工作規定是會計審計機構據以開展會計審計工作的根本性文件。它由企業經營管理層正式批準通過的,規定了會計審計機構在組織中的地位、會計審計工作的目的、權限、任務和責任等。在制定會計審計工作規定時,要根據現有會計審計資源和會計審計手段,詳細、會計審計工作的權限、責任、目的及范圍等內容,做到會計審計資源、手段、權限和目標、責任互相平衡。由會計審計工作規定的制定,使經營管理者掌握會計審計機構的確切情況。
(2)加強對被會計審計單位的日常監控工作。在實施會計審計之前,須做好會計審計前調查工作。借由咨詢有關人員了解被會計審計單位管理層經營理念、被會計審計單位所承受的外在環境及壓力,企業經營業務活動性質,其復雜的程度和有關人員的業務熟悉程度。借由熟悉被會計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業務守則和內部控制守則等相關資料,了解企業經營活動的流程和是否涉及易受損或容易被挪用的資產,來判斷企業的內部控制的有效適當性。通過了解被會計審計單位的經營工作及內部管理工作,所在的評估風險,水平高低,由此制定適當的會計審計計劃,規避和降低會計審計的風險。
2.有效控制由主觀因素導致的會計審計風險
(1)強化會計審計隊伍,提高業務素質以及工作責任感。會計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知識與會計審計經驗直接關系到會計審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損失的可能性。有效提升會計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會計審計經驗,一是要根據會計審計規劃和計劃配置優秀的會計審計人員,把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工作責任心的人員配備至會計審計隊伍當中;二是加大會計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力度,促使會計審計人員及時刷新專業知識,了解和會計審計相關法規動態,適應組織業務與管理發展的需求;三是借由多種方式推動會計審計人員的文化經驗交流,建立優秀的企業會計審計隊伍。
[中圖分類號]F23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9556(2000)01-0076-03
[作者簡介]1.余春宏(1959-),男,安徽定遠人,山西財經大學審計系教授。1.吳秋生(1962-),男,江臺人,山西財經大學審計系副教授。[收稿日期]1999-12-08
一、重要性原則的意義和內容
重要性原則是會計和審計工作中的一項共同原則,其含義是指會計報表中會計信息被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如果某項會計信息被錯報或漏報后,會使會計報表使用者修改其相關經濟決策,則該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就是重要的;反之,如果某項會計信息被錯報或漏報后,不會對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產生明顯影響,則該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就是不重要的。
會計報表的真實性是指會計報表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流轉情況反映的逼真程度。由于現代經濟活動中存在大量的不確定性因素,使得會計必須運用合理的假設、判斷和估計才能進行有效的核算,因此,現代會計報表不可能是絕對真實,而只能是公允真實。所謂會計報表的公允真實性,是指會計報表中可以存在所有會計報表使用者都能允許的,不影響他們決策的錯報或漏報,即允許存在不重要的錯報或漏報,但不允許存在重要的錯報或漏報。會計報表公允真實性審計,就是要查明會計報表中是否有重要的錯報或漏報。因此,會計報表審計必須運用重要性原則。
重要性原則在會計報表公允真實性審計中的運用,是通過審計人員確定和運用重要性標準來實現的。重要性標準是衡量一項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是否重要的尺度,需要從性質和金額兩方面來衡量。因此,重要性標準有性質標準和金額標準兩種。
重要性的性質標準是確認各項會計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在性質上是否重要的標準。作為一種具體標準,它是用來衡量會計報表審計中抽查出的每一筆錯報或漏報在性質上是否重要的標準。它通常是由審計人員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自己以往的審計經驗,從每項審計項目的實際出發,自主判斷確定的。通常認為,“涉及舞弊與違法行為的錯報或漏報是重要的;可能引起履行合同義務的錯報或漏報是重要的;影響收益趨勢的錯報或漏報是重要的;現金和資本賬戶中的錯報或漏報是重要的”等等。
重要性的金額標準,是確認會計報表及其各個項目中的錯報或漏報在總金額上是否重要的標準。作為一種總體標準,它是用來衡量會計報表總體的錯報或漏報總額以及各報表項目總體的錯報或漏報總額是否重要的標準。它是由審計人員根據被審單位實際和被審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構成,運用職業判斷確定的;是會計報表及其項目可以存在的,不影響報表使用者決策的最大錯報或漏報金額,也叫重要性限額。其中,會計報表中可以存在的最大錯報或漏報金額,叫報表層次的重要性限額;報表項目(也稱“賬戶”)中可以存在的最大錯報或漏報金額,叫賬戶(或報表項目)層次的重要性限額。
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確定的一般程序是,先確定其判斷基礎,再確定其相對數,最后將其判斷基礎與相對數相乘,即確定出報表層次的重要性限額。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的判斷基礎,應主要依據報表使用者的構成情況確定。不同的報表使用者在作經濟決策時,所關心的會計信息的側重點不同。審計人員應根據會計報表主要使用者所關心的會計信息的側重點,選擇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的判斷基礎。一般而言,投資者往往更關心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成長性,因而他們對會計報表中的凈收益和凈資產信息更敏感。所以,審計人員在為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提供會計報表審計服務時,宜以凈收益或凈資產指標作為判斷基礎。債權人往往更關心企業的償債能力,因而對會計報表中的總資產信息更為敏感。所以,審計人員在為企業獲取貸款提供會計報表審計服務時,宜以總資產指標作為判斷基礎。而當審計人員為企業提供年度報表審計服務時,由于既要為投資者服務,又要為債權人服務,所以,應選擇凈收益或凈資產和總資產指標作為判斷基礎,以其中判斷確定的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的較低者,作為實際使用的報表層次的重要性限額。
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的相對數(以下簡稱“相對數”),通常由審計人員綜合考慮以下因素后確定:一是有關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要求越嚴格的,表明其允許會計報表中可以出現的錯報或漏報數額就越小,相對數就應定得越低。二是被審單位的規模和所處行業的性質。規模越大的,表明報表使用者越多,相對數就應定得越低;行業競爭性越強,或是夕陽產業,表明其會計報表中較易出現錯報或漏報,審計應越謹慎,相對數應定得越低。三是審計人員以往的審計經驗。相關業務的審計經驗越豐富的,就越能準確把握審計的要害和重點,相對數就可定得適當高些。四是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評估表明被審單位內部控制越可靠,審計風險越低的,意味著出現重要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越小,相對數可適當定得高些。五是判斷基礎的金額大小和前后期的波動幅度。金額和波動幅度大的,容易引起報表使用者的關注,相對數應定得低些。
報表項目層次的重要性限額,主要是指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性限額。由于現金流量表是根據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編制的,在復式記賬法下,影響損益表的錯報或漏報,必然都影響資產負債表。只要查明資產負債表的公允真實性,就可進而據以查明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的公允真實性。因此,審計人員一般只需確定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重要性限額。
資產負債表各項目重要性限額的確定方法有分配法和比例法兩種。分配法就是將報表層次的重要性限額在資產負債表各項目之間,根據一定的因素進行分配,以確定各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性限額。比例法就是按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的一定比例,如20%~50%或1/6~1/3等,考慮一定的因素,確定各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性限額。這兩種方法在確定分配額或比例時,都應考慮以下兩個因素:一是賬戶的性質及其發生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一般說來,流動性越強,與投資者、債權人的權益關系越密切,項目金額前后期波動幅度越大,其發生錯報或漏報對其他報表項目的公允真實性影響越大;發生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越大的項目,其重要性限額應定得越低;余額越大的賬戶,分得的重要性限額應越多,確定的比例應越低。二是賬戶的審計成本。審計成本越大的項目,其重要性限額應定得適當高些,以提高審計效率。在采用分配法時,還應考慮有些項目可能是多報,有些項目可能是少報,多報和少報在匯總時會相互抵銷。由于資產的所有者權益項目往往會被高估多報,而負債項目往往會被低估少報,且負債往往占資金來源一半左右,故分配時,應按報表層次重要性限額的兩倍左右進行分配,其中一倍分配給資產項目,另一倍左右分配給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項目。
二、重要性原則在會計報
表公允真實性審計中的運用
重要性原則在會計報表公允真實性審計中,主要用于制定審計計劃和評價實質性測試結果。
重要性限額是總體審計計劃的重要內容,是編制具體審計計劃的重要依據。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策略、預期范圍和實施方式所做的設想和安排。在總體審計計劃中,審計人員應運用前述方法,確定報表層次和報表項目層次的重要性限額,為編制具體審計計劃提供依據。具體審計計劃是根據總體審計計劃編制的,為具體查明各報表項目是否公允真實,而對各報表項目應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所作的詳細規劃和說明。因此,編制具體審計劃的主要任務是規劃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其中對審計程序范圍的規劃,應主要依據重要性限額來進行。審計程序的范圍是指運用審計程序,審查某報表項目的抽樣數量和取證數量。會計報表公允真實性審計是一種全面審計,一般應采用抽樣審計方法。要進行抽樣審計,就必須事先對抽樣規模作出規劃。報表審計的抽樣規模主要取決于內部控制的可信性、可容忍誤差、預期總體誤差、總體性質、樣本項目數量、結論可靠性水平等因素。賬戶層次的重要性限額,就是對賬戶進行抽樣審計的可容忍誤差,因而是規劃抽樣規模的重要依據。抽樣規模與取證數量具有正向關系,即抽樣規模越大,證據數量就越多;抽樣規模越小,能取得的證據數量就越少。取證數量取決于抽樣規模,抽樣規模又主要取決于重要性限額。因此,賬戶層次的重要性限額,也是規模取證數量的重要依據。
重要性標準是評價實質性測試結果,驗證會計報表是否公允真實的標準。會計報表的總體公允真實性是建立在所有報表項目公允真實性基礎上的。因此,會計報表公允真實性審計,一般是先對報表項目,即資產負債項目公允真實性進行審查和評價,在此基礎上,再對會計報表總體的公允真實性進行驗證。無論是審查和評價報表項目的公允真實性,還是驗證會計報表總體的公允真實性,都必須運用重要性標準來進行。
就報表項目的公允真實性審計評價而言,審計人員必須同時采用重要性的性質標準和金額標準,才能作出正確的審計評價。具體評價時,應區分下列兩種情況來進行:
其一,當審計人員通過抽查某報表項目,發現各項錯報或漏報在性質上都不重要時,如果根據查出的各項錯報或漏報推斷的該報表項目的錯報或漏報總額沒有超過其重要性限額,則審計人員可以初步認定該報表項目是公允真實的;如果根據查出的各項錯報或漏報推斷的該報表項目的錯報或漏報總額超過或等于其重要性限額,則審計人員不能認定該報表項目是公允真實的,應要求被審單位對該報表項目中的錯報或漏報進行全面的調整,以達到再次抽查時能認定其是公允真實的程度。
其二,當審計人員通過抽查某報表項目,發現各項錯報或漏報中有的在性質上是重要的,則審計人員不能認定該報表項目是公允真實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根據查出的各項錯報或漏報推斷的該報表項目的錯報或漏報總額低于其重要性限額,則審計人員應要求被審單位對已發現的各項性質重要的錯報或漏報進行調整;如果根據查出的各項錯報或漏報推斷的該報表項目的錯報或漏報總額高于或等于其重要性限額,則審計人員應要求被審單位對該報表項目中錯報或漏報進行全面的調整,以達到再次抽查時能確認其是否公允真實的程度。
重組目的不同,資產重組形式也各不相同。資產重組形式一般有控股兼并、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和參股投資等。股權收購實質上是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原股東的股權轉讓行為,股權出讓方與受讓方為了解目標公司的資產、負債及盈利水平,合理確定轉讓價格,委托注冊會計師對目標公司進行審計,因此,其委托審計的主體應為股權收購方與轉讓方,并不一定是目標公司董事會;因目標公司原股東單方增資或目標公司吸收新股東,為計算新的出資價格而對目標公司進行的審計,其委托審計的主體應當為目標公司的董事會;為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而對合并各方進行的審計,其目的主要是為合理確認合并各方凈資產,作為計算合并各方原股東在新公司中股權結構的依據,所以其委托主體應為各合并主體董事會。
二、資產重組的審計范圍及采用會計制度基準
1、審計范圍
為準確反映目標公司的凈資產和盈利狀況,合理確認資產重組價格,一般應委托評估機構和審計機構對目標公司分別進行評估和審計。資產重組評估的目的主要是運用一定的評估方法確定目標公司某一評估基準日的資產價值;而資產重組審計并非只對目標公司凈資產進行審計,收購方為全面評估目標公司,準確進行效益分析和收購成本估算,更看重的是目標公司近幾年的經營情況和未來資產價值,所以往往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以便決策層作出正確判斷。另外,上市公司根據證監會和滬深兩地交易所的有關信息披露規定,在資產重組中應披露目標公司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有關數據和上一年度的損益表(利潤表)。因此,資產重組審計的范圍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2、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
資產重組從目標公司性質上可劃分為股份有限公司重組和非股份有限公司重組。我國目前除股份有限公司與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外,其他企業執行的仍是行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執行不同會計制度對企業凈資產及盈利水平的計算影響較大。如行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從開始生產經營次月起按五年攤銷,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應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計入損益;行業會計制度對各項資產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各項資產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如當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出現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應計提減值準備;另外,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或50%以上時采用權益法核算,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時采用權益法核算。因各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不一致,如果收購方為股份有限公司,而目標公司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或外商投資企業,那么就必須明確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是目標公司原執行的會計制度,還是按收購企業的要求改為《企業會計制度》。實務中一般有兩種做法:
第一種做法:按目標公司原執行的會計制度、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審計。該種觀點認為企業所執行的會計政策一般由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所制定,當一個公司擬收購目標公司原股東所持公司股權或目標公司通過吸收股份,使擬收購方成為目標公司控制方時,收購成功與否尚不得知,故對目標公司應按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另外,收購方在受讓國有股權時,按有關規定,目標公司要提供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的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故采用目標公司原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進行審計較妥。
第二種做法:按擬收購方所執行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審計。該種觀點認為按財政部有關合并會計報表規定,若收購成功,目標公司將根據合并會計報表有關規定執行擬收購方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同時擬收購方在作投資戰略決策、分析收購成本和收購效益時,若按目標公司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會計報表分析,由于與擬收購方執行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不一致,致使決策難度較大、甚至會做出錯誤的決策。因此,應按照擬收購企業執行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進行審計,以便收購方進行相關的經濟決策;若收購成功,則可及時準確地計算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目標公司也能及時按收購方的會計政策進行調賬,不會造成重復的工作量。另外,在進行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的重組審計時,為公允反映合并各方的凈資產和財務狀況,公平計算合并后各方股權結構,也需要一致的會計政策。該方法也是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審計所采用的方法。
上述兩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考慮資產重組審計應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問題。第一種方法能真實反映目標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真實性與客觀性原則,也符合國家對國有股轉讓的有關規定,但是若收購方收購成功,使目標公司成為收購方的控股子公司,則與按收購方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計算的凈資產及盈利水平相比,可能會出現巨額差異,不利于收購方作出正確決策。第二種方法有利于收購方對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決策,能提供收購方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所要求的有關財務數據,但是該方法與目標公司現行會計政策不一致,有擅自變更會計政策之嫌,是一種特定假設條件下的審計,不能真實反映目標公司原始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筆者認為,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應與委托審計的目的相配套,在資產重組審計中,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托時,應根據資產重組形式建議委托方明確審計所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對收購股權或單方增資后達到控制程度、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的資產重組審計,應建議按收購方會計制度基準進行審計并出具特定用途的專項審計報告。對收購方收購投資者股權或目標公司增資吸收新股東但未達到控制程度、受讓國有股權的審計,應建議按目標公司原執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三、資產重組的審計方法
由于資產重組審計不同于一般的年報審計,因此,在審計中應結合委托方確定的會計制度基準進行審計,在審計前期應在業務約定書中與委托方明確審計應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在按收購方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對目標公司進行審計時,由于與目標公司原會計制度基準不一致,注冊會計師應在一般年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進行會計政策調整的審計,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模擬追溯調整。
四、審計報告形式
綜上所述,資產重組審計應采用的會計基礎基準和審計方法不同于一般的年報審計,其審計報告形式應是專項審計報告形式。
1、收件人:資產重組審計收件人一般應為擬收購方與出讓方;若收購方受讓國有股權對目標公司達到控制程度、收購股權或目標公司增資吸收新股東未達到控制程度的,則審計報告收件人一般應為目標公司董事會。
2、因資產重組的審計報告是特殊目的審計報告,故在報告引言段應說明已審計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以及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并在意見段中說明所審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該基礎進行公允表達。
3、應在報告的說明段說明報告的用途、使用責任,專項報告僅供委托方可能實行股權轉讓(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參考用,不應用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執行本專項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二、高校會計審計應注意審計方法的運用
從高校會計管理來看,為了保證高校會計管理的整體質量,高校會計管理普遍采取了電算化手段。雖然會計電算化對提高高校會計管理質量和滿足高校財務管理需求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卻給會計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基于這一現實,高校在會計審計過程中,應注意審計方法的運用,應綜合利用手工審計、計算機審計和軟件輔助審計等多種方法,保證高校會計審計工作能夠得到全面有效的開展。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高校會計審計應積極利用手工審計法
在高校會計審計過程中,對于會計檔案和會計憑證,往往需要采取手工審計的方法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核定。在這一過程中,其他審計方法往往不能奏效。同時,手工審計法也是傳統的審計方法之一,在實際審計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對于高校會計審計工作也同樣重要。由此可見,高校會計審計應對手工審計法有正確認識,并積極利用手工審計法,提高會計審計的整體質量。
(二)高校會計審計應嘗試使用計算機審計法
隨著高校會計管理方法的發展,會計電算化已經成為高校會計管理的主要方法。基于會計電算化的特點,以及會計電算化對高校會計管理工作的影響,在會計審計過程中,只有使用計算機審計法,才能實現對高校會計管理工作的審計,提高會計審計的整體質量。因此,正確了解計算機審計法的特點,并嘗試著使用計算機審計法,對高校會計審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三)高校會計審計應合理利用軟件進行輔助審計
基于高校會計電算化方法的運用,以及高校會計管理方法的不斷發展,高校會計審計的難度越來越大,單純依靠某一種審計方法往往不能達到預期目的。根據這一現實條件,高校在會計審計過程中應合理利用其他管理軟件進行輔助審計,使會計審計工作能夠調動多種管理資源,實現會計管理過程的全審計,提高審計的整體效果,滿足高校會計審計的實際需要。
三、高校會計審計應結合會計電算化需要制定具體的電算化審計軟件
隨著會計電算化的不斷發展,在電算化環境下開展審計工作是未來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在這種環境下,必須加快審計專業軟件的開發速度。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要盡量統一高校使用的財務軟件的編譯語言
基于高校會計電算化手段的運用,以及高校會計管理手段的不斷發展,高校會計審計工作已經從傳統的紙質資料審計轉向了電子管理系統的審計。為了保證高校會計審計能夠取得實效,達到提高會計審計質量的目的,高校應盡量統一財務軟件的編譯語言,實現財務管理軟件的規范化和統一化,便于會計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提高會計審計的整體質量。
(二)要加快高校專用計算機審計軟件的開發
結合高校會計審計的實際需要,以及高校會計手段的發展和應用,高校在會計審計中要想提高整體效果,就要加快高校專用計算機審計軟件的開發,將會計審計工作交由軟件來做,提高會計審計的準確性和實際效率,保證高校會計審計更加客觀準確,最終達到提高會計審計質量的目的。所以,加快高校專用計算機審計軟件的開發十分重要。
(三)要強化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和計算機技能的培訓
基于高校會計審計的實際需要,以及高校會計審計軟件化的特點,在高校會計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需要具備較強的專業審計技能和計算機技能。為了滿足這一要求,需要強化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和計算機技能的培訓,進而滿足高校會計審計的實際需要。因此,正確理解高校會計審計形勢,并做好審計人員技能培訓,對高校會計審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四、高校會計審計應加強對會計管理流程的審計
在高校會計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和標準開展審計工作。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審查財務管理部門是否建立了嚴格的資金審批制度
在高校會計審計過程中,對會計管理流程的審計十分重要。結合高校會計審計工作需要,高校財務管理部門只有建立了嚴格的資金審批制度,才能提高資金安全和資金利用率。為了實現對這一內容的審計,高校會計審計應重點審查財務管理部門是否建立了嚴格的資金審批制度,并對資金審批制度的完整性進行審計,提高審計的整體性和實效性。
(二)審查財務管理部門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會計管理流程
根據高校會計審計的實際需要,以及高校會計管理實際過程,對財務管理部門是否建立完善的會計管理流程進行審計是十分必要的。結合高校財務管理實際,完善的會計管理流程既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因此,對此進行審計十分重要。
(三)審查財務管理部門是否建立了財務風險防控體系
在高校財務管理中,為了有效防控財務風險,建立財務風險防控體系是十分必要的。在實際的會計審計過程中,對財務風險防控體系的審計,也是檢驗高校財務管理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因此,高校會計審計中應重點審查財務管理部門是否建立了財務風險防控體系,提高會計審計的針對性。
一、會計估計的特點和審計的目的
我國對會計估計所作的定義為:“企業對其結果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為基礎所作的判斷”。可見會計估計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由未來事項的不確定性引起的;二是在一定假設的基礎上由有關人員運用專業判斷作出的;三是結果具有不精確性。
由于會計估計存在上述特點,使得在對其進行審計時,不可能有一個精確的審計判斷標準,因而只能判斷其是否符合企業當時的情況,即判斷其合理性,而無法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只要會計估計沒有超過法律限定的范圍)進行判斷,可以說,會計估計審計的目的就在于判斷會計估計的合理性。具體而言:會計估計審計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便評價企業所作的會計估計在當時情況下是否合理,并且必要時,是否將有關信息在附注中適當披露。
二、會計估計的審計風險
在權責發生制的記賬原則下,由于經濟活動的不確定因素,企業通常要對一些在某一會計報告期末結果尚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進行合理的估計,這就是會計估計。由于會計估計是因不確定因素的存在而進行主觀估計的結果,因此,它的審計風險與報表同其他項目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是固有風險較高。由于會計估計是建立在管理當局對不確定事項的主觀判斷基礎上的,這為管理當局為達到某一目的而用會計估計來掩蓋或粉飾會計報表提供了方便。二是控制風險較高。根據成本效益原則,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一般是針對日常重復出現的大量業務所設計的,而對于一些不常出現的會計估計事項(如計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減值準備),常常缺乏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程序;而且,如果管理當局決意要用會計估計來粉飾報表,會使相關的內部控制失效。三是檢查風險較高。由于某些會計估計事項非常復雜,注冊會計師可能會因缺乏相關的專門知識或審計經驗而不能得出正確的審計結論。因此,注冊會計師應認真計劃其審計工作,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態度去實施會計估計的審計。
三、對會計估計固有風險的評估
在抽樣審計中,審計人員首先需要從成本效益和重要性等方面來決定是否對會計估計的固有風險進行評估,以便合理評估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初步確定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對會計估計固有風險的
評估除要考慮如管理人員的品行等對所有業務均有影響的因素外,還要注意以下幾個特殊事項。
(一)企業在期末是否有會計估計變更
按理,會計估計一般不變更,除非其所依據的假設發生變化,因而,如無例外事項發生,企業在期末變更會計估計往往是為了達到某一目的而利用會計估計變更操縱有關會計數據,如增加折舊年限來提高利潤,因而企業在期
末變更會計估計,往往隱含著重大的錯誤和舞弊行為,會計估計的固有風險很大。
(二)會計估計所依據假設的變化程度
會計估計是在一定假設的基礎上運用專業判斷作出的,所以,會計估計所依據假設的變化程度越大,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的難度越大,因而會計估計的固有風險越大。
(三)進行會計估計的難易程度
對于容易作出的會計估計,如對遞延資產分攤期的估計,其固有風險相對較小;對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的會計估計,由于含有對現有大量數據及未來銷售預測的分析,因而作出合理會計估計的難度更大,會計估計的固有風險也更大。
(四)進行會計估計人員的素質
由于會計估計與相關人員的專業判斷分不開,相關人員的素質必將影響會計估計的合理性,特別象或有損失這種對專業知識依賴很強的會計估計,其對相關人員的素質要求更嚴,可見,固有風險與相關人員的素質成反比。
一般說,由于會計估計不精確性的特點,會計估計的固有風險大于其它審計項目。四、會計估計的審計程序
(一)了解被審計單位做出會計估計的程序、方法和相關內部控制
注冊會計師應了解被審計單位做出會計估計的程序、方法和相關內部控制,以初步確定會計估計的重要性水平及相關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通常可實施以下審計程序:
1.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做出會計估計的程序、方法和相關內部控制,初步確定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需要進行會計估計的事項是否進行了溝通,是否由具有勝任能力的專業人員做出會計估計,并是否有適當人員對會計估計進行復核和批準,是否有專人將以前期間做出的會計估計與實際發生的結果進行比較并評價做出會計估計的程序、方法的可靠性。
2.查閱被審計單位做出會計估計的相關資料,如賬齡分析表、相關的合同、協議以及董事會做出的與會計估計有關的決議等。
3.對與被審計單位會計估計各項認定相關的控制風險做出初步評價,并結合審計經驗和項目的重要性制定相應的重要性測評和應采取的審計策略。
(二)對會計估計進行審計測試
在審計測試階段,注冊會計師應根據不同的會計估計及所取得的審計證據情況,采用以下一種或多種審計程序進行驗證或補充,以確保審計證據的充分和適當。
1.復核和測試被審計單位做出會計估計的過程
執行以下審計程序來收集審計證據:(1)評價會計估計依據的數據、假設和使用的公式。要對會計估計所依據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相關性進行評價,這種評價可以結合其他報表項目的審計來進行。而對于假設的評價,可以依據相關準則、制度的指引或行業中的平均數據和經驗數據,以及以前年度假設實施的實際結果的比較來進行。另外,要特別關注主觀的、容易引起重大錯報的或對情況變化敏感的假設,比較常見的如大額的資產減值準備、大額的待攤或遞延資產攤銷。對此類假設的合理性必須作審慎評價,必要時應取得財政部、證監會等主管部門的意見再作結論。(2)測試會計估計的計算過程。應重點關注需要復雜計算且其結果直接對損益產生影響的會計估計,如利息資本化的計算,涉及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的加權平均數和資本化率等,這些計算過程十分復雜,但其計算的正確性直接對損益產生影響,這常是審計重點之一。(3)用以前期間的會計估計與實際結果相比較,確定某些會計估計的總體可靠性及是否需要調整會計估計公式,如發現企業以前期間的會計估計嚴重不合理,還應當提請企業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4)考慮管理當局對會計估計的復核與批準是否經由適當層次的管理人員執行,且有相應的書面證明。
2.利用獨立估計與被審計單位做出的會計估計進行比較
注冊會計師可以自行做出獨立估計或從其他渠道獲取獨立估計,并與被審計單位做出的會計估計進行比較,以對會計估計的合理性做出判斷。通常情況下,獨立估計是在被審計單位沒有建立會計估計的相關內部控制程序和方法或采用其他審計程序不能達到審計目的時才被采用。當注冊會計師從其他渠道獲取獨立估計時,還應當對獨立估計所依據的數據、假設和使用的公式進行評價,并測試其計算過程。
3.復核能證實會計估計的相關期后事項
某些在本期需要估計的交易和事項,其結果在下期可能是確定的,因此,復核相關的期后交易和事項可以為會計估計提供最直接、有力的證據。正因如此,應首先考慮收集有關期后交易和事項的審計證據,特別是影響會計估計所依據的數據或假設的重大期后交易和事項的審計證據,并根據證據的質量確定是否能減少或代替其他審計程序,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1972年美國會計學會(AAA)頒布的《基本審計概念公告》中,認為審計是“客觀收集和評價與經濟活動及事項有關的認定的證據,以確定其認定與既定標準的符合程度,并將結果傳遞給利害關系人的系統過程。”該定義涉及審計學的一系列關鍵概念,包括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認定、收集和評估證據、客觀性、所制定的標準、傳遞結果、系統過程等,能夠涵蓋各種審計類型。國際審計準則《ISA200: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和一般原則》認為審計的目標是審計師能夠對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確定的財務報告框架編制發表意見,同時認定審計是一種合理保證的鑒證業務,這與我國審計準則規定基本相同。顯然,前者是指一般的審計,屬于屬概念,后者是指財務報表審計,屬于種概念。本文所說的審計就是指由獨立注冊會計師進行的財務報表審計,簡稱財務報表審計,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財務報表審計要“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現代財務報表審計是一種風險導向審計。財務報表審計的保證程度與可接受的審計風險互為補數:對財務報表審計的保證程度越高,可接受的審計風險越低。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手冊一般都把可承擔的審計風險定為5%,保證程度定為95%。合理保證意味著審計風險始終存在。
(二)審計風險
通常認為,風險有結果不確定性和損失可能性兩種觀點。March&Shaplra認為風險是事物可能結果的不確定性,J.S.Rosenb(1972)將風險定義為損失的不確定性。審計風險當然也有結果的不確定性和損失的可能性兩種概念,分別叫做“意見不當論”和“損失可能論”。國際審計準則第25號《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風險。”《美國審計準則說明》第47號認為:“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審計意見的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2010年11月1日修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條認為:“審計風險,是指當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時,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取決于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他們的共同點都指向發表不適當意見的可能性或者風險洇為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尤其是對有重大錯漏報的財務報表發表不恰當的意見會誤導“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以致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所以審計風險實質上是指給財務報表使用者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同時也是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前者針對報表使用者,后者針對注冊會計師,前果后因,二者是一致的。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也一直存在著,財務報表審計從來都是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但是風險的承受者有不同的說法,有“供給導向”和“需求導向”之說,前者強調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承擔,后者強調報表使用者的風險承擔。由于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目的是提高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對財務報表的信賴程度”,是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合理保證服務的,本文認為國際審計準則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所講的審計風險是報表使用者承受損失的可能性,具體是指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從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演變而來。安然事件后,為了進一步應對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2003年末,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的國際審計與保證準則委員會(IAASB)陸續了一些新準則并被我國采用于《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2006)》。新實行的國際審計準則被稱為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準則,以區別于在此之前的風險審計準則(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準則)。與以前準則相比,新國際審計風險準則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的重大發展和實質性變化。
(1)引入“重大錯報風險”概念,重建審計風險模型,將審計風險模型重構為:審計風險一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抓住了關鍵;
(2)改進審計業務流程,增強實施審計程序的效果,新國際審計風險準則依據審計風險二要素模型,把審計業務流程和程序分為三大塊:風險評估,(必要時)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目的是為了檢查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3)區分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為財務報表整體層次和認定層次,并分別采取不同應對措施,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4)重新劃分認定層次的構成類別,強調獲取列報和披露認定的審計證據的重要性;
(5)強調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切實提高發現重大錯報的概率;
(6)強調對特別風險的識別及評估,并警惕僅實施實質性程序無法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風險;
(7)強調項目組內討論的積極作用,共享審計經驗和資源;
(8)強調與治理層溝通和與管理層溝通并重,優化審計環境。
2010年11月修訂后的審計準則充分借鑒了國際審計與鑒證理事會明晰項目的成果,進一步明晰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吸收傳統風險模型的合理之處,完善了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細化了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構成(報表層和認定層2個層次,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2個因素),修訂了風險評估和應對準則,并對關聯方、會計估計、公允價值、對被審計單位使用服務機構的考慮、函證、分析程序等審計準則也作出修改,將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充分體現到整套審計準則體系中的每項審計準則中。新準則還對識別、評價和防范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內在邏輯
以上概念構成了一個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有關概念框架,風險導向的報表審計應該以報表使用者可接受的審計風險為導向,風險導向報表審計應該以報表使用者的需求為邏輯起點構造概念框架。本文主要通過以上概念抽象出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內在邏輯,以期為審計實踐和理論研究服務。
(1)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首先是財務報表審計,其產生和發展伴隨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也是站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大環境基礎上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也是審計委托人和被審計人的分離。這是注冊會計師報表審計的總前提,當然也是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前提。
(2)在兩權分離狀況下,所有者為了自己的經濟決策付費委托注冊會計師對管理者提供的財務報告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當然首先要滿足委托人的要求,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進行風險導向審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基本原理就是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為導向,進而通過控制檢查風險來控制審計風險,
目的都是為了滿足所有者或者委托人的要求,這樣審計委托人的要求實際上就成為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邏輯起點。
(3)那么,審計委托人的要求是什么呢?審計委托人委托審計的目的是為了經濟決策,經濟決策當然以高質量的信息為前提。財務報表具有決策相關性,審計委托人往往也是報表使用者,所以,審計委托人作出經濟決策的依據是財務報表。因此,委托人的要求就是要看到高質量的財務報表以進行投資、信貸等經濟決策,高質量的財務報表必須符合報表的“編制基礎”。對于大多數通用目的財務報表而言(以下以通用目的財務報表為例),高質量的財務報表必須“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通用目的編制基礎,主要是指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也就是說高質量的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必須“合法(符合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公允”。換句話說,即使有不合法、不公允的事項,委托人也要求他們看到的這些不合法、不公允的事項整體上不影響委托人利用該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所以,不合法、不公允的報表信息叫做錯(漏)報,影響報表使用者依據報表作出經濟決策的錯報就叫做重大錯報。錯報和重大錯報都是由報表使用者或者委托人(或者站在委托人和報表使用者立場上)定義的――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保證經營管理者的財務報表不存在影響委托人依據該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的不合法、不公允的事項即重大錯報事項。由于審計本身的局限性、人的認識的局限性和被審計單位情況的限制,注冊會計師無法做到絕對保證,又不能提供有限的保證(違背委托人的委托意圖),這就產生了合理保證。有限保證的保證程度
(4)委托人的要求就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目標――在這里,重要性、錯報、合理保證都是由審計業務委托人定義或者站在委托人立場上定義的。合理保證決定了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如果保證程度是95%,則可接受的審計風險程度為5%)――顯然所謂“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實際上也是由委托人定義的,本質上是委托人“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或者說是委托人對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信賴過度風險,不是注冊會計師基于自己的損失或可能的不當意見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所以可接受的審計風險來自于風險導向審計循環的外部,是委托人既定的,該風險無需評估,需要評估的是重大錯報風險。
(5)接受委托或者接受了委托人的要求后,注冊會計師要做的工作一是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二是降低檢查風險。重大錯報是由委托人定義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要求注冊會計師按照重大錯報的定義全方位地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規定了風險評估的方法和內容,要求運用詢問、觀察、檢查、分析程序等方法獲取有助于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信息。在風險評估基礎上,注冊會計師通過總體應對措施和進一步審計程序來分別應對財務報表層次與交易、賬戶余額與列報和披露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在針對評估的由于舞弊導致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分派和督導項目組成員時,考慮承擔重要業務職責的項目組成員所具備的知識、技能和能力,并考慮由于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評價被審計單位對會計政策(特別是涉及主觀計量和復雜交易的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是否可能表明管理層通過操縱利潤對財務信息作出虛假報告;在選擇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時,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見性”。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是否實施控制測試取決于內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賴和控制測試的重要性,無論是否實施控制測試都應該執行實質性程序。在實施控制測試時,注冊會計師仍然要確定控制風險大小及風險可能存在的領域并隨時調整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論以及修改審計計劃和審計程序;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論以及控制測試的結果決定了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科學準確的評估結論和測試結果可以減少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從而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效果。風險導向審計準則還要求把風險評估和修改貫穿于審計工作全過程。注冊會計師最終通過實質性程序把重大錯報查找出來并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按照重大錯報的定義來衡量未更正錯報匯總數情況并發表恰當的審計意見,實現合理保證報表整體不存在由于錯弊而產生的重大錯報的審計目標。
風險導向審計并不是注冊會計師根據自己的承受能力確定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并圍繞此審計風險來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從而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形成的封閉循環。也就是說,可接受的審計風險、重大錯報及重大錯報風險大小不是注冊會計師自行決定的,而是由委托人決定的,不是注冊會計師想用多少程序就用多少程序,這一切都是在接受業務委托時就已經決定了的。決定每一步程序都須把委托人的需求考慮進去并以此為前提和基礎,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較大的開放的審計循環,如圖1所示。與其說這是風險導向審計不如說是委托人需求導向審計更合適,這應該是風險導向審計的精神實質。
盡管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需求也是財務會計準則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但是,財務會計的目的是為之提供其所需要的財務會計報表,而注冊會計師是為之(合理)保證財務會計人員提供報表的合法(編制基礎)性和公允性,二者在合法(編制基礎)公允的報表后面就分道揚鑣了,這也正說明財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報表審計的區別與聯系,并且不能因之否定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以報表使用者的需要為邏輯起點的科學性,因為這種需要不僅僅是接受委托時的出發點,而且是執行審計業務時考慮各個方面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前提條件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綜合吸收了數理統計、概率論、財務分析、系統論、戰略管理、波特五力分析、平衡計分卡、coso報告等方法、工具或其思想,進一步在審計模型基礎上把以上方法和工具統合起來,在風險評估時考慮到了環境、交流、溝通、職業懷疑等社會和行為因素,做到了理論上嚴謹、實踐上有效,既科學又實用。但是作為一種抽象的理論模型其不可避免地也忽略了一些因素,預設了一些前提。筆者認為風險導向審計的成功實施必須至少具備以下一些前提:
(1)審計人≠被審計人,其內在含義是注冊會計師應該超然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包括形式上的獨立和實質上的獨立;
(2)委托人≠被審計人,該前提避免了由于被審計人付費帶來的不獨立;
(3)委托人一報表使用者,對于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委托人與其他報表使用者的目標函數可能不一致,該前提避免了由于報表使用者之間目標函數不一致帶來額外的法律風險;
注冊會計師職責1
1、在公司的支持下負責財稅咨詢,涉稅鑒證等相關業務的拓展工作;
2、參與咨詢財務項目的商務洽談,促成合作;
3、分析客戶財務項目需求,撰寫項目建議方案;負責協調推動財務咨詢計劃實施推進;
4、負責團隊管理與分工,指導團隊保質保量完成相關業務;
5、解答客戶財務方面的日常咨詢,對財務項目進行培訓;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會計師職責2
1、帶領項目組及時有效完成中小型的審計工作;
2、負責編制項目審計計劃、初步風險評估、審計小結,能較準確把握審計項目風險;
3、對項目組人員進行指導,并對其工作底稿進行復核;
4、負責項目質量,差錯率低,能及時發現問題,并能較準確地判斷業務問題的實質,提出解決方案;
5、負責所審項目及時上報部門總監審核,及時回復審核意見;
6、負責所審項目的后續工作,包括不限于咨詢、培訓等;
注冊會計師職責3
1、能獨立完成較大型的項目;
2、能夠完成審計方案的撰寫,能準確地測試審計項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
3、能夠對下一級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指導、并對其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對其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4、負責項目的審計質量,及時反映審計中出現的業務問題;
5、能夠編寫審計報告,及時上報部門經理審核;
6、能夠與被審計單位協調處理有關業務問題;
7、能夠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會計師職責4
1、 組織實施財務審計、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等;
2、 擬定審計方案,起草審計報告和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文書;
3、 及時發現公司潛在問題和風險,提出改進意見;
4、 督促審計結論和建議的落實;
5、 按照審計質量管理制度的規定,專門從事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復核等工作。
注冊會計師職責5
1、制定合理的項目工作計劃;
2、與客戶進行良好的溝通,維護客戶關系;
3、監督、指導、檢查助理人員工作情況,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4、負責協調項目執行中的相關工作;
5、出具審計業務報告和其他鑒證業務報告;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會計師職責6
1、獨立帶領團隊完成審計項目的規劃、實施、督導以及審計報告撰寫、復核等各階段審計工作。
2、對項目組成員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培訓及監督,確保項目進度及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3、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冊會計師職責7
1、能獨立完成本部門較大型的業務項目;
2、負責對承擔項目審計(評估)計劃的撰寫,能較準確地測試審計項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
3、對下一級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指導、并對其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對其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4、負責審計項目的審計質量,及時反映審計中出現的業務問題;
為準確反映目標公司的凈資產和盈利狀況,合理確認資產重組價格,一般應委托評估機構和審計機構對目標公司分別進行評估和審計。資產重組評估的目的主要是運用一定的評估方法確定目標公司某一評估基準日的資產價值;而資產重組審計并非只對目標公司凈資產進行審計,收購方為全面評估目標公司,準確進行效益分析和收購成本估算,更看重的是目標公司近幾年的經營情況和未來資產價值,所以往往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審計,以便決策層作出正確判斷。另外,上市公司根據證監會和滬深兩地交易所的有關信息披露規定,在資產重組中應披露目標公司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有關數據和上一年度的損益表(利潤表)。因此,資產重組審計的范圍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2、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
資產重組從目標公司性質上可劃分為股份有限公司重組和非股份有限公司重組。我國目前除股份有限公司與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外,其他企業執行的仍是行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執行不同會計制度對企業凈資產及盈利水平的計算影響較大。如行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從開始生產經營次月起按五年攤銷,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應在開始生產經營當月一次計入損益;行業會計制度對各項資產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各項資產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如當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出現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應計提減值準備;另外,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行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或50%以上時采用權益法核算,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時采用權益法核算。因各公司執行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不一致,如果收購方為股份有限公司,而目標公司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或外商投資企業,那么就必須明確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是目標公司原執行的會計制度,還是按收購企業的要求改為《企業會計制度》。實務中一般有兩種做法:
第一種做法:按目標公司原執行的會計制度、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審計。該種觀點認為企業所執行的會計政策一般由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所制定,當一個公司擬收購目標公司原股東所持公司股權或目標公司通過吸收股份,使擬收購方成為目標公司控制方時,收購成功與否尚不得知,故對目標公司應按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另外,收購方在受讓國有股權時,按有關規定,目標公司要提供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的審計報告、會計報表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故采用目標公司原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進行審計較妥。
第二種做法:按擬收購方所執行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審計。該種觀點認為按財政部有關合并會計報表規定,若收購成功,目標公司將根據合并會計報表有關規定執行擬收購方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同時擬收購方在作投資戰略決策、分析收購成本和收購效益時,若按目標公司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會計報表分析,由于與擬收購方執行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不一致,致使決策難度較大、甚至會做出錯誤的決策。因此,應按照擬收購企業執行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進行審計,以便收購方進行相關的經濟決策;若收購成功,則可及時準確地計算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目標公司也能及時按收購方的會計政策進行調賬,不會造成重復的工作量。另外,在進行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的重組審計時,為公允反映合并各方的凈資產和財務狀況,公平計算合并后各方股權結構,也需要一致的會計政策。該方法也是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審計所采用的方法。
上述兩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考慮資產重組審計應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問題。第一種方法能真實反映目標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真實性與客觀性原則,也符合國家對國有股轉讓的有關規定,但是若收購方收購成功,使目標公司成為收購方的控股子公司,則與按收購方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計算的凈資產及盈利水平相比,可能會出現巨額差異,不利于收購方作出正確決策。第二種方法有利于收購方對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決策,能提供收購方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所要求的有關財務數據,但是該方法與目標公司現行會計政策不一致,有擅自變更會計政策之嫌,是一種特定假設條件下的審計,不能真實反映目標公司原始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筆者認為,審計的會計制度基準應與委托審計的目的相配套,在資產重組審計中,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托時,應根據資產重組形式建議委托方明確審計所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對收購股權或單方增資后達到控制程度、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的資產重組審計,應建議按收購方會計制度基準進行審計并出具特定用途的專項審計報告。對收購方收購投資者股權或目標公司增資吸收新股東但未達到控制程度、受讓國有股權的審計,應建議按目標公司原執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二、資產重組委托審計的主體及目的
重組目的不同,資產重組形式也各不相同。資產重組形式一般有控股兼并、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和參股投資等。股權收購實質上是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原股東的股權轉讓行為,股權出讓方與受讓方為了解目標公司的資產、負債及盈利水平,合理確定轉讓價格,委托注冊會計師對目標公司進行審計,因此,其委托審計的主體應為股權收購方與轉讓方,并不一定是目標公司董事會;因目標公司原股東單方增資或目標公司吸收新股東,為計算新的出資價格而對目標公司進行的審計,其委托審計的主體應當為目標公司的董事會;為吸收合并或新設合并而對合并各方進行的審計,其目的主要是為合理確認合并各方凈資產,作為計算合并各方原股東在新公司中股權結構的依據,所以其委托主體應為各合并主體董事會。
三、資產重組的審計方法
由于資產重組審計不同于一般的年報審計,因此,在審計中應結合委托方確定的會計制度基準進行審計,在審計前期應在業務約定書中與委托方明確審計應采用的會計制度基準。在按收購方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對目標公司進行審計時,由于與目標公司原會計制度基準不一致,注冊會計師應在一般年報審計方法的基礎上,進行會計政策調整的審計,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模擬追溯調整。
四、審計報告形式
綜上所述,資產重組審計應采用的會計基礎基準和審計方法不同于一般的年報審計,其審計報告形式應是專項審計報告形式。
1、收件人:資產重組審計收件人一般應為擬收購方與出讓方;若收購方受讓國有股權對目標公司達到控制程度、收購股權或目標公司增資吸收新股東未達到控制程度的,則審計報告收件人一般應為目標公司董事會。
2、因資產重組的審計報告是特殊目的審計報告,故在報告引言段應說明已審計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以及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并在意見段中說明所審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該基礎進行公允表達。
3、應在報告的說明段說明報告的用途、使用責任,專項報告僅供委托方可能實行股權轉讓(吸收合并、新設合并)參考用,不應用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執行本專項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第一,會計的職能、目的和概念。
會計的職能。指會計在實踐中的客觀功能,它是伴隨著會計的產生而同時產生的。包括核算,監督和參與經濟決策等方面。
會計的目標。指會計資料的使用者對會計的總體要求。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這也就是會計的目標所在。
會計的概念。通過了解會計的職能、目的和任務,我們可以這樣認為:會計是以貨幣計量作為統一尺度,根據憑證,按照規定的程序,對各企業、各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財務開支,全面、系統、真實、準確地進行記錄、計算、分析、檢查和監督的一種活動。
第二,會計和審計的職能、目標和概念。
審計的職能。審計的本質屬性,指的是審計所具有的固有功能,審計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能力。具體包括經濟監督、經濟評價、經濟鑒證。審計的作用是完成審計任務后的結果,完成了審計任務,也就能夠發揮制約、促進和證明的作用。
審計的目標。通過審核檢查要對被審單位經濟活動以及反映經濟活動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判斷。
審計的概念。通過了解審計的職能,作用和目標,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審計是由獨立的專職機構和受委托的專業人員,以被審單位的經濟活動為對象,進行審核檢查、收集和整理證據,確定其實際情況,對照法規和一定的標準,以判斷被審單位經濟活動以及反映經濟活動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公允性和效益性的監督、評價和鑒證活動。
二、審計與會計的聯系
第一,審計與會計的承附關系。二者的形成密切相關,會計是社會生產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管理活動,審計則是在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財產所有者需要對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經營者是否履行其經濟責任,從而產生的一種監督活動。最初的審計主要通過會計資料來審查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審計也就是驗證會計質量的手段,沒有會計無法進行審計,不進行審計就難以保證會計質量。隨著會計的發展,審計的范圍也就不斷擴大,二者有著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的關系。
第二,審計與會計的工作目標。會計與審計的工作目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不論是會計,還是審計,在工作中,都是以相應的法規和制度為依據,向有關利益方面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維護利益各方合法權益。二者必須協同配合、步調一致,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恰當的記錄和披露。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規避風險;為企業、投資者、社會公眾以及政府機構提供相關有用信息;使企業和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第三,審計與會計的客觀基礎。會計和審計都是根據特定經濟主體已經實現了的經濟活動履行各自的職能。也就是說二者反映和監督的都是同一會計主體的經濟活動。所以,它們的客觀基礎是一致的。
第四,審計和會計都必須借助會計方法。會計運用各種會計方法去完成會計工作,而審計則運用審計方法去驗證企業會計方法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所以會計核算方法是每一個審計人員必須掌握的。會計方法是會計工作者的標準,也是審計人員的尺子。
第五,工作范圍同樣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企業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會計核算工作的有效運作和會計信息的準確無誤,防止或及時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貪污及其他違紀、違法活動,從而保證企業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同樣要涉及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和測試,以評價相關制度的有效性和相關性,這一點在注冊會計師審計時更為突出。
第六,同樣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在會計核算工作中,不僅是反映已發生的經濟活動,還要對這些經濟活動進行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企業經營目標的監督,這是會計工作中極重要的一環,是企業的主動的監督。而審計工作,無論是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也都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制度,通過各種手段檢查企業各項經濟活動。這是被動的監督,也是對企業財務會計監督的再監督。
第七,同樣要求提高經濟效益。一定程度上說,會計核算的監督是第一監督(主要是事前、事中監督),而審計監督是第二監督(主要是事后監督,要求糾正)。在這些監督工作過程中,對已發現的經濟業務及其涉及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所出現的各種問題,需要及時向企業管理部門提出改進意見,以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這一點在內部審計別突出。
三、審計與會計的區別
第一,產生的前提不同。會計是為了加強經濟管理,適應對勞動耗費和勞動成果進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產生的;審計是因經濟監督的需要,即為了確定經營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經濟責任的需要而產生的。
第二,兩者性質不同。會計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或管理過程進行反映和監督;審計則處于具體的經營管理之外,是經濟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對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進行審查,具有外在性和獨立性。
第三,兩者對象不同。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第四,方法程序不同。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了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其中會計核算方法包括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會計報表等方法,其目的是為管理和決策提供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審計方法體系由規劃方法、實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組成,而實施方法主要是為了確定審計事項、收集審計證據、對照標準評價,提出審計報告與決定,使用資料檢查法、實物檢查法、審計調查法、審計分析法、審計抽樣法等,其目的是為了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全面評價提供證據而采取的必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