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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農村土地流轉規劃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一、目前中國農地要求規模化經營的緊迫性
(一)應對農產品激烈競爭,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需要
加入WTO后,我國農產品不但要面對國內市場的競爭,而且要應對激烈的國際市場的競爭。然而,我國農產品因規模化程度低,導致生產成本過高,國際競爭力低下,尤其是傳統的糧食作物,在國際競爭中處于極其不利的地位。對于我國具有比較優勢的水果、蔬菜、花卉等,卻由于生產過程中生產技術的低水平、低檔次,使其不能轉化為強大的競爭優勢。因此我們亟待提高農產品的競爭力。但小規模的分散經營形式卻阻礙著這一進程,因為它阻礙了農業機械的應用,使得勞動投入不能減少,提高了生產成本,失去了價格競爭優勢。只有實現規模化經營規,才能提高機械化的利用率,降低生產成本,從而提高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二)規模化經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經之路
農業發展的根本方向和目標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目前我國農村小規模分散的經營方式已不能適應農業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在目前體制下,地塊過于細碎,不利于機械耕作;再加上農戶文化素質低、資金少,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應用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難,規模化經營更成了一句空話。可以說,在這種條件下實現農業現代化是幾乎不可能的。而從歐美等農業發達國家的經驗可以看到,土地規模經營有利于機械化耕作,有利于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有利于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所以我們必須擴大土地經營規模。
(三)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增加農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我國人口大部分分布在農村,據資料統計,1997年我國鄉村從業人員為49393萬人,農村剩余勞動力達1.2億之多。在下,農村中一方面存在著勞動力閑置的狀況,另一方面又由于土地及戶籍制度的限制,使得農村中的剩余勞動力得不到合理轉移。這樣,不但導致大量的勞動力資源浪費,而且與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愿望相悖。而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經營,既可以合理地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以及農村中的工業部門轉移,又可以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的增長。
綜上所述,無論是國際競爭的需要,還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進一步發展農業的需要,都必須擴大我國土地經營規模。
二、現行我國農地制度中不利于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因素
(一)農地所有權界定不清
我國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在實踐中表現為鄉、村和村民小組三級所有的格局,但各自權利和邊界不清晰,導致農地所有權權界定不清。這種農地具有多個所有權主體的現象,容易出現多頭管理、多方干預的問題。由于沒有界定所有權的權限范圍,他們可能會對土地隨意處置,諸如會為了某些利益而隨意挪用農地,會因為人口的變動而對土地進行調整,特別是在土地作為主要生活保障的地方,這種調整更為頻繁。農戶在對土地做出轉讓決策時感到不確定,土地轉入者也感到不放心。
(二)土地流轉中制度不完善和操作不規范
規范和完善的土地流轉制度是促進土地流轉有效的措施。但是,我國相關部門還沒有出臺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的法規和明確具體的政策,也沒有制定完善的土地流轉制度。這些導致土地流轉中主體不明確,地方政府強行干預的現象時有發生。再者,土地流轉中缺乏諸如流轉期限、土地轉入方和轉出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具體內容的規定,致使土地流轉隨意無序。多數農戶在土地流轉時只是口頭協定,沒有簽署書面合同,也未到相關部門公證。這種不規范的操作,導致在土地承包利益關系出現矛盾時,難以合理解決,農戶的權利難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影響了土地正常流轉,進而影響規模經營。
(三)農村社會服務和保障體系不健全
土地流轉是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必經之路,合理、規范的流轉過程需要法律、法規的指導服務,然而這方面的服務體系還沒有建立。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仍很不健全,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實際上是由承包土地來承擔的,土地社會保障功能逐漸顯化并擴大。因此,只要不是通過征用、“農轉非”政策規定和由集體收回承包地等情況,農民在沒有一個穩定、長期的非農就業崗位前不會自愿放棄其所承包的土地。而有較穩定的非農工作的農民,因自己的農民身份擔心未來政策的多變和從事非農業收入不穩定等原因,為給自己留條后路也不輕易放棄土地承包權。土地的這種社會保障功能必然影響農業規模經營和勞動生產效率的提高。此外,土地保障功能也降低了農業勞動力外出就業的動力,對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形成制約。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完善和有效地土地流轉制度是實現農地規模經營的基礎。
三、河南省西萬村土地“整村流轉”案例
(一)河南省西萬村土地流轉的現狀
西萬村是沁陽市最大的行政村,2097戶村民,共1.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8600多人,耕地只有2400余畝,屬于典型的人多地少的村莊,人地矛盾比較突出。該村土地流轉之前,四口之家的戶均耕地不到一畝,且地塊分散,不利于機械化耕作和規模化種植,投入大、效益低,浪費嚴重,并且占用了大量勞動力資源,不利于勞動力向第二、三產業轉移發展,使得農民收入增長緩慢。
2007年9月該村醞釀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統一收歸集體,分4步進行:第一步,廣泛征求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第二步,謹慎擬定方案,并將其印制成冊發放到戶,進行宣傳。第三步,全體村民進行表決,并書面簽字。第四步,制定實施方案。根據村民表決通過的《實施意見》,將同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農戶和不同意流轉的農戶分別進行登記。同意流轉的農戶,村里按0周歲-7周歲每人每年150斤小麥,8周歲-15周歲每人每年250斤小麥,16周歲-65周歲每人每年300斤小麥和66周歲以上每人每年250斤小麥4個標準,向村民無償供應糧食。新增人口當年起供應口糧,死亡人口自第二年起取消口糧。對于不同意流轉的農戶,把村內最好的耕地,按現有人口和原有分地標準,足額分給,但不再享受原來免費“五統一”服務(統一機收小麥、統一秸稈還田、統一犁地、統一耙地、統一灌溉)。同時,為了進一步保障村民生活,村集體給村民每人每年發放80元補貼款,給65歲以上老年人每月再發放30元補貼款。
(二)西萬村“整村流轉”后土地生產效益大大提高
西萬村通過整村土地流轉,將全村土地規劃為生態林區(3500畝)、林果區(200畝)、觀光農業區(300畝)和傳統農業區(900畝)4個耕作區,由村集體統一經營,實行企業化承包管理。全村土地集中連片,土地經營權向大戶、農業企業集聚,實現了機械化耕作和種植,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益;流轉之后,解放出來的大量人口向第二、三產業轉移,使農民收入也增加了。西萬村黨總支書記董小柱表示,在土地流轉整整一年后,西萬村發生了很大變化:通過平整荒坡、荒溝,新增土地1150畝;土地流轉后,西萬村勞動力安心進入第二、三產業,一年新增運輸車輛34輛,個體工商戶83家,一年來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凈增2300元;糧食產量大增。小麥總產量比去年增加31萬斤,畝產新增100斤。
(三)土地流轉中存在問題
我國的土地流轉還處在初始階段,國家在這方面也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西萬村在土地流轉中出現以下問題:在土地流轉全過程中,土地的轉入、轉出、使用,合同簽訂和履行,檔案管理等程序和監管的合法性問題;村委會不是一級法人,不能經營收購土地,必須由國家法定認可的經濟組織與農民簽訂合同問題;流轉后釋放出的大量剩余勞動力安置和土地利用問題,如何保證流轉出基本農田不改作其他用途;集體收入支撐和群眾利益長期保障問題,目前,西萬村集體收入豐厚,每年集體拿出50萬元購買糧食,如果將來村集體收下滑后農民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四、規范土地流轉,促進土地規模化經營的對策
(一)完善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制度,規范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行為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重要性,制定有效措施,做到規范農地流轉程序,健全管理機制,加強登記管理;加強土地流轉事后監管,保證土地流轉合同中權利及義務的順利履行。在土地流轉中,突出4個規范,即規范流轉主體、規范流轉合同、規范流轉市場、規范流轉監管。要求轉出方主體必須是農民,轉入方主體必須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公司、種養大戶等符合法律規定的經濟主體。流轉合同必須使用《沁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由農業、國土等部門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管理,防止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在鄉鎮中心法庭設立農村土地流轉糾紛合議庭,負責解決土地流轉中的矛盾糾紛。把土地流轉納入鄉鎮“三資”管理體制,對大宗土地流轉實行“四議兩公開一備案”。沁陽市委書記史全新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采取典型引路、多種形式探索的方法,鼓勵條件成熟的村進行土地流轉。力促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自發流轉向自覺流轉、由分散流轉向規模流轉、由無序流轉向規范流轉、由粗放流轉向高效流轉發展。”
(二)搭建土地流轉服務平臺,培育市場
土地交易與普通商品交易有很大的區別,其運作程序相對復雜,涉及到多個產權主體的經濟利益。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務機構為之服務。要實現土地高效率、低成本、有秩序流轉,需要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轉的市場化服務體系,開展土地評定和評估工作,客觀、公正地評估出土地等級和市場價格,為農用地市場流轉雙方的公平交易和政府加強土地管理提供科學依據,減少價格確定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市場交易主體利益受到侵犯。中介組織應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信息網絡,通過各種渠道調查、搜集土地流轉的供需和市場價格等信息資料,及時登記匯集可流轉土地的數量、區位、價格等信息資料,并加以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公開,對外公布,接受供求雙方咨詢,溝通土地資源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以提高土地流轉的成功率。市場運作和政府的政策保障一方面保證了承包方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一方面因為有長期而穩定的土地流轉收益,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得以調動。
(三)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極不完善,農民對土地的依賴心里非常強。只有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制度,才能逐步淡化和消除農民將土地作為失業和養老保險的心理。除此外,政府還應對土地流轉的農民進行免費技能培訓,提供就業崗位,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設立土地流轉風險資金,規范轉入方投資能力、農業生產技術經驗,努力使轉入方實現效益最大化;對進城入鎮的農民,符合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并在就醫、子女就學、簽訂勞動合同和稅費征收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
(四)創新土地流轉模式,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業規模經營
創新土地流轉模式,因地制宜,發展適合本地區農地流轉的模式,促進土地合理流轉。大力鼓勵管理、資本、技術、土地等要素的擁有者以股份制企業形式投入農業經營,實現資源的優化組合,不斷推進農業規模化、企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強農業競爭力。使我國農業規模經營走上企業化、公司制的經營道路。
參考文獻:
1、林毅夫.制度、技術與中國農業的發展[M].三聯書店上海分店,1992.
2、陳俊梁.談我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條件[J].經濟問題,2005(4).
3、陳其霆.土地規模化經營與土地流轉[J].天水行政學院,2003(2).
(一)正確把握好土地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原則。
1 堅持自愿、有償、有期限的原則。土地流轉必須尊重農民意愿;土地流轉的期限、數量、條件、補償辦法等具體問題,應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出土地續包合同規定的承包期限。
2 堅持規范、有序的原則。土地流轉必須由流轉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協議),并報發包方和鎮(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通過簽訂合同(協議),完備流轉手續,使流轉雙方建立比較穩定的流轉關系,并明確流轉雙方之間及其與發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3 堅持土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原則。土地流轉的主體是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客體是土地經營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在土地流轉中,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不得改變農戶在續包期內的承包權。
4 堅持因地制宜,多種形式流轉的原則。農民承包土地情況比較復雜,土地流轉情況也復雜多樣。因此,流轉形式必須堅持因村、因組、因戶制宜,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不搞“一刀切”或“一個模式”。
5 堅持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優先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有優先經營權。
(二)因地制宜地選擇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式。
從我國的實際看,農村土地流轉可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1 委托經營。即農戶將其承包土地委托給發包方代為經營,在給予農民一定經濟補償的前提下,發包方接收農民的承包土地,實行產業化經營和適度規模經營。委托經營雙方必須簽訂委托經營協議書,明確權利、義務關系。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方)接收土地后,可以直接經營,也可以招標發包。在委托經營期內,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2 轉包。即農戶將自己承包土地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在一定期內轉交第三者經營,并簽訂土地轉包協議。在轉包期內,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3 互換。因村鎮建設和種養需要、地塊細小分散不利耕作等原因,農戶可將不同方位、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承包土地相互交換,并簽訂互換協議。互換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4 入股。即農戶將擁有的土地承包權折價入股于股份制企業,或者股份合作制農業企業。用土地承包權入股時,必須向入股企業及時獲取股權證明憑證。其承包權入股期間,經營權歸企業,承包權仍歸承包農戶,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5 租賃。即單位或個人向土地承包農戶租賃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方和承租方應及時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明確利益關系。農戶土地經營權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6 股份合作。村戶、戶戶、戶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通過土地、資金、勞力、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實行股份合作制經營。這種形式既不改變農戶承包權,又能擴大規模經營,發展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對此,要積極探索、大力發展。
二、切實加強對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領導
1 加強領導,過細工作。各鎮(區)要把搞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農口部門配合抓。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情況復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千家萬戶農民的經濟利益,關系到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穩定和鞏固。因此,各鎮(區)、村要高度重視,認真務實地把這項工作抓好。要因勢利導、積極穩妥,防止思想上的簡單化和工作上的隨意性。
2 把握政策,遵循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的政策,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確保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長期穩定。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
土地是我國農村重要的生產資料,隨著經濟結構的變化,農村土地流轉現象越來越多,城鄉建設頻繁征占用農戶承包地,農戶土地承包狀況時常發生變動,這就使得相關合同和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化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關系到切實維護農民的正當權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進黨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實與貫徹,事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維護保障。
調查顯示,由于種種原因,當前許多地方農村土地流轉檔案的管理不夠規范化,保護措施疲軟,諸如:有的地方不能對相關合同和檔案材料及時立宗歸檔,可能導致信息遺失;還有工作人員變動時對檔案資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遺漏和檔案損失;再者就是傳統的書面辦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寫不規范、筆跡潦草等等。諸如此類顯現出當前許多地方的土地流轉合同管理沒有跟上社會經濟的發展步伐,不符合《檔案法》的規定,更與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帶來實際的消極影響,給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工作帶來重大影響。
二、如何完善農村土地流轉檔案管理工作
各級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規范管理的緊迫性,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探索契合當地實情的管理方式,加強責任意識和憂患防范意識,以期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為妥善解決農村土地流轉和經營中的糾紛、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流轉權益奠定基礎。
1.普及檔案管理法制知識,提升管理能力
檔案管理必須全面依循國家的檔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傳法制知識。首先,要進行分級培訓。對檔案管理法制知識的了解要從基本知識到重點知識和案例進行全面化的分級培訓,加深大家對《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檔案管理條例》以及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和認識,促進各單位依法開展檔案工作。其次,要保證檔案員能夠持證上崗。也就是說要在學習法制內容后進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領取《法制培訓合格證》,然后才能參加檔案管理工作,這樣一來就可以將法律學習培訓納入全員崗位培訓內容,在綜合培訓中加強法律知識的培訓,以增強全員的法律意識。
2.明確管理責任,嚴格依法歸檔
各級單位對土地流轉合同檔案管理有不同的針對對象和責任,明確管理權限和責任是規范管理的基礎,只有這樣才能落實依法歸檔,才能保證檔案材料不至混亂、遺失及其責任的相互推諉。比如,簽訂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轉合同的,必須一式五份,縣、鄉、村、當事人各存一份,還有一份由鄉鎮管理機構集中向當地綜合檔案館移交備份實行一體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轉過程中生成的其他檔案資料可以由形成單位依法保管,不得遺失。
一般來說,目前土地流轉相關歸檔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農村承包土地調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土地承包情況匯總清冊、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證明文件、現場勘界確認材料、公告材料、登記核準文件、登記臺賬、權屬變更登記材料、登記發證原始材料、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備份等交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歸檔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組名單、承包土地調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轉委托書等檔案材料,由村民委員會歸檔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對號入座,責任由歸,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亂,杜絕責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規范的事情發生。
3.嚴審檔案質量,規范收集整理
傳統的檔案大多是手寫體,其中不乏字跡潦草給工作帶來困難者。所以在檔案規范管理中,土地流轉相關合同務必經過嚴審確保材料真實有效,要求數據準確、字跡工整、圖譜易讀,落款、日期及公章簽字等清晰明確,具有可標識性和合法性;紙質合同檔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筆用工整的楷體填寫,紙張及裝訂要嚴格按照檔案保護的要求,不易損壞和失散。
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才能確保合同檔案的準確不失。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責任到人,及時將合同信息及相關材料進行收集整理,完成歸檔。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私自處理抑或拒納歸檔。為了便于檢索和查詢,合同整理歸檔后,應編制目錄以備查詢。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識碼:A
1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采取的措施
1.1 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1.1.1 信息化建設
建立和完善市、鄉村三級流轉服務體系的基礎上,加快信息化建設,搭建流轉信息化平臺,實現微機聯網,及時掌握流轉情況和流轉動態,指導流轉工作。
1.1.2 轉檔案建設
積極與檔案局聯系,取得他們對檔案建設的業務指導,建立規范標準的檔案。
1.1.3 基礎設施投入
改善辦公條件和辦公環境,充實人員隊伍,為開展好這項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
1.2 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長效機制
在經營主體進入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上,針對不同情況區分對待,采取不同的措施和辦法加以規范和引導。對種糧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流轉土地采取推動和鼓勵的辦法加以推進,提供流轉信息、指導合同簽訂,協助貸款和提供農技推廣服務;對家庭農場采取扶持和示范的辦法促進其發展。家庭農場是一個新興的經營主體,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符合現階段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對此,要高度重視;對工商企業進入流轉領域,要嚴格把關,堅決防止出現非農化和非糧化傾向。做到防患于未然,將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切實保護企業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1.3 加強培訓,提高業務人員素質
土地流轉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對工作人員有很高的政治和業務要求,只有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才能適應工作,更好地提供指導和服務。針對這種情況,要有針對性的組織培訓學習,請專家、學者授課,并將理論知識和實踐相結合,業務人員素質有明顯提高,取得較好效果。
1.4 完善風險防范預警機制
確保穩定,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是推進土地流轉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始終堅持和把握的一條準則。在現有風險防范機制基礎上不斷優化和完善。對土地流轉工作實現全程監控,完善土地流轉糾紛解決的辦法和渠道。同時,完善責任追究制,使問題解決快速反應,責任到位。
2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存在的問題
2.1 認識不夠,顧慮較多
許多農戶認識不清,將承包地與承包權混為一體,以為流轉了承包地就喪失了承包經營權,因而寧可荒蕪土地,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當前農民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還處于自發狀態,雙方口頭協議穩定性差,利益無法受法律保護。有些雖有合同但違反了土地承包的政策,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義務不清,承包方缺乏長期經營打算,對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性不高。
2.2 缺乏扶持政策,制約土地流轉
目前,對土地流轉缺乏相應扶持政策,一些部門出臺的扶持政策多而不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土地健康流轉和土地經營效益的提高。
2.3 服務不到位,體系有待健全
流轉平臺未建立,土地流轉信息不暢,出現農戶有意轉出土地卻找不到合適的流入方,而需要土地的流入方又難以找到有流轉土地意向的農戶,造成轉入轉出兩頭難。沒有專業的經營權價值評估機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缺乏金融服務支持。
3 搞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3.1 完善管理機制
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轉機制和具體管理措施,讓土地流轉合法、規范。建立流轉中介機構,確保土地“自愿、有償、合法、有序”流轉。相關部門要設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土地流轉日常工作。開展土地流轉的供求登記和信息工作,將流轉土地集中起來,統一對外招商,吸引高效農業投資;搞好土地流轉中的中介協調和服務,指導辦理流轉手續;及時調解土地流轉糾紛,保障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建立土地流轉檔案,加強對土地流轉行為管理監督,確保土地農業用途不變和適度規模經營;確定合理的流轉價格,實現流轉雙方共贏。
3.2 出臺相關政策
土地規模經營的發展,改變了原有的經營組織形式,相對于目前以適應農戶家庭經營為主的法律政策和管理規范,都存在一些“空白點”,需要進一步配套完善。如財政支農的實施方式和扶持對象、農業資源的使用管理方式以及農業保險等,都需要改革。針對公主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出臺具體的支持政策,從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勵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轉。
3.3 規范土地流轉
要進一步明確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的職能責任,賦予工作權力,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持,做到“有人管事”、“有錢理事”。要規范合同主體,探索流轉主體資質審查制度;要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的備案、登記;要規范合同條款,探索流轉風險保證金制度。對流轉期限長、改變田坎地界的流轉,應注重物價變化、情勢變更等,在履行、期滿復耕等方面進行相關約定或設立流轉風險保證金,解決拖延租金、復耕等問題。
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后的主導用途為種植,用于其他方面的甚少,這一點相對于國外有很大差別,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一些縣鎮土地流轉后用于種植業的比重甚至達到90%以上。
1.2 流轉后種植日趨多樣化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2002年后農民勞務日漸減少,這助推了我國農村土地流轉規模的擴大,而流轉形式及土地流轉后種植的作物都日趨多樣。我國土地流轉有轉包、轉讓、租賃和入股等形式,而隨著流轉的形式不同,規模的不同,種植的作物種類也不一樣,主要有小麥、水稻、大豆、蔬菜、苗木和水果等,還有一些流轉土地更有用于魚類、山羊養殖等等。
2 農村土地流轉后種植苗木存在的問題
2.1 流轉后苗木種植規模化經營仍需擴大
當前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后種植苗木的規模仍然很小,流轉后的土地主導種植為水稻,小麥和大豆,達到70%以上,而種植苗木從全國來看規模甚小,有些鄉鎮甚至只有5%左右,而有些鄉鎮能夠達到80%左右,根據相關文獻挖掘及數據統計我們發現,667m2水稻的年純利潤大約為300元,而種植花木的年純利潤達到5000元左右。因此,農村土地流轉后種植苗木規模的擴大有其必要性。
2.2 苗木種植質量亟待提高
苗木不同于一般的糧食作物,首先表現為其種植投入成本較高;其次,苗木的成功種植所需的技術較高。而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年齡日趨偏大,技術較為落后,這導致農村土地流轉后種植苗木存在兩大問題:一是質量較低,由于農村勞動力技術上的缺陷,導致一些苗木成活率較低;二是長勢緩慢,由于農村勞動力的技術不到位,很多苗木在該出苗的時間不能正常出苗,導致苗木培育時間較長,這樣使得農村勞動力的成本提高、收益下降。
2.3 土地流轉后苗木種植種類單一
由于農村勞動力技術、年齡等方面的缺陷導致其不敢嘗試新的品種,偏向于種植一些常見的生命力較為頑強的苗木,這就導致了農村土地流轉后的苗木種植種類品種較為單一,從而形成循環,種的多有經驗了加之風險厭惡的心理便不愿意嘗試新的品種。
3 對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后種植苗木的建議
3.1 適度規模經營,做好統籌規劃
雖說提倡規模化的種植苗木,但也應該注重適度,否則會出現規模不經濟現象。對于農村土地流轉后的苗木種植更應注重適當的規模化。要做到適度規模化就要實施統籌規劃,這不僅要求農村苗木種植勞動力的努力,更需要相關部門做好統籌引導,對其進行適當的培訓。
3.2 提高苗木種植勞動力的綜合素質
針對苗木種植勞動力技術與規劃方面的欠缺,相關部門應該倡導科學種植,積極引導其進行技術的培訓與提高,適當情況下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引進高端技術咨詢人才,以配合土地流轉后苗木種植問題的解決。這樣一方面有利于農村苗木種植勞動力技術的提高與應用,進而提高苗木種植的質量;二是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3.3 政府全局規劃,提倡“入股型”土地流轉與種植苗木相結合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7.074
華潤百色希望小鎮位于百色市右江區永樂鄉距百色市城區20公里,面積約4.15平方公里,轄6個村民小組328戶1342人,土地面積共計9805.43畝。華潤希望小鎮建設過程中通過成立潤農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分社引導當地群眾以土地入股的方式進行土地流轉,幫助農戶開展產業化經營,以期實現“土地增值,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三增原則”。本論文希望借助對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土地流轉方式的研究,從流轉程序、產業規劃、服務配套及平臺搭建等多角度研究和尋找解決廣西農村土地流轉面臨困境的方法。
1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人多地少、地形復雜導致農村土地經營規模細小分散是廣西農村土地經營的基本現狀。近年來,廣西積極克服地形地貌限制不斷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經營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1.1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
1.1.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逐步增長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統計顯示,2010年,廣西農村土地資源流轉面積334.9萬畝,占全區農戶承包地總面積的11%,涉及農戶120.05萬戶,占全區農戶總數的14%;2013年,廣西農村農戶承包地流轉面積累計520多萬畝,占農戶承包地總面積的15.66%,涉及178萬多農戶,占全區農戶總數的18.07%;2014年,全區農村承包地流轉面積累計628萬畝,占農戶承包地總面積的18.81%,涉及196萬戶,流轉明顯加速。
1.1.2流轉形式趨于多元化
在各地農村土地流轉管理站的指導下,農村土地流轉不再是過去簡單的熟人、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因外出務工而進行的土地出租和互換,流轉形式也由過去的出租、轉包、互換為主逐步轉變為多種形式并存,其中規模化出租、整合互換和入股呈快速增加的態勢。據統計,廣西農村農戶承包地流轉總面積中,各種流轉方式為:轉包95.5萬畝,占流轉總數的18.37%;出租350.05萬畝,占67.32%;入股5.76萬畝,占1.11%;轉讓8.52萬畝,占1.63%;其他方式流轉60.17萬畝,占11.57%。
1.1.3新型經營主體不斷進入土地流轉市場
各地都在積極引入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大戶、工商企業、家庭農場等主體進入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逐步形成了“公司+農戶”、“農戶+合作社+企業”、“基地+農戶”等幾種主要的土地流轉模式,比較典型的模式有龍州上龍村的“小塊并大塊”、江州區的“土地集中整治”、橫縣朝南村的“承包土地集體合作”、富川田洲村的“承包地互換”和西林的“承包地季節性流轉”等土地流轉模式。
1.2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相較于江蘇昆山、四川成都等較早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成熟地區,廣西地區由于起步晚,地形復雜,土地細碎等多方面原因,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以下問題。
1.2.1農村土地流轉行為規范化程度低
當前廣西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剛起步,土地流轉行為在非活躍區域大多處于自發階段,土地流轉缺少規范和引導,多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發生的農戶間的小規模土地流轉行為。此種情況下農戶間多為口頭協議,并未進行登記或者公示。部分地區由鄉鎮政府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導開展的農村土地規模化流轉也因為沒有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合同等文件作為參考,即使簽訂合同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合同各方權利義務約定不清楚、土地流轉登記管理難度大等問題,當土地流轉流出方和轉入方發生經濟糾紛時也會因為沒有完備手續作為參考協調處理難度大。另外在土地流轉后的生產環節,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和規范性文件對監督義務進行規定和指導,導致土地流轉后未按約定生產要求開展生產工作,而是將土地用于非農用途,例如開發度假村、修建固化建筑等破壞土壤肥力難以復耕的情況。因此,通過法律和規范性文件引導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是未來研究的方向之一。
1.2.2農村土地流轉缺乏統一的發展規劃
廣西各地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規劃欠缺,對一定期限內流轉土地區位、數量、用途等沒有制定專項規劃,導致土地流轉后難以形成產業集聚,不能發揮土地流轉的規模效應。具體表現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土地流轉區位沒有進行統一規劃,東流轉一塊地,西邊流轉一塊地,流轉地塊間從事的種植產業不同,難以同時為這些地塊提供統一的交通、供水、設施設備等配套服務。二是土地流轉后發展何種產業沒有統一規劃,即使有規劃,如統一種植小番茄、香蕉等農作物,但在后期銷售環節因為沒有銷售基地而導致產品供過于求,承租方的收益降低而不能及時支付農戶土地流轉的費用。在百色、田東、田陽等地調研土地流轉的情況時發現,承租商、合作社等反饋最多的問題就是土地流轉后大規模種植的產品沒有銷路,而且因為當地沒有知名的品牌營銷策劃提供商,導致好的產品賣不出去,賣不了好價錢,從而難以取得較好的土地流轉收益。鑒于以上情況,為了更好的開展土地流轉工作,不能只重流轉,鄉鎮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要從產業集聚和發展角度,對土地流轉后的使用環節進行指導和幫扶。
1.2.3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和服務體系不健全
廣西農村土地市場不發達,土地流轉缺乏中介組織,農村土地資產評估機構、法律咨詢機構、信息傳導與預測機構尚需逐步建立和完善。由于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的缺乏,現階段,農村土地流轉價格評估多為轉入方和轉出方之間協商確定,沒有類似城市土地流轉中的基準地價一樣的價格作為參考,加之農戶對土地流轉的程序和相關問題不熟悉,土地流轉信息不通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流轉費用,影響土地流轉的速度、規模和效益。服務體系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土地流轉資金融通方面,土地流轉后前期的土地平整、種子購買等都需要大量啟動資金和技術顧問的指導,而廣西在土地流轉的融資貸款方面還沒有一些創新服務措施,難以滿足轉入方發展的需要。
1.2.4未能針對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提供多樣化的解決方案
在農村調研過程中,部分農戶反應家中勞動力人口多,如果土地由自己種植經濟作物取得的收益將比種植公司和合作社給的流轉收益高,但由于自身地塊處于待流轉區域中,如反對流轉將使種植公司和合作社難以開展規模化經營,同時考慮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招商引資的艱辛,只能服從大局,統一流轉。而對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家庭來說,將土地流轉而非撂荒取得的收益將增加家庭總收入,他們是樂意進行土地流轉的。解決上述矛盾,尊重農戶意愿是前提,只是我們需要尋找更能多方面照顧農戶意愿的土地流轉方案,后面介紹的華潤希望小鎮的土地流轉方案可以給我們提供參考。
2華潤百色希望小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現狀
百色華潤希望小鎮建設使原來的村風村貌煥然一新,農戶的生活環境得到改善。但更重要的措施是華潤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平臺,開始進行“土地流轉試驗”,通過土地流轉使農戶得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真正富起來。下面介紹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土地流轉的具體做法。
2.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機構
整個小鎮土地流轉的管理是以“農戶+合作社+企業”的模式開展,具體措施有以下兩方面:一是成立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土地流轉、整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小鎮土地流轉、整理、經營種植等工作的指導和協調。二是成立華潤百色希望小鎮潤農農民專業合作社土地流轉分社,這是華潤在百色希望小鎮開展產業幫扶的重要平臺,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經營管理流轉出來的土地。在土地流轉分社下設農莊,定名為“華潤希望農莊”,設場長、副場長、技術員各1名,組長6名,工人60名,同時聘任右江區農業局2名專家為農莊技術顧問。
2.2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模和范圍
為使土地流轉整理穩步、有序開展,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在土地流轉實驗中先拿出120畝土地作為流轉整理試點。試點區域涉及洞郁小區2個小組和塘雄小區1個小組的86戶農戶。2012年,在前期土地流轉試驗基礎上,增加流轉山地和林地500畝左右。2013年,華潤加快推進百色市右江區片區土地經營權流轉,第二期又簽約流轉10000左右土地開展圣女果、西瓜和葡萄種植,涉及百色市永樂、汪甸、龍川3個鄉鎮。
2.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
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土地流轉采用的是土地入股的形式。首先由區直相關部門、永樂鄉政府開展宣傳和走訪,然后組織召開合作社領導、社區組干及群眾土地流轉大會,征求群眾意見。在充分尊重農戶流轉意愿的情況下,村民自愿將土地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流轉到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專業合作社,每畝土地為28股,折合股金2800元,流轉的土地第一輪流轉期限為5年,流轉的土地經營不論盈虧,合作社每年都保證按入股股金數額紅利(2800元/畝)兌現給入股農戶,其余的按盈利分紅。土地流轉后,合作社出資投入進行平整、興修灌溉設施、引進先進的耕種設備、由專業技術人員指導耕種。在該模式下,農戶的家庭收入將由土地流轉收益、在農莊務工收益(外出務工收益)共同構成。希望農莊試點成功后,借鑒希望農莊的模式,華潤進一步引導百色希望小鎮村民開展水田及山林地流轉,將大部分土地納入希望農莊統一管理。
3解決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問題的路徑和建議
在結合華潤百色希望小鎮土地流轉實踐的基礎上,本論文建議可采取以下措施解決前述的廣西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建議的具體內容如下。
3.1規范土地流轉市場的管理機制,規范土地流轉合同文本
華潤希望小鎮不僅在土地流轉中成立專業合作社負責土地流轉的管理工作,而且在產業幫扶中也走規范化道路。例如在規范土地流轉合同方面,華潤和農戶在合同中明確了流轉的土地面積、用途、期限、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到期后地面附著物的處理和違約責任。地方政府在指導本地的土地流轉工作時,建議結合本地的土地流轉現狀,推出土地流轉的示范合同文本,規范土地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更好的保障農戶的利益。
3.2土地流轉規劃和產業發展融合,積極對接市場和企業
針對地方土地流轉缺乏統一規劃的問題,華潤在百色希望小鎮通過成立潤農農民專業合作總社的方式開展產業幫扶和土地流轉試驗。結合農業種植業發展的生命周期,其先后經歷了“統購統銷、引導起步”、“優化品種、合作經營”、“土地流轉試驗”、“農超對接基地建設”四個階段開展了百色希望小鎮產業幫扶工作,其中“農超對接基地”的模式正好解決了前述的土地流轉后大規模種植經濟作物不能解決銷路的問題。具體的操作方式是農民出土地、出勞力,華潤出資金、出技術,通過共同種植小番茄、葡萄等經濟作物直供華潤萬家超市,實現了產與銷、企與農的有機對接。因此在以后的土地流轉工作中,不能只重流轉,還需從產業發展的角度提前與企業和市場對接,避免土地流轉的區位、數量和用途的規劃不符合未來市場的需求,導致流轉后出現“香蕉滯銷、甘蔗滯銷”等情況。
3.3拓寬融資渠道,創新土地流轉服務體系
2012年3月成立的百色右江華潤村鎮銀行,協同百色華潤希望小鎮、華潤五豐行,引入資金幫扶模式,通過合作社擔保、農戶聯保的方式解決土地流轉中承包大戶融資難的問題。借鑒以上模式,各地財政和銀行推出針對農業生產經營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同時,還應該積極支持具備一定實力的土地流轉承租方通過和企業合作或者通過資本市場的方式籌集農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在服務體系創新方面,可借鑒華潤希望小鎮的做法,設立農村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中心,中心再下設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融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等,通過這些組織規范交易行為,減少土地流轉成本,為農戶提供專業指導及幫助,保護流轉雙方合法利益。
3.4尊重農戶流轉意愿,強化農民在土地流轉中的主體地位
華潤希望小鎮在土地流轉中尊重村民意愿,讓村民自愿將土地流轉到專業合作社,尊重村民的主體地位。針對部分種植大戶和養殖大戶希望自己經營土地的意愿,華潤通過希望農莊在實現土地集約整合后又將流轉土地劃塊返包給他們種植并為他們提供前期的技術和資金支持。農戶承包希望農莊后生產的圣女果、西瓜等經濟作物在收成后能夠直供華潤萬家的超市這樣既保護了種植大戶們的積極性,同時又實現了土地規模化經營。廣西各地可借鑒以上做法,就地培養農戶開展技術學習,由政府和農業大戶共同推進本地的土地流轉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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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市農經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__年底,全市共流轉農村土地134.78萬畝,占全市農用地總面積2603.5萬畝的5.2%,其中水田30.47萬畝,旱土18.63萬畝,林地84.24萬畝;涉及25.81萬農戶,占全市總農戶的27%。
透過這組數字我們可以發現,當前土地流轉的主體部分是在林地經營權的流轉上。土地流轉直接促成了的農業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由此催生了以宜章臍橙、永興冰糖橙、蘇仙油茶等為代表的特色產業發展。
而對于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中央、省有關部門相繼出臺有關政策,保護和鼓勵農村土地流轉。我市農經管理部門也及時進行了調研和政策調整,全面開展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工作。截至20__年底,全市已登記造冊94.61萬份,簽訂承包合同93.35萬份,已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81.91 萬份,分別占全市農戶數的97.6%、96%、84.5%。
土地流轉價格不均
由于土地地理條件、交通區位等自然因素影響,土地流轉價格呈現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
記者了解到,北湖區華塘鎮農田流轉價格約為30000元/畝、山林流轉價格約為25000萬元/畝。離城區稍遠一點的月峰鄉,農田流轉價約為15000-20__0元/畝、山林流轉價格為8000-10000元/畝。而更遠的大塘、芙蓉等地價格更低。
靠近城區、靠近交通干線等具有天然優勢的土地身價日長、寸土寸金。近郊土地價格暴漲,導致部分集體和個人打政策球,占用農田開發房地產。而遠離城區、交通不便的土地,即使土地再肥沃,也無人問津,甚至直接拋荒。20__年,我市曾對全市土地拋荒情況進行過調查,當年全市拋荒耕地總面積12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3.56%。市農經局負責人介紹說,在農民大量離開土地的大背景下,去年和今年這種現狀還在持續,并有加劇的趨勢。連續多年被拋荒的土地,很難復墾,將直接縮減全市耕地實際耕種面積。
土地流轉價格“貧富不均”導致土地使用用途改變或拋荒,非常不利于保護耕地。要改變這個局面,需要對在農業產業化大規劃中對農村土地進行合理規劃分區,消減土地價格懸殊帶來的負面效應。
土地流轉需加引導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A
1土地集約利用相關概念
1.1土地集約利用
土地集約利用是指“通過對一定地塊單位土地面積上集中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和勞動,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提高土地的經濟功能和負荷能力,以獲得單位土地面積上的最大收益。”國土資源部將集約利用的內涵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節約用地;二是集約用地;三是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2土地流轉
在推動土地集約利用的過程中,我國提出了“土地流轉”的概念。其本質上是土地所有權的變動,包括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權流轉三個方面。
2我國土地集約利用的現狀
2.1農村土地經濟效益明顯提高
2003年,國土資源部開始在全國開展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工程,先后在四川、浙江、江蘇、湖北、江西、云南等地實施了“金土地工程”“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等系列重大工程30多個,截止2015年12月,整治農村土地1.34億畝,其中新增耕地3000多萬畝,新增糧食產能達到了200多億斤。通過土地整治,農村耕地條件不斷優化,土地經濟效益明顯加強。
2.2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
2006年以來,中央已經安排了18450多億元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包括房屋改造、搬遷在內的新農村建設,十二五期間,全國共完成新農村整體改造村莊1200余個,完成房屋改造7000多萬戶,修建村級公路和田間道路110多萬公里,為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奠定了良好的設施基礎。通過中心村建設,我國新增耕地1300多萬畝,農村社會面貌煥然一新。
2.3農村土地市場效益不斷增強
2001年底,中央下發《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在政策層面拉開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序幕。截止2014年底,我國農村土地市場共實現土地流轉面積4.5億畝,占全國總耕地的32.4%。通過土地流轉方式,各類農業生產專業達到了476萬戶,成立各種農業生產合作在124萬個,每年為農民增加收入近千億元,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800多萬人。
3我國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農村土地集約化利用取得一系列的成效,但也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一是農村耕地資源總量不斷減少,在近二十年的時間里,我國的耕地面積減少了12%。二是農村土地集約利用政策體系不完善。我國目前農村土地集約利用過程中政策體系不健全、地方政策配套不完善、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突出。三是農村土地流轉缺乏完善法律法規保護。目前,我國尚未制定實施《土地流轉法》,關于土地流轉的定性,還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四是針對失地農民的保障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國針對農村土地集約化過程中產生的失地農民的保障制度還很不完善,極容易造成了失地農民二次返貧。
4提高農村土地集約化利用對策
4.1科學規劃農村用地空間布局
科學合理的安排城鎮建設用地與農村用地,關鍵在于通過科學的規劃,統一的管理,優化用地的空間布局。一方面要構建城鄉一體化格局,要以土地流轉為載體,推動城市帶動農村發展,縮短農村與城市地域與生活條件差距,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另一方面編制好科學的農村用地規劃。要加強土地集約利用規劃與其他建設規劃的銜接,緊密結合地方的用地需求,嚴格按照土地節約、集約的原則,充分利用好各種土地集約化的政策傾斜,挖掘土地自身潛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水平。
4.2完善農村土地市場流轉機制
積極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流轉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轉機制對于提高農村耕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具有積極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強引導優化服務,制定完善的農村土地流轉程序和規定,規范土地流轉的手續,保護好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要完善土地流轉模式,通過推廣土地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委托流轉、入股等多種土地流轉模式,滿足不同主體的土地需求和利益;再一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土地流轉的規模。通過財政專項資金、專項補貼等方式,加大對土地流轉承包經營的扶持力度,鼓勵土地流轉的規模化發展。
4.3推進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
農業生產的規模化經營,既是土地集約利用的根本要求,也是為減輕經濟發展對耕地的需求壓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和商品生產率的有效措施。一方面要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動農業生產布局的結構性調整,鼓勵農民自覺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另一方面要創新經營模式,要結合市場的需求,充分考慮農產品的生產特點,構建符合當地特色的農業經營模式,避免了區域之間的盲目競爭。再一方面要加強技術推廣提高土地生產力,按照規模大、效益好、結構強、品種優的現代設施農業發展總體思路,廣泛推行集約、節能低耗的農業技術,實現農業的集約化可持續發展。
4.4完善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機制
加快農村土地集約利用過程中,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是必須要解決的基礎性問題。一方面要完善失地農民的就業保障體系。通過專門的政策引導,在城鎮化進程中為失地農民創造更多的、穩定的就業機會,促進農民向市民的有序轉變。另一方面要完善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要按照政府、村集體、農民各出一點的辦法,辦理醫療、教育、養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險,確保失地農民變社區化居民后能夠享受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待遇。再一方面要完善失地農民的身份轉化制度,針對農村土地集約化情況下失地農民身份轉化問題,實施土地和農民進城落戶掛鉤的制度,推動農民的身份性質與土地集約化同時進行,確保失地農民有一個良好的生活保障和身份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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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土地管理現狀分析
在我國的農村土地管理工作中,如何協調土地資源保護與農業發展之間的關系是當前存在的主要矛盾[2]。很多農村存在建筑批準審核程序不嚴格以及未批先建的情況,一些地方的耕地荒蕪或者毀壞情況嚴重。同時我國還沒有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體制,土地管理部門對于大量土地違法行為缺乏必要的控制,更談不上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的流轉。此外,我國缺乏相應的土地流轉評估、咨詢和仲裁等機構,土地管理過程中缺乏必要的監督和管理,一些職能部門的權責界定不清晰。在土地管理過程中如果牽涉到多部門的利益,很容易出現各部門相互制約、推諉的情況。當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混亂
我國很多農村在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缺乏統一的規劃,例如農村隨意建房的現象較普遍,并且在沒有經過批準的情況下向外延伸。一些農戶在建房過程中只關注了生活便利這一方面,對于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影響農業生產等缺乏考慮,因此在建房過程中隨意侵占農田。一些農戶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紛紛蓋起來新房,原有的房屋被閑置一旁,這也讓農村“空心房”的數量越來越多。此外,部分農村土地在轉讓后出現無人管理的現象,或者出現使用耕地作為墓地等現象,這樣導致農村的耕地面積越來越少,嚴重影響到正常的農業生產。
2.缺乏健全的農村土地管理體制
在農村土地管理工作中目前還缺乏土地違法案件處理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就導致在出現土地違法案件后無法及時有效處理,同時缺乏完善的土地產權制度,如果管理不當很容易損害農民的合法權益。部分法律中雖然規定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所有,但農民對土地沒有處置權,因此在土地征收等工作中損害農民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作為農村土地的主人,在缺乏土地處置權的同時也喪失了所有權,容易出現土地管理松散等問題。同時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約束土地違法等行為,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管理人員的管理難度,而且部分土地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以及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轉體制等,這些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的發展。
3.農村土地的利用和管理缺乏規劃
我國很多農村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缺乏必要的規劃,如建筑規劃不合理,道路缺乏維護以及生活環境惡劣等。由于農村土地管理中沒有可供參考的規劃編制,增大了管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的隨意性。一些農民和土地管理人員缺乏對土地所有權的認識,大多數認為誰使用土地就歸誰,在劃分建筑用地過程中沒有統一的規劃,導致建筑用地的使用權十分模糊,很容易引發各種土地糾紛,這也是導致農村建設混亂的原因之一。一些農民由于受到封建和迷信思想的影響,在劃分宅基地過程中過分看重風水,嚴重阻礙了科學劃分土地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部分村莊的地形較為特殊,在建房等方面很難統一規劃。
4.農民逐漸減弱了對土地的依賴感
近年來我國的社會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農民的生活方式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加上城鄉一體化的不斷深入推進,農業生產獲取的收入已經無法滿足部分農民的需求,因此很多農民已經不再局限于通過農業生產獲得收益,尋找非農業途徑就業的農民越來越多,這樣農民逐漸減弱了對土地的依賴感,農民與農村土地之間也不再是相依為命的關系。
二、加強農村土地管理的對策
農村土地是農民生產過程中必不可少的資源,也是農民獲取收益的重要載體。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我們必須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從根本上改變當前農村土地管理的現狀,加快推進新農村集體土地規劃的編定,提高農村土地規劃和管理的力度。
1.強化農村土地的規劃意識
在新農村建設中要想改善我國農村土地的整體狀況,首先應該調整農村土地管理的整體格局,制止和杜絕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違法拆建等問題,將一些規劃不合理的建筑拆除,對農村房屋建設進行統一規劃,以此讓農村的整體面貌得到改善,達到美化農村居住環境的目的。在農村土地管理工作中應該注重協調規劃,處理好土地資源保護與農業發展之間的關系,在管理過程中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做到統籌兼顧,保障城市和農村的發展相協調,做到城鎮建設中有法可依,農民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城鎮和縣域的發展能夠得到促進。通過改變傳統的土地管理方式,將粗放型的土地經營管理變為集約型的管理,提高土地管理中的集約程度,以此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2.加大土地管理過程中的監管力度
土地管理相關部門應該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定期開展巡查活動,對于土地違法等行為給予嚴厲的打擊,指導農民在建設房屋過程中按照規劃執行,組織集中建設房屋以便于統一管理,對于空閑房屋、閑置土地等應該合理利用。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也要做好宣傳教育,改變一些農民的錯誤觀念,讓他們了解到土地屬于公共財產,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過于隨意。在農民宅基地的劃分工作中應該制定嚴格的標準,杜絕隨意擴展建筑范圍以及侵占耕地等情況,對于土地違法行為應該給予合理的處罰,以此減少和杜絕類似的情況,為農村土地管理和農業生產構建良好的環境。
3.健全土地流轉管理制度
農民由于各種原因轉讓土地承包和經營權的行為稱為土地流轉,在土地轉讓過程中應該按照相應的規范執行,做到“依法、有償、雙方自愿”。地方各級政府應該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監督和管理,將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制定科學合理的土地流轉管理措施,對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工作進行規范。同時對土地流轉過程中的產權管理進行嚴格控制,對于集體建設用地出現的流轉,首先做好土地流轉過程中的價格管理工作,對土地流轉過程中涉及到的稅收制度等進行必要的完善與規范。此外,在土地流轉工作中應該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此為土地流轉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不斷完善土地流傳法制體系。
三、結語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發展步伐不斷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得到了跨越式發展。國家推出了一系列調整農業的政策,農民真正從各項土地政策中獲得了利益,也大大提高了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我們知道土地屬于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農村土地更是農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它與億萬農民的生存、發展息息相關。但在農村土地經濟效益得到大幅度提升的同時,農村土地管理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新農村的發展。因此,對于土地保護意識較為薄弱的農民應加強相關法律知識、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促進國家的土地政策與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從而提高農民對土地的保護與利用的正確認識,可以從長遠性、全局性、生態發展等角度進行考慮,摒棄狹隘的、自私的、個人的經濟利益觀念,減少基層土地管理執法的難度。
參考文獻:
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為前提,加快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中連片、有序流轉,提高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產業發展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堅持科學發展觀,建立“政府推動、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土地流轉機制,提升土地規模經營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全面提高,加快我區都市型農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城鄉統籌發展的和諧社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穩制、分權、搞活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要在穩定家庭土地承包關系的前提下,堅持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不改變農業用途、不損害農民利益。實行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土地使用權分離,創新流轉機制,探索有效形式,搞活土地使用權。
(二)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程序和手續進行,要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得強迫或阻礙農民流轉土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期限和具體條件,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
(三)堅持集中、規模、高效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和產業發展要立足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實行相對集中連片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并注重土地與其他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四)堅持管理、規范、有序的原則。在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過程中,要加強管理、指導和引導,健全和完善土地流轉的各項制度,強化土地流轉信息服務,充分利用土地流轉信息平臺,及時土地流轉信息。規范土地流轉合同管理,正確使用各類規范合同文本,盡快適應網上辦理相關手續。嚴格做到程序合法,文本規范,網上信息及時準確。及時調解或仲裁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工作目標
緊緊抓住現代新市鎮和城鄉一體新社區建設、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的契機,充分調動各鎮、街道的工作積極性和土地流轉服務組織的工作主動性,正確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相對連片集中流轉,推動整組、整村流轉工作;加大力度引進各類資本投入農業,優化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推進農業的規模化、產業化、現代化進程。2011年新增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1萬畝以上,土地流轉總面積達12萬畝。到2015年,全區土地流轉總面積達到17萬畝,占家庭承包經營土地面積的60%以上,農業產業化經營整體水平位居市前列。
四、工作方法與措施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以完善家庭土地承包關系為前提,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引導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
(一)繼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
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農村工作的基石。通過近幾年二輪土地承包工作的不斷完善,很多二輪尾欠問題得到解決。但土地承包工作面廣量大,工作難度較高,還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如組界不清,權屬不明,承包關系不落實;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收益偏低等問題,必須采取措施加以解決,以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
(二)進一步健全土地流轉管理服務組織。各鎮、街道要配強鎮(街道)、村二級土地流轉管理服務組織,明確專門的工作人員,通過培訓提升業務能力,熟練掌握業務技能,積極開展土地流轉的摸底調查、登記,信息、政策咨詢,運用土地流轉信息網絡平臺信息,開展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做好土地流轉信息儲備、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務,不斷拓展服務功能。積極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各鎮(街道)、村要積極引導農戶連片集中委托村經濟合作社代為流轉。鼓勵整組、整村推進土地連片流轉,實行集中開發、連片種植,興建農業產業基地。個別不愿流轉的農戶允許通過土地互換等方式,在集中連片統一規劃的地塊內,種植部分承包田。
(三)推進村級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設,鼓勵農民以土地入股。“土地入股”就是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化為股份,按“股份分紅”、“土地保底租金+股份分紅”等模式,委托流轉給具有資金、技術優勢明顯的合作社或公司經營。合作社或公司將集中的資金和土地統一進行管理和農業開發,并以合同形式加以確認,實現土地規模開發、集約經營。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既可做農業工人領取工資,又可作為股東按股分紅,實現農民和業主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既可參股分紅,又可通過入股流轉土地的運作,取得一定收益。各鎮鎮級國有投資開發公司、有條件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為受讓主體開展流轉土地儲備,既可通過流轉土地的收儲,為招商引資準備土地資源;也可通過收儲流轉土地的規范高效運作,獲得較高的收益。
(四)規范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一是規范完善土地流轉合同,須使用全區統一的規范文本,并盡快運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網上簽訂流轉合同。二是規范完善土地流轉行為和程序。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承包戶委托村經濟合作社代為流轉的,村經濟合作社必須在同承包戶(流出方)簽訂委托流轉協議后,方可代為簽訂委托流轉合同,并報鎮、街道經營管理部門備案或鑒證;戶與戶之間流轉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經村經濟合作社審核后,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轉包)合同,并報村經濟合作社備案;以入股方式流轉的土地應簽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互換、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應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等手續。
(五)實施產業布局規劃,引進各類經營主體。一是按照“依托資源、突出特色、連片開發”的要求,鼓勵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服務組織和專業大戶通過土地流轉,著重發展一批優勢產業園區、農業生態園等特色園區,提高土地集約化利用水平和社會化服務水平。二是鼓勵工商資本和民間資本等投資高效農業,單獨興辦或與農民聯辦農業企業。工商資本和民間資本等參與農村土地流轉領辦或與農民合辦的經濟組織同等享受支持農村發展和農業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科學合理地規劃、引進、發展一批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科技含量高、經濟關聯度大的農業開發項目,及時進行申報,爭取上級財政的扶持。
(六)加大土地流轉政策扶持。根據《關于印發進一步完善市區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區財政年初預算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補助和獎勵。一是凡新增連片流轉土地1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區財政一次性給予每畝100元的配套補助,整組、整村流轉的,區財政再一次性分別增加每畝50元和200元補助。二是三大綜合園區內新增連片流轉土地100畝以上,期限5年以上的,區財政一次性增加每畝50元補助。上述二大項補助資金25%作為鎮、街道土地流轉工作經費,75%作為村級土地流轉工作經費。三是對規模經營主體流入土地300畝以上流轉年限在10年以上的,區財政一次性給予每畝50元的配套補助;對規模經營主體流入土地100畝以上,并有50%以上的土地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的,按照糧食作物的面積給予每年每畝50元的配套補助(上述土地流轉需經過土地流轉服務組織辦理手續)。四是對新建且入股面積300畝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年度新增土地流轉面積500畝以上的鎮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在市獎勵的基礎上,區財政配套給予一定補助。五是各鎮鎮級國有投資開發公司作為受讓主體開展流轉土地儲備,并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儲備量大且時間長的給予一定補助。六是對各鎮、村土地流轉管理服務組織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前三名的鎮和前10名的村分別給予一定獎勵,同時評選土地流轉管理服務工作先進個人若干名,給予一定獎勵。
五、切實加強領導,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轉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