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05 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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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to the deep foundation pit brac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nd safety control are analyzed, in order to offer reference for similar projects.
Keywords: deep foundation pit supporting; Scheme review; Supporting design
中圖分類號:TV551.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引言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高層及超高層建筑越來越多,基坑越來越深,地下二層甚至三層的建筑已經非常普遍,這給建筑施工、特別是城市中心區的建筑施工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因此,如何保證深基坑支護的質量安全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已引起了社會以及參與建設的各方主體高度重視,本文以就深基坑支護的監理控制要點及重點進行分析和說明。
2基坑支護的勘察設計
2.1深基坑工程應按規范或設計單位的要求進行專項勘察,確定巖土參數與地下水參數,測定鄰近建筑物、周圍地下埋設物(管道、電纜、光纜等)、城市道路等工程設施的工作現狀,并對其隨地層位移的限值作出分析,為設計提供各項準確的技術參數及指標。勘察范圍及勘探點的勘探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開挖深度和場地的地質條件確定。進行水文地質勘察時,應查明地下水的性質,并就地下水對基坑及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提供治理建議。目前,進行基坑支護設計的地質資料大都是為建筑結構設計而提供的地質勘察報告,往往不能滿足基坑支護的設計要求,如發現此類現象,監理工程師應及早提出。
2.2負責基坑支護設計的設計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設計資質,要求深基坑或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工程的支護設計單位應具有巖土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如不符合此項資質的,作為監理應提醒建設單位進行更換。
2.3參與支護方案的確定。支護結構型式的選擇應根據基坑深度、基坑等級、地基土的類別、地下水位的高低以及現場條件和周圍環境等進行綜合考慮確定,既要保證基坑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管道等)的絕對安全,又要經濟合理和方便施工。即支護結構的設計需要考慮當地的經驗、地基土和地下水狀況、四周環境安全所允許的地層變形限值、可提供的施工設施與施工場地、工期與造價等諸多因素。方案的確定一定要對現場的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并與土方開挖方案有機的結合,尤其要考慮到深基坑且周圍環境比較復雜的情況下如何出土以及如何在出土收口處進行有效支護。同時應充分考慮基礎施工所必需的工作面大小,還要考慮塔吊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平面布置,以及基坑四周根據施工總平面布置而可能需要堆載的大小和重載車通行的要求。
2.4參與設計方案審查。設計方案中除了支護結構外,尚需要對其它內容進行審查,如:對土方開挖的要求、基坑邊坡堆載的要求、基坑四周水的控制、地上建(構)筑物及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基坑水平位移和周邊建(構)筑物垂直位移監測方案的設置、錨桿預應力值的設置和控制、預警值的設置以及應急預案等是否明確。此外,需要明確不同支護型式之間過渡區的節點設計,此類節點如處理不好將對基坑支護的可靠性產生一定的影響。
3施工準備監理
3.1在工程開工前填寫《深基坑工程登記表》報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根據基坑支護設計及相關規范、規程,編制深基坑支護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并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3.2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基坑支護施工組織設計或(支護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查其編制依據的準確性以及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包括施工工藝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方法、安全保證措施、應急預案等),施工方案重點考慮的有測量放線、土方開挖、土釘施工、預應力錨桿施工、人工挖孔樁施工、面層施工、排水溝及積水坑的設置、基坑及周圍臨近建筑物的變形觀測、質量檢驗(主要是土釘和錨桿拉拔承載力試驗)及應急預案措施等。
3.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編審手續是否齊全。深基坑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員主持編制,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再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有總包單位的,須經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后報監理審批。
3.4督促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專家論證。作為監理需要注意的是,如在實施過程中,設計方案或施工方案發生變化,應及時對變更調整部分再進行專家論證。
3.5根據基坑支護平面圖與地下室結構平面圖對施工測量放線進行復核,監理的復核應與施工單位的自檢分開進行。復核的重點是兩條線,一條是地下室外墻軸線,另一條是樁錨體系的圍護樁中心線或土釘墻的開挖邊坡上緣線,以為地下室結構施工提供足夠的工作面。
3.6施工之前應再次探明場地內和周圍管線的現狀,如與原設計不符之處應及早提出進行調整,此項工作尤為重要,不可或缺。
4施工過程監理
4.1土釘墻支護的控制
4.1.1流程控制:檢查測量放線檢查土方開挖及修坡質量檢查噴射第一層混凝土質量檢查成孔質量驗收土釘安設旁站檢查注漿情況驗收連接件及鋼筋網旁站檢查噴射第二層砼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養護。
4.1.2土方開挖的控制:應控制開挖順序、一次開挖長度及深度,應分層分段開挖,及時施工土釘,在土釘注漿體及噴射砼達到10MPa(大約2~3天的養護)后再進行下層的土方開挖,嚴禁超挖。如開挖后遇到下雨天氣來不及噴射面層,應對坡面土體采取有效的覆蓋措施。
4.1.3成孔及土釘安設控制:土釘成孔應根據地質情況選擇鉆孔機械,為保證承載力效果,一般應采用干法鉆孔,鉆孔深度、間距及角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土釘長度、直徑及焊接制作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土釘的對中支架及注漿管的安設應符合要求。成孔后應立即安設土釘。
4.1.4土釘注漿的控制:注漿材料通常選用水泥漿,水灰比一般在0.4~0.5。土釘安設好并將孔內殘留或松動的雜土清理干凈后立即注漿,注漿壓力一般為0.4MPa,作為監理應對注漿作業進行旁站監理。
4.1.5面層的控制:主要控制機械開挖后坡面土體的修整(必要時采取人工修面),鋼筋網片的綁扎質量、網片與加強筋和土釘的連接應牢靠并滿足設計要求;噴射砼的水灰比控制在0.4~0.45,噴射面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2樁錨支護體系的控制
4.2.1樁基施工的控制
樁基施工應重點控制樁位、護壁砼強度及厚度、護壁鋼筋、樁孔垂直度、深度等,尤其應注意樁端進入基坑底的深度不得小于設計要求。其施工質量安全應按照《建筑樁基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進行,本文不再贅述。
4.2.2預應力錨桿的控制
4.2.2.1錨桿成孔及安設:錨桿成孔應根據地質情況選擇鉆孔機械,必要時應通過工藝試驗確定。鉆孔直徑、深度、間距及角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錨桿長度、直徑及焊接制作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錨桿的對中支架及注漿管的安設應符合要求;自由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包裹。成孔后應立即安設錨桿。
4.2.2.2錨桿注漿的控制:注漿材料通常選用水泥漿,水灰比一般在0.45~0.55,應進行二次注漿,一次注漿壓力一般為0.4MPa,二次注漿應采用高壓注漿,為取得較好的注漿效果,注漿壓力不小于2.5MPa,注漿時間一般在一次注漿3~4小時后進行。為保證注漿質量,應對注漿作業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理。
4.2.2.3錨桿預應力張拉的控制:錨固端水泥漿強度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后方可張拉,先按設計值的20%進行預張拉1~2次,再按設計值的1.05~1.1倍進行超張拉,穩定5分鐘后再退至設計值進行鎖定。作為監理需要控制的另一項內容是,在上一層的預應力錨桿張拉結束后方可進行下一層的土方開挖。
5基坑監測監理
5.1基坑及周邊建(構)筑物的變形監測,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5.2監測單位應根據設計要求和相關規范的規定編制監測方案,主要包括監控目的、監測內容、監測方法及精度要求、監測點設置、監測周期、監控報警值等。監測點一般每隔20~30米布置一個,且在變形較大處和條件復雜處必須布置,遇陰雨天氣,在雨后加測一次。位移監測的基準點應不少于2個,且應在受基坑變形影響的范圍以外,以免對監測結果的準確性產生影響。
5.3實施過程中應真正做到按時監測,并應及時報告監測結果,以便出現異常或達到設計預警值能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各點的監測數據除了采用表格形式外,尚應以過程曲線的形式進行表達,以便使各監測點的變形趨勢一目了然。
6應注意的其它事項
6.1基坑四周欄桿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6.2坡頂四周應作硬化處理,實踐證明坡頂四周進行硬化處理后能有效地阻止地表水向下滲透,從而較大地增加了土釘墻支護體系的安全系數。
6.3應注意坡頂和坡腳處排水溝的設置,尤其是坡腳處,一般由總包單位在基礎施工時砌筑排水溝,應保證坡腳處的土不被擾動。
6.4坡頂堆放重載物的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嚴禁超載。
6.5注重施工過程的動態管理,對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處理。
6.6由于人工挖孔樁護壁成型不整齊、外觀不平整,使用鋼腰梁易變形,因此,應盡可能設計成鋼筋混凝土腰梁。如使用鋼腰梁,為確保施工安全以及周圍環境的安全,在回填土時不得隨意拆除腰梁、錨桿和錨頭等設施。
7工程檢測與驗收
一.征地補償費
(一).土地出讓金
1.計算方法:
土地出讓金基準價*容積率修正系數* 年限修正系
數*用地面積
2.上交部門: 市財政局
3.依據: (1)京政發[1993]34號文.
(2)京政發[1994]43號文.
4.說明:
(1) 各區類地價取值詳見附件;
(2) 城近郊區土地出讓金的60%返還區財政;
(3) 遠郊區縣地區土地出讓金全部由區縣留用;
(4) 市屬各局,總公司所屬企業和在市計劃單列的
企業集團,在已取得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或低價征
用的土地上進行開發,利用,經營,應補交土地出讓金, 其
中的60%返還企業, 由留用企業專項用于開發項目的基礎
設施建設.
(5) 在使用《基準地價表》時,由于地區分類是按
照區縣劃分,不同區縣的同類地區差別很大, 而且周圍環
境至關重要,所以把同類同種用途地類的地價區間等分為
十級.在實際操作中,首先判斷土地的區類,然后評定地價
的級別,最后選定基準地價,使地價測算更為合理,規范.
同時考慮到說明(2),(3),(4), 在測算地價時加入" 操作
系數"概念,以準確測算必須交納的土地出讓金比例.
附件: (1) 1-10 類地區土地出讓金標準價;
(2) 土地出讓金修正系數表.
(二).征地及拆遷補償費:
詳見附資料一: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開支范圍.
說明:(1)測算時亦可依據《基準地價表》,計取"土
地開發及其它費用"的數據.
二.前期工程費:(取值在40-120元/平米)
1.臨時水,電,路,場地平整費
依據:1992年建安工程定額;
標準: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
說明:施工現場千差萬別,通常按建筑面積5-15元
/平米,或建安工程費的1%.
2.規劃,測量,勘察,設計費:
依據:原國家建委(79)建發設字第315號文, 國家
計委計字(1984)596號文,建設部(1991)第150,316,425號
文;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375號.
標準:
(1) 勘察費: 概算價*0.30-0.80%
(2) 民用建筑設計費
民用建筑工程設計費率收費標準
單 位: %
━━━━━━━━━━━━━━━━━━━━━━━━━━━━
┃ 工 程 │
工 程 概 算 投 資 (萬 元)
┃
┃
├─────┬─────┬─────┬─────
┃ 等 級 │ 300 以下 │ 301-1000 │1001-3000 │ 3001 以上┃
─────┼─────┼─────┼─────┼─────
┃ 特 級 │ 2.2 │ 2.1 │
2.0 │
1.9 ┃
─────┼─────┼─────┼─────┼─────
┃ 一 級 │ 2.0 │ 1.9 │ 1.8 │ 1.7 ┃
─────┼─────┼─────┼─────┼─────
┃ 二 級 │ 1.8 │ 1.7 │ 1.6 │ 1.5 ┃
─────┼─────┼─────┼─────┼─────
┃ 三 級 │ 1.6 │ 1.5 │ 1.4 │ 1.3 ┃
─────┼─────┼─────┼─────┼─────
┃ 四 級
│ 1.4 │ 1.3 │ 1.2 │
┃
─────┼─────┼─────┼─────┼─────
┃ 五 級 │ 1.2 │ 1.1 │
│
┃
━━━━━━━━━━━━━━━━━━━━━━━━━
備注:
特級: 1.列為國家重點項目或以國際性活動為主的
特高級大型公共建筑;
2.有全國性歷史意義或技術要求特別復雜的
中小型公共建筑;
3.30層以上建筑;
4.高大空間有聲,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
一級: 1.高級大型公共建筑;
2.有地區性歷史意義或技術要求復雜的中小
型公共建筑;
3.16層以上29層以下或超過50 米高的公共建
筑.
二級: 1.中高級,大中型公共建筑;
2.技術要求較高的中小型建筑;
3.16層以上29層以下住宅.
三級: 1.中級,中型公共建筑;
2.7層以上(含7層)15 層以下有電梯住宅或框
架結構的建筑;
四級: 1.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
2.7層以下無電梯的住宅,宿舍及磚混建筑.
五級: 一,二層單功能,一般小跨度結構建筑.
說明: (1)民用建筑 大型 >10000 平米
中型 3000-10000 平米
小型 <3000 平米
(2)僅做民用建筑初步設計或施工圖分階段設計時,
其工作量的比例為40%和60%.
(3)提供文件的份數為初步設計圖紙6份,施工圖8份.
3.規劃條件,可行性研究費
依據:建設部(1991)第425號文
標準: (1) 按現行規劃收費定額計算: 工日定額
*85元/工日
用地規模(公頃)
工日定額
<=3
90
10
300
20
500
30
780
40
920
50
1000
>50
面議
(2) 施工執照費按京政發[1988]21號文:概
算額*(1-3)‰
三.基礎設施費
1.紅線內基礎設施費
依據:京政發[1993]34號文
標準: 1).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定.
管線延長米*管線單方造價.
2).根據經驗, 基礎設施費一般為建安工
程費的 2% - 10%.
說明: (1)一般該項費用為基礎設施各種管線工
程量*單方造價;
(2)各種管線單方造價:
自來水管線
600元/米
雨水管線
700元/米
污水管線
800元/米
煤氣管線
1000元/米
熱力管線
2000元/米
供電管線
700元/米
電信管線
1500元/門
道路
80元/平米
綠化
20元/平米
(3)經驗數據:
環衛費
5元/平米
照明費
5元/平米
(4)該項費用一般范圍
150-400元/平米
普通住宅
150元/平米
高檔住宅(公寓,寫字樓)
400元/平米
2.紅線外基礎設施費(包括集資和自己修建)
依據:設計方案和集資協議;
標準: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定;
說明: (1)熱力,煤氣,自來水, 污水處理如有集
資,則相應的四源費中的該項不在計取.
(2)若自己修建, 測算依據同紅線內基礎
設施費.
四.房屋建安工程費
1.建安工程費
依據:現行建安費定額計算單方造價.
標準:
(1) 普通住宅 多層
900-1000元/平米
高層
1600-1800元/平米
(2) 公共建筑
a.公寓,寫字樓
3000-4500元/平米
其中: 結構
1000-1500元/平米
裝修
800-1000元/平米
設備
1200-2000元/平米
b.別墅
3000元/平米
說明:(1)公共建筑包括公寓,寫字樓,別墅,以及教育,
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行政
管理,市政公用.
(2)依據:京政發[1985]149號文;
標準:建筑面積 9678-10630平米/千戶
工程取費 按實際工程量.
①.詳見公建配套附表.
a.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小區公共服務
設施配套建設定額指標;
b.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
施配套建設定額指標;
②.通常取7-15%為公建配套面積比率.
2.招投標費
依據:京政辦發(1987)第152號文
標準:中標額*1‰
3.預算審查費
依據:(84)建京經字第439號;
標準:預算造價*0.5‰
(京計基字(1997)第0711號,住宅項目費率為0%)
4.工程監理費
依據:(1)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479號;
(2)[93]京建法字第029號
標準:工程造價*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
工程造價 500 萬元以下
2.5%
500---1000
2.0-2.5%
1000---5000
1.4-2.0%
5000--10000
1.2-1.4%
10000--50000
0.8-1.2%
50000-100000
0.6-0.8%
>100000
0.6%
說明:(1) 實行監理的工程由監理單位向工程質量
監督部門上繳質量監督費,其費率為工程監理費中的 7%,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在收取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監督費.
(2) 設計監理費由于金額相對較小,測算時一
般不予考慮.
5.竣工圖費
依據:(86)市建規字第097號;
標準:設計費*7%
6.建材發展基金
依據:(89)京建材字第292號;
標準:建安工程造價*2%
(京計基字(1997)第0711號,住宅項目費率為0%)
五.公共配套設施費
1.鍋爐房
標準:總建面積/鍋爐每噸供熱面積*鍋爐每噸造價
說明:(1)鍋爐每噸供熱面積約5000平米;
(2)鍋爐每噸造價約25萬元.
2.變配電所
標準:每建筑平米30元.
3.集資維護費
標準:每建筑平米80元.
4.電貼費(建設部明文取消,北京仍在執行)
依據:原(84)華北電供用字25號文 290元/kva
后調整為四環路以內 1100元/kva
四環路以外 550元/kva;
現調整為單路供電 270元/kva
雙路供電 540元/kva;
說明:住宅用電量 30-60 va/平米;
其他用電量 50-80 va/平米.
六.管理費
依據:(92)京價收字第124號;
標準:一至五項之和*2.5%.
七.基礎設施增容費
1.商品房
依據: 京計基字(1988)第866號文
標準: 自來水廠建設費 12元/平米;
煤氣廠建設費 29元/平米;
供熱廠建設費 30元/平米;
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10元/平米;
說明: (1).用一項交一項;
(2).如其中之一在基礎設施中有集資,則該項
不再重復計取;
2.非住宅建設項目四源費
依據: (1).京政發(1986)131號;
(2).京政發(1986)155號;
標準:
自來水廠建設費 :設計日用水量*830元/噸;
煤氣廠建設費 :設計日用氣量*600元/噸;
供熱廠建設費 :設計每小時供熱量*35萬元
/百萬大卡;
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設計日排污量*830元/噸;
說明:交納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在接用"四源" 之前
可以分期交納.
八.項目配套設施建設費
1.綜合開發市政費
依據: (1).京計基字(1988)第648號;
(2).市開辦(1988)經字第2號;
標準: (1).(商品房收入-四源費-用電權)*15%;
(2).建設投資*15%;
2.分散建設市政費
依據:京計基字(1988)第648號;
標準: 多層,純住宅建筑面積*60元/平米;
高層,純住宅建筑面積*90元/平米;
3.98年最新規定城近郊區商品房大市政費一律按100
元/平米計算。
九.兩稅一費
1.營業稅
依據:(90)財稅字第009號;
標準:商品房收入*5%;
2.城市建設維護稅
依據:市開辦(1988)經字第2號;
標準:營業稅*7%;
3.教育附加費
依據:市開辦(1988)經字第2號;
標準:營業稅*3%;
兩稅一費計取標準:商品房收入*5.5%;
十.用電權費(取消)
依據:京政發[1993]17號
標準:(1).住宅建筑面積*40元/平米;
(2).其他用電量(kva)*4000元/kva;
用電量:(1)住宅用電量 20-30 va/平米;
(2)其他用電量 40-50 va/平米;
十一.投資方向調節稅(取消)
依據:京稅字(1991) 805號
標準:(商品房銷售價格-大市政費-四源費-用電權
費-土地出讓金)*80%*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
(1).按國家規定不納入計劃管理,投資額不滿
5萬元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北方節能住宅,其稅率為0%.
(2).一般民用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 其稅率
為5%;
(3).更新改造項目,其稅率為10%;
(4).京政發[1991]61號通知,稅率表未列出的
除更新改造投資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稅率為
15%;
(5).公費建設超標準獨門獨院 ,別墅式住宅,
經有關單位批準允許建設的樓堂館所,其稅率為30%.
十二.不可預見費
依據: 估
標準: 一至六項之和*5%.
十三.建設周期
依據: 建安工程定額
標準:
建筑面積(萬平米)
建設周期(年)
<=3.0
1
3.0 -- 6.0
2
6.0 --12.0
3
>=12.0
4
第二部分 經營成本
一.企劃費用
依據: 估
標準:一般為銷售收入的1-3%.
說明:該費用主要用于開發項目的廣告策劃,公關費用
,宣傳費用.
二.出售商品房手續費
依據:京政發[1988]82號文
標準:商品房成交價或保護價*1%.
說明:買賣雙方各負擔0.5%.
三.印花稅
標準:商品房成交價*0.5‰
說明:因該項費用金額較小,一般忽略計算.
第三部分 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
依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標準:增值額*適用增值稅率;
說明:1.增值額=銷售收入-投資成本-經營成本;
2.增值稅率采用超額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50%的部分,稅率
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50%, 未超過扣除
項目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100%, 未超過扣除
項目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200%的部分, 稅率
為60%.
3.為便于計算,引進速算扣除率概念.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增值稅率-扣除項目*速
算扣除率
增值額/扣除項目
增值稅率
速算扣除率
<=50%
30%
0%
<=100%
40%
5%
<=150%
50%
15%
<=200%
60%
35%
4.建設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
目金額的20%,免稅.
第四部分 所得稅,稅后利潤和利潤率
一.所得稅
標準:所得稅=(銷售利潤-增值稅)*33%
說明:銷售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成本-經營成本.
二.稅后利潤
標準:稅后利潤=銷售利潤-增值稅-所得稅
三.福利基金
標準:福利基金=稅后利潤*5%
四.投資回報率
1. 增值比例=(銷售收入-扣除項目) / 投資成本*100%
2. 投資回報率=稅后利潤/投資成本*100%.
附件1.
土地征收及拆遷補償費開支范圍
一. 土地征收及拆遷補償費:
1. 征地補償費:
計算方法: 征地面積*同類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5
-6)倍
說明:
(1)無效益地或國家建設使用國有土地不發補償費
;
(2) 征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前
三年平均產值的20倍;
(3)根據京政發(1991)26號文件;
(4)付給鄉或村.
2.耕地占地稅:
計算方法
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9元/平米;
門頭溝,房山,昌平,大興,通縣,順義:8元/平米;
密云,懷柔,延慶,平谷:7元/平米;
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等建設用地免征.
說明:
(1)獲準占地之日起三十日內繳納, 過期按日加收
應納稅額的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2)依據市政發(1978)93號文件.國地87年4月1
日27號文.
(3)付給區財政局.
3.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計算方法:
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 大興縣南郊農場菜
地3萬元/畝,門頭溝和遠郊區,縣菜地:1萬元/畝
市政基礎設施和中,小學校/ 幼兒園建設征用菜
地按上述標準的50%繳納.
說明:
(1)依據市政發(86)137號文件.
(2)由區地用科代收,交市財政.
4.青苗補助費
計算方法:
青苗當年計劃產量價值*生產階段補償比例( 或雙
方協商解決).
播種初期
發育時間
成熟期
為第一階段 為第二階段 為第三階段
蔬菜
60%
80%
100%
大田作物
70%
90%
100%
說明:
(1)依據(57)市京字第321號通知;
(2)付給大隊或村.
5.樹木補償費
計算方法:
材樹:材積*木材牌價*(1+50%);
鮮果樹:前三年平均產值*(5~6倍)
干果樹:前三年平均產值*(7~8倍)
說明:
(1)果樹有材值的加發材值補償,未結果幼樹發適
當補助費.
(2)依據市政發(84)116號文件.
(3)付給大隊或村.
6.水井,機井補償費.
計算方法
水井按原投入工料費
機井按7--15萬元/座
說明:
(1)枯井,廢井不予補償.
(2)水井依據市政發(84)11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上
浮20%.
(3)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其它費用定額(1992).
(4)付給大隊或村.
7.墳墓遷移費.
計算方法:
墳墓座數*(800-2000元/座).
(1)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其它費用定額(1992).
(2)依據市政發(84)116號文件.
(3)依據市房第字(84)100號文件.
(4)付給村或所有人.
8.安置補助費
計算方法:
安置人口數*征地前耕地面積和農業人口的比例
*畝年產值*(3--10倍),安置人口數按征地前的農
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計算.
用地單位無力安置由其它單位安置的勞動力, 每
人付安置單位補助費及勞動力差額補貼供不應合
計2.5--3萬元.
說明:
(1)依據市政發(93)16號文件,京政發(91)26號.
(2)付給安置單位.
9.農轉工人員級差補貼:依據京勞辦發字(1993)
451號.
農轉工人員核定工資等級.
10.拆遷農轉居超轉病殘生活補助費
計算方法:
82歲以下每人應撥金額
(82--現有年齡)*12個月*(62--72元/人月).
補助月數不滿100個月的均按100個月計算.
無人贍養的孀寡孤獨及病殘人員,每人每月
250元.
(1) 發放對象為原有社員勞動力近三年每年勞動
100天以上者,因年老(男59歲,女49歲以上) 和
適齡不宜按排工作的病殘人員.
(2) 依據北京市建設征地農轉居超轉人員生活補
助費接收標準.
(3) 付給市民政局.
(4) 國家統規定的各項調價補貼.
11.超轉勞動力管理服務費
計算方法:
拆遷農轉居超轉病殘生活補助費總和*8%
說明:
(1) 依據北京市建設征地農轉居超轉人員生活補
助費接收標準.
(2) 付給市民政局.
12.超轉人員醫療補助費.
計算方法:
社員實行退休制的東升,海淀,四季青, 玉淵潭四
個公社的超轉人員加發醫療補助費15元/人月,每
人收取喪葬費200元.
說明:
(1)朝改辦(1990)48號.
(2)各區有各區的規定.
13.土地物補償費
計算方法:
指對屬于居民私有的樹木, 構筑物及其它的補償
費用私人養植花卉不予補償.
說明:
(1)依據(75)市房地字073號文件
依據(83)市房第字030號文件
依據(82)市房地字416號文件.
14.集體財產補償費
系指征地范圍內屬于集體財產的土地及地下附著
物的補償. 不需移地遷建面以收購的形式做一次
性處理,也在此例.
說明:
(1)依據京政(91)56號文件.
(2)付給大隊或村.
15.私人財產補償費
對農民自耕地上青苗私有家畜,圍欄等的補償.
說明:依據京房地字(1992)第087號文件.
16.附屬物補償費
計算方法:
棚子每間120--560元,門樓每個120--400元
豬圈每個80--320元,廁所每個4500元
圍墻80--120元/m,雞兔窩30--120元,
鍋臺每個100--300元,
甬路10--15元/平方米
說明:
(1)原標準依據(75)市房地字073號文件, 標準過
低,上此標準根據基建拆遷工作手冊.(p118頁).
(2)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其它費用定額(1992)
(3)付給村人或所有人.
17.私房發價費
指對被拆遷的居民的私有房屋進行收購或補償的
發價,此項費用應憑房管部門的房屋做人單計算.
計算方法:
房價評估價格*(1+調整幅度)*(2--5倍)
(1)依據市房地字(74)203號文件
依據市房地字(82)369號文件
依據市房管地字(86)418號文件.
(2)依據京房地字(1992)第087號各項普調20%.
(3)付給房產主.
18.拆房費:
計算方法:
平房每間39--55元/平方米,另加棄土8元/平方米
(1)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其它費用定額(1992)
(2)付給拆房單位.
19.渣土清理費
指拆房后渣土清運費用, 包括清理到自然地坪及
運輸.其中,運出渣土費用按京政發(86)47號文件
規定,按每噸計算.
20.搬家費
計算方法:
原住房間數*(50--100)元/每間.
說明:
(1)京政發(1991)56號文件.
(2)付給拆遷戶.
21.獎勵費
計算方法:
規定日期內搬家,每戶最高獎勵200元.
搬家獎勵日期為7--10天.
說明:
(1)依據市房地字(91)56號文件.
(2)付給拆遷戶.
22.拆遷工作管理費
計算方法:
(1)拆遷管費:拆遷費支出總數*0.5%.
(2)拆遷服務費:拆遷費支出總數*1.5%(包括管理
費).
說明:
(1)拆遷費支出總數包括征地補償,補助費, 拆遷
安置房造價和地上物補償費等.
(2)京價字(1993)238號文件.
(3)付拆遷工作單位和拆遷許可證發放單位.
23.周轉費
計算方法:
(1)自行周轉人口每人每月50元.
(2)建設單位提供周轉房,無取暖設施, 取暖期每
月15元.
說明:
(1)依據京<<拆遷細則補充說明>>
依據京房地字(92)087號文件.
(2)付給周轉戶.
24.周轉房
臨時安置拆遷戶所支出的所建周轉房費用及居民
自行周轉所需費用.
說明:
依據京政發(85)138號文件
依據京政發(82)144號文件.
25.房屋維修補貼
拆遷房移交房管部門管理的維修補貼
1元/建筑平方米,月*12月*10年*建筑面積
說明:
(1)依據88年預算第一冊(28頁).
(2)付房管部門.
26.農戶房屋原拆原建費
指不能轉居民條件的農戶私有房屋移地遷建, 按
原結構原面積所需費用.
說明:
(1)依據房地字(86)245號文件.
(2)依據房地字(83)102號文件.
27.安置用房費
指安置被拆遷居民用房的投資, 如使用本企業自
建住宅安置,其單方造價應按住宅建安工程單價
計算,如需外購商品房安置,可按商品房單位造價
計算.
28.臨時設施費
指臨時安置拆遷戶所支出的水,電,排水和零星修
建的費用.
29.鍋爐供暖費
指拆遷房移交房管部門管理的供暖費.
30.電梯高壓水泵管理費
指拆遷房移交房管部門管理的運行維修費.
31.拆遷遠郊優惠補助費
指被拆遷戶自愿遷往遠郊區縣的優惠待遇.
依據<<拆遷細則補充說明>>.
32.平地補助費
指大平大整新造耕地的平整費用; 一般在山地或
地形起伏很大的地區. 城區及近郊區通常不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