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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大小企業隨處可見,但其中有多少個企業是合理管理健康發展的,我們不得而知。身處法制社會,企業就應該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利,介于大部分企業的法律意識、管理意識薄弱,在合同的制定管理,內控方面仍存在很多問題。為此合理應用內控理論,加強企業對合同的管理監督是非常必要的。
1.監督管理合同時的問題
其一,管理合同的單位一般權責分配不明確,出現問題時一般會互相推卸責任,單位之間一般都沒有溝通,掌握合同的整體情況非常困難;其二,合同的格式與要求的不符,有的合同是書面方式,有的合同卻是簡單的傳真件,在合同中,要素的表達不清楚,不分重點,某些重點條款有時還可能被簡化;其三,許多企業只在合同簽訂前表現的很好,合同簽訂后態度就有所改變,有的甚至拿合同當作一張白紙,不履行合同上的相關規定;其四,合同簽訂后,大多數企業都會放任其自由發展,不會再跟蹤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當然也不會發現合同履行時的不足而加以改正了。
2.風險辨識
2.1企業監督管理合同時可能出現的風險
2.1.1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并未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在沒有法律保障的合同上簽約,未經過清楚的調查就簽訂合同,合同的對方可能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合同上的內容并不詳細,重要規定被疏漏,甚至有欺詐可能,都有可能使企業受到侵害,將要承擔重大損失。
2.1.2合同簽訂之后,并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或監督管理不合理,都可能使企業面臨巨大的困難。
2.1.3合同簽訂后,雙方遇到糾紛時,處理不當,既浪費企業方的精力,又可能損害企業的形象、信譽和利益。
2.2管理合同時可能出現的風險
2.2.1在準備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包括合同內容的預定,雙方情況的調查,雙方的邀約、談判,共同起草合同內容等程序中都存在風險。
2.2.2雙方簽署合同時,包括征求律師的意見,在相關部門審核,之后會簽,最后雙方簽署紙質合同的過程中。
2.2.3簽訂合同后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包括對雙方是否履行合同的監督、跟蹤,可能出現的變化,或者終止合同,甚至引起糾紛的過程中。在雙方簽訂合同后,應注意之后的追蹤監督管理,防止雙方態度向不利于合同進行的方向發展,及時的總結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有利于雙方順利的履行合同。
2.2.4合同履行后的總結階段,在合同順利履行后,應做好對此次履行合同的評價,風險評估,記錄檔案等程序;再建立有關的獎懲制度,對順利履行合同的一方進行獎勵,懲罰未履行合同的一方。以上做法都有利于今后合同的更全面管理監督。
2.3用內控理論管理合同時的風險
2.3.1內部控制理論的局限性
在審計環境的影響下,大多數企業所理解的內控的主要內容都是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對于內部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風險控制沒有足夠的重視,以至于在運營過程中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合同問題。
2.3.2內部控制理論流程上的局限性
大部分企業只是注意到了合同流程中所需花費的成本,以為這樣不僅沒什么作用,還為企業增加了預算,殊不知合同監督管理不當所帶來的風險有多大。
2.3.3企業內部法人制度不規范
大部分企業都只是空有法人名頭,卻沒有達到其應有的作用,權衡利弊。合同監督管理制度只是空殼,實施過程中困難多。有的企業甚至用空制度來違規犯法。
3.風險防控
3.1企業內控理論
企業內控理論一直在發展的過程中完善著,發展的過程大致是由內部牽制到內控制度到內控結構再到內控整體框架這幾個大的階段。上世紀內控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審計和制度設計兩方面。
3.2內控五要素
3.2.1環境要素。每個企業的結構其實都大致相同,無非是企業中的人和人做的活動,其中人是主導因素,是組成企業結構的重要因素。所以提高企業人對內控理論的認識,有利于內控理論在企業中的更好實施,也有助于企業人之間的團結和企業的健康發展。
3.2.2風險要素。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一定潛在著各種風險,所以企業一定要有可以辨認、評估風險的機制,對企業存在的風險進行隨時的跟蹤、評估和控制。
3.2.3信息、溝通要素。隨著合同管理時環境的變化,應及時對應當時的信息進行整理和溝通,以便于合同管理隨時適應環境,這不僅對合同的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可以使企業內控理論越來越完善。
3.2.4內部監督要素。在適當的效益和成本原則下,企業內部要對合同的管理實行適當的監控,并考核,對于違規現象要加以改正。
3.3合同管理時的風險防控
3.3.1準備階段。合同的簽約主體必須是合格的,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之一。如果主體不合格,那結果就是合同被撤銷或是宣布無效。
3.3.2談判階段。談判時合同簽訂的雙方一定是在公平、自愿、平等的條件下,互相協商合同中的內容,并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3.3.3起草階段。合同的形式有很多種,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是表示合同雙方意思的載體,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3.3.4訂立階段。合同訂立前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會審。這是合同簽訂的重要環節,在此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有合同中的條款可能違反法律,合同內容可能模糊不清,雙方權利責任可能不明確,合同內容可能未根據審查結果改正等。
3.3.5生效階段。合同在被授權人或法人簽署,加蓋雙方企業公章后立即生效。在此階段可能出現簽署人越權簽署合同,委托簽署的制度不完善,合同的印章管理不當,合同內容被隨意篡改等風險。應對這些可能出現的風險應當完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已簽訂合同的內容不被篡改。
3.3.6履行階段。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履行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這階段中可能出現雙方未履行合同內容的風險。
3.3.7變更、解除階段。簽訂合同后,雙方因意見不統一無法繼續,而要變更合同,出現變更合同時手續不規范等風險。
3.3.8爭議階段。簽訂合同后因一方或雙方未履行合同時產生的爭議,此時面臨合同被終止的風險。應盡量使雙方和解,和平的解決問題,避免訴訟。如和解不成,則交由法院仲裁。
3.3.9終止階段。因一些法律原因或其他方面的原因等雙方終止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也相應終止,但售后服務和質保金將會繼續履行。
3.3.10后評價階段。履行合同的最后階段,此階段中要對整個過程進行評估和總結,通過評估和總結發現過程中的不足和經驗,不足的要加以改正,好的經驗要加以學習。最后還要將合同妥善保管。
4.結語
合同是企業管理中權利義務的重要保障和依據,具有法律效應。在利用內控規范管理合同和防控風險的過程中,要做到對制度的完善,防止一些單位。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使企業不斷地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高.淺談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同管理[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10(10).
[2]胡自普.談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項目管理體系[J].中州煤炭,2007(2).
合同作為一種實現合同當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動態性,雙方當事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根據我公司近幾年來訴訟案例來看,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引起的糾紛占到了80%以上,因此,如何對合同全過程進行管理,來降低或者規避企業法律風險,成為目前企業合同管理的重點。下面筆者從合同審核、簽訂、履行、收尾管理及證據的收集來論述如何規范合同管理。
一、合同簽訂前法律風險的防范
(一)簽訂前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核
首先合同相對人應該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尤其具備獨立的責任能力。合同相對人不應為法人的職能部門、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或直屬機構。拿勞務分包合同來說:簽訂勞務合同的主體必須有相應的資質,對勞務分包合同重審核以下內容:審查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公司業績、履約能力、信譽狀況等情況。
合格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方主體必須具備:經過當年年檢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許可證和法人委托書及工程技術人員上崗證等五證――這五證是一個建筑施工單位的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基本標志。
(二)對合同委托人的身份及權限的審核
首先審查委托人身份和委托資格。要注意審核負責簽訂合同的單位或個人是否已取得相應的合法授權,以防無權或超越權限訂立合同。合同簽訂人不應為無權、超越權或權過期的人員。其次授權的權限要明確到具體事務,不能用全權負責等表述。另外要注意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注意履行的主體要與簽訂合同的主體保持一致。
(三)對合同形式的審查
要以合同對方資質的合法性、合同價格的經濟性、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合同內容的嚴密性合法性為主要審核內容做好合同管理評審和審查工作。企業要下發的合同示范文本,要避免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合同,防止糾紛的產生。
(四)對合同內容的審查
(1)合同必備條款的審查:首先合同用語要明確,尤其是對下對外合同的標的及數量、質量、價款及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要約定明確,不得模棱兩可。
(2)關于違約責任:應當注意審查對方起草的合同中有無不平等的違約責任條款和加重企業責任的違約責任條款。對于違約金和利息的約定,如果要約定只能是同期存款或貸款利息。
(3)管轄條款約定,不能既選擇訴訟又選擇仲裁。約定訴訟管轄地,應約定為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約定仲裁的,必須明確具體的仲裁機構名稱。
二、合同履行中風險的防范
應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約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業因超過法定規定的期限而喪失合同法規定的一些法定權利的行使權。因此,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應定期經翻閱和審核合同備案件,一旦發現問題就及時向領導匯報,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嚴禁將外部隊伍管理納入企業的管理序列。首先不要將一些分包隊伍以文件、會議紀要、發放工牌、安放標志牌等形式進行“內部隊伍序號”管理,以防以企業名義簽訂合同或購買貨物,發生債務后一走了之,企業可能承擔“表見”法律責任。
(2)做好農民工的管理工作。一方面將農民工工資發放到每個人手里。另一方面貫徹執行安全質量管理辦法,減低人身傷害的發生,要求分包方為農民工購買人身傷害保險,從結果處理降低損失費用。
收集好勞務隊與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并做好現場勞務人員的登記工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應不定期進行核實,保證與登記在冊的人員一致。
(3)授權管理。合同對工程計價程序要做出明確約定,每次計價確定的工程價款在《驗工計價單》上簽章確認人必須持有分包方有效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分包方進行原地面標高移交,施工方的簽字處應該是“確認人”或“對表格以上內容確認無異議”,并且簽字人員須持有分包方出具的有效的書面授權委托。工程技術部門在核定工程量時,《工程量匯簽表》上必須設定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及分包方的簽章處,并且簽字人員須持有分包方出具的有效的書面授權委托,以確保工程量匯簽表的有效性。
對于物資設備合同而言,合同中必須約定對材料供應商所供材料數量的確認以項目授權人員并加蓋項目公章的收貨單為準,材料員出具的收據、欠條等不能作為材料供應商供應材料的依據。
財務部門向分包方支付工程價款或辦理借款時,領款人須持有分包方出具的有效的書面授權委托,并且付款備注中詳細寫明是關于雙方某年某月簽訂的合同的付款。
(4)結算辦理。定價不定量的合同,在合同必須要按實際供應的數量進行決算。定價定量的合同,沒有履行完畢或不履行的,要及時簽訂終止履行合同的協議。
對分包方必須另行簽訂書面《決算協議》,在結算書必須寫明基于本工程項目,雙方不再有債權債務關系,也不存在工程量及工程價款方面的任何異議。
在合同履行中最重要的是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做好溝通;如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及時和合同相對人溝通,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要求對方提供不追究企業違約責任的書面承諾。同時,要注意收集對方違約的各項材料,并及時向對方書面通知其違約情況,保留追究其違約責任的權利。
三、合同收尾階段的管理及證據收集
項目合同收尾工作要作為項目管理經營責任指標之一加以考核。對合同資料進行收集、整理與歸檔,并對合同的變更與增減情況、合同履行情況、合同的付款情況、合同爭議的解決情況以及合同的終止情況進行評價和總結。
做好收尾階段的合同管理同事要時刻保持收集證據意識,注意及時收集、保管合同書正副本、資信調查、項目資格審查、意向書、招投標文件、合同交底和工程量表、預(結)算報表、工程圖紙、技術標準、規范、工程技術(安全)交底、計價單、結算單、領款單、領料單、借據、簽證、日志,以及通知、傳真、電子郵件、雙方會議紀要、信函往來等所有原始書面資料紀錄,必要時,報法律事務部門咨詢、協助處理。資料保存的時間從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不得少于2年期限。
參考文獻:
1引言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就深入貫徹“走出去”這一方針政策,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簽訂雙邊投資保護協定、雙邊稅收協定等,清除對外投資障礙,為企業開展跨國經營提供便利。對于資金問題,國家財政部和商務部還專門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投資于合作過程中發生的前期費用、海外投資保險費用、項目貸款等方面。雖然國家在政策、經濟上都給予幫助,但由于海外承包工程周轉周期長,短則幾年,長則數十年,導致海外施工過程中受到各種不利因素的干擾,甚至會造成停工、賠款等現象的發生,因此在合同洽談商議時必須加強風險意識,積極尋找規避風險的策略。
2海外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市場風險
海外工程的承包第一項是找好合作伙伴,洽談相應事項,在實現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中尋求平衡,商定后簽訂合同。因簽約雙方互不了解,所以合同簽訂與執行在整個海外投資項目中存在極大市場風險。例如有的國家或地區建筑市場發展相當迅速,工程數量較多,但材料供應速度卻跟不上工程敲定速度,市場上就會出現供不應求的狀況,又如材料供應商故意延期供貨,且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隨意篡改合同內容,提出一些新要求;還有一類是建筑市場本身就很混亂,承包制度不規范,存在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上述兩種情況是較為普遍的現象,產生兩種狀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成本提高,導致國外建筑市場發展參差不齊。在整個海外工程管理合同中還體現在因為政治、經濟、文化差異等因素的影響而出現的不同程度的市場風險,因此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提前預測市場風險,做好積極應對合同簽訂以及各項準備措施。在確保利益的基礎上,工程結束后立即確認有無付款,要保證對方及時付款。經過多年的經驗總結,海外工程最常見的市場風險包括市場價格變化促使新技術改革的風險、匯率及利率風險、承包商不嚴格執行合同導致市場混亂風險等[1]。而規避風險的最好辦法就是識別市場風險,近幾年較為流行的識別方法有核查法(核查表等)、調查法(文獻、訪談、德爾菲法等)、圖解法(故障書流程圖法)等。針對海外市場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識別方法,與其他方法并用,把調查結果整理出來,目的是保障自身利益。
3海外工程合同風險分析
海外工程合同風險主要包含兩個大方面:主觀性風險和客觀性風險,下面分別就兩大類風險進行闡述。
3.1主觀性風險
主觀性風險即人為引發的風險。主觀性風險一旦發生,施工方可采取相應措施加以控制和管理。主觀風險主要包括投標、變更、管理等風險。投標風險就是指在工程籌備階段,國內企業由于資金、技術、管理上的不完善以及國際化水平低等導致在投標過程中處于產業鏈的中低端,缺乏競爭實力;變更風險則體現在地質環境、設計變更、工程量變更等方面。如果內容超出合同范圍而導致合同變更,那么必須事先做好準備,比如書面證據,以防索賠時有理有據。國內大部分企業管理體制不完善,在合同談判及簽訂的過程中對一些專有名詞以及談判、履行等無法做出科學的認識,對合同中的不明確的地方就會選擇性忽視。再比如承包商不按規矩執行合同上的條款執行,導致了潛在風險的產生,這就是所謂的管理風險。
3.2客觀風險
客觀風險分為三個部分:自然風險、經濟風險、政治風險。
3.2.1自然風險
在海外工程項目中,投標前多數承包商極少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本能進行主觀臆測,其主要原因是每個地區地質條件及自然環境都存在差異,沒有專業人員進行實地考察,很難分辨出環境的復雜性;同時海外工程項目業主一般情況下只提供不多的資料給承包商,無法保證資料的準確性。以上兩種情況導致在現場施工時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去勘測、清掃現場,所以多出來的費用在結算的時候往往都會產生爭議。
3.2.2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主要包括匯率變化和通貨膨脹。匯率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通常穩定性較差,變化頻率高,而我國多數企業工程項目目標基本上都是發展中國家,因此經濟風險比較大;另一方面由于通貨膨脹的不斷惡化,物價上漲飛快,貨幣也越來越不值錢,導致業主國投資環境惡化,承包商的施工環境也相應地朝著惡化方向發展。
3.2.3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分三個層面:社會風險、法律風險、國家風險。不同的國家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政治環境、價值觀都各不相同,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海外工程的施工進度。且法律有不同法系,這些法系在形式、術語、理論等應用上都不盡相同,因此合同的簽訂也存在較大爭議。從國家層面來說,國家站在征收納稅、為民謀利的角度上把部分私有財產變為公共財產。
4海外工程合同管理中市場風險的規避策略
4.1加強風險評估
前面已經提到幾種較為普遍的評估方法,利用這些方法對項目中存在的市場風險的發生概率進行預測,評估影響程度,可從兩個方面制定合理完善的管理措施:評估各種風險的相對大小,尋找管理重點;評估總體風險的大小,統一制定完善的規避措施。在海外工程項目管理中,風險評估這一塊,利用AHP、統計概率等方法評估風險,計算每種風險的絕對數量,比較期望值,看看期望值落在哪個區域,最后界定出風險級別,再采取適當措施規避風險。
4.2制定完善的風險應對措施
4.2.1風險轉移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當要求與承包商一起全面分析合同,找出風險源頭,然后進行風險分攤。有的風險不可預測,那最好采用風險轉移的方法,通過非保險轉移方式,將一部分風險轉移給施工當事人。如果是工期超過一年的合同,在不能簽訂固定總價合同的情況下,努力爭取簽訂一個可調價合同。而承包商則可以采用分包的方式,把工程分包出去,再把風險最高的部分轉移給分包商。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通過保險轉移的方式,購買保險,把部分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做到合理降低風險[2]。
4.2.2加強損失控制
如果風險不可避免,那么一定要采取補救措施,加強對損失的控制,有效降低風險帶來的影響。由于匯率的不穩定性,風險往往不可控制,因此在風險變成事實前,應該通過金融行業對外匯風險加以套期保值、多國貨幣組合貸款、提前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把損失降到最低。對工程管理而言,規避風險的最重要一點就是加強管理,提高施工方管理員的管理水平,做好施工資料的完善與歸檔工作,同時制定完善周密的損失控制計劃,如預防、災難、應急計劃等,利用一切方式將損失降到最低。
5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海外投資項目的不斷發展,海外工程項目越來越多,市場風險的規避措施可以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轉移,控制損失等方式,進而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同時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經營利潤。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人工智能 風險管理 信息平臺
一、引言
隨著工業和經濟的迅猛發展以及公眾對環境保護、資源能源等合規風險關注度的日漸提高,中國經濟已逐步轉入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軌道,因此合規管理方面進入了技術大發展的時期,而近期一系列重大安全事件的發生,使得中國將合規風險管理列入重點扶持行業,逐步加大對合規管理方面的投資。在此背景下,合規風險控制的需求持續增長。近期在全國發生了數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件,如上海高橋石化火災事故,上??禈蜓U事件,渤海灣漏油事件等,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毀滅性的破壞。據統計我國每年因為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國民經濟生產總值的2%。因此企業的環境和安全活動對社會和環境有重大的影響,本文提出研究和開發基于人工智能的合規風險評價管理系統,可以幫助企業規避違規風險,建立預防性的管理,提高企業環境和安全管理的績效,從而帶來巨大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效益。
二、系統的架構
本文研究的是應用于企業在環境、能源、安全生產方面的合規風險評價管理系統。具體實現的技術路線為通過建立遠程服務系統,用戶可以通過Internet或者單機軟件,無論是計算機還是各種移動終端,用獲得需要的法規標準信息,并進行相應的合規評價。系統提供給用戶三種方式獲得所需要的法規或標準,并幫助公司實際進行管理要素的管理。要實現管理要素的準確高效管理可以通過以下兩個方面的技術來實現
1.采用嚴格專業的流程保證獲取的法規標準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首先收集分析企業在環境、能源、安全生產方面所涉及的所有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專業法規標準內容提供商以及各種官方服務渠道獲取法規和標準。其次深入工廠和企業,細致把握生產過程的細節,進而分解企業生產過程涉及的各種生產要素,構建 “管理要素”數據庫。最后根據各個企業的生產實踐和領域專家的生產經驗對于各個法規和標準進行分析,確定法規和標準所涉及到的因素,將管理因素和法規標準進行關聯。
2.利用人工智能算法根據法規全文智能推薦企業需要的法規標準,并總結安全生產領域專家的知識和經驗,設計相應的人工智能專家推理算法,最終實現自動判斷某一個生產流程所包含的各生產要素是否遵循相關的法規條款或標準要求。
三、系統開發的風險和防范
目前國內的合規管理行業處于起步階段,客戶的需求還沒有成熟,這給本系統的研發帶來了一定的市場風險。合規管理的成長也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如政策環境,等。為了防范風險,在技術路線上采取定制化軟件開發的方案,盡可能多地考慮到多種客戶的需求。在產品的定位上,則著眼于目前有基礎實施的化工、醫藥等風險高的行業,并積極創新,給客戶提供更深入的服務,以達到市場風險的防范。
四、總結
本文提出了基于人工智能的合規風險評價管理系統的開發思路和方案,并對系統開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了研究。通過基于人工智能的合規風險評價管理系統,企業可以減輕傳統風險管理中手工作業帶來的繁重工作量,并降低企業的違規風險和管理成本,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
參考文獻:
[1]巫英, 向剛.企業持續創新過程的重大風險管理機制研究[J]. 科技進步與對策, 2012.
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制度,企業通過推行合同內部控制,能夠有效地維護自身合法利益,規范合同管理流程,保證合同內容、條款的完整和嚴謹,防范法律風險。合同內部控制的目標具體體現在運營目標、財務目標和合規目標三個方面:
1.運營目標:根據經營業務需求,在滿足時間、技術質量要求的情況下,完成合同約定事項,提高合同的可靠性和執行力,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
2.財務目標:確保資金安全,在預算范圍內控制成本,合理安排資金。
3.合規目標: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和有關流程,防止合同簽訂和執行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梳理合同管理流程
在合同管理體系建立前,有必要對企業現有的合同管理流程進行梳理,既要分析合同管理流程每一個環節的控制活動是否有效,又要理順合同管理鏈與其他業務流程之間的聯系。合同管理流程上游銜接的流程有項目立項流程、招投標流程、預算審批流程等,下游與資金支付流程、驗收流程等流程相連,在制定合同管理流程時,要注意做到與上下游無縫對接,避免出現管理的真空。
合同管理流程可劃分為合同簽訂流程和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簽訂流程包括合同準備、合同談判、合同文本擬訂、合同報批審核、合同簽訂和合同分發存檔等環節。在這些環節中,需要有相應的責任部門實施控制,其中合同經辦部門負責合同的準備、談判組織、文本草擬,辦理合同報批工作;審核部門負責對合同主體資格、財務事項、技術要求、法律風險的內容進行審核,為審批人把關;審批人在授權范圍內承擔最終審批責任。
合同簽訂后,需加強合同的跟蹤,保證合同權利義務的有效執行,當因內部和外部環境變化,雙方無法完全按合同約定履行時,應及時進行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協商不成,則進入仲裁或訴訟程序。上述合同管理過程稱之為合同履行流程,該流程由合同跟蹤履行、合同變更和補充、合同解除、合同糾紛處理和合同登記歸檔等控制活動組成。
三、風險分析
在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導致合同風險的既有外部環境因素,也有企業內部環境因素,通過分析評估,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使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通常情況下,外部環境因素如宏觀經濟環境、政策、法律、自然災害等因素,為不可控因素,企業在訂立合同時,需合理預測這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可采用風險轉移的方式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內部環境因素主要有合同決策、管理水平、操作人員素質、財務狀況、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等,導致的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按照影響結果可以劃分為營運風險、財務風險和合規風險。
(一)營運風險
合同管理的營運風險,指企業在運營過程中,可能由于合同管理某一環節的缺失,導致經營活動達不到預期的目標甚至產生損失。合同管理的運營風險有:
1.因業務評價不正確、不完整,導致決策錯誤,主要體現在合同需求與業務目標不一致,合同主體資格審核不當,定價策略失誤等;
2.因合同條款不嚴謹,對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表述不清楚,導致經濟糾紛和經濟損失;
3.因缺乏充分的溝通,信息缺失帶來風險;
4.違約風險: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或由于自身違約需承擔賠償責任。
(二)財務風險
企業在合同訂立和執行過程中,由于合同條款和合同方商業信用等原因,合同履行最終結果和預期可能會發生偏差,導致收益的下降或遭受經濟損失,其主要成因有:
1.預算制定不合理,未能有效控制成本。
2.合同的支付條件和付款進度不合理,令資金占用增加,產生資金損失。
3.合同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不清晰,可能產生額外的費用,造成成本增加。
4.稅收風險:忽略可能產生的稅費,沒有約定由哪一方承擔稅款繳納義務,導致費用增加和經濟損失;采購合同沒有要求供貨商提供增值稅發票,未進項稅不能抵扣,增加了稅收負擔。
5.因合同糾紛產生資金損失。
(三)合規風險
因企業在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時,未能遵循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則、公司管理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合同管理的合規風險有:
1.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合同被確認無效并需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2.選擇的合同主體不具備合同所要求的資質,不能保證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的風險;
3.沒有按流程審核或審核把關不嚴,致使公司利益受損;
4.違反公司有關制度、,侵吞公司利益帶來的風險。
四、控制活動
一、施工合同風險分析
合同風險是指從工程投標到合同洽談、草擬、簽訂直至合同履約階段合同實施的結果相對于預期結果的變動程度,即建筑施工企業預期收益的變動程度。
1、投標階段的風險
(1)對招標文件的理解不全面。在工程投標過程中,由于投標人員準備不充分,對招標文件、圖紙、定額、補遺文件等相關招標資料理解得不準確、不全面、不熟悉,可能會造成工程報價的失誤,致使工程未能中標或中標后不能調整相應報價漏項,給施工企業造成損失。
(2)投標人員缺乏合同管理的前瞻性。投標人員對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的理解缺乏前瞻性,未能依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和工程特點預估現場可能會發生的情況從而做出有效報價,或未能對合同履約過程中潛在的風險做出預估,致使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無法有效利用合同條款保證施工企業利益。
2、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有3種確定方式,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采用哪一種。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時,承發包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價格風險。在合同履約的過程中,當材料市場價格變動較大時,施工企業索賠的機會較少。因此,應特別注重固定價格合同的報價工作,以免造成企業的損失。
(2)合同條款理解不明確。建筑產品具有單件性、施工生產和技術復雜性的特點,這決定了其施工合同的復雜性。合同中涉及許多標準和規范問題,如果在專用條款中對于“約定標準”沒有明確、具體的解釋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現承發包雙方理解不一致的問題,造成返工,增加成本,從而直接影響施工企業的利益。
3、合同履約階段的風險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履約過程中應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條款未能落實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可能導致建筑施工企業不能及時發現和規避合同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二、工程項目投標階段合同風險管理
在投標前,施工企業應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發包人明示要求、發包人未明示但依規定用途及已知道的預期用途所默示的要求、與項目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與工程項目有關的特點及風險、公司化解風險和滿足項目要求的能力等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的特點,即:發包人的合同主體資格、商業信譽、履行(支付)能力(近幾年的財務狀態和本項目的資金來源)、發包人的工作語言(無涉外因素時可無需考慮)、發包人對合同適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無涉外因素時可無需考慮)、對保函的要求、對違約責任及索賠的要求。
(2)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即:項目投標報價要求(該要求是否損害承包人的利益);項目的專業組成、相應的施工技術;質量標準、工期要求等。
(3)工程項目周邊環境的特點,即市場環境、人文環境、法律環境、政治環境以前競爭對手在本項目中的優勢/劣勢分析。
(4)企業是否能滿足項目要求的能力。主要關注施工力量、技術水平、施工設備資源狀況、采購能力、資金供應能力等。
當針對上述因素,進行風險識別、分析后,施工企業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做到心中有數,熟悉掌握市場要求價格,有針對性地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中標后合同簽訂履行的風險。
三、工程項目中標及履約階段的合同風險管理
工程項目中標后的合同談判工作,是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除對招投標文件進行分析外,還需結合各工程自身的特點,利用前期招投標過程中對施工企業有利的條款及文字說明等,對企業的投標作出必要的澄清,以降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承、發包雙方互相扯皮及由理解不一而產生的違約風險。此外,施工企業還須根據國家、地方及建筑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單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將風險全部轉嫁施工單位的苛刻條款,進行必要的修正,以使施工合同的條款更為合理和便于實施,從而規避履約風險。除了較為嚴密、合規、合理地訂立施工承包合同外,在合同履約階段還需進行合同風險的管理和控制,其重點具體如下:
(1)合同變更或轉讓的風險,即指在合同變更或轉讓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時,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
(2)合同終止風險,即指在辦理合同終止手續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未達到終止條件的合同終止;合同終止未辦理相關的手續等。
(3)合同糾紛處理不當的風險,即指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未及時針對合同糾紛采取對策或有效措施防止糾紛的擴大和發展;未與建設單位就糾紛的解決友好協商一致,或超越權限擅自處理合同糾紛;未收集對方違約行為的有效證據,使企業在糾紛處置過程中無法舉證;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限及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等。
為規避此類風險,施工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在合同中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并對合同履行過程進行監督。應建立定期收集、檢查項目管理部實施情況的制度及項目部在建履約風險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對方有違約的可能或已有違約行為,則要及時落實各級職責,采取相應措施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并以此進行考核。
四、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徑
1、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業務培訓
(1)組織專業知識學習。建筑企業應積極組織全員學習工程合同風險防范專業知識、《合同法》、《招投標法》等法律知識及與建筑企業相關的法規和方針政策,使建筑企業從業人員的工程合同風險防范知識普遍得到增強。
(2)進行典型案例教育。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如介紹一些合同訂立不規范、合同違約等反面案例進行宣傳教育,使建筑企業管理人員認識到建筑企業工程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建筑企業必須認真訂立,嚴格履行,否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從而達到自覺規范合同訂立、自覺履行合同的目的。
2、優化企業和項目的管理組織結構
目前,施工企業大多是一家獨立法人,下屬多家施工隊伍,以內部承包或掛靠性質承接工程,從事單一的施工承包業務,經營管理水平和專業水平偏低,缺乏施工總承包能力和項目管理能力。為適應建筑市場的競爭,施工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發展,結合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優化企業和項目管理的組織結構.同時,在各相應管理層設置獨立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科學界定和協調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與其它職能部門的權責、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設置問題,進一步優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
建筑企業應進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動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資源狀況和實際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如企業和現場合同文檔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評價制度等管理控制,將企業的合同管理活動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保證合同許理的綜合質量。
4、合同管理人員不斷增強執行意識
整個管理層,特別是合同的直接管理人員,都要有強烈的合同執行意識和觀念,營造一個人人都重視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通過強化責任心、使命感,不斷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和教訓,切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提升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防范的執行力。為達到理想的執行效果,合同管理人員首先要有扎實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知識,掌握風險識別、評價和控制的基本業務技能。
五、結論
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價、保證施工企業利潤的重要手段,在當前建筑環境和市場形勢下,對于建設施工企業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直接風險形式和間接風險形式主要是依據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風險的責任主體方來劃分的。直接風險是指風險的主要責任屬于管理企業自身,即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由于管理企業人員素質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監管力度較低等因素而帶來的風險;間接風險是指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主要由于合同履約各方自身的因素而造成的管理風險,其中企業管理方只是間接地參與其中,不承擔主要責任。
1.2客觀風險形式和主觀風險形式
對于客觀風險形式和主觀風險形式劃分,主要是依據風險的作用范圍來界定的。主觀風險表現為由于國內的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操作管理規范欠缺、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監管力度有待加強等因素,進而使在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或終止等各個階段中存在可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風險,這種風險往往是無法避免的??陀^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簽訂各方的綜合實力、信譽程度、財政狀況等,是可以通過加強監督管理避免的。
1.3可控風險形式和非可控風險形式
對于可控風險和非可控風險形式的界定,主要是依據該風險的可控情況等級的高低來劃分的??煽仫L險形式指的是管理方在合同履行的全過程中,嚴格按照規范執行合同的管理工作,可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出現的可能。非可控風險形式,是由于一些非主觀因素(地震、洪水、法律、政策等)影響使得項目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形式。
2合同管理中風險的影響因素
2.1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人是合同管理工作的行動主體,直接掌控合同管理的每一步流程。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較低是引發合同管理風險的最直接、同時也是最主要的因素。從其專業素質角度來看,合同管理工作的從業人員往往只對自己負責工作內的專業知識有所掌握,而對于國家的相關政策的頒布與實行缺乏必要的敏感性,這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必然會給合同的簽訂與實施帶來很大風險。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1)合同結算方面:由于工程結算制度的完善性較差,無法及時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監管、審核以及結算等,進而導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2)合同審核方面:由于合同在評審過程中未按照相關要求對其內容等進行嚴格審核,導致合同履行存在很大風險。
2.3客觀影響合同管理因素
(1)自然災害突發。隨著全球環境遭受破壞程度的加大,我國近些年來的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地質自然災害逐漸增多,對于這些帶有極強偶然性的災害,很難進行有效的預測與控制,只能通過風險轉嫁分擔相關責任。(2)經濟發展趨勢變化。自中國加入WTO以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重,中國的市場經濟時常受到國際經融危機的影響。對于這種情況,我們只能通過搜集信息,在合理的預測經濟發展的趨勢后進行必要的風險規避。(3)政策和法律的變更。為了完善市場經濟的管理制度,國家必然會不斷地對已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并會出臺新的措施與政策以推動社會的進步。面對此類問題,需要我們及時關注國家政策、法規的頒布情況。
2.4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理念淡薄
(1)法律理念淡薄。主要體現在工程合同簽訂及實施的過程中,由于對相關法律法規缺乏應有的重視以及理解不透徹等原因,使得合同中的某些條款并未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從而導致該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法律風險。最典型的就是某些工程存在先開工后簽約的情況。(2)責任理念不明確。主要體現在對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認識不明確,進而責任理念較為模糊,使對合同管理中風險的防范與控制能力有所下降。(3)風險理念缺失。主要集中表現在對于項目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隱患缺乏應有的重視,同時由于對風險理念的缺失,造成風險管理措施的缺乏。在實際工程中,此種情況往往體現在承包方由于對合同風險認識的不足,不得不承擔工程質量、賠償等諸多風險問題。
3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應對方法與措施
3.1培養高素質的合同管理從業人員
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是提高合同管理質量的充分條件,建立完善健全的人才培養體系已迫在眉睫。對此,國家應設立專門的機構對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培訓與選拔,不僅只是對專業技能的培訓,還要求其熟悉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對于形勢判斷具有敏感性。同時,合同管理團隊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企業應適時對合同管理團隊從業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以改變傳統的知識架構體系,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
3.2加強對合同文本的管理
合同文本往往會由于其中存在不嚴密或不合理的條款而使其風險存在??刂坪贤谋撅L險需要加強對合同評審制度的監管,即根據國家規定的管理合同范本,結合工程項目具體的實際情況,編制適當的合同文本。但隨著我國加入WTO,工程管理方面也要與國際社會全面接軌。因此,要不斷借鑒國際上先進的管理經驗與模式,與我們自身情況相結合,最大程度地發揮對合同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作用。
3.3加強對合同管理流程的整體性監管
(1)確認合同管理流程的各個細節,明確每一環節的工作目標及其措施,以此保證對合同內容的切實履行。(2)對合同的準備、簽訂、履行、終止等各個階段實行全過程監管,以此確保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完備性以及規范性。(3)客觀地開展對合同管理的綜合評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實現合同管理過程的標準化、制度化。
3.4建立完善的風險預測系統
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預測系統可以及時對風險進行控制與防范。首先,需要對項目進行完整的風險評估,以此找出合同在各個階段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并對其進行初步的類型劃分和合理預測;其次,需要對已進行合理預測的風險隱患進行進一步判定,確認其風險等級;最后需要進行信息的會商討論,對該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并找出有效的應對措施。
3.5加強對工程信息的管理
加強對工程信息的管理,不僅可有效控制管理風險,還可降低成本,加快項目進程。為了實現對信息的有效管理,可以建立一個廣大的信息平臺,并要求保證數據內容的實時更新,讓參與各方實現信息共享,進而實現對合同進程全面掌控,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
3.6加強信用評價制度的建設
良好的信用評價制度,可以很好地反映合同雙方的綜合實力,增強雙方的合作互信,確保合同的順利實施。必須加強對信用評價制度的建設,對合同雙方的財政狀況、信用狀況、發展形勢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價,并適當地進行等級劃分。在實際合同簽訂時,對于有良好信用的單位應予以優先考慮。
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不夠,許多單位領導根本沒有意識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理念陳舊、落后,重視程度低。認為合同管理可有可無,法律意識不強,只有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才會意識到采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機構設置不合理。
側重強調上下級之間的關系,卻忽視了合同管理權力的相互制衡。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尚未建立,單位合同管理的整體情況難以全面掌握;事業單位內部的多個部門都擁有自已的合同專用章;監管部門對合同管理的監控存在局限性,不夠全面,更多是在事后監管。
(三)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特定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不足,現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在知識的專業性、全面性方面還有待提高,制約著合同管理水平的完善與提高。
(四)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1.合同管理沒有一套完善、系統的制度,因此在實踐中無章可循。合同管理流程的混亂,使得流程管理的銜接能力就相對較弱。具體表現為:合同簽訂前市調工作不到位、合同簽訂時合同審查不盡職、合同履行時監督落實流于形式。
2.合同管理未建立基礎臺賬,沒有扎實的第一手材料?;A工作尚未規范化,因此對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環節中的各種原始合同信息資料,難以及時匯總并集中加以分析。合同及有關資料的記錄、運轉、存管不善及丟失,可能增加合同糾紛的風險程度。
(五)合同管理的監督機制尚缺、作用有限。
許多事業單位內部監督部門一直缺位,有的單位雖然設立了監督部門,但是監督人員之前并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合同專業知識缺乏,合同管理內部監督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達不到監控制度有效執行的目的。
二、事業單位在合同管理各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
事業單位合同風險是指在合同制訂、執行、結算及變更過程中因不當行為使合同當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合同的風險復雜多樣,總的來看,事業單位的合同風險存在于合同的立項、起草、設立、執行、變更及合同保管等各個環節。
(一)合同立項環節。
未對合同市調作可行性評估,未嚴格審核合同對象的資質、資格,合同當事人不具有相當的能力和資歷,有可能增加合同無效的風險。
(二)合同協商環節。
合同制訂的范圍和條件未明確,違規簽訂資金借貸合同、投資及抵押擔保合同,對本應簽訂合同的經濟往來活動未訂立合同;忽視合同重要條款及關鍵細節,對合同中的主要、關鍵問題做出不恰當的退讓;泄露與合同談判內容有關的單位機密,可能導致事業單位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
(三)合同審批環節。
未組織熟悉法律和財務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專業技術性強或法律關系復雜的經濟事項的談判等相關工作,對合同條款、格式審查不嚴密,對可能引起重大誤解的條款內容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明確的表述,單位面臨訴訟或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增加。
(四)合同簽署環節。
未明確簽署權限和授權審批權限,空白授權書管理不當,超越授權期限或有關事項簽訂合同,可能發生超越權限對外訂立合同的風險。合同專用章保管不善,合同加蓋了專用章而沒有經過審批程序,可能導致產生合同糾紛的風險。
(五)合同履行環節。
為規避國家有關規定,將需要更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或需要招投標管理的重要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及標的小的合同,導致產生經濟往來業務違規的風險: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雙方沒有恰當地履行;發生合同糾紛時處理不當損害單位權益;對合同對象的違約行為未及時發現并采取恰當的補救措施;對方違約時未及時追究其違約責任等。未及時補充合同條款中未明確約定的事項,使合同生效后面臨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
(六)合同變更、終止環節。
應當變更內容及條款而未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對達不到條件的擅自變更、終止,由此產生的合同糾紛倘若處理不及時,就有可能導致單位經濟利益蒙受損失、單位的信譽和形象受到損害。
三、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提高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
1.提高單位領導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只有提高相關人員的整體素質水平,才能確保合同管理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2.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有意識提高法律意識及管理水平,積極落實績效考評制度,激發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的質量,減少合同管理的風險。
(二)依法依規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經營特點,立足于單位發展實際,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確合同訂立權限。涉及大額資金的合同,應明確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由單位負責人簽署。在制度中明確合同審批、簽署、授權權限。推行合同審批會簽制度,合同在簽署之前,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合同會簽過程,合同只有在各會簽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之后,才能對外訂立合同。嚴禁違反規定訂立合同。2.實行崗位分工制度,保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明確每一崗位的工作職責,形成良好的制衡機制,以促進單位內部管理的合理有序,避免職能交叉。加強各合同歸口部門、財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使
收支管理與合同管理有效結合。
3.明確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單位辦公室,具體負責部門是合同涉及的分級業務歸口部門。合同專用章由單位辦公室管理,只有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4.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控,建立合同監督履行審查制度,降低合同風險。例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重大變化,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及時與訂立方共同協商解決之道,通過合同的修訂或解除,最大程度地保障單位的利益。財務部門在付款前應當審核合同的履行情況,對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要中止辦理結算價款和賬務處理。
5.強化合同管理基礎信息工作。對合同流程管理中的信息資料進行詳細、真實的記錄,執行臺賬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基礎臺賬;對合同立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環節檔案資料妥善保管并及時歸檔。明確合同訂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真實的合同流轉過程記錄,能為檢查合同管理情況提供依據。
(三)完善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采用內部審計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模式,選擇具備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負責合同整個流程的監督審計。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定期對單位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評價與指導,提高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可靠性。建立合同履行評價機制,強化合同履行的控制與管理,進行審計監督、檢查、評價,按期評估,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
石油企業一直以來都是我國能源系統中的支柱性產業,在實行市場經濟化后,合同管理對石油企業的健康發展開始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雖然石油企業是國有企業,有國家政策的支持,但是在經濟全球化下,金融市場風險逐漸提高,石油企業也不可避免要遇到更多風險,如果石油企業不引起重視,勢必會遭受損失,所以做好合同風險管理的控制是必要的。
一、石油企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下,企業對合同做出簽訂、執行、更改、轉讓、結束、控制、監督等行為,這些行為統稱為合同管理[1]。市場中的各個企業都會對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維護市場的公平性,石油企業在進入市場經濟后也需要重視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和員工的利益,而石油企業的規模大、業務量大、流動資金大,所簽訂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較大,風險也比較大,可以說合同就是石油企業業務管理的中心。
二、石油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一)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比較常見,一般是指主要因為市場而產生的不可控風險,比如在石油企業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受到市場石油價格變化、市場風險等[2]。另外,系統風險還包括石油企業的盈利能力改變、管理層因為客觀因素導致的變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難度。
(二)監督風險
監督風險對合同風險管理有較大的影響,主要是在合同簽訂后。石油企業沒有及時對合同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導致出現經濟和管理風險。另外,還包括石油企業沒有意識保護合同履行的正當性,也沒有建立調整和控制機制管理合同的執行,沒有將合同條約履行到位,導致石油企業的合同沒有達到預期作用。
(三)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風險,如果石油企業簽訂的條約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那么所簽訂的合同就會被認為是無效的,比如石油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了關于資金融資的借貸合同,如果合同內容設立不全就是無效合同,造成石油企業的資金風險。另外還有一種法律風險是如果簽訂了有法律問題的合同,可能會損害石油企業和合作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控制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措施
(一)控制系統風險
石油企業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就是控制系統風險,其具體的措施有:(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石油企業將合同運行的過程包括前期調查準備、簽訂、履行、中途變更及合同失效等與風險管理有效結合,以追求石油企業最大化的效益為目標,考察合同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并對合同的運行做出評估從而應對各類風險;(2)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從自身實際出發,并對當下的市場情況做詳細考察,比如石油價格的波動情況、市場對石油的需求等等,從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業的合同。
(二)加強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對合同的履行過程進行監督對任何企業都是重中之重,對石油企業控制合同管理風險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條約的具體實施情況、變更管理及違約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較多,需要加強管理,具體的措施包括:(1)合同條約的執行交由基層單位實施;(2)對合同實施情況的審查交由機關業務部門來做;(3)合同實施的結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門審核和抽檢;(4)合同的真實狀況需要審計監察部門做監督;(5)石油企業的分公司定期進行合同的全面檢查,一般是以半年為期;(6)集體企業將書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況每月上報,便于監督部門審查。
(三)提高法律意識
法律是保護合同運行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石油企業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核心,因此必須提高法律意識。首先,石油企業要以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標準,判定合同的簽訂和實施中有沒有存在風險;其次,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審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點,并做出嚴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業要對合同的各種知識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標準化文本、合理的違約責任、如何檢查合同條款、關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風險[3]。
四、結語
在我國國民經濟不斷增長的當下,石油企業也在加入市場經濟后快速發展,但是也面對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必須做好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針對不可控的系統風險、監督風險和法律風險,積極采取措施應對,減少合同管理風險對石油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有效提升石油企業的整體水平。
[參考文獻]
[1]徐瑞理.淺談石油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分析及控制[J].經濟管理:全文版,2016(8):00270.
引言
合同,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在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中,會簽訂各種類型的合同,在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時,都處于利益與風險并存的狀態。合同履行的過程貫穿企業經營管理的過程,企業為實現合同利益,就必須對合同進行全方位的管控,防范法律風險。
一、國有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必須建立職責明確、程序規范的規章制度。重點是明確各部門的權利和責任,建立合同風險防控機制,做到全流程管控。(二)人員培訓。合同管理人員業務能力的高低,影響著合同管理的水平。國有企業必須加強對合同人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嚴把合同審查關。(三)合同相對方及合同文本的審核。首先審查合同相對方的相關資質,必要時可對其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其次要對合同價款及構成、質量和技術要求、履行期限、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主要條款進行明確規定,避免合同漏洞。(四)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結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和重要內容,相關業務部門應認真落實履行合同條款,審核發票及相關驗收資料,做好合同的閉環管理。
二、國有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風險
對于國有企業來說,本身就有強有力的法律團隊為其服務,合同文本、談判選商及簽約方面都有一套嚴格的管控流程,制度設計上不會存在重大的缺陷,主要的風險在于合同管理的程序性方面及履行方面,主要表現為:(一)對于合同管理及履行情況監控不到位增加法律及合規風險。國有企業合同簽約及履行過程中,主要存在部分企業“應當招投標而未招標”、“選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供應商承擔服務項目”、“合同簽訂未履行審批程序”、“合同內容約定不完善,合同文本選用錯誤,針對不適應條款的修訂無法滿足業務需要,關鍵性條款有缺失或不明確”、“超出授權范圍簽訂合同”等原則性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主要是承辦人員和承辦部門合同管理意識不強,隨意簡化流程,履職不到位。比如說承辦部門存在錯誤意識,以為簽約付款就算合同履行完畢,忽略了相關的保質期、保證金及違約條款,未有效行使合同條款的權利,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二)合同人員的配置和業務素質缺陷,導致了合同管理水平的停滯不前。國有企業合同管理大部分問題是因為“人”的原因而發生的,再完善的制度規定與程序設計,缺乏業務人員的落實執行,仍然無法解決問題。部分企業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在人員配備和部門間溝通協調等方面支持不夠,合同管理人員及承辦人員變動頻繁、流動性較大,缺乏有效的培訓學習時間,導致其業務素質不高,不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及合規意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問題作出正確判斷和有效管理。同時,合同管理人員與其他部門的管理銜接不到位,缺乏有效溝通,造成“1+12”的結果。
三、國有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一)確保合同主體適格。在合同選商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應組織對擬簽訂合同的相對人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1.審查被調查對象的身份證件、法人登記證書、資質證明、授權委托書、權利證書等證明原件,以及授權人的行為是否在其被授權范圍內,在充分收集相關證據的基礎上綜合評價主體資格是否適格。2.對注冊資本金明顯小于合同交易金額的合同相對人,通過在合同條款中細化按工程進度付款、先貨后款等條件,防范其履約風險。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持續關注其資信變化,并對變化的影響進行評估。對可能造成較大風險的事項,應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咨詢處理方案。(二)落實合同交底責任,準確把握合同履行責權劃分。重大合同履行前,合同承辦部門應當編制合同實施的詳細工作計劃,可以以《合同履行管理責任分解表》的形式向實施項目的各層次管理者和參與人做合同交底,把合同履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各個具體環節。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加強與合同當事人及項目內外部相關參與方的溝通,進行經常的檢查、監督和解釋工作,必要時召開協調會議,及時處理合同履行存在的各種問題。(三)加強合同履行異常管理。1.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合同內容約定不明或雙方理解有分歧時,合同承辦部門應當負責組織招投標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和造價部門及相關專業部門共同商討并出具意見,按權限報審批后與合同相對人達成一致意見,并以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確認。2.合同履行中出現需要變更、解除、終止、轉讓等異常情況時,合同承辦部門須將異常情況、原因分析、初步判斷及擬處理意見等形成申請報告,經合同審批后予以處理,并簽訂書面協議。3.因合同相對人原因引發合同履行異常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及時向合同相對人催告。4.合同相對人履行有瑕疵但我方可以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做出書面說明,詳細記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內容,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四)防范與控制合同違約。1.合同相對人履行義務與合同約定不符時,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留取相關證據(照片或有關記錄),以書面形式明確其違約事實及責任、要求合同相對人改正,并按合同約定追究合同相對人違約責任。2.由于我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約定履行時,合同承辦部門應及時將不能履行情況向相關專業部門進行確認并報告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法律意見,經批準后由合同承辦部門執行[3]。
四、結語
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它直接關系到企業發展的前途。企業要樹立正確的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企業的各部門要明確職責,齊心協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關工作,提高合同履約效率和質量,切實保證企業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劉劍.國有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J].經濟管理:文摘版,2016(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