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匯總十篇

時間:2023-06-14 1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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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增強農民信用意識,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和融資環境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對五大連池市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情況的調查,筆者認為建設完善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問題迫在眉睫。

一、基本情況

五大連池市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現狀令人堪憂,沒有形成政府、銀行、農戶聯動局面,政府沒有相關的扶持政策,沒有建立信用信息中心和完善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農戶信用意識不強,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只有銀行在積極行動,各農村金融機構積極配合人民銀行開展誠信宣傳,信貸業務主要運用個人、企業征信系統與信貸管理系統的信息辦理。五市共有12個鄉鎮,93個村,1個森工局,4個勞改勞教農場,7個國營農場,8個林場,15個部隊農場。總人口345610人,農戶135707戶。截至2015年8月末,五市采集并建立農戶經濟檔案55349戶,其中評定優秀級8854戶,占比16%;較好級21890戶,占比40%;一般級641戶,占比1.16%。較差級31385戶,占比56.7%。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總數為158個,其中建立信用檔案數為105個,信用評定數為105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數為103個,其中建立信用檔案數為4個,信用評定數為4個。對已建立信用檔案農戶發放信用貸款累計561193萬元,余額179790萬元,不良貸款余額5559萬元;不良貸款率為3.1%;家庭農場累計貸款發生額6780萬元,貸款余額3972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累計貸款發生額90萬元,貸款余額為90萬元。農聯社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起了主要作用,為了降低信貸風險,增強信貸風險資產管理,保證評級的真實性、準確性,農聯社從2012年6月份開始對全轄內農戶開展全面的評級工作,不但掌握了農戶信用狀況、農戶特長和還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簡化了貸款手續,縮短了貸款辦理時間。通過拓寬農戶小額信貸服務領域、提高小額貸款授信額度、改進小額貸款服務方式等舉措,有效滿足了廣大農戶的信貸需求,緩解了農聯社與農村、農民信息不對稱問題。五大連池市目前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現狀,不僅降低了經濟金融活動的效率,而且削弱了農民參與經濟金融活動的信心。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農戶信用意識淡薄,信用體系建設參與度不高;二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缺乏強有力的獎懲機制與保障機制;三是信息征集手段多樣化,信息整體質量不高;四是由于目前農戶多數存在多種經營,人口臨時流動較多,因此導致農戶信用信息原始資料調查采集困難,信用基礎信息多變;五是農村征信體系建設落后,沒有建立信用信息中心,難協調,沒有實現信息共享;六是政府各部門履職不到位,沒有積極配合工作形成良好的外部環境;七是農村信用擔保體系不完善,與銀行貸款風險防范要求錯位,制約了農戶與農村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八是農村信用評級體系不完善,信用評級標準不規范,信用評定權威性不高,信用評級結果綜合運用有限,正向激勵效果不佳。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農村信用環境的優化與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

三、對策建議

(一)加大農村信用宣傳教育力度,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提高誠信意識

加強農村基礎教育,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提升道德水平,樹立誠信意識,從本質上改善農村信用主體素質;在政府的組織下,利用一切媒介進行誠信知識宣傳,增強“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社會意識,使廣大農戶認識到講信用受益,不講信用受損;還可以采取以人民銀行為征信主體、各金融機構基層服務點為基礎的信用宣傳,走出去,在農村集市等人口集聚的場所進行誠信宣傳,營造“家家爭當信用戶,人人爭當誠信人,全民創業致富,準時還本付息”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相關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

通過對農村信用體系的立法,為征信、信用評級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使其有法可依;修改信用相關法律法規不合理條款,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加大對失信行為的執法打擊力度,強化違約責任追究。只有加大失信忘義行為的機會成本,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失信忘義的行為,才能有助于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

(三)加快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

一是建立農戶電子信用檔案。農戶信用檔案以農村信用社農戶經濟檔案為基礎,以完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目標,依據農戶基礎狀況、自有資產、誠信記錄、經營能力等情況逐戶建檔,涉農金融機構要依托自身客戶管理系統為有信貸需求的農戶建立起規范化的電子信用檔案;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和數據定期更新機制。信用社按照《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對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評定結果作為信貸授信以及“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的重要參考依據。二是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的信息采集。針對五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特點,以農信社、涉農金融機構信息采集為載體,結合農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登記、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納稅分紅等重要經濟信息協調組織地方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共同組織信息采集工作,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四)建立完善的農村征信與信用評價體系

充分整合利用各種信息資源,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服務,獨立自主的信用評價機構,完善信用評價體系,使評信結果具有權威性;加強各類信息資源的橫向聯網,提高信息采集質量,建立起一個能夠對農村企業、農戶各方面進行完整記錄并提供查詢服務的信用數據庫,實現資源共享;不斷完善農戶聯保制度,積極推進建立農戶信用檔案與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進度,與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起農村信用建設的社會信用平臺。

(五)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

成立農民信用擔保組織,建立農村信用擔保機構,為誠信的農戶與農村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建立農業貸款信用擔保基金,為農村信貸提供社會保障機制;政府要出臺相關政策,協調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的關系,互惠互利合作,提高風險防范能力。

(六)創新業務管理模式

農村金融機構要按照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要求,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價系統有機地嵌入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審批、風險控制、產品營銷等各個環節,建立靈活的定價機制,推動由農村金融機構、農戶以及有關管理機構組成的“信用共同體”合作模式的建立,打造新型的業務管理模式,為“三農”發展提供更為便捷、迅速的金融服務。

(七)建立激勵、懲戒機制

一是根據對農戶的評價結果,農村金融機構在授信額度、審批權限、服務種類、適用利率、抵質押物、推薦評優等方面實行差別政策。根據農村金融機構資信等級評定辦法,對信用良好的農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農戶,優先給予貸款,并執行利率優惠政策,對信用不良農戶予以限制貸款,對不守信用不按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借款戶,由公、檢、法、司等執法部門積極協助配合,進行依法收貸,確保信用社資金安全。二是根據對“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價結果,政府管理部門制定行政性懲戒和獎勵措施?!靶庞么?、信用鄉(鎮)”可在農業項目開發、優惠利率、農村配套服務等方面優先享受政府各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優惠政策。三是建議市政府建立對信用鄉(鎮)公務員和信用村組干部在選拔任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的正向激勵機制。

篇(2)

近年來,浙江省內各地區紛紛啟動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加強信用知識宣傳,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和農戶信用評價,擴大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在全國農村地區的應用,推進農村地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極大地促進了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發展,提高了農民信用意識,增強了農村基層黨政干部和涉農金融機構與廣大農民的聯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浙江各地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待今后進一步得到解決。

一 浙江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1 信用資料的采集難度大,評級基礎不扎實。首先,農村合作金融積累的貸款客戶資料數量少、質量差、不系統,不能滿足信用評級的需要。其次,信息不完整,農戶等農村經濟主體大多是以家庭為核心的生產組織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沒有詳細的財務資料可借鑒,信息采集只有通過對村民的調查獲得,采集的信息資料不全面。第三,有些農戶可能會瞞報、虛報信息,這樣就有可能導致信用評估結果出現偏差。第四,信用評級信息的更新機制不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滯后,難以準確識別農戶信用身份,影響了信用評級工作的開展。

2 社會參與度不夠高,評級結果不夠權威。目前的農村信用評級主要是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開展,只作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放農戶貸款的依據,屬于銀行內部評級范疇,因此社會參與度不高,不夠權威。具體表現在:第一,大部分地區信用評級缺少政府的支持和認可。第二,評級授信只對貸款申請者具有約束作用,沒有貸款需求的農戶參與積極性不高。第三,評級授信缺乏法律、法規的規范約束,評級的組織實施、評級結果、對外等都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單獨承擔,屬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自評自用的性質。

3 沒有專業的農村信用評估機構,信用評估人才缺乏,評級標準不規范,人為因素占較大比重。能否真實反映農戶信用狀況,是信用評級的關鍵,但至今未形成一套科學的農村信用評級標準,信用評級主要由村級評議小組根據參評農戶的道德品質、信用記錄、經營能力、經濟實力、貸款償還能力等情況綜合評定。另一方面,信用評級涉及法律、金融、會計、統計等各種知識,農村經濟條件相對落后,農戶家庭狀況千差萬別,難以用統一的標準去衡量,也給評級標準的形成帶來困難。

4 部分地區各個相關管理部門缺乏聯動機制,相關征信數據條塊分割,不能有效共享,個人和企業的有效信用征集數據廣泛地分散在稅務、工商、銀行等機構中,這些機構由于長期的管理分割,沒有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造成這些數據被分割封鎖在各個部門,這給調查相關信用數據增添了負擔,也阻礙了統一的信用體系的建立。

5 相關的制度、法律、法規建設不完善。目前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為征信業務活動提供直接依據,信用資料采集、披露等環節均無法可依,農戶信用信息征集的征信主體不具備法律賦予性。在缺乏法律規范和依據的情況下,涉農金融機構在農戶信息收集、加工、整理和使用等方面受到較多制約,增加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難度。

二 推進浙江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發展的對策

1 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機構信息服務系統。銀行要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征信系統建設,充分利用企業、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的網絡優勢和技術優勢,推進農村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為農村金融機構業務開展提供重要依據。農村金融機構要加強農村經濟主體的信息維護、更新與管理,尤其是健全信貸管理的各項制度,為企業和農戶建立完整的信息檔案。

2 要進一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基礎性的戰略工程,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社會各界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尚未形成共識的情況下,更需要得到各級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要積極發揮政府協調作用,加強政府各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溝通,形成統一性的信用管理體系,充分調動工商、稅務、各鄉鎮政府等多個部門的力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形成相關部門聯絡暢通、相互協作、相互支持的社會化格局,整合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信息數據庫。

3 提高農戶參與信用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各農村金融機構要給農戶以更多的信貸傾斜,對信用農戶實行貸款優先、額度放寬、手續簡便、利率優惠等措施。只有讓農戶感受到信用體系建設帶來的好處,才能激發農戶參與信用評級的積極性,從而進一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4 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防范信貸風險。各農村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聯手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對可能出現的新的違約農戶制定出相應的制裁措施。同時,建立風險補償機制,由地方政府按照農村金融機構對信用戶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用于各金融機構對信用戶發放貸款風險的補償,在壞賬核銷、地方稅收減免、財政性存款等方面給予農村金融機構更多的政策支持,為信貸支農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5 強化信用法制建設,做到征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應該加快信用、征信立法,盡快出臺信用管理法律法規,明確信貸征信管理權,依法管理社會信用活動,完善信用體系相關的制度法規建設,增強金融信用市場法律制度的確定性,為信用市場行為的良性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礎和堅實的制度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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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華,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推動經濟金融協調發展[J]中國金融家,2010,(6)

篇(3)

一、構建農戶信用體系,提高誠信意識

構建農戶信用體系,必須以道德為支撐,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縣、鄉、村各級政府組織要積極配合,做好對農戶的宣傳工作,在全社會廣泛開展關于誠信的宣傳教育,普及信用知識,使廣大農戶樹立誠信方面的道德意識,重視他人和社會對自身信譽的評價,增強對失信行為的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采取以人民銀行為征信主體、基層農村信用社服務網點為基礎的信用宣傳,大力宣揚誠信傳統美德,還可以在農村集市人口集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信用宣傳,夯實農村信用環境建設的思想基礎,使誠實守信觀念深入人心,基本形成“人人講信用、爭當信用戶,戶戶講信用,爭創信用村;村村講信用、爭創信用鎮”的良好氛圍。

二、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起到指導作用

篇(4)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是:全面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以征信體系為載體,以信用評價為手段,以構建激勵懲戒機制為重點,加大政府組織推動農村信用宣傳的力度,不斷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倡導誠實守信的文明風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探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擴大農村信貸支持的有效方式,促進農村經濟金融良性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組織、領導和推動,構建組織保障體系,做到推動有力、管理有序、各負其責。

(二)多方參與、多方受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在政府主導下,由人行*支行和縣級有關部門聯合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各鄉鎮政府、農戶及農民專合組織等多方參與,上下聯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本著多方受益的原則設計,既有利于金融機構控制風險,又有利于緩解“三農”融資難的問題,使農村、農戶得到實惠,地方經濟從中受益,確保工作開展的持續性。

(三)統一標準。建立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配套措施,構建良好的政策環境;在借鑒國際先進理論、學習國內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統一的農村信用信息檔案標準和信用評價標準基本框架與運行機制。

(四)重點突破。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以建立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為突破口,以創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模范縣、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業專合組織、信用農戶的創建活動為抓手,由淺入深,由點到面,有序推進。

三、主要內容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既包括信用文化、法律法規、信用數據庫建設,又包括政府各相關部門的各種配套政策措施,需要硬件與軟件緊密結合。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是:打造兩個保障平臺,構建構建兩套信用檔案,完善兩套評價體系,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建立激勵懲戒機制,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一)打造兩大保障平臺

打造政策保障平臺。即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和明確相關責任。構建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委農辦、人行*支行、農村金融機構(農行*支行、農發行*支行、農村信用社)等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任成員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信用縣、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信用農戶的創建和規劃,審定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對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調、研究和決策,對各階段的目標任務進行規劃和部署。縣政府目標辦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管理;人行*支行組織策劃并編制信用檔案指標和評分標準,設計開發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創新信貸產品,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縣委農辦制定具體配套支持政策,主動運用評價結果,出臺激勵懲戒措施;農村金融機構全力征集農戶信用檔案,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更新機制,積極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按照大數定理盈利模式創新農戶信貸管理體制,主動打造新型信貸業務管理流程。

打造宣傳教育平臺。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報紙等公共輿論工具加大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宣傳和引導力度,突出宣傳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目的意義、評定標準、程序步驟等有關內容。農村金融機構加強對貸款農戶的宣傳,教育廣大農民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重視積累自身良好信用記錄。

(二)構建兩套信用檔案

一是構建農民專合組織、農戶信用檔案。人行*支行負責構建農民專合組織、農戶信用檔案。農戶信用檔案以農村信用社農戶經濟檔案為基礎,以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目標,依據農戶基本狀況、自有資產、誠信記錄、經營能力及項目等情況逐戶建檔,并建立數據質量責任制和數據定期更新機制。同時,有對貸款資格的專業合作組織的信用檔案進行相應采集。

二是構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息檔案。人行*支行負責構建信用鄉(鎮)、信用村信息檔案,組織農村金融機制編制統一的《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檔案參考指標》,按照少而精的原則選取建檔指標,盡量降低采集和維護成本,簡潔實用地反映鄉(鎮)、村的基本信用狀況,并建立動態考核機制。

(三)完善兩套評價體系

一是完善農戶信貸評分體系。針對農戶特點,人行*支行按照成都分行下發的評分模型,組織金融機構編制統一的《農戶信貸評分參考標準》(以下簡稱《評分標準》)。農村金融機構參考《評分標準》,結合各自內部授信規定對農戶進行信貸評分。評分過程屬于金融機構授信前的內部評價,應免費進行。各農村金融機構共同認可依據《參考標準》評出的結果。對于加入農業保險的農戶,在相關指標的評分上可適當上調。

二是完善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價體系。由各鄉鎮政府進行組織,人行*支行牽頭,農村金融機構參與,開展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價工作,并進行表彰和授牌。人行*支行組織農村金融機構編制統一的《*縣信用鄉(鎮)、信用村評定辦法》及《*縣信用農民專合組織評定辦法》。對信用村、信用鄉(鎮)、信用農民專合組織,由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授牌表彰。

(四)創新業務管理模式

設計、開發、推廣應用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指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管理模式。在設計上,將農戶評分系統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進行無縫鏈接,實現評分結果與信用報告的同步反映;將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與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指標銜接,實現征信數據自動轉換。在開發上,注重結合實際,使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與農村金融機構的電子化和信息化水平相配套,實現前瞻性的實用性的統一。在應用上,使農戶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農戶信貸評分系統有機地嵌入農村金融機構信貸審批、風險控制、產品營銷等各個環節,打造新型的業務管理模式。

(五)建立激勵、懲戒機制

根據對農戶、農民專合組織的評價結果,農村金融機構在授信額度、審批權限、服務種類、適用利率、抵質押物、推薦評優等方面實行差別政策。對信用良好的農戶、農民專合組織給予優惠和便利,對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據對信用鄉(鎮)、信用村的評價結果,政府管理部門制定行政性懲戒和獎勵措施。信用鄉(鎮)、信用村可在農業項目開發、優惠利率、農村配套服務等方面優先享受政府各部門和金融機構的優惠政策;縣政府建立對信用鄉(鎮)公務員和信用村組干部在選拔任用、職務晉升、評選評先等方面的正向激勵機制。

(六)完善農村信用擔保機制

人行*支行和金融機構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信用擔保機構的支持,推動建立和完善對信用擔保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擔保機構的積極性,協調推動政府、農村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探索有效擔保機制,推動擔保機構提高服務效率、服務功能、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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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縣委、縣政府率先垂范,在財力非常緊張的情況下,歸還鄉鎮政府、學校在農村信用社的陳欠貸款283萬元。同時,由縣紀委牽頭,對黨政機關干部銀行貸款進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貸款1350萬元。這些舉措,極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強了農民群眾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各鄉鎮都把“信用村”作為發展地方經濟的無形資產,想方設法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圍,目前全縣已初步形成以農村信用戶為主體,信用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二、農村信用社營銷機制進一步優化

農戶信貸評分體系不僅對信貸相關信息進行評分,而且對家庭信息、綜合信息等能表明農戶非信貸情況信息進行評分,從而能更全面、更準確地對農戶進行評價。信用評價體系推動了信用社貸款營銷機制的變革,促進了信用社資金的合理使用,擴大了信用貸款的覆蓋面,有效滿足了農民的貸款需求。

三、金融服務經濟的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旬陽縣建立了“創業貸款”和外出務工人員貸款制度,加大了對農村進城務工經商戶、小型加工戶、運輸戶和其他與“三農”有關的城鄉個體經營戶創業金融信貸服務和支持力度;試點推行林權抵押和流轉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制度,拓寬了信貸條件;建立了“訂單農業+信貸”服務模式,大力支持煙葉等主導產業發展;推行“富秦家樂卡”業務,實現了信貸消費一體化,還款還息智能化,開辟農戶小額貸款“綠色通道”;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共評定授信個體工商戶1842戶,授信總金額3萬元,組成“信用共同體”349個1109戶,占授信總戶的60.21%,有效破解了個體工商戶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瓶頸問題。

四、密切了社群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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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各金融機構要以支持“三農”為已任,切實發揮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在貸款發放工作中的工具作用。積極探索和建立“農戶+征信+信貸”的業務模式,加大支農、惠農力度,切實解決農戶貸款難難貸款的問題,提高廣大農民的收入水平,支持縣域農村經濟發展。

二、方法及步驟

(一)加強調查研究??h人行率領征信和金融機構信貸人員深入到無公害蔬菜、養殖、農產品加工、裝備制造、板材加工等基地進行調研,調研對象為農戶信用信息檔案中篩選出的優質農戶,了解他們對生產資金的需求程度以及融資中的困難,掌握第一手資料,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圍繞農戶信用信息檔案,確定支持重點,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全力做好支農、惠農工作。根據調研情況指導各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有信貸需求的農村企業和農戶給予大力扶持,促進農戶信用信息的運用。

(二)做好篩選工作。

1、優質農戶的篩選??h農行、縣信用聯社、郵政儲蓄銀行要成立農戶信用信息運用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合實際的篩選標準,對已征集的農戶信用信息檔案進行篩選,形成優質信用農戶名單。按照各農村信用社屬地進行初級分類,然后按屬地內的行政村落繼續細分保管,以便于信貸人員查找有貸款需求的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各鄉鎮要組織各村委會配合縣農行、縣農村信用聯社和郵政儲蓄銀行信貸人員搞好農戶信用信息篩選工作。

2、篩選時間和數量安排??h農行、縣農村信用聯社下屬23個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下屬6個分部,從年3季度至2011年2季度末,完成我縣108114農戶信用信息檔案篩選工作,篩選優質農戶的數量由各信用社根據各自實際情況進行篩選。

3、開展農戶信用評價工作??h農行、縣農村信用聯社、郵政儲蓄銀行要以農戶信用檔案為基礎,盡快建立在農村金融機構開戶農戶的信用評價模型,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評價辦法,不斷提高農戶信用評價的科學性、準確性、有效性。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實地查看,認真仔細收集、整理農戶信用信息,并根據評價辦法,確定農戶信用等級,推動農戶信用評價結果與農戶貸款審核、管理相結合,促進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健全信貸業務及信用風險管理體系,探索建立“農戶+征信+信貸”、“信用聯保體+農戶+征信+信貸”、或“公司(商會)+業戶(會員)+征信+信貸”的業務模式。在農戶信用評價的基礎上,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工作,營造良好的信貸環境。

(三)加強農戶信用信息運用??h農行、縣信用聯社、郵儲銀行及其他相關金融機構要按照邊篩選邊運用的方式,對先期篩選出的優質農戶中有信貸需求的,按照各自貸款管理辦法和要求,簡化貸款程序,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同時,要發揮農戶信用信息的誠信約束作用,提高貸款回收率,以此規避信貸風險。

(四)創新信貸模式,擴大信貸規模??h農行、各信用社篩選出優質農戶后,對篩選出的優質農戶,與正在發放的“農信通”卡掛鉤,對有申請“農信通”卡意向的優質農戶優先評定辦理。優質農戶只要憑借自己的信用等級,即可享受“一次核定、隨用隨貸、周轉使用、余額控制”的貸款方式,實現農村信貸的快捷、高效、安全。信貸人員要改變以往坐柜等“貸”的貸款方式,要積極深入村鎮,了解優質農戶的資金需求意向,立足農業發展實際,積極探索新的經營模式,對具有輻射作用的優質企業和農戶建立授信機制,進一步擴大授信范圍,及時合理地給予信貸支持。要由單一支持農戶信用戶向支持信用商戶、種植、養殖加工專業戶、優質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要針對貸款限額不能滿足農戶日益增長的資金需要的實際狀況,將授信額度依據農戶產業發展需要給予適時調整。

(五)加大支持農業農村發展信貸投入。各金融機構之間逐步實現農戶信用信息互通互用。同時,各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金融核心作用,將解決“三農”融資難問題擺在突出位置,為全縣統籌城鄉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1、加大縣域貸款投放力度。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向上級行爭取信貸規模,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簡化業務流程,下放審批權限,力爭涉農貸款超過全市各項貸款平均增幅。

2、加快農村新民居建設貸款投放。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做好省級新民居示范村的項目銜接工作,對示范村內符合條件的農戶優先給予信貸支持。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要落實和完善農村新民居建設信貸辦法,實施新民居貸款優惠政策,貸款利率在國家規定的基準利率基礎上,可適當縮小浮動幅度。

3、積極推動農村消費信貸業務發展。各金融機構要以家電下鄉、農機具補貼等政策為契機,擴大消費信貸覆蓋范圍。

4、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信貸支持。涉農金融機構要積極推動發展“公司+農戶”、“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專業市場+農戶”等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信貸模式,支持我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5、充分發揮支農再貸款、再貼息的杠桿作用。人民銀行要加強貨幣政策工具管理,將支農再貸款重點支持涉農投放比例高、資金相對不足的法人金融機構,增強貸款能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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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rough the analysis of rural economy and credit characteristics,financial environmen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rend in rural areas,we consider that these characteristics are obviously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the unban areas in dual economic structure. Based on these characteristics,the paper theoretically designs a kind of rural 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 model,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and provides some policies for the further construction of 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 in rural areas.

Key Words:rural areas,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dual structure,model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2265(2011)02-0003-05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提高農民信用意識,改善農村信用環境,緩解農民貸款難問題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近年來,人民銀行從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體系入手,以完善農村信用信息征集機制為基礎,以“三信”評定為重點,以農村征信系統為支撐平臺,著力打造誠信和諧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取得了明顯成效,農民信用意識顯著提高,農村信貸業務快速發展。截至2010年末,全省共建設74個示范縣、456個示范鄉鎮,比年初分別增加了20個、182個。全省已建立農戶信用檔案989萬戶,評定信用農戶871萬戶,貸款余額1979億元,涉及貸款農戶724萬戶,占比達73.2%。雖然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國農村地區的發展和現狀有著鮮明的中國特色,農村地區范圍廣、差異大、農戶多,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本文將在分析我國農村經濟特點及其對信用體系建設影響的基礎上,研究設計符合國情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模式,進而提出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

一、農村經濟特點及其對信用體系建設的影響

經濟的運行方式決定了信用體系的建設方式。農村經濟的特殊性及其與社會化生產的融合趨勢,使農村信用體系在建設與發展過程中顯現出有別于一般社會信用體系的特征。盡管我國積極致力于縮小城鄉差別,并做出大量政策性和制度性的安排,但這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研究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必須考慮到農村現實的金融生態環境,掌握農村經濟發展的一般規律。

(一)農村的經濟、信用規模遠小于城市

農村與城市市場化程度的差異,決定了農村的信用需求低于城市,對信用的重視程度不如城市,農村的信用形態也有別于城市。依存于農村經濟的信用及其信用供給長期處于量小零散的狀態,而脫胎于農村的中小及民營企業同樣具有這種特性。這種信用需求與供給狀態顯然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距甚遠,與市場經濟要求也并不完全吻合,更不合乎以追求規模經濟和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口味”。這也是造成農村資金持續外流、農村金融服務短缺的根本原因所在。

(二)農村經濟的流動性和活動范圍也遠小于城市

首先,在農業經濟和國家土地政策的雙重作用下,農戶等農村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一般僅限于土地及其相關的狹小范圍內。其次,經營農副產品加工的部分農村企業,與農戶一樣受制于土地,另一部分農村企業經營其他行業,但規模相對較小,業務范圍亦較小。第三,受傳統文化影響,農戶或農民依賴土地,其滲入農業和土地的文化、尊嚴與情感難以割舍和替代。即使農民“進城務工,也僅是家庭農場的某種補充而不是替代”,副業和農業外就業并未改變農村的小農經濟,收入微薄的家庭依靠副業和農業外就業增加了收入,而非農收入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家庭農業經營的持續性和穩定性(黃宗智,1990)。因此,農村經濟相對于城市,呈現出明顯的區域范圍特征,經濟活動的流動性遠低于城市。

(三)農戶的收入結構遠較城市居民復雜

除農場收入外,農戶往往還包含了經營性、外出做工等其它非農收入。這些收入構成不僅復雜,而且不夠穩定,與城市居民收入狀況形成鮮明對比。以2010年前3季度山東省城鄉居民收入結構為例,在城市居民的收入結構中,工薪收入占比為72.6%,占據了絕大部分份額,而在農村居民收入結構中,經營收入占比為56.4%,其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分別占比為4.6%和9.5%。

(四)農村經濟主體的家族特征強于城市

以往研究表明,目前中國社會風險與收益的邊界往往是界定在家庭等核心組織的,而一般不針對個體。由此加以引申,即便是現代經濟規則與市場理念已經滲透到中國農村社會,但以家庭作為基本消費和經濟決策單位的傳統不會馬上改變。這種結構的根源在于中國文化中家庭獨一無二的地位。城市家庭做為經濟主體,通常僅包含夫妻2人,因此在信用體系建設上,可以簡單地通過以單個人為主體的個人征信系統予以囊括,而在農村,家族特征更加明顯,而且相對于城市,農村家庭人員組成更多,家庭成員間的相互關系也較城市復雜。

(五)農村信用與城市信用相比,具有特有的圈層結構特征

信用是人們之間建立的相互信任的關系。從這一角度觀察農村信用,我們會發現“農民最終認為可以真正信任的只有他們的直系家人”(福山,1995)。這種信用形態以家庭為核心,逐漸向外輻射延伸,從小家到宗族,由宗族到村落,由村落到鄉鎮,由鎮及縣等,一圈圈擴展開來,構成了中國鄉村社會所特有的圈層結構。這種圈層結構決定著中國社會特殊的信任結構。由于圈層之間的壁壘,阻礙了普遍意義上的信任體系的建立,使信任僅局限于圈層之內,而在圈層之外則戒備森嚴。因此,中國農村社會既有著小范圍內高度的信任和秩序,又有著大范圍內的不信任和無序,導致了信用交易成本的大幅增加。

(六)農村融資渠道和信貸結構也較城市復雜

從銀行信用來看,首先,農村對信貸資金的需求與城市差異較大,對資金規模的要求不高,以小額信貸為主,持續經營能力較差,容易遇到資金短缺的情況。其次,農村經濟受自然條件和需求彈性的影響大,而資產規模小、缺乏擔保品,抗風險能力較差。第三,銀行在農村的信貸業務管理成本較高,投資回報率遠低于城市,難以形成信貸資金的大規模進入。這些原因導致了我國金融結構失衡、金融二元結構體制特征以及農村資金需求難以從制度金融渠道得到滿足,因此民間信用成為自發產物。目前民間借貸在我國農村普遍存在,并已成為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中國農村社會的鄉土意識與家庭圈層結構決定了他們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仍會認同與依賴傳統的借貸渠道和方式,而不是立即融入現代信貸制度。這一特點與城市恰恰相反,城市的正規商業性信用交易遠較農村發達,因此銀行信用占據了信用交易市場的絕大部分份額,而在農村,銀行信用卻與民間信貸大致相當甚至是弱于民間信用。

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模式的設計研究

基于農村信用體系區別于城市社會信用體系的特征,本文將設計出區別于一般信用體系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框架和模式。同時,農村信用的特殊結構,需要我們除了考慮征信系統建設與守信激勵及失信懲戒機制建設外,需要增加聲譽機制建設的內容,我們將隨后討論加入聲譽機制的原因。

(一)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征信系統的設計

1. 農村征信系統的建立與管理。建立適合農村經濟特色的征信系統,是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農村經濟的地域性特征、農村征信系統信息的多樣性,以及征信系統建設的成本,使得目前沒有必要建成全國統一的農村征信系統數據庫,而應以具備同樣經濟特點的區域為單位。從目前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看,以縣為單位較為適宜。待農村經濟金融和信用交易環境發展到足夠高的程度后,再實施全國聯網,并將最終納入到全國統一的數據庫中。

2. 信息征集主體和主要內容。農村經濟以家庭(族)為最小單位,那么信息采集的主體也應當是以家庭(族)為最小單位。當然,從目前農村金融的實踐情況來看,農村信用主體不僅限于單一農戶,還包括合作組織(聯保體)、準企業組織:如公司+農戶等形式,但其核心離不開家庭或家族這一基本單元。農村征信系統的重要目的是揭示信用交易風險。與城市不同的是,農村家庭的收入構成更加復雜,其收入包括“農業家庭收入加非農傭工(或經營)收入”(黃宗智,1995),而且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需要更加詳細的生產經營和非農收入信息來反映還款能力。除銀行信用信息外,農村征信系統還應包含民間信用的內容。但對民間借貸信息采集存在制度和實際操作上的困難,只能逐步推進。隨著條件的不斷成熟,再逐步將其它民間信用信息納入到農村征信系統中來。

3. 農村征信系統的采集機制和共享機制。凡開展涉農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應加入到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來。但金融機構并非農村征信系統的全部提供者和使用者?;谵r村經濟區域狹窄的特點,農村征信系統的設置和共享范圍在縱向和橫向兩方面都具有特殊性。從縱向看,農村征信系統沒有必要擴大到全國統一的范圍,否則會造成操作成本極大增加,而且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也沒有實際意義,尤其是在農村金融還不很活躍的當前,農民在本地獲得商業性信貸支持的能力很有限,更不用奢談在更大的范圍內融資。從橫向看,信息共享的范疇需要不斷地擴大,并需要法律或制度建設予以保證。從國家政策導向來看,除農發行、農信社及郵政儲蓄銀行外,會有更多的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金融領域,農村信用信息在這些金融機構間共享,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建設

1. 信用評價機制。信用評價是判斷“激勵”或“懲戒”的前提。鑒于農村信貸資金需求小,投資回報率低的特點,同時還具有企業和個人融資的共生性特征,導致農村企業和農戶的信用評價可能會比城市居民和企業更加復雜和困難。然而,由于農村經濟弱于城市經濟,相應的信用中介行業很不發達,加上農戶在購買信用評價產品上的支付能力較弱,市場化的信用評價體系目前很難在農村建立和發展。因此,人民銀行應組織農村征信系統的使用方,共同研究制定一套科學、簡約、統一的信用評分流程,并采用單體信用評定與打包信用評定相結合的方式,減輕農村信用主體成本,準確反映農村信用主體的信用狀況。當前各地普遍開展了“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三信”評定。這種信用評價方式適應了農村經濟的圈層結構特征,應當繼續堅持下去,以科學、簡約、統一的信用評分為基礎,使“三信”評定結果更加科學,進一步擴大應用范圍,提高社會各方的認可度,促進圈層結構壁壘不斷弱化。

2. 激勵與懲戒機制。信用機制包括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兩個方面,這兩方面機制是否完善是信用體系能否持續發揮作用的關鍵。一般而言,城市居民由于經濟行為活躍,經常與金融機構發生關系,不良信用記錄持有者處處受制,懲戒機制的作用明顯強于激勵機制。而農村與城市不同,由于經濟行為不活躍,與金融機構多次發生關系的概率小,僅依靠失信懲戒機制,并不足以發揮信用體系的作用。因此,更宜建立以守信激勵為主,失信懲戒為輔的信用機制。人民銀行應當在這一原則指導下,推動農村征信系統應用和信用評價機制發揮作用,促進守信激勵的實現。涉農金融機構也應當在信貸政策上提供相應的支持,推行“征信+評價+信貸”的業務模式,帶動信貸資產質量的提高和農村貸款投放的增加,促進涉農金融業和農村經濟的健康協調發展。政府部門也應將信用評價結果與國家相關惠農政策有機結合,推動守信激勵機制的建立。而激勵和懲戒作用的發揮,同樣需要適應農村信用中銀行信用與傳統民間信用共存的特點。

(三)聲譽機制建設

1. 聲譽理論的基本觀點及引入聲譽機制的原因。標準的聲譽理論認為“聲譽能夠增加承諾的力度”,其作用在于為關心長期利益的參與人提供一種隱性激勵,以保證其短期承諾行動。Pyle(2002)區分了兩種聲譽信息流動渠道:一種是通過經濟主體的自身行為自發產生的;另一種是由正式的第三方組織協調的,這種第三方組織可能是贏利性的,如信用評級機構,也可能是非贏利性的組織,如行業協會等。在前一種渠道中流動的聲譽信息通常是短期的,而在后一種渠道中的聲譽信息是長效的,通常以正式的信息報告的形式出現,并具有較高的可信度。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引入聲譽機制來促使其發揮作用,是有著重要意義的。城市信用體系中,由于人員流動性大、地域范圍廣等特點,聲譽機制發揮的效用可能并不是很大。而農村經濟和信用有的地域狹窄、圈層結構等特征,恰恰吻合了聲譽的建立、傳播條件,聲譽機制作用在當前農村地區更能夠得到充分和有效的發揮。

2.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聲譽的產生機制設計。結合Pyle(2002)聲譽產生渠道的理論,我們發現農村信用體系通過兩種渠道都能產生聲譽。一方面,不論是銀行信用還是民間信用上的履約行為,均能夠使農村經濟主體產生聲譽。這進一步證明了本文前述觀點,即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首先應建立適合農村經濟特點的信用信息系統,不僅要實現金融機構對涉農信用信息的采集,還要逐步擴大到民間信貸的領域,并在縱向和橫向兩方面實現一定范圍的共享,從而促進農村信用體系中聲譽機制的產生。另一方面,對于無信用交易行為但參與“三信”評定的農村經濟主體,由于是第三方做出的信用評價,其產生的聲譽不僅是長效的,并且具有較高的可信度。因此,為推動農村信用體系中聲譽機制的產生,我們需要將“三信”評定的范圍擴大到無信貸關系的農村經濟主體,并通過大量的宣傳教育等方式,引導農戶提高信用意識,積極參與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三信”評定,在獲得金融機構認可之前,在一定范圍內積累良好的聲譽。

3. 聲譽的傳播與維持機制設計。由于聲譽依靠社會網絡建立起來,因此聲譽的傳播在具有地域特征和圈層結構特征的農村地區,比城市更加有效率。為促使聲譽信息的有效傳播,首先應加大農村的信用宣傳教育,做到廣覆蓋、可持續,提高農村的整體信用意識,使農村經濟主體充分意識到聲譽的作用,自覺維護自身在信用交易市場上的聲譽;其次要建立長效的聲譽信息公開機制,如定期把歷次信用評價結果在相關區域公開,或把聲譽信息納入到農村征信系統中,通過信息共享機制促進聲譽更廣泛地傳播。同時,由于聲譽還具有“逐步建立和逐步消失,也需要投資和維持”(George J?Mainlath 和Larry Samuelson,1998)的特點,需要我們將信用評價等工作堅持不懈地長期開展下去,為農村經濟主體保持良好的聲譽創造條件。

三、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探索:山東案例

根據前述理論研究,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在山東省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模式進行了探索與實踐,通過現代化的技術和網絡手段,嘗試建立了以農村征信系統為核心,涵蓋信息共享、信用評價、信息服務等內容的農村信用體系管理信息系統。系統主要涵蓋三項功能:一是農村信用信息采集;二是農村信用評價;三是信息服務。該系統自2009年正式運行以來,已實現農戶信用檔案電子化358萬戶,部分農信社利用該系統審核發放農戶貸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農村信用信息采集

在農村征信系統建設的實踐中,充分借鑒了前文論述的農村經濟主體以農戶家庭為主要單位,采集信息應包含家族信息、經濟能力信息、民間信用信息和生產經營信息的思路,制定了符合農村經濟特點的信用信息采集項目。在信息采集內容方面:一是采集農戶信用信息,包含基本信息、農戶資產及收入狀況信息、銀行信用信息和民間信用等四個方面。二是采集信用村、信用鄉鎮信息,來源于農村信用社開展的“三信”評定。在信息采集方式方面,目前,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和信用企業等有關信息全部來源于農村信用社。隨著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的增加,以及非銀行信用信息來源的不斷拓展,信息來源范圍將不斷擴大。系統中所有農村經濟主體的信息采集均按期管理,信用檔案每年一期,一年內兩次評定的可以重復加載,覆蓋同期檔案,即保持每年最新的一條記錄。

(二)農戶信用評分體系

在對農村信用信息采集的基礎上,根據農村信用評價的特點,設計出一套科學、簡約、統一的信用評分流程,對農戶實施信用評分。評分指標使用的數據項來源包括農戶當期信用檔案的數據項、農戶信貸信息衍生出來的數據項、對外擔保信息衍生出來的數據項及家庭成員信息衍生出來的數據項等。為了適應不同地區農戶信用評分的實際情況,系統提供了指標調整功能,為了實現評分指標設置更加科學規范,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在基本指標體系基礎上,對現有指標進行適當增減、調整和優化。目前,使用的基本指標設置,是在經典“5C”評分模型基礎上,結合農戶信用信息采集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農戶信用評分基本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涵蓋了4大類15小類指標,并分配了不同的權重,實行百分制評分。

(三)系統的查詢與使用

系統信息查詢包括農戶信用報告查詢;信用農戶評定情況查詢、統計和分析;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情況查詢與各類信用檔案按金融機構網點口徑統計查詢。系統正在建設初期,從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與共享角度綜合考慮,只對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開放。人民銀行能查詢各類匯總信息即統計分析報表及信用村、信用鄉鎮的明細信息。同時,可以將信用評價匯總結果提供給政府部門等相關機構,為地方政府出臺扶持政策提供參考依據。金融機構用戶可以查詢本機構及下屬機構的單戶明細信息和信用報告以及評分信息。同時,可以查詢明細信息、統計信息,將該系統所展示的信息用于農村信貸政策的制定、農戶貸款發放前的審核以及農戶信貸對象的篩選。

四、政策建議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供基礎法律保障

信用體系建設事關每一個人,特別是信用信息的采集、應用直接涉及到居民個人的隱私,需要完備的法律法規作為保障。因此,一方面應盡快出臺《征信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信息征集的主體以及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規范信息采集、加工、使用的方法和途徑。使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盡快出臺法律來規范信貸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依法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涉農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業務的開展。

(二)構建適合農村經濟特色的農村征信系統

建立以家族(家庭)為主體的農村征信系統,全面采集農戶家庭的基本信息、收入信息、銀行與民間信用交易信息,更加全面準確地反映農戶信用狀況。首先,應結合當地農村經濟特點,對農村征信系統的數據結構進行充分的調研和論證,借鑒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的建設模式,在符合征信標準化的原則下,建立起農村征信系統框架。其次,將農信社等涉農金融機構在長期工作中已經積累的農戶信息,補充至農村征信系統內,進一步實現農戶信用信息電子化和持續動態更新。最后,建立農村征信系統的共享機制和信用評分系統,有效減少農戶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降低農戶貸款成本。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城鄉二元化結構逐步被打破,再逐步將各地農村征信系統整合到全國統一的框架中來。

(三)開展“三信”評定,建立守信激勵機制

借助農村征信系統和農戶信用評分,不斷優化“三信”評定的指標、范圍,大力開展信用戶、信用鄉鎮和信用村的評定,將評定結果作為地方金融生態環境考核的重要方面,由相關政府部門制定激勵措施,使信用鄉鎮、信用村在項目引進、貸款利率、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享受政策優惠。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信貸審批、風險控制的重要參考,根據評價結果的不同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抵質押物等方面實行差別對待,對信用優良農戶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以點帶面,通過“三信”評定帶動整個農村信用環境的優化。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信用氛圍

要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開展信用及相關金融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針對農民整體文化水平和信用知識水平不高的現狀,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增強農村信用主體的信用意識和風險意識,讓廣大農民群眾認識和理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與其生產經營、增加收入、脫貧致富乃至生活方方面面都有密切聯系,使其意識到誠實守信的重要性和失信付出的代價,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理念,從而自覺自愿地參與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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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當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民信息采集困難,數據真實性難以保證

一是部分農民缺乏金融知識,對金融機構貸款認識不到位,不易達到貸款需要的標準,多數短期借貸都通過私下的民間借貸或親戚朋友的短期籌措,與金融機構難以發生借貸關系,導致很多農民在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都毫無信息。二是欠發達地區的農村由于農業經濟不發達,農民外出務工人數日益增加,部分村莊幾乎變成了“空村”,只有老人和兒童留守,而留下的群體除了偶爾與金融機構發生存取款關系外,很難產生借貸關系,外出務工人員和留守人員的征信信息很難采集到位。三是大部分農民比較注重個人隱私,不愿意過多透露個人信息,在金融機構采集征信信息時,不愿填報或少填報個人信息,涉及信用、工商、保險等信息難以獲得。四是信息采集人員個人工作水平參差不齊,部分農村信貸人員對農民信息采集不夠重視,甚至存在主觀推斷等情況,使部分關鍵信息缺失或失真,使得相關信息無法有效使用。

(二)農民信用意識淡薄,信用體系建設基礎不足

我國農村地區廣闊,農業人口眾多,再加上我國金融信用產品的推廣使用起步晚發展慢,對于農村地區的信用觀念推廣與農民信用意識教育還不到位,很多農民對信用記錄還不夠關注,重視程度不高,對信用記錄不良造成的后果還未有充分的認知。同時,受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后等因素影響,農村地區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地區整體信用意識不高,逃廢債務、合同違約、商品交易主體之間失信現象依然屢見不鮮,甚至為了逃避信用記錄的制約,一些人不愿意參與信用信息征集、評級等業務,或者消極對待信息征集,提供虛假信息。

(三)金融機構信貸門檻高,多數農民被排除在信用體系之外

多年以來,農村信用體系的建立主要是由金融機構來完成,民營機構幾乎很難插足,也沒有足夠的條件開展工作。長期以來,金融機構為防范信用風險,多數信貸產品是以足值的抵押物、質押物或擔保為前提的。但農村地區由于土地使用權、房產等物品無法進行抵押,無法有效流轉變現,導致大量農戶得不到足夠的金融服務,無法使用金融機構信貸產品。而為增加金融信貸服務成立的擔保機構數量少、規模小、業務滯后、發展不充分,現有的多數擔保機構未能惠及農村地區。此外,大部分擔保公司已經基本放棄了農戶貸款的擔保業務,更加關注縣級以下企業信貸,這就使多數農民無法通過信貸服務進入到征信體系內,也無從被采集相關信用信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難以快速發展完善。

(四)社會參與度較低,農村信用體系創建氛圍較弱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涉及部門、環節較多,由于缺乏法律、法規的硬性制約,各部門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涉及企業及個人的工商、稅務、電信、法院判決、繳水電費、拖欠工資等相關信息的采集都存在著相當大的難度,雖然從農村居民到涉農政務機關都深知農村信用體系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構建完善的信用體系不僅需要有長期的規劃和安排,也需要確定牽頭部門組織各機構共同推進。同時,農村民間信用體系多以親戚、朋友或同鄉、同村的口碑為主,多是隱性的民間口傳信用的形式存在,缺乏固定的記錄載體和記錄機構,海量的數據采集、分析、使用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更需要大量資金和各種成本的投入。因此,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村礙于牽頭部門和資金約束,信用體系建設推廣難度高居不下,社會參與度大大下降,嚴重影響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進程和效果。

二、涉農互聯網金融P2P的征信建設特點

(一)立體化,提升了征信的全面性

一是信息內容更廣泛。涉農P2P,如翼龍貸網,除了傳統的人民銀行征信報告中反映的情況,還記載了農村借款人的家庭人口信息、職業信息、經營項目信息、學歷知識水平、家庭房產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現金流情況、經營能力情況,基本上盡可能全面反映借款人真實的農業項目經營情況。二是圖像化保存。除了采集的信息以紙面和表格形式保存外,翼龍貸還以照片和視頻形式進行征信信息采集,主要包括其長期居住地、住所、經營場地、家庭人員等方面的照片信息,同時還在借款人注冊申請貸款時對其進行視頻錄制,采集動態信息,并在確認借款時二次采集借款人視頻信息,打破了原有紙面記載的模式,實現了紙面、照片、視頻三種形式的信息采集。

(二)關聯化,解決了信息采集難問題

翼龍貸網的信息采集和貸款審批前置條件是以家庭為單位,借款人需要提供全部家庭信息資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土地使用證、農村房產證等資料,而且借款的相關資料文書必須有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才能生效,在夫妻雙方不足以達到借款條件時,可以采取擔保人擔保形式,增加至少一個人的信息采集和簽字確認。這樣,一次借款申請就可以采集到一個家庭至少夫妻雙方的征信信息,有擔保人的情況下還能再增加一個人的征信信息。

(三)普惠化,擴大了征信采集覆蓋面

作為涉農P2P,翼龍貸網95%的客戶來自于農村地區,其特有的以家庭為單位的信息采集和風控模式不斷擴展了其在農村地區的覆蓋面。涉農互聯網金融P2P企業,對銀行流水、可抵押資產等原有金融機構必須達標的部分風控指標進行了弱化處理,充分利用了農村地區農戶血緣關聯關系密切、重視鄉村內社會聲譽等特點,轉而采用具有農村特色的家庭化、立體化等風控手段,將大量被傳統金融機構信貸產品高門檻拒絕的但資質優良的農戶,通過特有的產品模式和風控手段,納入到互聯網金融P2P的服務范疇內,有效擴展了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

(四)模型化,推進農村信用體系科學發展

大多數P2P企業都通過數據模型對借款用戶進行評級,以翼龍貸為例,通過借款用戶的年齡、學歷、家庭人口結構、聯系人反映情況、住房和經營情況等數據,結合眾多案例的實際情況,進行科學的模型設計,除了傳統的金融機構采集的數據外,還將借款用戶在互聯網中留下的信息與痕跡作為征信信息進行收錄與分析,形成綜合化大數據。通過數據整理與分析,對借款人進行自動化的網絡評級,翼龍貸將眾多借款人分為A、A+、AA、AA+、B等十二個級別,對不同級別的借款人結合借款期限審批不同的借款額度和利率。

三、進一步推進涉農P2P征信發揮作用的政策建議

(一)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充分發揮引導、推動和管理作用,推動地方市縣兩級政府積極構建地方征信體系和較為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對地方建設征信體系的建設,人民銀行要提建議、做方案,積極協調配合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突破原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常用的宣傳教育、強化懲戒等原有套路,將相關P2P征信信息系統納入地方社會信用建設的工作規劃和方案中。

(二)鼓勵規范合法P2P在農村地區落地

作為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應主動接近和認知互聯網金融,更要深入了解本地P2P企業的運營模式和風控模式,鼓勵規范合法的P2P在本地落戶,尤其是主動深入扎根三農的P2P企業,更要鼓勵其發揮為農村地區輸血和完善農村信用體系的重要作用,在人才供給、辦公、工商、稅收、市場拓展等方面給予相應的優惠條件,以此彌補其對地方傳統金融的服務空白,從宏觀層面延展征信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的寬度和深度,提供更多更符合市場機制和科學風險定價的金融產品,使其從市場角度進一步完善多層次的金融服務體系,為實體經濟、中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提供持續、穩定、深入的資金支持。

(三)規范涉農P2P用戶信息采集的管理

當前多數P2P企業都將客戶信息納入到上海資信成立的“網絡金融征信系統(NFCS)”中,P2P企業可以通過查詢服務共享其他企業提交的客戶征信信息。一方面,要對納入系統的涉農P2P企業應進行嚴格的約束與管理,劃清個人信息采集的范圍與界限,保持對P2P企業信貸客戶的個人人格和隱私的尊重,嚴防信息的泄露對借款與理財客戶造成不良影響;另一方面,征信管理部門也要對涉農P2P企業開展的征信業務進行管理,對沒有納入NFCS系統的,要盡快要求其加入系統,對未經允許私自采集并泄露或公開售賣客戶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嚴厲管控與打擊,嚴防負面效應。

篇(9)

田東縣是一個農業大縣,全縣27.9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3.1 萬,占全縣人口的82.8%,因此,實現“農民增收、農業發展、農村繁榮”已成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近年來,特別是晉寧縣被定為全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縣以來,縣委、縣政府、縣各金融機構高度重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在全縣宣傳反映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支農、惠農的工作成效,廣大農村營造了“誠信守信光榮”的良好信用環境。

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啟動后,晉寧縣開始建立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并在全縣開展了農戶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村(鎮)創建工作,目前農戶信用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通過采集農戶信用信息后,我縣將會對采信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凡被評定為信用農戶的都將發放信用證,并給予農戶相應的授信額度,不需抵押擔保農戶便可得到貸款,進一步提高了農戶貸款的滿足率。目前信用農戶、信用村鎮的信用評定工作正在向全縣進行開展中。經過農村信用系統建設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進行研究討論后,我縣目前確定了授信規模:信用評分在90分以上的信用戶額度為15萬元,80分~90分的授信額度為10萬元,70分~80分的授信額度為5萬元。

由于此項工作得到了晉寧縣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為了配合兩個試點村(中誼村、漢營村)的試點工作順利進行,2012年5月5日,晉寧縣政府下發《晉寧縣人民政府關于撥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貸款第一批擔保資金的批復》(晉政復〔2012〕166號),同意撥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貸款第一批擔保資金100萬元,從財政周轉基金中給予安排。存入“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但保資金專戶”。此舉是繼2011年10月縣委書記蔡德生同志帶隊考察廣東省云浮市郁南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2011年12月隆重召開晉寧縣社會食用體系建設動員大會的又一重要舉措。第一批擔保資金100萬元將主要用于對“信用戶”授信貸款的風險保證金。

二、晉寧縣農村信用體系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縣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農村信用體系已經有了一定成果,但目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仍處于建設初期,開放度還比較低。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信用體系建設發展不平衡,相當多地方的群眾信用意識還比較淡泊。信用評定工作建設剛剛起步,信用鄉鎮,信用戶的評定還處在重點試點推廣階段,目前信用鄉鎮的評定只在條件比較好的在昆陽街道辦事處、晉城鎮等鄉鎮而在條件較差的山區農民信用意識相對較低,信用建設意識較為淡泊,導致信用體系建設進程受阻。通過對我縣的涉農金融機構進行調查,農村惡意逃避債務的行為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農村信用環境優化任重道遠。

二是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度較慢。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的快與慢,是關系到破解“三農”貸款難的關鍵。從目前的情況看,晉寧縣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進度慢,需要采集的數據信息較多,一些要素并不真正需要,影響了工作進度。二是農戶信用信息采集成本高,在信息采集過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資金與采集效率不對稱。三是目前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人員在業務工作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信息采集工作相沖突時,信息采集人員首先考慮的是完成自身的業務工作,在經費補助不足的情況下,信息采集人員的積極性不高,影響了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進度。四是全縣農戶信用信息采集由于是由縣農行、信用社和各村委會信息采集小組同時進行,存在重復采集、信息不能共享等問題。

三是各職能部門支持和配合不夠。晉寧縣自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來,出臺了《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開展創建“誠信晉寧”活動,以規范農村金融秩序,構建信用支農的新機制。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從工作的推進來看,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量大,面臨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還很多;各職能部門缺少密切的支持和配合,宣傳面還不夠深入,一些工作處于停滯狀態。

四是擔保方式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充實。自農村體系建設工作開始以來,晉寧縣縣委、縣政府就高度重視,今天5月份更是重拳出擊,經縣委、縣政府的批準,由政府出資,下撥了第一批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貸款擔保資金100萬元,用于承擔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2個試點村(中誼村、漢營村)農戶進行信用貸款的風險,但由于擔保資金較少,而試點村農戶對資金的需求較大,導致試點工作的協作銀行(富滇銀行)為規避風險,遲遲不能將兩個試點村的信用貸款進行發放,影響了工作進展。

三、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對策

農村信用體系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探索和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創建文明守信的和諧農村,對于實現金融良性互動和可持續發展,加快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農戶信用評級工作

農戶信用評級工作是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要在信用評定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嚴格按照《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加強評選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作用,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并根據政府主導、銀農聯動、各方配合的要求,共同構建“鄉鎮政府、村委會、涉農銀行機構、農戶”四位一體的農村信用服務體系。做好職責分工,明確各主要涉農銀行機構和鄉鎮政府、村民委的職責劃分。評級工作的主體,要切實抓好評級的具體工作,努力完成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目標。

(二)加大宣傳力度,推行誠信教育

在廣大農村推行誠信教育,培養信用觀念。要把強化誠信意識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要廣泛宣傳道德規范,大力提倡誠實守信,培養人們的誠信美德。大力營造以講誠信為榮,以不守誠信為恥的濃厚的輿論環境。綜合運用廣播、電視、標語、報紙等公共輿論工具,進行長期和固定的大量的宣傳,建立信用及金融知識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充分調動農村金融機構、基層政府組織等各方資源,形成宣傳合力;要采用符合農村地區特點和形式多樣的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比如組織山歌隊,宣傳隊,文藝隊,如結合家電下鄉;文化、法律、科技、衛生下鄉等活動,到返鄉農民工較多的車站宣傳,在鄉鎮集市、在民間大小節日進行宣傳。使誠信、信用意識深入人心,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濃厚氛圍。

(三)探索建立統一的具有農村特色的信用評價體系

完善的誠信信息系統是金融信用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建立金融市場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工作。必須采用統一標準開展信用信息采集,避免出現多套體系、多頭采集、重復建設的情況,推進企業和農戶征信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農村社會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四)充分發揮農業生產協會、農村農民合作社的作用

晉寧縣農村農業經濟有許多行業協會如蔬菜協會、花卉協會、農民合作社等,發動和利用各協會、各互助社參與農村信用體系的建設,協助政府部門研究制定信用標準,參與信用征信和評價,甚至負責某些具體的事務性工作。

(五)建立信用獎懲制度

信用獎懲機制是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守信者進行保護,對失信者進行懲罰,發揮社會監督和約束的制度保障。金融行政主管部門或金融機構要通過建立信用獎懲機制,加強與有關行政司法管理部門如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的橫向聯系,對于失信者進行經濟和名譽處罰;對誠實守信的農戶給予鼓勵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正面宣傳力度,使金融信貸市場形成誠實光榮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環境。

(六)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有效解決農村經濟融資抵押難的問題

一是政府應出臺鼓勵支持信用擔保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大力發展信用擔保機構的同時,建議政府堅持法制化、規范化的發展方向,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積極拓展符合農村特點的擔保業務,設立農業擔保機構,鼓勵現有商業性擔保機構開展農村擔保業務。

二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農村經濟特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擴大農戶和農村企業申請貸款可用于擔保抵押的財產范圍,探索發展、林權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大型農用設備等擔保方式,規范發展應收賬款、股權、倉單、存單等權力質押方式。

三是允許鼓勵保險公司介入,按照合理負擔的原則,為擔保機構或擔?;鹛峁╋L險保險??h政府結合自身財力實際,適時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和獎勵機制。

篇(10)

一、群眾“信用”意識普遍增強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縣委、縣政府率先垂范,在財力非常緊張的情況下,歸還鄉鎮政府、學校在農村信用社的陳欠貸款283萬元。同時,由縣紀委牽頭,對黨政機關干部銀行貸款進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貸款1350萬元。這些舉措,極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強了農民群眾金融意識和信用觀念。各鄉鎮都把“信用村”作為發展地方經濟的無形資產,想方設法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圍,目前全縣已初步形成以農村信用戶為主體,信用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服務體系。

二、農村信用社營銷機制進一步優化

農戶信貸評分體系不僅對信貸相關信息進行評分,而且對家庭信息、綜合信息等能表明農戶非信貸情況信息進行評分,從而能更全面、更準確地對農戶進行評價。信用評價體系推動了信用社貸款營銷機制的變革,促進了信用社資金的合理使用,擴大了信用貸款的覆蓋面,有效滿足了農民的貸款需求。

三、金融服務經濟的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旬陽縣建立了“創業貸款”和外出務工人員貸款制度,加大了對農村進城務工經商戶、小型加工戶、運輸戶和其他與“三農”有關的城鄉個體經營戶創業金融信貸服務和支持力度;試點推行林權抵押和流轉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制度,拓寬了信貸條件;建立了“訂單農業+信貸”服務模式,大力支持煙葉等主導產業發展;推行“富秦家樂卡”業務,實現了信貸消費一體化,還款還息智能化,開辟農戶小額貸款“綠色通道”;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共評定授信個體工商戶1842戶,授信總金額3萬元,組成“信用共同體”349個1109戶,占授信總戶的60.21%,有效破解了個體工商戶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瓶頸問題。

四、密切了社群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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