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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整體安全;安全教育;高校
黨的十以來,黨和政府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的安全工作既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節點,也是保證大學生個體平穩健康發展的基本要求。按照國家安全工作的整體部署,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轉變觀念、革新思想、提高警惕,加強安全教育工作的全面性、針對性、實效性,保障校園內部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新形勢下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僅僅要求全面覆蓋傳統安全領域[1],對非傳統安全,高校也不可忽視,必須不斷提高安全教育水平,賦予安全教育工作新內涵,形成國家安全、社會安全、校園安全以及個人安全于一體的高校整體安全教育理念。
一、新時期高校校園安全特點
高校是國家安全戰略部署的重要一環,是社會有機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著培育青年的重任,有其相對封閉性,高校校內人員也有其人員結構、社會地位和基本素養等與外部社會不完全相同的獨特性,因此高校校園安全具有以下特點。
(一)多樣性
高校校園是師生工作、生活、學習的地方,同時又是社會的組成部分,一方面由于內部個體各方面素質水平的差異性,另一方面再加上外部環境的眾多不確定因素必然導致校園安全問題多樣化的特點[2]。
(二)階段性
校園安全具有十分顯著的階段性特點,不同階段出現的安全問題類型、各類安全問題在不同階段出現的頻次都具有相應規律性。
(三)突發性
高校整體安全環境優于社會,在校師生素養也普遍較高,瞬時矛盾不容易產生,但是正是在這種環境下,由于長期壓力的積累,矛盾的升級,當達到臨界狀態時,矛盾會突然爆發,引發十分嚴重的后果。
(四)破壞性
高校是社會媒體關注的焦點之一,高校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處于待塑造階段,當出現安全問題而得不到妥善處理時,則可能帶來破壞性后果。
(五)非傳統安全問題沖擊日益嚴重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高校校園安全管理人員對于安全問題的看法仍局限于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交通安全等傳統安全領域。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的發展,受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沖擊,近年來涌現出一些高校大學生兇殺案件、重要機密泄露事件、網絡攻擊事件等嚴重安全問題,這使得人們不得不對高校校園安全管理重新審視。
二、整體安全教育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
整體安全教育理念是在新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將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交通安全、生活安全、消防安全等“傳統”安全,政治安全、法律安全、道德安全、聲譽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等“非傳統”安全整合并有機統一起來的新的安全教育觀念。整體安全教育旨在全面系統地教育大學生群體,幫助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安全觀念,提高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一定程度上提高整個國民的安全意識,從而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水平[3]。高校應在整體安全教育框架下逐步推行新的安全教育內容,養成在校大學生新的安全意識,將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有機結合,提升高校安全教育的水平和增加其內涵。結合高校校園安全工作實際,筆者將高校整體安全教育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治安全
政治安全是指將國家政治系統置于不穩定狀態的安全問題。政治安全所包括的因素主要有國家、政權、政治制度、執政黨、、國民意識形態等。本質上來說,政治安全與文化安全、信息安全有交叉的地方,但是結合高校安全教育工作實際,在整體安全框架下,包括影響國家穩定、損害國家、懷疑抵觸國家政治制度、影響國家政治秩序的各項不穩定事件。
(二)文化安全
國家文化安全主要包括國家主流文化價值體系、社會基本生活制度、文化意識形態、民族語言符號系統、民族知識傳統、民族等。進入21世紀以來,各類西方文化、普世價值的滲透宣傳,對國家傳統文化安全的沖擊不可小覷,在非傳統安全領域,文化安全也是思維活躍、意識先進的大學生受侵蝕影響的一個方面。
(三)社會安全
社會安全即對社會個體、社會組織安全有影響的各類安全現象的總稱。在高校安全工作范疇內主要分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活安全、生產安全、名譽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妨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社會公共安全以及個人人身安全、個人財產安全和個人生活安全等都屬于傳統安全領域范疇。涉及高校大學生的主要有:違反實驗室設備管理規定;違反校園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違規明火作業、違規駕駛機動車;參與極端事件、故意傷害事件、非法社團活動,賭博酗酒、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行為,以及食品安全、疫情傳播、校園施工意外傷害等其他安全問題。除此之外,在整體安全教育內涵下,名譽安全也是社會安全的一種,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信息保護意識不強,在新的安全環境下極易造成個人及他人的名譽損害事件。
(四)科技安全
高校是國家高科技人才最為集中的地方,隨著近年來出現的一些大學生泄露科技秘密問題,科技安全開始引起人們的重視。科技安全從國家安全的視角,其內涵主要是保護國家科技視域免受侵害,國家科技利益得到維護,國家科學技術能夠得到健康有序地發展。從高校實際來看,科技安全應該定義為與院校科技生產管理活動相關的科技失密、科技竊密、知識版權侵害等科技不安全事件[4]。
(五)信息安全
在信息大爆炸的時代,高校大學生是接收信息、處理信息最為活躍的一個群體。高校信息安全可以分為公共信息安全與個人信息安全。公共信息安全包括網絡攻擊、信息破壞、信息內容安全、設備設施故障、災害性事件等,個人信息安全則包括個人信息泄露、詐騙、敲詐等涉及個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事件。
(六)生態安全
生態安全是在整體安全教育理念下的新要求,結合校園實際主要包括校園生產生活中產生的環境污染、自然災害、生態破壞事件,主要現象有實驗室廢棄物污染,校園自然景觀人為破壞,環境引起的校園生態災害等。
(七)心理安全
近年來,由于大學生心理問題造成的校園安全事件呈現出階段性、頻發性的特點,對個人、社會以及國家安全穩定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響,大學生自身存在的心理安全問題成了影響高校安全穩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將心理安全納入高校整體安全教育體系必要且迫切。
三、高校開展整體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大學生是民族的未來、國家的希望,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安全教育水平,系統化安全教育內容不僅是外在要求,對大學生個人成長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對大學生在校期間以及走向社會以后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5]。
(一)整體安全教育有利于完善拓展高校安全教育的內容
從總體上來說,目前高校安全教育重點在于“傳統”的安全教育領域,如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交通安全、生活安全、消防安全等,而對“非傳統”的安全教育領域,如法律安全、信息安全、聲譽安全、政治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等關注非常少。根據的新安全觀,整體安全統籌了“傳統”與“非傳統”安全因素,構建了全面的安全體系,完善了高等教育安全教育內容,拓展了安全教育內涵,形成了高校新的整體安全教育觀,有利于高校安全教育向制度化、系統化方向發展。
(二)整體安全教育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
大學生是國家的未來,培養大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有利于國家的長治久安。在整體安全教育框架下,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科技安全等其他非傳統安全因素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與大學生群體的信息安全、社會安全、心理安全等安全因素息息相關。國家安全意識培養是一項全面的、長期的、動態的工作,系統的整體安全教育工作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
(三)整體安全教育有利于大學生個人的健康成長
安全是學生完成學業的重要保證,是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基本條件。“以生為本、安全育人”是高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的基本出發點,通過加強大學生傳統安全教育管理,逐步培養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對社會經驗少、安全意識淡薄、思想單純的青年大學生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整體安全教育不僅重視大學生個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心理安全、信息安全,對非傳統安全也有涉及,旨在幫助他們掌握系統的安全知識,培養安全意識,使得他們在日后的生產生活中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以實現健康發展。
(四)整體安全教育有利于高校的安全穩定
總體來說,我國的安全形勢是好的,但是不容忽視的是在新形勢下各類不安全不確定因素也日漸增多。高校是構建國家安全的重要陣地之一,系統的整體安全教育是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減少外部不確定因素對校園沖擊的重要條件。
四、整體安全視域下高校安全教育途徑和方法
在整體安全教育體系框架下,高校安全教育特別是非傳統安全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系統的工程。根據高校校園安全的特點,通過國家、社會、校園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高校可以從顯性教育和隱性培養兩個方面加強整體安全教育工作。
(一)加強高校安全制度教育
當前,我國的高校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安全保衛部門的指導下,以及高校自身的要求下都制定了相應的安全制度。但是相應的安全制度宣傳教育卻沒有跟上,高校安全管理人員不重視,學生不在意,流于形式的安全教育屢見不鮮;另外,安全教育制度不完善,許多高校還沿用過去的“老一套”,對安全教育敷衍了事,對新的安全形勢認識不足,沒有對新的安全問題引起重視。因此,高校需要真正將整體安全教育落實到位,必須認清形勢、革新思想,深刻認識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和心理安全等非傳統安全因素,將其匯編納入新的高校校園安全制度、規定以及預案演習中,同時加強宣傳,認真組織師生學習,使全面的整體安全教育規章制度為師生熟知,并被自覺遵守和應用[6]。
(二)加快高校整體安全教育課程建設,全面推動整體安全教育進課堂
其一,要構建和完善整體安全教育體系,將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融于一體,形成全面的整體安全教育理論體系。其二,要認真加強非傳統安全教育,在教材中增加非傳統安全教育內容,及時關注國際動態與國家安全建設整體要求,做到將最新的安全信息實時有效地傳遞到高校校園。其三,要加強安全教育隊伍建設,打造一支素質高、專業化的整體安全教育隊伍,使他們成為整體安全教育的典范。其四,要將整體安全教育作為必修課納入大學教育體系,在專業化的整體安全教育隊伍的引導下制定相應的教學標準和教學大綱,規范化地進行整體安全教育。
(三)逐步加強高校整體安全實踐教育
整體安全教育不應僅僅局限于課堂和書本,同時還必須逐步加強實踐教育,增強高校師生在面對傳統安全問題和非傳統安全危機時的實際應對能力。一方面,高校應以大學新生軍訓為切入點,在進行國防教育的同時,融入非傳統安全教育內容,為以后的整體安全教育打下基礎。另一方面,要有計劃地開展針對非傳統安全問題的模擬演練。要加強對于高校校園各類事故災難、暴力恐怖、極端事件、生態食品安全、網絡安全、重大傳染病疫情等非傳統安全事件的演習管控,加深學生的切身感受,提升高校師生應對突況的能力。
(四)加強安全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滲透
思想政治理論課是高校教學大綱中的必修課程,是對在校大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安全意識也是思想政治素養的一個方面,高校應結合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將整體安全教育理念,特別是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心理安全等非傳統安全教育觀念融入思想政治理論課,用理論,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通過歷史辯證唯物主義理論方法來認清判斷解決整體安全框架下的非傳統安全問題。
(五)加強安全教育在高校第二課堂的灌輸
高校第二課堂活動豐富,教育意義深遠。高校可以有目的、有計劃地將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教育與校園第二課堂中的主題班會、團日活動、黨建活動以及專家講座和知識競賽結合起來,充分調動在校大學生的積極性,將非傳統安全意識培養,整體安全教育理念逐步根植于師生的平時生活中。
(六)加強安全教育在校園安全文化建設中的培育
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是以高校師生為主體,在生產生活、教學科研和社會活動等方面創造形成安全行為習慣與安全思想意識為一體的活動結果與活動方式的總稱。安全文化是校園文化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同時校園內與校園安全文化相關的活動無處不在,將整體安全教育理念滲透到校園安全文化建設中,培育整體安全意識對高校校園安全穩定和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7]。一方面,整體安全教育在校園安全文化中的培育凸顯了整體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特別是非傳統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整體安全教育在校園安全文化中的培育是高校整體安全教育框架體系的必然要求,將安全教育融入校園文化建設是系統化安全教育、意識培養的重要手段,是將整體安全教育推向一個更高的層次。青年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接班人,高校整體安全教育直接關系到民族的未來、關系到國家的安全與穩定。高校應在國家安全穩定工作的整體部署下,提高政治敏感度,轉變安全概念意識,從全局出發,從學生個體安全意識培養出發,將整體安全教育理念,特別是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和心理安全等非傳統安全教育理念根植于高校全體師生心中,逐步建設整體安全教育長效機制,構建國家安全穩定建設最為堅固的一環。
作者:雷玉江 王英國 閆亮亮 單位:中國石油大學
本文系2016年度首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一般課題“‘大安全’視域下高校安全育人工作的探索與研究”(BJSZ2016YB16)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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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旭,謝友平,周而明.基于安全防控網建設的高校安全問題內涵與分類標準[J].教育評論,2015,(12).
目前,我國網絡安全問題也十分突出。據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簡稱CNCERT)抽樣監測統計,2008年我國境內感染木馬控制端的IP地址為438,386個,感染木馬被控端的IP地址為565,605個,感染僵尸網絡被控制端的IP地址為1,237,043個。2008年,CNCERT共發現各種僵尸網絡被用來發動拒絕服務攻擊3395次。我國感染木馬和僵尸網絡惡意代碼的數量之大,面臨的網絡安全問題之嚴重,可見一斑。
在網絡安全防護方面,我國也存在一些不足。據了解,制約提高我國網絡安全防范能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缺乏自主的計算機網絡和軟件核心技術支撐,這使我國計算機網絡的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成為易窺視和易打擊的“玻璃網”。
其次,安全意識淡薄。總體上看,網絡信息安全處于被動的封堵漏洞狀態,普遍存在僥幸心理,沒有形成主動防范、積極應對的全民意識,更無法從根本上提高網絡監測、防護、響應、恢復和抗擊能力。近年來,國家和各級職能部門在信息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就范圍、影響和效果來講,迄今所采取的信息安全保護措施和有關計劃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的被動局面,整個信息安全系統在迅速反應、快速行動和預警防范等方面,還缺少方向感、敏感度和應對能力。
第三,運行管理機制的缺陷、不足和缺乏制度化的防范機制也制約了安全防范的力度。不少單位沒有從管理制度上建立相應的安全防范機制,在運行過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檢查和應對保護制度。不完善的制度滋長了網絡管理者和內部人士自身的違法行為。許多網絡犯罪行為(尤其是非法操作)都是因為內部聯網電腦和系統疏于管理而得逞的。同時,政策法規難以適應網絡發展的需要,信息立法還存在相當多的空白。個人隱私保護法、數據庫保護法、數字媒體法、數字簽名認證法、計算機犯罪法以及計算機安全監管法等信息空間正常運作所需的配套法規尚不健全。網絡作案手段新、時間短、不留痕跡等特點,給偵破和審理網上犯罪案件也帶來極大困難。
雖然在網絡安全防護上還存在諸多不足,但政府部門應該看到網絡安全問題帶來的巨大危害。如何盡快解決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就主管部門來說,解決網絡安全問題應當盡快采納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盡快提出一個具有戰略眼光的“國家網絡安全計劃”。有關主管部門要充分研究和分析國家在信息領域的利益和所面臨的內外部威脅,結合我國國情制訂計劃,以全面加強和指導國家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網絡安全防范體系,并投入足夠的資金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信息安全保護。
第二,建立有效的國家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改變原來職能不匹配、重疊、交叉和相互沖突等不合理狀況,提高政府的管理職能和效率。
最近媒體曝光的“棱鏡門”事件警示我們,敵對勢力網絡監控和竊密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必須高度重視信息的安全問題。隨著全球化和信息化的飛速發展,信息安全不僅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而且其地位和作用也在日益凸顯,已成為國家安全各個領域聯系和交匯的紐帶,是國家安全的基礎性保障。因此,信息安全已提升到國家核心的戰略層面,成為國家綜合性安全戰略的制高點和新載體。
一、信息安全的內涵和特征
1.信息安全的內涵
信息安全最初僅是一個技術領域里的概念,其被推廣到國家安全領域中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直至20世紀90年代初,才被廣泛運用。對信息安全的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狹義上來說,其主要是指信息的安全,即信息狀態的安全存在與轉移,包括信息的保密性、實用性、完整性、可控制性以及可靠性五個方面[1]。廣義上,信息安全指信息的穩定與有序,即一個國家的信息化狀態和信息技術整個體系未受到外來的威脅與侵犯,在國家經濟、政治、軍事和文化等各方面均不受外境的威脅和破壞,處在正常運行的狀態。
2.信息安全的主要特征
信息安全具有脆弱性。目前,國家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越來越依賴信息網絡系統,信息網絡不僅是信息傳遞的工具,更是控制系統的中樞。在當代社會,由于缺乏合適的國際治理機制,的信息網絡技術漏洞防不勝防,導致安全攻擊和災難也時有發生。社會對信息系統的高度依存,這必然導致社會安全的脆弱性,只要控制或摧毀了一個國家的信息系統,就能對這個國家帶來災難性打擊。信息技術的開放性,攻擊成本的低廉性,使任何組織或個人都可能成為信息攻擊的發起者,導致信息系統遭受的威脅無時不在無處不在,信
作者單位:472000河南省三門峽軍分區
息安全面臨著高度的風險性。
信息安全具有潛伏性。在傳統的國家安全中,一個國家的安全受到威脅具有透明性,敵對雙方均可以做出較為準確的判斷,可以使雙方有充足的時間去應對。倘若國家的信息安全出現問題,極易遭攻擊或損壞,且沒有預兆,蔓延迅速,常導致信息系統的癱瘓,社會穩定遭受威脅,被侵國家的軍事、文化、政治、經濟等信息可能被滲透和侵犯。入侵方僅靠對方的硬件或在軟件中設置一個“邏輯炸彈”就可在任一時間破壞對方的信息系統[2]。此外,黑客系統也可以利用某些程序或芯片潛伏到一個國家的重要信息管理中,執行某項指令,摧毀對方的信息系統。
信息安全具有跨國性。這是由網絡結構的全球性、互聯性、開放性、信息資源的數據共享性、通信信道共用性決定的。不論是在影響的地域范圍、傳播的速度或規模,還是在媒體的表現形式等各方面,互聯網都已遠遠超出了其它大眾傳播媒體,它不僅極大地縮短了世界各國的時空距離,使地球人有了瞬間即可共享的信息。同時,互聯網不僅互聯,而且互動,過去人們盡管有選擇信息的自由性,但只能被動地接受信息,無法利用媒介去主動地傳播個人信息,然而現在,所在用戶都可以利用網絡平臺成為信息的者,甚至可能成為引發某一全球性事件的根源。信息流動的便利性使得國家的邊界顯得異常脆弱,在某方面甚至形同虛設,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信息每時每刻都在其國土上流動,這為犯罪分子、等跨地域、跨國界作案提供了可能。同時,由于信息技術的放大效應和催化劑作用,某個國家的信息安全受到攻擊和破壞時很容易波及給其他國家。
二、信息安全對國家安全帶來的挑戰
目前,世界已進入信息化時代,但是人類社會在感受信息網絡高效便捷、資源共享等魅力的同時,也深刻感受到它給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發展、軍事安全和文化安全帶來的種種隱患。
1.信息安全影響國家政治安全
當前,任何國家的政治安全都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國際政治生活的影響和沖擊,信息已成為國家重要構成部分,而維護國家就必須要確保國家信息安全,必須牢牢掌握國家的信息。從國內角度看,政府的權威因信息技術面臨嚴重挑戰。由于網絡是全方位開放的,人們很容易地獲取所需信息進行轉發,但政府卻沒有能力做到對網上所信息進行有效篩選和控制,使得信息網絡媒體的輿論效果愈加強大。如果對一些利用網絡攻擊政府的言論不加控制,任由其自由泛濫,必將導社會混亂,影響國家的政治穩定。
2.信息安全影響國家經濟安全
目前,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和網絡安全是密切相連的,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信息網絡。一方面,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經濟信息的紐帶作用十分明確,甚至已經滲透到了經濟安全的核心地位,承擔著國家農業、工業、商業、科技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戰略安全,保障國家的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因此,一旦經濟信息遭受外境威脅,整個國家的安全也將受到嚴重的損害[3]。另一方面,計算機在國民經濟各個部門的廣泛應用,使以網絡為構建的現代金融系統成為社會運行的核心系統。由于網絡中總是存在很多無法克服的技術漏洞和安全缺陷,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社會經濟的不安全因素。如果一個國家的信息網絡被敵對勢力侵入,與國家經濟密切相關的銀行、證券交易所、空中交通、通訊網、電力網等系統受到破壞,那么很可能會導致整個國家財政金融崩潰,交通運輸癱瘓,能源供應中斷,從而引起人們的恐慌和社會的動蕩。
3.信息安全對軍事安全的影響
信息技術革命的蓬勃發展和信息網絡的廣泛應用,消除了海洋、大山、距離等國家的自然安全屏障,把軍事活動擴展到整個世界。在和平時期,針對軍事秘密的網絡竊密和泄密防控難度大。隨著信息網絡不斷深入到社會的各個方面,軍用網絡和民用網絡的界限也日漸模糊,這加快了泄密速度,擴大了泄密范圍,致使泄密事件屢有發生。同時軍用網絡與民用網絡的互聯也給了“黑客”提供了巨大的發揮空間,他們可以通過民用系統侵入軍事系統,開展竊密破壞活動,行動防不勝防,給國家和軍隊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由于信息技術在軍事領域被廣泛應用,信息的重要性也更加突出,“信息對于軍隊就像血液對于人體一樣重要”。敵對雙方通過信息網絡,利用計算機技術偵察、獲取、破壞另一方作戰系統的重要信息,進而影響甚至決定戰爭發展的進程。可以說,戰爭的結果已主要取決于哪一方對信息掌握得更多、更準確以及誰對信息利用得更好,即完全取決于“制信息權”的歸屬。
4.信息安全對文化安全的影響
在信息化的發展過程中,一方面它大大推進了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使人類的共同文化財富比以往所有時代都多;另一方面信息化發展的不平衡也帶來了文化發展的失衡,弱勢文化不斷被強勢文化所同化,導致弱小國家很容易出現價值觀念的混亂,民族與國家認同感降低的問題。長期以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一直把推行“文化擴張”作為一項長期戰略,信息技術的發展又為這種擴張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他們利用本國信息科技的“技術霸權”,極力對不同意識形態和政治制度的國家進行文化擴張。網絡時代信息霸權和強勢文化的沖擊更使網絡文化交流變成了單向滲透。當今西方國家占據著互聯網傳播的制高點,互聯網上 90%的信息是英語信息,他們依靠這種語言上的霸權,到處宣揚本民族文化的優越性,對其它文化橫加指責,向別的國家大量傾銷帶有其政治模式、價值觀念的各種信息,迫使別國接受他們的文化信仰,從而對眾多國家的民族傳統文化的保持和發展帶來了嚴重威脅。
三、中國應對信息安全的對策
根據目前的國際形勢及我國的現實情況,保證信息的安全首要任務是盡快形成一個科學的信息安全戰略,使各項工作穩步有序發展,使我國的信息安全工作緊跟時展的進程。
1.加大信息安全教育的管理,提高公民維護信息安全的意識
信息安全一個最重要特征就是人與信息系統的結合,而人又是組織管理和決策的核心關鍵,因此強化人的信息安全意識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首要工作。只有全民把信息安全意識和素質都提高了,中國的信息安全事業才會有更可靠的保證。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識放到戰略地位,著眼于全民素質和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加強全國人民信息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從事與信息相關的政府、企業等工作人員的信息安全的觀念,提高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識,使他們人人都能主動認識到信息安全的重要地位,并能以維護國家利益的全局出發,自覺保守國家的秘密,自覺維護國家信息安全。
2.增強信息技術創新能力,完善國家信息安全防衛體系
當前我國的信息技術及信息產業與發達國家還有較大的差距,許多關鍵技術還依賴進口,處于受控于人的狀態,信息安全隱患較多。為了提高我國信息安全技術水平,必須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協調指導下,制定國家信息安全總體戰略,增加信息技術研發投入,對我國信息安全研發機構進行整合,有計劃地開展信息安全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科技攻關,建立獨立的信息安全核心技術平臺,切實保證我國信息技術和裝備體系的安全性,使我們有足夠的實力去預防和抗擊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的一切信息戰爭和高技術犯罪活動。
3.加強信息安全的國際交流,建立國際信息的安全保障機制
信息流通是全球的,維護信息安全更需要國家間的合作,因此。建立全球性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在發達國家信息技術霸權的氛圍下,我國有必要加強國際信息安全秩序建設的投入力度,參與國際信息安全協議的制定,爭取國際信息安全的主導權。要主動積極參與國際社會有關的網絡傳播和網絡安全的研討和談判,不斷推動信息的共享,反對信息的壟斷,尤其是要制定國際網絡信息的傳播公約,有效地約束網絡負面信息的自由流動,遏制網絡犯罪和信息戰,加強信息傳播安全,從而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11-0008-02
伴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網絡在當今整個社會政治生活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中國,隨著網絡的普及,網絡早已滲入到政治生活中,產生了一些積極作用和負面影響,對于中國政治發展來說,網絡政治參與突破了種種局限,使得公民政治參與的范圍擴大,政治參與的途徑和方式得到改變,更使公民政治參與的效能與水平得到提升,這給中國政治發展帶來了機遇,但是同時也讓中國政治發展面臨著挑戰。
一、網絡政治參與的特征
政府和公眾之間一直都需要一個溝通的平臺,而網絡恰好就成為這個良好互動的平臺,讓雙方互相了解和溝通的機會多了,網絡在中間起到了積極的連接作用。網絡政治參與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幾點。第一,直接性。網絡成為政府和公眾之間互通的橋梁,而隨著網絡技術的飛速提高,公眾的民主意識也得到加強,他們不希望再由別人代替自己表達意愿,想要親自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利益訴求,而且網絡無地域限制,政府也可以通過網絡來了解民眾的意愿,過濾掉了不真實的信息,也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第二,平等性。在這個網絡時代,網民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所擁有的權利也是平等的,每個網民都可以將這個賦予自己的權利好好發揮利用,借此機會合理地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和對政策的態度,而這些訴求和意見都會匯總起來一起反饋給政府。在這里,沒有貧富差距之說,沒有社會地位的劃分體現了平等自由的思想網絡沒有層次之分。第三,高效化。互聯網縮小了時空和地域,把國家變成了小家,最新的信息將以光速傳播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某項重大國策的產生,也不需要政治家們沒完沒了的辯論和失真的民意檢測,互聯網的高效率為公民的政治參與作了不小的貢獻。第四,便捷性。隨著互聯網進入每家每戶,人們在家點著鼠標就可以看到當下最新的信息,這節省了財力、時間,也使得更多的人參與到公共事件的討論中,不再抱著旁觀的態度,而是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這使得民眾和政府之間有一個平等的對話平臺。
二、網絡對政治參與的推進作用
(一)網絡技術提高了政治參與的興趣和能力
網絡是一個平等獨立的空間,它使得政治參與的途徑拓寬了。網絡上的信息不受時空和地域的局限,使人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活感知,更是提高了人們政治參與的興趣和熱情。由于信息在網絡上傳播的成本比較低,使得政治參與的主體大大增加,也正是網絡本身所具有的技術和結構特征,使網民在網絡中參與社會政治生活時,能夠切身感受到平等的權利和地位,也摒棄了現實中的一些約束,在不斷的參與過程中,逐漸提高了興趣,由被動變為主動,使得大眾不再對政治抱著冷漠的態度。
(二)網絡政治參與可推動政治社會化
公民的政治參與是最普通最有效的政治社會化方式。通過網絡政治參與,公民可以對社會上發生的時間或者任何信息,自由的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意見,這個過程中,將現實生活中的約束降到了最低,人們依靠自己的能力做出決定,不再靠他人去替自己判斷。公民在政治參與的過程中,通過親身體驗到政治參與,體會到政治生活的真實意義,獲取了很多政治知識,就更加明確自己公民身上的責任和義務。網絡的便捷性和廉價性,這使得每個公民都與政治生活更近了一步,從而激發了公民對于政治參與的熱情,提高了公民政治參與的能力,促進了政治社會化的發展。
(三)網絡政治參與促使政府管理發生變化
網絡政治參與對政府管理的影響是很深刻的,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說。第一,網絡政治參與可以有效地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傳統獲取信息的方法太過于復雜,又要經過層層傳遞,人員也很龐雜,而且會有信息阻塞失真,導致決策延誤或者失誤。網絡在政府和民眾之間起到一個很好的溝通橋梁的作用,人們利用網絡表達民意,使得政府機構能夠及時了解民意,發現問題,這既節省了信息中間傳播的人力、物力、財力,也幫助政府及時準確的接收到來自民眾的意見和利益訴求,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更加以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
第二,網絡政治參與可以促進政府工作的廉潔性。網絡政治參與形成了網絡監督的新形式,在網絡上,信息都是公開化的透明的,每一個公民都可以參與,表達自己的態度,這種態度形成了一種監督的模式,對政府施加了壓力,同時也實現了對政府的有效監督。在監督與被監督的過程中,公民和政府之間省去了中間的繁瑣環節,公民的意見和訴求直接傳達給了政府,政府接受意見在短時間內做出回復,這使得社會對政府的監督無論是在廣度還是在深度上都更進了一步,讓政府的工作更加有效,也變得更加廉潔。
第三,網絡政治參與也深化了政府行政體制的改革。政治參與的擴大,讓政府的管理機構精簡,有效的促進了政府的轉型,由管理型轉向服務型,使得政府職能不斷轉變,在工作更加有效,更多的從公眾的利益出發,這樣良好的服務讓民眾對政府給予了更多的支持。
總之,網絡政治參與使得公民對政治參與的的熱性和興趣提高了,政治參與的能力也不同以往,對政治不再是冷漠的態度,而是積極參與到其中,這些網絡政治參與的優勢顯而易見,網絡政治參與提高了公民對政治參與的熱情,在參與的過程中也提高了政治參與的能力,網絡政治參與積極推動了政治社會化,調動起每個公民參與政治的積極性,這是不可忽略的優勢,而且,網絡的便捷性讓政府和民眾之間的距離不再遙遠,他們之間的溝通更加快速和便捷,他們之間形成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也使得政府職能更加完善。
三、網絡政治參與在中國政治發展中的弊端
網絡政治的興起對提升政治參與的效果、促進政治參與的發展有著很大的推進作用,但是網絡政治參與的弊端也會隨之而來,所以,要清楚認識到它帶來的不利因素,才能更好地完善網絡政治參與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一)網絡政治參與的規范性問題
網絡政治參與應該是公民以合法的手段進行政治生活的行為,但是因為網絡的虛擬性和開放性,經常會出現非常規的參與,甚至有擴大的趨勢。在網絡中,沒有一個固定的中心點,沒有終極的管理者,這可能導致網絡上會傳播一些在一定程度上不受政府控制和管理的信息,因為網絡是虛擬的,掩蓋了每個人的真實身份,每個人的身份都是被虛擬化過的,過于自由的傳播信息,就會給網絡政治參與帶來一個不安全的環境和空間,有些人甚至故意散播謠言,表示對現實的不滿,制造混亂,惡言惡語攻擊政府等等,這都是網絡立法的滯后性帶來的弊端,也嚴重影響著網絡政治參與的規范性。
(二)網絡政治參與的控制問題
網絡政治參與的控制和調試對于任何一個政治系統都是必需的,現實社會是如此,網絡也是如此。互聯網沒有邊界,超越時空的限制,公民在網絡上享受信息和言論的自由,但是這種自由的權利如果不能被有效地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極有可能導致“自由過度”,影響國家的某些決定決策,而且由于網絡上的信息也有利弊,它可以使一個民族團結在一起,也會分化一個國家,網絡會影響國家內部秩序,再加上網上難以控制的跨國信息流動正成為西方社會價值觀和意識形態滲透以及敵對分子進行政治顛覆的新工具,這些都不利于21世紀中國政治的發展,所以對于網絡政治參與的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四、規范網絡政治參與的有效途徑
(一)制定完善的網絡立法體系,規范公民的網絡參與秩序
要保證網絡政治參與在一個安全干凈的環境下進行,就要改變它的無序性和不規范性,那么,制定網絡法律是至關重要的。從1996年開始,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有關網絡的法規和條例,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網絡發展迅速,很多法規條例顯得相對落后了,而且有些條例在目前情況下執行起來不方便,可操作的空間也不大,所以,我們更要制定出符合現代條件的網絡法規和條例,建立一個完善的網絡法律體系,對網絡上的信息進行有效整合,更要實施網絡法制,依法打擊網絡犯罪,維持一個正常的網絡秩序。有了一個正常干凈的網絡環境,對公民的政治參與才是能起到積極的影響。
(二)提高網民政治素質,培育網絡公民意識
因為網民是網絡政治參與的主體,提高網民的素質對于維持網絡安全秩序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可以通過在生活中、工作單位、學校或者政府加強提高網民素質管理的力度。在日常學習工作中,要盡可能地對公眾進行網絡公共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公民都明白自己的義務和責任,明白網絡政治參與的重要性,也要秉持公正的原則去面對網絡傳達的信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的表達自己的意愿。
(三)樹立政治安全意識,加強國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網絡時代的政治安全更多的表現為防止西方文化的滲透、某些國際敵對勢力通過網絡進行顛覆國家政權的政治活動和防止一些民族分裂分子趁機出現分裂國家的舉動,因為是互聯網時代,這些危害會體現得更加明顯,所以我們要掌握主動權,要時刻樹立政治安全的意識。我國在網絡技術方面相對落后,導致我國信息安全防護能力比較弱,所以,我們要跟上時代的腳步,加強科學技術的研發,運用到網絡中去,更需要法律來規范、限制和預防。要通過互聯網讓世界更了解中國,加大對中國的宣傳力度,讓世界認識中國,促進文化正常交流,這個同時也不忘時刻抵制外來勢力對我國的政治企圖。
網絡政治參與的興起突破了傳統政治參與的種種限制,使得公民政治參與的途徑拓寬了,政治參與的方式也改變了,公民政治參與的效能與水平得到提升,這給當代中國的政治發展帶來了機遇,但同時網絡政治參與要接受嚴峻的挑戰,國家對網絡政治的監督機制和網民的道德意識都比較薄弱,容易導致網絡政治參與的無序。針對中國網絡政治存在的問題,也做出了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雖然中國網絡政治參與還沒有達到成熟階段,但是相信政府和公民會一起接受挑戰,使得中國網絡政治參與的各個機制日趨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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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新農村賦予我們更大的責任,深化平安建設,黨和政府向我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具體工作中確立正確的思想理念:一是確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平安創建工作的理念,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二是確立跳出就穩定抓穩定的理念。不能僅局限于個別不穩定事件的處理,應更加注重從源頭上調處和化解社會矛盾。三是確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不論是創建工作還是政法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時刻關注民生。解決群眾困難,理順群眾情緒,增強群眾基礎。四是確立敢于創新的理念,要結合新的形勢要求和各自的實際情況,大膽開拓,積極創新,使平安創建工作鄉鄉有亮點,村村有特色。
排查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堅持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分包重點案件和教育、協調、調解的辦法,積極穩妥地處理各類傾向性、苗頭性的矛盾和問題。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六進”活動,使當前的執行難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積極開展嚴打斗爭和專項治理活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商業市場、車站、農利集市和金融營業網點等復雜場所“兩搶一盜”案件高發的問題,加強防控,加大打擊力度。對盜竊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等犯罪行為實施重點打擊、防控。加大對農用車非法載客和無牌證摩托車、三輪車等集中整治力度,努力創建平安暢通道路。
一、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并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維護消費者利益,促進技術進步。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從字面上看,本條針對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規定一方面要對其合法經營進行保護,另一方面要對其控制。但是。有爭議的問題是:如何理解“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并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進一步而言,本條是否排除了《反壟斷法》管轄?這些行業的主管機關是否完全排除了《反壟斷法》所確立的競爭主管機關對反競爭行為的管轄權?這是本條適用所面臨的核心問題。
首先,需要把握兩類特定行業的概念界定。關于“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這并不是明確的法律概念,需要國家根據不同的情形作出認定和判斷:同時,二者存在一定的交叉關系。一般理解,廣義的國家安全,包括國家政治安全、國家經濟安全和國防安全等,狹義的國家安全一般指政治安全和國防安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可以理解成關系國家經濟安全的行業。因此,二者并列的情況下,關系國家安全的行業一般理解為軍工、能源等與國防相關的行業。我國關于國有經濟和國有資產的發展戰略的文件中對上述兩大行業有相關的規定可以供我們參考。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12月18日轉發了國資委《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表示,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主要目標之一是進一步推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下簡稱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重大基礎設施和重要礦產資源,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
在《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代表國資委提出對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的最新部署:國有經濟要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保持絕對控制力,即在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民航、航運等七大行業里,國有資本要保持“絕對控制力”。這一領域目前有40多戶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占全部中央企業的75%,國有資產占82%,利潤占79%。國有經濟在這一領域要保持絕對控制力,國有資本要總量增加、結構優化。其中重要骨干企業發展成為世界一流企業,由國有資本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而在裝備制造、汽車、電子信息、建筑、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勘察設計、科技等九個行業。國有資本要保持“較強控制力”。這一領域目前有70戶左右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占全部中央企業的17%,國有資產占12%,利潤占15%。國有經濟要對這一領域的重要骨干企業保持較強控制力:其他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商貿流通、投資、醫藥、建材、農業、地質勘察等行業。這一領域目前有50多戶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占全部中央企業的8%。國有資產占6%,利潤占6%。國有經濟要在這一領域保持必要影響力,表現為國有資本對一些影響較大的行業排頭兵企業以及具有特殊功能的醫藥、農業、地質勘察企業保持控股。
具體到本條,“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是否可以理解為國資委所圈定的七大行業?我們認為不能簡單地劃等號。首先,從法律效力上來說。國資委的工作部署以及規范性文件是服務于其特定目的的,不能凌駕于《反壟斷法》這一法律之上;其次,國資委文件的政策性描述更多的是從所有權的視角和行業重要性的角度出發。這種界定的科學性有待于進一步探討。一般而言,對于受管制行業更多的是以其產業性質以及國家干預形式為界定標準。
關于“依法實行國家專營的行業”,我國目前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食鹽專營辦法》等確立的煙草、食鹽等行業。關于這一行業的范圍,涉及到對“依法”的理解,即何種效力層次的法律規范所確立的專營行業才是《反壟斷法》所認可的“行業”。
二、第七條適用的法律解釋學分析
如前所示,對于本條所涉及的兩類行業,學術界以及市場經濟國家的實踐一般是以產業性質與國家干預方式為標準進行界定一般而言,這二類行業可以用自然壟斷行業和承擔政策性任務的行業來描述。如產業組織理論一般在分析其產業性質的基礎上,將其界定為自然壟斷行業、網絡產業等。管制經濟學、經濟法學等經濟學和法學學科則是從政府干預的形式的角度進行研究。認為對于上述產業,國家可以采取管制等干預手段。并且具體研究了管制與宏觀調控、反壟斷法執行等干預手段之間的區別和聯系。從具體實踐上看,有的國家頒布了專門的法律來對該行業中的反壟斷問題進行規范,如俄羅斯《關于自然壟斷的俄羅斯聯邦第147號法》,阿塞拜疆《阿塞拜疆共和國自然壟斷法》。
就本條而言,《反壟斷法》出臺后有評論認為,其確立了壟斷行業的合法性,排除了《反壟斷法》的適用。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下面我們將從對本條的立法目的解釋、體系解釋、文義解釋以及立法過程解釋四個方面進行簡要分析。
第一,立法目的解釋。《反壟斷法》第一條規定: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本條也規定: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并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維護消費者利益,促進技術進步。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可見,本條的國家干預目標和《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存在相同之處。因此。從立法目的上。不能認為本條所規范的國家干預完全不屬于《反壟斷法》的范疇,也不能因此認為其從整體上排除了《反壟斷法》的適用。
第二,體系解釋。本條作為《反壟斷法》的總則性條款,無法解釋成為對《反壟斷法》適用的排除。如果是適用除外條款,首先應該有特定的語言說明,同時應與相關的適用除外內容處于相同的位置(從體系上看,適用除外條款獨立存在于第八章中)。
第三,文義解釋。在描述對特定行業的干預主體時,本條明確運用了“國家”一詞,而并沒有將“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的主體限定為某類管制機構,
我國政府當局重視經濟安全問題,探索新的經濟發展模式,確保國家經濟安全。所謂國家經濟安全,是指在全球經濟一體化條件下,國家的經濟發展能夠保持長期、穩定和健康發展態勢。外資危及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主要源于國家經濟過度依賴外資,或受到外資的控制。具體表現在5個方面:(1)外資總體規模安全;(2)敏感部門安全;(3)產業安全;(4)技術安全;(5)金融安全。
一、外資的引進對我國產業安全的影響
產業安全是指一國擁有的對于涉及國家安全的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的控制力,以及這些產業在國際比較意義下的發展力。隨著外商直接投資在我國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強,特別是近幾年來“獨資化”趨勢的出現,對我國產業安全的影響日益突出。我國引進外商投資的方式有6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股份制企業、合作開發和其他方式。自1997年起,外商獨資企業數量超越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成為我國最主要的外資利用方式。單北京引進外資注冊的企業中,外商獨資企業的比例已超過一半,當中還不包括外商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組成的外方控股型企業。而這些企業在技術、規模等方面都是我國民族企業無法與其比擬的。因此外資憑借其自身的優勢擠占中國市場,影響我國的經濟安全。
從產業層面來看,外資對我國經濟安全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行業的控制和支配上。按三資企業工業總產值占該行業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看,排在前十位的行業分別為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73.36%)、儀器儀表文化辦公用機械業(61.84%)、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59.08%)、皮革毛皮羽絨及其制品業(53.23%)、家具制造業(47.33%)、服裝及其他纖維制品制造業(45.34%)、塑料制品業(41.90%)、食品制造業(39.57%)、橡膠制品業(36.58%)和金屬制品業(35.87%)。其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和食品制造業屬于國家重點行業。根據以上現象2003年的時候,商務部和其他幾部委制定了明確的外資并購管理辦法,所以對于并購,政府是嚴格控制的,一發現苗頭比如說重大裝備上,國務院馬上出臺相關管理規定,使得他在這個行業上的并購難以實現。
二、FDI與國有資產流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些理論和實踐工作者曾提出“以市場換技術”的引資策略,期望以讓出市場份額為代價,換取外國的先進技術。由于合資企業可以享受優惠政策待遇,一些陷入困境的企業希望通過合資,享受到優惠政策,以擺脫困境;一些發展前景好的企業也希望通過合資,壯大自己的力量,享受到優惠政策,獲得“體制外”的許多好處。結果,必然形成外資與內資在合資選擇中的不對等地位,大批等待合資的內資企業在相對較少的外商投資者的選擇面前處于被動地位,于是,紛紛降低合資條件,壓低資產評估數額,給予外商種種便利和便宜,吸引外商與自己合資。外商在合資談判時,往往在轉讓技術、商標和設備上漫天要價,賺取高額利潤,致使內資企業在吸引外商投資的過程中,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市場,在獨資或控股的情況下,其公司內部交易占了公司交易總額的相當大一部分。跨國公司往往采用高進低出的方法轉移價格,從其母公司高價進口原料和設備,而對在華子公司的產品實行低價收購,從而將利潤轉移到其母公司或其他國家子公司,以至出現有的跨國公司在華子公司賬上虧損、實際盈利,賬上利潤少、實際利潤多的情況,給我國的財政稅收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三、FDI與敏感行業安全
所謂關鍵部門是指國內一些敏感行業,如軍事、文化等。實際上,在敏感部門,外資不會對一個國家產生威脅。因為,幾乎所有國家,在關鍵部門都禁止外資進入。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允許外資進入所有行業,在國際投資協定和各國產業投資指導目錄中,每個國家都對外資的行業準入有明確規定。
我國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列舉了禁止外資企業進入的名單,因此,外資對我國關鍵部門的安全威脅是不存在的。
四、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可以認為,目前,外資對我國的經濟安全是有所影響但并未構成威脅。雖然,外資存在一定的負面效應,例如轉移價格、技術控制、濫用市場壟斷力量、降低環境保護標準等,雖然存在這些弊端,但這些問題與國家經濟安全本質不同,不能以國家經濟安全為理由,改變我國長期以來的外資政策和樹立起來的開放形象。因此,中長期內,積極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高外資質量,仍應將作為我國外資政策的主要目標。
因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逐步取消對外資的種種優惠政策,對其實行國民待遇。
2.加強法制建設和政府監管。《反壟斷法》的出臺使得法律規范越來越完整,如何切實地落實下去,以法律手段規范外資對國內企業的并購行為,防止出現外資的市場壟斷;另一方面,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加強對外資并購中的國有資產評估與外資企業內部轉移價格制定的監督和管理。
3.加大外資的的引進的力度。一家外資企業控制了某一市場,那是壟斷,而眾多的大跨國公司進入同一行業,就形成了競爭。只有吸引更多的外資進入這一市場,在各個大跨國公司之間造成激烈的競爭,那么,最終受益的,就將是中國政府和中國消費者。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C93-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04(2012)04-0065-06
公共安全需求的多樣性,要求有多樣化的公共安全服務供給機制與制度安排,即不同類型和層次的安全需求應通過不同途徑得到滿足。在國內外學者有關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研究的基礎上,根據供給主體和運行方式的不同,結合公共安全服務的特征,我們認為公共安全服務領域也存在三種基本提供機制:一是政府以權力為運作方式、以滿足公共安全需要為目的來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權威性模式;二是以私人營利組織為主體,以市場交易的方式,并以贏利為目的而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商業型模式;三是以非營利組織或公民個人為主體,以慈善幫助方式和以滿足社會安全需要為目的而提供公共安全服務的志愿模式。
一、警察官僚制與城市“守夜人”
政府的公權力根源于人類對秩序、規制和安全的需要。在亞當·斯密所描述的“小政府”時代,政府最基本的職能便是通過專業化的警察隊伍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政府充當著“守夜人”角色。“學者對國家起源的經典論述,也明確地表明了政府與城市安全秩序維護的內在邏輯。國家的目的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這既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體現,也是政府合法性和相對自主性的基礎。”因此,出于政府職能、犯罪控制和公共安全服務特性等諸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以及政府供給公共安全的獨特優勢,政府主導供給公共安全服務已經成為一種基本的共識。
其中,政府部門中的警察是公共安全秩序中的一支專業性的主力,他能以強制手段維持社會秩序、鞏固社會制度和維護統治階級權益的調控職能。“自1829年專業化警察在倫敦街頭誕生開始,警察就被公眾譽為‘抵御犯罪的衛士’。我們可以把警察的具體職能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維護國家政權,鎮壓對統治階級的反抗;二是預防和打擊犯罪,維持公共秩序和政府法律;三是提供社會性的安全服務。”警察制度形成于19世紀,主要是由城市化所引起的高度社會動蕩所推動。于是有學者認為,警察是城市擴張和建設的一個象征。從19世紀末20世紀初到20世紀60年代,城市警察官僚制度逐步走向專業化與社會化,警民關系日益和諧,警察服務方式和手段日益靈活多樣。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社區警務的興起,更是意味著警務哲學思維上的重大轉變,對犯罪的管理實現從被動應對為主轉變為以服務社區為主的主動防控,主動調動全社會的力量來維持社會公共安全秩序,重視警察機構和社會之問的信任與協作。
那么,以警察為專業主力的政府部門在公共安全秩序的維護中具體扮演一種什么樣的角色呢?對于政府在公共秩序維護中的內在角色,萊斯利·里普森曾這樣論述道:“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職能被擴大到了要圍繞人與人、人與物之間關系建立的一種安全機制,這就是秩序。秩序只有在安全得到保障之后才能發展起來,而政府的目的就是使人們過上有序的生活。”結合政府與公共安全的特征,我們可以這樣來定位政府在其中的角色。
首先,政府是公共安全的“守護神”。在城市化推進的歷史進程中,公安機關一般都是維護城市安全的守護神。根據馬克思理論的解釋,警察乃財產的捍衛者和資產階級利益的維護者。自1829年真正的專業化警察出現在倫敦街頭開始,警察就被公眾譽為“抵御犯罪的衛士”,這尤其體現在警察巡邏職能中。警察巡邏是最常見的公共安全服務,它是指公安機關及其警察為了維護社會安全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的一種巡查警戒活動,以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防范、查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它是警察為掌握轄區治安情況而使用的一種必要的工作方式,是一項經常性的警務,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其次,政府是城市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集中應對者”。政府合法地壟斷了政治權力,有權必有責,權責應相稱。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成為應付危機和治理危機的主導力量,在資源配置、經濟救助、整合社會力量方面發揮了其他主體無法替代的作用和功能。當然,危機的有效治理不能等待危機爆發階段才進行,應該在危機的征兆階段、潛伏期就有效地進行防范,使損失最小化。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相繼發生SARS、三鹿奶粉等食品中毒、禽流感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為盡量減小其對社會經濟及人民工作與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各級政府相繼建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出臺了各類公共安全管理的應急預案,針對一些主要的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著力加強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對于公共安全治理的力度與強度。這些舉措對于新時期的中國公共安全綜合管理具有重大理論與現實意義,它既能提高政府應急管理能力及執政能力,同時也凸顯了政府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中的不可替代的功能與作用。
再次,政府是城市治安服務外包的“監管者”。公安機關作為公共安全服務的安排者,在公共安全服務市場化過程中必須承擔起監督與管理的責任,尤其對市場化過程中影響到公眾利益的關鍵環節和關鍵因素要進行有效的督查。治安承包者、保安服務公司等公共安全服務的市場化主體是公共安全服務的有效補充力量,但是作為市場“經濟人”,其追求的是經濟效益。雖然,這是市場化運作方式能夠有效彌補政府供給效率不高的一個直接動力因素。但是,在經濟理性與人性私利的驅動下,人們很容易將權力化為私有,將手中的權力資源化為現實中的利益要求。在利益的驅動下,治安承包者或保安可能的情況。此外,缺乏有效的監督的承包人、保安服務公司還可能利用職權“尋租”,搞權錢交易。因此,政府應加強對市場化安全服務組織的監督和制約。
作為公共安全服務提供的主體,政府確實具有巨大的優勢,但也需要看到,政府仍然有著不可彌補的缺陷,而這些缺陷是很難通過自身的改造消除的。一是官僚作風及其公共安全服務供給的低效率。當政府作為公共安全服務的提供主體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官僚作風問題,公共安全服務資源的政府機制的配置效率值得懷疑。二是警察對降低犯罪率不起決定作用。警察與罪犯的關系一直被人們想象成如同“野兔一山貓”的生態平衡模型。故而,當一個地區的犯罪活動瘋狂蔓延之時,人們首先想到的救治良方就是增加警察人數。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面對日益增長的犯罪率,世界上許多國家紛紛開始了擴警運動,各國的警察人數急速上升。然而,犯罪率并沒有遵從人們的愿望而有所回落,反而隨之增長。比如,英國從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警察人數由11萬人增至14萬人,但是,犯罪率的上升速度沒有絲毫減緩之態,反而有所增加。
20世紀70年代以來,對官僚制的反思和批判成為西方公共行政理論和行政改革實踐直接的發展動力,公共選擇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新公共服務理論與后現代公共行政思潮都在理論層面把目標瞄準了傳統的以集權控制為中心的官僚體制,并且倡導轟轟烈烈的“重塑政府”運動以超越官僚制。然而,西方行政改革浪潮并沒有從根本上動搖官僚制的制度框架與組織結構基礎,官僚制仍然是所有社會大型組織的主導結構形態。同時,官僚制仍然是現代文明維持法律、經濟和技術理性的組織手段。“行政中的理性依靠的仍然是等級關系的結構”。公共安全服務的核心力量仍然是國家官僚體系,即政府力量與警察官僚機構。而且,政府作為公共安全服務的提供主體時,其作用更多的是滿足民眾對安全服務提供的基本需求,即滿足對公平的要求。但是,我們又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政府的特性又決定著其在提供安全服務時很難滿足效率的要求,尤其是當民眾的安全需求隨著科技與生活水平的發展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如何彌補政府的缺陷,使其更好地發揮作用,市場、社會作為重要的安全服務提供主體的作用變得尤為迫切。
二、新契約主義與治安服務承包
公共安全服務市場供給機制,又可以稱為“警務私有化”或“警務民營化”。它是政府將公共安全的部分輔及非核心的職能通過契約、轉包、競標等市場化的形式轉交給私營部門、非營利組織、社會中介組織及公民個人,由他們向公眾提供以前由公共警察部門壟斷性供給的公共安全服務。這樣,充分利用市場力量,引入競爭機制,打破了公安部門對公共安全服務的壟斷,公眾擁有了對安全服務消費可選擇的機會,更有利于滿足公民多樣化和高質量的安全服務需求。美國薩瓦斯教授認為,“‘民營化’或‘公私伙伴關系’是在公共性質的服務項目或資產所有權中,降低政府的比重或者提高私人部門的功能與作用。”從公共政策角度看,最重要的公共服務民營化提供方式包括:自由市場、特許經營、合同承包、憑單制和志愿服務等幾種方式。其中,西方國家公共安全服務民營化改革開始于1970年,大量輔的安全服務由政府供給逐漸轉移向市場供給。因為市場競爭機制的引入,使公安部門有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壓力與動力,迫使其逐步改善管理方式,提高公共安全服務績效。1987年,美國政府已成為保安服務公司的第三大客戶(前兩大客戶分別為制造業與零售業)。1988年,在英國有239個地方政府把社區治安巡邏通過招標的方式承包給私營性質的安全服務公司。
雖然,公共安全服務市場機制的提法是最近30年來才提出的概念,但在我國古代,以有償服務為顯著特點的“鏢局”“鏢行”卻早已存在,可以視作公共安全服務市場供給的雛形。根據史籍記載,我國古代鏢局最早可能出現在宋朝,其中宋朝故事《水滸》中有關于保鏢形象的最早記載;經過元、明的發展,鼎盛于清末。古代鏢局最主要的業務就是替別人押運貴重物品和保護商旅們的旅途安全,故又稱這種行為為“走鏢”和“保鏢”等,相當于西方國家稱的“私人警察”。
當前,在我國一些地方政府將特定區域的部分公共安全服務采取競爭、有償的方法承包給某一營利性的組織或個人,通過考核、獎懲,調動承包人的積極性,以提高管理、防范效果,實現安全服務的有效供給。其中,最為常見的市場化運作形式是治安承包,即將某一社區或居委會的某項治安防范或是某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的治安巡邏、看護等工作,以一定價格承包給一個或幾個人或某安全服務公司,并簽訂治安承包合同,明確合同雙方的責權利要求和獎懲制度,從而更好地維護當地公共安全環境。20世紀90年代以來,治安承包開始在我國試點,從河南方城的偏僻農村到江蘇鎮江的繁榮都市,以治安承包為典型的社會治安契約型治理模式在祖國廣袤的大地上遍地開花,顯出了積極的活力。其中,1996年山東省泰安市下官莊村民周廣海以每年10800元的價格承包下該村的治安防范服務,成為我國“治安承包第一人”。在我國農村實行與推廣治安承包的現實背景是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力外出打工,導致群眾自防能力減弱,再加上我國基層警力嚴重不足,基層的治安狀況不斷惡化。2002年4月,在上海舉行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山東省泰安市治安承包經驗得到推廣。在充分吸取其典型經驗的基礎上,各地方政府從自己的實際出發,探索出不同的治安承包模式,如浙江嘉興模式、杭州下城區模式、溫州歐海模式、寧波模式等。雖然發包方和承包方有所不同,但治安承包的程序和方法卻大致相同。治安承包在我國得到了長足發展。
三、社會資本與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
有些公共服務供給運行的實踐中,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都會存在有效性供給不足問題,即“政府失敗”(Government Failure)與“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現象。因為二者供給公共物品并不能完全滿足公民逐漸多樣化和高質量的公共服務需求。為了克服這種缺陷,彌補二者對公共物品的供給的相對不足,我們可以通過社會主體志愿提供公共物品,以便更好地滿足公共服務需求。在公共安全服務領域同樣也存在此種現象。因此可以說,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機制是在“政府失敗”和“市場失靈”的情況下的一種補充供給機制,是以自愿性的方式實現公共利益的一種機制設計與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通過有效地配置社會服務資源實現公共安全利益的最大化。
社會資本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開始特別是90年代興起的學術思潮。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第一個系統性地表述了社會資本。經詹姆斯·科爾曼、羅伯特·D·普特南和亞歷山大德羅·波茨等諸多學者的進一步應用和闡釋,社會資本理論從社會學進入經濟學、政治學以及公共管理領域,引起整個社會科學界的重視。社會資本理論認為,社會資本是公民之間信任、互惠和合作的人格網絡與社會關系,它既是公民社會分散化的粘合劑,也是公共服務的社會資源、公共服務供給的“第三條道路”。美國學者羅伯特·普特南首次把社會資本概念引入政治發展、民主治理與公共政策領域。他在1993年出版的《使民主政治運轉起來》,把社會資本界定為“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效率的信任、規范和合作網絡”。他還令人信服的指出,民主政府在面對強有力的公民社會時會更負責任,更為有效率。自愿社團積聚起來的民間社會資本能培育起更大范圍內的社會合作,增強人們之間的互惠,并因此更容易使民主運轉起來。
社會資本有“政府社會資本”(Government SocialCapital)和“民間社會資本”(Civil Social Capital)兩種類型。斯蒂芬·克拉克對兩種社會資本類型進行了比較。“政府社會資本”是指影響公民合作互惠的政府規則與制度,即法治和政府規定的公民自由范圍,它們減少了公共服務的不確定性和交易成本費用,提高了服務效率,規范了專業化運作,整合了公共資源。“民間社會資本”則包含公民共同的價值理念、非正式溝通網絡、約定俗成的規則及社團性組織制度。它可以通過社會關系和人際信任減少公共服務的交易成本費用;同時,社會凝聚力、感染力和公民參與積極性與實踐努力能夠推進政府民主治理進程,提高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質量。社會資本既是一種理論形態,也可作為一種理論分析框架與工具,可以為不同領域的學者作為一個解釋范式來分析各種社會問題。我們可以從信任、規范和合作網絡三方面給予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供給制度以理論分析。
(一)“信任”是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的合法性基礎
信任是社會資本的核心概念。弗朗西斯·福山認為社會資本的信任就是在正式的、誠實的和合作行為的共同體內,基于共享規范的期望。“合法性”作為評估政府改革的基本軟指標之一,是任何政府面臨的首要問題。在公共安全服務供給制度中,信任關系的建立可以大大地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信息收集的時間,促進供給主體之問的廣泛合作。企業、社區、家庭、公民個人等對政府的信任,以及社會主體合作供給過程中相互之問的信任,給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創造“合法性”,培育“人人皆警”的公共安全供給模式。
(二)“規范”是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的制度保障
社會資本的規范主要是指組織成員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共同行為準則。社會規范按其性質可劃分為三種:道德性規范、契約性規范和行政性規范。作為規范的社會資本(如社區警務制度、治安承包合同規范等)可以為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制度的構建提供有效的社會資源和秩序保障。
(三)“合作網絡”是公共安全服務社會供給的互動平臺
合作網絡是指由供給主體間的社會及利益關系所構成的相對穩定的體系。沒有網絡建構的社會無疑是一盤散沙,一盤散沙的社會會使個體的能量在無凝聚力的社會結構中消耗殆盡。公共安全的維護,需要全民的參與,并不是傳統認為的只是政府的事情。通過構建參與主體的合作網絡,不僅可以加強主體問的聯系與信任,還便于主體問形成意見和行動的協同機制,實現公共安全服務的有效供給。
由此可見,在公共安全服務領域,社會資本也是破解“集體行動困境”的法寶,是實現公共安全服務有效供給的“第三條道路”。公共安全服務的提供需要依靠集體行動才能實現,但集體行動的邏輯卻很難避免集體行動的困境,“理性的個體行動者”往往從自我利益的“理性”出發,損害公共利益,最后也損害的個人利益。社會資本一方面體現為主體問相互信任、互惠和合作有關的一系列態度和價值觀,促使全社會形成互信合作的社會文化;另一方面,它有利于建立起將朋友、家庭、社區、工作聯系起來的人格網絡。因此,在進行公共安全服務社會化時,社會資本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擴大公共服務供給總量和提升服務質量。
四、三種機制選擇的比較與完善
在以上的分析中,著重闡述了公共安全服務供給的三種基本模式的意涵、特征和歷史沿革,接下來我們通過對三種機制進行比較,看看從哪些途徑來改善公共安全服務的供給。因為,現實中公共服務供給的三種模式同樣都存在問題,即出現“政府失敗”“市場失靈”和“志愿失靈”的現象。只有充分發揮每一種機制的優勢,揚長避短,才能達致有限資源的效用最大化。所以,完善公共安全服務的供給機制,一方面要補公共部門與非公共部門的不足,另一方面則需在某種程度上依賴政府對公共事務的監管。根據我國樊麗明教授的分析,我們可以用以下幾個重要標準對不同的公共安全服務機制進行比較。見表1。
由表1可知,公共安全服務的三種機制在決策、執行、籌資、激勵約束等四個方面,都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差異。實踐運行過程中,公共安全服務的政府、市場及非營利性部門供給機制都存在著各自的優點與缺點,不同的供給機制及不同的機制之問的組合適合于不同的公共安全治理環境。在不完善的政府、市場及社會供給機制之問,較為明智的選擇是建立一種有效的互惠協作的多中心合作供給網絡。在城市公共安全服務的合作網絡治理結構中,根據公共安全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原則和交易費用最小化原則,努力尋求三者在公共安全服務供給領域的均衡點,建立三方合作的選擇機制、互補合作機制與相互信任機制,更有效地滿足公民的公共安全服務需求。
我國的國防科技工業涉及國家戰略性高技術產業,涵蓋核、航天、航空、兵器、船舶、電子六大行業,不僅肩負著國防科研生產的重擔,還肩負著強軍和富國的雙重使命。治安指治理和維護社會安全,在軍工企業治安工作是安全保衛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治安工作承擔著維護軍工企業科研生產安全、營造和諧穩定內部環境、嚴密防范機密泄露的重任,因此必須全方位、多維度地探究其完善舉措,建立健全操作性強、可控度高的管理體系。這一目標的實現有賴于深入探析當前工作漏洞,把握好所面臨的重大挑戰和發展機遇,從根源上找出癥結并對癥下藥,以最大努力構建最優化的軍工企業治安管理體系。
一、軍工企業加強治安工作的重要作用
軍工企業的科研生產、組織經營等活動,雖不具有較高市場開放性,但對于國防建設卻是重中之重。軍工企業科研生產的高度風險性,決定了其治安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創造科研生產的安全環境
軍工企業的科研生產活動具有高度風險性,一旦受到損害,將會給國有資產乃至國家安全帶來重大損失。加強軍工企業整體的治安工作,能夠從源頭上消除科研生產活動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最大限度營造和諧穩定內部環境,有效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維持良好的科研生產環境。同時,加強治安工作,能夠保障軍工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的絕對安全,為軍工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二)確保軍工產品的高度保密
治安工作的影響還體現在確保軍工產品保密方面,高度的保密性是軍工企業的特征之一。加強治安工作不僅要從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入手,還要確保軍工企業整體治安環境的安全。一方面,能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入侵,從而維護軍工產品的保密性;另一方面,能夠從安全防范層面建立相對完善的治安防控體系,筑造軍工企業治安防范的銅墻鐵壁。
二、梳理軍工企業治安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軍工企業的科研生產順利進行是實現國家強軍和富國的重要基礎,我們必須對治安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剖析、重點梳理,找出最佳解決方案。從實際中可以得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涉及管理、技術、人員等方面,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管理體系尚不完善,缺乏高效科學管理
軍工企業治安工作的重要性決定了其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首先,軍工企業管理目標和工作范圍大幅延伸,管理任務和方式發生了變化,但對于治安工作的管理要求尚不統一,尚未形成系統化、標準化的管理模式,這就給治安工作的全局性、系統性帶來隱患。其次,部分軍工企業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理解不到位,容易造成某些方面的管理缺失。
從實際來看,部分軍工企業治安工作的監管存在漏洞,且受行政命令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制定的制度沒能做到全面具體,嚴密閉合,使個別人員鉆了空子造成了隱患,甚至出現治安刑事案件。可以說治安工作還未步入高效科學管理軌道,已成為阻礙治安工作創新建設的一大掣肘。
(二)欠缺深層安全防范,安防設施更新緩慢
信息科技的高速發展為治安工作帶來了機遇和挑戰,一方面為治安工作的系統防范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忽略安全防范層面存在的問題。治安工作管理手段開始由“人防”向“技防”過渡,相關安全防范措施日臻完善,但仍存在疏漏。
首先,安防設施的新舊程度不一,部分設施老化且維修難以同步,加之軟硬件升級困難,造成安防設施可用程度低。其次,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安防產品層出不窮。但面對新產品不敢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且受資金等方面的影響,安防設施更新換代速度緩慢,難以走在保衛工作前沿,與軍工企業極強的科研生產任務不相匹配。再次,在軍工產品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范措施落后,大部分軍工企業仍停留在靠保衛人員武裝押運、嚴盯死守層面上。最后,更為重要的問題是部分軍工企業治安工作欠缺深層次的安全防范策略,難以從根源上杜絕安全風險。安全防范策略與設施的缺陷,這為治安管理體系的完善埋下了隱患。
(三)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危機意識有待提升
近年來,我國暴力恐怖等突發事件增多,由于突發事件處置機制不完善,經常造成嚴重的社會性后果。這一新形勢給軍工企業治安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
軍工企業事關國防安危,企業內事事都關系重大。從工作實際來看,面對突發事件的威脅,部分軍工企業治安工作尚未健全突發事件處置機制,沒有制定多套完備的處置預案,保衛人員的防身護具配置仍有不足,突發事件處置演練頻次較低。思想上認識的不到位,就會導致行動上的滯后,這為治安防范帶來了隱患。
(四)保衛人員素質不高,治安理念亟待更新
保衛人員的素質關系到治安工作能否高效有序開展。與軍工企業其他部門相比,保衛人員的科學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同時,一部分保衛人員對于治安工作的工作理解較淺,憂患意識不足,沒有開展工作的緊迫感,“等、靠、要”的依附思想濃重,理念與素質的匱乏造成管理的局限。
三、探究健全軍工企業治安管理體系的創新性舉措
經過全面分析治安工作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發現,建立健全系統化、全方位、無縫隙的管理體系是解決問題的當務之急。綜合來講,需要從以下四方面對治安管理體系進行創新完善。
(一)健全治安管理體系,制定保衛工作標準
軍民融合發展是黨一貫治國治軍的戰略思想,但由于軍工企業科研生產管理的保密性,以及武器裝備采購的封閉性,使軍工產品流通開放程度較低。建議國家制定武器裝備生產單位保衛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要求,對所有承擔武器裝備生產的軍工企業實行保衛資格審查認證制度,只有通過認證取得相應保衛資格,才有資格承擔武器裝備生產。保衛資格審查認證制度是國家對武器裝備生產的必要條件,承擔武器裝備生產的軍工企業應按照認證要求,根據所承擔的武器裝備生產項目,申請和取得相應保衛資格。
經過審查認證取得保衛資格的軍工企業,應列入武器裝備生產單位保衛資格名錄,軍隊系統武器裝備的采購應在列入名錄的軍工企業中招標訂貨,未列入名錄的軍工企業,不具備武器裝備生產資格。通過保衛資格審查認證制度,對武器裝備項目實施更加有效地管理和監督,形成一套規范、科學、完善的工作管理體系,建立健全一套保衛工作長效機制。這樣一來,就從源頭上抓住了保衛工作的命脈,有利于治安管理水平的根本性提升。
國家制定武器裝備生產單位保衛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要求的同時,建議出臺保衛工作標準。保衛工作標準是保衛資格審查認證和復查的依據,也是軍工企業開展保衛工作最為重要的基礎。保衛工作標準應從目標方針、責任與分工、管理制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經費保障、考核獎懲等方面明確和規范、細化和補充、調整和完善對軍工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要求。保衛工作標準的建立,必將促進軍工企業治安工作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 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科技武裝治安工作
軍工企業應結合保衛工作標準,建設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首先,應依據本單位規劃發展及軍工產品生產布局確定防護目標風險等級,并實行分級保護,防護級別應與防護目標風險等級相適應,建立具有防竊密、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防爆安全檢查等功能的系統組合。通過對視頻監控、入侵報警、出入口控制等子系統進行組合,從而實現對各子系統的有效聯動和控制管理。采取分級保護后,既能確保對全局具有重大影響的核心部位、軍工產品的安全,又能到達安全適用、經濟合理的原則,滿足管理現狀。其次,應針對安防系統軟硬件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對癥下藥,抓住信息科技發展的脈搏,及時采用更加安全、穩定、高效的安防設施。將安防設施的壽命、維護保養內容和周期、備件品種和數量等關鍵要素具體量化,提升安防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能力。再次,軍工產品的運輸應加強安全防范技術的應用。視情況為押運人員配備衛星電話、GPS定位導航儀,視情況為運輸工具配備高清動態視頻、監測數據等系統且通過無線技術將時時數據傳輸到軍工企業監控中心,實現對軍工產品的全程跟蹤、不間斷控制。這樣,押運工作裝備了高科技安防設施后,無論采取公路、鐵路、海運甚至航空運輸,軍工產品在運輸環節上的安全進一步有了保障。最后,要及時吸收國內外先進科技成果,不斷跟蹤國內外新技術、新產品,注重用新技術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這樣從根源上解決了安全防范策略和設施的缺失問題。
(三)建設治安防控新格局,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軍工企業應以保衛主管部門為主體,不斷完善四張“防控網”建設:第一,依靠武警、保安、自管社區內保員和廣大干部職工參與的巡邏機制,形成鄰里守望、互防聯動、覆蓋全區域的群防機制,織就“群防群治網”。第二,以大門樓門為點,以內部道路為線,以區域單體建筑物為面,將要害部位、重要出入口、重要區域劃分成若干個網格,以監控中心監控員、武警、保安巡查為龍頭,織就“視頻監控巡防網”。第三,建立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措施,以要害部門為責任主體實施封閉式管理,提高自防能力,織就“陣地控制網”。第四,緊緊依靠公安機關,將警務工作引入單位內部,建立警企聯控,織就“轄區聯防網”。軍工企業應以保衛主管部門的監控中心為指揮平臺,將四張“防控網”整合,建立圖巡圖偵、情報預判、指揮調度等功能為一體的治安防控平臺,建立“步巡、圖巡、抽查”的巡查制度。實現動態化、信息化、全覆蓋的治安立體防控體系,最大限度擠壓治安案件發生、合理調動突發事件處置力量。
處置突發事件這一難題既挑戰治安工作的嚴密性、規范性,又考驗保衛人員的責任心和素質,面對處置突發事件的嚴峻考驗,通過治安防控平臺,敏銳評估風險,合理配置保衛人員的防身護具,合理配置應急力量,模擬各種各樣的突發事件場景,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演練到位。當發現苗頭后,及時果斷處置,努力掌握處置突發事件的主動權,形成科學、高效完備的應急處置機制。
(四) 提升保衛人員素質,更新治安工作理念
2構建智能大廈安全防護系統的必然性研究
房屋建筑從產生之日起,就被賦予了人類生存發展最需要、最基本的安全保障職能,無論人類經濟、文明發展到何種程度,建筑物被給予了哪些新的職責,安全防范都是建筑物最主要、最根本的職能。現代建筑業將建筑技術、高新技術及建筑藝術相融合,賦予了建筑物新的價值意義,但是現代建筑業的發展,依舊離不開現代安全防護系統的支持與配合。安全防護系統的現代化構建,這也是推動智能大廈進一步發展的主要推動力量。構建智能大廈安全防護系統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2.1我國智能大廈的安全保障存在一定問題
在我國,智能大廈的安全防范系統構建的重要性并沒有得到太多的重視,許多智能大廈忽略建筑安全保障職能,并沒有系統的構建安全防范系統,傳統的安全保障措施存在著許多現實性的問題。現實中如安全保障裝備與大廈智能系統契合度不強,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甚至面臨安全問題時形同虛設;非系統的安全防范設置必然存在技術安全防范、人力安全防范及設備安全防范的相對性脫節,難以形成高效的有機防范整體;安全設施的先進性、科學性、可拓展性,達不到信息技術發展要求,只能發揮安全保護的靜態效能。有效構建與智能大廈相適應的安全防范系統,能夠保證安全工程設計、安全防范設備建設及安全系統運行的優化配置,有效降低了設備配置成本,可以及時有效的發現和解決大廈安全問題,從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防范風險,充分發揮了安全防范系統的社會職能效益。
2.2安全防護系統是智能大廈有效實現效能的必要前提
根據對智能大廈理論的分析理解,可以發現智能大廈實現的是一種隔離的、內部的環境創造對人們生活、工作產生的積極影響力。智能大廈的現實職能的具體實現都是與外界分開的,而安全防護系統就是最重要的那一層保護膜,沒有安全性的保護智能大廈內部和諧的通信交流工作生活環境就會收到不利影響,特別是如商業秘密泄露、重大財產損失等影響巨大的安全事件甚至會降低整個社會對智能大廈的價值判斷,減緩我國城市現代化、智能化建設進程,對整個社會的發展進步是絕對不利的。加強對智能大廈安全防護系統的構建就是增加智能大廈社會效益價值,是對智能大廈智能環境的最大肯定與認可。
2.3國內外重大事件對安全防護系統的積極推動
在國內方面,隨著我國國際政治經濟地位的不斷提升,我國承辦了如奧運會、世博會等重要國際性活動,使得國際水平的智能大廈建設得到了推動性發展,為了保證這些具有重大歷史及現實意義的國際活動的順利展開,對智能大廈安全防護系統的重點建設就被提上了日程,諸如建設“平安城市”或者“平安建設”及“國家應急體系”等工程項目,在全國性范圍內展開。同時,在國際上,以美國9.11事件為代表的恐怖襲擊事件,也為我國的長治久安建設敲響了警鐘,積極加強安全防范系統的構建,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構建智能大廈安全防范系統是國家健康發展、社會穩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的必然要求。
2.4國家政策導向作用的引導
我國積極推動推動科技創新,強調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性,對創新性技術產業進行了許多政策和經濟支持。在城鎮化及城市化建設與西部大開發中,國家加大了對職能大廈安全防范系統構建的宣傳力度,致力于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特別是對相關基礎理論觀念、專業化技術項目的引進、研究、開發和推廣,促進了我國智能大廈安全防護系統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大,增加了具有安全防范系統的智能大廈的市場競爭力,提升了智能大廈產業積極構建安全防范系統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培育出了一個健康、科學、合理的安全防范的市場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