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5 17:08:04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稅務稽查風險防范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二、稅務稽查以查促管,強化風險管理
(一)稽查在實踐中取得的成效
1.注重駕駛培訓機構輔導檢查,促進基層所規范管理,強化風險管理。掌握基礎數據、輔導企業自查、重點篩選檢查,通過對企業報送的自查申報表與我們掌握的第三方信息進行比較核對,確定重點檢查戶。分析問題根源,統一征管政策,降低執法風險。通過對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對征管部門加強管理起到了有效的促進。
2.開展事業單位發票專項抽查,促進基層所加強管理。抽查發現某事業單位取得的交易服務費未全額申報增值稅及其附加,片面的認為:通過“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收據”和直接繳納財政專戶的款項不存在營利行為,就可以不交稅,而在日常管理中,也沒有對事業單位的此類問題予以重點關注。對本案產生的原因及時進行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議:一是要對轄區內行政事業有收費項目的單位集中進行清理輔導,達到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應納稅收費項目管理,切實防范此類執法風險的目的;二是要以此為鑒,集中稅務干部加強稅收政策的更新知識培訓。
3.加強園區企業稅務稽查,啃下“硬骨頭”協助征管。針對難辦案例,啟動多項程序,規范步驟處置。面臨經濟下行大環境,小部分企業經營不散,沒有效益可以沒有增值稅以及相應的附加,但是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卻不是以企業經營好壞為前提的,對于一部分占地面積大的企業,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稅款較大,常有拖欠習慣,稅務所管理起來有難度,逐漸變成征管中的“硬骨頭”。該局稽查局就稅務所提交的幾戶企業征地后土地長期閑置或經營不正常而導致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征管難的企業進行了進戶稽查。由于無法聯系相關人員,通過到國土房管部門提取土地信息資料核定應補稅款,經過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進行定性,在向該公司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果的情況下,通過報紙公告送達了相關稅務文書。最后,通過稅收約談,講清稅收法律和稅收政策的嚴肅性,已將拖欠的稅款解繳入庫。加強管查溝通,理順協作機制,發揮稽查最后屏障作用。
(二)如何更好地發揮稽查“以查促管”作用,防止稅收風險
1.完善征管建議制度。稽查部門的征管建議盡管能就某案、某事進行規范,少數也能積極影響到行業的征管,但是在部門配合、建議內容、建議形式和要求、文書格式、反饋方式和時限,傳遞程序、限改期限等方面缺少詳細的規定,深度廣度還不夠,離“查一個案件、震懾類似企業、規范一個行業”的目標還有不小的距離。應進一步完善征管建議制度,針對征管部門平常不易發現的一些深層次的潛在問題,及時反饋并建議改進。
2.進一步健全征、管、查協調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完善“征、管、查”信息資料傳遞制度,進一步溝通案件查處情況和存在的稅收問題、征管的改進建議和措施等,以便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及時調整有關工作思路,研究加強管理的措施,確保稽查、管理的協調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強查后的跟蹤管理。要求征管單位對征管建議及時回送《征管建議回復書》,實行建議回訪制,到稅務所回訪聽意見,廣泛征求一線征管人員對征管建議的辦理情況及建議、意見,及時總結歸納出規律性、典型性的問題和解決方法,編寫出《行業管理、檢查指南》,增強稽查和管理的針對性、有效性。
三、稅收風險管理的未來發展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信息管理
1.提高獲取信息的質量。要求納稅人在稅務登記,變更環節準確、完整的填寫相應的信息,并提供相應的資料。此外,稅務登記環節應做好納稅人填寫資料的審核,并準確、完整的錄入稅收征管系統。
2.擴大信息獲取的渠道。稅務部門應該加強于工商,國土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并導入到稅收征管系統,對稅務機關獲取信息的做有效的補充。
3.加強稅務系統內部信息的縱向比對和與相關部門信息的橫向比對,設置預警指標,落實分析制度,為征管工作提供指導依據和技術支持,避免國家稅收流失,降低執法風險。
(二)強化稅收分析
一是采取有針對性的稅源監控措施,如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稅源監管,合理地配置稅收管理資源,提高稅源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稅務機關應該對不同風險級別的企業,結合納稅信譽等級管理,通過制定企業管理辦法、建立行業管理模型進行監控。做到層層落實管理責任、監控目標和監控措施,實施動態跟蹤、重點核查、行業評估。
三是不斷完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互動機制,實現由排除風險點到治理風險面、控制風險源的轉化,發揮稅收風險管理的最大作用,實現對稅源的長效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二六年七月十三日關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21號)中關于二級分支機構的判定問題,二級分支機構是指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總機構應及時將其所屬二級分支機構名單報送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并向其所屬二級分支機構及時出具有效證明(支持證明的材料包括總機構撥款證明、總分機構協議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二級分支機構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非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由總機構出具的二級分支機構的有效證明。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對二級分支機構進行審核鑒定,督促其及時預繳企業所得稅。
以總機構名義進行生產經營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二級及二級以下分支機構身份的,應視同獨立納稅人計算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期貨公司營業部符合二級分支機構的定義,應按以上條款進行所得稅的處理,而實際工作中,一些期貨公司的網點尤其未跨省的,不在營業部所在地辦理稅務登記,認為可以由總部代繳,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期貨管理條例規定期貨公司實行四統一中有統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注意此項并不包括統一納稅。
2. 招待費與差旅費、會議費的稅務處理與風險
企業所得稅法43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沒有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的規定)
業務招待費的稅務稽查認定的觀點就是所有的餐費發票都是業務招待費。如果會計上認為有些餐費不是招待費,比如企業開會支出,辦品種推廣會,員工加班餐等。如果企業分不清是否招待,還是自用,稽查視同一律作招待費處理。
如果企業分清,稽查分不清的,也一律作招待費處理。60%的扣除,就考慮了在招待的同時企業的員工情況。
業務招待費還有一誤區,期貨公司為客戶報銷的機票、火車票統一算在差旅費里進行核算是不符合稅收政策的。應做為業務招待費核算。
3. 工資薪金的稅務處理
鑒于期貨公司營業部多為跨省經營,一些工資薪金里的補貼各省有不同標準。而且有不同稅收要求。比如通訊補貼。北京地稅不允許稅前扣除,而河北、吉林、遼寧都按標準稅前扣除。相關的防暑費、取暖費等各地標準不一,稅政不一,需要營業部財務崗位密切關注地方政策。
二是社保、公積金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但公積金要求要執行財稅[2006]10號文: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且最高不得超過平均水平的三倍,超過部分計入應稅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際執行起來各地公積金條例又有不同規定,但稽查處理只能按12%稅前扣除。
4. 居間人返傭的處理
由于行業的特殊性及期貨公司發展的特點,居間返傭在期貨公司的費用支出中比重很大。此項在2012年3月前后的政策形成一個分水嶺,有重大改革。
3月份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規定: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2012年3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關于從事服務企業營業成本稅前扣除問題中,從事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期貨公司目前的傭金水平在40%左右,15號公告將大大減少期貨公司營業部稅負,更有利于業務的拓展與經營。
5. 企業對稅務機關稽查結果的應對提醒
熟悉稽查流程,做到有備無患,心中有數,是每個期貨公司負責人和財務經理必須掌握的。企業發表意見的機會包括:告知環節、聽證環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企業對稅務機關的稽查結果進行正確的分析是必要的,可從以下方面作詳細分析:
5.1稅務處理結果的依據要充分
稅務人員在稽查時的底稿作為主要依據,應當由被稽查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才能做為有效依據。
5.2當事人申辯筆錄齊全
稽查中,對當事人的書面陳述、申辯陳述均應記錄整理在案。當事人有陳述申辯材料的,應當整理歸檔;并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當事人無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也應記錄在案存檔。注明“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并由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因為《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5.3援引法律條文完整、具體
在填制稅務文書時,有的稽查文書只引用省級或市級制發的規范性文件,有的沒有具體文號、名稱或隨意省略;有的稅務文書的格式部分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等等,這些問題都可以做為企業財務人員關注的焦點。
5.4要按法定程序告知當事人法律救濟途徑
當事人有陳述申辯權、聽證權、復議權、訴訟權;把《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的法定期限屆滿未等,就發出了《稅務行政處理決定書》,這些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行政處罰,按《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都是無效的。
5.5稅務文書送達
處罰決定送達回執無當事人簽字沒有簽收時間等問題,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時,不僅要告知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及處罰依據等,還應告知其陳述、申辯、聽證、復議、的期限和途徑等。而文書送達必須有相關材料,證明當事人收到有關文書,或證明有關文書送達當事人,如果沒有委托方,則應直接送達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指定聯系人處。
5.6時限有誤
處罰決定書對罰款限定的時間是特定日期前繳納,《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5.7處罰決定不全
一份稽查處罰決定,必須載明具體違法事實、證據、性質及處罰的具體依據,缺一不可。還有處罰失當等。都是財務人員需要為企業把關的。
一、認真分析稽查執法風險的成因是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關鍵所在
1、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
隨著稅務稽查體制建設的不斷發展,內部制度日趨完備,但在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方面尚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機制下,稽查人員手中權力過大、執法隨意性強,導致弄虛作假、查而不實、查多報少、避重就輕、等現象時有出現,收人情稅、等違法違紀現象尚未杜絕,稽查執法風險防不勝防。
2、稽查人員綜合素質無法滿足執法需要
稽查工作對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都有較高要求,既需要熟悉稅收政策、財務會計、計算機、法律法規等業務知識,更需要較高的政治素養和敬業精神。而實際工作中有的稽查人員業務不熟,對稅收政策法規的理解存在偏差,稽查執法效率低下、質量不高,甚至違反程序、,使稽查執法風險日積月累。
3、政策因素不容忽視
主要表現在與稅務稽查相關的政策法規的制定上。由于立法和制定稅收政策法規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漏洞,加之實施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政策法規無法全部涵蓋和解決,稅務稽查人員在實際辦案過程中有時難以把握政策,一定程度承擔了政策法規缺陷帶來的稽查執法風險。
4、外部環境有待優化
一方面是地方黨政部門干擾稅務稽查執法的現象屢禁不絕,另一方面紀檢、監察、檢察等相關部門協稅護稅意識不強,對稅務稽查執法存在一定偏見,較易形成稽查執法風險。
二、建立完善稽查工作機制,全面規范稽查工作流程是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有效途徑
1、加強對選案環節的監督制約,切實解決“想查誰就查誰”的問題
稽查選案要詳細列明選案依據或案件來源,逐步推行利用數據分析和數據模型篩選稽查對象,實施主動選案、科學選案,確保選案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不斷提高選案準確率。
2、加強對檢查環節的監督制約,切實解決“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問題
稽查執法過程中,稽查干部與稽查對象及相關人員的一切接觸(包括約談、政策輔導、詢問、調賬、檢查等),須有二名以上的稽查干部在場方可進行,實施檢查前主動告知稽查對象稅務稽查的辦案程序、執法規范、納稅人權利和義務、救濟途徑等事項。
3、加強對審理環節的監督制約,切實解決“檢查處理隨意性”的問題
負責審理的稽查干部要對案件檢查的全過程進行實體、程序方面的全面審查,加強對各環節工作內容、辦理意見和工作記錄的審核檢查;嚴格按照規定依法對稽查對象作出處理(處罰)決定,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擬免除處罰案件,由稽查局集體審議決定,重大案件應提交審理委員會審理。
4、加強對執行環節的監督制約,切實解決“查完之后久拖不決”的問題
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執行稅務稽查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稽查案件的執行工作必須由兩名以上的執行人員實施,執行過程中要加強對被執行對象的跟蹤管理,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執行等職責;對符合涉稅犯罪移送標準的案件,要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5、依托信息化建設加強執法過程監控,切實解決“工作好壞一個樣”的問題
搭建覆蓋總局、省、市、縣四級稽查部門執法所有環節、崗位和事項的稽查信息化網絡平臺,按照稽查業務內在規律,對案件全過程進行實時監控,掌握案件查辦進度,實現上級稽查局對下級稽查局、稽查局對稽查干部查處案件的全程監控,減少執法隨意性。
三、構建內外并舉的預防監督保障體系是防范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有力保證
1、加強崗責考核監督,規范稽查工作流程
通過規范稽查工作流程,建立科學嚴密、責任明確、考核到位、監控有力的稽查工作考核體系,確保對稅務稽查執法全過程、全體稽查人員實施有效監督,做到選案環節要選準,實施環節防失控,審理環節定案準,執行環節保到位。
2、加強稽查四環節的相互監督制約
《稅務稽查工作規程》明文規定了稽查工作流程,明確了稅務稽查整體工作的四個環節及各環節的職責,確定了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體制,所以監督體系建設的重點在于加強稅務稽查部門的內部監督。不僅要在職責和機構設置上實現“四分離”,也要在人員上實現“四分離”。最終建立職責明確、相互制約、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的稽查業務系統。
3、加強落實稽查執法監督制度,強化監督制約力度
切實落實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責任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把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設納入稽查局目標管理考核,明確規定各個部門、各個崗位的職責事項、工作規程、考核標準、過錯責任,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原則,實施事前警示、過程監控和事后監督,有效避免不良現象的發生。
4、加強社會責任監督
加強外部監督的重點是加強稽查對象的監督。可以通過制作廉政公約和稽查廉政監督卡來加強稽查對象的監督。除加強納稅人的監督,還需暢通其他外部監督渠道,構建起全方位的稅務稽查執法外部監督體系。通過在社會上廣泛聘請兼職廉政監督員,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增加稅務稽查的辦案透明度,實行案件公告,接受媒體輿論監督;探索“一案雙查雙報告”制度,在稽查各個環節都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檢察部門的監督。
在市場發展的新形勢下,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控也要與時俱進的發展。稅務風險管控對研究所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只有提高稅務風險管控水平,才能夠保證研究所長期穩定的發展。研究所發展中面臨的稅務風險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稅業務沒有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執行,導致納稅不合規,影響到研究所財務、信譽、經營等各環節的正常運行。一方面實施稅務風險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稅務成本,減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稅務支出,通過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機制可以進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競爭力,為研究所的發展提供更大的資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有助于規范研究所財務管理制度并完善財務管理體系,稅務風險管控在合理降低稅務成本的同時,還可以減少稅制改革及政策變化帶來的影響。通過合理的稅務風險管控,可以加強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稅務管理水平,并且對研究所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著重大意義[1]。
二、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及面臨的主要稅務風險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風險隱患,而稅務風險是研究所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研究所應將稅務風險管理貫穿于研究所的經營管理過程中,使稅務風險管理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社會不斷發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場中的發展空間在逐漸變大,也將面臨更多機遇,但同時市場的競爭也在不斷加劇,為了保證研究所在發展過程中有一定的競爭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斷的提高稅務風險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稅務管理部門要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確稅務風險管理以風險防控為基礎,通過風險防控最大程度的將稅務風險降到最低,從而避免稅務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和聲譽損失,保證研究所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當前的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一方面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可以通過信息技術完成稅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從而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效率,也保證了稅務信息的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納稅人的信用等級也顯得極為重要,納稅人信用等級的高低會直接影響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順利進行,例如會影響到對外簽訂合同、招投標、各項資質申請,甚至會影響研究所日常報稅及發票的領用。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分別體現在重大投資、經營決策、日常經營活動以及稅務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發展分析,研究所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稅務稽查風險:隨著我國營改增政策的推廣以及“金稅三期”稅務系統的不斷完善,使得我國稅務稽查體制迅速發展,稅務局正在逐漸加大稅務稽查力度,稅務稽查已經成為稅務監管過程中一個重要環節。但面對稅務稽查的過程中,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仍存在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規范的稅務管理流程和完善的體系建設,很難讓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稅務稽查風險;其次對于稅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納稅申報環節很可能出現紕漏,導致稅務風險的產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開展稅務自查自糾工作,缺乏稅務風險稽查意識。并且研究所對于稅務稽查及相關信息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稽查的重視程度欠缺。第二,稅務信息監控風險:就目前研究所的稅務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沒有建立稅務信息監控系統,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稅務信息監控系統,但信息監控系統的建設體制不健全,直接影響了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缺乏稅務信息監控系統會導致研究所的稅務數據申報及數據統計的準確度降低,無法及時防范稅務風險并且無法高效的解決稅務風險管理過程存在的問題。第三,稅收政策風險:目前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存在的最顯著的一個問題就是稅收政策的不完善,稅收政策的不完善會導致管理層面臨較大的稅務風險,使稅務管理工作很難有效的開展。稅收政策風險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內容:首先,稅收政策制定的針對性不強,在稅收工作中缺乏指導性的意見。其次,稅收政策沒有與新形勢下的稅務風險管理要求接軌,導致稅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實效性。此外,一些稅收政策的制定比較模糊,在執行的過程存在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稅務政策的運用上有較大的主觀性,這也是導致稅務風險的關鍵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及稅務管理體系建設針對現階段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存在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就是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及稅務管理體系,稅務管理工作應該貫穿于研究所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之中,如果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就會導致稅務管理工作很難落到實處,也很難發揮相應的作用。首先,導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尚未實現對稅務風險的管控和防范,沒有將稅務風險管理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點。其次,研究所沒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評價制度,無法準確的評價和考核稅務管理工作,不能保證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此外,研究所雖將稅務管理工作貫穿于經營發展的過程中,但在采購管理、銷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針對性的稅務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稅務風險管理理念、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稅務管理體系。
(二)缺乏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對研究所進行大量的調查評估之后發現,有些研究所缺乏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或是審計和內部稽核監督制度缺乏完善性,這都很大程度的影響了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必須要有與之相對應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應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如果沒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將會導致研究所的稅務管理缺乏系統的風險評估,從而使得涉稅業務缺乏合規性。除此之外,在當前的研究所內部也沒有建立完善的稅收稽核監督體系,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無法發揮相應的作用,從而導致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沒有穩固的基礎,無法在數據申報前實現風險規避,這都會降低研究所稅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內部審核監督中還存在稅務數據缺乏真實性的現象,有些研究所雖然在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監督,但是提供的數據卻難以保證真實性,由于技術手段落后等原因導致信息失真,嚴重的影響了稅務風險管理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財務人員稅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財務人員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很多研究所的稅務管理人員對新的稅務政策解讀不全面、不徹底,沒有及時了解稅務系統的最新變化,對稅務工作的認識還停留在以往的層面,并且沒有結合稅務政策的變化及時改進稅務管理模式,因此導致稅務風險防范工作無法進一步實施。近幾年,我國稅收政策隨著市場環境的發展也在不斷變化,這就要求研究所財務人員不斷加強對新的稅收政策的學習和研究,運用新的稅收政策開展務管理工作。但從目前的狀況來分析,多數的研究所都缺乏專業的稅務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政策的解讀不到位,無法與全新的市場形勢接軌,對新形勢下的稅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統、不透徹,因此當研究所遇到稅務風險的時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風險管理建議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財務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認識的比較片面,從而使得稅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不順利。
四、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建議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稅務風險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稅務風險管控的質量,確保研究所的長遠發展,下面針對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工作如何開展提出了詳細的建議和方案,以進一步推動研究所的稅務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在新形勢下對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建議,就是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完善的稅務管理體系是稅務管理工作能夠有效開展的關鍵。在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的過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稅務風險防范意識,管理層應當充分認識到稅務風險管理對于研究所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國家各項稅法規定,將稅務風險管理作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點。其次,研究所要形成與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相對應的科學措施,通過系統的指導和人員的實施,建立科學的責任標準和責任處理辦法,從而形成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保證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過程中還應保證稅務風險管理的科學性,避免夸大其詞和虛假信息的出現,從而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和風險防范能力。研究所應進一步完善稅務風險管控體系,將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個部門的工作之中,使稅務風險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項重大決策的制定中,并為研究所的各項決策提供可行的風險防范建議[3]。另外,研究所還應加強稅務信息系統的建設,通過稅務系統和研究所財務信息系統的連接,將存在的涉稅風險點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統中,保證各項稅務申報數據的準確性以及稅務信息系統的完整性,并結合當前大數據時代的信息技術提供全面、有效的財務數據,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全面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4]。
(二)強化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強化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優化內部稽核監督的環境,內部監督的開展要以管理層的參與決策為基準,作為研究所的管理層要對研究所內部稽核監督給予大力的支持,因為研究所的內部環境建設是決定內部稽核監督能否有效實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層應將研究所的內部稽核監督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標。第二,建立和規范稅務風險管理崗位職責,崗位職責的確定能夠使內部監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過明確崗位職責可以提升全體員工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和防范意識,這也是提高內部稽核管理工作實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時要不斷的提升內部稽核監督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保證內部稽核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目標,管理目標的制定可以為內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據自身發展方向和經營特點制定具體的發展計劃,稅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稅務風險防范、納稅申報、稅收籌劃以及稅務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稅務風險管理目標的基礎上也要保證稅務稽核監督工作的開展符合稅法的相關規定[5]。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化,企業業務日趨復雜,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和更新,企業的稅務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已緊密相連,所以企業應將稅務風險防范納入重點范圍,避免因稅務風險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利益損失,下面從納稅評估、納稅稽查和發票管理方面探討如何防范稅務風險及應對措施,通過實際案例分析,揭示企業在日常業務中應該規范和注意的方面,使企業做到依法納稅,誠信納稅,步入良性發展軌道,特別是小型企業,從原來的以偷稅、漏稅來獲取企業利潤最大化的思想觀念轉變為合理享受稅收優惠、規避稅務風險方向發展。
一、納稅評估
納稅評估的具體界定是指稅務機構使用相關技術,對收集的數據信息進行細致的分析和研究,從而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稅務履行情況進行判斷,判斷時要嚴肅、認真、公平,得出結論后從而對其進行相應的管理的行為。納稅評估一般是在年度匯算清繳之后進行,企業每月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財務報表和年度報表就是納稅評估的材料。主要指標有:主營業務收入變動率,單位產成品原材料耗用率,主營業務變動率,主營業務費用變動率,三項費用變動率,成本費用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稅前列支費用,利潤指標,資產類評估指標等。通過對各項指標的評估分析和測算,設置相應預警值,將納稅人申報數據與預警值比較,與同行業比較,與財務報表數據比較,與歷史同期數縱向比較,對企業生產經營結構,主要產品能耗、物耗等生產要素的當期數據、歷史平均數據、同行業平均數據以及其他相關經濟指標進行比較,推測企業實際納稅能力。
應對措施:如果企業被列入納稅評估對象后,首先要測算企業的各項稅負率,其次是將上述各項主要財務指標測算,與上年同期或歷史數據比較,找出差異存在的原因。如果是增值稅則考慮是否有抵扣不均衡或銷售收入確認滯后、售價下降、成本上升和進項稅抵扣比例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如果是所得稅則考慮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和三項費用等變動造成的原因。如因經濟環境影響,確屬材料成本上或下降,導致各稅負率異常,可將采購發票作為說明成本上升或下降的有力證據。也就是說在日常賬務處理中要善于分析各數據比例變動原因,做到心中有數,要合理平衡稅負率。
納稅評估是納稅信譽等級管理制度能夠科學、高效、公平開展的保障,納稅評估的好壞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納稅信譽等級。
二、稅務稽查
稅務稽查的定義是指稅務機構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整體納稅狀況和扣繳義務人情況開展的稅務檢查和處理行為,如果在稅務稽查中被查出任何違反《稅收征管法》的行為,將對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并且嚴重影響企業的聲譽。稅務稽查分稽查選案、稽查實施、稽查審理、稽查執行四個階段,稽查選案重要來源是舉報案件,在稽查實施過程中稅務機關有查賬權,場地檢查權,詢問權,責成提供資料權,查證權,取證權等一系列權利。企業在了解稅務人員的權利后也應了解自己的義務。如果企業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聽證,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當然這是到了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作此決定。
應對措施:嚴格稅務登記,企業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當依法辦理稅務變更登記;按時納稅申報,每個稅種在規定時間內準確無誤地、及時地向稅務機關申報;賬簿憑證管理規范,不存在應稅收入、應稅所得核算混亂的,不存在有關憑證、賬薄、報表不完整、不真實的情形;稅款及時入庫,每月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否則將產生滯納金,容易被列入稽查對象;及時與稅務本門進行交流,古語有云知彼知己,百戰不殆,這句話運用到這里就是要求納稅人不但要對自身和所處的企業了解,還要對稅收管理制度和稅務稽查工作比較了解和熟悉,能夠自主的、及時的完成納稅義務。此外,還要積極的將企業運轉情況和商品的銷售管理情況告訴給稅務人員,從而方便稅務機構對該企業形成初步的認識和了解,對企業的資金往來和企業經營變動都有掌握,當然,更重要的是規范企業業務流程,同一會計期間收入比率、成本比率、費用比率、利潤率等指標上不會產生較大波動;依法納稅,不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行為,無偷稅、逃稅、騙稅等行為。
三、發票管理
發票是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勞務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開具、取得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收付憑證。發票管理已貫穿于企業的整個財務過程,從采購到銷售,都離不開發票,稍有不慎,可能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首先說采購,采購上有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服務發票等,除定額發票外其余發票的付款單位一定要與實際付款單位相符,發票所開內容必須與實際采購物資一致,否則,在稅務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扣以代開虛開發票罪名,所得稅中進行納稅調整,已是百口難辨。再說銷售發票,凡一般納稅人都是利用稅控防偽系統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應嚴格按照《增值稅發票使用條例》相關規定執行,按規定保管IC卡和發票。
應對措施:接收的發票必須項目要素齊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輸發票在規定期限內認證抵扣,不接受代開虛開和清單不詳的發票,財務報銷時減少現金交易。增值稅發票在開具時要從以下方面加強管理,首先發票上開具的金額要和交易金額一致,不可隨意更改;發票上的字跡要清晰,不能出現壓線和錯格的現象;發票聯和抵扣聯都要有財務專用章或是發票專用章,若這兩聯沒有相對應的章,則視為無效發票;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時間必須準確,應該為發生交易的時間;按照紅字發票相關規定開具通知單和申請單,申請單與通知單一一對應;按照發票作廢規定開具發票;出現丟失增值稅發票的情況,區分是記賬聯丟失,還是抵扣聯丟失,或是同時丟失記賬聯和抵扣聯,來填寫《丟失增值稅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供購貨方抵扣使用,避免埋下不必要的隱患。
2013年2月重大涉稅案件,皮包公司牽出特大虛開發票犯罪網絡。這是一真實案例:2013年2月14日,鎮海區地稅局向警方提供了一條某企業虛開運輸發票的線索。經過細致調查,發現這家注冊資本為30萬元,自有車輛23輛的運輸企業存在重大嫌疑,具體的說:這家公司所有車輛均屬掛靠性質,本身無實際運力,但成立以來已開出發票3053份,涉及金額1.45億元,抵扣稅款1017.29萬元。但這家“效益超好”的公司成立才8個月就被注銷了,線索到這就斷了。就在偵查陷入停滯時,偵查人員在中介人劉某的住所查獲了一本賬本,上面詳細記錄了一次次交易。這本賬本的出現,又牽出了另外兩家類似的皮包公司,這兩家公司共開出發票6735份,金額1.4億元。由此確認,看似三家獨立的公司,其實就是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搗毀了一個空前龐大的虛開運輸發票網絡,共有13家企業涉案,虛開的發票票面金額高達15億元。
經過本案可以看出,企業在接收發票上也不能掉以輕心,不能讓從中漁利的收取好處費的不法份子有空可鉆,一定要遵循“與誰簽約,就與誰結算”的原則,并且嚴格控制現金交易。
加強辦稅人員業務學習:
為什么說加強辦稅人員業務知識學習也可以有效防范稅務風險,由于市場經濟的變化,民營企業如雨后春筍般崛起,而民營企業一般不會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但稅收政策法規經過近幾年的改革后,廢除了相當一部份文件,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政策法規,如果辦稅人員對新的政策法規不能及時掌握,猶如赤手上陣,如何能做到有效利用資源,達到合理享受稅收優惠的目的?這就需要辦稅人員根據企業自身業務狀況,結合實際情況,不斷更新自己的業務知識,合理利用稅收政策法規,用足有關優惠政策,避免多繳稅款,減少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以風險識別為基礎,搭建平臺、建立機制、風險分級,實現風險應對的最優化
我國目前的稅收風險防范尚處于起步階段,但發展迅速。國家稅務總局在“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把加強稅收風險管理作為稅收管理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以科學的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持的稅收風險管理,可以進一步落實稅收征管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
武漢市地稅局敏銳地意識到稅收風險管理是提升征管質量、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黨組果斷決策,于20__年元月組建了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局長任指揮長,市局副局長任副指揮長。
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新組建的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在稅收風險防范實踐中大膽嘗試,勇于實踐、勇于探索、勇于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進一步深化武漢市地稅稅收征管改革闖出了一條新路。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以風險規劃—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監控評估為主要流程環節的稅收遵從風險控管體系基本確立,風險分析識別、等級排序、分級應對、績效評價諸環節的邏輯關系得到進一步明確,并通過制定各類規章制度予以固化,為稅收風險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機構,打牢風險防范的關鍵點。在稅收風險防范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設置了綜合管理崗、風險信息管理崗、風險分析識別崗和風險應對實施崗,對各崗位的職責進行明確,確保了崗位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同時,按照單項性稅收風險的管理、系統性稅收風險的管理、涉稅情報信息類稅收風險的管理、依申請或依職權辦理涉稅事項風險的管理進行分類,制定了啟動、辦理、處理、反饋的工作流程,為稅收風險防范夯實了現實基礎。
同時,打造“一個體系”,全面推進風險管理的制度建設。行政執法崗責體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充分體現了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崗責體系應用推廣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貫穿于整個崗責體系之中,修訂了《風險管理辦法》,按風險類別分級、分類、過濾、篩選、排序、推送和應對,出臺了《武漢市地稅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征管與稽查協作工作規范的通知》文件,進一步理順了與市局各處室、重點辦、零散辦、評估辦和稽查局的關系。通過組織專班到各基層單位調研,認真聽取基層一線的意見和建議,歸類整理并認真回復,優化風險管理系統與行政執法崗責平臺的數據共享和傳遞,推動了風險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有效融合。
(二)進行風險分級,打牢風險防范的參照點。武漢市地稅局在按照規模、行業、事項對稅源進行分類的同時,又引入稅收風險的大小這個參照系,科學確定一級、二級、三級稅源戶,將有限的征管資源應用到稅收風險最大的納稅人上。并根據稅收征管程序和風險管理流程,將稅源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之間進行合理分工,重構稅源管理崗責體系,從而形成以規模管理、行業管理和風險管理為特點的稅源分類模式。如2013年以行業管理為突破,以分級分類推送為重點,初步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探索性開展了行業性的風險防范工作。通過數據生成、風險等級排序,優選生成了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并推送至市局納稅評估辦公室,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的風險等級排序、風險分級應對的行業性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市局評估辦的評估任務審核,共計查補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地方稅費1.3億元。
(三)搭建平臺,打牢風險防范的支撐點。緊緊依托湖北省地稅局稅費征管核心軟件,搭建市局、區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三級應用平臺,發揮信息技術在稅源專業化管理過程中的支撐作用。他們自主研發的稅源專業化管理子系統,其主要內容涵蓋了涉稅事項的前置辦理、日常稅源管理、涉稅基礎資料信息等方面,并與減免稅、行政處罰等稅收管理業務進行了有效對接,從而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崗責執法平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閉環管理為目標,全面梳理崗位職責和流程,建立起涵蓋涉稅事項前置辦理、“先辦后審”事項任務分級推送、日常稅源管理、電子征管資料、行政執法文書的應用平臺,并與風險管理平臺對接,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稅源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78個風險點指標,通過稅收風
險特征庫與原始基礎數據庫的標準化篩選,實現了稅收風險數據的自動化、定時化生成,并將全市各級稅收風險管理部門的日常風險應對,全部納入到了管理系統中,實現了風險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稅收風險防范評價體系和應用體系。
(四)建立機制,打牢風險防范的著力點。武漢地稅通過制定《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實務手冊》、《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稅收風險管理實施辦法》等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分級分類處理機制,對于稅收風險大、對稅源影響大的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門進行應對;對于帶有行業性、普遍性的稅收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納稅評估部門進行應對;對于風險較小,帶有一般性或個體性的基礎性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基層稅源管理崗位應對。系統在相應數據推送至對應部門應對后,實現對應對處理結果的自動統計匯總,為下一步的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形成了風險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鏈條。比如,針對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通過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風險識別和比對,共計核實應補稅人數1706人,補繳個人所得稅1309萬元。針對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通過對企業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及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申報表的深入分析,預先設定報表間的邏輯公式條件,通過系統進行批量數據篩查,共計推送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風險668戶,共計880條數據,核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戶341戶,共計補繳企業所得稅1515萬元。
同時,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三級聯動”,嚴格把關風險防控的管理質效。在風險任務推送環節,緊密聯合市局各業務處室,優選風險事項,嚴控風險總量,著力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在市局層面,做好風險事項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與各業務處室緊密合作,確保風險事項一個出口、績效考核一個標準。一是在任務分析階段,人工對風險數據進行關聯性分析,盡可能將風險任務的誤傷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確稅收風險防范中心與各業務處室的考核職責和范圍,嚴格把控任務總量,實現風險任務過濾式推送。二是嘗試在某一時期,將同一納稅人的不同風險在系統中進行匯總,實施風險任務的捆綁式推送,減輕基層和納稅人負擔。三是嚴格把控風險推送的完成時間,實現風險任務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層在某一時期內超負荷運轉。在區局層面,抓好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在風險任務推送時,各區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明確工作任務,明晰各部門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嚴把質量關和考核標準。在稅務所層面,抓好把關責任人。風險任務推送至稅務所后,在風險管理系統中可按照各稅務所責任人的分工,預先在系統內明確風險任務回復的審核人,由系統進行連帶鎖定,在回復事項時把好質量關,建立了風險任務在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
(五)實現“五大功能”,著力構建稅收情報的聚集點。今年以來,為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稅收征管的科學化水平,武漢市地稅局黨組高度重視,從戰略高度出發,決定在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的基礎上,籌建武漢市地稅局稅收情報中心,全面發揮“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獻中心、期刊中心、數據中心、情報分析中心、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開了稅收情報中心的模擬運行匯報會,相關的稅收情報分析工作已按照預定計劃開展。作為稅收情報中心重要組成部分的湖北省數字圖書館武漢地稅分館已建立,通過匯集全國一流的稅收專業數字圖書資源,將實現圖書期刊借閱、數字圖書閱覽等功能,并承擔涉稅數據管理、稅收理論調研等多項工作。稅收情報中心的建立,將實現從情報分析到風險應對的全面升級和創新,為風險管理邁向新臺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以風險推送為紐帶,分級管理、人機結合、信息管稅,實現過程控制的最優化
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的流程確定為稅收風險特征庫建設、數據審計、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推送、風險應對處理、風險決策分析和績效考核八個環節,并以風險推送管理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動運行機制的紐帶。
一是稅收風險防范管理流程化。通過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平臺,對內部、外部涉稅數據開展稅收風險防范指標分析、數據挖掘和數據評估,生成稅收風險納稅人信息,對相關信息進行分級分類處理,建立指定稅收風險各指標專項管理流程。全市地稅系統以風險任務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相關處室區局(市直屬局或市稽查局)區局各科、稅務所(市直屬局和市稽查局相關業務處室)相應管理崗位操作人員的推送流程,從上至下進行稅收風險防范任務數據的分層解剖,通過風險防范管理平臺與稅費保障系統、稅收清結評審系統和稅收征稽協作系統的工作任務流轉,系統開展納稅評估、涉稅調查(檢查)、催報催繳和稅務稽查等稅收管理工作。同時,市局各級風險管理部門對稅收風險防范工作任務流轉及其反饋信息進行跟蹤,全程監控稅收風險任務的處理流程和處理結果,及時統計和匯總稅收風險防范任務的處理情況,從而形成風險防范、日常管理、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整體聯動,全程監控。
同時,在風險管理工作中,著力抓好內部、外部信息的比對分析。通過數據的挖掘比對,實現風險管理的全方位監控。一是做好內部現有的各子系統內部數據的關聯性結合,通過深入挖掘內部數據之間的邏輯比對分析,查找風險事項,加強風險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數據與內部信息數據的對比性結合,加大對外部信息的監控力度,實現風險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政府其他部門的第三方信息的篩查比對,強化對風險事項的監管。通過取得的土地登記主管部門的第三方信息,對全市共計356條新增土地登記信息,開展了土地登記基礎信息的核實及補充錄入工作,全市共計補錄相關土地登記信息356條,補錄土地面積825萬平方米,補繳土地使用稅5392萬元;通過從省公安交管部門取得的車輛登記第三方信息,與全市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車船使用稅信息進行比對,共計導入車輛信息近96萬條,分析識別比對13.33萬條,比對不一致12萬條,核查補繳車船稅1076萬元。另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新聞、報刊、網絡等媒體的新聞媒介類信息的信息監控,并以《風險信息專報》的形式,實現風險任務網上全電子化推送,及時進行跟蹤監控,強化風險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編報了《風險信息專報》12期,共計推送風險任務602條,累計查補各類稅款2.4億元。
二是稅收風險分類管理層級化。對全系統的稅收風險識別在操作層面分為市、區兩級進行。市局主要針對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風險進行操作,對全市風險數據的完整性、邏輯合理性進行審核,建立統一的后臺技術支撐, 確定風險數據的等級、類別、規模、推送應對的部門以及處理方式,確定市級風險數據的推送方式、頻率及各環節完成時限,并運用風險防范管理系統推送至相應部門進行處理。市局下屬各區局建立區級風險管理模式,側重對從市局流轉的風險具體應對,結合區局自身管理需要設置的稅收風險點,并進行風險處理。同時,按照市、區兩級風險管理的界限,建立區級風險指標和任務數據的產生機制、處理機制,應用系統開展區級稅收風險基礎數據的分析,設計區局風險管理任務模板,將分析結果納入風險管理平臺,生成風險待辦任務,并在網上流轉,與納稅評審系統進行對接,通過具體應對處理形成上下聯動,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
三是風險推送預警信息化。每個風險管理任務流轉環節,市局都確定了風險管理的采用系統自動預警提示和手機短信提醒兩種方式,風險責任處理人只要登錄系統,就可以及時查看到最新需要處理的風險信息,即使不在電腦旁,也能通過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時處理。對于機考類稅收風險指標,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將直接對風險應對情況進行審核,自動計算工作進度,以此作為下一步考核依據;對于公示類稅收風險,各應對部門需在規定時間內,將風險應對情況人工輸入風險管理平臺,平臺將自動匯總人工反饋的處理情況,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完成情況,給予最終評定。
四是風險應對考核標準化。他們將風險防范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以稅收風險管理平臺為依托,市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按月依據風險指標的特性,將當月生成的風險數據分成機考類風險指標、人機結合類風險指標以及突發性風險指標三種。凡是能夠通過系統生成的結果,一律以系統數據為準,不得采用人工數據代替,保證每一條風險應對記錄都有跡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礎上,系統對每條風險數據的應對完整性和及時性都做及時審核,確保稅收風險得到及時有效化解,風險應對真正落到實處。今年,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共計推送各類風險任務23.10萬條,通過風險事項的核查,累計查補各類稅款已達4.65億元,并已全部入庫。
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分層響應、差別應對、考核評估,實現征管機制的最優化
對不同的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實施差別化管理,是風險管理的重點,也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核心。為此,武漢市地稅局分級分類進行了稅源的科學化管理。
第一,多層面監控重點稅源。一級稅源戶由市局重點稅源辦公室和市局直屬局直接管理,二級、三級稅源戶按照“規模+行業”模式,由區局重點稅源辦、重點稅源稅務所與行業管理所實施重點稅源集約化管理。利用重點稅源管理平臺,實行按月跟蹤調查、審核、分析,市局、區局、科所“三級聯動”,作為重點稅源管理的實體,實時全面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和稅源稅收狀況,實現重點稅源監控由管戶為主向管事分崗管理為主轉變。2013年,納入市局三級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共有3898戶,占全市企業登記戶的2.17%,入庫稅款488億元,占當年全市地稅稅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監控一般稅源。對重點稅源、零散稅源以外的一般稅源,按照屬地、分事項團隊化、協作化管理的要求,從提高稅源監控精準度入手,由一般稅源所實行專業化分工、團隊化管理、流程化控制、優質化服務,變單兵式為團隊流程化。各區地稅局除重點稅源所外,其他稅務所為一般稅源稅務所,將管戶與管事相協同,按管理環節和事項,進行專業化崗位分工管理。構建以管事為主、管戶為輔的分事項、分崗位專業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稅源所內,按地段分類管理,實行屬地與分類管理相結合,以管事為主,努力把稅源監控管理做精、做細,促進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稅務稽查本身是一項法制性非常強的工作,但是由于目前我國稅務機關執法人員法制意識欠缺,稅務稽查執法行為距離有法必依還有一定的差距,從而導致稅務稽查公正性以及權威性受到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法制建設目標的時代背景之下,對于納稅征管機構來說,需要根據依法治國的要求全面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行為規范性,從而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重要作用。
一、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必要性
稅務稽查是指我國稅務機關對于納稅人依法納稅情況進行對于監督檢查,稅務稽查包括專案稽查、日常稽查以及專案稽查三大類,稅務稽查在維護納稅秩序、促進依法納稅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這決定了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必要性,這種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升執法公正性
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對于提升執法公正性具有提升作用,維護好稅法的權威性以及公正性是稅務機關稅務稽查中必須要注意的關鍵問題。法律從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納稅人都必須要遵守稅法規定,而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目前稅務稽查執法的不規范對于執法的公正性帶來了很大的損害,這使得稅法產生了區別對待的問題,因此需要以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為契機,來全面的提升執法公正性。
2.改善執法機構形象
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規范對于稅務執法機構形象的改善具有重要租用,稅務稽查行為的隨意對于執法機構的形象是一個傷害,使得公眾對于稅務機關的信任直線下降,并給社會誠信征稅的氛圍帶來了影響。稅務稽查人員代表著執法機構的形象,通過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可以給廣大納稅人傳達一個公平政治、嚴格執法的良好社會形象,從而為誠信社會氛圍的營造貢獻更多正能量。
3.杜絕各種權利尋租
稅務稽查執法行為規范對于減少稅源流失具有重要的作用,稅務稽查的行為如果做不到有法必依,必然就會給權力尋租的產生提供了溫床,從而帶來稅源的大量流失,同時更是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鑒于上述分析,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營造一個更加公平納稅環境。
二、稅務稽查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之所以要對稅務稽查執法行為進行規范,很大原因在于當前稅務稽查執法存在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稅務稽查執法行為違背了相關法律規定。
1. 法律意識以及知識欠缺
目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在法律意識以及知識方面還存在很多的欠缺,對于稅務稽查相關法律法規不夠了解,加上在具體執法中存在人情大于法治普遍問題,由此帶來了一系列的稅務稽查違規行為。稅務機關對于稅務稽查法律法規方面培訓的重要性以及迫切性沒有一個正確的認知,在員工法治培訓方面重視不足,投入有限,工作人員法制方面培訓機會很少,從而導致員工缺少稅務稽查方面相關法律知識。具體到稅務機關個體員工層面來說,員工在稅務稽查法規的學習方面自覺性不足,這些原因導致了員工法律意識以及知識的不足,并成為了稅務稽查執法行為不規范的導火索。
2. 稽查執法不夠公開透明
目前稅務稽查執法行為不夠公開透明,稅務機關以及被稽查對象在稽查工作開展方面存在較大的信息不對稱,稅務稽查的不公開以及不透明很容易導致被稽查對象對于這一工作的開展存在很大的抵觸心理,并對于稅務稽查結果不認可,從而容易引起一些沖突和糾紛,不僅僅給稅務機關帶來了法律風險,同時更可能會損害到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方面,沒有做到充分尊重納稅人的權利,沒有將稽查內容、稽查流程等告知納稅人,從而給一些稅務人員稅務稽查行為不規范創造了條件。
3. 稽查執法存在權利尋租
稅務機關當前稅務稽查執法存在的權利尋租問題也比較嚴重,很多稅務人員在具體稅務稽查中,面對被稽查人員的尋租行為自制力不夠,沒有表現出來應有的職業操守,從而帶來了稅務稽查實質上的違法行為。稅務稽查執法中的權利尋租帶來了被稽查企業的偷稅漏稅,對于那些沒有偷稅漏稅的企業來說是一個不公平,久而久之必然會導致稅法權威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而導致稅務稽查權力尋租的問題的重要原因就是沒有響應的責任追究機制,稅務機關人員沒有因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而付出應有的代價。
三、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具體策略
針對當前稅務稽查執法中存在的種種問題,需要稅務機構給予高度重視,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重點是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 積極學習法律制度
要想規范稅務稽查執法行為關鍵就是要從執法人員法律素養提升著手,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稅務稽查人員法律知識、素養的培訓,通過強化培訓較好的解決稅務執法人員法律知識欠缺的問題。在法律知識培訓工作開展中,稅務機關需要做足預算,制定出來形式以及內容都比較合適的培訓講座,全面提升培訓效果。另外就是稅務機關要注意構建學習型組織,以學習型組織為載體來讓執法人員形成自覺學習的理念,主動的去學習稅務稽查法律知識,并利用這些知識來指導稅務稽查工作的開展,從而確保這一工作的合法性。
2. 陽光開展稽查執法
稅務機關要加強陽光執法活動的推進,提升這一工作的透明性,減少因為不透明而出現稅務稽查行為不合規的行為。稅務機關要遵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將稅務稽查所依據的條款,稅務稽查內容以及稅務稽查流程、稅務稽查結果等內容都要告知廣大納稅人,讓納稅人做到心中有數。陽光稅務稽查執法要求稅務機關建立起來合適執法機制,設置稽查人員權力制衡機制,明確相關人員的稽查職責,稽查中要與被稽查對象進行充分的溝通,實現各種信息的無障礙流通。
3.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稅務機關稅務稽查執法要建立起來配套的責任追究機制,對于稅務稽查中執法行為的不規范要敢于追責,提升責罰力度,讓稅務稽查人員在工作開展中心中能夠有一個約束,在做出違規行為之前能夠充分考慮到可能受的責罰,從而自覺地規范自己的行為。面對各種權力尋租行為,能夠果斷說不,從而確保稅務稽查工作的權威性,促進稅務稽查效果的提升。
總之,目前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規范是刻不容緩,在目前經濟增速放緩帶來稅收增長乏力的情況之下,我國要借助于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規范來減少各種偷稅漏稅的情況。同時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規范也是我國依法治國的現實要求,未來我國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稅務稽查執法行為規范,綜合從法治意識提升、陽關執法開展以及責任追究等幾個方面著手,全面提升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規范性。(作者單位:華僑大學)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新企業所得 納稅籌劃 風險 對策
現代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一定要與時俱進,對國家的相關政策、時代的發展需要、以及稅務籌劃工作進行實時關注,特別是對國家的一些相關優惠政策,必須加強對這類政策的關注度。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者必須掌握國家頒布的最新的稅收政策,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風險規避以及稅收減免做出積極的貢獻。
一、關于納稅籌劃的概念
所謂的納稅籌劃就是指,納稅人為了減輕稅務負擔或實現零稅收的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稅務籌劃工作。在我國稅法的許可范圍之內,稅務籌劃主要體現在以下的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為,納稅人為了減輕稅務負擔或實現零稅收,而對企業的交易、投資、理財、組織、經營等一系列的企業活動進行籌劃。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對企業的交易、投資、理財、組織、經營等一系列的經營活動的過程進行事先安排。總而言之,納稅籌劃不僅有利于提高企業的會計管理水平,而且他對于提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管理水平也有很大的幫助。利潤、成本、資金作為企業進行會計管理以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的三要素,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它們對企業的經濟運行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納稅籌劃使得利潤、成本、資金在企業的運作過程中達到了最優的效果。
二、對企業運行過程中的稅務進行籌劃的意義
(一)減輕企業的稅務負擔
在企業的運作過程中,一般會涉及到稅收負擔率的問題。所謂的稅收負擔率就是指企業在宏觀方面的稅收負擔率,它的計算方式為(以企業當年的實際營銷情況為基礎):
稅收負擔率=企業的應繳稅款總額÷(企業的營業總收入+企業的銷售總收入)×100%
企業可以根據這個計算指標,來對當年的企業總體稅收負擔率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計算,同時企業還可以利用該指標來與同類企業或國家的宏觀稅收負擔率的指標來進行對比,以便于找到企業的理想納稅值。在企業的整體業務沒有明顯的增減的情況下,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不僅可以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額度,而且它還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率。例如,某企業在去年所交的稅收總額為6000萬元(人民幣),而今年在進行納稅籌劃后所交的稅收總額為5700萬元(人民幣),直接就為企業節約了300萬元(人民幣)的賦稅。
(二)讓企業在最大程度上實現納稅零風險
所謂的納稅零風險指的是,相關的稅務管理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稅務稽查的過程中,企業的稅務情況不存在任何問題。目前,我國絕大部分的企業對于稅法的理解均不徹底,因此在企業的運營過程中,稅收風險的問題較為普遍,而納稅籌劃就是對企業存在的稅收風險進行規避,以實現企業稅收零風險的目標。本文中所提到的納稅零風險僅僅是一種理想的狀態,這主要是由于納稅籌劃在實行的過程中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企業可以利用納稅籌劃使其納稅風險無限接近于零,這樣做就可以利用合法的手段來有效地避免在稅務稽查過程中,企業潛在的納稅風險。
三、關于稅務籌劃過程中存在的稅務風險的概述
(一)稅務籌劃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在對稅務進行籌劃的過程中,所謂的稅務籌劃風險就是指,在進行稅務籌劃時,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的影響而導致了企業的稅務籌劃活動失敗,企業還在一定程度上為此付出了代價。稅收籌劃活動的進行一般是處于稅法的邊緣上,稅法在在某種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活動在我國的起步較晚,發展的水平也相對較低,這就導致了我國的稅務籌劃存在著較大的風險,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務必要對各種風險性的因素進行充分的考慮。
(二)稅務籌劃風險的分類
就風險的來源而言,稅務籌劃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有兩類:即內部風險與外部風險。
1、外部風險
1.1宏觀經濟環境中的各類變化是引起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原因之一,納稅環境的不確定性。這就使得從事稅務籌劃的工作的人員,在對稅務進行籌劃的過程中出現一定量的偏差,特別是對于那些中長期的稅務進行籌劃時,很容易出現較大的涉稅風險。
1.2國家對于稅法的變更也是引起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原因之一,稅法的變化,使得建立在以前的稅法的基礎上的合理稅務籌劃變得不再合理,從而導致了企業發生涉稅風險。
1.3稅務稽查執法過程中的執行力度同樣是引起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原因之一,這方面的風險主要是由于執法人員的認識存在偏差而引起的。
2、內部風險
2.1納稅人缺乏稅務籌劃意識導致企業發生涉稅風險。
2.2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一味的追求低成本、高利潤,讓稅務籌劃人員違背其職業道德來為企業牟利,因此,讓企業存在涉稅風險。
2.3企業在生產營銷過程中由于技術、市場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也會導致企業發生涉稅風險。
四、對企業的稅務籌劃風險進行防范的對策
(一)加強企業的風險控制意識
在任何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納稅風險是一種常態風險,它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客觀事物。由于稅務籌劃風險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所以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對稅務籌劃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引起高度重視。具體的控制、防范方法有以下兩種:
1、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納稅人必須建立起依法納稅的信念。
2、強化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過程中的風險意識。
(二)強化涉稅的業務體系,提升涉稅人員的整體素質
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的過程中,企業的稅務籌劃風險管理的核心就是,對稅務籌劃風險進行識別,并對其確立責任人。在這個過程中,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對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并對企業的涉稅業務進行規范管理,同時還必須完善企業的風險防范體系。
(三)合理的進行納稅籌劃
目前企業的納稅籌劃主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用來提升企業價值的手段之一。因此,納稅籌劃的工作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類來展開,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來進行稅務籌劃。一個成功的納稅籌劃,均是在納稅人靈活選擇會計管理制度以及準確的把握住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前提下來完成的。
(四)定期進行涉稅自查
企業是最了解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的,通過定期進行涉稅自查,就會很容易找出那些潛在的稅收問題,并對其進行及時的整改,這樣做不僅效果明顯,而且檢查的速度也較快。與此同時,通過涉稅自查的方式,企業還可以對自身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的內容進行檢查。
(五)建立健全企業的稅務內控體系
建立健全企業的稅務內控體系是對企業的涉稅風險進行控制、防范的關鍵內容,因此,企業必須對稅務內控體系進行完善。
參考文獻:
[1]陳靜川.探討納稅籌劃在企業規避經營風險的作用.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1(36).
[2]趙洋.青島永星公司所得稅納稅籌劃研究.西北大學.2009.
[3]屈中標.企業稅務籌劃實證研究——以寧波金星物流公司為例.浙江工業大學.2009.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4-0-02
企業稅務管理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科學降低稅收支出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下面我們從產品促銷和政府補助兩個方面淺談一下企業納稅策略及風險管理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產品促銷納稅策略和風險控制
如何吸引顧客,引起顧客的購買欲望,提高企業的銷售額,從而增加企業的利潤,是現代企業不得不思考的難題。現在許多企業會利用各種各樣的促銷手段,贈送是最常所用一種。按《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征收增值稅。在此種銷售方式中,應當將作為贈品處理的商品與普通銷售的商品區分開來,并予以披露。
銷售贈送行為是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是企業為擴大銷售而采取的特殊銷售方式,在銷售的同時贈送購買者事先約定的一些物品和有價證券。我們常見的銷售方式主要有買一贈一,捆綁銷售,購物贈券等贈送銷售方式。
商業營銷過程中,銷售商品送購物券的活動,不僅銷售商品按照發票全額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贈送購物券還要視同銷售貨物,另計增值稅銷項稅額。
1.“買一贈一”和“捆綁銷售”模式。“買一贈一”或者“捆綁銷售”,即消費者在購買某項商品時,可以免費得出某項商品,或者以遠遠低于贈品的價錢購買贈品。
首先免費得到贈品的情況,對于一般銷售或者贈送行為時,在企業財務處理和稅收政策問題上,是很明確的,但是贈品應該如何看待,如何征稅?就贈品而言,消費者無需對贈品付款,如果從字面上理解,該贈品應該視為無償贈送,按照增值稅條例規定,應該視同銷售,交增值稅,但贈品表面上看是無償的,可得出贈品的情況,必須是先購買,只有消費者購買指定的商品之后,贈予的行為才會發生,即贈予與銷售同時發生,俗稱搭售,所以這里的贈予可以視為有償贈予,整個銷售行為推定為商業折扣。
2.購物贈券的贈送形式。通常的話,消費者可以根據消費金額的不同,得到不同的面值的代金券,在固定范圍內消費時,抵頂現金或者兌換部分商品,某商場臨近十一,國慶節搞促銷活動,采取“商品贈送代金券”的方式,如顧客一次性銷售100元,可贈送一張50元的代金券,這張贈券可以在商場指定的范圍再次消費時,抵頂現金50元,我們將贈送代金券和使用代金券,分成兩個環節來看待,商家對外贈送的代金券,只是作為商品銷售打折的書面承諾,究竟能否實現,要等到下次銷售,才可以確定。
二、政府補助納稅策略與風險控制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履行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有關承諾,政府對企業的經濟支持主要集中在關系國計民生的農業、環境保護以及科學技術研究等領域。比如,對糧、棉、油等生產或儲備企業給予的定額補助,這些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萬戶,其價格往往不能隨行就市,售價低于成本造成的損失需要由政府來彌補。再如,為了環境保護,政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返還的稅款專項用于環保支出。因此,政府補助通常為貨幣性資產形式的,如財政撥款、財政貼息和稅收返還,但也存在非貨幣性資產的情況。
1.政府補助的特征。
(1)一是無償性。無償性是政府補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業的所有權,企業將來也不需要償還。這一特征將政府補助與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政府采購等政府與企業之間雙向、互惠的經濟活動區分開來。政府補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條件,這與政府補助的無償性并無矛盾,并不表明該項補助有償,而是企業經法定程序申請取得政府補助后,應當按照政府規定的用途使用該項補助。
(2)是直接取得資產。政府補助是企業從政府直接取得的資產,包括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形成企業的收益。比如,企業取得政府撥付的補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返還的稅款,行政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不涉及資產直接轉移的經濟支持不屬于政府補助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比如政府與企業間的債務豁免,除稅收返還外的稅收優惠,如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
還需說明的是,增值稅出口退稅也不屬于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實質上是政府歸還企業事先墊付的資金,不屬于政府補助。
在實際工作中,政府補助的形式主要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和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等。企業不論通過何種形式取得的政府補助,政府補助準則規定,在會計處理上應當劃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通常情況下,政府補助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因為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補助的原則和理念,政府補助主要是對企業特定產品由于非市場因素導致的價格低于成本的一種補償。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最終也是與收益相關,只是暫時作為遞延收益處理,在相關資產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舊或攤銷時從遞延收益轉入當期損益。
2.政府補助的形式有四種:(1)政府向企業轉移資產。(2)財政貼息。(3)稅收返回。(4)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為不征稅收入。實際操作中,對哪些財政撥款、基金可以認定為不征稅收入,企業往往把握不準,索性把所有的上述收入都列為不征稅收入,給自己留下了很大隱患。
三、企業稅務危機與危機管理策略
稅務危機這個概念,目前理論界還未形成統一的認識。一種觀點認為,稅務危機是指政府幾乎無法征收到稅金的問題,這是從國家財政收入的角度來理解稅務危機的;一種觀點認為,稅務危機是因為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等受到納稅人的復議、訴訟、輿論抨擊,面臨信譽喪失、賠償、人身攻擊等危險狀態,這是從稅務機關的角度。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稅務危機就是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評估、約談、稽查,或是媒體對企業不當涉稅事項的披露,導致企業股價產生較大波動、稅務信譽降低、被罰款甚至無法繼續經營的危險狀態,這是從企業的角度來理解稅務危機。
1.企業稅務策略選取存在的風險,企業三種不同的稅務策略:
(1)激進稅務策略:采取的是一種進攻姿態,積極利用一切減少稅款和延期納稅的機會來增加收入和利潤。若企業選擇此稅務策略,風險性大,并有可能因此受到稅務處罰,產生稅務危機。
(2)保守稅務策略:相對來說,更加注重公司稅務風險。若企業選擇此稅務策略,風險性較小,但有可能會因此而繳納了稅企之間還有爭議的稅款。
(3)“激進+保守”相結合的稅務策略:根據不同的納稅事項、納稅主體,選擇不同的稅務策略。若企業選擇此稅務策略,風險性可控,也能適當減輕稅負。
2.接受稅務檢查帶來的風險。稅務檢查制度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法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的監督、審查制度。通過稅務檢查,雖然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的稅收政策,嚴肅稅收法紀,加強納稅監督,但是查處偷稅、漏稅和逃騙稅等違法行為,會給企業帶來稅務危機。
稅務檢查細分為三種:稅務自查、稅務檢查和稅務稽查。三種稅務檢查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程度的稅務危機。
(1)稅務自查。稅務自查是指稅務機關的建議檢查方式,企業在稅務機關的要求下,進行自我檢查,檢查力度弱于稅務檢查,更弱于稅務稽查。
企業做事按照制度或政府要求,但是不等于沒有差錯,如果復審或再次按過程操作一遍,你會發現絕對結果不一樣。因為現代企業的業務越來越復雜,任何人任何時間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都在變化。
(2)稅務檢查。稅務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檢查納稅人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和稅收法規的情況;檢查納稅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情況;檢查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經濟核算情況;檢查納稅人遵守和執行稅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況,查其有無不按納稅程序辦事和違反征管制度的問題。
(3)稅務稽查。稅務稽查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驟和環節,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一種形式。稅務稽查的依據是具有各種法律效力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及各種政策規定。具體包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
參考文獻:
[1]司茹.財務人員納稅風險防范的新理念[J].生產力研究,2013(03).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一種法制經濟,國家稅法其實也是由各種通知和法律條文組成的,同時具有法律含義和經濟含義。近年來,隨著高校管理體制、辦學自等方面發生的深刻變化,高校正成為一個重要的納稅群體。但高校的納稅風險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由納稅問題引發的麻煩層出不窮。隨著稅收征管環境越來越嚴格,稅務機關內部責任落實逐步明晰,檢查后的協調工作也越來越難做。像過去那種僅僅依靠和稅務機關搞好關系來處理問題的思路,已經時過境遷。高校面對紛繁復雜,專業難懂的稅收政策,會計人員在處理納稅問題時,已經感到力不從心。高校所面對的納稅風險與日俱增,納稅風險管理逐步進入高校的議事日程。
一、高校納稅風險與內部控制的關系
目前學術界對于高校納稅風險還沒有權威的定義,參照企業的納稅風險定義,筆者認為:高校納稅風險是指高校由于主客觀原因導致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和執行發生偏差,受到主管稅務機關等部門的查處所增加的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等額外支付,或者因未正確使用有關高校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多交稅款等,從而使高校應得經濟利益發生損失的可能性。這其中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因高校的偷漏稅風險導致額外交納了滯納金、罰款和罰金等;另外一層含義就是因不懂稅法、操作失誤或不了解高校稅收優惠政策等而使高校應得經濟利益發生損失的可能性。這種風險往往被高校所忽略,但在高校的會計實務中卻普遍存在。
雖然經營收入不是高校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卻影響到學校的方方面面。伏爾泰說:讓人疲憊的不是遠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涉稅事務一旦處理不好,勢必影響學校戰略目標的實現。COSO全面風險管理框架雖然主要針對企業而制定,但對于我國高校而言,同樣適用。內部控制可以幫助高校在對法律法規、稅務相關條文遵從的基礎上對財務信息真實完整地核算,做到一不交冤枉稅,二不因漏稅而遭受罰款,從而實現資產的安全完整,幫助學校提高經營效果,實現戰略目標。高校的內部控制目標層次與相應的納稅風險關系如表1所示。
二、高校納稅環境分析
(一)高校內在環境
我國公立高校平日專注于科研、教學等方面,缺乏納稅觀念,更有些高校,認為自己是事業單位,是吃財政飯的,忽視了對國家稅收法律的學習,直接導致了財會人員涉稅事務管理能力的欠缺。
由于高校會計人員自身業務素質的限制和稅收法規、財務法規的復雜性,可能會出現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理解偏差,或者在表面、局部上符合規定,而在實質上和整體上沒有按照有關稅收規定去操作,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同樣給高校帶來納稅風險。很多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往往對稅務知識一知半解,不知道稅收優惠政策,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更是無從談起。會計人員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節稅技巧,往往導致涉稅業務處理不當,客觀上加大了高校的稅務負擔。同時,由于應對稅務機關不當,不能向稅務機關進行合理的解釋,從而導致稅務機關的處罰。
另有一些高校管理者因利益驅使,心存僥幸,以違規的賬務處理和與當地稅務部門融通關系為兩大主要手段,鋌而走險,就如何應對稅務機關的檢查、偷逃更多的稅款進行精心策劃,有意識地偷逃稅款,則更不可取。
(二)國家稅制環境
在我國現階段,稅法體系比較龐雜,相關的稅收法規及實施細則、規范性文件的變動比較頻繁,相應的財務會計法規的變化也比較大,不同層次的稅收法規之間,稅法與會計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這些因素直接影響高校的納稅行為,加大了高校涉稅行為的不確定性,增加了高校的納稅風險。
隨著稅制改革,我國取消了傳統保姆式的納稅模式,要求廣大納稅人自行按照稅法規定,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手續,自行繳入國庫。稅務機關對包括高校在內的廣大納稅人的稅收政策不再像以前那樣采用封閉的措施,而是公開辦稅。所以,如果稅務機關到高校進行稅務檢查,只要發現高校存在不交或少交稅款的情況,一般不考慮是高校的主觀原因導致還是客觀原因導致的,均按照偷稅來處理,無形中加大了高校的納稅風險。
另外,分散在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教育部各種通知和規定中的具體稅收優惠政策之間存在矛盾、重復、混亂等弊端,缺少一個統一的“促進高等教育發展”的單行法規。教育稅收優惠的規范性、透明性在一定程度上還有待提升。
三、納稅業務流程與控制要點
納稅風險的控制一是要防范高校未能依法納稅的風險;二是防范高校承擔不該承擔的稅務負擔;三是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降低稅負。所以,為了使高校的涉稅業務走上正確的發展道路,就需要分析涉稅事務的業務流程,找出其中的關鍵控制點,從根本上去防止納稅風險的產生。
(一)涉稅業務及稅種的識別
陶其高(2009)對高校涉及的稅種作了詳細的列示和分析后發現,高校雖然不是納稅的主要群體,稅額也不是很大,但卻囊括了幾乎所有的現行稅種。高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所得稅、流轉稅、資源稅等區分開,分別在國稅局(增值稅等)和地稅局(營業稅等)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將根據發放給學校的稅務登記證,分派稅務專管員,進行正式管理。相應地,高校財務人員要盡快熟悉與稅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時了解稅收政策的變化。只有知法才能不違法,只有知法才能爭取到應有的稅收優惠。例如,學校進口的教學儀器一般免征增值稅;年底發放給職工的一次性獎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就有特殊的計算方法來實現節稅的目的,這里不再具體介紹。
(二)開票環節
高校是事業單位,但又同時兼有其他經營行為,票據種類繁多。行政事業性收費(學宿費)主要使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內部往來則使用學校的內部資金往來票據;辦理了國稅登記的一般有稅控增值稅發票和國稅局通用類機打發票;辦理了地稅登記的一般有地稅局通用類機打發票和小額的普通定額發票,而且這還是進行了票種簡化以后的情況。高校財務人員一定要認真區分業務收入的性質,正確使用不同票據。這是會計賬務處理和稅款計算的基礎,絕對不能錯用、串用,否則不但多交稅款,還會影響月底票據的驗舊繳銷,造成以后票據的領用困難。
(三)會計核算與稅款申報環節
內部控制其實是在高校內部各方面、各環節形成的一個體系,其任何一個方面和環節都受其他環節和方面的制約。稅款申報既是財務信息的一部分,同時又以財務信息為基礎,二者是緊密融合在一起的。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是稅款申報的基礎,也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款征收和稅務稽查的主要依據。有關納稅申報表的審批資料、涉稅的鑒證報告、合同、法律文書等檔案資料也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所以,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完整,是學校內控的主要目標之一,在此基礎上,一不多納稅,二不少納稅,實現學校資產的安全目標,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現在的稅款申報一般是通過(Uskey)CA證書在互聯網上電子申報,用戶最好經常留意最新的通知和公告,也許細小的變動會影響到數據申報的成功與否,比如說稅務申報期長短的調整,有可能與學校的工作安排相沖突,這就需要財務人員提前作出準備。
(四)信息交流與溝通環節
1.財務部門的內部報告制度。納稅風險防范需要有一個完善的內部監督和預警機制,單憑一個人的力量,很難完全把握,應該建立相應的稅款申報復核制度,稅款申報前,有關納稅申報資料都需要經過專業分析和復核。通過內部報告與管理者進行有效溝通,是納稅風險防范的關鍵控制點。
2.與稅務顧問、專家的溝通。由于稅收獨有的專業性、復雜性和時效性,高校的會計人員在處理稅收政策的疑難問題時往往存在困難。高校應主動尋求稅務專家和顧問的專業支持,對拿不準的涉稅事項、重要的專項稅案,通過咨詢稅務專家,必能彌補缺漏,有所裨益。
3.與稅務局專管員的溝通。稅務專管員對所管單位具有輔導的義務,通過與稅管員的溝通,可以實時了解稅務政策的動態變化,做到心中有數,以便自身作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4.與稅務稽查人員的溝通。由于我國稅制的原因,稽查人員具有一定的稅收自由裁量權。他們在執法時,可能會存在不當行為,如果雙方充分了解,充分溝通,多從對方角度去考慮問題,可將矛盾減至最小。對稽查結果仍覺不妥時,可聯系稅管員、稅務顧問,詢問解決方法,化解危機。如果認為執法不公,可以報主管校長批準后,通過行政訴訟解決問題。
四、成本效益原則的制約
納稅風險的防控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學校的人力財力資源是有限的,不可能為了稅收問題投入大量不必要的資源。內部控制的關鍵點很重要,如何找出稅控風險的短板,是重中之重。細節決定成敗,發現一個關鍵點,就可以堵住一個大的風險漏洞,其效果不可低估。
單位內部的正式內控和非正式內控同時在起作用,這是成本效益原則的另外一個依據。有時候,在沒有正式機構要求與正式文件規定的情況下,高校長久以來的自身文化、內控意識、各種慣例無形中發揮著護航作用,再制定規章進行約束,將徒增內控成本,事倍功半,得不償失。
綜上所述,高校納稅風險控制是一項長期復雜而又系統的工程,需要高校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完善內部控制流程,提升稅務管理水平,控制納稅風險,為高校創造良好的納稅環境,從根本上保證高校自身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中國稅收政策前沿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3.